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伤仲永》的读书感言,几十字就好了。
学霸快来
除了后天的学习,还要有坚韧不拔的毅力, 持之以恒的精神,和遇到困难永不退缩的进取精神
读完“伤仲永”后的感想。
200字左右
即使天赋在高,没有经过后天的学习和教育,也会成为普通人。
你们觉得《伤仲永》的读后感应该怎么写好
《伤仲永》这篇文章主要是写天才也是需要后天的努力,否则也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通过这篇文章我们应该更加的努力学习,不能和文中的仲永一样,放弃后天的学习。
《伤仲永》本文用什么方法说理?说明了一个什么道理? 读了本文后,你有什么感想
急需
借事说理后天的努力比先天的优越条件更重要。
才能有赖于学习和培养,一个有先天禀赋的人,不接受正常的教育,也会变成一个平庸无能的人。
读完《伤仲永》这篇文章后,的确让我感到有些“伤”。
仲永天生聪明、有才智,年纪小小就能作诗,但最后却得到“泯然众人”的结果。
像方仲永那样的神童,如果从小就努力勤奋地学习,将来一定会成为举世闻名的才子,成为国家的栋梁。
方仲永是天才,但即使是天才,也离不开后天的努力。
否则,早晚都会出现“江郎才尽”的那一天。
天才方仲永为什么不能取得重大的成就呢
我觉得一是方仲永父亲的错,方仲永最终“泯然众人”,他要承担主要的责任。
仲永的父亲贪图财富,在仲永年小的时候,每天带着他四处拜访,寻求利益,而不让他去学习,耽误了他学习的机会,白白荒废了一个天才的一生。
这也告诉我们,作为父母的应该给子女最好的教育,而不应该着重与眼前的利益。
二是,因为仲永“受于人者不至也”没有接受后天正常的教育。
人们常说:“成功的人,往往不是最聪明的,而是勤奋的。
”我们现在有这么好的学习条件,老师和家长对我们的学习又是那么重视,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勤奋学习。
青少年时期是学习最好的时机,我们要抓紧时间,学习更多的知识,千万不能“老大徒伤悲”。
学了 伤仲永 一科,有什么话想说,有什么有感想
=。
。
=我们的伴你成长上也是这题目,前两天我还查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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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永仲
伤仲永 (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二、读法参考伤仲永 (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
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
三、题目意义伤,是“哀伤,叹息”的意思。
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
《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四、原文及注解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
)仲永生五年(这是虚岁,他其实四岁),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
”《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
”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
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养父母”,是“赡养”的表现,“收族”,是“团结”的表现。
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
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
“一乡”,全乡。
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
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省略句。
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
“先人”。
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
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
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
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
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省略句。
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
)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五、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
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读书人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以宾客之礼对待仲永的父亲,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
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
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
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六、作者介绍王安石(1021~1086) 北宋大臣。
唐宋八大家之一。
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
字介甫,号半山。
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居不去,江宁成为第二故乡。
幼随其父遍历各地,见多识广,深谙民情。
庆历二年(1042)举进士,出任潍南东路(治今江苏扬州)判官。
庆历七年(1047),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东南)知县,遍访东西14乡,部署水利兴修,创导贷谷与民(为“青苗法”之发端),政绩有声,且对理财必须“资之天地”(即靠发展生产)有独特的见解。
皇佑三年(1051)再调任舒州(今安徽怀宁)通判。
时在京名人范仲淹、富弼等闻其文辞政事有声,交表推荐,均以“家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尽其才”。
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
次年移任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波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
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
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
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
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
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宁。
由江宁知府改任翰林学士,应神宗之召,力主变法。
熙宁二年(1069)二月,出任参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条例司,准备变法。
吕惠卿亦于同时被任为条例司检详文字,成为王安石变法行政副手。
是年颁行均输法、青苗法与农田水利法。
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任宰相。
神宗罢制置三司条例,权归中书。
颁行保甲法与募役法(先在开封府试行)。
此后三年内渐次颁行贡举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与置将法;免役法在开封府试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国。
熙宁七年(1074),因外有文彦博、司马光,内有三后(仁宗后、英宗后与神宗皇后)激烈反对新法,郑侠献《流民图》危言耸听,又加新法要员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而辞职凡六次,出知江宁府,离相位而去。
次年二月,复相,终因与神宗不合,变法进展困难,一年不到,再次辞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
封爵荆国公。
晚年好佛,闲赋以著述《字说》为娱,仍不忘变法。
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先后罢免役、青苗法。
次年四月病逝。
谥“文”,故史称“王文公”。
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辑本等传世,余佚。
七、重点词句解释一、词解1.隶:属于;2.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3.未尝:不曾;4.求:要求5.异:感到奇怪;6.借旁近:向邻居借;7.与:给;8.书:写;9.为:题写;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11.观:看;12.自是:从此;13.是:这、此;14.就:完成;15.者:......的地方;16.稍稍:渐渐;17.或:有人;18.宾客:用宾客之礼款待,名词动用(请客);19.邑人:同县的人;20.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提诗;21.利其然:贪图这样(以此有利可图);22.扳:通“攀”,牵,引;23.环谒:到处拜访;24.使:让;25.从:跟从;26.称:相当;27.泯然:消失。
28.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29.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0.夫:发议论。
31.固:本来。
二、句解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向邻居借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诗上题写上了名字,他的诗把奉养父母、和谐的相处作为诗的内容。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定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求取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认为这有利可图,硬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
7.泯然众人矣
译:仲永的特异之处消失净尽,以成为普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