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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豹救子》读后感

时间:2017-08-22 05:45

人类未解之谜读后感

[人类未解之谜读后感]回家我便细细阅读,感觉越看越好看,里面全是些我国发生的稀奇古怪的事也让我非常惊奇,我认真的看了好几遍,然后说给爸爸听,爸爸却说这本书是瞎编的,根本不好奇,可最近发生的一件事让爸爸改变了看法,人类未解之谜读后感。

每晚九点25电视上会有金飞的《传奇故事》而今天的《传奇故事》说的是一个人发现了一块长白头发的石头,而这件事正是那本《人类未解之谜》上面的事,所以在看的过程中他们在电视中把那块石头说成什么天外来客什么的我都知道,这让老爸惊奇不已,问我是在那里知道的

我说就是在你说的那本瞎编的书,老爸认真想了一会想起来了,他说:我说错了,我在也不说你选的书是瞎编的了,真是本好书啊

然后就让我把那本书拿出来让他看一会儿。

经过了这件事后,我比以前更爱看这本书了。

这本书里的未解之谜有很多类,像历史类.宇宙类等等,里面的事情让我感觉到大自然的千奇百怪与历史的神秘莫测,让我感受非浅。

我买的是中国卷,还有世界卷,现在没卖的了,要是还有的话,我一定买下来,让我在体验体验全世界大自然的千奇百怪。

我读了<<人类未解之谜>>之后,才知道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谜没有解开,有的无法解释,有的原因复杂,有的奇妙无比,有的扑朔迷离,有的……我懂得了:发现往往要比解答容易得多。

比如说,茫茫宇宙是否存在着智慧生物

恐龙是怎样灭绝的

人类失踪之谜,人体自燃现象等等。

这些谜在很早以前就已被发现,不过现在也尚不能从科学的角度来判断它,所以我们不但要在众说纷纭的科学界里进行大胆探索,更要给未解之谜们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走进向我们敞开的奥秘之门    最近我读了《人类未解之谜》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些关于人们的不可思议的事。

这本书图文并茂,属于探索发现系列的。

  沧海桑田,斗转星移,地球孕育出奇妙的生灵,奇闻轶事,趣风异俗,踬蹙着不肯揭开神秘的面纱。

是惊人的巧合,还是故弄的玄虚

  刀耕火种的炊烟尚未散去,原始祭祀的钟声依然清晰,机器的轰鸣声刚开始喧闹,蓝色的太空已经留下了人类的足迹,读后感《人类未解之谜读后感》。

  随着宇宙和地球的神秘被一点点揭开,人类似乎站在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巅峰。

可还没有等人类欣欣然地庆祝自己的胜利,一个个谜团不时出现在人类面前:旧石器时代的神秘枪击、各种各样不明飞行物的频频光临、深海人鱼踪影的隐隐出现、古代尸体的千年不腐等,都让骄傲的人类感到困惑不已。

  虽然时至今日这些谜团仍没有得出完美的解答,但是它们却激起了人类的好奇心,让人类的想像力更加开放地挑战终极,探索未来……今天,我读了一本《人类未解之谜》。

里边有一篇文章介绍的是一只母豹和一小孩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小村庄里的村民打死了两只幼小还未成年的小豹,后来母豹叼走了一个小孩,可是母豹不但没有吃了这个小孩,而且把他养到了五岁,豹孩不断地咬经过的人。

最后孩子得了白内障,双目失明。

是它凭嗅觉来识别食物。

后来,科学家解释说:目豹没把小孩看作食物,而是把他当作一个幼小的动物。

这里还有一个小故事使我记忆深刻。

(过渡衔接很自然。

)有一次,一只家犬从一个大火中救出了一个小男孩,而他的父母葬身于火海之中,那只家犬每天喂养他,阴雨天气用身子来帮他取暖。

真是母爱有佳啊

(老师的话:哈

是最精彩在最后一句话,写出了自己的感想:母爱有佳。

我喜欢

还有,我发现你最近看了好多书,也写了好多的日记,读后感。

进步好大

好大!!! 喜欢你。

悬崖获救的读后感

随笔《悬崖上母豹惨烈酒子》 在上一个周末,我做完了老师布置的各科作业,就拿起一本《意林》,津津有味地看。

忽然,我读了一篇名叫《悬崖上母豹惨烈救子》的文章,过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

《悬崖上母豹惨烈救子》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主人公和他的一个朋友杰克带着两只猎狗去山上打猎,过了一会儿,他们找到了一只大狸豹和一只小豹,前面是万丈深渊,豹逃不了的,预示杰克放两只猎狗去杀杀大狸豹的胆子。

谁能把《情豹布哈依》的读后感发给我

《再被狐狸骗一次》之《情豹布哈依》读后感 我对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实在是爱不释手,每读一本他的动物小说,就有许多话想说。

这次,我又对他写的《再被狐狸骗一次》这本书感兴趣。

在这本书里面,令我最感兴趣的故事就是《情豹布哈依》。

布哈依是一只年轻的流浪在外的金钱雄豹,它很孤单,也许,它这样盲目的流浪是在寻找伴侣。

有一次,它遇见一只孟加拉虎在追逐一只年轻的母豹,这只母豹名叫香格莉。

不知是出于同伴的相救还是什么,布哈依也没有多考虑就跑过去救母豹香格莉。

一只虎对付一只豹,那豹就有百分之60的可能丧命虎爪。

但是,如果是两只豹对付一只虎,那虎就绝对夹着尾巴逃跑。

事实也正是如此,孟加拉虎看到布哈依的出现,有些惊讶。

随后,孟加拉虎短促的叫了一声,便躲进了灌木丛里跑走了。

说来也巧,本来是追逐香格莉的孟加拉虎成了布哈依和香格莉的红娘,香格莉对布哈依的这次出手相救十分感谢,它们结成配偶,布哈依也有了“英雄救美”的美称。

很快,香格莉的肚子渐渐大了起来,这是布哈依和香格莉的爱情结晶。

香格莉不能外出打猎了,布哈依就出去打猎。

布哈依很幸运,捕到一头小黄麂。

正当布哈依叼着猎物回家的时候,看见一群象在它家的洞穴撒野,它的爱妻正在洞里受苦。

眼看香格莉就要死在象腿下,布哈依要是再不冲过去救它,它就不是雄豹了。

金钱豹是聪明的动物,布哈依利用调虎离山之计把象群引开,让香格莉安全离开洞穴躲进隐蔽的地方,而它布哈依则要对付一整群象。

也许是布哈依它没有及时闪开,被大象踩断了尾巴和背脊,布哈依再也站不起来了。

象群离开布哈依后,布哈依虽然活着,却已经只有半条命了。

它的背脊被踩断,从腰部到两条后腿都失去知觉,麻木了,布哈依只好用两条前爪往前爬,爬回洞去。

过了几个月,布哈依的伤势已经痊愈,可却站不起来了,它试了好几次,可都失败了。

当它一次又一次的摔倒在地,它才明白,它变成了一只站不起来的废豹。

它这个样子,不但自己不能出去打猎,还麻烦香格莉出去打猎。

香格莉刚刚生完小宝贝没多久,还没有完全恢复体力。

每一次,捕到一只野兔回来都不错了,香格莉都是气喘吁吁的回到洞里。

在填饱肚子的问题上,更是令布哈依伤透了脑筋。

它自己已经废掉了,吃不吃东西都无所谓,反正最终都得死。

可香格莉吃不饱,香格莉吃不饱搞得小宝贝们也吃不饱,这真是恶性循环呀。

布哈依明白,它成了累赘,它如果不死,香格莉是绝对会有危险的。

它必须让香格莉找到令一只雄金钱豹,这样让它们结成配偶。

有了雄豹的照顾,香格莉会安全许多,小宝贝们也会好起来。

终于,在一次香格莉熟睡的时候,布哈依轻轻爬出洞,它舔舔宝贝们,作为最后的告别。

布哈依要去找野猪。

野猪有公猪的守护,一般豹都不会靠近。

虽然野猪家里的幼猪仔细皮嫩肉,好吃极了,可公猪的脾气暴躁,又长着两颗大牙,搞不好会穿破豹肚皮。

布哈依这次去,就是想和公猪来个同归于尽的。

它将用它剩余所有的力量聚集在牙和前爪上,相信它可以将公猪咬死。

它知道,当香格莉起来时看不到它的踪影,必然会顺着它爬过的痕迹来追它。

这头公野猪也作为送给香格莉最后的礼物了。

野猪家族没有了公猪的守护,母猪和小猪就自然是白白的每餐。

如果香格莉哪天实在找不到食物,就可以来这个野猪洞随手抓一头小猪仔当食物。

想着想着,布哈依已经来到了野猪洞。

公野猪看到了布哈依,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冲了过来。

布哈依被野猪顶到了背上,这正是它所期待的。

布哈依用剩余的最后一点力量,对准野猪的喉咙,只听“咔嚓”细微的声音,野猪和布哈依一起去了它们该去的地方...... 呜呜,这个故事好感人啊

我读完时都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这就是动物之间的感情和思想啊

要是让金钱豹再变成直立行走,那就真有百分之80的可能进化成人类呢,搞不好也是半人半兽。

动物们之间的思想与感情,真的和我们人类相差不了多少。

布哈依知道自己成了家庭累赘,就宁愿去死,也不想连累家庭成员,布哈依的心胸好宽啊,它真是只善良的豹。

我真觉得自己有些异想天开,可我真的有这个想法:我们人类发明一种能听懂任何动物的语言的耳机。

戴上它,到动物世界里,动物的叫声在耳机里就转化成为动物想要表达的语言。

这样,我就可以听懂动物们在说什么了。

我如果想回答动物们的话,就再用一种特殊的麦克风说。

这种麦克风会把我的声音转化为只有动物们才能听懂的特殊语言。

哈,这样的话,我们人类就可以和动物们对话了

真希望,我的想法在未来的某一天,能变成真的现实... ...

大羊驼和美洲豹读后感50字

今天,我读了溪的《大羊驼与美洲豹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篇就是“情豹布哈。

X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只叫布哈依的公豹与一只叫香格莉的母豹结了婚,并且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可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一群野象包围了香格莉和她肚子里的豹崽,布哈依为了救香格莉和豹崽身受重伤,永远都不能再站起来了。

香格莉却不离不弃,一边照顾豹崽,一边照顾受伤的布哈依,拖着虚弱的身体还要出去捕猎,解决一家六口的吃饭问题,结果一头豹崽由于营养不良夭折了。

后来,布哈依怕自己拖累香格莉,更怕香格莉为了捕食猎物而失去生命,就忍痛让香格莉和另一只公豹结了婚,一起照顾豹崽。

它用尽自己最后的力气为香格莉和豹崽杀死了公野猪,用生命为它们捕食了最后的猎物……读完这个故事,我被深深的感动了。

布哈依竟然为了让妻子和孩子好好的活下去而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让我发现豹类虽然凶猛、残暴,却也有着它们温情的一面,为了家人可以不顾一切,甚至可以放弃自己的生命,它们之间的感情是那么的纯洁、高尚,真的太感人了

这也让我想到了爸爸妈妈在我的成长过程中对我的付出不也是无怨无悔的吗

我生病时他们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我遇到危险时他们不顾一切的保护我

急求一片六年级上册第一单元(九年义务教育)的作文

我来自一座高山。

山上满是绿色,茵茵绿草软绵绵的,像绿毯盖在我身上。

山上还有花,五颜六色,各式各样,一阵风吹过,我的身上就沾满了花香。

有一天,突然狂风大作,雷雨交加,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旁边的草弟弟、花妹妹都紧紧地贴在我身上,以求暂时的安慰。

我听到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顿时感到一阵眩晕…… 当我醒来时,我感到仿佛有一只温柔的手在抚摸着我,我睁开双眼,看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周围不再有草,头上的天空也变得模糊不清。

我还以为自己在做梦,便迷迷糊糊地自言自语:“这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山脚下的一条小河。

”一只游过来的小鱼听到了,对我说:“刚才那一阵暴风雨声势浩大,许多东西都被大风‘搬了家’。

喏,你就是他们中的一个。

欢迎你来到我们这儿,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

祝你生活愉快

”我听了小鱼的这一番话才明白,我被风爷爷从山上带到了小河里,我要开始我的新的生活。

在小河里,每天有小鱼小虾陪伴我,与我嬉戏,陪我玩耍;每当下雨时,雨滴都在为我们演奏着一曲曲优美动听的音乐,演奏完后,雨过天晴,在太阳的照射下,天边的彩虹若隐若现,她用小河当她的镜子,梳妆打扮;每当夜幕降临,我要休息的时候,软软的水草给我当被子盖在身上,让我美美地睡到天亮。

如今,我已由山上的一块有棱有角的粗糙的石头变成了一块光滑、晶莹剔透的鹅卵石,是大自然改变了我。

我是大自然中的一员,我深爱着大自然,即使我是一块不起眼的鹅卵石...... 我是最后一滴水 假如我是最后的一滴水,最后一滴干净而又甘甜的水。

我,是一滴水,曾经随着雨雾下海,跟着空气蒸发,这样一遍一遍地循环,在几亿年前,我从一片树叶上诞生,和哥哥姐姐们过着悠闲的生活。

可现在,我唯一的朋友蓝兰也消失了,因为人类已将江河湖泊一饮而尽,甚至把大海净化后也饮用完了,慢慢地我成为了最后的一滴水,恐怖的事终于发生了——人类似发疯一般追求我,我开始过着逃亡的生活。

这天,我为了躲避太阳的暴晒,来到一片枯萎的芭蕉叶下休息,突然看见一个小女孩。

这个女孩只有六、七岁,她面无血色,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嘴唇犹如一张皱巴巴的白纸,脸上的皮也脱得厉害,好象生命之花快枯萎似的,她也是我见过缺水最严重的人。

“瞧吧

这就是你的杰作”我心中一个奸笑的声音响起,它仿佛在嘲笑我,又一个声音说道:“与最后一位植物细胞莎朵合作吧

否则人类将毁于你的手中” 真的,我去找她了,我知道她住在拉丁美洲的一只豹子身上,可我现在是在韩国的汉城呀

怎么去找她啊

这时,我想到了最后一朵茉莉朱丽叶,她就住在汉城的一片芭蕉叶上,我回头一看,啊

朱丽叶正在这片芭蕉上梳妆打扮。

“嗨

好久不见

”她撒娇似的对我说。

“你……你好

”接着我一本正经地说,“朱丽叶,你能不能带我去拉丁美洲

”“你吃错药了,还是少了根筋啊

这么远的路

鬼才带你去呢

”朱丽叶的大嗓门,把我耳朵都震聋了,“好了啦

我不是少了根筋

也不是吃错药

”我怒气冲冲地说,“现在是人命关天

要不然的话,我才不吃饱了没事干来找你

”说完,我的脸通红通红的,她也被吓得面色发青。

过了好一会儿,朱丽叶若无其事地说:“你要救‘人’吗

”“要你管

”“既然这样,我就不多问了。

”她驮起我,迎着阵阵微风飞向拉丁美洲。

朱丽叶的飞行速度真是不同凡响,仅仅一周我们便来到了拉丁美洲。

“好了,亲爱的女士,该让我下去了吧

”我刚刚从睡梦中醒来,所以甜甜的对朱丽叶说。

朱丽叶摇摇晃晃地降落下来,我也落了地,红着脸说:“我那次的失礼请不要见怪哦

”“算了

只要友谊真纯就行

”我和她做了个辞别的手势,我们就分手了。

“好了

准备下一次寻找吧

”我自信满满地说。

“喂

朋友

你好

”背后发出一种可爱的声音,回头一看,原来是最后一棵小草安吉。

“谁是你朋友啦

”我故意发出这种古怪的音色,我一边说,一边和他拥抱。

“安吉,好久不见喽

你又长高了不少哦

”“那当然

因为我现在可以只靠阳光生活哟

经过几百年,我已经进化了耶

”安吉骄傲自豪地说。

“是啊

你真了不起

”“呃……你是不是很辛苦

”“那当然喽

人类可是一直在找我哦

”我还是将话题转向正事,“呃……你知不知道莎朵在哪

”“你找她干嘛

”“我也不知道

”其实,我是懒得跟他说。

“算了吧

这件事我也不追究了

”安吉严肃地说,“她在一只叫娜娜的母豹身上。

”我并没有和他说再见,而是向着旁边的乌鸦群跑过去。

“女士们先生们,请问你们知不知道一只叫娜娜的豹子

”只见得他们面色苍白,慌里慌张地一溜烟就跑了。

原来,娜娜曾吃掉他们很多的兄弟姐妹呢

我单独地寻找着娜娜,烈日晒得我都快蒸发了,正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一个黄色的东西在我眼前移动,是一只豹

“她(他)会不会是娜娜呢

”我奔向了她(他),想问个究竟。

“嘿

”我提高了嗓门,“先生,不,女士,……”“我叫娜娜。

”“娜娜,娜娜……哦

我的救星”“什么

你的救星

”“请问莎朵住在你身上吗

”“对啊

动物与细胞本来就要和平共处嘛

”说着,她抖了抖身子,一个小小的,和芝麻一样大的圆点儿从她身上掉下来。

“你好啊

若若

”“你好

莎朵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那样可爱

只喜欢叫我的小名

呵呵

”“莎朵

你知道吗

我真的很想救人类

”我依然想起那个小女孩的样子。

“千万别救他们

”娜娜赶紧说道,“人类是自作自受

人类的出现已使生态不平衡了

现在,他们不仅毁了森林,还毁了整个地球

”“是啊

不过人类确实可怜

”莎朵也起了怜悯之情。

“对了

怎样才能让我体内的水分子繁殖呢

”“嘿

”莎朵激动地说道。

说着,莎朵钻进我的身体里,慢慢地,我膨胀了,体内的水分子以每秒5千兆个的速度,迅速地繁殖着,很快成了一条小溪,一条河,一口湖,一片海洋。

这时,我已流泪,莎朵的灵魂将永远留在我的心里。

这仅仅是一个假如,但我希望人类一定要珍惜水,而不希望出现最后一滴水。

旦丁,在文意复新中最重要的贡闲是什么呢?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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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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