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感言 > 法官法治感言

法官法治感言

时间:2013-09-20 06:35

《法官能为法治做什么》引发的思考

1)听教授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地讲解法律,从生涩难懂、枯燥无味的法的涵义中,我误认为法只是象牙塔顶中的经书,束之高阁,让人敬而远之;当我畅游于法的历史长河中,寻求与乌尔比安、耶林格、萨维尼、庞德、德沃金、波斯纳等法学专家的对话,我误以为法只是法学家眼中的宠儿,超然存在于历史之中,虚无飘渺;当我看到电视剧中律师咄咄逼人的盛人气势与法官高高在上的威严态势,我也曾误以为法只是精英者之间的游戏,而凡人只是被动的参与者。

然而在参加工作后,我发现其实法只是一种普通的社会规范,是每一个公民都能触及到的,它无时无刻不在调整着社会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社会生活中随时随地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法无处不在,在你、我、他身边时常可以发现法的踪迹,当你过十字路口,红灯停绿灯行,这是道路交通法对行为的一种规范;当我在思量某件事情能否做的时候,我往往会思忖自己的行为是为法律所允许,这是我在用法的价值来判断自身行为的可行性;当他的权利或者利益受到他人侵害时,他往往会通过诉诸或者求助于司法机关,这是他在用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因学法而守法,因懂法而用法,我苦苦追寻着法的轨迹,从大学时候的形而上的学习让我理解了法的真谛,而在烟草三年的工作经历则让我认识了法的价值。

对于烟草公司一名普通法规员来说,《烟草专卖法》无疑是最重要的一部法律,它体现的是秩序、自由、利益与正义的价值,这种价值导向规范着专卖人员的合法行为,保护着经营主体的正当权利与制约着违法者的不法行为,它是烟草专卖制度的基石所在,它计划卷烟生产、特许垄断经营、打击制假售假,其目的则是为了维持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它让市场的每一位消费者可以免于假烟的侵害,维护的是公民的合法利益;它规定零售客户只要符合条件,则可以向烟草专卖局申请卷烟销售许可证,这是烟草专卖法在保护每一位市场经营主体的自由权利;而当零售客户的合法权利受到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侵害时,可以向行政执法机关进行复议和申述,这则体现的是烟草专卖法维护正义的体现。

在我们的工作中,烟草专卖法无处不在,则价值则无处不在发挥着它的功能,正是因为价值的存在,才让烟草专卖法符合公序良俗,在烟草专卖法与道德之间建立起一座桥梁,才让烟草专卖法真正深入人心。

  马基雅维利说过:“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它告诉了我们法与行为之间的辩证关系,指出了法对人的行为指导的重要意义。

因此,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这是我们每个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也是责任所在,更是国家实现法治的根本保障。

2)上一周,我们学校利用下午第一节课时间,给我们讲了一堂法制报告会。

通过这次开会,我的感触很多。

可以说,我们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都会与同学、朋友,以及社会上的人发生一些矛盾,也许都是一些小事。

既然是一些小事,那我想我们应该能够和平能够处理,不需要动用武器,这样会毁了大家。

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这样的事:一天,一个小组在班里值日,最后只剩下两个人还没有值完。

一个男生只是在外面刚刚涮完墩布回来,不小心把水溅到了另一个男生的身上。

那个男生随口就说了一句:“喂,你没长眼睛啊,往哪甩呢

”拿着墩布的男生还比较有诚意地说:“对不起,真是不好意思,我一定注意。

”可另一个男生却得理不让人,“你一声对不起就完了,这衣服怎么办。

”那个男生见情势不对,有点怒火了,这下,两个人便吵了起来,还动用上了扫把。

被水溅到衣服的男生用扫把的后面把另一个男生的眼睛给弄伤了。

仅仅一滴水的事,就引发出这么大的事,太不值了。

接下来,又通过学生们演的一个“抢钱事件”又揭示了如今社会的黑暗。

三个男生管一个男生要钱,不给钱就得挨揍,这简直是天理何在呀

我认为,一个人如果没钱,他不是最穷的;但如果他连一点宽容都没有的话,那就是真的穷了。

说到尊重,也与宽容紧紧相连。

如果你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就应该做到自己该做的事,就应该学会去宽容别人,善待自己。

这样才有资格接受别人的尊重,才有资格提“人。

”如果你可以做到宽容一小步,那么社会就会少一份伤害,警察叔叔就会多一些功夫去做别的事。

从今天起,就让我们来靠近宽容,创建和谐社会吧

3)我们国家是法治的国家,法律越来越健全,北京是我们的首都,随着城市化的进展,全国各地的有志青年涌向北京,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重要的有生力量。

现在北京有近400万流动人口,在北京的现代化建设中是一支庞大的有生力军,我就是其中的一员。

初到北京时,除了感觉北京是一个有文化的城市,它有那么多的历史文化遗产,有那么多的著名高校,北京人待人还很热情……。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北京的认识越来越深,感受也越来越多。

近几年来,我亲眼看到了北京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京城的绿地多了,让人无法忍受的沙尘暴也很少见了,天空更蓝了,高楼更多了,道路更畅通了,人们的素质也提高了。

所有这一切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北京的法制建设。

法制是社会进步的象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因为身在北京,就更深切地感受到了这种变化。

在我居住的社区有许多宣传栏,可以看到不定期的法制宣传内容,从国家制定的法律,到地方政府制定的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这些法制宣传让辖区居民充分了解了自己应该享受的权利,如何遵纪守法,如何教育未成年人学习法律知识,加强自身保护。

而我一个外地青年人,也从中受到了不少益处。

在这个城市里,我有许多老乡,我们都在一个公司打工。

4)我毕业于一个很著名的法学院,法律专业和律师职业是我义无反顾的选择。

非常后悔的是上学的时候没有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自感学艺不精,心惊胆战的开始了“法律实践”。

工作的我反而爱思考法律是什么,法律是最低标准的道德,是具有强制性的一堆社会规范。

我自己是一个制度崇拜者,相信在科学合理的规范下,社会才会有序发展,所以在上学的时候,听到“以德制国”很有些不解。

上学的时候,老跟着自己的老师嚷嚷中国的法律是多么多么的不完善不健全,一翻书本,厚厚的法国民法典,浩如烟海的美国判例,动不动就在论文里的结尾写“立法建议”,呵呵。

中国法律是不健全不完善,法律空白需要填补,法律制度需要完善,法律条文需要修改,可是中国是多么迫切的需要高素质的法律实践者啊,只有制定法和实践法同时发展才是正确的。

一直在关注“法大弑师案”和“邓玉娇案”。

我自己的专业不是刑法,工作后也没有和刑事案子打过过多的交道,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法规和原理我是理解的。

前两天从网上看到北京某检察院说付成励不能够成自首,“他的行为不具备从轻的情节”,而付成励却表示,他在杀死程春明教授后,主动拨打了报警电话。

对此,检方认为,付成励拨打电话自首,是为了躲避法律的惩罚,为了寻求从轻处理,并不是“认罪”的态度,所以不宜从轻判处。

”“罪刑法定”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什么时候说为了犯罪嫌疑人为了“从轻处罚”的自首就不是自首了

自首是“可以”从轻判决的情节,也就是说法院认为是自首但亦可不从轻判决,但是该认定自首的若不认定,那不成笑话了吗

总之,我真的不希望付成励师弟年轻鲜活的生命这样逝去。

“邓玉娇案”刚开始的时候,根据当时通报的事实,邓某的强奸行为显而易见,对于这种严重的暴力型犯罪,就没有防卫过当一说,邓玉娇就是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可是,当不能操纵法律的时候(因为这个实在太明显了),便来操纵事实,邓玉娇还是“防卫过当”了。

再看看律师行业,挣扎在贫困线上的年轻律师,开着奔驰宝马的大律师,法官与律师等等,还真是光怪陆离啊。

合伙人、大律师是个是什么概念呢

就是能拉来大项目、大标的案子的律师,他们有着深厚的社会关系和很高的社会知名度,很多大律师可能早就不做业务了。

中国不同于美国,赚钱的不是诉讼律师而是非诉律师,很多非诉讼律师只要拉来项目就可以了,业务自有助理来做。

天下文章一大抄, 看你会抄不会抄。

加油

西方的法治国家,法官是独立于政府以外判案的,那谁来监督法官的公正性呢?

1、法官们自己。

司统二级终审或者三级终审,你对判决可以上诉,上一院自然会对下一级法院的判决是否公正进行监督。

2、议会或国会。

一些国家的最高审判机构是议会,议会可以通过表决撤销或修改法院判决,对不公正的法官进行弹劾。

法治社会是法官说了算,还是法律说了算

法官应该严格依法办事,但这并不等于处处惟条文是举。

立法者心中的法律和法官嘴里的法律是有区别的,但是他们又是相互联系的。

所有的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都有自己的目的。

其本意是为了让广大民众在法律的规则下进行活动。

但是社会瞬息万变,法律作为一般规则,很难在纷繁复杂的情况下做到完全公平。

这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由审判者在实践过程中、在一般法律规定之下、在一定范围内,对案件进行灵活的处理,从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维护法律之公正。

如果立法者不知立法目的何在,我们则会说他是非理性的。

同样,法官作为审判者,如果只是按部就班,仅仅作为法律的“喉舌”,我们也会说其是非理性的。

因为如果只是根据法律条文,“不同情况同样对待”,则势必产生许多的不公平,这便难以达到法律的本质要求——公平与正义。

我们提倡“依法治国”,并不是简单而机械地依照法律判决与裁量。

而是要求司法者在一定法律规则下,进行独立审判,运用自己的知识与判断力进行一定范围内的自由裁量。

只有这样,我们国家才能真正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中国法治律师法官检察官都很需要您这这样的人,太需要了

判定政府违宪需要按照宪法条款就可以了。

美国的政府和司法是完全分开的,所以很好实现。

为何做法官以及如何做一名优秀法官

人生有梦才精彩,法官是我人生的梦想。

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终于实现了做一名法官的梦想,既感到高兴又感到彷徨,因为如何才能够做一名称职的法官,一名好法官的困惑一直围绕着我,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的心慢慢的也点释怀了,好像有点明朗了。

当然,我深知,这仅仅是一种初步的体会,我以后的路会更长,这种困惑将伴随我的一生,我也必将会为此而践行一生。

  法官是法治社会的一个精英群体,如果你仅仅把它当作谋取生活的手段,就亵渎了它的神圣。

法官是一种境界,是融法律与品格为一体的境界;法官是一种人生,是在追寻正义的过程中修善自我的人生;法官是一种信念,是获取人生辉煌的信念。

正是如此,我才渴望成为一名法官,并最终实现了我的法官梦!  公正的审判是法院工作的核心,是法院职能的集中体现,是树立司法权威即提高的关键.要做到公正审判,必须加强法官队伍自身建设。

法官,是司法机关的细胞,司法机关的司法能力建设有赖于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设.因此,从狭义上讲,司法能力建设的就是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设。

而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不难看出,这是从整体上对法院工作提出的要求和期望.但这几个方面的能力,实际上是通过法官素质的提高来加强的.可以说,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设与司法能力建设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小流汇成江河,砖木盖成楼房,只有依靠法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身的司法能力,法院的司法能力的提高才能实现.因此,法官在司法能力建设中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其地位是无可替代的.  一个浅显的道理:合格的法官不是终身的,做一个法官,不易;做一个好法官就更难。

大家都知道不进则退的道理,昨天的合格法官、优秀法官,今天不一定合格,更不一定优秀。

只有与时俱进,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不断地学习和探索,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

要成为一名合格优秀的法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需要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学习、实践、历练,它既是一个法官从初任到成熟的过程,也是一个人从青涩到成熟的成长历程。

能够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官,我认为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法官必须不断加强。

法院是国家的,承担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只有具备完善的人格,勇于面对压力的法官,才能成为适应社会需求的合格法官。

法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乃至一言一行,都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在群众中产生各种不同的影响。

因此,法官要时刻注意自身道德情操的修养,通过开展审判活动,领悟做人的道理,完善自己的人格。

,  并能深入其中,理解其法学原理,这是我们法官在提高自己的学法能力中尤其要注意的.学习要克服为了学习而学习,机械应付,要有热情,能拓展自己的思维.要全面理解法律原意,整体上加以掌握,忌单个的条文片面理解,将法律条文作圣经.另一个是用法能力,即依法办案能力.这种能力,是提高法官司法能力的关键.知识学来并非束之高阁,而是要运用到具体案件中,将法律作为评判案件的标准.要将法律的规定与现实社会中的现象有机结合起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发挥应有作用.  二、法官必须做到博学多才。

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这一水平之前,任何人都不能从事案件的审判。

法官是法律人,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和的维护者,应该具有渊博的和高超的审判技能。

渊博的和高超的审判技能不是天生的,而是靠后天的不断学习而获取的。

在学习中,要不断提高两种能力:一个是学习能力,即吐故纳新的能力。

孔子曰:,正是说的如何提高人的学习能力。

法律更新很快,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吐故纳新,如何及时更新自己的,迅速掌握现行的法律。

如果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没有娴熟的审判技能,没有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就很难胜任审判工作。

  法官的博学多才,首先表现在对法律的精通与知新方面。

精通,就是要掌握法律的基本理论,了解法律产生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以及发展趋势和社会作用,掌握法学原理,探究法律要旨,理解和领会立法意图。

不仅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要抓住要领,运用自如。

知新,就是要学习和掌握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

有人说法官是孤独的职业,是因为法官是一个依靠一个人的能力就能完成工作的职业,不需要很多人组织在一起来完成工作,是通过个体的思想和智慧履行职责,思想和智慧只有在独处的环境中才会产生。

思考需要自信和孤独,孤独是法官思考所必须的时间和空间,是闲世人之所忙,忙世人之所闲的境界。

法官应该有自己的人生轨迹和方向,做自己愿意做、应该做的事情,从己而不从众。

当代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科学知识分化急剧,新陈代谢迅速,作为调节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新的法律知识越来越多。

这就要求我们要吸取新信息、新知识、新理论,掌握新法律,新要求,不断充实自己,丰富和完善法律知识。

专业知识的精通与知新,要求我们必须始终自觉地坚持学习,始终站在法律的前沿。

  此外,一名合格的法官还必须掌握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既要掌握自然科学常识和逻辑学、心理学、法医学方面的知识,又要掌握语言学、文字学和文学写作方面的知识,还要握历史、地理、人文科学等方面的知识。

从某种程度上讲,一名合格的法官就是一部汇集百科的科学词典,只有博学多才,才能细察万象,明断是非。

  三、法官必须做群众的贴心人。

维护公平和正义,保护国家、集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法官的神圣职责。

法官在现实中要多接触一些案例,要多深入乡村、企业了解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了解他们的疾苦,掌握现存的一些社会矛盾和弊端,分析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通过到社会中学习磨练,不断提高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

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信任法官,才能树立起法律的威信。

因此,我们要通过开展审判工作,努力缩短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情感距离,用自己的全部行为教育广和引导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要善于了解群众的最关心的问题,善于解决群众最急需解决的困难,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体谅他们的难处与痛苦,切实为群众排难解纷,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广大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第一,要有一颗良心。

在办案中,可能由于个人的法律知识水平高低不同,法律适用会有所不同,那是个人的认识问题,但是如果法律事实的认定不同,那不是单纯的个人认识问题,而是一个人做人原则问题,没有一颗最起码的做人应有的良心。

古人说:法官之上是法律,法律之上就是良心,小节不察生大隙,,做为一名法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有一颗良心,一颗为民之心,为公之心,这样才能对得起我们自已,不失自已做为一个人的根本,最起码可以使自已所办理的案件摆脱其它因素的束缚,才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第二,要保持一颗感恩心。

感恩我们的父母,因为是他们给了我们生命并养育了我们;我们感恩社会,因为是社会成就我们每个人的成长,使我们成为栋梁;我们感恩生活,因为是生活带给了我们磨难,并使我们能够享受每一滴幸福;我们感恩我们工作,因为是工作给了我们生活来源,并从中体会了职业的快乐,追求到了人生的价值,当然我们也要感恩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当事人,因为是他们的每一滴血和泪,敲响了我们做人的警钟,带来了做人的启示,使我们更加珍惜我们自已的每一刻幸福。

因此始终保持一颗感恩心,可以使我们在百忙之于,忙的有价值,有光彩,才能乐在当下,体会出创作之快乐、唯美之快乐、责任之快乐。

  第三、要有一颗廉洁之心。

作为一名法官,要做到风清,只有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才能抵制社会的不正之气,才能守护住自己纯洁的心灵,守住我们廉洁的做人底线。

那我们就要做到六慎即:慎微、慎言、慎察、慎出、慎行、慎独。

在处理问题时一定要防微杜渐、三省五审、独善其身。

同时我们也一定要把握好四关即:人情关、亲情关、说情关、委屈关。

在面对自已的亲朋好友时,我们一定要坚守自己的信念,要对他们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我相信是朋友,一定会给予理解和支持。

当然如果是昔日领导,我们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可以为之提供方便,但是这种方便不是让你徇私枉法,而是让你能够在法律范围内给予方便,实在做不到,可以实事求是的向其解释,我相信都能够理解,毕竟曾经他们也经历过嘛!因此我们要做到六慎、四关很不易,但是我们一定要为之而努力,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不畏惧,不卑不亢,才能始终保持一颗廉洁之心。

  第四、要有一颗平常心。

法官也是一个人,一个社会中普普通通的人,我们没有比他人更高的特权,也没有比他人更高的地位,我们一定要尊重他人,我们跟他们的差别是职业不同,仅此而已。

由于受我国传统思想的影响,官本位思想较严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很多人感觉自己是个法官,很了不起,可以为所欲为,其实这是很危险,尤其是对刚进入法官队伍的我们来说,更危险。

很多已经执业很长时间的法官都知道,法官是个高危险职业,有人比喻是刀尖上的舞者,的确如此。

因此我们要学会用平常心善待自已,善待工作,善待他人,始终保持一个平和心态,只有这样,我们在对待当事人的时候,才能做到平等对待,才能不会用有色眼镜来看待他们,才能不会漠视他们的权利,特别是面对一些蛮不讲理的当事人时,始终保持一个平和心态,尤为重要。

因此如果我们能将自己做到了平庸而不平凡的境界,那我们的人生价值也就彻底的体现出来了。

  四、法官必须做到与时俱进,要有审时度势的政治觉悟。

作为一名法官,我们要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这也许很多人不屑,其实我开始也有一点,认为这样很空洞,但是我细细的体会后,我才发现这是多么的必要呀。

法官要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就要考虑国家之政策,这样有助于办理案件。

比如:专项斗争的开展(二抢一盗);巡回审判方式;调解年活动等,这些活动在对于我们日常办案中影响是很大的,如果你不了解这些内容,即便是你的判决没有错误,但是社会效果不理想,也是不行的,也是不能做为一个好的判决推广的,我们现在着重的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律效果是最基本的效果,但也绝不能办案就案,一定要考虑社会效果。

因此具有审时度势的政治觉悟有助于我们处理案件。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时代的日新月异就是我们面临的第一挑战。

执法观念、工作方法、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都必须紧随时代的车轮,不断地更新、拓展、充实和提高。

我们要勇敢地摈弃旧事物,勇敢地接受新事物。

要敏锐地了解新思想,认真地研究新理论,迫切地学习新知识,不断地提升自身素质。

大浪淘沙,真金百炼,去除外在约束之后,更需要的是心灵的准绳,这种准绳,对于不同的时代、不同的职责而言,不能一概而论,但我认为,无论时代如何发展,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我们只有将个人的发展与国家、社会的发展,与党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树立法律意识、、社会意识和责任意识,才不会迷失方向。

  五、法官要有较高的悟性和较强的求知欲。

很多法律前辈告诫:上班如上学,可能同一天工作,但是若干年后,就会分出不同层次。

原因为何,就在于是否具有悟性,可见作为一名法官悟性是必备的。

这就需要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不断的思考、总结,做一个有心的人。

在处理事务时,善于用法律思维来考虑;处理问题时,善于用法律智慧来解决,不断提高自己的悟性,使自已在处理事物时能够做到游刃游余。

要有较强的求知欲,由于法律是门社会科学,根基于社会生活,伴随着社会层出不穷的问题,往往会有一些新颖事物出现,而于此同时,法律的规定又往往落后于社会生活,因此一定要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孜孜不倦,努力提升自已的素养,丰富自已的知识积累,做一名知识型法官,以便于解决纠纷。

很多人有这种认识,在学校学到的东西在工作中可能只会用到20%,而很多工作中需要用到的知识你又不具备,这怎么办呢,这就需要学习,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才能汲取丰富的营养,才能使自己不断适应新的情况,在现实中,有很多法官,他们可能学历没有多高,但是他们的法律知识储备并不少,处理问题的能力很高,原因在于,他们有较强的求知欲,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因此我们一定要做到学无止境,做到终身学习。

  六、法官要有程序观念。

在现实中,很多情况下,我们法官较注重实体上正义,而忽视程序上正义。

而实际上,实体正义有时候法官也左右不了,程序正义法官却是可以左右的。

尤其是程序上的正义是需要被看到的,有时候很可能法官的不经意间的言论、眼神,当事人就会浮想翩翩,大做文章,实际上这也无可厚非,这些东西当事人的的确确是看在眼上的,既便是你的判决再正确,他们也会持怀疑态度,这也很正常。

因此程序上的正义是需要被看到的,这也如同为什么越是比较亲近的人,我们越是没有像对待其他人那样,客客气气,结果是造成很多的误会,这就是因为我们忽略一些被人看到的客气,一些程序,只是单纯的追求实质内容而已。

  总的说来,做一名合格法官已经不易,更何况是一名好法官,但是查看一些好法官的事迹,他们也没有什么丰功伟绩,都是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的干着不平凡的事业。

就我个人认为,法官首要的任务是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理解和把握其深刻内涵,并贯彻到审判工作之中。

要在转变观念中破解难题,要在更新思路中转变发展方式,要把解放思想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在解决问题上,时刻按照优秀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