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行银行不得对哪些用途的业务进行授信
1、国家明止的产品或项目。
2、违家有关规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以授为注册资本金验资和增股扩股。
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
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风险防范问题可以说是整个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的核心内容,因为在商业银行三大块业务--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中授信业务是最重要的一块业务,目前授信业务也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
商业银行作为一个高风险高负债的特殊的经营企业,它面临着很多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汇率风险,还有管理上的风险,包括干部员工的道德风险,当然也包括今天要讨论的法律风险。
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有一句名言: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
商业银行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都是围绕着风险的防范、风险的控制展开的,如果这项工作做不好,商业银行是办不好的。
政治法律顾问在制定什么,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重要作用
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制度,将法治建效纳入政核。
并将“深入推进依法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列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六项重大任务之一。
这是我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
这就要求必须建立完善政府顾问制度,充分保障法律顾问的权利和地位,保证法律顾问制度的高效运作和依法实施。
一、政府法律顾问的概念及作用政府法律顾问是指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自然人或者组织。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关于政府法律顾问如何产生、运行以及完善的制度和规则的总称。
目前,我国政府法律顾问指的是与政府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的组织机构,其中最主要的组织机构是律师事务所,其次是法律专家所在的工作单位。
随着我国律师队伍的壮大和律师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律师在社会事务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律师不但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而且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作为政府聘请的顾问律师可以社会监督的角色和心态看待政府行为,且顾问律师没有受到行政机关内部人员的限制,可以站在相对客观、公平的角度评判政府行为。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保障行政机关立法、执法、监督三个阶段都产生重要作用。
政府在立法阶段或是在作出重大决策前,通过请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咨询建议书等,让政府法律顾问全面介入政府决策、制定政策,确保政府政策、决策的合法性,能够有效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在政府执法阶段,政府作为行政主体、民事主体多层次参与经济活动、民事活动,导致大量法律事务产生。
政府依法进行投资、采购活动时,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合同谈判、起草、审查等非诉讼事务;政府与其他法人、组织等发生争议、矛盾纠纷时,可以聘请法律顾问代表政府出庭参与诉讼。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也是防范法律风险、监督政府决策的重要保障,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咨询建议书、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书、法律审查书等可以对法律风险进行研究评估,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同时这些法律文书的备案制度,可以有效监督相关政府官员是否按照法律文书已经提出的建议进行风险防范、制定决策,对有关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方便以权谋私可以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
二、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简介(一)美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演变和发展美国联邦政府建立之初并没有设立司法部,但总统为工作需要专门设立了一个职位:“首席代理人”(AttorneyGeneral),其职责是应美国总统要求,就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首席代理人”虽然不是总统内阁成员,却可以列席内阁会议,可以说是总统的私人法律顾问。
之后的百年里,联邦政府各部门也相继出现GeneralCounsel“首席顾问”,参与联邦政府各部门的日常工作。
内战后美国建立司法部,总统的“首席代理人”直接出任美国政府司法部部长,司法部长是美国总统和政府的首席法律顾问,其职责是替美国总统和政府处理法律事务,司法部雇佣大量律师处理联邦政府的法律事务。
各部门也相继设立了自己的部门法律顾问公室,公室设法律总顾问,该职由总统任命,其基本职责是向部门首长提供法律意见,对业务官员给予法律指导,工作还包括审查所有的工作计划和行政规则。
各部门法律顾问室公室的雇员均是律师,规模和数量规占政府聘任律师的绝大部分,其中农业部的法律顾问公室有四个区域性质的和十三个分支性质的事处,卫生部的法律顾问公室设有10个区域性公室,每个公室规模6至29名律师不等。
州政府也采取类似联邦政府的制度,大量聘请律师处理政府法律事务。
可以说美国就是一个由律师参与统治的国家。
(二)香港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简介香港政府在英国统治期间承袭英国制度,在1855年便组建律政司(当时称为律政署,1997年回归后改称律政司,两者职能和政府地位相同,只是名称作了变化),其长官是香港政府首席法律官员,直接向香港总督负责。
香港回归后,律政司司长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仅有的三名司长级官员之一,他既是行政长官、政府、政府各决策局、部门及机构的首席法律顾问,也是行政会议成员。
律政司下设五个重要科室,主要成员都是由政府律师组成,整个律政司实际上就是一个大律师事务所。
律政司除了有检控权,承担检控刑事罪行责任外,还负责草拟香港政府一切法例,向政府各决策局、部门提供法律意见,为土地规划、基建环保提供法律咨询,以律师或大律师身份代表政府参与涉及政府的民事纠纷,以中国香港代表团成员身份出席多边协议会议等等。
正是律政司这种全方位渗透的工作模式,香港政府的日常工作基本可以说是在全程的法律指导下进行的,这也是香港社会高度法治的原因之一。
三、我国政府法治建设及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现状分析(一)国家缺乏法治传统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封建思维还没有从人们的思想中被根本剔除。
人治思想根深蒂固,成熟的人治官僚体系保障行政权力无所不在地运行,法律处于极其次要的地位。
改革开放三十年,国家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是在严重缺乏法治传统的基础上进行法治建设,大多数的老百姓遇到问题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托人找关系甚至是花钱摆平,权大于法、情大于法、钱大于法的现象仍然不断出现。
也正因如此,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二)领导干部普遍缺乏法律思维领导干部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起主导作用,当前领导干部应该说政治思维、经济思维能力较强,但普遍缺乏法律思维,这突出表现在很多干部遇事不找法,事不依法,解决问题不用法,日常工作中很少想到法,部分干部甚至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极端想法,譬如前几年曝光的一名地方领导的名言“法律是什么
平时我管它,出事了它管我”。
这导致政府违法运行的情形不在少数,譬如很多地方都是用“先上车后买票”的违法方式解决项目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
(三)法律顾问制度缺乏刚性制度保障当前,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权力运行的工作机制处于“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境地,一个地方政府是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后律师能否参与政府服务、律师参与政府服务的范围大小等缺乏刚性制度保障,工作的随意性很大。
完全取决于政府主要领导的主观意志,而我们大部分领导缺乏法律思维,根本不重视法律顾问工作,所以,目前我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整体水平较低。
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权力运行的工作机制、政府依法行政的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但发挥的作用较小我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建立,目前大部分地区的政府及部门都聘请了法律顾问,许多地方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总的来说,顾问律师作用发挥普遍较小,一般都是在政府外围工作中发挥一些作用,如陪同领导接访,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作为灭火队员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处理等,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日常工作鲜能参与。
不少地方的法律顾问制度完全流于形式,政府下个建立法律顾问团的文就了事,长年累月不向律师咨询任何事项,顾问律师只在台账或宣传材料中出现,从来无缘参与政府服务。
(五)政府顾问律师的工作积极性总体不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不仅缺乏刚性制度保障,而且也缺乏经费保障。
政府聘用执业律师做顾问鲜有支付费用的,即使支付,也非常有限,很难形成“对价”,加之律师接触的事务多是外围事务,顾问律师的工作积极性总体不高。
四、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对策建议(一)各级政府都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治社会包括法治政府不可能单独在一个区域建成,这是多位知名学者的论断,法律顾问制度也应该全国一盘棋,整体全面推进。
我国各级政府部门都有不同的决策权和行政执法权,各级政府都应配备法律顾问。
同时,建成法治政府,各级行政首长是第一责任人,一把手如果能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就建成一半了。
必须要给政府一把手配备专职的法律顾问,这样才能全面、及时地为一把手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及建议,并评估一把手履职行为的合法性。
(二)建立健全法律顾问相关配套制度要建立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制度,促进政府决策规范化、法律化;要建立政府重大工程、重大经济项目、重大投资等决策前法律风险评估制度,组织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和可行性论证,防止和减少决策风险;要建立法律咨询建议书、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书、法律审查书等法律文书备案制度,防止有关领导干部以“不懂法、不知法”等借口推诿责任;要建立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三)积极引导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工作组织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处理日常法律事务,积极参与行政诉讼和政府投资、采购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有效化解争议,解决涉法事务。
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及专业律师协助政府依法处理信访问题,促进有关部门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
组织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街道(乡镇)、社区进行法律咨询等政府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中的作用,协助政府依法制定实施处置方案,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和善后工作。
(四)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目前有五支队伍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有关,即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政府部门的法规处室工作人员、公职律师、社会执业律师。
根据目前实际发展情况,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基本上由社会执业律师承担。
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同时,要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职业保障体系。
(五)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保障机制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把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费用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专项预算,及时足额支付法律顾问费用。
加强对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经费保障,探索形成以案定补、以事定补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我要普法宣传的资料
可以参考一下 12月3日,无锡司法局组织文艺团体,在二泉法治广场进行法制文艺表演。
歌曲演唱、滑稽戏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让群众在娱乐中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图为无锡市滑稽剧团的演员在表演防诈骗题材小品《婚托》邓煊 陈瑜摄 服务三农 关注民生 开展主题鲜明法治实践活动 “服务三农、关注民生”是江苏各地关注的重点。
南京、徐州等地广泛开展“关注三农、服务发展”的调查和法律咨询等法治实践活动,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和城区内农民工聚集地,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流转、民主管理等涉及“三农”的法律法规,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掌握和了解涉及“三农”的热点问题和当前农民工最迫切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
无锡市全力开展法律服务新农村系列活动,组建服务新农村律师志愿团、开设新农村法律服务网站、选聘百名法律村官、组织百场法治文艺汇演进乡村、开展千村法律服务结对和千名公务员送法进村等活动。
全市有700多个村与法律服务机构结对,80%的家庭收到法律服务便民卡。
宜兴市编印的30万册法律常识读本免费发放到全市农户家里。
连云港市组织相关部门重点针对清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劳动法宣传。
兴化市政法部门和金融单位针对民间借贷引发的民事纠纷日益增多的情况,联合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举办民间借贷法律法规专题讲座,现场发放民间借贷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
姜堰市的262个村民法制学校成为农村法制宣传的有效平台。
内容广泛 形式新颖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精彩纷呈 “12·4”全省法制宣传日期间,江苏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普法对象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省委宣传部、省级机关工委、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省司法厅联手组织开展省级机关“万人学法竞赛”活动。
常州、苏州、连云港、淮安、扬州、镇江、宿迁等市也分别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
省级机关组织实施了“2008年省级机关厅局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泰州市委中心组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知识讲座;盐城市举办“依法行政,优化环境,向社会承诺,请人民监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大型电视访谈活动”。
镇江市实施“普法驻村、入厂、进校园工程”行动,“农民普法宣讲团”、“职工普法宣讲团”、“青少年普法宣讲团”、“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团”深入农村、企业、学校,开展“法制巡回报告”等活动。
盐城市组织开展全市10万农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面实施全市公务员“法律知多少家家到”活动。
淮安市全市政法机关驻村“平安与法治建设指导员”赴全市1607个村开展法制宣讲活动。
常州市举办以“法治文化铸和谐”为主题的推进“法律六进”,普及法治文化的宣传活动。
南京市相关部门在白下区联合召开了“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观摩会”,交流推广青少年法制教育典型经验做法。
南通市开展“百千万”广场宣传咨询。
市、县、乡三级联动,组织以“共创和谐、服务民生、推进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全市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千组咨询人员开展为万人送法。
连云港市赣榆县开展了“四个一”活动:开展一次以“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提升效能”为主题的全县公务员学法用法演讲比赛;开展一次以农村法律法规政策为内容的法律知识考试;举办一期法治文化座谈会;开展一次深入企业送法活动。
扬州市邗江区开展了涉农法律知识竞赛、青少年法制书画大赛、法制灯谜、法治文艺进乡村授旗仪式等活动。
仪征市在盛成法治文化广场举行了为法制志愿者颁发聘书、为“民主法治村(社区)”授牌仪式,现场开展有奖法律知识问答,场面十分火爆。
广泛发动 条块结合 掀起全社会普法教育新高潮 在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中,江苏各级各地大力协调、积极配合,形成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
省法制新闻协会联合省市各行业协会、新闻媒体、质检机构,举办2008年度江苏“依法质量维权环省行”活动,省、市42家行业协会领导和在宁知名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出征仪式。
12月4日,在苏州市开展了“依法质量维权环省行”现场活动,执法部门、行业协会现场接受用户投诉举报,质检机构现场免费检测咨询服务,品牌企业现场免费维修服务,开展诚信宣传。
南京市司法局与市广播电视部门协调,组织开展了法治动漫创作作品展播月活动,在地铁、公交的移动媒体上进行集中播放。
苏州市和移动公司联合尝试开办了“掌上法律学院”,以动态短信、法制漫画、法律知识讲解、案例释疑等形式,向移动用户宣传法律知识。
泰州市在泰州日报社网络平台上开展了法制宣传“网络对话”,与网友面对面交流。
并利用移动通信信息平台向广大手机用户群发“12·4”法制宣传标语,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制作宣传短片,在楼宇电视上不间断的播放“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标语。
当天,还开通了泰州普法网。
灌南:打造“三位一体”新平台 在灌南县,“要学法,找司法;要懂法,进广场;要用法,走长廊
”成为市民休闲时的口头禅。
“12·4”法制宣传日前后,县司法局精心打造广场———街道———社(居)“三位一体”法制宣传活动,形式新颖、好戏连台。
坐落在灌南县中心的英雄广场是居民休闲聚集地,县司法局投入10多万元新建了5万平方米的灌南县法治文化广场。
广场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广场环形走道的法制宣传长廊,共制作了26个52面的法治宣传牌;第二个层次为相对固定的标志牌、灯箱,主要内容为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种法律原则、法律条文、法律名言警句等;第三个层次是开展部门法治文艺会演、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公益活动。
县司法局联合县委宣传部和县文化局,将县城区的广场文化活动排出12场演出序列表,分别由县建设局、财政局、教育局等12个部门承办,各部门独立举办不少于100分钟的、适合广场表演的法制宣传内容的节目对群众演出。
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司法等部门联合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免费送法送资料活动、组织老年演出队开展小型法制文艺演出、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咨询。
灌南悦来集美食一条街号称“苏北的美食城”,是来灌南投资客商餐饮休闲的集散地。
灌南司法局瞄准这一特殊区域,创新载体,开展法治一条街建设活动。
投入30多万元购置法治宣传电子大屏幕,每天播放法治宣传片、标语和法治小品、漫画等,使人们在餐饮休闲氛围中接受法律法规教育。
在街道门面制作法制宣传公益栏、设立法治宣传墙,将居民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以问答等形式刊登上墙,一季度更换一次,做到期期有新内容、期期有新看点。
县司法局还开通局长热线和QQ视频对话,定期或不定期与群众进行学法用法互动交流活动。
同时开展了“文明经营店、守法经营户、无假货摊位、诚实守信点”创建活动。
普法志愿者“送法进社区”、培育法治示范村是灌南县普法又一新平台。
县司法局以开展“送法进社区”主题活动为契机,组织300多名法制宣传员和志愿者进村入居把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办进居民家门口,向居民、外来人员发放自编的法律宣传小册子和漫画等资料,现场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竟答,法律咨询等便民服务,深受居民欢迎。
祝家奎 吴江:法制宣传活动精彩纷呈 今年12月4日是第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江苏省各地、各部门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从11月中旬开始,吴江市在全市范围内以镇、区和各职能部门联动的形式,组织开展了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12月4日上午,鲈乡二村社区人潮涌动,悬挂在社区广场上空的“律师进社区,法律伴我行”广告横幅格外瞩目。
来自市司法局、市机关有关部门、松陵镇、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的法制宣传队伍和南邮吴江学院的20多名法制宣传志愿者参加了此次活动,面向居民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资料。
平望镇司法所在新世纪文化广场影剧院举办的“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也热闹非凡,平望镇机关等6个队参加了竞赛。
12月4日下午,“2008年吴江市法制文艺汇演”在繁华的市中心城中广场拉开序幕。
10个镇(区)以第五届“十镇联动”文艺巡演为基础,结合“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将工作中遇到的典型事例作为原型集体创作了11个法制文艺作品,由当地群众和外来务工者组成的演员阵容,通过小品、戏曲、歌舞等形式艺术地展现了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学法用法的场景。
市法制艺术团自编自导的大型法制歌舞《和谐中国》,以其巧妙的唱词、新颖的舞蹈将法制文艺汇演推向了高潮。
吴江市司法局局长卜兆勇介绍,这次市司法局采取4大举措推进“12·4”法制宣传。
一是开展“法制月月讲”。
借助市图书馆“垂虹讲坛”平台,邀请专家、学者开堂授课,向市民宣讲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二是举行法制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在巩固原有法制教育基地的基础上,从普法宣传经费中拨款7万元筹建新的市级法制教育基地,为全市中小学生开展法律实践活动开辟新场所;三是举办残疾人法制讲座。
联合市残联,在全市开展了残联干部、残疾人代表及有关人士法制轮训活动,全市共举办了23场,市司法局副局长桂其荣9次赴基层解读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近两千余名残联干部和残疾人听取了讲座;四是加强“一报两台”法制宣传。
《吴江日报》刊出法制宣传专版、专栏;吴江电视台“法治吴江”栏目制作了“12·4”法制宣传特别节目;吴江人民广播电台连续播出法制新闻30多条。
“12·4”当天,市司法局还联手吴江电信部门开展了全市法制宣传短信免费发送活动。
全市万名电信手机用户都收到了法制宣传短信。
吴木圭 蒋晓梅 沈芸 启东:创新形式突出重点对象 启东市以“法律六进”活动为抓手,突出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创新形式,建立网络,新招叠出。
针对领导干部、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机关公务员这3个层面的不同要求,分类实施,“三考并举”,以考促学。
对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人大任免的干部统一进行任职资格法律知识考试,全市159名正科职领导干部均通过考试;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资格法律知识考试,1628名应考对象有1563人通过考试,65人因未通过考试而被暂停行政执法资格;对全市3002名机关公务员每月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自学考试,成绩记入个人学习档案,学习程度和水平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
目前,“您不依法、法不依您”成了该市许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座右铭。
述学评学考学制度推进公职人员学法用法。
一是建立个人述学制。
要求所有参学对象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详细汇报个人的学习情况。
包括对学习的认识和态度、计划与进度、心得与体会,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党(干)校培训和业余自学情况,联系实际指导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努力方向;二是建立单位评学制。
在个人述学的基础上,由各单位定期对个人学习活动展开评点评比,并设立“优秀”、“良好”、“合格”、“较差”4个档次;三是建立考学制。
由市考学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市各单位的学习情况、学习成效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工作人员“两先一优”评比和文明单位、党建工作先进、五星机关评选的重要依据。
启东市全面启动普法辅导员培训工程,从上到下构建“三级”普法网络机制。
市司法局聘请50名法律工作者,成立了市普法讲师团,深入机关、镇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各农民法制学校,开展以宪法为主,包括刑法、婚姻法在内的56部法律法规的巡回宣讲活动,先后举行了200多场次,受教育者达两万多人次。
各镇乡经过层层推荐,将一批掌握一定法律知识,且有较高文化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的普法骨干推荐为农民法制学校的老师。
各村又推选出300多户了解法律、威望较高、群众信任的农户为“法制文化户”。
实施农村普法“百、千、万”工程,即:50名普法讲师落实百场法制宣讲任务;百名镇(乡)普法辅导员,每人在农民法制学校上好10节课,落实1000节法制课任务;300多户“法制文化户”,每户培养10家“法律明白户”,以每户3口计算使全市拥有近万名“法律明白人”。
市司法局联合劳动局、总工会、安监局等十多个部门,重点选取了39家企业作为法治企业试点单位,通过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学法规范;为企业职工编写维权实用手册;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讲、法律咨询;结合“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合格)企业”创建,全面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的新型劳资关系;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防范法律风险等5大举措,不断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平安发展。
据统计,今年以来,各涉企部门先后印制6万多本的宣传文本和热点解读,组织500多家企业,共2.3万人进行劳动合同法的培训,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企业组建了40个职工维权工作站,到企业开办法律咨询60多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多件。
面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欠缺的现状,启东市依托现有家长学校阵地与师资力量,动员学校老师、社会热心人士、普法志愿者、巾帼志愿者、“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担当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利用假期,组织返乡家长与留守儿童共同参加社区义务劳动,上街宣传交通法规、担当环保小卫士等法治实践活动,关心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据了解,该市已在全市48所中小学开设“临时家长”培训班76期,聘请代理家长3216名,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实践活动209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许瑞华 陆允如 芮海敏 泰州:法制宣传采用网络对话 12月3日,泰州市司法局和泰州日报联合推出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网络对话。
参与对话的有泰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纪明,以及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话围绕“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法治泰州、平安泰州建设话题与网民朋友进行交流。
高纪明在回答法治泰州工作最重要的环节和缩小泰州与省内的其他城市相比的法治水平时说,建设法治泰州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坚持公正高效,做到依法行政;坚持司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管理;坚持诚实守信,做到依法经营;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说到底,就是要提高全社会的法律素养,形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近年来,泰州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有的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的影响。
如基层执法评议工作、民主恳谈会、律师参与信访等做法都富有创新,成效明显。
泰州市领导班子认识到,今后必须进一步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泰州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着力促进司法公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加强法制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建设氛围;更加注重民生问题,让法治建设成果惠及于民,努力建设一个法制健全、政治稳定、百姓安宁、社会和谐的法治泰州。
如何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Person's life there are two thing is inevitable, one is death, one is the tax. This is the west make known to every family 's famous saying. In modern society, each of us food line is inseparable from the tax, the tax and the lives of ordinary people is as the shadow follows the form of the. Compete in market economy increasingly intense today, a variety of economic main body actively adopted various measures to realize the maximization of their own economic interests of enterprises, which can in this kind of economy market foothold and win. Although the tax from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but no matter how reasonable tax design, no matter how the final tax burden fair to taxpayers, the tax is always a burden to taxpayers, will affect economic benefit maximization goal realization, so reasonable tax planning for enterprise development is essential. The article with our country enterprise tax status as a starting point, from tax planning common mode and the necessity proceed with, company strategy development,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tax planning combining knowledge, discusses the important role of tax planning. On the legal protection and allowed range, enterprise can adopt science, reasonable tax planning to reduce the tax burden, to effectively prevent and control the tax risk, with the National Tax Guide under the premise of realizing the maximization of enterprise's benefit. At the end of the article, put forward our country existing tax planning methods in some of the problems and solutions, aims to make the enterprise can better improve the tax prepare present situation, to obtain the maximum benefit, further development.
IT外包有何风险及如何防范
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外包范围,严格审查制度,加强风险监控和激励机制建设,这些措施是商业银行IT外包风险防范的重要保障。
对外包风险的把握,直接决定着 信息技术外包的成功与否。
从根本上来说,对信息技术外包风险的防范过程就是对外包活动实施全面有效的管理过程。
建立外包事务管理机构 要对外包实施全面有效的管理,必须首先建立外包事务管理机构。
目前,商业银行外包过程中,仅在外包决策、外包商选择、或发生了法律纠纷时,才成立临时性机构,处理相应外包事务。
管理组织的不稳定造成管理人员的频繁调动和流失,削弱对外包项目的充分理解,影响了合作双方感情的建立。
人员的不稳定必将造成管理策略的不连续,削弱双方合作和信任基础,给外包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影响外包的服务质量和进度。
外包事务管理机构应该由银行战略规划专家、外包咨询专家、各部门熟悉本行业务信息流关系的代表、信息技术专业人员、费用预算人员、法律顾问、实施管理和协调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外包前对国内、外行业、竞争对手以及自身的信息化需求进行调查研究;识别信息技术的核心竞争能力;在收益、成本和风险之间进行平衡并进行外包决策;制定外包的建设技术标准;设计外包方案,避免重复投资与信息孤岛;评价外包商的技术等级、发展能力,选择承包商;签署外包合同;对外包服务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协调和控制;处理与现有外包商的外包关系;监督并审议通过外包商的技术决策;积累外包经验并帮助制定未来的外包决策;谈判并推行未来的外包合同;使IT整体战略与不断变化的银行的整体战略保持一致。
明确IT外包范围 哪些是构成核心竞争力的信息技术,哪些是可以外包的非核心技术,外包范围的确定是商业银行信息技术外包中面临的首要问题。
J.P.摩根公司通过对美国商业银行的电子化发展研究,提出M1-M2-M3层信息技术构架理论(如图1所示),M1是指计算机系统的硬件、系统软件、工具软件、网络设施和其他银行使用的专用机具;M2层主要由应用软件和人机接口组成;M3层的内容主要包括业务流程重组、策略规划、应用系统集成和现有应用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M1层的技术属于技术提供商而非银行,对于商业银行来说,M1层的竞争主要表现在合并分散的数据处理中心以追求更好的规模效益;在M2层的信息化建设上,美国商业银行走了一段曲折的道路,开始采取完全自主开发的方式,在支付巨额开发成本的同时,还要承担开发失败的风险,开发完成后发现各家银行基本雷同,是一种低水平的重复建。
因此进入上世纪80年代,美国商业银行不仅共同投资建设网络,实现资源共享,而且逐渐与IT公司合作开发软件或直接使用商品化的软件。
经过研究发现,美国商业银行在M1和M2层的开发投入,实际收获的只是M1和M2层的技术培训,在M1和M2层领先所产生的效益不如M3层快。
借鉴美国商业银行的电子化发展经验和摩根公司M框架理论,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信息技术外包的过程中,应将M1、M2层外包,利用外包商的规模效益,降低成本,集中力量建设M3层,才能培养核心竞争力,实现特色化经营。
建立对外包商资格审查制度 外包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是选择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和信誉、相关金融行业系统实施经验丰富、能够引领或紧跟信息技术发展的外包商作为战略合作伙伴。
因此,对外包商的资格审查应从技术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发展能力这三个方面着手。
技术能力:外包商提供的信息技术产品是否具备创新性、开放性、安全性、兼容性,是否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能否实现信息数据的共享;外包商是否具有信息技术方面的资格认证,如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系统集成商证书、认定的软件厂商证书等;外包商是否了解金融行业特点,能够拿出真正适合商业银行业务的解决方案;信息系统的设计方案中是否应用了稳定、成熟的信息技术,是否符合银行发展的要求,是否充分体现了银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是否具备对大型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经验,和多系统整合能力;是否拥有对高新技术深入理解的技术专家和项目管理人员。
经营管理能力:了解外包商的领导层结构、员工素客户数量、社会评价;项目管理水平,如软件工程工具、质量保证体系、成本控制、配置管理方法、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老化率或流动率;是否具备能够证明其良好运营管理能力的成功案例;员工间是否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外包商客户的满意程度。
发展能力:分析外包服务商已审计的财务报告、年度报告和其他各项财务指标,了解其盈利能力;考察外包企业从事外包业务的时间、市场份额以及波动因素;考察银行的外包合同对外包服务商财务状况的重要性如何;评估外包服务商的技术费用支出以及在信息技术领域内的产品创新,确定他们在技术方面的投资水平是否能够支持银行的外包项目。
对外包实施进行风险监控 信息技术外包的目的在于通过整合信息技术合作伙伴的企业资源,快速实现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的信息化,满足客户的需要。
信息技术外包中产生的任何风险都会严重影响银行的形象。
因此,在信息外包的全过程中要实施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应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是识别外包实施中各阶段的宏观、微观层面风险,设置监控点。
宏观上密切关注信息技术、外包市场的发展,以及银行自身经营环境、竞争对手外包策略、外包商经营状况的变化,防范技术、市场风险。
微观层面上,听取外包商在项目实施不同阶段的报告,评估外包商运行的信息系统和相应的控制措施(如资源安全性、完整性、保密性),定期审查外包商相关的内部控制、系统开发和维护、以及应急计划措施,以保证它们符合合同要求,并且与当前的市场和技术环境相一致;了解外包服务是否及时,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是否得到提高,防范交易和信誉风险。
第二步是分析造成工作偏离预定标准的问题的实质,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调查并做出结论;第三步是拟订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案,并从中选择出最好的;实施选定的方案,使外包工作回到原定的、期望的标准上。
建立对外包商激励机制 外包商的经营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而银行希望以公平价格获得良好的服务,因此,商业银行应制订激励机制,将其经营绩效与外包服务要求挂钩,使合作双方目标一致。
可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优质优价:根据信息技术外包的范围,按照系统正常运转的时间、效率,制定合格、满意、优质三层标准,达到不同标准给予不同价格。
标准的制定应该随着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提高,如果外包商在技术方面的创新能够使银行实现某些业务盈利,应给予外包商一定的奖励。
这样可以鼓励外包商使用新技术、持续改进服务。
级别管理:根据对外包商的资格审查、合作时间长短、合作过程中满意程度,制订相应的评级制度,将外包商划分为准入级、合作级、伙伴级。
级别评定是能上能下的,如果外包商的服务水平下降、服务质量降低,就会被降级。
级别管理是希望通过一系列连续的合同来加强银行与外包商的合作关系,提醒外包商通过优质服务建立良好声誉、获得收益的重要性。
如何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利益
之,所以,人类存在法律。
当然,是要对人类,有这个约束,采有人类社会生活的。
但是,也,同样,是因为有法律的存在的时候,也就让所有的人们知道,这个世界,从来都不平静。
有太多的敌人。
一旦,不绞尽进任何的牵扯,是非常的恐惧的心理。
所一,MBA,专门有课程和学科,就是:合理避险。
管理这门科学,永远,不允许,主动犯任何的错误。
就是,这个出发点。
英文学习的时候,教授指导的英文管理科学名言就是:DON'T START THE FIRE.YOU MAY NOT CEASE IT.THEN YOU BURN YOURSEL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