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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居培训结束感言

时间:2014-07-08 00:33

国家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具体是怎么回事啊,有没有人能告诉我啊

经国家批准,“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正式启动。

据悉,“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有望在今年3月份后进入实施阶段,今年计划最少招收1000人。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主要面向两类人群:一是年龄在28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含职中)毕业或具有的农村青年,包括复员退伍军人、农业科技示范户、科技致富能手,以及乡镇企业或龙头企业带头人等;二是现任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根据有关规定,报名考生必须是河北籍农村青年,所有考生须经当地村、乡(镇)组织审核,一村最多推荐3人。

由县(市、区)统一汇总后,以县(市、区)为单位报送。

和各县(市、区)签订协议,以确保学生毕业后回当地工作。

“一村一个大学生工程”的启动,着实让笔者欢欣鼓舞。

振兴农村,首先要培养出农村的本土人才。

现行的高考制度为广大农村青年提供了一个较为公平的发展空间,同时却使得农村青年人才流失极为严重。

受过高等教育、跳出农门的农村青年,往往不愿、无法回到家乡工作,而且他们所学所能往往也与农村实际发展要求严重脱节,即使回去也不能起到很大的实际作用。

人才严重缺乏的农村,是毫无生机活力的农村,更是没有希望的农村。

因此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一村一个大学生工程”利用农业大学的学科、人才、技术、设备等优势,为当地广大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高素质人才,实在是功德无量的好举措。

但是如何保证此项工程的目的得以实现,如何保证此项工程能有长久而旺盛的生命力

笔者注意到“一村一个大学生工程”与“”期间的“”制度很相似。

1972年高校恢复招生,招生对象定为具有初中以上、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工、农、兵,实行“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办法。

们毕业后实行“社来社去”的分配原则,一律回原推荐地工作。

“”制度的初衷在于培养工农兵群体中能为工农兵群众服务的人才。

但是,最后我们看到的是,这项制度推荐与审批程序中的主观任意色彩和某些不可控性带来的结果,看到的是它昙花一现的命运。

将“一村一个大学生工程”与“”制度比较一下,我们没有理由不为它的生命力感到担忧。

通过考试获得上大学的机会,是农村青年成才,并实现个人价值的重要途径。

这种机会应当赋予所有有相应的学习能力和基本政治道德素质的青年,而不能通过基层组织部门的所谓推荐审核将它交给少数青年。

毫无疑问,报名考试程序中的推荐审核前置条件,实际上剥夺了广大农村青年通过公平竞争获得上大学机会的权利。

“一村一个大学生工程”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在农村青年中分配教育机会资源、培养农村本土人才的公共教育工程,它的透明化与民主化,它的公平与公正,是这项工程能得以顺利实施的起码要求,关系到这项工程的生命力。

众所周知,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状况不容乐观,部分村干部和基层政府领导政治素质较差,依法公正行事的观念并不强。

赋予这些人推荐审核农村青年参加考试并就读大学的额外权力显然是非常危险的。

如何完善“一村一个大学生工程”的具体实施程序,使其具备应有的公平公正色彩,确实值得我们好好思考探讨

村级后备干部演讲稿怎么写

各位领导,各位同下午好

  很荣幸会在这大家汇报我想和工作,我愿借这个机会,真诚地向大家展示自我,希望通过我的发言,进一步增加和同志们的沟通、了解,增进友谊。

在和大家共同学习、工作、生活的这三年中,我个人无论是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得到大家很多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使我在工作上有了更快的进步,在学习上有了更大的提高,在生活上受到大家无私的关爱。

借此机会,我诚挚地向大家表示衷心地感谢。

  推荐选拔后备干部,是保持干部队伍新老合作和新老交替的正常格局的需要。

希望成为后备干部,是对个人要求的提高,是对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要求进步的表现。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我认为自己既符合这次后备干部竞选的条件,并在同志们的帮助下已经具备相应的工作实力和基本素质。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有吃苦耐劳、默默无闻的爱岗敬业精神。

爱因斯坦说过:热爱是最好的教师。

我热爱农业和农村工作。

三年来,我被安排在农技、林业、劳务、办公室等多个岗位工作,我总是力所能及尽我最大努力全面完成了党委政府交办的每个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毫无怨言。

对于我镇整个农业和农村工作来说,我所做的只是微不足道的,我能做的也只是很少的部分,我把所做的一切都当作是我学习、成长的一个重要机会来作为我工作的动力推动每项工作的开展。

  二是有虚心好学、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

自参加工作以来,我始终没有放松过继续学习,勤钻研,善思考,多研究,不断地丰富自己、提高自己。

97年至今,我一直都在进行农业和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的学习进修,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自学了计算机知识,能够熟练地进行文字处理、上网操作以及计算机日常维护。

  三是有严于律己、诚信为本的优良品质。

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能以大局为重、宽宏大量,从不斤斤计较个人利益;能严格要求自己,尊敬领导,团结同志。

  四是有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我信奉诚实、正派的为人宗旨,坚持踏实的工作作风、求实的工作态度、进取的工作精神,坚持不唯书、不唯上、只唯真、只唯实,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

  另一方面我认为自己具备后备干部所必须的素养。

  一是有一定的政治素养。

我注重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思想意识的改造,尤其是注意收集有关大政方针政策的信息和动向,因此能够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敏锐性。

  二是有较强的工作实践。

我深知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地位,熟悉乡镇工作的职责、任务和规范,清楚乡镇工作人员所必备的素质和要求,也逐渐总结出了一些工作方法和策略,具有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是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四是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我思想活跃,接受新事物快,爱学习、爱思考,工作中注意发挥主观能动性,超前意识强,有利于开拓工作新局面。

  五是有一定的文字驾驭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

  假如我能在此次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后备干部,我一定不负众望,将在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下,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扬长避短,努力上进。

主要要实现“两个转变”和当好“三员”  一是要实现由普通事业人员向综合管理人员的角色转变,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要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认真”和“落实”为基准要求,以学习为动力,以“三个用心”为准则,以大局为焦点,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管理协调能力,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要实现由原来的“领导怎样说,我怎样办”向“我认为应该怎样去办,怎样办好”的思维方式转变,对自己的工作要做到认真负责,心中有数,有计划、有安排、有步骤、有措施地落实到位。

  其次,在工作实际中争当“三员”:  一是献计献策,当好“咨询员”。

  首先,对办公室的工作,要尽职尽责,全面了解镇情及各方面信息,向领导提供合理建议,为同事提供方便的服务。

其次,既要有统筹兼顾的意识,又要能独挡一面,解决各类临时性、突发性的问题。

总而言之,要做到尽职不越权,帮忙不添乱,补台不拆台。

  二是立足本职,当好“服务员”。

  办公室工作是个综合协调部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履行好办公室职能,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当好党政参谋助手的同时,认真搞好后勤工作,成为大家工作、生活的贴心的“服务员”。

  三是搞好关系,当好“协调员”。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团结就是力量。

人的自身能力都是有限的,雷峰同志曾经说过,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永远不会干涸,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的事业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最有力量。

我将在今后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三个服从”要求自己,以“三个适度”为原则与人相处。

“三个服从”——个性服从党性,感情服从原则,主观服从客观。

做到服务不欠位,主动不越位,服从不偏位,融洽不空位。

“三个适度”——冷热适度,对人不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进行等距离相处;刚柔适度,对事当断则断,不优柔寡断;粗细适度,即大事不糊涂,小事不计较。

做到对同事多理解,少埋怨,多尊重,少指责,多情义,少冷漠;刺耳的话冷静听,奉承的话警惕听,反对的话分析听,批评的话虚心听;力争在服务中显示实力,在工作中形成动力,在创新中增强压力,在与人交往中凝聚合力。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不管此次竞争成功与否,无论最后的结果如何,我都将践行自己的工作要求,并力争工作更有成效。

我以最诚挚的态度寻求大家的帮助和支持。

给我一次机会,我将以最感恩的心不负众望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300字左右

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

在这场斗争中,作为一名教师,我认为首先要强化意识,提高认识。

我们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把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作为工作常态,使之成为维护校园一方平安的重要举措。

第二、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实际采取针对性更强、操作性更有力的措施,把扫黑除恶斗争融进教学当中。

让学生了解涉及黑恶势力的校园犯罪行为,远离黑恶势力。

教育学生不与社会闲散人员以及品行不端的人来往,远离校园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行为。

杜绝校园霸凌行为,如参与拉帮结派,对同学进行人身伤害,或在网上对同学进行谩骂、威胁等。

如果遇到危害校园和自身安全的黑恶势力和犯罪行为,应该第一时间向学校举报或及时报警,并能在危机时刻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第三、广大教师要勇敢地维护学校和自身利益,自觉参加到与校园欺凌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行动中来。

不妥协,不回避,积极维护学校和教师的形象,保护好学生的人身安全,营造和谐、平安的育人环境。

弘扬正能量,特别是要对学校涌现出来的助人为乐,勇于同不正之风做斗争的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老师们,校园也不是一方净土。

陕西米脂县三中砍人事

家校共育这篇文章怎么

把孩子教育好,单靠学校和教师是不够的,只有学校和家庭、教师和家长协调一致,才能形成教育的合力,避免形成教育真空,使孩子在学校在家庭都能得到良好的教育。

我们学校地处乡镇,有很大一部分学生属于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受教育程度不高,认识不到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中的作用;部分孩子由长辈监护,还有一些托给亲戚朋友来监护,这样极易形成孩子的我行我素和任性的心理行为特征;或者使孩子产生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从而形成胆小怕事、孤僻等过分内向的性格特征。

  部分家长教育观念落后,我们把孩子学习不认真的情况向家长反映,许多家长认为孩子的学习能力是天生的,与后天的培养没有多大关系。

部分家长坦言自己对孩子的学习基本处于不管不问的状态,大部分家长认为“病要大夫看,孩子要教师教”,孩子的教育是老师的事,与己无关,他们只负责从经济上、生活上满足子女的需要,把教育子女的责任完全推给了学校,孩子出了问题就怪学校和老师,一味感叹孩子没遇上好老师,甚至指责学校误人子弟。

这种状况充分说明学校与家庭、老师和家长没有形成一种联系制度,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没有成为一个整体,家庭教育责任严重缺位。

社会实践报告范文600字,(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做一次志愿者的经历为主题的心得体会

到西部去,到灾区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带着知识,充满激情,胸怀抱负,我有幸成为一名光荣的2009年“西部计划”志愿者,来到了美丽的陕西省千阳县开始践行“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的诺言。

经过了一年的志愿者生活和工作,让我的人生观、价值观都有所改变。

也许到今天我仍然回答不了很多朋友问我的问题:你为什么选择当“西部计划”志愿者

有时候我觉得,做一件事情并不需要回答为什么,重要的是我走的路是我心所指向的路。

我认同了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所以我选择我所坚信的。

在基层的工作很平凡,也很平淡,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迹,我只是要求自己努力做好每一件小事,努力尽到志愿者的义务。

特别是在“5.12”特大地震的影响下,灾后重建任务重、时间紧。

每天都是在紧张忙碌而又有条不紊的工作中度过的。

每周一早上9点准时参加例会,听取领导对本周工作的安排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及时传达会议精神,不折不扣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虽然家在农村,可我并不了解农村,而且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由于所处地位的不同,体会也是完全不同的。

过去总觉得基层的乡镇干部工作清闲,一天到晚也做不了什么事。

但是,通过在这里的3个多月的学习工作,我的看法完全不同了。

基层工作是很辛苦的,有时常常是饭都顾不上吃,为了能给群众争取到更多的优惠政策与条件,常常会弄到身心俱疲。

通过走访村里的老党员、老干部,及时的了解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向他们学习农村工作的方法与经验;通过拜访村里的大户、能手,了解他们致富的方法并帮助他们解决致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尽量给予他们方便,让他们能够带动身边的群众共同富裕起来;通过走访村社里贫困户,找出落后的原因以及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三个月的亲身经历,让我体会到了基层工作的艰辛,同时,也初步掌握了基层工作的诀窍,并能独立处理一些简单的事情。

一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了,它让我实现了从一名大学生到一名志愿者的转变,从幼稚走向成熟。

来西部前,总是对什么都不在乎,在这里我学会了感谢,感谢当地群众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这里淳朴但却多灾多难的孩子们在苦难面前的坚强和自信一次又一次地震撼着我的心,让我体会到了什么叫真正的感动。

志愿者的生活是一种历程,只有经历过才知道其中的酸、甜、咸、辣

酸,那是因为我作为志愿者,在农村看见无数需要帮助、让人心碎的人和事,可因为我个人实在太渺小,心有余而力不足,无奈而心酸

甜,那是因为我作为志愿者,因为我们一点付出,身边的点点滴滴在慢慢发生着变化而感到心理上的满足和喜悦。

那是一份牵挂,是一生的积淀

咸,那是因为我作为志愿者,在服务工作中,流过汗,也有过泪水,在汗水和泪水中感到了人生的咸味,感到了泪水和汗水的价值。

辣,那是因为我作为志愿者,感受到了我仅仅在做我应该做的事情,当地群众却给了我许许多多火辣的赞扬,鼓励我继续向前。

我真的希望,有更多的朋友加入到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队伍中来,带来爱和智慧,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得到更多的帮助。

我的经历,希望能帮到你

2010年组织部工作总结

组织部部门工作总结一年的时光,亦长亦不长。

荏苒之间我们组织部的工作已进入尾声,回顾这一年的时光我们组织部洗净铅华,淡褪陆离,各位干事也成长了不少。

一切有条不紊,我们的工作在一年之间结下了累累硕果。

下面就将我们部的工作做个简单的总结。

1、团组织生活团组织生活是院团支部团对团员进行恰当的教育和管理,也是发扬团内民主的重要途径和形式。

团组织生活的目的就是全面提高团员的自身素质,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增强团员的组织纪律观念。

团组织生活还加强了团员的思想建设,使共青团的先进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团的组织生活又推动了团的各项工作的实施,活跃了团的民主生活。

这学期我们部紧扣院团委组织部确定的主题,顺利开展了“唱读讲传”的系列活动。

将“进村社、进农户、进田间,同吃、同住、同住、同劳动”的精神传给我院每一位同学,成功开展“喜迎建党90周年”的纪念活动,并牢记着五四伟大精神,将“颂红岩,励志气”的箴言传遍校园。

我部针对我院团员的实际情况,积极配合院团委组织部的工作人员,做好了团组织生活的调控和检查。

在开展团组织生活的过程中,我部努力提高干事办事效率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多次在院级的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

2、组织活动在这学期,我部成功开展了“我要上舞台”、“感恩·派斯记忆”等主题晚会。

部里干事也参加了院其他系的不少活动,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锻炼了同学们的能力。

在以“感恩·派斯记忆”为主题

明朝农业

所谓民族——国家宗教,是在某一个民族或国家内部产生的、且局限于本民族或国家共同体全体成员共同信仰的宗教。

它一般由传统氏族部落宗教直接改造和发展而来,是古典宗教的第一个阶段和最初形式。

它既保留了原始宗教的某些印迹,同时也具备了古典宗教的基本特征。

民族——国家宗教主要有七方面的特点,这是它区别于原始宗教和古典宗教其他形式的特殊之处。

全民性和排他性的共存。

民族——国家宗教是具有强烈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的宗教,这种特色表现为其信仰的全民性和排他性。

民族——国家宗教首先是民族和国家所有成员的共同信仰,民族和国家共同体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本民族——国家宗教的天然的和法定的信徒。

其天然性在于,共同的语言、地域和生产方式使其具备了共同信仰的客观基础,它必然自发地导致统一精神文化、信奉共同的宗教信仰的历史过程;其法定性在于,共同的社会制度和国家管理规定了统一的意识形态和宗教信仰,它把共同的宗教信仰作为全民的强制性义务。

无论何人都依民族习惯和国家法典信奉统一的和官定的神灵,没有个人选择的余地。

在文明社会之初的中国、埃及、希腊、印度、巴比伦等民族和国家中,其民族——国家宗教都是全民性的。

据此,有的宗教虽然也是在某一民族或国家内部产生,并仅为其中的部分成员所信仰,但由于不具备全民性,便不能归属于民族——国家宗教之列,只是一般的民族宗教。

例如中国的道教,完全是土生土长的宗教信仰,但它从来没有达到全民信奉的地步,因而不被作为民族——国家宗教。

在历史上,有的民族或国家由于社会变迁、宗教发展及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相互接触交流的冲击,其民族——国家宗教虽继续存在,并保持着大量的民族特色,但却越来越失去全民性,只剩下部分信徒,这同时也就失去了其作为民族——国家宗教的资格。

印度的婆罗门教和日本的神道教皆属于这种类型。

有的民族尽管因古代国家灭亡四处流浪,失散于世界各地,其原有的民族——国家宗教却仍然未失去全民性,是散居各地的民族成员的共同信仰,因而它还是一种民族宗教。

犹太教即是如此。

由于民族——国家宗教是在各民族和国家的社会条件的基础上生长出来的,各个民族和国家之间在地理环境、生活方式及国家统治等各方面的差异,又决定了民族——国家宗教具有排他性。

一方面,它只属于本民族或国家成员的信仰,除了被自己征服的民族和国家,一般不对外传播;另一方面,受民族和国家所特有的社会条件制约,而且有强烈的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的内容和形式,决定了它缺乏广泛的适应性,只能在本民族或国家的及相类似的民族和国家的社会条件中生存。

这使得民族——国家宗教的命运同民族和国家共同体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当波斯人和希腊马其顿人征服了两河流域的古代巴比伦王国之后,巴比伦宗教也逐步消亡了。

古罗马人对希腊的入侵导致了古代希腊宗教的消失。

波斯的玛兹达教也是随马其顿王亚历山大的征服而衰落的,后来在民族和国家获得独立之后才又东山再起。

宗教信仰与民族意识的一致。

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及其发展,区别于以血缘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氏族部落原始意识的民族意识也在地理环境和文化传统的共同性基础上逐渐成熟起来。

在文明社会之初,政教合一体制使民族——国家宗教与民族国家共同体的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民族文化和国家意识形态的主要形式。

它深深地渗透到了民族的观念和情感中,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和民族自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族的群体意识与民族的宗教信仰相互交织在一起,互为表里,在宗教的观念和情感中体现着民族的认识、心理和情感,体现着整个民族及其成员安身立命的基本信念和准则;而民族意识中也包含着宗教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包含着宗教的基本信仰、教义和规范。

因此,整个民族国家的成员都把自己的民族——国家宗教视为正统的文化传统和价值根据,并从中汲取生活的精神动力和行为准则。

在这一点上,民族——国家宗教与民族意识的关系同原始宗教与氏族意识的关系颇为相似,它们都是政教合一体制的结果。

例如,注重血缘关系、传统习俗和伦理道德的中国古代汉族就是同民族——国家宗教即儒教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与儒教敬天祭祖、效法天理、神道设教的基本教义相一致的,其中渗透了儒教信仰的宗教精神。

一神多能和诸神分级的出现。

在原始宗教多神崇拜的早期阶段,每一类事物和每一种现象都有各自的神灵,这些神灵的灵力极其有限,一神一能,各管一事,各司其职。

它们之间没有大小高低之分,相互也没有隶属服从关系。

随着社会发展与实践能力的增长,人们的接触面增大了,视野拓宽了,理性能力增强了,这使他们能够从纷繁复杂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中,发现其间内在的联系与多样性的统一。

尤其是农业和畜牧业之间产生的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导致人们把注意力越来越多地集中到直接影响着自己所从事的专营生产的那一部分自然事物和现象上,而不再重视其他无关紧要的东西。

这种变化反映在宗教观念上,便是原来特殊的、分散的神灵被逐步统一起来,一些神灵合而为一,一些神灵被转换了职能,一些神灵则被赋予了更大的神性和更多的职能。

比如随着地缘村社和部落的建立,出现了地域性的保护神即“社神”。

社神是一方土地之神,它综合了自然的和社会的多种神灵及其职能,成为掌管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及地区安全的多能神,在古代希腊,自从航海业在希腊人的生活中获得特殊意义后,原来的陆神波塞冬就变成了保护航海业的海神。

随着农业的出现,牧神变成了农神,狩猎女神变成了丰收女神。

在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过程中,这种状况随社会组织的兼并统一而越来越加剧,最后只剩下一些兼备多种职能的主要神灵。

神性的增强和职能的多样化,必然导致神灵之间神性和职能的对比与差异,从而产生大小强弱之分。

特别是由于阶级的出现而形成的社会等级差别,更是必然在宗教观念中留下其影像。

于是,神灵之间也被组织和统一起来,构成了一定的秩序,并且相互具有了等级关系。

至上神以超越众神之上的最高神的形式出现了,成为神灵世界的主宰与君主,众神则隶属于至上神,作为它的官僚和下属。

这就是至上神教,它是一神教的前身。

民族——国家宗教一般都是崇拜至上神的。

如中国传统宗教崇拜天(上帝),天是自然之主,是统帅诸神的最高神灵,在甲骨文中即已有上帝命令刮风、打雷、下雨的记载。

印度婆罗门教信奉梵,它是万物的根本和万因,毗湿奴、湿婆和梵天等三主神是梵的显现,其他神祗也是梵的高低不同阶段的各种化现。

日本神道崇拜天照大神,其余诸神均受其统辖。

古希腊宗教信仰宙斯,它是奥林波斯山上众神的领袖,它主宰着整个自然与社会的秩序。

在历史上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如古代埃及宗教虽然也是至上神教,但其所崇拜的至上神是随着统一王国的政治中心的变化而轮换的。

当某个地区成为首都所在地的时候,它的地方神就升格成为全国的最高神。

古代巴比伦宗教的至上神也是轮换的,但其原因却是由于外族的入侵,入侵者总是把本民族信奉的最高神变为被征服的民族国家崇拜的最高神。

而波斯宗教崇拜的是善恶二神,在下诸神依此分为光明与黑暗两个对立集团,是一种二元至上神教。

犹太教则信仰唯一神耶和华,是最早的也是古代民族国家宗教中唯一的一神教。

但是,所有这些民族——国家宗教都是以不同的形式反映了阶级社会的等级制度。

保护神与至上神的统一。

保护神崇拜早已存在于原始社会的氏族宗教中,并且是原始宗教的一个重要内容。

不过,原始的保护神崇拜主要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祖先神崇拜,后来随地缘村社和部落的出现产生的地方保护神也是以地域关系为主的,它们都带有一定的自然特性。

但随着联合诸多部落的部落联盟的形成,尤其是民族国家产生时期政治统治的需要,保护神崇拜增加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内容,人间的政治关系也在其中得到了明确的反映。

在社会生活组织相互兼并的历史过程中,保护神的兼并也同宗教信仰的兼并一道在同时进行。

国家将全民族的信仰统一于统治阶级的宗教,这种统一在其特定的表现形态上,就是以统治者一族的保护神去统属其他族的保护神,尔后又发展为整个民族国家的保护神,并成为全民的崇拜对象。

为了增强统治者一族的保护神的神圣性,强化全民对这一保护神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于是,与统治者在尘世的地位相一致,其保护神也被抬高到神界中的最高地位,成为至上神灵。

其他族的神灵则或是被取消,或是被兼并,或是被置于最高神的统治之下。

这样,在民族——国家宗教中,保护神与至上神合而为一,成为世界的创造者和本民族的保护者,兼有双重身分。

中国儒教崇拜的天、希腊宗教信奉的宙斯、埃及宗教信仰的太阳神、波斯教崇拜的阿胡拉、日本神道教侍奉的天照大神、犹太教崇拜的耶和华,都是统一了民族国家保护神和最高创世神的二元神。

不过,由于这些最高神同时又是民族国家的保护神,因而它们的王国绝不越出它们所守护的民族国家领城,在此界线外,由其他民族国家的保护神统治。

这就是说,民族国家的保护神的至上意义极为有限,仅仅适用于本民族的范围,只是针对被统治者原有的保护神而言的。

所以,它的存亡直接与民族国家的存亡联结在一起,取决于它自身的保护能力。

古代巴比伦、埃及、希腊以及波斯等许多民族和国家所崇拜的最高神,都是由于它们作为民族和国家的保护神而随民族或国家的丧失而被消亡的。

神权与君权的结合。

氏族首领和部落酋长往往同时也是宗教首领和祭祖主祭人,但这一般只是表明他是带领本氏族部落全体成员侍奉神灵的首领,而不意味着他与神灵之间具有什么特殊关系,被赋予了什么特权。

从部落联盟时代开始,出现了首领把自己提升为唯一能通天神的特权人物,从而将祭天大权独揽的现象。

这种现象的不断发展,在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中,便进一步产生了民族国家的君王,把自己的祖先或保护神与至上神联系在一起,使之具有至上神的性能的做法。

这样一来君王便成为至上神的后代甚至化身,自己也具有了神秘。

据史料记载,中国至少从周代开始就把帝王称之为“天子”即上天的儿子。

古埃及的国王都把民族——国家宗教所崇拜的至上神视为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保护神,自称是至上神的儿子。

巴比伦宗教也直接神化人间统治者,认为他们的祖先是神或是具有一定的神性。

日本神道教把天照大神视为历代天皇的始祖,并尊天皇为人神。

在罗马帝国的君主政体出现后,亦将其君王诉诸宗教臻于神圣化,产生了“帝王神”崇拜。

苏拉被视为神之骄子,凯撒和卡利古拉生前就为自己举行了封神仪式,屋大维也接受了“奥古斯都(神圣者)”的称号。

君王的神化,使君王所拥有的地位和权力也被赋予了神圣的来源,君权由神所授。

于是,君王便成为天然的民族国家的成员必须崇拜和祭祖的最高神灵。

君王自然也是民族——国家宗教的最高首领和祭祖活动的主祭者,只有他才有资格带领众人祭祀至上神。

至此,君权与神权结合起来了,政治特权与宗教特权也结合起来了,君王集所有权力于一身,便理所当然地成为民族——国家神圣的专制者。

这种区别于原始社会的新政教合一形式的出现,不仅表明了人类社会在阶级和民族形成之后新的国家政治的产生,而且也体现了宗教内容向社会化方向发生的转折。

中国在古代宗教即产生了君权神授的观念,认为君王统治万民是受天的委派,代表天来化育人类的,它体现了天的意志。

日本神道教的核心就是君权神授说,把天皇当作天照大神统治人间的代表,强调每一国民均应唯其圣渝是从。

巴比伦的亚述尔国王总是把自己的一切行动都说成是最高神亚述尔的决定,声称自己不过是神意的执行官。

印度婆罗门教认为婆罗门是为护持“达摩(圣法)”而生,因而居众生之首,统摄世间万物。

当然,在古代的民族——国家宗教中,也有的是实行国教制度而非政教合一。

兴旺时期的罗马帝国就是典型。

这主要是因为罗马帝国的版图不断扩大,使它的民族——国家宗教不断受到被征服的民族和国家的宗教信仰的冲击,不得不过份依赖国家强力来维护自身和统一意识形态。

同时,帝国的强盛使帝王的权力也极度膨胀,超过了宗教所能制约的界线。

所以,罗马的民族——国家宗教便完全成为受帝王控制的工具,教权为王权所支配。

僧侣阶层与规范形式的产生。

为了适应宗教变化和政治统治的需要,大量专职的巫祝产生出来,逐步形成了一个以宗教为职业的特殊社会阶层。

他们不仅是民间日益增多的宗教事务的代理人,尤其是协助君王进行民族国家祭典,并为统治阶级运用宗教在意识形态上控制全体社会成员出力的特殊工具。

这个阶层同民族国家的政治领导集团一道,形成了集神权与政权于一身的君主专制的左右臂,因而它在社会中也享有相当的特权。

据文字记载,中国在商代之前就已出现了职业宗教者,并已有了卜(司占卜)、史(司录风雨)、巫(行术作法)、祝(司祈祷乃至祭祀)的分工。

在印度婆罗门教所维持的种姓制度中,居于统治地位的婆罗门就是世代相传、自成一体的祭司阶层。

古代罗马帝国的祭司团亦由来已久,在原始公社时期便已开始形成。

最古老的祭司团有司掌历法和节期的“彭提菲克斯”,担任信使和外交任务的“费齐亚利斯”,专管占卜的“奥古尔”,主持祭献仪式的“雷克斯·萨克罗鲁姆”,侍奉女神维斯塔的“维斯塔利斯”等。

罗马王凯撒、屋大维及其后继诸王都曾兼任最高的“彭提菲克斯”祭司职位。

古巴比伦人为了侍奉神灵,产生了一大批专门侍奉神的生活起居的神职人员,其中有传达神启和解释经文的高级祭司,有为歌颂神、安慰神而诵唱赞美诗和哀歌的音乐神,还有为神制作食物的厨神,为神洗澡的人,陪送神像去卧室睡觉的侍者等等。

另外还有被认为是侍奉神的人间妻子的女祭司,也有献身于神圣而卖淫的神娼。

在城邦时期,祭师是城邦统治集团的核心,统治者即是祭司的首领。

后来祭司形成了专门的贵族集团,甚至为自身的利益同君主发生冲突,曾参与过阴谋篡位、朝代兴替、私通外国等重大政治事件。

为了进一步强化民族——国家宗教的正统性及其对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的约束力,僧侣们根据政治上的需要和宗教教义,对宗教的礼仪和组织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造和补充。

使之统一化、系统化和制度化,建立起了以巫祝为核心的礼仪典章和组织制度,使民族国家在行为和组织方面具有了规范化的形式。

在实行政教合一体制的古代民族国家中,这种宗教规范与政治制度相统一,不仅实现了对全体社会成员宗教行为的组织化和规范化,同时也是对他们全部社会行为的组织化和规范化,成为直接维持政治统治秩序的有力工具。

印度婆罗门教很早就制定了一系列宗教规范,并以法律形式将其固定在《摩奴法典》中。

中国古代宗教亦已形成了关于宗教仪式的各种规定,提出了一整套祭祖制度,这些规范将宗教与政治和伦理紧密结合在一起,直接起着维护宗法政治制度的作用。

孔子所极为推崇的周礼就是这种政治化和伦理化了的宗教规范的样本。

古代埃及宗教被宗教学者归为典型的仪式宗教,受祭司和巫师控制的正确的规范化仪式动作的作用,甚至超过了对神灵信仰的虔诚。

摩西在创建犹太教的时候,一开始就制定了《摩西十诫》和一系列律法,它既规定了宗教的信条和礼仪,又规定了行为准则;既建立了宗教体制,又建立了社会的结构和国家的律法。

神学理论与宗教典籍的形成。

原始宗教作为一种自发产生的自然性宗教,长于行动而拙于思考。

除了简单而零散的宗教观念和充满幻想色彩的神话传说外,没有抽象、系统的理论,更谈不上宗教典籍。

在民族国家出现后,人类理性思维能力的进步和职业宗教者阶层的产生构成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为创立神学理论奠定了基础。

僧侣们首先从对纷繁杂乱的原始宗教观念改造入手,在重新统一和确定了的关于民族的起源、祖先等一系列神话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较为系统化的教义体系和初步的神学思想,使宗教观念被理论化,从而产生了最早的宗教神学。

神学理论的出现,不仅标志着在民族国家内部宗教观念的统一和巩固,标志着原始的、粗糙的和自发的宗教观念已为新的、精致的和人为的宗教神学所取代,而且意味着宗教的说服力和欺骗性的增加,更易于通过对人的理性的征服而维护和发展宗教信仰。

同时也为人们根据社会和自己需要的变化修改宗教教义、重新解释宗教观念提供了可能。

这一方面使宗教对社会的适应性大大增加,具有了更强的生命力和持久性,另一方面又孕育了宗教内部在观念上分裂的可能性,从而各种教派和宗教从此层出不穷。

随着文字的产生,在有些文化达到较高程度的民族国家中出现了叙述神学理论的宗教典籍,宗教神学往往成为最早的文字记载的内容。

在中国的甲骨文中,记载的大部分内容是有关宗教观念和祭祀仪式的,而叙述占筮理论的《易经》则是最古老的著作。

古代印度在原始社会末期即已形成了反映自然宗教内容的专门著作《梨俱吠陀》。

婆罗门教产生后,又编著了三种吠陀典集:《沙摩吠陀》、《夜柔吠陀》、《阿闼婆吠陀》,它们构成了古典婆罗门教的三大纲领,其中包含了其宗教教义和信仰的基本内容。

古埃及人有一些宗教经卷的断纸残篇保留下来。

古巴比伦流传下来的文化资料也是以宗教的内容为主。

实际上,古希腊哲学也是宗教理论的一种延伸,其中一些派别的学说甚至直接就是一种神学,如毕达哥拉斯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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