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t;lt;拇指班长系列之十时空快线再出发>gt;读后感怎么写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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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一篇水浒传的读后感600字左右,题目是:你才是我心目中的英雄好汉,要详细写里面的一个人物的
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 说起《水浒传》,我就不禁想起了我最崇拜的英雄好汉———武松。
他为民除恶,忠肝义胆,特别是水浒中“景阳冈武松打虎”和“狮子楼武都头锄奸”,这些除暴安良的故事让人敬佩万分。
武松在家好打不平。
因先前在家乡打死一个恶霸,怕吃官司,远离家乡,投奔河北沧州,躲在小梁王柴进府中避祸,一住二载。
其胞兄武植,在家靠卖炊饼为生,兄弟二人十分义气。
武松离家两年,时刻挂念胞兄。
就在那年九月间,山东济州郓城县宋江,因在家杀死阎惜姣,也逃到沧州柴进府中避祸。
宋江路过阳谷县时,路遇武植,武植托宋江带口信给武松,说清河县的命案,因无人作证,官府不再追究;武植已迁居阳谷县,等武松到阳谷县相会,以求兄弟团聚。
宋江、武松二人在柴进府中一见如故,并结拜玉兰。
宋江把武植的话告诉了武松。
武松得到哥哥的消息,归心似箭,第二天就辞别柴进、宋江,赶奔阳谷县寻兄。
一次醉酒后,在阳谷县(今聊城市阳谷县)景阳冈打死一只猛虎,因此被阳谷县令任命为都头。
当时,武松和宋江分别,到了一家酒店,招旗上写着“三碗不过冈”———你只要喝三碗酒便马上醉了。
但武松视而不见,整整喝了十八大碗。
店主好心告诉武松冈上有老虎,劝他明天再走。
但武松不听,大摇大摆地上了冈。
刚躺在冈上的大青石上休息时,一只老虎窜出来。
武松也不怕,三拳两脚就把老虎送上了西天。
他也因此成为了当地的步兵都头。
武大郎是一个侏儒,其美貌妻子潘金莲试图勾引武松,被拒绝,后被当地富户西门庆勾引,败露后,两人毒死了武大郎。
为报仇,武松先杀潘金莲再杀西门庆,因此获罪被流放孟州。
在去孟州途中,在十字坡酒店结识了张青、孙二娘;在孟州,武松受到施恩的照顾,为报恩,武松醉打蒋门神,帮助施恩夺回了“快活林”酒店。
不过武松也因此遭到蒋门神勾结官府以及张团练的暗算,被迫大开杀戒,血溅鸳鸯楼,并书“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之后,夜走蜈蚣岭,在坟庵杀死恶道飞天蜈蚣王道人。
在逃亡过程中,得张青、孙二娘夫妇帮助,假扮成带发修行的“行者”。
武松投奔二龙山后成为该支“义军”的三位主要头领之一,后三山打青州时归依梁山。
从武松的这一两个故事中,我看到了不畏强暴、勇于斗争的梁山好汉形象。
我们应该学习武松,做一个除暴安良的人。
急用一份《小王子》的提纲,还有下面这一篇读后感的提纲
1、论语读后感 孔夫子曾经说过“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以及“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诸如此类的话,并且还说过“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孔子一直活到了七十二岁,五十七年的经历使他仁德兼备,学问渊博,成为冠绝一时的大学问家,大思想家,可谓是震古烁今(不敢说后无来者,也起码是前无古人了)。
以如此身份,当他的高足问他时,他的回答竟然是“朝闻道夕死可矣”,多么令人不可思议
作为一个完全有足够的资本炫耀自己的大学问家,孔子还有必要孜孜不倦的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学习探索中去吗
答案是肯定的。
孔子的特点不是探求天地万物的具体性理,而是探求社会与人生的具体性情。
因为世间万物的客观规律也许是有限的,但是人的具体感情是无限的。
作为有限的“人”,探究的是无限的“人”,这也正是让孔子感到学无止境的原因。
人的性情举止,是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的,每探究出新的内容,就打破了原来的旧的规律。
“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孔子把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去了解人性,才是最困难的。
而孔子最精辟的论述,也自然而然体现他对人性的入木三分的见解。
陶行知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在这一点上,和孔夫子几千年前提出的主张“仁与德”的观点不谋而合,两人都是伟大的教育家,为什么相隔千年,提出的观点却是惊人的相似
毫无疑问,两人都是把“仁与德”当作自己去不断努力实现的目标,不断的学习,从而提高自身的修养与品德,这是有必然性的。
为了学习,可以三月不知肉味,这足以见孔子的勤奋,可如果仅仅是勤奋,恐怕孔子就不会如此得到世人的尊敬了。
他的好学表现在方方面面: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谦虚;我不如老农,我不如老圃,这是实事求是;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这是一种乐观。
他的学习精神,不仅仅限我们常人的思维:这个是学问,那个不合适。
孔子会以最博大的胸怀,去接容包纳世间万物,这就是我们所不及的。
两千年前的孔子,就是一位具备着各种谋生技能、又具备着对于生命意义有深隧洞见的哲学家及教育家。
他一方面具备着各种礼、乐、射、御、书、数的专业知识,又具备着经营管理政治的理念,又对教育的目标有着明确的方向指引,因着他的众多的知能,他成为中国文明史中最重要的教育家,他的许多谋生技能的知能细节固然没有保存下来,但是他的人生智能的谈话却成了绵延两千年的中国知识分子立身处世的智能宝典,当我们阅读吟咏他的话语之时,每一句话都发每一个人都可以从他的智能中找到自己生命的目标。
这就是孔子的学习
这就是圣人的学习
也许我们这些凡人是永远无法领会万世师表的学习的内涵,但每一个人也许都可以从中找到一个新的自我。
2、《大学》读后感 《大学》总结了人一生实现远大理想抱负的模式,这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把“修身”放在第一位,作为人生的第一大学问。
“修身” 就是我们所讲的“做人”。
一个人只有先学会了做人,然后才能管理好自己的家庭,进而才有能力去治理一个国家,达到天下太平,人民安居乐业。
如果一个人没有 学会做人,连自己的事、自己家庭的事都管不好,那么,他就没有资格去做官、去治理国家,否则,将会给他人、给社会造成损害。
所以说,一个人如果不知道怎样 做人,不管他学富五车,有亿万财富,他的人生最终都是失败的人生。
正如古人所说的:“官品即人品,做官先做人”。
反过来讲,那些懂得做人,具有高尚的人格 魅力的人,则永远被怀念、被学习。
所以,古人说:“才智,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师也”。
大雁南飞就是一个团队合作的过程,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互相协作、互相鼓励、直至实现共赢的过程。
它们总是喜欢排成“人”字飞行,在这种结构中,每只大雁翅膀的扇动都会给紧随其后的同伴增添一股向上的力量,支持它们顺利完成长途旅行。
有人这样总结说:一个团队的生命力,不是技术,不是人才,不是资金,而是共同的信念和团结一致的步调。
要做像白求恩一平的“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我们都是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这个集体中来的。
这是一种缘分,更是一种机遇,一种在履行管理职责中实现个人价值的机遇。
而集体是我们每个人施展才能和抱负的舞台,是走向成功的载体,两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不断增强工作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就能自觉地把个人 融入集体这个大家庭里,与之同喜同乐,无私奉献,贡献出自己全部的力量。
身体力行去实践。
按照日常对自己的反思以及改正计划,要毫不迟疑地付诸于行动,把自己对做人的点滴领悟,迅速运用到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在运用 中学习,在实践中体会,相信一定会有明显的收获。
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人生最大的失败是自大;人生最大的无知是欺骗;人生最大的悲哀是嫉妒;人生最大的 错误是自弃;人生最大的法宝是精进;人生最大的礼物是宽恕;人生最大的罪过是自欺欺人。
希望我们都能成为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对人民有益的人,团结携手建设我们的美好明天
3、《中庸》读后感 这个学期,读了《中庸》,感觉收获还是很大的。
《中庸》,首先是我们《中国文化概论》课老师推荐的书目;其次,我们国学社本学期的晨读选材也是《中庸》;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以前一直知道《中庸》,想读而又没读。
《中庸》是儒家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核心,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伟大智慧的结晶。
相传是孔子之孙子思写的经典文本,或者是秦汉时儒家的作品,被收录在《小戴礼记》中,后来独立成一书,南宋朱熹又将其分成三十三章。
初读《中庸》,感觉很迷茫,不知其所云,不是因为字难认,相反字很容易,就是意思很难理解。
而以前读《大学》,有很多生僻的古汉字,可是文章意思很容易理解。
但是,我还是坚持晨读,并查阅了一些资料辅助理解。
现在,回过头来,感觉收获还是不小的。
关于“中庸”,程颐说:“不偏不倚叫做‘中',不变不更叫做‘庸';中是天下的正道,庸是天下的定理。
”中庸是儒家的最高道德标准。
中庸以“诚”和“中”为基本概念,叙述“天人合一”的形而上学。
故其第一章以“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烛照通篇。
这句话是一个垂示,犹如凤鸟衔至黄帝窗前的“五始之文”(《春秋保乾图》称:黄帝坐于扈阁,凤凰衔书至帝前,其中得五始之文焉),乃是一种瞬间绽现的文采。
是一个自天之命、由微之显、从天命之性到修道之教的过程。
书中说“性”“道”不可须臾离开自身,要从“戒慎”“恐惧”“隐显”“慎独”等方面培养自身的品德,掌握中庸之道,促成中和。
达到中和,则天地万物安处其位,万物便生长发育,生生不息。
“道”源于本身,与自我相分离,而君子要学会反求诸己才能得之。
真正的君子要做到格物致知,去外诱之私,而充其本然之善。
这种自我修养与反省的品质是我们当代大学生所必须有的。
无论遇到什么人或者什么事,不论今后会遭遇怎样的挫折,我们都要学会“反求诸己”,凡事都要从自身找原因,我们应当学习孟子“吾日三省吾身”的品质。
可是,要达到“至诚”的境界又谈何容易呀
特别是我们今天的经济化市场化的社会,达到“至诚”就更加不易。
人性是有很多弱点的,归根结底一“贪”字。
自古贪者都是活得很痛苦的。
而中庸就可以克服人性的贪,从而使人们做到知足常乐。
总之,读过中庸之后,于为人于处世都受益匪浅,受用终身。
4、《荀子》读后感 《荀子》全书三十二篇,而以《劝学》为首,非常符合修道的次第。
《劝学》又以“君子曰:学不可以已”开篇。
学习是贯穿修道始终的。
没有正确的见地只能是盲修瞎炼。
然而学习又得先有目标。
应该“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这也是教育的根本方向。
这种圣贤教育与功利教育的区别就是“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
” 《劝学》这篇最重要的就是讲到了明心见性的方法。
这个方法就是“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
”有德才能明道。
但德是一切众生所共有的,谓之性德。
然而仅有性德是不行的。
因为众生的性德被无明给蒙蔽了,无法显示其光明清净的妙用,反而显示出污浊的身心世界,令众生枉受轮转六道的痛苦。
只有依靠修德才能使性德的清净光明显示出来。
修德就是积善,积善即是明道的资粮。
善法有世出世间的不同。
这种不同固然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行者自己的心志之强弱。
所以即使儒家的道,也并不是局限世间的,这种理解是非常肤浅的。
儒家之道行之极处也是可以出世的。
当然,在一切出世法中,佛教是最为高超圆满的。
“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这绝非凡夫之境界。
众生本来是神而明之的,之所以会变成愚昧,实在是性德被障碍的缘故。
因为修德而显出性德,神明不过是性德之用而已,荀子知晓其是自得,非从外来。
“圣心备焉”,圣心即是真心,“备”者恢复也,去妄显真。
荀子所在的时代,佛教尚未传入中国,但绝不可说中国即无悟道者,佛经亦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荀子可谓无师自悟,但其之所以能够悟道还是因为其修学暗合道妙。
宣化上人曰成就之后,荀子再谈到了其境界“天见其明,地见其光”。
天地间纯是一片光明,由此可知荀子的证量一二。
最后荀子以“君子贵其全也”作结,勉励后学勿得少为足,当勤精进。
5、《老子》读后感 《老子》又称作《道德经》,是先秦道家的基本典籍,相传为战国时期楚国的老聃所作。
老子的言说代表了他对当时政治的反对,和传统政治社会制度的反对。
一、老子对道、德的理解。
老子把天地万物之生的总原理称为“道”,而且老子认为道的作用,是没有意志的,是自然如此的。
万物之所以成为万物的原因就在于道。
《老子》第一章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这是老子对“道”的一个总的理解。
在老子看来,“道”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恍恍惚惚的东西。
道,无形无状,是宇宙唯一的存在,“先天地生”,为“万物之始”,是一个终极实在,是万物的根源。
并且在本质上道是不可界定和不可言说的,不能以任何对象来限定它,我们也很难将其特性用语言表达出来。
而老子对“道”的称谓也有很多,包括“无”、“朴”、“一”等。
道是一种无限的、无终止的状态,是一切事物产生的源泉。
“道”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处在永远不停息的,流转与变迁的过程中。
“道”还可以视作阴阳、刚柔等两相对峙的力量、事物、原理之相互转化。
在“有”、“无”这两个概念上,老子认为无是对于具体事务的有而言的,所以无并不是零或什么都没有的意思。
“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老子对于道“无”的外表的形容。
二、老子宇宙事物的变化的看法。
老子认为,事物的变化规律可以用“常”。
“常”具有普遍永久的意思,所以“道”也可以称为“常道”。
而从常道内除的“德”,可以称为“常德”。
而称道为“无”,就又可以称“常无”;称道为“有”,又可以称为“常有”。
老子认为“知常为明”,知道明白“常”的人,依常来规范日常的行为,不轻易为自己谋私利,就可以称为公了。
“知常”指的是依之而行,则又可以称之为“袭明”,或“习常”。
而如果我们不知道宇宙间事物变化的规律,而违背规律,任意而为,是不利于事物的正常发展。
而事物的变化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即当一个事物的发展如果达到了极点,则必然会向事物的相反方向发展。
老子称为“反”或“复”。
所以老子才有“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和“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这样的论述。
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他的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很大。
他对“道”的论述体现了朴素的辩证法。
在为人处世方面,“不盈”、“不争”的思想,对激烈竞争的现代社会人们压力缓解有一定的作用。
6、《离骚》读后感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离骚》是一篇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气息的高度艺术性的抒情杰作,它奠定了中国诗歌史上浪漫主义传统的基石,被后世视为浪漫主义的源头。
受楚地巫文化传统的影响,屈原凭借其自由奔放的想象力,以其波诡云谲、变化莫测的神来之笔,将神话传说中的云龙凤鸟、神女天帝,自然界中的香草佳木与现世人间的坎坷际遇糅合错综在一起,在幻想与现实的水乳交融中,创造了一个奇伟瑰丽,迷离缤纷,高远玄邈的艺术世界。
浪漫幻境中的求索既是屈原内心冲突、苦闷的象征,也是他坚贞执着的顽强人格的展现。
对国家真挚深沉的爱和对自我高洁人格的坚持,使屈原始终坚守理想,生死以之,最终以死殉志。
而由其心血凝成的《离骚》,也因此塑造了一个光照千古的不朽人格,千百年来一直影响着中华民族精神和人格的形成。
六朝时人刘勰曾有「不有屈原,岂见《离骚》」的评论,如其所言,《离骚》最震撼人心的就是诗人屈原自我崇高人格的充分展现,这是屈原之前的诗作中所没有的。
透过《离骚》,我们看到的是诗人披兰佩蕙,芳洁清峻的美好形象和刚直不阿,忠贞执着的伟大人格。
面对现实的污浊险恶,屈原清醒地认识到前途的艰险和命运的多舛,但他不愿屈心抑志,宁愿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九死而未悔。
诗人将自然界和神话传说中的花鸟草树随手拈来,妙笔点染,赋予其不同凡响的象征意义,如用佩饰兰蕙表现自己的高洁志趣,用香草美人象征明君,用善鸟芳草代表贤臣,而与之对立的萧艾恶禽则象征谗佞小人,由此大大增强了诗歌的艺术表现力,使全诗都充溢着精采绝艳、绚烂芬芳的审美意境,散发着迷人的艺术魅力。
屈原一心要兴国图强,实现美政,但却蒙冤被谮,眼看自己被楚王疏远,排挤出政治舞台,满腔的爱国抱负即将化为泡影,心中充满了无比的忧愁、悲苦和愤慨,「发愤以抒情」,于是便有了《离骚》这篇震古烁今的不朽诗篇。
7、《逍遥游》读后感 一、“逍遥游”——人在天地自然中的精神漫游 人教版第四册所选《逍遥游》为《庄子》一书的首篇,主旨是讲人生的境界。
在庄子看来,理想的人生境界就是人生在世能作“逍遥游”。
那么,什么是“逍遥游”呢
先说“逍遥”的语义。
在《庄子》一书中,“逍遥”一词的含义是指一个人在生活中自由自在、悠然自得的精神状态或内心状态。
《庄子》一书中,多次使用到“逍遥”一词,有时单独使用,有时和“彷徨”一词对举使用,但词义始终不变。
如“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庄子。
逍遥游》):“彷徨乎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为之业”(《庄子。
大宗师》):“逍遥乎天地之间,而心意自得”(《庄子。
让王》)。
故 “逍遥”的本质是指一个人自由自在、任性适意的人生状态。
其次说“游”。
“游”作为人的主体活动,既可指向人的精神,也可指向人的肉体。
《庄子》一书在使用这个词时也兼有这两个词义。
但庄子哲学是谈人的精神自由的,他关注的是人的精神活动,是要从人的精神自由中寻找人生的出路。
故《庄子》中使用“游”一词时,多数情况下是指向人的精神活动,是指人与自然万物融为一体的“精神漫游”。
“逍遥游”中的“游”也是如此。
“游”是心游,是让心游于“无限时空”中的精神漫游,是让心同“道”、“造物者”、天地自然进行的交游、交往,也就是《庄子。
天下》中所说的“独与天地精神往来”。
在这样的精神活动中,人与自然融为一体,达到了“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
齐物论》)的泰然状态,从而获得了心灵的自由安宁。
这样的“游”才“逍遥”。
二、“至人”“神人”“圣人”——精神自由的“逍遥”者庄子世界观、人生观的核心是“道”论。
庄子认为,“道”生天地万物,“道”使天地万物生灭流变,无穷无尽。
天地万物(包括人类在内)无论以怎样的形式存在,也无论发生怎样的变化,都是这个“道”运行的结果,也是这个“道”的具体表现,这叫“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庄子。
至乐》)。
“道”的本质特征就是自自然然,无为无不为,无目的又合目的。
人类是顺“道”而生的,所以人的生存,在本质上亦如自然界中的动物植物甚或无生命的天地日月一样,本属自然,无目的又合目的,无所为又是自然天成的。
在《庄子》一书中,“真人”也被称作“至人”“神人”“圣人”。
因为“真人”是依乎天道、顺乎人性自然地活着,达到了至道至性的境地,故庄子又称其为“至人”:“真人”在人世间顺性自然,无为无不为,超凡脱俗,故庄子也称其为“神人”:“真人”是领受了天道自然之精髓的人,在世间生活已无所不通,《说文解字》说:“圣者,通也”,故庄子还把“真人”称作“圣人”。
《逍遥游》中说“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三者名殊而实指为一。
“无己”是忘我后的任性自然,“无名”“无功”同样是忘我后的任性自然。
这三种状态都是人在体道自然中无为无不为的泰然人生。
唯其如此,“至人”“神人”“圣人”才能“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而“无所待”,才能在人生中作“逍遥游”。
8、《秋水》读后感 庄子是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争鸣中主张道家学派思想的代表之一。
他写的文章比较浪漫,也非常大气。
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了他其中一篇著作《秋水》后的一些感悟。
文中的涵义主要是在说明我们人应该以何种心态去处事的道理,即作为人不能怀有“自高自傲”、“贡高我慢”不利的心态。
在《秋水》中也有很多句子可以和现在生活中我们人与人之间关系做对比。
例如:“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善为尽在已”。
这句话的含义即:河伯一向以为他所在的黄河是天下最大的,水势很大,以为天下所有的水全都是流向黄河的,于是自己就非常得意,而导致河伯产生傲慢之心。
其实,这就与我们现实生活中有些情况相同,也是我们常常碰到的事。
当一个人成就了一点事业,或得了一些什么小名利,就会认为自己很了不起,夸大自己的功劳,一自我为中心,然而轻视他人,这正是因为他还没有在外界碰见比自己更厉害的人,所以才会在界内自高自傲。
假如哪天让他到外界去出差或辩论问答,遇见比自己更高一层的人,这个时候就会认为自己还不如他人,所以说我们人,在还没有亲自接触到界外之事时,就不能以为自己很伟大。
因为你一旦看见别人比你更厉害、比你更强大时。
你就会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微不足道。
我们应该保持“中道”,不能被名利之事所牵引,否则你将会被比你更有见识的人讥笑轻视。
我们只有在“中道”的界线上,才能获得更好的学修。
同样的道理,我们作为一个佛教僧,对于一个邪知邪见深的人,我们不能急于马上给他讲佛法之奥妙,因为这种正知正见可能会令他不但不能接受,反而会认为我们也是魔,令他生气毁谤,这只能等他的因缘成熟了,能够接受真理的时候,我们再去引导他也不迟,这也就是说,当我们要去引导一个人的时候,首先必须观察对方的根机是深、是浅,并且要看他对我们所说的法是否应机,这样才能有所收获。
庄子的《秋水》让我看到了大智大美,道理与思想的引发,也使我的人生能够渐渐趋向一种更高更美的境界。
9、《归园田居》有感 好友金铭曾一再推崇,干国祥先生新近上的《归园田居》是其所听过的课当中最好的,此课好到什么程度
用金铭自己的话来说,“课后一小时没有说一句话,当天中饭都没有吃”——因为一直沉浸在课带给他的震撼中。
金铭读课多矣,一般的课自是难以让他有如此的感触,此课一定有其独特之处,我想。
于是从金铭处拷贝干先生的课,等心静下来了,再虔诚地打开聆听。
长假的最后一天,什么事情都没有安排.用过早餐,先做起了预习功夫:找来陶渊明的《归园田居》开始研读,试着对诗有自己的“前见”。
诗不深 ,很好懂。
如何让初二年级的孩子理解此诗的意蕴,这想必是学习此诗的难点,干国祥先生是如何带领孩子们走进陶渊明的诗歌境界的呢
带着这个悬念,我开始了观课。
课的前半部分,干老师由交代背景开始,将《归园田居(其一)》做了解读,让学生明白陶渊明归隐山林的缘由——为了挣脱羁绊心灵的藩篱,回到大自然中,做心灵的主人。
接下来释词,梳句,朗读。
经过了20分钟的稍嫌平淡课堂之后,精彩开始了。
干国祥先生设置了好几层冲突,让看起来有些平淡的课堂,有了波澜。
“这首诗写的是不是一个农民的勤劳生活
”(大意)这一问,将孩子们的认识提升了一层,因为对于孩子来说,这首诗很容易被误读成歌颂农民的勤劳生活。
干老师抓住关键词句,让孩子们明白了,诗所描述的是一个厌倦官场渴望回到大自然的士大夫回归田园的情形。
而接下来的问题,则是本课最为关键的一问:“那么,我问同学们,你赞成他这样的生活方式吗
这样的诗在今天学,有着怎样的意义
”妙哉
此问直接击中了要害。
是啊,在今天,我们学习《归园田居》,究竟有什么意义
干老师不愧为高手,他借助一个八卦图,让孩子们充分选择。
并讨论。
学生开始积极思维,有说学这首诗没有多大意义的,有说有意义的。
经过师生的讨论,孩子们达成了“临时性共识”——陶渊明那种不为世俗生活沾染,追求心灵自由的思想,是值得我们永远学习的。
在此基础上,干老师提到了美国的梭罗和他的《瓦尔登湖》,然后总结出他们的精神境界:清洁思想,朴素生活,后来干国祥先生还“以己证诗”将课推向高潮。
课看到此处,我不禁拍案叫绝
《瓦尔登湖》一书,是我近日正在重读的一书。
读完梭罗的美丽文字,一股清凉的湖水仿佛汇入心间,澄澈见底,将心境荡涤得如一泓秋水,不染纤尘。
梭罗说:“来到这片树林是因为想过一种经过省察的生活,去面对人生最本质的问题。
” 听了干国祥先生的《归园田居》,回想《瓦尔登湖》所描述的世外桃源般的风景,我不由沉思:在我们这个后现代社会里,人类现代文明改造和穿越自然环境之前,是否也该多一些自省与自察
每一个身处繁华都市忙碌在名利场的行色匆匆的人,是否也该多一些追问和反省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归园田居》和《瓦尔登湖》一样,既是属于文学家的,也是属于每个人的,既是属于古代的又是属于现代的。
读一读《归园田居》、《瓦尔登湖》,让身体与豆苗野草亲密接触,让心沾灵染一点湖水的静谧清凉,多一分恬淡与洒脱,少一分浮躁与喧嚣,这不是追逐时髦故作风雅,而是回归自我的必然。
如果人间多几处瓦尔登湖,多几个陶渊明式的“田园”,人类就会多一个安谧宁静的后花园。
10、《念奴娇》感想 苏轼的词,不论内容和形式,都不那么拘于一格。
有时放笔直书,便成为曲子中缚不住的句读不葺之诗;有些从内容看也颇为平凡。
正如泥沙俱下的长江大河,不是一道清澈流水。
但正因如此,才能显出江河的宏大气势。
人们可以如此这般地挑剔它,却总是无法否定它。
苏轼这首《念奴娇》,无疑是宋词中有数之作。
立足点如此之高,写历史人物又如此精妙,不但词坛罕见,在诗国也是不可多得的。
他一下笔就高视阔步,气势沈雄: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细想万千年来,历史上出现过多少英雄人物,他们何尝不煌赫一时,俨然是时代的骄子。
谁不赞叹他们的豪杰风流,谁不仰望他们的姿容风采
然而,长江后浪推前浪,随着时光的不断流逝,随着新陈代谢的客观规律,如今回头一看,那些风流人物当年的业绩,好象给长江浪花不断淘洗,逐步淡漠,逐步褪色,终于,变成历史的陈迹了。
浪淘尽——真是既有形象,更能传神。
但更重要的是作者一开头就抓住历史发展的规律,高度凝炼地写出历史人物在历史长河中所处的地位,真是高屋建瓴,先声夺人。
令人不能不惊叹。
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上面已泛指风流人物,这里就进一步提出三国周郎作为一篇的主脑,文章就由此生发开去。
乱石崩云,惊涛裂岸,卷起千堆雪——这是现场写景,必不可少。
一句说,乱石象崩坠的云;一句说,惊涛象要把堤岸撕裂;由于乱石和惊涛搏斗,无数浪花卷成了无数的雪堆,忽起忽落,此隐彼现,蔚为壮观。
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如画是从眼前景色得出的结论。
江山如此秀美,人物又是一时俊杰之士。
这长江,这赤壁,岂能不引起人们怀古的幽情
于是,由此便逗引出下面一大段感情的抒发了。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作者在这里单独提出周瑜来,作为此地的代表人物,不仅因为周瑜在赤壁之战中是关键性人物,更含有艺术剪裁的需要在内。
人间如梦,一尊还酹江月——于是只好旷达一番。
反正,过去如梦,现在也是如梦,还是拿起酒杯,向江上明月浇奠,表示对它的敬意,也就算了。
这里用如梦,正好回应开头的浪淘尽。
因为风流人物不过是浪淘尽,人间也不过如梦。
又何必不旷达,又何必过分执着呢
这是苏轼思想上长期潜伏着的、同现实世界表现离心倾向的一道暗流。
阶级的局限如此,在他的一生中,常常无法避免而不时搏动着。
词坛的新天地就是通过这些创作实践,逐步发展并且扩大其领域的。
苏轼这首《念奴娇》,正是一个卓越的开头。
至今为止,仍然象丰碑似地屹立在中国文学发展史的大道上。
求求小狗与大画家400字读后感 必有重谢 今天 6.30前帮忙了......
我们学习了一篇文章,《小狗儿与大画家》我深受感动。
文章主要讲的是:韩美林是一名大画家,他画的小动物非常生动。
他曾经养过一只小狗叫“锅饼”美林叫它“儿子”。
有一次美林得了心脏病,是锅饼不顾一切救了它。
还有一只小狗是美林在“劳改”时认识的,那只小狗在美林受难时期一直陪着美林。
当“造反派”打美林的时候,只有那只小狗奋不顾身用它弱小的身躯去保护美林。
结果让“造反派”给打残了,最后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从此美林和动物结下了深厚的友情。
他用心,用血,画出了他心中的动物世界。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哭了。
美林和那只小狗的故事深深感动了我。
我觉得有时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不如一只小小的动物,小动物的心中都充满了爱心,我也希望世界每一个人的心中都充满了爱心,没有像“造反派”那样的人去对待美林和小狗。
同时我也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善待小动物,这样可以使我们的世界更加灿烂。
今天,我读了《小狗而与大画家》这篇课文,课文中两条小狗不顾一切的救画家韩美林的行为深深地触动了我。
文章中最令我感动的是这样一个故事:画家韩美林在回家的途中,心脏病突发,倒在地上。
他的小狗波彼眼看主人倒地,发疯似的跑上楼去找人求助,连扑带咬地通知屋里的人,将韩美林救起。
在韩美林倒地的生死时刻,一条小狗如果不了解主人,怎能迅速地去呼救呢?如此看来,小波彼的确非常通人性。
你没看到,它在把门叫开后,对屋内的人乱扑乱咬,不就是为了主人的生命吗
为了主人,它冒着被人打的危险疯狂乱叫;为了主人,它几乎喊破了喉咙;为了主人,它甚至会献出生命。
多么忠实的狗啊
它的忠诚超越了人类,毫无私心,毫无保留,将自己的一切全部奉献给了主人,这难道不值得人类学习吗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好时坏,时松时驰,大家何必用虚伪的面纱掩饰自己,用虚假的语言迷惑别人。
保持一种互相忠实、互相信赖的关系不是很好吗
“患难见真情”这句话一方面反映了真正的朋友都会在你危难时刻拔刀相助,一方面又说明了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中,存在着目的不纯,不真实的友谊,难道人类之间的友谊还不如与狗的友谊纯洁吗
我曾经听熟人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富人家养了一条狗,在家里的婴儿熟睡时,一条毒蛇悄悄地爬进屋来,那条狗与毒蛇殊死搏斗,最后同归于尽,婴儿安然无恙,多么忠实的狗啊
狗,是人类友好的朋友,忠实的伙伴,希望大家能够保护它们,让一切有灵性的生物和平地生活在共有的家园中 赞同5| 评论 2009-11-12 20:46 梦玉琴 | 三级 读《小狗儿与大画家》有感 在语文课上,老师讲了《小狗儿与大画家》这篇课文。
整节课,我们都沉浸在小狗儿与大画家的感人故事中。
下课时,老师留了一篇日记,写一写学了这篇课文的感受。
这篇课文主要讲述了大画家韩美林与小狗儿之间的故事。
第一只小狗儿叫小波彼,在美林突发心脏病的危急时刻,小波彼想尽一切办法叫来了人,救了美林一命;第二只小狗儿是美林的患难小友,那只黑白花卷毛小狗为了救护惨遭毒打的美林,被造反派打断了脊梁,最后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当我们学习到这儿时,同学们一个个热泪盈眶,既为小狗儿的患难之情感动,又为造反派的行为感到愤怒震惊。
学了这篇课文,使我深深的体会到:只要人与动物能和平友好的生存在这个地球上,那我们的生活就会更加美好。
然而在我们的周围,又有多少令人心酸的事发生呢
被人遗弃的小动物无家可归;被人随意贩卖的小动物没有尊严;被人肆意虐待的小动物哀号挣扎;被人残忍砍杀的小动物失去生命…… 在这里,我要大声说:“动物和我们人类是平等的,请用心去爱护我们这些人类的朋友吧
”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1500字
美国女作家哈丽叶特-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的长篇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副标题《低贱者的生活》)是开美国废奴主义文学先河的作品。
该作品为黑人指出了宽恕和勇敢复仇两条道路,这部小说不仅是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而且是美国南北战争的导火线之一,对美国历史及世界文明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林肯总统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这部长篇小说对历史的巨大影响。
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汤姆和另一个奴隶乔治.哈利斯两人及其家人的人生际遇和最终命运。
汤姆是一个具有双重性格复杂的人物。
他勤恳忠厚,任劳任怨,可以说是个忠于主子的仆人,又是一个极富同情心、乐于助人的人。
同时又由于笃信基督教义,心甘情愿地忍受残暴奴隶主的虐待、摧残和奴役,认为现实生活中的肉体上和心灵上所受的折磨与创伤,都能够凭借主的护佑予以抚平。
汤姆先后服侍过谢尔比、圣克莱和勒格里等三个奴隶主。
前两者对他比较“宽厚”,而勒格里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典型暴君。
在勒格里的种植园里,汤姆一方面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上帝,一方面又无时不在盼望着他原来的主子谢尔比来把他赎回去,但最终他还是惨死在勒格里的皮鞭下面。
当原主子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兴冲冲地拿着前来赎他的时候,他已经奄奄一息,“哦,乔治少爷,你来的太晚了。
救主已经赎了我,就要领我回家了。
我也盼着回去呀。
天堂比肯塔基还好着哪。
”他最后连死还是信奉着基督教。
乔治少爷在汤姆叔叔死后给他庄园里的每个奴隶颁发的自由证书,他说,正是在他墓前,朋友们,我面对上帝作出了决定:无论是谁,将不会由于我的缘故而冒离乡背井、亲人分散的危险,像他那样孤苦伶仃地死在种植园里。
因此,在你们由于自由而欢欣鼓舞时,应该想到这归功于那颗苍老但又善良的心,善待她的妻子和儿女,以报答他的情意。
每当你们见到汤姆叔叔的小屋时,都要想到你们的自由。
让它成为纪念他的一块丰碑,是你们牢记,应该追随着他的步伐,像他生前那样,具有诚实、忠厚皈依基督的精神。
小说的另一个重要人物乔治.哈利斯,则与汤姆的作为截然相反,血淋淋的现实教育了这个才华横溢的青年,使他懂得上帝和宗教对于改变自己的奴隶地位毫无用处,只有依靠自己的不屈和反抗,才能获得自由和幸福。
因此,乔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敢于反抗的黑人奴隶的典型,应给予积极的、正面的评价。
他为了自由和幸福,乔装打扮,在废奴人士的协助下,终于历经苦难和危险,偕同妻子伊丽莎和儿子哈利逃亡到加拿大。
后来,他在法国接受了高等教育,萌生了朴素的民族主义决定去利比亚,为了自己苦难的同胞缔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国家。
斯托夫人长于叙事,这部小说沿着汤姆叔叔和乔治一家两条线索的发展,又穿插以伊丽莎白跳过浮冰的逃亡,黑人老妇普露的悲惨之死,凯西和艾米琳的机智多谋和伊娃致之死等许多动人故事。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时,我觉得汤姆和乔治.哈利斯都值得读者去加以褒扬,从他们身上可以看出宽恕和勇敢复仇都是充满人性关怀的。
但是其中唯一的遗憾便是汤姆叔叔在勒格里这个彻头彻尾的坏蛋面前的忍让与怯弱,让人感到他很愚昧。
或许,小说是通过塑造这样一个人物形象来给予当时社会人们以警醒,换句话说,如果小说换一个结果,即汤姆叔叔被乔治少爷所救的话,那么也许故事便不再显得凄凉又唯美,或许根本不可能唤醒人们的意识,而使得处于奴役的黑奴全奇希望于救赎,那么这部小说可能会失去它所产生的既成事实的影响力。
总之,这是一部值得读者去思考的小说。
大家有兴趣可以去感受感受,那样对于美国的废奴运动会有更深层次的领悟。
\ \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一部反奴隶制小说。
由于影响巨大,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
由于成书时间较早,书中没有明确提出废奴的问题,但是书中描写了大量南方奴隶主的暴行,令人敬佩的是书中还有大量关于人性、信仰、世界等问题的深刻思考,正是这个原因,使这本书区别于别的同类题材作品。
1、关于信仰 对于信仰,我想说几句题外话,在别的文章里我也讲过我对于宗教、信仰的观点,第一,我非常尊重有信仰的人(我是指那些真的有信仰而不是临时抱佛脚的人),我认为有信仰的人是非常勇敢的,是勇于将精神理想化,是用自己的日常行为时刻实践信仰的勇者,这是很难的,至少我目前做不到,因此我非常尊重这样的人。
第二,关于宗教,一提到宗教,有人马上就认为那是迷信,而这种人往往才是真正的迷信啊。
什么是迷信
连人家在说什么都不清楚就断然下迷信的结论,说这话的人不就是迷信吗
结论可以下,但前提是你必须充分了解你要下结论的那件事,那个结论真的是你自己的判断。
基于这个原因,如果你不了解宗教,无论你多么排斥宗教,请你口下留德,慢下结论,等你了解了宗教再下结论不迟。
好了,在《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作品中谈到了很多涉及宗教和信仰的问题,例如汤姆叔叔这个人物,就是一个极其虔诚的基督徒,提到基督徒这个词,在《纯粹基督教》这本书中说过一个问题,现在我们讲基督徒也好,讲绅士也好,其实已经失去了其原有的含义,说某人是个真正的基督徒,也许你的意思仅仅是想表达这个人是个大好人,说某人是位绅士,其实也许他根本没有贵族血统,而仅仅是举止得体而已。
而作品里的这位主人公确实是位真正的基督徒,恐怕我们用再苛刻的标准来衡量他,我们这位汤姆叔叔也无愧于基督徒这三个字。
汤姆叔叔是个怎样的人呢
善良、纯朴、正直等等类似的词可能对他都适用,而这些美德都来自于他的信仰,对美好未来的渴望,对这个悲惨世界的怜悯,这对于一个黑奴来说真的太不容易了,简直难以置信,要知道,身为黑奴就意味着愚昧和无知,当然这不是他们的错,还有每天繁重的劳动,所有这些都会让一个正常人憎恨这个世界,做为一无所有的人,随时都有可能自己被卖掉或者孩子、老婆被卖掉的人,做为像狗一样完全属于主人的人,做为一个在社会上毫无希望的人,很多黑奴实际上已将自己放弃,放弃了做人的权利,当然也就放弃了信仰的权利。
而汤姆叔叔却很幸运,他的第一位主人是个仁慈的奴隶主,这使得汤姆叔叔有机会接触到基督教。
在此我不对某个具体的宗教进行评论,我对所有宗教都持敬畏的态度。
对于汤姆叔叔个人而言,基督教就是这个苦难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哪怕是读一读圣经,都成了他最快乐的事。
不知道大家读过圣经没有,我认为汤姆叔叔对美的感受还是超乎常人的。
福音书中很多句子都被汤姆叔叔用笔画下来,而汤姆叔叔原本是不识字的。
汤姆叔叔可以说是当时黑奴阶层的一个特例,肉体上绝对的服从(例如:他的第一位主人由于债务原因要把汤姆卖掉,对于汤姆来说真是妻离子散啊,而汤姆并没有逃跑,甚至没有一句怨言。
汤姆叔叔的第三位主人千方百计虐待他,而他还是忠实的劳动。
)和精神上绝对的独立(例如:汤姆叔叔地三位主人要汤姆做监工,汤姆敢于抗命,甚至到死也不屈服。
)也许只有信仰可以解释。
汤姆叔叔做为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就像基督当年做的那样,无论自己处境如何,都能爱人,都能真诚的帮助需要的人,这就是汤姆叔叔人性的闪光点,也是全书最感人的主线。
他是用自己的一生实践了自己的信仰,他在精神上绝对是自己的主人。
反观自己,我自愧不如,不要说实践信仰,有时候心里明明知道是正确的事情也会由于种种原因不做或者装做不知道,无论信仰那种宗教,这都是不够格的,因为我没有成为我的主人,是我之外的种种在左右着我。
2、关于人物 小说有两条故事主线人物,一是汤姆叔叔,二是伊丽莎,伊丽莎与汤姆叔叔在小说开始都在肯塔基州农场,二人都是黑奴,二人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不同的是他们在面对妻离子散(主人要卖掉伊莉莎的儿子和汤姆叔叔)这个问题时采取的行动,一个绝对服从,一个携子逃亡。
汤姆叔叔无疑是小说的主要人物,但此小说做为又一个女性作家的作品,文章中有大量女性人物的描写,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和《飘》一样,女性形象成了全书歌颂的主题。
作者认为只有女性的母爱精神才能拯救当时的美国。
在这里我想说两位女性形象,首先是伊娃,当汤姆叔叔被轮船运送到新奥尔良的途中,伊娃进入了故事的叙述中。
当这名5、6岁的小女孩落水后,汤姆叔叔将她救了起来。
伊娃恳求她的父亲买下了汤姆,在跟随圣克莱尔家来到新奥尔良后,汤姆成为了圣克莱尔庄园的一名马车夫。
不过,汤姆在这里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与天使般的伊娃一起度过的。
伊娃经常会谈论一些爱与宽恕的话题,她甚至说服了固执的奴隶女孩托普西,让她相信她也应该得到爱。
伊娃也曾试图去感触她那坏脾气阿姨奥菲利亚的心。
这个小女孩的形象让我想起了《飘》中的梅兰,同样是柔弱的女性,同样有着充满爱的眼睛,同游有着一颗高贵而富有基督精神的心。
这样的人具有巨大的人格魅力,对身边的人有着不可思议的影响力。
书中的伊娃与同龄的孩子一样充满幻想,可爱调皮,和同龄人不同的是,她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她拥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对真理、理想世界的渴望,使她区别于别的孩子,也区别于很多同时代的成年人。
有时候孩子是真正的勇者,而且比成年人要勇敢的多,他们更能勇敢的直面自己的心,比如伊娃的父亲,就是个非常矛盾的人物,一方面他是继承了庄园财富的奴隶主,另一方面他为南方奴隶制度感到深深的羞耻,然而他一直无法面对自己,无法勇敢的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解放奴隶,最后是在女儿和汤姆的不断影响下,促使他重新信仰基督,直面自己的心。
第二位女性形象是伊莉莎,她与伊娃不同,我们从伊莉莎身上看到的更多的是人性和母性的伟大,而伊娃给我们带来的是神性的震撼。
一个黑奴如果成为妻子和母亲,恐怕是最痛苦的事情,黑奴没有做为人最基本的权利,她的一切包括孩子都是奴隶主的,而做为母亲,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被白人卖掉是何等痛苦和愤怒,书中常常出现一句话来形容这种心情--“真恨自己生在这个世界上”。
于是,伊莉莎在主人卖掉孩子的前夜,她携子逃亡。
读到这里,我再次感叹这个世界看上去有多光明,实际就有多么黑暗。
伊莉莎通过种种努力,终于在好心人(贵阁会)的帮助下逃到了加拿大,最终获得了自由、丈夫和孩子,拥有了一个自由人的幸福生活。
在逃亡途中,伊莉莎带着年幼的孩子,在冬夜中狂奔,遇到奴隶贩子的追捕后,竟然带着孩子跳进冰封的俄亥俄河,而且奇迹般踏着一块块浮冰奔过对岸,这一幕让狡猾而凶残的奴隶贩子也不禁惊叹不已。
一个女人,带着孩子跳到俄亥俄河里,要么是获得孩子和自由,要么是死在一起,无论如何不能让孩子落到奴隶贩子的手中。
携子逃亡或者携子自杀的例子在小说中出现过不止一次,一个母亲为了让孩子不再做奴隶,不再骨肉分离,最终选择了同归于尽,这种耸人听闻的故事其实确有故事原型,并不是作者编造的。
3、关于世界 《汤姆叔叔的小屋》被称为悲情小说,这和作品表达的故事主题有关,当时的历史环境有关,作品展现了世界上最残酷的那一面,一幕幕令人揪心的惨景,一个个令人落泪的故事,向我们诉说了黑人的苦难。
同样是这个世界,有的人像生活在天堂,有的人如同生活在地狱,这个世界本来面目到底是怎样的
其实世界一直没有变,这个世界有光明也有黑暗,痛苦、不公、悲伤一直陪伴这这个世界,自从有人类社会以来,人们开始关注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没有变过,改变的只是观察者。
人们观察到这个世界有压迫、有战争、有屠杀、有灾难,如何拯救这个世界
答案恐怕没人能给出,而作者的答案却很明白,那就是拯救那些观察者,至于如何拯救,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宗教也许是一个办法。
最后说说汤姆叔叔,汤姆叔叔致死也没有选择反抗,有的人写了很多文章批判汤姆叔叔这样的人,也许他们是对的,但是汤姆叔叔并不像他们说的那样是黑人的叛徒,不反抗并不代表背叛,相反,汤姆叔叔实际上用自己最后的生命作出了反抗,他没有向主人屈服,没有做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事,而且,他的行动让貌似强悍的主人害怕了,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不能出卖灵魂,这就是汤姆叔叔的最后想法,而正是这个想法最终击败的主人。
我不认为汤姆叔叔有什么可批判的地方,他绝对是值得称颂的。
<三国演义>第十三回读后感
濮阳夜战,曹操,险些被吕布所擒,幸赖典韦拼死救出。
利用吕布的骄理,曹操设计诱使吕布前来劫营,设伏大败吕布。
因为山东灾荒,双方各自收兵。
李傕郭汜专权祸国,献帝不满又无可奈何。
忠臣朱隽献计从李傕妒妻入手,利用二人矛盾挑动其内斗,借机除之。
计策成功,李傕郭汜矛盾爆发,在长安城大动干戈。
李傕劫持献帝出长安,献帝踏上逃亡之路。
连日战乱使得关中遭到巨大破坏,人民流离失所,献帝随从不断减少,如丧家之犬。
幸得国舅董承、国丈伏完全力救驾,逃过黄河。
在献帝派出大臣调解下,李傕郭汜休兵罢战,为了重新把持朝政再次联合犯驾。
献帝诏命黄巾降将韩暹等人救驾,一群乌合之众在李、郭强兵攻击下很快土崩瓦解。
危急关头杨奉率徐晃救驾,小胜一阵,然而终因寡不敌众再次兵败,向弘农逃去。
途中又遇上与李、郭勾结的叛将李乐拦路……
童话镇传奇读后感
最近在空余时直在跟一部很有意思的美剧《童话镇》,接触童话是外国的童话故事应该是在我读小学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姨妈家的一个女儿给了我一本童话书,是安徒生童话,记得我刚一拿到那本书的时候就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和我在学校里读的书一点也不一样,可惜没过多久被不知哪个小伙伴借走,之后再也没还我,我为这件事还伤心了好久。
众所周知童话故事一般都是以很久很久以前开始,结局总是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可是在我看了《童话镇》之后我的三观彻底被颠覆了,也许这就是后现代文学的目的,解构一切,经典的童话故事在这部剧中被一一解构,该剧的故事情节由《迷失》制片人AdamHorowitz和Edward Kitsis构思,描述了一个发生在现代社会里的“黑色童话故事”。
ABC的新剧《童话镇》(Once Upon a Time)来自于《迷失》的执行制作人EdwardKitsis和AdamHorowitz,故事聚焦在一位有着困扰过去的女性,来到缅因州的一个小镇上。
她逐渐发现在这里,一切并非看起来那样普通,因为这里是一片拥有魔法和神秘力量的土地,那些童话故事在这里都是真实的。
先说说贯穿整部剧集的白雪公主的故事吧,经典的关于白雪公主的故事中代表邪恶力量的王后即白雪公主的继母被绝对妖魔化,而这部剧中,这个王后却是一个值得大家同情的痴情女子,瑞金娜(王后)从小具有男孩子的性格,骑马也不像别的淑女要带马鞍,她的母亲对她要求严格,一心想把她培育成一个大家闺秀好让她嫁入豪门,所以她经常被母亲职责,用魔法教训,她对她母亲又恨又怕,相反她的父亲对她非常慈爱,她背着她的母亲和教她骑马的马夫在一起谈恋爱,一直以来都未被她母亲发现,直到有一天,小白雪公主的马失控,正好经过她和她男友约会的地方,瑞金娜听到了救命的声音,立刻骑上自己的马去救白雪,这里我要多说一句,当时她男友也在场,为什么他作为一个男人不去救人反而让他女友去救,一直没想明白导演的安排,不过如果剧情这样发展也就没戏可演了,瑞金娜因为解救了白雪公主因而得到了丧妻多年的国王也就是白雪的父亲的垂爱,他来到瑞金娜家里当着她父母的面向她求婚,本来瑞金娜不想答应可是在她母亲的胁迫下她答应了老国王的求婚,可是深爱她男友的她怎么可能放弃那段她认为的真爱呢,于是她依然跑去和马夫约会,结果被白雪无意撞到,在找到白雪后她把所有的事情向白雪坦白并让白雪发誓为她保密,可是白雪没有做到,她把这个秘密告诉了瑞金娜的母亲,结果悲剧发生,当瑞金娜准备和她男友私奔时被她母亲发现,并且当场杀死了她的男友,让她嫁给国王,起初她把这股仇恨之火转在她母亲身上,后来在无意中她从小白雪口中得知是白雪背叛了她,她忍住内心的伤痛嫁给国王开始她的复仇计划,白雪破坏了她的幸福,她也想尽办法破坏白雪的幸福,变成外人眼中的邪恶的继母王后,不知为什么我想起了金庸笔下的李莫愁,所有人都看到她恶的一面,但是没有看到她恶的原因,再来说说这个朗普斯金,这个拥有强大魔力的人,他本来是个战场上的逃兵,非常胆小怕事,看着自己孩子一天天长大,他出于父爱的本能要带孩子逃跑,如果不跑就会被抓去当兵,这意味着有去无回,因为上过战场的他知道食人魔的厉害,但他没有逃跑成功,被带了回去,之后在一位被他施舍的老乞丐的帮助下获得了黑暗者的力量,成为后来人人怕的戈登先生,我一直相信萨特哲学里一句话即存在先于本质,人并不是生来就是恶的或者善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后天造成的,再说说剧里面小红帽的故事,众所周知经典故事里小红帽的外婆被狼吃掉,然后变成她外婆想吃掉她,最后小红帽识破大灰狼的诡计,在这部剧中,善良的小红帽变成了一个狼人,每到晚上月圆之夜便变成狼身来危害周围的百姓。
还有小矮人在这部剧中也变得有血有肉,可以和仙女谈恋爱。
再来说说灰姑娘的故事,经典童话故事里灰姑娘在仙法的帮助下穿着漂亮的舞衣和水晶鞋去参加舞会结识了王子,经过百般曲折最后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可是在这部剧中,灰姑娘拥有漂亮衣服的代价是跟朗普斯金做了个交易,交易,只要牵涉到朗普斯金这个黑暗者,当然是要付出代价的,灰姑娘的代价就是要把自己和王子生的第一个孩子送给朗普斯金,所以幸福都是有代价的。
................这部剧中还有一处让我感触良多,那就是在这个被王后使了魔法和咒语的小镇所有人都忘记过去,只有王后,神秘的戈登先生和亨利知道真相,可是当亨利找到她的母亲,也就是白雪公主和王子的女儿,她是唯一能解开咒语的救世主,当亨利告诉她真相时,她认为亨利心理有问题,完全陷在童话故事里分不清童话和现实,就和亨利的主治心理医生一样,亨利在知道真相的王后的带领下每周都要看心理医生,我看到这里觉得很讽刺,想起屈原一句诗”众人皆醉唯我独醒“,这个形容亨利再恰当不过,现实往往如此,很多人不畏权贵,不受金钱诱惑,说出实情,却被所有人当成疯子,因为他不识趣破坏了游戏规则,到底谁是疯子这是一个问题
应该是谁拥有话语权谁就是真理,谁最强势谁就是真理。
这就是后现代思想,它们质疑所有的经典,也要解构所有的权利话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