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一名环卫工好还是当一名环卫监察员好呢
检督员比环卫工好啊
说你那有毛病就有毛病,就是罚款。
环卫一天最辛苦了,最脏挣的最少,在那没看到在罚点。
环境监察跟环卫监察一样吗
不一样。
环境监察是环保局的事,环卫监察是环卫处的事,或是卫生监督所的事(要看具体的工作分工)
事业单位环卫监察工资待遇如何
劳动者人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资通常和用人单位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协致确定,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和工作岗位、工作能力、绩效考核、加班时间、用人单位补助等相关。
事业单位环卫监察工资待遇通常不属于编制范围,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工资是由事业单位进行核定,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通常待遇要由于一般的民营企业。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一、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如果用人单位工作拖欠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环境卫生监察管理的职能是什么
各市环境卫生监察管理的职能: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二)市政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三)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四)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五)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 (六)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 (七)城市河湖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 (八)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 (九)城市停车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 (十)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 (十一)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对流动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权; (十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对违法建设的有关处罚权; (十三)旅游管理方面对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行为的处罚权。
爱卫办环卫监察员有节假日,或者是正常的假期吗
天津市环境卫生工作和监察管理,政区域划分责任范围,实行属地管辖津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是府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对全市环境卫生工作的宏观业务领导和行业管理。
各区环卫管理局作为区政府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区域内环境卫生的组织、治理工作和监察管理。
各区环卫局均设有环境卫生监察管理队伍,对辖区内环境卫生实施监察管理。
凡涉及全市性环卫专业的统筹规划、招商引资、科研工作及行政复议、行业服务资质审查等,均须向环境卫生管理局联系办理。
凡涉及市区道路卫生,垃圾乱堆乱倒,环卫公厕粪便满冒外溢,在道路上清洗车辆,破坏、损毁、挪用环卫设施,机动车运输物料沿途泄漏,车辆带泥,鸡猪街上乱跑等问题,均可向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反映,依据《天津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对建筑垃圾渣土的排放处置,各种垃圾的代运、处理,因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环卫基础设施,均须向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办理有关手续。
申请从事机动车冲洗业务的,应接受天津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并申办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