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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1500自读后感

时间:2015-03-29 11:24

求《智取威虎山》读后感,1500字左右

《飘》的主人公Scarlette(斯佳丽)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她给人的印象很好:勤劳、直率、有责任感;而她的风一般的善变性格,正如本书题目“随风而行”一样。

她之所以有3次坎坷的婚姻,只因她复杂多变的性格。

因而,在我读到这部小说的时候,我不仅没有因所谓斯佳丽的“叛逆精神,自强不息”所感动,反而为她漂泊不定的生活,失去所有而仍不知真爱在何方的性格悲剧感到遗憾。

毕竟,书的结尾这样写道: 她具有她的家族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即使失败就摆在眼前。

如今就凭这种精神,她把下巴高高翘起。

她能够让瑞德回来。

她知道她能够。

世界上没有哪个男人她无法得到,只要她下定决心就是了。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作者的这句话给了一代又一代人精神的洗礼,给人以自强不息的精神。

而在我看来,“没有哪个男人无法得”并不能表明她的成功,反而是揭露了她的不择手段。

为了金钱,她可以出卖自己的幸福;而为了自己的幸福,她可以出卖自己妹妹的幸福,出卖他人的幸福,制造出一切她所能制造的假象。

可最终,她也不会再获得什么真正的爱情。

可是斯佳丽,她认为她控制住了那个男人,她认为她没有失败,仍然期待着明天——不是充满自信,而是茫然的期待。

这种自私、虚伪的性格,决定了斯佳丽到了故事的最后都没有一个圆满的归宿。

我认为这是一部由于主人公的性格特点引发的一个过程坎坷而结局悲凄的故事。

然而字里行间也能体现出斯佳丽是一个善良的人,有着“三大精神”。

那时她顶多也不过是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本应是个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小姑娘。

可是面对如此巨大的困难,她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敢挑起家里的重担,与命运抗争。

这好像成为了她让自己的妹妹终身失去幸福,让自己可以去欺骗和隐瞒他人,以至于让自己的幸福之路多次夭折的“借口”

面对这样的家庭窘境,事情难道真的就没有更好的解决的办法么

这样说来,斯佳丽在庄园里辛苦劳作和遭受的一切不幸,只是斯佳丽爱情悲剧的陪衬而已;斯佳丽的人物性格必然成为这部伟大的爱情故事的核心。

所以,最终,还是这故事自始至终的悲惨引发了人们对主人公的同情和对其性格的深深思考。

她的性格多么真实,仿佛这个人就存在于我们身边—— 其实,善变、自私、虚伪,这些性格的弱点也是人人都有,仿佛一个栅栏,阻挡我们奔向事业的成功、生活的幸福。

《飘》借爱情的题材,写了每一个人因为自己的性格弱点而遇到的窘境。

“新的一天”固然是好,然而总是期盼“新的一天”,总期待有别的爱情能够收获,而不想清楚自己做错了什么,抱着所谓的希望和信心就去寻找渺茫的机会,斯佳丽怎能获得她的幸福

也许她只能活在所谓的庄园的梦中了。

所以,我们不妨站在斯佳丽这位主人公的视角,遍历整个故事,你会对“一个人如何挑战自己的人性的弱点而最终成功”的话题有自己的思考。

如果站在白瑞得等主要人物的角度上看,你会感觉到:性格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

这本书也激励着我,也激励着大家,改变自己的性格,尽力克服性格上的弱点,而不要怀揣着实为“茫然”和“试一试心理”的“自信”,在老路上重蹈覆辙。

只有勇于面对自己的性格缺陷,努力实现新的自我,明天才真正是“新的一天”

朝花夕拾读后感1500字

1《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

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

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

2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

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3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

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

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

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

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

她有可爱的一面。

“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

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

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4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

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

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

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

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

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

”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

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

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

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

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5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6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7《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散文集。

文集生动地记录了作者从童年到青年这段时期的读书和生活经历。

《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

《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

《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

《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

《无常》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

《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长期治疗的过程中,对庸医误人表示出了深深的愤慨。

《琐记》记述的是作者去南京读书的经历。

《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

《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8记得在看《藤野先生》一文时,我是弄不明白鲁迅先生为什么似乎一直对日本人很友好。

有本书上说,鲁迅先生最后生病也请日本医生给看病。

我当时就犯糊涂,他就不怕日本医生谋害他吗

当然很快这些问题被妈妈破解了。

她说日本人也有许多像藤野先生那样对中国人民很友好的。

况且鲁迅先生是1936年去世的,那时候日本还没有正式侵略中国呢。

但我还是觉得不满意。

毕竟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可是由来已久的呀。

鲁迅先生能连甲午海战这么大的战事都不了解么

就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日本侵略中国的图谋可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呀

那么,鲁迅先生为什么在文章中一直没有反日的言论呢

反而向来对日本人流露出友好信赖的态度呢

这实在令人费解。

可我读的鲁迅的文章很有限呀,《社戏》与日本不沾边,《孔乙已》更与日本无关联。

其它的,我就不得而知了。

只有在以后的时间里,多读鲁迅的文章了,了解鲁迅文章中没有明显的反日言论的原因所在。

9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下为分章赏析《狗•猫•鼠》——在这篇教学设计>文章里,鲁迅先生清算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老在配合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我小时侯心爱的一只小隐鼠。

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

这篇教学设计>文章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尖锐而又形象地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

《阿长与〈山海经〉》——阿长是鲁迅小时侯的保姆。

记述儿时与阿长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

教学设计>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

《二十四孝图》——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鲁迅先生从自己小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入手,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强烈反感,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揭示了中国儿童可怜《五猖会》——五猖会是一个迎神赛会,在童年的我的心目中是一个节日。

记述儿时盼望观看迎神赛会的急切,兴奋的心情,和被父亲强迫背诵《鉴略》的扫兴而痛苦的感受。

指出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

教学设计>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揭示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书橱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父亲的病》——父亲被庸医治死,一直是埋在鲁迅心中的痛苦。

教学设计>文章重点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锁记》——鲁迅在这篇教学设计>文章里主要回忆了自己离开绍兴去南京求学的过程。

作品描述了当时的江南水师学堂和矿务铁路学堂的种种弊端和求知的艰难,批评了洋务派办学的“乌烟瘴气”。

作者记述了最初接触进化论的兴奋心情和不顾老辈反对,如饥如渴地阅读《天演论》的情景,表现出探求真理的强烈欲望。

《藤野先生》——记录作者在日本留学时期的学习生活,叙述在仙台医专受日本学生歧视、侮辱和决定弃医从文的经过。

作者突出地记述了日本老师藤野先生的严谨、正直、热诚、没有民族偏见的高尚品格,表达了对藤野先生深情的怀念。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满意的话请【采纳】我~(@^_^@)~有疑问的话可以【追问】我~(@^_^@)~

《飘》的读后感,800字左右,高中水平

《飘》的主人公Scarlette(斯佳丽)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她给人的印象很好:勤劳、直率、有责任感;而她的风一般的善变性格,正如本书题目“随风而行”一样。

她之所以有3次坎坷的婚姻,只因她复杂多变的性格。

因而,在我读到这部小说的时候,我不仅没有因所谓斯佳丽的“叛逆精神,自强不息”所感动,反而为她漂泊不定的生活,失去所有而仍不知真爱在何方的性格悲剧感到遗憾。

毕竟,书的结尾这样写道: 她具有她的家族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即使失败就摆在眼前。

如今就凭这种精神,她把下巴高高翘起。

她能够让瑞德回来。

她知道她能够。

世界上没有哪个男人她无法得到,只要她下定决心就是了。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作者的这句话给了一代又一代人精神的洗礼,给人以自强不息的精神。

而在我看来,“没有哪个男人无法得”并不能表明她的成功,反而是揭露了她的不择手段。

为了金钱,她可以出卖自己的幸福;而为了自己的幸福,她可以出卖自己妹妹的幸福,出卖他人的幸福,制造出一切她所能制造的假象。

可最终,她也不会再获得什么真正的爱情。

可是斯佳丽,她认为她控制住了那个男人,她认为她没有失败,仍然期待着明天——不是充满自信,而是茫然的期待。

这种自私、虚伪的性格,决定了斯佳丽到了故事的最后都没有一个圆满的归宿。

我认为这是一部由于主人公的性格特点引发的一个过程坎坷而结局悲凄的故事。

然而字里行间也能体现出斯佳丽是一个善良的人,有着“三大精神”。

那时她顶多也不过是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本应是个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小姑娘。

可是面对如此巨大的困难,她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敢挑起家里的重担,与命运抗争。

这好像成为了她让自己的妹妹终身失去幸福,让自己可以去欺骗和隐瞒他人,以至于让自己的幸福之路多次夭折的“借口”

面对这样的家庭窘境,事情难道真的就没有更好的解决的办法么

这样说来,斯佳丽在庄园里辛苦劳作和遭受的一切不幸,只是斯佳丽爱情悲剧的陪衬而已;斯佳丽的人物性格必然成为这部伟大的爱情故事的核心。

所以,最终,还是这故事自始至终的悲惨引发了人们对主人公的同情和对其性格的深深思考。

她的性格多么真实,仿佛这个人就存在于我们身边—— 其实,善变、自私、虚伪,这些性格的弱点也是人人都有,仿佛一个栅栏,阻挡我们奔向事业的成功、生活的幸福。

《飘》借爱情的题材,写了每一个人因为自己的性格弱点而遇到的窘境。

“新的一天”固然是好,然而总是期盼“新的一天”,总期待有别的爱情能够收获,而不想清楚自己做错了什么,抱着所谓的希望和信心就去寻找渺茫的机会,斯佳丽怎能获得她的幸福

也许她只能活在所谓的庄园的梦中了。

所以,我们不妨站在斯佳丽这位主人公的视角,遍历整个故事,你会对“一个人如何挑战自己的人性的弱点而最终成功”的话题有自己的思考。

如果站在白瑞得等主要人物的角度上看,你会感觉到:性格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

这本书也激励着我,也激励着大家,改变自己的性格,尽力克服性格上的弱点,而不要怀揣着实为“茫然”和“试一试心理”的“自信”,在老路上重蹈覆辙。

只有勇于面对自己的性格缺陷,努力实现新的自我,明天才真正是“新的一天”

求《智取威虎山》读后感,1500字左右

——读胡适《我的母亲》有感你要争气,因为你是母亲的孩子!“当旭日驱散夜的残幕时,当夕阳被朦胧的地平线吞噬时,你不慌不忙的走着,光明和黑暗都无法改变你的节奏;当枯黄的树叶在寒风中飘飘坠落时,当垂危的老人已留恋的目光扫视周围田地时,你还是沉着而又漠然地走着,叹息也不能使你停步。

”我想这是用来形容时间的佳句,可总觉得拿它来比喻母亲对子女的爱似乎更有滋味。

因为母亲会为我们坚守,在风雨中,在怒涛里,安然矗立,默默守候。

正如胡适先生说的,“她是我的严师,我的慈母”,我想这应该是天下母亲的共性吧!从没见过那个母亲像小说中那样,那么绵弱,那么地永远只有母性的光辉在闪耀。

我所见过的母亲们,不管身自名门,衣食无忧,还是居于平淡,操劳辛苦,那或绵软冗长,或细腻隐微的母爱中,总会透射出一丝严毅,一缕坚强。

一直那么认为,那是一位刚强的女子。

胡母对适之,管教严厉,母爱深藏。

从眠醒时的教训到说错话时的责罚,在小胡适心中,母亲俨然是一位严厉的先生,是他畏惧的对象。

然那一晚母亲夜舔眼翳,还是让她理解了母亲那隐藏深处,隐微含蓄的深情关爱。

这是一位特别优秀的母亲,这是一位特别有才的儿子。

他感恩母亲的付出,他感谢母亲的教诲。

正如他在文中说的:“我在母亲的教训下生活了九年,独自在光魔的人还离婚了二十多年,感谢母亲,让我学得了好脾气,学得了待人接物的和气,学的了宽恕人、体谅人……”适之先生是一位好儿子,在他面前我觉得自己竟那般不争。

不管是在学问上还是在感恩这事上……我一直都这么认为,母亲是热爱织毛衣的,因为她所有的闲暇都在织、织、织,找了魔般地织。

对于母亲的织物,小时候,我是骄傲的,我自豪母亲的心灵手巧,母亲也总是灿烂地笑着;稍大一些,我是自卑的,再大一些,我拒绝母亲的织物,我要穿有牌子的,母亲的心碎了,他竟有些不知所措,然而她依然在织;渐渐地,我又默默地穿上了,只是用外套裹着,不露分毫,母亲终于有所欣慰……现在读着胡适先生的《我的母亲》,往昔的点点滴滴充斥脑海,那些早已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甚至不耐烦的丝丝入微的爱。

“娃,多喝点鸡汤,增强体质”,“娃,睡前记得喝牛奶”,“娃,晚上早点睡,别熬太晚”……沉浸在记忆的海洋里,不觉已泪流满面。

“吱呀”,老屋的门被打开了,是母亲回来了。

擦干泪,对着镜子笑了一笑,我迎了出去。

抓着母亲的手,摇啊摇,撒娇似的,道:“老妈帮我织件背心~~”“嗯。

”淡淡地,母亲应了一声,我心里一惊,“母亲,难道我伤您已如此之重?”偷觑了母亲一眼,却发现母亲眼中是一丝难以掩抑的惊喜,连嘴角都微微上扬着。

一周后,穿着乳白色的背心,我在村上招摇过市,因为我已长大,我的招摇会让母亲欣然自喜。

真心的感谢“麇先生”让我在今天懂得了母亲的良苦用心,也知道了我的无理取闹。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但愿在下一个花开之时,早已不同的人多一些喜悦,少一缕懊悔。

母亲,我不求您长生不老,因为那意味着您将为我操劳千年。

母亲,我不求您多么精神,只要您还打得动、骂的动您这不争气的女儿,这就足矣!感谢有你,陪伴我走过这么多个风风雨雨……在您的爱面前我的文章竟显得那么苍白,母亲,您给予我别具一格的爱,而,不争气的我的笨笔,却只能写出它的千篇一律。

母亲,一路走好!

求一篇1500字的尘埃落定读后感,要原创的喔

在上世纪的四十年代,。

康巴藏族部落被十八家土司统领着,各个的势力和统领范围可大可小,但也为了竞争和势力对康巴人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统治。

在这十八家土司中,有一家名为的土司家族,生育了两位少爷。

大少爷天性睿智、勇猛、桀骜不驯,但却是家的继承人。

二少爷天真愚蠢,可能是装的,也有可能是真的。

大家都认为他是傻子,这样大哥不会为了继承权而兄弟残杀,家里的奴仆不会为了争夺宠爱而勾心斗角。

他的“傻”招来了其他土司的嘲讽和奚落,但却为他带来了不少福荫,避免了许多灾祸。

他执拗,所以许多人都让着他;他顽固,所以许多人都迁就他;他可爱,所以许多人都宠溺他。

藏族作家用他的所见所闻所感,对所生活的土地的了解和熟知,以傻子为第一叙述人,从他的角度出发,构造了这么一部民族秘史,这么一部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历史和现实的一面镜子。

故事中的家,因为傻少爷的固执,成为了当地一带有武器装备的强势势力;因为傻少爷的固执,在遍地罂粟盛开的时候,麦琪家的土地上长满了绿油油的麦田;鸦片贬值,天气大旱的时候,麦琪家赢得了不少人的追捧和膜拜,领土不断扩张,辖下所统治的人民数量倍增;也因为麦琪二少爷的“傻”,麦琪家拥有了一位轻率自负的美丽可爱的二少奶奶。

所有的故事都是以二少爷的视野来看待,不论对与错。

二少爷的“傻”是故事得以延伸和发展的一条主要线索。

“傻子”二少爷虽说愚钝,但却拥有着在那个共产党未解放的地区,被统治笼罩下的封建、落后、腐朽的黑暗社会中独有的精明头脑,具有超前的行为意识,大愚若智的思想可见一斑。

他具有独到的眼光,拥有常人所不及的机智与聪慧。

看到这儿,也许说他装傻,似乎更合乎情理一些。

或许可以这么理解,傻子是一种艺术现象,他着眼于文学作品美的构成及其审美价值,强调作品的审美效果,具有赏析式评鉴的性质,符合艺术的规律和正确的美学法则,具有艺术的独创性和较高的审美价值,真实并且形象直观地反映了作者的情感和审美动机和审美眼光,是一种抽象的、非理性的文学形象。

二少爷的“傻”具有情感评鉴的功能,使读者能够身临其境地给予评价和体验。

他是一次思想的翻新者,是在旧社会旧制度之下注入的新鲜血液,但却未能打破旧的思想框架的束缚和羁绊。

从哲学方面来看,“傻子”的形象符合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点,把作品和人物都置身在特定的历史背景、历史面貌之下。

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全中国还未完全解放的大背景下,思想闭塞落后,没有任何的革新与探索,只盲目地信从眼睛所看到的,别人口中转述传播的,以为看起来傻头傻脑、无端傻笑傻闹的人就没有真正的本事。

即使是在其他所有土司的领土上都种上罂粟,而麦琪家二少爷却下令种小麦并且为麦琪家带来丰厚的回馈的时候,大家也认为这是,而不是从正确的一面来看待傻少爷的精明与超前意识。

作者在构造这个角色时,充分地把握了角色所处的环境,正确处理了角色与社会的冲突,体现了艺术形象的真实性与历史性。

从这个方面看,傻子的形象具有哲学之思,带领人们从角色看故事看历史,引发思考与感悟。

从艺术方面看,“傻子”的形象又具有艺术的独创性和审美性。

作者不以一个正常人的叙述视野展开故事情节,而以一个“傻子”的角度来叙述,首先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傻子的许多行为方式与正常人不同,而作者深深地把握住这一特点,是生活的真实反映。

并且,作品中的其他人物形象也通过自身的表现烘托出“傻子”的形象,并不夸张也并不虚构。

傻子的这种艺术现象有着独特的审美判断标准。

当然,在作品中二少爷的衣着打扮、与常人并无两样,这是否又从深层挖掘出作者对二少爷这一文学形象的期待和真正的构思效果。

从这个方面看,“傻子”的形象也具体艺术之美,引导读者从人性的善美、角色的审美来看故事,享受艺术与魅力。

二少爷虽然整天厮混于丫鬟、奴仆、奴隶之间,但是他却能从嬉笑打闹之中了解明白一些事理,只能说他的感情细腻,会做出让你意想不到的事情出来。

也许这样聪明的傻子更得人心。

帮助父亲下决断,摆弄其他人不会用的望远镜等等事情,根本没法不让人相信他不是傻子,但是确实赢得了不少的拥戴,连真心把他当成弟弟的哥哥都慌了神。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的人,以为聪慧过人,却误了卿卿性命。

倒不如像二少爷一般,大愚若智,当个聪明的“傻子”。

--------------------------------------------------------当我读完后,便被这本特别的书吸引住了。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了一个傻孩子。

出人意料的是,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小说的故事情节精彩丰富,跌宕起伏,引人入胜。

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

另一个,是的,与大儿子不同,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式应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

  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

当然,他们家也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

当然,奢侈总是要受人妒忌的,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二公子却想着要种麦子。

  于是,在漫山遍野的罂粟原野上,倔强地出了几株青青的麦苗。

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

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二少爷开仓卖粮。

不久,二少爷就飞黄腾达了起来。

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的雏型。

这个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

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

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傻少年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同时又是最有远见的。

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

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的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戏剧化,有点脱离现实的轨道;而又有的人认为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

但我认为:正是有了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是一直用心编织的民谣,每当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了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  黑色的宿命降于我身,盼望最后落下的那瞬安宁,我与大地融为一体,阳光温暖。

——题记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

遥远的,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

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

  在美丽的高原上,罂粟略显苦涩的香盖过了粮食的清新的香。

高原开始饥饿,麦其家却因为“我”的原因,在其他土司的衰弱中强大。

因为第一个种植鸦片,麦其家成为土司中的强者,因为第一个停止种鸦片,麦其家成为强者中的更强者。

“我”也邂逅了人生中的女神—塔娜,一个让雪莲也失色的土司之女,一个未来的女土司。

因为“我”的傻,我拥有了她,却也因为“我”的傻,她和我的距离很远,很远,远得我最后追累了,如尘埃般消失。

  失舌而复舌,却因我再次失舌的喇嘛,一个我生命中的启蒙者。

为我复仇而死的仆人,麻木的行刑手尔依,世代相传的习俗……野性的歌在高原上飘响,残忍的原始,那样的真实。

  “我”对一切新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与求知,我让商业的繁荣在荒瘠中滋生,也让土司们在烟花里腐烂。

我是常人眼中的傻瓜,干出了常人眼中永远无法实现的事。

我是那个时代完结的见证者。

  这里有一群美丽的女人,她们的命运像浮萍一样摇摆。

西藏土司统治时代女性的悲歌在这里被充分表现。

女仆卓玛,我情爱世界的第一个导师,她在卑贱中让年华老去。

与我妻子同名的塔娜,矮小而瘦小,她在无知中度过日子。

我美丽的妻子,同样的不幸,她是交换粮食的筹码,在求爱的路上失去最深的爱恋。

我的母亲,央宗,这亦是两个不幸的女人,在她们身上是那个时代铸成的烙印。

  最后的结局,像是我梦境的重演,整个时代变了,整个麦其家也变了,直到最后我也没成为土司,但我成了整个家族最后的一个幸存者。

最后,复仇转到了我的身上,我被我曾经释放的仇人刺穿了腹,血撒满了我的床,红的颜色在阳光中乌黑。

我死了,土司时代也死了。

时间是历史最好的淘汰者,新的篇章翻起了,一切尘埃落定!-------------------------------------------------------------------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  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范文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

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

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

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

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

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

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

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

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

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

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

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

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

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

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

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

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

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

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

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

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

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城南旧事读后感1500字

在这部《城南旧事》中,所有的人都很善良,无论是小偷、疯子还是保姆,其中总是可以看到阳光和光明,有时,一点也感觉不到旧社会的黑暗,然而难过的地方总是有的。

那个疯子本来是个好人,因为丈夫是进步大学生,被政府抓走了,自己的女儿也下落不明,于是就疯了,其他人都怕她,虽然她最后找到了女儿,又打听到了丈夫的消息,一家人就要团聚时,却和女儿一起被火车撞死了。

那个小偷偷东西,也是为供弟弟读书,最终弟弟拿到了小学文凭,兄弟俩非常高兴,弟弟不知道哥哥为他偷东西,结果第二天,哥哥就被警察抓走了。

这两个人,一个疯子,一个小偷,都可怜的是,在幸福离他们这么近时,他们却都永远得不到了。

宋妈也是个尽职尽责的保姆,在林家赚得的工钱全寄回乡下的家里,这一年,她正想回去看自己的孩子时,却得知儿子掉河里淹死了,女儿也被卖了,家里的孩子全没了,一家团聚的幸福也没了。

主人公目睹了所有的事,最后父亲也积劳成疾而死,一家人又将迁往台湾,在父亲的墓上和宋妈告别了。

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幸福也就在快到来时,破灭了,幼小天真的主人公在看到这一切后,也就长大了。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主人公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

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

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惠安馆”、“骆驼队”、“兰姨娘”、“驴打滚”、“爸爸的花”每一章节都饱含着朴素的气息,感人肺腑。

但似乎这些故事的主角最终都离开了英子,他们的离去,让英子坚强了、也长大了。

这本神奇的书,像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善恶、冷暖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

合上此书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 它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

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这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着迷。

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

为何人世这般凄苦

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

50多年过去,如今远离北京的游子,对这一切依然情意缱绻。

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相思,深深地印在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

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

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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