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形容跑马的句子
学习首先需要的是勤奋,一种持之以恒的精神。
不是所有勤奋的人都能成功,但是成功的人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勤奋的。
其次,铭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习时要伴随着思考,否则学完就忘了。
学习的最终目的,乃是运用知识,运用知识时是一件充满快乐自豪的事,要通过自己的知识创造价值,否则拥有再多的知识也只能是一本活字典。
格林童话的《青蛙王子》的启示是什么
大学生步道乐跑的意义如下:第一,有氧运动,呼吸新鲜空气,有利于身心健康。
第二,跑步的时候,认识朋友,相互帮助,互相认识,是一个认识志同道合朋友的好机会。
第三,舒展筋骨。
大学生如果长时间待在寝室,不外出运动,会有害于身体,得一些病。
所以,外出跑步,有利于身体健康。
第四,让眼睛得到休息。
跑步的过程中,会同时欣赏沿途的风景,有利于眼睛,防止近视。
第五,放松心情。
一个人如果长时间处于压力之中,会不利于身心健康。
跑步就是一个放松心情的最好方式。
既是有氧运动,又放松了身心。
一举两得。
以上是个人总结的大学生步道乐跑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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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不足之处,或有疑问,欢迎继续追问,让我不断完善答案。
吴三桂故居在哪里
一、桂出身于抗清家庭吴三桂于1612年出生在绥中(中后所),他的祖籍是高邮,别人问己家乡的时候我们不会首先提到祖籍吧,既然吴三桂在绥中出生,住在绥中长在绥中,那么理所应当是绥中人,但是,转折下,就因为吴三桂被誉为汉奸,奸臣,中国人骂他,满清也骂他,反倒是江苏人更好,没有去争这个。
能为历史作证的,就是镇小学这颗据说是吴家种的这颗老树了
(是不是吴三桂时期种的,有待查证)好了,我们先来介绍一下这个和绥中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历史名人,吴三桂.二、骁勇猛将,积极抗清吴三桂的爷爷跑马为生,积攒大量家业,吴三桂之父吴襄继承父业。
努尔哈赤时期,满族人对汉人烧杀抢掠,引起吴襄痛恨,吴襄变卖家产,积极支援明军抵抗努尔哈赤。
后吴襄与袁崇焕麾下祖大寿交往密切,遂将妹妹嫁于祖大寿,祖大寿同样将妹妹嫁于吴襄作偏房。
吴襄善于相马和驯马,每次明军与清军交战,吴襄都会随军区前线,他可以通过口哨控制敌方战马,不战而屈人之兵,虽无武力,但也战功赫赫。
吴三桂是个热血青年吴三桂年幼从师董其昌,后弃文从武,效命其舅舅祖大寿。
1630年,吴襄带兵出城巡逻,不幸被清军20万大军包围,吴三桂亲自率领20人出城营救。
清军将其放入包围圈内,吴三桂将清军将领挑落马下,欲斩之。
清军将领诈死,突然一刀劈向吴三桂,吴三桂面部鼻处受伤,手起刀落割下清军将领首级,将其父拉上自己坐骑,独自杀回城去。
史称“孝闻九天,勇夺三军”三、无汉奸之意,确有汉奸之实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初一,大同总兵姜镶投降大顺军。
京师震动。
因大同乃京畿西边门户,大同陷落,北京危殆。
此时崇祯再也顾不得驻守关宁的吴三桂部所负北防重任,急令吴三桂入卫京师。
三月中旬,获令后的吴三桂立即着宁远地区几十万辽民内迁,三月十九日(一说十六日)到达山海关,继而率兵西进京畿。
二十二日吴三桂兵至玉田一带,这时突获京师陷落崇祯自缢的消息。
同时又获悉明居庸关总兵唐通已降大顺,并奉李自成令乘虚占领山海关。
吴三桂进退失据忧心忡忡。
就在吴三桂撤离宁远之后的两三天,都设沈阳的清庭业已探知。
这对于他们来说不啻一大喜讯。
宁远这座城无疑是他们辉煌事业的一个黑洞。
在那里长留着他们抹不去的耻辱。
天命十一年(公元1626年)初,他们那不可一世的、与明庭交锋百战百胜的大汗努尔哈赤所率的六万大军惨败在宁远城下。
努尔哈赤也身负炮伤。
清军撤回沈阳后,努尔哈赤羞愤交加终日忧忿,不久伤患(一说背痈)恶化,不治身亡。
这个制造了无数灾难的屠杀者终究走完了他那六十八年的罪恶人生。
经过一番角逐以后,努尔哈赤的第八子皇太极继承汗位。
天聪元年(公元1627年),皇太极在出兵朝鲜获胜后,率凯旋之师猛扑锦州、宁远,志在必胜以报父仇、雪国耻。
不期赵率教矢志坚守锦州、袁崇焕拼死保卫宁远。
后金军死伤枕藉,皇太极不得不饮恨撤围。
满清又一次惨败宁远城下。
崇德八年(公元1643年)八月,皇太极暴卒。
幼主福临立,多尔衮、济尔哈朗摄政。
为树立威望,九月,济尔哈朗就迫不及待地率军猛攻明庭残留在关外最后几个军事据点。
他很快攻占中后所、中前所、前屯卫,但当他率军攻打宁远时,却遭到吴三桂的坚决抗击。
宁远,这座城市简直是满清的梦魇。
从1626年到1643年,清军三次猛攻它都铩羽而归。
然而没想到今天它竟然垂手可得。
清庭真是大喜过望。
急于建功立业的多尔衮等人闻讯当即下令“修整军器,储粮秣马,俟四月初大举进讨。
” 三月下旬到四月初,吴三桂盘桓踯躅在永平、玉田一带。
崇祯死、明庭亡,他和所有明庭故臣一样都在寻找出路。
而一条最简捷的出路就是投降大顺。
这并不违反礼教。
改朝换代,自古亦然。
既然明太祖贫僧一名竟是真命天子,那么李自成这个驿卒又为什么不能做皇帝呢
大顺对吴三桂的政策亦是招降。
李自成遣使三桂,给予其四个月军粮及白银四万两,并声明“俟立功日升赏”。
这对于已缺饷一年多的吴军确实是雪中送炭。
吴三桂已有降意。
就在这关键时刻,吴三桂先后接到两种文书。
一是大顺使者所持其父吴襄劝其归顺李自成的书信,二是有人送给吴三桂密信,详告其父被刘宗敏抓捕追脏,遭到严刑拷打。
其父已凑白银五万两,但离刘宗敏所索二十万两甚远。
此外,吴三桂爱妾陈园园亦被刘宗敏霸占。
吴三桂闻讯大怒。
遂拔剑斩案、升帐演兵场,斩一名来使,将另一名割去双耳,令其传言李自成:“李贼自送头来。
”同时,起兵回师击败唐通,夺回山海关。
吴三桂从态度模棱两可转变为公开对抗,这在大顺朝中引起轩然大波。
一派意见是立即予以征讨。
另一派意见是暂时放置。
持后一种意见的原因有二。
一是刘宗敏、李过等已沉醉在胜利的欢乐中。
拷掠故明脏官、坐拥声色美姬实在是不亦乐乎。
不想立即再去冒死作战。
二是李岩、牛金星、宋献策等基于策略的考虑,认为暂不宜大举征伐。
因为“新得京师,人心震迭”,而且吴军以“素能战”闻名,不可轻视。
他们认为还是暂时维持现状,继续招降为上。
但李自成力排众议,下令亲征。
四月十三日,李自成率兵十万,号称二十万东出京师。
大顺朝决定征伐一事,吴三桂先期探知,大惊。
他自忖断无抵挡大顺军的力量。
为自保计,他决定向满清借兵。
条件是不但给予满清财帛,而且“将裂地以酬” 。
满清对关内的这些变故并不详悉。
它只知李自成陷京,崇祯身亡,应藉此中原大乱的机会与大顺一争天下。
四月九日满清大军起程沈阳。
十五日行至翁后遇到吴三桂派来的特使。
多尔衮等大喜且疑,并未加快行军速度。
二十日到达连山。
吴三桂第二次使者至。
言李自成军已薄山海关,情况紧急。
清军闻讯日夜兼程二百里,于二十一日傍晚抵达关外。
二十一日白天,大顺军与吴军已有交战。
吴军几不支。
吴三桂再度遣使到清营,急催清军加入战斗。
此时明了情况的多尔衮再不以吴三桂所言“不唯财帛,将裂地以酬”为满足,他的志向是入主中原,故改而坚持吴三桂必须剃发以降方出兵相助。
此时,吴三桂已别无选择。
若明日单独与大顺军交锋,必将不敌,身家性命必毁于一旦。
于是只得依多尔衮所示,亲往清营,剃发跪拜。
次日,山海关大战展开。
狡诈的多尔衮令吴军先与大顺军战。
待交战双方皆疲,而吴军已显不支之时,方挥师跃入阵中。
毫无思想准备的大顺军在“鞑子兵来了
”的惊呼中兵败如山倒。
“一时之间,战场空虚,积尸相枕,弥满大野。
” 至此,吴三桂所谓借清兵以伐大顺,以复明室的设想已成泡影。
在军事上、政治上已完全掌握主动权的满清,只把吴三桂视为众多归降故明官员中的一个,并驱之若走狗来为其征服全中国的企图效力。
身体和灵魂必须有一个在路上。
这句话什么意思。
百度知道 > 文化\\\/艺术 > 文学 > 诗歌添加到搜藏待解决 乡愁的诗歌 ,还要欣赏与感悟 悬赏分:1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23 小时 快快快快快快快 提问者: x旗木卡卡西x - 实习生 一级 我来回答: 回答即可得2分经验值,回答被采纳可同步增加经验值和财富值 您还可以输入字输入内容已经达到长度限制插入地图 插入图片 参考资料: 匿名回答 积分规则 回答 共 1 条乡 愁 一、课文分析 读《乡愁》这首诗,我们能感到诗人余光中心灵深处一个执著的主导情感——对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认同感。
很显然,这首诗以形式上的四个小节,将“乡愁”分为四个阶段。
这四个阶段在时间上是前后顺承的,即:小时候—长大后—后来—现在。
这几个标示时间的短语,都明确出现在这首诗每一小节的第一行。
我们可以看出,诗的每一小节,实际上都对应着人生的某个阶段。
作者以空间上的阻隔作为这四个阶段的共同特征,即:小时候的母子分离—长大后的夫妻分离—后来的母子死别—现在的游子与大陆的分离。
诗人为每个阶段的乡愁找了一个具体的对应物:邮票、船票、坟墓、海峡。
时空的隔离与变化,推进了诗情的层层深化。
少小离家,与母亲书信往来,乡愁寄托在小小的邮票上。
成年后,为生活而奔波,与爱人聚聚离离,船票成了寄托乡愁的媒介。
到后来,一方矮矮的坟墓,将我与母亲永远分开了!诗至此处,读者不禁会想,世间还有什么样的离情比死别更令人断肠
有,那就是乡愁!一湾浅浅的海峡将“我”与祖国大陆隔开,个人的故乡之思上升到了家国之思。
全诗在此戛然而止,留下长长的余味。
《乡愁》这首诗,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映射着中国古典诗词的神韵和魅力。
从内容上说,“乡愁”是中国传统文学经久不衰的主题,余光中虽曾接受过现代主义的浸染,但骨子里深受中国古典文学的熏陶,诗歌内容触及思想深处的“中国意识”时,自然而然地摄取了“乡愁”这一主题。
历代爱国知识分子有借诗词歌赋流露家国之思的传统,本诗在这一点上可谓传承了民族的历史文化。
从形式上说,这首诗恰到好处地运用现代汉语,使之带上了古典诗词的格律美和音韵美的特点。
诗的节与节、句与句均衡对称,但整齐中又有参差,长句短句变化错落;同一位置上词语的重复和叠词的运用造成一种类似音乐的回环往复、一唱三叹的旋律,给全诗营造了一种低回怅惘的基调。
二、问题研究 “乡愁”本是一种抽象的情感,但是在余光中的《乡愁》里,它转化成了具体可感的东西,作者是如何实现这一转化的
作者巧妙地将“乡愁”这种情感进行了物化,也就是找到了它的对应物。
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里,“乡愁”分别寄托在邮票、船票、坟墓和海峡等对应物上,这样,诗人的乡愁就不至于无所依附。
类似的托物寄情的技巧在余光中其他的诗作里也时有所见。
如: 钟整个大陆的爱在一只苦瓜 皮靴踩过,马蹄踩过 重吨战车的履带踩过 一丝伤痕也不留下 ——《白玉苦瓜》 台风季,巴士峡的水很拥挤 我的血系中有一条黄河的支流 黄河太冷,需要掺大量的酒精 浮动在杯底的是我的家谱 喂!再来杯高粱! ——《五陵少年》 在林肯解放了的云下| 惠特曼庆祝过的草上 坐下,面对鲜美的野餐| 中国中国你哽在我喉间,难以下咽 东方式的悲观 ——《敲打乐》 “钟整个大陆的爱在一只苦瓜”,是诗人参观故宫博物院藏品后吟出的名句,他巧妙地将大陆之爱与一只晶莹剔透、几经劫难仍完好无损的白玉苦瓜联系到了一起。
而诗人留学异邦因孤独冷寂而酗酒的情绪,被别出心裁地喻为“黄河太冷,需要掺大量的酒精”。
类似的例子还有,“我便坦然睡去,睡整张大陆……这是最纵容最宽阔的床\\\/让一颗心满足地睡去,满足地想”(《当我死时》),“在此地,在国际的鸡尾酒里,\\\/我仍是一块拒绝融化的冰”(《我之固体化》),等等,这些诗句均将诗人心中难以言说的情绪物化成具体可感的东西,激荡着读者心中共有的情感。
三、诗人评说:溶哀愁于物象(流沙河) 这是台湾诗人余光中的《乡愁》(写于1972年)。
这首小诗我用四川土话朗诵过好几次,听众反应强烈。
诗写得好,一目了然,谁要我来詹詹费词。
真要叫我说说,却又感到为难。
这是一粒水晶珠子,内无瑕斑,外无纹痕,而且十分透明,一眼便可看穿,叫我说些什么。
我看见了的,别人也都看见了,还要我来说吗。
看来看去,这粒水晶珠子仿佛不是工匠琢磨成的,而是天然形成的…… 不。
这是诗,人写的。
既然是人写的,总不会是一挥而就的,其间必有一个创作过程。
这个过程,如果作者自己出来说说,我们听了,或有助于今后写诗,也未可知。
可惜沧海横隔,同胞难聚,遗憾遗憾。
那么,参照着写诗的一般经验,我就来冒昧地猜一猜余光中是怎样写成这首诗的吧。
故国故乡故园,人之所恋,古今一样,中外相同。
翻翻唐诗宋词,游子抒写乡愁之作,多得叫人吃惊。
现代中国人,粗具文化的,差不多都念过或听别人念过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30年代的和40年代的学生,恐怕都唱过或听别人唱过这支歌吧:“念故乡,念故乡,故乡真可爱。
天甚清,风甚凉,乡愁阵阵来。
故乡人,今何如,念念常不忘。
在他乡,一孤客,寂寞又凄凉……”只是这支歌的曲调是从捷克音乐家德沃夏克的《新世界交响乐》里挪借来的,这点唱的人未必都知道。
至于40年代的那些不愿做亡国奴的流亡学生,几乎没有一个不会唱《流亡三部曲》的。
“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台上一唱,台下都哭,感人至深。
这支歌余光中肯定会唱。
他还会唱《长城谣》:“万里长城万里长,长城外面是故乡……”因为他在一首诗里提到过这支歌。
髫年所唱,没齿难忘。
那些遥远了的记忆不可能同他的这首《乡愁》无关。
厚积薄发,一首小诗里涵藏着多少年的感受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