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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包扁肉体验活动感言

时间:2015-02-10 01:50

有关美食报告的感言

我有七八于美食文章送给你,希望的上。

《美味的小笼包》常们说小笼包美味可口,我却从没尝过,也不知是啥味道。

这天下午,爸爸妈妈带我来到小笼包子店让我开开眼界,饱饱口福。

那天终于如愿以偿了.小笼包一个个白生生,皮薄薄的,里面好象有一包汁水在,小笼包小巧玲珑,形似宝塔,呈半透明壮,晶莹透黄,宝塔顶上一阵阵香气随风四溢,形状也和包子差不多,难怪叫小笼包。

小笼包以上一般都是一笼里面有十个,每个都是圆鼓鼓的像一个个小雪球似的,只不过上面有一个凹凸不平的地方,还没上来我就被这香气熏得如痴如醉了。

真恨不得把整个蒸好的小笼包一口吞掉。

一笼小笼包上来了,我坐在椅子上,刚蒸完的小笼包发出了一丝淡淡的香气息。

一闻到这种香气息,我就忍不住要去大口大口的吃它了。

刚夹起一个 “小胖墩”塞进嘴里,它就开始反 抗。

我这时肚子正饿得咕咕叫,恨不得将嘴巴变大,把四笼小笼包一口吞下去。

于是我就用筷子小心翼翼地夹起小笼包,因为轻咬了一小口,汁水就像千军万马往我嘴里奔跑。

我把它沾一点醋,轻进我的嘴里,肉馅又松又软,只要一嚼,它的肉就一下子松了下来,鲜美无比 妈妈说:“吃小笼包应该先醮点醋,轻轻咬一个洞,把里面鲜美的汤汁吸干,再吃皮和肉。

小笼包的美味精华就在汤汁里。

我按照妈妈的方法吃,汤汁鲜、皮薄肉嫩,真是好吃极了。

果然,小笼包一会儿不吃不知道,一吃忘不了。

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它的肉非常十足,咬一口鲜鲜的,浓浓的,咸咸的,让你吃了还想吃。

于是我又缠着妈妈去买一客,当阿姨笑盈盈端来后,我又怎能放过呢

吃了一个又一个,在吃得满口流香,砸咂嘴,不住称赞道:“美

真是美味之极。

”一眨眼,又被我消灭了,摸了摸鼓鼓的小肚子,舔舔嘴,余兴未了。

怎么样,心动了

心动不如行动,去吃吃你们家乡的小笼包吧

《油炸臭豆腐》这是江南冬天特有的地方小吃。

小的时候,一放学就往街上跑,当然,这是在口袋里有几个钱的时候。

穿过小巷,翻过小桥,就可闻到油炸臭豆腐的香味。

经营油炸臭豆腐的是个瘦瘦的老人,眉毛胡子全白了,他总是挑一副担子,担子其实是木头做的箱子,前面一个箱子放着臭豆腐、酱油、辣椒酱和一叠小盘子,还有一个罐头瓶,里面插着几双筷子。

后面一个箱子安放着一只小煤炉和一口锅。

老人总是站在街的拐角,专心致致地油炸臭豆腐。

从没有听过他的吆喝声,但总有许多食客寻着香味而来,在他的小担子前站成一圈。

他的臭豆腐很有特色,乍看上去黑不溜湫,和别的臭豆腐没有什么两样,但一入锅再一出锅,就变得金灿灿、香喷喷,涂上一层酱油或辣椒酱(他的辣椒酱是自制的,红艳艳的,辣得香,辣得舒服),黄黄红红,煞是好看。

小心翼翼咬上一口(因为非常烫),外黄内白,外酥内嫩,香辣刺激,此时已不是在吃而是舌头打着卷往下吞。

老人一次总是只炸几块,炸好几块卖几块,所以等的人都是一个吃,其他的人共同行注目礼。

吃油炸臭豆腐的人大多是女人和孩子,真的很奇怪,江南女子都是不吃辣的,但一到这担子前就都变成“辣妹子”了,辣椒酱涂了厚厚的一层还要涂,女人此时也不管斯文了,直吃得嘴唇通红,涕泪交加,热汗直冒。

老人只是不住地说:辣得结棍,勿要吃得格许多。

说归说,他也不去阻挡。

所以,老人的辣椒酱每天都要消耗一瓶。

那时,我父亲每月给我五毛钱,至少有一半的钱是贡献给臭豆腐了。

一块臭豆腐一分钱,吃完一块,这一天才能安静下来。

有时候没有计划好超支了,那么,我就克制住自己不往那里跑,怕自己的眼睛里会长出钩子来。

不过,那样的时候,只要我不小心溜到老人的担子前,老人总会洞察一切,好象发现了我的口袋里没有半分钱,就会笑眯眯地炸一块最脆最嫩的送给我吃。

不好意思白吃,等下个月父亲寄钱来的时候,我马上就去还给他,老人也收下,但必定多炸一块臭豆腐给我。

离开那个江南小城二十多年了,我再也没有吃过那样美味的油炸臭豆腐(虽然我在其他江南城市也吃过油炸臭豆腐,但是味道好象总是差了一点)。

它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和它一起出现的还有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白胡子白眉毛的瘦老人。

《肉骨头粥》我只吃过一次肉骨头粥。

那是江南冬日的一个星期日的早晨,一向节俭的舅母突然提出带我去吃肉骨头粥。

我受宠若惊,一路屁颠屁颠地紧跟在她身后,生怕她又突然改变主意。

沿着青石板路,穿过熙熙攘攘的菜市,拐进一条小巷。

远远看见一个小铺子飘出阵阵白雾,还听到铁勺敲锅沿的声音。

舅母领着我走进这间铺子,铺子里已经座无虚席。

大家都在唏哩哗啦地喝这叫肉骨头粥的东西,好象这东西真的很好吃。

老板娘把我们领进里间的灶旁,满脸歉意地说:“就在这里吃吧。

”老板娘是一个40来岁的女人,头发齐耳,一丝不苟地用黑色的发卡别在耳后。

我生怕舅母临阵脱逃,赶紧自做主张说:“可以可以。

”结果招来舅母两个白眼。

“好吧,来一碗肉骨头粥。

”老板娘一手抄起大铁勺,一手揭开大锅盖,顿时一股热浪席卷着肉粥的香味扑鼻而来。

她用大铁勺在锅里搅了搅,盛了一大碗粥递给我。

这碗粥是灰白色的,米已经煮得不见原形,粥面上还点缀着几小块肉骨头。

我小心翼翼地尝了尝,嗯,香香糯糯,黏黏呼呼。

真的不需要“吃”,只要喝就行了。

我就这样站在大灶旁,端着大碗,呼啦呼啦地喝着有生以来第一次肉骨头粥。

最后还像小狗一样把那几块肉骨头啃得干干净净。

那碗粥花了舅母5分钱。

后来,舅母告诉我,煮肉骨头很麻烦。

先要把肉骨头(连着些肉的骨头)煮上几小时,然后再把新米淘好放进去,再煮。

不能煮焦,关键是要掌握火候,细火慢熬才行。

最后放上盐和味精。

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肉骨头粥的,费时费力还不经喝。

她还警告我,街上的肉骨头粥不能多吃,因为有的老板为省钱把客人吃过的骨头,又重新放进锅里煮。

也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

反正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肉骨头粥,不是因为害怕不卫生,而是口袋里的钱还不够分配的呢。

不过,我还是经常到那家肉骨头粥铺去,主要是想看看她们怎么处理吃完的骨头的。

可老板娘好象明白我的意图,总是笑眯眯的招呼我:“小姑娘,来吃一碗啊。

”然后,我撒腿就逃。

《阳春面》阳春面名字挺好听,很高贵的样子,其实是江南老百姓最爱吃最便宜因而也最能爽气掏钱的大众面食。

《上海的早晨》中资本家徐义德为了逃避公私合营装穷,叫小伙计送的午饭就是这个阳春面,可见,阳春面是属于劳苦大众的专利。

至于为什么取这样一个阳春白雪的名字,可能是取其反义吧,但我敢肯定,取这个名字的人绝不是下里巴人。

二十多年前,舅舅一家好象特别喜欢吃阳春面,每到星期天,舅舅就必定带领全家到镇上的面馆去吃阳春面。

两个表弟兴高采烈,但我却很不喜欢。

阳春面上除了撒一些葱花就没有别的了,光溜溜的,一点味道都没有,吃了第一口就不想吃第二口。

每次我都没有方法把一碗阳春面吃完,我总是旁敲侧击地提醒舅舅还是吃馄饨好,至少还有点肉味。

但舅舅坚决不肯,说馄饨太贵,又不经吃,同样一角钱,阳春面吃得饱饱的,而馄饨却只能塞牙缝。

舅舅的牙缝好大。

不喜欢吃,但每个星期天都得陪舅舅全家去吃,因为这是他们的节日,整整六天他们都在等着这一天。

镇上那家面馆都认识舅舅,每次一来不用吩咐,就很快端上阳春面来,然后,舅舅一家就开始埋头苦干,并制造出幸福的声响来。

每当此时,我就望着面前的阳春面愁眉苦脸。

陆文夫在《美食家》里专门提到过阳春面,说第一锅的阳春面最清爽最可口,因此,很多人都赶早去吃头汤。

我想,舅舅们吃得绝对不是这种阳春面。

但不管怎么说,我对阳春面是没有兴趣的了,胃口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倒了。

冬天光饼师傅比较幸福,守着炉子暖烘烘的,夏天就苦了,赤膊上阵还是大汗淋漓,汗水滴在炉子上嗤嗤作响。

我就不敢买了,因为那光饼里必定也有光饼师傅勤劳的汗水。

前段时间,在福建“老乡”处提到光饼,他们都说那玩意好吃而且对牙齿有利,经常嚼嚼绝对比“白箭”“绿箭”效果好。

但不知现在还有没有了,都好多年没有吃过了。

但愿,这光饼炉子还能在福州的某个街角看到。

《馄饨》我想,大概没有什么小吃有馄饨那么普及和名称多样了。

馄饨在福建叫扁肉;在四川叫抄手;在云南广西一带叫云吞;只有在江南才叫馄饨。

内容差不多,形式却有些差别。

福建的馄饨注重鲜,加虾油是它的一大特色。

小时候总是被喜欢吃馄饨的母亲支出去买馄饨,买来买去,也就买出经验来了。

知道街头的那家馄饨味太浓,吃完后就要赶紧灌开水;而街尾的那家馄饨味道尚好,就是只见皮不见肉;最好的是穿过几条街的那家“野”店,说它野,是因为时开时不开的,好像全凭主人兴趣。

这家的馄饨量足味最地道,每只馄饨雪白剔透,中间一点红红的肉馅若隐若现,再配上几粒葱花,就好象一池秋水中的白莲。

福建的馄饨一般都很节俭,一根小木棍往肉泥上一点再往馄饨皮上一翻,一只馄饨就完成了,往往一盘肉泥可以对付一天所要出售的馄饨。

吃馄饨的一般都是女孩子,她们可以不计较得失,慢悠悠地翘起兰花指,用小调羹小心翼翼地舀起馄饨往樱桃小口里送。

所以,较之其他小吃,福建馄饨更显得女人味一些。

而四川馄饨则个性鲜明,阳刚味十足。

首先一大特色是没有汤,第二大特色是辣得过口不忘。

那一年去成都调研,特地拜访“抄手”,谁知端上来的是几只干巴巴的结结实实的饺子状馄饨,上面还浇了一层红彤彤的辣椒油。

仗着本人吃辣还有一些功底,挣扎着把这碗“抄手”给吞了。

结果,除了辣,我已经不记得它还有没有其它味道。

江南一带,馄饨是最常见的小吃,这里的馄饨分为大馄饨和小馄饨两种。

大馄饨里馅比较多,有鲜肉的也有青菜的,但它又不同北方的饺子那样皮厚馅足,江南人总是不肯象北方人那样干脆利落地做出饺子风格,他们总要保持馄饨的传统,哪怕再大一些,小家碧玉的本色不变。

江南大馄饨是放大了的小馄饨,样子象修女的帽子,汤多量也足,一般人吃一碗也就有了七分饱的感觉。

正宗的江南小馄饨是最具江南文化味的,皮擀得讲究,贴着碗能看到碗里的花纹,真正是薄如蝉翳。

肉要精瘦的,处理得细腻无渣,烧好后的馄饨,皮子晶莹舒展,“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象一只只美丽的白蝴蝶 。

这时候的注意力就不会在吃上了。

不过,这样的小馄饨现在已经不多了,做的人和吃的人好象都已经缺少了这份精致的心情。

取而代之的是满街都是的大众小馄饨,简单一裹,完事,连皮也不擀了,买现成的。

在北方读书的时候,思念馄饨(福建的江南的),思念得咬牙切齿。

北方同学很不以为然,说,那有什么好吃的

清汤寡水的,不如咱北方饺子实在。

是的,要想实在,吃北方饺子;要想苗条,吃江南馄饨。

《羊肉串》很奇怪,我向来不吃羊肉,但对羊肉串却来者不拒。

第一次吃羊肉串是在北京。

那一天,从北京图书馆查资料出来,拐到白石桥附近,那里有一片饭店餐馆和小吃摊点。

先买了仿膳食品窝窝头,吃得直冒酸水,发了一通诸如慈禧太后的胃口怎么这么好对付之类的牢骚后,就站到了烤羊肉串的摊子前。

并没有想要吃,的的确确是被那种香里带膻的味道吸引过来的。

同学也是南方人,不吃羊肉,但他敢想敢干的精神令我佩服。

他先买了三串,然后视死如归地说:“我先吃吃看。

”他小心翼翼地先咬了一口,翻翻眼珠,接着就加快了频率。

我盯着他上下翻飞的大嘴,直问:“哎,别顾吃啊,到底好吃不好吃

”他“嗯嗯”地一气吃完了三串,才摸摸肚子很满意地说:“不吃真傻。

”赶紧掏钱,一手抓一把,这串咬一口,那串咬一口,真的很好吃,肥而不腻,焦香十足,还有一种特有的,说不出来的怪怪的味道(后来才听新疆的同学说,那是孜然的味道)。

我们就这样边走边吃,吃完了,就地再买,反正羊肉串摊子到处都有。

直吃得饱咯里都带羊膻味,不能再吃了,再吃下去,我们非得变成草原牧民了。

本来以为羊肉串就是这样好吃了,谁知新疆的同学说:那算什么羊肉串

真正好吃的是咱们新疆的羊肉串,那可是羊肉串的老家。

第一次那么羡慕新疆人,真正觉得新疆是个好地方。

咱也没有机会去新疆啊,就把北京的羊肉串当新疆的吧。

回到南方后,也见过羊肉串,但不仅外貌小里小气,味道也完全变了样,如果说北京的羊肉串是仿名牌,那么南方的羊肉串就是假冒伪劣了。

也有例外,一次到南京出差,在新街口发现了久违的羊肉串,那味道,那相貌和北京的一样。

我又一次站在南京的大街上不顾斯文地大嚼起来。

以后只要去南京,都要想方设法地溜到新街口去过过瘾。

但总是心有不甘,有事没事总鼓动头儿:“咱们也到乌鲁木齐去开个读者作者联谊会

” 《羊肉泡馍》有了羊肉串垫底,去西安吃羊肉泡馍的时候就好象有了胆量。

看过雄赳赳气昂昂的兵马俑,摸过杨贵妃的洗澡池,躲过小商小贩的围追堵截,吃过田里刚采下来的草莓,当然也爬过大雁塔和古钟楼,接下来就是品尝西安小吃的时间。

西安小吃最具代表性的小吃是肉夹馍和羊肉泡馍。

不过,肉夹馍我连看都不看,一块大肥肉塞在一块大饼里,肥油直冒,尽管肉馍的主人说怎么怎么好吃,我就是吃不下去。

不是怕胖,而是从小就不吃肥肉。

肉夹馍是放弃了,但羊肉泡馍是一定要吃的。

于是就去找。

在古楼附近转来转去,转累了就在一个小摊子上坐下来。

坐定后才发现对面一个老头在专心致致干活:把一块硬硬的馒头掰成颗粒状。

他神态专注地不紧不慢地掰呀掰,掉下来的粉末都用小指捺到嘴里。

他在干嘛

是不是牙口不好

正想着,又见老头把掰好的产品倒进一个盛满浓汤的大海碗里,那碗浓汤顿时就变成了一碗浆糊。

老头有滋有味稀里哗啦地喝完了这碗浆糊,站起身子,抹了抹沾在胡子上的残留物,打了个响亮的饱咯,满脸都是幸福感。

突然好象明白了什么,赶紧找来伙计问:“那是什么

”“羊肉泡馍啊。

”老天,这糊里糊涂的东西就是大名鼎鼎的羊肉泡馍

小的时候就最恨把馒头放进汤里 ,软不啦及的,要口感没口感要味道没味道,再好吃的馒头再好喝的汤都给搅浑了。

所以,很遗憾,在西安最大的收获是买了一堆民间工艺品,而在吃上,却是一片空白。

看了贾平凹写的陕西小吃,其中花了大量的笔墨形容羊肉泡馍的精彩,但我还是没有被他煽乎得流出口水来。

这在我看关于吃的书籍的历史中是少见的。

《朝鲜凉面》初到东北,第一次看到正宗的朝鲜人和朝鲜文字还是大惊小怪的,后来看多了,就见怪不怪了。

然后就开始琢磨如何深入了解朝鲜民族文化,比如,他们的饮食文化,更具体地说,如何吃遍学校周围的朝鲜小吃店。

于是,先去朝鲜泡菜摊子前侦察一番,和买泡菜的朝鲜族老大妈套近乎,问:“道拉及是什么意思

”朝鲜族老大妈真的很象《奇袭》里的老大妈那样慈祥,她不仅耐心地回答我的幼儿园水平的问题,还推荐我买了朝鲜泡菜的代表作——桔梗。

尝了桔梗后,对朝鲜小吃就有了信心。

那一天,零下18°,屋外早已是灰白两色世界。

从澡堂出来,头发一会儿就冻成柴火棒。

并不觉得冷,只是渴得慌。

就到处找有水源的地方,后来发现一面“朝鲜凉面”的幌子正迎风招展,凉面

正好解渴。

一头扎进去,里面已是高朋满座,人人都端着一个大海碗往肚子里灌凉面,很舒服的样子。

于是也要了一碗。

等端上来后,才觉得好象有点不对劲。

鲜红的面汤上波澜不兴,面条当然是潜伏在汤底的,只是这汤,怎么看都好象是刚从自来水龙头里出来,冷不说,还有股漂白粉的味道。

怀疑归怀疑,我真的太渴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了再说。

结果,渴是解了,但我体内的那点余温可全给带走了。

一路跑着回到宿舍,又是捂热水袋又是灌开水,折腾了半天,才把胃里的那块冰坨融化掉。

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东北人和南方人本来就不一样,他们冰天雪地里可以吃冻梨吃冰棒,那是因为他们有从小就锻炼出来的坚强的胃。

所以他们可以裹着大棉袄吃凉面,而我,只能在穿短袖的时候。

但,我还是没有勇气再去品尝朝鲜凉面了。

甚至一想到这四个字,我的胃就开始冒凉气。

不怪朝鲜凉面,只能怪我自己。

《道口烧鸡》说来惭愧,自己在外求学几年,大部分的注意力花在吃上。

究其原因,一是学校食堂乏味的饭菜,使自己时常处于饥饿状态;二是天性所致,“民以食为天”嘛,自己当然也不例外。

于是,刚到长春不久,就打听到“道口烧鸡”挺有特色,忙亲临考察。

果真,摆在橱窗里的烧鸡肥嫩嫩、黄灿灿、热腾腾,撒发着迷人的香气,又看到买烧鸡的人排成了长队,更证实了此烧鸡的名不虚传。

此后三年间,只要钱包里有点余钱,便忙不迭地往烧鸡店送,买不起整只就买半只;买不起半只就买鸡杂碎(鸡肝、鸡卵等构成,便宜而味极佳,是穷学生最亲睐之物)。

那种拎着一小袋烧鸡走路的愉快,无法言喻,只觉得生活在那一刻是多么美好。

此时若去攻读书关,再厚的“砖头”也能毫不费劲地“啃”下来,这就是“道口烧鸡”的威力。

有时,人的胃口会比脑袋重要得多,换句话说,就是物质有时也能毫不客气地战胜精神。

逢到宿舍里的女同胞过生日,无例外地都要买只“道口烧鸡”以飨大家。

鸡上台面后,往往还没等打开塑料袋,大家就已经操起家伙跃跃欲试了。

那香喷喷、热腾腾的烧鸡,嫩而无渣,连骨头都是酥的,一块鸡肉在舌头上还来不及停留就溜进肚子里去了。

而此时往往有师兄师弟寻着香味不请自到,说句“生日快乐”就一屁股坐下来大嚼起来。

那时候,要求师兄师弟办事或反过来他们求我们办事,都言不二价:一只道口烧鸡。

在长春的三年,可以说是伴着“道口烧鸡”的香味渡过的。

(虽不能常吃,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烧鸡店每天毫不吝惜地飘来的香味,使我们的读书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 临毕业的时候,有人告诉我,有一家大饼店专营夹肉大饼,味道好得没法提。

可惜没有机会了。

要不然,现在又会有一样好吃的供我回味了。

麦熟将至,外出路过南方一个小镇,有幸在饭店吃到了从小烙印在脑际的美食——碾碾转儿。

吃着这久违了的美食,当年的那种对其情深意切的欲望不禁又重现于心头。

那是我童年时代,正直国家困难时期,农村百姓过着食不饱腹的生活。

人们想尽办法,把能入口的东西都吃净了,就连门前的老榆树也不能幸免于难,人们把树皮剥光,充当了口中食粮。

尽管如此,仍难解饥饿之急。

母亲不忍心我们挨饿,早早地许下愿:给我们做碾碾转儿。

我们无不从心底里高兴。

等啊盼啊

终于有一天,母亲说地里的麦子可以吃了,让我们跟着她去地里拔麦子。

地里的麦子还不十分熟,而这也正是做碾碾转儿最好的时机。

由母亲指点,专门挑选那些能用的麦子。

做碾碾转儿用的麦子特别严格,嫩了不行,因为麦子的浆水还没凝固;老了也不行,因为麦粒熟透了就太干了。

必须选那些既成熟而又没干透了的、麦粒绿而饱满且已经有了一定硬度的麦子。

母亲舍不得多拔,因为那将是我们一家的口粮。

等我们带着两捆麦子回家后,已累得直不起腰来了。

其实活是轻微的,只是人已饿得没了力气。

为了能吃到这美食,我们不得不坚持着和母亲一起做下去。

我们先是把麦穗一个个掐下,然后放入锅里闷熟,再把闷后的麦穗撮成粒。

不等所有的工序结束,我就耐不住饥饿,将一把麦粒放入口中了,经母亲再三劝说,才没再多吃。

等麦穗都撮成粒,母亲把麦粒端到自家的石磨旁(当时农村差不多家家有石磨)。

将石磨的上扇掀起,把一玫铜钱垫在磨脐上,再将石磨放好。

将收拾干净的麦粒倒在磨盘上,在磨眼上插一根秫桔杆儿,我们几个和母亲一道推的推,拉的拉,围着磨道转了起来。

因为两扇磨盘中间有铜钱垫着,磨扇间有着一定的空隙,所以推起来比磨面省些力气,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费尽了全身之力。

磨盘上的麦粒不断下落,磨盘周围不断地落下了一个个的小面卷儿,不是太长,如同一根根断了的火柴棒。

我们个个脸上淌着汗,心情却是很好的,因为马上就有饱饭可吃了,而且是上好的美食。

我们的汗珠不断增多,磨盘四周的小面卷儿也横七竖八地堆了起来,等磨盘上的麦粒全不见了,我们才气喘嘘嘘地停了下来。

母亲用扫帚轻轻地扫净磨盘四周的小面卷儿,又掀起石磨的上扇,仔仔细细地将两扇磨盘打扫干净,我们这才随母亲来到上房。

等急了的我,也顾不得看清母亲准备了什么辅料儿(可能有些大蒜汁什么的吧,那年头儿没有上好的讲究的),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那种感觉真的胜过吃法国大餐

时间过得好快,这难忘的童年转眼已成往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技的进步,各种传统名吃和国外的名家食品也摆上了老百姓的餐桌。

人们可以在工作之余,心情舒畅地品尝着人间美味,可是对我而言,最最难忘的还是吃着和母亲一块儿做出的碾碾转儿,这种心情恐怕是当今世人所不曾有过的。

愿所有的人们永远不再有我的那种感觉,愿所有的人都能以恬静的心态去品尝这人间的美食——碾碾转儿

《鸭血粉丝汤》鸭血粉丝汤是我们这儿著名的风味小吃o 鸭血粉丝汤味儿好,看相也好o晶莹的粉丝浸在米黄色的汤里,一条条红色的鸭血伴着黄色的油果、绿色的香菜、褐色的鸭肝,泛白的鸭肠散落其间,真是令人垂帘三尺! 鸭血粉丝汤做法很简单:来了客人,随手抓一把洗净的粉丝放入竹制的漏勺里,在热汤里来回的晃动,烫上一两分钟o将烫书的粉丝倒进碗里,再捞出些鸭血和油果子,加上汤水,撒上切好备用的熟鸭肠、鸭肝、香菜,喜欢吃辣的客人还可以浇勺红红的辣油,一碗色香味俱全的鸭血粉丝汤就做成了o 吃鸭血粉丝汤也挺有意思的o吃粉丝时,我喜欢一根一根的吃,找到粉丝的头以后o嘘地一下吸进嘴里,真是顺滑爽口呀!吃油果子、鸭肝、鸭血,我先用舌头舔一舔它的粗味道,再细细地诅嚼,品尝它的细味道o有一天有一天我吃鸭血粉丝汤时,由于吸粉丝过猛,汤溅得我满脸都是,弄得我狼狈不堪o从此,我给鸭血粉丝汤取了个别名--乐开花o 《阳澄湖大闸蟹》阳澄湖大闸蟹是我们这著名的特产。

不仅苏州人爱吃,而且全国各地的人们都爱吃。

有一天,家里来了客人,妈妈从外面买了十只大闸蟹。

买回来后,妈妈先把大闸蟹放进水里浸一下,趁这个功夫,我趴在水池边,静静地端详着它们,它们是深灰色的,有两只大大的钳子,和八只小脚。

它的两只大钳子使劲的挥舞着,好像要和我来一场恶战。

开始煮了,妈妈先把水放在锅里煮上9~10分钟,水开了后,妈妈把它们一一放进了锅里,渐渐地,它们的颜色由深灰变成了淡黄,又由淡黄变成了深红色。

又煮了一会儿,就完全熟了。

妈妈打开了锅盖,一阵清香扑鼻而来,我狠狠地咽了一下口水,然后,妈妈把它们放进了盘子里,一盘色泽诱人、色味俱佳的大闸蟹呈现在我的面前。

妈妈把盘子放到了桌子上,我迫不及待地抓了一只,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我先把两只大钳子和八只小脚拽下来,前后咬一下,再一吸,又白又嫩的蟹肉就滑进了我的嘴里。

大钳子里的肉非常细腻润滑,入口即化。

然后我打开了蟹盖,里面的蟹黄金灿灿的,我一吸,蟹黄就到了我的嘴里,真是鲜美

最后,我把蟹一分为二,细嚼慢咽起来。

阳澄湖大闸蟹的味道真鲜美啊

让人吃后回味无穷,赞不绝口。

真是名不虚传的苏州特产

鲁迅的朝花夕拾第三章的摘抄和感受

1.阿长与山海经摘抄但当我哀悼隐鼠,给它复仇的时候,一面又在渴慕着绘图的《山海经》了.这渴慕是从一个远房的叔祖惹起来的.他是一个胖胖的,和蔼的老人,爱种一点花木,如珠兰、茉莉之类,还有极其少见的,据说从北边带回去的马缨花.他的太太却正相反,什么也莫名其妙,曾将晒衣服的竹竿搁在珠兰的枝条上,枝折了,还要愤愤地咒骂道:“死尸!”这老人是个寂寞者,因为无人可谈,就很爱和孩子们往来,有时简直称我们为“小友”.在我们聚族而居的宅子里,只有他书多,而且特别.制艺和试帖诗,自然也是有的;但我却只在他的书斋里,看见过陆玑的《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还有许多名目很生的书籍.我那时最爱看的是《花镜》,上面有许多图.他说给我听,曾经有过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作眼睛的怪物,……可惜现在不知道放在那里了. 虽然背地里说人长短不是好事情,但倘使要我说句真心话,我可只得说:我实在不大佩服她.最讨厌的是常喜欢切切察察,向人们低声絮说些什么事.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我的家里一有些小风波,不知怎的我总疑心和这“切切察察”有些关系.又不许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要告诉我的母亲去了.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 赏析: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去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习习微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都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我和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2.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摘抄)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象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象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象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 长的草里是不去的,因为相传这园里有一条很大的赤练蛇. 长妈妈曾经讲给我一个故事听:先前,有一个读书人住在古庙里用功,晚间,在院子里纳凉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在叫他.答应着,四面看时,却见一个美女的脸露在墙头上,向他一笑,隐去了.他很高兴;但竟给那走来夜谈的老和尚识破了机关.说他脸上有些妖气,一定遇见“美女蛇”了;这是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这人的肉的.他自然吓得要死,而那老和尚却道无妨,给他一个小盒子,说只要放在枕边,便可高枕而卧.他虽然照样办,却总是睡不着,——当然睡不着的.到半夜,果然来了,沙沙沙!门外象是风雨声.他正抖作一团时,却听得豁的一声,一道金光从枕边飞出,外面便什么声音也没有了,那金光也就飞回来,敛在盒子里.后来呢?后来,老和尚说,这是飞蜈蚣,它能吸蛇的脑髓,美女蛇就被它治死了. 结末的教训是:所以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赏析)像一首优美的散文诗.文字素朴隽美,几乎全是白描,然而神态逼真,形象飞扬.白描之所以生动,首先在准确,菜畦绿油油、水汪汪的,所以“碧绿”;石井栏多年轻人攀爬,自然“光滑”;皂荚树干粗枝繁,用“高大”修饰再好不过;桑椹已经熟透,因此“紫红”;油蛉鸣声细弱恰似“低唱”,蟋蟀声调铿锵,故如“弹琴”;覆盆子果实小巧玲珑,因而“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这些都是以一词绘写了物象的形态,作者把状物与写意联系在一起,以简约而富有生命力的笔调,传达了百草园的风韵,做到如古人所说的“淡墨足以传神”.叙事写人更是简洁素净,扫雪、搬食、支筛、拉线、捕鸟层次繁多的过程,仅用百来字就栩栩如生地勾画了出来,遇艳、识妖、惊恐、脱获,曲折紧张的美女蛇故事,也仅用两百来字便说得清清楚楚.有时,作者应用排比句式,表现人物的内在情绪,如在描写课读时,运用“有念”四个排句,那内容均是古书的摘句,照理比较枯燥,但一经排列组合,却化腐朽为神奇,幻成一幅生动的形象,展现了书房中摇头晃脑,人声鼎沸的读书情景.拙而巧,朴而灵,诸凡上述种种,均表明作者的语言技巧已臻极高的艺术境地. 3.《父亲的病》(摘抄) 凡国手,都能够起死回生的,我们走过医生的门前,常可以看见这样的扁额.现在是让步一点了,连医生自己也说道:“西医长于外科,中医长于内科.”但是S城那时不但没有西医,并且谁也还没有想到天下有所谓西医,因此无论什么,都只能由轩辕岐伯的嫡派门徒包办.轩辕时候是巫医不分的,所以直到现在,他的门徒就还见鬼,而且觉得“舌乃心之灵苗”.这就是中国人的“命”,连名医也无从医治的.不肯用灵丹点在舌头上,又想不出“冤愆”来,自然,单吃了一百多天的“败鼓皮丸”有什么用呢?依然打不破水肿,父亲终于躺在床上喘气了.还请一回陈莲河先生,这回是特拔,大洋十元.他仍旧泰然的开了一张方,但已停止败鼓皮丸不用,药引也不很神妙了,所以只消半天,药就煎好,灌下去,却从口角上回了出来.从此我便不再和陈莲河先生周旋,只在街上有时看见他坐在三名轿夫的快轿里飞一般抬过;听说他现在还康健,一面行医,一面还做中医什么学报,正在和只长于外科的西医奋斗哩.中西的思想确乎有一点不同.听说中国的孝子们,一到将要“罪孽深重祸延父母”的时候,就买几斤人参,煎汤灌下去,希望父母多喘几天气,即使半天也好.我的一位教医学的先生却教给我医生的职务道:可医的应该给他医治,不可医的应该给他死得没有痛苦.——但这先生自然是西医.父亲的喘气颇长久,连我也听得很吃力,然而谁也不能帮助他.我有时竟至于电光一闪似的想道:“还是快一点喘完了罢…….”立刻觉得这思想就不该,就是犯了罪;但同时又觉得这思想实在是正当的,我很爱我的父亲.便是现在,也还是这样想.

做家务的感想 50字 超过50的不要

懒于劳动无疑是对自己生命质量的一种摧残。

这次的家务劳动给我创造了一个很好的感受劳动的条件。

让我在劳动中感悟,在感悟中成长。

49个字

动物资料,要有外形特点,生活习性,2种。

是。

  简介  (一)独特的艺术风格:  即诗意的美和喜剧性的幽默。

前者为主导风格,多体现在歌颂性的童话中,后者多体现在讽刺性的童话中。

  (二)童话的三个时期:  1.早期童话多充满绮丽的幻想、乐观的精神,体现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特点。

代表作有、、、、、等。

  2.中期童话,幻想成分减弱,现实成分相对增强。

在鞭挞丑恶、歌颂善良中,表现了对美好生活的执着追求,也流露了缺乏信心的忧郁情绪。

代表作有、、、《一滴水》、《母亲的故事》、《演木偶戏的人》等。

  3.晚期童话比中期更加面对现实,着力描写底层民众的悲苦命运,揭露社会生活的阴冷、黑暗和人间的不平。

作品基调低沉。

代表作有《柳树下的梦》、《她是一个废物》、《单身汉的睡帽》、《幸运的贝儿》等。

  我们知道,《安徒生童话》很美,但是在《格林童话》当中,有很多充满血腥的残酷的故事。

  就拿《杜松树》这则故事来说吧

继母把孩子杀死,拿来煮汤,不知情的父亲竟还边喝边说“好喝”,实在是残酷至极。

  除此之外,原着中还收录了两则有关“儿童屠杀游戏”的故事。

其中一则是说有一群小孩在玩扮家家酒,各自扮演着屠夫、厨师等大人的角色,而扮演屠夫的小孩后来竟拿出刀来割断扮演“猪”的小孩的喉咙,而另一个小孩则拿着盘子来承接滴下来的鲜血。

另一则故事是说,小孩子看见爸爸杀猪的过程,于是在玩游戏时,把弟弟当成一头猪,一刀便刺穿了弟弟的咽喉,母亲赶来看到这一幕非常生气,便把刀拔出来,一刀刺向哥哥的心脏,之后自己再上吊自杀;爸爸回家目睹这样的惨剧,内心相当悲伤,没多久也死了。

  这类故事当然非常不适合儿童阅读,所以初版之后的版本都把它们删除了。

  可是,尽管已经做过删修,住后的版本还是充满许多残酷的场面。

写一件你亲身经历的事,注意把事情写具体,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

题目自拟。

次做饭  我经历过很多第一次,如第一次骑自、第一次自己上学、第一次值日等等,但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第一次做饭。

  暑假里的一天清晨,爸爸去打网球不在家,妈妈上夜班没回来。

我晨读了15分钟左右,感觉到自己肚子在咕噜咕噜叫个不停。

心想,等爸爸、妈妈回来还不知在什么时候,自己已经是四年级的学生了,什么时候才能自己学会做各种各样的饭、菜呢

如果没有第一次,永远也学不会,不如今天试着做一次吧

  我决定先学着做一次比较简单的饭——煮方便面。

首先,我用一个小锅盛了半锅水,放到了煤气灶上。

其次,我试着按大人平时的动作打开煤气灶的总开关,用手向左拧;然后打火,用手往下一按,再用一点劲往左拧。

第一次没有打着,我赶紧把开关返回到原位,因为我记得爸爸告诉过我,虽然火没打着,但煤气却在冒,非常非常危险,容易煤气中毒。

试了两次,第三次终于打着火了。

再次,我用刀切开一个西红柿,切碎几根香菜。

这时候,水开了,我拿出一个鸡蛋,在火台边轻轻一磕,用手缓缓地掰开,迅速放进锅里,大约两分钟以后,估计鸡蛋快熟时,将西红柿、方便面放入锅里,分别把三袋调料倒入锅里。

再过大约一分钟,用一小布巾垫着,将锅端下,把香菜放入锅里。

一铞香喷喷的方便面做成了。

津津有味地吃着自己做的方便面,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以后,我还要学做各种各样的美味佳肴。

  第一次做饭  星期天,爸爸妈妈都在家,我觉得爸爸妈妈平时工作太辛苦,现在终于有空休息,可他们又要为我做饭洗衣,还要打扫房间,特别累。

所以,今天我决定为爸爸妈妈做顿饭,让他们好好轻松休息一下。

  妈妈知道了,特别感动,对我说:“你太小,不会做,不小心容易受伤的。

”“不,你们平时太辛苦,今天就让我来为你们效劳吧

”  挨过了漫长的上午,终于要到中午了。

我急忙来到厨房,一本正经的学着妈妈样子,先从冰箱里找出两个小南瓜,一把蒜苔与早已买好冻上的肉,对了,还有我最爱的西红柿。

  戴上围裙,我挽了挽衣袖,小心翼翼地拿起了菜刀,把南瓜砍成两截,正准备把其中的一半切成片儿,妈妈看见我切菜的样子,吓了一跳,说:“你稍微把刀向外倾斜着点儿,小心别切到手指。

”有道理,我仔细琢磨了一下,不太费劲的将南瓜切成了片,虽然有点厚。

切成丝可有点难度了,我把南瓜片摆放整齐,轻轻地往下切,南瓜片还有点滑,我用左手死死的按住,就这样笨手笨脚地切好了粗细各异的所谓的丝。

  好不容易将准备工作做好了,开始炒菜喽。

妈妈一直在旁边看着,不时的指点一下,怎么倒油、下调料,什么时候放菜下去,什么样子就可以起锅了,我边听边照着做。

锅里“噼哩叭啦”,我这心里“叮叮咚咚”,胡乱地炒着,再稀里糊涂地放上盐、味精等调料,就这样我做好的菜一道又一道的,最得意的是我的西红柿煎蛋汤,那味道不摆了。

  开饭了,爸爸吃了几口,说:“好香,你真能干。

”“对对对,把舌头和牙齿都鲜掉了。

”妈妈幽默地接了句。

  听了大家的夸奖,我才感觉到我肩膀好酸痛,擦擦额头上的汗,还是开心的笑了,这可是我第一次做饭呀

也明白了看似简单的事做起来也是挺不容易的。

  第一次做饭  我有很多事情是第一次做,但是最有趣的是我第一次做饭。

  有一次,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快中午了还没回来。

我就想给爸爸妈妈一个惊喜,平时我都是吃现成的,今天我要给爸爸妈妈做回饭。

不用做稀饭,冰箱有馒头,微波炉热一下就行。

可炒什么菜呢

说真的,我不会炒别的菜,就会炒鸡蛋。

那就炒鸡蛋吧

  说做就做。

我先把鸡蛋打在碗里,放上一些盐,然后用筷子拌起来,等碗里的鸡蛋均匀以后,再把油锅放在煤气上,点火,放油,油热以后把碗里的鸡蛋倒进锅里,用炒菜的铲子翻动几下,2分钟以后,香喷喷、黄澄澄的一盘炒鸡蛋就做好了。

  我刚把盘子端到桌子上,门就开了,是爸爸妈妈回来了。

“什么好吃的,这么香

”他们异口同声地说。

“当然是我爱吃的炒鸡蛋啦。

这次可是我亲自下厨做的。

尝尝我的手艺如何

”。

妈妈笑着对我说:“孩子,你真棒

我像这么大的时候炒鸡蛋都炒糊了。

”说着拿起筷子尝了一口,“好吃,好吃。

”爸爸也忙过来尝了一口,“香,实在是香。

”看着他们那狼吞虎咽的样子,我心里美极了。

  从那以后,只要我有时间就主动下厨房,一来可以炼做饭的手艺,二来可以给爸爸妈妈多些惊喜。

现在我做饭的水平真的不错了。

仔细观察你喜欢的小动物,将你看到的感受到的写下来

松鼠 松鼠是一种美丽的小动物,很讨人喜欢.它四肢灵活,行动敏捷.玲珑 的小面孔上,嵌着一对闪闪发光的小眼睛.身上灰褐色的毛,光滑得好象搽过油.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总是向上翘着,显得格外漂亮. 松鼠喜欢在树枝上跳来跳去,十分机灵.只要有人触动一下树干,它们就躲在数枝底下,或连蹦带跳地逃到别的树上去.晴朗的夏夜,松鼠在树上高兴的跳着叫着,互相追逐嬉戏.它们好像怕强烈的日光,白天常常躲在窝里歇凉;只在树枝被风刮得乱摇晃的时候,它们才到地面上来.但是从来不接近人的住宅. 松鼠喜欢住在高大的老树上,常常把窝搭在树叉中间.它们搭窝的时候,先搬来一些小数枝,交错着放在一起,再找一些干苔藓铺在上面,然后把苔藓压紧,踏平.窝搭好了,还在上面加一个盖,把整个窝遮蔽起来,这样就不怕风吹雨打了.她们带着儿女住在里边,又暖和又安全. 松鼠常吃的食物是松子,榛子和橡栗,有时候也吃鸟蛋.它们吃东西的时候,常常直着身子做在树枝上,用前爪捧着往嘴里送.秋天,松鼠就储藏过冬的食物,把它塞到老树的缝隙里,塞得满满的.冬天,它们有时候也用爪子扒开厚厚的积雪寻找雪底下的食物. 松鼠的肉可以吃,尾巴上的毛可以制画笔,皮可以做衣服. 小狗 小狗的警惕性非同寻常,它有一个特别灵敏的鼻子,能闻到3里以外东西的气息,吃食物时,它总要低下头闻一闻。

它还有一双耳朵,每当听到特别的声音,它的耳朵总会竖起来,认真地倾听着外面的动静

因而,人们养它来看大门,它是人类的忠实的朋友。

小狗有一张宽而大的嘴巴,嘴里有一排洁白而又锋利的牙齿,它一口就可以将一只大老鼠咬死

小狗有着矫健的四肢,它跑得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可以跑二、三里路呢

小狗的眼睛不很好,大约只能看一里的距离。

那么,它为什么能看准东西呢

它主要靠得是它的鼻子。

小狗的爪子很锋利,不用多长时间,它就可以挖一个很大的圆形的坑。

小狗刚生下来的时候,毛是棕色的,可是它长大以后就不再是棕色的了,而变成了深黄色。

小狗的性格非常温和。

如果你对它好,它就会用头顶你的腿,好像是在向你撒娇;可是如果是陌生人来到它的家里,它仍会“汪汪”地叫个不停,甚至会扑到你身上咬伤你的。

夏天到了,大热天,我们常常可以看见狗总是在吐舌头,而不见狗出汗呢

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狗的汗孔长在舌头上。

小狗真不愧为人们所喜爱,这是它用自己真正的本领换来的 小公鸡 我很喜欢我家的那只喔喔叫的小公鸡。

它的头上长着像火把一样的冠子。

背上的羽毛像穿着深红闪亮的外衣。

腹部的羽毛像套了件金黄色的衬衫。

一双透亮灵活的眼睛和一张尖尖的嘴,再配上最引人注目的那五颜六色的大尾巴,显得既美丽又威武。

小公鸡早上起来就站在坪台上“喔喔”地使劲叫,催人们快快起床。

平时,小公鸡还是捉虫子的能手呢

尽管有些小虫十分机敏,但只要它动一下,就逃不过小公鸡的眼睛。

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一条小虫子刚刚从树下的草丛中爬出来散步,就让小公鸡发现了。

只见小公鸡飞快地跑到树下,用它那尖利细长的嘴巴,一下子就把小虫子捉住了,就这样一条条小虫子都成了小公鸡的美餐。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看见小公鸡在院子里的大树下扒食吃,就连忙放下书包,抓了一把米撒在地上让它吃。

小公鸡正吃得欢,不知谁家的一只大公鸡过来和小公鸡抢米吃。

这下可把小公鸡惹火了,就扑过去和那只大公鸡打起架来。

大公鸡猛地扑过来了,小公鸡沉着应战,身子一缩,躲过了大公鸡的一招。

然后,它立刻转到大公鸡的后边,冷不防地向上一蹿,蹦到大公鸡的背上对着它的冠子猛啄,啄得大公鸡的冠子直流血。

大公鸡疼得逃跑了。

小公鸡胜利了,它昂头挺胸。

瞧,一副得意神气的样子,真讨人喜欢。

我格外喜欢这只美丽、可爱的小公鸡。

小白猪 我家养了两头小白猪。

它们全身雪白,一对大耳朵像两把有力的扇子,忽上忽下不停地扇动;鼻子长长的,一对圆圆的鼻孔,像两个小山洞;鼻子下面藏着个大嘴巴,不仔细看,真不会发现鼻子下面还有张嘴;鼻子上面有一双让人捉摸不透的小眼睛,满脸的皱纹,实在不怎么好看。

农忙时,妈妈下地干活,让我在家喂它们。

我把猪圈门打开,把调好的食料放在猪圈门口,馋嘴的小猪鼻子尖极了,香味早被它们嗅到了,还没等我把猪食倒在食盆里,它们就一拥而上,把满满的一盆猪食给拱洒了。

猪食溅到我脸上、裤腿儿上、褂子上,气得我顺手拿起棍子想揍它们。

可刚举起棍子,它们就“嗷嗷”地叫起来,似乎在向我求饶。

看着它们那可怜的样子,我又不忍心让棍子落下去了。

小白猪渐渐长大了,更暴露出了它们的本性--贪吃、贪睡。

每当妈妈喂它们时,它们便狼吞虎咽,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还不停地发出哼哼声。

吃饱了,就挺着滚圆的大肚子,用脚把土扒到身子底下,倒头就呼呼地睡起来。

小猪刚来我家时总惹人生气。

或许是因为环境陌生的缘故,它们一次又一次勇敢地翻越猪圈往外跑,可是大门插得死死的,怎么也不能超越第二道防线跑出去。

过了一两天,它们也就老实了,找个水窝,用嘴拱啊拱,然后躺在里面,还不停地弄得泥水飞溅,当然小白猪也就变成小泥猪了。

家中的人不管它们在院子里如何折腾,只要它们不往外跑,就谢天谢地了。

有时候,它们又让人哭笑不得。

一天上午,爸爸要垫猪圈,就把它俩赶到院子里。

它俩刚从猪圈里出来,就满院子撒欢儿,吓得几只母鸡满院惊飞,“咯咯”地叫。

再看它俩,什么也不顾,好像终于得到自由似的,又好像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一会儿到炭堆里去乱拱,弄得灰头灰脸的,一会儿又拱拱小树、弄弄花草。

一上午,整个院子被折腾得不成样子。

可能是折腾累了吧,晌午,它们好不容易趴在暖和的地方呼呼睡起了大觉。

我家的小白猪虽然贪吃贪睡又淘气,但我仍然十分喜欢它们,因为它们给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蚂蚁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

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

不必发生流血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

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

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

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

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

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

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

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

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猫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

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

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杂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黄色,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

刚满月的猫离不开奶,走路也不稳。

猫吃的是杂食,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

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

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

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

老鼠被迫得丧魂落魄,很少能逃脱厄运。

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

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

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

会捉老鼠的猫是不大叫的。

当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

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

猫还有随身携带的探测器--胡须。

别小看猫的漂亮胡须,很灵敏,一般等于自身胸围的最大长度,所以,猫是否能深入洞穴,只要胡须量一量洞口就知道。

猫还有一个绝招:骨头软,能在半空自觉翻身,所以,即使它在高楼失足,也摔不死,总是四足先落地,晃晃脑袋,耸耸身子,舔舔脚掌,伸个懒腰,又若无其事地踱开了方步。

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

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

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

它的耳朵很灵活,能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也能及时辨出。

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

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

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

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咪呜--”叫了一声。

线团还是一动不动。

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

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叼着“胜利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像母鸡生了鸡蛋会“咯咯”叫那样,逮住老鼠的猫会发出“呜----”的叫声,表示快乐,显示胜利。

猫,应该得到人们保护和宠爱。

温驯的小羊,会啼明的雄鸡,能看家的小狗,灵巧活泼的小白兔,会唱歌的小鸟,能报信的鸽子……那么,怎样如实地把它们描写出来呢

首先就得熟悉它们,仔细地观察它们。

只有观察得细致,才能描写得具体。

观察的时候一般可以从外形特点,活动情况,生活习性等几方面有顺序地看。

在动笔写的时候,要把观察的结果,有选择,有重点,有条理地加以描摹。

具体地说,描写小动物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描写外形样子和活动情况   描写一种小动物,首先要描写它的外形样子,要仔细看它的头部、尾部、毛色、四肢 是什么样的,形状、特点、颜色是什么样的。

如下面写小狗一段的话: 1“星期天,我从姥姥家回来,在客车上,看到一个大姐姐用紫色的包拎着一只可爱的小黑狗。

小黑狗头上长着一对像毛片片一样的三角形耳朵,软软的向下耷拉着,有趣极了。

两只圆圆的黑眼睛不停地望着四周。

圆圆的黑鼻头像个茸嘟嘟的小茸球。

嘴巴紧紧地闭着,一声也不吭,多像一个不吵不闹的乖孩子啊

我真喜欢这只趴在包里的小黑狗。

”   这篇习作是一位仅上一年级的小学生写出的。

文章虽短,却描述得很全面:时间、地点、所描写动物的样子及自己的喜爱之情。

所有的比喻及修饰词都很形象、贴切。

2 然后再看它的生活习性又是什么样的,小动物怎样吃食啦,怎样游戏啦,怎样睡觉啦,把这些都要细致观察,具体地描写出来。

例如: 小鹅儿   “哦哦,小鹅儿出壳了

小鹅儿出壳了

”我拍手高兴地喊,我最爱小鹅了。

  这些刚出壳的小鹅儿一身水淋淋的,毛色不算好看,但是红红的小脚激起了我的兴趣。

第二天,我把这些小家伙放出来喂食。

它们的毛已经干了,金黄柔美,尽管它们脚还软,站不起来,但是一个个都很活泼,放下地就一扑一扑地,像在摔跤,真逗

  小鹅儿睡觉的时候,小颈缩短了,那脑袋就像用绒沾在上面的。

它们很容易醒,轻轻地脚步声,它们都会睁开眼睛看看,没有声响了,再睡。

  十多天以后,我刚揭开遮鹅笼的罩子,它们就要争先恐后的出来,一个小鹅站在另一个小鹅身上一跳,居然跳出来了

它们的毛开始变白了,脚也不软了。

一下子就跑到我脚前要吃的,我先放些饭在碟子里,手里拿着两大片菜叶,它们嘴在呷饭,眼睛却盯着我的菜叶。

菜叶似乎比饭更好吃,一只小鹅索性蹦起来呷着,摔了一跤

引得我大笑起来。

 这些小家伙很通人性,我一到家它们就跑到我的脚下转悠,亲热的很呐。

我常常跟它们说话,有时它们还回答呢

所以,我把小鹅看成我的朋友。

  文章活脱脱地展现出小鹅出壳、吃食,睡觉和性情,语言活泼,条理清晰,形容逼真,童趣盎然,字里行间包含着小作者与小鹅之间的情感。

3  描写小动物的样子侧重于静态描写,描写小动物活动情况,侧重于动态描写。

按照从静态到动态有条理,有层次地观察和描写,可以把小动物写得清楚、细致、感人。

  请你阅读下面的作文: 猴子   我最喜欢猴子,它在动物中恐怕是最聪明的。

当我们来到它们跟前时,一只猴子用明亮的眼睛盯着我们。

它的长相很奇特:一个很小的鼻子向里凹着,一张凸起的小嘴发出‘吱吱’的叫声,浑身的毛不但亮而且黑里透黄。

小耳朵竖着,两只小爪子不时挠着头皮,做出怪模样,使人发笑。

我掏出一块面包丢给它,不料,它没有接,只是先用爪子试探了一下,又缩了回去,还用眼晴看看我。

过了一会儿,它抓起面包,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吃完后又用央求的目光看着我,伸出爪子向我要吃的,于是我又扔一块糖给它。

它迅速地剥开糖纸,放入口中大嚼起来。

读了这篇片段作文,小猴子的可爱的形象会栩栩如生地展示在我们面前。

所以产生这样感人的效果,是由于小作者从静态——外形样子,动态——生活习性两方面仔细观察,认真描写的结果。

  在描写外形样子的时候,作文先用“长相很奇特”一句,概括了总印象,然后依照次序描写了它的凹着的鼻子,凸着的小嘴,黑里透黄的毛色和不断挠着的小爪。

读到这里,我们一定会对小猴子产生喜爱之情。

然后笔锋一转,写了小猴子吃面包的情景。

作者扔给它一块面包,小猴子先是“没接”,只是用“爪子试探”,还用眼睛看着我,最后才是“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这样一步步地描写,写得细致,写得具体,产生了感人的效果,也把小猴子可爱之处,真实地展现在人们面了。

我们用提纲表示出这篇作文的思路:猴子:一、外形的样子:1、概括——长相奇特;2、具体——鼻子、小嘴、贸色、耳朵;二、生活习性:抢吃面包。

  读原文,看提纲,可以更好理解这篇文章的思路和写作顺序。

从中我们可以学到观察和布局谋篇的方法。

二、要把喜爱之情写进作文里   作文是用我的手来写我的心。

写自己的喜怒哀乐乐。

我们喜爱小动物,在描写它们的时候,也要把自己喜爱的感情,用笔融合在字里行间。

让读者一读文字,就能感受到我们的喜爱之情。

  表达感情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有时候具体地描写小动物的样子、外形,把自己的情感融在其间;有时候用简洁的语句直抒感情;有时候,把这两种方法交替使用。

写法灵活,不拘一格。

  请你阅读下面的作文: 青蛙捕食   我非常喜欢青蛙。

夏天,我常常去池塘边看青蛙。

  青蛙很喜欢躲在草丛里,偶尔也叫几声。

它们叫得最欢的时候是在大雨过后。

每当这时如果有一只叫,旁边的也就随着叫了起来。

几十只甚至上百只青蛙“呱呱”叫个不停,那声音能够传到几里地以外,多像一曲气势磅礴的交响乐呀

  青蛙的身体胖胖的,有的身体足有七八厘米长。

它们披着黄绿色或深绿色的衣裳,露着雪白的肚皮。

它们的头又宽又扁,像一个三角形。

它的头上鼓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长着大嘴巴、小鼻子。

  青蛙爱吃小昆虫,观察它捕食的动作才有趣呢。

有一天,我静静地蹲在池塘边上的大树后面,细心地观察着。

一只青蛙蹲在地上,张着嘴巴仰着脸在等待着什么。

突然,一只小虫飞过来,只见青蛙猛地向上一窜,舌头一钩,又落在地上。

小虫不见了,青蛙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耐心地等待着。

  青蛙可真是个捉虫的能手,听农民伯伯说:要是算起来,一只青蛙一年之内最少可以消灭一万只害虫。

它真是我们的好朋友啊

  这篇作文写的是“青蛙捕食”,在写法上和上篇《猴子》略有不同:这篇作文用“我非常喜欢青蛙”一句,概括了全文的中心,接着依次写了青蛙的鸣叫、外形,以及捕虫的情景。

文脉清楚,段落分明。

优美的句子 兔子的耳朵又大又长,只要听见一点轻微的声音,就会“唰”地一下竖起来,灵巧地四面转动,寻找声音发出的地方,直到声音没有了,才恢复常态。

小白兔吃饱了的时候,就仨一群俩一伙地在沙地上跑来跑去,像一个个小雪球在滚动。

小花猫的脑袋圆圆的,顶着一对尖尖的小耳朵,那大大的绿眼睛瞪得像两盏小绿灯。

小猫“咪咪”的那一双大耳朵,一天到晚都直竖着,哪个地方有声音,马上往那边转,活像一架有特殊性能的雷达。

这只花猫的全身是白底黑斑,远看上去,像一团雪白的棉花点上了几滴墨汁。

小猫鼻子下面有一张人字形的嘴巴,两旁有6根白色的胡须,常常一扇一扇的,挺神气。

猫的胡子非常硬,像钢针一样,能量出洞口的尺寸。

小黑猫长长的尾巴像小鞭子似的,左右摇摆。

小猫有一对透亮灵活的大眼睛,黑黑的瞳仁还会变:早晨,像枣核;中午,就成了细线;夜里,却变成两只绿灯泡,圆溜溜的,闪闪发光。

小花猫早上起来先伸一下懒腰,然后再坐起来,用两只前爪在舌尖上舔一点唾沫,像人一样地洗着脸,再用舌头不停地舔着自己的毛皮,直到有一点光亮为止。

那条小狗一身金黄色的毛,闪闪发亮,像刚刚擦过油似的。

这只天真可爱的卷毛狮子狗,小黑尾巴一摆动起来,像个滚动的小绒球。

那条小黑狗,一身乌黑发亮的皮毛,就像黑缎子一般油亮光滑;雪白的小爪儿,像4朵梅花;那条撅着的小尾巴,总是悠闲不停地摇摆着。

那黑狗不吼不叫,像一个很有身分的武士,威严、老练,一动不动蹲在那里,雄纠纠张开胸脯上绒样的长毛。

狗的叫声不像猫的咪咪声那样有气无力,也不像老虎的叫声那样恐怖,而是中气十足,使人听起来有雄壮干脆的感觉。

这头大肥猪,屁股溜圆,肚子蛮大,由于脂肪过度丰富,它只得慢慢走着,好像架子很大的老爷。

这只猪吃东西的时候,两个耳朵像大扇子一样一扇一扇的,脑袋一颠一颠的,眼睛紧紧地盯着食物。

猪吃完食乖乖地走到圈里,懒洋洋地躺下了,还不时地哼哼两声,好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

这匹马,全身皮毛黑发红,红中透亮,油光水滑,像刚从油缸里跳出来似的。

这匹枣红马,长长的鬃毛披散着,跑起来,四只蹄子像不沾地似的。

这匹高头大马,浑身的每个部分都搭配得那么得当,每块肌肉都显示出力量,让人一看就觉得那么柔和,那么健美。

刹那间,“千里雪”平稳地腾到空中,简直像滑翔一般地飞过了深沟,轻轻地落在对岸,继续前奔。

小毛驴是那样惹人喜爱,黑眼珠滴滴溜溜乱转,撒起欢儿来像一只小鹿。

“呱哒、呱哒、呱哒……”驴蹄声均匀而单调,像墙上那面挂钟的砣在摇摆。

那头骡子仰着头,皮笼头上的红缨,像是秋雨里一朵艳红的鸡冠花。

这些奶牛,身上白一块黑一块的,好像穿着花棉袄。

这条牛的两只眼睛像铜铃一样大,两只弯角青里透亮,特别是那一身黄毛,像绸子一样光亮。

那黑牛性子暴烈、凶恶,两眼大如乒乓球,红如火焰,头上两只尖角,利如锋刃。

雪白的羊群撒在碧绿的草原上,像花、像云、像圣洁的哈达。

草原上游荡的羊群像是一堆堆滚动的白银。

暴风雪越来越猛,刮得羊群像棉花团似的滚动着。

一峰峰骆驼,在大漠的孤烟中慢慢移动着身影,像小舟在大海里航行,乘着风,迎着浪。

骆驼的眼睫毛是双重的,当风起沙扬的时候,双重的眼睫毛像卫士似的,将沙挡住,不使它吹进眼里。

太阳鸟的嘴巴生得十分奇特,很像一把锥子,又尖又长,略微有点弯曲。

太阳出来了,照在小鸟黄澄澄的羽毛上,全身变得金灿灿的,简直像神话中的金翅鸟一样。

到了林中,百鸟的喧鸣,仿佛奏起一曲永不休止的乐章,连微微颤动的树叶都好像在歌唱着。

金翅雀唱着、跳跃着,有时也扑打着,像一群不知疲倦的孩子,给这幽静的山庄更增添了情趣。

这林子里的鸟什么颜色都有,什么声调都有。

你听,高音的、中音的、粗嗓的、细嗓的,简直是各种流派的、各种声调的歌唱家,在这里举行着歌唱大比赛。

孔雀那小巧的头上像插着几朵翡翠花,展开的彩屏像一把巨大的羽毛扇,一个个黑环,黑、绿、黄相间,像是无数只大眼睛。

只见一只花孔雀把尾巴抖得哗哗响,那漂亮的尾巴就像仙女手中的彩扇,慢慢散开,又像透亮的珍珠撒在它身上,非常美丽。

孔雀飞起来就如同一朵绮丽的绿色彩云,从山顶上飘过。

只见花孔雀拖在尾后的长长的羽毛都挺直起来,围成一个圆圈,像一把五颜六色的大花伞,又像一块圆形的彩缎。

孔雀开屏时,犹如一把碧纱宫扇,尾羽上那些眼斑反射着光彩,好像无数面小镜子。

那儿的孔雀多得出奇,路边上,野地里,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好像美人儿拖着翠色的长裙子,四处转游,根本也不避人。

那些天鹅用粉红色的脚掌划着湖水向前游,湖面上荡起一圈圈粼粼的波纹,远远望去好像一只只白色的帆船在水中荡来荡去,又像天上的朵朵白云映在水面上。

白天鹅用红脚蹼使劲地划动着那绿色的湖水,身体就像一只小艇模型那样摇摇摆摆。

天鹅那白瓷一般光滑的羽毛,没有一丝杂质,就好像一团浓墨泼上去,也会整个儿滚落下来,沾不上一星半点。

一对雪白的天鹅,像两朵硕大的白莲似的浮在水面上。

湖面上,当天鹅伸展着宽阔的双翼,引翅拍水行进时,犹如一叶叶的扁舟,一张张的风帆。

宽阔的湖面上,成群洁白的天鹅,在悠闲地游荡,像朵朵白絮在随风漂流。

湖面平静,水清见底,山光水色融为一体,洁白仿佛置身于仙境之间,流连忘返。

天鹅时而挺脖昂首,神气如同将军;时而曲颈低头,闲雅胜似仙子。

当白鹤展开美丽的双翅,翩翩起舞的时候,那修长的双腿,那优雅的舞姿多么像杰出的“芭蕾舞大师”。

漫空飞舞的丹顶鹤如早开的芦花,绵软地、慢悠悠地落在了沼泽地区。

仙鹤是天生的舞蹈家。

它们头顶鲜红,脖项修长,羽毛洁白,双腿纤细,真个是形体秀丽,举止潇洒,神采飘逸。

丹顶鹤雪白的头上顶着鲜红的肉冠,像白金王冠上嵌着一颗夺目的红宝石。

仙鹤站立时总是高高竖起身体,伸直脖子四下张望,常常站立许久。

因此,人们常用“鹤立”、“鹤望”来形容戏剧舞蹈中引颈四望的优美姿态。

鹤群长距离飞行时,常常排成“V”形或“Y”等形。

远远望去,飘飘然呈现出一副轻逸而潇洒的风姿。

水面上黑压压一群野鸭子,灿烂的羽毛,在夕阳的余辉下,像浮着一簇簇花环。

这些野鸭子都生着一个金翠色的头,亮晶晶的眼睛,颈上有一圈灰白色的羽毛,就像是每一只野鸭都戴上一串珍珠项圈似的。

野鸭悠闲自在地浮着,一会儿跌入水底,一会儿又立在浪尖上,像孩子在打秋千。

远处的湖面上有几只野鸭在游动着,就像一只只无线电操纵的小军舰,那么英武,那么雄壮。

那五色斑斓的野鸡,挺着胸,迈步走出草窝,像骄傲的将军。

金鸡全身的羽毛色彩艳丽,油光发亮,就像披上了一件华贵的大礼服。

金鸡张开翅膀站在太阳下,就像凤凰朝阳,浑身金亮金亮的,美丽极了。

金鸡有匀称的体型,矫健的双脚,头戴黄冠,颈部装饰着金黄色的“项圈”,两肩有金光灿烂的披肩。

雄鸳鸯羽毛华美绚丽,背部褐色,腹部白色,头顶羽冠,眼后生有长长的白色眉纹,好像刚刚化过妆一样。

在苇塘里,鸳鸯常将脖子伸得长长的,两翅展开拍击水面。

一对对色彩斑斓、绚丽的鸳鸯在水中嬉戏、追逐、并肩畅游,时而发出“咕枣咕枣咕”的低沉而柔美的叫声,好像情侣在窃窃私语。

大雁的身体构造很像小船,一双带蹼的脚,像是两把船桨。

扁平的嘴有锯齿状的缺口,便于切断植物的嫩叶、幼茎和淘食水生植物的块根和种子。

一群大雁“咕咕嘎嘎”地叫着往南飞,一会儿排成个“人”字,一会儿排成个“一”字。

成行的大雁,像胜利进军的队伍展翅南飞,互相呼应着一往直前。

群雁在霞光中抖擞着翅膀,悠然地从草地中飞起。

它们排着“一”字飞上天空,像出征的战士,呼喊着,歌唱着,声音里充满了必胜的信念。

雁群排成整整齐齐的人字形,目标一致地向前飞着,它们在天空嘹亮地叫着,好像在庄严地宣告:它们的队伍是整齐的,它们的目标是明确的。

翠鸟头上的羽毛像橄榄色的头巾,绣满了翠绿色的花纹,背上的羽毛像浅绿色的春装,腹部的羽毛像赤褐色的衬衫。

一只翠鸟忽地从柳树间飞出,掠过水面往另一个树丛中去

骆驼祥子第七章精彩片段加赏析 读书感悟

《骆驼祥子》第七章片段有感片段: “先生

”祥子低着头,声音很低,可是很有力:“先生另找别人吧

这个月的工钱,你留着收拾车吧:车把断了,左边的灯碎了块玻璃;别处倒都好好的呢。

” “先洗洗,上点药,再说别的。

”曹先生看着自己的手说,太太正给慢慢的往上缠纱布。

“先洗洗

”高妈也又想起话来。

“先生并没说什么呀,你先别倒打一瓦

” 祥子还不动。

“不用洗,一会儿就好

一个拉包月的,摔了人,碎了车,没脸再……”他的话不够帮助说完全了他的意思,可是他的感情已经发泄净尽,只差着放声哭了。

辞事,让工钱,在祥子看就差不多等于自杀。

可是责任,脸面,在这时候似乎比命更重要,因为摔的不是别人,而是曹先生。

感想: 这个片段发生在祥子拉车送曹先生回家,碰到石头上,人仰马翻的情况后。

可以看出祥子是一个极负责任,即使丢掉工作也要维护自己尊严的人。

我们也要做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人,如果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给别人带来损害,并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就要多加留意。

关于祥子的这件事,祥子并非本意,是他的马虎大意造成的。

所以我们要做一个细心的人。

如果我们做了错事,就要向祥子一样敢于承担责任。

即使与同伴一起做了错事,也不要推卸、逃避责任。

看以前的照片感想句子

1、时间纸包也停不住,只有小相册记录了那一刻的停留。

停留在岁稚嫩的照片录了我小时候的有趣事情。

照片,一年一年的过去了,从刚开始的新照片变成了老照片。

一张一张的照片,像是一把锋利的刀,把时间剁的一段一段的,有条有理。

2、当初,这老照片也是新的,只是,时间湮没了它。

一天,新照片也会变成老照片,老照片越来越多。

你觉得它们是什么

它们应该是一个人成长的印记,就如,大树有你年轮记录它经历过的一样,老照片记录了我们的成长。

3、四处观看,发现每位同学的每一张照片都各有特色,韵味不凡。

看,伊雪柔身着艳丽的维吾尔族服装在闭目养神;看,邵可正站在道路旁淘气的撅起了屁股,看,顾超正在为第一次戴上红领巾而笑得合不拢嘴……看着同学们一张张阳光、天真、幼稚的照片,我笑了……、我看了看旧照片,抬头看看窗外的一切,高柳林立,宽阔笔直的马路,川流不息的车流。

三十年如惊梦,与中国五千多年的历史年轮,不过是窄窄的一圈,但是,这照片见证了祖国走向繁荣富强的沧桑巨变。

作为21世纪的少年,我们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茁壮成长。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我想,我们应该更好地利用优越的物质条件,将祖国带向更美好的明天

4、看着这些昔日的新照片,心中会有一股暖流。

但我却又不能在这“过去”停留太久。

时间是不允许我停留的。

现在发现时间短了,原本觉得挺长的暑假,却需要做出许许多多的安排,上午起床时间是各暑假以来首次突破,但我还是觉得时间不够。

想童年时光,不由发出如此感慨,真是一种巨大的荒废呀

5、一个百天的婴儿,头戴雪白的棉帽,胖嘟嘟的小脸上嵌着溜黑的大眼睛,在白帽的陪衬下显得更可爱了。

旁边站着一个三岁左右的男孩,穿着妈妈亲手缝制的虎头鞋,手扶着那婴儿坐的椅子。

——就是这样一张黑白的照片。

6、因为照片是记录了我们人生中成长的步伐,记录了许多甜蜜或悲伤的一瞬间。

照片见证了我们成长的点滴,从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儿时的天真、少年时的率性。

每一个回忆都是那么珍贵,每当回忆时,就会真真切切的感受到那时的可笑,就好想让时光逆流回到以前,让一切从头再来,仿佛以前都是一场梦,我总怕梦会突然醒来,真想让美好、幸福的一瞬间的心情也被定格下来,不过这是不可能的。

7、那张照片,背景是大红色的,我坐在粉色的沙发上,这些璀璨的颜色映衬着我的脸红扑扑的、粉粉嫩嫩的。

再乍一看,头发怎么这么少啊,少的都看不见了,只有几根忠心的头发守在我的小脑袋瓜上。

当时穿的是小的可爱的粉色婴儿服,包裹的真像个小肉球。

每当父母看见这张照片,都会说:“瞧

你看你小时候多么胖啊,全身都是肉嘟嘟的

头发少的都能数出来。

”也许,我百天时给父母的印象就一直是个小扁头吧

还真的不得不承认,照片的确帮我储存了童年,锁住了我小时那天真烂漫纯真无邪的笑,固定住了我当时的无忧无虑的快乐。

8、爷爷的每一张照片背后都有一个动人的小笔事,都是儿女们对老人的一片孝心。

爷爷一有时间就拿出影集来翻看,回忆那些幸福、快乐的时刻。

9、走到自己的小报前,许多同学都在我的照片前议论起来,听到那声声赞叹,我不禁想起前天找照片并编辑制作的情景。

仿佛又想起儿时天真的笑脸;想起在海南潜水的快乐场面;想起闻着树叶寻找春天;想起自己骑着牦牛在草原奔走……啊,我长大了,美妙的时光已经逝去,可美妙的生活又迎面而来。

10、古老的照片煤制油黑白两色,但它能记录下以前瞬间的幸福和忧虑,它经过岁月的冲洗只有,边角旮旯儿已泛黄,但这古老的红的,这深沉的黄色,却将这一刻保留了下来,是它成为永恒…… 11、另一张,我却不知是谁的。

看着照片像是很古老:照片是黑白色的,而且四周已经泛黄。

照片上有一位慈祥着母亲,怀里紧紧地抱着她的孩子,站在又低矮又破旧的房子前,她笑的那样的甜……看上去这位妈妈是那么的爱她的孩子。

12、在我小屋的墙上就贴着一张10寸大小的彩色照片。

那是一张日出的照片。

照片上一轮火红的太阳刚从大海上升起,把天空照得火红火红的,海面上映着一道金色的光芒。

在粼粼的碧波中有四五条小渔船。

在海边的礁石上还站着一些看日出的人。

13、每当我翻开相册,随着一张张照片沉浸在一段段幸福的回忆时,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一件有趣的事情。

14、在一张照片前,许多同学从那儿走过都会抬驻足品位一番,那便是好友陈秋宜在海南精彩刹那。

天湛蓝湛蓝的,海和天连在一起,分不清哪里是海,哪里是天,再加上那金色的沙滩与她灿烂的笑容,好不漂亮

一旁的旁白更是让人有身临其境,如诗如画般美妙,可真称得上是一幅杰作。

15、照片,可以保留生命中精彩的一瞬间、惊险的一刹那,让时间永远定格在那一刻;照片,可以保留我们儿时最珍贵的记忆,记住我们童年最可笑的举动;照片,可以录下我们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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