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的来历(100字)
“数学”的由来 古希腊人在数学中引进了名称,概念和自我思考,他们很早就开始猜测数学是如何产生的。
虽然他们的猜测仅是匆匆记下,但他们几乎先占有了猜想这一思考领域。
古希腊人随意记下的东西在19世纪变成了大堆文章,而在20世纪却变成了令人讨厌的陈辞滥调。
在现存的资料中,希罗多德(Herodotus,公元前484--425年)是第一个开始猜想的人。
他只谈论了几何学,他对一般的数学概念也许不熟悉,但对土地测量的准确意思很敏感。
作为一个人类学家和一个社会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指出,古希腊的几何来自古埃及,在古埃及,由于一年一度的洪水淹没土地,为了租税的目的,人们经常需要重新丈量土地;他还说:希腊人从巴比伦人那里学会了日晷仪的使用,以及将一天分成12个时辰。
希罗多德的这一发现,受到了肯定和赞扬。
认为普通几何学有一个辉煌开端的推测是肤浅的。
柏拉图关心数学的各个方面,在他那充满奇妙幻想的神话故事《费德洛斯篇》中,他说: 故事发生在古埃及的洛克拉丁(区域),在那里住着一位老神仙,他的名字叫赛斯(Theuth),对于赛斯来说,朱鹭是神鸟,他在朱鹭的帮助下发明了数,计算、几何学和天文学,还有棋类游戏等。
柏拉图常常充满了奇怪的幻想,原因是他不知道自己是否正亚里士多德最后终于用完全概念化的语言谈论数学了,即谈论统一的、有着自己发展目的的数学。
在他的《形而上学》(Meta-physics)第1卷第1章中,亚里士多德说:数学科学或数学艺术源于古埃及,因为在古埃及有一批祭司有空闲自觉地致力于数学研究。
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是否是事实还值得怀疑,但这并不影响亚里士多德聪慧和敏锐的观察力。
在亚里士多德的书中,提到古埃及仅仅只是为了解决关于以下问题的争论:1.存在为知识服务的知识,纯数学就是一个最佳的例子:2.知识的发展不是由于消费者购物和奢华的需要而产生的。
亚里士多德这种“天真”的观点也许会遭到反对;但却驳不倒它,因为没有更令人信服的观点. 就整体来说,古希腊人企图创造两种“科学”的方法论,一种是实体论,而另一种是他们的数学。
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方法大约是介于二者之间的,而亚里士多德自己认为,在一般的意义上讲他的方法无论如何只能是一种辅助方法。
古希腊的实体论带有明显的巴门尼德的“存在”特征,也受到赫拉克利特“理性”的轻微影响,实体论的特征仅在以后的斯多葛派和其它希腊作品的翻译中才表现出来。
数学作为一种有效的方法论远远地超越了实体论,但不知什么原因,数学的名字本身并不如“存在”和“理性”那样响亮和受到肯定。
然而,数学名称的产生和出现,却反映了古希腊人某些富于创造的特性。
下面我们将说明数学这一名词的来源。
“数学”一词是来自希腊语,它意味着某种‘已学会或被理解的东西’或“已获得的知识”,甚至意味着“可获的东西”, “可学会的东西”,即“通过学习可获得的知识”,数学名称的这些意思似乎和梵文中的同根词意思相同。
甚至伟大的辞典编辑人利特雷(E.Littre 也是当时杰出的古典学者),在他编辑的法语字典(1877年)中也收入了“数学”一词。
牛津英语字典没有参照梵文。
公元10世纪的拜占庭希腊字典“Suidas”中,引出了“物理学”、“几何学”和“算术”的词条,但没有直接列出“数学”—词。
“数学”一词从表示一般的知识到专门表示数学专业,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仅在亚里士多德时代,而不是在柏拉图时代,这一过程才完成。
数学名称的专有化不仅在于其意义深远,而在于当时古希腊只有“诗歌”一词的专有化才能与数学名称的专有化相媲美。
“诗歌”原来的意思是“已经制造或完成的某些东西”,“诗歌”一词的专有化在柏拉图时代就完成了。
而不知是什么原因辞典编辑或涉及名词专有化的知识问题从来没有提到诗歌,也没有提到诗歌与数学名称专有化之间奇特的相似性。
但数学名称的专有化确实受到人们的注意。
首先,亚里士多德提出, “数学”一词的专门化使用是源于毕达哥拉斯的想法,但没有任何资料表明对于起源于爱奥尼亚的自然哲学有类似的思考。
其次在爱奥尼亚人中,只有泰勒斯(公元前640
--546年)在“纯”数学方面的成就是可信的,因为除了第欧根尼·拉尔修(Diogenes Laertius)简短提到外,这一可信性还有一个较迟的而直接的数学来源,即来源于普罗克洛斯(Proclus)对欧几里得的评注:但这一可信性不是来源于亚里士多德,尽管他知道泰勒斯是一个“自然哲学家”;也不是来源于早期的希罗多德,尽管他知道塞利斯是一个政治、军事战术方面的“爱好者”,甚至还能预报日蚀。
以上这些可能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在柏拉图的体系中,几乎没有爱奥尼亚的成份。
赫拉克利特(公元前500--
年)有一段名言:“万物都在运动中,物无常往”, “人们不可能两次落进同一条河里”。
这段名言使柏拉图迷惑了,但赫拉克赖脱却没受到柏拉图给予巴门尼德那样的尊敬。
巴门尼德的实体论,从方法论的角度讲,比起赫拉克赖脱的变化论,更是毕达哥拉斯数学的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对于毕达哥拉斯学派来说,数学是一种“生活的方式”。
事实上,从公元2世纪的拉丁作家格利乌斯(Gellius)和公元3世纪的希腊哲学家波菲利(Porphyry)以及公元4世纪的希腊哲学家扬布利科斯(Iamblichus)的某些证词中看出,似乎毕达哥拉斯学派对于成年人有一个“一般的学位课程”,其中有正式登记者和临时登记者。
临时成员称为“旁听者”,正式成员称为“数学家”。
这里“数学家”仅仅表示一类成员,而并不是他们精通数学。
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精神经久不衰。
对于那些被阿基米德神奇的发明所深深吸引的人来说,阿基米德是唯一的独特的数学家,从理论的地位讲,牛顿是一个数学家,尽管他也是半个物理学家,一般公众和新闻记者宁愿把爱因斯坦看作数学家,尽管他完全是物理学家。
当罗吉尔·培根(Roger Bacon,1214--1292年)通过提倡接近科学的“实体论”,向他所在世纪提出挑战时,他正将科学放进了一个数学的大框架,尽管他在数学上的造诣是有限的,当笛卡儿(Descartes,1596--1650年)还很年轻时就决心有所创新,于是他确定了“数学万能论”的名称和概念。
然后莱布尼茨引用了非常类似的概念,并将其变成了以后产生的“符号”逻辑的基础,而20世纪的“符号”逻辑变成了热门的数理逻辑。
在18世纪,数学史的先驱作家蒙托克莱(Montucla)说,他已听说了关于古希腊人首先称数学为“一般知识”,这一事实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数学本身优于其它知识领域;而另一种解释是,作为一般知识性的学科,数学在修辞学,辩证法,语法和伦理学等等之前就结构完整了。
蒙托克莱接受了第二种解释。
他不同意第一种解释,因为在普罗克洛斯关于欧几里得的评注中,或在任何古代资料中,都没有发现适合这种解释的确证。
然而19世纪的语源学家却倾向于第一种解释,而20世纪的古典学者却又偏向第二种解释。
但我们发现这两种解释并不矛盾,即很早就有了数学且数学的优越性是无与伦比的。
什么是真理
什么是公理
真理包括公理吗?
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公理:是指依据人类理性的不证自明的基本事实,经过人类长期反复实践的考验,不需要再加证明的基本命题。
“真理”具有可变性和不断受客观事实(变动的常识)检验这两个特点。
“真理”的这两个特点明确地表现在它被接受为合理性最终判据的过程之中。
“公理”是公共之理,它被视为近代发明的,是立足于人类认识世界的进步。
但公理一经发现,往往也具有永恒的意义。
必须注意,将“变”作为“真理”和将“真理”看作是可变的,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意思。
所以真理是不包括公理的。
尺度是什么 为什么说人是万物的尺度
留基波谟克利特的原子论是古希隶主民主制的哲学概括,只有经过留基德谟克利特从宇宙论、认识论的高度上概括,才有智者学派把个人主义、感觉主义原则在人类社会中的具体运用,从而为苏格拉底、柏拉图的发展开辟了新的方面。
人是万物的尺度。
该命题孕育着人本主义的萌芽,在当时是一个震撼传统的思想解放。
“尺度”本来是南意大利哲学学派传统的概念,在古代,毕达哥拉斯斯的“数”或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都朴素地孕育于宇宙万物之中,因而“尺度”也就是在朴素意义上的万物的“规律”。
由于古代思想的朴素性,既然宇宙万物归于一个始基,于是“尺度”就自然地与始基相结合。
巴门尼德把万物与“尺度”分离开来,把“度”抽象化,使“一”、“必然”、“有度”、“逻各斯”成为“真理”,而万物之现象被贬为“意见”。
德谟克利特在唯物主义基础上把这两者结合了起来,但保留了不可感的原子,与在虚空中组合成可感的万物相区别,万物的根本“尺度”就在“原子”与“虚空”本身。
普罗塔哥拉则更进了一步,根本否认巴门尼德的“一”,根据感觉主义认识论原则,把一切归结为人的感觉,于是巴门尼德的“真理”不复存在,只剩了“意见”。
于是,“尺度”就在“意见”本身,人就是“尺度”和“原子”。
普罗塔哥拉的这个思想,一方面是自赫拉克利特以来包括德谟克利特在内的认识论上的感觉主义的必然产物,另一方面,也是当时希腊民主制繁荣的自然反映。
联系到当时历史环境,大多数人都会同意这句名言是当时希腊自由民的精神写照。
现在有一部分学者对这句话区分了两种理解:主观主义的和相对主义的理解。
前者指可感之属性不存在于对象之中,后者承认存在于对象之中而只是各人感觉不同。
从原则上来看,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是一致的,如果明确承认可感属性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则就有真假问题,而普罗塔哥拉显然是取消了感觉的真假问题,甚至认为一切感觉都是真的,这样就取消了客观的真理标准。
既然“人是万物的尺度”的“人”是个体的、感性的人,则这个“人”就不仅是“一”,而且是“多”,是统一“一”与“多”的“原子”。
人对待万物的感受是不同的、多元的、变化的。
这种“不同”归根结蒂是一种对立、一种矛盾。
感觉现象上的对立性的差异和变化是古代朴素的思想家坚信不疑的。
米利都学派、南意大利学派都承认这种对立现象。
毕达哥拉斯斯、赫拉克利特和巴门尼德把这种现象从客观上概括到哲学的高度,而智者学派则从主现上把这种现象提到应有的高度。
柏拉图记述了普罗塔哥拉这方面的思想,指出冷、热、甜、苦等感觉是相对不同的人说的,因人而异。
智者学派在这方面的贡献,不是仅仅停留在感觉上,而是扩大到语言即逻辑方面,认为凡事都有两种对立的说法(道理)。
后来,人们把这种说法概括为对一切正题都可以提出反题。
应该说,在普罗塔哥拉的心目中,这种对立的语言并没有真假问题,因为一切感觉都是真的,表达这种感觉的命题也都是真的。
可见,在这个理论中,孕含着一切颠倒黑白、混淆是非、随心所欲、为我所用的劣根性,而事实的发展也正是如此。
但在普罗塔哥当时,其主要意义还在于揭示矛盾的必然性,其作用与赫拉克利特、巴门尼德的辩证法不差上下。
“人是万物的尺度”有消极和积极的两种理解。
积极方面说,个人是全知的,个人的感觉就是一切;消极方面说,个人是无知的,对于客观存在一无所知,所知者只是我自己的感觉。
我们认为,后者是古代的倾向,而前者是近代才出现的倾向。
我们从古人对感觉的朴素理解,如恩培多克勒的流射说和德谟克利持的影像说等,可以看出,在这些古人的心目中,我们的感觉与真正的对象不同,是经过感觉器官、空气等自然环节的,因此已有所改变。
因此,“神不可知”的思想是普罗塔哥拉“存花不可知”的潜在思想的普遍化,也是德谟克利特“原子”不可感思想的继续和发展。
普罗塔哥拉把这种反传统的人本主义和相对主义倾向贯彻于对社会历史问题的研究,便是所谓约定论。
按照普罗塔哥拉的约定论的历史观,人们不应当用神意去解释国家、法律、道德的形成和发展,也不应把它们看成是永恒不变的东西,而应从“人”出发,把国家、法律、道德的产生和发展理解为人的约定的产物,因而是相对的、可变的。
当人们觉得某种国家制度、法律、道德规范对人们有好处时,它们就得以存在,被认为是合理的;反之,当它们不符合人们的利益的时候,就是不合理的,人们就应当敢于废旧立新。
普罗塔哥拉仅仅把人的需要、奸恶看作是国家法律、道德形成和发展的根据,当成衡量国家、法律、道德的标准,这是片面的,是一种唯心史观。
但这种约定论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又是对神意决定论唯心史观的否定,破除了传统的政治、法律、道德思想的权威,论证了新的政治法律制度和道德精神的合理性,这在当时有进步意义。
从认识论方面看,普罗塔哥拉的感觉主义、相对主义是对爱利亚学派的唯理主义、绝对主义的反动。
两派从不同角度突出强调了人类认识的两方面,这在认识史上,应该说各有其片面的真理性,但从认识的全体上看,则都是错误的。
普罗塔哥拉着重强调了感觉在认识中的地位,看到了感觉的相对性、主观性方面,但却又忽视了理性在认识中的地位,忽略了认识的绝对性、客观性的方面,陷入了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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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解构主义”,请举例说明
根据古希腊哲学家 赫拉克利特“人不能两次跨入同一条河流”因为河流的水是无时无刻不在流动的,第一次跨入时的河水与第二次跨入时的河水已是完全不同的。
以此类推万物皆流当我们说此时此刻(具体某个时间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某秒)时,该时间已经过去当我们说到什么时它不是消失了就是变化了不在是那样东西了后来的柏拉图结合赫拉克利特的观点和巴门尼德的存在论,提出理念论永恒存在不变的是理念世界,而万物皆流的是现象世界哲学问题是没有唯一答案的看你觉得谁有理,各有各的理,应该是你喜欢谁的理而已
到底什么是真理
真理是我们所认知的集合范围内可以预测现象的最高自然规律,是客观存在的,系统理论自身的逻辑无法证明。
不可证性使人产生了对真理的自然绝对性规律的信仰(信念),成为指导行动的最高准则。
认知超越原集合时会产生新的指导行动的真理,原来的不可证规律在新集合中得到证明而成为原集合的定理。
真理通常被定义为与事实或实在相一致。
然而,并没有任何一个真理的定义被学者普遍接受。
许多不同的真理定义一直被广泛争论。
许多与真理定义相关的主题同样无法获得共识。
什么能被适当地称为真或假
什么检验能够确立真理
我们如何认识真理
真理,如果存在的话,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相对的还是绝对的
真理,作为一个概念,有严格的定义吗,抑或其定义的模糊无可避免
真理是哲学家面对人生的意义、存在问题的时候无法绕过的概念。
许多哲学家都自诩代表真理,然而彼此之间可能毫无共同之处,甚至针锋相对。
日常生活中,不少人也自称自己的观点是真理。
探求真理可能是人类的本性之一,然而有意识地区别真理与谬误,始自巴门尼德关于“真理之路”与“意见之路”的区别:“真理被认为是永恒的、不变的”,这也是对真理最通俗的描述。
第一次对真理进行哲学思考的是亚里士多德,近世几乎所有真理理论都可以追溯到他。
《形而上学》中记述了他的名言:“是什么说不是什么,不是什么说是什么,这是假的;是什么说是什么,不是什么则说不是什么,这是真的。
” 有主要的实质理论或强理论将真理视为具有本性的某种东西、现象、事物或者一种人类经验,该理论认为关于真理有重要内容值得谈论。
这些理论提出的观点被哲学家普遍认为能在某些方面应用于由人类交互作用中观察到的事件组成的广泛集合,或者为与人类经验中的真理观念相关的议题提供重要而可靠的解释(因此称为强理论)。
近来出现了所谓紧缩理论或最小理论,它们基于以下观念,术语“真”应用于陈述并没有断定关于陈述的任何重要的东西,例如陈述的本性。
“真”不过是个标签、谈话工具用以表达赞同、强调主张或构成某种概括。
公理是无法被证明或决定对错,但被设为不证自明的一个命题。
因此,其真实被视为是理所当然的,且被当做演绎及推论其他(理论相关)事实的起点。
当不断要求证明时,因果关系毕竟不能无限地追溯,而需停止于无需证明的公理。
通常公理都很简单,且符合直觉,如“若a = b,则a+c = b+c”。
所有科学命题都要有可证伪性,不可能为伪的理论不能成为科学理论。
这是著名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尔的著作《猜想与反驳》中提出的概念。
在科学与哲学中,可证伪性被用来表示由经验得来的表述所具有的一种属性,即:这些结论必须容许逻辑上的反例的存在。
作为对比的则包括形式上的或数学的表述,如重言式(由于定义的原因它们总是真的),数学公理和定理——这些表述不容许逻辑上反例的存在。
一些哲学家与科学家宣称:一切从经验得来的假说、命题和理论都不是科学的,除非它们容许反例存在的可能。
不存在所谓的“客观条件下确实可行的理论”,这只是一个空想出来的概念。
因为当一个理论被提出后,人们需要用实践对其做出检验,但这将会是一个无止境的检验。
某一理论在现实中被验证一次、两次、十次、一百次,都不能证明这一理论就永远是对的;而只要有一天能出现一个反例,该理论就将被推翻,这便是可证伪性。
客观规律,是人主观意识认识世界的产物,人将自己的理性穿凿在自然身上,我们靠理性来整理我们在认识自然的过程中所获知的那些知识,总结出所谓的规律,但那些规律并不是自然本身,它不过是我们分析判断的结果,或是我们的理性所能理解的形式,所有宣称掌握了“客观规律”的哲学都是虚妄的。
1+1=2是真理么
但现实中很多情况下1+1≠2。
所以1+1=2不完全符合客观事实,也不完全符合客观规律。
它是人为规定的,是意识的产物。
先人创建了1+1=2这个逻辑模式,普遍在现在人心中扎根,形成思维定势,而那些不受思想束缚的人则有自己的法则,你也可以规定1+1=10。
比如计算机内部运算普遍使用二进制,在二进制中1+1≠2,1+1=10。
真理是什么。
能看见的只是现象,人们通过观察现象,不断总结规律,以此来不断接近真理,但是一切事物都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加之人自身的局限性与片面性导致人可以无限接近,却永远无法达到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