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一名12年转业军人,今年4月分配到国有企业工作,至进企业后单位就
1、合同问题:军龄满10年以上的转业士官,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试用期问题:退役士兵安置至国有企业,在试用期。
试用期是针对用人单位从劳动力市场上招收的普通劳动者,转业士官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并军龄满10年以上。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
3、接续待遇问题:服役年限视作工龄,不仅仅是体现在保险待遇上。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以上几个问题怎么依法依规的和单位或者安置部门去反映,主要是依据那几部法规的哪几条呢
答:可以向安置地民政部退役士兵主管部门或国资委反映,已经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地方,可以向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
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可以参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一些规范性文件,在各问题解答中已有具体涉及。
军龄满10年以上的转业士官安排到国企工作,应当直接成为正式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给转业士官设实习期、拿实习期工资待遇等情形,均有驳法律法规,建议向上述有关部门反映,同时也可以向市民(长)热线12345咨询。
我是一名转业军人现在马上要分工作了去国企铁路好还是自来水好
您是正式入编的军转干部吗
是的话,首先建议您和单位领导沟通一下,看看是为什么辞退您
若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比如您犯 法被判了 刑,比如您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或为单位带来了比较大的经济损失等,辞退您没什么可说的。
若非这些必须辞退的特殊原因,且跟单位沟通无果的话,建议您:1、若是非上述比较特殊的,且为正常的原因,比如岗位设置的需要、单位改制分流等原因,只要按规定支付给您补偿金,那没什么可维权的。
2、若单位的辞退决定存在违反人事制度的情况,可以向上级主管单位的组织部门反映情况3、若单位的辞退决定存在领导或其他同事的违法、违纪行为,可以向上级主管单位的纪检部 门举报如果您不是入编的军转干部,转业后自己找的临时工性质的工作,那么非上述特殊原因被辞退的话,可以通过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维权
转业士官安置进国企上班,单位要求有半年的试用期,这样还不合理
劳动合同法上有,签定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