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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之星的感言

时间:2019-11-23 12:29

小学生获得美德之星获奖感言怎么写

很荣幸能够获得市级美德之星的称号。

对我来说,这不仅仅是一份荣耀,更多的是其间的责任。

  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多年的悠久历史,其美好品德更是不计其数,作为炎黄子孙,继承和发扬这些美德,这些精神是我们的荣耀,更是我们一生奋斗的目标。

这次获奖,不是终结,仅仅只是一个开始,一个矢志不渝传承美好品德的开始。

我将在以后的生活中,自觉将中华美德贯彻的生活的一点一滴中,并用自己的努力去感染身边的人,让中华美德在我们这一代发扬光大!

急求一篇有关采访名人的收获与感悟

嗯。

。

。

这些对明星的采访,倾注了我的心血,也都有我自己独到的角度,是我们黑龙江台独家的报道。

他们不像明星诽闻那样争得人们一时的关注,成为某一阶段的热点,但是,他们却有长期保留的价值,不温、不火、不过时。

这种探索是我的追求,我的喜好,也是社会和人们的需要。

后来,我突然发现在采访明星的过程中,我又创造了一个独特,那就是高级记者进入娱乐界报道大概为数不多,甚至仅有我一人的可能。

因为我分析过,所有达到正高级职称的不是做领导就是搞重大报道;娱乐采访几乎都是年轻的小记者,而且好多都是聘任制的临时工。

安排一个具有采、摄、编、播、主持全能的、具有30年实践经验的正高级记者去做追星节目,这在全国恐怕也可能很少见了,不知道我们的领导是怎么想的,起码我觉得是很不合适的。

同时,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独特的现象,也是一种绝妙的现象。

记得当我联系做访问时,他说,他几乎不接受任何新闻单位的采访,因为他认为们的提问,关注的话题太没档次。

我告诉他,我是一名高级记者,在娱乐报道中绝对是少之又少的,我相信他会对我的采访话题感兴趣的,也会对我的采访满意的。

当时他不好拒绝,只是了一句,我考虑一下吧。

结果还是不了了之。

我相信,相当一部分资深演员对,对八卦采访是反感的,是不感兴趣的。

而像我这样的老记者、资深记者,对他们那种探讨人生,探讨艺术,探讨角色的采访,在演艺圈,在明星中会大受欢迎的。

比如对我提问的赞扬,;比如对我采访准备充分的欣赏;比如对我采访角度的高度评价,比如与我交流中回忆往事的泪水都是最好的例子。

做了两年的追星记者,一方面我及不情愿,是一种无奈之举;一方面我又从中得到了许多乐趣和收获。

当初我绝对是感觉大材小用,乱点鸳鸯谱,可是我的一贯作风又是服从组织安排,党叫干啥就干啥,干啥就要干好啥。

那是的作用,把自己作为一颗螺丝钉,钉在那里,就要在哪里闪光。

不管内心有多大的矛盾、困惑,不能拿工作开玩笑。

于是我老老实实、认认真真的做了两年的追星记者。

以上记载的就是我两年的采访收获,之后,我主动要求退居二线,当我真正离开栏目的时候,当我如今回首两年的追星历程时,我才发现,自己对明星采访的过程,是一种建立在对人生的反思,对事业热爱的追述,对爱情婚姻的感悟,对性格爱好的抒发,对艺术升华的基础之上的采访。

所以这两年的追星是我做记者探索人性最深的两年,是最动脑子思考的两年,是最不浮躁的两年,是收获最大的两年,是感慨最多的两年,是值得记忆和骄傲的两年。

为此我再也不会有牢骚,不会觉得是小用,而是实用了,不会觉得是乱点,而是点到的幸运,是冥冥之中与那些明星们的缘分,让我同他们共同分享了成功者的快乐、感悟、艺术和人生。

追星也让我和女儿、和更多的年轻人有了共同语言,让我更靠近时代,靠近时尚,让我的心更加年轻,更富有朝气。

追星还让我感受到明星光环背后的艰辛、努力、付出、喜悦、收获、享受等等普通人难以接触难以想象的故事和细节。

追星更让我了解和走进了演艺界成功人士的,去触动、开启、探望他们那颗心灵之窗。

这份收获是最让我动心、动情、感慨和难忘的。

你曾注意过那咖啡色或黑色的泥土吗

  每天,您上学时,脚下踩的就是泥土。

它虽然被无数人踩着,但没有向人类要过报酬,只是默默地承受着一切。

  每当您出去游览时,是不是只注意那翠绿挺拔的参天大树

是不是只欣赏那娇美清香的花朵,赞美那生机勃勃的小草

你注意过那藏着植物根基的泥土吗

你也许不会注意它,因为它是那么平凡,那么没有吸引力。

但是如果没有泥土,哪来树木花草,哪来人类生物呢

所以,泥土是一切之源。

它把自己的身体乃至体内的一切养料都供给了大树、鲜花、小草……它无私地默默无闻地为人类奉献着自己。

  人类也正是这样,哪位英雄与先进人物的背后,没有众多的默默无闻地支持他们工作的人们

就说奥运会得奖牌的运动员吧,他们顽强拼搏获得了奖牌,为祖国争得荣誉,他们的名字家喻户晓。

可是你注意了他们的周围的医务人员和带着殷切希望的教练、领队没有呢

是他们平时陪练、指导,无微不至地关怀运动员,每次参赛时,站在台下最紧张的也是他们。

这些默默工作的医务人员、教练、领队,他们不都是泥土吗

是他们用自己的身心和全部精力培养着这朵朵鲜花……   我想,这些为人类做出无私奉献的人,不也同样伟大吗

不也同鲜花树木一样值得称赞吗

  让世界多一些这样的泥土吧

读书笔记,只要好词好句,不要感想,一定要带出处

史诗再现——指环王的故事彼得·杰克逊的史诗般的电影《指环王》是关于一枚戒指的故事,从它的产生、发现、到毁灭,其间转手多人,但是由于这枚戒指是邪恶的,拥有的人很难不被它腐蚀。

打造戒指的恶魔被称为黑暗魔君索伦,他在末日火山的熔岩中秘密地锻造了这枚戒指,希望用它来统驭矮人族打造的十九枚统治天地的指环。

第一次的黑暗时代降临,中土世界的种族们联合起来对抗黑魔王的战斗打响了。

索伦带着至尊魔戒的手指被人皇之子埃西铎砍掉,黑魔王消失,但是却没有被消灭。

因为黄金指环的诅咒控制了埃西铎,一旦他在欲望的驱使下放弃摧毁戒指,那么黑魔王就永远不可能被消灭。

人类的欲望是无止尽的,这是《指环王》最重要的主题之一,并且,人类的心灵是脆弱的,我们很容易受到引诱而堕落。

在冷兵器时代,当大炮和飞机还没有被发明,人类就渴望那些能够动辄毁灭一切的力量,当那毁灭一切的力量出现之时,人类又不得不生活在终日的恐惧之中。

至尊魔戒就是这样令人渴望又令人生畏的力量。

在电影故事的进展过程中,巫师甘道夫发现自己独自与能够结束世界的魔戒呆在了同一个房间里。

魔戒在地板上发光,甘道夫敬畏地注视着它。

这时候观众确实能够感觉到一股寒意,而杰克逊令人眼花的镜头,或者冈多夫那耸起的眉毛、以及霍华德·肖那充满瓦格纳式风格的配乐,充分表达了“力量指环”催眠般的魔力。

关于指环的神话传说并不是托尔金本人独创的,早在1876年,瓦格纳的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就已经首演。

虽然,托尔金否认他小说中的指环和瓦格纳的指环有什么关联,但是全能的指环这个想法的确是直接来自瓦格纳,因为在其他古老的传奇故事找不到它的影子。

冰岛的《沃尔松格传奇》是以一个藏匿着的被诅咒的指环为主线的,但是传奇中的指环没有执行命令的能力。

而在德国的《尼伯龙根之歌》史诗中,有一根神奇的棍子能够用来统治一切。

瓦格纳将这两者组合起来,创造出了尼伯龙首领阿尔伯里奇和来自莱茵河的、黄金铸造的可怕的护身符指环。

于是有了这样的故事:当指环被窃之后时,阿尔伯里奇在它的上面施加了一个诅咒,当他念出“指环王也是指环的奴隶”时,咒语就生效。

这样的细节无法不让人想起瓦格纳对托尔金的影响。

深受北欧神话影响的托尔金在《指环王》中,将统治天地的戒指数量增加到了二十枚,三枚给了精灵,七枚给了矮人,九枚给了人类的国王,还有最后一枚统驭众戒的黄金指环属于黑暗魔王索伦。

在电影里,对于精灵和矮人的戒指并未作过多地描述,而是把重点放在了那一枚最不起眼的黄金指环上。

瓦格纳的歌剧中,最终毁灭了指环的诅咒的是人类的爱,它代表了神权时代的黄昏。

托尔金似乎尝试创造一个略带优雅的指环;一个没有恶意的神话,一个我们都能够猜到结局的罗曼史。

在故事中,瓦格纳所说的“补偿世界的行为”由《指环王》中的霍比人完成。

这些霍比人在地球上没有领土的要求,他们仅仅希望重新回到自己的家乡。

为了保护这枚戒指被安全地摧毁,一个联盟诞生了。

由人类、霍比人、矮人、精灵组成的队伍保护着戒指,前往末日火山,希望能够最终毁灭邪恶。

人皇之子埃西铎的后裔阿拉贡手持圣剑纳希尔,带着亚瑟王传说的光环;巫师甘道夫手持魔杖,从精神和智慧上领导着我们,开始了一段波澜壮阔的中土世界之旅。

[《指环王》的中土世界] 电影《指环王》给他所有的参与者带来了无限的荣光,就连已经去世的作者托尔金也在一次成为奇幻小说书迷们谈论的对象。

作者笔下的中土世界被导演彼得·杰克逊用精致瑰丽的摄影机摇移和电脑特技再现于银幕,这个由城堡、树洞、矿井、雪山和火焰组成的世界就是新西兰:《指环王》中最谦卑也最耀眼的明星。

《指环王》中的世界与现实完全不同,严肃、阴沉、在黑暗中挣扎却仍然没有放弃信念。

如果要寻找它的类比,恐怕也只有那我们谁也没有经历过的欧洲中世纪。

新西兰的风景在电脑的重新处理之下,既有欧洲城镇的古旧和宁静,又有美洲山脉连绵的苍凉,高耸入云的雪岭和震荡不安的火山,只有在这样的世界里,一切才有可能发生。

绿意盎然、温暖舒适的夏尔郡霍比屯,是一切开始,也是一切终结的地方。

从设定上来看,夏尔的样子很像是古老的英国乡村,只不过多了一些高于现实的房屋设计,这些原著所涉及的细节,在电影中被加以温馨的想象而再现了出来。

出色的摄影技巧、FX以及儿童替身的灵活运用,我们在电影中看到的霍比人大概只有我们身体的一半高度,不穿鞋子,因为他们的小脚会长出天然的肉垫来,也会冒出和他们头发一样浓密的卷毛。

霍比人拥有灵巧的褐色手指、开朗的面孔,笑起来更是十分爽朗,并且对食物有着狂热的喜爱。

故事最重要的主角之一弗罗多·金斯由伊利亚·伍德扮演,无知无惧的弗罗多从叔叔比尔博那里继承了那枚邪恶的戒指,由此改变了命运。

终其一生,我们冒险故事的主角都想要再次回到夏尔,回到霍比屯,回到自己的居所袋底洞。

在最痛苦和绝望的时候,夏尔作为弗罗多的家乡给了他支撑下去的力量。

这片土地是心灵逃避的家园,然而故事却不停地暗示着我们,如果最终的邪恶不能被驱除,那么世界上永远都不会有安全的地方。

与夏尔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黑魔王索伦的都市魔多。

这是片充满爆发的火山和炙热的熔岩的土地,除了黑魔王那些外貌扭曲、心灵黑暗的随从们,没有人能够生存。

魔多的暗黑魔塔之上,黑魔王的眼睛虎视眈眈。

索伦在末日火山中造出了那枚万恶的戒指,也只有在末日火山的熔岩之中,戒指才能被消灭。

然而,故事却选择了习惯庸碌无为的夏尔的居民来完成这项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与魔多形成了极致的对比。

就如同小说中所说的:我们必须走这条路,当然它困难重重。

在这条路上,无论力量与智慧都帮不上我们多少忙。

或许弱者也能完成这个任务,只要他像强者一样坚定信心,而这,常常可以推动历史的车轮。

小人物创造了历史,因为他们别无选择,就在同时,大人物却把目光落在了远处。

中土大地还有精灵的世界。

根据书中的描述,精灵族是一个美貌绝伦、智慧超人、寿命极长的种族。

他们选择依山傍水的地方建造自己的家园,在《指环王》中,最美的莫过于精灵之都瑞文戴尔和罗斯洛立安。

精灵的领土大都远离尘嚣,因为精灵本和代表的就是大自然。

罗斯洛立安仿佛伫立在水中岛屿上、巨大的树的家园,精灵居住的最美丽地方,没有其他地方的树木能够生长得如同这里一样。

瑞文戴尔则结合了英国拉斐尔前派的绘画风格和欧洲所有的经典建筑风格,穹顶、雕花、飘飞的帷幔和大理石地面为我们找到了一处间仙境。

瑞文戴尔的主人,最出类拔萃的顶尖人物爱尔隆,是黑魔王索伦唯一惧怕的精灵之一。

爱尔隆曾经参加过多年前,中土世界的联军对抗魔王索伦的战争。

根据书中的描述,他的面孔非老亦非少,外表看起来,他似乎是经历无数岁月洗礼的睿智国王,但他所散发出来的气魄又如同 ;身经百战的壮年战士一般。

而爱尔隆的女儿亚纹,有着倾国倾城的美貌,她被同胞们称呼为安多米尔,代表精灵眼中的暮星。

亚纹和故事中另一位最重要的主角之一阿拉贡是一对情侣。

阿拉贡是人类的西方皇族、通用语中的登丹人、努曼诺尔的后裔,又被称为神行客或者游侠;《指环王》电影中所涉及的爱情非常少,而阿拉贡与亚纹的感情戏就成为了在惨烈的厮杀和战斗中一道令人平静的光芒。

在中土世界,每个种族都有自己擅长的技艺,对财富有着狂热爱好的矮人族,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宝藏,往往向地下发展,为自己造出利斧削就的地底都市,其中机关重重,纵横开阖,谷底和山脉中渠道密布,通往众多雕梁画栋的幽深城市,和高耸入云的螺旋宝塔。

不过由于矮 ;人族的欲望过于强烈,他们唤醒了远古沉睡的炎魔,这给希望通过矮人都市魔瑞亚的主角一行人带来了极大的麻烦,并且引发了可以说是本剧最大悬念之一,那就是电影第一集中巫师甘道夫的死亡之谜。

与宁静的夏尔、邪恶的魔多,虚幻的精灵都市、矮人的地底城堡都有所不同的是人类的世界。

这里有最美好和最丑陋的,最绝望和最坚定的,以及最胆怯和最勇敢的。

人类的世界一直处在分裂的边缘。

在电影的第二集《双塔奇谋》中,与魔多的黑塔对应的是米那斯提利斯的白塔,它象征着人类世界从前的联盟。

可惜,处于领袖地位的米那斯提利斯固步自封,它曾经的盟友、骠骑国洛汗,被逼退到圣盔谷背水一战。

但是,当连绵的山脊上烽火被点燃,分裂的世界在共同的危险之前再一次团结起来的时候,我们发现,原来潘多拉宝盒中为人类保存的最后一件东西,就是希望。

[《指环王》的角色图谱] 在小说《指环王》中,托尔金为我们所架构的,可能是最为复杂的一颗人物关系树。

在电影中,由于篇幅的限制,仍然有许多角色与我们失之交臂。

但是,因为电影本身史诗性的叙述方式、严肃的对话和心理描写、以及对演员的准确选择,使得电影中的角色令人印象深刻。

《指环王》是一部男人戏。

首先,故事以一个保护戒指的小队为出发点。

队员包括弗罗多在内的四个霍比人,人类巫师甘道夫,神行客阿拉贡,波罗莫,精灵莱格拉斯以及矮人金雳。

弗罗多和他的园丁山姆的互相扶持、皮聘和梅里的插科打诨、阿拉贡的勇敢与顽强、波罗莫的忏悔与牺牲、甘道夫的睿智与领袖气质、以及精灵莱格拉斯和矮人金雳的相互拌嘴、甚至是妖怪咕噜的双重性格,都令我们为之着迷。

对于没有看过《指环王》小说的人们而言,可能电影的第一集让人最为难忘。

因为正是在这一集里,我们除了目睹甘道夫英勇的死亡之外,还经历了护戒小队的失散和另一位重要人物的身亡。

他就是波罗莫。

波罗莫是米纳斯提利斯摄政王的长子、和阿拉贡有着血缘关系。

他对弗罗多手持的魔戒一直有着一种近乎偏执的狂热。

在托尔布兰达山脚下,波罗莫在戒指的诱惑下几乎失去自我,他袭击了弗罗多,想要抢走戒指,但是却在最关键的时刻觉醒,在雄浑的音乐中为了解救梅里和皮聘而战斗,直至牺牲。

如果说在电影的第一集中,其他人物的性格都是呈直线型发展的话,那么波罗莫的表现就是曲线的,也就因此更令人印象深刻。

在原著中,对于波罗莫的战死并没有做正面的描述,也就是说,作者在处理这个人物的死亡的时候,更多的是带着一种罪有应得的赎罪心态来描写的,然而到了影片中,波罗莫的死亡成为了影片的高潮。

除了因为这场打斗戏是第一集中最惊心动魄的场面之外,导演更是借着这个人物的命运为第二集故事的继续发展作了一个良好的铺垫。

波罗莫的死亡在这样的背景衬托之下,也从赎罪的本意上升成了英雄的赞歌。

当一个人战斗至死保住最后的荣誉之时,他所有的罪孽就已经得到救赎。

在影片《指环王》中,因为故事本身的复杂和场面的宏大,演员的发挥受到了很多限制。

但即使如此,我们还是发现,有两位重量级的演员依然将自己的个人光芒发挥得淋漓尽致。

扮演甘道夫的伊恩·麦凯伦和扮演萨鲁曼的克里斯托弗·李,他们的对手戏可以说是电影的前两集里最能吸引观众目光的。

灰袍巫师甘道夫原本因为戒指一事求助于白袍巫师萨鲁曼,但不料萨鲁曼已经投身黑暗,还希望劝降甘道夫,为此甚至将他囚禁。

接下来的两集,由于黑魔王的缺席,故事中的正邪之战主要是发生在这两人所领导的队伍之间的。

虽然西方魔幻小说往往强调的是团队作用而不是个人英雄主义,但是在电影中,甘道夫的光芒确实盖过了其他人。

由他在场的地方,别人都是次要的。

这个仁慈、亲切、喜欢恶作剧但是却无比睿智的老人,对弗罗多和整个保护戒指的小队都起到了精神领袖的作用。

与他对应的萨鲁曼本来应该有根多发挥的余地,他精明强大的邪恶力量给我们看电影时增添了乐趣。

毕竟正邪之战中,如果邪恶的一方仅有一个会思考的人是很可悲的。

可惜,当灰袍巫师甘道夫通过与炎魔一战而升级成了白袍巫师之后,萨鲁曼的力量就被他盖过了。

到了电影第二集的末尾,萨鲁曼精心炮制的军队被愤怒的树须——一种会说话、会走路的巨型树木——毁于一旦,然后到了上映版本的电影第三集中,萨鲁曼的身影干脆就消失了。

由于缺乏了势均力敌的对手,电影基本上变成了正义使者的个人秀。

前面曾经说过,《指环王》是一场男人戏。

整个故事中女性角色的极端缺乏,再加以残酷的打斗和战争场面,让这部电影充满了热血的味道。

除了在第一集和第二集中对阿拉贡短暂的爱情描写让我们记住了他的情人亚纹,以及他们经过罗斯洛利安时晋见过的精灵女王凯兰崔尔,另外一位女性角色——或者可以说是最具有反抗意识的女性角色枣就是骠骑国国王的侄女伊欧文。

不甘于自己的命运的伊欧文瞒着舅舅偷偷跑上了最终的战场,并且,在远古谜语的巧合之下,杀死了索伦最邪恶的手下,安格马的巫王。

只不过和整部电影的重点相比,伊欧文的成绩毕竟是很小的一部分,影片给了她一份爱情作为终局,不知是一种习惯,还是一种报偿。

占有整部影片一半时间的是弗罗多和山姆这对主仆、以及他们和咕噜之间的互动。

咕噜原本也是霍比人,但是因为贪恋魔戒而杀害了自己的好朋友,并且受到戒指的诅咒,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他的精神由于戒指的作用分裂成了两个,一个还保持着胆小怕事的霍比人史密戈,另一个就是贪婪残忍的咕噜。

在这两种性格的交替作用下,咕噜对故事的进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一开始,因为戒指被比尔博·巴金斯用一个谜语骗走,咕噜开始了漫长的寻找戒指的旅途。

接着,是他在魔多的酷刑之下供出了巴金斯的名字,从而使得弗罗多不得不踏上了逃亡的道路。

当弗罗多对他饶而不杀时,咕噜又将弗罗多奉为主人,但是对于戒指的贪婪的被欺骗的误会,咕噜将弗罗多引到了蜘蛛女妖居住的巢穴,经过九死一生,我们的主角弗罗多和山姆才最终到达末日火山的山口。

但是,在弗罗多也逐渐被戒指吞噬了心智,而不愿意将戒指毁灭的时候,又是咕噜在欲望的驱使下和弗罗多打斗起来,最后和戒指一起跌落进火山的熔岩中。

因为咕噜而踏上逃忘之旅的弗罗多,在电影的第一集中曾经对甘道夫说过,他讨厌咕噜,认为它应该被杀死。

但是甘道夫却给了他一个不同的答案。

事实证明,甘道夫是睿智的。

弱者常常可以推动历史的车轮。

小人物创造了历史,因为他们别无选择。

弗罗多虽然没能战胜戒指的引诱,但是他和山姆却经历了无数的艰难险阻,最终在钢铎的大军和魔多的邪恶交战的时候,是一个妖怪和两个身高不到人类的一半的霍比人最终燃起了胜利的火把。

[《指环王》的终局] 经过三年漫长的等待,电影《指环王》三部曲终于完结了。

尽管托尔金的故事是发生在一个架空的世界之中,但是“权力指环”概念早在19世纪末就已经浮出水面,当时人类生活中出现了工业革命以及对自然和手工艺技术的破坏。

现代主义的启蒙之前,人们不会有这类概念,权力对他们而言,并不是一根可以从一个人传递给另一个人的指挥棒,那些有权力的人是天生就是有权力的,而那些没有权力的,将什么也没有。

很明显,在那个时代,一个边缘的小人物很难仅仅通过手腕的轻微动作就释放出恐怖的力量。

而现在的大众传播媒体更担心的是一种理想、一种信仰体系,以及一种文化在全世界范围里的破坏。

在很大程度上,人们所制造的是他们无法控制的东西,以及最终将会控制他们自己的东西,比如核武器,或者《指环王》中的那枚戒指。

托尔金开始《指环王》的写作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直接经历了战场的残酷,而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将这本书完成。

在两次战争中,他目睹了日耳曼神话和德国军事力量的结合。

他哀叹纳粹是如何腐蚀“高尚的北方精神”,托尔金之所以借助北欧神话来表达自己的意图,也是因为,北欧神话与其他的古代神话之间有着显著的差异,北欧神话中神的身上有着人性的一面,他们不是全能的、所向无敌的,而是有一定的限制,其本身也要面临灭亡的命运。

关于电影《指环王》和原著相比,孰优孰劣,可能永远也不会有定论。

小说和电影的魅力体现在不同的方面,那些认为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艺术形式之间可以顺利转换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

无论承认与否,《指环王》已经使传奇性的艺术得以复兴,它制造了崇高和庄严。

另外在世界范围内,这部电影会使一部分观众被吸引到传奇的世界里。

对于托尔金,神话是一个理想世界的窗口,比我们所拥有的更明亮或更灰暗,它是一个放大镜,照射出一个平凡而绝望的现代灵魂。

所以,关于《指环王》所代表的意义,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解。

最后黑魔王索伦力量的崩溃,正像在瓦格纳那里,神放弃了自己的统治一样,然而这是一次可预料的权力转移。

人皇之子阿拉贡登基,几个霍比人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平静地开始新生,精灵和矮人再一次退居自己的世界,人人都获得了幸福的未来。

然而,故事并没有随之结束,而是在驶向另一个彼岸的旅途中,再次开始。

——第十放映室

求一篇校园之星的自我介绍

自我介绍我姓雷,名可昕,爸爸妈妈给我取这个名字是希望我象七,八点钟的sun那样充满朝气(因为我出生那天是严冬里少见的艳阳天,而且我还是早上七点出生的),我是凤鸣山小学五年级一班的student。

我的爱好是draw,只要你到我们学校来,总会在学校的板报上见到我的大作,班上的墙报也是我主编,主画,主创的,同学们都叫我“雷主编”。

呵呵,这样说自己还有点不好意思。

帮助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是我的特点。

在班上,我是teacher的好帮手,除了当好语文课代表外,我还协助班主任和其他课任老师管好班级的学习,当好小老师。

因为我经常帮助班上的同学,所以,我的人缘特别的好,每次班上选举,同学们都积极给我投票。

我有一个理想,就是长大后当个城市设计师,把我们生活的城市设计的更Beautiful,更科学,更富有人性化,也更环保卫生,成为一个真正的现代化大都市。

本人,系朱泾中学高三(4)班学生,自初中以来,对文艺表演甚感兴趣,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同时也懂一些方言,在初中时,因有强烈的表现欲,在校文艺会上,总能拿出一些令人称奇叫好的节目,受到同学及老师的好评。

进入高中前的军训最后一天晚上的晚会上,在班级节目无法拿出的时候,再次挺身而出,以一段即兴而作的幽默评书一鸣惊人。

从此,我的评书便在学校中名声大作。

在东方绿舟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先是一段慷慨激昂的演讲让知识大道顿生光华。

然后是在多校文艺汇演中,更是有幸能代表学校参加演出,在各种条件不利的情况下,还是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自从东方绿舟的那次表演后,我就决定要投身文艺事业并且多次为班级中的表演出谋划策,然后进入学校广播室。

高二时,代表学校参加区艺术节并取得第六的成绩,之后更是参加了上海市艺术节,博得了满堂喝彩。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仍将积极的投身文艺表演,而且是在学好文化知识的基础上.当然,我也希望我的努力能得到学校及社会的肯定。

以苦为乐 洋溢文明气息我叫陈开心是初二(17)班的花木管理员。

每隔三四天,我就要为我们班的花花草草们浇一浇水。

我觉得,那个时候是这天中最悠闲,舒心的时候,就像能在忙碌的学习之余欣赏一下学校对面广阔的田野、波光粼粼的湖泊一样。

所以,我总会怀着享受的心情去浇花,细心地对待这些花花草草们。

我还是学生会纪检部的一分子。

在我工作那天早晨,当起床的铃声响起时,我总会准时走出宿舍,到办公室签到。

每次工作,我总是紧张又兴奋。

我知道数错一个人都可能给他们班级带来影响,所以,我从头到尾数过一遍后,又会从尾到头再数一遍,然后报告给他们班,核对人数。

当老师问我们还有没有问题时,我会把我工作的过程在脑海里过一遍,然后把不太知道的地方提出来。

晚自习之后到宿舍,我一般会抓紧时间上床睡觉,绝不多说闲话。

在食堂吃饭时,我总是第一个吃完饭,而且吃得干干净净。

在走路的过程中,我会迈开最大的步伐,争取节省时间用到有用的地方。

……在学习方面,我也付出了很多努力。

我写作业的速度很慢。

于是,我就拼命地挤时间,拼命地写作业,拼命地记知识。

我喜欢靠自己的力量去解题。

每解出一道题我都有一种成就感。

每天早上,我都会第一个从被窝里爬起来;排队吃饭的时候,我都要带一点东西下去,边看边排队。

本来,我是一个很爱看电视的人,但是,为了完成作业,当其他同学在津津有味地看电影时,我都会克制自己的欲望,埋头苦写。

鲁迅先生说过:“时间就像海棉里的水,只要愿意挤,总还会有的。

”我相信,只要我肯吃得苦中苦,就一定能成为人上人。

学习不仅要讲究时间的安排,还注重效率的多少。

所以,为了提高我的学习效率,我询问了一些同学,又上网查找了一下有关资料。

还有,学习的效果如何也要看一个人的态度怎样。

我们老师说过“态度决定一切”,我想,认真对待学习,而有些人却不能。

至今,我还没找到确切的答案。

于是,我有时会观察班里人的学习情况,从中得到启发。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我一直以它作为我的学习主旨。

“为什么要爬山

——因为山就在那边。

”同样的道理,我的目标是拥有一个有意义的人生,为了我的目标,我给自己写了三个标准:1、多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尽管也许你会失去一些东西。

2、自己能做的事绝对不要麻烦别人。

3、你有不快乐的权利,也有义务让自己重新快乐。

希望我能精彩地过完我的初中生活,开开心心学习,开开心心在学校做些开心的事。

能力卓越 映照文明光环我的名字叫黄乔乔,今年14岁。

目前在乐成公立寄宿学校一年级八班就任班长一职。

我,热爱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同学们有遇到不懂的问题总爱来问我。

我也总是会耐心地为他们讲解题目,直到他们真正懂了为止。

我,热爱集体,始终抱着“今天我以公立为荣,明天公立以我为荣”的坚定信念。

在班级里,我是48颗明星中的一颗璀璨、耀眼的星星。

但是,在整个公立里,我只是“大海里的一滴水”,再也普通不过。

但是,我仍然会积极地工作,认真地学习,无私地奉献……因为,我热爱这个集体,我离不开它,就像鱼儿永远离不开水似的。

我,尊敬师长,见到老师主动问好,并主动为老师做力所能及的事。

我就是老师的小助手,同学们的小老师

老师有什么小事情,总爱叫我去做,我也十分乐意为老师服务,为同学们服务。

因为我知道我能当上“文明之星”是同学们给我的机会,是老师给我的机会,我不能辜负他们对我的期望。

我,尊老爱幼,见到老、幼、孕、残等人会主动让座。

待人有礼貌, “请”、“谢谢”、“对不起”、“没关系”等礼貌用语常被我挂在嘴边。

我,乐于助人,经常会做一些好人好事,扶老奶奶过马路、捡到钱包,拾金不昧就更不在话下。

同学们称我为“小雷锋”,奶奶夸我为“好孩子”老师叫我为“好学生”。

我是同学们的模范代表,是同学们学习的榜样。

当然,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我也有一些缺点。

其中,最大的莫过于粗心了,我常常因为它而与满分擦肩而过。

可是,我有信心将它克服,我相信只要我努力了,我付出了,我就一定能克服,就一定会成功

就像有一句话说的 :天下无南事,只怕有心人。

我在同学们之间有威信、有魅力,善于处理好人际关系,能为他人着想。

我的悟性高,善解人意,我的成绩,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协调能力,都是优秀的。

我懂得与人有效沟通,善于做人的工作,信奉服务同学的信念,善于处理好工作与生活的关系,有良好的生活能力与习惯,关心人,体贴人,是个心中装有他人的好同学。

我想,我们总是在学习中不断进步,不断完善自我。

只有这样才有更大的发展。

善良爱心 充满文明路途作为一名普通的团员,我曾组织过“学雷锋活动”,并以组长的身份,在周末带领组员们到大街小巷中去义务清扫街道,清除“城市牛皮癣”,为城市环保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虽然有点辛苦,却很快乐、自豪。

就为这份心情,我们一直坚持了半个学期,就我而言,这是一份值得留恋回味的经历。

在2008年年初雪灾,5.12大地震发生后,各行各业人士都进行了捐款活动,我和家人力所能及地为灾区出资,通过这件事我感受到作为国家公民的责任与骄傲。

除此以外,我曾有过多次拾金不昧的行为,也主动帮助一些陌生人找路、看望生病的同学……在这点点滴滴中我帮助了别人,快乐了自己。

也许有人做的事毕我更多、更好、更惊心动魄,而我——只是在做每一个公民该做的而已,却让我真正体会到了“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含义。

所以,在学校“学习雷锋活动月”中,我也不忘展示自己的这份文明和坦诚。

在教室里我捡到了钱,马上交给班主任,做到了“拾金不昧”;放学后,我义务帮助值日生打扫教室;空闲时,我主动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难题……为了响应学习雷锋精神的号召,为开创文明校园出力,同时也表现对老师的敬爱和感激之情,在3月8日这一天,我积极报名我班团支部书记组织的打扫办公室活动,当老师走进整洁的办公室,露出惊讶的表情时,我们躲在媚外偷偷的笑……小事,大事,事事关心,我付出了汗水,同时也收获了快乐。

现在“校园文明之星”的评比活动为洋溢着学习雷锋精神,优秀品德气氛的学校又掀起了新一轮文明活动的高潮。

幸运的是,在各位团员和一些同学的推荐中,我光荣地成为了“校园之明之星”活动的一位选手。

沐浴着三月明媚的阳光、怡人的春风,我决心用我的善良,我的爱心去装扮那条文明之路,让文明路途中处处绽放艳丽的道德之花。

初三(11)班 沈红 以身作则 折射文明风采作为一名中学生,我能够做到很好地使用礼貌用语,并且有礼貌地对待别人,见到长辈、同学能主动问好。

在学习生活中,我能和同学友好相处。

我会热心帮助同学,如果谁在生活学习中遇到困难,我会尽我的能力来帮助他们。

我有较强的规则意识,并能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课堂上,我认真听讲。

我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端正的学习态度,并刻苦地学习,遇到不懂的问题,我会虚心地向老师和同学请教,因此我能取得较好的成绩。

我能按时参加晨练,吃饭遵守秩序,不插队,不在教室里追逐打闹,尊重老师,不侮辱同学,并在规定时间内穿校服,佩带校牌,晚上回到寝室后,按时就寝,不在寝室内大声喧哗。

我讲卫生,不穿奇装异服,不佩带项链、耳环。

自觉保持校园环境的整洁。

我不乱擦乱写乱画墙壁,自觉爱护学校公物。

我爱护一草一木,不损坏教学设施。

作为班级的一分子,我热爱集体。

我自觉保持教室卫生,不给班集体抹黑。

作为班中的英语课代表,我在英语方面的成绩名列前茅。

对英语由衷地热爱。

课堂上,我认真听讲,课后,我按时完成作业,同学的背诵我认真监督检查。

我希望自己能够为班级作出更多的贡献,为学校增添一份荣耀。

钱越嘉 二(22)班热心诚实 书写文明内涵我叫吴栩然,是乐成公立寄宿学校七年级二班的一名学生。

入学以来,我在学校老师和家长的精心培养教育下,通过持之以恒的刻苦努力,从一个懵懵懂懂的孩子,逐渐成为一名正直热心诚实、好学上进、学有所长的少年。

在生活和学习中,我时刻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严格约束自己;以努力拚搏,锐意进取来要求自己。

作为一名中学生,无论在哪里,我都能做到以热心、诚实之心对待我周围的每一个人;作为一班之长,我始终坚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为班级工作献计献策。

我积极主动地和老师探讨班级管理问题,给老师提出好的建议,是老师的得力小助手。

我知道刻苦学习是学生的天职,获得新知是人生的快乐。

因此我始终把学习当成最重要的事情来做。

在学习上,刻苦用功,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勇于质疑,不懂就问,课下认真完成各科作业,并利用业余时间阅读大量的课外书籍。

责任亦是重要,但在我的人生字典里,爱心更居首位。

在家里,我是父母的好孩子,主动帮助父母干家务,做到关心体贴父母,听从他们的教导,尊敬爷爷奶奶。

我还是一个热心公益的少年,每当我看到“希望工程”上那个小姐姐充满渴望的大眼睛,山区孩子衣衫褴褛地站在摇摇欲坠的土屋教室里时,我的心就忍不住流泪。

募捐活动,我总是积极参与;平时我和同学组成服务小组,利用休息日到各小区打扫服务;在“绿色环保活动中”积极组织同学们开展“捡脏护绿”活动,利用业余时间,自觉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绿地的清洁。

老师们欣慰的笑容和同学们赞许的目光告诉我,这就叫“助人为乐”。

沙不积无以成高塔,水不积无以成江河,“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正是一些看似非常平凡的小事,却折射出文明的光辉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滔天巨浪,源自涓涓细流。

我就是这小溪里的一颗小水滴。

文明之路任重道远,文明,从我开始。

承担责任 激发文明火花雷锋曾经说过:“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为人民的服务是无限的。

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地为人民服务中去。

”平时,我能够礼貌待人,热心帮助同学,对待别人的请教,我也可以耐心地回答。

在老师安排了我的帮带对象后,我能够尽自己的责任去帮助同学。

每天都主动去帮助他。

当他遇到难题,我会耐心地讲解。

当每一次考卷发下来后,我与他一起分析错误原因。

有一次,同学被一道数学题难住了,作为“导师”的我马上为他指导。

第一次讲解他没听懂,我就再次讲解,但还是没讲通,我仍耐心地进行讲解。

就这样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的指导,他总算在我的努力下,把题目完整攻克下来了。

还有一次,英语试卷发下来以后,,得知他没有考出理想成绩。

于是我安慰他,并且和他一起分析试卷,改正错误。

在校,我都会自觉得将地上的垃圾捡起来。

见到老师,我也会主动问好。

下课期间,不追逐不打闹。

自觉遵守纪律。

熄灯后,我可以管住自己的嘴巴,遵守寝室规定。

我不仅自己遵守纪律,还能够监督同学,搞好同学与同学之间的关系。

有一次,几个同学在教室里投饮料瓶,我见之,想要阻止他们。

一开始,他们并没有理睬我的劝阻。

为了维护纪律,我再次上去阻止,终于成功了,他们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回到了座位上。

还有一次,寝室里的两个同学因为一点小事闹矛盾,为了让两个同学和好,让寝室关系更加融洽,我努力进行劝解,结果不仅让两个人和好了,还让我与同学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我不仅在校行为文明,有礼貌,在家里,我也可以做到尊重长辈,孝敬长辈。

上个周末,奶奶因为天气的转变而发了高烧,整个上午都在医院里打吊针,回来时,奶奶已累倒在床上,浑身无力,而家里还有一大堆家务。

为了让奶奶得到足够的休息,我动员两个表弟一起做家务。

一个下午,原本可以自由活动的我投入到做家务当中去。

虽然很累,但很高兴,因为我做了一件自豪的事。

昨天的荣誉已变成遥远的回忆,百尺竿头,更上层楼,未来的征程中,我会更加努力,用火红的热情谱写生活新的篇章,用辛勤的汗水铸造明天新的辉煌。

初一(18)班 翁文海严于律己 绽放文明奇葩夏华,来自一(3)班这个大集体,是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在学习上,该同学学习优异。

在上个学期的全能竞赛中,成绩名列全班首位。

在本学期的期中考试中,她再一次成为了全班的明星。

这是她刻苦努力的结果。

她不耍小聪明而自夸奇异,不喜好虚名而争斗嫉妒。

捧书默诵是她最美表情,伏案疾书书是她温厚背影。

勤学以脱愚,善学能成才。

她给了我们一个真实的榜样。

作为一斑之长,她承担老师的期待和同学的信任双重压力,总是在教师和办公室之间穿梭,丝毫没有怨言。

她用坚持履行承诺,用热忱延续感动,用干练证明实力。

过去的一学期,她在忙碌中挥洒汗水;未来的一学期,她将运筹帷幄,带这干部们继续奋勇争先,再创辉煌。

在生活上,她更是好评如潮。

同学们都喜欢找她帮忙。

有不懂的问题,有解不开的心结,有遇到了困难……她都会伸出援助之手,大家都相信她。

诚信为人之本,个人身上闪耀的“诚信之光”能给每一个人带来温暖。

我们相信被人信任是一种幸福。

她是一个十分孝顺的孩子。

爸爸妈妈常年在外,她主动帮助姑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洗衣服,打扫房间,照看弟弟等。

她用自己平凡的举动,诠释了生活的真谛,显示了人生价值;用一颗赤子之心,遵循中华民族五千年来孝敬的道义。

在校园,马路上,名胜古迹上,都留下她文明的背影。

她十分遵守各种规范,不打架,不骂人,不说脏话,不乱扔瓜果纸屑等。

她是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典范。

她用最朴实的行为实践文明,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她也有着多彩的课余生活,有广泛的兴趣爱好。

在运动场上,有她矫健的身影,艺术节上也有她激情四溢的演讲。

这些,都造就了一个活泼,开朗,乐观,大方的女孩。

跑道漫漫,她纵横捭阖;阻拦重重,她跨越驰骋;她擎着对梦想的执着与拼搏,让世界聆听公立学子们的掌声与激情。

初一(3)班 夏华谦虚求真 滋养文明心田刘潇,男,汉族,1995年9月14日生。

现为初二(16)班一环保员。

我为自己的改变而自豪。

那是一个清冷的冬日,太阳很好。

校园里万籁俱寂。

除了我们二十二个幸运儿,所有初二学生都已经放寒假回家了。

早上去教室时,忽然听见从17班教室传来一阵阵沙沙声。

我很奇怪,不应都放假回去了吗

怎么还会有人呢

透过窗户,我好奇地往里一看,在空荡荡的教室里,一个身着校服的人正在挥着手中的扫把,灰尘弥漫了整个教室。

定睛一看,原来是陈介威同学。

奇怪,这么多作业,为何他会有如此的“闲情逸致”来到这儿扫地呢

我走过去问他,陈介威叹了一口气,抬手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都是这个‘可恶’的赵伟,一大早就来做好事,在这里扫地,害得我都不好意思不扫了。

刘潇,我知道你很善良的,也来扫吧。

”我被他们感动了,毫不犹豫地拿来扫把来到18班。

赵伟已在这儿干了很久了,从教室后方堆得像小山一样的垃圾就可以看出来。

可垃圾实在是太多了,地上仍是一片狼藉。

牛奶瓶、面巾纸、草稿本……凡所应有,无所不有,令人“大开眼界”。

桌子椅子横的、躺的,骨肉分离的,移花接木的,各式各样简直成了一个木制品艺术展览会。

看到这儿,我也干起来。

三个教室很快打扫完毕,正当我认为终于可以松一口气时,赵伟又再次走进18班整理起桌椅来。

陈介威笑着对赵伟说:“你做好事也要有个限度啊

害得我都不好意思不干了。

”于是也开始干。

看见他们如此勤奋的劳动,如此大公无私的行为,我震撼了。

于是,我决定开始勤劳。

我担任了班级环保员,并且开始这样做:在班级中,我积极参加工作,作为一名环保员我能尽职尽责,及时处理回收垃圾。

当看到有同学忘记垃圾分类时,我提醒他们,让他们竖立起环保意识,当看到讲台桌一片混乱时,我会主动收拾,让老师有一个好的上课环境;当看到地上早已被踩成薄片般的牛奶瓶,我立刻捡起,投入垃圾桶中……这一次,能被班上的同学推选出来,我很高兴。

然而,我做到的,只是他人不曾注意的细节。

其实人人都有文明意识,而我只是付诸于行动罢了。

愿环保之风吹遍祖国大地,愿劳动之花开在每个人的心中。

初二(16)班 刘潇乐于助人 弘扬文明传统我叫金威达,出生在一个民风淳朴、古道热肠的的小镇,在小镇人们的影响下,在学校老师的教育下,我成长为一名具有良好的文明礼仪的中学生。

南开大学校长在镜子上写了一句箴言:“面必争,发必理,衣必整,钮必结,头容正,肩容平,胸容宽,背容直,气象勿傲勿怠,颜色宜和宜静宜装。

” 这句话对我影响很大。

作为一个中学生,我深深明白自己的仪表起码必须符合学校的气氛和学生的身份,保持大方、得体的仪表,是对老师同学的一种尊重。

因而每一大周放假的时候,我都会自觉进行仪表自查,深受老师的好评。

这就是我,一个仪表得体大方的我。

在我们的校园内、楼梯上总能见到与我们美丽的校园极不和谐的纸屑,教室里、校园内食品袋时常可见,甚至有的同学认为:反正有值日的同学和清洁工打扫,扔了又何妨。

我总觉得这种做法、想法是错误的,美丽的校园需要我们每一个同学的努力,因而我总是以身作则,管住自己的手,不随地扔垃圾;管住自己的口,不随地吐痰。

而且每当我看到地上有垃圾,总会不受控制的弯下腰捡起来放进垃圾桶,每当我看见别的同学乱扔垃圾,我总会上前阻止,这时同学们总会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我,我都会脸红着跑开,感到很难为情,尽管如此,我还是会主动捡起垃圾。

这就是我,一个乐于保护环境的我。

学校里,个别同学会故意损坏学校的公共财物,每当我看见同学们破坏公共财物,在课桌上乱涂、乱挖、乱刻的时候,我都会情不自禁的对他们说一句:“不要在伤害它们了,它们会感到疼的。

”大概听到我这样说的同学们都会晕倒的,也会骂我一声“神经病”。

因为他们不懂得我的想法,也没有我的经历,记得我小的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读到了一本鲁迅先生的书,记得鲁迅先生为了上学不迟到,就在课桌上刻了一个“早”字,我便跟他学习,在课桌上刻了一个“早”字,以示我的决心之大,老师看到了语重心长得对我说:“威达,世界上的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你应该保护它们,不让它们受到伤害。

你懂吗

”从此以后,我都会保护桌椅和其它公共物品,并且乐于做个公物保护宣传员。

这就是我,一个乐于保护公共财物的我。

在班级里,我担任的职务是学习委员,除了充当老师的帮手,更多的时候是充当小老师的角色。

当同学们学习上遇到困难的时候,我总是耐心的详细的解释给他们,教他们解答之法。

这就是我,一个乐于帮助同学的我。

播种行为,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收获命运。

同学们,让我们每个人都播下文明的种子,收获灿烂的明天。

初二(8)班 金威达积极向上 撑起文明支柱作为一名公立学生,我不仅在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更是力求做一个德才兼备的学子。

热爱祖国,升旗仪式上一定肃立庄重;维护集体荣誉,不做违纪之事使班集体荣誉受损。

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秉承学习严谨优良的校风。

爱惜公物,爱护一草一木,珍惜粮食,准时参加学校的晨练或集会,不缺勤,亦不迟到。

见到老师鞠躬问好,遇见同学微笑招呼;礼貌用语,与同学和睦相处,不争吵,不打闹,竭尽所能解决同学提出的问题;或与同学深入探讨,一同分享学习的莫大乐趣。

平日里认真听讲,勤记笔记,按时完成课内外作业;紧抓时间,刻苦学习,力争上游,为获得较为优异的成绩而不懈努力。

偶尔在学习或住校生活中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也决不畏缩不前,而是勇于向师长寻求帮助,协同合作,尽快解疑难,争取登上更新的高度。

初一、初二时,曾担任国旗护旗手。

我将它作为一项光荣任务,并曾获“优秀护旗手”称号。

每周一准时与其他护旗手在操场上举起进场。

在庄重的升旗仪式上,在全校师生的目光中,望着国旗在晨光中徐徐升起,心中便不由自主产生一种自豪感,也默默感受到新时代所赋予我们这批在国旗下身披阳光成长的当代青少年的使命。

第一批团员入团仪式中,凭借着同学的选举与支持,我顺利地加入了中国共青团,成为我班第一批团员中的成员之一,并曾两次被评为“优秀团员”。

去年南方雪灾,受到奔赴抗灾一线的志愿者的无私行为的感染,想到以文明公民与血脉通报这双重身份所应尽的义务,虽然对于抗灾工作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但我也与家人自发的从一行汇款向灾区捐款;几个月后发生了令人痛心的汶川地震,学校组织捐款救灾,怀着同之前所一样的情感,我毫不犹豫地捐出一些零用钱,献出自己的绵薄之力,希望以此捎去对他们重建起美好家园的祝福。

去年夏天,我的一篇考场作文《我的人生路标》登上《乐清日报》,除了与师长、家人分享这份喜悦之外,同时是借此表表对母亲的爱与苦心的体悟与感激。

它也将是我初中学习的一份鼓励与回忆。

如今,作为班长,我尽力地协助老师管理班级,以身作则,除了同学之间互助互学,也争取与他们共创一个文明班级的氛围;同时兼作为英语课代表,早读课也按时带领全班进行晨读,平时同学提出英语方面的问题,定详尽解答,或有不知的,去问老师后再给以明确的答案。

感谢学校,感谢家庭,感谢社会,让我们走在铺满照样 撒下点点金光的道路上,迎着文明之光,做一个积极向上的学生。

以赛亚书十四章十二节:“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上坠落

….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

【赛十四12】「“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

你何竟从天坠落

你这攻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

」  【赛十四12 晨星】这个希伯来字 helel 没有用在旧约其他经节。

很多解经家,不论古今,都认为是指金星。

这个诠释是早期希腊文,以及拉丁文武加大译本(luciferos,闪亮的,亦即金星)翻译这个字的根据。

多数现代解经家认为以赛亚使用了为人熟知的神话故事,比喻巴比伦王的背叛与狂妄造成的悲惨后果。

不过目前已知的文献找不到 Helel 背叛的故事佐证。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赛十四12 黎明之子】旧约常常把黎明(shah]ar)拟人化,从腓尼基与乌加列碑文来看,也是个人民熟知的神祇。

──《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一四九、明亮之星,早晨之子何意

(赛十四12)】  答:这是先知以赛亚曾经预言巴比伦Babylon(希腊文说法,希伯来文称巴别Babe意系混乱,创十10;十一9)将要毁灭覆亡时,(B.C.606年击败亚述,兴起为强国,五三六年亡于玛代波斯),在他所题的诗歌中,以此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喻指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与伯沙撒,自骄高傲,强暴无比,必然自天坠落陨灭的征兆,(赛十三1,17—19;十四4,12—15,22,23,参但四28—31;五18  —31;耶五十—五一;结廿八12,17),藉以显明指着撒但Satan 说的。

(英文译作Lucifer亦有金星,魔王,撒但之意,与希伯来文原字符合,Isa.14:12)与主的晨星有真假之分,恰成一个对比(彼后一19)。

它是这世界的王(约十二31;十四30;十六11),虽是眼不能见,但它却是掌管这幽暗的世界。

(弗六11,12),明示宇宙之间罪的起始。

当明亮之星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众星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罪就开始了。

撒但乃走向世界,进入人的心中做王掌权,与人与神为敌,(赛十四13,14;创三14,15;罗五12;太十六23)。

但他最后的结局,必至倾倒败坏而遭永远的灭亡矣。

(启十八2;廿1—3,10)。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上)》  【以赛亚书十四12的路丙非尔所指是谁

撒但抑或巴比伦王

】  以赛亚书十四12是:「明亮之星(原文直译是『那照耀者』,Helel),早晨之子阿,你何竟从天坠落,你这攻败列国的阿,何竟被砍倒在地上。

」原文的Helel,在 KJV(依照拉丁文武加大译本)翻译为「路西非尔」,七十士译文则翻作希腊文Heosphoros(意即「带来晨光者」,是指晨星)。

至于亚兰文别西大本,只将Helel改写与近义的专有名词'Aylel在亚拉伯文中,有一个似乎是与Helel同源的字眼,就是hilalun,意即「新月」。

假如这个字眼乃源出于希伯来文字根halal(亚拉伯文是halla),意即「照耀得明亮」(亚喀得文的同源语是ellu,乃形容词,意即「明亮」);那么,我们可以将Helel解作「那照耀者」。

经文用这个字眼,显然是所提及的人或实体的诗意化名字(多少类似于Jeshurun,[耶书仑],申命记三十二15,三十三5、26及以赛亚书四十四2,用这名称来指以色列)。

与此相似,何西阿书五13及十6亦曾用「耶雷布王」(Yare)来称呼亚述(或许是某一亚述王);「耶雷布王」意即「让他争竞」或「那争竞的」。

这个称谓可能不是指某一实存于历史中的个人。

  某些学者推测以赛亚书十四12所指的是巴比伦王拿波尼度(Duhm及Marti即持此意见)或伯沙撤,后者乃巴比伦最后的一个君王。

然而,从这节经文所表达的狂傲和过分自信看来,却不可能指伯沙撒拿波尼度,因为在巴比伦国祚的最后二十年内,其国势已衰落至一蹶不振、四面受敌的境地。

只有尼布甲尼撒自己敢夸下海口,声言要取得上天与下地的统治权(O.Proksch,Jesaja l,Kommentar zum Alten Testament,[Leipzig,1930]刊载赞成这说法的论据),但高伯(W.H.Cobb,“The Ode in Isaiah XIV,”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15[1896])却指出,尼布甲尼撒「绝不是如此凶残的暴君」。

缪林堡(J.Muilenburg,“The Book of Isaiah chaps40-66,”in G.Buttrick,ed,Interpreters Bible [Nashville:Abingdon,1956])亦谓:「从多方面看来,巴比伦并不采取高压政策,绝不能与亚述的赶尽杀绝相比(Seth Erlandsson,in The Burden of Babylon[Lund:Gleerup,1970,PP.109-27];详录现代学者对以赛亚书十四12、13所指为谁的各项讨论。

)  从十四4-23所陈述的条件来看,文中所指的「巴比伦王」乃将巴比伦加以拟人化的指称,而巴比伦代表了一连串反对神的势力,这种势力乃来自世界,但审判的日子临到时,巴比伦——反对神的势力——就完结了。

以赛亚书十四4-27这段神谕,以二十四至二十七节作结,宣告审判将会在以色列境内临到亚述,并一切外邦国家(参26节)。

这四节结论极具意义,以赛亚先知得到这项默示,乃在主前七O一年亚述挥军侵犹大之前,在是次战役中,表面上看来是一面倒的亚述强大军力,却因神干预而大败回朝。

此外,经文还显示巴比伦城的兴起及取得领导地位,在当时,巴比伦还只是亚述帝国的其中一省罢了。

  上述历史背境,对解释路西非尔「那照亮者」的身份是异常重要的,经文以嘲弄的字眼称为(早晨之子)(sahar)。

早晨之子大言不谗(13-14节),自称将升到天上,将宝座设立高于神的众星之处,坐在极北之处聚会山上(sapon,可能是暗喻迦南神话中虚构Sapunu山,即乌加列史诗中的奥林匹山)。

这种说话绝不可能出于在世上作王的统治者,因为经文提及的情况,实远超乎人类的想象之外。

基于上述原因,Helel必定等同于撒但,它是堕落了的天使,被神赶离他自己所居处的荣耀之境,世界与地狱成为撒但掌权的地方。

主耶稣自己也熟悉这段经文,因为当他听闻门徒回报他们赶鬼的事迹,也说:「我曾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

」(路十18)在希腊文版本的新约,路加福音这经文的某些字眼与以赛亚书十四12相同,其中只有「闪电」(astrape)取代了路西非尔(Heos-Phoros)。

因此,我们说耶稣自己将撒但等同为Helel,也是合理的结论。

  我们又如何将撒但与巴比伦王扯上关系呢

简言之,王本身被视为人类,因为他有后裔,第二十一节宣告一项命令:「先人既有罪孽,就要豫备杀戮他的子孙,免得他们兴起来,得了遍地,在世上修满城邑。

」换句话来说,巴比伦帝国必将没落,成为荒场,这国度面临毁灭性的大灾难(玛代及波斯人于主前五三九年攻陷巴比伦),但后余生者亦永不能取得政治上的权势,必然卑微。

另一方面,被迦勒底人攻陷的巴比伦被描绘为在坟墓里腐化的尸体,被蛆和虫蛀咬,而其居处之所就是阴间(11节):在那里,较巴比伦为早的国家首领的阴魂,都向巴比伦冷笑。

这些阴魂称巴比伦为路西非尔,后者愚昧傲慢,在一次背叛里被赶出天庭,受到羞辱。

至于巴比伦本身,是撒但的差役,巴比伦的陨落亦反照出撒但受挫。

因此,这段经文的含意异常明显——是那恶者供给力量,并使巴比伦(极可  能包括亚述)兴起。

  有一点值得在此一题。

记载于但以理书二35尼布甲尼撒梦中的大像,代表四个帝国,亦等同于四个时代;在时间方面,甚至延续到这世界的末日。

那时候,第五个国度(由基督掌权的千禧年)将整个大像砸得粉碎。

无论如何,撒但是这四个帝国背后的支持力量。

因此,所谓在未日兴起的巴比伦,象征着这个败坏的世界,包括其中腐败的道德及抗拒神的文化,以及属世的教会,在一场空前绝后的大灾难当中,都全然被毁灭,丝毫无存。

启示录十四8记载:「又有第二位天使,接着说,叫万民喝邪淫大怒之酒的巴比伦大城倾倒了,倾倒了。

」属世的巴比伦倾倒后,接着,撒但的龙亦倾倒了(启二十2)。

根据上述经文,更可以肯定以赛亚书十四章所指的包括了两个实体,两者均被全能的神严加惩罚。

经文所指的,就是那处于主动地位的撒但,以及它的代理人。

圣经曾记载一个极其戏剧性的场面,伯沙撒王于其生日宴请众臣之时,以令人无可忍受的轻藐态度来侮辱希伯来民族的神;正当此时,皇宫墙壁上手写的字就宣告了一次不可挽回的灾难——「当夜迦勒底王伯沙撒被杀」。

(但五30)── 艾基斯《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赛十四12~14 这里的“明亮之星”指的是谁

】  对这几节经文中所说的“坠落的这一位”有几种解释﹕(1)他是撒但,因为这一位比任何一位国王能力都大。

但这可能只适合12至14节,并不适合本章的其他部分。

(2)这可能是有最高权力的西拿基立或者尼布甲尼撒王。

他们的百姓把他们敬为神,这些王想要统治世界。

(3)这可能同是指撒但和一位强大的君王,可能是尼布甲尼撒王,因为巴比伦在启示录十七,十八章中被视为罪恶的典型。

骄傲是撒但也是巴比伦的罪。

三种观点的共同之处是,骄傲顽固地反抗神将受到神的审判。

以色列太骄傲以至于犯了不信靠神的罪,我们也容易犯同样的罪。

──《灵修版圣经注释》

我的梦想当一名运动员从那几个方面去写

每个人都有梦想,每个人的梦想也都不一样。

当在奥运会上看到一名名运动员驰骋在赛场上的时候,当看到一名名篮球运动员为了自己的团队挥汗如雨的时候,心里十分的羡慕,十分的佩服。

我的梦想,大家也应该都猜到了吧,没错,我的梦想就是当一名出色的运动员。

如果有一天我能成为一名运动员,那我第一个一定要变成--姚明。

因为他是我的偶像,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

总是幻想着,有一天我也可以像他一样,享受着至高无上的荣誉。

爸爸跟我说过,要想成为一名运动健将,就要不怕风吹日晒,多锻炼,我不会放弃。

我十分喜欢打篮球,当投篮投中的时候,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我想成为一个像姚明一样的篮球运动员。

我还小,所以下课的时候我喜欢看高年级哥哥们打篮球,学习他们投篮的姿势。

晚饭后,爸爸妈妈也会带我去体育场练习,久而久之,我的篮球也有了进步。

我知道当一名运动员很艰难,期间需要许多许多的锻炼,而且会很辛苦。

但是我永远不会放弃我的梦想,我坚信有一天它一定会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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