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长为什么要让孩子参加军事训练营
有钱没地方花了
有关训练营感想的作文
范文一 ------------------------------------- 在7月13日,我有幸参加了京市红领巾学长训练营”的训练。
在这的共同生活、训练和学习中,我认识了很多好朋友,学到了很多新知识,更有了很多深深的感触,下面我就把我这次参加活动的感触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一,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胜利。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
这句话深深的影响着我们每一个小营员。
在我们参加的各种游戏比赛中,我们都力争上游。
每个人都想当将军,然而却发现游戏中总是出错不断,大家的想法无法统一,在输掉了两个游戏比赛之后,我们团的小营员们,脑袋挤在了一起,讨论起了失败的原因。
大家认为想当将军没有错,但是却失去了团结,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思路去完成游戏任务,意见不统一导致了我们成了四个团中的最后一名。
既然找到了原因,就立刻改正,将军的确很吸引人,但士兵也缺一不可,我们每个人在发挥自己聪明才智的同时,团结一致,放任有余,拼全力的赢得后面几个游戏比赛的胜利,在评委老师宣布我们团队是第一名的时候,我们三团全体人员都开心的跳了起来,有几个男同学还夸张的躺在了地上。
游戏结束,带队老师把四个团的同学带到会议室,问我们三团为什么在先输了的情况下又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时,大家都说是团结让我们赢得了比赛。
团结就是力量,只有团结在一起,我们才能不怕困难,克服困难,赢得比赛。
二,只要认真、只要坚持、放松心情,就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晚上,我们举行了“星光大道”的活动。
在这个活动中,大家各自准备了节目。
我们队准备的是《哈利波特》英语剧,我饰演的是麦格教授。
别看我平时大大咧咧的,真要上台演出了,我还真有些害怕。
在之前的练习中,好多次我不是紧张的把台词忘了,就是看到演纳威的同伴那搞笑的样子以后开始笑场,搞得我们队的其他团员都很着急,对我担心的要命,生怕正式表演的时候,我会出现状况,使整个团队失分。
看到大家着急的样子,我也觉得自己好笨啊,偷偷的躲在角落里面掉眼泪,还给妈妈发了条短信:“妈妈,今天我们演哈利波特,我演麦格总是出错,妈妈我哭了,我不想演了,真丢人。
”不一会儿,妈妈回复我一条短信,看到妈妈的短信,我一下子就笑了,妈妈的短信很简单,只说了一句话:“你个老猫,叫一声我听听。
”谢谢你妈妈,我知道你的意思了,在正式演出的时候,我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我扮演的麦格教授身上,这一次我既没有忘记台词,也没有笑场,演出非常成功。
我的同伴在演出之后紧紧的抱住了我,大家都开心的不行,其实妈妈的那句话就是告诉我:“只要认真,只要坚持,放松心情,就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我们要学会坚持,学会笑着面对困难。
这就是我在这次培训中的感受,我明白了和同学在一起要团结,不仅起到领袖作用,还要积极听取他人的意见,不能一意孤行,但也不能失了自己的主见。
遇到困难应该想办法去解决,不能干着急,更不能轻言放弃。
做为大队干部,不是为了指挥别人,而是要把一件事一件事的做好。
要用乐观向上,团结友爱的心态为所有的同学做好服务工作,这样才是一个合格的干部。
幼儿园小孩去军营后,家长的感想
3月26日上午,龙岗区中海怡翠博雅幼儿园组织150多名大班小朋友来到深圳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营区参观。
国防教育基地教官及教职员工们对小朋友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教官们着装整齐、精神昂扬,以特有的军人气质和过硬的军事动作给小朋友表演了一套队列动作,军体拳和快速通过障碍场地等军事基础项目训练。
高昂的士气,嘹亮的口号,矫健的身姿,让小朋友们情绪激动,欢呼跳跃,一个劲地鼓掌加油。
随后小朋友们还井然有序地排队参观了军营设施,国防教育展厅,听取了教官们对军事装备的介绍,孩子们观看了退役的坦克和飞机,然后在解说员的讲解下认识了坦克的构造和性能,孩子们认真地听,好奇地问,亲手摸一摸,爬上去试试,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
龙岗区中海怡翠博雅幼儿园的小朋友们在老师的带领下参观国防教育人物灯箱故事最后,老师带领孩子参观了解放军叔叔的内务,小朋友看到解放军整齐的床铺,看到认真摆放的洗刷用品,看到柜子里整齐摆放的衣物,孩子们十分惊讶:原来解放军不仅勇敢能打仗,整理的房间还这么整齐
通过参观学习让幼儿了解军队的生活,开阔孩子的视野,激发孩子学习解放军孩子勇敢大方、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学习解放军严谨的生活作风,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
此次参观期间孩子们给教官们带来了有趣的游戏,优美的舞蹈,愉快的歌声,孩子们还向教官叔叔送上锦旗。
通过这次参观活动,孩子们认识到解放军叔叔不仅勇敢,而且平时很守纪律,还要经常参加学习,做每一件事都很认真。
孩子们说:我们也要向他们学习,遵守纪律,好好学习,长大了为祖国做贡献。
老师们觉得经常带孩子走出去,让孩子亲眼看,亲身体验,比在教室里学习效果要好得多。
近年来,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积极联合驻地学校、幼儿园、街道办、开展“关爱小朋友成长,帮助小朋友成才”活动,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深圳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教官“可亲、可敬”的形象进一步得到了树立,受到当地学校老师、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军事拓展训练,对孩子好吗
军事冬令营朋友来说,应该很新奇,很多孩子都很喜欢为里面有很子喜军事元素在里面,像西点~军事夏令营就办的很不错,他们还有冬令营,我身边的很多家长,都把孩子送去过,回来后,变化很大,感觉不错,毕竟这样的军事训练,孩子在心中还是比较敬佩的。
军训的活动感受怎么写?
军训的第一课就是站军姿,抬头、挺胸、十指夹紧贴于裤缝,真是难受,虽然有教官陪我们一起站,可我们还是坚持不住,头上顶着火热的阳光,我感觉到汗从我的额头滴到了地下。
真是苦,这还不算苦的。
联系正步的时候,教官让我们控腿,一控就是十分钟,当然有教官陪伴,十分钟不到,我们已经东倒西歪了。
可教官却稳稳地站在那,还和我们聊天呢。
我不禁佩服他们的毅力和耐力。
后几天我们学了擒敌拳,有几个教官给我们表演了跳起来再摔下去的动作,真是太厉害了。
我的手都快拍麻了,无限的敬佩涌上心头。
军训十天,我学到了很多,首先我真正地了解遵守纪律的重要性,不单单是以前的听话就好,而是要不啊纪律放在心上,要有责任感,对自己所做的事负责任;其次,在这十天里我感受到军人那良好的生活习惯,我会朝着那个标准努力,让自己拥有良好的习惯。
回到学校后我会认真努力地学习,像军人一样吃苦耐劳,我不会忘记这最后一次军营生活。
军训感受 度过了三天的军训,同学们是什么感受呢
有些许疲惫,有些许兴奋,有些许解脱,更有些许有得。
三天军训虽短,却给我们上了复旦附中的第一课。
军训中,有苦,有累,但更多的却是无尽的快乐。
第一天军训,暴雨骤至,给了大家一个下马威——好象老天有意告诉我们,军训不是闹着玩的。
大家一起学习立正,稍息,一遍遍地做着枯燥无味的四面转。
渐渐地,太阳又露出来。
被雨水打湿的衣裳刚刚晾干,就又被汗水所浸湿。
然而,汗水浸湿了衣裳,却无法打败大家的坚强。
第一天,我们学会了坚韧不拔。
第二天军训,艳阳高照。
同学们腰酸脚痛,豆大的汗珠不断地从脸上滑落。
然而,只要教官的命令,就没有人会擅自休息,即使脚下磨出了水泡。
这一站,就是半个小时。
教官不发话,整个班级就是一支整齐的队伍,没有一死一毫的动摇。
第二天,我们学会了服从命令。
第三天军训,要迎接下午的会操。
为了班级的荣誉,每个方阵都一丝不苟地练习着集体的配合。
从最简单的立正,稍息,到向右看齐,再到四面转法,最后到整个方阵的齐步行进,都不允许任何一个人犯一点差错。
俗话说: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不错,前排同学小小的一个错误,就会是整个排面变乱,操场上,没一个方阵无数次地从这一头走到那一头,再从那一头跑到这一头。
无数次的练习就是为了训练整支队伍的统一一致。
教官说:步调一致,整齐划一才是真正的军队。
今天,我们又学会协调一致。
三天的军训,我们付出了辛苦,付出了汗水。
然而得到的却是一份沉甸甸的收获。
我们学会了坚韧不拔,学会了服从命令。
军训,就是要培养我们的品质,磨砺我们的意志。
经历了军训,我们获益匪浅;通过了军训,我们无比骄傲。
在今天的结营式上,大家或许是备感自豪,或许是心喊解放。
然而,毕竟我们经历了,我们努力了,我们能够说,军训后,我们更出色。
我们选择了坚持。
尽管烈日炎炎,一分一秒地如此漫长,但在训练场上的我们昂首挺胸、精神饱满,认真进行着训练。
最后的结果正像教官说的那样,胜利是属于我们的,我们用自己的汗水和努力换来的是结业式上完美的表演,赢来的是前来参加结业式的院领导、老师以及教官们的认同和掌声。
我们不否认的是,身为独生子女的我们习惯于独来独往,凡事先考虑到的是我们自己,而忽视了许多事是需要大家共同为之付出才能做好的。
当我们把自己融在一个大集体时,个人的得失就显得微不足道,显现出的是一个团队的作用和力量。
为了使这个团队有一个良好的精神面貌展现在全体教官的面前,为了给学院增光添彩,不少同学是带病坚持训练的。
我想如果没有这种集体意识和集体荣誉感,我们军训的效果也不会这样好。
在军训过程中,我们不但学会了一些军事常识,我们还学会了尊重他人。
开始我们曾为一些小事与教官发生冲撞,以至于彼此之间产生了误会,说话语气也难免会重一些。
但是我们随时都在反醒自己,毕竟军训的目的就是要让我们体验军人的生活,了解作为一名军人应遵循的基本准则;而教官们亦在调整,因为我们是学生,和真正的军人是有差别的。
为了缓解偶尔出现的矛盾,我们坐在一起聊天,交换着各自的人生经历和对问题的看法,换位思考后彼此之间有了进一步了解的同时,我们也明白了军队铁的纪律,而教官们也接受了我们身上存在的一些问题。
从中我们也体会到了学会理解和尊重他人,学会换位思考的重要性。
许是离家在外,身在军营,我们的教官不能经常回家,所以他们对父母兄弟姐妹有着一种深深的思念,每次回家都会为父老乡亲们做点什么。
他们对家乡的怀念和对父母的孝敬,感动了我们的同时,也使我们学会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恩,所以在打电话回家时,我们会叮嘱父母上班时路上小心,不要吸烟,那有害身体健康;生病了记得要吃药,不要为了挣钱而忽略自己的健康;我们在基地生活很好和同学教官相处很融洽,请不要为我们担心``````匆匆挂上电话,擦掉眼角的泪水,心中充满了无限思念。
可以说,军营的生活使我们的意志得到锻炼的同时,也使我们懂得了感恩,懂得了长大成人的意味着什么。
难忘的军训,教会了我太多、太多。
自信、奉献,尊重、感恩``````这些都是财富,一笔宝贵的财富。
在军训之前,我总认为那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虽然初中、高中也有过军训,但那毕竟只是在校内,因此对这种军营中的生活充满了期待和向往。
再加上那些电视上所报道的军训中的篝火晚会、打靶、野营、拉歌……我真的把军训当作夏令营般轻松和自在。
到达训练营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想法太天真了,军营就是军营,军人的坚强和钢硬不是轻松自在能够练就出来的。
当天下午,我就体验到了军营的严肃气氛。
教官说话时不可乱动,笑更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就算吃饭时都不能发出除了餐具碰撞饭盒以外的声间。
回宿舍的路上要高喊口号,喊不响就不让回去,可有时明明用尽全力,教官却还不满意,于是只能拼命嚷出来。
那一晚,我哭了,苦涩的泪流进嘴里,心中的憧憬被击得粉碎…… 第二天不到五点钟,我就起来了,因为六点钟要集合,在这之前还要整理内务。
按照要求,被子要折成豆腐块,有的同学甚至起得更早一些。
而我则是在前一晚把被子叠好没舍得拆,和衣而睡,以此减少早上的慌乱,可还是很忙的就到了集合时间。
吃过早饭,一天的训练开始了。
不准动,不准笑,站军姿;一遍一遍地坐下,起立,蹲下,起立;短时间的休息;吃饭时间食堂门口一遍一遍的喊号;食堂里一遍遍的拿凳子,再放进去的动作操练……教官“残酷”的训练方式,不通人情的批评让我们不堪忍受,甚至产生了厌烦…… 吃过晚饭后,本想飞奔进宿舍,贪睡在床上,享受一天难得的时光。
此时,教官却通知我们今天训练的下一个项目是军体拳。
就这样,那个难忘的夜晚,教官不辞辛劳地为我们演示,一遍遍地耐心教导……看着他们疲惫的神态,听着他们已经嘶哑的嗓音,心里不由得一阵感动。
也许他们的方式有些激烈,言辞过于锋利,但他们毕竟是军人,军人的刚毅使他们不善于柔风细雨…… 我不再仇视教官,不再反感军训,可由于身体的原因,我来到了特勤分队,这是一个专门为病号组建的连队,负责一些后勤工作。
工作很轻松,但是不能回到以前的连队与同学中,心中竟有了无限遗憾。
“天将降大任于期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军训为大学生加强国防教育,树立爱国主义思想,煅炼身体,增强体质起到了致关重要的作用。
虽然我没有能坚持到底,但我也永远难忘这些日子。
在军训之前,我总认为那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虽然初中、高中也有过军训,但那毕竟只是在校内,因此对这种军营中的生活充满了期待和向往。
再加上那些电视上所报道的军训中的篝火晚会、打靶、野营、拉歌……我真的把军训当作夏令营般轻松和自在。
孩子第一次单独参加夏令营,父母在家的感言怎么写
一二节 军人奖励的十三条 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 1、嘉奖 2、三 3、二等功 4、一等功 5、荣誉称号 奖励项目,依次以嘉奖为最低奖励,荣誉称号为最高奖励。
第十四条 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个人,分别授予三、二、一等功奖章。
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个人,军区级单位批准的,授予二级英雄模范奖章。
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授予一级英雄模范奖章。
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单位颁发奖状;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单位授予奖旗。
第十五条 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义务兵,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官,可以提前提高衔级工资档次。
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军官,可以提前晋衔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级别等级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提前晋衔适用于列兵和上校以下军官(不得超过其职务等级的最高编制军衔);提前晋级别等级适用于四级以下的文职干部(不得超过其职务等级规定的最高级别);提前提高衔级工资档次适用于低于本衔级工资最高档次的各级士官;提前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适用于各级低于最高档次的军官、文职干部。
提前晋衔、晋级别等级、提高工资档次,通常分别只晋一衔、晋一级、提高一档。
二、军人奖励的条件: 第十六条 个人或者单位遵守纪律,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或者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给予嘉奖。
第十七条 个人遵守纪律,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记功: (一)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联系实际回答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战斗中英勇顽强,坚决执行命令,模范遵守战场纪律,完成作战任务成绩突出,或者主动掩护、抢救战友,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三)战斗中勇于克服困难,积极主动、迅速有效地提供后勤、技术或者其他作战保障,对完成作战任务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四)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正确指挥,密切协同,在组织指挥完成作战任务中,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五)年度军事训练成绩优异,被旅、师、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的,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大纲》规定科目的比赛中,获得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综合成绩前三名的,可以记三等功;被军区级单位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或者获得军区级单位综合成绩前三名的,可以记二等功;被树立为全军军事训练标兵或者在全军军事训练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六)积极参加教育训练改革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对提高教育训练质量、促进部队建设有较大贡献,其成果被批准在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被批准在军区级单位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被批准在全军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一等功。
(七)在完成重大科研试验、远航、导弹发射、战役演习等任务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八)在战备值班、执勤中,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理重要情况,保证完成任务或者避免重大损失,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九)在边防、海岛或者高原等艰苦地区,不畏困难,安心工作,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或者在其他紧要关头,勇敢沉着,不怕牺牲,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一)在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中,科学管理,勤俭节约,确保优质、高产、安全、低耗,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二)在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证部队的集中统一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方面,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三)在拥政爱民、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参加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中,有较大贡献的,或者长期坚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或者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奋不顾身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事迹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四)精心使用、保养武器装备和维护军事设施,勇于同私藏、破坏、盗窃武器、弹药、装备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或者在武器装备的监造、验收中避免重大质量问题,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五)预防和避免事故、案件,使国家、军队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飞行员达到规定的安全飞行时间和技术等级的,或者各种车辆、机械的驾驶员和操作手,多年安全无事故,并被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以上单位树立为标兵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六)保守、保护秘密,坚决同泄密行为和敌特的窃密、渗透活动作斗争,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七)在教学、科研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或者获得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或者多次获得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项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或者获得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以上项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以上项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记一等功。
(十八)在医务卫生工作中,救死扶伤,热心为官兵服务,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九)坚持文艺工作的正确方向,长期深入基层,深入边防、海岛、高原等艰苦地区,为部队服务,或者创作出优秀作品,为活跃部队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十)在体育比赛中,个人或者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在全国、全军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以记三等功;在世界级或者亚洲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以记二等功;在奥运会等重大世界级运动会上夺得金牌或者打破世界纪录的,可以记一等功;对取得上述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员,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十一)在学习政治、军事、科学、文化、技术,履行职责、钻研业务,艰苦奋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秉公执法,严格要求、科学管理,尊干爱兵、团结互助等方面,成绩突出,或者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长正确决策提出重要建议等方面,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十二)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学员)的,被评为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以上单位基层建设标兵连队、标兵单位或者获得集体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单位主官,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十三)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与上列各项记三、二、一等功的事迹、贡献和影响相当的,可以分别记三、二、一等功。
三、 第十八条 单位遵守纪律,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记功: (一)完成作战任务,战绩突出,或者完成作战保障任务,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战绩或者功绩显著,对作战胜利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战绩或者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战备、训练工作落实,在重大军事行动或者完成军事训练以及各种执勤任务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三)在完成急难险重和其他特殊任务中,组织严密,作风顽强,不畏艰险,连续奋战,为保护国家、人民和军队的利益,做出突出成绩,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四)在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中,周密组织,科学管理,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五)全面落实条令、条例,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秩序正规,团结紧密,士气高昂,连续多年无案件和等级责任事故,正规化建设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六)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革命军人,或者在拥政爱民、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七)加强基层全面建设,成绩突出,被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树立为基层建设标兵连队、标兵单位的,可以记三等功;被军区级单位树立为标兵连队、标兵单位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在全军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八)圆满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并在教学改革和科研中,取得突出成绩,对推动、指导教学工作和部队建设、国防建设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九)文化、新闻、出版、体育等单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心为部队服务,成绩突出,为国家和军队赢得荣誉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与上列各项记三、二、一等功的事迹、贡献和影响相当的,可以分别记三、二、一等功。
四、第十九条 个人或者单位遵守纪律,在作战或者其他方面,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在军区级单位、全军、全国有重大影响和推动作用,堪称楷模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军人奖励的权限第二十条 对义务兵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嘉奖由连、营批准。
(二)三等功由团、旅批准。
(三)二等功由旅、师批准。
(四)一等功由集团军批准。
(五)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对士官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初级、中级士官,嘉奖由连、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高级士官,嘉奖由营、团,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集团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 对军官、文职干部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排职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办事员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文职干部,嘉奖由连、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连职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军官,科员级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文职干部,嘉奖由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三)营职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军官,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文职干部,嘉奖由团、旅,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集团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四)团职和专业技术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军官,处级和专业技术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文职干部,嘉奖由师,三等功由集团军,二、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旅可以批准给予嘉奖。
(五)师职和专业技术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五、四级军官,局级和专业技术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五、四级文职干部,嘉奖由集团军,三、二等功由军区,一等功、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六)部队的军职和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嘉奖由军区,三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七)军区职以上军官的各项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二条 对单位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排以下单位,嘉奖由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连级单位,嘉奖由团、旅,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集团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三)营级单位,嘉奖由旅、师,三等功由集团军,二、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四)团级单位,嘉奖由集团军,三、二等功由军区,一等功、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五)旅级单位,嘉奖、三等功由军区,二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六)师级单位,嘉奖由军区,三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七)军级以上单位的各项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对相当于营、团、师(旅)级的机关或者业务部门的奖励,分别按照对连、营、团级单位奖励的权限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总部、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执行军区的奖励权。
第二十四条 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可以批准副营职和专业技术十一级军官,副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级文职干部以及连级单位的一等功;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以及营级单位的二等功;副师职和专业技术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军官,副局级和专业技术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文职干部以及团级单位的三等功;副军职和专业技术三级军官、文职干部以及旅级单位嘉奖。
第二十五条 相当于连、营、团、旅、师、集团军级的单位,分别执行连至集团军的奖励权。
第二十六条 各级司令部、政治部(处)、后勤(联勤)部(处)、装备部(处)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机关对直属单位、所属部门和人员,执行下一级部队(分队)的奖励权。
第二十七条 对从地方初中、高中毕业生和部队士兵中招收的院校学员实施奖励,按照对士兵奖励的权限执行;对从地方大专、本科毕业生中招收的尚未定级的院校学员实施奖励,按照对排职军官奖励的权限执行;对军官和文职干部学员实施奖励,按照其入学前所任职务(专业技术等级)的奖励权限执行。
第二十八条 对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等级的军官、文职干部实施奖励,根据其主要事迹的性质,按照行政职务或者专业技术等级的奖励权限执行。
第二十九条奖励通常应当按照奖励权限实施,部队因编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上级可以对下级越级实施。
五、奖励的实施第三十条 奖励必须根据个人和单位执行任务的客观条件、事迹、作用和影响的大小,全面衡量,按照本条令规定的奖励项目、条件和程序,及时、正确地实施。
对个人或者单位的同一事迹只能给予一次奖励。
总政治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具体的奖励比例。
第三十一条 实施奖励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群众或者领导提名,并在适当范围以会议形式进行群众评议,提出受奖人员和单位以及奖励项目的建议。
(二)党委(支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受奖对象和奖励项目;超过本级奖励权限的,报上级党委审定。
(三)在党委研究决定三等功以上奖励之前,本级政治机关对奖励事迹进行核实。
(四)根据党委(支部)决定,由批准单位的军政首长实施奖励。
在特殊情况下,首长可以直接决定对部属实施奖励,但事后应当向党委(支部)报告,并对此负责。
第三十二条 对离开原单位,被组织派遣参加集训和执行临时任务的人员,时间超过半年,达到奖励条件的,可以由临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的权限实施奖励;时间不足半年,达到奖励条件的,由临时所在单位将其事迹向原单位介绍,由原单位统一衡量,视情实施奖励。
设有临时党委(支部),时间超过半年的临时单位,可以按照上级明确的权限,对达到奖励条件的所属人员实施奖励;时间不足半年的,对达到奖励条件的所属人员,可以将其事迹向原单位介绍,由原单位统一衡量,视情实施奖励。
第三十三条 奖励决定,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下达,在队列前或者会议上宣布,也可以书面传阅或者只向受奖者宣布。
书面下达的奖励决定,嘉奖和三、二、一等功采取通令形式;荣誉称号采取命令形式。
书面和口头下达的奖励决定,必须填写《奖励登记(报告)表》(式样见附录二、三)。
对个人的奖励宣布后,应当将《奖励登记(报告)表》、奖励通令或者命令,以及其他有关的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第三十四条 实施奖励的单位,应当及时宣扬受奖者的先进事迹,情况允许时,可以召开庆功授奖大会,以鼓励和教育部队。
第三十五条 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应当及时向其家庭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入伍前所在工作单位寄发受奖通知书,并向其家庭寄发喜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