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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任离职感言

时间:2017-08-14 05:19

被领导提拔后减单的的几句感言

感谢各位同事给予的帮助,更感谢领导给予工作的认可,我会继续努力,做的更好,谢谢。

人大常委会委员提任秘书长其委员用辞职吗

您好

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取消其当年或影响期内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受到诫勉处理的党的领导干部,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党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党的领导干部,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受到纪律处分的党的领导干部,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确定影响期。

同时受到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谢谢阅读

副职上任表态发言

上任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刚才会上宣布了组织上对我的任命,在此我衷心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关心,感谢各位领导对我的器重和厚爱。

这次任职对我来说,不仅是一种认同和接受,更是一份希望和重托,让我有机会在一个更高的平台,为公路养护事业服务,为公路养护事业添彩。

同时,也是一次巨大的挑战和考验。

我将把今天作为一个新的起点,尽快进入新角色,勤勉尽职,扎实工作,有所作为。

在此,我做四个方面的表态:  一是“勤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把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提高学习能力上下功夫,以科学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在提高工作能力上下功夫,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

在提高工作落实能力上下功夫,进一步明确抓落实的标准、重点和程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务实”。

坚持做到脚踏实地,求真务实,树立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作风,放下架子,沉下身子,紧密结合中心以及基地各项工作实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坚持做到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甘于清苦,乐于奉献,多干实事,多创业绩。

  三是“团结”。

我作为中心领导班子的一名新成员,要始终坚持班子团结,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原则,积极参政议政,为中心的整体工作着想,为主

事业单位科级领导是否可以调任行政机关任职

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任免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干部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规范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任免与管理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呼伦贝尔市市直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呼伦贝尔市政府直属处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市直各部门(除公安局、司法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外)所属的科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免与管理(不含依照企业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第三条呼伦贝尔市市直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任免和管理工作,必须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事业单位任命科级领导职务实行委任制、聘任制和审核备案制。

第五条事业单位任命科级领导职务应在职数限额内,并符合岗位设置规定。

科级干部职数可以高职低配,既副职可以占用正职职数。

第二章 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机关 第六条呼伦贝尔市政府党组授权人事局任免市政府直属处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部门所属科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由市人事局履行考察程序后决定任免。

第七条部门所属处级、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正、副科级职务,由其主管部门任免、聘用和管理。

任前报呼伦贝尔市人事局备案。

第三章 任免工作程序 第八条在重要岗位上出现人员空缺,或一个岗位有多名人选时,除涉及重要机密和国家安全,以及按照法律、法规不宜公开竞争的职位外,一般要通过竞争上岗产生拟任人选(竞争上岗办法另行制定)。

如个别职务调整经呼伦贝尔市人事局同意,可以直接选拔任用。

第九条由呼伦贝尔市人事局管理的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免,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 (一)由用人单位党组(党委)负责人与市人事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就拟任免情况进行沟通后,向市人事局呈报任免材料。

(二)由市人事局派出考察组对拟任职务人选进行民主推荐,确定考察人选,并履行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考察程序。

(三)由市人事局审核拟任免人员的任职资格、领导职务名称及单位领导职数等情况。

考察结束后,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经市人事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下发干部任免通知。

第十条部门所属处级、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拟提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须向主管部门报送拟任职报告、填报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党组研究同意后,报市人事局审核备案。

市人事局自收到部门报送材料之日起20日内予以审核备案并予以批复,再由主管部门下发任职通知。

任职时间以市人事局审核批复的时间为准。

实行领导职务聘任制的事业单位任命科级领导职务,须到人事部门备案后方可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研究任用干部的党组(党委)必须在任免前向呼伦贝尔市人事局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任用。

(一)领导班子成员对拟任用的干部在重要问题上有争议的。

(二)破格或越级提拔干部的。

(三)超过任职年龄需继续留任或任用的。

(四)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

(五)干部受处分后首次提拔使用的。

(六)从其它地区、单位调任的。

(七)呼伦贝尔市在职副处级以上干部的配偶、子女和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及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属,拟提拔或平调到重要岗位上的。

(八)机构或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变动期间,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

(九)其它需要事前报告的事项。

以上事项的报告需以正式文件上报,内容要求与第九条的有关要求相同。

凡列入任前报告范围而未进行报告的,市人事局要对责任部门进行批评、通报。

涉及重要问题未进行报告的,报告弄虚作假、内容失真的,未按市人事局批复意见办理的,要撤销有关干部的任职决定,同时追究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 任职条件和资格 第十二条提任事业单位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能够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

(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适应工作要求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实践经验、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有大局观念,工作作风民主,公道正派,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提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应具备下列资格: (一)在本单位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三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的经历。

(二)由科级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在科级副职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三)从不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调任的正、副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应平级调任。

从外地区或市直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调入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应占调入单位年度增进人计划数。

(四)同一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可平级调任或提任。

(五)从行政机关调任到事业单位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可平级调任或提任。

(六)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七)近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合格(称职)等次。

(八)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

对于特别优秀的业务骨干或工作需要的特殊人才,经人事部门同意,可以破格提拨。

第十四条在民主测评中,综合评价结果“不同意提拔使用”票超过20%的,不予任职。

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考察,认为具备任职条件的,可在一年后再次向人事部门申报,经再次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结果“不同意提拔使用”票仍超过20%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第五章 免职条件和程序 第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免去现任职务: (一)领导职务转换岗位的。

(二)晋升或降低职务的。

(三)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四)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

(五)调出本单位的。

(六)提前退休的。

(七)达到退休年龄的。

(八)连续2年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九)本人提出自愿辞去领导职务的。

(十)因其它原因需要免职的。

第十六条由呼伦贝尔市人事局管理的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务即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由所在单位报市人事局备案: (一)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二)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

(三)被辞退的。

(四)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

第十七条免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本人自愿辞去领导职务的,应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二)符合免职条件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履行免职手续。

由人事部门负责任免和管理的人员由人事部门下发免职通知。

由主管部门负责任免和管理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下发免职通知,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呼伦贝尔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满意请采纳

正团级多大年龄不能提升了

中华人民国现役军官法规定:第十四条作队的军事、政治、后勤备军官平时任职的最高年别为:(一)担任排级职务的,三十岁;(二)担任连级职务的,三十五岁;(三)担任营级职务的,四十岁;(四)担任团级职务的,四十五岁;(五)担任师级职务的,五十岁;(注:55岁必须转业)(六)担任军级职务的,五十五岁;(注:副军职58岁退休,正军职60岁退休)(七)担任大军区级职务的,副职六十三岁,正职六十五岁任职的最高年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师级和正军职军官延长的年龄最多不得超过五岁,副军职军官延长的年龄最多不得超过三岁。

1991年新疆军区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师团职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

《措施》对选拨干部作了具体要求:原则上规定提任正师职干部,作战部队不超过45岁,其他部队不超过50岁;提任副师职,作战部队不超过43岁,其他部队不超过45岁;提任正团职不超过40岁,副团职不超过38岁。

怎样才能做好一名班组长,让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怎样当好一个企业班组长的心得  一、班组长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在任何一个工作场所,班组长必须对所有设备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故能够尽快处理或在短时间内对事故拿出处理意见。

其次,要求班组长必须能吃苦耐劳、敢于奉献、组织能力强、坚持原则并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具有超前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从而组织好本班的安全生产。

  二、班组长必须要有责任感。

  必须保障安全生产,保证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制度、事故分析原因等各项工作,组织好班前会,布置好本班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做到跟班作业,把握现场作业的全过程,要做到“腿勤”“手勤”“眼勤”“口勤,”的四勤原则,加强安全质量检查验收,要求班组长必须严格遵守行为准则,严守职责,对班组的安全建设和安全生产负责,以身作则,坚决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了解职工思想,在安全文化学习和技术培训上必须起到带头做用。

  三、班组长必须不断建立健全班组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制度,职工有了困难要主动、热心的帮助。

要多注意发现优点,不要吝啬表扬。

工作中不要只盯着职工的缺点,要注意发现优点,引导职工改正缺点。

表扬是最不要成本的一种激励方法,要培养职工树立班组的集体观念。

班组的收入、荣誉,取决于班组的每个成员,要树立团队意识,团结一起干好工作。

  四、班组长要重视职工培训,不断规范职工行为。

   必须建立健全班组中各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度,让职工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规范职工的操作程序,杜绝违章作业行为。

  五、班组长要持之以恒地加强现场管理。

  班组安全管理的精细化,重点在于现场管理。

如何抓好现场管理,:(1)、完善安全设施,保障职工在遵章作业的情况下不会发生安全事故。

(2)、机器、设备管理整洁,安全附件齐全,严格执行设备巡检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班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严格执行安全纪律、工艺要求、劳动纪律,各种记录做到标准化、规范化记录。

(4)、材料、配件摆放整齐,各种工具器材实行定置化,做到物流有序,安全标志齐全,安全色标醒目。

(5)、岗位工艺技术规程、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齐全,班组安全规章制度健全。

(6)、班组在生产现场要做好各种信息的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工作,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处理生产中反映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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