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辞退十年以上的老员工怎么赔偿
一、 安全生产支立情况 为切实做好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我镇实际,明确了工点,强化了工作措施,在班子分工伊始,明确分工,设立三个安全生产监管小组,组长均由付科级领导担任,同时配备驻厂员,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配备了五名专职安全生产督查人员,按照条块责任分工的原则,将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分为三个片,各安全生产监管小组,对所辖片内的安全生产负责,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并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每个单位和个人。
二、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了安全生产督查小组,负责全镇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各村相应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各企业也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镇政府与各村签订了责任书16份,与各企业签订责任书20份,与各单位签订责任书15分。
三、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按照市县安监局的有关规定要求,我镇支部全镇所有砖厂、加油站、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安全生产资格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各单位经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操作技能,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上岗,对其他作业人员,采取送教育上门的形式,逐个厂地进行现场培训,全面完成市县安监部门的教育培训任务。
四、 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 切实做好春节、“两会”、五一、高温、十一及xx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1、 国家重要节假日和政治活动期间,我镇严格实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驻村驻厂人员到岗到位,严防死守,确保停产检修到位。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在此期间对本村、本单位、本企业的安全排查情况能及时报告镇安监站,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2、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各村、各企业、各单位支部了安全生产大排查,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并安排人员投入资金进行整改到位,同时对烟花爆竹、引线车间进行安全整治,镇安监站及县安监局,对全镇的烟花爆竹,引线车间进行了严格排查,认真落实“五查六严”,严格行业标准,使企业安全规范操作生产,合同公安部门排查打击非法生产,对非法生产“露头”就打。
(二) 强化措施,做好“整改攻坚年”工作 1、 结合实际,制订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村组管理责任 2011年是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整顿工作年,根据各级政府和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布置,制订《2011年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和《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做好整治工作,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企业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围绕“五化”目标,通过第二轮许可,提升该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2、 积极支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工作,也是确保生产安全的关键,更是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的标志性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的精神,及时制订方案,召开多次会议,布置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自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以来,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66处,其中当场整治157处,限期整改9处,限期整改由驻厂督查员盯紧看牢,整改后经驻厂员签字,报安监部门现场察看,切实做到安全方可生产,不安全坚决不许生产。
我镇的十五家爆竹生产企业,经县安监部门验收,恢复生产有14家,尚有1家整改未
【高分】鲁南制药业务员下岗了怎么办
我想去鲁南干,听人家说,下岗了要还很多钱
现在鲁南没有关小黑屋这么一说了,如果下岗,第一步,回公司和杨部长,内勤报道,第二步到王坤那算算欠款多少。
第三步,如果还想再公司干,就要到王坤那清欠还钱,假如欠款10万最多还1万,还完钱之后才有竞岗资格,然后就给内勤检查帮忙,让内勤检查给你留意一下好市场。
如果你不想干了,直接回家就得了,公司不可能为了几个钱起诉你的。
当然首先你不能做一些像修改流向,压货过多,调货等违反公司规定的事。
再者你的下不下岗和你的主任有直接关系,只要和主任关系好了,不可能下岗。
提示竞岗时需要注意的几点:不可说在公司有人,那位公司领导是自己的什么亲戚;问你能喝酒吗,一定要说还可以,至少半斤以上,全国业务员中酒量在一斤以上的大有人在;问你能完成指标吗,回答一定要有信心。
在公司上班,一定要有眼神。
我一个同事要辞职了,关系很好的,想用一段话来表达祝福之情,怎么写呢
需依据用人单位辞退的理由确定:1.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情形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之情形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其中依据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5.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员工离职我想发朋友圈感言,又不想让他们觉得舍不得,怎么说
其实很多公司在公关方面都是做得非常好的,而且这位中国女员工的行为,的确触怒了大家的道德底线,所以被辞退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家公司也是的确非常应对及时的,这样的员工在公司也会变成害群之马,所以公共关系运作在拜尔公司还是非常成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