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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一世的青春更新至完本感言

时间:2017-02-19 08:39

读完《沁园春雪》后的感受

当我读的《沁园春,雪》,生有感悟的时候,仿佛又看到了那个中华人民觉得出色的人物角色一一,不由得想起毛主席写诗时心中的豪放风格,磅礴气势,广阔的胸怀,这首诗中用藏着我们祖国壮丽山河的画卷,使人读后对毛主席气壮山河的豪迈之情,佩服不已

当善良的人撕下面具的时候,你连跪下的机会都没有 什么意思

个人理解的意思是兔子被逼急了也有咬人的时候~~善良的人被惹急了,真是什么事儿都能干出来~其实平时善良的人的内心你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当你惹怒了一个善良的人,比怪他翻脸无情啊~~~到时候真的是下跪都不带看你一眼的~~真的什么机会都没有了~

高中生对数学的认识,可结合生活实际。

300字左右。

急!急!急!

数学,就是整天鼓捣着X+Y的科学。

人们往往只知道其艰深枯燥,晦涩难懂,让人望而却步,却不知其实它蕴含着丰富的美学原理。

数学以它的睿智,严谨,简洁,抽象带给人们的是极为震撼的审美享受。

睿智美--大自然经过几亿亿年的进化,竟然从纯粹的无生命物质创造出不可思议的生灵,而这不可思议的生灵经过几万万年的进化竟然有了不可思议的智慧。

有了智慧的人们无不感叹造物主的精巧与神奇,而要理解这种精巧与神奇,非数学而不能。

造物主是天然超级的数学大师,它让世间万物服从于数学逻辑,由0和1演化成一个婀娜多姿,纷繁复杂的世界,这种智慧是无论如何赞美都不过份的极为深沉的美。

人们赞美荷花的纯洁,梅花的高傲,牡丹的瑰丽,却极少有人知道这种外在美的背后深藏的是终极设计者高度智慧的内在美。

严谨美--数学是世界上最严谨的语言。

滴水不漏,无可辩驳,是数学之美区别于其它一切美学门类的显著特点,是独一无二的美。

音乐各有喜好,美术各有偏爱,宗教各有信仰,语言各有风俗,文学各有环境,只有数学,放之四海而皆同。

世界上无论肤色人种,宗教信仰,只要不是故意抱有偏见,无不被数学之严谨所臣服,不得不承认其正确性。

简洁美--简洁美是一切美学的共同特点,是审美的内在要求。

数学是最精简的语言,没有娇柔造作,从不画蛇添足,枝繁叶茂却无法挪动其中看似无关紧要的任何一叶。

人们花了上千年的时间试图去掉欧几里得几何原理的第五公设,却最终发现根本不可挪动,从而发现了非欧几何。

这些成就与其说是数学家天才的发现,不如说是人们对简洁有着痴迷般的孜孜不倦的审美情趣所致。

抽象美--抽象美是审美之冠。

没有抽象,就不可能有智慧,更不可能有语言,绘画,文字和音乐。

同时,抽象也是精神享受的内在需要,不懂得抽象,就根本不懂得审美。

心灵随着音乐的旋律自由地遨翔,时而兴奋,时而悲伤,一切均来自于抽象的音乐对人们自身生活体验感悟的触发;一幅自顶而下的山水画,抒发着一览众山小,世间独我大的豪情。

人们在抽象的思绪中体味着人生的酸甜苦辣。

数学是高度抽象的语言,1代表着一个苹果,也代表着一个人,代表着一滴雨露,也代表着一种心情,甚至代表着整个宇宙。

数学中抽象无处不在,抽象到不能再抽象为止。

人们在数学抽象的思维中可以找到极大的审美乐趣--不可一世,无所不能的造物主居然和我一样,只用0和1来表达思想

鲁迅 故乡 中杨二嫂的20年之前后的外貌,语言,动作,对“我”的态度,对生活的感悟)还有特点,外貌特点。

1 童年》 —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童年》,它的作者是著名的作家高尔基。

这本书是是写了高尔基的童年。

我们的童年是美好的,是快乐的,想要什么有就会有,但高尔基的童年并不是那么快乐的,而是悲惨,凄苦的。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的父亲在他的童年去世了,而且死的很悲惨,这给阿廖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失去了家庭的支柱,只的与母亲和外祖母相依为命,后来跟随外祖母来到外祖父的家里。

但在这,阿廖沙并没有过上好日子,他在这里看到许多丑是,舅父们为争财产而互相反目为仇,愚弄弱者,毒打儿童……。

但他却受到外祖母的同情,外祖母经常给阿廖沙讲许多好听的故事,阿廖沙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故事的熏陶,健康的成长,不像他的舅父们一样。

阿廖沙从小就喜欢读书,他渴望读书、拼命读书的精神使人感动,但他也为这吃了不少的苦头,经常为受到的屈辱、欺凌而落泪。

但他始终没有放弃,依然坚持读书。

与贫穷的劳动人民接触,深入社会,如饥似渴地从书籍中吸取知识养料使他真正成长起来,并最终成为一位文学大师。

从这本书中我觉得高尔基小时侯对小市民恶习的痛恨,对自由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才会使他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和高尔基简直是天差地别,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我觉得我们拥有一个比高尔基幸福的童年,我们一定也会有比高尔基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 2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讲述的是一个泼猴和唐三藏及师弟八戒,沙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我虽然看了一遍,但是以这本书编辑的电视机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它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 看完这部小说,有很大的感悟,我觉得学习唐僧的全心全意,孙悟空的不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 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在打白骨精这一回里,他三次打死变为人形的白骨精,而被师傅气的念紧箍咒,唐僧是凡人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悟空的解释他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疼的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傅的安危,可见他对是师傅的真心.这一路上他们经历艰难险阻,不管多累,多饿,不管妖怪是多么的阴险狡猾他门都一一打败他们,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 从书中我们会悟出许多真理,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 3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为罗贯中所编写。

这本书已家喻户晓,但是我初次拿着到这本书,看着看着,被里面的情节、人物深深吸引着,打动着,令我爱不释手。

孔明一生铺佐明君,为国家着想,任劳任怨,从来没有过什么要求。

他常常协助使自己的国家打了胜仗,是一个出色而又尽心尽力的军师。

可孔明真是不幸,偏偏遇上了一个软弱无能的阿斗皇帝,才到54岁就活活的累死了。

这个名副其实的无能阿斗皇帝,还把人害死了,真是不应该呀

刘备、关羽、张飞是在桃园结义的生死兄弟。

他们在讨伐黄巾起义军胜利后,却只得了一个小小的芝麻官,真是老天无眼哪

后来,靠公孙瓒大人他们才任平原县的县令。

他们三个人都是英雄豪杰。

刘备是皇室后代,父亲是中山靖王,他有心去投军,为天下百姓着想;关羽也是英雄,他因为愤愤不平,而杀了家乡的解良恶霸,所以也来投军;张飞虽然说是个急性子,但是他从不向无能的人投靠,对自己的结义大哥二哥听命是从,也为百姓着想。

所以,他们三人就像现代中人们的公仆,为人民服务。

其实,《三国演义》中的大人物、大豪杰、大英雄还有很多很多,多得触手可及。

这些人物很值得我们学习。

平时,我不太喜欢帮助别人,如果别人遇到了难题,我就不太喜欢帮助别人,但是我看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之后,就不这么做了,好像自己变得开朗大方起来。

我觉得我们应该像英雄人物一样,全心全意帮助别人,保家卫国,无私奉献,具有大无畏的精神,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孩子,。

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我觉得我似乎长大了许多,成熟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样自私自利了。

这本书真是知识的源泉

4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

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

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5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

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

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

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

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

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6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

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

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

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7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

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

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

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

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

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8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

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

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

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

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

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

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

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

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

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9 名著读书笔记==一千零一夜 读书笔记 《一千零一夜》是世界各国人民熟知的阿拉伯经典文学作品。

大型舞剧《一千零一夜》便向观众讲述了这部杰作充满梦幻的诞生过程,而关于这个过程的故事在全世界已经是妇孺皆知:古时候,萨桑王国的国王山努亚因妻子背叛了他而万分仇恨女人。

因此,他每晚娶一个女人过夜后便杀掉。

三年后,宰相的女儿大胆入宫,并每晚给国王讲一个故事,在天亮时便停下来,第二天接着讲。

经过1001个夜晚,国王终于打消了杀女人的心思,世界名著《一千零一夜》也由此诞生。

》一千零一夜》是我非常喜欢读的书,《一千零一夜》又叫做《天方夜谭》,《一千零一夜》里面有好多非常古怪的故事,有《山鲁亚尔和山鲁左德》、《渔夫和魔鬼的故事》、《渔夫和四色鱼的故事》、《着摸王子的故事》、《白侯图的故事》等等,这里有幽默的、悲哀的、有趣的、可怕的、悲惨地种种故事,我觉得这《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有好有不好,比如说《渔夫朱德尔的奇遇》就属于不好,朱德尔是靠力量和运气来获得幸福的,但《阿拉丁神灯》就是属于好一类里的,因为阿拉丁靠的是一颗不气馁、勇敢的一颗心来夺得幸福的。

莎拉《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要从阿拉伯讲起,故事中,女主人公莎拉对各国民歌和异域风光情有独钟。

就像中东热情的沙漠一样,莎拉也将自己热情的歌声散播到四方,对于莎拉来说,好故事一定要有听众一起分享,充满创意的独特构思、举世无双的天籁歌声,从《一千零一夜》里走来的莎拉,这就要把她的故事带到中国上海,看这位“月光女神”如何续写这段美丽的神话。

10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11 《基督山伯爵》读书笔记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12 读《日日草》有感 今天读了一篇文章,我深有感触,大概内容是这样的:日日草觉得自己长得丑,没人去欣赏它,便祈求过路的老爷爷让它开出美丽的花,当满足自己的要求时,孩子们变用手去摘它,日日草疼得眼泪直流。

它又在哭泣,当老人再一次路过时,,日日草祈求老人让它立刻长高,当满足自己愿望时,狂风大作,日日草被刮倒,浑身是伤。

它有在哭泣,当老人再一次路过时,日日草祈求老人变回原样。

老人满意得点头了。

这篇文章,是根据我们生活而写的。

比如说人。

每个人不是十全十美的,要想变美丽要经过风吹雨打。

有着富有的家庭有用吗

钱买不了一切。

如果想要成功,用钱是买不到的。

相反,家庭贫穷,要变富有起来,靠手段是不会的,得靠自己的本领。

一个很丑陋无比的人,要变得美丽,变不惜一切代价,做整容手术,买保养品等,有用吗

美丽不代表外貌,而是心灵美。

记住:心灵纯洁比任何美。

不求自己未有的,只求自己原本的。

(小学五年级)我的成长(三点感悟)100字

成长之悟我们一直在长大,带着一种期盼的心情悄悄的长大,长大是一种幸福。

——题记记得很久以前,我问过妈妈一句话:“成长是什么

”妈妈说,成长就是个子在慢慢变高,头脑变得聪明,年纪变得更大。

那时我便很期盼成长,打量着镜子里小小的自己,悄悄想象着自己长大后的模样,也许,成长也是一种幸福

时间的脚步不会停留,我也渐渐成长着。

我发现妈妈错了,成长啊,并不止这些。

成长着,长高着,责任也芝麻开花节节高。

我被成长这个奇怪的东西改变。

我不再是那个动不动就大哭大闹的小女孩儿了。

我有了自己的理智,学会了克制自己的情绪,喜不笑悲不哭,不再会面对猫和老鼠的幼稚举动笑得人仰马翻,不会面对无足轻重的指责潸然泪下,这都是成长吧,成长使我懂得理智比感情更重要。

我不再是那个口直心快的小顽童了。

我学会了见招拆招,学会了“油嘴滑舌”。

我不会再面对他人表示强烈的不满,给自己树个敌,不会再用刀子般的话语伤害他人。

我学会了用语言“讨好”别人,学会了为自己找一个朋友。

我不再是惹了祸就装无辜的小淘气了。

我学会了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学会了保护他人。

我不会再闯了祸就躲起来,把其他人推出去做人肉盾牌,自己做出人畜无害的表情装单纯。

我用自己的力量,承担自己的责任,收拾自己的“烂摊子”。

随着身高的增长,我肩上的责任,也在不知不觉中加重。

成长使我脱去了稚气,加重了我心中的理想和现实,使我抛弃童话般的生活方式,在生活中适当用了稍强硬的手段。

如果要给成长做个比喻,我愿意把它比作方程式,在这部方程式中,我纵然失去了很多,但我收获的,却与失去的成正比例。

生活嘛,总要失去什么的,不是吗

更何况,我收获的不仅仅是相貌上的惊喜,还是心里的充盈。

是的,成长就是这样的一个矛盾体,人自然可以选择,可以选择继续生活在童话中,但最后会失去的更多,甚至包括生存权;而选择成长内心的人,收获的远远比失去的多。

“咔

”一个瞬间被定格在相机中,那是我对成长感慨万千的的时刻。

我打字的速度已经是小时候的十多倍,较之儿时的稚气语言,现在的文章,算是上等了吧

这就是我成长的印痕,成长的结果。

昨天纵然使人留恋,但对我来说,今天不该回忆,要把目光放到明天。

在我的生活中,昨天、今天、明天是无法忘记的,但在非常时间,要试着忘记昨天,奔向明天。

我怀揣过去式,经过现在式,飞向未来式。

潮起的期待  依然记得这样一张照片:小小的我交握双手,两眼微闭,表情很虔诚,也很坚定。

照片的背面用很稚嫩的字歪歪曲曲地写着:我多么希望,闭上眼睛,下一秒就已经长大

那个时候,总以为长大就可以很自由,可以去干自己想干的事,或者可以赚很多很多钱,然后和父母一起周游世界……我期待成长,长大意味着一切

   潮落的无奈  日子在不断的期待中悄然飞逝,渐渐地,我觉得自己长大了。

回首一路磕磕碰碰的脚步,我终于读懂了长大的艰辛。

面对书桌上不断增高的“书山”,背着越来越重的书包,看着漫天飞舞的试卷……我迷茫了。

难道这就是成长

我已经忘了有多久没听音乐,有多时间没去照料阳台上的花草,又有多长时间没去海边吹海风,听涛声了……看着阳台上奄奄一息的花草,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像一条缺氧的鱼,在这个充满了课本的城市里,忘了该怎样去呼吸,去生活,去面对成功时的欣喜和失落时的眼泪,去面对那一双双关爱的眼睛。

如果长大了就是这样压抑,那为何还要长大

   深呼吸  终于,我又来到了久违的海边,尽情享受着这蓝蓝的天,蓝蓝的海,蓝蓝的世界。

深呼吸,看着海浪一次又一次坚持不懈地拍打着海边的礁石。

深呼吸,看海鸥迎着大风大浪尽情地飞翔。

深呼吸,看着轮船不停地向前开进,消失在白茫茫的海平线上。

深呼吸,我终于明白了,这个城市并没缺氧,只是我没有好好地去呼吸

   宁静的深海  我继续成长,笑着看书桌上的“珠穆朗玛峰”,伴着轻松舒缓的音乐,努力地“移山”。

累了便修剪花草,放假了,便帮忙做家务,或者一家人一起去游山玩水。

我不再逃避困难,而是学着去面对成长的每一次考验。

终于,我不再像以前一样轻率软弱,而变得沉稳坚强。

我开始学着去爱这个城市,去爱那些关爱我的人:学着去宽容,去理解,去拼搏,去奋斗;学着微笑,也给别人带来笑脸……  感悟成长,面对成长,不断成长。

在潮起潮落中谱写人生华丽的乐章,让成长之路变得充实。

   感悟成长,学会成长

湛蓝的天空,和煦的阳光,幼时的我坐在窗边,眨着清澈明亮的大眼睛,伸手触碰窗外的丁香花。

那一个个淡紫色的笑容,美丽清新,荡漾着生命独有的芬芳,洋溢着属于生命的那一片盎然。

轻轻地抚摸那娇嫩的花瓣,宛若抚摸着轻盈的梦幻,宛若抚摸着娇羞青涩的脸庞。

我凑上前去嗅,“哇,好香

”我睁大眼睛,惊喜地赞叹。

再闻闻自己的手,我更加惊喜地发现,那紫丁香的缕缕幽芳竟萦绕于指间,使我的手也香得不得了。

那沁人心脾的芬芳,让我沉醉不已。

好喜欢紫丁香呀,我心里暗暗地想。

忽然听到玄关处有换鞋的声响,妈妈回来了

我雀跃着跑了过去,没有看见,一阵风吹过,丁香花瓣告别花萼,叹息般悲凉地坠落下来,宛若一地失血的落英,宛若孩子星芒般的泪水。

  原来,它只有生命的芳香,没有属于生命的坚强。

  响晴的天空,毒辣的阳光,稍大一点的我站在草坪上,戴着可爱的遮阳帽,不顾天气的炎热。

独自地玩耍着。

渐渐地,玩得累了,倦了,我喘着气儿坐上了草坪旁的长椅。

左望望,右望望,忽然看见一株红艳艳的蔷薇在不远处吟笑。

那墨绿的叶,那粗粗的茎,那明亮的花儿,使我眼睛明亮。

它就那么旁若无人,肆无忌惮地,开在我的视野里,好像深知自己的娇艳,所以就愈发美得嚣张,美得不可一世。

我跑过去,沉醉在蔷薇那明丽的色泽,高傲的姿态以及硕大的花蕾中,情不自禁地凑上前去嗅它的芳香,可令我失望的是,如此骄傲的花朵竟然淡而无味。

  原来,它只有生命的美丽,没有属于生命的内涵。

  阴沉的天空,凛冽的寒风,长大了的我奔走与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匆忙紧张。

不经意的回眸,我瞧见了墙角凌寒独开的白梅,视线一下子再也无法移开。

我,远远地凝望着它,它的高洁,坚强,典雅,在那幽幽的暗香中流动,让我惊诧。

又是一阵寒风呼啸而过,我瑟缩着,抬头,却见那白梅在风中美得愈加惊心动魄。

我忽然间回想起了记忆中的那一树丁香,那一株蔷薇。

我释然,我找到了一种无暇的花,它绝不庸俗,绝不低贱。

  原来,有这般美好的生命。

  蓦然回首,幼时的我、稍大一点的我和如今的我,在成长中感悟着,感悟着长大。

向他表白,他沉默了

他现在没有可以共语的人,你又这样对他。

他心里更加认为现在还没有找到共语的人。

你要是真心喜欢他,就有一颗真心来关心他,理解他。

他会被你的爱所融化的。

速给我一篇爱的教育的读书笔记 要有好词好句好段和感悟

爱的教育好词好句

1.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坚贞,也是最不可靠的东西。

我们活着,所以丰富多彩;我们爱着,所以执着勇敢

有一种见面叫相识,有一种相识叫相知,有一种相知叫相爱! 2.爱,是有一双可以相执的手和一颗理解的心 3.爱是无私的,爱是奉献的! 4.他那和颜悦色、慈祥温和的目光常常使我们惭愧得落泪。

5.可当我一见到迪勒西那英俊的面孔、满脸的笑容和兴高采烈的神情,以及彬彬有礼、对答如流的表现,我的烦恼和嫉妒顿时烟消云散,我为自己的想法感到羞愧。

6.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

7.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

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8.陆地上的人喜欢究根问底,虚度很多光阴。

冬天忧虑夏天的迟来,夏天担心冬天的将至。

所以你们不停到处去寻求一个遥不可及,四季如夏的地方——我并不羡慕。

9.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什么东西上面都有个日期,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

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10.我们仿佛是在异乡的屋檐下因为躲雨偶然相遇,雨停了,我们又会各走各的路。

’人生不过像一场雨那么短暂,我们要彼此珍惜,并让对方感觉到爱中的自由自在。

读书笔记这本书是一部流传世界各地的著作,它是以一个小孩的日记方式来写的,虽然每篇的篇幅不长,但都有一个感人的故事.爱,一个多么闪亮,多么令人钟爱的字眼.人们追求爱,也希望能拥有爱,爱能使人与人之间变得更加美好.我们要完全的拥有它,就必须去充实它,让我们携手,共创出人世间最美好的爱.这本书里也正是想表达这一点. 在这本书里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还有这两节,第一节写了一个父亲对他儿子诺琵斯的爱,诺琵斯骂培谛的父亲是个叫花子,诺琵斯的父亲知道后,非要诺琵斯向培谛和他父亲道歉,虽然培谛的父亲一再拒绝,可诺琵斯的父亲还是坚持要让诺琵斯道歉,从这里可以知道,诺琵斯的父亲是一个多么正直的人啊,他用他的爱来熏陶他的儿子,让他的儿子也变成一个关心别人,不取笑他人的人.第二节写的是一个墨盒砸到老师的事件,原因是克洛西被人凌辱,最后忍受不了了,就拿起墨盒向那些人扔去,没想到扔到了刚从门外进来的老师,最后卡隆要帮他顶罪,但老师知道不是他,让肇事者站起来,并没给他处罚,听他讲完事实后把那些人抓了起来,但卡隆跟老师说了些话,老师就不处罚他们了.这里就表现了卡隆他关心他人的一种高尚的精神,并且得饶人过且饶人,这是难得的一种为人处事. 读到这里,我想在这个以经济利益为主的社会上,使同学之间自私自利,以我为主,嫉妒打击,怕得罪人,恶意竞争等不良作风日益生成,那种关爱他人的精神已经渐渐淡漠,在社会加强精神建设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在学校家庭上学习这关爱他人,让自己以身作则,用自己的爱心来熏陶别人,让爱在人们心中永驻.

《长恨歌》精辟点的评析

长恨歌》十页我不喜欢。

感,王安忆是在和张爱玲较劲。

她作独白是:爱玲能写,我也能写;你写得好,我写得绝不比你差。

然而,张爱玲笔下的上海、上海人,是活的,传神的,是她用敏锐的五官切实感觉来而后轻松挥洒出的,而王安忆笔下的上海、上海人,是她坐在黑漆漆的斗室中,凭借电影、图片、听来的故事和一些文字记载开展想象,然后将想象蘸上干乎乎的墨水,使劲挤呀挤地挤出来的。

她依赖的是她的勤奋、毅力和刻苦,依赖的是她丰富的想象力和感觉。

她是在用想象与感觉堆砌,靠堆砌来硬写、死写、愣头愣脑地写......她写弄堂,写流言,写鸽子,一写就是好几页,咬 住不放,写得实在很笨。

要不是长恨歌得了茅盾文学奖,我想我是不会继续看下去的。

然而,幸亏我继续看下去了。

继续看下去后,我的看法完全变了。

长恨歌是写前国民党要员的情妇王琦瑶几十年来的生活。

通过王琦瑶写了几十年历史,或说通过几十年历史写了王琦瑶的命运。

王安忆笔下的历史不是我们通常习惯于关注的与重大政治事件紧密联系的历史,而是作为时间的历史。

她极力渲染的是各历史时期迷漫于空气中的不同气味、不同氛围、不同的来自感官的特征,她努力准确捕捉的,是各个历史时期中特定个人的生存面目、精神依赖、趣味取向。

由于投向历史的视点不是政治,不是历史变迁中存有的政治成份,而是作为时间、年代的历史,历史中的个人,故而,她笔下的历史与个人显得特别平实,真切,贴近,两者的交融也因之更和谐,从而给人一种浑然一体的饱满、浑厚感。

长恨歌 确实写出了作为年代的历史,写出了存在于历史中的个人。

我觉得,王琦瑶这个人我认识,严家师母、毛毛娘舅我也认识,他们似乎就住在我童年、少年、青年时上海住的那条弄堂隔壁。

这些遗老遗少身上散发出一股樟脑丸气味。

他们是躺在旧时的记忆上活过来的。

旧时,是他们家中不太打开的箱底压着的几件曾经漂亮过的西装与旗袍。

他们彼此靠着对这种樟脑丸气味、西装、旗袍气味的记忆、嗅觉、感情走到一起的......王安忆之所以看中王琦瑶这个人物,写她,是因在她身上看见了一份怆凉。

一份逼人的、摆脱不了的怆凉。

这份怆凉与其说来自命运来自历史变迁,不如说来自生命本身;与其说来自王琦瑶,不如说来自王安忆自己。

这份怆凉是王安忆人到中年对生命的感悟,是对美好生命流水般逝去的一首挽歌、一声叹息。

长恨歌最大的成功正在于以冷静的旁观角度叙述了这份实在的、透自骨髓、挥之不去的怆凉。

王安忆的感觉很好,想象力很好。

而且,她的感觉和想象很特别。

她的感觉、想象常常不是感性的,而是理性的;不是感性的抒发与接收,而是理性的断语。

理性归纳过的感觉与想象所能拥有的空间应该很有限,但在王安忆那则泉涌不息,无穷无尽,被用得层层叠叠。

在读者一而再,再而三地感觉她的刻意、堆砌、笨拙感觉得不耐烦,感觉得有点累时,又不得不叹口长气,无可奈何、心服口服地承认她的感觉、想象独特且准确,承认她的感觉、想象是她脑中流出的,信手拈来的,承认这是她的风格,至少是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风格--就像长恨歌的一个记号。

-补充一句,长恨歌那些堆砌而成的硬写、死写 看惯了倒也看出了味道,看出了合理性,尤其结合故事、人物一起看(故事叙说,人物心理捕捉,向来是王安忆的强项) ,甚至觉得它们必不可少,觉得正是它们使这本书厚重起来的。

还得略谈长恨歌的不足。

比如说,关于王琦瑶的女儿薇薇;比如说,王琦瑶被长脚杀死...... 薇薇这个人物可有可无,没有也许更好。

作者想通过青少年薇薇写出那个年代,可薇薇没写好那年代也没写好。

明确让人感到的,只剩作者写微微的用心(又一个刻意)。

王琦瑶为什么会死

作者想以她的死来加强悲剧效果,加强她身上存有的那种怆凉感。

然而,王琦瑶身上的怆凉感不是靠死来突出的,而是靠活,靠她怎么活下去怎样活出怆凉来。

长脚杀王琦瑶杀得莫名其妙,杀得太戏剧化,这一杀,将一本沉甸甸的书、将一个严肃的作家,杀出了一些轻浮、杀出了一些稚嫩。

然而,长恨歌纵有再多的不足,一切不足在她获得的巨大成功面前都显得不重要。

长恨歌不可取代,王安忆不可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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