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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执法风险识别与防范的感言

时间:2013-11-29 11:09

如何应对当前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工作

税收执法风险的成因及现状决定了税收执法风险在税收管理过程中将始终存在。

在推进法治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进程中,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已势在必行。

然而,防范执法风险并非一朝一夕之事,需要持之以恒,长抓不懈。

当务之急是要继续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在落实好现有工作制度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长效机制,将依法治税工作推向深入。

  科学规划风险管理目标  整合部门资源,统一协调运作,逐步建立对执法风险的识别、动态评估、分类处置、监督反馈的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加强对执法风险的动态预警和处置,有效识别和评估税收执法各环节的各种风险,有效提高税务机关和执法人员处置和应对执法风险的素质和能力,有效预防和降低各类税收执法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和损失。

  建立风险动态识别和评估机制  要加强税收执法风险评估的制度建设,系统地梳理出税收执法风险的要素、风险环节、风险区域、风险时期和风险来源,找出风险监控点,明晰风险评估的主体、程序、标准和评估结果的应用方式,确保长期、动态地跟踪和评价税收执法风险的发生状况、防控体系运作情况。

根据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可能造成损失等要素,按照不同风险度进行警示。

  建立税收执法风险信息化预警机制  要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与省局大集中系统实施无缝对接,将风险提醒、流程控制、风险监控等核心工作信息化,使风险控制方法由人工案头控制为主转化为以信息化控制为主。

  提高干部队伍法律素质  根据风险管理“以人为本”的原则,开展执法风险防范工作要强调税务干部的风险主体地位,注重提升税务干部执法风险防范能力。

不断强化税收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将依法行政内容作为单独模块,嵌入各类干部培训项目。

在竞争上岗考试及其他选拔任用工作中,注意考察了解干部的依法行政知识水平和工作实绩。

  建立风险防范的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税收救济制度,从而在理解与和谐的氛围中,化解执法风险。

加强与法院、纪委的沟通,减少因内外认识标准不一致而引发的执法风险。

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和统一税务稽查证据与司法证据形式、内容和标准的统一,确保在办案中,按行政诉讼中的取证要求收集证据,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加强与政府各主管部门的信息交换,进一步扩大协税、护税网络,深化税源信息利用,建立不同层面的税源信息共享平台。

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理解及支持,营造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

如何有效防范和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一)从制度机面来看,要着力加强四大体系建设一是建筹高效的组织运行体系。

从目前通税收风险监控运行情况来看,普遍存在监控过于单一和滞后的问题。

以监察、法规和督审等部门的有限力量应对众多执法人员、各个环节的执法行为,并开展有效的防范和监控是相当困难的。

而通过计算机监控也有一定的局限性,目前计算机主要监控逾期办理、应办未办等程序容易监控的点,并未全面涵盖每项业务、各个环节的执法监控点,尤其信息系统无法对虚假信息加以识别,难以对执法行为中的风险开展深层次控制。

同时,人工监控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和滞后性。

目前监察、法规和督审多是对税收管理行为开展人工监督、事后检查,并且多采用抽查形式,监控面窄、不深入,效果也不明显。

因此,建立统筹高效的税收风险防范和控制组织体系尤为必要。

当务之急是建立以税收执法权控制为核心,以税收行政管理权监督为重点的监督考核管理机制。

建立税收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税收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负责,分工协作,让监察和督查内审部门为防控机制的组织协调部门,法规和评估风控部门为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对税收管理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监控,以实现对税收执法风险事前预警、过程监控、及时校偏纠错。

二是建立完备的规范制度体系。

首先,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不断提高税收立法质量,提升税收法律层级;减少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随意性,增强法律依据制定的稳定、统一。

其次,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和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都能够在制度的规范下运行,避免决策时拍脑袋、想当然或“一言堂”。

同时,加强上下级沟通,实行双向监督,既注意多向上级汇报,服从上级监督,也要注重发扬民主决策和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决策科学民主,监督透明顺畅。

第三,要进一步理顺税收执法人员岗责体系。

根据总局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和税收管理员制度及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进一步细化基层执法人员岗位职责、理顺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明确执法人员在每一个执法环节中的权利和义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阳光办税,透明执法,将税收执法权和管理权置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监督之下,让权力在“阳光”和监督下运行。

三是建立多层次的防控方法体系。

要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内控方法体系。

市局层面应作为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建设的统筹指挥,以及过程控制、结果运用的中枢。

同时,各层级应具有相应的内控工作任务,保证内控目标与结果的一致性,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化解的全方位监控机制。

通过完善预警体系,不断加强执法监督。

首先,建立预警信息收集体系,拓宽信息渠道。

对内,主要依托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执法管理信息系统、风险管理平台以及纪检监察、执法检查、效能监察、内部审计等途径获取信息;对外,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举报热线和专栏、召开座谈会、走访纳税人等方式收集信息。

同时,通过聘请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形成预警信息监控网络;其次,建立预警信息评价分析体系。

对收集到的预警信息进行归纳梳理,设立预警评价指标,区分高、中、低风险和类别,如问题暴露频率、问题类别及集中度、人员类别及集中度等。

通过分析评价预警指标,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判断税务人员的执法执纪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第三,建立预警信息运用体系。

根据预警信息所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执法工作,将预防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四是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体系。

特别应在考核评议和过错追究两个环节,充分考虑和体现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下新的税收执法风险内部控制要求,完成岗责体系中税收工作可量化指标的标准化设置,对不可量化工作要采取目标责任制。

实施责任积分管理,建立责任柔性或弹性追究体系,突出内控的目的不是追究责任而是在于整改和促进工作。

通过调整系数,开展纵向、横向和动态性绩效评价,全面真实反映税收管理和执法水平。

要完善税收管理员和基层执法人员考评办法,进一步细化考核考评机制,加大考核奖惩力度;要把税收计划管理、绩效管理与依法治税有机结合起来,适当弱化税收收入考核,强化依法治税考核,将考核重心由数量为主转化为以质量为主;在考核方式上,改变单纯事后考核办法,建立事前预防机制、事中督查机制,强化过程监控。

同时要建立税收管理员和基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外部监督机制。

通过聘请社会行风监督员、开展税收执法人员述职述廉或引入第三方评价等活动,促使基层税收执法人员切身感受到税收执法风险的现实压力。

(二)从基层实践来看,要着力加强四大“网络”建设一是提升税收业务能力,打造“自身免疫网”。

引导税收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终生学习理念,采取“个人充电”与“集体充电”相结合的方式,在坚持理想信念教育的同时,加强思想政治理论、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相关法律的学习培训。

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标准,坚持“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和“一岗多能”的原则,在注重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培养复合型人才能力的同时,提高自身免疫力和抵制诱惑能力,筑牢“自身免疫网”。

二是提升监控管理能力,铸造“风险监控网”。

提升行业管理能力。

根据辖区税源情况,加强行业税收管理。

加强税源分析比对,不定期组织召开税源分析专题会,及时汇集税源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完善管理措施。

加强对零申报户、税负异常户、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纳税户管理监控、评估“号脉”,采取“解剖麻雀式”重点稽查,查深查透。

积极开展税收清查和联防联动,通过税源管理、评估、稽查等部门相互协作配合,实现税源管理、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各环节有序衔接,提高税收管理质效。

切实防止有税不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积极铸造“风险监控网络”。

三是增强公正执法社会认同,完善“社会协税网”。

一方面,加强对地方党政部门领导的汇报沟通,化解行政干预,寻求理解支持;同时加大对纳税人诚信纳税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大力营造“诚信纳税、公正执法”的良好氛围,普遍提高全社会的依法纳税水平,降低税法遵从成本;另一方面,大力构建部门执法协作的协税护税网络。

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的征收、管理、服务、评估和稽查各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提高工作质效;密切与工商、国税、财政、国土、房管、公安等外部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式的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建立群众性协税护税组织体系,提高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私房出租等零散税收的征管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税收流失,通过建立完善“社会协税网络”,努力将税收执法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是提升防腐抗变能力,筑牢“病毒防护网”。

强化教育引导,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廉政法规、举办党风廉政建设暨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开展党纪政纪学习教育活动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各种有效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同时着力加强内审督察和执法考核追究力度,筑牢思想防线,加固制度防线,教育引导树立以正确的法制观念、认真的工作态度、坚定的责任意识、强烈的廉政纪律、熟练的业务技能从事税收工作,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和抵制诱惑能力,从内部筑牢“病毒防护网络”,以在系统内形成不敢贪、不能贪和不愿贪的廉洁从税良好氛围。

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税务风险防范主要有措施:一立风险防范意识。

首先业自身应做法诚信纳税,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核算系统,完整、真实和及时地对经济活动进行反映,准确计算税金,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款,健康参与市场竞争。

其次,在对外签定各种经济合同时,要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纳税主体资格和纳税资信情况,防止对方当事人转嫁税务风险;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产生涉税歧义和误解,尽量分散税务风险。

二是提高企业涉税人员的业务素质。

企业应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利用多种渠道,帮助财务、业务等涉税人员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各项税收业务政策的学习,了解、更新和掌握税务新知识,提高运用税法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避企业税务风险的能力,为降低和防范企业税务风险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和税务筹划风险意识,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开展税务筹划。

在强调对企业税务筹划人员的培训外。

也应对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灌输正确的纳税理念,使之破除以往把税务事宜只看作是财务部门工作的陈旧观念,树立全员参与、全员控制的新思维,积极理解支持财务部的工作。

四是密切关注税收法规政策的变化,树立法治观念,避免筹划手段选择上的风险。

税务筹划的规则决定了依法筹划是税务筹划工作的基础。

严格遵守相关税收法规是进行筹划工作的前提,一项违法的税务筹划,无论其成果如何显著,注定是要失败的。

面对这种风险,企业一定要熟悉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掌握与自身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内容,选择既符合企业利益又遵循税法规定的筹划方案。

五是评估税务筹划风险,定期进行纳税健康检查。

评估税务筹划风险就是企业对具体经营行为涉及的纳税风险进行识别并明确责任人,这是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要理清自己有哪些具体经营行为,哪些经营行为涉及纳税问题,这些岗位的相关责任人是谁,谁将对控制措施的实施负责等。

此外,还应定期进行纳税健康检查,消除隐藏在过去经济活动中的税务风险,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六是坚持成本效益原则。

税务筹划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使企业获得一定的收益。

但是,无论是由企业内部设立专门部门进行税务筹划,还是由企业聘请外部专门从事税务筹划工作的人员,都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这些可能完全是出于税收方面的考虑,而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

所以,税务筹划与其他管理决策一样,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只有当税务筹划方案的收益大于支出时,该项税务筹划才是正确的、成功的。

七是加强和中介组织的合作。

税收问题先天具有的专业性、复杂性、实效性使得企业仅凭自己的力量往往很难应付,企业的税务筹划人员往往不能全面地掌握企业发生的所有业务涉及的税收政策,特别是企业在发生特种业务时,税收政策可能规定得不明确,企业又不愿意或不便与税务机关沟通,所以,寻找一个专注于税收政策研究与咨询的中介组织显得十分必要。

中介组织还可以作为企业税收风险的外部监控人,代为承担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一部分职责,更好、更专业地监督、发现企业的税收风险并提供解决方案。

最后,还要搞好税企协调。

由于某些税收政策具有相当大的弹性空间,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上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现实中企业进行的税务筹划的合法性还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特别需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的税收处理方面,要能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

如何提高风险意识 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实施税险管理,是加快税收发展与促进税收征管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之急。

税收风险管理是通过法治和先进技术手段,规范、识别、预测税收风险,根据不同的风险确立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战略,依法采取合理的措施规避、防范和化解税收风险,最终实现以最小的风险成本来提高全社会的税法遵从度。

税收风险管理在许多国家得到了广泛应用。

  理念转变是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先导。

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的政府重塑运动,主张以企业家精神改造行政部门,创建一个“花钱更少、效率更高”的企业型政府,其主要措施包括倡导顾客至上理念、制定服务标准、推动绩效评估、运用企业管理手段和方法等。

风险管理理念就是在这个时候被全面引入行政系统,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可以看出,风险管理在本质上是与服务理念紧密相连的。

税收风险管理是基于税务部门将纳税人看作客户,把税务管理看作经营服务,将行政性管理理念转变为经营服务性管理理念。

税务部门为纳税主体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纳税主体依法向国家缴纳税款。

  树立风险意识是税收风险管理的必然要求。

税务风险管理要求税务部门密切关注可能存在的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找出控制风险的方法,使政府税收流失和征纳双方所受到责任追究的风险都降到最低。

在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方面,税务部门不仅要注重实施积极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更要注重不作为的消极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避免造成税款流失或者承担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纳税主体则要注重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对相关税收筹划行为进行风险评估,依法主动如实申报,在对外签订合同时要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纳税主体资格、纳税资信情况,以防止对方当事人转嫁税收风险等。

信息化手段是税收风险管理的有力支撑。

  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是规范、识别、预测和处理风险,而这些都必须建立在以对纳税人实际情况、税收工作状况全面掌握和分析的基础上。

目前,我国纳税主体数量多且情况复杂、税务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面对税务部门人力资源有限的困难,采取信息化手段进行数据资料的收集、传输、整理、筛选、分析,建立风险规范、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机制,是税收风险管理落到实处的有效途径。

从美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的经验来看,统一纳税申报表和纳税人财务信息电子化采集标准,建立税收风险分析与管理的基础数据库和自动分析、评估、选案系统等,组建专业组织进行指导,实行差别化管理,从风险分析管理的典型案例中提炼预警分析指标、开发风险分析预警软件,既发挥信息化的功能,又利用专业人员的智慧,是税收风险管理的国际发展方向。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转型时期,经济组织形式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经济业务和交易手段日益创新,导致涉税行为复杂化、专业化、隐蔽化,税收信息不对称问题明显加剧,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大大增加。

因此,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引导,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以法律为保障,提高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能力,实现对税收风险的有效规范、识别、预测、评估和处理,提升税收征管质效和服务能力,降低税收成本,优化税收法治环境,是我国税收事业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如何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创新,是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亮点。

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笔者就谈点粗浅认识:一、进一步深刻领会深化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是深化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现实需要,是新形势下保障工商事业健康发展的的客观需要。

是对腐败现象的发生进行动态的预警和预测,提高预防腐败对策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针对性,使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腐败现象和责任事故的发生,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达到保护和爱护干部的目的。

这也是干部健康成长、家庭幸福、事业兴旺的需要。

同时,这项工作做好了,对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也能起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效果。

二、全面准确界定风险点,扎实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基础性工作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防范的是廉政风险,管理的是防范工作。

要做到全面有效防范,就必须从进一步查找风险点入手,切实打牢基础工作。

一要在查找廉政风险点的过程中,首先要放下思想包袱,敢于真找、真查,不避重就虚、不遮遮掩掩,做到“三个下功夫”:即:在找准风险点上下功夫,在找全风险点上下功夫,在找实风险点上下功夫。

只有风险点查找的准确到位、不缺不漏,才能实现防范管理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二要在查找方法上,要以界定工作职责为基础,从梳理工作流程入手,采取自上而下查找和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通过“自己找、大家提、组织点、群众议、集体定”的办法,全面深入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及其发生的部位和环节。

三要突出重点,尤其要抓好资金使用管理、干部任用、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梳理查找。

注重把握查找风险点这个基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执法办案程序、案件罚款裁量、企业注册年检、财务收支以及干部提拔使用等工作,可能使我们的干部被问责或受到责任追究的环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分析排查,找出岗位潜在的风险点,找准本单位防范重点。

并对症下药地制订、规范和落实防范措施,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真正具有针对性、有效性。

四要在查找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结合领导班子、每个干部职工工作岗位等实际,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进行归纳梳理和审查评估,按照风险发生机率和危害损失程度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监管权限,落实监管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防范措施得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教育防范先行,规范管理预警(一)教育先行,注重前期预防。

一是根据确定的廉政风险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

特别是强化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重点环节的廉政教育,加强学习《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家工商总局的“六项禁令”和省工商局加强廉政建设等规章制度。

可邀请有关领导或专家授课开办专题讲座,使全体干部更加深刻地了解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内涵和核心内容,增强干部防险、抗险、控险的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培养干部的稳健执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二是结合查找出的防范重点,开展扎实有效的廉政文化活动。

继续坚持做好“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示范窗口创建”和“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等活动,结合风险点防范工作,努力加强廉政道德建设,通过设置风险防范警示电脑屏保,制作风险点温馨提示桌签、楼道廉政警言警示牌、大厅电子提示屏等多种形式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三是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强对干部的警示教育。

如开展“四学习(学党章、学法规、学条例、学政策)、三重温(重温廉政准则、重温八条禁规、重温各项制度)、二教育(警示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一带动(典型带动)”活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或接受警示教育等活动,查找自身在思想道德、履职尽责、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引导干部掌好权、用好权,随时随地、每时每刻提醒大家不忘廉政,从思想上自觉抵御各种诱惑,增强廉政风险的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明确工作方向。

四、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形成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我们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狠抓制度落实,形成以“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干部人事权和财物管理权。

改进监督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落实征求意见、民主集中和议事决策等各项制度,凡涉及干部人事调整、大额资金支出、大宗物资购买处置、基本建设项目和重大业务事项,按程序和权限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

干部的调整、提拔、任用,按照民主推荐、政绩考核、公开测评等程序,不断完善干部任用机制。

严格落实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开设账外账,私设“小金库”,重大支出定期公布,接受干部监督。

同时,从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办公设备和用品配备、水费、电费、电话费管理等方面严格规定,以实现厉行节约。

二是健全执法监督体系,监控行政执法权。

将立销案管理、行政处罚作为执法办案重点风险点,在规范案源处理程序、罚没(暂扣)财物管理、案件回访、案件评查、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工作等方面实行有效监管防控。

推行相对集中执法办案机制,实行统一立案、统一核审、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逐步实行“网上办案”,规范行政执法流程。

通过行政处罚案件网络系统,对立案、审批、处罚、罚没物资管理等各个环节流程进行规范,置于各级监督之下,形成科学的权力制衡体系。

推进合理裁量制,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推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解决具体行政行为随意性问题,防止随意立案销案和“大案办小”等问题,杜绝人情案、关系案。

制定大要案案件评审制度、案件廉政回访、案件主办人制度、罚没物资处置办法以及行政执法过错追究等配套制度,以制度约束执法行为。

突出案后回访监督,及时发现问题,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

三是强化流程监察,规范行政审批权。

把受理核准、年检验照作为行政审批的重点风险点,在服务公开化,程序标准化上实施有效防控。

通过严格审批流程,明确受理、审批、核准等环节的岗位职责,形成衔接有序、互相制约的工作流程。

对每个流程的办理时限进行确定,对外公开承诺、岗位责任人员、审批程序及时限、收费项目及标准、办事要件、示范文本等,防止拖延不办、借机卡要现象的发生。

在窗口单位设置效能监控、政务监督台、投诉举报箱、工作效能评价仪,认真推行“服务质量评价”活动,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定期进行评价、反馈、警示,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监督,结合工作,落实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查找廉政风险点和制定防控措施及管理中,要围绕查找、评级、防范等重点环节,循序渐进,扎实有效地推进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

(一)有的放矢,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措施。

查准、找全风险点是风险防范的基础,监控管理好风险点才是关键,才能更好地预防,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针对查找出的每个风险点,我们要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强化监督措施:一是公开风险点。

将风险点和防范措施在局域网、局务公开栏等载体进行公示,接受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监督,为廉政风险点的准确性会诊把脉;二是加强内部督查。

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结合持续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组织人教、纪检、监察、办公室等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要求各部门风险责任人做到 “四亮相”:亮姓名、亮职责、亮风险、亮防范措施,做到“操作风险有提示、风险等级有细化、防范重点有标明”,半年进行一次内部风险控制监测自查,自查报告计入干部廉政档案,对已发现的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外部监督。

加强与政风行风监督员的沟通与联系,进一步深化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和工商所长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监督。

(二)有效结合,实现工商工作与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无缝对接。

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机制的终极目标,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工商工作。

实践中,我们要注重在结合上做文章,将风险防范机制有效渗透到工商工作的全过程,做到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

一是将风险防范机制与创建“三满意”相结合。

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各项活动中各阶段工作要求,认真查找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业务能力、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理清思路,探索突破口,不断提升服务理念,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

二是将风险防范机制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

将该工作列入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将“一岗双责”责任制、廉洁自律承诺、效能建设等同步纳入风险防范机制。

三是将风险防范机制与政风行风评议相结合。

确定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等为主要廉政和监管风险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风险薄弱环节,积极参加市局和上级的有争创活动,增强干部自我防范能力。

四是将风险防范机制与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做好廉政文化“五进”“五上”工作,在全系统开展廉政格言警句征集活动,将风险防范机制与干部作爱党爱国教育相结合,从爱护干部、保护干部角度出发,通过开展干部各种政治活动及岗位练兵等业务培训和廉政知识竞赛等活动,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工商干部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风险防范能力。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课题,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我们只要严禁格落实上级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部署,实实在在地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在防范工作上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探索工商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逐步建立“岗位职责清晰,履职程序规范,防控措施具体,制度机制完善”的长效机制,就能有效地降低各个岗位的廉政风险,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水平,有力地推动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浅谈如何加强企业税收风险管理

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一)作风上的风险点。

一是不主动适应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要求,不从推进思想解放、观念更新入手,大兴开拓创新之风、求真务实之风、依法行政之风。

二是不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和倾听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呼声,工作落实不够深入、不够具体,造成“经验主义”思想的形成。

三是思想退坡,工作松紧,缺乏奋勇争先、革命到底的信心和勇气,工作上不敢硬碰硬。

四是放松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不能正确的抵御物质的诱惑和人情的左右,信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导致拒腐防变的防线受到瓦解,手中权利失控。

(二)决策上的风险点。

一是不能够与时俱进的看待问题,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缺乏思考,导致工作决策上缺乏创新,工作进展上停滞不前。

二是不严格按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办事,独断专行,导致工作思路狭窄,决策管理错位。

三是制定工作方案时不仔细思考、不认真研究,导致作出的决策没有可操作性,作用不突出,效果不明显。

四是工作上不敢创新、不愿创新、因循守旧,导致决策上缺乏超前性和长远性。

(三)人事管理上的风险点。

一是人事工作的风险点。

在干部配备、干部任免、人员调动等问题上偏听偏信、任人唯亲,在程序上缺乏严肃性,导致出现用人失察、用人失误。

二是队伍建设的风险点。

对干部的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对干部的考核不细致、不准确;对干部责任追究的纪律不严肃、不严明;对工作督办不及时、不具体。

(四)财务管理上的风险点。

怎样开展廉洁风险识别与评估,管控与预警,监督与评价

(一)进一步加强干部对防控机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继续加强干部的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宣传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正确引导干部加强内控、防范风险意识,纠正干部对防控机制建设的不理解、不配合等错误认识和倾向,增强干部对防控机制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干部充分认识加强防控机制建设,是应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加强权力运行的监控制约,打造廉洁、高效的税务干部队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防范税务部门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两权运行风险的重要保证。

认识到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出于对干部的爱护和保护,就是要我们的干部在履职、执法、廉政方面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

(二)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的规范化管理,建立长效防范内控机制。

1.科学合理设置内部机构,明确部门职责,以考核促规范。

严格按照《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的要求,科学规范的设置部门科室,重点围绕容易产生不廉行为的部门、重要岗位和薄弱环节,实行以职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酬,构建完整的岗责体系,结合实际积极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中,视每一个岗位为一个廉政风险岗,每一个岗位所持有的每一项执法权或管理权为一个廉政风险点,量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分值,采取定期考核。

坚持预警预防为先,各部门设置有兼职预警信息采集员,负责对部门成员进行相关执法风险事前提醒,对有价值的预警信息进行比对;纪检部门积极参与到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的检查考核中,对检查和考核中发现的不良行为及时预警,下达整改通知和建议,责令限期整改,并实施有效奖罚。

2.树立学习就是责任的意识,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引导干部加强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侵蚀。

重视开展警示教育,可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大讨论、大推进”活动,组织开展 “知恩、知足、知责”的“三知”教育活动等举措,让干部树立知足常乐的情怀和依法治税为国聚财的责任感、使命感。

大力发挥廉政文化的作用,可通过制作电脑廉政警句提醒、公开廉政防控承诺、利用走廊、楼体墙体精心制作廉政图集等形式,大力营造廉政文化宣传氛围。

3.抓源头治理,预防在先。

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把合理配置、授权明责、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密切结合起来,把握好政策,做到科学规范。

结合地税部门的职能职责,从强化部门内部管理入手,以税收“两权”运行廉政风险管理为中心环节,以各部门协调运作为纽带,以自我完善为特征,以防控廉政风险为目的,以量化考核和责任落实为保障,在税收征、管、查,减、免、罚,人、财、物,清、销、欠“十二个节点”创造性地引入了廉政风险管理机制,通过在各环节加强廉政风险排查,狠抓警醒、监控、制约、惩戒,筑牢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的“三道防线”,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规避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外部环境等“五类风险”,做好了警戒预防工作。

4.通过整合监督力量,增强整体监督合力。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

对税收定额核定、减、免、缓税审批、税务违法处罚等税收执法权的每一个环节及每一个工作岗位的范围、职责、程序、责任等方面予以梳理确认,使税收执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税务公开,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通过效能监督员、举报电话、门户网站、网上投诉、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等形式,让税务干部的行为始终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是引导家庭监督。

把“两权”的监督由单位延伸到家庭,充分发挥家庭监督的作用。

三是按照《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工作要求,依托数据管理平台,各部门各司其责,认真梳理部门及各岗位权力事项,针对容易产生问题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排查各类廉政风险,确定廉政风险点、风险内容和风险来源,按照“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责任”三个方面并开展风险评估,并建立廉政风险点台帐,明确风险点所处的风险层面、风险点可能面临的法纪责任分析等。

四是建立个人岗位风险防控监督台,将个人岗位职责、查摆的潜在廉政风险点、确定的风险级别、具体防范措施进行公开,实现社会监督、自我监督、自我防范的有力结合。

5.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落实到位。

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不断探索源头防腐新途径新方法。

一是严格执行制度。

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不断完善制度。

要建立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监督管理制度,及时补救和堵塞缺陷和漏洞,决不给腐败分子机会可趁。

首先,要重视制度的修订。

现有的制度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

其次,要注意制度的系统配套。

既要注意单项制度的制定修订,又要注意与其他制度的协调配合;既要充实完善惩戒性、约束性规定,又要建立健全激励性、保障性规定;既要制定实体性制度建设,又要重视程序性制度建设,发挥整体效能。

要将目前推行的征管质量评价体系、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岗位目标管理考核等,形成制度化,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是实现制度为管理服务。

要深入推进绩效考核,把干部廉政行为纳入考核,列为一票否决,凡查出干部有不廉行为者,视情节半年或一年不予考核,同时,其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一定要承担一定连带责任,激励和迫使干部自觉遵纪守法,突出了制度约束和组织保障。

6.实施有效检查和考核,规范执法,依法履责。

一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相结合。

在加大岗位廉政教育、风险防范教育的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对内,通过监督检查、诫勉谈话、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明察暗访等手段扩大权力运行的公开化和透明度。

对外,通过与国税、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大预警信息的采集、预测和评估,让税收执法权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二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绩效考核及征管质量评价体系考核相结合。

将风险防范管理纳入单位和部门绩效考核和征管质量评价体系考核范围,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通过硬化考核指标,突出考核重点,严格内部检查等手段,强化各项制度落实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三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执法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将风险防范管理理念融入税收征管业务系统,重点抓好对税务行政处罚、减免税事项、核定应纳税额、税前扣除项目审核、税款征收等重点岗位的监督;加大对税收管理员的税收征管行为、税收政策执行、日常办税程序等环节的计算机考核和人工考核;加强对各项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和规则,杜绝越级、越权执法可能导致的渎职、失职及以税谋私问题。

四是将风险防范管理与税收专项检查相结合。

围绕税额核定、税款征收、发票管理、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环节加强监督,通过纳税评估、执法检查和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对税收执法环境的整治,查找税收征管工作漏洞,杜绝不按程序和规定办事、随意执法及以权谋私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合理规避风险,严防失职渎职及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如何理解税收风险与税收风险管理的概念

税收风险是指国家在组织税收收入的过程中,限于征税 手段及税收制度本身的不足,再加上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造 成的税收损失。

这种状况下,税收风险管理就显得十分必要, 税收风险管理实际上是指税务机关合理运用各种管理理念和方 法,通过对税收风险进行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过程监督 以及绩效评估等,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的必要方法。

构成税收 风险的主要方面包括三个:一是政策风险,即由于复杂经济活 动和规范的税收政策之间存在矛盾,从而导致税收政策存在某 些漏洞;二是执法风险,即由于税收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足、 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或执法人员内外勾结等,造成执法 混乱,带来执法层面的风险;三是纳税遵从风险,即纳税人由 于工作失误或对税收认识不足,或通过不正当手段恶意不遵从 税收政策带来的风险。

税收风险管理,是税务机关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在全面分析纳税人税法遵从状况的基础上,针对纳税人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税收风险,合理配置税收管理资源,通过风险提醒、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等风险应对手段,防控税收风险,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提升税务机关管理水平的税收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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