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照职能,看作用发挥好不好发言稿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标志。
中国共产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
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在任何情况下,共产党员都有必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首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巩固执政地位的现实需要。
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政党的产生和存在,都有一定的社会基础。
先进的政党必须根植于最广大人民群众之中才能不断发展壮大,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之所以拥护先进的政党,是因为先进的政党始终代表着他们的根本利益。
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就是因为党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执政理念,应尽的责任和神圣的使命。
因此,只有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们党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才会有牢固的执政根基。
党在长期有利的执政地位、和平年代的优裕环境下,一方面使党有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的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险。
特别是新时期现阶段,脱离群众的危险进一步加大。
因此,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内容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就必然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新时期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其次,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党的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
党的事业就是人民的事业。
无论是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还是实现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富裕,都需要我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动员和率领人民群众为之共同奋斗。
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党领导人民推翻了国民党反动统治。
新中国成立后,为改善人民生活,改变我国经济文化落后面貌,广大党员干部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坚持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艰苦奋斗,迅速改变了“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这三个阶段的辉煌成就,都充分反映了党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实践中广大党员不怕牺牲,英勇奋斗,密切联系群众,使广大人民群众从不断获得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的切身感受中,深刻领悟到我们党是实实在在地为全体人民谋利益的。
因而。
自觉自愿地跟党走,积极投身并不断推进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事业。
建党80多年的历史证明,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坚信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的历史唯物史观不能变。
第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党的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民。
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党的执政地位和一切权力都来自于民,必须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
认识到自己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义务,而没有任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特权,自觉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在长期的奋斗历程中,党员队伍中涌现了大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先进典型,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任长霞、牛玉儒、还有信访战线的孙恒安、张云泉等都是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的楷模。
第四、坚持宗旨,履行职能。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能挂在嘴上,贴在墙上,光说不做。
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诚心诚意为群众办事,把党的宗旨真正落到实处。
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所反映的都是共性的利益要求。
胡锦涛同志要求我们“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
”信访作为桥梁和纽带,是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
及时了解民情,准确反映民意是信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欢迎什么,反对什么,了解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急群众之所急,做群众之所盼,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都是信访工作最具体的工作内容。
因此,牢固的坚持宗旨,认真履行职能是每一个信访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的思想基础。
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法,既要宣传教育、引导,又要尊重、理解、关心。
要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平等待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做好释疑解惑,疏导化解工作。
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是坚持宗旨,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
善于做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也是我们党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是我们党的各项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
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是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一件大事,也是新形势下落实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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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普通党员,由于 受个人视野、岗位、能力等因素的限制,对履行监督职能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够,存在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和不敢监督等问题。
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明确普通党员对党的组织和领导实施监督的责任和权利,充分发挥普通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加强教育,提高自觉行监督职能的自觉性。
首先,通过学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人手,让党员清楚,实施党内监督是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赋予的权利,不是想不想监督、愿不愿监督的问题,而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要懂得只有履行监督责任,才是对党负责,对自己的权利负责,搞不搞监督,不仅是个态度问题,而且是党性问题,那种“见了矛盾绕着走,看到问题不开口”的行为,是党性不纯、明哲保身的表现,从而增强参与党内监督的自觉性。
其次,第三, 要从提高党员监督能力入手,了解党内监督的基本原则,掌握监督程序、手段和方法等,解决“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在监督中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四,从 解决“知”的问题人手,各级党组织努力做到党务、政务和权力运行的公开,让 党员都更多地了解实情,满足他们的知情需要,从而使每个党员人人都是党内监督的“主角”,不是党内监督的“旁观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同时,党员的意见、建议,应该成为党组织决策的重要依据。
特别是在热点问题、敏感问题上,更要鼓励党员参与监督,使每个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
营造氛围,解决不敢监督的问题。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些监督对象大都是“管官”的官和“拍板”的官,监督不好容易影响到自己的利益,为此一些党员在履行监督职责时难免有所顾忌。
面对这一情况,必须加强保护党员的监督权。
一是要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撇弃“人微言轻,作用不大”、“低头不见抬头见,抹不开面子”等影响监督开展的错误观念,通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真正把“ 监督面前人人平等”落到实处。
二是靠党纪党规“壮胆”。
党纪党规,是党员用于加强自我保护的“挡箭牌”,也是与违纪行为做斗争的“利剑”。
新的《纪律处分条例》对侵犯党员权利等行为的处理都作了详细规定,特别是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行为的处理,都专门作了从重或加重处分的规定。
每个党员要学会用党纪党规这一有力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二靠各级组织“撑腰”。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为普通党员撑腰打气,要自觉破除私心杂念,坚持做到不因实施监督得罪人而放弃原则不敢监督,不因当前问题多而逃避现实不愿监督,不因搞好监督难度大而丧失信心不去监督。
学习,搞不搞监督,不仅是个态度问题,而且是党性问题, 支持党员履行监督职能;对党员举报的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绝不大而化之,让普通党员看到组织的威力,从而更加敢于直言,敢于监督。
三靠保密措施保护。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监督者利益的保密制度,如对举报内容进行批转时,要隐去举报人的有关信息,举报材料由专人保管等。
同时采取建立监督电话、开设监督网页、单独见面谈话等形式,增加监督的隐密性,努力营造“监督就是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军队建设负责”的人人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注意调动保护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要把能不能主动行使监督权,作为衡量班子成员党性强弱的重要尺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