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丕瑶的后代为什么离开马氏庄园
马氏庄园.在西蒋村,80年代缺吃少穿的年代,人们没有一点文物意识,老房子里面很多老物架,大家都视而不见,一些在安钢周边收废品者,手里有了钱,开始倒腾老物件,经常在村子里面转悠,收购老物架,大家才知道老物件儿也值钱,很快,老物件儿也是水涨船高,
袁隆平的主要贡献和事迹(200字左右)
关键词 偶然 曾有不少人问过袁隆平:现在大家称您为“”,当初,您为什么学农,为什么走上研究杂交水稻这条路的呢
袁隆平回答:“学农缘于一次偶然:小学一年级时一次郊游,老师带我们到一个私人园艺场去参观,我看见树上的桃子红红的,葡萄一串一串的,花也很漂亮;正好那时,主演的电影上演,影片里有一个镜头,窗外就是葡萄什么的,这些印象叠加起来,我感觉田园确实太美了,就想长大后学农,如果那时老师带我们到真正的农村去看,又苦又穷又脏,那我肯定不会学农了。
”其率真的回答,赢得了大家的掌声和笑声。
因为儿时的这个愿望,高中毕业后,袁隆平考上了重庆相辉学院(后改名为西南农学院)。
1953年,袁隆平毕业后,被分配到湖南安江农校,成了一名教师。
因为这个偶然的选择,至今,袁隆平已在田间忘情忙碌了50多载了。
关键词 实验田 我如果不在家,就一定在实验田;如果不在实验田,就一定在去实验田的路上。
这是袁隆平说过的一句广为流传的话,这当然也是他真实的生活写照。
袁隆平的第一块实验田在安江农校,在该校的中古盘7号田内。
1968年4月30日,700多株不育秧苗,被袁隆平与助手们小心翼翼地插入这块田中。
然而,18天后的夜里,这些不育秧苗被全部拔除,不知何人所为。
为了加速繁殖不育秧苗,袁隆平把目光投向了日照时间更长,气温更适宜的南方。
广东、海南、福建……不少适于耕种杂交水稻的地方都开辟了他的实验田,田埂上、小路间都留下了袁隆平的足迹。
1979年5月,美国著名的圆环种子公司总经理威尔其访华,农业部种子公司送给他1.5公斤杂交水稻。
威尔其带回国,当年就试种,立即获得增产。
到2005年,美国耕种杂交水稻80万亩,平均亩产超过600公斤,比当地良种增产25%—35%以上。
在越南,到2005年,杂交水稻的种植面积近1000万亩。
而在菲律宾、印尼、孟加拉、、、几内亚等一些国家,均已开始试种杂交水稻。
但袁隆平仍然很“贪心”,他想把杂交水稻推广到台湾。
从研究杂交水稻至今,袁隆平在实验田里究竟花费了多长时间,恐怕谁也没有统计过。
袁隆平的第一位助手——高级研究员尹华奇,从1966年开始跟随袁隆平,至今已逾41年。
他向记者推算:袁老师从上个世纪1960年代至今,应该至少干了90年的活。
为什么如此说呢
老尹解释:按照湖南的水稻生长规律,一年只干半年活。
而袁老师同时把实验田设到了南方各地,所以袁老师一年至少干了两年以上的活。
关键词 野败 所谓“野败”,全称是“花粉败育野生稻”,它是一株野生稻。
这株野生稻是袁隆平的助手李必湖和冯克珊发现的,地点在海南南红农场附近的沼泽里。
1970年11月23日上午,这两人在这片沼泽里发现了一片野生稻。
在观察中,两人发现了3个雄花异常的野生稻穗,显然是由一粒种子发育而成。
经袁隆平确定,这确是一株雄花败育的野生稻。
大家都兴奋不已。
原来,上个世纪50年代的经典理论认为:“水稻是自花授粉植物,没有杂种优势。
”但袁隆平却始终向权威挑战,坚信水稻的杂种优势,走向了对杂交水稻的摸索之路。
当时三系杂交稻的理论已经成型,缺乏的是实际中的配套。
所谓“三系”,即雄性不育系、保持系、恢复系;而要达到三系配套的目的,就必须解决第一代杂交种子这个难题。
三系中,保持系、恢复系在寻常水稻品种中可以找到,但雄性不育系的种子却难以寻到。
现在,终于找到了它,就像焦虑的周瑜等来了东风,师徒3人怎不欢欣鼓舞呢
1972年,我国第一个水稻雄性不育系和保持系“二九南1号”出世了。
第二年,三系配套全面成功。
1976年,杂交水稻在全国大面积推广,产量比常规稻增产20%,袁隆平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将水稻杂种优势成功地应用于生产的人。
1995年,在三系水稻基础上,两系水稻研究成功。
两年后,67岁的袁隆平又发起了向超级稻的进攻,目前亩产已超过800公斤。
关键词 院士 今年4月29日,袁隆平在华盛顿接受了美国科学院授予的外籍院士称号。
在评选中袁隆平是获全票通过的。
在现场他赢得了最热烈的掌声。
“袁隆平先生发明的杂交水稻技术,为世界粮食安全作出了杰出贡献,增产的粮食每年为世界解决了7000万人吃饭问题……”颇具份量的颁奖词,出自美国科学院院长西瑟罗纳之口。
美国科学院是公认的最权威学术机构,能够全票当选为的袁隆平,却与院士称号数次失之交臂。
1991年5月,郑重推荐袁隆平为生物学部委员(院士)候选人,但这年新增的34位生物学部委员中,却没有袁隆平的名字。
次年,再次申报推荐,袁隆平依然名落孙山。
1992年,湖南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授予袁隆平“功勋科学家”的荣誉称号。
1995年,经再次推荐,袁隆平终于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许多人为袁隆平抱不平。
处在漩涡中的袁隆平却神情淡定:“我研究杂交水稻不是为了当院士,而是为了老百姓有饭吃。
” 关键词 秋水伊人 是音乐家贺绿汀留下的作品。
上世纪50年代末的一个傍晚,袁隆平在安江农校的校园里拉起了小提琴,忘情地演绎着这首名曲。
这时,近旁响起一个女孩的和唱:“望穿秋水,不见伊人的倩影……”歌声清脆。
袁隆平扭头一看,见歌者是他的学生邓则。
此时,邓则也正用明亮的眼睛望着他,好像在问,老师为何这么忧郁啊
袁隆平不由心中一动。
邓则是来看老师的。
当时,袁隆平正处在感情的低谷中,突然,时常有这么一位端庄大方的女孩陪着说话解闷,心情自然开朗不少。
渐渐的,邓则在袁隆平心中份量愈来愈重,仿若就是他寻觅和等待的“秋水伊人”。
一晃数年过去了,邓则也已走上了工作岗位。
一天,邓则收到了袁隆平写的一首小诗:茫茫苍穹/漫漫岁月/求索的路上/多想牵上/一只暖心的酥手/穿越凄风苦雨/觅尽南北东西/蓦然回首/斯人却在咫尺中。
原来这是一封示爱诗。
匆匆读完,邓则不由心跳加速。
其实她也早已芳心暗许,从此两人开始了约会。
1964年正月,一个简单的仪式后,两人走到了一起。
婚后,同是农校毕业的妻子对袁隆平帮助很大。
田间里,妻子与他一起寻找秧苗材料,而孝敬老人、抚养孩子这些家事袁隆平也基本上丢给了妻子,很少理会。
每次与人谈起妻子,袁隆平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银婚纪念日那天,袁隆平特意让妻子穿上婚纱,拍了一张婚纱照作为纪念。
面对镜头,看着妻子那娇羞的面庞,袁隆平幸福地笑了。
关键词 唯实 唯实,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说假话,只做真事。
这是袁隆平为人的一贯鲜明风格。
1992年,一家媒体在头版刊登了一篇座谈纪要,发表了一些人的看法,大肆贬低杂交水稻,说杂交水稻是“三不稻”,即“米不养人,糠不养猪,草不养牛”。
这下袁隆平火了:自己当不当院士无所谓,但杂交水稻的清誉却不容诋毁。
袁隆平立即以读者名义给《人民日报》写了一封信,标题为《杂交稻既能高产又能优质》,用铁一般的事实描述了杂交水稻的现状和美好的前景。
当年6月18日,《人民日报》刊发了这篇短信。
除了对科研的态度袁隆平一丝不苟,在生活细节上,袁隆平也是很“较真”的。
1995年10月,袁隆平喜获联合国粮农组织颁发的“粮食安全保障”奖,载誉回到长沙,在黄花机场受到热烈欢迎。
欢迎仪式快结束时,一位领导才匆匆赶来,领导的随同人员向袁隆平提议:再要电视台补拍一个袁和该领导从机场内一同走出的镜头。
袁隆平一摆手:“这不行,违反了真实性
”其干脆的回答,使这位领导和随同人员颇显尴尬。
袁隆平的求实态度也让许多记者折服。
他数次向前来采访的记者强调:科学的报道不要组织,不要“摆拍”,不要弄虚作假,一定要像我们搞科学的一样实事求是。
在湘院士谈袁隆平:他乘飞机从来只坐普通舱 红网5月2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袁隆平院士既是科研的伟人,又是生活上的普通人
”前天,在省科技界学习袁隆平院士先进事迹座谈会上,与会的在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以及省会各相关单位专家学者一起畅谈隆平精神。
中国科学院院士、省政协副主席姚守拙出席会议。
姚守拙回忆起他和袁隆平打交道时的点点滴滴:“有一年,我坐飞机去北京,当时是坐在飞机上的普通舱,无意中发现袁隆平也坐在普通舱,便问:‘袁院士,你怎么也坐普通舱
’袁院士回答,他从来都是坐普通舱。
”按照有关规定,袁院士和姚守拙完全有资格坐头等舱,但两人都选择坐普通舱。
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协主席何继善表示:“袁隆平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和甘于奉献,与当前在学术界出现的浮躁、学术水分等风气有着天渊之别。
”何继善说:“现在对歌星、影星宣传得比较多,袁隆平这样的科学界的‘超级男生’更应该多多宣传和学习。
” 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协副主席官春云与袁隆平接触较多,他说:“袁老师工作非常忙,每天找他的人也很多,可湖南农大每年的研究生招生,无论何时只要接到我的电话,他都准时来参加,而且还亲自参加面试。
”
保护知识产权的名言
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
世界知识产权强大国家有哪几个国家
这么说吧,欧盟国家、美国、日本都很严格。
中国的知识产权法也挺严,但是执行起来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至于亚非拉第三世界的国家,你看看中国的山寨货在那里很流行就知道了。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哪儿的中国山寨货少,哪儿的知识产权就比较强。
这是我们教授讲的一个名言。
中国超级天眼启用 中国超级天眼到底有多厉害
据新华社电 人类关于宇宙新知的探索又迈进了一步。
9月25日,有着“超级天眼”之称的将在贵州平塘的喀斯特洼坑中正式落成启用,探寻宇宙深空的奥秘,吸引着世界目光。
我国天文学或跻身世界一流 望远镜“锅盖”越大越灵敏,500米的“超级天眼”究竟有多灵敏
科学家打了个比方,有人在月亮上打手机,也逃不过它的“眼睛”。
“建成,将为我国天文学跻身世界一流创造条件。
”台长严俊表示。
国家天文台射电天文研究部首席科学家、“”专家李菂说,中国大射电在很多领域都具备超强的能力:发现气体星系有望在过去的基础上提高10倍,发现的脉冲星数量有望翻倍,有望发现新的星际分子…… 副台长郑晓年表示,突破了射电望远镜的百米极限,它拥有30个足球场大的接收面积,比德国波恩100米望远镜灵敏度提高约10倍,比美国综合性能提高约10倍。
它将在未来20至30年保持世界一流设备的地位。
郑晓年说,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将可能搜寻到更多的奇异天体,用来观测脉冲星,探索宇宙起源和演化、星系与银河系的演化等,甚至可以搜索星际通讯信号,开展对的探索。
今天天文领域讲究立体化作战,仅有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还远不够。
从某一点看宇宙,视野有限,望远镜要形成阵列才能发挥更强威力。
“大射电擅长的观测频率是中低频,而高频的亚毫米波、毫米波领域也需要更强的望远镜,才能形成比较完备的观测体系。
”朱明解释说。
按计划,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将和我国其他5座射电望远镜组成“天眼”群———甚长基线干涉测量网,并主导国际射电领域的低频测量网,从而更好地获取天体超精细结构。
未来5至10年,大射电等项目只是我国大望远镜建设浪潮的前浪。
据严俊透露,中国12米光学已初步通过专家评审,有望于“十三五”规划期间立项。
诺奖美国得主见证“开眼” 从射电望远镜到脉冲星,从引力波到虫洞理论……美国物理学家、得主约瑟夫·泰勒23日在的报告厅里,与贵阳多所中学的学生畅聊起神秘的宇宙时,总是提到一个关键词———FAST。
FAST是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的英文简称,这个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单口径射电望远镜今日将正式投入使用。
这便是约瑟夫·泰勒此次中国之行的缘由。
早在42年前,泰勒先生在FAST的“前辈”、美国的帮助下,与另一学者共同发现了脉冲双星系统,继而利用该望远镜进行长期观测,为引力波的存在提供了坚实的证据,于1993年获得。
如今,他将见证在各方面全面超越的FAST正式“开眼”。
“我要向FA ST的建设者们表示祝贺,他们按期建成了世界上最大、最灵敏的设备。
”泰勒先生说,“我预计F A ST将会带来许多新的、重要的科技成果,我非常期待看到这些成果。
” 国家天文台研究员、副经理彭勃说:“这是中国射电天文学界首次拥有世界排名第一的设备,我兴奋得睡不着觉。
”他告诉记者,FAST已经吸引了众多国外科学家,他们纷纷表达了合作的意愿。
“以前,很多中国科学家去海外进行研究。
现在有了FAST,老外们都想来中国。
” 约瑟夫·泰勒表示,FAST将提升中国民众对太空探索的热情,使更多的人走近科学,也将使中国在全球科技领域占据更重要的席位。
报告厅里,学生们不断抛出一个个问题,希望泰勒先生给他们解释宇宙的奥秘。
面对这些热情又好学的年轻人,泰勒先生觉得,在FA ST的帮助下,下一个诺贝尔奖没准会在这里诞生。
摘要:最惠国待遇原则与国民待遇原则是WTO中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
一 最惠国待遇原则(一)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定义1.最惠国待遇的历史渊源最惠国待遇原则中“最惠国”一词首次出现是在17世纪。
但是,最惠国义务可以追溯到11世纪。
当时地中海沿岸的意大利各城邦、法国、西班牙城市的商人,在外国经商时开始想独占当地的市场而挤走竞争对手,一旦不能达到目的便寻求在该国市场上获取同等进入和竞争的机会。
为此,西北非阿拉伯王子们一度发布命令给予他们与捷足先登的威尼斯、比萨等城邦以同样的特许权,12世纪威尼斯也向拜占庭当局要求享有与热那亚、比萨的商人同等的权力。
15世纪和16世纪商业的发展迫切要求在贸易关系中订立具有最惠国型的贸易条约,但大多数类似的有最惠国性质的贸易条约是强国迫使弱国单方面给予的或订立的结果。
随着国际贸易规模的扩大,商业关系的发展,由此导致了政治条约与通商条约的分立,开始出现一些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的做法。
在1713年英国与法国《乌特勒支通商条约》中规定:一方保证,应将它给第三国在通商与航运方面的好处同样给予另一方。
1778年美国在自己对外签订的第一个条约中包括了一项有条件的最惠国条款(与法国签订)。
19世纪这类条约在欧洲各国流行,但都是通行的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模式,即以受惠国作出与第三国承诺相当的承诺为条件。
这种有条件以互惠为基础的最惠国原则在1860年发生了实质性的突破,1860年英法通商条约的签订,使现代意义的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才真正诞生。
在随后的贸易关系中,虽几经波折,也曾出现过有条件最惠国原则的情况。
但由英法通商条约所体现的自由贸易基础的“相互给予无条件最惠国待遇”也成了现代国际贸易中最惠国原则本身内涵的重要特征,“最惠国待遇条款是现代通商条约的柱石”成了各国贸易关系的一句名言。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受到严重挑战。
各国普遍倡导和实行以高关税为主要特征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纷纷对贸易加以限制;而30年代的大危机更是使保护主义泛滥。
甚至连一直在全球范围奉行自由贸易的英国也放弃了无条件的最惠国原则而实行大英帝国特惠制度。
尽管如此,在1920--1940年向全球范围所签署的含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条约共600多个。
第二次大战后,关贸总协定在世界范围内把最惠国待遇原则纳入多边贸易体制之中,使最惠国待遇成为世界经济贸易的重要基石,实现历史性的新突破。
2.最惠国待遇原则的概念最惠国待遇原则是国际经贸条约中一项传统的法律原则。
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在贸易、航海、关税、国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另一国的优惠待遇不得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待遇。
该项待遇的给予通常是通过签订双边贸易条约并在其中订入最惠国待遇条款得以进行。
享有最惠国待遇的国家为受惠国,给与最惠国待遇的国家为给惠国。
在国际经贸实践中,缔约国相互给予的这种待遇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是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它是指缔约国一方现时或将来给予缔约另一方的任何优惠待遇应立即无偿地给予缔约第三方;二是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它是指缔约方相互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以对方给予为条件补偿。
如当某一缔约方甲给另一缔约方乙提供了一种贸易上的更为优惠的待遇时,其他任何第三方若想要享受甲国给予乙国的这种优惠,则必须向甲提供相应的优惠作为补偿。
因此,凡以索取相应的贸易优惠作为条件,将其给予另一国的贸易优惠给予其他任何第三国的,该国实施的便是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WTO体制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不同于双边贸易条约中规定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首先它确认的是一种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即确保WTO的一方成员给另一方成员的任何贸易优惠都立即无条件地提供给予所有其他成员,从而使最惠国待遇多边化;其次,WTO的所有成员在国际贸易的各个方面享有的是同等的待遇,确保了所有成员在同一水平上进行公平的贸易竞争;第三,它扩展适用于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等方面。
WTO体制的最惠国待遇原则规定于GATT文本的第1条中,其中表述“……每一成员对来自或运往其他国家的产品所给予的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应当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来自或运往其他成员的相同产品”。
所谓“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是指WTO的成员在出口商品的供应或进口商品的市场准入方面提供有利的条件。
(二)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适用1.GATT1994关于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适用根据GATT文本第1条和第3条的有关规定,各成员在以下范围内适用最惠国待遇:(1)在对输出或输入、有关输出或输入及输出入货物的国际支付转帐所征收的关税和费用方面;(2)在征收上述关税和费用的方法方面;(3)在输出或输入的规章手续方面;(4)在直接或间接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费用方面;(5)在关于产品的国内销售、推销、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的全部法令、条例的规定方面。
从这一适用范围看,显然比双边经贸条约中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少。
但WTO体制的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却由原定范围扩大适用到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方面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方面。
2.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适用服务贸易总协定第2条第1款规定,有关本协议的任何措施方面,每一成员给于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立即和无条件地不低于它给于任何其他成员相同服务与服务提供者的待遇。
服务贸易总协定最惠国待遇与GATT1994及其多边货物贸易协定最惠国待遇的区别是:前者不仅适用于服务产品而且使用与服务产品的提供者,而后者只适用于来源于其他成员方产品而不是用于产品的提供者。
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关于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适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关于最惠国待遇的规定体现于第4条,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任何成员对另一成员国民所给鱼的优惠、特权和豁免,应无条件地给与其他成员的国民。
4.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关于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适用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规定,为了实现GATT第3条及第11条规定的目标,任何成员都不得维持或采取歧视进口产品的投资措施,也不得维持或采取限制产品进出口数量的投资措施。
显然,以上货物买卖5个方面及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我国各地区对外资外企的待遇方面是有差别的,特别是在税收及其他费用方面,在对外商投资的市场准入及经营要求和措施方面,如当地股权要求、许可证要求、制造要求、国内销售要求、当地成份要求、贸易平衡要求、出口实绩要求、进口替代要求等,在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③方面,我国部分地区并不适用最惠国待遇,而且地区间的差别也比较大。
(三)最惠国待遇原则适用的例外尽管WTO体制规定了一成员必须主动给与其他成员无条件的多边最惠国待遇,但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背离最惠国待遇原则。
因此,掌握各种里外是我们运用最惠国待遇的重要前提。
1.最惠国待遇原则在货物贸易领域的例外和实行例外的条件关贸总协定第1条第2、3、4款规定了关于最惠国待遇的例外和实行里外的条件:(1)关贸总协定规定的一成员为保障、植物及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或一些特定目的对进出口采取的所有措施(2)国家安全的例外。
当一国的国家安全受到威胁时,可以不履行最惠国待遇的义务。
(3)特定成员方之间不适用。
其条件是:①两个缔约方间没有进行关税谈判;②缔约方的任何一方在另一方成为缔约方时不同意对它实施本协定或本协定的第二条所规定的优惠。
第35条第2款还规定,经任何缔约方提出请求,缔约方全体可以检查在特定情况下本条规定的执行情况,并提出适当建议。
例如,建议两个成员方进行关税减让谈判,达成协定实行后实行最惠国待遇。
(4)对发展中国家的单方面优惠安排。
例如发达国家给与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品及半成品以更加优惠的差别关税待遇;在非关税措施方面给与发展中国家更为优惠的差别待遇;对最不发达国家实行的特殊优惠。
发达国家单方面承诺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货物实行免税进入市场的单方贸易优惠,成为非互惠安排。
根据关贸总协定和东京回合1979年11月28日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全体大会的决定,这种单方面优惠有:普惠制,发达国家允许来自所有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工业品和部分农产品适用更优惠的税率和免税税率;洛美协定,欧盟成员国允许来自一些非洲和加勒比海地区国家及亚太地区的最不发达国家的进口货物免税进入欧盟市场;加勒比海盆地安排,美国允许免税进口来自加勒比海地区国家的货物。
(5)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及边境贸易。
允许少数国家享受的待遇可不给与其他WTO成员:经济一体化组织内部的待遇可不给与其他非该组织的WTO成员;欧盟内部成员国之间的零关税待遇可以不给与美国、加拿大等。
这一里外的意义时,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的成员之间可以适用更低或者免税的优惠,可以不扩展到WTO的其他成员。
关贸总协定第2条对此作了肯定:“各缔约方认为,通过自愿签订协定发展各国之间经济一体化,以扩大贸易自由化是有好处的。
”该条第5款规定:“本协定的各项规定,不得阻止各缔约方在其领土之间建立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或为建立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的需要采用某种临时协定。
”关贸总协定还规定了实行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的条件:(1)在区域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取消了关税和其它贸易限制;(2)同盟不应导致对其他成员实施新的贸易壁垒,对同盟外的缔约国家的贸易实施同样关税税率。
2003年6月29日,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在港正式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就是这一例外的体现。
(6)关贸总协定允许采取的其他措施,主要包括反补贴、反倾销及在争端解决机制下授权的报复措施。
(7)多边贸易协定(政府采购协定、民用航空器协定)中规定的最惠国待遇,对于不加入该种协定的成员没有约束力。
2.最惠国待遇在服务贸易领域的例外和执行例外的条件《服务贸易总协定》同时规定了关于最惠国待遇的例外的豁免安排,允许成员放在特定条件下维持某些与最惠国待遇原则不一致的管理措施,不受最惠国待遇原则的管辖和约束。
协定规定了两种合法的豁免,一是第2条第3款规定的过境服务贸易,限于当地生产和消费的服务贸易;二是第2条第2款规定的成员方自行列入《免除第2条义务附件》的措施。
附件提出的程序性条件,即原始成员方可在协定生效之前一次性提出自己的豁免清单;协定生效后的任何豁免都必须有3\\\/4以上的WTO成员同意;豁免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0年,并且可由将来举行的多边贸易谈判予以变更;服务贸易理事会成员对超过5年的豁免将进行定期审查。
最惠国待遇里外和豁免的存在根据,首先是达成总协定是服务贸易发展水平的差异和希望使最惠国待遇原则得到普遍接受所需要的妥协,其次是拒绝非互惠的挤入。
3.最惠国待遇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的例外和实行例外的条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4条规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某一成员提供给其他成员国民的任何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均应立即无条件地给与全体其他成员国的国民。
但一成员国提供其他成员国民的任何下述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不在其列:①有一般性的司法协助及法律实施的国际协定或协议引申出的,并且不是专门为保护知识产权制定的有关措施;②.按《保护文学作品伯尔尼公约》1971年文本或罗马公约规定的按互惠待遇提供的待遇;③.《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没有规定的表演权、录音制品制作者权及广播组织权;④.在WTO成立前已经生效的知识产权的国际协议中已经规定的,且将这些协议对其他成员国的国民不构成随意或不公平的歧视即可。
此外,协定第5条还规定了一项关于不歧视原则的例外,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持下缔结的没有纳入本协定的其他关于知识产权的多边协定所产生的优惠好处,不适用于本协定所规定的国民待遇和最护国待遇。
(四)WTO体制下最惠国待遇原则的特点 (一) 内容的确定性。
WTO体制下的最惠国待遇具有明确的适用范围。
在GATT1947中,它适用于货物贸易的输出入,与输出入有关的国际收支转帐;关税和费用及其征收方法;输出入手续方面以及内地税和内地规章的适用方面。
《WTO协定》将此适用范围扩大到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在这些协定中最惠国条款的适用也是明确限制在各协议的适用范围之内的。
因此,WTO体系中的最惠国待遇不是以抽象的原则,而是有明确的具体内容的、可执行的原则。
(二) 多边性。
和传统的建立在双边贸易协定基础上的最惠国条款相比,GATT1994将双边协定的最惠国待遇作了重大发展,使之成为多边的最惠国待遇,使得所有的缔约方处于既享受一国优惠同时又向其他缔约方提供优惠的同等待遇。
最惠国待遇在缔约方之间起了统一和平衡的作用。
不但省去了缔约方之间进行双边摊旁的必要性,也克服了双边谈判不可避免的互惠性和局限性。
(三) 无条件性。
GATT1994最惠国待遇的原则的适用是无条件的,其含义是旨在WTO内部一成员与另一成员之间达成的任何优惠安排自动地适用于其他成员。
但不包括在确立多边最惠国待遇关系时,以及在给惠时多边贸易规则允许的附加的条件。
(四) 制度化。
WTO体系的最惠国待遇以成员之间谈判达成的关税减让表或所作的承诺为依据,在有关规则的约束范围内实施,不但有明确的标准和操作程序要求,而且规定有明确的时间表。
与各协议相配套的委员会及WTO相应的各机构负责监督和执行,比较完善的争端解决机制可以迅速、高效地化解争端,从制度上保证WTO最惠国待遇原则及其里外得到贯彻执行。
(五)最惠国待遇原则在我国的适用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基本意义是通过相互间承担给与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义务,为所有其他成员的相同产品和服务在任一成员国的国内市场上公平竞争提供了保障,也为任一成员国相同产品和服务在一个更广阔的市场上面临最充分的竞争提供了约束,对任一成员作出的任一单方面让步,都将变成对全体成员的普遍义务。
因此,我们在作出任一关税减让或市场开放等优惠的承诺时,必须从WTO全体成员的整体角度来全面考虑,而不能仅仅考虑满足某一成员的某种特殊要求,否则就是对最惠国待遇的直接违反,将不可避免地引起国际贸易争端,甚至遭受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制裁。
目前,我国最惠国待遇的基本形式是双边互惠无条件的,它通过双边协议中的最惠国条款给予规定,这些条款主要适用于外国人在华投资和贸易等经济领域以及航运方面。
在投资方面,我国与外国签订的70多个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缔约双方给予对方在其境内的投资者在投资与投资有关的活动中的最惠国待遇以及由于战争和革命造成的损失的补偿等方面的最惠国待遇。
在贸易与航运方面,我国与意大利、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美国、泰国、马来西亚、巴西以及国家签订了百余个通商、航海条约、贸易协定以及贸易和支付协定或议定书,这些条约、协定或议定书中均载有最惠国条款。
我国加入WTO后,在GATT的无条件最惠国待遇的保障下,我国的对外货物贸易将在更广阔与更公平的空间内展开。
而GATS的最惠国待遇如果严格按照无条件方式贯彻实施,也将给我国的某些优势服务产业,诸如劳务输出、旅游业、娱乐业等不受歧视地进入更为广阔的世界服务业投资市场创造机会。
当然,我们应当看到GATS确立的是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其基本理由在与避免“不公平的免费搭车”现象,即如果实施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许多发展中国家就能在不对等开放服务市场和对等提供较高服务业贸易和投资的待遇下,自动享受发达国家更高水平的市场开放和服务贸易及投资待遇。
由于GATS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将最惠国待遇与各国关于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具体承诺结合起来,使各国具体承诺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构成最惠国待遇的具体内容。
因此,对于我国国内相对落后的服务业投资者来说,也是机遇,由于则是不会失去国家的保护,是落后的服务业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调整,以适应全球竞争的需要。
二 国民待遇原则(一) 国民待遇原则的定义1.国民待遇原则的历史渊源在资本主义时期,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
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开发,到处建立联系。
此时,高度发展的商品经济,不仅要求在一国境内通商自由,而且也要求通商的国际自由。
因而,资产阶级要求打 破闭关锁国、自给自足的封闭状态,力求改变外国人的无权地位,使其与一国国内的自然人、法人享有的权利无多大差异。
为此,在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第1条 中宣称要实现人类……在权利上是平等的。
随后,在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1卷第一编第11条中规定外国人在法国享有与其本国根据条约给予法国人的同样 的民事权利。
它明确规定对外国人民事权利方面实行相互平等待遇原则,亦即所谓国民待遇原则。
《法国民法典》对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希腊、卢森堡、奥地利、挪威、瑞典等国产生巨大影响,这些国家的民法典和阿根廷的宪法均规定了类似的国民待遇原则。
因此,国民待遇原则逐渐成为国际司法中公认的准则之一。
2.国民待遇原则的概念国民待遇是国际上关于外国人待遇的最重要的制度之一 其基本涵义是指一国以对待本国国民之同样方式对待外国国民,即外国人与本国人享有同等的待遇。
传统的国民待遇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仅局限在民事领域,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其内容逐渐延伸到国际投资领域,并成为该领域普遍遵守的基本法则。
作为对外国投资的待遇,国民待遇是指主权国家在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一国给予外国国民或法人在投资财产、投资活动及有关司法行政救济方面等同于或不低于本国国民或法人的待遇。
国民待遇原则一般通过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来体现,由于该原则的适用,直接关系到东道国本身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因此不同的国家会采取不同的对策。
一般而言,发达国家既是资本输出国又是输入国,市场机制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往往主张投资者平等竞争,普遍采取国民待遇原则。
而发展中国家一般对国民待遇持比较谨慎的态度,更注重对外资采取政策和法律引导解释对国民待遇采取诸多限制。
由于各方利益难以协调,国民待遇原则作为一项国际法上的普遍原则一直难以得到广泛适用。
直至1994年,世贸组织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两项协议,国民待遇原则才第一次以国际多边条约的形式引入国际投资领域。
国民待遇是对国民以一种平等的待遇,它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基本条件,是平等竞争的基础。
国民待遇原则在互惠原则的前提下逐步适用于某些经济贸易领域,这不仅体现在有关国家之间签定的双边条约或贸易协定中,更由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而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
尤其是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中,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范围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
在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有关文件中,如《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都规定了各缔约国之间应在互惠前提下遵守国民待遇原则。
而取代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世界贸易组织(WTO)在三个主要协议中都规定了国民待遇原则,即GATT第3条、《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7条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3条。
WTO国民待遇的基本含义是外国人在法律地位、诉讼程序以及投资等方面享有不低于本国人的待遇,从而消除给予外国人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方面的岐视性待遇。
(二)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1.GATT1994关于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GATT体制的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较小,仅适用于货物贸易,更具体地说,仅适用于对进口商品的国内税收和政府对进口商品的法规、规章等管理措施方面。
GATT文本第3条是“国内税与国内规章的国民待遇”条款。
根据该条的规定,每一成员对来自任何一个其他成员的进口商品所直接或间接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国内收费均不得高于其本国的同类产品;在进口商品从通过海关进入进口方境内至该商品最终被消费期间经过的销售、推销、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的法令、条例和规章方面,所享受的待遇应不低于相同的国内商品所享受的待遇。
GATT订入该国民待遇条款的目的,是防止政府实行保护主义,干预进口货物,保证各成员享受关税减让带来的利益,并保障进口商品与国内同类商品获得同等的竞争条件。
GATT国民待遇条款具体适用于如下三个方面(1)国内税收及其他各项费用。
国内税收指政府对进口商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及各种附加税等;其他各项费用指对处于流通过程中的进口商品应承担的仓储费、运费和保险费及有关服务费用。
按国民待遇条款的规定,各成员政府在对进口商品的征税和收费方面,都必须将适用于国内同类商品的税种、税率、征收方法、征收程序和减免税优惠等同样适用于进口商品。
凡对进口商品设置了更高的税率或收费标准,或更繁琐的征收程序,或更为不便的征收方法等等,都会提高进口的成本,使其与国内同类商品处于不同等的地位上,导致不公平的竞争。
(2)进口商品的混合或加工。
某些进口商品进口后有必要经过混合或加工后才能投放市场,这就必然涉及到原材料或配料的供应或购买。
依国民待遇条款的规定,各成员不得制定条例以限制进口商品的混合或加工的原材料或配料的供应数量和供应渠道。
违反了这一规定,即会对有关进口商品的进口形成数量限制。
(3)进口商品流通的各环节。
首先在商品销售方面会涉及到销售渠道、销售方式、销售价格等;其次,在推销环节上则会涉及推销方式、推销手段问题,其中包括广告的制作,如制作标准或要求及制作费用;其三,在运输方面会涉及运输工具的安排、装运要求、运费等;最后,在购买、分配或使用方面则会出现对购买行为的限制,商品的市场投向分配、市场数量分配、消费数量分配,或对使用某商品加以条件限制等现象。
依国民待遇条款,各成员在对待进口商品的各流通环节中涉及的诸方面,均应与国内同类商品同等对待,即对国内商品与进口商品适用相同的规定或采用相同的措施,以避免对进口商品的正常流通形成各种障碍。
2.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国民待遇的适用经过长期的谈判和各方的妥协让步,服务贸易总协定终于将国民待遇原则作为其规定的具体承担义务部分。
该条款规定:每一成员方应在其承诺表所列服务部门或分部门中,根据该表内所述任何条件和资格,给与其他成员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就所有影响服务提供的措施而言,其待遇不低于给予其本国相同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
服务贸易总协定国民待遇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将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不作为普遍义务,而是作为具体承诺与各个部门的开放联系在一起,这样可以使分歧较小的国家早日达成协议,否则就加重了他们在服务贸易和国际收支中的负担,这是有悖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宗旨的。
因此,服务贸易中的国民待遇是以WTO成员间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谈判方式达成协议,在协议的基础上确定不同服务行业中不同程度地履行国民待遇。
另外,服务贸易国民待遇原则的实施应本着“利益互惠”的原则,但这种利益互惠不应是绝对数量上的“对等优惠”,而是“相互优惠”,衣服和水平不同国家的需要。
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关于国民待遇的适用在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总则和基本原则中,明确规定了有关知识产权的国民待遇原则。
它规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
成员以方对其他成员方国民提供的待遇不得低于对本国国民所提供的待遇。
这一规定将GATT仅适用于外国进口产品的国民待遇扩大适用到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版权等内容的知识产权领域。
4.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关于国民待遇的适用在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中明确而又具体地规定了使用关贸总协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即任何成员方都不应使用与关贸总协定第3条或第11条不一致的任何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并在该协议中列举了与国民待遇不相符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1)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国内产品或来源于国内渠道供应的产品,不论这种具体要求是规定特定产品、产品数量或价值,还是规定购买与使用当地产品的数量或价值的比例;或者,(2)限制企业购买或使用进口产品的数量,或与其出口当地产品的数量或价值相联系。
(三) 国民待遇原则的例外 与最惠国待遇原则一样,适用国民待遇原则同样存在着各种例外。
1.最惠国待遇原则在货物贸易领域的例外和实行例外的条件关贸总协定对国民待遇原则作了例外规定,集中体现在第20条“一般例外”条款中。
例如,成员方可依据该条款的规定,为维护公共道德和保障人民或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对进口产品实施有别于本国产品的待遇。
又如,在国内原料的价格被压低到低于国际价格水平时,作为政府稳定计划的一部分的期间,为了保证国内加工工业对这些原料的基本需要,有必要采取限制这些原料出口的措施。
此外,在世贸组织其它多边货物协议中也规定了国民待遇例外,如《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规定,从WTO协定生效之日起的5年内,允许发展中国家成员对使用国内产品进行补贴;对于最不发达国家成员这一期限可延至8年。
2.国民待遇在服务贸易领域的例外和执行例外的条件服务贸易总协定将国民待遇作为成员方经谈判而承担的具体义务,而不是必须遵守的一般义务,这一规定与总协定的其他原则规定是有区别的,成员方谈判承担义务时可在承诺表中列出不按照国民待遇的安排,包括那些有关服务提供者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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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达哥拉斯和谐是爱与恨结合起来的庄严的配偶。
——罗曼·罗兰亲善产生幸福,文明带来和谐。
——雨果世界就是一座供奉不和谐之神的巨大神庙。
——伏尔泰那些年轻时没有在内心和谐中生活的人们,以后会像一只长腿老苍鹭一样悲伤地站在没有鱼的湖边。
——佚名 经典素材丁绍光把美与和谐献给世界(艺术的和谐美)丁绍光是著名的旅美画家,他的画以和谐为主题,取得了巨大成就。
他觉得从哲学、文艺发展以及人类历史的角度看,和谐是重要的,这也是现在的世界所欠缺的。
丁绍光也曾画过反映内心冲突的画,但那是在年轻时候,到国外后,他觉得世界缺少和谐,所以从此以和谐为主题作画。
他会选择一些永恒性的题材,如母爱父爱、人性、人与自然的爱,这些本身不受空间、民族、时间的局限,而且还带有中国色彩。
这些都是不同人、不同民族都可以得到共鸣的,是人类共同的想法,这样的艺术才可能永存。
和谐的形体(和谐即是美)尽管由于时代、民族、社会形态的不同,人们的审美习惯、情趣、标准也有一定的差异,然而人体美的实质——比例与和谐,却是亘古不变的。
例如:头颅是身高的1\\\/7至1\\\/8;肩膀最宽处为身高的1\\\/4;大腿正面厚度等于脸宽……按这些原则结合成的人,体态匀称和谐,散发出令人愉悦的美感。
被誉为女性健美典范的《米洛的维纳斯》,若按比例缩成身高160厘米的女子,其三围比例为90:72:96厘米,构成了比例协调、线条柔和的曲线美。
而《掷铁饼者》雕像,构图的基本要素则是“人体正方形”(即二臂侧平举等于身高),体态雄健威武,凝聚着健力、美,是男性美的完整体现。
庐山风景区的美(人与自然的和谐美)2005年的“五一” 当天,庐山雨后放晴,云蒸雾绕,变幻莫测的绮丽景色令中外游客惊叹。
一位来自上海的老人黄明游完锦绣谷后,感慨万分地告诉记者:“庐山太美了,不仅自然风光很美,而且旅途环境也非常好,秩序井然,美丽清洁,在这里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人们在庐山各景区看到,交警在忙碌地指挥交通,秩序井然,各景区看不到烟蒂、矿泉水瓶等垃圾,整个庐山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的和谐美。
庐山管理局党委、管理局的同志说,庐山实施了“煤改电、油改电”工程,实现了“无烟山”目标,垃圾袋装率和上门收集率都达100%。
自然环境变美了,庐山的人文环境也在不断提升,“诚信服务行动”、“游客满意就是我最大的幸福”、“万人诚信宣誓”等活动,规范了导游、营运司机、餐饮服务人员等的行为,使文明新风深入人心。
中外游客在庐山玩得开心、住得舒心、吃得放心,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据统计,“五一”当天,庐山接待游客1.38万人,同比增长3%。
美大学生烤鱼受罚(要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2004年5月20日,加利福尼亚大学三年级学生马修?考克斯和凯茜?卢普闲来无聊,一起到校园的池塘边捞鱼解闷儿,结果“初战告捷”:只用铁钩就钓上一条45厘米长的大鱼。
这种鱼的外号叫“富翁鱼”,较为名贵。
事后有人向校方报告说,他们看到考克斯和卢普将此鱼烤熟吃了。
6月7日,校方发言人说,校方对两名学生的行为“感到恶心”。
他说,在大学接受了三年教育的学生仍不知保护自然环境,也不懂得人要与动物和谐相处,简直是“不可原谅的行为”。
为了教训这两个学生,校方当即对他们实施了经济处罚。
随后,学校董事会开会研究决定,开除两名学生的学籍,并以“蓄意破坏自然”和“虐杀无辜动物”的罪名,把他们送上法庭。
据报道,如果罪名成立,考克斯和卢普将被判处一年监禁。
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和谐(和谐是一种哲学美)中国人喜欢“君子和而不同”这个朴素的至理名言,是因为其提倡和谐的主张,体现了一种哲学的美感,让人享受到“草异色而同芳”的自然和谐的芬芳世界的美好。
人,生而平等,每个人的人格是等高的。
各种思维方式的共存,是社会昌明的体现。
各种思维方式和光同尘,是一个社会充满勃勃生机,是社会大有希望的征兆。
单一的声音组合不成动听的音乐,单一的事物构成不了欣欣向荣的世界,就像味道单一的食物,是枯燥无味的。
中国传统的哲学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是由土、金、木、水、火五种元素合成的,就像由各种高度不同的音阶可以谱写和演唱一首首协奏曲。
倘若在哲学思维的形式上,一味地强调思维活动是一种抽象的同一,那就意味着人类思维是枯竭的,果真如此那人类将是无望的,甚至是绝望的。
道家和儒家的“和谐社会”理念(和谐是中国人追求的理想)在道家代表人物老子那里,他设想的和谐社会是“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
老子认为社会和谐的前提是消灭一切技术,消解一切文明对人性的侵害,将文化所造就的人还原为没有任何印记的自然人。
“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就是切断那些引起纷乱的社会交往关系。
这种淳朴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画卷,固然是和谐社会的一类,但它更像是没有人活动的自然界。
在庄子所构想的和谐社会里,有“至德之世”、“建德之国”、“至治之世”、“无何有之乡”等等。
在这类理想的和谐社会之中,人生以回归自然为主要目的,“民如野鹿”,人摆脱了一切文化的羁绊,与自然和谐相处,与万物融为一体。
在儒家的和谐社会观念里,我们可以吸取的思想资源主要是人际关系的和谐。
儒家讲人伦的和谐是每个社会成员各安其位,做到“和而不同”。
对于社会整体和谐来说,孔子认为“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
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
就是在财富分配方面,力求做到“均”,在儒者看来,人伦和谐并不涉及到财富创造者的积极性,而只涉及到财富占有者的分配关系问题。
因而孔子强调人际应该以仁心相感,仁的感通恰如各社会要素的和谐剂。
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创造和谐社会要靠大家一起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重要任务,是全国人民共同的伟业。
完成这样的伟业,需要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单位的积极参与和努力,需要从每一件事、每一句话做起。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积小胜为大胜,和谐就在其中。
和谐是具体的,和谐就在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中。
不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不随地吐痰,不毁损花草树木,能保护环境和谐;办公区内不大声喧哗,不随意串门闲聊,行走避免噪音干扰他人工作,有利于办公气氛的和谐;“红灯停,绿灯行,斑马线前停一停”,能营造交通秩序的和谐……人人都遵守社会公德、行为规范,和谐就在我们身边。
“仓廪实而知礼节”。
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但是,谈及和谐社会,有些人往往只讲重大问题,如贫富差距、贪污腐败、执法不公等等,把不和谐现象的责任归咎于政府、推诿于他人,却对日常工作生活中大量的、自己能够有所作为的和谐行为闭口不谈,认为细枝末节无关痛痒。
殊不知,商场上“细节决定成败”的道理,同样适用于社会秩序建设。
“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是一种十分让人费解的社会流行病。
自私、嫉妒、盲目攀比等心理因素,制造了大量的社会不和谐。
人人都多一点维护社会和谐的责任感和道德观念,为和谐多做贡献,社会就会日益和谐,生活就会更加美好。
圆明园铺设防渗膜事件(破坏环境就是破坏和谐)2005年3月份开始,圆明园内上演了一幕骇人的情景:几十台挖掘机正在疯狂地破坏着圆明园的景观,所有湖底被挖开,然后铺满了大片白色塑料,四周用水泥严密封闭。
他们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湖水渗漏。
专家说,这是一次彻底的、毁灭性的生态灾难和文物破坏。
中国古典园林在世界上拥有无可取代的科学价值和文化价值,具有非常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
圆明园是有史以来中国最杰出的园林。
“天人合一”、“师法自然”是中国古典园林建设的基本思想,“巧夺天工”、“宛若天成”是中国古典园林的基本特点,“浑然一体”、“古朴沧桑”是中国古典园林的艺术境界,“泱茫无穷”、“气象万千”是中国古典园林生态效应的美学感受。
显然,开放的园林生态系统与周围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至关重要,对于圆明园而言,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平衡已经接受了几百年的历史考验,从生态学的角度看,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流是不可缺少的,园林水系和外部水系、地下水系的沟通是最重要的“生态流”。
中国文化是有“意境”的文化,中国古典园林尤其如此。
这次圆明园大规模铺设白色塑料的一个严重后果就是彻底破坏了“天人合一”的意境,圆明园那种“浑然天成”、“自然天真”、“恬淡清雅”的和谐感受就完全没有了,损害了圆明园独特的旅游欣赏价值,如果不立即改正,后果不堪设想。
温州关爱外来民工(建设和谐社会要从行动开始)2005年4月,温州市启动关爱民工“和馨行动”,号召全市上下更加关注200多万外来务工者的生产和生活,更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更多地关注他们的思想情感,真正让他们融入温州,成为“和谐温州”建设的重要力量。
外来务工者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补助、外来“百优”青年可入户温州、慈善款倾斜外来特困人员……一项项关爱民工的措施在温州出台。
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建立民工应急救助资金、加强对民工的法律援助……一件件关爱民工的实事将在温州施行。
政府、企业、百姓都在向广大的新温州人投以更多关注的目光,伸出更多援助的双手。
河南民工李学生在温州舍己救人,感动了整个温州。
温州市委、市政府在3月24日做出了在全市深入开展向李学生学习活动的决定,学习平民英雄的热潮持续涌动,全社会关爱农民工的氛围正在温州形成。
随之,开展持续5个月的“和馨行动”,进一步融洽温州人与外来务工人员的鱼水关系,为温州构建和谐社会注入新的内涵。
“和馨行动”重点对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等进行规范。
解决好外来民工生产生活中如就医、子女就学等实际困难,加大对不签劳动合同、低工资等侵犯民工权益问题的维权力度。
“我们是一家人
”“温州是我们共同的家
”相信不久之后,新温州人和本土温州人都会说出这些肺腑之言。
相信不久之后,会有更多的外来新温州人融入这座城市,爱上这片大地。
法官宋鱼水的故事(和谐是法律追求的最高境界)全国模范法官宋鱼水是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
她所在的法院地处北京中关村,是全国第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区,100平方公里范围内,聚集着上万家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已经发展为世界瞩目的高科技园区。
宋鱼水和她的同事们乘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初起之势,进行的是有示范作用的工作。
2002年,一著名学者诉一家数字图书馆著作权侵权案。
数字图书馆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图书馆,过去图书馆是“书上架”,数字图书馆是“书上网”,通过网络就可同时实现多人借阅。
这些优势决定了建立数字图书馆具有很大的盈利空间。
可当时,对数字图书馆是否侵权,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更没有审判实践,这起案件的审理,不仅影响到当事人的实际利益,而且事关中国数字图书馆的发展方向。
宋鱼水认为,这种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构成侵权。
这个案例当年被评为全国十大著作权侵权案件之首。
很多人曾经不理解宋鱼水为什么下那么大力气调解,后来明白的人愈发多了:宋鱼水站在更高的角度俯瞰着一个个经她手的案件。
她不单单考虑一个案件中法律判决是否公正,是期望经过调解社会付出最小的成本,而社会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达到最大化;她比一般法官更尽力地保护社会整体利益——宋鱼水眼中的法律,不仅是保护社会,还能对社会前进的车轮起到润滑作用。
宋鱼水喜欢两个字:和谐。
因此她愿意用法律让社会更和谐,如同她的名字,鱼和水的和谐关系。
曾有当事人送她锦旗:辨法析理,胜败皆服。
法官们都说,这是每个法官都梦想达到的最高境界。
意林故事大山村的和谐故事位于安徽省石台县牯牛降风景区西部的珂田乡境内,有个村落叫大山村。
大山村人是懂得天人和谐之道的。
明末清初,大山村人的祖先即迁居于此。
近400年间,这里的山水仍保持得如此完好。
大山村人虽然也靠山吃山,但他们从不毁林开荒,滥砍乱伐。
在村子的后面,是被村里人称为“龙脉”的山脊。
人们从不在山上动刀动斧,因此那一带山林仍保持着原始形态。
山上纵有大树枯死,也无人去锯断。
这种生态保护意识,连大山村刚懂事的孩子都具备。
大山村人更明了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之道。
数百年来,村里人合族而居,邻里之间龃龉很少,更无械斗发生。
村里人恪守孝道,在村子里谁家若是发生儿女不孝之事,村里人会把不孝子女揪到村里祠堂打板子。
村中民风淳朴,村民出门从不上锁;耕牛就拴在村边,从未丢失;村姑采茶时将自行车停放路边,从不上锁,有时发现车子被人骑走了,她们也不在意,因为她们知道这里没有小偷,车子肯定是被某位邻居临时骑走办急事去了,不久他们就会物归原主的。
寻觅大山村人生存发展的足迹,我们似乎能领略到珍藏于大山村人内心中的和谐之道。
“手掰包米棒,脚烤栗炭火,神仙想来来不了,除了皇帝就是我。
”这是流传在村中的一首民谣。
相传大山村人的祖先为躲避战乱而来,因此村民们恪守祖先遗训,从不轻易出山。
他们守着大山,世代以种茶为业,30岁以上的人很少出门打工。
从这首民谣中,我们也许能体会到大山村人的心态。
他们向往和平、安宁,追求内心的和谐。
因为无私无欲,所以能自给自足,知足常乐。
席慕容眼中的和谐身为蒙古族人,诗人席慕容因为看透了其生活背后的文化本质,她对自己的根脉有着更深层次的理解。
草原文化真正的内涵在哪里呢
她认为很明确,那便是和谐、朴素。
“和谐不是驯服,而依然有野性。
比如放养的蒙古马,我曾问过蒙古族朋友布赫鄂尔顿先生,我说500匹马养在外面你不担心吗
他说你放心,生人是靠不近马群的,只有主人才能进来。
它们每天回来喝两次水,如果在冬天雪水够多的时候要一个星期才回来一次。
有一年冬天,电视台的人问他在做什么,他说我要找找我的马群,我还不知道它们在哪儿呢。
相信什么东西都有灵魂,我不是独大的,在这个草原里面我要生活,植物也要生活,动物也要生活,对着这个天地战战兢兢地、互相想办法和谐相处地过日子,这就是和谐。
”席慕容认为朴素的意思就是在最简单的范围里面制造出最合用的东西,其实就是我们不贪求,我们要跟这个世界共存,让我们在生活中尽量不要做一个侵略者。
“很好玩,有一次我在讲我们蒙古族人对牛、马、羊的了解跟温柔地对待,但是有人就说当初蒙古帝国对其他人的对待呢,我说那是两回事,那是打仗,所以对不起,我有一点点的太兴奋,我要收敛一下。
” 应用与创新有缺陷也和谐假如有两块玉,都玲珑可爱,晶莹剔透,但一块有瑕疵,你会选择哪一块呢
也许你会选择那块无瑕的,因为一般人的思维都是向着完美。
我的选择却不然,我会选择那个有瑕疵的、有缺憾的,因为在我的眼里,那个瑕疵不但不会掩盖美玉,反而会衬托出玉的那份真实朴素的美。
就像白纸上的黑点恰好反衬出纸张的洁白一样。
世间的玩物,十全十美,完美无缺是难以达到的,从根本上说是不存在的。
美与瑕疵正是和谐统一的整体。
中国古代的四大美女之一的西施,她有沉鱼落雁的美貌,但是有心绞痛的疾病。
每每心痛就会皱眉,一般说来,皱眉是不美的。
然而西施皱眉的姿容却更增添了楚楚动人的效果。
不然,怎么会有“东施效颦”的故事呢
可见西施的“瑕”与“美”结合在一起,达到了高度的和谐美。
还有十九世纪法国雕塑大师罗丹,他的作品无不为世人所赞叹。
然而,罗丹的人物雕塑并不追求优美、完整、典雅,而是往往带着这样那样的缺陷,或者畸形。
然而正是那些不完整的、畸形的雕像,展示出一种更高层次的和谐:生命力的和谐。
和气生财是一种经济和谐在生意场上常说“无利不起早”、“混混浊浊塘生鱼,和和气气市生财”,交易双方出现不和谐声音的时候,常有调和人说“跟什么过不去,也别跟钱过不去”。
这话说得很及时,也很实际,所以一般双方就让步了,成交了。
所谓“吃遍天下盐最好,用遍天下钱最好”。
现代社会对老百姓的生活来说,没有比钱更重要了,“什么都可以没有,可别没钱”。
清雅之人也许会感慨,现代人怎么啦
怎么变得如此铜臭熏天
当然更有老百姓会说,“你怎么啦
跟钱有仇啊
”“君子贵相知,何必金与钱”,说的是一种精神的需求或追求,当然是该提倡的,但是生活从来都是很现实的,“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在财富社会的今天,敢于提钱,善于提钱,是年轻人入世入道大俗而大雅的逻辑,是一种成熟的标志。
针对这一点,西方有一种流行的经济学理论是最直截了当的——人是经济人。
这种假定是很务实的。
时代不一样了,作为每个现代的中国人,不要有依赖思想,不管自己是多么的才高八斗,学富五车,首先得靠自己的智慧和勤奋的劳动养活自己,别总是盯着父母、国家和社会不放,好像是人家上辈子欠咱们似的。
父母养到孩子成年,就尽了天道,就不欠天债了;国家的钱,是老百姓的纳税钱,对没有支付劳动成本的人,从逻辑上,国家也不欠他们的钱,没有太多的理由伸手要的太多;社会是“你加我,我加他”而组合的团体,这个团体对没有创造效益的“寄生族”,从逻辑上也没有必然性的义务养着。
中国古代的铜钱是外圆内方的,就是提示人们赚钱要通融,与人为善,与人为友。
要每位参与财富游戏的朋友,发挥自己独特的财商,是指财富游戏中,游戏主体通过对成本、效益和风险的动态把握,实现商业价值的能力。
在商业社会,人们对财富知识的掌握和财富规律的认知利用,直接影响到财富的积累。
尤其如今进入微利时代的人们,这种财富资源的整合能力,成为人们能否在财富社会叱咤风云的“杀手锏”。
维商指数大小与其开拓资源的能力成正比,维商高者一般抗风险的能力也高,当然其实现的经济效益也高。
财富游戏是聪明人的游戏,现代人应当也有条件,发挥自己的维商,多角度、多方位、多层面去调控、利用、设定财富规则,有效整合“时间、信息、人力、物力和财力”效能。
时下,最时髦的话,就是讲“和谐”。
我们不妨从这种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一下,“和谐”对于财富社会有什么样的经济学逻辑
在中国传统的生意场里,是讲究“和气生财”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我们不仅仅要知道讲究正道赚钱的表面意思,同时我们也需要懂得赚钱的内在逻辑或道理,即就算是君子也喜欢钱财的,只是君子更懂得赚钱的奥妙,赚钱的手段更高明罢了,否则就消受不起“君子”雅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