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二十年老员工的发表感言
我是一名好利来的老员工了,对有些事情要更有发言权的,现在看到网上很多的留言,有很多是在抱怨公司的一些政策,所用的一些语言也很极端
我觉得首先要端正自己的态度,看待问题也不能太偏激
公司现在的一些制度和政策也在不断的完善和健全,从这个角度看,是一个很好的现象阿
大家有时候发表的一些感言,只是一个极少的现象,我在好利来这么多年,见证了公司的很多历程,公司发展到今天不容易,是大家一起奋斗的结果,我们应该能在这样的一个企业工作而自豪,总裁的为人是值得我们敬重和学习
现在好利来的各方面的待遇还是很好的,可能大家没有更深入的去看其他企业的一些情况,我们已经很幸福了
希望大家能好好的思考一下
只有公司发展壮大了,我们才能有更好的前程
我支持公司,支持总裁
支持所有热爱好利来的人们
--------- 说起来,今年已经是我第三次参加”欧莱雅真情互动”校园义卖了,也算得上是一名名副其实的老员工了。
2005和2006年,我作为销售组的员工,参加了复旦大学和上海松江大学城的两场校园义卖。
今年,我由衷地感谢欧莱雅公司给我这样一个机会,作为学生主管,再次参与到这场传递真情的活动中来,并与公司的正式员工一起出差,转辗多个城市,与各地更多的同学一起协同合作,为西部的贫困大学生贡献一份力量。
三年里,从一名普通的义卖员工成长为学生主管,我收获颇多。
出任学生主管,这是公司对我的信任,对我来说不仅是一种荣誉,还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压力,正因为如此,这是一次真真切切的锤炼。
亲身的参与使我获得了近距离接触国际知名跨国公司运作模式的机会。
同时,还得到了来自欧莱雅的专业培训,包括面试技巧、公司文化、产品知识、销售技巧及团队合作精神等。
我想,这样宝贵的经历无疑是值得倍加珍惜的,是我正式踏上工作岗位前的一笔不小的财富。
活动中,公司对每一个员工的真挚关怀及重视,充分调动了大家的主人翁意识,使得这场传递爱心,点燃梦想的活动真的越做越好。
在我看来,欧莱雅敢于这样放手,让像我这样的学生来参与运作一个大型活动,充分体现了公司对年轻人的信任,我想这应该是欧莱雅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吧,或许也是欧莱雅能够不断成功并永葆活力的原因之一吧. ---------- 一年一度的兴隆奥运又要开始了,做为阜新兴隆的一名老员工我感触很深。
记得去年的企业奥运我是在大东兴隆百货参加的,当时的我还是一名实习人员,第一次参加企业奥运对奥运充满了激情与梦想,在各项活动中表现也很踊跃。
激情过后我又在想,如果有一天能参加阜新企业的奥运,那一定会是特殊的情感。
今天,我终于迎来了阜新兴隆奥运的时刻,心中感慨万千,经过一年多的时间,从军训到实习,从筹备到开业,从各个企业学习到建设阜新兴隆。
我们付出的太多,也收获了更多,阜新兴隆虽然还有不足,但在所有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正一步步强大。
不惧对手,我们做好自己;不辞艰辛,我们发挥团队作战能力。
拨云见日,风雨彩虹,云云商海,还看兴隆。
今年的企业奥运,我们阜新兴隆将昂首阔步,搭乘集团高速发展的列车,与时代同步,去建设我们更美好的家园,让和谐大家族的鲜花开遍全中国。
--------- 一位联通的老员工,谈3G培训感受从02年毕业到了联通到现在我在联通公司已经工作了7个年头,7年间也经历过公司的很多次变革,特别是去年联通与网通合并之后,就像大家所了解的一样,每个岗位都在调整,从人员到薪酬体系再到各种制度规范和考核标准都比以前有了很大的变化。
也就在这样不断整合重组的变化中我们迎来了3G时代,所以从今年4月份到现在,公司对全员进行了3G业务培训,作为10010客服的骨干,更是参加了比普通员工更多的培训,同时也有了跟终端厂家交流的机会. 这次首批中标WCDMA定制中端的厂家不仅有三星,LG和诺基亚这样的大品牌,也有国产的像中兴华为等品牌的手机,本来像很多坛友们一样,以前也认为3G资费定的比2G高这么多,那么定制终端的价位也不会低到哪去.自然而然的就想到了C网当时刚推出的情况。
作为一名老员工,我经历了联通CDMA从兴起,发展,到最后出售给电信这样整个的过程.一路走来感触也很多。
隐约记得当时CDMA手机刚上市的时候只有那么几款机型,当时是预存话费赠机的销售政策,预存话费也都是非常高的,单机价格更是不便宜,02年的时候,终端刚推出都是2000左右的。
所以根据经验,这次3G主要面对的客户群基本也会是那些高端的用户.在培训前其实一直是这样想的。
培训的时候公司一共请了13个厂家的技术员为我们介绍了数十款机型,光介绍终端性能和演示我们就培了整整一天
从早上8点一直到下午5点
满满当当的
第一感觉就是:没想到有这么多WCDMA的定制终瑞
上午安排的是功能和终端配置介绍,主要是商务功能的,娱乐功能的这类的,而且怎么说呢,感觉每款手机都是具备了各种各样的功能,很人性化,比普通的2G手机多的多
各厂家都为自己的定制终端配了专业的音频处理和视频处理的硬件,摄像头都在三百万像素以上的居多,这次大部分厂家都推出了商务和娱乐两种不同使用倾向的定制终端(大家也能猜到,商务类的较娱乐类的价位要高)其中娱乐类的较多。
娱乐的功能也挺全面的。
午休时同事们在一起讨论,总体感觉是有很多机型都非常不错,当然在某些方面意见也是统一的:这些手机价位肯定很高.以我们的工资买不起。
下午,厂家的销售人员为我们作了现场的真机演示,演示完了之后大部分机型的报价都非常出乎大家的意料。
特别是中兴厂家的销售经理说有一款机器才800多,当时在场的人都楞了一下。
虽说800多的那款机器功能上不如大牌的3G手机那么面面俱道,但也支持联通3G的全业务.这个价位真的...挺让我们意外的。
WCDMA的定制机也有高端的,像多普达这次推的那款3G手机,价位是5600元左右,多数机型都是在2000元左右,中兴,华为和LG等厂家也有十几款1000元左右价位的手机。
不知道众位坛友对这样的价位怎么想,单就我个人而言,有点出乎意料。
真的。
下午还有无线上网本和无线上网卡的演示,无线的上网本只有键盘的标准键那么大(1公斤左右),无线上网卡也就普通U盘那么大(比U盘长一些)。
了解无线上网的人都知道。
不光是联通,像移动电信所报的那些无线上网的数据都是上网速度的峰值,在实际使用时根本达不到,能有一半就不错了,真的。
用过无线上网卡的人应该也深有体会。
CDMA无线上网卡从推出到现在,对外的峰值一直是153.6K\\\/bps,实际使用只就40K-50K左右吧。
而联通3G的无线上网本那天测的时候是2-3M(一共3款),大家也不用失望,可能对于光纤宽带来说,2-3M感觉不出什么来,因为现在大多数网友用的都是1M到2M左右的宽带,但对于无线上网来说,2-3M的速度是非常快的。
这个用过无线上网卡的人应该能理解。
还有一点,手机3G上网也会是这个速度,想像一下,小小手机上网的速度等同于家用的2M宽带的速度,那是相当快的。
各位坛友可能觉的我是联通的员工,是在给自己的公司做广告,做宣传,其实怎么说呢,我是联通的员工,肯定会比大家了解这方面多一些,但同样我也是一个手机用户。
只是在这里把自己的心里话用直白的写出来,请大家不要误会。
作为通信行业的一名从业者出于职业习惯,总喜欢到咱们这个版块逛逛(潜水),平时看到大家发的贴子都比较专业,也不敢发贴上来造次,最近看到坛子里有很多关于3G方面的贴子和评论,猜测.说法不一。
所以今天是以一个普通坛友的身份把我所了解的很多内部专业知识写出来,希望对于大家了解3G有一些东西有帮助。
国庆感言
我有七八于美食文章送给你,希望的上。
《美味的小笼包》常们说小笼包美味可口,我却从没尝过,也不知是啥味道。
这天下午,爸爸妈妈带我来到小笼包子店让我开开眼界,饱饱口福。
那天终于如愿以偿了.小笼包一个个白生生,皮薄薄的,里面好象有一包汁水在,小笼包小巧玲珑,形似宝塔,呈半透明壮,晶莹透黄,宝塔顶上一阵阵香气随风四溢,形状也和包子差不多,难怪叫小笼包。
小笼包以上一般都是一笼里面有十个,每个都是圆鼓鼓的像一个个小雪球似的,只不过上面有一个凹凸不平的地方,还没上来我就被这香气熏得如痴如醉了。
真恨不得把整个蒸好的小笼包一口吞掉。
一笼小笼包上来了,我坐在椅子上,刚蒸完的小笼包发出了一丝淡淡的香气息。
一闻到这种香气息,我就忍不住要去大口大口的吃它了。
刚夹起一个 “小胖墩”塞进嘴里,它就开始反 抗。
我这时肚子正饿得咕咕叫,恨不得将嘴巴变大,把四笼小笼包一口吞下去。
于是我就用筷子小心翼翼地夹起小笼包,因为轻咬了一小口,汁水就像千军万马往我嘴里奔跑。
我把它沾一点醋,轻进我的嘴里,肉馅又松又软,只要一嚼,它的肉就一下子松了下来,鲜美无比 妈妈说:“吃小笼包应该先醮点醋,轻轻咬一个洞,把里面鲜美的汤汁吸干,再吃皮和肉。
小笼包的美味精华就在汤汁里。
我按照妈妈的方法吃,汤汁鲜、皮薄肉嫩,真是好吃极了。
果然,小笼包一会儿不吃不知道,一吃忘不了。
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它的肉非常十足,咬一口鲜鲜的,浓浓的,咸咸的,让你吃了还想吃。
于是我又缠着妈妈去买一客,当阿姨笑盈盈端来后,我又怎能放过呢
吃了一个又一个,在吃得满口流香,砸咂嘴,不住称赞道:“美
真是美味之极。
”一眨眼,又被我消灭了,摸了摸鼓鼓的小肚子,舔舔嘴,余兴未了。
怎么样,心动了
心动不如行动,去吃吃你们家乡的小笼包吧
《油炸臭豆腐》这是江南冬天特有的地方小吃。
小的时候,一放学就往街上跑,当然,这是在口袋里有几个钱的时候。
穿过小巷,翻过小桥,就可闻到油炸臭豆腐的香味。
经营油炸臭豆腐的是个瘦瘦的老人,眉毛胡子全白了,他总是挑一副担子,担子其实是木头做的箱子,前面一个箱子放着臭豆腐、酱油、辣椒酱和一叠小盘子,还有一个罐头瓶,里面插着几双筷子。
后面一个箱子安放着一只小煤炉和一口锅。
老人总是站在街的拐角,专心致致地油炸臭豆腐。
从没有听过他的吆喝声,但总有许多食客寻着香味而来,在他的小担子前站成一圈。
他的臭豆腐很有特色,乍看上去黑不溜湫,和别的臭豆腐没有什么两样,但一入锅再一出锅,就变得金灿灿、香喷喷,涂上一层酱油或辣椒酱(他的辣椒酱是自制的,红艳艳的,辣得香,辣得舒服),黄黄红红,煞是好看。
小心翼翼咬上一口(因为非常烫),外黄内白,外酥内嫩,香辣刺激,此时已不是在吃而是舌头打着卷往下吞。
老人一次总是只炸几块,炸好几块卖几块,所以等的人都是一个吃,其他的人共同行注目礼。
吃油炸臭豆腐的人大多是女人和孩子,真的很奇怪,江南女子都是不吃辣的,但一到这担子前就都变成“辣妹子”了,辣椒酱涂了厚厚的一层还要涂,女人此时也不管斯文了,直吃得嘴唇通红,涕泪交加,热汗直冒。
老人只是不住地说:辣得结棍,勿要吃得格许多。
说归说,他也不去阻挡。
所以,老人的辣椒酱每天都要消耗一瓶。
那时,我父亲每月给我五毛钱,至少有一半的钱是贡献给臭豆腐了。
一块臭豆腐一分钱,吃完一块,这一天才能安静下来。
有时候没有计划好超支了,那么,我就克制住自己不往那里跑,怕自己的眼睛里会长出钩子来。
不过,那样的时候,只要我不小心溜到老人的担子前,老人总会洞察一切,好象发现了我的口袋里没有半分钱,就会笑眯眯地炸一块最脆最嫩的送给我吃。
不好意思白吃,等下个月父亲寄钱来的时候,我马上就去还给他,老人也收下,但必定多炸一块臭豆腐给我。
离开那个江南小城二十多年了,我再也没有吃过那样美味的油炸臭豆腐(虽然我在其他江南城市也吃过油炸臭豆腐,但是味道好象总是差了一点)。
它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和它一起出现的还有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白胡子白眉毛的瘦老人。
《肉骨头粥》我只吃过一次肉骨头粥。
那是江南冬日的一个星期日的早晨,一向节俭的舅母突然提出带我去吃肉骨头粥。
我受宠若惊,一路屁颠屁颠地紧跟在她身后,生怕她又突然改变主意。
沿着青石板路,穿过熙熙攘攘的菜市,拐进一条小巷。
远远看见一个小铺子飘出阵阵白雾,还听到铁勺敲锅沿的声音。
舅母领着我走进这间铺子,铺子里已经座无虚席。
大家都在唏哩哗啦地喝这叫肉骨头粥的东西,好象这东西真的很好吃。
老板娘把我们领进里间的灶旁,满脸歉意地说:“就在这里吃吧。
”老板娘是一个40来岁的女人,头发齐耳,一丝不苟地用黑色的发卡别在耳后。
我生怕舅母临阵脱逃,赶紧自做主张说:“可以可以。
”结果招来舅母两个白眼。
“好吧,来一碗肉骨头粥。
”老板娘一手抄起大铁勺,一手揭开大锅盖,顿时一股热浪席卷着肉粥的香味扑鼻而来。
她用大铁勺在锅里搅了搅,盛了一大碗粥递给我。
这碗粥是灰白色的,米已经煮得不见原形,粥面上还点缀着几小块肉骨头。
我小心翼翼地尝了尝,嗯,香香糯糯,黏黏呼呼。
真的不需要“吃”,只要喝就行了。
我就这样站在大灶旁,端着大碗,呼啦呼啦地喝着有生以来第一次肉骨头粥。
最后还像小狗一样把那几块肉骨头啃得干干净净。
那碗粥花了舅母5分钱。
后来,舅母告诉我,煮肉骨头很麻烦。
先要把肉骨头(连着些肉的骨头)煮上几小时,然后再把新米淘好放进去,再煮。
不能煮焦,关键是要掌握火候,细火慢熬才行。
最后放上盐和味精。
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肉骨头粥的,费时费力还不经喝。
她还警告我,街上的肉骨头粥不能多吃,因为有的老板为省钱把客人吃过的骨头,又重新放进锅里煮。
也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
反正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肉骨头粥,不是因为害怕不卫生,而是口袋里的钱还不够分配的呢。
不过,我还是经常到那家肉骨头粥铺去,主要是想看看她们怎么处理吃完的骨头的。
可老板娘好象明白我的意图,总是笑眯眯的招呼我:“小姑娘,来吃一碗啊。
”然后,我撒腿就逃。
《阳春面》阳春面名字挺好听,很高贵的样子,其实是江南老百姓最爱吃最便宜因而也最能爽气掏钱的大众面食。
《上海的早晨》中资本家徐义德为了逃避公私合营装穷,叫小伙计送的午饭就是这个阳春面,可见,阳春面是属于劳苦大众的专利。
至于为什么取这样一个阳春白雪的名字,可能是取其反义吧,但我敢肯定,取这个名字的人绝不是下里巴人。
二十多年前,舅舅一家好象特别喜欢吃阳春面,每到星期天,舅舅就必定带领全家到镇上的面馆去吃阳春面。
两个表弟兴高采烈,但我却很不喜欢。
阳春面上除了撒一些葱花就没有别的了,光溜溜的,一点味道都没有,吃了第一口就不想吃第二口。
每次我都没有方法把一碗阳春面吃完,我总是旁敲侧击地提醒舅舅还是吃馄饨好,至少还有点肉味。
但舅舅坚决不肯,说馄饨太贵,又不经吃,同样一角钱,阳春面吃得饱饱的,而馄饨却只能塞牙缝。
舅舅的牙缝好大。
不喜欢吃,但每个星期天都得陪舅舅全家去吃,因为这是他们的节日,整整六天他们都在等着这一天。
镇上那家面馆都认识舅舅,每次一来不用吩咐,就很快端上阳春面来,然后,舅舅一家就开始埋头苦干,并制造出幸福的声响来。
每当此时,我就望着面前的阳春面愁眉苦脸。
陆文夫在《美食家》里专门提到过阳春面,说第一锅的阳春面最清爽最可口,因此,很多人都赶早去吃头汤。
我想,舅舅们吃得绝对不是这种阳春面。
但不管怎么说,我对阳春面是没有兴趣的了,胃口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倒了。
冬天光饼师傅比较幸福,守着炉子暖烘烘的,夏天就苦了,赤膊上阵还是大汗淋漓,汗水滴在炉子上嗤嗤作响。
我就不敢买了,因为那光饼里必定也有光饼师傅勤劳的汗水。
前段时间,在福建“老乡”处提到光饼,他们都说那玩意好吃而且对牙齿有利,经常嚼嚼绝对比“白箭”“绿箭”效果好。
但不知现在还有没有了,都好多年没有吃过了。
但愿,这光饼炉子还能在福州的某个街角看到。
《馄饨》我想,大概没有什么小吃有馄饨那么普及和名称多样了。
馄饨在福建叫扁肉;在四川叫抄手;在云南广西一带叫云吞;只有在江南才叫馄饨。
内容差不多,形式却有些差别。
福建的馄饨注重鲜,加虾油是它的一大特色。
小时候总是被喜欢吃馄饨的母亲支出去买馄饨,买来买去,也就买出经验来了。
知道街头的那家馄饨味太浓,吃完后就要赶紧灌开水;而街尾的那家馄饨味道尚好,就是只见皮不见肉;最好的是穿过几条街的那家“野”店,说它野,是因为时开时不开的,好像全凭主人兴趣。
这家的馄饨量足味最地道,每只馄饨雪白剔透,中间一点红红的肉馅若隐若现,再配上几粒葱花,就好象一池秋水中的白莲。
福建的馄饨一般都很节俭,一根小木棍往肉泥上一点再往馄饨皮上一翻,一只馄饨就完成了,往往一盘肉泥可以对付一天所要出售的馄饨。
吃馄饨的一般都是女孩子,她们可以不计较得失,慢悠悠地翘起兰花指,用小调羹小心翼翼地舀起馄饨往樱桃小口里送。
所以,较之其他小吃,福建馄饨更显得女人味一些。
而四川馄饨则个性鲜明,阳刚味十足。
首先一大特色是没有汤,第二大特色是辣得过口不忘。
那一年去成都调研,特地拜访“抄手”,谁知端上来的是几只干巴巴的结结实实的饺子状馄饨,上面还浇了一层红彤彤的辣椒油。
仗着本人吃辣还有一些功底,挣扎着把这碗“抄手”给吞了。
结果,除了辣,我已经不记得它还有没有其它味道。
江南一带,馄饨是最常见的小吃,这里的馄饨分为大馄饨和小馄饨两种。
大馄饨里馅比较多,有鲜肉的也有青菜的,但它又不同北方的饺子那样皮厚馅足,江南人总是不肯象北方人那样干脆利落地做出饺子风格,他们总要保持馄饨的传统,哪怕再大一些,小家碧玉的本色不变。
江南大馄饨是放大了的小馄饨,样子象修女的帽子,汤多量也足,一般人吃一碗也就有了七分饱的感觉。
正宗的江南小馄饨是最具江南文化味的,皮擀得讲究,贴着碗能看到碗里的花纹,真正是薄如蝉翳。
肉要精瘦的,处理得细腻无渣,烧好后的馄饨,皮子晶莹舒展,“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象一只只美丽的白蝴蝶 。
这时候的注意力就不会在吃上了。
不过,这样的小馄饨现在已经不多了,做的人和吃的人好象都已经缺少了这份精致的心情。
取而代之的是满街都是的大众小馄饨,简单一裹,完事,连皮也不擀了,买现成的。
在北方读书的时候,思念馄饨(福建的江南的),思念得咬牙切齿。
北方同学很不以为然,说,那有什么好吃的
清汤寡水的,不如咱北方饺子实在。
是的,要想实在,吃北方饺子;要想苗条,吃江南馄饨。
《羊肉串》很奇怪,我向来不吃羊肉,但对羊肉串却来者不拒。
第一次吃羊肉串是在北京。
那一天,从北京图书馆查资料出来,拐到白石桥附近,那里有一片饭店餐馆和小吃摊点。
先买了仿膳食品窝窝头,吃得直冒酸水,发了一通诸如慈禧太后的胃口怎么这么好对付之类的牢骚后,就站到了烤羊肉串的摊子前。
并没有想要吃,的的确确是被那种香里带膻的味道吸引过来的。
同学也是南方人,不吃羊肉,但他敢想敢干的精神令我佩服。
他先买了三串,然后视死如归地说:“我先吃吃看。
”他小心翼翼地先咬了一口,翻翻眼珠,接着就加快了频率。
我盯着他上下翻飞的大嘴,直问:“哎,别顾吃啊,到底好吃不好吃
”他“嗯嗯”地一气吃完了三串,才摸摸肚子很满意地说:“不吃真傻。
”赶紧掏钱,一手抓一把,这串咬一口,那串咬一口,真的很好吃,肥而不腻,焦香十足,还有一种特有的,说不出来的怪怪的味道(后来才听新疆的同学说,那是孜然的味道)。
我们就这样边走边吃,吃完了,就地再买,反正羊肉串摊子到处都有。
直吃得饱咯里都带羊膻味,不能再吃了,再吃下去,我们非得变成草原牧民了。
本来以为羊肉串就是这样好吃了,谁知新疆的同学说:那算什么羊肉串
真正好吃的是咱们新疆的羊肉串,那可是羊肉串的老家。
第一次那么羡慕新疆人,真正觉得新疆是个好地方。
咱也没有机会去新疆啊,就把北京的羊肉串当新疆的吧。
回到南方后,也见过羊肉串,但不仅外貌小里小气,味道也完全变了样,如果说北京的羊肉串是仿名牌,那么南方的羊肉串就是假冒伪劣了。
也有例外,一次到南京出差,在新街口发现了久违的羊肉串,那味道,那相貌和北京的一样。
我又一次站在南京的大街上不顾斯文地大嚼起来。
以后只要去南京,都要想方设法地溜到新街口去过过瘾。
但总是心有不甘,有事没事总鼓动头儿:“咱们也到乌鲁木齐去开个读者作者联谊会
” 《羊肉泡馍》有了羊肉串垫底,去西安吃羊肉泡馍的时候就好象有了胆量。
看过雄赳赳气昂昂的兵马俑,摸过杨贵妃的洗澡池,躲过小商小贩的围追堵截,吃过田里刚采下来的草莓,当然也爬过大雁塔和古钟楼,接下来就是品尝西安小吃的时间。
西安小吃最具代表性的小吃是肉夹馍和羊肉泡馍。
不过,肉夹馍我连看都不看,一块大肥肉塞在一块大饼里,肥油直冒,尽管肉馍的主人说怎么怎么好吃,我就是吃不下去。
不是怕胖,而是从小就不吃肥肉。
肉夹馍是放弃了,但羊肉泡馍是一定要吃的。
于是就去找。
在古楼附近转来转去,转累了就在一个小摊子上坐下来。
坐定后才发现对面一个老头在专心致致干活:把一块硬硬的馒头掰成颗粒状。
他神态专注地不紧不慢地掰呀掰,掉下来的粉末都用小指捺到嘴里。
他在干嘛
是不是牙口不好
正想着,又见老头把掰好的产品倒进一个盛满浓汤的大海碗里,那碗浓汤顿时就变成了一碗浆糊。
老头有滋有味稀里哗啦地喝完了这碗浆糊,站起身子,抹了抹沾在胡子上的残留物,打了个响亮的饱咯,满脸都是幸福感。
突然好象明白了什么,赶紧找来伙计问:“那是什么
”“羊肉泡馍啊。
”老天,这糊里糊涂的东西就是大名鼎鼎的羊肉泡馍
小的时候就最恨把馒头放进汤里 ,软不啦及的,要口感没口感要味道没味道,再好吃的馒头再好喝的汤都给搅浑了。
所以,很遗憾,在西安最大的收获是买了一堆民间工艺品,而在吃上,却是一片空白。
看了贾平凹写的陕西小吃,其中花了大量的笔墨形容羊肉泡馍的精彩,但我还是没有被他煽乎得流出口水来。
这在我看关于吃的书籍的历史中是少见的。
《朝鲜凉面》初到东北,第一次看到正宗的朝鲜人和朝鲜文字还是大惊小怪的,后来看多了,就见怪不怪了。
然后就开始琢磨如何深入了解朝鲜民族文化,比如,他们的饮食文化,更具体地说,如何吃遍学校周围的朝鲜小吃店。
于是,先去朝鲜泡菜摊子前侦察一番,和买泡菜的朝鲜族老大妈套近乎,问:“道拉及是什么意思
”朝鲜族老大妈真的很象《奇袭》里的老大妈那样慈祥,她不仅耐心地回答我的幼儿园水平的问题,还推荐我买了朝鲜泡菜的代表作——桔梗。
尝了桔梗后,对朝鲜小吃就有了信心。
那一天,零下18°,屋外早已是灰白两色世界。
从澡堂出来,头发一会儿就冻成柴火棒。
并不觉得冷,只是渴得慌。
就到处找有水源的地方,后来发现一面“朝鲜凉面”的幌子正迎风招展,凉面
正好解渴。
一头扎进去,里面已是高朋满座,人人都端着一个大海碗往肚子里灌凉面,很舒服的样子。
于是也要了一碗。
等端上来后,才觉得好象有点不对劲。
鲜红的面汤上波澜不兴,面条当然是潜伏在汤底的,只是这汤,怎么看都好象是刚从自来水龙头里出来,冷不说,还有股漂白粉的味道。
怀疑归怀疑,我真的太渴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了再说。
结果,渴是解了,但我体内的那点余温可全给带走了。
一路跑着回到宿舍,又是捂热水袋又是灌开水,折腾了半天,才把胃里的那块冰坨融化掉。
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东北人和南方人本来就不一样,他们冰天雪地里可以吃冻梨吃冰棒,那是因为他们有从小就锻炼出来的坚强的胃。
所以他们可以裹着大棉袄吃凉面,而我,只能在穿短袖的时候。
但,我还是没有勇气再去品尝朝鲜凉面了。
甚至一想到这四个字,我的胃就开始冒凉气。
不怪朝鲜凉面,只能怪我自己。
《道口烧鸡》说来惭愧,自己在外求学几年,大部分的注意力花在吃上。
究其原因,一是学校食堂乏味的饭菜,使自己时常处于饥饿状态;二是天性所致,“民以食为天”嘛,自己当然也不例外。
于是,刚到长春不久,就打听到“道口烧鸡”挺有特色,忙亲临考察。
果真,摆在橱窗里的烧鸡肥嫩嫩、黄灿灿、热腾腾,撒发着迷人的香气,又看到买烧鸡的人排成了长队,更证实了此烧鸡的名不虚传。
此后三年间,只要钱包里有点余钱,便忙不迭地往烧鸡店送,买不起整只就买半只;买不起半只就买鸡杂碎(鸡肝、鸡卵等构成,便宜而味极佳,是穷学生最亲睐之物)。
那种拎着一小袋烧鸡走路的愉快,无法言喻,只觉得生活在那一刻是多么美好。
此时若去攻读书关,再厚的“砖头”也能毫不费劲地“啃”下来,这就是“道口烧鸡”的威力。
有时,人的胃口会比脑袋重要得多,换句话说,就是物质有时也能毫不客气地战胜精神。
逢到宿舍里的女同胞过生日,无例外地都要买只“道口烧鸡”以飨大家。
鸡上台面后,往往还没等打开塑料袋,大家就已经操起家伙跃跃欲试了。
那香喷喷、热腾腾的烧鸡,嫩而无渣,连骨头都是酥的,一块鸡肉在舌头上还来不及停留就溜进肚子里去了。
而此时往往有师兄师弟寻着香味不请自到,说句“生日快乐”就一屁股坐下来大嚼起来。
那时候,要求师兄师弟办事或反过来他们求我们办事,都言不二价:一只道口烧鸡。
在长春的三年,可以说是伴着“道口烧鸡”的香味渡过的。
(虽不能常吃,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烧鸡店每天毫不吝惜地飘来的香味,使我们的读书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 临毕业的时候,有人告诉我,有一家大饼店专营夹肉大饼,味道好得没法提。
可惜没有机会了。
要不然,现在又会有一样好吃的供我回味了。
麦熟将至,外出路过南方一个小镇,有幸在饭店吃到了从小烙印在脑际的美食——碾碾转儿。
吃着这久违了的美食,当年的那种对其情深意切的欲望不禁又重现于心头。
那是我童年时代,正直国家困难时期,农村百姓过着食不饱腹的生活。
人们想尽办法,把能入口的东西都吃净了,就连门前的老榆树也不能幸免于难,人们把树皮剥光,充当了口中食粮。
尽管如此,仍难解饥饿之急。
母亲不忍心我们挨饿,早早地许下愿:给我们做碾碾转儿。
我们无不从心底里高兴。
等啊盼啊
终于有一天,母亲说地里的麦子可以吃了,让我们跟着她去地里拔麦子。
地里的麦子还不十分熟,而这也正是做碾碾转儿最好的时机。
由母亲指点,专门挑选那些能用的麦子。
做碾碾转儿用的麦子特别严格,嫩了不行,因为麦子的浆水还没凝固;老了也不行,因为麦粒熟透了就太干了。
必须选那些既成熟而又没干透了的、麦粒绿而饱满且已经有了一定硬度的麦子。
母亲舍不得多拔,因为那将是我们一家的口粮。
等我们带着两捆麦子回家后,已累得直不起腰来了。
其实活是轻微的,只是人已饿得没了力气。
为了能吃到这美食,我们不得不坚持着和母亲一起做下去。
我们先是把麦穗一个个掐下,然后放入锅里闷熟,再把闷后的麦穗撮成粒。
不等所有的工序结束,我就耐不住饥饿,将一把麦粒放入口中了,经母亲再三劝说,才没再多吃。
等麦穗都撮成粒,母亲把麦粒端到自家的石磨旁(当时农村差不多家家有石磨)。
将石磨的上扇掀起,把一玫铜钱垫在磨脐上,再将石磨放好。
将收拾干净的麦粒倒在磨盘上,在磨眼上插一根秫桔杆儿,我们几个和母亲一道推的推,拉的拉,围着磨道转了起来。
因为两扇磨盘中间有铜钱垫着,磨扇间有着一定的空隙,所以推起来比磨面省些力气,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费尽了全身之力。
磨盘上的麦粒不断下落,磨盘周围不断地落下了一个个的小面卷儿,不是太长,如同一根根断了的火柴棒。
我们个个脸上淌着汗,心情却是很好的,因为马上就有饱饭可吃了,而且是上好的美食。
我们的汗珠不断增多,磨盘四周的小面卷儿也横七竖八地堆了起来,等磨盘上的麦粒全不见了,我们才气喘嘘嘘地停了下来。
母亲用扫帚轻轻地扫净磨盘四周的小面卷儿,又掀起石磨的上扇,仔仔细细地将两扇磨盘打扫干净,我们这才随母亲来到上房。
等急了的我,也顾不得看清母亲准备了什么辅料儿(可能有些大蒜汁什么的吧,那年头儿没有上好的讲究的),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那种感觉真的胜过吃法国大餐
时间过得好快,这难忘的童年转眼已成往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技的进步,各种传统名吃和国外的名家食品也摆上了老百姓的餐桌。
人们可以在工作之余,心情舒畅地品尝着人间美味,可是对我而言,最最难忘的还是吃着和母亲一块儿做出的碾碾转儿,这种心情恐怕是当今世人所不曾有过的。
愿所有的人们永远不再有我的那种感觉,愿所有的人都能以恬静的心态去品尝这人间的美食——碾碾转儿
《鸭血粉丝汤》鸭血粉丝汤是我们这儿著名的风味小吃o 鸭血粉丝汤味儿好,看相也好o晶莹的粉丝浸在米黄色的汤里,一条条红色的鸭血伴着黄色的油果、绿色的香菜、褐色的鸭肝,泛白的鸭肠散落其间,真是令人垂帘三尺! 鸭血粉丝汤做法很简单:来了客人,随手抓一把洗净的粉丝放入竹制的漏勺里,在热汤里来回的晃动,烫上一两分钟o将烫书的粉丝倒进碗里,再捞出些鸭血和油果子,加上汤水,撒上切好备用的熟鸭肠、鸭肝、香菜,喜欢吃辣的客人还可以浇勺红红的辣油,一碗色香味俱全的鸭血粉丝汤就做成了o 吃鸭血粉丝汤也挺有意思的o吃粉丝时,我喜欢一根一根的吃,找到粉丝的头以后o嘘地一下吸进嘴里,真是顺滑爽口呀!吃油果子、鸭肝、鸭血,我先用舌头舔一舔它的粗味道,再细细地诅嚼,品尝它的细味道o有一天有一天我吃鸭血粉丝汤时,由于吸粉丝过猛,汤溅得我满脸都是,弄得我狼狈不堪o从此,我给鸭血粉丝汤取了个别名--乐开花o 《阳澄湖大闸蟹》阳澄湖大闸蟹是我们这著名的特产。
不仅苏州人爱吃,而且全国各地的人们都爱吃。
有一天,家里来了客人,妈妈从外面买了十只大闸蟹。
买回来后,妈妈先把大闸蟹放进水里浸一下,趁这个功夫,我趴在水池边,静静地端详着它们,它们是深灰色的,有两只大大的钳子,和八只小脚。
它的两只大钳子使劲的挥舞着,好像要和我来一场恶战。
开始煮了,妈妈先把水放在锅里煮上9~10分钟,水开了后,妈妈把它们一一放进了锅里,渐渐地,它们的颜色由深灰变成了淡黄,又由淡黄变成了深红色。
又煮了一会儿,就完全熟了。
妈妈打开了锅盖,一阵清香扑鼻而来,我狠狠地咽了一下口水,然后,妈妈把它们放进了盘子里,一盘色泽诱人、色味俱佳的大闸蟹呈现在我的面前。
妈妈把盘子放到了桌子上,我迫不及待地抓了一只,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我先把两只大钳子和八只小脚拽下来,前后咬一下,再一吸,又白又嫩的蟹肉就滑进了我的嘴里。
大钳子里的肉非常细腻润滑,入口即化。
然后我打开了蟹盖,里面的蟹黄金灿灿的,我一吸,蟹黄就到了我的嘴里,真是鲜美
最后,我把蟹一分为二,细嚼慢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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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澄湖大闸蟹的味道真鲜美啊
让人吃后回味无穷,赞不绝口。
真是名不虚传的苏州特产
五十岁生日感言
今天,我整整五十周岁了。
此时此刻,我内心充满平静及祥和,安坐在电脑前,从已经走过的五十个春秋的喜怒哀乐一直想到前天到保利剧场观看的大型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
这部戏正好与我同龄,我们俩携手度过50岁的生日。
因此,这部戏似乎是专门为我安排的,让我感慨万千。
那天的剧场气氛热烈得令我吃惊,整场演出掌声雷动。
随着大幕徐徐落下,全场观众起身,卯足了劲地把巴掌拍得山响,似乎只能用通红的手掌才能表达这部戏带给自己的感动和满足。
演员谢幕多次,观众也久久不愿离开。
我环顾四周,突然有了一个重大发现:观众群惊人的一致,全都是鬓发斑白,皱纹初现,面容沧桑,表情激动的五零后和六零后们。
不愧是中央芭蕾舞团,舞台上演员的表演非常精准到位,一招一式都唤起我们沉睡的记忆。
曾几何时,《红色娘子军》以及她的七位姐妹(八部革命样板戏),陪伴着我们度过了整个童年:一抬头,墙上贴着吴清华经典的腾空而起的剧照;一开收音机,雄壮嘹亮的歌曲立刻传入耳鼓:“向前进,向前进,战士的责任重,妇女的冤仇深
”好不容易盼着操场上演场电影,也肯定是这八姐妹之一,腻得我们直想吐。
可是,随着文革的结束,她们仿佛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如同一个原本天天跟你纠缠腻歪在一起,你想甩都甩不掉的儿时玩伴,有一天突然冷不丁地销声匿迹、音讯全无。
你这才发现原来不知不觉当中,他已经变为了你生命中的一份子,成了你难以割舍的亲密伴侣。
38年间,我们的精神生活获得了极大的丰富,中国的、外国的、经典的、不经典的,数不清的影视剧作品兜头兜脸地向我们砸过来,令我们应接不暇,可我们却再难寻觅当初那种亲切温暖的感觉。
我相信,昨天剧场中那些眼含热泪,拼命鼓掌的同龄者们,也跟我一样,是专程前来跟久别重逢的老友相会的
小时候写作文,经常喜欢用的一个词是“光阴似箭,岁月如梭”,但其实根本没仔细琢磨过这个词的真正含义。
总觉得自己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仿佛昨天还在腋下夹着几个马扎,跟小伙伴们一起到操场上占地方看《红色娘子军》呢。
对我来说,每一天都是新鲜有趣的,岁月的流逝在我这里几乎是停滞不前的。
直到有一天,我站在镜子前,突然发现鼻唇沟里的一道纹,被地心引力给拽下来了,不觉惊出了一身冷汗,赶紧用手抹平。
第二天也照,第三天也照,后来发现它永远存在了,才猛然意识到不知不觉间我已经在这个世界上走过了整整半个世纪,已到了“知天命”的年纪。
明白了这个事实后,我反而坦然了,仿佛卸下了一个大包袱。
我深知,宇宙间最不可抗拒的就是时间,我何必要跟大自然做斗争呢
如果一个人到了五十岁,却偏偏去追求三十岁的美,二十岁的美,那可就真的是犯魔怔了。
既然我没有办法阻止岁月的脚步,何不以平和的心态微笑着迎接它呢
其实五十岁是女人最舒服的年龄。
第二代已经长大,第三代尚未出生,精力虽不如前,但还不至于老糊涂;体力虽有些不从心,但出去游个山玩个水的还绰绰有余;工作已经驾轻就熟,也不必再像年轻时那样跟自己和跟别人较劲,非得争出个高低曲直来不可。
五十岁的女人可以不急不躁,从容不迫地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不用再去取悦讨好任何人,更不会像个乞丐似的去跟所有的人乞讨爱、肯定和关怀;五十岁的女人有资格有能力跟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呆在一起,包括朋友;喜欢做点什么就做点什么,累了就躲得远远的,舒服悠然地度过每一天。
可以不用看着别人的眼睛说谎,不用硬端着装出另外一个样子,抱着一种不纯洁的目的去与人交往。
五十岁的女人可以活得非常简单,非常实诚,这是我经过努力所获得的权利。
这种权利可不是每个人都有福分拥有的。
当你仰人鼻息,需要求别人赏你一口饭吃,需要养孩子养家庭,有很多生活负担的时候,你没有权利去做这样一个人。
我认为自己此生最成功的,是为自己赢得了这样一个相对宽松自在的生存空间,让自己可以去做一个单纯的人。
当我们心里充满了情绪性的垃圾,每天陷入抱怨、纠结中,不知道感恩、欣赏我们所拥有的一切的时候,我们的内在空间就会变得很小,就会不快乐、不舒服。
我和大多数五十岁的女人一样,觉得有能力尽力做到管控好自己的情绪,从容面对生命中的一切得与失、功与过,坦然面对自己和别人从前犯过的大大小小的错误。
因为我明白,没有人可以不犯错。
我也犯过甚至今天正在犯着很多让自己深夜里感到脸红的错(就在刚才,我还因为自己工作上的一个失误在QQ上跟同事道歉呢),但我觉得,只有犯过那些错儿,经历过那些事儿,遇见过那些人,你才可能把自己修炼成一个可以装得下各种各样的事、容得下各种各样的人的人。
然后你才能宠辱不惊,举重若轻,变得善良,变得宽容,变得坦诚。
生活告诉我: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人和事,所以我不强求完美,甚至害怕完美。
当我不再那么卖力地去证明自己,不再要求自己什么事都要做到最好的时候,我立刻放松了很多,快乐了很多。
因为我已经懂得了,生命就像一条河流,一直在按照自己的规则流淌着,作为一个五十岁的女人,我要做的就是安坐在一条小船上,任它载着走,尽情地欣赏沿途的风景,不抗拒、不纠结,这样就会感觉很轻松,很自在。
只有放下了,你才有能力在生活中发现并欣赏各式各样的美:一朵迎风招展的小花,一个婴儿天真无邪的笑靥,一片阳光下闪亮的树叶,一句朋友随口的赞美……这些都是无声的问候,喜悦的祝福,感受到这些是做人的乐趣之一。
如果你对生活中的小事感到兴趣盎然,能够时不时地在朴实无华、庸庸碌碌的日常生活中发现这些小小的美丽并为之感动,就说明你拥有一颗饱满的心灵,一个不老的灵魂,甭管你今天是五十岁还是八十岁。
你如果想要继续年轻下去,就要永远睁着一双新鲜的好奇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并用一颗敏感的心去体验生活在其中的幸福。
做到了这一切,你就自然会过得开心、自在,自然会吸引到你想要的人来到你身边。
如果你想留住你爱的人,让他不想离开你,方法很简单,就是做他生命中的加号,不断释放出正能量,那么你就一定会为自己赢得一份简单、快乐、自由、满足的生活。
因为自己的价值是自己给的,不能把这个权利拱手让给他人。
宋丹丹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已经五十岁了,你还没能成为半个哲学家,那你真的白活了。
”你要成为哲学家,要了解人性,因为你已经走过了几乎一轮了,你可以没有钱,但你可以明白很多事。
对于即将到来的老年,我非常坦然,做好了充分的应对准备。
因为我知道,老天自有它的意志在里面,我静观其变,看它怎样发生。
十篇读后感言的前序怎么写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
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
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
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
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
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
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
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
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美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
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觉陌生的感受,从而激起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
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力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
如本书写外部文明对马贡多的侵入,是现实的,但又魔幻化了:吉卜赛人拖着两块磁铁“……挨家串户地走着……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从原地落下,木板因铁钉和螺钉没命地挣脱出来而嘎嘎作响……跟在那两块魔铁的后面乱滚”;又如写夜的寂静,人们居然能听到“蚂蚁在月光下的哄闹声、蛀虫啃食时的巨响以及野草生长时持续而清晰的尖叫声”;再如写政府把大批罢工者杀害后,将尸体装上火车运到海里扔掉,那辆火车竟有200节车厢,前、中、后共有3个车头牵引
作家似乎在不断地变换着哈哈镜、望远镜、放大镜甚至显微镜,让读者看到一幅幅真真假假、虚实交错的画面,从而丰富了想象力,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
印第安传说、东方神话以及《圣经》典故的运用,进一步加强了本书的神秘气氛。
如写普罗登肖的鬼魂日夜纠缠布恩地亚一家,便取材于印第安传说中冤鬼自己不得安宁也不让仇人安宁的说法;有关飞毯以及俏姑娘雷梅苔丝抓住床单升天的描写是阿拉伯神话《天方夜谭》的引伸;而马贡多一连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大雨则是《圣经·创世纪》中有关洪水浩劫及挪亚方舟等故事的移植。
拉丁美洲的民间传说往往带有迷信色彩,作家在采用这些民间传说时,有时把它们作为现实来描写;如好汉弗朗西斯科“曾和魔鬼对歌,击败了对手”;阿玛兰塔在长廊里绣花时与死神交谈等等。
有时则反其意而用之,如写尼卡诺尔神父喝了一杯巧克力后居然能离地12厘米,以证明“上帝有无限神力”等等,显然是对宗教迷信的讽刺和嘲笑。
本书中象征主义手法运用得比较成功且有意义的,应首推关于不眠症的描写。
马贡多全体居民在建村后不久都传染上一种不眠症。
严重的是,得了这种病,人会失去记忆。
为了生活,他们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
例如他们在牛身上贴标签道:“这是牛,每天要挤它的奶;要把奶煮开加上咖啡才能做成牛奶咖啡。
”这类例子书中比比皆是,作家意在提醒公众牢记容易被人遗忘的历史。
另外,作家还独创了从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
例如小说一开头,作家就这样写道:“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短短的一句话,实际上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而作家显然隐匿在“现在”的叙事角度。
紧接着,作家笔锋一转,把读者引回到马贡多的初创时期。
这样的时间结构,在小说中一再重复出现,一环接一环,环环相扣,不断地给读者造成新的悬念。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本书凝重的历史内涵、犀利的批判眼光、深刻的民族文化反省、庞大的神话隐喻体系是由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神秘语言贯串始终的。
有的评家认为这部小说出自8岁儿童之口,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此说颇感欣慰。
这是很深刻的评判目光。
因为这种直观的、简约的语言确实有效地反映了一种新的视角,一种落后民族(人类儿童)的自我意识。
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
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
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
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
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
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
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
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
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
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
在故事的结尾时。
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
”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
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
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
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
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
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
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
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
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
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
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
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
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
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
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
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
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
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
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
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
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
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
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
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
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18岁成人礼的感想
北京奥运会万众瞩目的110米栏小组预赛今天中午正式打响,刘翔第一次出现在了鸟巢体育场。
从雅典奥运会之后,国人就期待着刘翔能在北京奥运会上卫冕男子110米栏冠军。
4年间,刘翔成了英雄和旗帜,鲜花、掌声,全世界瞩目的焦点,国人前所未有的尊宠。
刘翔的临时退赛,令人震惊,也引来媒体和大众一片哗然。
鸟巢从山呼海啸到刹那间寂静无声,网络里也正在铺天盖地议论刘翔因伤退出奥运的新闻,有人表示愤慨,埋怨他在演戏,甚至怀疑刘翔是借伤回避压力才退出比赛;有人表示遗憾和惋惜,对这个身影难以割舍;也有人感到失望,说他辜负了13亿人的期待;但绝大部分网友都怜惜和鼓励着我们的英雄,被他执着的精神所感动。
对于一个运动员来说,他在奥运会上的意义已经并非是一个运动员那么简单了,而变成了一个民族符号,有了象征意义,因此他的退出,势必对他是一个痛苦的决定,而对于中国人民来说,短时间内也将是难以接受的。
就如同“奥运音乐日记”中歌手小类写给刘翔的一首《速度连接了一切》中所表达的那样,我们要以同龄人特有的平和、信任、宽容的姿态来看待他的退出,因为刘翔不仅仅是个出色的110米栏运动员,他还是一个25岁的普通年轻人,跑道并不是他全部的生活,也不应该成为他的全部生活。
我们要把刘翔当作一个人来看,一个超越自己坚持梦想的年轻人,面对伤病,面对压力,面对对手,他已经做了他应该做的,他有放弃的权利。
8月18号的鸟巢注定是孤独的,但体育竞技就是这样,任何意外都会发生。
我们每一个关注、喜爱的刘翔的人,应给于他理解、支持和信任。
“速度在每个跨越之间,跑道画不出那追求的极限。
”用音乐送别我们的英雄,祝福刘翔!
西游记读书笔记3篇,每篇400字左右。
西游记》读书 ① 每当我《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
它在名著中,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
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
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
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西游记》读书笔记 ② 看到这个题目,或许很多人会觉得很好笑:到今天才看《西游记》,会不会太幽默了。
说起来很惭愧,虽然我在很小的时候已经接触过少儿图书版的《西游记》,也看过不少于十次的电视剧,动画片,对其中的各个角色的性格和曲折有趣情节可以说是耳熟能详,但真正品读整本书,却是近段时间的事情。
我曾经认为,看电视剧多好啊,既简单易懂,又有充分的视觉和听觉享受,何必拿起一本厚厚的书去钻那些自己不懂得文字。
现在看来,我当时是大错特错了,一样的故事,一样的人物,书中比电视剧更精彩更扣人心弦,让人恍若进入了一个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全然忘记了身外的世界。
书中主要讲述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四师徒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
看完这部小说,有很大的感悟,我觉得学习唐僧的全心全意,孙悟空的不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 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 从书中我们会悟出许多真理,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
京剧后的感想
星期五,我和家人一起观看了京剧。
在这之前,我就听说京剧是我国的国粹,而且在以前我还听爸爸告诉过我:生旦净莫丑是京剧里最典型的五种人的形象。
京剧的表演形式可分为四种“唱念做舞”或是“唱念做打”。
经过了几十分钟的等待,中央11台终于开始了我就按耐不住了,迫不及待地想早点儿观赏到京剧。
可等到开演时我们才发现原来京剧是这么回事:一群演员穿着五颜六色的花衣服在台上唱唱说说,旁边还有一群乐队在给他们伴奏呢
台下的观众也在连连叫好,掌声一个比一个热烈,现场气氛无不热闹,在这样热闹的气氛里我们看得也同样异常兴奋
只是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我们听不懂他们在唱些什么。
第2个片段《三岔口》给我的印象最为深刻,因为主持人在介绍的时候便说了它是最经典的京剧传统武戏之一,那可是个不小的名头呀
在这整个戏中舞台上的道具只有一个桌子和椅子,台上的演员也没有开口说话唱戏,只有一番打斗的场面,是生旦净莫丑中武生的看家戏,全靠的是真功夫
看了这个片段我很是吃惊,台上的演员们做着一个个高难度动作,又是翻跟头,又是刀枪棍棒的,就一个动作都够练三年五载的,更别说这么多的动作了
真可谓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呀
其实看了这么多,还是离不开一个中心点,那就是:京剧是我国的国粹
现在我看完了这场京剧后,可以很坚定地告诉大家,京剧不但是我国的国粹,而且还是我国永垂不朽的国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