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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守妇道的名言

时间:2017-06-18 02:52

告诉女人一定要守妇道的句子

一枝红杏出墙来 夜深还过女墙来

形容女人不守妇道的词语有哪些

水性杨花、人尽可夫、不守门规 不守妇道、朝三暮四、伤风败俗 红杏出墙 败坏门风 残花败柳

说女人不守妇道的成语或者是歇后语

搔首弄姿:【基本解释】:搔:用手指梳。

形容装腔作势卖弄风情【拼音读法】:sāo shǒu nòng zī【使用举例】:曹禺《日出》第三幕:“又开始~,掸掸衣服。

”【近义词组】:装腔作势、卖弄风骚、搔头弄姿【反义词组】:落落大方、神态自若【使用方法】:联合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成语出处】:南朝·宋·范晔《后汉书·李固传》:“大行在殡,路人掩涕。

固独胡粉饰貌,搔头弄姿,槃旋偃仰,从容冶步,曾无惨怛之心。

”水性杨花:【基本解释】:象流水那样易变,象杨花那样轻飘。

比喻妇女在感情上不专一。

【拼音读法】:shuǐ xìng yáng huā【使用举例】:大凡女人都是~。

(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九十二回)【近义词组】:搔首弄姿【反义词组】:冰清玉洁、忠贞不渝【使用方法】:联合式;作谓语、宾语、定语;含贬义

不守妇道 是什么意思

1 不守妇道,是指女子与其他男子关系不正当,或者女子背着自己的丈夫在外面与其他男人调情,做出道德败坏的事情。

2 女人最好别有这种思想,忠于自己的丈夫或者男朋友,这是尊重对方的一种表现 也是爱的一种表现,爱是相互的 双方的 不能也绝对不能有第三者!

代沟的责任主要在于父母

莎乐美是谁

因为她复杂的人生经历、过人的才华和特立独行的言行,想用一两句话概括她十分困难。

《在性与爱之间挣扎:莎乐美回忆录》一书的封底用了8行字来“定义”这位非凡的女性:“俄罗斯流亡贵族的掌上明珠、怀疑上帝的叛逆、才华横溢的作家、特立独行的、不守妇道的出墙红杏、为尼采所深爱、受赏识、与里尔克同居同游。

”或许,只有这样繁琐的表述才能为我们勾勒出一个完整的莎乐美。

  尼采,一位著名的哲学家,深深地爱着莎乐美,却被莎乐美拒绝。

也许是由爱生恨吧,尼采写下了名言:“回到女人身边去,别忘了带上你的鞭子。

”  里尔克,一位著名的诗人,在诗中倾诉了对莎乐美的爱慕:  “弄瞎我的眼睛,我依然会看见你。

  塞住我的耳朵,我依然会听见你。

  即使没有脚,我也能找到路走向你。

  即使没有嘴,我也能苦苦地哀求你。

  卸下我的手臂,我也会抓住你。

  我将用我的心抓住你,就像用我自己的手掏出我的心。

我的脑筋会围着你转动不停,如果你把一支火炬扔进我的脑海,我也会用血液把你负载。

”,一位著名的家,为莎乐美的才华和智慧所吸引,与她保持了终身的友谊。

  我知道莎乐美,是因为她与3位大师级人物———尼采、里尔克和的纠葛,这使我在读莎乐美的回忆录时兴趣盎然。

莎乐美,全名,1861年出生于的一个贵族家庭,有法、德、丹、俄4种血统。

她容貌出众、、性格叛逆,从小就对事物有着独特的思考和判断能力。

  始终将命运的缰绳握在手中  21岁时,莎乐美来到了罗马。

在那里,她结识了哲学家保罗·雷,又在保罗·雷的引见下认识了他的好友,当时德国最负盛名的哲学家尼采。

尼采对莎乐美一见钟情,说她“是一个瞬间就能征服一个伟大灵魂的人”。

尼采说:“我在这个夏季所做的最有意义的事就是同莎乐美交谈,我们在智慧及趣味方面有最深层的沟通,……使我们相互间成了相得益彰的观察和被观察的主客体。

”  尼采希望娶莎乐美为妻,但莎乐美拒绝了他的求婚。

这并不影响他们成为精神上的伴侣,他们在哲学、宗教等学术领域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对尼采来说,和莎乐美的相处是一段“痛并快乐着”的难忘历程:一方面,他们在思想和心灵上能抵达对方的灵魂深处;另一方面,在情爱上,莎乐美一直奉行“精神上的好感绝不能代替感官上的激情”,这让尼采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痛苦不堪。

  在他们分手后,作为“痛”的表达,尼采“憎恶”地写下了这样的名言:“回到女人身边去,别忘了带上你的鞭子”;作为“快乐”的宣泄,他写下了惊世骇俗的巅峰之作。

莎乐美则在与其交往10年后写了。

  1897年,莎乐美结识了比她小15岁的里尔克。

当时,里尔克还是一个没有名气的年轻诗人,文弱而自负。

莎乐美极大地影响了他的和诗歌创作。

他们真挚地相爱着。

“如果说我是你这几年里的太太,那是因为你是我生活中第一个真正的男人。

”莎乐美在回忆录中这样写道。

里尔克最著名的情诗也是为莎乐美而作。

因为年龄和性格的差异,他们的爱并没能持续多久,分手成了必然。

里尔克病逝后,莎乐美出版了《莱纳·马利亚·里尔克》一书,成为后人研究里尔克最详实的资料。

  50岁那年,莎乐美认识了精神分析学大师弗洛伊德。

她的才华和智慧深深吸引了弗洛伊德。

她成为弗洛伊德的亲密助手。

在一张关于弗洛伊德诊所的照片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书架的上方挂着一张莎乐美的照片。

  使男人“受孕”的女人  除了3位大师外,莎乐美还结识了许多当时著名的男性。

他们中不少人也狂热地爱上了她,或与她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奇怪的是,在每段感情结束时,受伤的往往不是莎乐美。

也许这是因为莎乐美始终将命运的缰绳牢牢握在自己手中,我行我素,自在自为。

她从没想过要征服谁。

她与那些著名人士只是“思想的挑战与应战的关系,理解与被理解的关系,思想的给予与思想的回应的关系”。

  不管怎样,她对尼采、里尔克和弗洛伊德所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

尼采对西方颓废文化的批判,在与莎乐美的长谈中得到了交流。

尼采多次为遇到这样一个与他的思维方式如此相似的人而感到庆幸。

里尔克的诗展现了现代人灵魂的痛苦,在寻找新的踏实感时,他失去了方向。

与莎乐美的交往使里尔克获得了继续前行的可能。

弗洛伊德划时代地探索了人的无意识的力量,重新勾画了人的形象。

作为他的助手和密友,莎乐美参与了这一伟大的探索,并将她的余生献给了这一事业。

对这3位大师而言,莎乐美是“具有非凡能力的缪斯,男人们在与这位女性的交往中受孕,与她邂逅几个月后,就为这个世界产下了一个精神的新生儿”。

  拥有出众的才华  即使撇开她这些不同寻常的交往经历,莎乐美依然能凭借她本人出众的才华和丰富的著述赢得自己的历史地位。

1885年,年仅24岁的莎乐美发表了小说处女作《为上帝而战》。

小说通过对一个自由灵魂的陈述与救赎,以富于哲理的对白,探讨了这样一个问题:“一旦失去对上帝的信仰,人类将会怎样

”小说从多方面反映了教会传统教条式的上帝形象与渴望冲破束缚、争取自由的人们在世界观上的矛盾和冲突。

小说刚一问世就引起了文学界的极大关注。

德国文学理论批评家索格尔曾在他的著述《诗与时代的诗人》中用了整整一章来阐述莎乐美的象征主义、新小说派、反潮流以及顺应潮流的观点。

  然而,因为她曾与3位大师有过的关系,人们对她的评价很容易就会偏离方向。

一位与她同时代的批评家甚至这样说:“无论莎乐美走到哪里,总是一次又一次地掀起精神和情感的疾风暴雨,造成一条湍流。

”但是,我们从她的这本回忆录中看到,莎乐美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多少个伟大的人迷恋着她,却没有一个能够拥有全部的她。

这就是莎乐美努力追求并捍卫个人人格独立和自由的一生。

  -----------(本书已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吴锡平)

宋代的婚姻制度是怎样的

宋代婚姻形态的几个特点. 从上面的叙述中,我们大概弄清了不平等是封建婚姻制度的共同本质之后.现在所要探讨的问题是:封建婚姻制度发展到宋代,究竟呈现出了哪些与前代不尽相同的新特色. (一),禁止族际婚 我们知道,宋朝的江山是不完整的.宋从开国以来,就受北方民族的威胁,与其并立的政权就有辽,金,西夏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因而这样的社会背景反映在宋代的婚姻制度上就是禁止汉族同其他民族通婚.也就是禁止族际婚.这也是宋代民族矛盾突出的重要表现. 宋代禁止族际婚据记载,宋太宗至道元年(公元995 年)八月的诏令为凭,这道诏令的内容是:禁西北缘边诸州民与内属戎人昏娶.值得注意的是,这道族际之间不得通婚的禁令不仅施行于西北沿边,而且在原则上适用于东南沿海.在这方面,朝廷身体力行,断绝了自汉唐以来与少数民族首领和亲的惯例.如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辽屯兵幽蓟,声言南下,并派遣大臣出使宋朝,在提出割地的同时,要求把宋公主嫁与辽兴宗之子.宋朝廷则宁肯增加岁币,也绝不实行和亲,结果罢结婚之仪.但在北方的辽朝和金朝则均无此禁.辽开国初,辽太祖阿保机在如何对待族际通婚的问题上,便接受了谋臣韩绍芳的建议,实行许婚政策.会同三年(公元940年),辽太宗又专门下诏:契丹人接汉官者从汉仪,听与汉人婚.后来,辽道宗为了对付境内各族人民的起义,才改变了这一政策,在大安十年(公元1094年)规定:禁边民与蕃部为婚.[6]可是,这已经是辽朝末年的事情了.至于金朝,对于族际通婚,比辽朝放得更开.不仅从未禁止,而且予以提倡.大定十七年(公元1177年),金世宗为了防范在他统治下的契丹人民的反抗,曾经采取措施.鼓励契丹族与女直人相为婚姻[7]明昌二年(公元1191年)四月,尚书省为了缓和迁移到中原地区的女真屯田户与当地汉族人民的矛盾,提出建议:齐民与屯田户往往不睦,若令递相婚姻,实为国家长久安宁之计.金章宗当即批准这项建议,鼓励族际之间递相婚姻.由以上可知,女真族在金代是可以同汉族,又可以同契丹族通婚的.因而,在如何对待族际通婚的问题,宋朝同辽金等朝所推行的政策差别十分明显. 我国自第一个朝代——夏建立以来,在婚姻问题上,都不曾明文限制过汉族与少数民族不能通婚.在汉,唐两代还大力提倡.从而减少了许多民族矛盾.但在宋朝,有了明文规定禁族际通婚,与其之前的所有朝代都不同.因此,我们可以说禁止族际通婚是宋代社会特有的婚姻制度. (二),禁止异辈婚 宋朝是一个十分重伦理的朝代.这反映在婚姻问题上,则表现在宋代社会严禁婚姻乱伦,反对异辈婚.所谓反对异辈婚,是指宋代十分注重辈分.辈分不可混淆这一观念在婚姻制度上得到充分体现.为了防止尊卑混乱,人伦失序.颁布于北宋初年的,就严厉禁止异辈为婚,在,,中反复申明此禁.后在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八月,又将其中有关禁止异辈为婚的条文予以重申,并对起其禁止范围作了某些扩大. 异辈不婚的原则不仅适用于普通人,即使士大夫和皇帝也不例外.宋代禁止异辈婚,比唐代严格得多且卓见成效.我们知道,在唐代尽管禁止异辈通婚的法律比前代严密得多.但是,唐代异辈婚的现象并不比少.那是因为,唐朝的最高统治者便立法犯法,带头实行异辈婚.皇帝与后妃辈分不合的事情简直不胜其举.如徐坚的长姑为太宗充容,次姑为高宗婕妤.[9]徐氏两姐妹居然分别嫁与太宗,高宗两父子.而高祖女常乐公主,肃宗女郜国公主,代宗女升平公主的女儿分别做了中宗,肃宗,宪宗的皇后.则是姑奶奶把女儿嫁与侄孙子.这3位皇后分别比中宗等3位皇帝高了一辈.而在民间,唐代异辈婚的事例也不少.如据《太平广记》卷160条记载,崔昭与李仁钧是表兄弟,但崔昭竟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嫁给李仁钧做妻子.又据当代史学大师陈考证.大诗人白居易的父母是舅舅与亲甥女结为夫妻. 然而,在宋代异辈婚是绝对不行的.不但普通人不可以,即使士大夫,皇帝也不行.因而,在宋代的官场斗争中,只要抓住对方这方面的把柄,即可将其置于尴尬的境地.仅以欧阳修为例,他先后遭到过两次这样的攻击.一次是在庆历五年(公元1045年)八月,欧阳修的政敌诬告他与其外甥女张氏有不正当关系.这还了得,仁宗立即下令追查,后来尽管查明并无此事,但欧阳修任然被贬官.另一次是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三月,神宗即位之初,欧阳修的政敌又诽谤他与其大儿媳妇吴氏有苟且行为,建议朝廷将他贬窜.这一次,欧阳修可不答应,他立即杜门不出,躺倒不干,并接连上了三道奏疏,请求朝廷一定要把这件事弄个水落石出.大臣吴充作为吴氏的父亲,欧阳修的亲家,也把这件事视为奇耻大辱,上章乞朝廷力与辨证虚实,明示天下,使门户不致枉受污辱.[10]结果很快查明,此事纯属捏造,欧阳修的政敌因此被贬官.上述事实表明,在宋人看来,长辈与少辈关系暧昧尚且是个十分严重的问题,更不用说异辈为婚了.因此,宋人是十分反对异辈婚的,不只是朝廷限制,就连民间的舆论也不允许,在这一点上唐朝与宋朝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三),废止收继婚 宋代社会重伦理,还有一点重要的表现是废止收继婚.收继婚指的是儿子在父亲死后娶后母为妾,弟弟在哥哥死后娶寡嫂为妻,哥哥在弟弟死后娶弟媳为妻.当然,这是原始社会群婚习俗的残留,有着防止家庭财产不分散,劳力不外流的用意.这种风俗风行于某些地区,与那些地方男多女少的人口构成,可以节省一笔嫁娶费用等情况有关.然这一婚姻习俗早在先秦时期,就遭到了人们了指责,被轻蔑的称为蒸报,并采取了叔嫂不通问[11]一类的防范措施.到了汉代,法律明文禁止收继婚,倘若违犯,便属于禽兽行,乱人伦,逆天道,当诛.[12]魏晋南北朝时期,后赵的建立者石勒也曾经不书禁国人不听报嫂.[13]可是在实际生活中,收继婚未见其止.就汉代而论,燕王刘定国,江都王刘建,南利侯刘宝无不与其父亲争妻.当然,在中国历史上最负臭名的蒸母者,要算隋炀帝.当隋文帝弥留之际,姿貌无双的宣华夫人陈氏为太子所逼,夫人拒之得免.文帝得知此事,气急败坏:畜生何足付大事!可是,他已病入膏肓,力不从心,文帝死的当天晚上,陈氏即被太子蒸焉.此后,容仪婉嫕的容华夫人蔡氏亦为炀帝所蒸.[14] 禁止收继婚的法令,待到了唐代已经相当严密.但是唐代社会的实际情况与法律的有关规定相差很远.最高统治者实行收继婚的事例就不少.如唐太宗便收继了其弟李元吉的妃子杨氏.而尽人皆知的武则天14岁时就做了唐太宗的才人.唐高宗在其父死后,居然把武则天封为昭仪,最后武则天还坐了皇后的位置.可在宋代,禁止收继婚的法律规定虽与唐代完全相同.但是,宋代谴责收继婚的社会舆论之强烈,绝非唐代可比.北宋时,程颐就指斥唐朝的最高统治者其妻则娶不正.抨击唐太宗其恶大,而娶元吉之妻即是重要证据之一,并由此发出浩叹:唐之有天下数百年,自是无纲纪.[15] 与前代情况不同,宋代最高统治者绝无收继婚后母,寡嫂之例.皇亲国戚并不享有突破这一婚姻禁忌的特权.如仁宗时,洪州别架王蒙正与其父婢霍私通,尽管他是真宗刘后的哥哥刘美的亲家,而霍氏又并非他父亲的妻妾,仅仅是侍婢而已.可是,朝廷发现此事,立即作为要案,进行严肃处理.不仅王蒙正本人被除名,配广南编管,永不录用,而且他的女儿和亲属也受到株连.又如,孝宋时,徽宋郑后的侄子,保信军节度使郑藻娶嫂.[16]这一奇闻一经传出,满朝大臣莫不惊诧,纷纷上书弹劾.因此,在宋朝社会舆论与政府法令相结合,在社会上形成一股禁止收继婚的强大约束力.而正是这样,宋代社会才会出现了事继母孝,事寡嫂谨的美德. 上述种种不仅对当时的社会有影响,对后世的婚姻习俗也都产生了不忽视的影响.在今天,汉族居住的地区,异辈婚早已成为历史,而收继婚也仅局部地存在于某些边远地区,并被看成是奇俗.我想,这些改变要从历史上找原因的话,大多与宋朝的严格禁止有很到的关系吧! (四),寡妇再嫁问题 在本文刚开头时,曾说过在封建社会男女地位十分不平等.反映在婚姻上,讲的是单方面的一夫一妻制,有的只是夫休妻的制度.而女子不管在怎样的情况下,都是不可再婚的.如若不然,就会被社会舆论谴责,认为不守妇道.而每当提到宋代婚姻制度的又一大特色时.人们立即想到的便是:男子可以再娶,女子不可再嫁.虽然男尊女卑,夫主妻从由来已久.从总体上说,整个中国封建时代已无疑是封建礼教居于统治地位的时代.不过,礼教束缚毕竟有个由松而紧的发展过程,贞节观念终究有着从宽到严的前后演变.问题在于,这一过程的转折点何在 人们通常把它确定在唐宋之际:认为唐代礼教束缚不严,宋人贞节观念颇重.而其主要依据是:唐代妇女改嫁者甚多,宋代极少;唐代法律准许妇女再嫁,宋代不许;唐代社会舆论并不谴责妇女再嫁,而宋代提倡死守贞节.但是否真的如此,值得更进一步的推敲. 其实,关于宋代妇女再嫁的事例很多.如大诗人陆游的妻子唐婉,在和陆游离婚后而改嫁.又如,北宋名臣范仲淹的母亲谢氏,王安石的儿媳庞氏,岳飞的前妻刘氏等等.而这些都是有史料可查的.而人们之所以大都认为唐代的妇女改嫁较多,宋代较少.都是从这样一些数据来看的,唐代共有公主210人,除幼年早死,出家入道,情况不明的外,已婚公主130人.其中二嫁者27人,三嫁者3人,改嫁公主共30人.占全部已婚公主的23%;而宋代共有公主88人,已婚公主41人,其中改嫁者不过2人,仅占全部已婚公主的5%.并以次作为典型材料,作出唐代妇女改嫁多而宋代少的结论 .但是,我们看到的并不是只是皇室,而是整个社会.就整个宋代社会而言,宋代妇女再嫁者不是极少,而是较多.当然,这样的结论并不是无史料可寻的.这是有现存的洪迈所撰的一书为例.这本书虽然取材传闻,有似小说家言,未必事事有据,但从反映社会生活的广度上说,其价值未必没有正史高.这本书中所载的妇女改嫁的事竟达61例之多,其中再嫁者55人,三嫁者6人,而改嫁的时间可考者有41例.从这也说明,宋代妇女再嫁者并不少.而关于唐代社会上妇女再嫁也有一本书,其性质与相似,这本书记载的唐代妇女再嫁的事例不过41例,比之宋朝要少了许多. 然在法律上,如果不允许妇女再嫁的话.何以宋代妇女再嫁者这么多.而且宋皇室中公主也有改嫁.再我们来看一些宋代法律条文实行中的一些例子.如在仁宗时,参知政事吴育的弟媳有六子而寡,寡后多年未嫁.御使唐询抓住此事,大做文章,竟向皇上控告吴育:弟妇久寡,不使再嫁.[17]还有在绍兴初年,鼎州士兵周的妻子向政府报告:夫死无以自存,请求居丧改嫁.令行禁止,政以猛闻的知州程昌寓,不止与之钱,使殓死者,并且从其情,准许她提前于服丧期间另嫁.[18]不只是这些例子,在宋代的法律,中,禁止的只是居丧改嫁,强迫改嫁,背夫改嫁以及嫁娶有夫之妇,但这些条文基本上抄自《唐律疏议》.这些怎么能说唐代法律准许妇女再嫁,而宋代不许呢 再说在宋代社会的舆论上,宋代的社会舆论是否真的谴责妇女再嫁.我们也可举例说明.在宋代所谓节妇当中不乏再嫁的妇女.节妇是封建时代的道德楷模,改嫁妇女在宋代不会因其改变而被另眼相看.只要他们做出了某种符合封建道德规范的行为.仍然完全有资格推崇为节妇.如当时著名的淮阴二节妇,便是两位再嫁妇女.一位是张生的妻子卓氏,她在绍兴末年被金军头目俘获之后,即与之配.不久金军溃败,卓氏趁机拔刀斩其后夫,再寻访前夫,破镜重圆.另一姓氏无可考,只知她夫死改嫁,居三年,生二子后方知后夫竟是杀害前夫的凶手.于是马上走投保正,擒盗处官.这两位妇女,不但未被谴责,还受到人们的称赞,赞许此二女相望于百年间.[19]其次,在宋代业已改嫁的母亲仍然是儿子尽孝的对象.相反,如果事之不恭,倒要遭社会舆论的非难.如在乾道年间,孝宗还为一再嫁妇女亲自举行葬礼.试想,如果社会舆论果真普遍谴责妇女再嫁的话.又何以有以上的事,又何以,宋代妇女再嫁不是我们想的那么难,而是较容易. 因此,不管是从宋代的法律上,还是宋代社会的舆论上,都并非人们常说的宋代妇女再嫁是受法律限制,舆论谴责的.但是,说宋人贞节观念颇重者也并非纯属虚构.那是因为在宋代出了一大批的理学家.他们提出了许多不利于妇女的观点.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程颐的那句名言: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20]可是,就我们所知,理学似乎并不是宋朝政府的官方哲学和主要统治思想.众所周知,宋代学派林立,各有各的思想,是互不相让的.理学只是其中的一个派别,它的思想并未能在宋代独霸社会.而对我国明,清时期的制度较了解的人都知道.理学的那些说法似乎在明,清时期更为流行.而宋只不过是其兴起的时期. (五),榜下择婿 宋代是个文人辈出的时代.宋朝的开国皇帝赵匡胤从来就认为,只有习武之人才能威胁到赵家天下,而习文之人再厉害也不可能推翻一个政权.因此,他大量重用文人.不但文官用文人担任,就连武官也用文人担任.这样可以说宋朝是文人的天下,是读书人得志的黄金时代,这也是为何宋代社会文人辈出的原因.而宋代婚姻的榜下择婿就与这些文人有关. 以上说过,宋朝是个重文轻武的时代.朝廷大量使用文人做官.文人的地位可以说是空前提高.文人做官的途径,便是通过科举考试.宋代的科举制度比前代更为完善.因此,文人只要通过了科考便可平步青云.而宋代所谓的贤才,良婿,通常指的就是考上科举的进士,只要中了进士,那就是一日成名天下知[21]了.宋代是婚姻不问阀阅的时代,再加上朝廷所实行的政策.使得当时的达官显贵,富室豪商在选择女婿时一不问家世,二不问人品,三不问婚否.只要是考中了进士就是他们选择的对象.这种现象的出现使得考中进士的人十分抢手.有时,有的大家族由于晚了,而未能招得进士为婿,后悔不已.因此,后来每逢到科举考试揭晓的那天,官僚地主家庭一大早便纷纷出动择婿车,到金明池上路,争相选择新科进士做女婿,一日之间中东床者十之九.[22]在宋代史籍中,不乏这类记载,如真宗时,范令孙登甲科,人以公辅器之.宰相王旦立即妻以息女;[23]仁宗时,翰林学士胥偃初会到欧阳修,便一见奇之,认为子当有名与天下,待欧阳修登弟,及以女妻之;[24]神宗时,蔡卞登科宰相王安石马上妻以女.[25]凡此种种,举不胜举. 榜下择婿既然风靡一时,达官显贵之间势必为此展开激烈争夺.如洪皓登政和五年弟,正红得发紫的王黼,朱腼二人皆欲婚之.但洪皓力辞,[26]一概予以拒绝.这时,软的不行,有的达官显贵便来硬的.据记载,外戚张尧佐在仁宗时就对状元冯京采取过极其粗鲁的行为.另据《皇朝名臣言行录》卷三《太师徽制傅忠肃公(察)》记载,徽宗时还发生过蔡京强逼进士傅察为婿是事.这两件事虽然冯京和傅察最后总算是推脱了.可这样择婿,哪里的择,分明是抢,是捉.由此,南宋人朱域干脆把榜下择婿,叫做榜下捉婿. 宋代榜下择婿之风的盛行,无疑是直接地被当时的政治制度所决定的.与其时中上层社会的心理状态,也关系极大.如果说魏晋南北朝时期在严格的门阀政治下,形成了崇尚阀阅的社会心理.婚姻重其门第即是尚姓的表现.那么两宋时代在典型的官僚政治下,便形成了崇尚官爵的社会心理,而榜下择婿即是尚官的反映.宋代也确实是个尚官的时代,宋人把宋代社会称为官人世界[27]可谓一语道破. (六),婚嫁失时 宋代出现了结婚年龄增大的趋势.从某种角度上说,榜下择婿之风的盛行,多多少少对其有些影响.由于宋朝对读书人的优待,使读书人都把考中科举作为自己的目标.读书人都讲先立业,后成家.因为只有考中了进士,便什么都有了.即如宋真宗写的这首诗一样:富家不用卖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房不用架高梁,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出门莫恨无随人,书中车马多如簇;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这就造成了许多男子壮年未娶. 据陈师道《后山诗话》记载,有个杭州举子中弟时年逾古稀,以致友人风趣地祝贺道:应是穷通子有时,人生七十古来稀.如今始觉为儒贵,不著荷衣便著诽.而像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又如,在宋高宗时,有个叫陈修的年七十三才登科,尚未娶,实在是个老大难.他本人束手无策,只能凄然出涕.宋高宗乃出内人施氏嫁之,年三十,以致好事者大开其玩笑:新人若问郎年几 五十年前二十三.[28]司马光在讲到婚龄时,曾经指出:男不过三十,女不过二十耳,过此则为失时矣.[29]可见,男性读书人假若坚持榜下娶妻,难免造成婚姻失时,壮年未娶. 男子婚嫁失时是由于先立业,后成家的原故.而女子婚嫁失时,大多是因为婚嫁之费猛增的原因.在风俗奢靡,日甚一日[30]的宋代,婚嫁之费项目繁多.光大摆酒宴一次,花费就十分惊人.榜下择婿之风,使进士娶妻论财.如淳熙年间,太学生黄左之登第后,做了汝阳王生的女婿,便得奁具五百万,顿时花穷薄为富豪.[31]可见,在宋代要得一佳婿,要付出多么大的代价.在当时就连神宗的弟弟杨王赵颢有女数人,婚嫁及期,私用不足,[32]不得不不向神宗伸手,预借俸料钱.因此,有生一女而种杉万根者,待女长则鬻杉以嫁资.[33]如不早种杉作准备,事到临头不是债台高筑,便是嫁女失时. 总之,宋代社会婚姻制度的现象.还是由当时的政治决定的.宋代社会的婚姻制度可以说是多种多样的.这些制度不只影响了当时的社会,也对后面的社会造成了一些影响.我们通常说到宋朝,对于这个朝代的认识,大多也只鉴于宋词,而并非对这个时期的其他方面有更深的认识.其实说来,宋代社会的魅力不只限于宋词上,也不只是在婚姻制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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