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伍感言50字 马上要
从报名入伍那一天开始,我就信奉了一句名言:不当兵后悔一辈子。
如果我有下辈子,我依旧还要报名当兵,不过我要当女兵
(注意此处一定笑声和掌声,你要马上给战友们敬礼)(50字
一字不多,请给满意答复,多谢
)
求一句老兵退伍感言一句20字左右
峥嵘岁月一去不返 愿常系你我心中
退伍老兵感言
军官一般不叫复原叫转业只要在部队没有犯大错误,转业时可以获得一笔转业费职务越高专业飞越高(往往是几十万)和一次报考公务员的机会,考公务员会有一定的优待。
义务兵叫退伍,如果不要安置卡,不需要政府安置工作的有三万块左右的安置费。
(具体数字各地方不同与当地)。
如果要安置卡只有极少的优抚金可拿就几千块。
要是你现在走的话,不是按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而是按照义务兵复员安置。
这意味着你将失去国家干部的身份。
如果你选择自主创业,那无所谓。
但是想进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那就很难了
义务兵退伍申请书
退伍申请书尊敬的各位首长: 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处理我的这份退伍申请书。
我是xxx,于xxx年入伍在xxx部队工作。
在此期间感谢各位部队领导的辛勤栽培和谆谆教导,使我在人生中的关键时期学会了受益终身事和物,掌握了一定的技能和本领。
入伍,使我从懵懂的青年逐渐成长为一名坚毅的军人。
部队严格的管理和训练,使我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坚韧的性格,并锻炼出了强健的体魄;定时开展的思想素质教育工作更是提高了我的思想觉悟和道德素质。
在党的领导和培育下,我犹如初生的禾苗茁壮成长。
得泉思报,党培育了我,我该努力寻找到适合的社会位置,更好地回馈社会,服务人民,并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
经过再三考虑,我退伍是最好的选择,理由有如下三点: 一:从社会利益角度来讲:部队是个炼人的地方,炼出的人才要及时放置到其适合的位置上去,这样才能显示出人才的应用价值,使其能够为社会的发展更好的服务,实现党全心全意为服务的宗旨,同时炼也保证这个炼人的平台有足够的空间接纳新的学习人员,为社会培育出更多的优秀人才。
我在部队这几年的学习和锻炼之后,自认为已经有能力和条件去更广阔的社会上创造社会价值,回报党和人民对我的培育之情了。
二:从个人价值角度来讲:人生苦短,要抓住机遇努力寻找到适合自己的社会位置,实现人生理想和个人价值,这样的人生才有价值和意义。
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更不应该安于现状,而是要敢想敢拼,敢作敢当。
我
义务兵退伍回家以后该如何恢复户口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向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凭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1、《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义务兵从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必须在三十天内到安置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逾期不报到的,由户口管理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罚。
2、《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必须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
第七条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向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凭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第八条 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由当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按下列规定安置: (一)对确无住房或者严重缺房而自建和靠集体帮助又确有困难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经费帮助解决;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下同)以上的,应当安排工作; (三)对有一定专长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推荐录用; (四)各用人单位向农村招收工人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义务兵。
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和女性退伍义务兵,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第九条 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办法,各接收单位必须妥善安排。
具体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每年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前,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下达预分劳动指标,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先安置,待国家计划下达后统一结算; (二)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 (三)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安排工作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本人特长和志愿; (四)在部队被培养成为有一定专业和特长的,安排工作时,应当尽量做到专业对口; (五)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安排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第十条 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原是城市户口的,由原征集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原是农业户口的,原征集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第十一条 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
对于因残、因病不能坚持八小时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对具有同样情况的一般工作人员的安排原则予以妥善安置。
退伍义务兵原工作单位已撤销或合并的,由上一级机关或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安置。
第十二条 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
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
第十三条 退伍义务兵报考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对在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退伍时要求到父母所在地落户安置的,经父母所在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证明,应当允许。
但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十五条 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
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第十六条 退伍义务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逾期半年无正当理由,并经多次教育仍不报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再负责安排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义务兵退伍
现在那会有什么 安置卡嘛,回家能有自己的事业那就当士官嘛,如果回到家还去打工那你还是在部队好一点,现在部队工资要高过外面打工的.想走想留还是你自己决定的好,好与坏也是自己的啊。
义务兵退伍
家人可找你当地武装部开俱家庭困难需要照顾申请.盖章[县或市级武装部]发函到部队政治处.部队会让你退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