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现实干掉的人读后感
不要看这部小说的每一件事都是那么好,那么坏,当我们自己遇到这些事的时候,应该要面对,要正面看这件事,不要去想歪处,什么事只要努力了就会得到你想要的
感情被现实打败的经典句子
3、牵她的手漫步,两个人走路,不是为了让别人看,是要两个人感觉幸福。
因为十指相握是幸福。
4、想她的时候,她。
爱她的话,要说出来,她听后也一样的爱你。
5、没必要和女朋友争个面红耳赤,她错了,你让着,她会感激你,其实她知道是她不讲理。
6、因为陪伴与懂得,比爱情更加重要。
一生中会有很多段爱情,陪你走到最后的,始终只有你一个人。
找一个愿意忍受你的人,一起走到最后。
7、偶尔给对方惊喜,爱情不一定常常在激情的顶端,但是你可以学会制造浪漫,不要让爱情变得空洞无味。
8、不闻不问不一定是忘记了,但一定是疏远了,彼此沉默太久就连主动都需要勇气。
9、如果大家觉得缘分没了,也没有办法。
在感情的世界里,要达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神话境界,中间还横亘着另一句名言:时间可以成全一切,也可以打败一切。
10、我可能不会太有钱,但是别人能给你的我肯定也能给你。
11、不管是友情还是爱情,你来,我热情相拥。
你走,我坦然放手
12、我多么希望,有那么一个人拼了命的爱我,我多么希望,有那么一个人狠狠地疼我;我多么希望我消失后,有那么一个人会拼了命地找到我;然后抱紧我说:“我离不开你,我真的很爱你”。
13、离开一个地方,风景就不再属于你;错过一个人,那人便再与你无关联。
14、你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也无法感动一个不爱你的人。
15、有困难的时候找朋友,绝不是一件丢人的事。
16、我对于你,只是场意外;你对于我,却是一场爱情。
17、好不容易鞋子合脚了,可样式又过时了。
18、如果一开始,你就不要出现在我的面前,那么,我也许就不会知道幸福的滋味……你何其残忍,把所有的爱满满地那么卒不及防地都给了我,告诉我,你永远喜欢我,永远不会离开我。
让我错以为,我可以幸福得象个被宠溺的孩子,让我错以为,只要抱住你,就可以拥有整个世界。
19、想当初,恋爱时,除去被窝,都在一起;叹如今,结婚后,离了枕席,各自奔波。
20、感情有时候只是一个人的事情。
和任何人无关。
爱,或者不爱,只能自行了断。
21、什么叫真的感情,就是不在一起的时候,也跟在一起一样,这才叫好的感情。
22、你心仍在,我愿等你。
23、感情这样东西是很难处理的,不能往冰箱里一搁,就以为它可以保存若干时日,就不会变质了。
24、真正的缘分,不是上天的安排,而是你的主动。
25、该来的都会来,该走的全会走,别抗拒,别挽留,别贪恋,别不舍,别担心。
26、重要的不是爱有多深,而是能爱到底;重要的不是爱上你,而是只爱你一个人。
27、再拉风的男人在现实面前也要低头,再叼的人做完后也是要洗了睡的…… 28、感情这种游戏,有钱人随便找个人都可以玩儿得很明白,很潇洒,很浪漫;穷人则不能,所以,没有经济基础的人,谈恋爱一定要找一个可以死心塌地和你疯狂到底的人,女生不一定都很现实,但很现实的人中十有八九都是女生。
29、在乎我的人,我会加倍在乎
不在乎我的人,你凭什么让我继续
30、爱情是会沉底的,在平淡的日子里,最重要的是经常轻轻晃一晃盛装爱情的“水杯” 31、真正的矛盾,不是她不理解你,而是你不会宽容她。
32、有人说男人一旦变心,九头牛也拉不回,难道女人变心,九头牛就拉得回来吗
男女之间只在生理上有差异,心理方面大同小异。
33、暖一颗心需要很多年,凉一颗心只要一瞬间。
34、不管是友情还是爱情,你来,我热情相拥;你走,我坦然放手
35、感情的事,本来就不可预测。
因为这不是一种计划,要按照计划去做。
所以感情要发展到双方认为该结婚的时候,就是结婚最好。
36、离开我就别安慰我,走了就不要再回头,要知道每一次缝补,那颗心都会遭遇穿刺的痛。
37、如果不能给一个女人基本的物质生活,你拿什么说出你的爱。
38、魅力女人,就是有充分得意志力去抵挡男人的进攻,也有足够多得魅力阻挡男人的撤退。
39、谈恋爱和做人一样,都是宁可把小事做好,而不要相信高谈阔论。
40、我耗尽了热情,丢失了自己,伤痛处还含着淡淡的甜蜜,原来只是场奇迹。
41、喜欢,就是淡淡的爱。
爱,就是深深的喜欢。
我希望以后可以不用送你回家,而是我们一起回我们的家。
42、天若有情天亦老,人若有情死得早
43、永远不要为别人而改变自己,如果不能接受最差的我,也不配拥有最好的我
44、很多时候,不经意知道一些事后,表面装的无所谓,用微笑去掩饰,其实心里比什么都疼。
求沈从文《老实人》读后感,600字,速度
这是一部讽刺现实社会的作品,语言平凡而又意味深远。
其中的主角当然是一个被称为老实人的人,但依旧被邦葛罗斯称为十全十美的法国社会变得虽老实便还是被染上了不好的社会风气。
随着剧情的推移,邦葛罗斯起初的想法虽到最后一直没有改变,但在其骨子里早已被现实摧残得飞灰烟灭,在此等社会中,什么人格分裂、十恶不赦、偷天换日、阿谀奉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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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足为奇。
一个本该作为一名老实人活下去的老实人说过这样儿一句话:哎呀,我杀了我的旧主人、我的朋友、我的小舅子了,我是天底下最好的人,我却杀了三个人,哎呀
老实人曾问一名学者:你大概认为世界是十全十美的吧
这位学者的回答是:才不呢,除了在饭桌上还算痛快、团结,其他的时间大家都在喧哗争辩、无理取闹、互相攻击,简直是一场无休止的战争。
反观古往今来不都正如以上所说的吗
比如说鸿门宴,酒桌上不是说得很尽兴吗
不过暗地里是你斗过来,我斗过去,他想着怎么来除掉你,你想着先怎么逃出去再来干掉它,这种恶性循环周而复始,始而再来滚过,一代又一代直至当今,依旧是生生不息。
平常为什么我们没有看见呢
为何未察觉
只因为我们经历社会的时间不够长,所行进的范围还不够大,所以看见的也就很少,自当不明白其中的真真假假。
我们现在的主要消息来源,主要是通过别人说或者是记者摄像,然后转发给我们看。
好东西好事情好人还是有的,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大多也是这些,这些东西我们可以接受,可以学习,但不要被迷惑。
不要把我们现在的文明想像成科幻片中,故事中那么发达、那么和谐、那么美妙,因为目前这只是空话、幻想,我们所处的现状是在向那个伟大的目标努力,想想让十几亿人、几十亿人统统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纯洁正直是多的巨大的工程,这肯定不是几代人的努力能达到的,而是几代人都不一定能够达到的,这可比修长城堆金字塔做难不见了,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简直是遥不可及只可想象。
所以了解一下现实的好处实在是大,不仅可以帮助别人,也可以免受一些小人的搔扰与迫害,一些坏人所做的坏事,我们必需去了解,但一定不要去效仿,不然的话,就可以等待着退出这个人生的游戏了。
这个故事的整个剧情也不是很长,是一部图文并茂的一部小说,但真真切切的反映了一个现实社会所必需具备的几大元素,在我看来其一是不幸、其二是痛苦、其三是失爱、其四是诺言、其五是反抗、其六是脏臭、其七是逼迫、其八是一小点清静安闲。
一定还有更多,但我的阅历并不是很多,但作为一名高中生的我,对这个社会也初步的感性,对这个社会我还是个菜鸟,就学业来说我还尚且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追赶,这是现在作为一名学生该做的事。
而所谓的社会学业,是我未来所要追赶实践的。
但对于这些目前与将来、过去与未来作为我个人而言都喜欢,而电子产品、电子工艺游戏,我也非常喜爱,我个人喜欢全面发展,我喜欢的我感兴趣的我全要去做去了解,让自己更加快乐、充实与无悔,也为将来可能遇到的问题与麻烦旁开几条道,更好地走下去,也不会因为它们而纠结住。
求读后感
《夏洛的网》读后感最近,通过学生的阅读活动,我知道了《夏洛的网》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小猪和蜘蛛的故事,激起了我心中无尽的爱和温情。
书中描写的友情与爱让我感动,让我难忘,现代社会中,金钱不停地淹没着各种情感,人类活得越来越机械,似乎只有金钱才是活着的意义。
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弗恩爱威尔伯胜过一切。
她爱抚摸它,喂它,把它放在床上。
每天早晨一起来,她就去热牛奶,给它围上围涎,拿着奶瓶喂它。
”从中可以看出弗恩是一个很有爱心的小女孩。
她拼命求爸爸别杀落脚猪威尔伯,还无微不至地照顾它,给予它温暖,从而让威尔伯感到快乐,也从此有了更多朋友。
书中描写到:“夏洛已经在网上织出了‘光彩照人’四个大字,威尔伯站在金色的阳光里,真是光彩照人。
”夏洛就用几个用丝织成的字挽回了威尔伯的生命。
夏洛之所以愿意为威尔伯付出,是因为它爱威尔伯这个好朋友,它希望在它的生命里留下这个好朋友,也希望在自己活着的时候为自己的好朋友付出一些。
这大概就是朋友之间的真情吧
其实,文章最令我感动的不是夏洛为威尔伯织了几个字,而是文中最后几句话:“威尔伯永远忘不了夏洛。
它虽然热爱它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可是这些新蜘蛛没有一只能取代夏洛在它心中的位置。
夏洛是无可比拟的。
”读到这,我哭了,因为我被夏洛为威尔伯的付出而感动,为威尔伯记住夏洛而感动,被它们之间真挚的友情而感动。
是啊,朋友在心中的位置是无可取代,是无可比拟的。
夏洛的那句话: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许可以提升一点我生命的价值,谁都知道人活着该做一些有意思的事。
夏洛帮助了威尔伯,没有向威尔伯讨“谢谢”,却反过来认为这是自己该做的,可以提高自己生命的价值,这种高尚的品质,让人敬佩,让人感动。
还有,文章中还写道:在来过集市数以千计的人中,没有一个人知道,一只蜘蛛曾经起过最重要的作用,在它死的时候,没有谁陪在它身边。
读了这段话,我似乎要落泪了,一只伟大的蜘蛛就这样死去了,我感到悲伤。
正如书的封面所写:蜘蛛夏洛和小猪威尔伯的故事,让千万人落泪。
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美丽的大网,这网既救了威尔伯的命,也唤起了每一个读者心中无尽的温情。
我要把这本蕴涵着生命、爱和友谊的宝书推荐给所有人,让更多人拥有一本好书,拥有一份真情
我还要把夏洛的话深情地念给我的学生听,让每个孩子的心里埋下爱与友谊的种子,让这张用爱与温情织成的网撒满世界
友谊不是雨后就能长出来的蘑菇,顷刻就可丛丛一片。
友谊是一棵大树,是要经住风雨慢慢长大的。
人与人,贵在彼此理解,那么,让我们将心去比心,以心去换心吧
夏洛的网》这本书我买了已经很久,但一直没有时间看,最近抽出了一些时间,读完了这本书,书中的夏洛,深深地打动了我……这本书主要讲述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住着一群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的友谊。
然而,威尔伯未来的命运却是成为熏肉火腿。
作为一只猪,威尔伯只能悲痛绝望地接受这命运了,好朋友夏洛却坚信它能救小猪。
它吐出一根根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这让威尔伯在集市上赢得了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小猪终于得救了。
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读了这本书,我非常感动,感动这真挚的友谊,夏洛的美好品质更让我感动。
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种宝贵的财富叫友谊,它是用金钱买不到的。
要是我们的人生里没有朋友,没有友谊,你将会是多么地孤独呀
但是,威尔伯的一生却是那么地幸福,因为它有一个成天陪伴它,而且为了救它而牺牲自己生命的朋友,威尔伯注定不会孤单。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夏洛和威尔伯之间的友情。
一只蜘蛛给威尔伯的第一感觉是可怖的,但是孤独很快就迫使他对夏洛有了进一步了解,并异常惊喜地发现夏洛其实有一颗善良的心.在威尔伯歇斯底里的“我不想死啊,我不想死啊
”的哀号中,夏洛那一句坚定的“你不会死的,我救你”,留给我们深刻的印象。
为了这个承诺,夏洛把毕生的精力都投入其中,直到死亡的那一刻,她不要求任何的回报。
这种友谊是单纯的,只有朋友间无私的关爱与生命中纯粹的友善。
当现实中已经严重缺乏这样的感情的时候,这个故事无疑感动了读者的心。
每个读者大概都在羡慕着威尔伯有个夏洛,夏洛有个威尔伯吧。
夏洛的一声“再见”,伴随着曾经的蛛丝随风飘散。
他已经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一张夏洛的网。
这本书恰好写了一个在一年中发生的故事。
农场的四季,如人生四个阶段,悲欢尽在其中;浓墨淡彩,随情节的开阖而变化;最后,繁华和喧闹终于收场,悲剧和戏剧都已过去,只留下平淡的,无尽的人生。
生命是严肃的,死亡也是。
夏洛的死不是一个悲剧,因为她的生命已经达到了圆满,夏洛的精神必将被我们一再的 “深思”,所以夏洛的灵魂是永生的。
不死的。
长在的。
永恒的。
闪光的。
不灭的……友情是光,它将永远存在,不但让生命更有意义,还给你生存的勇气。
所以说,没有威伯,夏洛的网就不会那么独一无二的完美;没有夏洛,威伯永远也不会闪光。
友谊的意义及价值也就在这里。
在我眼中,这本书不只是童话,而是一部关于生命和死亡的最严肃的杰作《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1000字)《格列佛游记》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
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朝着那个方向,看上了《格列佛游记》--爱屋及乌。
但是看过之后,大呼上当也于事无补,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可以问问别人对斯威夫特怎么看,来显示自己是文学青年,更实际地是写一篇不伦不类的读后感交上去凑数。
每当回想起当年看这本名著的时候,历史的沧桑感便涌上了心头,那些日子真是没有成就感受,很失败。
一天仅仅十几页,举目维艰,冷不防冒上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发自于肺腑啊
打个比方,读《围城》是一种愉悦的享受,就像是用地道战地雷战打鬼子,越打越过瘾,正打在关头上,钱钟书先生将大笔一搁,鬼子投降了;读《骆驼祥子》也挺爽,应该属于三大战役的那种,共军三下五除二地把蒋介石赶到了台湾,我也三下五除二地干掉了老金;但读《格列佛游记》就大不一样了,是一种受罪,就像血战台儿庄一样,拉锯战,特艰苦卓绝,不但要跟斯威特作斗争,还要与瞌睡虫作斗争,不过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我还是取得了格列佛大捷,但损失惨重,至今想起来还余悸不已。
因此,此后,看到鲁迅拿着烟斗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总会口不自禁地唱道:都是你的错,是你骗了我,还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骗的虚荣……但是,尽管受了骗,并未影响鲁迅在我心的地位,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斯威夫特是不能与鲁迅同日而语的。
鲁迅,我国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斯威夫特何许人也
英国十八世纪罪恶腐朽的资产阶级中的一员。
他们的阶级属性有着本质区别(如果赶上文革就好了,分清敌我很重要啊)。
其二,鲁迅是国产的,斯威夫特是洋货(这好像是废话)。
至于第三点,我认为是最最重要的,鲁迅的文章虽艰深生涩但我依稀可辨,斯威夫特的译本虽然都是大白话,但我就是不知所言,所言何干。
经过一番换位思考,我作出如下推测:大不列颠的可爱青年们也必然不知道鲁迅在说些什么,要表达些什么,以及可能吧--那简直就是一定的那种鲁迅特色的矛盾句式。
他们正如我一样。
究其原因,彼此在不同的国度,承着不同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己的从小就了解,别人的很少去触及。
而没有一定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我不知道十八世纪美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 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
我错怪斯威夫特了,我要有一颗宽容的心。
而后来的斯威夫特也渐渐变得可以理解了,给我的感觉是他很正义。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
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yahoo,不是雅虎)。
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有一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藉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恨和悲观背后,应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知道,《格列佛游记》还需要再读上一遍,抑或是更多遍。
这应该是以后的事了。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讲述人类与自然的故事我也曾看过,可是相比之下《鲁滨逊漂流记》更真实,更贴切。
主人翁鲁滨逊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可是他所做的一切却很清晰,因为他都是用自己的双手做成的。
鲁滨逊这个人物是世界文学中第一个资产阶级正面典型。
他出生于一个有着幸福生活的中产阶层生活的家庭,原本他可以安乐地过完一生,可是从小便想遨游四海的念头促使他离开了家,展开了一段刺激的人与自然的生活。
鲁滨逊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多的艰苦生活,他利用一艘破船上仅存的一点点人类文明所遗留下的生活资料向大自然展开顽强的斗争。
其中,以安顿家园,造独木舟的情节可看出鲁滨逊善于发现和利用的特点。
而拯救“星期五”,搭救船长,降伏暴徒的事件,刻画了鲁滨逊坚韧不拔地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顽强精神,从而塑造了一个反映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精神面貌的形象。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
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
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
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
《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
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
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
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2008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
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我想:我们也应该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
我喜欢漂流,这种刺激的游戏,但最终都留在了涟漪的清泉上,寂寞……这天我学会了真正的漂流,就那样的精彩,因为生命的价值就摆在那里——《鲁滨孙漂流记》。
我似懂非懂地听着孤岛上的天籁之音——那份寂寞与自由的并存,那份悲哀与乐观的共存,那份手无寸铁与自我创造的矛盾。
他在孤岛的一切竟是那么的离奇,但这才是他让我懂得漂流着的人生。
刚到了孤岛,他冷静地分析自己到了孤岛的情况,他按照商业薄记上“借方”和“货方”的格式把他的幸与不幸排列了出来,之后用乐观去对待一切神奇的命运,偶尔的失落也会雨过天睛,就是他最终赢得生命丰碑的心灵支柱。
慢慢地,在孤岛上生活着,他开始为自己的生活去创造东西,他盖了“城堡”,建了“别墅”,做了小船——环岛旅游,做了“衣服、陶器”种了大麦和稻谷——做成面包,驯了野羊——有了羊肉和羊奶,晒制厂葡萄于……他成了木工、牧工、建筑工、裁缝师、农民……没有当时社会上的工具,靠着自己的力量去完善自己的生活,他也成了这个岛的国王,用…亡自己的头脑去设想,用上自己的手去实现,最终把自己的孤岛变成了一个可以成为他人繁衍的地方,他是这个岛文明的先驱者。
在人生中,他又有了一座丰碑,那也是因为他的创造能力。
别忘了自己的脑子动—了后要行动啊。
假如说人生是飞行,那么乐观是飞行的勇气,创造是飞行的翅膀,才有飞行——人生的真正精彩。
假如说人生是电脑,那么乐观是电脑的硬件,创造是电脑的软件,才有电脑——人生真正的价值。
假如人生是书籍,那么乐观是纸,创造是文字,才有书籍——人生的真正作用。
走在人生这段路上,我们在学校里体验着属于我们的那一份特别的生活……我们开展探究性学习,有了设想,就应该去探究,但并不是一定会成功,我们必须用乐观的心去看待一切竞争上的成败。
在艺术节上,在体育节上,在学生会干部竞选会上……假如你没有心里想去参加;假如你报名—了,又没有去尽力比赛;假如你尽力比赛了,又没有乐观的心去看待;你会有最终的成功吗?但你心里想了报名,又用宽阔的胸怀去努力比赛,最终我相信你一定会有收获,会感叹一声:“人生在自己的心里,手上。
”在人生的路上,走过了天真的岁月,在走出校门,走进更远的人生路时,就像鲁滨孙漂流一样,过上了不一样的人生。
漂流竟是人生。
如果没有地心说的设想,没有历尽岁月考证的乐观,怎么会有日心说的真正成功证实。
如果没有创业的念头,没有用可承受创业中挫折的心灵去创业,怎么会有那么多成功的企业家。
如果没有反封建反侵略的思想,没有那么多不断在荆棘路上前进的人们,怎么会有我们现在辉煌的中国。
……在科学上,在经济上,在历史上,没有停息的步伐,靠着你脑里的想法,凭着你手上的行动,以着你心灵的乐观,去面对一切……我坐上乐观号小船,扬起设想型船帆,荡起行动式船桨,欣赏了涟漪的清泉,淅沥的小溪,涓涓的小河,浩瀚的大江,无穷的大海……《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讲述人类与自然的故事我也曾看过,可是相比之下《鲁滨逊漂流记》更真实,更贴切。
主人翁鲁滨逊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可是他所做的一切却很清晰,因为他都是用自己的双手做成的。
鲁滨逊这个人物是世界文学中第一个资产阶级正面典型。
他出生于一个有着幸福生活的中产阶层生活的家庭,原本他可以安乐地过完一生,可是从小便想遨游四海的念头促使他离开了家,展开了一段刺激的人与自然的生活。
鲁滨逊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多的艰苦生活,他利用一艘破船上仅存的一点点人类文明所遗留下的生活资料向大自然展开顽强的斗争。
其中,以安顿家园,造独木舟的情节可看出鲁滨逊善于发现和利用的特点。
而拯救“星期五”,搭救船长,降伏暴徒的事件,刻画了鲁滨逊坚韧不拔地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顽强精神,从而塑造了一个反映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精神面貌的形象。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
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
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
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
《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
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 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
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
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 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2008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
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我想:我们作为学生的也应该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
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
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
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
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
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
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
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
……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
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
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
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2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家……这些字眼似乎被作者施加了魔力,我一看到这些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了解怎么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家又怎么会飞。
带着这些疑问我认真地读起了第一章。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航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神奇的国家,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国家的事情。
情节曲折、玄妙,又不乏幽默。
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有趣极了。
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几乎入迷了,好像就是我和他一起历险一样。
但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勇敢,他总是给我一中“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艰险后从新踏上自己的国土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坚决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否则的话,若我以后遇到这种事情的话说不定早已经一命呜呼了呢3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的《格列佛游记》。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处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的大人国、小人国的离奇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
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
他们不懂什麽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
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哪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
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我也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因国那样,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
我愿为此努力,也希望大家一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格列佛游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八世纪前期最优秀的讽刺专家和政治家——江夸生· 斯威夫特。
这一天晚上,我看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页,似乎意犹未尽。
此时我头疼的厉害,想要炸开似的。
我用力德睁开惺忪的睡眼,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种似乎很熟悉又似乎从未见过的古建筑。
我环视四周,竟发现自己一生素白的古装,躺在浸着莫名液体的水晶棺里动弹不得。
天:我大脑深处的某种东西隐约的告诉我,这是楼兰。
有许多人抬着水晶棺往某个地方走去。
我凝听着,楼兰古老的民族音乐浸透哀愁。
潜意识告诉我,这是个葬礼,而将被埋葬的人就是我
我试着侧过头,看到了同样身着素装的许多人。
那个步履蹒跚、包头大哭的老妈妈是我的“阿妈”,那个两鬓苍白、佝偻着腰的老大爷是我的“阿爸”。
是的,就在我生日的那天晚上。
外族人又攻入了我们城市,飞来的流矢剑射中了饭桌前的我,于是,一个生日宴席伴着刀光剑影变成了葬礼。
孔雀神知道我有多么不愿意离开至亲至爱的亲人们,我的泪混入了水晶棺内的液体中,我张开嘴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我已经死了,只能葬入了沙漠的尽头。
啊,不要
我一惊,便从睡梦中醒了。
原来这只是个梦呀
吓坏我了。
我觉得很巧,斯威夫特经历了4次旅游,都是有许多重大发现,并且他从中都很直接讽刺、横扫了英国的社会和其他的方面。
那我的这一次古楼兰游记,不仅经历了一次生离死别,还让我认识到战争的可怕。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每一章从中透露着不同的思想,令人深思,令人了解许多当时社会存在的问题。
这本书无论从内容还是写法上,我都喜欢。
而做的这个梦只是借题发挥。
夕阳欲坠,一群圣洁的白鸽迎着粉色的霞晕在云层重时真时幻。
我对着苍穹,回忆着《格列佛游记》,更是回忆古楼兰
作文 读后感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的《格列佛游记》。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处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的大人国、小人国的离奇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
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
他们不懂什麽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
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哪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
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我也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因国那样,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
我愿为此努力,也希望大家一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格列佛游记》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
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朝着那个方向,看上了《格列佛游记》--爱屋及乌。
但是看过之后,大呼上当也于事无补,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可以问问别人对斯威夫特怎么看,来显示自己是文学青年,更实际地是写一篇不伦不类的读后感交上去凑数。
每当回想起当年看这本名著的时候,历史的沧桑感便涌上了心头,那些日子真是没有成就感受,很失败。
一天仅仅十几页,举目维艰,冷不防冒上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发自于肺腑啊
打个比方,读《围城》是一种愉悦的享受,就像是用地道战地雷战打鬼子,越打越过瘾,正打在关头上,钱钟书先生将大笔一搁,鬼子投降了;读《骆驼祥子》也挺爽,应该属于三大战役的那种,共军三下五除二地把蒋介石赶到了台湾,我也三下五除二地干掉了老金;但读《格列佛游记》就大不一样了,是一种受罪,就像血战台儿庄一样,拉锯战,特艰苦卓绝,不但要跟斯威特作斗争,还要与瞌睡虫作斗争,不过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我还是取得了格列佛大捷,但损失惨重,至今想起来还余悸不已。
因此,此后,看到鲁迅拿着烟斗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总会口不自禁地唱道:都是你的错,是你骗了我,还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骗的虚荣…… 但是,尽管受了骗,并未影响鲁迅在我心的地位,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斯威夫特是不能与鲁迅同日而语的。
鲁迅,我国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斯威夫特何许人也
英国十八世纪罪恶腐朽的资产阶级中的一员。
他们的阶级属性有着本质区别(如果赶上文革就好了,分清敌我很重要啊)。
其二,鲁迅是国产的,斯威夫特是洋货(这好像是废话)。
至于第三点,我认为是最最重要的,鲁迅的文章虽艰深生涩但我依稀可辨,斯威夫特的译本虽然都是大白话,但我就是不知所言,所言何干。
经过一番换位思考,我作出如下推测:大不列颠的可爱青年们也必然不知道鲁迅在说些什么,要表达些什么,以及可能吧--那简直就是一定的那种鲁迅特色的矛盾句式。
他们正如我一样。
究其原因,彼此在不同的国度,承着不同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己的从小就了解,别人的很少去触及。
而没有一定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我不知道十八世纪美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 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
我错怪斯威夫特了,我要有一颗宽容的心。
而后来的斯威夫特也渐渐变得可以理解了,给我的感觉是他很正义。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
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yahoo,不是雅虎)。
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有一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藉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恨和悲观背后,应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知道,《格列佛游记》还需要再读上一遍,抑或是更多遍。
这应该是以后的事了。
急需一篇读后感!!!
.《骆驼祥子》读后感 终于看完了《骆驼祥子》,脑海中不禁思绪万千。
祥子,一个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的人。
他是一个普通的车夫,却不安于现状,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买上属于自己的车,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
他为了美好的生活而努力,而奋斗。
他节俭,他质朴,他堂堂正正地做人,为自己的梦想不断地努力后来。
三年后,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但是没过多久,车就被大兵抢走了。
很快,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取了他所有的积蓄。
祥子,一个多么有梦想的人,得到的却是悲惨的结局。
另一方面虎妞对它那种推托不开的“爱情”又给她身心都带来磨难。
他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但不久,又不得不卖掉它以料理虎妞的丧事。
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重大挫折后,终于彻底破灭。
而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更是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终于,他丧失了对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
这就是当时的社会吗
一个自立自强的人竟会沦落到这种地步。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
这个世界是理想与现实的,理想跟现实往往不能结合在一起,他们矛盾的存在这个世界上。
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但是结局却是那样的悲惨。
认识不断在追求着的,追求成功,追求幸福,追求……而在这个追求的过程中,人们一不小心,就会失去了自我,失去了原来的自己,失去了自己最初的理想。
就像一粒有棱有角的石子,为了追求自己的 梦想,挑入波涛汹涌的大江里面,随着浇水一路前进,不断磕碰,最后,为了生存,原来的棱跟角都会被消磨掉。
人生也许也是这样的一个过程。
明天会是什么样
没人知道。
而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好今天。
2.复活读后感 <复活>是托尔斯泰长期思想探索的艺术总结,是他对俄国地主资产阶级社会批判最全面、深刻、有力的一部长篇小说。
<复活> 托尔斯泰在 <复活> 中,对地主资产阶级社会进行了尖锐无比的批判,表达了他对国家、教会、土地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的看法。
他以强烈的愤怒,揭发专制制度给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
主人公:玛斯洛娃、涅赫柳多夫。
在托尔斯泰的脸上,没有他所有作品里,肖像、照片上流露出来的那种令人生畏的表情,没有因五官线条分明而使人感到的那种生硬的感觉,没有像块块垒起的花岗岩似的那种刚强然而呆板的神情,没有一生中使所有的人都服从于他的那种无限的威势,这些特征都没有了。
而这些特征过去是有过的,而且曾经一度正是托尔斯泰的基本特征,但是随着岁月的消逝和他本人的努力,却消失了。
托尔斯泰以接近数学般的正确性在走完生命的历程时,性格变得非常柔和,感情变得十分纯洁,剩下像孩子一般的善良。
3.《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这本书看完好几天了,那感觉就像是有一团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一直堵在心里,很想找人和自己探讨,很想让它澄清。
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那里面展示的很多,我不能一一的重复,就这样借着几个点,简单的说几句好了, 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
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
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
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
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
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
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
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这也就是世界名著的真正魅力所在,他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深刻的揭示了人类内心深处的一些活动,无论放在什么时候,什么社会,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美好的赞美,人是一个天使和魔鬼的综合体,人和人的经历没有相同的,也就是说,社会本身就不可能让所有人享受到同等的待遇,这种不一样的待遇,让多少人的内心失去了平衡,失去了对美好的追求阿
林林总总的肮脏的巧取豪夺,充斥着我们的眼睛,振荡着我们心灵,我们该怎么办
我想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
4.《匆匆》读后感 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是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 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列宁的这句话彻底地反映了时间的珍贵.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就说明了一个人年青时不珍惜大好时光,到老了只能白白地叹息.如果年青力壮的时候就努力学习,那他就赢得了时间,也就赢得了一切,也不会为年老时碌碌无为,而感到悲伤. 有些人虽然知道应珍惜时间,却不知如何去做.有些人以为每天都慌忙地做许多工作,就是珍惜时间;有些人以为把一天的时间都塞满事情,也不管事情是否有意义,就是珍惜时间;也有些人以为从早到晚一心一意忙着票子,房子,位子,车子,就是珍惜时间.他们统统都有错了,珍惜时间不是整天都忙碌地去工作,不是去干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更不是视庸俗为潮流,视利已为高尚,一生只为自己谋求利益.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抓紧时间成就一番事业,抓紧时间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建设祖国,造福于民,用仅有的时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才是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 燕子去了又来,杨柳枯了再青,桃花谢了又开.我们曾经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偏走这一遭啊?我们何不趁此大好时光,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为达成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而奋斗呢?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朱子清的散文《匆匆》。
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
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而这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我却干了些什么呢
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
在四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
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公司人员向老板请假,公司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在工作岗位上,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喝咖啡,用掉23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1小时,用去46天,还剩22天,你通常每年向公司请2天病假,只剩20天,每年有5个节假日,公司不上班,减去这5天,还剩下15天,公司每年慷慨地向你放14天假,这样算下来,你工作时间只剩1天,而你还要请这1天假。
读完这则笑话,我不仅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又有一丝寒意,虽然这位老板计算时间的办法不一定准确,但是这足以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
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
记得陈忠实曾经说过: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
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
”同学们,珍惜时间吧
时间就是金钱
就是生命
5.《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文中写了一个重病缠身的母亲,为了儿子能坚强地生活下去,隐瞒了自己“到了那种田地”的肝癌,无微不至地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最后母亲猝然去世,连最后一面“我”也没有见到,只能给“我”留下了无尽的伤痛和怀念…… 母爱是包容的。
“我”因为难以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失去双腿,脾气变得异常暴躁,“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
”但是“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
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
”看到这,使我想起了我的母亲----一位同样有着海量的包容的母亲。
那时我只有八岁,读一年级,中午放学回家,妈妈正在喂猪,见了我回来,笑眯眯地对我说:“耀仔,粥在锅里,自己盛来吃吧,我待会才吃。
”我以往一直很乖,那天不知那冒出的怪念头:“ 妈妈,我想吃饭,吃菜椒。
”我知道母亲种了菜椒,前天炒了给我吃,很可口。
母亲迟疑了一下,说:“现在我还没有空,明天再做给你吃,好吗
”我就是不依,母亲没有法子,只好将猪潲放下,向菜地走去……当我吃着可口的菜椒的时候,却没有发现母亲走路一颠一颠的…… 后来我才知道,母亲去摘菜的时候,因走得急,不小心让一块石头绊倒了,膝盖给划开了一道口子,但她却不告诉儿子。
她对姐姐说:“我没能买肉给耀吃,他想吃菜椒,我不想让他失望。
”啊,母亲,可爱的母亲,如果我知道你为了我而受伤,我宁愿不吃菜椒
不再淘气
母爱又是无私的。
作者的母亲无私到自己“到了那步田地”的肝病也不告诉儿子,为的就是不想给儿子增添痛苦。
我的母亲又何尝不是如此。
太阳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妈妈将只有五岁的我安置在田边林子里,然后去插秧了。
淘气的我在林子里乱走乱窜,将那些小树摇得东荡西晃。
突然,“嗡”的一声,一群状似蜜蜂的东西向我袭过来,我只觉得手臂上像被针狠力地刺了一下、两下……我“哇”的大声哭了出来,向母亲的方向跑去,那群东西跟在我身后乱窜。
母亲正弯着腰在插秧,一见这情形,脸色大变,对着我大声喊:“趴低
别动
”我痛得要命,还以为母亲不管我了呢,跑得更加快了……母亲见我这样,疯了一般向我冲过来,用帽子将周围的黄蜂(后来才知道是黄蜂)拍开,用身体把我罩在怀里,嘴里说:“耀,别怕,别怕……” 那次,母亲被黄蜂蜇得满身红肿,神智不清,发冷发热,但她的嘴里还在迷迷糊糊地喊着:“耀,别怕,别怕……”啊,母亲,可爱的母亲,为了儿子而不惜用自己的身躯去驱赶黄蜂! 啊,包容的母亲,无私的母亲! 史铁生的母亲猝然地去世了,我的母亲还健在,我知道我自己以后该怎样去报答母亲… 6.《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格列佛游记》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
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朝着那个方向,看上了《格列佛游记》--爱屋及乌。
但是看过之后,大呼上当也于事无补,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可以问问别人对斯威夫特怎么看,来显示自己是文学青年,更实际地是写一篇不伦不类的读后感交上去凑数。
每当回想起当年看这本名著的时候,历史的沧桑感便涌上了心头,那些日子真是没有成就感受,很失败。
一天仅仅十几页,举目维艰,冷不防冒上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发自于肺腑啊
打个比方,读《围城》是一种愉悦的享受,就像是用地道战地雷战打鬼子,越打越过瘾,正打在关头上,钱钟书先生将大笔一搁,鬼子投降了;读《骆驼祥子》也挺爽,应该属于三大战役的那种,共军三下五除二地把蒋介石赶到了台湾,我也三下五除二地干掉了老金;但读《格列佛游记》就大不一样了,是一种受罪,就像血战台儿庄一样,拉锯战,特艰苦卓绝,不但要跟斯威特作斗争,还要与瞌睡虫作斗争,不过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我还是取得了格列佛大捷,但损失惨重,至今想起来还余悸不已。
因此,此后,看到鲁迅拿着烟斗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总会口不自禁地唱道:都是你的错,是你骗了我,还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骗的虚荣…… 但是,尽管受了骗,并未影响鲁迅在我心的地位,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斯威夫特是不能与鲁迅同日而语的。
鲁迅,我国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斯威夫特何许人也
英国十八世纪罪恶腐朽的资产阶级中的一员。
他们的阶级属性有着本质区别(如果赶上文革就好了,分清敌我很重要啊)。
其二,鲁迅是国产的,斯威夫特是洋货(这好像是废话)。
至于第三点,我认为是最最重要的,鲁迅的文章虽艰深生涩但我依稀可辨,斯威夫特的译本虽然都是大白话,但我就是不知所言,所言何干。
经过一番换位思考,我作出如下推测:大不列颠的可爱青年们也必然不知道鲁迅在说些什么,要表达些什么,以及可能吧--那简直就是一定的那种鲁迅特色的矛盾句式。
他们正如我一样。
究其原因,彼此在不同的国度,承着不同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己的从小就了解,别人的很少去触及。
而没有一定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我不知道十八世纪美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 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
我错怪斯威夫特了,我要有一颗宽容的心。
而后来的斯威夫特也渐渐变得可以理解了,给我的感觉是他很正义。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
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yahoo,不是雅虎)。
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有一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藉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恨和悲观背后,应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知道,《格列佛游记》还需要再读上一遍,抑或是更多遍。
这应该是以后的事了。
7.《荷塘月色》读后感 朱自清 —— 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
从这文章中可以看出作者追求美好生活的渴望,对黑暗的现实想“超然”又想“挣扎”的心迹。
文章一开头就点出全文的“文眼”:“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
”他想借游荷塘排解苦闷,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以独处的心境创造出孤寂的氛围,流露出淡淡的哀愁。
“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读着读着我也似乎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美丽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
从中我感到了作者内心的不宁静、彷徨,我的心情也随之而波动起来。
朱自清在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后,描写了一个宁静的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高寒孤洁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
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
他觉得自己是个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
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 “走着”、“走着”、“我看见了荷塘”,田田的荷叶,零星在荷花,风中的花香,真令人心旷神怡。
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上,简直就是用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上的月光与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
我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我陶醉了…… 看着看着,突然美丽的、柔美淡薄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蓊蓊郁郁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成了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有。
《采莲赋》、《西洲曲》两篇文章节选使我的心也随着作者凉了下来,虽然我很难体会作者当时的无奈和彷徨,但我的心仿佛也随作者回到了起初的不宁静…… 我“看”着作者走进了屋子,文章也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本,这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可是在文中我更能深刻的感受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厌恶、憎恨。
作者在这样的恶劣的环境下,不被“白色恐怖”所屈服,与“白色恐怖”作斗争,令我万分佩服。
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去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8.《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这次春假期间,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我最爱看的一本书的书名是《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我两天就把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讲的是:阿尤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枪手尼德为了抓海怪竟被潜艇鹦鹉号的舰长尼摩软禁,并开始惊险的海底之旅…… 本书作者--儒勒.凡尔纳是一位杰出的科幻小说家,本书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写书时,人类不但还没有发明潜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问市,可他在小说中,却活生生的创造了一艘潜艇--鹦鹉螺号,让书中人物搭上了一艘想像中的鹦鹉螺号,在短短的不到十个月的时间内航行了太平洋、大西洋、红海、地中海、北极海等,航程共行了六千万海里。
目睹了无数的海底奇观,并发现了海底煤矿和沉船的宝藏。
凭着坚忍的意志力与过人的智慧,终于克服了所有的困难。
经历了难已想象的海底冒险。
同学们
我们一起来搭上这艘奇妙的潜艇,去看看海底森林、珊瑚王国、神秘的宝藏和沉船,并且勇敢地和大章鱼作战,设法从南极冰壁间脱险。
还有很多很多新鲜、刺激的遭遇等着我们去领略。
来吧
我们一起去探索
9.《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读后感 我应该算是网络的菜菜鸟了,因为当别人叫我菜鸟时,我都不知道菜鸟是什么意思,面对网络,我的确一无所知。
前天从一位雪友手中拿到《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算做是对网络的一次亲密接触吧,看完后,心头便想起了舒婷的《也许》,于是写了下面的文字。
也许 ——答一位读者的寂寞 也许我们的心事 总是没有读者 也许路开始已错 结果还是错 也许我们点起一个个灯笼 又被大风一个个吹灭 也许燃尽生命烛照别人 身边却没有取暖之火 也许泪水流尽 土地更加肥沃 也许我们歌唱太阳 也被太阳歌唱着 也许肩上越是沉重 信念越是巍峨 也许为一切苦难疾呼 对个人的不幸只好沉默 也许 由于不可抗拒的召唤 我们没有其他选择 凄美的故事折射着台湾文学特有的清丽,悲剧性的结尾放大了古老故事的内涵。
本是女子怀春,男子猎艳,反升华成亘古的旋律,于是便具备了诗歌一样的灵性和美韵。
力图架构虚幻的网络与残烈现实间的虹桥,是柏拉图精神之恋与弗洛伊德欲念情结的一次交融,也是古典的审美触角在现代社会中的又一延伸。
我们不是为了爱而来到这个世界,但我们也不能生活中没有爱。
但: 假如人如夕阳,回首时却发现自己不曾拥有刻骨铭心的青春。
假如往者已矣,岁月的途中竟没有自己的脚印。
假如沙海无涯,跋涉者的足迹也只能随风而没。
假如心中无波,我便已真的在老去。
是先锋,除了他自己义无反顾之外,他尚需呼唤。
故此作风靡,不足为奇。
10.谁动了我的奶酪?》读后感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德军为什么要屠杀犹太人
【一月 January】 性别:女 性格:沉默寡言的小女孩,可爱的外表下隐藏着可怕的的力量,崇拜十月哥哥。
第七感:通过脑电波控制自己接触过的物体爆炸,是种很危险的技能,凡是她接触过的东西都会变炸弹并按她的意愿爆炸 武器:口味丰富的波板糖 招数:爆破波板糖 喜好:各种口味的棒棒糖、十月哥哥的笑脸,与同龄小朋友玩耍。
九月姐姐的拥抱。
经历:到达过波斯湾地宫。
黑月岛一战前夕,在贪狼和破军救走沧月时,被破军砸晕并带走。
在的旅店,与一起遭堕天使围攻,后被沧月所救。
穿越沙漠,与沧月、破军玩游戏,被应苍下药。
中迷药昏倒后与沧月在一起。
后跟随沧月等人穿越到十月所在的异空间。
在波塞冬的宾馆,因能力互相吸引,引发岩黑一号的记忆,从而使岩黑一号放弃抓捕一月。
与沧月找到最后的元素石,返回黑月基地。
前去迎战K先生,在Q博士带领下逃离三月的杀戮,和Q博士一同帮助九月开发第七感。
后被九月救到天堂酒吧。
现参与守塔中,守护双子塔。
【四月 April】 生日:3月11日 星座:双鱼座(生日星座与三月为一对,与花无关) 性别:女 CP:三四 第七感:驭木之术(八元素之一) 武器:藤鞭喜好:连绵的阴雨天 防守招:藤蛇蔓舞 特长:组织计划 PS:经常与三月组合行动、擅长组织计划,每次遇到危险都会挡三月前面 经历:与三月一起去保护面具而与九月天作战。
到过波斯湾地宫。
在黑月岛遭围攻时,在战斗时被唐龙故意打伤。
后被堕天使鸠、塞缪尔带回失乐园。
鸠使用病毒使四月的伤势恢复。
四月在湖心岛醒来,看到路西法很迷茫,不知道面前的这个男人究竟是冷血的路西法,还是她那温柔的玄月哥哥。
三月独闯失乐园救下四月,分头前往岛的北面。
逃向岛的北面时,遭到卡门拦截,三月四月默契配合瞬间脱逃,但并未逃走
关键时刻,乔拖住卡门和伊峙总司,小肥趁机带着三月四月逃走,三月四月登上潜艇前往大海,小肥中弹因身体虚弱被元素针反噬而死,死前请四月把他给他七个女儿的贝壳礼物转交给他女儿。
后成功逃离失乐园,因治疗三月需要一大笔钱,不得不孤身去寻找钱财。
迫不得已的四月无奈选择了去黑暗地下格斗场冒险参加角斗赚钱,虽然赢了,但是肋骨被打断,被一个胖女人救走。
在151回中出场被一个神秘的面具师用面具控制。
与三月组合战斗,戴着面具。
后与三月联手打败了所有挑战者,即将前往海上之城——波塞冬
在莉莉丝窥视三月内心的回忆里,和三月、小芊逃到了小村庄,后来又被三月气走。
得知敌人计划以后,四月赶回。
却发现三月竟然成为了堕天使
因为与三月定下的搭档誓言,将元素针刺入体内,与三月一起成为堕天使。
之后被小芊利用三月威胁,成为金的角斗士.后赶赴波塞冬,与三月联手打败了破军,是罗罗亲王的傀儡,罗罗亲王为了成为海皇重伤四月。
苏醒后与三月共同追杀金,却落入敌人陷阱,为救三月,被万箭穿心,后来被沧月冰封身体,被三月、贪狼带回到黑月岛。
现被K成功吸收了第七感。
【六月 June 】性别:女 性格:火辣奔放,非常花痴(比如对十月)和一点自恋 第七感:拥有控制声波的能力,通过声波的反射可以在黑夜掌握敌人的动向,甚至完成声纳仪才能完成的任务。
招数:声波攻击 喜好: PS:被变成沙虫怪的沙蚓所杀,死后被贪狼先生救活,转移到未知时空,成为老夜上海滩的歌姬。
【八月 August】性别:女 性格:乐观开朗 善解人意(这和她的第七感有关) 擅长分析推理 (和七月是双胞胎姐弟)第七感:拥有恐怖的看透人心的能力——读心术(可用来预判对手的动作) 喜好:侦探小说、欺负七月 PS:被堕天使卡门所杀,后被贪狼先生救活,转移到未知时空,当上君王。
【九月 September】生日:9月16日 (关于九月生日MK上已公布,请勿擅自更改
) 星座:处女座 又名:九月天 兰雪 光之九月性别:女 简介:表面上是个花钱如流水的富家小姐,其实是著名的国际大盗九月天,逛起街来什么都不顾,可以堪称购物狂。
以一亿的天价买下琉星家的别墅,并把琉星打扮成自己的“女”佣。
有一宠物猫名为“小孬”。
原黑月铁骑成员,现如今因K脱离组织。
性格:勇敢 坚强 自信 可爱 偶尔腹黑 第七感:驭光之术(小松空间剧透,请各位不要篡改,以及目前尚未开发) 特长:飞檐走壁,瞬间变装,分子重组,偷东西(国际大盗嘛
) 喜欢的衣服:可爱、性感、暖色系 . 喜好:收集与古悉兰文化有渊源的各国珍宝、购物、给小孬设计发型、‘捉弄’家中的“女佣 ” CP:九十 九琉 经历:在Q博士及巴其达尔祭司的帮助下,找到地宫,黑月铁骑跟踪而至。
但路西法抢先赶到地宫并设下圈套。
巴其达尔祭司用生命开动第七感空间置换将九月与十月置换出地宫。
从波斯海湾返回后帮助琉星加入,从VV学院得到卡菲尔帝王权杖的消息并赶往,因意外掉入海中,得到海盗奎恩东特救助,后堕天使马斯特马、阿巴东,阿切彻赶到要抓九月,奎恩东特为救九月牺牲(被贪狼先生救活,但失忆了)后与琉星军团前往纽约。
纽约危机结束后,与Q博士前往。
曾经的黑月岛已经夷为平地,那个留下太多回忆的地方,再也找不回来了。
为了找到黑月铁骑,赶往与VV学院汇合。
九月与Q博士到来后,救了VV学院,夸奖了勇敢的琉星,后寻找失落于异空间的黑月铁骑。
来到了十月所处的异空间,与十月一起用虎符救沧月等人,为救十皇子而中了蛤蟆怪王将军的剧毒,危在旦夕,后服下十月取来的蛇胆苏醒了。
决心与十月一起并肩作战,保卫燕国。
在保护百姓到山海关之时,得知十月与80万大军战斗之时,迅速赶去营救。
十月昏倒,被九月所救后与大家一同回到了现世界,前往波塞东,与玄月在一条船上,无意间看到K先生,故被暗月战队追杀,后逃脱,被K先生侵入Q先生的系统后被紫薰九号抓住
跟K打斗时,使用分子重组,被K击伤并囚禁,像沧月以前一样被脱光衣服关在培养液中
后来,逐渐恢复意识,被琉星救起
去唤醒灵魂被K潜入的十月,在破军命令下,被琉星救走。
因知道破军(帅)已死,扇了琉星一个耳光,并决定去救破军,却被七号,八号,九号拦住。
九月遭遇暗月战队围剿, 琉星御云制造超级龙卷风,阻隔了所有进攻
在龙卷风的屏障中,琉星道出了臣服K的秘密——制造机会,救出九月,帮助九月开发第七感
琉星用龙卷风送走了九月。
【沧月 November】生日:8月15日 星座:狮子座(关于沧月生日和星座MK上已公布,请勿更改
) 别称:(Tsang-month ice) 性别:女性格:女王、御姐 、萝莉(变成小孩时)、冷酷、外冷内热简介:从小在培养液里长大,靠生命液维持系统和维持生命。
脑域与计算机相连,可以无穷的获得人类世界的知识,在外界只能存活12天,所以不到危急关头K先生不会派她去执行任务。
第七感:驭冰之术,控制冰的能力。
目前使用过的招数:,唯我独尊、冰之翼、冰凌镜反射、狼牙,,幽寒极光,盾,九龙玄冰,,冰玫瑰,冰凌双剑,寒冰玄弓,冰苍皇龙,,唯我独尊 酒神之吻:保持沧月体内酒精在最佳度数的项链。
——葵制造 (现被青灰六号第七感绝望的钢琴师震碎) 第八感:异次元之门、时空转换(开启时间与空间之门 ) CP:沧玄 贪沧 沧琉 PS:艾米博士传送给她自己记忆、能力等,脆弱的身体得到艾米博士能力的保护,可在外界正常行动了。
经历:古悉兰皇族后裔及天才。
当黑月铁骑被路西法困在地宫时,赶到并营救了黑月铁骑。
在玄月(路西法)带领十二堕天使围攻黑月岛前夕,被贪狼和破军从黑月岛带到VV学院基地,逃过了一劫。
得到艾米博士赋予她的能力和记忆后成为VV学院的新BOSS后,却因与艾米博士细胞之间的融合缺少了某些默契,醒来后萌性大发,成了任性的小孩……接受异能测试后,被发现她没有任何第七感的迹象。
后因口渴时喝下酒作用与艾米博士细胞融合成功,正式成为VV学院BOSS。
使用绝招“,唯我独尊”秒杀300损种堕天使。
VV学院穿越沙漠时遇到由琉璃和应苍控制的沙漠匪帮,而沧月又变成了任性的小孩子
再次依靠酒心巧克力而觉醒,并帮助琉星,巨门,禄存开发第七感。
因为带去的酒心巧克力吃完且对异次元世界里的酒不能产生共鸣,再次变回小孩,被当成羽裳的同伙而被抓。
被赶来的琉星所救,服下琉星带来的酒心巧克力,换了另一种人格,在酒心巧克力的作用下发挥第八感,启动“异次元之门”与大家一起返回现世界的时候因为时间不够,再次变回小孩的性格。
好在贪狼及时复制了这个功能,平安返回了现世界。
现孤身前去挑战玄月和堕天使
击倒所有堕天使后,被一个神秘的男孩永久催眠。
贪狼赶去救援,将沧月带回众人身边。
苏醒后的沧月救活并帮助三月‘、四月用冰鸟追赶金的飞艇。
在三月暴走时用“千手观音”救下四月并阻止狂暴状态的三月。
找到最后的元素石。
用异次元之门回到黑月岛。
以“天上天下唯我独尊”打败人造人,得知“卡伦卡亚”之后做了一个奇怪的梦,踏上拯救世界的征途。
用“冰沧皇龙”进攻影之国中心,遭到青灰六号意外打击,将酒神之吻震碎,又回到萝莉状态。
【莉莉丝 Lilith】简介:原十二堕天使之一,已经背叛路西法。
并决定用自己的生命守护十月。
象征性饰物:白色短刀,右眼下的乌泪痣,死神镰刀。
CP:十莉 伊莉 琉莉第七感:魅之幻术(原来为精神系,炼化后有具象攻击力)经历:从小生活在无主之国——极乐,和哥哥因乌泪痣被放逐。
被黑社会老大、角斗场老板金先生抓走。
哥哥以断刀之刃相救,从此冷酷无情,最后被玄月带走,成为堕天使。
黑月岛一战,先用幻术将二月死在童年的回忆里,后又让十月在和九月的婚礼里死去。
在失乐园用幻术迷惑三月,却被识破。
在异次元世界里,用幻术让卡门以为黑月们被镜中人捉走了,但总司却识破了。
被琉星所救。
回到现实世界,告诉众人解除琉璃封印的方法。
后不告而别,留下一个八音盒给十月。
为了解心结,做出心灵的选择,刺杀金先生报仇时,为揭开三月四月的面具之秘,被面具师戴上了面具,变为金的傀儡。
在被控制前留下诱饵,被面具师所救。
被三月所伤,在倒地的一刻探知了三月的内心深处,并告诉了琉星等人三月的秘密。
在飞机上对金先生用幻术,被金先生识破,三月所救。
用四月的幻影唤醒狂暴的三月。
后逼迫K从十月的身体里出来,但被K以事成之后将十月的记忆抹去,成为莉莉丝专属的哥哥而诱惑。
与K一起前往黑月基地,用幻术让三月知道神的厉害。
在血池中炼成众生六道之——人道。
与贪狼对战,重伤贪狼。
后被贪狼获悉记忆,得知其与十月的约定。
莉莉丝因而选择与贪狼合作。
引星塔毁灭后返回锁雾镇时,九月告知莉莉丝某件事情。
十二星宫塔守护战中,莉莉丝守护白羊塔,后被七十二柱魔神毁灭,莉莉丝本人亦行踪不明。
【艾米博士】把黑月铁骑从冰棺中救出来,打开潘多拉盒子的人。
第七感极限治愈术,其能力可以将死去的人复活,是一种比较强大的能力,但因开发第七感,变小而消失了。
死前请贪狼去拯救黑月铁骑,并把自己的所有能力,包括记忆都赋予了沧月,沧月成了新的BOSS。
【文曲】女,vv学院教官,武曲的姐姐,第七感驭水之术(八元素之一),外貌是一个长头发的小女孩,手拿一把扇子,表面温柔,其实内心不可测(腹黑)。
不爱自己动手,对看不惯的事常常煽动妹妹出手。
因第七感的副作用,越长越小。
经历:曾前往马六甲执行任务。
在纽约调查时与武曲遭到堕天使攻击,第七感被琉璃封印失效,被堕天使抓去失乐园
现在在失乐园,逃跑,被抽走了第七感,但还残存了一些,所以第七感还没有消失。
并且抓住了天才少女葵。
并威胁着葵,拿走了黑皇星和地狱之血。
为了让武曲突围,化血为刃,用异能杀死了镜中人
目前下落不明
【武曲】女,vv学院教官,文曲的妹妹,第七感驭雷之术(八元素之一),外貌是一个短头发的小女孩,脾气不好,凡事喜欢用武力解决。
因第七感的副作用,越长越小。
招数:雷动九天·雷龙(他人使用,但武曲也因办得到) 经历:在纽约调查时与文曲遭到堕天使攻击,第七感被琉璃封印失效,被堕天使抓去失乐园
现在在失乐园,逃跑,被抽走了第七感,但还残存了一些,所以第七感还没有消失。
并且抓住了天才少女葵。
正威胁着葵。
拿走了黑皇星和地狱之血。
知道了八种元素的秘密。
。
在“女仆小屋”遭到围击,因为第七感被抽走无法战斗,与凯瑟琳、琉星、葵一起逃走,因为琉星喝下地狱之血而停止心跳,用身上仅有的异能为他做心脏复苏。
现在黑月基地,迎战K。
【廉贞】女,vv学院教官,开发了第六感,第七感开发失败,身穿古典服装,绝招——断水流,疾风斩月,排山倒海。
一直保护着众人,对Q博士有好感。
经历:曾前去马六甲执行任务。
在卡萨布兰卡遭300损种堕天使围攻,危急时刻,被沧月所救。
在穿越沙漠时,遇到了被应苍控制的商队
同九月一起干掉了他们。
现在黑月基地,迎战K。
【阿佑】女,会太极,已开发第六感。
在纽约执行任务时遭攻击。
纽约危机结束后,在前往卡萨布兰卡时因堕天使攻击,飞机被损种堕天使引爆而死亡。
后来在205话被墨冥四号控制。
【小姿】女,VV学院接待员,爱好COSPLAY,平时陪在沧月大人身边,在穿越沙漠的时候被押做人质,后被琉璃杀死。
但似乎并没有死,成了茜茜公主的老师。
【露西】损种堕天使,特种部部队队长。
本是到失乐岛执行任务,被路西法逼着刺下元素针。
恳求三月帮他们杀死路西法,失败,后为掩护战友被镜中人所杀,第七感是控制头发(白发三千丈,火中取栗)后在205话被墨冥四号控制。
现与最终之弈队员战斗。
【卡门】女,第七感是猫变,似乎对贪狼有好感。
经历:黑月岛之战杀死八月。
失乐园,围攻三月与四月并重伤三月,在伊峙的穿甲弹击中乔后被乔的手雷炸中,逃脱后在第106期首次出场与沧月战斗。
【琉璃】第十二堕天使,女,非战斗型,第七感封印术(封印别人的第七感),可以召唤镜中人,曾封印文曲和武曲,贪狼先生和破军先生,打算封印沧月,后被九月打败。
PS:解除封印的方法是得到琉璃的吻,被沧月冻死,被用极限治疗和流沙的时光倒退救活。
【葵·波波娃】女,第七感是鬼神工匠(可以做出任何想要的任何道具),非战斗型。
十二岁拿过三项诺贝尔奖,智商390的天才少女。
帮玄月造了地狱之血,逃离失乐园时,在文曲的掩护下制造机器兔子和武曲逃走。
是她解释了当年艾米博士发现的八种元素融合的含义。
后来为沧月制造了酒神之吻,使得沧月第七感大开
被困影子世界,留下了替身。
后为自己量身打造了一套“太阳火焰”制服(可以烧死亡灵),击败墨冥四号所召唤的亡灵。
之后于冥想城,进行沧月的灵魂分离实验。
现身在锁雾镇,允许小沧月,不过分的治疗伤者。
在与莉莉丝的谈话中,发现远古巨虫吞噬了月亮。
现守护水瓶塔中。
【墨冥四号(真名:莫莫)】暗月骑士队员三号怀里的小黑,在锁雾镇召唤已死亡僵尸堕天使使没有第七感的人变异。
第七感是通冥术,如亡灵,易容与死亡有关动物(如黑猫),召唤出深渊恶魔但被六号阻止。
四月的影子。
六号留下的照片中以学生装出现。
用恶魔将琉星拖入魔界。
准备与其他暗月围攻k。
被五号所救。
知道了自己的真名:莫莫。
逃亡魔界,遇到魔化琉星。
在恶魔的食堂遇到九月与休,正准备随琉星、休返回人间。
CP:幽冥十号技能:冥界之门 亡灵之厂 狱界之匙、地狱犬、地狱鬼手等。
【黛影八号】暗月骑士队员,黑白双子之一,是七号的姐姐,武器是电锯,第七感:驭影之术(影秘术)。
八月的影子。
技能:与苍芒七号组合技能:锯裂变;玄门浮影。
出现在六号留下的照片中。
和九号七号五号一起追杀九月。
后帮助k进入三月四月所在地。
依然效忠K,重伤十号,被K扔入血池。
【紫黛九号】暗月骑士队员,第一次出场就抓住了九月,同去K先生处。
第七感为驭花叶之术,因为可以使对方身中花香毒所以自称花语迷香。
是反派中的代表。
曾想杀莉莉丝,但被K阻止。
曾经和五号七号八号一起追杀九月。
依然效忠K,围攻四号,被K吸入血池。
技能:花妖礼葬 百刃·柳叶刀、花翎缚【梵天】路西法的女仆小芝麻,莫妮卡的姐姐,继续玄月的救世。
第七感冥想——用脑电波重组粒子,但属于非战斗系能力,类似于Q的分子重组,但强大的多。
告诉贪狼融合八元素。
【莫妮卡】女,故事里极其关键人物,纽约最著名的占卜师,仅失误一次。
预言了纽约危机和琉星、二月、三月、十月的未来。
她、她的姐姐和玄月有特殊关系,知道玄月的过去。
领导上千异能者。
【淘淘】第七感爆破泡泡,一触即爆。
被九月用高速移动救走。
本欲与魔神同归于尽,无奈魔神是不死之身。
【索伦族】梵天及莫妮卡一族,拥有预言能力。
最强的预言师被称为魔女,莫妮卡的姐姐是其中之一。
由于玄月是缪尔五世觊觎的身体,女孩策反了玄月,交换命运,让他代替自己指引人类对抗末世,而其本人因宿命而死。
【泰娅】魔界之母,魔界食物链顶端。
她吞噬琉星后琉星破腹而出,化为血雨而死。
其实是化为灵魂状态潜伏在琉星体内,企图控制琉星,但被九月阻止。
又想控制小妖女,最终被小妖女发动禁术杀死。
【小妖女】夜咏城的主人,因被琉星救过,而称呼琉星为“老公”。
嫉妒琉星与九月的关系,但逐渐明白两人的羁绊后,转而帮助九月唤醒琉星。
为了完全消灭泰娅,发动禁术,向琉星告别后与泰娅同归于尽。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100字左右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
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
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
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