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别感言
1.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2.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3.花自飘零水自流。
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4.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你知道,我对你的誓言,如同我手中高攀的汉节,如何星月沉沦,都不曾低落。
5.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6.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7.水纹珍簟思悠悠,千里佳期一夕休。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8.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9.问莲根,有丝多少,莲心知为谁苦
10.暂时的离别是为了再次重逢时的感动 11.薄雾浓云愁水昼,瑞脑销金兽。
佳节又重阳,玉枕纱厨,半夜凉初透。
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
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12.夜来沈醉卸妆迟,梅萼插残枝。
酒醒熏破春睡,梦断不成归。
人悄悄,月依依,翠帘垂。
更挪残蕊,更拈馀香,更得些时。
13.不愿你走,时间为我停留;思绪如依依拂柳,荡漾我心头。
不愿你走,爱恨亦悠悠,情如梦镜般神游。
别离,往事依旧,别离,故人挥手,别离,夕阳映映,别离,落红亦悲愁。
相约黄昏后,心要走,人难留。
挥泪饮苦酒,豪情溢觥筹,泪洗眼,何须问原由
14.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
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15.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
今宵酒醒何处
杨柳岸,晓风残月。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
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16.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有什么经典的离别感言?
1、 首先你要准确,如果只是在院实习一两个月以说业务知识不会学到多少,但是能够对检关的工作流程,检察人员的业务能力、个人魅力啦有个感性的认识,这些对你以后的工作会有很大的帮助。
2、 仅从业务知识上讲,能够学到最多只是的就是阅卷和整理卷宗,不要小看了这项工作,整个公安、检察、法院的案件办理手续,所收集的证据材料都在卷里,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你会学到很多,但是这些证据是怎么收集的,不是一两年能够领悟到。
3、 在实习期间要特别注意两点:一是要觉对保密,对于案件信息不能对任何人讲,否则有可能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而是要注意安全,不要把卷宗里的文件丢失。
4、如果你自己能够选择部门的话,推荐起诉科,反贪局大部分时间没事做,忙的时候你也帮不上忙,其他部门没意思,特别是不能去研究室写材料,纯粹浪费时间。
我以前就在检察院工作,但愿以上几条能够对您有帮助。
求一篇庭审观摩的感想
参加庭审观摩的几点体会今天上午,我参加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起(未遂)案件的庭审观摩,案情大致是这样的,被告人因怀疑其妻子与被害人某有不正当,便一直怀恨在心,2008年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本村有一户人家办丧事,被告人得知其妻与被害人将一同去帮该户人家做饭,便劝其妻不要去并与妻子发生争吵,后被告人又去被害人家劝被害人也不要去,但被害人的态度傲慢,反而说出一些风凉话,从而急起被告的怒火,遂从地上捡起一块直径十多公分的石头,朝向被害人的头部砸去,在趁被害人的手从口袋里掏东西时,被告人再次用力用石头砸向其头部,致被害人倒地,接着被告人再次用石头砸向倒在地上的被害人的头部,便逃离现场,后被害人被过往群众送往医院紧急抢救,后经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重伤。
通过参加庭审观摩,体会颇多。
体会之一、熟悉了完整的的程序。
从7月12日到公诉科报到以来,虽然也参加了几次庭审的记录工作,对庭审的程序有了大致的了解,但从庭审的规范程度,审判、公诉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工作经验来说,今天的庭审效果是最好的,对我来说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路作用,为下步即将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体会之二、对被告人家庭感到惋惜,为的处境感到担忧。
庭审开始前,我看到两个年龄相差不大、身材瘦小、皮肤黝黑、衣衫褴褛、低声抽泣的小女孩,流露出孤立、无助眼神,含着眼泪看着坐在被告席上的父亲的背影,两眼不时向审判台和公诉席和辩护人望去,乞求能听到有利于自己父亲的声音,庭审结束后,被告人的妻子紧紧地抱住即将走上囚车的丈夫,,丈夫上车后,她发疯似的拼命追赶着飞速行驶的囚车,那种伤感的离别场面真是令人惨不忍睹。
此至现在,同情、惋惜等情绪一直笼罩着我的心:我痛惜被告人,只要三十多岁,年轻力壮,在农村来说是全家顶梁柱的他为什么行事鲁莽、意气用事,不想想自己的老婆和未成年的孩子而一意孤行走上犯罪道路。
我更对农村、儿童现象感到种种担忧,这一现象在我国广大农村领域的客观存在也是本案的发生的原因之一。
本案的被告人长期在外打工,其妻子带着两孩子在家耕种农田,料理家务,照顾双方年迈的双亲,体力上超负荷的工作,晚上常常一个人,委屈、烦恼无处诉说,情感缺失,如出现在自己艰难的时候,有异性主动关心照顾,很容易造成感情上出轨,人都是有七情六欲的,也不例外,所以我们对出现这种现象也没有太多的理由对她们进行责难和谴责。
如当囚车开走后,被告人的妻子带着两个孩子一起跪在审判法官面前,当着许多人的面承认自己与被害人之间的不正当关系,自己及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乞求法官从轻发落,在男女不正当关系在古今中外羞于见人、难以启齿的情形下,被告人的妻子毅然不顾自己的尊严主动暴露自己的隐私为自己的丈夫求情,我们凭什么理由认为留守的妻子与自己丈夫没有感情,凭什么理由认为她们对自己的家庭没有责任心,问题出现的原因是社会体制问题,是农村农民的生存现状问题,这些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种种的担忧,并期待政府能正视这些严峻的现实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体会之三、被害人过错应作为量刑的法定情节。
本案是一起由被害人过错引发的犯罪。
本案的被害人过错有二。
一是与被告人的妻子通奸,在双方终结不正当关系后,还出现骚扰现象。
二是当被告人与谈话时,对被告人不屑一顾,且说一些难以入耳的话,从而激发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
想想没有被害人的过错,就不可能造成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从而导致被害人受伤,被告人没有犯罪行为就不可能造成妻离子散、身陷囹圄的恶果,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虽然罪不可赦,但被害人的过错在对其定罪量刑时应该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但我国现行刑法并没有把被害人过错作为法定的量刑情节,这与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的被害人过错引发的犯罪行为实施正确定罪量刑的要求不相适应。
目前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被害人过错在处理案件是做为酌定的量刑情节,但由于法官法律素养、法律意识的差异,导致实践中对哪些情节是酌定量刑情节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造成在案件情节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此地的判决与彼地的判决不一致的情况,造成适应法律的不统一。
其次,在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在量刑时如果仅仅做为酌定情节,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考虑,难免会与罪责刑相一致的原则相冲突,判决的结果很难让被告人心服口服,甚至会引发被告人的逆反心理,从而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因此,应把被害人的过错做为量刑的法定情节,尽可能地把那些较为定型的酌定情节予以明示,成为法定情节,便于司法机关统一遵守,正确量刑。
同样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对被害人有过错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虽然本案没有当庭宣判,但我期待并相信法院最终会做出公正的、令当事人双方都能接受的判决的。
上海浦东区人民法院的成员 职务名单
齐奇沪浙两地高院领导互调 齐奇代理浙江高院院长 2007-12-28 08:35:09 中国新闻网 搜索更多 高院 的资讯 >>> 应勇赴上海高院任职 都市快报12月28日报道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昨天下午闭会。
会议接受应勇因工作调动辞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命齐奇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因任职年龄已到,免去杨育林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徐友国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批准陈海鹰为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吴春莲的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郑则启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今年55岁的齐奇籍贯是贵州安顺,出生在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现任职务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齐奇的青少年时代比较坎坷。
他15岁至25岁,就遭受政治迫害,被关押、批斗,蹲过监狱,并在上海市徐汇区湖南街道人防工地监督劳动。
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齐奇进入华东政法学院学习;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1993年10月至1995年4月,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95年4月至2001年6月,担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2001年6月至今,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
组织部门对齐奇的评价是:为人朴实,处事低调,作风民主,注意听取不同意见,秉公办事,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
已调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任职的应勇发表了离别感言。
他说,浙江是生他养他、成就他的地方,正是由于组织培养,才使他从一名基层民警成长为领导干部,无论走到哪里,他会始终对家乡深怀眷恋之情。
(本文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陈文龙)\ \ 这种问题很扯蛋
写给同事的离别赠言。
、检察院实习日记大全一个大三法政厅实习日记实一天,大三的我已全然没有了以这一天该有的兴奋和不安.按部就班的早起,上路,注册,报道,被分派给一位法官,结识其他实习生等等,都已不再陌生.在选择实习庭室的时候,我考虑再三还是选择了桐乡市人民法院的行政庭.因为从上次实习结束离开这里到这个暑假决定再到此处实习的两年里,对于行政庭我一直有个心结未解开.所以再次选择此庭室进行实习.第一天的工作,庭长分派给我还其他3位实习生的任务是整理档案卷宗.这是个枯燥的机械性工作,也可以说是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实习的必经科目.说来似乎是很简单的归类,但每个卷宗都包括了立案审查表、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笔录、调解书或者裁定书、传票、送达回证等文书,要按照规定顺序放置,剔除不需要的文书。
而由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也由行政庭负责审理,因而工作量可以说是相当大的。
实习的第一天就在埋头苦干悄然而逝,没有特别的感悟,没有动人的事迹,一切都非常的顺其自然。
能够尽快的融入庭室的工作,尽快进入角色,对我来说,是实习之初最重要的事情。
就这个意义而言,第一天,很是成功。
实习心得:事实在在地实习,就是实实在在地学习;而在这两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中,我实实在在地体会到了这一点。
我实习的地方是区法院的一个派出法庭,地方小,事情多,虽然分工不够明确,却也因此让我在短短的实习日子中学习更多的东西,收获无疑是巨大的。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无数次气恼自己犯下的错误,无数次向法官们请教我遇到的问题,也无数次抱怨重复的工作,无数次欣喜自己收获到的知识,而今,在临别之际,我忽然觉得那些过去的时光,都是闪着金子般光芒的财富,没有一丝一毫的杂质,是一段不能重来的流金岁月。
感受是很多的,但是我不愿意空谈体会,两个多月的实习生活更多的是充实得让我无暇思考的工作,直到我走的那一刻,手上还是一份没有排完序的上诉案卷。
我想主要讲讲我在实习期间主要做的一些事情。
李香兰是谁
这首歌原作是日本的玉置浩二生于中国的日本人 为了在上海走红,李香兰很早就已经找到并且认定属于自己的那份闪烁气质。
她原名山口淑子,家人称她为豆豆。
她是日本人,1920年2月12日出生于中国辽宁省奉天(今沈阳)附近的北烟台,不久举家迁往抚顺。
她的祖父山口博自幼酷爱汉学,仰慕古老的中国文化,所以在明治三十六年(1906年)从故乡佐贺县来到中国,并长久地居住下来。
她出生之时,伪满洲国打着“五族协和”的建国旗号成立了,许多日本人都认为一个新的时代即将拉开序幕,可事实却相反。
清朝的末代皇帝溥仪名义上是伪满洲国的元首,实际上却只是个傀儡,实权则由日本关东军掌握着,他们虐杀无辜以致民不聊生。
目睹着中国大地哀鸿遍野、满目疮痍的惨状,在沈阳铁路局工作的父亲山口文雄和同样崇拜中国文化的母亲石桥爱十分哀痛却满是无奈,他们只能把中日友好的希望寄托在这个出生在中国的女儿身上。
他们将她许给当时任沈阳银行总裁的好友李际春将军做养女,李香兰这个名字就是李际春起的,“香兰”是他自己曾经用过的笔名,后来李香兰就以此作为自己的艺名。
1943年,年轻幼稚的李香兰满怀着对中国和日本的爱,对未来生活的憧憬,来到北平,以“潘淑华”这个名字在北平翊教女中念书。
“潘”是她的另一个义父——她父亲的结拜兄弟,当时任天津市长的潘政声的姓;“淑”是源于山口淑子之名;而“华”,则是出生于中国之意。
这个名字当然也包含了希望中日两国友好共处的意思。
北平翊教女子中学,是一所高、初中完备的女子中学。
正是在那里,她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为今后的演艺事业打下了基础。
她在所著《我的前半生——李香兰传》中记载了当时学习的情况:“我从东北来投亲,作为一个中国人——潘家的干女儿——上了翊教女子学校,名叫潘淑华……上学时三人同路,放学时有时只剩我一个人。
那时候,我常顺路去北海公园,在无人的小岛上练习汉语发音或查字典,也曾去过远处的太庙。
” 由于她从小天生丽质,说一口流利的汉语,又有一副美妙的歌喉,当“李家有女初长成”时,她的艺术天分和特殊出身很快就被日本侵略者操纵策划的伪“满洲电影协会”相中。
他们动员她入会,并决定将她大力包装,作为中国歌星推出,为侵略政策鼓噪。
年幼无知的她心中满怀对伪“满洲国”的无限希望,在日本奉天广播电台新节目《满洲新歌曲》中演唱了《渔家女》、《昭君怨》、《孟姜女》等中国歌曲,更以一曲《夜来香》而声名大噪。
于是,“歌星李香兰”就这样被推上前台,并且迅速在歌坛和影坛走红,成为家喻户晓的“超级巨星”。
大红大紫之后,李香兰还陆续演了一些替日军宣传,或者粉饰日本侵略战争的电影。
当时谁都以为她是中国人,这也为她带来了以后的不幸。
随着日寇侵华战争不断升级,太平洋战争的爆发,美英两国对日宣战。
日本成为世界人民的敌人,深陷泥沼之中。
一面是杀气腾腾,一面是歌舞升平,在刀光剑影中,她的歌声像搀和了迷魂药的葡萄酒,在抚慰人心灵的同时也消磨其旺盛的斗志。
虽然身处乱世,她受欢迎的程度却有增无减。
太平洋战争开战前期,她在“日本剧场”的演出受到观众的热情捧场,居然有7圈半的影迷包围在她身边,发生了混乱,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
当时,她曾收到了日本外交大臣松岗洋右的长子松岗谦一郎的来信。
信上说:“人的价值不能用有无名气来衡量。
人的价值并不表现在人的表面,你应该珍重自己。
现在是个人价值被愚弄的时代,你必须更加尊重自己,否则只能被国家时局摆布。
希望你永远自尊自爱。
” 这些话是耐人寻味的。
在日本历史最黑暗的一个时期,战后被定为战犯的松岗外相之子,给一个冒充中国人(或“满洲人”),为日本的远东政策效力的女明星写这样的信。
这既让人感受到了自由主义的力量,又让人感受到自由主义的软弱。
它只能作为一种抵制,是不会成事的。
流利的中、日文,令人惊艳的外貌,以及犹如当时好莱坞玉女红星狄安娜·杜萍的欧洲声乐唱腔,完全体现了日本人对于中国女人的理想憧憬。
就这样,李香兰成了关东军推行战争政策中的“糖衣炮弹”。
歌者岁月 李香兰的经历是独特的。
虽然她是日本人一手制造的伪中国演员,拍摄宣传日本的远东政策的影片来慰问日军,成为日本方面所需要的伪满、中国的对日亲善使者,但这些却不 足以抹杀她在艺术上的全部成就。
她的歌声婉转动人,歌唱造诣高深。
学生时代,她曾经跟随一位著名的女高音歌唱家波多列索夫夫人学习花腔女高音,后来就在广播电台担任歌手,这是她的歌坛生涯的起点。
她的一生演唱了无数经典情歌,据她自己在回忆录《我的半生》中说,最受听众欢迎的三首歌是《何日君再来》、《苏州夜曲》和《夜来香》。
《何日君再来》是30年代的影片《三星伴月》插曲,虽然原唱是周璇,但她的演唱却别具另种风情。
就如她的几幅老照片,艳而媚的脸,穿着旗袍,是东方但又不是中国的,眉眼间有一丝暧昧。
《苏州夜曲》是日本作曲家服部良一以中国的旋律为基础,参考了美国的爱情歌曲,专门为她编写的。
《夜来香》恐怕最为大家所熟知,这首歌是百代唱片公司特邀作曲家黎锦光参考中国民间小调为她谱写的,但其中旋律和节奏完全采用了欧美风格,谱成了轻快的慢伦巴,传遍了灯红酒绿的沦陷区。
可惜这却是一首至今没有开禁的歌,虽然很好听,很多人也只能私下唱它。
她在为自己写的自传中说:“尽管这首歌很受欢迎,但流行的时间不长,后来日文版和中文版都禁止出售……理由是任何一首外国的软绵绵的情歌都会使风纪紊乱。
”不仅如此,1945年,她在上海因演唱这首歌还受到工部局的传讯。
她说:“他们怀疑我唱这首歌是期望 重庆政府或共产党政府回来。
” 直到后半生,她还念念不忘这首歌的词作者黎锦光。
1981年,她特地邀请他访日,他们在鸡尾酒会上登台高唱《夜来香》,一群“夜来香”迷则边唱边绕场一圈。
在自传中,她还提到了另一首因被指责为“颓废且挫伤士气的敌国音乐”而被禁的歌曲——《离别的布鲁斯》。
这首歌深受日军士兵的欢迎,当演员应要求演唱这首歌时,军官虽假装有事离开会场,却也流着泪,躲在一边悄悄欣赏。
她的《三年》、《一夜风流》的插曲及《恨不相逢未嫁时》更是令歌迷听后眷恋不已。
1945年6月,当她在上海演唱会表演此曲时,处于战争对立状态下的中、日歌迷都对她如痴如狂。
这也是她最后一次在上海的公开演出,两个月之后,大战结束,她就因“勾结日军”的罪名被逮捕了。
除了唱歌之外,她还曾经在伪“满映”、上海、日本、港台等地拍摄了不少影片。
1991年4月,她亲自挑选了自己拍摄的七部影片,参加香港电影节展映。
这七部影片是:《支那之夜》、《赛昂的钟》、《我的夜莺》、《我一生中最光辉的日子》、《在拂晓里出逃》、《丑闻》、《白夫人之妖恋》。
其中,《我的夜莺》是她在伪“满映”时代拍摄的片子,这部影片花了近两年时间才拍成,耗资25万日元,相当于一般电影投资的五倍。
影片描写的是父女二人悲欢离合的故事,她自己认为这“是一部具有世界性的音乐片,也是日本电影史上一部真正的音乐片。
”《我一生中最光辉的日子》是她于战后回到日本后的代表作,由日本松竹影片公司摄制,描写一个舞女爱上了杀死她父亲的仇人,曾被评选为十部最佳影片的第五名。
《在拂晓里出逃》是由黑泽明编剧的一出爱情悲剧,曾被评为当年十部最佳影片的第三名。
《白夫人之妖恋》则是根据中国民间故事《白蛇传》改编的影片。
《支那之夜》留给观众的印象则是一个美艳的中国女性及其甜美的歌声。
她的歌声给人们以梦想,她出演的电影也轰动一时。
她拍摄了《木兰从军》与《万世流芳》,在《万世流芳》中她因扮演林则徐的女儿而蜚声中国影坛。
她对这两部电影有不同的解释,她认为它们完全可以被中国观众从爱国抗敌——抗日的角度去理解,她甚至说这是中、日双方都能接受的电影。
不过,她真正的红火却是上世纪50年代继演出好莱坞电影及百老汇歌剧后,应香港电影公司之邀拍摄的几部电影,有《金瓶梅》、《一夜风流》、《神秘美人》等等,其中的插曲都由她亲自演绎并灌成唱片。
虽然有人指责她出演的电影充满日本军国主义色彩,但是,艺术不可能完全成为军国主义的宣传工具。
此外,她还参与拍摄了“纪实性艺术片”《黄河》和俄罗斯风格的音乐片《我的黄莺》,并因后者而被苏、日两国的间谍跟踪调查。
对于这些,她说:“日本肯定战败,但正因为战败,所以更要留下好的艺术电影。
当美军占领日本时,可以证明日本不只是拍了战争影片,也拍了不亚于欧美名片的优秀的艺术影片……” 爱情和友情 在一次为由日本人扶持的一份文学刊物《杂志》举办的纳凉晚会上,李香兰与张爱玲曾有过这样一段交谈。
张爱玲说:“您就是到了30岁,一定还像个小女孩那样活泼吧
”她 说:“也是啊,这些年老演浅薄的纯情戏实在没多大意思,我倒想演点不平凡的激情戏
”于是,张爱玲后来说道:“她不要那种太平凡的、公式化的爱,而要‘激情’的。
” 据陈歌辛的儿子陈钢回忆,她与他的父亲或许曾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充满激情的上海之恋。
陈歌辛为她创作了大量歌曲,如《夜》、《黎明》、《小溪》、《湖上》、《渔家女》、《恨不相逢未嫁时》、《忘忧草》及专为她写的花腔女高音独唱曲《海燕》等。
当时, 上海交响乐团负责人草刈义夫先生和日本电视台访问上海时,她曾告诉电视台的记者,当年她差一点嫁给了陈歌辛。
而当记者问她为何在出版的自传中只字未提时,她笑道:“最重要的事是不能写在书上的。
” 1992年,当她再次来到上海时,陈歌辛已经去世。
她一见陈钢的面就迫切地询问陈歌辛在世时的情况,追忆他们47年前深深的情意。
临别时,她对着陈钢哽咽道:“我和你爸爸很好啊……”后来在东京再次见到陈钢时,她还对他说:“你爸爸是个美男子,要不是因为有了你妈妈和你们,我就嫁给他了……”她一遍一遍地轻轻哼唱着陈歌辛为她写的《忘忧草》:“爱人哟,天上疏星零落,有你在身边,我便不知道寂寞。
爱人哟,世界已经入梦,有你在身边,我就不觉得空虚。
我在泥中默念你的名字,忘去这烦忧的日子。
爱人哟,虽然那似水流年无情,有你在梦里我的叶便长青。
” 不管怎样,出生在充斥日本侵略野心的伪满洲国,以中国女演员之姿向日本表示恭顺的她,绝对不可能成为爱情的咏叹调。
1952年回到日本后,她嫁给一位比她大15岁的美籍雕刻家诺古其,4年后分手。
谈到分手的原因,她说:“既不是因为第三者的问题,也没有经济问题,只是时间老不能凑在一起,才导致性格方面的分歧。
”其实,他们在结婚前就约定了所谓的“离婚条件”:互相尊重对方,不影响对方的工作,一旦发生矛盾时,像朋友那样和睦地分手。
而结婚的四年里,他们实际生活在一起的时间不足一年。
和诺古其离婚后,她应邀赴纽约演出歌剧《香格里拉》。
在演出期间,她结识了日本派往联合国工作的青年外交官大鹰弘。
这位年仅28岁的日本青年每天都给她送一束鲜艳的玫瑰,还接连数次到后台来看望她。
在如此大胆、热烈的求爱下,他们很快就双双堕入爱河,最终结为佳偶。
为珍惜这份难得的感情,和大鹰弘结婚后,她将自己的名字改为大鹰淑子。
不久,在丈夫的支持下,她退出影坛,成为日本国会议员(自民党参议员),并连任18年之久。
虽然感情生活几经波折,但难能可贵的是,她始终拥有一份珍贵的友谊。
10岁时,在抚顺小学读三年级的她,在去沈阳秋游的火车上,结识了一位与她同岁的、住在沈阳的俄罗斯犹太裔的少女——柳芭。
她十分重视这个朋友,她说:“柳芭是我最珍贵的朋友。
我之所以成为歌唱的李香兰,是因为有了柳芭;我之所以成为活着的李香兰,也是因为有了柳芭。
柳芭像是神安排在我生活中的护身符,有时像太阳,有时像月亮,她永远伴随着我。
”在柳芭的帮助下,她开始向苏联大剧院的著名歌剧演员波多列索夫夫人,也是柳芭家的朋友,学习花腔女高音。
正由于波多列索夫夫人每年秋天在大和旅馆举行独唱音乐会,“奉天广播电台”的科长东敬三才发现了她,将她录用为电台新节目的专职歌手,使她从此走上了演艺道路。
回顾这一切,她感慨万分地说:“不是吗? 没有柳芭,我不会去学唱,也就没有唱歌的李香兰!”不仅如此,柳芭对她还有救命之恩。
在得知李香兰被囚禁且即将被枪毙后,柳芭回到她北平家中,为她弄来了属于山口家的日本户籍证明,才使她免去了汉奸罪。
并不完美的爱情加上完美的事业和完美的友谊,就这样,她为自己的前半生画上了一个差强人意的句号。
归去来兮 历史常常使人变得尴尬,使人感到一种撕裂身心的痛苦。
中途岛海战后,日本节节败退。
随着日本战败日的来临,日本帝国所操纵的“伪满洲国”13年虚幻的历史也随之落幕, “伪满洲国”灭亡,全国上下一时兴起了讨伐汉奸的行动。
李香兰这位红极一时的影星、歌星,也被押上了审判台。
1946年2月,作为伪满洲电影协会的主要演员,她被大家认定有协助日本侵略者作宣传的罪行。
检察官最后判处她枪决,罪名是“身为中国人,却和日本人共同拍摄冒充中国的电影,协助日本的大陆政策,背叛了中国”和“使用中日两国语言,利用朋友关系搞间谍活动”。
然而她心里清楚自己从未从事过间谍活动,更未协助过日本的大陆政策。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她在法庭上出示了证明自己日本人身份的文件,法官宣布她无罪释放。
这个令人惊讶的事实使法庭上的人们愤怒了。
面对大家的怒吼,她流泪唱起了歌,用歌声表达对养育自己的中国的一片深情,同时对自己前半生的罪行作了深深的忏悔。
歌声引起共鸣,所有的人也用歌声告诉她:“让我们以德报怨。
” 追踪她的一生,人们难以理解为何她仅仅由于不自觉地唱歌和表演就险些被判处死刑。
她本人单纯善良,希望中日友好,却被人利用、愚弄,成为日本侵华政策的工具,受到中国人民的仇视。
由此看来,她不过是一个历史的牺牲者,后来的种种遭际,皆因时代所致。
“一个被时代、被一种虚妄的政策所愚弄的人,如果噩梦醒来后,能够有机会对当时的行为反思,或者加以解释说明,也是幸福的。
”她对伪满“宫廷挂”兼关东军参谋长吉岗中将说的这些话,也可以作为她对于自己前半生的说明。
1946年2月29日,她含泪挥别上海乘船返回日本。
回到日本后,她开始以日本女演员山口淑子的身份在日本影坛上继续发展事业,并给自己起了个“香兰山口”的名字。
她自称这个名字是“中日混合物”,是日本和中国的“精神混血儿”。
这期间,她在导演黑泽明的指导下,再创个人影剧事业的新高峰,在美国的电影及音乐剧里扮演多个角色。
1974年,她被选为日本的参议员,以政治家的身份活跃于社会舞台。
同时她还与新闻撰稿人藤原作弥共同执笔写作《在中国的日子——李香兰:我的前半生》。
通过这本自传,她勇敢地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的巨大灾难,表达了“日中不再战,我们同是黑发黑眼睛”的和平挚愿。
作为历史的牺牲者和历史的见证人,她还教育日本青少年牢记:“这全都是事实呀
” 1989年,日本富士电视台推出了据此改编的电视剧《再见,李香兰》。
随后,浅利庆太先生又成功改编了音乐剧《李香兰》。
自1991年1月在东京的青山剧场首演以来,该音乐剧已经演出了184场,观众人数超过18万。
一个17岁的日本高中生高桥雅弘还曾写信给浅利庆太道:“音乐剧《李香兰》不仅告诉我历史上的事件和时代背景,还告诉我战争的事实并给我怎样与邻国——中国一起开拓未来的启示。
” 1974年到1992年期间,李香兰连续获选担任国会议员,协助日本与中国重修旧好。
在“门户开放政策”的后期思想提出之后,中国政府对她展开了欢迎的双臂。
而随着她的自传的发表以及经典专辑的复刻发行,她在新一代中国人的心目中又重新获得了倾睐。
两个祖国,两个母亲 李香兰称日本为祖国,中国为故国。
她说,她有两个母亲——一个是日本,一个是中国;她有一颗心——一半在日本,一半在中国。
生活、历史,包括关于中日关系的那一段回 忆,并不因为它的“不幸”、“不愉快”而化为乌有。
中国对她有养育之恩,而日本国籍对于她又是不争的事实。
这种特殊的身份使她的心一生都处于矛盾之中。
1937年,她以中国人的身份随同学到中南海参加一个为纪念“一二·九”死难同胞而举行的默祷会。
会上大家纷纷表决心:有的要到南京去找国民政府,有的要去陕北参加红军,还有人表示要留下来战斗到最后一口气。
当被问及“假如有日本军侵入北京,该怎么办”时,她不知道如何回答,只好说:“我,站在北京的城墙上。
”对于既爱祖国,又爱自己故国的她,这是一个艰难的抉择,“站在北京的城墙上”或许是一个最好的选择,正如她在自传中写的,“我只能这样说” 。
站在城墙上,从外面飞来的是日本炮火,从城墙里面打来的是中国铅弹,不管被哪一方打中,双方的子弹“都能打中我,我可能第一个死去。
我本能地想,这是我最好的出路。
” 这种情绪困扰了她很久,她在自传中曾描述过面对这种自相矛盾的无能为力和无比痛苦:“中国人不知道我是日本人,我欺骗了中国人。
一种罪恶感缠绕着我的心,仿佛走进了一条死胡同,陷入了绝境。
”她自己也几次下决心公布自己是日本人的事实,但都没有勇气去做。
尽管如此,由于从小生活在中国,她对中国的感情还是十分真实的。
她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战争的历史见证人。
她经历了“九·一八事变”、“卢沟桥事变”,目睹了“平顶山事件”,在一些日本人矢口否认这段罪恶历史的时候,她敢于在日本右翼的重压下郑重而又沉痛地宣告:日本应该向中国人民谢罪
在自传里,她的语言表达也经常是“要去日本了”、“要回中国了”。
1987年,她终于如愿以偿,以政治家、友好人士的身份回到上海寻找她那散发着夜来香的中国心和魂系梦牵的故国、故土、故人。
1992年11月,她又应邀来华参加在桂林举行的金鸡百花电影节。
已经年逾古稀的她虽生活在日本,却依然说着一口京片子。
在北京逗留期间,她寻访了当年的故居,虽然早已“旧貌变新颜”,但她仍能清楚地辨认出来。
她还品尝了北京的小吃,满足了自己的浓浓思乡情。
随后,她回到上海,在花园饭店再次见到了黎锦光,叙述起旧日情谊,两位老人都泪流不止。
会晤完毕后,她小心地搀扶着黎老先生一步步走出饭店。
谁知这竟成了他们最后一次见面,第二年黎先生就谢世了。
同年,为庆祝中日建交20周年,四季剧团的负责人浅利庆太先生也率剧团继1988年首次访华后,携音乐剧《李香兰》再度访华。
在“李香兰”故事发生过的地方——北京、长春、沈阳、大连公演15场。
这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出面邀请的演出活动受到中日两国高层领导人的高度重视。
日本前首相竹下登还专程到大连参加《李香兰》的首演式。
四季剧团也派出最佳阵容,在战争结束47年后,又将“李香兰”送回了她的故国。
该剧描写了她波澜起伏的一生,活生生地再现了那段日本侵华战争史,以此告诫人们莫忘战争,在国内引起了非常大的反响。
剧团每次演出都受到了观众盛赞,累计已经公演了近500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