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公司中标以后要向物业管理部门递交什么报告
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到当地物业管理部门备案即可。
简述物业管理招标的意义
正保教育建筑网校选课中心网校名师建筑文苑政策法规专业资料建筑实务专题论坛建筑书店学习卡首 页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城乡规划师物业管理知识:招标投标的建设单位可以对各物业管理企业的竞争报价和其他条件进行综合比较,从中选择报价低、技术力量强、管理行为规范、信誉好、服务质量有保障的物业管理企业中标。
这对于节省业主物业服务费用,保证物业服务质量,以及减少物业管理争议,都有重大作用。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要求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有利于遏制协议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前期物业管理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有利于创造物业管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企业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改善物业服务态度,尽可能满足招标人的合理要求,体现了机会均等的市场原则。
物业管理公司已中标、却和业委会未签合同、会出现什么问题
物业公司既然已经中标了,没有和业委会签订合同,这是迟早的事情,应该不会出现什么问题的,你们要多沟通一下。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实施包括哪些步骤
根据建设部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基本上有3种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协议招标,以上的方式各地政府部门的要求不同,选择也有所不同,以上海为例,项目在20万以上的必须选择公开招标的形式,5万以上可以邀请招标形式,5万以下并且投标人少于3人的可以协议招标,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公开招标步骤:1制作招标文件、2在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3成立招投标专家委员会、4收取投标文件、5确定投标人数、6评标、7开标、8中标。
邀请招标步骤:1同上、2发出邀请函、3同上、4投标人不能少于4人、5投标人全部参加投标、6同上、78同上。
协议招标只要与意向投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报当地县级以上房管部门批准就生效。
说白了招投标程序是一种形式,里面的黑幕比较多,都是内定的,有陪标的,有中标后放弃的,那么第二顺序投标人中标,以此类推。
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原则是什么?
1..公开原则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原则,首先要求进标活动的要公开。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应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公共媒介发布。
无论是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还是投标邀请书,都应当载明能大体满足潜在投标人决定是否参加投标竞争所需要的信息。
另外开标的程序、评标的标准和程序、中标的结果等都应当公开。
2公平原则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原则,要求招标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同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竞争者,不得对不同的投标竞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
招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3公正原则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行为应当公正,对所有的投标竞争者都应平等对待,不能有特殊。
特别是在评标时,评标标准应当明确、严格,对所有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送到的投标书都应拒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都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
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是以订立采购合同为目的的民事活动,当然也适用这一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
怎么赶走现在的物业管理
如何更换物业程序 我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在物业区域内的行使者为,同时规定有权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主体也为,因此业主要求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均必须通过业主管理委员会并实施一定的程序后实行。
1、法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所需程序。
当物业管理企业出现法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条件时,即物业管理企业丧失一定的经营资格和时,其与或者业主所签订的自动解除,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2、约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所需程序。
当所约定的事由出现造成需要更换物业管理企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的约定直接进行,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投诉,进行具体运作之后,解除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合同。
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方式更换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应当就哪些事项形成决议
根据不同情况,业主大会应当在招标前决定以下事项: (1)授权业主委员会或委托组织招标; (2)确定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 (3)授权业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或由推荐名单后,由业主大会最终确定中标人; (4)价格幅度或水平。
业主委员会招标前,是否需要备案
业主委员会招标前,应当到项目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备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业主大会决议; (2)或者投标邀请书; (3);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业主委员会委托进行招标的,还应提交双方签订的委托书。
业主委员会组织招标过程中,如何保证广大业主的知情权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保障业主的知情权: (1)业主大会会议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招标前将业主大会决议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示; (2)评标过程中,现场答辩可采用公开的方式,业主可参加旁听; (3)评标结束后,业主委员会可以将招标的过程情况以及提交的评标报告向全体业主公示; (4)中标企业确定后,业主委员会应将其基本情况和与其鉴定的合同的服务内容、范围、标准以及价格等主要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示。
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方式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提前多少天告知原物业管理企业
原合同即将到期,业主大会决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及时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并在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将有关决议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业主大会决定另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在做出决议后及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委员会招标应当何时完成
业主大会通过招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应在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完成。
貌似必须成立业主委员会,超过半数的业主通过,才能更换物业,而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如下: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2年。
我于2006年4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于次月办理了入住手续。
入住后发现住宅小区内的物业管理特别混乱,小区内的居民对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均不满意。
请问,是否能更换别的物业管理公司
我们业主在物业管理中到底有什么权利,应该受什么限制
■律师解答: 一、是否能更换其它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如果现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没有关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也就是说当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时,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职责.当你们找到合适物业公司时只要小区2\\\/3以上业主同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那么与现在的物业管理企业合约关系自动解除. 第一、要解聘或者更换物业既可以通过业委会,也可以通过业主自身的多数决定。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可以解聘或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对于半数以上业主通过的解聘或者选聘物业决议,原物业公司拒绝退出的,可以通过法院要求其强令退出
关于物业公司招标事宜
我国目前只有开发商在选择前期物业公司时,应采取招标形式。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物业公司选聘还没有明文规定要采取招标的形式,如果招标可参照服务招标的形式进行,但房屋保障局网没有这类的项目类别,不能发布公告。
公告可选择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或当地报纸等等媒体发布。
最简单的办法是在当地找一些物业公司,进行竞争性谈判,先提出业主方的条件,由物业公司提交物业管理方案,在小区公示,由全体业主投票确定。
物业管理招投标
这个都是属于公司机密,招标文件是属于甲方编制的一般是代理公司编制的。
投标文件是乙方编制的,这个资料肯定不会外传的,
物业公司中标后如何在房产部门备案
物业公司招投标中标后要先与招标单位签订物业前期管理合同,然后携带物业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企业介绍资料、项目管理人员资料等去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科办理物业备案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