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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的100周岁感言

时间:2015-02-09 10:38

杨绛 100岁 感言 原文是真的吗

这个还真不好说 要看你本身的对文学的爱好与理解水平一般来说 18岁还在上高中 像杨绛这种大家的作品都比较富有理性和哲学思想不过可以看看他老公钱钟书的 围城 经典中的经典

钱钟书为何在与杨绛感情好得不得了的时候写下《围城》

杨绛先生写了一部《记钱钟书与<围城>》的书,由湖南人民出版社收人“骆驼丛书”出版。

说它是书,其实只有一万人千字,比起曾经有过和以后还会有的许多“专著”以及洋洋大观的“传记文学”或“文学传记”来,它实在是微不足道的。

但它的确是一本书,不仅因为它是设计朴素、装帧精美的“骆驼丛书”之一种,而且因为它完全可以容纳足可称为“书”的内容:只要放纵想象,“据实构虚”,就可以写出数十万言的传记来。

以杨先生的手笔,也完全可以写得“优美动人”。

但是,《记钱钟书与<围城>》不是传记,尤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传记。

杨先生只用了两个小标题:“钱钟书写《围城》”、“写《围城》的钱钟书”,并以她写《干校六记》那种平淡清丽的文风,记叙了《围城》是如何被“捏造”出来的,以及“捏造”它的作者从小就具有怎样的“痴气”。

与“想人非非”的写《围城》的夫婿相反,杨先生不容许自己想象,不作主观的“自我介入”。

她“既不称赞,也不批评,只据事纪实”。

  “据事纪实”本来是传记家的准则,“据实构虚”才是小说家的本领。

但人们却往往把二者颠倒过来,看小说以为是作者的“据事纪实”,写传记则忘记了不可以“据实构虚”,结果弄出无数人间喜剧来。

钱钟书先生对这种喜剧看得多也看得厌了,所以一听说为人作传之类营生便不免产生厌恶的情绪。

  早在1941年,开明书店出版过钱钟书先生一本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在开卷第一篇《魔鬼夜访钱钟书先生》里,他就写下一段关于传记的对话:  “你看,人怕出名啊

出了名后,你就无秘密可言。

什么私事都给采访人去传  说,通讯员等去发表。

这么一来,把你的自传或忏悔录里的资料硬夺去了。

将来我若作自述,非另外捏造点新奇事实不

”我问。

  他又笑了:“不料你的识见竞平庸得可以做社论。

现在是新传记文学的时代。

为别人作传记也是自我表现的一种,不妨加入自己的主见,借别人为题目来发挥自己。

反过来说,作自传的人往往并无自己可传,就逞心如意地描摹出自己老婆、儿子都认不得的形象,或者东拉西拉地记载交游,传过别人的轶事。

所以,你要知一个人的自己,你得看他为别人做的传;你要知道别人,你倒该看他为自己做的传。

自传就是别传”。

  半个多世纪的时间过去了,钱先生的话似乎并没有起到醒世的作用,相反的,这类“自传”或“别传”一天天多起来。

久而久之,人们产生一种心理:宁愿将小说当“别传”或“自传”来读,也不妨将“自传”或“别传”当小说或故事来写。

例子之一就是人们对于《围城》的反应。

有人干脆认为,方鸿渐就是钱钟书,仿佛福楼拜曾经说过的“包法利夫人,就是我”。

有人甚至特地拜访过当年和“方鸿渐”一起去“三闾大学”的教授哩。

更有好事者,几乎要根据《围城》写出一部“钱钟书评传”来。

  笔者也是“好事者”之一,也曾经想过能有一部“钱钟书评传”该多好,这样也就不至于再有人翻翻《管锥编》以后问我:“钱钟书是哪个朝代的

”1982年上半年,当香港出版界约请郑朝宗先生写一部有关钱钟书生平和著述的评传时,我因此而极力怂恿。

但郑先生人为所动,他太了解钱先生了。

  最了解钱钟书的,当然莫过于杨维光中了;最熟悉《围城》的写作经过的,无疑也莫过于杨先生了。

正如她自己所说:“好比学士通人熟悉古诗文里同句的来历,我熟悉故事里人物和情节的来历。

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格为《围城》做注释的,该是我了。

”正因为熟悉,而又“只据事纪实”,才使《记钱钟书与<围城>》给人的印象首先是真实,钱先生“读后也承认没有失真”。

换句话说,杨先生没有把它写成“传记”。

它不是“自传”,也不是别传。

  钱钟书的“痴气”  读杨先生此书,我最感兴趣的还不是“钱钟书写《围城》,而是“写《围城》的钱钟书”。

作为学者的钱钟书,其学识之渊博,视野之广阔,是足以令人惊叹的。

作为作家的钱钟书,给人们的感觉是神秘的。

在不少读者眼中,钱钟书和他的《围城》简直是个谜。

是机智,是讽刺,是幽默,是深于嘲弄,还是深于歌哭的

是希望,是失望,是悲哀,是深谙今世,还是深悲来生的

总之是“神龙般的迷走”。

自从《围城》重印以后,国际国内曾掀起好一阵《围城》热,不管钱先生是“诚诚恳恳地奉劝别研究”它,还是“客客气气地推说‘无可奉告’”,或者“不讲情理”地拒绝求见者,人们还是按照各自的想象和理解去理解和想象《围城》与它的作者。

  杨先生毕竟是女性作家和学者,比起“不讲情理”的钱先生,似乎更能理解读者的心情。

她的《记钱钟书与<围城>》充分地满足了《围城》的爱好者们渴望理解小说与作者的愿望。

她以极简约的笔墨为读者写出了一个真实的钱钟书,一个从小“痴气”旺盛、天生一副作家脾性的钱钟书,并且第一次向我们透露了钱先生创作兴致极浓却只能从事研究或评论工作的原因。

  钱先生于文艺创作有极浓的兴趣,是和他自幼便具有的“痴气”直接相关的,杨先生对此作了非常生动的记述。

钱先生从小爱读书,并且“一辈子钟情于书”,仿佛是命中注定的。

据说他周岁时“抓周”抓了一本书,由此而得名。

他在伯父的庇护下读书,像《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这些“正经小说”,家里是有的,他很早就开始“囫囵吞枣”地阅读,尽管把“呆子”读成“皑子”,山不知《西游记》里的“呆子”就是猪八戒,但那又何妨

伯父肯花铜板计他向书摊租小说,那是求之不得的事。

那些家中不藏的书,父亲未必让看。

什么《说唐》、《济公传》,什么《七侠五义》,他都看得津津有味,回到家里,还要把刚看过的小说向弟弟搬演一番:  希望可以帮到你  论文时候就写,因年代久远,所以发表日期不详,望老师海涵。

然后在拽点文邹邹的东西  哈哈~

老师都喜欢这样 ~

杨绛《记钱钟书与〈围城〉》

记书与《围  --------------------------------------------------------------------------------  一 钱写《围城》  钱钟书在《围城》的序里说,这本书是他“锱铢积累”写成的。

我是“锱铢积累”  读完的。

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样反应。

我笑,他也笑;我  大笑,他也大笑。

有时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对大笑,因为笑的不仅是书上的事,还有书  外的事。

我不用说明笑什么,反正彼此心照不宣。

然后他就告诉我下一段打算写什么,  我就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

他平均每天写五百字左右。

他给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动。

  后来他对这部小说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满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过这是后话了。

  钟书选注宋诗,我曾自告奋勇,愿充白居易的“老妪”——也就是最低标准;如果  我读不懂,他得补充注释。

可是在《围城》的读者里,我却成了最高标准。

好比学士通  人熟悉古诗文里词句的来历,我熟悉故事里人物和情节的来历。

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  格为《围城》做注释的,该是我了。

  看小说何需注释呢

可是很多读者每对一本小说发生兴趣,就对作者也发生兴趣,  并把小说里的人物和情节当作真人实事。

有的干脆把小说的主角视为作者本人。

高明的  读者承认作者不能和书中人物等同,不过他们说,作者创造的人物和故事,离不开他个  人的经验和思想感情。

这话当然很对。

可是我曾在一篇文章里指出:创作的一个重要成  分是想象,经验好比黑暗里点上的火,想象是这个火所发的光;没有火就没有光,但光  照所及,远远超过火点儿的大小①。

创造的故事往往从多方面超越作者本人的经验。

要  从创造的故事里返求作者的经验是颠倒的。

作者的思想情感经过创造,就好比发过酵而  酿成了酒;从酒里辩认酿酒的原料,也不容易。

我有机缘知道作者的经历,也知道酿成  的酒是什么原料,很愿意让读者看看真人实事和虚构的人物情节有多少联系,而且是怎  样的联系。

因为许多所谓写实的小说,其实是改头换面地叙写自己的经历,提升或满足  自己的感情。

这种自传体的小说或小说体的自传,实在是浪漫的纪实,不是写实的虚构。

  而《围城》只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尽管读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

  ①参看《事实—故事—真实》(《文学评论》一九八○年第三期十七页)。

  《围城》里写方鸿渐本乡出名的行业是打铁、磨豆腐,名产是泥娃娃。

有人读到这  里,不禁得意地大哼一声说:“这不是无锡吗

钱钟书不是无锡人吗

他不也留过洋吗

  不也在上海住过吗

不也在内地教过书吗

”有一位专爱考据的先生,竟推断出钱钟书  的学位也靠不住,方鸿渐就是钱钟书的结论更可以成立了。

  钱钟书是无锡人,一九三三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了两年英语,一  九三五年考取英庚款到英国牛津留学,一九三七年得副博士(B.Litt.)学位,然后  到法国,入巴黎大学进修。

他本想读学位,后来打消了原意。

一九三八年,清华大学聘  他为教授,据那时候清华的文学院长冯友兰先生来函说,这是破例的事,因为按清华旧  例,初回国教书只当讲师,由讲师升副教授,然后升为教授。

钟书九、十月间回国,在  香港上岸,转昆明到清华任教。

那时清华已并入西南联大。

他父亲原是国立浙江大学教  授,应老友廖茂如先生恳请,到湖南蓝田帮他创建国立师范学院;他母亲弟妹等随叔父  一家逃难住上海。

一九三九年秋,钟书自昆明回上海探亲后,他父亲来信来电,说自己  老病,要钟书也去湖南照料。

师范学院院长廖先生来上海,反复劝说他去当英文系主任,  以便伺候父亲,公私兼顾。

这样,他就未回昆明而到湖南去了。

一九四○年暑假,他和  一位同事结伴回上海探亲,道路不通,半途折回。

一九四一年暑假,他由广西到海防搭  海轮到上海,准备小住几月再回内地。

西南联大外语系主任陈福田先生到了上海特来相  访,约他再回联大。

值珍珠港事变,他就沦陷在上海出不去了。

他写过一首七律《古  意》,内有一联说:“槎通碧汉无多路,梦入红楼第几层”,另一首《古意》又说:  “心如红杏专春闹,眼似黄梅诈雨晴”,都是寄托当时羁居沦陷区的怅望情绪。

《围城》  是沦陷在上海的时期写的。

  钟书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华初识,一九三三年订婚,一九三五年结婚,同船到英  国(我是自费留学),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国,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国。

我母亲一年前  去世,我苏州的家已被日寇抢劫一空,父亲避难上海,寄居我姐夫家。

我急要省视老父,  钟书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

当时我中学母校的校长留我在“孤岛”  的上海建立“分校”。

二年后上海沦陷,“分校”停办,我暂当家庭教师,又在小学代  课,业余创作话剧。

钟书陷落上海没有工作,我父亲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授课的  钟点让给他,我们就在上海艰苦度日。

  有一次,我们同看我编写的话剧上演,回家后他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

”我  非常高兴,催他快写。

那时他正偷空写短篇小说,怕没有时间写长篇。

我说不要紧,他  可以减少授课的时间,我们的生活很省俭,还可以更省俭。

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  好转要回去。

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

劈柴生火烧饭洗  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  手指。

可是我急切要看钟书写《围城》(他已把题目和主要内容和我讲过),做灶下婢  也心甘情愿。

  《围城》是一九四四年动笔,一九四六年完成的。

他就像原《序》所说:“两年里  忧世伤生”,有一种惶急的情绪,又忙着写《谈艺录》;他三十五岁生日诗里有一联:  “书癖钻窗蜂未出,诗情绕树鹊难安”,正是写这种兼顾不来的心境。

那时候我们住在  钱家上海避难的大家庭里,包括钟书父亲一家和叔父一家。

两家同住分炊,钟书的父亲  一直在外地,钟书的弟弟妹妹弟媳和侄儿女等已先后离开上海,只剩他母亲没走,还有  一个弟弟单身留在上海;所谓大家庭也只像个小家庭了。

  以上我略叙钟书的经历、家庭背景和他撰写《围城》时的处境,为作者写个简介。

  下面就要为《围城》做些注解。

  钟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

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  节全属虚构。

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于,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  人物却全是捏造的。

  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

  两人都读过《围城》,但是谁也没自认为方鸿渐,因为他们从未有方鸿渐的经历。

钟书  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

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  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而为一。

许多读者以为他就是作者本  人。

法国十九世纪小说《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娄拜曾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

”  那么,钱钟书照样可说:“方鸿渐,就是我。

”不过还有许多男女角色都可说是钱钟书,  不光是方鸿渐一个。

方鸿渐和钱钟书不过都是无锡人罢了,他们的经历远不相同。

  我们乘法国邮船阿多士Ⅱ(Athos Ⅱ)回国,甲板上的情景和《围城》里写的很像,  包括法国警官和犹太女人调情,以及中国留学生打麻将等等。

鲍小姐却纯是虚构。

我们  出国时同船有一个富有曲线的南洋姑娘,船上的外国人对她大有兴趣,把她看作东方美  人。

我们在牛津认识一个由未婚夫资助留学的女学生,听说很风流。

牛津有个研究英国  语文的埃及女学生,皮肤黑黑的,我们两人都觉得她很美。

鲍小姐是综合了东方美人、  风流未婚妻和埃及美人而抟捏出来的。

钟书曾听到中国留学生在邮船上偷情的故事,小  说里的方鸿渐就受了鲍小姐的引诱。

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小姐姓鲍。

  苏小姐也是个复合体。

她的相貌是经过美化的一个同学。

她的心眼和感情属于另一  个;这人可一点不美。

走单帮贩私货的又另是一人。

苏小姐做的那首诗是钟书央我翻译  的,他嘱我不要翻得好,一般就行。

苏小姐的丈夫是另一个同学,小说里乱点了鸳鸯谱。

  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自己。

  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

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  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赵辛媚是由我们喜欢的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变大的,钟书为他加上了二十多岁年纪。

  这孩子至今没有长成赵辛媚,当然也不可能有赵辛媚的经历。

如果作者说:“方鸿渐,  就是我,”他准也会说:“赵辛媚,就是我。

”  有两个不甚重要的人物有真人的影子,作者信手拈来,未加融化,因此那两位相识  都“对号入座”了。

一位满不在乎,另一位听说很生气。

钟书夸张了董斜川的一个方面,  未及其他。

但董斜川的谈吐和诗句,并没有一言半语抄袭了现成,全都是捏造的。

褚慎  明和他的影子并不对号。

那个影子的真身比褚慎明更夸张些呢。

有一次我和他同乘火车  从巴黎郊外进城,他忽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开列了少女选择丈夫的种种条件,如  相貌、年龄、学问、品性、家世等等共十七八项,逼我一一批分数,并排列先后。

我知  道他的用意,也知道他的对象,所以小小翼翼地应付过去。

他接着气呼呼地对我说:  “她们说他(指钟书)‘年少翩翩’,你倒说说,他‘翩翩’不‘翩翩’。

”我应该厚  道些,老实告诉他,我初识钟书的时候,他穿一件青布大褂,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  式大眼镜,一点也不‘翩翩’。

可是我瞧他认为我该和他站在同一立场,就忍不住淘气  说:“我当然最觉得他‘翩翩’。

”他听了怫然,半天不言语。

后来我称赞他西装笔挺,  他惊喜说:“真的吗

我总觉得自己的衣服不挺,每星期洗熨一次也不如别人的挺。

”  我肯定他衣服确实笔挺,他才高兴。

其实,褚慎明也是个复合体,小说里的那杯牛奶是  另一人喝的。

那人也是我们在巴黎时的同伴,他尚未结婚,曾对我们讲:他爱“天仙的  美”,不爱“妖精的美”。

他的一个朋友却欣赏“妖精的美”,对一个牵狗的妓女大有  兴趣,想“叫一个局”,把那妓女请来同喝点什么谈谈话。

有一晚,我们一群人同坐咖  啡馆,看见那个牵狗的妓女进另一家咖啡馆去了。

“天仙美”的爱慕者对“妖精美”的  爱慕者自告奋勇说:“我给你去把她找来。

”他去了好久不见回来,钟书说:“别给蜘  蛛精网在盘丝洞里了,我去救他吧。

”钟书跑进那家咖啡馆,只见“天仙美”的爱慕者  独坐一桌,正在喝一杯很烫的牛奶,四围都是妓女,在窃窃笑他。

钟书“救”了他回来。

  从此,大家常取笑那杯牛奶,说如果叫妓女,至少也该喝杯啤酒,不该喝牛奶。

准是那  杯牛奶作崇,使钟书把褚慎明拉到饭馆去喝奶;那大堆的药品准也是即景生情,由那杯  牛奶生发出来的。

  方遯翁也是个复合体。

读者因为他是方鸿渐的父亲,就确定他是钟书的父亲,其实  方遯翁和他父亲只有几分相像。

我和钟书订婚前后,钟书的父亲擅自拆看了我给钟书的  信,大为赞赏,直接给我写了一封信,郑重把钟书托付给我。

这来很像方遯翁的作风。

  我们沦陷在上海时,他来信说我“安贫乐道”,这也很像方遯翁的语气。

可是,如说方  遯翁有二三分像他父亲,那么,更有四五分是像他叔父,还有几分是捏造,因为亲友间  常见到这类的封建家长。

钟书的父亲和叔父都读过《围城》。

他父亲莞尔而笑;他叔父  的表情我们没看见。

我们夫妇常私下捉摸,他们俩是否觉得方遯翁和自己有相似之处。

  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

其实,作者如果让他们成  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

方鸿渐  失恋后,说赵辛楣如果娶了苏小姐也不过尔尔,又说结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

  这些话都很对。

可是他究竟没有娶到意中人,他那些话也就可释为聊以自慰的话。

  至于点金银行的行长,“我你他”小姐的父母等等,都是上海常见的无锡商人,我  不再一一注释。

  我爱读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三闾大学旅途上的一段。

我没和钟书同到湖南去,  可是他同行的五人我全认识,没一人和小说里的五人相似,连一丝影儿都没有。

王美玉  的卧房我倒见过:床上大红绸面的被子,叠在床里边;桌上大圆镜子,一个女人脱了鞋  坐在床边上,旁边煎着大半脸盆的鸦片。

那是我在上海寻找住房时看见的,向钟书形容  过。

我在清华做学生的时期,春假结伴旅游,夜宿荒村,睡在铺干草的泥地上,入夜梦  魇,身下一个小娃娃直对我嚷:“压住了我的红棉袄”,一面用手推我,却推不动。

那  番梦魇,我曾和钟书讲过。

蛆叫“肉芽”,我也曾当作新鲜事告诉钟书。

钟书到湖南去,  一路上都有诗寄我。

他和旅伴游雪窦山,有纪游诗五古四首,我很喜欢第二第三首,我  不妨抄下,作为真人实事和小说的对照。

  天风吹海水,屹立作山势;浪头飞碎白,积雪疑几世。

我常观乎山,起伏有水  致;蜿蜒若没骨,皱具波涛意。

乃知水与山,思各出其位,譬如豪杰人,异量美能备。

  固哉鲁中叟,祗解别位智。

  山容太古静,而中藏瀑布,不舍昼夜流,得雨势更怒。

辛酸亦有泪,贮胸敢倾吐;  略似此山然,外勿改其度。

相契默无言,远役喜一晤。

微恨多游踪,藏焉未为固。

衷曲  莫浪陈,悠悠彼行路。

  小说里只提到游雪窦山,一字未及游山的情景。

游山的自是游山的人,方鸿渐、李  梅亭等正忙着和王美玉打交道呢。

足见可捏造的事丰富得很,实事尽可抛开,而且实事  也挤不进这个捏造的世界。

  李梅亭途遇寡妇也有些影子。

钟书有一位朋友是忠厚长者,旅途上碰到一个自称落  难的寡妇;那位朋友资助了她,后来知道是上当。

我有个同学绰号“风流寡妇”,我曾  向钟书形容她临睡洗去脂粉,脸上眉眼口鼻都没有了。

大约这两件不相干的事凑出来一  个苏州寡妇,再碰上李梅亭,就生出“倷是好人”等等妙语奇文。

  证处厚的夫人使我记起我们在上海一个邮局里看见的女职员。

她头发枯黄,脸色苍  白,眼睛斜撇向上,穿一件浅紫色麻纱旗袍。

我曾和钟书讲究,如果她皮肤白腻而头发  细软乌黑,浅紫的麻纱旗袍换成线条柔软的深紫色绸旗袍,可以变成一个美人。

汪太太  正是这样一位美人,我见了似曾相识。

  范小姐、刘小姐之流想必是大家熟悉的,不必再介绍。

孙柔嘉虽然跟着方鸿渐同到  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却从未见过。

相识的女人中间(包括我自己),没一个和她相貌相  似,但和她稍多接触,就发现她原来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寻常可见的。

她受过高等教育,  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

方鸿渐  “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

她的天地极小,只局限在“围城”  内外。

她所享的自由也有限,能从城外挤入城里,又从城里挤出城外。

她最大的成功是  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

她和方鸿渐是芸芸知识分子间很典  型的大妇。

孙柔嘉聪明可喜的一点是能画出汪太太的“扼要”:十点红指甲,一张红嘴  唇。

一个年轻女子对自己又羡又妒又瞧不起的女人,会有这种尖刻。

但这点聪明还是钟  书赋与她的。

钟书惯会抓住这类“扼要”,例如他能抓住每个人声音里的“扼要”,由  声音辨别说话的人,尽管是从未识面的人。

  也许我正像堂吉诃德那样,挥剑捣毁了木偶戏台,把《围城》里的人物斫得七零八  落,满地都是硬纸做成的断肢残骸。

可是,我逐段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使我放下稿子  大笑的,并不是发现了真人实事,却是看到真人实事的一鳞半爪,经过拼凑点化,创出  了从未相识的人,捏造了从未想到的事。

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  穿你的西洋镜”。

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

  可能我和堂吉诃德一样,做了非常扫兴的事。

不过,我相信,这来可以说明《围城》  和真人实事的关系。

  二 写《围城》的钱钟书  要认识作者,还是得认识他本人,最好从小时候起。

  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因为伯父没有儿子。

据钱家的“坟上风文”,不  旺长房旺小房;长房往往没有子息,便有,也没出息,伯父就是“没出息”的长子。

他  比钟书的父亲大十四岁,二伯父早亡,他父亲行二,叔父行四,两人是同胞双生,钟书  是长孙,出嗣给长房。

伯父为钟书连夜冒雨到乡间物色得一个壮健的农妇;她是寡妇,  遗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现成的好奶妈(钟书称为“姆妈”)。

姆妈一辈于帮在钱家,中  年以后,每年要呆呆的发一阵子呆,家里人背后称为“痴姆妈”。

她在钟书结婚前特地  买了一只翡翠镶金戒指,准备送我做见面礼。

有人哄她那是假货,把戒指骗去,姆妈气  得大发疯,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终没见到她。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输亲兄弟。

亲兄弟、堂兄弟共十人,钟  书居长。

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  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

钱家人爱说他吃了痴姆妈  的奶,有“痴气”。

我们无锡人所谓“痴”,包括很多意义:疯、傻、憨、稚气、呆气、  淘气等等。

他父母有时说他“痴颠不拉”、“痴舞作法”、“呒著呒落”(“著三不著  两”的意思——我不知正确的文字,只按乡音写)。

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  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

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

也许钟书的“痴  气”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

我曾看过他们家的旧照片。

他的弟弟都精精壮壮,  唯他瘦弱,善眉善眼的一副忠厚可怜相。

想来那时候的“痴气”只是稚气、呆气,还不  会淘气呢。

  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

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来一  部《常州先哲丛书》,伯父已为他取名“仰先”,字“哲良”。

可是周岁有了“钟书”  这个学名,“仰先”就成为小名,叫作“阿先”。

但“先儿”、“先哥”好像“亡儿”、  “亡兄”,“先”字又改为“宣”,他父亲仍叫他“阿先”。

(他父亲把钟书写的家信  一张张帖在本子上,有厚厚许多本,亲手帖上题签“先儿家书(一)(二)  (三)……”;我还看到过那些本子和上面贴的信。

)伯父去世后,他父亲因钟书爱胡  说乱道,为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说话的意思。

钟书对我说:“其实我喜欢‘哲良’,  又哲又良——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伯伯给我写在练习簿上的‘哲良’。

”这也许因为  他思念伯父的缘故。

我觉得他确是又哲又良,不过他“痴气”盎然的胡说乱道,常使他  不哲不良——假如淘气也可算不良。

“默存”这个号显然没有起克制作用。

  伯父“没出息”,不得父母欢心,原因一半也在伯母。

伯母娘家是江阴富户,做颜  料商发财的,有七八只运货的大船。

钟书的祖母娘家是石塘湾孙家,官僚地主,一方之  霸。

婆媳彼此看不起,也影响了父子的感情。

伯父中了秀才回家,进门就挨他父亲一顿  打,说是“杀杀他的势气”;因为钟书的祖父虽然有两个中举的哥哥,他自己也不过是  个秀才。

钟书不到一岁,祖母就去世了。

祖父始终不喜欢大儿子,钟书也是不得宠的孙  子。

  钟书四岁(我纪年都用虚岁,因为钟书只记得虚岁,而钟书是阳历十一月下旬生的,  所以周岁当减一岁或二岁)由伯父教他识字。

伯父是慈母一般,钟书成天跟着他。

伯父  上茶馆,听说书,钟书都跟去。

他父亲不便干涉,又怕惯坏了孩子,只好建议及早把孩  子送入小学。

钟书六岁入秦氏小学。

现在他看到人家大讲“比较文学”,就记起小学里  造句:“狗比猫大,牛比羊大”;有个同学比来比去,只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  挨了老师一顿骂。

他上学不到半年,生了一场病,伯父舍不得他上学,借此让他停学在  家。

他七岁,和比他小半岁的常弟钟韩同在亲戚家的私塾附学,他念《毛诗》,钟韩念  《尔雅》。

但附学不便,一年后他和钟韩都在家由伯父教。

伯父对钟书的父亲和叔父说:  “你们两兄弟都是我启蒙的,我还教不了他们

”父亲和叔父当然不敢反对。

  其实钟书的父亲是由一位族兄启蒙的。

祖父认为钟书的父亲笨,叔父聪明,而伯父  的文笔不顶好。

叔父反正聪明,由伯父教也无妨;父亲笨,得请一位文理较好的族兄来  教。

那位族兄严厉得很,钟书的父亲挨了不知多少顿痛打。

伯父心疼自己的弟弟,求了  祖父,让两个弟弟都由他教。

钟书的父亲挨了族兄的痛打一点不抱怨,却别有领会。

他  告诉钟书:“不知怎么的,有一天忽然给打得豁然开通了。

”  钟书和钟韩跟伯父读书,只在下午上课。

他父亲和叔父都有职业,家务由伯父经管。

  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料理杂务,或和熟人聊天。

钟书总跟着去。

伯父化一个铜  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据钟书比给我看,那个酥饼有饭碗口大小,不知是真有那么大,  还是小儿心目中的饼大);又化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

家里  的小说只有《西游记》、《水浒》、《三国演义》等正经小说。

钟书在家里已开始囫囵  吞枣地阅读这类小说,把“同呆 子”读如“岂子”,也不知《西游记》里的“呆子”  就是猪八戒。

书摊上租来的《说唐》、《济公传》、《七侠五义》之类是不登大雅的,  家里不藏。

钟书吃了酥饼就孜孜看书,直到伯父叫他回家。

回家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  弟演说他刚看的小说:李元霸或裴元庆或杨林(我记不清)一锤子把对手的枪打得弯弯  曲曲等等。

他纳闷儿的是,一条好汉只能在一本书里称雄。

关公若进了《说唐》,他的  青龙堰月刀只有八十斤重,怎敌得李元霸的那一对八百斤重的锤头子;李元霸若进了  《西游记》,怎敌得过孙行者的一万三千斤的金箍(我们在牛津时,他和我讲哪条好汉  使哪种兵器,重多少斤,历历如数家珍)。

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两记得烂熟,却  连阿拉伯数字的1、2、3都不认识。

钟韩下学回家有自己的父亲教,伯父和钟书却是  “老鼠哥哥同年伴儿”。

伯父用绳子从高处挂下一团棉花,教钟书上、下、左、右打那  四棉花,说是打“棉花拳”,可以练软功。

伯父爱喝两口酒。

他手里没多少钱,只能买  些便宜的熟食如酱猪舌之类下酒,哄钟书那是“龙肝凤髓”,钟书觉得其味无穷。

至今  他喜欢用这类名称,譬如洋火腿在我家总称为“老虎肉”。

他父亲不敢得罪哥哥,只好  伺机把钟书抓去教他数学;教不会,发狠要打又怕哥哥听见,只好拧肉,不许钟书哭。

  钟书身上一块青、一块紫,晚上脱掉衣服,伯父发现了不免心疼气恼。

钟书和我讲起旧  事,对父亲的着急不胜同情,对伯父的气恼也不胜同情,对自己的忍痛不敢哭当然也同  情,但回忆中只觉得滑稽又可怜。

我笑说:痛打也许能打得“豁然开通”,拧,大约是  把窍门拧塞了。

钟书考大学,数学只考得十五分。

  钟书小时候最乐的事是跟伯母回江阴的娘家去;伯父也同去(堂姊已出嫁)。

他们  往往一住一两个月。

伯母家有个大庄园,钟书成天跟着庄客四处田野里闲逛。

他常和我  讲田野的景色。

一次大雷雨后,河边树上挂下一条大绿蛇,据说是天雷打死的。

伯母娘  家全家老少都抽大烟,后来伯父也抽上了。

钟书往往半夜醒来,跟着伯父伯母吃半夜餐。

  当时快乐得很,回无锡的时候,吃足玩够,还穿着外婆家给做的新衣。

可是一回家他就  担忧,知道父亲要盘问功课,少不了挨打。

父亲不敢当着哥哥管教钟书,可是抓到机会,  就着实管教,因为钟书不但荒了功课,还养成不少坏习气,如晚起晚睡、贪吃贪玩等。

  一九一九年秋天,我家由北京回无锡。

我父母不想住老家,要另找房子。

亲友介绍  了一处,我父母去看房子,带了我同去。

钟书家当时正租居那所房子。

那是我第一次上  他们钱家的门,只是那时两家并不相识。

我记得母亲说,住在那房子里的一位女眷告诉  她,搬进以后,没离开过药罐儿。

那所房子我家没看中;钱家虽然嫌房子阴暗,也没有  搬出。

他们五年后才搬入七尺场他们家自建的新屋。

我记不起那次看见了什么样的房子、  或遇见了什么人,只记得门口下车的地方很空旷,有两棵大树;很高的白粉墙,粉墙高  处有一个个砌着镂空花的方窗洞。

钟书说我记忆不错,还补充说,门前有个大照墙,照  墙后有一条河从门前流过。

他说,和我母亲说话的大约是婶母,因为叔父婶母住在最外  一进房子里,伯父伯母和他住中间一进,他父母亲伺奉祖父住最后一进。

  我女儿取笑说:“爸爸那时候不知在哪儿淘气呢。

假如那时候爸爸看见妈妈那样的  女孩子,准抠些鼻牛来弹她。

”钟书因此记起旧事说,有个女裁缝常带着个女儿到他家  去做活;女儿名宝宝,长得不错,比他大两三岁。

他和钟韩一次抓住宝宝,把她按在大  厅隔扇上,钟韩拿一把削铅笔的小脚刀作势刺她。

宝宝大哭大叫,由大人救援得免。

兄  弟俩觉得这番胜利当立碑纪念,就在隔肩上刻了“刺宝宝处”四个字。

钟韩手巧,能刻  字,但那四个字未经简化,刻来煞是费事。

这大概是顽童刚开始“知慕少艾”的典型表  现。

后来房子退租的时候,房主提出赔偿损失,其中一项就是隔扇上刻的那四个不成形  的字,另一项是钟书一人干的坏事,他在后园“挖人参”,把一棵玉兰树的根刨伤,那  棵树半枯了。

  钟书十一岁,和钟韩同考取东林小学一年级,那是四年制的高等小学。

就在那年秋  天,伯父去世。

钟书还未放学,经家人召回,一路哭着赶回家去,哭叫“伯伯”,伯父  已不省人事。

这是他

钱钟书简介

钱钟书(1910—1998),现代文学研究家、作家,字默存,号槐聚,曾用笔名中书君,江苏无锡人。

因他周岁“抓周”时抓得一本书,故取名“钟书”。

钱钟书出生于诗书世家,自幼受到传统经史方面的教育,中学时擅长中文、英文,却在数学等理科上成绩极差。

报考清华大学时,数学仅得15分,但因国文、英文成绩突出,其中英文更是获得满分,于1929年被清华大学外文系破格录取。

在这一时期,他刻苦学习,广泛接触世界各国的文化学术成果。

1933年大学毕业。

1935年和作家、翻译家杨绛结婚。

同年考取公费留学生资格,在牛津大学英文系攻读两年,又到法国巴黎大学进修法国文学一年,于1938年回国。

曾先后在多所大学任教。

钱钟书深入研读过中国的史学、哲学、文学经典,同时不曾间断过对西方新旧文学、哲学、心理学等的阅览和研究,著有多部享有声誉的学术著作。

他的散文和小说也很出色,特别是长篇小说《围城》,才情横溢,妙喻连篇,可谓家喻户晓。

钱钟书从小就聪明过人,但他的天赋主要表现在文学上。

他喜欢随心所欲地自由发挥,特别不愿意按部就班地逻辑推理,因此对数、理、化等课程深恶痛绝。

钱钟书进入中学读书后逐渐喜欢上了英语。

钱钟书所在的中学是美国圣公会办的教会学校,大部分课程都是用英文讲授。

他的英语成绩很好,但是他从不上英语课,也不看英语教科书,上课也不记笔记,而是低头看外文原版小说。

因此,他的英文几乎完全靠自学,充分表现了他卓异的语言天赋。

尽管学习成绩很好,但在生活方面,钱钟书确实有点“痴气”。

比如,他总分不清东西南北,一出门就分不清方向;穿衣服不是前后颠倒,便是内外不分。

最出洋相的是上体育课,作为领队,他的英语口令喊得相当宏亮、准确,但他自己却左右不分,不知道该怎么办。

口令喊对了,自己却糊里糊涂不会站,常常闹得全班哄堂大笑,自己却莫名其妙。

聪明过人却又时常“糊涂”,这就是叫人难以捉摸的钱钟书。

钱钟书学识渊博,记忆力惊人。

在清华大学读书时,他就与吴晗、夏鼐被誉为清华“三才子”。

与陈衍老人的交往更体现了这一点。

陈衍,号石遗,晚清“三大诗人”之一,在当时的诗坛上占有重要地位。

石遗老人对当时的诗人学者甚少许可,但是对钱钟书却另眼相看。

每年寒暑假钱钟书从清华回无锡,石遗老人都要邀他去自己家。

有一次,石遗老人说起清末大诗人王运:“王运人品极低,仪表亦恶,世兄知之乎?”钱钟书对曰:“应该是个矮子。

”石遗笑说:“何以知之?”钱钟书说:“王死时,沪报有滑稽挽联云‘学富文中子,形同武大郎’,以此得之。

”石遗老人点头称是。

又说王运的著作只有《湘军志》可观,其诗可取者很少,他的《石遗室诗话》中只采用某两句,但已记不起是哪两句了。

钱钟书马上回答:“好像是‘独惭携短剑,真为看山来’”。

石遗老人不由得惊叹:“世兄真是好记性!”钱钟书先生作为著名的作家和学者,成就举世瞩目。

晚年的钱钟书闭门谢客,淡泊名利,其高风亮节为世人所称道。

有位外国记者曾说,他来中国有两个愿望:一是看万里长城,二是看钱钟书。

他把钱钟书看成了中国文化的象征。

还有一个外国记者因为看了钱钟书的《围城》,想去采访钱钟书。

他打了很多次电话,终于找到了钱钟书。

钱钟书在电话里拒绝了采访的请求,并说:“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不错,又何必要认识那个下蛋的鸡呢

”中央电视台开辟了一个面对大众的颇受欢迎的《东方之子》栏目,许多人拚死往里钻,以一展“风采”为荣,但当节目制作人员试图去采访钱钟书时,却遭到了他坚决的拒绝。

美国一所著名的大学想邀请他去讲学,时间是半年,两周讲一次,一次40分钟,合起来大约是8个小时的时间,而给予的报酬是16万美元,但钱钟书丝毫不为所动。

还有人在巴黎的《世界报》上著文称:中国有资格荣膺诺贝尔文学奖的,非钱钟书莫属。

钱钟书对这个评价不但不表示接受,反而在《光明日报》上写文章质疑诺贝尔文学奖的公正性。

1998年12月19日上午7时38分,钱钟书先生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按照钱钟书先生遗愿,先生后事一切从简,遗体由两三个亲人送别就行了,不举行任何悼念仪式,不保留骨灰,并恳辞花篮、花圈。

火化当天,在现场送行的,始终只有20多个人,包括钱钟书的女婿、外孙、外孙女,他的学生,以及学生的学生,一些朋友。

还有一些人是听说后自愿赶来的。

钱钟书的遗孀、著名学者杨绛把一小朵紫色的勿忘我和白玫瑰放在钱钟书的身体上。

火化间的门关上时,别人劝她离开,她说:“不,我要再站两分钟。

”她眼睛里隐隐有泪花。

钱钟书的遗体火化后,根据他生前的意愿,骨灰就近抛洒。

“这样的大学者,代表了一个时代。

如果大家都知道了,光海外来的,可能就会有上千吧

”社科院外文所的薛先生说,“钱钟书走了,我们还是读他的书吧。

先生就活在书里。

”

《我们仨》里面的客栈为什么定那么多规定

为什么不许她问呢

世上著名的小说,很多带有自传性质,作家将自己经历的血泪与欢笑扔进思想的潭中发酵,最终酿成芬芳的美酒,供人品尝回味。

读者顺着小说可以推想作家的生活,好比摸瓜顺着藤就比较省心。

“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去”,钱钟书的名言悲观地诠释着婚姻生活。

看完《我们仨》,我第一个感觉是:事情有例外,由《围城》推论钱先生的婚姻状况一点行不通。

《我们仨》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现实中,钱钟书与杨绛1935年结婚,并共赴英国留学,生下女儿钱瑗(爱称“ 圆圆”),直至1998年钱先生逝世,63年间他们在自己的“围城”中平静幸福地过日子。

杨绛在书中坦陈:“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

我们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

碰到困难,钟书总和我一同承当,困难就不复困难,还有个阿瑗相伴相助,不论什么苦涩艰辛的事,都能变得甜润。

我们稍有一点快乐,也会变得非常快乐。

所以我们仨是不寻常的遇合。

” 《我们仨》中描绘的钱家的确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幸福家庭,三个人制造的幸福之家。

幸福的他们仨,来自于他们的单纯和快乐。

这快乐首先是从厨房开始制造的。

他们夫妇俩起初不懂得柴米油盐,杨绛原是苏州的小姐,钱钟书是无锡的“大阿官”,来到伦敦后他们就在房东家吃现成饭。

但最终,他们决定开拓新的生活,于是一起学做饭,学炒蔬菜,学烧红烧肉,学剪虾上的胡须,他们发现吃饱之后甚至不羡慕神仙日子了。

妻子生孩子出院时,钱先生炖了鸡汤,还剥了碧绿的嫩蚕豆瓣煮在汤里,杨绛感动着想象着钱家的人若知道他们的“大阿官”能这般伺候产妇,不知该多么惊奇。

其实每个人都深藏潜力,很简单,只要有心总能超越,总能制造无穷快乐与惊喜。

那个“大阿官”学会做早饭后,早饭总由他承包。

他烧开水,泡上浓香的红茶,热了牛奶,做成牛奶红茶,煮好老嫩合适的鸡蛋,用烤面包机烤好面包,拿出黄油、果酱放在桌上,等待家人起床一起用早餐,或者干脆用一只带脚的小桌把早餐直端到杨绛的床前,让她禁不住在酣睡中跳起来享用早饭。

钱先生的体贴也许会让我们也有了一个冲动:为自己的家人泡上一壶牛奶红茶,但是我们会不会这样单纯地坚持呢

所以,这快乐最让人动心的,是那持久的爱心和不断送出的温暖,那点滴累积而坚固不化的情感。

这单纯的幸福也可以理解为他们仨都带着一颗童真般的心,在一起做很多有意思的事。

在《我们仨》中我常常感觉到大作家钱钟书、杨绛以及他们当教授的女儿有很多童心未泯的开心时刻,像三个孩子般天真乐观地生活着。

钱先生常常不小心做坏事,有时打翻墨水瓶,把房东家的桌布染了;有时把台灯砸了;有时是把门轴弄坏了,之后就苦着脸告诉杨绛,杨绛就告诉他“不要紧”,她会弄好的,他就放心了,很像做错事的孩子无奈地求助妈妈一样。

杨绛也果真全都修好了他弄坏的东西,像孩子更加信赖妈妈一样,他更加相信杨绛,彼此之间也因为这些温馨的细节累积起了牢固的信任感。

凡夫俗子每天疲于奔命,忘却了生活中简单天真的快乐,以“忙”为借口,甚至与家人也若即若离。

他们仨却天天在早饭后晚饭前并肩出门散步,有趣的是他们把散步当作“探险”,因为他们总挑不认识的地方走,随处有所发现,看到不同类型的房子,一起猜想住着什么样的人家;看着闹市中的人流,配合书上读到的人物,猜测各人的身份。

他们仨去吃馆子,不仅吃饭吃菜,还会观察其他桌上的吃客当作娱乐,以观赏和超然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人和事,因而三个人在一起总有无穷的乐趣。

这样简单快乐的幸福,不能不说也蕴含着生活的大智慧。

我常常认为爸爸偏爱女儿始终如一,女儿也偏爱爸爸,但女儿长大了,有了自己的爱人,留给爸爸的爱容易悄悄溜走。

但钱钟书和钱瑗是不管多大都能“最哥们”地玩在一起的父女。

钱先生在女儿出生时用了这样的欢迎词:“这是我的女儿,我喜欢。

”看到这句话时,我心里也毛茸茸的感到很温暖。

父女俩会玩得很酣畅,三个人忍不住都要笑,笑到隔着肚皮,也能看到彼此肚子里翻滚的笑浪。

父女俩一同淘气,是玩耍的伴儿。

他们甚至探讨谁先认识杨绛妈妈的,女儿觉得自己是一生出来就认识妈妈了,而爸爸是长大以后才认识的。

杨绛一天又一天地为这对感情这么好的父女寻找共同点并为此惊叹不已。

比如,她肥嫩的小手小脚,骨骼造型和钟书的手脚一样。

她走路的姿态特像钟书。

她翻书翻得很快,用两个指头摘着书页,和钟书翻书一个式样。

她观察仔细,归纳的结论往往有意想不到的正确,钟书也喜欢“格物致知”,常常在探险中能有所发现。

钟书在看到书上可笑处,就痴笑个不了,圆圆看书看到可悲处就痛哭。

钟书肯委屈能忍耐,圆圆也肯委屈能忍耐。

钟书拙手笨脚,圆圆生性安静,手脚不麻利。

圆圆像钟书一样带三分呆气。

钟书不怕鬼,圆圆有乃父之风,黑地里不知惧怕。

我又想起杨绛说的“我们稍有一点快乐,也会变得非常快乐。

所以我们仨是不寻常的遇合。

”他们仨是不寻常的遇合,他们是尘世中一个奇妙的完美组合,他们幸福,因为他们还有着同样的志趣爱好,都爱惜时间好读书治学,将这作为自己人生的追求,甚至生命本身。

他们仨都是真正意义上的博学家,大学者。

杨绛曾在牛津大学图书馆里从容自在地阅读满室满架的文学经典,有时客人的来访不免牺牲三两个小时的阅读,她会为此在心里叫苦。

牛津的假期相当多,钱先生把假期的全部时间投入读书。

他们一起谈诗论诗,一同背诗。

钱先生后来由伦敦大学转入巴黎大学读书,这期间,他爱书如命,自己下功夫扎扎实实地读书,他读中文、法文、英文、德文、意大利文,从十五世纪一家一家读到十九世纪。

他们每天在起居室静静地各据一书桌,静静地读书工作。

女儿十一周岁已读过《水浒》《西游记》等小说,在教导下还读文言小说,到哪儿都找书看,被她爷爷认为“吾家读书种子也”。

工作后女儿床头枕上总垒着高高一大叠辞典,沿着枕头横放着一本一本大小各式的书。

即便这样严谨治学,杨绛还是觉得女儿有点可惜,“她上高中学背粪桶,大学下乡下厂,毕业后又下放四清,九蒸九焙,却始终只是一粒种子,只发了一点芽芽。

”幸福就要彼此尊重,意味着给对方更多的心灵空间和自由,哪怕是天衣无缝的组合,否则就会自寻烦恼,与快乐无缘甚至鸡犬不宁。

作为夫妻,钱钟书与杨绛也吵过架,在出国的轮船上因为法文读音而吵架,结果输的人觉得很无聊,赢的人也觉得无趣,他们从此讲定,以后不妨各持异议,不必求同。

但他们并没有各持异议,遇事两人商量,觉得没有争吵的必要。

回国后,对于钱先生的出路问题,杨绛陈说她的看法,并不干预,也不勉强。

他们平静,所以幸福。

幸福的他们仨常常互相安慰互相帮助共度难关。

巴黎时期,杨绛得知自己的母亲去世,“女儿做母亲,便是报娘恩”,杨绛觉得没来得及报娘恩,恸哭个没完,钱先生百计劝慰,悲苦中让杨绛感觉到那时候是多么幸福。

钱先生有些害怕的时候,女儿用顺口溜安慰:“提勒提勒耳朵,胡噜胡噜毛,我们的爸爸吓不着。

”妈妈焦虑的时候,女儿为其解惑,让其别胡思乱想。

父母病病歪歪的时候,女儿费尽心思做出好吃的菜,哄他们多吃两口。

晚年为了能让钱先生病愈,杨绛陪住医院护理,自己情愿脚软头晕,成为风吹能倒的人。

就像杨绛写的那样,“碰到困难,钟书总和我一同承当,困难就不复困难,还有个阿瑗相伴相助,不论什么苦涩艰辛的事,都能变得甜润。

”他们仨看起来平凡朴素单纯,实则善良智慧豁达。

他们读书,总是从一本书的最高境界来欣赏和品评;使用绳子,总是从最薄弱的一段来断定绳子的质量。

当然,他们待人是尽可能的像读书般读。

他们曾经饱经忧患,见到世态炎凉,他们却把日常的感受当作美酒浅斟低酌,从忧患中孕育出智慧,读通许多人许多事。

他们从来不唱爱国调,却在等待解放的日子里不愿逃跑,不愿去父母之邦,认为是文化人,就会爱祖国的文化祖国的文字祖国的语言,是倔强的中国老百姓。

63年间这个家庭跨过半个地球,穿越风云多变的半个世纪。

战火、疾病、政治风暴……他们相濡以沫,美好的家庭已经成为一家人最安全的庇护所。

家的意义在《我们仨》中得到了尽情的阐释——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

三个人互相陪伴着心上有依傍,觉得安顿。

“不用说话,都觉得心上舒坦”,只要是合家团聚。

他们仨因为工作而不在一处生活的时候,离家的那个会写信很勤,详尽地记下所见所闻和思念之情,把心上的委屈都告诉对方,回来时也会把遇到的琐琐碎碎都搬回家。

他们只愿日常相守,不愿牵心挂肚肠的离别,觉得一家人同甘共苦,胜于别离,发愿说:咱们只有死别,不再生离。

他们仨三位一体,活得那么充实而有生命的价值。

我读《我们仨》,最感动的是这个家庭中荡漾着的那种亲情。

杨绛把最温馨的部分名为“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 ,所写的却都是日常的枝节,却处处显出浓郁的人情味。

我能够想象她遥想当年时露出的少女的甜美微笑,幸福的记忆诱发的思念的眼泪。

然而生活不会像童话故事一样美满,以王子和公主永远幸福地在一起结束。

“我们仨失散了”,一个欢乐的家庭走上了“古驿道”。

“古驿道”是一个象征。

这是古往今来人人必经的人生的最后旅程,只是他们三人在“古驿道”上往返奔波,格外的辛苦,格外的漫长。

杨绛用梦境的形式讲述了一家三人的生离死别,作者的心声拨动我的心弦,我目睹了那些艰难岁月中他们仨身受的种种苦难。

钱先生病情日趋严重,身体逐渐虚弱。

起先杨先生去探望,两人见面总说说话;后来钱先生没有力气说话,就捏捏杨先生的手回答问候;再后来,只能用睁眼来招待杨先生的到来了,相互以眼神进行无言的交流。

“阿圆住到了医院去……我变成了一个很沉重的梦……我的阿圆,我唯一的女儿,永远叫我牵心挂肚的,睡里梦里也甩不掉……”“人世间没有单纯的快乐。

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

人世间也没有永远。

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

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道路上已走到了尽头。

一九九七年早春,阿瑗去世。

一九九八年岁末,锺书去世。

我们仨人就此失散了。

就这么轻易地失散了。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现在,只剩下我一人。

” “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

家在哪里,我不知道。

我还在寻觅归途。

”三个人幸福的“围城”变成了一个人的孤独“客栈”。

“就剩我一个人住客栈了。

我往常自以为很独立,这时才觉得自己像一枝爬藤草。

” 以前屋子虽然冷,感觉到的却是温暖。

如今,在一个人孤凄的客栈中,没有老伴精心准备的牛奶红茶,没有笑浪,心上缺少了依傍,感到满屋子的冷。

“剩下的这个我,再也找不到他们。

我只能把我们一同的生活岁月,重温一遍,和他们再聚聚。

”这是杨绛的《我们仨》。

我想象着,夫逝女亡,一个人的客栈,一个92岁的老人,回忆着,记录着,觉得杨绛是一个坚强的人。

关于鲁迅的人物描写400字,杨绛的也行

各位老师、家长:大家好

我是xx的妈妈。

首先感谢于老师给我这么好的一个机会,让我站在这里和大家共同探讨孩子的成长教育问题,我感到十分荣幸。

对于孩子的教育,我也是在借鉴别人成功教育经验的同时,摸着石头过河。

今天既然站在这里,就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和认识吧:对孩子的培养无非是情商和智商的培养,而我则更侧重于情商的教育。

一方面,现在孩子比较小,养成良好的习惯和培养优秀的道德品质是非常重要的。

作为家长:第一、言传身教,以身作则。

在家里,我们尽量负起担当榜样的责任,因为我们的行为在潜移默化中会影响孩子的终生。

不撒谎,不说脏话,201x年x月x日诚实,尊老爱幼,不乱发脾气,做事认真&&孩子就是一张白纸,我们的言行就是一支在这张白纸上写字的钢笔,写错了,就很难抹掉。

我们心里都有一杆对与错的称,总之,你要求他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

第二、尽可能多找时间陪孩子。

我们都有自己的工作,忙于自己的工作。

工作之余,又想享受一下自己的爱好,总找不到时间陪孩子。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我们家人约定,不管做什么,能带孩子一起做的就一起做,不能一起做的,就商量一下,腾出一个人陪孩子,或者先陪孩子,等他睡了,再做自己的事。

现在有许多孩子活在虚拟世界里。

有的家长对我说,俺家孩子,天天长在电视上了。

就爱玩电脑游戏,没治了。

不是孩子没治了,而是他们太孤独,如果多抽出点时间给孩子,他会感到很幸福。

第三、是让他多了解家以外的环境。

我的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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