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立足本职岗位争当四有革命军人
当人核心价值观是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 实现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能打胜仗是核心。
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党和人民对军队和军人的根本要求,也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立足本职岗位争当四有革命军人就要做到:一、转思路、提认识,强化当兵打仗、带兵打仗责任 军人为打仗而生,做好军事斗争准备,首先要树牢当兵打仗、带兵打仗思想。
一要胸怀大局强认识。
身为军人,就必须心系国家安全。
当前,我国国内外安全环境不容乐观,美国推行亚太“再平衡”战略,导致我周边局势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因素增强,南海等敏感问题一时难以解决,钓鱼岛局势剑拨驽张;国内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有死灰复燃之势,应对突发事件,人武部任务十分艰巨。
我们只有做到居安思危、真抓实备,才能把“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强标落到实处。
二要牢记职能强认识。
我们要真切感受到党的新一届领导集体对国防建设高度重视,能打仗、打胜仗是军人的职责所系、价值所在。
人武部从事的虽是地方性军事工作,但作为主体的民兵预备役同样是武装力量。
虽是战役后方,但现代战争已无前后方之别。
只有将使命高高举过头顶,将打赢追求化为实际行动,才能肩负起历史的担当。
因此,我们必须始终牢记防卫作战、动员支前、战场管制、等根本职能,以等不得、慢不得、虚不得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全面做好军事斗争准备,为实现“强军梦”不懈奋斗。
三要看清差距强认识。
当前,用能打仗、打胜仗的标准衡量人武部完成军事斗争准备的任务,还存在当兵打仗、练兵打仗、带兵打仗的意识不强,对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主题主线的方法途径和目标任务理解把握不准,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相对滞后,国防动员能力与支援保障未来作战要求还有差距,后备力量战斗力水平难以适应形势任务需要等问题。
这些问题,影响制约着人武部军事斗争准备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人武部建设的全局来认识,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度来对待,从党委、干部肩负的责任来反思,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二、改作风、抓落实,树牢准备打仗、随时打仗思想 空谈误事,实干兴军。
抓军事斗争准备来不得半点虚假,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毅力,在求实务实上下功夫。
一是振奋精神抓落实。
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抓落实,不仅是一个态度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
要积极倡导小舞台大作为,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
在干部使用上形成鲜明的导向,对素质好、工作好的同志要优先使用;要用好军事训练大考核、能力素质大排名这个杠杆,推动军事训练向深处发展。
要抓好训练先进典型的培育和宣传,在潜移默化中教育引导干部,真正把心思和精力向准备打仗、随时打仗聚焦。
二是强化责任抓落实。
严明的责任是抓好工作落实的重要保证。
要强化责任心,时刻想到肩上的责任,历史的重托,正确看待得失,正确对待走留,始终保持职务上的平常心,事业的进取心和工作上的责任心。
要落实责任心,既要坚持党委统揽、主官主抓,又要强调负责,建立责任倒逼机制,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能落实。
三是攻坚克难抓落实。
要集中梳理人武部在军事斗争准备中存在的矛盾问题,聚力攻坚,务求突破。
要夯实基础,做到定好计划,理清工作思路;学好理论,提高思维层次;建好系统,提高信息化水平;立好制度,确保健康发展。
要突破制约战斗力建设和发展的瓶颈。
理顺领导体制,顺畅工作关系,主动作为,多措并举,为人武部军事斗争准备创造条件、提供支撑。
四是改进作风抓落实。
加强和改进作风是全党全军的重大政治任务,每位同志必须高度重视,从自身严起,从具体问题改起,以作风转变推动工作落实。
党委要搞好统筹,机关要搞好建议,要端正训风演风,坚决纠治学习编脚本、念稿子、走过场,训练图形式、避难就轻、避险就安,降低训练标准。
要纯洁生活作风,以“功成不必在我任,功成必须有我任”的高尚情怀树牢准备打仗、随时打仗思想。
三、优结构、强素质,筑牢能打仗、打胜仗根基 抓好军事斗争准备,关键是“人”。
就是要提高干部、民兵队伍动员支前、防卫作战、战场管制的能力。
因此,一要优化组织结构。
要本着有利于建设、有利于使用、有利于动员的原则,根据遂行任务需要,综合考虑人口分布、道路交通、自然条件等因素,把城区作为民兵建设的重要地域,扩大重要目标区域、重要交通沿线、企事业单位的民兵比例,确保一有令下,召之即来。
二要改进编组方法。
针对民兵队伍人员难集中、流动快的特点,我们必须打破以往按人口数编组的贯例思维,尽量多编固定单位和岗位的常住人口,扩大在行业系统、高新技术产业中编兵比例,优先编组退役军人、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健全、具备编兵条件的要及时建立民兵组织,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符合条件的人员编入所在的乡镇、街道民兵组织,切实解决任务重叠、组织交叉、一兵多职等问题。
三是坚持紧贴实战训练。
“实战化”训练既是军事训练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也是组织军事训练的根本要求。
当前,大多数人武部在训练考核中热衷于摆样子、搭台子,形式主义严重,做不到实打实、硬碰硬,练武像“练舞”,演习像“演戏”,训战严重脱节。
因此,人武部加强军事斗争准备就必须确立“战场思维”,紧贴担负任务加强使命课题研究,一切从实战、实际和实效出发,大兴实战化训练之风,大兴作战问题研究之风,做到未来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打仗需要什么就苦练精练什么,真正将能打仗、打胜仗根基筑牢。
四、抓融合、促发展,提升能打仗、打胜仗质量层次 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建设、法制建设”。
因此,推进人武部军事斗争准备向纵深发展,必须坚持走军民融合式路子。
一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融合。
人武部要紧密贯例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把人武部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设计,按照民用与军需一体,平时与战时衔接,经济与战备兼容的原则,认真抓好平战一体设施建设,做到建设地方应急联动指挥系统要符合国防动员指挥要求,建设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必须突出国防基础要求,实现建设牢军地建设规划 建设基础上融合,不断提升国防基础设施与经济社会建设融合层次。
二是推进指挥手段融合。
人武部要适应信息化建设步伐,在社会信息化建设中进一步整合地方网络数据建设优势资源,拓展和增强指挥信息系统功能,提高指挥效益。
要利用政府政务网搭建网络平台,实现与公安、气象、水文、公共卫生等应急系统对接,切实做到军地兼容、信息互通、平时应急、战时应战;要依托电信、联通、移动互联网短信平台,建立应急征召系统,实现征召命令同步接收、全员覆盖,提高民兵预备役集结效率;要利用3G网络功能,建立传输系统,实现对重大突发事件报告、民兵预备役整组、日常训练教育、应急处突等情况调度,不断促进国防动员指挥控制水平。
三要推进保障体系融合。
人武部要着眼建设军民一体、平战结合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保障运行机制,构建军地联储联供联保机制,建立军民兼容的装备物资储备中心,把军队的非军事职能转隶地方,把社会能承担的保障任务交给社会,把利用市场机制能办的事推向市场,统筹资源调配,衔接保障供需,逐步实现保障体系一体化、保障方式社会化、保障手段信息化,后装管理科学化,建成骨干在军、主体在民的社会化的后装保障体系。
切实提升能打仗、打胜仗质量层次。
我的是红米1S电信版支前重制手机后总是显激活SIM卡失败
你好。
因为你的手机以前用的别的号码,或者小米账户不是该手机号注册的,和你手机里面的小米账户绑定的不一样,所以手机提示重新激活云服务,你点开那个消息,确认激活就可以了。
仙游副县长是谁
县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安排如下郑亚木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蔡晃常务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县长外出时,主持县政府日常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重点建设、商务、第三产业、统计、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纠风、效能建设、口岸等工作。
协助负责人事、编制、监察、审计等具体工作。
分管县发改局(经济动员办、项目策划办、重点办)、商务局、行政服务中心、编办、监察局(纠风办)、效能办、审计局、统计局、调查队、人社局(公务员局)。
联系县人大、政协、老干局、关工委、工商联、莆田检验检疫局仙游办公室、慈善总会。
王建煌副县长:负责教育、文化、体育、民族宗教、政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教育督导室、文体局、民宗局、方志委、莆田广电中心仙游记者站、网络站。
联系各民主党派、县委文明办、妇联、文联、社科联、老体协。
邱忠生副县长:负责农村、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供销、民政、防汛抗旱、扶贫开发、双拥、政府法制、司法、综治、信访、消防等工作。
分管县农业局(县委农办、城乡一体办、畜牧局、农机站)、林业局(防火办)、绿化委员会、森林公安局、移民局、扶贫办、水务局(防汛办、水务集团)、供销社(供销集团)、信访局、民政局(老区办、双拥办)、老龄委、残联、金钟管理局、政府法制办、司法局、综治办、消防大队、九鲤湖管委会、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
联系县人武部、驻仙部队、老促会、气象局、水文局。
吴国华副县长: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交通运输、公路、环保、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创建园林县城等工作。
分管县住建局(市政园林局、建工集团、人防办)、环保局、卫计局(红十字会、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交通局(运管所、交战办)、公路局、新兴产业园指挥部。
联系县计生协会、卫生协会。
张福清副县长:负责财税、金融、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中海油项目、发展总部经济、“两违”综合治理等工作。
协助负责财政收入、国资监管等具体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运作办、国资办)、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规划局、金融办、对接办、鲤南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各专业、商业银行,保险、证券及其它金融驻仙机构。
杨清副县长:负责科技、数字仙游、外事、侨务、台湾事务等工作。
分管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数字办、外侨办、台办、大蜚山管委会,协助邱忠生副县长抓好台湾农民创业园工作。
联系县总工会、团委、科协、侨联、台联。
詹国荣副县长:负责公安、打击走私、海防、信访秩序维护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武警中队、边防大队)、海防办、工艺产业园管委会。
联系县法院、检察院。
陈朝阳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办、工业、内贸、旅游、工艺美术产业、安全生产监督、质量监督、药监、食品安全、县行政中心迁建等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经信局(支前办、工业办)、粮食局、旅游局、安监局、地震办、工艺美术办、发电公司、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办)、工艺产业园管委会、九仙溪水电开发总公司。
联系县供电公司、烟草公司、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陈世文副县长:负责档案、物价、工商等工作。
分管县物价局、工商局。
联系县档案局。
如何组织实施武装力量动员
您说的武装力量动员应该就是国防动员吧国防动员法总 则第八条 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胁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发布动员令。
第二十三条 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贯彻国防要求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生产、施工、监理和验收,保证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的质量。
第二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投资或者参与投资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建设或者重要产品研究、开发、制造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贯彻国防要求工作给予指导和政策扶持,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五章预备役人员的储备与征召第二十六条 国家实行预备役人员储备制度。
国家根据国防动员的需要,按照规模适度、结构科学、布局合理的原则,储备所需的预备役人员。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国防动员的需要,决定预备役人员储备的规模、种类和方式。
第二十七条 预备役人员按照专业对口、便于动员的原则,采取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或者其他形式进行储备。
国家根据国防动员的需要,建立预备役专业技术兵员储备区。
国家为预备役人员训练、储备提供条件和保障。
预备役人员应当依法参加训练。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预备役人员的储备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预备役人员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协助兵役机关做好预备役人员储备的有关工作。
第二十九条 预编到现役部队和编入预备役部队的预备役人员、预定征召的其他预备役人员,离开预备役登记地一个月以上的,应当向其预备役登记的兵役机关报告。
第三十条 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根据上级的命令,迅速向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下达征召通知。
接到征召通知的预备役人员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
第三十一条 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协助兵役机关做好预备役人员的征召工作。
从事交通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优先运送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
第三十二条 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预定征召的预备役人员,未经其预备役登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批准,不得离开预备役登记地;已经离开预备役登记地的,接到兵役机关通知后,应当立即返回或者到指定地点报到。
第六章战略物资储备与调用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适应国防动员需要的战略物资储备和调用制度。
战略物资储备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 承担战略物资储备任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储备物资进行保管和维护,定期调整更换,保证储备物资的使用效能和安全。
国家按照有关规定对承担战略物资储备任务的单位给予补贴。
第三十五条 战略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用。
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战略物资的调用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六条 国防动员所需的其他物资的储备和调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军品科研、生产与维修保障第三十七条 国家建立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保障动员体系,根据战时军队订货和装备保障的需要,储备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保障能力。
本法所称军品,是指用于军事目的的装备、物资以及专用生产设备、器材等。
第三十八条 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保障能力储备的种类、布局和规模,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有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九条 承担转产、扩大生产军品和维修保障任务的单位,应当根据所担负的国防动员任务,储备所需的设备、材料、配套产品、技术,建立所需的专业技术队伍,制定和完善预案与措施。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帮助承担转产、扩大生产军品任务的单位开发和应用先进的军民两用技术,推广军民通用的技术标准,提高转产、扩大生产军品的综合保障能力。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重大的跨地区、跨行业的转产、扩大生产军品任务的实施进行协调,并给予支持。
第四十一条 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承担转产、扩大生产军品任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军事订货合同和转产、扩大生产的要求,组织军品科研、生产,保证军品质量,按时交付订货,协助军队完成维修保障任务。
为转产、扩大生产军品提供能源、材料、设备和配套产品的单位,应当优先满足转产、扩大生产军品的需要。
国家对因承担转产、扩大生产军品任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单位给予补偿。
第八章 战争灾害的预防与救助第四十三条 国家建立军事、经济、社会目标和首脑机关分级防护制度。
分级防护标准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军事、经济、社会目标和首脑机关的防护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会同有关军事机关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十四条 承担军事、经济、社会目标和首脑机关防护任务的单位,应当制定防护计划和抢险抢修预案,组织防护演练,落实防护措施,提高综合防护效能。
第四十五条 国家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卫生救护体系。
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动员医疗卫生人员、调用药品器材和设备设施,保障战时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第四十六条 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人员、物资的疏散和隐蔽,在本行政区域进行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跨行政区域进行的,由相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
承担人员、物资疏散和隐蔽任务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决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疏散和隐蔽任务。
第四十七条 战争灾害发生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助机制,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安置灾民、保护财产,尽快消除战争灾害后果,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遭受战争灾害的人员和组织应当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减少战争灾害造成的损失。
第九章 国防勤务第四十八条 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防动员实施的需要,可以动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公民和组织担负国防勤务。
本法所称国防勤务,是指支援保障军队作战、承担预防与救助战争灾害以及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的任务。
第四十九条 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女性公民,应当担负国防勤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担负国防勤务:(一)在托儿所、幼儿园和孤儿院、养老院、残疾人康复机构、救助站等社会福利机构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公民;(二)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公民;(三)怀孕和在哺乳期内的女性公民;(四)患病无法担负国防勤务的公民;(五)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六)在联合国等政府间国际组织任职的公民;(七)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免予担负国防勤务的公民。
有特殊专长的专业技术人员担负特定的国防勤务,不受前款规定的年龄限制。
第五十条 被确定担负国防勤务的人员,应当服从指挥、履行职责、遵守纪律、保守秘密。
担负国防勤务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五十一条 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医药卫生、食品和粮食供应、工程建筑、能源化工、大型水利设施、民用核设施、新闻媒体、国防科研生产和市政设施保障等单位,应当依法担负国防勤务。
前款规定的单位平时应当按照专业对口、人员精干、应急有效的原则组建专业保障队伍,组织训练、演练,提高完成国防勤务的能力。
第五十二条 公民和组织担负国防勤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担负预防与救助战争灾害、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勤务的公民和专业保障队伍,由当地人民政府指挥,并提供勤务和生活保障;跨行政区域执行勤务的,由相关行政区域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落实相关保障。
担负支援保障军队作战勤务的公民和专业保障队伍,由军事机关指挥,伴随部队行动的由所在部队提供勤务和生活保障;其他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提供勤务和生活保障。
第五十三条 担负国防勤务的人员在执行勤务期间,继续享有原工作单位的工资、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参照民兵执行战备勤务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因执行国防勤务伤亡的,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第十章 民用资源征用与补偿第五十四条 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储备物资无法及时满足动员需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对民用资源进行征用。
本法所称民用资源,是指组织和个人所有或者使用的用于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的设施、设备、场所和其他物资。
第五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接受依法征用民用资源的义务。
需要使用民用资源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织,应当提出征用需求,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征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予以登记,向被征用人出具凭证。
第五十六条 下列民用资源免予征用:(一)个人和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和居住场所;(二)托儿所、幼儿园和孤儿院、养老院、残疾人康复机构、救助站等社会福利机构保障儿童、老人、残疾人和救助对象生活必需的物品和居住场所;(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免予征用的其他民用资源。
第五十七条 被征用的民用资源根据军事要求需要进行改造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会同有关军事机关组织实施。
承担改造任务的单位应当按照使用单位提出的军事要求和改造方案进行改造,并保证按期交付使用。
改造所需经费由国家负担。
第五十八条 被征用的民用资源使用完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返还;经过改造的,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后返还;不能修复或者灭失的,以及因征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五十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织进行军事演习、训练,需要征用民用资源或者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的,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宣传教育第六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国防动员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和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意识。
有关军事机关应当协助做好国防动员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组织所属人员学习和掌握必要的国防知识与技能。
第六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对公民进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宣传教育,激发公民的爱国热情,鼓励公民踊跃参战支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拥军优属和慰问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抚恤优待工作。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网络传媒等单位,应当按照国防动员的要求做好宣传教育和相关工作。
第十二章 特别措施第六十三条 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在实施国防动员的区域采取下列特别措施:(一)对金融、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能源水源供应、医药卫生、食品和粮食供应、商业贸易等行业实行管制;(二)对人员活动的区域、时间、方式以及物资、运载工具进出的区域进行必要的限制;(三)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实行特殊工作制度;(四)为武装力量优先提供各种交通保障;(五)需要采取的其他特别措施。
第六十四条 在全国或者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特别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并组织实施;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部分地区实行特别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由特别措施实施区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组织实施。
第六十五条 组织实施特别措施的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权限、区域和时限内实施特别措施。
特别措施实施区域内的公民和组织,应当服从组织实施特别措施的机关的管理。
第六十六条 采取特别措施不再必要时,应当及时终止。
第六十七条 因国家发布动员令,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 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强制其履行义务:(一)离开预备役登记地一个月以上未向预备役登记的兵役机关报告的;(二)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预定征召的预备役人员未经预备役登记的兵役机关批准离开预备役登记地,或者未按照兵役机关要求及时返回,或者未到指定地点报到的;(三)拒绝、逃避征召或者拒绝、逃避担负国防勤务的;(四)拒绝、拖延民用资源征用或者阻碍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进行改造的;(五)干扰、破坏国防动员工作秩序或者阻碍从事国防动员工作的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第六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强制其履行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一)在承建的贯彻国防要求的建设项目中未按照国防要求和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或者施工、生产的;(二)因管理不善导致战略储备物资丢失、损坏或者不服从战略物资调用的;(三)未按照转产、扩大生产军品和维修保障任务的要求进行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保障能力储备,或者未按照规定组建专业技术队伍的;(四)拒绝、拖延执行专业保障任务的;(五)拒绝或者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的;(六)拒绝、拖延民用资源征用或者阻碍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进行改造的;(七)阻挠公民履行征召、担负国防勤务义务的。
第七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拒不执行上级下达的国防动员命令的;(二)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国防动员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三)对征用的民用资源,拒不登记、出具凭证,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造成严重损坏,以及不按照规定予以返还或者补偿的;(四)泄露国防动员秘密的;(五)贪污、挪用国防动员经费、物资的;(六)滥用职权,侵犯和损害公民或者组织合法权益的。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圈闭条件
党 在 我 心 中———《光辉的旗帜》读后感内黄县亳城二中: 陈 曦辅导老师: 崔军亮寒假里,我认真阅读了《光辉的旗帜》这本书,它让我心潮澎湃,感想颇多……如果有人问我,党在你心中是什么
我可以自豪地说,党就是一面飘扬的旗帜,一盏指路的明灯;如果有人问我,党在你心中有多重
我可以郑重的回答,党在我心中重千斤
让时光追溯到九十多年前,在中国历史的版图上,那是一段何等屈辱的历史,外国侵略者用鸦片和大炮轰开了中国的大门,他们在中国的土地上飞扬跋扈,烧杀抢掠,肆意践踏着我们的锦绣山河……义和团运动失败,辛亥革命胜利,宣统皇帝下台,中华民国成立。
中国的苦难却仍在继续。
老百姓背着沉重的三座大山,饱尝奴役之痛,战争之痛。
山河在咆哮,大地在哭泣,祖国儿女在苦苦挣扎,在大声哭喊:长夜漫漫,路在何方
1921年7月,在嘉兴南湖的一只游船上,太阳像往常一样升起,然而,在这里发生了一件改变中国命运的事——中国共产党诞生了
仿佛一道曙光划破了黑暗的夜空,在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的紧急关头,党领导千万革命志士,用燎原的星火唤醒了四万万劳苦大众。
自从有了共产党,中国革命面目就焕然一新。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党领导下的仁人志士、热血青年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命运,舍生忘死,前仆后继,历经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赶走了帝国主义,推翻了蒋家王朝。
共产党人用自己的信仰,一寸一寸顽强地推进创建新中国的征程。
我们不会忘记,那个喊出“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的夏明翰烈士
我们不会忘记,写下《清贫》一文的红军领袖方志敏同志
我们不会忘记,面对铡刀,年仅15岁的共产党员刘胡兰视死如归、大义凛然地喊道:“怕死不当共产党员”
我们不会忘记,年仅19岁的共产党员董存瑞,手举炸药包高喊:“为了新中国,前进”……一个个催人泪下的名字,一段段荡气回肠的故事让我深深震撼,这就是英雄的共产党人啊
1949年,天安门城楼上庄严的宣告响彻大江南北,整个世界都为之震惊。
此时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一首歌叫《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飘扬的五星红旗是那样的鲜艳。
是呀,党就是一座丰碑,是一个灯塔,是一面旗帜,让我们敬仰,引导我们前进,促我们奋进……在党的领导下,新中国科技迅速发展:1958年6月,大庆油田被探明,中国从此丢掉了“贫油国”的帽子;1964年,我国第一颗原子弹成功爆炸;1970年4月24日,成功地发射了“东方红一号”卫星,全世界的上空都回响着《东方红》的乐曲。
2003年神舟五号发射成功,杨利伟叔叔实现了中华民族的千年飞天梦;嫦娥探月,银河惊斗;飞船穿宇,玉帝折腰,再到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辉煌,2010年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弹指一挥间,祖国取得了多少成就
中国终于崛起于世界的东方,重显东方巨龙的风采。
试问有哪一个政党能创造这样的奇迹
掩卷沉思,我深刻地体会到:我们亲爱的党,您是一面伟大的旗帜,号召十三亿人民走向独立自主
您是一盏明灯,指引中国走向繁荣富强
我心中的中国共产党,庄重而神圣,我将在党的指引下为中国的今天而骄傲,为祖国的未来而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