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人退休条例
以下很清楚了,希望对你有用~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 2008-12-23 根据军队建设的需要,每年将有一定数量的干部要退出现役作退休安置。
这些干部,在长期革命斗争中,英勇作战,努力工作,对革命战争胜利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妥善安置军队退休干部,是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和爱护,也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安置好军队退休干部,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军队的现役干部,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或因战、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办理退休。
已达上述年龄的专业技术干部以及其他干部,因工作需要,身体又能坚持正常工作的,退休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第二条 干部退休后,按下列标准发给生活费 (一)因年老、积劳成疾退休的干部: 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含参加地方革命工作时间,下同),发给本人原工资(按照安置地区军队同职级干部的月工资额计算,下同)的百分之九十五。
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入伍的,军龄(含参加地方革命工作年限,下同)满三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军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军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军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军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五。
(二)因战、因公负伤致残者因患二、三期矽肺病而基本丧失工作能力退休的干部,发给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五。
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每月发给护理费。
护理费标准不得超过当地一般机械行业二级工的标准工资。
第三条 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干部,可酌情提高其退休生活费。
(一)荣获军以上单位授予英雄、模范称号的,荣立一等功、特等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百分之十五;荣立二等功、大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百分之十;荣立三等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百分之五。
符合本项中两个条件以上的,按其中最高的一项标准发给。
(二)在高原缺氧、特别艰苦的边防、海岛等地区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提高百分之五;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的,提高百分之十;连续工作二十年以上的,提高百分之十五。
(一)、(二)两项同时具备的,提高部分可合并计算,但提高的结果,其总的退休生活费不得超过本人的原工资。
需要提高退休生活费的具体数额,由批准其退休的单位确定。
第四条 干部经批准退休后,由军以上政治机关填发退休干部证明书和介绍信,并将干部个人档案材料转至退休安置地区的民政部门。
退休干部证明书所填项目在退休后的变动,由安置地区的民政部门负责填写。
退休干部的交接工作,由军以上单位派人到安置地区的省、市、自治区民政部门办理。
第五条 退休干部的安置要从实际出发,有的可以就地安置,有的可以回本人或配偶原籍安置,有的可以到配偶、子女、父母居住地区安置。
从外地到北京、上海、天津安置的要从严掌握。
自愿回农村安置的给予鼓励。
第六条 退休干部的住房,经费和建筑材料由国家计委负责解决。
退休干部的职级和安置地点(县、市),由军队各大单位每年六月底以前上报总政治部,经民政部和总政治部报国务院批准后纳入国家计划,由国家计委向有关省、市、自治区下达建房任务。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计委下达的建房任务,由建委承担建房,也可按当年下达的建房数量,先调拨相等数量的住房,给接收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居住。
军队退休干部的住房,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分配,房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维修。
回农村安置的,可参照当地县、市军队退体干部的建房标准将建房费交给本人,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公社、生产大队帮助建房或买房,节约归已,产权归已。
退休干部的家具,由军队按规定标准发给家具费。
需要地方供应购置家具的,安置地区商业部门负责照顾解决。
第七条 易地安置的退休干部,其配偶、未成年的和待业的子女,可随同前往;易地后身边无子女照顾的,可准许调一个已工作的子女随迁。
有工作的配偶、子女,随迁后由安置地区的人事或劳动部门负责分配。
退休干部和家属的户口,由安置地区民政部门开具证明,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家属原为市镇户口的,包括随退休干部到农村安置的,随迁后不改变,仍吃商品粮,一切都按当地市镇户口办理。
第八条 退休干部离队安置时,由军队一次发给相当于本人六个月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到农村安置的,一次发给相当于本人八个月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退休干部交地方安置时,由原单位按军队供应标准发给六个月的全国通用粮票。
从第七个月起,由地方按当地标准供应。
第九条 退休干部和随迁的家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托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由原单位按照军队现行标准发给。
第十条 退休干部离队安置时,当月的工资由原单位发给,从下个月起,由安置地区民政部门发给退休生活费。
退休当年的生活费,由军队一次拨给安置地区的民政部门,从下一年起,其退休生活费,由安置地区的民政部门列入预算并按月发给。
残废金由安置地区民政部门按规定标准发给。
第十一条 退休干部的生活供应标准、公费医疗等与当地相当职级的国家机关干部相同。
取暖补贴费、粮价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及其它补贴等,由民政部门按照居住地区规定标准发给。
福利费按照当地在职干部的标准提取,由民政部门掌握,以解决军队退休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
第十二条 退休干部去世后,当月的退休生活费照发,从下个月起停发退休生活费。
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一次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等,由当地民政部门按国家机关相当职级干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军队退休干部的退休生活费、困难补助费和各种补贴费以及退休干部去世后的遗属生活补助费等,由安置地区的民政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编造预算列支。
第十四条 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做好军队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
按照规定阅读文件、听报告。
要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物质、文化生活。
要及时研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鼓励他们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活动。
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宣扬退休干部中的好人好事。
对资历较深,贡献较大,有一定影响的退休干部,可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他们担任荣誉职务。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月起执行。
本规定公布前已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标准低于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由所在地区民政部门改按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标准,从一九七八年六月起补发其差额部分;符合离职休养条件的,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和民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改为离职休养。
第十六条 本规定的实施细则,由民政部、总政治部制定。
本规定的贯彻执行中,遇有特殊问题,由民政部、总政治部共同商量处理。
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的待遇问题
各省执行中央文件有差别,个别省没严格按照国务院文件落实到位
退伍老兵感言怎么写
漫天红叶又落下,又到一年退伍时,战友珍重,不要忘记我们,不要忘记连队,想我就看看月亮,我们站岗都是月亮陪着。
退休士官离队的具体时间
因病、因伤残退休士官通常8月份左右
多年后再回部队感言句子
1.当兵两朵大红花,只不过一朵是入伍光荣,一朵是退伍万岁… 2.走了才知道什么是真的走了。
- 3.习惯性敬礼,颚然发现自己没军衔了,微微放下手,自己不是兵了… 4.新兵和老兵这只是两个称谓词,退伍兵这个词才让人感到无语凝噎。
5.嘿嘿,不用再担心晚上有哨睡不好觉了… 6.还想穿81牌子的衣服
7.用一半的青春浇铸军旅,再用另一半青春回忆军旅,这,就是一个兵… 8.多年后,我们再见面,拥抱…,感叹:又闻到这种熟悉的男人味,好怀念。
9.当兵就像喝茶,苦得难受,但喝到最后,开始回忆那种味道还想喝,没了。
10.军旅路不是走出来的,是一步步用低姿匍匐爬出来的,爬到最后,可以让你起身走了,才发现面对大门外的路,自己不会走路了。
11.看着留下的照片,才发现,里面的人已经走了。
12.看着留下的照片,才发现,我们曾经是一起扛过枪的人。
13.我穿一身便装,你穿一身军装,我们依然是兄弟 。
14.去年冬天,我们送兵,今年冬天,兵送我们,一年一年,兵又送兵 。
15.想华丽的从你们面前滚蛋,不料悲伤的从你们面前离别。
16.撕下贴在床头有自己名字的标签,无奈:人要走,连名字都留不住。
17.唉
战友,不管你是什么军种,不管你是什么兵种,不管你在什么地方服役,但我们曾经,都豪迈的喊过:“为人民服务
” 18.回家后,千万别忘了…我们曾经在军营里当过兵。
再多话也说不清道不完离别的味道,我相信我们会再见,但我怕你们不相信再见,所以我想仔细的听你说声:“战友,再见”
对退伍老兵继续贡献社会的感言
从无忧无虑的幼稚少年到的有志青年,年年岁岁,岁岁年年,不辱使命,赤胆忠诚,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无怨无悔,我们的青春时光全部献给了祖国的国防事业。
如今,可能大多士官都和我一样,全然没有一点自豪感、成就感,对于前程,一片茫然,何去何从,不得而知。
当初幻想部队里的机遇如何好,生存环境如何纯净,是实现个人理想的好地方。
在部队混了,其实不以为然,一切都是太过于期盼美满,现实它就是这么回事。
如今的士官队伍,概括起来就是:“表面风光,内心彷徨,容颜未老,心已沧桑,比蚂蚁忙,比岳飞忠良,事业难有,前程荒凉”。
关于部队。
胡主席提出的“”的建设构思在中国大地上不知叫响了多少年,虽然这些年部队在管理中提倡管理新观念、新思路,比如管理要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德育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首创精神”、“训练上要耐心,工作上要用心,生活中要关心”等等新时期带兵新概念,取消管理中一些“土政策”(严禁打骂体罚,管理中退伍 ;严禁收受钱物,侵占战士利益,乱搞庸俗关系等等)。
但在某些方面,就难以体现出真正的“”。
首先,一些规章制度不够时代化、人性化。
明确规定士官不能在驻地找对象,不能使用移动通讯。
就而言,干完第一期年龄约二十四周岁左右,若是在地方上,已是谈婚论嫁的年龄,部队一向要求士官大龄化,对待婚姻推迟推迟再推迟。
年轻的士官群体,每年只有短短的假期,可是休假的规定还不能落实到每名士官身上,而很多时候为了执行任务完成工,士官不得不放弃自己的这份权利!即使没有重大任务,请假难也是一个问题。
一是上级部门根据比例批假,难以保障到每名士官都能按照规定休一次假。
二是请假时,有关系的打声招呼可以先走,甚至反复多次请假,占了请假比例,没有关系的就只有等,等到最后,按照规定都难以探一次家。
若是谈对象,除了探家休假时有机会与地方青年交往,再一个就是家人朋友或同学介绍,就没有其它渠道认识地方女青年了,更不要说找对象。
加之在现在通讯网络建设日新月异的今天,明文规定兵不能使用移动通讯(士官级别再高也是兵),理由是怕泄露军事秘密,可真正知道军事秘密的是干部还是兵,难道兵知道的军事秘密比干部知道的还多,这是显而易见的。
没有移动通讯,就更谈不上与外界联系,家里介绍了对象也无法经常联系沟通,所以经常听到我们的战士说,女朋友写信来要求分手,你们连最基本的交流沟通都不具备,何来感情,你有理由不答应人家提出的分手要求吗?所以士官队伍大龄化,找对象难就见怪不怪了,针对这一情况,部队领导作思想工作时说:“不要急不要急,婚姻问题得慎重考虑”。
连认识别人的机会都没有,哪有选择余地,又何来慎重考虑!部队一向要求士官婚姻问题推迟推迟再推迟,教育时一再强调过早找对象分散工作精力,影响工作和部队建设,须知年轻的士官队伍,员受过部队的高度教育,但也是来自普通青年,也有七情六欲,也期盼有份美满的爱情。
制度的不够时代化、人性化,给管理带来一定的内部矛盾,制约了士官队伍的健康发展,也制约了部队的科学协调发展。
其次,少数管理领导者的偏见及领导风格不敢恭维。
虽说士官也是“官”,是兵头将尾,军中之母,战士的贴心人,在战士眼里,别拿士官不当“官”,这已足以体现出士官在管理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作为骨干队伍,士官在各个岗位履行着重要职能,在部队全部建设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可是,很多时候,有多少领导把士官当回事呢!跟着一个好领导,是我们的最大幸运,不但懂得了接人待物,学会了很多知识,而且个人工作积极性也高,自然成长进步也快;一旦跟了一个不好的领导,自己几年的青春就这样忙忙碌碌中混完了!荒废的流沛,一事无成,毫无成就,能保证到安全退伍便以大幸也。
中国的统治制度讲究集中统一,所谓民主集中制,我认为只不过是一种程序和形式,部队里大多时候,领导的个人主义还是存在着的,并且还很严重。
部队里有这样一句管理名言:“是龙你就卧着,是虎你就趴着”。
你的权利就是服从,坚决服从,绝对服从,发扬民主权利时,有不同看法可以保留意见,切不可自作聪明,使用你的讨论权和发言权,因为这是民主集中会,就是要求决议与上级意图一致。
士官尤其要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注意与领导处理好关系,历来都是这样,不然犯了错误时就难辞其咎,不管所犯错误大小,要么禁闭,要么处分,要不便是按义务兵身份退出现役。
因为谁都知道部队纪律严之又严,“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领导的认真劲”。
虽说只要不违背大原则性的,大事化小,小事可以化了。
但领导若是认真起来,把你犯的错误提升到政治高度,就是你的运气不好了,大会小会你都成了焦点,“批斗会”开了,你是战友身边的活教材,典型教育事例,怎能放过这种机会。
犯错误之初自己就不应存在侥幸心理,这只能怪自己思想不过硬,得接受再教育或思想改造…… 再次,对于兵的个人利益真正以人为本吗?兵是部队的全面建设中的主体,也是部队各项任务的最终执行者。
可以这么说,部队提倡以人为本,就应该是倡导士兵至上,保护战士的利益至关重要。
但在部队里,在这方面兵是无名小卒,永远都不能发挥主导作用,属于弱势群体,什么决定都是上面说了算,事关自身利益的事也是听从上级指示,服从组织安排,一些真正对兵有利的事,从首长指示再一级级往下执行,最终很难落实到实处或是存在大大缩水现象。
每个兵都清楚这一点,一切以大局为重,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祖国利益高于一切,不计较个人得失,这是领导的经常教诲,我们又还能说什么呢? 关于构建和谐警营。
部队强调建设浓厚的内部政治氛围,官兵关系、兵兵关系建设一定要融洽。
可历来中国人重视个人身份与地位,领导者更是无意识中存在一种阶级或层次观念,干部就是干部,兵就是兵,这是不可更改的事实,其中就得保持一定距离,因为种种,管理中更是不可能做到一视同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就拿机关与基层的管理就存在不平等性,如机关人员的管理有时搞变通,对基层管理就相当重视规章制度;对干部迁就照顾,对兵坚决执行纪律。
无论志愿兵,义务兵都是兵,与干部始终存在着一道鸿沟,我们战士很想与干部交流沟通,分享干部的成长经历,学习干部的成功经验,可有的干部不可一视、自视清高、盛气凌人的官样,始终放不下架子与战士打成一片,说出一句话就足够让战士思考,伤心透了,难道这就是地位、级别的区分吗?是乎我们战士被定格在低人一等的层次,“战友战友,亲如兄弟”的那种画面只是在幻想中有过,工作上,生活中除了上级与下级的关系,何曾有干部与战士之间的“兄弟情”。
关于个人成长进步。
部队把我们培育成了什么人才,我们学到了什么,得到了什么财富?荣誉问题。
工作成绩的好坏,大家说了不算,领导说好就是好,说不行便是不行。
“努力拼搏不算啥,不如领导一句话”。
评先评优,入党考学及一年一度的转改士官,是个敏感问题,事关战士成长进步和切身利益。
我们知道事无绝对,所以在这方面自然就难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了,这就要上面有人打招呼,这等好事才可能轮到自己,成为幸运儿。
即使这样,我不知道,花点钱找个关系,给我个“三等功”或是入个党,一个士官退伍了这些荣誉能发挥多大作用,它们会不会给我的生活带来一点点的惊喜(当然“二等功”以上及荣誉称号除外,和平时期,平凡岗位几乎不可能荣获)。
工作上做到问心无愧,坦然面对,淡泊名利,莫以得失悲与欢,荣誉谁愿争谁争去!!!走留问题。
初级士官的服役期限为三年,中级士官的服役期限为四年,由于的专业性岗位不多,要求不高,一般服役到三级就算到头了(转到一般都是关系,我们部队四级以上为个别),通常情况下,当期士官服役期满,就面临着走留问题,若退伍了该干什么?若不退伍,想再晋级,就得慎重考虑划不划算(有关系的就不用想那么多,上面打声招呼便可留下,顶多请领导吃顿饭),如今是经济时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部队大概也不例外(转一级和晋级都得花钱,一级两万左右,晋二级两万五至三万零点左右,晋三级五万以上)花钱不说,还得找对人,承担一定风险,若运气不好,没有留下,当初花的钱别人不可能全部退还你,除去请人吃饭和别人帮你的劳务费,小说也得扣掉四五千吧!留下来了,你前两年的工资就慢慢攒下来还债吧!别指望给家里寄一分回去,更别想买房,等着那点退伍费回创业、取媳妇,那可是用好多年的青春换回的啊!想起来不只是悲哀,更是凄凉,是否还有宿命! 也谈个人将来。
从当初的小青年,到现在的每天早晨的第一件事,便是找我的剃须刀,我才发现原来我悄悄地将要加入大龄青年的队伍。
朋友开玩笑说:“你在部队混了那么多年,差不多就算了,一直呆在部队也不是办法,也该回来为自己作作打算了”。
什么时候起,我也关心起自己的将来,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我的人生价值在哪儿?我的前程驶往何方?如今是物欲横流的经济时代,没有一定的生存能力,将来怎么在社会上立足,怎么在社会上生存,怎么去养家?一名士官在部队默默奉献那么多年,到头来服役期满,还得回家站在最开始的起点,慢慢创业,可年轻的资本已耗了好几年。
部队,无非是一群男人在一块每天重复着同样的工作(除了绿色方阵,就是“三点一线”式的生活),为了祖国的国防事业,把青春与热血抛洒在军营,除了忠诚与一腔热血,除了一身军事技能和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我们还会什么?部队对于战士的处理办法是从哪儿来,回哪儿去,我们来自普通青年,也即将回归普通青年。
几年青春耗尽,全无一技之长。
以后退伍怎么办,可以做什么?我时常想,部队教育我们要如何如何忠于党,忠于组织,忠于事业,如何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如何不去考虑个人得失,可我们不是神,我们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我们需要生存,将来还要养家,我们有个人奋斗目标,有个人的价值需要实现,而这些问题我们在部队能实现吗? 让我不禁想起了那句话:“表面风光,内心彷徨,容颜未老,心已沧桑,比蚂蚁忙,比岳飞忠良,事业难有,前程渺茫”!
求一句老兵退伍感言一句20字左右
峥嵘岁月一去不返 愿常系你我心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