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文档: 袁纯清同志在全省优秀大学生村干部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同学们,老师们: 岁月总是从不为人的怠惰而停步;时光永不因你的叹息而驻足。
当你匆忙留意之时,蓦然回首之际,却早已经是万木欣欣向荣的季节。
我们又站在了三月,洋溢着蓬勃的朝气,沐浴着新春的艳阳,行列整齐,意气风发,仿佛置身于希望的田野,一股展翅云天的豪情壮志又在胸中激荡、澎湃…… 江河滚滚滔滔,在诉说着历史的沧桑,在启示着哲人的智慧,在记录着学人的足迹,在催逼着奋进的步伐。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每一个忙忙碌碌的晨昏,都有着脚踏实地的人们,去播种新的希望,去孕育新的希望,去谱写新的辉煌
这所蕴含的深层内涵,留待我们在场的师生们去细细品味。
今天的表彰会,我希望它不仅仅是优秀学生的表彰会,同时也应该是一个全体师生的反思总结会。
我们与其把它当成是对上学期的一个总结,不如将它纳入一个新的学期乃至一个新的人生阶段的一个开端,一个起点。
我想,每一个获此殊荣的同学,应该比我更懂得这一点。
同时,我更希望那些与此殊荣失之交臂的同学也一起去充分地理解并尊重这个开端和这一个新的起点。
让我们一起去反思,回想那些一起走过的日子,我们之中的这些好学不倦的同学,凭他们报效祖国的雄心壮志,靠他们勤奋上进的,用他们辛苦耕耘的顽强努力,在各自的年级和班级力挫群雄、,获得了优异的成绩
收获了今天这样一个明媚的早晨,获得了我校空前的奖励——不,这不是奖励
这是领导及师长充满爱意的热腾腾的教诲与鼓励,是同学和朋友无限信赖的暖洋洋的鼓舞与鞭策,更是祖祖辈辈无比深情的沉甸甸的期望与关注
我想,你们应该更深切的去领会这内涵,去领会这深度,否则,这区区的几十乃至百把元的金钱,怎么就清算掉了你为之苦苦坚守并无怨无悔的青春岁月,怎么就买断了你曾经信誓旦旦无休无止的少年心事,又怎能弥补了你呕心沥血不舍不弃的朝朝暮暮
因为,这不是总结,它仅仅是新的学期乃至新的人生阶段的一个开端,一个起点。
希望大家把握住这一难得的,新的开端和新的起点
我不希望这样一个明媚的早晨反而导致某种生存意志力的萎缩,或者是某种生存耗散力的膨胀。
好好把握吧,我们能够拥有的也只有今天
而现在正是清晨,请大家抬起头,看此刻的天空依然明净,此刻的阳光正似温柔的河水流淌,但是你别忙着沾沾自喜,乐不可支。
要知道,光明早已停在圆明寺的山顶
我们虽然在此刻获得了阳春的安慰之光,但是,人生并不因此而一劳永逸
一位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曾有过登临山颠的豪迈,挥笔写下了一首快诗来励志,此诗被后人誉为绝唱,并刻石立碑,立在山麓,与泰山同垂不朽,诗人的声音也随之穿越时空,至今还在扣击着青春的豪迈与狂野——其中的结尾两句诗大家应该记得吧
对,那就是“,一览众山小”
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一定要无畏地攀登到达山的最顶峰,看尽众山后,才觉出它们的渺小,甚而连同自己曾经为之立脚驻足,迷恋停步的地方,此时回首,早已不是什么最美的风景,不但渺小,而且是可笑的了。
这就是成大气候,成大学问,有大出息者的胸襟与抱负,他们的胸襟与抱负,早已不是什么“蓦然回首在灯火阑珊处”式的恬然自安,而是“千淘万漉”,“吹尽狂沙”的不倦拚搏。
正因为无视人生中暂时的自得自安,不愿在短暂的满足中自娱自乐,所以他们才从不停下自己的追求,而是勇往直前,愈挫愈坚,以一种磅礴的气势和胸怀,去不断铺开人生的大追求,去展开人生的大境界
所以,同学们,站在这样的清晨,站在这样的春天,作为一个教师,同时作为一位父亲,一位学生家长,在这样的时空发言,只为表达一个思想,一桩心愿。
让我们收拾起心情,连同那些在春日艳阳中游离的双眼,即便妒嫉与钦羡,自卑与自责,感伤和悲叹,统统收拾起来藏在心间。
然后,抬起头挺起胸,勇敢无畏地向前吧,去创造属于自己的生存空间
村干部正常正常离职生活补助申请
关于村正常正职生活补助申请: 补助对象条件 享受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的对象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连续担任一般村干部满9年及以上的定工干部; 2、男年满6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现仍健在的); 3、镇村(街)逐级审查并公示无异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 1、因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离职后不支持镇村(街)工作,有违法、或参加的 二、补助标准 1、以担任一般村干部的职务和任职年限为依据,确定年补助标准。
凡是年满三届(九年)的定工干部每年补助36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40元,最高不超过760元。
2、间断任职的,以最长连续任职时间为任职年限,不作累加计算。
3、连续任正职不足9年的,又担任过其他职务的,按副职累加计算年限。
4、连续任职8年以下正、副职,未办理,家庭困难的党员村干部镇党委、政府在党内温暖工程中给予一定的照顾。
5、补助对象在任职期间已办理村干部,现领取的养老金达到或超过本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不再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不足的可以补齐,但不得重复享受;参加低保的以此类推。
6、曾经享受过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离职村干部,其当时补助抵消后,依据本办法继续享受。
7、补助对象去世的,停止发放生活补助。
三、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 1、生活补助资金每年发放一次,由镇政府统一在次年的春节前打卡发放到位。
2、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由镇、村按1:2的比例共同承担,其中镇财政承担1\\\/3,村级转移支付承担2\\\/3。
四、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享受补助条件的一般离职村干部向所在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任职简历、任职文件或其他机关证明材料。
2、离职村干部、党员及村民代表评议。
村(街)成立一般离职村干部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一般离职村干部所任职务、任职年限及离职原因进行评议,在此基础上,村“两委”组织党员议事会成员、村民代表进行。
3、村“两委”初审。
评议会议后,结合评议情况,村“两委”会对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初审并将审查结果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及申请人所在的村民组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党委。
4、镇集中审核。
镇成立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党政办和农组办工作人员组成的审核小组,对补助对象逐人进行审核,提出明确意见。
5、镇党委政府审批。
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审批,将补助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担任职务、任职年限及享受补助标准等分别在镇村(街)公开栏内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党委、政府审批。
公示期间接受群众举报,并及时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予以公布。
五、相关要求 1、村(街)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文书是具体责任人,对享受生活补助的人要逐人检查,严格把关,确保补助对象全部符合条件。
享受生活补助的一般离职村干部,须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镇党委、政府保持一致,今后,凡违法乱纪以及违反等规定参与串联活动,聚众上访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发其生活补助。
2、精心操作,规范程序。
各村(街)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做到“四不准”:即:不准简化程序走捷径;不准随意扩大补助对象和范围;不准擅自提高或降低补助标准;不准弄虚作假。
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群众举报补助对象年龄、职务、任职年限不实等问题,镇党委在接到举报后一个月内,认真调查、核实,并根据情况妥善处理。
3、建立档案,完善资料,以村(街)为单位,将一般离任村干部个人申请、简历、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党员议事会成员和村民代表材料、生活补助审批表、一般离任村干部摸底登记表及证明材料分类归档,作为村干部档案管理的内容之一,逐步规范完善。
优秀班干部自我介绍
一、提升村干部待遇保障,解除后顾之忧一是将勤奋工作、政绩突出、群众认可的村干部选拔到事业单位、公务员队伍和直接提拔到乡镇领导岗位上来,让村干部实实在在地看到希望。
二是将村干部报酬与政绩挂钩,切实提高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效率。
三是把村干部的养老、医保等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对家庭困难、又不符合办理生活补助条件的离任村干部还可以纳入农村低保的范畴,以彻底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二、拓宽村干部选优渠道,优化队伍结构 一是鼓励回乡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乡镇企业经营者、专业大户、致富能手等农村优秀人才主动竞选村干部。
二是根据人口总数和集体经济收入两项指标合理确定村干部职数,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干部职数的,由村委会聘用工作人员,严格控制干部职数。
三是大力选聘选用“大学生村官”,明确大学生“村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分工,给大学生“村官”压担子、交任务,鼓励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创业,使他们在具体实践中经受锻炼、干事创业。
三、建立村干部监督机制,加大约束力度 一是对村干部实行目标管理,将全村范围内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工作量化,分解到具体的村干部。
二是村干部每年就承诺目标和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向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述职,并由党员、群众进行无记名测评。
上级对党员、群众满意的村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村干部进行告诫谈话,对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二的予以调整、免职,或提请按法律程序罢免。
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是什么
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是指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
要很好地解决基层组织建设中仍然存在的一些“不适应”、“不符合”和“不完善”问题,必须结合实际,突出基层基础这个重点,抓实做硬“五个基本建设”。
(一)抓好基本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班子建设。
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大力加强理论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领导班子整体素质,提高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在生产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发展年轻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队伍建设。
选好配齐党员教育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和基层党务工作者,充分发挥他们在党员经常性教育中的骨干作用。
按照素质较高、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和专兼职相结合的要求,建立一支党员教育师资队伍,有计划地组织他们深入基层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同时加强对党员教育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是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对农村后备干部队伍要实行“递进培养”,注重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致富带头人培养成农村基层干部。
广泛吸纳各类优秀人才,储备一支年纪轻、素质高、潜力大的后备基层干部人才队伍。
五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着力解决农村党员“青黄不接”和年龄老化的问题。
(二)抓好基本阵地建设。
一是建立固定的党员学习教育场所。
每个基层党组织至少要有一个管理规范、功能综合的党员活动室。
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在党员经常性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县市党校要把党员教育培训作为主要任务。
利用各类院校、培训机构、革命纪念地和科技示范基地等方面的教育资源,建立党员教育基地。
二是建立党员发挥先进性作用的实践阵地。
要建立党员责任区、示范岗和教育实践基地,建立党员联系困难群众、老党员和老模范的联系点,建立下岗职工党员“双建双带”、党员互动、结对帮扶、技能培训等基地。
三是建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宣传阵地。
每个党组织要建立宣传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先进文化和先进典型。
(三)抓好基本活动建设。
除常规性活动外,各基层党组织还要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自主创新、结对帮扶、双培双带、双为双争、设岗创星、党员干部“心联户”等各有特色的、与党员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主题实践活动,力争一个类别一个主题,一个地方一个特色,提高基层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和群众的支持度,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
(四)抓好基本制度建设。
推行村民自治、村委会“直选”或“海选”之后,农村党支部在行政村的核心领导地位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和挑战。
一些村级“两委”关系出现了错位、推诿,甚至对立等不协调的新矛盾,导致农村基层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下降。
一些村干部作风不民主,习惯于“家长制”、搞一言堂,有的甚至落实政策“缺斤少两”,群众埋怨情绪、抵触情绪大,导致村民集体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有的则因村务不公开、公开不真实、不完全、村级管理不规范而导致群众怨声载道或集体上访。
村级管理亟需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
要结合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和新农村建设,着重抓好村级组织的“三化十二制”建设,即在村党支部工作中,建立支委会工作、两委联席会、村级重大事项联章联签、村委会向党支部报告等四项制度,推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通过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村委会工作和村民管理等四项制度,推进村民自治法制化;通过建立村务公开、民情恳谈会、民主评议村干部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等四项制度,推进民主监督程序化。
(五)抓好基本保障建设。
一是经费保障。
采取财政拨一点、乡镇支一点、党费出一点、联系单位帮一点、自己筹一点的“五个一点”的办法,保障基层组织建设活动经费,落实党务工作者的报酬。
二是政策保障。
有关部门对党员的就业、再就业与创业要提供政策扶持,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家庭困难等给予支持和扶持。
三是组织保障。
进一步推行党员“三卡”管理,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目标管理,对党员干部和无职党员科学地设岗定责。
同时要健全基层党建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建立党建工作的评比、督查、考核机制。
对推进“五个基本建设”,可以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方式,办好农村、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区5类示范点,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试点村要结合“三级联创”、“五个好”的要求,先走一步、搞好示范、积累经验,然后逐步在全州基层党组织中推开,真正把党的基层基础工作做到位,进一步夯实我们党的执政基础。
村干部转公务员的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现将《关于开展从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杜会部。
关于开展从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公务员制度,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注意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精神,在总结部分省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中央组织部、人力社会部研究确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从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
现就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姐和原则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激励农村基层干部,吸引人才到农村基层建功立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干部,拓宽乡镇机关干部的来源渠道,改善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积极探索建立来自工农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
要坚持依法办事,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在编制限额内,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录用人员。
要从各地实际出发,根据乡镇工作需要和村干部队伍的现状,合理设置招考职位、资格条件、考试科目和内容。
要积极稳妥地进行,注意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累新经验。
二、具体方法和有关要求(一)实施范图各省(区、市)可选择条件具备的市(地)、县(市)进行,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已经开展此项工作的省(区、市),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二)报考对象乡镇机关从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应面向任职3年以上的选聘到村的高校毕业生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其中,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录用率要达到70%。
今后,乡镇机关补充公务员,应逐步提高从村干部中考录的比例。
(三)报考条件报考的村干部,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十六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3、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对少数特别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3、本人受处分不宜报考的;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录的频率和数量招录工作一般应结合省(区、市)统一招考公务员工作一起进行。
招录的频率和数量由各省(区、市)根据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乡镇编制空缺情况确定。
(五)录用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录用工作按照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规定,由省级或经授权的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进行。
各省(区、市)要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根据乡镇机关职位需求和符合资格条件的村干部人数,合理确定录用计划。
符合报考条件的村干部,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推荐,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考试试题由省(区、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命制,要符合农村基层工作实际,侧重对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的测查。
各省(区、市)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受表彰的人员适当给予加分,相关政策应在报名前予以公布。
考察标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察由县(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
要认真考察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重点考察其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
可采取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应在其所在县(市)、乡镇、村分别进行公示。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备案,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其任职情况、德才表现,任命为科员或办事员职务;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六)录用后的教育、使用和管理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和乡镇党委要积极探索符合这些人员需要的培训教育方式。
对新录用人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初任培训,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帮助他们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尽快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
要针对被录用村干部的特点,尽量将他们安排在直接与基层群众联系、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上。
既严格管理,又放手使用。
三、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从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
要报据本意见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兼顾,积极推进,抓好落实,确保录用工作健康开展,确保新录用人员的素质。
要切实加强对录用工作的监督检查。
严禁超编和不按资格条件录用人员。
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防止家族势力、宗教势力的干扰。
对违反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
录用工作人员和参加录用考试的村干部,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各省(区、市)要在每年年度考试录用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贯彻落实本意见情况报告中央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社会部。
村支书精准扶贫发言稿
同志们: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2007年度农村党建扶贫工作,表彰2007年度农村党建扶贫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队员,安排部署2008年度农村党建扶贫工作。
2007年,市委、市政府从117个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抽调156名干部,组成39个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队,分赴39个乡镇开展党建扶贫工作。
同时,省委、省政府派出 3个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队到我市XX区、XX县、XX县开展党建扶贫工作。
工作队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在派出单位大力支持下,认真调查研究,精心制定党建扶贫计划,帮助乡村办实事、谋发展,有力促进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涌现出一批优秀党建扶贫工作队和优秀队员。
刚才,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明达同志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队员的决定,省直3个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队和13名队员、市驻XX县农村党建扶贫困、 市直9个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队和42 名队员受到表彰。
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队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对所有参加这项工作的单位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希望同志们再接再厉,再创新佳绩。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成绩,把握形势,切实增强抓好今年农村党建扶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市、县有关部门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紧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认真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新阶段扶贫开发,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农村党建扶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以抓村级班子建设为重点,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各工作队以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为契机,协助乡镇党委、政府抓好村级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一大批具有“双带”能力的优秀村民被选拔进村级领导班子。
新一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中,平均年龄比上一届下降 2.5 岁,大专以上学历人数比上一届增加251人,村支两委交叉任职 1127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57人。
村级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是以抓教育培训为重点,农村党员和群众素质进一步提高。
各工作队紧紧抓住提高农村人口素质这个关键,采取举办培训班、组织党员干部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分层次、分类型对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进行培训,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40期,培训12718 人次。
组织外出参观学习956人次。
通过培训,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发展意识和能力得到增强,涌现出了一批科技示范户和致富带头人,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以抓党员发展为重点,农村党员队伍进一步壮大。
各工作队把壮大农村党员队伍作为工作重点,助乡村制定发展党员规划,认真组织开展“四培三带”活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按照发展党员 “十六字”方针,切实抓好党员发展工作。
2007年, 各工作队协助挂钩帮扶乡镇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050名,发展党员410名,其中35岁以下党员255名,女党员86名。
挂钩帮扶乡镇党员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
四是以抓项目建设为重点,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
各工作队共协调和参与协调项目254个,投入资金6270余万元,重点加大乡村公路、人畜饮水、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种养殖业项目建设 , 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人畜饮水、农田水利等瓶颈问题得到一定程度解决,一些种植、养殖业项目已初见成效,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初步凸现。
五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农村贫困人口进一步减少。
采取项目带动、劳动力转移、结对帮扶、开展慰问等方式,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在雨雪冰冻灾害最严重的春节期间,各扶贫单位深入到乡村访贫问苦,给贫困群众送去慰问物资和慰问金,使他们过上欢乐吉祥的春节,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007年,全市粮食总产量达82.16万吨,比上年增长2.7%。
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348元,比上年增 加344元,净减少农村低收入人口1.04万人。
虽然我市农村党建扶贫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一是有的单位对党建扶贫工作重视不够,支持的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有的党建扶贫工作队对农村基层党的建设指导帮助力度还需加强;三是有重争取项目、轻建设管理的现象;四是有的队员所属单位之间及队员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好;五是有的同志工作作风还不够深入扎实,静不下心来,沉不下去。
等等。
但同时, 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我市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面临着大好机遇。
一是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着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省委把2008年作为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 为今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抓什么、怎么抓、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指明了方向;二是中央、省、市支农惠农力度进一步加大。
中央连续5年以1号文件对“三农”工作进行部署,今年省委、市委的一号文件也是以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为主题,对农村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今年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安排投入6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这些政策措施将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在过去多年党建扶贫工作中,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为今后扶贫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四是农民干劲足。
通过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的扶持,广大农民得到了实惠, 盼发展、求发展的愿望强烈,决心很大,扶贫攻坚的氛围很好。
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对市情的认识,深化对党建扶贫工作的认识 ,既要看到扶贫攻坚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又要准确把握扶贫攻坚的有利条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搞好农村党建扶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和决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入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立足为贫困地区办好事,办实事,从不同角度、不同渠道,采取不同方式对贫困地区进行帮扶,切实改善民生,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进程。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切实抓好今年农村党建扶贫工作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抓好农村党建扶贫工作,对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对农村工作的部署具有重要意义。
2008 年我市农村党建扶贫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扶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扶贫”的思路,做到“党建”与“扶贫”两个轮子一起转,力争使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新加强, 农民群众发展意识和能力有新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新改善,农民群众的收入有新增长。
第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在增强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工作队下去后,要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配合,迅速制定调研方案,深入村、组和农户,采取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当地自然情况、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情况等乡情村情,认真分析贫困原因,制定帮扶计划,拿出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
帮扶计划要结合实际,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要通过实施好扶贫计划,做几件看得 见、摸得着的实事,让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感受到农村党建扶贫工作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维护好、巩固好历年工作队的工作成果,继续组织抓好去年或前几年没有实施结束的项目和工程。
第二,以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在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上下功夫抓好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是今年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全市农村党建扶贫的主要工作任务。
目前,各级党组织正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开展这项工作。
市委要求,要结合开展党建扶贫工作,积极实施“千名干部任村官,驻村指导抓党建”工程,明确市、县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队员都要挂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主任助理,负责指导所驻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党建扶贫队员没有覆盖到的村,由各乡镇从机关选派干部下去挂职,确保全市 1036 个村实现全覆盖。
各县(特区、区)党委要根据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队的实际,按有关程序及时办理好挂职手续。
工作队员要按照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有关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指导抓好活动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在农村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要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班子建设。
要协助乡镇党委抓好村级班子成员的选配工作,特别是对班子作用发挥不好的村,要加强指导,开展整顿,配强班子成员,特别要自己强村党组织书记。
要协助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活动载体,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村支“两委”议事规则等制度,导村级组织公开办事、公平理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建立和完善发挥基层党代表作用工作机制,协助抓好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和推行工作。
建立和完善村干部激励机制, 推行村干部绩效管理办法,协助抓好从符合条件的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和事业单位领导于部工作,激发村干部干创事业的热情。
二要抓好以提高素质为目标的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教育培训工作。
要整合培训资源,利用远程教育和采取请有关专家、农业技术人员讲课、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 , 组织村干部和广大党员、群众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农业适用技术等知识。
对一类贫困村和矿区所在地村,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关于对全每一类贫困村和矿区所在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集中培训的通知要求,协助当地党委、政府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培训,确保培训效果。
通过多层次、多类型的培训,增强村级班子带领群众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信心和水平,提高广大党员和农民群众自我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三要协助抓好农村党员发展工作。
帮助农村基层党组织制定发展党员规划,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注重党员素质,注意在优秀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保证每个村每年发展党员1名以上,不断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壮大农村党员队伍。
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确保帮扶村入党积极分子常年保持在5名以上。
强党员的管理,助村级党组织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党性观念,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协助抓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建立流动党员台帐,及时进行跟踪管理。
要关心和帮助老党员、困难党员,认真做好调查摸底, 建立老党员、困难党员台帐,落实帮扶措施,形成帮扶机制,真正体现党组织对党员的关怀。
四要抓好典型示范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今年,市委要命名表彰一批“五好”基层党组织,各级党组织也 要做好命名和申报工作。
工作队要按照“五个好“目标要求,协助抓好“五好”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创建和申报工作。
要围绕巩固和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发现和树立一批基层党组织、科技能手、致富带头人等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先进典型,同时要加强宣传和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三、以抓项目建设为重点,努力在改善民生上下功夫抓项目建设,是农村党建扶贫工作的载体,是拉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力手段。
各党建扶贫单位和工作队要紧紧 围绕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贫困农户基本增收门路的工作目标,按照整村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优势,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最紧迫的项目入手 , 牵线搭桥,引进资金和技术,力所能及地抓一些人畜饮水、农田水利、通路通电、公共卫生、村容村貌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力所能及地抓一些符合当地实际、 有一定规模的种植业和养殖业项目,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力所能及地联系一些企业和培训机构,抓好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项目,拓宽农民致富渠道。
市、县发改委、扶贫办等有关都门对各工作队申报的项目既要积极支持,又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落到实处, 发挥作用。
要加强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严防项目建设中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以实现灾年农业不减产不减收为目标,在抓灾后重建与发展上下功夫今年 1 月中旬以来,我市遭遇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农作物受灾总面积达102.57万亩,成灾面积67.81万亩,绝收面积15.07万亩。
仅农业农村直接经济损失就达 9.99亿元,严重影响了今年的“三农”工作,大灾之年夺丰收 的任务艰巨。
广大党建扶贫工作队员要充分认识抗灾救灾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灾后重建与发 展和全面完成今年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严峻性,把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作为党建扶贫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深入灾区,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动员、帮助、指导灾民切实加强灾后重建和农业生产,努力实现全年农业不减产,农民不减收。
三、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开创我市党建扶贫工作新局面今年全市农村党建扶贫工作任务重二要求高,各级党委、政府,各党建扶贫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 市委1号文件精神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有关要求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中央、省委、市委在农村的各项部署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第一、领导要加强。
各党建扶贫单位要把党建扶贫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件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党建 扶贫点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党建扶贫工作队制定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要关心派下去同志的工作和生活,把党建扶贫作为培养和锻炼干部的过程,注意在党建扶贫工作中发现、培养和选拔优秀干部。
要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联系领导要经常深入下去调查研究,分析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切实解决问题。
市驻县区农村党建扶贫工作团要敢于领导、善于领导,加强调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针对工作情况提出严格要求。
各县(特区、区)和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协调。
进一步抓好农村党建扶贫工作的部署、检查和落 实。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抓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第二、督查要到位。
市、县党委组织部、督查室、扶贫办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督导检查组要经常深入到乡村对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队的到位情况、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督查情况。
要逐步改进考核方式,从今年开始,市直机关党建扶贫工作已纳入机关目标考核,每年党建扶贫工作结束时,市委都要派出考核组对农村党建扶贫工作进行考核,表彰先进,通报后进,切实增强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队的责任感。
第三、配合要密切。
市委明确要求,今年派下去的每个工作队由 2-3个单位抽人组成,在乡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其中一个单位牵头。
工作队下去后,要自觉服从乡镇党委领导,配合乡镇抓好工作。
工作队员之间要团结协作,避免各自为政,在牵头单位的协调下,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乡镇党委()应当对党员分期分批进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证党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乡镇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含总支、党委,下同)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第三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努力成为团结带领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二章 组织设置第四条 乡镇应当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乡镇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村联合成立党支部。
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村,或党员人数虽不足50名,但村办企业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村,因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
党员人数100名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村党委受乡镇党委领导。
村党支部、总支部和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县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的单位,应当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这些党组织,除中央另有规定的以外,受乡镇党委领导。
第七条 乡镇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坚持精干高效,加强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
村干部误工补贴人数和标准的确定,应当从实际出发,从严掌握。
第三章 职责任务第八条 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乡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
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
(六)领导本乡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第九条 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条 党员人数较多的村党支部,可以划分若干党小组。
党小组在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检查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和执行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十一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一)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
(二)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
发展多种经营要同支持和促进粮食生产相结合。
发展乡镇企业要从实际出发,同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和建设小城镇相结合。
(三)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领导制定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保证规划实施。
村党支部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产服务和集体资源开发,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五)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应用科技发展经济。
第五章 精神文明建设第十二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制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保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第十三条 对群众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思想道德和民主法制教育,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农民。
第十四条 搞好村镇规划,改善村镇面貌,创造文明卫生的生活环境;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改善办学条件,普及义务教育;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户活动,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第十五条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宣传好人好事,弘扬正气。
了解群众的思想状况,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及时疏导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第六章 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第十六条 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素质。
农村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特别是理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增强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本领。
第十七条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
坚持实事求是,不准虚假浮夸;坚持依法办事,不准违法乱纪;坚持艰苦奋斗,不准奢侈浪费;坚持说服教育,不准强迫命令;坚持廉洁奉公,不准以权谋私。
第十八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应当由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群众拥护,能够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的党员组成。
乡镇党委书记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党务工作和农村工作。
村党支部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善于做群众工作。
应当重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改善领导班子的结构。
第十九条 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思想路线。
反映情况,安排工作,决定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第二十条 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决定重大事情要同群众商量,布置工作任务要向群众讲清道理;经常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第二十一条 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要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书记要敢于负责,有民主作风,善于发挥每个委员的作用。
委员要积极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主动做好分工负责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第七章 党员队伍建设第二十三条 农村党员应当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第二十四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特别是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
党员教育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适合农村特点,贴近党员思想,采取多种形式。
发挥乡镇党校、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的作用。
乡镇党委每年应当对党员分期分批进行集中培训一次。
第二十五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村党支部每月应当开展一次党员活动,包括学习党的文件,上党课,召开组织生活会等。
第二十六条 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对优秀党员,要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置。
第二十七条 尊重和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教育和监督党员履行义务。
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要组织开展党员联系户等活动,给党员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第二十八条 加强和改进对外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对外来党员,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他们编入党的支部和小组,组织他们参加党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经常向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党员违犯党的纪律,应当及时严肃查处。
处分党员必须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
对受到党的纪律处分的,要加强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第三十条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入党。
村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必须经过乡镇党委审批。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由县(市)党委负责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