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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端捍卫蓟州食安先行者感言

时间:2015-10-30 08:13

宋辽之间持续多年的战争主要是因为争夺哪一地区

您好

宋辽战争,一般是指自979年宋朝北伐以来,终于1004年宋辽订立澶渊之盟的一系列宋辽间以燕云地区领地争端为主的长期战争。

燕云十六州是:幽州(今北京)顺州(今北京顺义)儒州(今北京延庆)檀州(今北京密云)蓟州(今天津蓟县)涿州(今河北涿州)瀛州(今河北河间)莫州(今河北任丘北)新州(今河北涿鹿)妫州(今河北怀来)武州(今河北宣化)蔚州(今河北蔚县)应州(今山西应县)寰州(今山西朔州东)朔州(今山西朔州)云州(今山西大同)幽、蓟、瀛、莫、涿、檀、顺七州位于太行山北支的东南方,其余九州在山的西北,十六州大致是今北京、天津和河北北部、山西北部的大片土地。

燕云十六州为险要之地,易守难攻,无燕云十六州,导致中原赤裸裸地暴露在北方少数民族的铁蹄下(因中原士兵善守城,而北方少数民族士兵善攻),对宋朝的衰变乃至灭亡有着重大影响。

《梁震传》的文言文翻译是什么

梁震,新野人。

袭任榆林卫指挥使。

嘉靖七年,升任都指挥佥事,协助守卫宁夏兴武营。

不久充当延绥游击将军。

廉洁勇猛,喜好读兵书,善于训练士兵,力大能挽强弓射中目标,作战时数次先登。

提升任延绥副总兵,与总兵官王效在镇远关击退敌人,升任都督佥事。

吉囊、俺答侵犯延绥,梁震在黄甫川击败敌人。

不久又侵犯乡水、波罗,参将任杰大胜敌寇。

吉囊又以十万铁骑侵犯,梁震在乾沟大破敌军,斩获敌首级一百多颗。

他先后受到奖赏。

过后,加俸禄一等。

乾沟一共三十里,是面对敌人的要冲。

梁震疏通其沟,加深加宽,在上面筑土墙,敌寇不再轻易进犯。

十四年,升任都督同知,充任陕西总兵官。

不久评论黄甫川功劳,升任右都督。

第二年,改镇大同。

大同乱兵接连杀死巡抚张文锦、总兵官李瑾。

继李瑾任总兵官的鲁纲,威风不振,士兵更骄横,文武大官不敢约束。

朝廷视为忧患,调派梁震前往。

梁震平常养了五百健儿,到任后便下令军中,申明约束条令。

镇兵一向就害怕梁震,于是服从。

敌寇入犯,梁震在牛心山大败敌军,斩杀百余人。

敌寇愤怒,驻扎靠近边境之处待机入犯。

当时皇帝祭祀皇家陵园,梁震埋伏众将士于各条路上。

敌寇果然进犯,在宣宁湾大败敌军,又在红崖儿大破敌军,斩杀俘获很多。

升任左都督,封荫一子为百户。

梁震的父亲梁栋,先前已阵亡,梁震辞谢封荫儿子,请求祭葬父亲,皇帝赞赏并答应了他。

毛伯温督师,与梁震修治镇守边防诸堡,不过几个月便完工。

去世后,赠太子太保,赐其家里人银两锦帛,加赠太保,谥号武壮。

梁震有谋略,号令严明清楚。

前后百十战,不曾有一点挫折。

当时率健儿出塞劫敌营,有人告他挑起争端。

梁震说:“凡是挑起争端的人,说敌人不扰乱边境,而是我强行挑战敌人来取功。

现在敌人数次深入,难道不想挫败敌人一次吗

”他去世后,健儿无归处。

守防大臣上报,编入队伍,边防将领还常常得到健儿很大的帮助。

代替梁震职务的是辽东祝雄,起于世袭荫封,历任都督佥事。

自山西副总兵升迁镇守大同。

被弹劾解职,后来起用镇守蓟州。

善于安抚士兵,治理军队整肃。

敌寇入塞,率领子弟身先士卒。

儿子稍微退却,打退堂鼓,他严惩不贷。

世宗书写他的名字于御屏。

任将三十年,穿布衣戴毡笠,与士兵没有差异。

去世后,遗产仅够埋葬费用。

蓟人建造祠堂祭祀他

辅佐康熙皇帝的四大重臣都有谁

顺治帝遗诏云:“特命内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为辅臣。

伊等皆勋旧重臣,朕以腹心寄托,其勉矢忠荩,保翊冲主,佐理政务”尽管鳌拜在四辅臣中名列最后,但史学家们却往往称此时期为“鳌拜辅政时期”,究其原因,实与鳌拜个人的独掌辅政大权有关。

在四位辅臣中间,索尼能文能武,顺治年间总管内务府,是四朝元老,地位很高;苏克萨哈和遏必隆在皇太极晚年才初露头角,能力有限。

鳌拜虽然名列最末,但实际地位却与索尼不相上下。

输政初期,“索尼老病,鳌拜多专政,与苏克萨哈不相能,遏必隆不能自异”。

在这种情况下,鳌拜的作用绝不像他的辅臣次序一样是最微小的,恰好相反,而是日益增大。

从另一个角度说,这四位辅臣都是上三旗的大臣,他们除了旗与旗之间的内部争斗之外,在辅政期间实行的政策基本上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鳌拜的主张基本上也同样代表着其他辅臣的意见。

这样,从顺治十八年到康熙八年五月的辅政时期的历史,实际也就是鳌拜辅政的历史。

尽管福临接受了乃父的教训,在临死前把身后的一切安排妥当,但是留给皇位继承者和四位辅臣的却并非万事如意的太平盛世,而是一个问题丛生、矛盾复杂的艰难局面。

一方面,西南的南明永历政权和大西军余部,东南沿海的郑氏政权以及夔东十三家军等抗清力量依旧存在,部分汉族地主仍然怀念故国,不愿与清政府合作;另一方面,连年战乱,使社会经济严重凋敝,人民生活困苦不堪,财政状况十分窘迫。

这样,如何保证财政收入、恢复生产,同时又要继续进行征服和统一战争,就成为当时统治者面临的重大课题。

此外,“大兵入关时,明臣迎降,睿忠王权宜任之,故胜国弊政,未尽厘正”。

顺治一朝,党争不断,明代重用阉宦的恶习也继承下来,中央地方各级官吏不尽心任职,反而贪污受贿,行私中饱,吏治比较败坏。

再者,顺治年间实行的一些恶政,如圈地、逃人、迁海等等,依旧给人民带来极大的苦痛,引起人民的不满。

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造成新建立的清朝统治的不稳甚至有被颠覆的危险。

在这样的局势下,辅政伊始,他们便宣称要“率循祖制,咸复旧章,以副先帝遗命”。

经过篡改的顺治遗诏以“渐习汉俗”、对满臣“不能信任”等十四罪自责。

这些已表现出辅政时期的基本方针政策。

但是,这些方针政策并不是“违背当时历史发展趋势”的“复旧政策”。

鳌拜等辅政大臣十分重视正确处理满汉关系问题。

清朝统治者在各方面“首崇满洲”,是其既定国策,无论是在皇太极、多尔衮和顺治帝执政时期,还是在康熙八年(1669)五月玄烨亲政以后,这一国策基本不变。

不管他们对汉族地主表示出多么友善,但一旦触及满族统治者切身利益,危及满洲贵族统治地位,他们“重满轻汉”的根本原则就充分反映出来了。

鳌拜辅政时期,自然也不例外,鳌拜等在强调满族统治地位,清除明末弊政残余的同时,并没有在顺治朝满汉关系的格局上做更多的改变。

顺治十八年三月,鳌拜等下令将制度上“满汉分别、参差不一者,或前后更易、难为定例者”,根据“太祖、太宗成宪斟酌更定”。

但对“有今昔异宜、时势必须变通,有满汉悬殊、定例难于归一者,亦须斟酌至当,详明具奏”。

这说明他们并不完全是恪守陈规,也讲究“变通”。

如康熙元年谕都察院:“巡视茶马一差,近经部议,满汉兼差,已经奉旨准行。

今思巡视茶马差原系汉御史,从无差满官之例,以后著仿照旧例,止差汉官,不必兼差满官”。

表明其因事任人的原则。

理藩院“专管外藩事务”,鳌拜等认为其“责任重大,今作礼部所属,于旧制未合”,抬高其地位,尚书“入议政列”,并由满蒙人专任。

这个改变并不能算作重满之举。

众所周知,清朝对少数民族的政策比较成功,是与理藩院的作用分不开的。

因此,鳌拜等认识到,“理藩院职司外藩王、贝勒、公主等事务,及礼仪、刑名各项,责任重大,非明朝可比”,从而加强对少数民族的控制和管理,实际上是有积极意义的。

至于康熙亲政后沿用此制,雍正时还以王公、大学士兼理院事,正是鳌拜时期这一政策的继续和发展。

“奏销案”对江南汉族地主的打击是很大的,但纵观其来龙去脉,与其说这是出自清统治者狭隘的民族观念,不如说是当时政治、经济形势的需要,是顺治朝打击南方官绅政策的继续,很难把这算作鳌拜时期“重满轻汉”的表现。

尽管“奏销案”牵连过多,打击过重,但毕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明末农民起义较少触动江浙地主而造成的明末积弊犹存的缺陷,有利于巩固清政府刚刚建立的统治秩序。

鳌拜很注意吏治整顿问题。

针对晚明遗留下来的弊政,鳌拜等进行了一些整顿和改革,来提高行政效率和官员的办事能力,清除官场恶习。

顺治十八年二月,他们借口“凡事皆遵太祖、太宗时定制行”,革除内官十三衙门,“内官俱永不用”,为有清一代避免宦官干政肃清了道路。

辅政半月后,鳌拜等以皇帝名义诏谕各官:“朕以冲龄践阼,初理万几,所赖尔大小臣工,同心协力,矢效赞襄”。

次日,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左都御史阿思哈就提出对巡按的十项要求,对能够“恪遵上谕,洁己爱民,奖廉去贫,兴利除害..又能大破情面,纠察地方恶宦劣衿者”分别升迁;能“谨慎奉法,察吏安民者仍留原任”;“行事碌碌,无实政及民者”降调外用;而“徇情贪贿”者要革职治罪。

奏上之后,御批:“这所议各款,务须恪遵力行,不得视为虚文,著通行严饬。

”为了提高行政效率,顺治十八年三月,鳌拜等要求“进奉本章,关系政务,应切实陈奏..事情正理,明白敷陈,不得用泛泛文词”,规定本章“不得逾三百字”。

数月后,又因各部门回复奏章时往往拖延,而“各部事务虽巨细不同,于国政民情均有关系,理宜速结”,规定了完结事务的时限,“如仍前含糊迟缓,任意迁延,治罪不贷”。

对各督抚奉命查处事件也按地方距京师的远近不同分为四类,制定限期,“违限者按年月处分”。

后来还多次重申,“部院官员办理之事,皆关国政..如仍前因循草率,以至壅积者治罪”。

鳌拜等认识到,“民生之安危,由于吏治之清浊。

吏治之清浊,全在督抚”。

因此对各地督抚是否清正称职十分注意。

康熙四年(1665)三月,曾谕有关各部门严查督抚在地方的劣政,诸如私征强派,威逼驿站官役多派乘马支应,携带家人至任所“入兵丁数内食粮”,纵容奸徒恶棍扰乱正常贸易等,并下令对此严行禁止。

同年十二月,鳌拜等又指斥督抚公然受贿,下令对他们“从重治罪”。

康熙五年,“四大臣欲每省差大臣二员,设立衙门于督抚之旁,以廉督抚”。

虽因方法不妥而未行,但却反映了鳌拜等整肃地方吏治的决心。

鳌拜在辅政时期,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恢复经济。

在鼓励垦荒方面,除了前述以垦荒对官吏实行考成外,政府也鼓励百姓承种荒地。

顺治十八年六月,针对顺治朝以来所以无人承种荒地是因为“耕熟后往往有人认业,兴起讼端”的情况,鳌拜等听从河南御史刘源浚的建议,“先给帖文,以杜争端”,并“除三年起科之外,如河工、供兵等项差役,给复十年,以示宽大之政”。

在国家财政拮据的情况下,政府还发给湖广等地穷民及河南等数省投诚官兵牛种银两,给他们创造条件垦种田地,务农为生,这在以前是少有的。

清初四川经济残破,鳌拜等亦接受官员建议,准许各地册籍有名无业或无名无业之人,由官府措处盘费,“差官接来安插”,并提出“无论本省、外省文武官员,有能招民三十家入川、安插成都各州县者,量与纪录一次;有能招民六十家者,量与纪录二次;或至百家者,不论俸满,即准升转”。

这对恢复四川的农业经济意义甚大。

鳌拜辅政时期经济上的一个德政,就是实行“更名田”。

康熙七年十月,“命查故明废藩田房,悉行变价,照民地征粮”。

由于这些土地的一部分已在明末农民起义中为农民占有,清政府此举实际上就是向这些农民反攻倒算,也就必然遭到后者的激烈反对而无法实行。

康熙八年三月,政府下令“著免其变价,撤回所差部员,将见在未变价田地,交与该督抚,给与原种之人,令其耕种,照常征粮”,并“将无人承种余田,招民开垦”,这就正式承认了农民在明末起义中获得的部分成果。

到顺治末年,统一全国和巩固统治的战争虽已近尾声,但军事行动毕竟还一直存在,对经济恢复也有一定影响,由于鳌拜等努力实行促进经济恢复的措施,这段时间的农业生产不但没有停滞倒退,而且有所恢复和发展。

仍以《清实录》中数字为据:从顺治十八年到康熙七年,人丁共增加228575;土地共增加145322顷;征银共增加114838两,平均人丁年增长率为千分之一点七;平均土地年增长率为千分之三点六;平均税银年增长率为千分之零点六二,可见土地年增长率超过税收银年增长率四倍多,这当然有利于人民的休养生息,有利于经济的恢复。

鳌拜虽然是追随皇太极马上得天下的重要军事将领,其他三位辅臣也多次披甲从征,武功赫赫,有较长的军事生涯,但是,除了继续顺治朝以来的统一战争之外,鳌拜辅政时期却没有进行什么咄咄逼人的军事行动,与他们在政治、经济诸方面的作为相比,他们在军事方面的政策和行动却是很有节制的。

康熙元年,郑成功病死,其子郑经继立,在台湾以及金厦一带与清皇朝抗衡。

由于郑成功死后因继位问题而发生内讧,郑氏政权内部矛盾异常激化,许多文官武将都对郑经表示不满。

鳌拜等利用这个机会,对郑氏人员诱以高官厚禄,招抚他们降清。

如康熙元年十一月,杨学皋来归,授其左都督,加太子太保,“仍给三等阿思哈尼哈番”;康熙二年,郑成功之族兄郑鸣骏被授遵义侯,族侄郑缵绪为慕恩伯,如此等等,不胜枚举。

除封赐爵职之外,鳌拜等还重用这些人来打击郑氏政权,以示对他们的信任,如康熙三年命征台湾,统率水师的施琅、周全斌、杨富、林顺、何义等,无一不是郑氏故将。

在清政权的“感召”之下,“自顺治十八年九月起,至康熙元年七月止,陆续招抚伪将军、都督、总兵,并副、参、游、守、千、把总等官共二百九十员,兵共四千三百三十四名,家口共四百六十七名”。

从康熙元年十月以后到康熙三年十月,较大规模的投降者有十六、七批,其中包括被称作郑经“腹心”、“左右臂指得力之人”的大量官员将领,还包括郑缵绪、郑世袭、郑芝豹生母黄氏、以及郑氏的“子侄眷属”,与他们同来降清的官员不下千余,军队百姓共有十数万,还有大量船只、盔甲器械等物,这就大大削弱了郑氏政权的力量。

鳌拜等乘郑氏政权的内讧,又辅之以攻,派兵先后攻克金、厦、铜山等地。

郑经退守台湾。

康熙四年,“廷议罢兵”,并派慕天颜赴台谕降,力图和平收复台湾。

但郑经却企图裂土割据,“请称臣入贡如朝鲜”,遭到辅臣的拒绝。

康熙六年,施琅再请攻打台湾,因“朝议循于招抚”而未果。

从此双方对峙,直到十四年后。

鳌拜辅政时期采取的“以抚为主”的统一方针,应该说对恢复经济、与民休息、缓和财政危机都有好处,直到康熙二十一年,大臣冯溥为了“清心省事,与民休息”,还请玄烨“勿轻剿台湾”,继续鳌拜时期的政策。

鳌拜等人的上述行动,也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为康熙二十二年统一台湾准备了良好的条件。

关于清初几个弊政的处理问题。

顺治初年给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很大危害的劣政,诸如逃人法、圈地与投充、迁海等等,在鳌拜辅政时期虽仍存在,但逐渐有所缓和。

由于迁海政策使沿海居民流离失所,顺治十八年八月,辅臣曾下令对迁海居民“速给田地房屋..使小民尽沾实惠”。

康熙四年,山东青、登、莱等处沿海居民“因海禁多有失业”,鳌拜等遂允许“令其捕鱼,以资民生”。

康熙七年,两广总督周有德报告当地“沿海迁民,久失生业”,建议于海口“一面设兵防守,一面安插迁民”。

此建议得到鳌拜等批准。

康熙八年正月,“奉旨尽弛海禁”,这对沿海居民是有好处的。

顺治年间,由于圈地和投充等弊政,迫使大量不甘沦为农奴和包衣的人四散逃亡,顺治十一年“逃人几至三万,缉获者不及十分之一”。

清廷便制订了更为严酷的逃人法,除捉拿逃人之外,还严惩窝主,牵连四邻,许多恶棍无赖又趁火打劫,使许多人身家性命难保。

康熙三年底,专事缉捕逃人的兵部督捕衙门右侍郎马希纳也指出逃人法之弊害,请求“免提案内牵连之人质审”,以免“牵连多人”。

次年正月,鳌拜等历数逃人法之弊,认为“此等株连蔓引,冤及无辜,饿死道途,瘐毙监狱,实属可悯”,下令有关部门制定一个“逃人可获,奸棍不得肆恶,小民不受诈害”的立法。

康熙六年,又下令各地政府对骚扰地方的解役和逃人严加管束,如有“同谋挟诈”之事,要治以重罪,对这些解役约束不严的官吏,也要“严治其罪,必不宽恕”。

尽管他们把逃人问题看作与本族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而不能根本改变逃人法,但由于注意了它的弊害并试图加以解决,使此时期的逃人问题日趋缓和。

顺治年间两次大规模圈地之后,康熙五年,在鳌拜的直接干预下,京畿地区又发生了一次较大规模的土地圈换,这是辅政时期的一大弊政。

康熙五年,鳌拜提出,顺治初年,多尔衮为了自己利益,把镶黄旗应得的保定等府好地据为己有,而把正白旗的坏地换给镶黄旗,因此要求“呈请更换”。

这一提议遭到正白旗户部尚书苏纳海等人的反对。

苏纳海认为“地土分拨已久,且康熙三年奉有民间地土不许再圈之旨”,要求将此议驳回。

虽然此事之起是由于八旗内部矛盾所致,但毕竟苏纳海的主张有利于社会安定,也有利于生产的恢复发展。

但是,鳌拜恃威专断,不顾苏纳海以及直隶总督朱昌祚、巡抚王登联等人的反对,于康熙五年十二月确定“镶黄旗迁移壮丁共四万六百名,该地二十万三千晌,将蓟州、遵化、迁安三处正白旗壮丁分内地、民地、开垦地、多土地、投充汉人地派给。

不敷,又将永平、滦州、乐亭、开平民地酌量取拔”。

从以上记载看,正白旗迁出后的十一万多晌土地是远远不够镶黄旗二十余万晌的需要的,其他就要新圈民地。

而正白旗迁走的壮丁也并未迁往畿南即镶黄旗迁出的地方,反去新圈玉田、丰润、永平等府县的民地,这样,所谓换地实际上就成为顺治以来的第三次大规模的圈地,给畿辅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灾难。

尽管鳌拜等在两个月后“拨换地土将完”之时,下令“此后各旗有具呈请拨换者,概行禁止”。

但是,鳌拜等人不顾百姓“扶老携幼,远徙他乡”之苦,不管“秋收之后”,蓟州、遵化等地“周遭四、五百里,尽抛弃不耕”的恶果,强行换地圈地,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损失,也危及农业生产和社会安定,实是祸国殃民的一大弊政。

康熙八年(1669)五月十六日,权倾朝野威风凛凛的辅政大臣、一等公鳌拜,被康熙帝玄烨捉拿问罪。

造成这一重大案件的根本原因是鳌拜结党营私,擅权专横,他的所作所为阻碍了皇权的高度集中,不利于玄烨的乾纲独断,而不是所谓的鳌拜欲图谋叛篡位。

康熙五年(1666)鳌拜利用圈换土地沉重打击了以正白旗为首的反对势力,他的势力急剧增长。

康熙六年六月,索尼病死。

七月,苏克萨哈由于鳌拜的威胁而请求退出政界,“往守先皇帝陵寝”,被鳌拜定为不满康熙帝亲政的大罪,处死籍没。

这样,康熙初的四辅臣中就只剩下一个唯唯诺诺的遏必隆,鳌拜的势力就在康熙六年到八年五月他被逮前达到了顶峰。

从他个人来说,他被授一等公,并加太师(有清一代大臣加太师者,唯鳌拜与遏必隆而已);其子那摩佛承袭了二等公,并加授太子少师;其侄讷尔都尚公主,封为和硕额驸。

就其集团成员而言,如班布尔善为大学士,济世为工部尚书,马迩赛为户部尚书等,基本上把持了朝政。

“一切政事先于私家议定,然后施行,又将部院启奏官员带往私门商酌”,甚至“红本已发科抄,辅政大臣鳌拜取回改批”。

正如法国传教士白晋所记,“在他(指康熙帝)十五、六岁时,四位摄政王中最有势力的宰相,把持了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六部的实权,任意行使康熙皇帝的权威,因此,任何人都没有勇气对他提出疑议”。

但与此同时,玄烨个人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日益成熟,在鳌拜力主严惩苏纳海及苏克萨哈时,他已能明确表示自己的不同意见,虽然由于鳌拜势大而难以硬顶,但却更坚定了他清除鳌拜的决心。

特别是鳌拜常常在“御前呵叱部院大臣,拦截章奏”,甚至在玄烨面前“攘臂上前,强奏累日”,极大地损害了玄烨作为一个皇帝的尊严。

随着玄烨在康熙六年七月宣布亲政,鳌拜就日益成为他大权独握的障碍。

因此,他在捉拿鳌拜的谕旨中称,“鳌拜在朕前理宜声气和平,乃施威震众,高声喝问..又凡用入行政,鳌拜欺朕无权,恣意妄为”,这对于一代英主玄烨来说显然是不能容忍的。

康熙八年五月,玄烨利用“布库游戏”擒捉鳌拜,结束了清史上的“鳌拜辅政时期”。

求梁震传原文及翻译

顺治帝遗诏云:“特命内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为辅臣。

伊等皆勋旧重臣,朕以腹心寄托,其勉矢忠荩,保翊冲主,佐理政务”尽管鳌拜在四辅臣中名列最后,但史学家们却往往称此时期为“鳌拜辅政时期”,究其原因,实与鳌拜个人的独掌辅政大权有关。

在四位辅臣中间,索尼能文能武,顺治年间总管内务府,是四朝元老,地位很高;苏克萨哈和遏必隆在皇太极晚年才初露头角,能力有限。

鳌拜虽然名列最末,但实际地位却与索尼不相上下。

输政初期,“索尼老病,鳌拜多专政,与苏克萨哈不相能,遏必隆不能自异”。

在这种情况下,鳌拜的作用绝不像他的辅臣次序一样是最微小的,恰好相反,而是日益增大。

从另一个角度说,这四位辅臣都是上三旗的大臣,他们除了旗与旗之间的内部争斗之外,在辅政期间实行的政策基本上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鳌拜的主张基本上也同样代表着其他辅臣的意见。

这样,从顺治十八年到康熙八年五月的辅政时期的历史,实际也就是鳌拜辅政的历史。

尽管福临接受了乃父的教训,在临死前把身后的一切安排妥当,但是留给皇位继承者和四位辅臣的却并非万事如意的太平盛世,而是一个问题丛生、矛盾复杂的艰难局面。

一方面,西南的南明永历政权和大西军余部,东南沿海的郑氏政权以及夔东十三家军等抗清力量依旧存在,部分汉族地主仍然怀念故国,不愿与清政府合作;另一方面,连年战乱,使社会经济严重凋敝,人民生活困苦不堪,财政状况十分窘迫。

这样,如何保证财政收入、恢复生产,同时又要继续进行征服和统一战争,就成为当时统治者面临的重大课题。

此外,“大兵入关时,明臣迎降,睿忠王权宜任之,故胜国弊政,未尽厘正”。

顺治一朝,党争不断,明代重用阉宦的恶习也继承下来,中央地方各级官吏不尽心任职,反而贪污受贿,行私中饱,吏治比较败坏。

再者,顺治年间实行的一些恶政,如圈地、逃人、迁海等等,依旧给人民带来极大的苦痛,引起人民的不满。

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造成新建立的清朝统治的不稳甚至有被颠覆的危险。

在这样的局势下,辅政伊始,他们便宣称要“率循祖制,咸复旧章,以副先帝遗命”。

经过篡改的顺治遗诏以“渐习汉俗”、对满臣“不能信任”等十四罪自责。

这些已表现出辅政时期的基本方针政策。

但是,这些方针政策并不是“违背当时历史发展趋势”的“复旧政策”。

鳌拜等辅政大臣十分重视正确处理满汉关系问题。

清朝统治者在各方面“首崇满洲”,是其既定国策,无论是在皇太极、多尔衮和顺治帝执政时期,还是在康熙八年(1669)五月玄烨亲政以后,这一国策基本不变。

不管他们对汉族地主表示出多么友善,但一旦触及满族统治者切身利益,危及满洲贵族统治地位,他们“重满轻汉”的根本原则就充分反映出来了。

鳌拜辅政时期,自然也不例外,鳌拜等在强调满族统治地位,清除明末弊政残余的同时,并没有在顺治朝满汉关系的格局上做更多的改变。

顺治十八年三月,鳌拜等下令将制度上“满汉分别、参差不一者,或前后更易、难为定例者”,根据“太祖、太宗成宪斟酌更定”。

但对“有今昔异宜、时势必须变通,有满汉悬殊、定例难于归一者,亦须斟酌至当,详明具奏”。

这说明他们并不完全是恪守陈规,也讲究“变通”。

如康熙元年谕都察院:“巡视茶马一差,近经部议,满汉兼差,已经奉旨准行。

今思巡视茶马差原系汉御史,从无差满官之例,以后著仿照旧例,止差汉官,不必兼差满官”。

表明其因事任人的原则。

理藩院“专管外藩事务”,鳌拜等认为其“责任重大,今作礼部所属,于旧制未合”,抬高其地位,尚书“入议政列”,并由满蒙人专任。

这个改变并不能算作重满之举。

众所周知,清朝对少数民族的政策比较成功,是与理藩院的作用分不开的。

因此,鳌拜等认识到,“理藩院职司外藩王、贝勒、公主等事务,及礼仪、刑名各项,责任重大,非明朝可比”,从而加强对少数民族的控制和管理,实际上是有积极意义的。

至于康熙亲政后沿用此制,雍正时还以王公、大学士兼理院事,正是鳌拜时期这一政策的继续和发展。

“奏销案”对江南汉族地主的打击是很大的,但纵观其来龙去脉,与其说这是出自清统治者狭隘的民族观念,不如说是当时政治、经济形势的需要,是顺治朝打击南方官绅政策的继续,很难把这算作鳌拜时期“重满轻汉”的表现。

尽管“奏销案”牵连过多,打击过重,但毕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明末农民起义较少触动江浙地主而造成的明末积弊犹存的缺陷,有利于巩固清政府刚刚建立的统治秩序。

鳌拜很注意吏治整顿问题。

针对晚明遗留下来的弊政,鳌拜等进行了一些整顿和改革,来提高行政效率和官员的办事能力,清除官场恶习。

顺治十八年二月,他们借口“凡事皆遵太祖、太宗时定制行”,革除内官十三衙门,“内官俱永不用”,为有清一代避免宦官干政肃清了道路。

辅政半月后,鳌拜等以皇帝名义诏谕各官:“朕以冲龄践阼,初理万几,所赖尔大小臣工,同心协力,矢效赞襄”。

次日,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左都御史阿思哈就提出对巡按的十项要求,对能够“恪遵上谕,洁己爱民,奖廉去贫,兴利除害..又能大破情面,纠察地方恶宦劣衿者”分别升迁;能“谨慎奉法,察吏安民者仍留原任”;“行事碌碌,无实政及民者”降调外用;而“徇情贪贿”者要革职治罪。

奏上之后,御批:“这所议各款,务须恪遵力行,不得视为虚文,著通行严饬。

”为了提高行政效率,顺治十八年三月,鳌拜等要求“进奉本章,关系政务,应切实陈奏..事情正理,明白敷陈,不得用泛泛文词”,规定本章“不得逾三百字”。

数月后,又因各部门回复奏章时往往拖延,而“各部事务虽巨细不同,于国政民情均有关系,理宜速结”,规定了完结事务的时限,“如仍前含糊迟缓,任意迁延,治罪不贷”。

对各督抚奉命查处事件也按地方距京师的远近不同分为四类,制定限期,“违限者按年月处分”。

后来还多次重申,“部院官员办理之事,皆关国政..如仍前因循草率,以至壅积者治罪”。

鳌拜等认识到,“民生之安危,由于吏治之清浊。

吏治之清浊,全在督抚”。

因此对各地督抚是否清正称职十分注意。

康熙四年(1665)三月,曾谕有关各部门严查督抚在地方的劣政,诸如私征强派,威逼驿站官役多派乘马支应,携带家人至任所“入兵丁数内食粮”,纵容奸徒恶棍扰乱正常贸易等,并下令对此严行禁止。

同年十二月,鳌拜等又指斥督抚公然受贿,下令对他们“从重治罪”。

康熙五年,“四大臣欲每省差大臣二员,设立衙门于督抚之旁,以廉督抚”。

虽因方法不妥而未行,但却反映了鳌拜等整肃地方吏治的决心。

鳌拜在辅政时期,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恢复经济。

在鼓励垦荒方面,除了前述以垦荒对官吏实行考成外,政府也鼓励百姓承种荒地。

顺治十八年六月,针对顺治朝以来所以无人承种荒地是因为“耕熟后往往有人认业,兴起讼端”的情况,鳌拜等听从河南御史刘源浚的建议,“先给帖文,以杜争端”,并“除三年起科之外,如河工、供兵等项差役,给复十年,以示宽大之政”。

在国家财政拮据的情况下,政府还发给湖广等地穷民及河南等数省投诚官兵牛种银两,给他们创造条件垦种田地,务农为生,这在以前是少有的。

清初四川经济残破,鳌拜等亦接受官员建议,准许各地册籍有名无业或无名无业之人,由官府措处盘费,“差官接来安插”,并提出“无论本省、外省文武官员,有能招民三十家入川、安插成都各州县者,量与纪录一次;有能招民六十家者,量与纪录二次;或至百家者,不论俸满,即准升转”。

这对恢复四川的农业经济意义甚大。

鳌拜辅政时期经济上的一个德政,就是实行“更名田”。

康熙七年十月,“命查故明废藩田房,悉行变价,照民地征粮”。

由于这些土地的一部分已在明末农民起义中为农民占有,清政府此举实际上就是向这些农民反攻倒算,也就必然遭到后者的激烈反对而无法实行。

康熙八年三月,政府下令“著免其变价,撤回所差部员,将见在未变价田地,交与该督抚,给与原种之人,令其耕种,照常征粮”,并“将无人承种余田,招民开垦”,这就正式承认了农民在明末起义中获得的部分成果。

到顺治末年,统一全国和巩固统治的战争虽已近尾声,但军事行动毕竟还一直存在,对经济恢复也有一定影响,由于鳌拜等努力实行促进经济恢复的措施,这段时间的农业生产不但没有停滞倒退,而且有所恢复和发展。

仍以《清实录》中数字为据:从顺治十八年到康熙七年,人丁共增加228575;土地共增加145322顷;征银共增加114838两,平均人丁年增长率为千分之一点七;平均土地年增长率为千分之三点六;平均税银年增长率为千分之零点六二,可见土地年增长率超过税收银年增长率四倍多,这当然有利于人民的休养生息,有利于经济的恢复。

鳌拜虽然是追随皇太极马上得天下的重要军事将领,其他三位辅臣也多次披甲从征,武功赫赫,有较长的军事生涯,但是,除了继续顺治朝以来的统一战争之外,鳌拜辅政时期却没有进行什么咄咄逼人的军事行动,与他们在政治、经济诸方面的作为相比,他们在军事方面的政策和行动却是很有节制的。

康熙元年,郑成功病死,其子郑经继立,在台湾以及金厦一带与清皇朝抗衡。

由于郑成功死后因继位问题而发生内讧,郑氏政权内部矛盾异常激化,许多文官武将都对郑经表示不满。

鳌拜等利用这个机会,对郑氏人员诱以高官厚禄,招抚他们降清。

如康熙元年十一月,杨学皋来归,授其左都督,加太子太保,“仍给三等阿思哈尼哈番”;康熙二年,郑成功之族兄郑鸣骏被授遵义侯,族侄郑缵绪为慕恩伯,如此等等,不胜枚举。

除封赐爵职之外,鳌拜等还重用这些人来打击郑氏政权,以示对他们的信任,如康熙三年命征台湾,统率水师的施琅、周全斌、杨富、林顺、何义等,无一不是郑氏故将。

在清政权的“感召”之下,“自顺治十八年九月起,至康熙元年七月止,陆续招抚伪将军、都督、总兵,并副、参、游、守、千、把总等官共二百九十员,兵共四千三百三十四名,家口共四百六十七名”。

从康熙元年十月以后到康熙三年十月,较大规模的投降者有十六、七批,其中包括被称作郑经“腹心”、“左右臂指得力之人”的大量官员将领,还包括郑缵绪、郑世袭、郑芝豹生母黄氏、以及郑氏的“子侄眷属”,与他们同来降清的官员不下千余,军队百姓共有十数万,还有大量船只、盔甲器械等物,这就大大削弱了郑氏政权的力量。

鳌拜等乘郑氏政权的内讧,又辅之以攻,派兵先后攻克金、厦、铜山等地。

郑经退守台湾。

康熙四年,“廷议罢兵”,并派慕天颜赴台谕降,力图和平收复台湾。

但郑经却企图裂土割据,“请称臣入贡如朝鲜”,遭到辅臣的拒绝。

康熙六年,施琅再请攻打台湾,因“朝议循于招抚”而未果。

从此双方对峙,直到十四年后。

鳌拜辅政时期采取的“以抚为主”的统一方针,应该说对恢复经济、与民休息、缓和财政危机都有好处,直到康熙二十一年,大臣冯溥为了“清心省事,与民休息”,还请玄烨“勿轻剿台湾”,继续鳌拜时期的政策。

鳌拜等人的上述行动,也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为康熙二十二年统一台湾准备了良好的条件。

关于清初几个弊政的处理问题。

顺治初年给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很大危害的劣政,诸如逃人法、圈地与投充、迁海等等,在鳌拜辅政时期虽仍存在,但逐渐有所缓和。

由于迁海政策使沿海居民流离失所,顺治十八年八月,辅臣曾下令对迁海居民“速给田地房屋..使小民尽沾实惠”。

康熙四年,山东青、登、莱等处沿海居民“因海禁多有失业”,鳌拜等遂允许“令其捕鱼,以资民生”。

康熙七年,两广总督周有德报告当地“沿海迁民,久失生业”,建议于海口“一面设兵防守,一面安插迁民”。

此建议得到鳌拜等批准。

康熙八年正月,“奉旨尽弛海禁”,这对沿海居民是有好处的。

顺治年间,由于圈地和投充等弊政,迫使大量不甘沦为农奴和包衣的人四散逃亡,顺治十一年“逃人几至三万,缉获者不及十分之一”。

清廷便制订了更为严酷的逃人法,除捉拿逃人之外,还严惩窝主,牵连四邻,许多恶棍无赖又趁火打劫,使许多人身家性命难保。

康熙三年底,专事缉捕逃人的兵部督捕衙门右侍郎马希纳也指出逃人法之弊害,请求“免提案内牵连之人质审”,以免“牵连多人”。

次年正月,鳌拜等历数逃人法之弊,认为“此等株连蔓引,冤及无辜,饿死道途,瘐毙监狱,实属可悯”,下令有关部门制定一个“逃人可获,奸棍不得肆恶,小民不受诈害”的立法。

康熙六年,又下令各地政府对骚扰地方的解役和逃人严加管束,如有“同谋挟诈”之事,要治以重罪,对这些解役约束不严的官吏,也要“严治其罪,必不宽恕”。

尽管他们把逃人问题看作与本族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而不能根本改变逃人法,但由于注意了它的弊害并试图加以解决,使此时期的逃人问题日趋缓和。

顺治年间两次大规模圈地之后,康熙五年,在鳌拜的直接干预下,京畿地区又发生了一次较大规模的土地圈换,这是辅政时期的一大弊政。

康熙五年,鳌拜提出,顺治初年,多尔衮为了自己利益,把镶黄旗应得的保定等府好地据为己有,而把正白旗的坏地换给镶黄旗,因此要求“呈请更换”。

这一提议遭到正白旗户部尚书苏纳海等人的反对。

苏纳海认为“地土分拨已久,且康熙三年奉有民间地土不许再圈之旨”,要求将此议驳回。

虽然此事之起是由于八旗内部矛盾所致,但毕竟苏纳海的主张有利于社会安定,也有利于生产的恢复发展。

但是,鳌拜恃威专断,不顾苏纳海以及直隶总督朱昌祚、巡抚王登联等人的反对,于康熙五年十二月确定“镶黄旗迁移壮丁共四万六百名,该地二十万三千晌,将蓟州、遵化、迁安三处正白旗壮丁分内地、民地、开垦地、多土地、投充汉人地派给。

不敷,又将永平、滦州、乐亭、开平民地酌量取拔”。

从以上记载看,正白旗迁出后的十一万多晌土地是远远不够镶黄旗二十余万晌的需要的,其他就要新圈民地。

而正白旗迁走的壮丁也并未迁往畿南即镶黄旗迁出的地方,反去新圈玉田、丰润、永平等府县的民地,这样,所谓换地实际上就成为顺治以来的第三次大规模的圈地,给畿辅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灾难。

尽管鳌拜等在两个月后“拨换地土将完”之时,下令“此后各旗有具呈请拨换者,概行禁止”。

但是,鳌拜等人不顾百姓“扶老携幼,远徙他乡”之苦,不管“秋收之后”,蓟州、遵化等地“周遭四、五百里,尽抛弃不耕”的恶果,强行换地圈地,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损失,也危及农业生产和社会安定,实是祸国殃民的一大弊政。

康熙八年(1669)五月十六日,权倾朝野威风凛凛的辅政大臣、一等公鳌拜,被康熙帝玄烨捉拿问罪。

造成这一重大案件的根本原因是鳌拜结党营私,擅权专横,他的所作所为阻碍了皇权的高度集中,不利于玄烨的乾纲独断,而不是所谓的鳌拜欲图谋叛篡位。

康熙五年(1666)鳌拜利用圈换土地沉重打击了以正白旗为首的反对势力,他的势力急剧增长。

康熙六年六月,索尼病死。

七月,苏克萨哈由于鳌拜的威胁而请求退出政界,“往守先皇帝陵寝”,被鳌拜定为不满康熙帝亲政的大罪,处死籍没。

这样,康熙初的四辅臣中就只剩下一个唯唯诺诺的遏必隆,鳌拜的势力就在康熙六年到八年五月他被逮前达到了顶峰。

从他个人来说,他被授一等公,并加太师(有清一代大臣加太师者,唯鳌拜与遏必隆而已);其子那摩佛承袭了二等公,并加授太子少师;其侄讷尔都尚公主,封为和硕额驸。

就其集团成员而言,如班布尔善为大学士,济世为工部尚书,马迩赛为户部尚书等,基本上把持了朝政。

“一切政事先于私家议定,然后施行,又将部院启奏官员带往私门商酌”,甚至“红本已发科抄,辅政大臣鳌拜取回改批”。

正如法国传教士白晋所记,“在他(指康熙帝)十五、六岁时,四位摄政王中最有势力的宰相,把持了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六部的实权,任意行使康熙皇帝的权威,因此,任何人都没有勇气对他提出疑议”。

但与此同时,玄烨个人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日益成熟,在鳌拜力主严惩苏纳海及苏克萨哈时,他已能明确表示自己的不同意见,虽然由于鳌拜势大而难以硬顶,但却更坚定了他清除鳌拜的决心。

特别是鳌拜常常在“御前呵叱部院大臣,拦截章奏”,甚至在玄烨面前“攘臂上前,强奏累日”,极大地损害了玄烨作为一个皇帝的尊严。

随着玄烨在康熙六年七月宣布亲政,鳌拜就日益成为他大权独握的障碍。

因此,他在捉拿鳌拜的谕旨中称,“鳌拜在朕前理宜声气和平,乃施威震众,高声喝问..又凡用入行政,鳌拜欺朕无权,恣意妄为”,这对于一代英主玄烨来说显然是不能容忍的。

康熙八年五月,玄烨利用“布库游戏”擒捉鳌拜,结束了清史上的“鳌拜辅政时期”。

文言文翻译:《梁震传》

梁震,新野人。

袭任榆林卫指挥使。

嘉靖七年,升任都指挥佥事,协助守卫宁夏兴武营。

不久充当延绥游击将军。

廉洁勇猛,喜好读兵书,善于训练士兵,力大能挽强弓射中目标,作战时数次先登。

提升任延绥副总兵,与总兵官王效在镇远关击退敌人,升任都督佥事。

吉囊、俺答侵犯延绥,梁震在黄甫川击败敌人。

不久又侵犯乡水、波罗,参将任杰大胜敌寇。

吉囊又以十万铁骑侵犯,梁震在乾沟大破敌军,斩获敌首级一百多颗。

他先后受到奖赏。

过后,加俸禄一等。

乾沟一共三十里,是面对敌人的要冲。

梁震疏通其沟,加深加宽,在上面筑土墙,敌寇不再轻易进犯。

十四年,升任都督同知,充任陕西总兵官。

不久评论黄甫川功劳,升任右都督。

第二年,改镇大同。

大同乱兵接连杀死巡抚张文锦、总兵官李瑾。

继李瑾任总兵官的鲁纲,威风不振,士兵更骄横,文武大官不敢约束。

朝廷视为忧患,调派梁震前往。

梁震平常养了五百健儿,到任后便下令军中,申明约束条令。

镇兵一向就害怕梁震,于是服从。

敌寇入犯,梁震在牛心山大败敌军,斩杀百余人。

敌寇愤怒,驻扎靠近边境之处待机入犯。

当时皇帝祭祀皇家陵园,梁震埋伏众将士于各条路上。

敌寇果然进犯,在宣宁湾大败敌军,又在红崖儿大破敌军,斩杀俘获很多。

升任左都督,封荫一子为百户。

梁震的父亲梁栋,先前已阵亡,梁震辞谢封荫儿子,请求祭葬父亲,皇帝赞赏并答应了他。

毛伯温督师,与梁震修治镇守边防诸堡,不过几个月便完工。

去世后,赠太子太保,赐其家里人银两锦帛,加赠太保,谥号武壮。

梁震有谋略,号令严明清楚。

前后百十战,不曾有一点挫折。

当时率健儿出塞劫敌营,有人告他挑起争端。

梁震说:“凡是挑起争端的人,说敌人不扰乱边境,而是我强行挑战敌人来取功。

现在敌人数次深入,难道不想挫败敌人一次吗

”他去世后,健儿无归处。

守防大臣上报,编入队伍,边防将领还常常得到健儿很大的帮助。

代替梁震职务的是辽东祝雄,起于世袭荫封,历任都督佥事。

自山西副总兵升迁镇守大同。

被弹劾解职,后来起用镇守蓟州。

善于安抚士兵,治理军队整肃。

敌寇入塞,率领子弟身先士卒。

儿子稍微退却,打退堂鼓,他严惩不贷。

世宗书写他的名字于御屏。

任将三十年,穿布衣戴毡笠,与士兵没有差异。

去世后,遗产仅够埋葬费用。

蓟人建造祠堂祭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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