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病假又想回去上班了该怎么说好?
你好,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可以帮你。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后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因此,根据上述第一款的规定,你休完病假后,如果可以从事原来的工作的,那单位不可以解除合同该让你继续留下工作。
如果你不能从事原工作,那么单位应该另行安排适合你的工作,也不可以让你走人,应该让你继续留下工作。
除非你既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那么单位可以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从你描述的情况看,你们单位的行为违法。
望采纳。
可追问。
本人病假休3个月(非工伤,病好后回去上班,领导要我等,过几天又要我去办离职,还要补交保险(个人部分)
如果是这样,只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病假工资应依法支付,且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知会当事人,否则默认续签。
休了半年病假在上班单位没有岗位安排我 让我待岗 我想回去上班 该怎么做
上面已经有人给出了相关法律,可以看到10--15年的员工,医疗期为12个月,所以你已经用满了医疗期,再请病假已经不能享受病假工资了,按照事假处理了。
而且如果医疗期已满,公司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