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一下学期21课《伟大的悲剧》读一读,写一写
南纬90度,冰雪覆盖的南极点,神秘而又美丽。
它吸引了一批批为之疯狂且勇敢的探险家,而他们不是知难而退就是葬身冰原,一度成为骇人听闻的“死亡地带”。
但在1911年底,挪威探险家阿蒙森与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一行人为了国家的荣誉,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有戏剧性的角逐。
但由于阿蒙森首先出发,且斯科特准备不足最终还是被阿蒙森捷足先登。
斯科特面对这辜负了他雄心壮志、美好心愿的南极点,他们毫不后悔,有的只是悲怆与无奈,并且斯科特甘心为对手阿蒙森坐业绩作证,且这一事业正是他所热烈追求的。
他那诚信的绅士风度与坦然面对成功与失败的无比高尚的人格,赢得无数人之敬佩。
当然他们坚毅执著为事业而献身的英雄气概使他们在归途中与死亡作斗争,当他们一个个倒毙时,没有一个像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生得光荣,死得伟大
并且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使他们在关键时刻为了保护同伴而勇于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
斯科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心中惦记的始终是别人,他最后的遗书不是为死后的沽名钓誉,而完全是爱的真情流露
他怀着一种热烈的爱而没有丝毫的恨离开了那个冰冷的世界
斯科特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虽然失败了,但是他的心灵禁受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是有价值的美。
正应如此他才被人们铭记在心,甚至作为自己的榜样,他虽然离开了人世间,但他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悲剧,总会催人泪下,确切的来说,它不止催人泪下,还有使人惋惜的,常常被称作喜剧的反义词。
悲剧并不局限于戏剧中,现实中也有。
不过,有的悲剧是伟大的。
这里,我要讲的关于我们学的课文——《伟大的悲剧》。
稍微了解南极的人知道,南极洲南纬90度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
这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洲的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
阿蒙森的队伍最先到达极点,然后凯旋而归。
可斯科特的队伍慢了他们近5个星期,虽然也到达了极点但回归的途中,南极寒冷的天气提前来到,无情地袭击他们。
在恶劣的条件下,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挣扎着,进行了2个月的搏斗。
最后他们体力不支,长眠于白茫茫的冰天雪地之中。
真是一场骇人听闻的悲剧。
这些英雄,之所以称为英雄,是因为他们拥有高尚的品德,视死如归的精神。
首先是禁卫军奥茨,为了不拖累同伙,在关键时刻保护同伙,而向死神飞奔。
而最后,他们抱着绝望,骄傲地等待死亡。
他们无怨无悔地爬进睡袋。
尤其是斯科特,到生命最后关头给他所爱的一切人写了书信,表达他无私的爱和真诚的情义。
所以,当他们与世长辞后,连最高权威的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可知他们在人们眼中的地位——至高无上。
有句话说得好,“死亡不是生命的终止,而是生命的升华。
”这就像课文中的那句话: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
这已经表现他们为事业而献身的精神是无比高尚的。
虽然他们去世多年,但我相信,他们的高尚精神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永远不会被人们放弃或遗忘。
悲剧,是伟大的…… 《伟大的悲剧》课文背景知识1910年6月1日,斯科特带领探险队离开英国,前往南极。
1911年10月,他们在新西兰的埃文斯角附近登陆,准备在当年12月至次年1月左右征服南极点。
可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得到消息,挪威人阿蒙森率领另外一支探险队正向南极进发,要“和他争夺第一个揭开冥顽的地球的秘密的荣誉”
于是,斯科特一行于 11月1日匆忙出发,“去争取国家的荣誉”。
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结果是阿蒙森队捷足先登,于1911年12月14日到达南极,而斯科特队则于1912年 1月18日才到达,比阿蒙森队晚了将近五个星期。
最后,阿蒙森胜利而归,成功的旗帜永远飘扬在南极点上,而斯科特等五名冲击南极的英雄,因为南极寒冷天气的突然提前到来,饥寒交迫,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
《伟大的悲剧》课文导读本文是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
阿蒙森队和斯科特队都准备征服南极点,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结果是阿蒙森队捷足先登,于1911年12月14日到达南极;斯科特队比阿蒙森队晚了将近五个星期。
最后,阿蒙森胜利而归,成功的旗帜永远飘扬在南极点上,而斯科特等五名冲击南极的英雄,因为南极寒冷天气的提前到来,饥寒交迫,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
课文颂扬的是一种人类勇于探索的精神,为事业而献身的崇高精神和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
参考资料:
求两篇历史名著读后感和一篇百家讲坛观后感 先找到什么就发上来
读《西游记》有感当我第三次读完这本重重的《西游记》时,心里有了不少的感触。
第一次时,我觉得孙悟空很厉害,很会打架,会变许多样子;唐僧很无能;猪八戒像一只懒“虫”;而沙和尚则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
第二次,我就觉得孙悟空很可爱;唐僧非常的傻;猪八戒是一只傻呆呆的东西;而沙和尚则是一个忠心耿耿的徒弟吧。
而这一次,觉得孙悟空非常的机灵,且也非常的忠心(特别是对唐僧);唐僧非常的善良、朴实而又显得仁慈;猪八戒傻得可爱;沙和尚则给人一种忠诚而又老实的印象。
在《西游记》中共有九九八十一重考验,最后,他们师徒四人经历了千辛万苦取得了真经。
当然,在故事中诉说了许许多多的磨难,我就不多说了。
《西游记》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些道理:任何事一开始总是非常艰难的,但只要能树立信心和勇气,经过努力,相信可以取得成功的
也就印证了一句老话:万事开头难。
一开始只要坚持住了,经过不懈的努力,相信不久以后,成功一定是归你所有的
当我翻开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故事时,立刻被它吸引住了。
故事中倔强正直、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任劳任怨的沙僧和正直单纯的唐僧都被作者刻画得栩栩如生。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神话故事。
这一路上,他们翻火焰山、打白骨精,历经了千难万险,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成了仙。
这本书通过这些故事,体现出孙悟空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追求精神。
这个故事深刻地告诉了我们正义是一定会战胜邪恶的,因为真理永远存在,做每一件事情都要不达目的不罢休,绝对不能气馁,这种精神正是我们青少年所需要的。
而且,好吃懒做也是不行的,只有机智灵敏、英勇果断才能事半功倍。
我们在学习时,或者在生活中不应该遇到一点挫折和困难就放弃,挫折和困难是可以克服的,动动脑筋,努力一把,咬咬牙不就过去了吗
一旦战胜了困难和挫折,那胜利还会远吗
〈红楼梦〉读后感早在两百多年前,此书一出就惊动了当时的社会高层。
一边是烧书,一边是捧书,其实我倒认为《红楼梦》并不是一部爱情小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也不是中心故事,但这一败涂地的悲剧确实是整部书的主要线索,无论怎样我们也都曾经为这两人的结局深深地感到遗憾。
当然在地主阶级的两个叛逆者企图主宰自己的婚姻与命运,结局必然是悲剧性的。
先说说林黛玉的个性与思想。
她“孤傲自许,目下无尘”,同周围的环境表现出明显的不合拍,“所以贾府里除了宝玉这个知己是很少有人喜欢她的。
”“一年三百六十日,刀剑双寒严相逼”,“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淖陷渠沟”。
一首葬花词就写尽了周遭环境的污秽,逼迫的激愤和对茫茫前途的绝望与哀愁。
她的尖酸刻薄和好哭的特点,也源于此。
是一个具叛逆精神的贵族少女的典型。
而贾宝玉也是一个精神叛逆的典型,作为大观园里的富贵闲人,贾宝玉自然有许多公子哥儿的习性,在他身上深深地打着贵族地主阶级的烙印。
但是,他同贾珍,贾琏,薛蟠之流相比,确实别具一样的性情。
他不走所谓读书应举,出仕做官,立身扬名,光宗耀主的正道,反而攻击那些热中于功名利禄,仕途经济的人。
骂薛宝钗等劝他留心仕途经济的话是“混帐话”,更是做出翻案的文章:“天地间灵淑之气,只钟与女子,男儿们不过是写渣滓浊沫而已。
”他甚至怨恨自己“为什么生在候门之家
绫锦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枯株朽木;羊羔美酒,也不过填了我着粪窟泥沟:富贵二字,真正把人荼毒了
”这些思想与行为与封建正统的观念相对而立,自然为当时所不容。
所以宝黛他们的思想可以说是一脉相通的。
她从来不认为宝玉说的那是混帐话,认宝玉做知己,他们的爱情也是建立在这种共同的叛逆精神的基础上。
从中可以看到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贯穿于他们的思想性格中的对封建正统,特别是对程朱理学以及八股科举的反逆思想;一是对自己,对自己的家族,也就上对本阶级的前途的一种无可奈何的绝望的感觉。
林黛玉也许是因她是个女子,又处于无权无势,孤立无援的地位,所以生存的压力更重,愁与恨也就郁积欲多。
一个是希望“一杯净土掩风流”,一个则希望化成飞灰,化成轻烟,或者死后被“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
”一方面是与周围极不相符的叛逆精神,一方面有对这种阶级产生的绝望感与没落感。
这种叛逆的思想,在当时反映在爱情上是带有相当强烈的病态,畸形,伤感的。
也只能落个“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结局了。
贾母与王夫人处心积虑策划了一场骗局,硬是要把薛宝钗嫁给宝玉无非是为了使联络有亲的四大家族,亲上加亲,便于扩大自己的政治势力。
一旦到了维护自己利益的关键上贾母即使将自己的命根子,心肝宝贝,置于死地也在所不惜。
而宝黛他们却把自己婚姻的希望一再寄托再贾母身上,希望得到贾母的支持与允诺,简直是迂腐,软弱之极。
想想他们用建筑在蔑视封建“仕途经济”的思想基础上的“木石姻缘”,去对抗封建卫道者精心安排的“金玉良缘”,怎能不落个玉石俱焚的下场呢?悲就悲在我们看尽了这种荒唐的阶级观念产生的爱情悲剧,还是无法避免在现实的社会中仍有被迫门当户对的才能成婚的想法,让婚姻远离了爱情,直至枯萎,永远不断延续着悲剧——《水浒传》读后感《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
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
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
《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
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
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
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
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
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
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
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
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
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
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
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
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
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
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
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今天我看了百家讲坛,主要讲的是贞观之治之李世民夺位。
当时汉高祖时期,皇帝李渊治国有方,当时全国上下夜不闭户,路不拾遗。
这时,李世民就起了夺位之心,他的第一步就是朝太子和齐王开刀,他设计计谋在玄武门把太子和齐王杀了。
这就是所谓的玄武门政变。
为什么当时皇帝不处罚李世民呢
是因为他的声望太高了,杀了他天下就会暴乱。
杀了齐王和太子后,李世民就派他的一员大将去找皇帝要兵权。
当时,皇帝和几个大臣在划船,看见一名全副武装的将士来到他的面前,就被吓着了,明白了此人的来意,但皇帝还是故作镇静地问他:你来干什么
此人就说外面有人生乱,请你把兵权交给秦王,让他来统一安排,全部听从他的指挥,旁边两位大臣也帮李世民说好话,皇帝没有办法,也只有交了兵权。
从而也把自己的皇位拱手相让了,因为当时兵权就等于一切,所以李世民就顺理成章地当上了皇帝。
李世民当上了皇帝,众说纷纭,有的说是他篡位,有的又说是继位。
史书是史书,说法归说法,我认为李世民的做法是错的。
因为他不应该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杀兄囚父。
虽然他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却失去了手足、父子亲情。
2看于丹的《庄子》心得,很受启发。
特别是其中的一个牧羊人的比喻更是让我感触很大。
她说,我们做事就要像牧羊人一样,只要看好最后一只羊就好了。
最后一只羊赶上了,其他的羊就会跑得快了。
而现实中,有很多人只看着自己的头羊沾沾自喜,却不曾想他的有的羊已经落下了很多了。
和这个故事相似的是木桶的故事,一个木桶是由许多片木板组成了的,要看这一个木桶的盛水多少,要看最低的一块木板而不是最高的一块木板。
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学生,其实你看一看,那些成绩较好的学生,其实在日常的学习中,并不需要老师下多大的功夫。
相反,真正需要我们帮助的是那些学习暂时落后的学生。
我们只有抓好了学习落后的学生的成绩,那么我们一个班的成绩也就会好了。
那些学习暂时落后的学生就像是那只最后的羊一样,只有抓好他们的成绩才是最主要的。
当然任何的比喻都有其不恰当性。
我们对于学习一帆风顺的学生还要有更高一层的要求。
要让他们有一定的学习方法。
能够自主学习,老师只是给予一定的指导就好了。
这一次的《百家讲坛》让我有了很大的感悟。
《百家讲坛》是个好栏目。
有时间会常看的。
3观(探索发现-清宫秘档)有感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衰败的契机是一场局域的国际战争--第一次鸦片战争。
从经济学的观点来讲这次战争爆发的原因是当时的国人没有弄清楚伟大的现代货币理论,在清朝的时候,中国以银子为本位制,但是中国不出产银子,是要靠进口的。
中国在几百年前,出口丝和茶叶,引进了许多银币,这些银币是从墨西哥经过西班牙进入中国的,而当时英国立法是不允许银子出口的,他们也以银子作本位的。
以银子为本位的话,只要银子不够的话,就会发生很大的问题,本来是中国进口了很多银子,到了18世纪末期左右,西班牙不够银子供应。
英国商人要来中国买丝绸茶叶,他们没有足够的银子给中国商人,他们把鸦片卖给中国。
把鸦片卖给中国后,鸦片很好卖,自此之后中国的银子开始流失,进口的银子就少了。
林则徐后来分析,中国人抽鸦片导致中国贫穷,林爷爷的理论差强人意的说。
比较合理的理论是银子出口,货币流通量减少,引起收缩。
当时中国如果懂得改变货币制度的话,或许历史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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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有名的推理小说作家和著作。
1、《罗马帽子之(1929) 这是系列的第一部,也是精彩的一部。
奎因系列贯穿国名中的主旨一直影响我到现在,并培养了我怀疑一切的习惯,这就是任何奇怪之处,必有原因。
而这点,在罗马帽子上表现的尤为明显。
剧院内的谋杀,嫌疑人数量的巨大,给破案带来了巨大的困难,但是一切都要靠推理,只有推理,才能走出迷雾,迅速锁定凶手。
★2、《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又名《法国香粉之谜》)(1930) 具有奎因早期作品惯有的特点,也是我读的较早的一部,而那一次,我完全的没有猜到凶手,并从此喜欢上了奎因。
这部小说有一个惊人的推理片断,非常值得推荐。
而商店橱窗里发现尸体的画面,也慢慢的成为历史经典了。
论推理,本书绝对挑战最高的逻辑思维。
这也是我非常喜欢本书的原因之一。
★3、《荷兰鞋之谜》(1931) 很多朋友把这本书称为国名系列的三大杰作之一,可恨的是这是我看的第一本奎因的书,而凶手我也是全然的没有猜到,只是记得最终非常的惊讶,原来居然推理这么简单。
在享受这个落差的同时,我静静的开始了我的奎因探索之旅,并一本本看了下来。
作为奎因对我的启蒙作品,我自然万分怀念。
而作为国名系列的三大杰作之一,的确是不无道理的
★4、《希腊棺材之谜》(1932) 堪称黄金时代最曲折最离奇的作品,挑战读者的智力和耐力到极限,一案四破,精彩异常。
虽然当时读的过程很长,但是我都一直忍了下来,并收获了最终的果实。
记住本书在网络上有两个版本,但是一定要读“足本”,不要读简写版,会丢掉很多东西。
这本集中也能看到奎因巨大的成长
★5、《埃及十字之谜》(1932) 曲折离奇的四起无头命案,哥特式的谜团和作案现场,复杂迷离的故事情节,挑战理智到极限的作品,也是我心中黑名单上前十名的作品。
在看完之后,我只能说一句“名不虚传
”。
可惜本书大陆没有出版
★6、《X的悲剧》(1932) 什么叫完美
这就叫完美
天才的凶器,神秘的死前留言,离奇的密室杀人,华丽的诡计,突兀的情节,多勒鲁·雷恩的初登场。
这部小说汇聚了太多构成完美的元素,使本书当之无愧的成为推理小说史上的经典巨作之一。
★7、《Y的悲剧》(1932) 相比与《X》的那种平均的完美,《Y》则是一种突兀的完美。
《X》的每个完美的要素重量都比较平均,而《Y》却在拥有相当多称得上完美的推理小说构成要素的基础上,加入了让人震惊的东西
这是一部华丽的解谜小说,也是一部发人深省的推理故事。
简单来说,这是一部“梦幻”般的推理小说。
★8、《美国枪之谜》(1933) 本书的诡计比较惊人,但是还是被我看穿嘿嘿。
但是如果不仔细分析,还是会落入怪圈,上作者的当。
其实里面有稍稍有些不公平竞争的意味。
这次嫌疑人场面要更宏大。
露天大剧场上的两万多名观众都是嫌疑人,而众目睽睽之下,牛仔被枪杀,经过严密的搜查,发现凶器居然不翼而飞。
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真相是惊人的
★9、《孪生之谜》(1933) 封闭山庄的杀人模式,山火造成的恐慌和紧张,惊天的诡计手法,戏剧化的过程和结局。
本书也属国名系列中的一部,原名《暹罗双胞胎之谜》(注:暹罗=泰国) ★10、《Z的悲剧》(1933) 故事情节相对平淡,凶手的推理也并不很难,最后一段的描写感觉有些做作,让人想起某些廉价的电影。
但是谜团的构成还是有相当的吸引力。
阅读重点:雷恩先生的人性展现
★11、《哲瑞·雷恩的最后一案》(1933)一直没看到本书有多大的好评,但是我看的时候觉得非常过瘾。
因为是最后一本,有些东西我的确有点先知先觉了,而这并不是一件开心的事。
看着短短出现两年但却深深吸引了我的侦探雷恩先生以那样的方式死去,胸中不免有一些忧伤和不舍。
短短的四个故事,却在我心里刻下了一个完美的侦探形象,我真的很感动
★12、《中国橘子之谜》(1934) 说真的,要不是因为那个密室,这部作品的分也许能高些。
虽然贵为史上密室的前十作品,对于这个密室我却颇有些不以为然,也许我没理解到精髓吧。
但是“所有不合理之处,必有原因”这句话,倒是在这里得到了深刻的展现,通过本书,我也有了更深的体会。
对于里面描写中国人的镜头有些感觉莫名其妙了太过神秘,毕竟本身就是中国人吧。
★13、《疯狂下午茶》(又名《 奎因冒险史》)(1934) 包括11个短篇,属于严格黄金时代的解谜作品,每部小说都可以分开成一部极高水准的谜题,挑战推理的朋友不妨在奎因作解释之前停住,整理一下思维,挑战埃勒·奎因
★14、《西班牙披肩之谜》(1935) 虽然怀疑自己喜欢的作家让我一度非常困惑,但是这部作品确实是意料之外的没有感觉。
推理过程可谓非常之简单,但是作者掩饰的还算不错。
★15、《半途之屋》(1936) 可以看出这部作品时,埃勒里已经从纯粹的解谜走向了另一种分格。
本期也是收到好莱坞和光面杂志的影响。
但是情节却是非常完美,也有令人震惊的推理段子,让人大呼过瘾。
以后的作品几乎每一次都会出现一个MM了……但是就推理和故事性,《半途之屋》绝对是精品。
★16、《生死之门》(1937) 太多的偶然和必然,就能构成难以破解的案件。
本书也算是一宗密室杀人,而且复杂的超出想象,结尾一波三折,回味无穷。
这部作品,是近期让我产生联想最多的作品之一,但是中间作者一定程度上没有进行公平的竞赛。
★176、《红桃4》(1938) 这个故事比较具有故事性,可以说是非常之复杂,而动机却……落差比较大,让人觉得有些郁闷,凶手也没找到,不知道是我不行还是他们耍诈
★18、《龙牙》(1939) 这个故事明显能看得出受到了好莱坞的影响,而凶手我几乎是毫不费力的指了出来,因为线索实在太明显。
奎因这段时间水平确实有所下滑,是收到了好莱坞的影响比较大,有些不太专心于创作。
★19、《上帝之灯》(1940) 这是一部中篇,讲述了一个房屋消失的诡计故事,应该说这是一个非常华丽的表演,虽然事先几乎被漏了底(各种卡通和日本的小说),阅读感依然很好。
属于惊艳型的小说
★20、《凶镇》(1942) 奎因转型的代表作,也是后期伟大的作品之一。
这个故事情节曲折离奇,更有预告杀人的诡计,而身份替换杀人手法更是应接不暇。
★21、《从前有个老女人》(1943) 这部作品完全不象转型后的作品,奎因也许在怀念黄金时代的那种纯净的感觉。
完全的解谜作品,童谣城堡式的杀人,曲折离奇的情节,意外的结局。
(典型的奎因式意外,没有看透啊……) ★22、《十日惊奇》(1948) 非常有意思的一部作品,涉及宗教、英文字谜、世界观等等诸多因素,并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也因事业史上的一次重大转折
对奎因后期的生活和探案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并在后面的作品中经常被提到。
★23、《九尾怪猫》(1949) 应该说,这部小说符合奎因后期的所有特征,是典型的后期代表巨作。
连环杀手是永远无法褪色的恐怖,一个连环杀手就能让整个城市陷入恐慌。
犯罪心理学,连环杀手,很多精辟的论点,奎因精神态度的变化(由于《十日惊奇》的影响),都是本书的看点
★24、《王者已逝》(1952) 不可能犯罪的杰作
密室之外众目睽睽下放出空枪,却导致密室内的“国王”中枪而死。
没有灵异现象,没有不可解释的事,相信这一点,相信自己的推理
本书有些地方非常BT,让我有些郁闷,总体上还是非常不错的。
★25、《犯罪日历》短篇小说集(1952) 活泼的人物构成,严谨的推理,非常不错的短篇。
★26、《玻璃村庄》(1954) 非常平淡的一篇,没有什么出色的谜题,也没有什么震惊的场面,诡计也比较平淡。
★27、《另一方的玩家》(1963) 应该说是非常不错的一篇。
而日本的一个我蛮喜欢的作家也尝试了这种模式,但是却有些像BT的心理学作品。
相比之下,本书的谜团诡异富有吸引力,让我不确定到了最后。
★28、《然后是第八天》(1964) 是个相对平淡多了的案子。
但是推理已经不是主要。
本书充满了怪异空灵的气氛,一个莫名来到世外桃源的故事。
前后充满了想象力。
★29、《脸对脸》(1967) 也是比较无聊的一篇,有些聒噪嘈杂,但是感动于奎因的父子情深
基本上,国内已经有的埃勒里·奎因的作品就大致介绍到这了,但是这还远远不是完结。
奎因的相当多的经典作品大陆出版社还没有引进,像《埃及十字架》《恶之缘》《狐狸杀手》《最后一击》等等,希望国内出版社继续努力。
而我们读者,就尽情的享受奎因带来的推理乐趣吧
如众所周知,埃勒里·奎因比范·达因晚三年。
他在一九二九年带着他的处女作《罗马帽子之谜》,以彗星的姿态,在全世界侦探小说界登陆。
除了他们两人以外,被人推崇为冷酷派始祖的达西鲁·哈梅特,同样在一九二九年以《血的收获》问世。
也即在这个时代,长久甘拜英国小说后尘的美国侦探小说,开始抬头。
范·达因死后,达西鲁·哈梅特也搁笔了。
只有埃勒里一个人在创作方面,于EQMM杂志上继续活跃着。
刚开始十年间,埃勒里写了一套以国名为主的丛书九篇,加上他以《隔间的门》为题,初名《日本扇子之谜》刊登在杂志上的一篇,一共十篇。
他的作品多采多姿,风格独特,跟老一辈的作家相比,真是一点也不逊色,所以,不但一直受到世人的喜爱,也一直维持了很高的水准。
他的《Y之悲剧》与本篇小说,就被评为可与范·达因之《主教谋杀案》媲美。
范·达因就曾经说过:“长篇侦探小说的结构,如果要令读者感到深奥而有趣实在不容易,但埃勒里在这一方面却有惊人突破的表现。
”可见范·达因对他的推祟。
埃勒里·奎因这名字,事实上是曼布雷特·李与弗雷德烈克·达聂两位表兄弟合用的笔名。
他们两人同在一九0九年出生于美国。
埃勒里·奎因就是他们笔下一位聪明、敏锐的大侦探,相当受到读者的赞赏。
有鉴于此,两人又联袂写下许多作品,如《法国白粉之谜》、《荷兰鞋之谜》,而当他们的杰作《埃及十字架之谜》问世时,埃勒里·奎因已经成了赫赫有名的大作家与大侦探了。
以下就是这十篇著名的推理作品: 一、罗马帽子之谜 二,法国白粉之谜(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 三、荷兰鞋之谜 四、希腊棺材之谜 五、埃及十字架之谜 六、美国枪之谜 七、暹罗双胞胎的秘密(孪生之谜) 八、中国橘子之谜 九、西班牙披肩之谜 十、日本扇子之谜(隔间的门) 以上十篇,以第三及第五部作品最受赞扬。
构成这种国名丛书,不仅在书名上一致,在内容的精彩度,也维持了很高的水准,而且突破了以住美国侦探小说的窠臼,真可谓长江后浪推前浪。
埃勒里的作品与范·达因有异曲同工之妙,但这并不是抄袭,而是另一种挑战。
一个没有真本事的作家,是绝对不敢作如此大胆的尝试,可见埃勒里对他自己文笔的肯定,也是他对前辈的迎战。
这几本书有一项共同的特色,那就是“对读者展开挑战”。
作者把解开谜题的关键,在全案结束之前,提供给读者,使读者可依此来找出罪魁祸首,和笔者一起斗智。
因此,他的小说必须具备合理、富条理的架构,并且还要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这不但会使读者有参与感,也是造成案情高潮迭起的妙方。
像本案中,从梅加拉的烟斗,掉落在山上小屋中末贴有标签的蓝瓶子,埃勒里所下的推理,不就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吗
埃勒里实在不同凡响,不但制造了传统侦探小说的紧张气氛,更塑造出许多不同类型却又栩栩如生的人物。
像这本小说里,可爱的老警官与爱子之间的亲情;年纪虽大却有一颗赤子之心的亚多力教授,以及脾气暴躁的波恩警官,都是相当富有人情味的,作者用他的生花妙笔,不但处理了大题材的案件,同时,也流露出他轻松诙谐的一面。
这是一种突破,也是一种创新,相信这一类的推理小说一定会拥有愈来愈多的读者。
相看两不厌的厌是什么意思
厌 (厌) yàn 嫌恶,憎恶:(w?)。
讨厌。
厌倦。
喜新厌旧厌其详。
学厌。
满足:贪得无厌。
笔画数:6; 部首:厂; 笔顺编号:131344 详细解释: --------------------------------------------------------------------------------厌 厌 yā 【动】 一物压在另一物上〖press〗 厌,笮也。
——《说文》。
段注:“此义今人字作压,乃古今字之殊。
” 地震陇西,厌四百余家。
——《汉书·五行志下之上》 如墙厌之。
——《荀子·彊国》 厌目而视者,视一以为两。
——《荀子·解蔽》 又如:厌覆(车翻人压) 泛指压制;抑制〖restrain〗 东厌诸侯之权,西远羌胡之难。
——《汉书·翼奉传》。
——师古曰:“厌,抑也。
” 故贤人立朝,折冲厌难,胜于亡形。
——《汉书·辛庆忌传》。
师古曰:“厌,抑也。
” 又如:厌抑(压制) 以迷信的方法,镇服或驱避可能出现的灾祸,或致灾祸于人〖prayforsuppressingordrivingaway〗 秦始皇帝常曰:“东南有天子气”,于是因东游以厌之。
——《史记·高祖纪》 又如:厌法(厌胜法。
是一种用咒符来制服对手的巫术) 堵塞〖blockup〗 厌其源,开其渎。
——《荀子·修身》。
注:“厌,塞也。
” 另见yàn 厌 厌 yàn 【动】 (形声。
从厂(hǎn),猒(yàn)声。
厂,象山崖石穴形。
《说文》:“厌,笮也。
”意思是“压”。
由“犬、肉、甘”三部分合起来,会意,表示“吃饱”、“满足”。
本义:吃饱) 饱,满足。
后作“餍”〖besatisfied〗 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论语》 不厌。
——《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秦之欲无厌。
——宋·苏洵《六国论》 求之者无厌。
——宋·苏轼《教战守》 又如:厌极(满足穷尽);厌饫(吃饱;吃腻;满足);厌塞(满足);厌伪(对奸邪巧伪感到满意);厌恋(以此为满足而眷恋);厌副(满足);厌足(满足) 憎恶;嫌弃〖loathe;abhor;detest〗 人常厌事。
——清·梁启超《谭嗣同传》 惟厌事也。
犹厌言兵。
——宋·姜夔《扬州慢》 无厌其为迂。
——明·宗臣《报刘一丈书》 这儿我住厌了。
——曹禺《雷雨》 又如:厌世(现世;出丑露乖);厌厌地(无精打采地;微弱的样子);厌物(骂人话,指讨人厌的东西);厌钝(讨厌,扫兴);厌色(厌烦、不满的脸色);厌苦(厌烦以为苦事) 另见yā 厌薄 yànbó 〖lookdownupon〗厌恶,鄙视 厌薄名利 厌烦 yànfán 〖beboredwith;besickof;befedupwith〗厌恶;腻烦 他厌烦她耍小聪明 厌恨 yànhèn 〖detestandhatebitterly〗讨厌、憎恨 他厌恨那种势利小人 厌倦 yànjuàn 〖detestandreject〗对某种活动失去兴趣,不愿继续做 他读小说从不厌倦 对空虚、无聊和颓废感到厌倦 厌腻 yànnì 〖detest;abhor〗厌恶、腻烦 他逐渐对这种生活厌腻了 厌气 yànqì 〖anaerobic〗[方言]∶厌烦;令人生厌 我待打杀那后娘孩子,我自家男生哩?厌气杀人!没的人是傻子么!——《醒世姻缘传》 厌弃 yànqì 〖detestandreject〗∶厌恶嫌弃 〖distastefor〗∶讨厌或腻味 个人对他的职业的厌弃 厌世 yànshì 〖bepessimistic;beworld-weary〗悲观消极,厌弃人世 千岁厌世,去而上仙。
——《庄子·天地》 情高不恋俗,厌世乐寻仙。
——鲍照《白云篇》 厌恶 yànwù 〖detest;abhor;abominate;bedisgusted〗讨厌,憎恶 看到这样的食物不可能不厌恶
有哪些优秀的社会派推理小说值得推荐?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 【译文】:说:“学了,然后按一定的时间去实习它,不也高兴吗
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方来,不也快乐吗
人家不了解我,我却不怨恨,不也是君子吗
” 【解读】:本章乃叙述一理想学者之毕生经历。
“学而时习之”,乃初学之文,为一境;“有朋自远方来”,则成学后事,为二境;最后一境,本非学者所望,乃求学深造日进所得。
以人为本的社会,教育关注的是人的和谐发展,把“知、能、德”作为构建人的和谐发展的三个要素放在开篇,由此可见千古至圣大师教育思想的精髓。
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社会的人。
冲破混沌,摆脱蒙昧,要求知。
只有求知,才能不断的丰富自己,充实自己。
求知为用,要广泛地与志趣高洁的人交流,在实践中修正自己,提高自己,形成能力。
但这仅仅是“人”,而不是“才”。
要真正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必须要修德,这是和谐人的最高层面。
“知、能、德”三者具备,才能达到教育思想中树人的标准,才能符合的人才观,这也是现代社会人才的标准。
正如所说:“这才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 这是的开始,似乎,夫子对学生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夫子把自己最基本的读书和做人的原则和标准暴露给学生:“每天学习并经常复习;知己不期而至,远道而来,高兴之情,无法形容;君子的标准之一即是别人不了解你你也不愠恼”。
的确,这三条于我有切身的体会。
先说第一条,学习过的知识重温旧梦时,快乐之情确乎无法形容和控制。
比如年少背诵的,留存在记忆的某个角落,渐渐被时光冲淡,一天因某种机缘又一次含英咀华,烂熟在心时,在口时,何止是快乐,简直是对逝去年华最美好的回忆和温存、无言的感动和感恩。
是在过去的日子里认识了这些高贵的朋友,才至心灵重新弥漫似曾相识的快乐,何止
每每这时,我就会产生创作的冲动和喜悦。
更何况,夫子讲的“习”,不仅包括诗,还包括礼、乐、射、御等等当时贵族子弟要学习的六艺呢
古语云:“大丈夫当建功立业”。
夫子的弟子很多是在实现孔子的施政纲领的。
大多教人要积极出世,这和迥然有异。
更何况“”呢
古人读书,胸怀天下,因而在这种情境下,夫子之话,万古不移。
第二条,“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似乎是套话,但我们谁能否定,人生终究是走向愈来愈孤独和寂寞
个体生命无疑在社会和他人的碰撞中被无形地伤害。
即便人生坦荡没有任何坎坷,也会被无可阻挡的时光无情地伤害。
慢慢老去本来就是件残酷的事,更残酷的是,从一出生就注定了这种趋势。
于是,在领域,超越生死,追求永恒成了不老的表现母题。
比如、比如《夸父追日》、《精卫填海》等等。
而终究以英雄式的悲剧震撼人心。
既然人生就是如此,有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以互相取暖,而由于某些原因,这些朋友并不能时常见到,忽然有一天不请自到,你会做何感想
不手舞足蹈才怪。
第三条,自己被别人误会的时候经常有,人与人有时是很隔膜的,但只要机缘凑巧,依然会互相了解。
而在了解之前自己不愠恼,难道不应该吗
如果非要人了解才能达成自己的愿望,那就找他,让他了解。
如无伤,人不了解你就算了,如果愠恼,我觉得是庸人自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