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粮食局待遇怎么样
粮食局是政府机关,一附属企业和事业单位。
粮食局本身是公务员编制,县市是事业编制。
省市粮食局都有事业单位的事业编。
粮食局是没落的机关,公务员较轻松但没职能和社会地位,正常收入就是政府发的公务员或事业编的工资。
是以后机构改革合并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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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重庆川东南地质工程勘察院成立于1985年,是一支技术力量雄厚、设备齐全配套、勘察施工能力强的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和施工队伍,主要从事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等各种勘察和施工工作。
现有职工289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86人(高级工程师36人,工程师78人,助理工程师及技术人员72人。
其中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12人。
),具有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8人、二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16人、三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22人。
主要技术骨干都具有丰富的工程勘察及岩土施工经验,具有独立完成大、中型勘察施工项目的能力。
拥有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施工、工程测绘、工程物探及实验测试等各类主要生产设备259台(套)。
设备原值498万元,净值305万元。
我院持有建设部颁发的综合类甲级《工程勘察证书》(证书编号311020—kj),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2102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000001804175),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编号:3131004,注册证书编号:30020067),重庆市物价局颁发的《重庆市经营性收费许可证》(1997重市价费字第065号),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地税字500107202802300号),重庆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渝)JZ安许证字[2005]000044),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4004Q10647ROM),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20280230-0)等各类完善的从业资质。
我院规章制度建全,管理工作严谨,质量保证体系有效,是全面质量管理达标单位,勘察、施工质量深受重庆市建委、重庆市勘测质量监督站及有关部门的好评。
自一九九○年以来,已获取省、部、市、局级优秀工程勘察奖二十五项,其中部级四项;荣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六项,其中一、二等奖三项。
二○○六年二月,我院被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在《关于表彰“二环八射”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渝办发[2006]30号)》中进行了特别的表彰。
二○○七年十二月,我院被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为首批《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诚信单位》。
另外,我院所完成的渝合高速公路中梁山尖山子隧道工程勘察、重庆朝天门长江大桥工程勘察等均以优异的勘察质量赢得了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的赞誉。
我院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团结拼搏、开拓创新、面向全国”的宗旨,先后在西藏拉萨、四川成都等地设立了分院,在重庆万州、涪陵、长寿等处设立了办事处,为各省(市)的建设工作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八十年代以前,先后完成重庆长江公路大桥桥基工程地质勘察及宜宾马乐岩水库工程地质勘察等有影响的大、中型工程50多项。
八十年代以来,在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我院以实事求是、勇于开拓、拼搏创新的精神,积极投身于改革的洪流中,努力探索工程地质勘察及岩土工程施工改革之路,使勘察施工质量水平、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先后完成各类工程地质勘察3000多项,其中Ⅰ类大、中型工业与民用建筑1000多项,超高层、大型重点工程400多项;完成各类岩土工程施工300多项,滑(边)坡治理工程46项,其勘察施工质量及成果资料均深受设计、质监及使用单位好评。
在工程地质勘察及岩土工程施工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城乡建设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重庆川东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将继续以信誉争市场,以质量求生存,以工期争效益,以技术求发展,严格管理,真抓实干。
做到干一项工程,育一支队伍,创一项信誉、交一方朋友。
以我院雄厚的技术,丰富的勘察、施工经验和严格的管理水平,继续为重庆市的经验建设和各兄弟单位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岩土工程勘察及岩土施工作出应有的贡献。
我院注册资金1208万元,属国家事业单位,是一支具备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的国有综合甲级勘察队伍二、近年来完成的具有代表性的项目(一)、大型公路交通类工程地质勘察项目1、国道212线合川至武胜高速公路小安溪特大桥及白鹿山隧道勘察2、国道319线黔彭二级公路擦耳岩、H合同详勘3、重庆万州至开县高速公路铁峰山2号隧道详勘4、省道203线垫江至道真公路武隆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K160+000~K229+148.318)详勘5、重庆至长沙公路重庆武隆~水江段A8合同段初勘6、重庆至长沙公路界石~水江段初勘7、重庆至遂宁高速公路K9+375~K30+000初勘8、万州至开县高速公路铁峰山二号隧道工程初勘9、省道107线江津至东胜段、潼南塘中公路塘坝至蒋家观段详勘10、渝沙大通道重庆秀山洪安至酉阳段高速公路初步设计阶级勘察11、重庆至长沙公路重庆武隆~水江段高速公路A8合同段详勘12、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通道重庆绕城公路南段第1标段详勘13、杭州至兰州重点干线重庆云阳至万州高速公路第7合同段详勘14、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通道重庆绕城公路南段初勘15、重庆至遂宁高速公路K5+700~K30+866.38段详勘16、奉节至恩施公路支线工程勘察17、重庆至长沙公路重庆武隆~水江段A8-1合同段初勘18、国道212线重庆合川至武胜(川渝界)H合同段详勘19、S103线渝巴路南岸区茶园至涪陵区李渡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初勘20、重庆至遂宁高速公路二期工程管理站房、服务区及监控中心勘察21、四川达州普光气田(120亿)道路、跨越、后河桥地质勘察22、四川达州普光气田60亿道路地质勘察23、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重庆绕城高速公路西段软基及涵洞施工勘察、钻探24、普光气田19亿方产能地面集输工程道路及PB井场边坡勘察25、S103线渝巴路南岸区茶园至涪陵区李渡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详勘26、重庆市九龙坡区铜罐驿至陶家II级城市主干路一期工程勘察27、四川达州普光气田后30亿道路地质勘察28、川气东送工程(四川平昌-巴中-苍溪元坝段)地质勘察(初、详勘)………………………………………………………等80余项(二)、特大型桥梁码头类岩土工程勘察项目1、重庆高新区二郎立交桥2、巫恩公路南门湾隧道及牛石中桥3、九龙广场桃花溪公路桥4、奉节长江大桥5、嘉陵江长江大桥6、鱼洞长江大桥7、忠县长江大桥8、朝天门长江大桥9、九龙坡码头一期………………………………………………………等60余项(三)、高层建筑类(30层楼以上)岩土工程勘察项目1、杨家坪河南食店片区危改(28\\\/-2层,1996.5)2、银鑫.碧海天(32\\\/-1层,2001.10)3、伟浩国际大厦(42层\\\/-3,1997.2)4、南坪重庆国际贸易大厦(45层\\\/-3,1996.10)5、江北观音桥华音大厦(29\\\/-2层,1994.3)6、长安机器制造厂科技综合楼(35\\\/-2层,1995.5)7、解放碑时代广场(43\\\/-4层,1996.1)8、沙坪坝成浩国际广场(63\\\/-2层,1998.10)9、重庆长江电工厂铜元局芭蕉湾职工集资住宅楼(29\\\/-1层,2001.9)10、重庆长江电工厂老村集资住宅楼(28\\\/-2层,2001.9)11、江北.龙湖花园西区(32\\\/-1层,2000.5)12、江北.加州银鑫百合园商住楼(32\\\/-1层,1999.32)13、南坪.兴宇花园(28\\\/-2层,2001.8)14、南坪.秀苑大厦(29\\\/-2层,2000.11)15、江北.雨花园(30\\\/-1层,2001.2)………………………………………………………等100余项,其中化龙桥瑞安天地高达103\\\/-4层。
(四)、市政工程类岩土工程勘察项目1、 唐家沱污水处理厂2、合川市第二水厂净水系统及配水系统3、重庆主城区排水管线A段4、重庆市快速轨道交通朝(天门)—沙(坪坝)线地下铁路5、长寿县污水处理厂6、长寿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7、朝天门码头客运中心………………………………………………………等50余项(五)、岩土工程施工治理类项目1、西南合成制药厂江北寸滩水厂及厂区滑坡治理2、渝合路西山坪蔡家湾稀泥凼弃土场滑坡治理3、重庆农化集团有机磷农药废水治理4、建峰化工总厂边坡隐患治理5、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神女峰景区治理6、西泉造纸厂中段废水处理7、长寿县磷肥厂变形体治理8、江陵机器厂奥拓微型发动机技术改造桩基9、中渝公司国际金融贸易开发区商住楼桩基10、龙湖花园西苑桩基11、江北滨江路陈家馆高架桥桩基12、长江电工厂芭蕉湾集资房桩基13、合成制药厂江北寸滩水厂抗滑桩挡墙14、江北观音桥商业城锚杆挡墙15、庆铃汽车股份公司冲压.新涂装.铸造车间桩基16、忠县火电厂南北挡墙锚索抗滑桩17、黔江观音岩滑坡治理………………………………………………………等80余项(六)、供水勘察施工类项目1、长安二厂高滩靶场供水井2、江北一粮库供水井3、巴渝矿泉饮品公司“地质”矿泉水勘察与评价4、南岸鸡冠石“慈母山”医疗热矿水勘察评价………………………………………………………等40余项(七)、地形测量类项目1、西南合成制药厂寸滩新区1:500(8.8km2)2、重庆广阳坝1:500(13.9km2)3、巫山神女峰1:1000(4.5km2)4、黔江舟白机场1:500、1:1000、1:2000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师资文化
电线杆建在地里政府是有补偿的,只不过这个补偿你们村委会给吞了,我上个月回家村里也在建电线杆,在我田里建了一根,我要5000,他们只给了2000块,建在宅基地上面的赔偿更高,白杨树可以按市场价格让村里买单
消防器材配备标准
你给的数据不全,算不出来,你按下面的附表自己算一下吧,很好算的。
国家粮油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试行办法 (1988年12月28日 〔88〕商储(粮)字第16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粮油仓库(以下简称粮库)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粮库和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粮库。
粮油加工厂、粮管所、粮站等存粮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粮库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粮库,必须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计施工。
第五条 粮库主任为本单位防火负责人,对全库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防火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需要组建群众义务消防组织,设立专职或兼职防火员,定期进行训练和演习,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列支; (二)制订防火岗位责任制和紧急救灾具体方案; (三)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定期考核,新职工和各种专业人员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四)负责粮库日常防火工作,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
第六条 粮库的存粮区与加工区、办公生活区要隔离开来。
存粮区内严禁吸烟、用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并要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
库区内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经库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相应的防火灭火措施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 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粮库;确因工作需要带入,必须经粮库防火负责人同意,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八条 库区内的高大建筑物要有避雷装置。
立筒仓、烘干车间、粮油加工车间、饲料加工车间等要安装配置除尘和防止粉尘爆炸的安全装置。
第九条 粮库的仓房、油罐(池)和露天囤、垛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粮食烘干车间附近严禁搭棚、做囤;对需要烘干的粮食,入机前要清除杂质,烘干后要经过冷却才能存入囤垛。
各种油饼(粕)和棉籽要经过降温处理才能堆码储存,储存堆垛要有通风措施,以防高温自燃。
仓房、油罐(池)和露天囤、垛之间应当保持必要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
第十条 粮食熏蒸作业时,要备有完好的消防器材和报警装置,并严格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施放药品,做好防火工作。
第十一条 粮库的电器设备要由专人管理,由持有电业部门证书的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
仓房内安装电器要采用密封防爆型设备。
电器设备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测,每年不少于两次。
如发现隐患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迅速维修。
仓储机械的使用管理,按《国家粮油仓库仓储机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粮库要建立昼夜值班、夜间巡逻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
粮油商品收购入库旺季,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
第十三条 粮库要按照《国家粮油仓库消防器材配备表》(见附件)的要求,配齐配足消防器材。
第十四条 粮库消防器材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待用。
消防器材设备要在固定地点存放,不得挪作它用。
有冰冻的地区,要在冰冻季节到来之前对惧冻的消防器材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第十五条 粮库在防火安全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指定人员、限定时间、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消除。
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要采取防范措施,保证安全。
第十六条 粮库发生火情,要立即报警,防火负责人或有关领导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扑救,尽可能减少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抢救,贻误时机。
第十七条 粮库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按照《国家粮油仓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同时要按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责任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对待,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对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人员,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 违反消防法规及本办法的、或忽视防火工作造成火灾的单位和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应当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一九八九年五月一日起试行。
附: 国家粮油仓库消防器材配备表 ----------------------------------------------| 仓库(油罐)| | 仓 库 容 量 (吨) |油罐(池) 容量 (吨)||容量 | |----------------------|------------||配备数量 |单|2500|2501- |5001- |15001-|25001-|50000 |100 |101-|1501- |5000|| | |及以|50000 |15000 |25000 |50000 |以上 |及以|1500|5000 |以上|| | |下 | | | | | |下 | | | || | |----------------------|------------|| |位| 木 板 仓(易 燃 仓) | 油 桶 存 油 ||设备名称 | |----------------------|------------|| 及规格| | |250 |251- |501- | | |5及 |6-50| 51- | || | | |及以下|500 |1500 | | |以下| | 100 | ||------|-|--|---|---|---|---|---|--|--|---|--||水池(30- |个| 1 | 1 | 2 | 3 | 4 |5 | | 1 | 1 | 2 ||60立方米) | | | | | | | | | | | ||------|-|--|---|---|---|---|---|--|--|---|--||消防泵(8.5 |台| | 1 | 1-2 | 2 |2-3 |3 | | 1 | 1 | 1 ||-10马力) | | | | | | | | | | | ||------|-|--|---|---|---|---|---|--|--|---|--||消防栓 |个| | | |1-2 |2-4 |5以上 | | | 2 | 3 ||------|-|--|---|---|---|---|---|--|--|---|--||水缸(100升) |个| 5 | 5 | | | | | | | | ||------|-|--|---|---|---|---|---|--|--|---|--||水桶 |个| 5 | 10 | 12 | 20 | 40 |50以上| | | | || | | |-15 |-20 |-30 |-50 | | | | | ||------|-|--|---|---|---|---|---|--|--|---|--||干粉灭火机 |台| 2 | 2 | 3 | 5 | 10 |15 | 3 | 6 | 8 |8 ||(8公斤) | | | | | | | | | | |以上||------|-|--|---|---|---|---|---|--|--|---|--||干粉灭火机 |台| | | 1 | 1 | 2 |3 | 1 | 1 | 1-2 |3 ||(40公斤) | | | | | | | | | | |以上||------|-|--|---|---|---|---|---|--|--|---|--|| |立| | | | | | | | | |30 ||防火砂 |方| 10 | 20 | 30 | 40 | 50 |50以上| 10| 20|20-30 |以上|| |米| | | | | | | | | | ||------|-|--|---|---|---|---|---|--|--|---|--||防火铲 |个| 5 | 10 | 15 | 20 | 30 |40以上| 10| 15| 20 |20 || | | | | | | | | | | |以上||------|-|--|---|---|---|---|---|--|--|---|--||防火钩 |个| 1 | 2 | 3 | 5 | 6 |10以上| | | | ||------|-|--|---|---|---|---|---|--|--|---|--||防火斧 |个| 1 | 2 | 3 | 4 | 5 |6以上 | | | | ||------|-|--|---|---|---|---|---|--|--|---|--||防火梯 |个| 1 | 2 | 3 | 4 | 5 |6以上 | 1 | 1 | 2 |2 || | | | | | | | | | | |以上||------|-|--|---|---|---|---|---|--|--|---|--||简易报警器 |个| 1 | 1 | 2 | 2 | 3 |3 | 1 | 1 | 2 |2 ||------|-|-----------------------------------|| | |1.仓库容量指一个粮油储存点仓房和货场容量之和。
有粮又有油的储存点要适|| | |当增加消防器材。
|| 备 注 | |2.凡有水塔或自来水源的储存点已配消防栓的,水池可适当减少。
|| | |3.寒冷地区因水池易结水无法使用,可不设水池,适当增加消防栓或干粉灭火|| | |机。
|| | |4.粮库配不配备消防车及配备标准,按当地省级公安消防部门规定办。
|| | |5.本表所列消防器材配备数量为最低限额。
|---------------------------------------------- 发布部门:商业部(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8年12月28日 实施日期:1989年05月01日 (中央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