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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获奖感言

时间:2017-05-07 12:45

张晓风的散文读后感

比春天更美的一则谎言,比春天更美的一种欺骗 ------ 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张晓风,生于1941年。

原籍江苏铜山。

晓风为笔名。

毕业于东吴大学,曾任教于东吴大学,香港浸会学院,阳明大学至今。

一生致力于写作,作品多以散文戏剧为主。

著有《地毯的那一端》《步下红毯之后》《晓风散文集》《你还没有爱过》《再生 缘》《晓风戏剧集》等。

读后感:在作者生活的年代,她用如此多愁善感的笔触摸着多愁善感的心,写出如此温柔多情的美丽句子,让人体会到一种忧伤着的美丽,平静。

体会到生命里自然单纯的富有和充实。

在她平静宽厚的的笔端,世间的一切皆有生命都那么美丽的惊人。

曾经感叹,世上单纯简单的幸福很少被世俗所理解所看重并珍惜。

曾经被人笑是痴,可在她的书里,总能深深的沉醉在那种相通共鸣的相知里,心里总在不停的说:是啊,就是这样。

仿佛是失落了许久的心,碎了许久的梦,残了许久的爱,忽然又被人拾捡了回来,便倍觉珍惜,弥足珍贵。

由此看来欢喜的心皆有同感,心中有爱,便是晴天,便是温暖。

真的是那句:看书的时候,书上总有绰绰人影,其中有我,我总在那里。

<\\\/SPAN> 看她的书总似乎是在看着自己的心路历程,年少时的轻狂骄傲,不谙世事,终随着年岁的渐长,世事沉浮,性格上的偏激主观固执已逐步消失,慢慢的被平和宽容所融合。

晓风,你是比春天更美的一种欺骗,比春天更美的一则谎言。

那许多细致优雅一气呵成令人一见倾心的描写简直就是神迹呈现。

晓风,真希望自己也能象你一样,有一日,也在笔端画 出云的模样。

渴望成为你这样的女子,渴望写出如你的文字,渴望浮躁的心慢慢归于宁静。

<\\\/p> 树在。

山在。

大地在。

岁月在。

你在。

我在。

我、你还想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我思,故我在。

思想,在有的人看来是在浪费时光。

思想者,大多是苦行僧。

而你,晓风,却有着如此美好的爱情和人生,也许是这些美好浸染了你的身心,在你的笔端再现。

也许是你的身心美好,终成就了丰盈圆满的人生。

张晓风的《我喜欢》

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

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毒像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的张结着。

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它好像准备着要奉献什么,要展示什么。

那柔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常在无言中教导我一些最美丽的真理。

我喜欢看一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

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好像一张多绒的毯子,是集许多翠禽的羽毛织成的,它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欲望。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

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

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

我喜欢观赏这样的布景,我喜欢坐在那舒服的包厢里。

我喜欢看满山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

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美得那样凄凉。

那次,刘告诉我他在梦里得了一句诗:雾树芦花连江白。

意境是美极了,平仄却很拗口。

想凑成一首绝句,却又不忍心改它。

想联成古风,又苦再也吟不出相当的句子。

至今那还只是一句诗,一种美而孤立的意境。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

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

我总是梦见奇异的色彩和悦人的形象。

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鬣毛在风中飞扬。

我梦见成群的野雁,在河滩的丛草中歇宿。

我梦见荷花海,完全没有边际,远远在炫耀着模糊的香红-一这些,都是我平日不曾见过的。

最不能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日出--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山景。

我当然同样在现实生活里喜欢山,我办公室的长窗便是面山而开的。

每次当窗而坐,总沉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如。

较远的地方,教堂尖顶的白色十字架在透明的阳光里巍立着,把蓝天撑得高高地。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幽闲的素馨。

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

十字形的、斛形的、星形的、球形的。

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

当寒冷早晨我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癯的太太笑着说:早

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我缩在皮手套里的指头不再感觉发僵,空气里充满了和善。

当我到了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我喜欢看见短发齐耳的中学生,那样精神奕奕的,像小雀儿一样快活的中学生。

我喜欢她们美好宽阔而又明净的额头,以及活泼清澈的眼神。

每次看着他们老让我想起自己,总觉得似乎我仍是他们中间的一个。

仍然单纯地充满了幻想,仍然那样容易受感动。

当我坐下来,在办公室的写字台前,我喜欢有人为我送来当天的信件。

我喜欢读朋友们的信,没有信的日子是不可想象的。

我喜欢读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于,总是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座燃遍凤凰花的小城。

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德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

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

我特别喜爱读者的信件,虽然我不一定有时间回复。

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得一种特殊的激动。

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

这不就够了吗

我不需要永远存在,我希望我所认定的真理永远存在。

我把信件分放在许多小盒子里,那些关切和怀谊都被妥善的保存着。

除了信,我还喜欢看一点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一灯茕茕之下。

我不是一个十分用功的人,我只喜欢看词曲方面的书。

有时候也涉及一些古拙的散文,偶然我也勉强自己看一些浅近的英文书,我喜欢他们文字变化的活泼。

夜读之余,我喜欢拉开窗帘看看天空,看看灿如满园春花的繁星。

我更喜欢看远处山拗里微微摇晃的灯光。

那样模糊,那样幽柔,是不是那里面也有一个夜读的人呢

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

我很自然地想到,有几个人执过它,有几个人读过它。

他们也许都过去了。

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坐在汪教授家中的客厅里,在落地灯的柔辉中捧一本线装的昆曲谱子。

当他把旧发亮的褐色笛管举到唇边的时候,我就开始轻轻地按着板眼唱起来,那柔美幽咽的水磨调在室中低回着,寂寞而空荡,像江南一池微谅的春水。

我的心遂在那古老的音乐中体味到一种无可奈何的轻愁。

我就是这样喜欢着许多旧东西,那块小毛巾,是小学四年级参加儿童周刊父亲节征文比赛得来的。

那一角花岗石,是小学毕业时和小曼敲破了各执一半的。

那具布娃娃是我儿时最忠实的伴侣。

那本毛笔日记,是七岁时被老师逼着写成的。

那两只蜡烛,是我过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同学们为我插在蛋糕上的……我喜欢这些财富,以致每每整个晚上都在痴坐着,沉浸在许多快乐的回忆里。

我喜欢翻旧相片,喜欢看那个大眼睛长辫子的小女孩。

我特别喜欢坐在摇篮里的那张,那么甜美无忧的时代

我常常想起母亲对我说:不管你们将来遭遇什么,总是回忆起来,人们还有一段快活的日子。

是的,我骄傲,我有一段快活的日子——不只是一段,我相信那是一生悠长的的岁月。

我喜欢把旧作品一一检视,如果我看出已往作品缺点,我就高兴得不能自抑--我在进步

我不是在停顿

这是我最快乐的事了,我喜欢进步

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

那样晶晶闪闪的的、细细微微的、的。

它们都躺在一个漂亮的小盆子里,炫耀着不同的美丽,我喜欢不时看看它们,把它们佩在我的身上。

我就是喜欢这们松散而闲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的分配的时间,不喜欢紧张的安排节目。

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

我喜欢晴朗的礼拜天清晨,当低沉的圣乐冲击着教堂的四壁,我就忽然升入另一个境界,没有纷扰,没有战争,没有嫉恨与恼怒。

人类的前途有了新光芒,那种确切的信仰把我带入更高的人生境界。

我喜欢在黄昏时来到小溪旁。

四顾没有人,我便伸足人水--那被夕阳照得极艳丽的溪水,细沙从我趾间流过,某种白花的瓣儿随波飘去,一会儿就幻灭了--这才发现那实在不是什么白花瓣儿,只是一些被石块激起来的浪花罢了。

坐着,坐着,好像天地间流动着和暖的细流。

低头沉吟,满溪红霞照得人眼花,一时简直觉得双足是浸在一钵花汁里呢

我更喜欢没有水的河滩,长满了高及人肩的蔓草。

日落时一眼望去,白石不尽,有着苍莽凄凉的意味。

石块垒垒,把人心里慷慨的意绪也堆叠起来了。

我喜欢那种情怀,好像在峡谷里听人喊秦脏,苍凉的余韵回转不绝。

我喜欢别人不注意的东西,像草坪上那株没有理会的扁柏,那株瑟缩在高大龙柏之下的扁柏。

每次我走过它的时候总要停下来,嗅一嗅那股儿清香,看一看他谦逊的神气。

有时候我又怀疑它是不是谦逊,因为也许它根本不觉得龙柏的存在。

又或许他虽知道有龙柏存在,也不认为伟大与平凡有什么两样——事实上伟大与平凡的确也没有什么两样。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

尤其喜欢在雨天去叩湿湿的大门,在落雨的窗前话旧真是多么美,记得那次到中部去拜访芷的山居,我永不能忘记她看见我时的惊呼。

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山上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起来了。

我们走在向日葵的荫下,慢慢地倾谈着。

那迷人的下午像一阕轻快的曲子,一会儿就奏完了。

我极喜欢,而又带着几分崇敬去喜欢的,便是海了。

那辽阔,那淡远,都令我心折。

而那雄壮的气象,那平稳的风范,以及那不可测的深沉,一直向人类作着无言的挑战。

我喜欢家,我从来还不知道自己会这样喜欢家。

每当我从外面回来,一眼看到那窄窄的红门,我就觉得快乐而自豪,我有一个家多么奇妙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来。

虽然过往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辨他的足音。

那是很容易的,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

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中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英文名字。

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

灯光如纱,轻轻地撒开。

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

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象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闭。

我也喜欢户外的生活,我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

当礼拜天早晨我们一起赴教堂的时候,两辆车子便并弛在黎明的道上,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是一辆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无声的欢唱中滑行。

我好像忽然又回到刚学会骑车的那个年龄,那样兴奋,那样快活,那样唯我独尊--我喜欢这样的时光。

我喜欢多雨的日子。

我喜欢对着一盏昏灯听檐雨的奏鸣。

细雨如丝,如一天轻柔的叮咛。

这时候我喜欢和他共撑一柄旧伞去散步。

伞际垂下晶莹成串的水珠——一幅美丽的珍珠帘子。

于是伞下开始有我们宁静隔绝的世界,伞下缭绕着我们成串的往事。

我喜欢在读完一章书后仰起脸来和他说话,我喜欢假想许多事情, 如果我先死了,我平静地说着,心底却泛起无端的哀愁,你要怎么样呢

别说傻话,你这憨孩子。

我喜欢知道,你一定要告诉我,如果我先死了,你要怎么办

他望着我,神色愀然。

我要离开这里,到很远的地方去,去做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是很遥远的很蛮荒的地方。

你要离开这屋子吗

我急切地问,环视着被布置得像一片紫色梦谷的小屋。

我的心在想象中感到一种剧烈的痛楚。

不,我要拼着命去赚很多钱,买下这栋房子。

他慢慢地说,声音忽然变得凄怆而低沉: 让每一样东西像原来那样被保持着。

哦,不,我们还是别说这些傻话吧

我忍不住澈泪泫然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喜欢问这样的问题。

哦,不要痴了,他安慰着我,我们会一起死去的。

想想,多美,我们要相偕着去参加天国的盛会呢

我喜欢相信他的话,我喜欢想象和他一同跨入永恒。

我也喜欢独自想象老去的日子,那时候必是很美的。

就好像夕晖满天的景象一样。

那时再没有什么可争夺的,可留连的。

一切都淡了,都远了,都漠然无介于心了。

那时候智慧深邃明彻,爱情渐渐醇化,生命也开始慢慢蜕变,好进入另一个安静美丽的世界。

啊,那时候,那时候,当我抬头看到精金的大道,碧玉的城门,以及千万只迎我的号角,我必定是很激励而又很满足的。

我喜欢,我喜欢,这一切我都深深地喜欢

我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张晓风散文精选中吃喝片

张晓风散文精选中吃喝片答:《那一锅肉》,《巷口的炒面》,《一碟辣酱》是《张晓风散文精选》中的吃喝篇。

《那一锅肉》原文:作者:张晓风 云很淡,风很轻,一阵香息拂面吹来。

什么香

身为都市人,大概很难闻到什么花香吧

我闻到的是肉香。

假日无事,虽有一身稿债,却也练就了“债多不愁”的本事。

所以心中颇有余闲,可以静静欣赏不花钱的阳光和肉香。

秋天的阳光像餍食后的花豹,冷冷的坐着。

寡欲的阳光啊,不打算攫获,不打算掠食,那安静的沉稳如修行者的阳光。

我竟不知道肉香原来也可以如此飘逸清鲜的,想来,是某家邻居在清炖肉汤吧

红烧肉浓郁厚腴,是重浊派。

这肉汤却如隔岸黍稷初熟,近乎植物,是清新派。

仔细闻,还加了葱姜,是古人说的辛暖的气味。

如果这肉汤是我自己煮的,恐怕心情就没这么好了,我会紧张兮兮的调好闹钟,唯恐过时。

现在,由于事不关己,我什么都不用管,只管欣赏那好闻的味道。

更好的是不知为什么,这么美妙的肉香竟也不刺激我的食欲,我只纯纯的欣赏,远远的欣赏。

像女孩看女孩的美,只顾赞叹,却并不想拥有。

我甚至慢慢揣想,是猪肉吗

嗯,好像是,是哪一块呢

也许是一整块腿肉吧

那主人不知是何方人士,如果是四川人,这块肉说不定等下便捞出来再炒一道回锅肉。

如果是闽南人,便切片作白切肉蘸酱油吃,如果是浙江人,便加上咸肉竹笋煮个“腌鲜笃”。

不知怎么回事,我简直和那锅肉汤对话起来,一锅肉里其实也有好多故事的。

都市生活,邻居难得交谈一言半语,但肉香例外,它算是合法的闯入,你却可以因而享受别人送上门来的隐私。

可是,且慢,事情有了变化,刚才明明是清炖,现在却忽然多了酱油和五香的气味,也许这改变原是计划中事,但我却不免有几分怅然。

其实红烧肉的味道也不错,只是这番乍变,却把月下的一笛幽凉添成了交响乐团,众音纷至沓来,富丽热闹之余,也就注定有些东西要消失吧

红烧肉的气味十分霸道,想不闻都不行,如此闻了一阵,心里隐隐觉得有些什么不对。

糟了,那肉开始焦了,其实初焦的味道不算难闻,甚至带些烟熏火燎的人间气息,据说人类就是在森林大火之后才发现烤猪烧羊的美味。

直到今天,微焦的锅巴对我仍是诱惑,此外一切微焦,如葱油饼如西点所带的那一点黄脆都香酥怡人,但这“焦”亦如感情,一过头便粉身碎骨,焦土一片。

愈来愈焦苦了,那锅肉。

那主人去了哪里

是去接电话或不慎睡着了

或者,更糟,他竟出门去了

接下来的问题更大了,这已经不是好闻难闻的问题了,我开始担心火灾,但现在就去打119请求救火,是不是也小题大做了点

焦味渐渐稳住,看来那锅肉是完了,但不致失火也就算是大幸了。

我觉得累,怔怔出神,事情怎么会这样呢

怎么会这样呢

这么好的早晨,这么好的肉汤,最后怎样会落得个如此这般的下场呢

然而,然而,人间万事又有什么事不循着这悲哀的轨迹在进行

阿房宫付之一炬,张爱玲瘗死客途,有理想的壮年政治家霸住宝座以后便成了昏庸老瞆的独夫。

曾经刻苦打拼的社会忽焉发疯,成了贪婪之岛。

我在干什么,只不过一个秋日的早晨,只不过是不知哪一家的厨房肉焦事件,我难道打算因而悟道不成

《巷口的炒面》原文:作者:张晓风十年不见她了,自她嫁到南洋之后。

稍稍丰腴一点,却依然眉清目秀。

我对她最后的印象是婚礼,她穿着缎质绣花旗袍,绣花披肩风情万种的垂自肩颈。

而此刻的她虽美丽如昔,神色间却有几分仓皇,她到我下榻的旅馆来看我,我当时应邀赴南洋演讲。

和她谈了几句话以后,她坦白表明来意,她说她很想念台湾,想请我为她先生打听一下,有没有回台湾就业的可能,我答应了她,话题便转到别处。

“这里的人吃东西真有趣,”我说,“他们爱讲一句‘搀搀’,点炒面可以搀米粉同炒,炒米粉又可以跟河粉搀,点河粉偏又跟乌龙面搀。

” 她也笑。

我说这大概是“多元文化”造成的,既然这是一个由马来人、华人、印度人“搀搀”而合成的国家,则一个盘子里把面、米粉、河粉“搀搀”同炒也是理所当然的。

她对我的文化分析不置可否,却对炒面话题非常兴奋,她说: “哎,你知道吗

要说炒面,这里各处的炒面我都吃过,就只有我家巷口那家摊子炒得最好。

我也想学他做,就是学不像,他的铁锅好,家里的锅子比不上--哎,你哪天有空,我带你去吃一次

” 回到台湾,帮她问好了一个机关,丈夫对这件事很关心,一直问我: “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呀

” “他们不会回来的

” “不是说很想台湾吗

” “他们不会回来的

” “如果他们不会回来,你干嘛去帮他们找事

” “找归找,那是尽朋友的情分,但他们是不会回来的。

” “你怎么知道

” “你等着瞧,就知道我说的对不对

”我说。

“她口口声声想念台湾,那是真的,她口口声声想回来,那也是真的。

可是,一个人如果强调自己家巷口的炒面是天下第一,那就是说,她爱上她所住的那条巷子了。

一个人一旦爱上一条巷子,她其实是走不掉的了。

她其实已经属于南洋了。

” 她真的没有回来--一如我所料。

《一碟辣酱》原文:作者:张晓风有一年,在香港教书。

港人非常尊师,开学第一周校长在自己家里请了一桌席,有十位教授赴宴,我也在内。

这种席,每周一次,务必使校长在学期中能和每位教员谈谈。

我因为是客,所以列在首批客人名单里。

这种好事因为在台湾从未发生过,我十分兴头地去赴宴。

原来菜都是校长家的厨子自己做的,清爽利落,很有家常菜风格。

也许由于厨子是汕头人,他在诸色调味料中加了一碟辣酱,校长夫人特别声明是厨师亲手调制的。

那辣酱对我而言稍微嫌甜,但我还是取用了一些。

因为一般而言广东人怕辣,这碟辣酱我若不捧场,全桌粤籍人士没有谁会理它。

广东人很奇怪,他们一方面非常知味,一方面却又完全不懂“辣”是什么。

我有次看到一则披萨饼的广告,说“热辣辣的”,便想拉朋友一试,朋友笑说:“你错了,热辣辣跟辣没有关系,意思是指很热很烫。

”我有点生气,广东话怎么可以把辣当作热的副词

仿佛辣本身不存在似的。

我想这厨子既然特意调制了这独家辣酱,没有人下箸总是很伤感的事。

汕头人是很以他们的辣酱自豪的。

那天晚上吃得很愉快也聊得很尽兴,临别的时候主人送客到门口,校长夫人忽然塞给我一个小包,她说:“这是一瓶辣酱,厨子说特别送给你的。

我们吃饭的时候他在旁边巡巡看看,发现只有你一个人欣赏他的辣酱,他说他反正做了很多,这瓶让你拿回去吃。

” 我其实并不十分喜欢那偏甜的辣酱,吃它原是基于一点善意,不料竟回收了更大的善意。

我千恩万谢受了那瓶辣酱——这一次,我倒真的爱上这瓶辣酱了,为了厨子的那份情。

大约世间之人多是寂寞的吧

未被击节赞美的文章,未蒙赏识的赤忱,未受注视的美貌,无人为之垂泪的剧情,徒然地弹了又弹却不曾被一语道破的高山流水之音。

或者,无人肯试的一碟食物…… 而我只是好意一举箸,竟蒙对方厚赠,想来,生命之宴也是如此吧

我对生命中的涓滴每有一分赏悦,上帝总立即赐下万道流泉。

我每为一个音符凝神,它总倾下整匹的音乐如素锦。

生命的厚礼,原来只赏赐给那些肯于一尝的人。

敬畏生命 张晓风。

急急急

1张晓风《光阴的故事》一锅米饭,放到第二天,水汽就会干了一些;放到第三天,味道恐怕就有问题;第四天,我们几乎可以发现,它已经变坏了;再放下去,眼看就要发霉了。

什么使那锅米饭变馊变坏——是时间。

可是,在浙江绍兴,年轻的父母如果生下女儿,就在地窖里,埋下一坛坛米酿的酒。

十七八年后,女儿长大了,这酒就成为女儿婚礼上的佳酿。

它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叫女红。

是什么使那些平凡的米,变成芬芳甘醇的酒——也是时间。

时间到底是善良的,还是邪恶的魔术师呢

都不是,时间只是一种简单的乘法,使原来的数值增倍而已。

开始变坏的米饭,每一天都不断变得更腐臭;而开始变醇的美酒,每一分钟,都在继续增加它的芬芳。

我们也曾经看到天真的少年一旦开始堕落,时间会把他变得满面风尘,面目可憎;但相反的是,时间也能把温和的笑痕,体谅的眼神,成熟的风采,智慧的神韵添加在那些追寻善良的人身上。

时间将怎样对待你我呢

这就要看我们自己是以什么态度来期许我们自己的。

感想:我想起罗大佑的一首歌“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一个人,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等待的青春”,歌词里淡淡的忧伤和感怀总让我唏嘘不已。

而张晓风的这段文字则更加理性而沉稳。

光阴真正改变的是什么呢,不是本质,不是好的变成坏的,也不是坏的变成好的,只是一种积累,一种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而已。

所以,不要再埋怨时间,不要总是说时间改变了一切。

时间没有改变什么,只是让一些东西随着时间增加或者减少而已。

所以,为了让时间最后酿造的是一坛成熟而芬芳的美酒,我们必须给它添上美好的、智慧的、宽容的美德。

2真正让我感到她生命终止的、她已离我而去永远不会再来的,既不是没有了呼吸,也不是心脏不再跳动,而是她那双不论何时何地、总在追随着我的、充满慈爱的目光,已经永远地关闭在她眼睑的后面,再也不会看着我了。

我一想起她那对瞳仁已经扩散,再也不会转动的眼睛,我就毛发悚然,心痛欲裂。

我也不相信妈就再也不能看我,就在春天,妈还给我削苹果呢。

我相信我能从无数个削好的苹果中,一眼就能认出她削的苹果,每一处换刀的地方,都有一个她才能削出的弧度,和她才能削出的长度,拙实敦厚;就在几个月前,妈还给我熬中药呢……我翻开她的眼睑,想要她再看我一眼。

可是小阿姨说,那样妈就永远闭不上眼睛了。

——张洁《世界上最疼我的那个人去了》【感悟】我读到这里的时候心里总是钝钝的痛,我害怕有一天我也到这种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痛苦。

所以我会从现在开始,珍惜和家人的每一寸时光。

这段话运用朴实而真挚的文字描画了关于母亲的很多场景,有感而发,感人至深。

我想起泰勒说的:最不浪费时间的事,就是花时间和珍惜的人在一起。

以此共勉。

我感受着岁月的流逝,想抓住它的尾巴,想留住母亲的青春,岁月却如此无情。

所以我只有把握现在,珍惜母亲,陪伴母亲。

3那时候,在南京,刚刚开始记得一些零碎的事,画面里常常出现一片美丽的郊野,我悄悄地从大人身边走开,独自坐在草地上,梧桐叶子开始簌簌地落着,簌簌地落着,把许多神秘的美感一起落进我的心里来了。

我忽然迷乱起来,小小的心灵简直不能承受这种兴奋。

我就那样迷乱地捡起一片落叶。

叶子是黄褐色的,弯曲的,像一只载着梦小船,而且在船舷上又长期着两粒美丽的梧桐子。

每起一阵风我就在落叶的雨中穿梭,拾起一地的梧桐子。

必有一两颗我所未拾起的梧桐子在那草地上发了芽吧

二十年了,我似乎又能听到遥远的西风,以及风里簌簌的落叶。

我仍能看见那些载着梦的船,航行在草原里,航行在一粒种子的希望里。

——张晓风《秋天 秋天》【感悟】这段文字用优美的笔触表达了对梧桐叶子的喜爱。

“簌簌”的象声词生动形象,富有表现力,让读者也能猜到那种场景。

“神秘的美感”写出了秋日梧桐的特点,神秘的,优美的,梧桐叶子在作者眼中充满了无穷的魅力和美好,极富有感染力。

运用比喻的手法,生动形象地描写了梧桐叶子的形态。

作者从颜色、形状等各方面做了描写,同时将叶子比作小船,穿上还有船舷,船舷上是梧桐子,让每个读到的人都心驰神往,也想看一看这优美的梧桐树。

作者想象力丰富,将秋天的美感表现得淋漓尽致。

读了《春》和《春之怀古》后的感悟

1十来枝竹子扶疏摇曳,在初升的阳光下,洒出一片淡淡的影子,两棵不太大的棕桐伸开巴掌,仿佛要对寻踪环顾的瞻仰者数数这里的家珍;据说还是鲁迅先生儿时摘桑葚吃的老桑树,虽然枝干上被风刀霜剑镂刻得瘢痂交错,但仍显得苍劲傲然,生机勃勃.——刘绍棠赏析:这段话运用比喻、拟人、想象的修辞手法,把棕桐当做人来写,生动形象地表现了百草园内的葱茏景色,表达出作者对百草园的喜爱和对鲁迅先生的崇敬.2风,渐渐吹起,吹乱了我的发丝,也让我的长裙有些飘动.绿叶仿佛在风中起舞,离开了树,投向了大地,却不知这样会枯萎,我弯下腰,轻轻拾起一片树叶,那非常有序的茎脉,是一种美的点缀.我有些哀叹:绿叶啊,绿叶,你这般美丽地从树上轻轻飘下,随风起舞,却不知已被人称之为落叶!赏析:这段话借景抒情,以树叶为意向,表达了对生命的哲思.描写绿叶时运用对偶、动静结合的修辞手法,字里行间充满了美感和诗意.3整个世界,因为有了阳光,城市有了生机;细小心灵,因为有了阳光,内心有了舒畅.明媚的金黄色,树丛间小影成像在叶片上泛有的点点破碎似的金灿,海面上直射反映留有的随波浪层层翻滚的碎片,为这大自然创造了美景,惹人醉的温馨之感,浓浓暖意中夹杂着的明朗与柔情,让雨过天晴后久违阳光的心灵重新得到了滋润!赏析:开头即以工整富丽的对偶表现了对阳光的赞美之情.接着运用拟人、比喻、想象、借景抒情等多种想法描绘了美丽的阳光,又由自然中的阳光推及生活中的阳光,表达了生命的哲思.4鸟又可以开始丈量天空了.有的负责丈量天的蓝度,有的负责丈量天的透明度,有的负责用那双翼丈量天的高度和深度.而所有的鸟全不是好的数学家,他们吱吱喳喳地算了又算,核了又核,终于还是不敢宣布统计数字.——张晓风 赏析:作者把鸟儿比作不好的数学家,丈量着天空,写出了鸟儿的活泼灵动和春天的美好,表现了作者对春天的喜爱之情.5时间好比一把锋利的小刀,如果用得不恰当,会在美丽的面孔上刻下深深的纹路,使旺盛的青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地消磨掉;但是,使用恰当的话,它却能将一块普通的石琢刻成宏伟的雕像.——赏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写出了时间的双面性:如果好好利用时间来刻苦钻研以及学习,我们就会有成就;但是如果我们把时间白白荒废掉,时间就会让我们无所成就.6在低低的呼唤声传过之后,整个世界就覆盖在雪白的花荫下了. 丽日当空,群山绵延,簇簇的白色花朵象一条流动的江河.仿佛世间所有的生命都应约前来,在这刹那里,在透明如醇蜜的阳光下,同时欢呼,同时飞旋,同时幻化成无数游离浮动的光点.——席慕容 赏析:这段话运用生动优美的笔触描绘了桐花盛开的美景,视觉与听觉相结合,动静结合,充满了生机和动感.7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只一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小溪既为川湘来往孔道,水常有涨落,限于财力不能搭桥,就安排了一只方头渡船. ——沈从文赏析:这段话描绘了边城淡淡的风景,凝练的文字清清淡淡,却似水墨画般清晰入目,让人能感受到这方水土的洁净美好.用笔洗练,字里行间表达了作者对这方水土的喜爱,也为下文塑造了一个清新的环境.8它的水流不像那样突兀在外,而是细细浸润、节节延伸,延伸的距离并不比长城短.长城的文明是一种僵硬的雕塑,它的文明是一种灵动的生活.长城摆出一副老资格等待人们的修缮,它却卑处一隅,像一位绝不炫耀、毫无所求的乡间母亲,只知贡献.一查履历,长城还只是它的后辈.——余秋雨之赏析:运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表现都江堰的细细浸润、节节延伸、灵动和谦卑.运用对比的手法,把都江堰和长城作对比,凸显其独特和神圣.9人站得高些,不但能有幸早些领略到希望的曙光,还能有幸发现生命的立体的诗篇,每一个人的人生,都是这诗篇中的一个词、一个句子或者一个标点.你可能没有成为一个美丽的词、一个引人注目的句子,一个惊叹号,但你依然是这生命的立体诗篇中的一个音节、一个停顿,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这足以使你放弃前嫌,萌发为人类孕育新的歌声的兴致,为世界带来更多的诗意.——赏析:站在历史枝头,可以看得更高更全面,第二人称来写,显得更加亲切,又更能强调观点.11美,可以在金碧辉煌的宫殿中,也可以在炸毁的大桥旁,可以在芳香扑鼻的鲜花上,也可以在风中跳动的烛光中;美,可以在超凡脱俗的维纳斯雕像上,也可以在那平凡少女的笑魇里.生与死处在两个世界,但美却可在生死边缘上闪闪发亮,这就是生命的力量——生命的至美.——《美的断想》赏析:这段话行文流畅,以一段极有气势的排比,增强了语势,充分强调了美无处不在的特点,美可以是无比恢弘的,也可以是无比平凡的,可以是充满生气的,也可以是残缺的.而作者最想说的,大概是“这就是生命的力量——生命的至美”.的确,生命的力量才是最美的,最让人震撼,最让人唏嘘不已的.作者下笔如有神,读来只觉得唇齿生香,余味无穷.

对春天的感悟

回首风烟“请问张教授在”电话照例从一早就聒噪起来。

“我就是。

”“嘿

张晓风

”对方的声音忽然变得又急又高又鲁直。

我愣一下,因为向来电话里传来的声音都是客气的、委婉的、有所求的,这直呼名字的作风还没听过,一时竟不知如何回答。

“你不记得我啦

”她继续用那直捅捅的语调:“我是李美津啦,以前跟你坐隔壁的

”我忽然舒了一口气,怪不得,原来是她,三十年前的初中同学,对她来说,“教授”、“女士”都是多馀的装饰词。

对她来说,我只是那个简单的穿着绿衣黑裙的张晓风。

“我记得

”我说,“可是你这些年在哪里呀

”“在美国,最近暑假回来。

”那天早晨我忽然变得很混乱,一个人时而抛回三十年前,时而急急奔回现在。

其实,我虽是北一女的校友,却只读过二年,以后因为父亲调职,举家南迁,便转学走了,以后再也没有遇见这批同学。

忙碌的生涯,使我渐渐把她们忘记了,奇怪的是,电话一来,名字一经出口,记忆又复活了,所有的脸孔和声音都逼到眼前来。

时间真是一件奇妙的东西,像火车,可以向前开,也可沿着轨道倒车回去;而记忆像呼吸,吞吐之间竟连自己也不自觉。

终于约定周未下午到南京东路去喝咖啡,算是同学会。

我兴奋万分的等待那一天,那一天终于来了。

走进预定的房间,第一个看到的是坐在首席的理化老师,她教我们那年师大毕业不久,短发、浓眉大眼、尖下巴、声音温柔,我们立刻都爱上她了,没想到三十年后她仍然那姻雅端丽。

和老师同样显眼的是罗,她是班上的美人,至今仍保持四十五公斤的体重。

记得那时候,我真觉得她是世间第一美女,医生的女儿,学钢琴,美目雪肤,只觉世上万千好事都集中在她身上了,大二就嫁给实业巨子的独生孙子,嫁妆车子一辆接一辆走不完,全班女同学都是伴娘,席开流水……但现在看她,才知道在她仍然光艳灿烂的美丽背后,她也曾经结结实实的生活过。

财富是有脚的,家势亦有起落,她让自己从公司里最小的职员干起,熟悉公司的每一部门业务,直到现在,她晚上还去修管理的学分。

我曾视之为公主为天仙的人,原来也是如此脚踏实地在生活着的啊。

“喂,你的头发有没有烫

”有一个人把箭头转到迟到的我身上。

“不用,我一生卷毛。

”我一边说,一边为自己生平省下的烫发费用而得意。

“现在是好了,可是,从前,注册的时候,简直过不了关,训育组的老师以为我是趁着放假偷偷去烫过头,说也说不清,真是急得要哭。

”大家笑起来。

原来这件事过了三十年再拿来说,竟也是好笑好玩的了。

可是当时除了含冤莫白急得要哭之外,竟毫无对策,那时会气老师、气自己、气父母遗传给了我一头怪发。

然后又谈各人的家人。

李美津当年,人长得精瘦,调皮捣蛋不爱读书,如今却生了几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做起富富泰泰的贤妻良母来了;魏当年画图画得好,可惜听爸爸的话去学了商,至今念念不忘美术。

“从前你们两个做壁报,一个写、一个画,弄到好晚也回不了家,我在旁边想帮忙,又帮不上。

”“我怎么想不起来有这么一回事

”“国文老师常拿你的作文给全班传阅。

”奇怪,这件事我也不记得了。

记得的竟是一些暗暗的羡慕和嫉妒,例如施,她写了一篇《模特儿的独白》让橱窗里的模特儿说话。

又命名如罗珞珈,她写小时候的四川,写“铜脸盆里诱人的兔肉”。

我当时只觉得她们都是天纵之才。

话题又转到音乐,那真是我的暗疤啊。

当时我们要唱八分之六的拍子,每次上课都要看谱试唱,那么简单的东西不会就是不会,上节课不会下节课便得站着上,等会唱了,才可以坐下。

可是,偏偏不会,就一直站着,自己觉得丢脸死了。

“我现在会了,123 12 32……”我一路唱下来,大家笑起来,“你们不要笑啊,我现在唱得轻松,那时候却一想到音乐课就心胆俱裂。

每次罚站也是急得要哭……”大家仍然笑。

真的,原来事过三十年,什么都可以一笑了之。

还有,其实老师也苦过一番,她教完我们不久就辞了职,嫁给了一个医学生,住在酒泉街的陋巷里捱岁月,三十年过了,医学生己成名医,分割连体婴便是师丈主的刀。

体育课、童军课、大扫除都被当成津津有味的话题,“喂,你们还记不记得,腕骨有八块——叫做舟状、半月、三角、豆、大多棱、小多棱、头状、钩——我到现在也忘不了。

”我说,看到她们错愕的表情,我受了鼓励,又继续挖下去,“还有国文老师,有一次她病了,我们大家去看她,她哭起来,说她子宫外孕,动了手术,以后不能有小孩了,那时我们太小,只觉奇怪,没有小孩有什么好哭的呢

何况她平常又是那么要强的一个人。

”许多唏嘘,许多惊愕,许多甜沁沁的回顾,三十年已过,当时的嗔喜,当时的笑泪,当时的贪痴和悲智,此时只是咖啡杯面的一抹烟痕,所有的伤口都自然可以结疤,所有的果实都已含蕴成酒。

有人急着回家烧晚饭,我们匆匆散去。

原来,世事是可以在一回首之间成风成烟的,原来一切都可以在笑谈间作梦痕看的,那么,这世间还有什么不能宽心、不能放怀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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