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寿保险理赔后感言
这种事故处理很简单,由于已经有了交警的事故认定,保险公司是否需要现场照片已经不重要了。
你现在可以向保险公司报案(事故48小时内都有效),把事故和处理情况描述一下,然后明天去理赔中心处理的话主要是定损,原则上没有硬性要求立即垫付赔偿金,如果垫付了现金的话就必须拿到索赔材料(例如维修单据发票等)。
最后可以等双方的发票都收集齐全之后再向保险公司理赔。
只要有交警开具的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不可能不承认的。
关于快速理赔无责方的索赔问题。
你这个事情有三种正规处理方式:1.打电话给你自己的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先行赔偿,然后把权益转让给保险公司,让你的保险公司去找对方追偿。
可以依据《保险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2.打电话给对方的保险公司,向他们说明对方怠于赔偿,请求对方保险公司把理赔款直接支付给你。
依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之第一、第二款的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3.到交警队取得对方车主的联系方式和相关信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应赔偿给你,然后由法院执行。
以上方式均有相关法律支持,且都有案例。
另外对方属于肇事逃逸的事实你也可以一并反映给对方的保险公司,让他不能正常理赔。
关于快速理赔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机制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制定的《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互碰自赔”机制是保险行业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服务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提高被保险人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遇到轻微肇事时最好方式就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责任,明确各方在事故中的责任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以避免影响交通,然后由责任方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签订《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并由当事人各方签字确认。
无《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的,双方要以文字方式如实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共同签名,并凭《协议书》及相关证据,于48小时内前往“快速理赔中心”索赔。
超过规定期限或非当事人本人前往,索赔将不予受理。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规定,任何一方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的,不适用“互碰自赔”方式,按一般赔案处理。
即对三者车辆损失2000元以内部分,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其他损失在商业险项下按事故责任比例计算赔偿。
快速理赔的问题
之前人保的车险理赔给大家的印象就是理赔态度差,时间久,主要是因为人保业务量太庞大,历史遗留问题多,管理略显混乱,但是相比之下,车损的定损价格稍高于其他保险公司。
据说人保每年亏损严重,更有传言08年全辖亏损100亿,不知数额属实否,但亏损肯定是真的。
自从09年人保财产险换新执行总裁,下大力度整顿,车险这方面要效率,要利润。
对于基层人员来说就是受累不讨好,效率高了——工作量大了,降低理赔成本——降低定损价格,非常得罪人。
如果你的车是在快速处理中心定损的,那你就直接在处理中心那里维修,如果是人保的定损员给你定损的话,你可以问问他有没有推荐的修理厂,可以300的价格修下来。
因为也不排除你询价的那家修理厂价格偏贵。
如果确实是定损价格太低,定损员都不能找到这样的修理厂,证明300元低于市场维修价,你可以要求重新定损,或者找他的上级,或者电话投诉。
因为大多数客户都不会为了这百八十元这样大费周折,于是积少成多,是挤干理赔水分的途径之一。
快速理赔超过2000是怎么处理的
我是太保做理赔的.楼主可以让对方修好车后,给对方钱后,让对方把维修发票给你.楼主拿着对方车的维修发票再到保险公司理赔.有一点需要注意:快速理赔中心的工作人员是不是楼主自己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他们照相定损后说赔800元,有没有说明这个价格是哪种类别的修理厂的价格.因为4S店的维修价格和二类厂的价格不一样.如果工作人员给的是4S店的价格800,那楼主可以放心的给钱给对方车主,然后拿发票原件去你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尼桑骐达两厢的前大灯的灯罩多少钱一个,这个楼主不必去管,因为你也不是专业的.自有修理厂和保险公司之间协商. 一般你这种小事故理赔的话,太保是资料齐全,案件无任何问题三个工作日赔款.永城我不太清楚了,估计也差不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