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牧羊猪这本书的读后感300字
在我们心中,猪是懒惰。
贪吃的。
可是今天,一只名叫贝贝的猪,它没有这些毛病。
它一天也和其他猪一样离开了妈妈。
后来,一个农场主把它买了下来,在那里,它第一个认识的动物是牧羊犬妈妈。
在妈妈的精心指导下,它变成了一只“牧羊猪”获得了大赛的冠军。
然而我觉得最精彩的部分是小猪去比赛时,它跟羊说了一段口诀,之后,羊儿认真地听从了小猪的话,并整齐地走到白色的围栏里,还把男女羊分了出来。
然后羊群又整齐地进入了羊圈。
因此,每个评委都无可挑剔,都出示了100分。
我想主人也在为养了这头猪而感到骄傲和自豪吧
看了这部电影,我对这里面的人物都有了了解:贝贝是善良勇敢的,它看见别的小动物遇到困难了就勇敢地冲了上去,解救别人。
请帮我写一篇读后感,题目一下任意一本书,要原创。
题目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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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猫日记之保姆狗的阴谋这一天 翠湖公园 第二天 大狗为什么怕小狗 第三天 会算命的猫 又一天 帅仔的保姆狗 第二天 杜真子感冒了 那一天 锦鲤鱼池 第二天 跳梅花桩 第三天 关于嫉妒心 第四天 冬至这一天 第五天 埋在土里的希望 那一天 马路历险记 又一天 浓雾掩盖的罪行 第四天 执迷不悟 这一天 喜欢马小跳的理由 第二天 一路狂奔 昨 天 老鼠毒药 第九天 有一种思念 又一天 复杂的情感 又一天 奇怪的车祸 又一天 奇怪的车祸 第三天 临死前的忏悔 那一天 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笑猫 性格特征:很多的心情,这只猫都是用笑来表示的。
他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嘲笑、苦笑,还会皮笑肉不笑。
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
他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的话。
最爱的人:一个是杜真子,另一个是马小跳。
疯丫头杜真子 性格特征:她和表哥马小跳见面会吵架,分开会想念。
她是一个长着一张猫脸的“小女巫”,是笑猫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
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拉。
她可以把男孩子们指挥得团团转,让他们都崇拜她。
兴趣爱好:天天和笑猫呆在一起。
地包天 性格特征:一只性格很好的京巴狗。
她喜欢交际,见谁都挺亲热。
她还喜欢吃甜蒜,嘴里总有一股蒜味儿。
她从来不乘电梯,总是担心万一停电了,被关在电梯里怎么办…… 最崇拜的偶像:笑猫。
淘气包马小跳 性格特征:心里有话不说出来会憋得难受,但有一个秘密他不会告诉任何人,那就是他在上幼儿园时,曾经狂热地崇拜过他现在同桌冤家。
他对朋友赤胆忠心,却经常遭到朋友的背叛。
他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站在办公室的时候垂头丧气,出办公室的时候欢天喜地。
他在怕笑猫对他冷笑。
兴趣爱好:太多。
常变。
唯一不变的是对弱小动物的热爱。
保姆狗老头儿 性格特征: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长着一张忧郁的老头儿脸。
他是帅仔的保姆狗。
在体形上,他比帅仔小,年龄却比帅仔大。
他具备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智慧、冷静、坚韧,但强烈的嫉妒心使他丧失了理智,最终一步一步地走向罪恶的深渊。
最不喜欢的事:遇见笑猫和地包天 废话大王毛超 性格特征:嘴巴闲不住,说十箩筐话,有九箩筐都是废话。
兴趣爱好:打探情报,散布小道消息。
帅仔 性格特征: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高大彪悍,眼神却异常温柔。
他太完美了,得到了很多的爱,也招来很多的嫉妒。
在他的身边,总是危机四伏,险象环生,但他一直不知道,许多惊险的故事都是因他而发生的。
最信赖的亲人:保姆狗老头儿。
河马张达 性格特征:嘴巴大,舌头也大,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所以他干脆不说话。
他喜欢动手不动口,吵架他要输,打架他会赢。
兴趣爱好:和汽车赛跑。
菲娜 性格特征:一只法国贵妇狗,头上有一堆卷卷发。
她酷爱打扮,每天都会变换头发的颜色:今天是红色,明天是绿色,后天不知道又会是什么颜色。
最经典的动作:用一只爪子拍自己的脑门儿,然后怪叫一声:“哦,天哪
” 企鹅唐飞 性格特征:不折不扣的小气鬼。
他怕人家要他的东西吃,就带钢珠到学校来吃。
信不信由你。
兴趣爱好:除了吃,还是吃。
这一天 翠湖公园 天气:上午吹风,下午云散开,露出一个又白又冷的太阳。
其实,读过《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那些书的人,对我应该是有印象的。
马小跳不是有个表妹叫杜真子吗
我就是她的那只心爱的猫。
如果说我跟其他的猫相比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就是我会笑——我一生下来就会笑,所以人们就叫我“笑猫”。
人们总是用好奇的目光打量我。
他们以为只有人才会笑,动物们怎么可能会笑呢
怪
杜真子的妈妈就说我是猫精猫怪。
她不太喜欢我,常有把我送人或赶出家门的念头。
幸好杜真子的态度十分坚决:我走,她也走,她要跟我一起浪迹天涯。
我真的很想浪迹天涯,想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但是不行啊,杜真子还得上学。
所以,别说我厚着脸皮赖着不走,我是舍不得杜真子。
我们猫也有自尊心,我们也有跟人一样的情感,甚至有比人更加丰富的情感。
杜真子不在家时,我是一分钟也不想在那个家多呆的,我不喜欢看她的妈妈对我的那种苦大仇深的表情。
每天早晨,我总是和杜真子一块儿下楼,她去学校,我去公园。
在电梯间里,我把两只爪子抱在胸前,暗暗祈祷:千万千万不要遇见“地包天”
红灯闪烁,到一楼了。
电梯门哗的一声打开了,我正对着一张京巴狗的脸:双眼皮,塌鼻梁,“地”包“天”的嘴。
这里的“地”指的是这只京巴狗的下牙,“天”指的是她的上牙。
我们都是上牙包下牙,但这只京巴狗是下牙包上牙,所以她看起来憨憨的,也很滑稽。
这只京巴狗是女狗狗,她的女主人给她取了一个甜的腻人的外国名字,叫“玛丽亚”。
我却只喜欢叫她“地包天”。
这个名字才独特嘛。
地包天一看见我,就像球一样地朝我滚过来。
我们每天都见面,可她每次见到我,都像久别重逢,无比惊喜,无比激动,总是一副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的样子。
地包天想要和我拥抱,我巧妙地躲开了,我闻不惯她嘴里的甜蒜味儿。
她的女主人一日三餐,餐餐吃甜蒜,所以她家的餐桌上,一年四季甜蒜不断。
慢慢地,地包天也养成了吃甜蒜的习惯。
地包天从来不乘电梯,打死她,她也不乘电梯。
我住在十八楼,她住十一楼,她每天总是跑下楼去,到一楼的电梯门口等我。
我们要去的那个公园是免费公园,就是不用买票就可以进去的公园。
这个公园没有门,也没有围墙,面积非常大,有山有湖。
当然,山是人堆的假山,湖是人挖的人工湖,但是都经历了上百年的岁月,假山上树木成林,绿草如茵。
湖水绿得像翡翠一般,湖里的水草丛中游动着各种各样的鱼。
这个湖叫翠湖。
这个公园叫翠湖公园。
人们以为翠湖公园只是他们的乐园,殊不知,他们在明处,我们在暗处,翠湖公园也是我们动物的乐园。
地包天在我的身边跑着,她腿短毛长,像一个滚动的球。
我尽量不去看她。
一看她,我就会笑。
“笑猫,你不高兴吗
”一路上地包天都在看我,“你今天还没笑过呢
” 难道因为我是笑猫,我就一定要笑吗
“笑猫,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你的超级崇拜者吗
” 我知道我引人注目,但我还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我的崇拜者,而且是超级的。
“不知道吧
”地包天跳到我的面前,拦住我的去路,“你的这个超级崇拜者就是我
” 看着地包天,我笑了。
“啊,你终于笑了
你知道我崇拜你什么吗
我崇拜你会笑。
我一直有一个说不出口的请求,就是……唉,我现在还是说不出口。
” 我虽然不喜欢地包天嘴里的甜蒜味儿,但她毕竟是我的同伴,我们每天一道去公园。
要说我们是朋友,也可以。
“你就说吧。
跟我不要客气。
” “真的
那我就说啦
”地包天凑近我,我又闻到了她嘴里的甜蒜味儿,“你能教我笑吗
” “笑还用教吗
”我说,“你只要想笑,就能笑。
笑是一种心情。
比如我高兴的时候,我大笑;我愤怒的时候,我狂笑;我无可奈何的时候,我苦笑;我发威的时候,我狞笑;我看不顺眼的时候,我嘲笑……” 说起笑,我滔滔不绝。
地包天打断了我的话:“我就是不会笑,才崇拜你啊。
你教我嘛
” 我终于明白地包天为什么天天在一楼的电梯门口等我了。
我答应教她笑。
“我先教你最简单的一种笑——微笑。
嘴不要咧得太大,咧开一点点就可以了。
” 我示范了一个标准的微笑给地包天看。
“我会了
我会了
” 地包天迫不及待。
她不笑还好,一笑起来,她的那张脸变成了一张鬼脸。
从上午到下午,地包天一直缠着我,要跟我学怎么笑。
从湖边学到山上,又从山上学到湖边,地包天不仅没有学会笑,她的那张脸反而越来越像一张鬼脸。
天上,那白色的太阳突然不见了,天边却亮起几朵粉红的云彩。
这是不是晚霞
冬日里也会有晚霞
但愿明天的太阳,不再是今天这样冷冰冰的的白太阳,而是暖洋洋的红太阳。
傍晚的翠湖公园安静极了,我开始想念杜真子。
这时候,她应该已经放学回家了,我得赶紧回家陪着她。
第二天 大狗为什么怕小狗天气:天是晴朗的天,却刮着风。
风吹在玻璃窗上,沙沙地响。
今天是周末。
杜真子在被窝里打电话:“我今天到你家去,你有什么好东西招待我……你必须对我好一点……” 一听她这说话的语气,我就知道她是在给马小跳打电话。
马小跳是杜真子的姨妈的儿子,只比杜真子大三个月。
这表哥表妹是一对水火不容的冤家。
马小跳不怕杜真子,但他怕我,他怕我对他冷笑。
其实,我是喜欢马小跳的,他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男孩子。
可谁叫我是一只忠诚的猫呢
在他们俩吵架时,我必须捍卫杜真子。
矛盾啊,这就是情感的矛盾
不要以为只有人的情感才充满了矛盾,其实我们猫的情感也一样地充满了矛盾。
我跟着杜真子来到马小跳的家。
是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先生来开的门。
他是一个幽默的男人。
凡是幽默的,都是智慧的。
无论是幽默的人,还是幽默的狗、幽默的猫,我对他们都抱有好感。
杜真子特别喜欢马小跳的妈妈,最让她气不过的事就是:为什么马小跳的妈妈不是她的妈妈
马小跳的妈妈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我喜欢美丽的女人,尽管这个美丽的女人总是对我敬而远之,从来不敢靠近我。
我知道,她是听信了她的妹妹——杜真子的妈妈的谗言。
杜真子的妈妈一向说我是猫精猫怪。
不过,我还是能感觉出马小跳的妈妈对我的善意,她看着我时,眼神是那么的温柔。
总而言之,这一家人,我都喜欢。
马小跳不在家。
他的妈妈说,他到超市给我买樱桃番茄去了。
樱桃番茄又叫圣女果,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这东西又好吃又好看,红得纯正,红得透亮,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吃了头脑清醒,但吃多了会拉肚子。
上次马小跳给我吃多了,我就拉了肚子,所以我要管好自己的嘴。
有自制力也是一只好猫应该具备的品性。
马小跳抱着一袋樱桃番茄回来了。
他看都不看杜真子一眼,就直接奔向我。
“马小跳,你给我买什么了
”杜真子拦住了马小跳。
“我凭什么给你买
”马小跳还是不看杜真子,“你又不是猫。
” “马小跳,我在你的心目中,还不如猫吗
” 杜真子的自我感觉太好。
难道她感觉不出来,在马小跳的心目中,她本来就不如我
按说我是应该高兴的,但是我的快乐不能建立在杜真子的痛苦之上。
于是,我开始对着马小跳冷笑。
我冷笑的样子一定很可怕:眼睛里闪着冰冷的绿光,左边的耳朵一动一动的。
马小跳手上捧着的樱桃番茄散落了一地,他向后退了几步。
见好就收,何况我又不是真的讨厌马小跳。
我去吃散落在地板上的樱桃番茄。
这一次,我很节制,只吃了六粒。
吃过午饭后,杜真子要和我去翠湖公园赛跑。
每个周末,我们都要赛跑。
马小跳说他也要去。
“你去问猫吧
”杜真子指着我,“猫同意你去,你就去。
” 我明白杜真子的心思,她希望马小跳跟我们一起赛跑,所以,马小跳问我的时候,我面带微笑。
周末的翠湖公园里,游人比平日要多一些。
我熟悉这里的地形,知道假山后面有一条林阴道。
现在是冬天,虽然道路两旁的柳树枝上没有一片绿叶,但我们是来赛跑的,又不是来看风景的。
三个回合跑下来,每次都是我第一,马小跳第二,杜真子第三。
如果只是由我和杜真子赛跑,我就不会让她输得这样惨,至少要给她一次赢的机会。
在这里赛跑的不只我们,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和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也在赛跑。
那只牧羊犬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狗,他奔跑的姿势优美极了,金色的长毛随风飞扬。
和牧羊犬赛跑的那只腊肠狗,单凭他的四条短腿,就知道他肯定跑不过牧羊犬。
果然,腊肠狗被牧羊犬远远地抛在身后。
腊肠狗索性不跑了,他只叫了一声,牧羊犬便转身乖乖地回到他的身边。
“嘿,帅仔赢了
” 一个把头发染成酒红色的小姐,举着一根火腿肠欢呼着,她把整整一根火腿肠都塞进了那只叫帅仔的牧羊犬的嘴里。
这时候,我看见腊肠狗的眼睛里喷出两团妒火。
红头发小姐又从包里摸出一根火腿肠来,拍拍帅仔的屁股:“再比一次
” 帅仔兴奋地又跑起来。
腊肠狗却呆在原地不动。
他冲着跑远的帅仔叫了一声,帅仔便乖乖地跑回来了。
“跑呀
你怎么不跑了
”红头发小姐向前推着帅仔,“跑赢了,这根火腿肠才归你
” 帅仔好像没听见女主人的话,他依偎着腊肠狗。
其实,他比腊肠狗大好多,也高很多。
他和腊肠狗站在一起,腊肠狗还没有他的腿高。
这一大一小的两只狗牢牢地把马小跳吸引住了。
马小跳对动物的兴趣,总是远远大于他对人的兴趣。
他马上凑过去,问:“大狗为什么怕小狗
” 杜真子也问:“为什么大狗听小狗使唤
” “要说大狗小狗,腊肠狗是大狗,牧羊犬是小狗。
因为腊肠狗的年龄比牧羊犬的年龄大多了。
”红头发小姐说,“你们知道吗
这只腊肠狗是这只牧羊犬的保姆狗呢。
” “什么是保姆狗
”马小跳和杜真子都好奇地瞪大了眼睛。
别说马小跳和杜真子不知道,连我这动物界的,也是第一次听说。
红头发小姐说,刚生下来的牧羊犬来到她家时,腊肠狗已经是一只成年狗了。
确切地说,是腊肠狗把牧羊犬带大的。
这时,腊肠狗脸色阴沉,眉头紧锁。
他的眉头已皱成两个鼓鼓的包,那样子看起来,就像一个忧郁的老头儿。
他看帅仔的眼神里有一种厌恶,有一种嫉妒,还有一种深深的幽愤,而帅仔依然是那样依恋他,顺从他。
我心里生出不祥的预感。
第三天 会算命的猫 天气:这是一个晴朗的日子。
冬日的阳光对我们猫来说,比金子还珍贵。
杜真子还在吃早饭,我就出门了。
在电梯间里,我想:今天出门这么早,应该不会再遇见地包天了吧
电梯门一开,迎面就是地包天一个热情的拥抱。
一股浓烈的甜蒜味儿,真让我受不了。
“你能不能每天吃完甜蒜后,漱漱口
” 地包天张开嘴巴,哈出几口臭气:“很难闻吗
我怎么闻不到
” 我赶紧把头扭向一旁。
我问地包天:“你怎么知道我今天这么早就出门
” 地包天抬头看看天空:“太阳已经出来了,我知道你们猫是最喜欢晒太阳的。
” 我告诉地包天,我今天这么早去公园,是为了昨天遇见的那两条狗——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我希望今天能再遇见他们。
当然,我也把心中不祥的预感告诉了她。
“猫哥,你觉得帅仔和他的保姆狗会出什么事吗
” “至于要发生什么事,我也说不上来。
”我说,“只是那保姆狗的眼神怪怪的,我老觉得要出事。
” “猫哥,你说要出事,就肯定要出事。
”地包天凑近我,又是一副巴结的样子,“你忘了
你会算命。
” “谁说我会算命
” “你忘了,我可没忘。
”地包天摇头摆尾,“有一次,我们刚认识一只胖胖的花猫,你就说她会短命,果然没几天,她就死了;还有一次,我跟你到郊外去,我们见到一头患了厌食症的猪,看他病病歪歪的样子,你却说他会长寿,果不其然,那时跟他在一个圈子里的猪,早就被送到屠宰场杀掉了,直到现在,这头猪还活着;还有……” “打住
打住
” 地包天的记性太好了,如果让她敞开说,三天三夜她都说不完。
其实,我哪里会算命,我只不过相信,世界上所有事情,都是有因就有果的。
比如刚才地包天讲的那只胖花猫,因为她太贪吃,几乎是来者不拒,连下了鼠药的食物也敢吃,所以一命呜呼;再比如那头长寿的猪,他身上肉都没有,根本就进不了屠宰场,所以他想活多久,就活多久。
“猫哥,你算算我的命,好不好
” 性格决定命运。
地包天的命应该不错,因为她的性格很好,经常说一些谁听了都高兴的话,所以无论是人,还是猫和狗,都喜欢跟她在一起。
这样的动物,容易得到帮助,也容易得到满足。
满足了,便快乐了。
快乐是一种生活质量。
因为生活质量好,所以命好。
当然,这种“性格决定命运”的理论,即使跟地包天这种头脑简单的京巴狗说了,她也不懂。
“我就算算你今天的命吧
”我故弄玄虚,“今天上午,你遇到的猫朋狗友对你会比较冷淡。
下午呢,会好一点。
” 到了公园,见到那些狗和那些猫,地包天又像久别重逢的样子,热情似火地扑上去想和他们拥抱。
可是那些狗和那些猫都巧妙地躲开了,对她的确很冷淡。
“怎么会这样呢
”地包天一脸无辜,“我又没有得罪他们,他们怎么能这样对待我
好无情
” 可怜的地包天,她哪里知道,这都是她嘴里的蒜臭味惹的祸。
“猫哥,我真服了你了,你给我算的命真准
” 我和地包天沿着翠湖岸边,寻找着牧羊犬和他的保姆狗的踪影。
金色的阳光照射在翠湖的水面上,像铺上了一层亮闪闪的碎金子。
冬天的太阳照在我的身上,暖洋洋的,好舒服
真想趴在那块被太阳晒得热乎乎的大石头上,好好地睡一觉。
可是不行啊,我心里一直挂念着那两只狗。
公园里都找遍了,根本没有那两只狗的踪影。
“猫哥,你知道那两只狗住在哪儿吗
” “就在这公园附近。
”我还记得那两只狗的主人——那个红头发的小姐,昨天似乎就是这么对杜真子说的。
“如果他们就住在附近,我们一定会遇见他们的。
” 地包天说得对,住在这公园附近的狗,都会到这里来玩,来散步。
到了下午,公园里的那些狗、那些猫都来找地包天玩。
地包天再一次对我崇拜得五体投地:“你说他们下午对我不会那么冷淡了。
算得真准
猫哥,你的祖先肯定是一只神仙猫。
” 头脑简单的地包天不知道,到了下午,因为她嘴里的蒜臭味儿不那么浓了,所以那些狗、那些猫才来找她玩。
按照因果逻辑来推理,我就是这样算命的。
又一天 帅仔的保姆狗天气:天空阴沉得像一张苦大仇深的脸。
在这样的天空中下,心情会有些压抑。
今天终于见到了漂亮的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那只长得像老头儿的腊肠狗。
在过去的几天里,我和地包天一直在苦苦地寻找他们。
在今天这样的坏天气里,翠湖公园也显得十分肃杀,毫无生气。
公园里几乎没有一个游人。
“我好害怕
”地包天缩着脖子,“猫哥,我们回去吧
” “你怕什么
” 有时候,地包天真的很烦人。
公园里只有你和我……我们还是到你家去看《猫和老鼠》吧。
我觉得你比动画片里的那只笨猫聪明多了。
” 地包天说的这话我爱听,可我不上她的当,她这是想把我哄回去。
我问地包天:“你不想找那两只狗了
” “找了几天都没找到。
今天这样的鬼天气,除了你和我,谁还会出门
” 地包天的话没有动摇我的决心。
一想到保姆狗老头儿那幽愤的眼神,我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保姆狗也许就喜欢带着帅仔,出没在这样的鬼天气里。
还是像往日一样,我和地包天先沿着湖边散步。
湖面上已结了一层薄冰,亮晶晶的,散发着刺骨的寒气。
“好冷啊
好冷啊……” 地包天穿着一件缎面的棉背心,还冻成这样。
唉,这些宠物狗真娇气
一到冬天,他们就会穿上衣服。
我不能想象,如果让我们猫也穿上衣服,那会多搞笑
“哇噻
”地包天突然停止颤抖,定在那里不动里,“猫哥,你看见了吗
” 我看见了,是那只漂亮的牧羊犬
他正奔跑在围绕着那座假山的环形跑道上。
他长毛飞扬,他彪汉矫健。
我很纳闷。
怎么只见帅仔,他的保姆狗老头儿呢
我和地包天蹲在环形跑道边,等帅仔停下来。
可帅仔就是停不下来,他不停地跑,不停地跑,像疯子一样。
我终于忍不住了,叫了一声:“嘿,帅仔
” 地包天也尖着嗓门儿叫到:“停
帅仔,停一下
” 帅仔停了下来,站在远处,却生生地看着我们。
“我不认识你们啊……” “我们认识你啊
”地包天大摇大摆地向帅仔走去,“你长得这么帅,想不认识你都难。
” 地包天一向有超凡的交际能力。
帅仔望着地包天:“你见过我吗
” 地包天把我推到帅仔的面前:“他见过你。
他可不是一般的猫呀,他会笑,他还会算命……” 地包天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我是一只会笑的猫、会算命的猫。
帅仔看着我。
别看他体形高大,英俊彪悍,他的眼神却异常温柔。
“你的保姆狗呢
”我东张西望,“他没来吗
” “是他带我来的……可是,他不见了。
” 地包天比帅仔还急:“你不是跟他在一起的吗
他怎么就不见了呢
” 帅仔一脸迷茫地说:“我不知道……他会不会上山了
” 我们带着帅仔上了山。
这座人造假山不算高,但很大,山上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树。
我们像搜山一样,把整座山都搜寻了一遍,还是没找到保姆狗老头儿。
“我怎么回家呢
” 帅仔问了一个很傻的问题。
我说:“我们送你回家吧
” “我找不到回家的路。
” “你说什么
”地包天尖着嗓门儿嚷道,“作为一条狗,你怎么可以找不到回家的路呢
” 地包天觉得帅仔简直是在给狗丢脸。
可帅仔却不以为然:“反正有保姆狗带着我,我跟着他走就行了。
” “你这么依赖他,哪天他把你丢了,你都不知道
”地包天气呼呼地瞪了帅仔一眼。
“请你说话注意一点
” 地包天只顾自己说得高兴,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到帅仔的保姆狗已经出现在他的身边。
这保姆狗真是神出鬼没似的,我都没看见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他的声音像他的那张脸一样,阴沉可怕,让我毛骨悚然。
我给保姆狗老头儿赔了一个笑脸,他却冷冷地看着我,我知道他心里提防着我。
“嘿,老头儿,我们交个朋友吧
” 交朋友是地包天的一大爱好。
她热情似火地朝保姆狗老头儿扑去,老头儿却带着帅仔转身就跑。
地包天望着保姆狗冰冷的背影,愣住了。
“快,跟上
”我扭头对地包天说。
老头儿带着帅仔抄近道跑出了翠湖公园。
“注意隐蔽
” 地包天穿着鲜红的背心,太容易暴露目标。
七弯八拐,我们跟到一条小巷。
我亲眼看见老头儿和帅仔钻进了一道绿色的栅栏门。
地包天要往里面钻,我拖住了她。
“咱们都来了,干吗不进去
” “你觉得那老头儿会欢迎你吗
” 地包天叹了一口气,耸拉着脑袋,退了回来。
安徒生《茶壶》读后感急啊
安徒生童话集--茶壶茶壶 有一个很傲气壶为自瓷感到骄傲,为自己嘴巴骄傲,为自己的宽把手骄傲。
他前后都有点东西;前边是壶嘴,后边是把手,他总是讲这个。
可是他总不提他的盖子,原来盖子被摔碎过,是粘起来的,算是缺点,而一个人是不乐于谈自己的缺点的。
可是别的东西却是要说的。
杯子、奶油罐和糖罐,整套茶具记得茶壶盖的脆弱当然比记得他漂亮的壶嘴和讲究的把手要清楚得多。
茶壶很明白这一点。
“我知道他们
”他在心里说,“我当然也知道我的缺点,而且我也承认,这里面有我的虚心、我的谦让。
缺点我们都是有的,但大家也有自己的天赋。
杯子有把,糖罐有盖,我既有把又有盖,前面还有一个他们决不会有的东西。
我有一个嘴巴,它使我成了茶桌上的皇后。
糖罐和奶油罐负有责任,是增加美味的女仆,而我是付出者,是女主人。
我把幸福分给人类中的口渴者。
在我的体内,中国茶叶泡在滚开的毫无味道的水中。
” 这些都是茶壶在他血气方刚的青年时代说的。
他立在摆好茶具的桌上,一只最纤秀的手把他揭开。
不过长着最纤秀的手的人却很笨拙,茶壶掉了下去,壶嘴折了,壶把断了,盖子就不值一提了,关于他已经讲得够多的了。
茶壶晕乎乎地躺在地上,沸水从里面流了出来,他摔的这一跤是很重的,最糟的是,他们笑他,而不是笑那笨拙的手。
“这事我会永远记住的
”茶壶后来在谈到自己的生活经历时说。
“我被人称为残废,被人搁到了旮旯里。
后来当一位老妇人来要饭的时候,又被送给了她。
我沦入贫寒,站在那里不知所措,里外都如此。
不过,就在我这样站立的时候,我的生活开始好转。
可是,我原来是那样,现在却变成了完全不同的另一样。
我的身体里面装进了土,对一个茶壶来说,就是被埋掉了。
不过,土里放了一个球茎。
谁放的,谁给的,我不知道。
但不容置疑的是,它代替了中国茶叶和滚开的水,代替了被摔断的把儿和嘴儿。
球茎躺在土里,躺在我身体里。
它成了我的心脏,我的活心脏。
我以前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心脏。
我有了生命,有了力量,有了精神。
脉搏跳动起来了,球茎发了芽,很快就有思想有感觉了。
它开放出花,我看到了它,我扶持着它,在它的美貌中我忘却了自己。
为别人忘掉自己是幸福的
它没有感谢我,没有想到我——它受人羡慕和称赞。
我非常高兴,它必定也一样高兴。
有一天我听说它该换个好一些的花盆。
有人拦腰打我,我痛极了,可是花到了一个好一些的花盆里,我被扔到了院子里,成了一堆旧碎片躺在那里。
但是我的记忆还在,它是不会丧失的。
”
寓言故事读后感不少于150字
读了《伊索寓言》这本书,使我爱手,有了许多感想,心里总是想着这本内容,里面的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
《伊索寓言》的作者是古希腊的伊索,他是传说中的人物,他写的都是对生活中某种现象的批判、启示和教训。
用大家最熟悉的几个寓言来举例吧。
《狼和小羊》这一则寓言中讲的是:狼想把小羊吃掉,用各种方法来和小羊狡辩。
揭穿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龟兔赛跑》这一则寓言,结果大家都知道,是乌龟赢了。
因为他不懈的努力,换取了胜利。
而兔子却高傲、自大。
低估了别人,总认为自己最厉害,其实有自信心是好的,但不能太过于自信,因为那就不叫自信了,而叫骄傲。
另我感触最深的是《胆小鬼》这个故事,他讲了一个人,胆子很小,生活条件不好,却很贪财,总想得到不劳而获的财物。
有一天,他上山砍柴。
累极了,背着柴下山回家去了。
在山脚下的一条小路上,看见了一头金色的狮子,他不敢碰,心想:这到底是活的,还是雕像呢。
那狮子一动不动,也不出声音,一定是雕像,这是神恩赐给我的,看我这样的穷,想让我卖一个好价钱。
他向四周巡视了一遍,确定没有人,就抓起“狮子”的前爪和后爪,可它太重了,拿不起来。
他好像很聪明似的想:人多力量大吗,我回去把家人找来一起搬。
之后,他就跑回家去了。
等他把家里的,男女老少都找来时,那个金狮子已经不见了。
他告诉人们,做事一定要果断,不能拖拖拉拉的。
否则,什么事情都变的很糟糕的。
有一句话说的好,“效率就是金钱”。
做事要讲究效率,如果做事慢了,就什么事情也办不好了。
这就叫做“一事无成”。
《打破神像的人》是我觉的最有趣的故事,大家不妨来听一听吧。
有一人,他穷的落花流水,给一个大户人家做马夫,这个人家很富裕,他问自己的主人:怎样才能富裕起来呢
主人认为这个问题很复杂,像一道永远也解不开的数学题,但他好像很明白的样子说:“只要买一座神像放在家里供着,就可以变得富裕起来了。
”马夫信了。
过了几天,富人就开始吃喝嫖堵,把钱财都花掉了。
不过他死前却在神像里藏了很多金币。
他要死了,把儿子叫到身边,说:“你不要把神像卖掉,宁愿摔了也不要卖。
” 他的儿子以为父亲在说胡话,就没当回事。
可他穷的不行了。
家里只有这个神像值钱,就把他卖给了马夫。
这个马夫把他放在家里。
一年过去了,他仍然没有富裕起来。
一气之下,马夫把神像摔了。
这时,金币都出来了。
他生气的说:“我尊敬你的时候,你却装模作样,我把你打碎了,你这时才知道来帮助我。
” 道理:想富裕,就要勤劳,用自己的双手和大脑去挣钱,才能富裕起来,不能靠别人。
我还要给大家讲一个故事——《驴和马》,古时候,有一个国家总是发生战争,所以,人们家里都要养一匹战马,准备在战争的时候骑。
一个年轻人,养了一匹非常好的战马和一头很普通的驴,战马每天都吃的很好。
而驴天天干重活不说,吃的也不如战马。
驴不明白,就问马:你为什么吃的好,还不用干活
而我一天天却很累
” “我也不知道主人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但我知道每一头驴都是要干重活的。
”驴不说什么了。
不几天,又要发起战争了。
战场离这个年轻人家很近,年轻人骑着战马去打仗了。
驴跑去看,他看见所有人都在打仗。
这时候,他的主人被别人砍死了,马在他身边很难过。
敌人看不过去,把马也砍死了。
驴回到家,伤心极了,知道主人为什么对马这么好了,它也不计较了。
安逸的生活的背后是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危险的,代价实在是太高了,而忙碌的生活,看似艰苦但却可以平安无事。
是不是这个故事太有趣了,还想再听一个吗
那我就再讲一个《牧人和驴》的故事吧。
一个牧人在打猎的时候,发现了一只小狼,他见它可怜,就把它抱回家,和狗一起养着,它们长大后,就看护羊。
有一天,一匹狼夜里来叼走了一只羊,狼就去追,可这羊已经被咬死了,它就和那一匹狼一起吃羊,它这时候才发现,羊肉是那么好吃。
回家后,它什么都不想吃了。
又有一天,狼又来偷羊,家狼就假装去追那只狼,跑出去后,就和野狼又一起吃羊。
野狼好几天都不来了,狼就把羊叼来和狗一起吃。
这一切都被牧羊人尽收眼底,第二天,他就把狼给杀了。
人不能相信恶的东西,有句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的确是这样
<狼獾河>读后感
《狼王梦》读后感 《狼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
它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
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猪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
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
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
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
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用我们的“人道”来说,“狼道”也未免太残忍了,但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
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们人类。
作者很擅长说故事,情节紧揍,环环相扣,绝无冷场。
例如一开始,紫岚的生产,便是在大白狗的追逐下完成的。
之后他运用关于狼的知识,把狼充满挫折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巧设悬念,引人入胜,而且他在情节的处理上谨守客观原则,没有加入人类的温情喧宾夺主,构建了一个荡气回肠、震撼天地的狼的精神世界。
你有莫泊桑短篇小说中的一次政变的读后感吗
500字左右
1)“莫泊桑短篇小说”书看完这篇文章写的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百感交集。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儒勒钱,我们全家期待他早日归来,你可以给“我们”带来的幸福,奢侈的生活。
但此行,当“我们”看见他上了船,他没有取得任何真正的钱,但是老卖牡蛎时,可怜的老水手。
像瘟疫一样在相同的“父亲”和“母亲”,尽量避免他。
这是什么原因呢
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
儒勒真的不认识他的侄子是什么
它真的不认识自己买牡蛎是他的兄弟是什么
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识。
因为他知道很多以前犯下的错,对不起,我认出他来。
再想想,为什么儒勒没有返回自己的家乡吧
答案可以了解到从主他的嘴:“他说有亲戚在勒阿弗尔,但他不想回到自己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如此说来,朱尔斯已经从以前的“流氓”改变成现在知道吃了不少苦头的血汗钱“卖牡蛎老头”,他至少他们知道是自力更生。
现在看着他,但克拉丽丝钱,怕他回来吃。
这就解释了,“我的母亲”是一个市场的钱,眼睛的女人。
和“我的父亲,”菲利普和母亲“唯利是图”,他们发现“我的叔叔,”这辈子是不是无菌的。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时,我会和我的弟弟承认,因为人犯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悔改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我的兄弟菲利普,无论流氓是如何可怜,然后就不管好,我会的,并认出他来,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远不会忘记。
2)“莫泊桑短篇小说”图书莫泊桑写小说,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人情冷漠,意思是,不成熟的社会思潮,不公平的,蔑视劳动人民的底层分析,反映了人类虚荣的弱点,人类的骄傲,我们得到这些启示。
阅读“西蒙的父亲,”我感到深深的认为是一个强大的男人,西蒙虽然它是,但一个孩子可以承受他的“强”的压力外 - 说他没有父亲,小体,它经受住唾沫轰击,他的心,使他已逐渐扭曲像跳河,它是在这节骨眼上一个高大的工作人员菲利普来到他的身边,并答应给他做他的爸爸,这让西蒙的脸的力量,他返回到往常的笑容。
这篇文章使我母亲的一个深刻的理解和西蒙是西蒙镇遭受其他两个玩世不恭的时间,但那种痛苦遭遇白眼别人挣扎与情绪,西蒙已经遭受了戏弄在学校里,同学殴打,只是因为他没有爸爸。
即使一个孩子,他的父亲在前面的西门,还得意洋洋的说:“我父亲的墓地。
”这句话直言西蒙的心深深的伤害了世界上有好的人 - 菲利普,他让小的家庭摆脱坏运气绕组,使他们回到幸福的笑脸。
我觉得在今天的社会和社会莫泊桑它
有欺负,霸气的人,也关心体贴人。
在去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人们自发捐赠活动此起彼伏,一场大地震,我们中国人的心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让我们看到了牧羊人,让我团结,才能经受住各种困难,成为长城。
音乐之声是世界上永恒的美德,莫泊桑写的,它从来没有离开过,他希望每一个,人在世界上有一个良好的思想品德。
我们已经了解到的“项链”,画图是一个虚荣的女人 - 玛蒂尔德。
女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她有华丽的衣服,然后要醒目的珠宝首饰。
当时,它是这样一个社会,社会的女人看起来只要你可以找到一个良好的家庭生活,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他们的资本是外观,玛蒂尔德是个例外。
莫泊桑花了很大的空间来写玛蒂尔德在宴会上为了吸引大家的注意,之前的好,穿着在一次聚会上,她称赞的愿望,进入高社会向往,拟和后马蒂·斯图尔特失去的项链后在过去的个性改变,成为勤劳,善良,节俭,简单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并提出个人的意见称赞玛蒂尔德的勇气,坚强的性格,因为她总是不切实际表示消极的想法。
从玛蒂尔德映射出这个小家伙的堕落的社会氛围,人们只是寻求满足物质和精神起来低。
读莫泊桑的文章,让我更加仔细地审视自己,社会,消除人类的贪婪,虽然这是困难的,但需要一点点去除,这个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
3)“莫泊桑短篇小说”书的乐趣,像一个很好的阅读这篇文章,由于种种原因,我还没有读入,也有被遗忘的。
后来,初中学校和教“我的叔叔于勒”,渐渐想起莫泊桑。
最后一个前几天,我从学校图书馆借来的“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花了几天的时间,我读的书,感觉好极了。
这本书是一开始的“羊脂球”,这让我很兴奋,终于可以读他的成名。
所以我读这本书,发现大多数文章的背景是英国和法国的战争,所有的文章都是关于社会现象。
我把“羊脂球”念了一遍又一遍是另一个英雄无疑是她的仇恨和蔑视反对侵略者,羊脂球的表现方式,但在相同的普鲁士人在酒店拒绝太高的水泥袋。
可想而知,她不可能同意侵略者的无耻要求,但她最终为自己心爱的“同胞”投降。
和那些虔诚的同伴的上流社会,她通过了普鲁士人在检查站使用后,彻底抛弃了她,甚至嘲笑她的牺牲行为。
我很生气,想在开始的时候,他无私地把自己的食物给大家吃的女主角,但在年底的嘲笑,没有吃的,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吃,我觉得真是可怜的女主角。
女主角是一个背叛的英雄贞德,一个女孩,一个坚强的意志和伟大的形象爱国主义,她的钱或右侧的“同胞”我真的很喜欢他们的祖先背叛时,像圣女贞德抛弃了她那些同车,这是一个民族的悲剧。
莫泊桑的爱国主义的表现。
莫泊桑的小说是一个上流社会的蔑视和厌恶小资,但也提出了相同的批评,如在夫妻的“项链”是一次罗巴赛尔部长的党通过几十年的青春毁了,如果是虚荣心作怪,玛蒂尔德DS将不借朋友的项链,也失去了买一条项链相同陪朋友落入高利贷的陷阱后,开始了艰苦的生活。
最凄美的是玛蒂尔德DS遇到的欠款后,一个朋友借给项链一种放松,骄傲,在她看来,为了支持门面的牺牲终于得到了反映。
“骑术”中的主人公,是唯一一个在家庭以外的组织活动,其华丽的视线,但尴尬 - 他打一个女人,谁声称的损失的能力工作。
他被迫采取一生的赡养费,老妇人的责任,是不是很好的家庭生活,这一天是从越差不同,除了给别人,这是莫泊桑的社会不满情绪也可强调他是多么有关国家,以笔为武器,告诉社会缺陷。
此外,在普法战争,爱国主义感染莫泊桑,拿着猎枪丛林深处开始游击活动。
也可以看出他的爱国。
我们要学习莫泊桑的爱国主义,民族的缺点指出,关心国家,为国争光的。
无论是国家的主要责任。
4)“”莫泊桑短篇小说“本书语言阅读内容,这个月是”莫泊桑短篇小说“,结果让我非常沮丧,因为想都没想研究契诃夫的作品,然后非常仔细地用两个小时才能完成一个宏伟的,巧妙的书复查,结果意识到错误时,已经太晚了啊啊啊
及时努力,结果也置顶精华,很神奇的,头发分享下这本小说讲述的故事的主角,格里·勃兰先生为整个家庭组织郊游。
他们的家庭贫困,夫妻俩都在下降贵族,有两个孩子,生活十分困苦。
格里,勃兰先生获得额外的报酬,然后举办野餐。
因为他想炫耀自己的风头,结果骑打一个女人。
老妇人原本是家政服务,结果声称丧失工作能力。
所以格里,勃兰先生被迫承担责任维护老女人的生活。
这是不是一个富裕的家庭,简直是雪上加霜......看完这篇文章后,思维的基本过程是这样的:老女人,我没有字符 - >她也被迫啊 - >呵呵,还是应该低调。
事实上,这个女人是不是很有性格。
本身已恢复,但仍假装生病,勃兰先生诈骗格里赡养费。
有阅读的描述,让我觉得很恶心......文中说:“从早期完成的嘴,她不停地吃东西,脂肪慢慢起来,她很开心,和病人聊天,这不似乎已经习惯了漫步人生,如果五年后下楼,拍床垫,楼上送煤,在这里扫刷有生命,这是她的办公室得到充分休息。
“作者老女人的形象描述,仿佛吸血鬼一般,或像猪整天除了吃饭,除了享受,不要想闲来无事,让我想想觉得恶心......作者写道:“她让他们检查,让他们触摸,新闻,太刁钻的一面与开放偷偷看着他们的眼睛。
”看到老妇人的狡猾,为了以继续以欺骗赡养费,通过各种手段,用尽伎俩普通公民的狭隘,自私要显示的字符毫无疑问的。
因此,人际交往能力,性格第一。
虽然别人也不是你能假装生病怎么骗得了别人可能找不到,但在相同的时间无所事事,他的性格,尊严,人格也将消失......人格改变利益,不管别人的感受,只顾自己享受,万不可取
但是,相反,认为这是一个社会的迫害啊,老妇人可能有很多人一样,战斗的一生,他用尽了所有的能量在社会上打拼,结果是不只是微薄的收入和艰苦的生活吗
生活不抱任何希望,她已经麻木了,别无选择,当然,这可以让你的生活的机会了戏剧性的变化,她一定会迎头赶上。
自然无法控制自己的命运,格里·勃兰先生情况。
社会环境造就人,这也是不错的
此外,做事低调啊
格里·勃兰先生,是因为我想出风头,导致这场悲剧。
我们,实在令人痛心的灾难,但它确实是不难理解,无论做的事情时,要低调,低调做人。
因此,我鼓励对方,从低调的工作,希望良心。
还记得刚开始的生辰八字什么职位,今年预测灾害福大,做事低调,好处还是邪恶的,现在看起来非常合理的。
虽然低调不抢了风头,但也不会有任何大的失误。
我们的生活一定会这样
阅读文本后,想了一个长期的,沉思的,如果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