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与法律的关系
关键看你怎么理解普遍约束力了。
实际上,从影响范围来说,有对整个法域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比如宪法;也有对某个法域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比如民法、刑法。
从适用对象而言,有些针对所有主体;也有针对某些特定主体,如青少年权益保护法等。
所以不能一概而言。
党纪严于国法是什么意思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严,从严必明纪律。
我们党作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只有以更严的党规党纪来要求自己、约束自身,才能确保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肩负起历史使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这一鲜明的论断,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对新形势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为何党内法规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有力保障国有国法,党有党规。
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就是靠严明的党规党纪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凝聚力、战斗力。
党取得执政地位后,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共同成为党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重器。
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我们党已初步形成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为党的领导和执政活动、党内政治生活、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奠定了重要制度基础。
历史经验表明,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遵循。
按照党内法规把党建设好,锻造出领导法治建设的中流砥柱,才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供有力保障。
党内法规是依法治国进程中必须遵循的重要依据。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在提出的建设“五大体系”的任务中,就包括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任务。
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既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要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党内法规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引领。
党不治,则国不治;党无纲常,则国无纲常。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只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搞好了,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依照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实现。
因此,必须在宪法法律基础上提出更加严格的党内制度约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推动国家治理逐步现代化。
党内法规是促进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的重要保障。
党制定党内法规,调整党内关系、规范党内生活,为党组织和党员提供行为遵循;党又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秩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活动依据。
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都是党和人民意志的反映,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如果党内法规执行得好,国家法律法规就能得到较好的遵守;如果党内法规执行得不好,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也树立不起来,依法治国也就无法实现。
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晒政策党的十八大以来颁布的部分党内法规文件◆ 2012年12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 2013年11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 2014年1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2014年2月,《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
链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而制定的党的生活准则和行为规范。
现行党章于党的十八大进行了部分修改,于2012年11月14日通过。
除总纲外共11章53条。
规定了党的纲领、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纪律等内容。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律严格执行。
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二、 为何党规党纪比国家法律要严“治国者先受制于法。
”“政者,正也。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欲肃民风先正官风。
”我国古代这些治国理政的名言警句都说明了一个道理:只有对治理者首先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国家才能治理好。
我们党是执政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只有严明党规党纪,才能保证党的事业有发展壮大的不竭力量。
正所谓,“正其身者,方能正人”。
基于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旗帜鲜明地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
”目的就是把党规党纪笼子的眼儿编得更小、标准更严,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这是由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
我们党是按照自己的政治纲领、政治路线,为实现崇高的政治目标而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由先进分子组成的政治组织。
“树德莫如滋,除害莫如尽。
”只有党规党纪严于国法,以更严的标准要求和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才能永葆党的先锋队性质。
这是由党的执政使命决定的。
我们党肩负着领导13亿多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责任重大。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党规党纪的存在,就是让每一位党员铭记自己肩上的责任和特殊的使命。
在领导人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多甚至更为严苛的要求,这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来说,是理应如此、不言而喻的。
这是由党员的先进性决定的。
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责任的公民。
国家法律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底线。
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
认同和接受党规党纪的规范和约束,是对每位党员入党的基本要求。
当你握紧拳头向党旗庄严宣誓时,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党员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放弃的要更多,责任和担当要更大。
有些事情,普通公民可以做,党员就不行。
因此,自觉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是每一位党员的自愿选择,也是对党的庄严承诺。
微评◆ 国法就是“国标”,是公民必须遵守的底线;党规是党员的标准,一定严于“国标”,否则党就难以保持先进性。
◆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党规党纪就成了“稻草人”。
◆ 作为一名党员,纪和法是两个分不开的字眼,守法应先从守纪开始。
◆ 党有党规、党员有党纪,这是中国特色,也是中国优势。
◆ 坚持“铁八条”、坚决反“四风”,向问题叫板,让群众叫好。
◆ 党员不能混同于老百姓,增加的是义务,减少的是权利。
三、怎样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党规党纪的完备程度,是我们党成熟与否、执政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
今后不管发展到什么阶段,都离不开完备的党规党纪。
总的来说,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为我们管党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
同时也要看到,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比如,一些法规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没有与时俱进;个别工作领域还没有制定出相应的法规制度;一些法规的配套规定或实施细则还不完善;部分法规之间的衔接不够,存在着分散、矛盾、冲突等问题;一些法规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法规制度的执行仍然存在形式主义、执行不力等问题。
对这些问题,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近年来,我们对党内法规建设高度重视。
2012年5月,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被称为党内的“立法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加快推进,特别是2013年11月,又颁布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明确了这5年党内法规建设的目标任务。
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条例》和《规划纲要》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抓紧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长期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很大进展,现行有效的中央党内法规有1部党章、2部准则、22部条例,还有近百件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
应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切实做好党内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研究制定一批基础主干性党内法规,整合形成一批综合性党内法规,抓紧制定一批实践急需的党内法规,及时废止或修订一批不适应现实需要的党内法规,有效解决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缺失、“碎片化”和“老化”等问题。
及时将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
长期以来,我们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上探索了许多成功做法,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要认真加以总结并上升为法规制度。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出台八项规定,狠抓作风建设,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取得了管党治党的明显成效。
对这些有效做法和举措,应进行认真梳理,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着力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再好的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就一定会形成“破窗效应”。
党规党纪也是如此。
如果执政党连自己的党规党纪都守不住、执行不下去,那么依法执政就是一句空话。
要切实肩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规党纪成为刚性约束,决不能成为“稻草人”。
链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工作目标在对现有党内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和修订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力争经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使党内生活更加规范化、程序化,使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使权力运行受到更加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使党执政的制度基础更加巩固,为到建党100 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摘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声音党员干部要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李雪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是治国理政的主体力量,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各个环节中发挥着中坚作用,只有受到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多重有效约束,依法治国才有保障。
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法律,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遵纪守法上作出表率,能够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才能真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实现全民守法带来积极有力的影响。
问与答问:什么是“破窗效应”
答:“破窗效应”是犯罪学的一个理论。
该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得到某些示范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
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环境中,违法违纪行为就会滋生、猖獗。
“破窗效应”用以说明,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
四、党内法规为何要同国家法律衔接和协调近两年来,党中央、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对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2.3万多件中央文件开展了全面筛查。
共梳理出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178件,经过清理,废止322件,宣布失效369件,继续有效的487件。
清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清理那些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交叉重复的文件,保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
国家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
党规党纪着重规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证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保持优良作风、坚守道德操守。
为什么要强调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呢
提高管党治党水平,需要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好、协调好。
我们党是一个有着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党员数超过很多欧洲大国的人口数量。
在当前情况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中,管党治党任务极其繁重。
要把党建设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一方面要按照党规党纪来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另一方面要保证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这就需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既保证党组织活动和党员行为符合党规要求,同时又遵循法律规范。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好、协调好。
当前,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我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地方亟待改进。
从国家治理体系来看,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是两个重要依托;从国家治理能力来看,核心是提高党的依规治党能力、依法执政能力。
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在完善国家法律体系的同时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实现两者的有效衔接和有机统一。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需要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好、协调好。
这是因为,我们的法治体系是由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五个部分组成的有机整体,党内法规体系必须同其他四个部分相协调,特别是要同国家法律相协调。
但目前还存在衔接不够、协调不够的地方,如部分党纪规定与法律重复,有些党纪规定需要转化为法律法规,等等。
要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高度,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合力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怎么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呢
必须坚持以党章和宪法为基本遵循,将党章规定的“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和宪法规定的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贯彻到党内立规实践中,保证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统一。
应切实做好党内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对于党规党纪中虽有规定但可以由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尽量通过法律法规来体现;对于法律既没有规定也不适合规定的事项,应由党内法规逐步实现全面覆盖;对于同实践要求不相适应的党规党纪,应及时修订或废止;对于立法法明确规定应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事项,党内法规不应作出规定;对于那些经过实践检验应转化为法律的党规党纪,应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将其转化为国家法律,逐步形成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机制。
链接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三种处理方式——凡文件主要内容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或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的,文件已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文件已被新的规定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废止。
例如,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中央文件关于刑事案件处理程序的规定,与目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抵触。
这类文件都在此次被废止之列。
——凡调整对象已消失、文件事实上已不再执行的,文件适用期已过的,有关事项或任务已完成、文件不需要继续执行的,一律宣布失效。
例如,20世纪50年代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党内监察委员会的规定,由于目前党内不再设立监察委员会,这些文件事实上已失效。
——凡文件内容不存在问题的,或者虽存在一些问题但不影响继续执行的,或者目前尚无其他文件可以替代、废止时机条件还不成熟的,继续有效。
文件内容存在一些问题,需作修改,但修改前也继续有效。
例如,1959年《中央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等,虽有一定历史痕迹,但主要内容和精神仍然适用。
链接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需要“过五关”第一关:确定清理范围。
中央办公厅会同国家档案局,对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2.3万多件中央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将其中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1178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范围。
第二关:部门审核。
综合考虑文件调整事项目前的主管权属,中央办公厅将清理文件分送50多个中央有关部委和单位,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研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
第三关:集中审核。
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等成立集中审核工作组,对有关部委和单位提出的初步清理意见进行研究论证,对清理文件逐件进行审核,形成拟废止、宣布失效、继续有效三个文件目录。
第四关:征求意见。
中央办公厅将上述三个文件目录分送有关部委和单位征求意见,形成一致的文件清理处理意见。
第五关:审批发布。
中央办公厅起草清理决定稿,按程序报请中央审批通过,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发布。
你能叫醒一个睡着的人,但你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人民的名义》经典语录
作者周濂,1974年12月生江。
先后获得北京大学学士、硕士,香港中文大学哲学博士学位。
现为人民大学哲学院任教,是一位年轻的哲学学者。
著有《现代政治的正当性基础》专著一部,以及中英文论文20多篇。
研究领域为政治哲学、道德哲学和语言哲学。
长期担任“西方哲学智慧”,“外国哲学原著选读”,“政治哲学原著选读”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下面是读他的书觉得有意义的章节,故摘之。
在一个普遍性伦理崩溃的时代里,在一个绝对之善匮乏的社会中,你是选择犬儒地活着,还算追求一种合乎德行的生活
在庞大森严的社会控制力量面前,愤怒、仇视这些应激性的情感终难持久,继之而来的第二反应就是充满无力感的沮丧、无奈和泄气。
在这个时代,似乎总有一种向下的力量要把所有人拉低,总有一种执拗的怀疑要撕破人道主义的温情面纱。
安妮特?贝尔说:“一个人如果相信他人的良好愿望,他就必然容易受到他人良好意愿有限性的伤害。
”换句话说,选择相信别人的同时,也就给别人留下一个伤害自己的机会。
每个人的自我改善是改善这个世界的必由之路。
某种意义上,人生就是一场彻底的清算,一场与自己的本性进行的战斗,一个也许永远都没有标准答案的“认识你自己”的追问。
荀子早就说过,“人性本恶,其善者伪”。
装是文明的第一步,装啊装啊就信以为真了,就深入人心了,就大道通行了。
所以装不是问题,装什么和怎么装才是大问题。
所谓“微革命”,就是一要人人行动、敢于担当,二要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如果因为你的所作所为、一言一行使得此时此地的世界是一个更好的所在,哪怕就好那么一丁点儿,那么你的言行作为就是善的,你就是一个合格的公民。
尼采曾这样比较大笑和微笑:精神上变得越是快活、越是靠得住,人们就越是忘记放声大笑;与此相反,他们脸上不断涌现出精神的微笑,这是他们对美好生活所藏匿的无数舒适感到惊讶的一种标志。
谎言一旦变成赤裸裸,信任的支柱便被抽离,此时支撑谎言继续运转的动力要么是利益要么是暴力。
赤裸裸的谎言不再承担造梦的功能,但它依旧可以让每一个人继续生存在一个虚假的空间里,在这个空间里,大伙儿集体在装睡。
不管是一个人,或者一个民族,如果缺少深厚的哲学传统去沉思命运的无常,没有坚定的宗教信仰去抵御时间的清洗,也没有强健的法治精神和权利意识去抗拒国家的暴力,那么唯一可做的事情就是歇斯底里地狂欢和饕餮,起哄或围观。
当面对逝者如斯夫的时间,不测的命运,时有时无稍纵即逝的才情时,只要我们意识到自己在面对他们时一如婴儿般渺小和无助,我们就只能像婴儿那样满足于当下的器官享乐。
法律是底线性的、维护性的,如果它是一种好的法律,那么它将有效地保证社会机体的正常运转,但是它并不必然保证社会将是一个美好的存在,因为幸福就其实质而言不是普遍的,而是因人而异,所以法律对社会中的人有普遍的约束力,它规范的是公共生活领域当中的事。
在一个普遍怀疑和反讽的年代,有时候坚持立场要比怀疑本身更加有力和值得尊敬。
生活的大多数状态好比在光滑如镜的冰面上滑行,足下无尘、倏忽万里。
如果你对这样的似水流年有所不甘,就会试图套上钉靴或者别的什么,用力且用心地步步为营,将时间钉在脚下,就像石匠在劈山凿石,锤子落在凿子上的每一下都是那么的铿锵有力坚固结实。
这样的丁靴,可是是病痛,可以是冥思或者感伤,总而言之这种钉靴让你更加地贴近灵魂——至少它让你如此这般的信以为真。
生活贴得太近会伤害灵魂,灵魂贴得太近会疏远生活。
但是时间不会戛然而止,时间在灵魂低眉举目之间轻轻跃过。
罗素说,在我一生中,有三种不可遏止的追求,一是对真理不可遏止地追求,一是对自由不可遏止地追求,还有一个就是对爱情的不可遏止地追求。
几何学讲三角形是最为坚固的一种建构方式,在罗素这里,真理、自由与爱情就构成了这么一个坚固的三角形。
当个人的羞耻感与所谓国家民族乃至人类的正义发生龃龉的时候,问题突然变得尖锐起来,是竭力维护所剩无几的自我认同感呢还是心甘情愿放弃它
也许作为群体的存在勇气的确来自于某些宏大叙事的煽情,但是对于个体而言,存在的勇气只能源于某些隐秘的焦虑,那么你和我的焦虑在哪里呢
艺术并不是使我们疏远于生活,而是使我们有可能理解我们自身,达到与我们自身的协调一致。
存在的质感并不取决于事件的堆积,生命的丰盈其实更在于内在化的体认与理解。
如果说生活总是被一些“执念”缠绕,陷入幽暗莫名暧昧状态,那么现象学的眼光则教会你如何让现象显露,如何让生活重新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尼采说,一个哲学家对自己的起码要求和最高要求是什么
在自己身上克服他的时代,成为‘无时代的人’。
理论从不承诺它的实践后果,但是一旦理论在实践中出了差池,我们仍旧只能找“理论”来理论。
借用任志强的名言:“如果我的收入合法,你凭什么仇富
”如果说右派人士反对全球化是出于对国家、民族和传统的念念不忘,那么左派人士反对全球化则是基于对弱势群体和经济平等的孜孜以求。
历史总是以吊诡的方式嘲弄人类的渺小智慧。
福山的问答逻辑很简单:是谁造成了全球范围的贫穷、艾滋病、毒品乃至恐怖主义
孱弱国家和失败国家
治疗国家孱弱和失败的良方是什么
市场经济和自由主义民主制度。
约翰格雷就指出,国家的合法性根据最终并不落在它是否实行了民主制,而在于国家是否自己在多大程度上提供了人民所需要的东西,比如提供安全保障,确保体面的生活,保护对公民来说意义重大的文化价值等。
什么是美国的核心价值和文化
亨廷顿的回答是对自由、民主和个人权利等信条的笃信。
很多时候,我们的确可以替每一个“为什么”配备一些似是而非的答案,倘若没有客观的标准,寻求一个说法总是最容易的。
我们之所以生病,可能是因为身体的防御机制不如传染病的病原体进化得更快。
打个形象的比方,人类就像是行走在高速公路上的石器时代的人,外在世界的文明已经来到21世纪,而身体机能却还停留在一万年前。
有意义的假说,是那些重要的及合理的,但不是很明显很容易地可以看出是对还是错的假说。
在一个科技发达、文化成为一场滑稽戏的时代里,造成精神枯萎的敌人更可能是一个满面笑容的人,而不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让人心生怀疑和仇恨的人。
陈嘉映这样写道:“我我最希望读到的,是通俗的语言表达高深的思想,最不喜欢的,是用高深的语言表达浅俗的想法。
”如何在实证科学无往不利、大行其道的今天,为哲学和自然理解奠定一个恰切的逻辑地位,替人类存留住“意义的世界”和“存在的家”,这是摆在每一个当代哲学家面前的紧迫课题。
我们的时代迷上了速度魔鬼,由于这个原因,这个时代也就很容易被忘怀。
当然,这个论断可以颠倒过来说:我们的时代被遗忘的欲望纠缠着,为了满足这个欲望,它迷上了速度魔鬼。
对现代人来说,变化是高贵的,而不变则是保守乃至无能的表现。
“体制本应是保护我们的,而它有时候却自行其是地杀害我们和让我们杀人,冷酷地、高效率地、而且系统性地。
”“体制的梦想不等于每个人的梦想,体制的路径更不等于每个人的路径。
……社会进步不可能是某一单方面梦想或理想的结果,而是各种梦想、诉求、利益互相之间平行四边形的合力。
其中每一方力量都只是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全部。
”“政治的真正体现是公民们在公共领域内协商共议群体公共事务。
”看中国的悲剧,可能要带手绢去,看希腊悲剧你不一定哭,但看了以后,会感觉到一种强大的震撼力。
自我阉割的处理方式导致中国式的“好人电影”传达的无非是些逆来顺受、小富即安、没事偷着乐的小农理想和劫后余生的幸存者心理。
在政治生活中,真正重要的美德是勇敢、智慧、节制、大度这样一些充满男性气概的品格,而在伦理生活中则是善良、友爱、忍让这样一些粉红色的情感。
在一个政治理想崩溃的世界里,受苦受难的人民不会关心“如何才能创造一个好国家”,而是孜孜以求“怎样才能获得幸福”。
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这种讨厌的人,你跟他讲人道的时候他跟你讲法律,你跟他讲法律的时候他跟你讲政策,你跟他讲政策的时候他跟你讲党纪,你跟他讲党纪的时候他跟你讲人性,你跟他讲人性的时候他跟你讲奇迹。
总之每次你说什么话,他都能把要点转到另一处,这样的人我们称之为“诡辩家”。
改变看特定事物时的面相,是达成理解的关键所在。
理解不仅需要双方梳着偏分、打着领带、彬彬有礼地互相打招呼,更需要把各自的表述嵌置到同一条生活之流之中,而这或许也正是理解之难的根本所在吧。
政治的全部目的在于:“使人们能够发展各自独特的人类能力和德性——能够慎议共同善,能够过得实际的判断,能够共享自治,能够关心作为整体的共同体的命运。
”就像没人能够不去健身房举哑铃就成为有胸肌的健美先生,也没有可以仅仅通过背诵“八荣八耻”就成为有德之人,各种德性和优良的品格都必须要外化成具体的行为,并且通过习惯予以固定。
尼布尔:人具有正义的能力,使民主成为可能;人具有不正义的倾向,使民主成为必要。
对于在滚滚红尘中挣扎的芸芸众生来说,谁不渴望得到幸福呢
就算这个字眼多数时候显得遥不可及,但如果真的追问每个人为什么活着,最后的最后,不管答案是在寒冷的冬夜喝上一碗热汤,还是坐在圣托里尼的咖啡馆闲看日落,人们都会用“幸福”定义彼时彼刻的感受。
国家和政府的职能不过是保障人民的和平、安全与公众福利,国家不该越爼代庖去定义幸福,更不会为每个个体的幸福去埋单。
任何理论只有与具体的现实相结合,才能凸显它的效力与限度。
自由是人类追求众多美好的价值之一,但并不是唯一的价值。
相比之下,幸福不仅是人类追求的众多美好价值,而且还是人类追求的那唯一一个终极价值。
拥有自由,不一定能够获得幸福,但是没有自由,就一定不能获得幸福。
一种未经反思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人生,一个无从选择的幸福生活不是真正的幸福生活,而只是“被幸福”。
没有人否认自己想要幸福,可是如果正义的人最终不会得到幸福,那么人们就没有理由成为一个正义的人。
只有在制度上保证正义和幸福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才有可能让正义的人勇于前行,让不义的人失去动机。
只有在基本公正得到解决的国家里,才能真正有意义地谈论幸福感和国民幸福指数。
“如果说谎对一个人有好处,为什么他还应该说真话
”改善自己是为改善世界所能做的一切。
对于维特根斯坦而言,人生的确就是一场彻底的自我清算,一场与自己的本性进行的战斗。
真实于自己是不容违背的责任。
现代人只是一些互相客客气气到不是共同生活的人,他们之间充其量只具有“善意”而不是“友爱”。
希腊人对幸福所下的古老定义为:“生命的力量在生活赋予的广阔空间中的卓异展现”。
一个人应该如何生活
这是一个真正重要的问题
0如果有人认为今天中国最紧迫的问题是贫富差距以及没有赋予每一个自由平等的个体以尊严,那么他很可能接受罗尔斯的观点“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如果有人认为今天中国最严重的问题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道德败坏,那么他的立场自然会比较接近于保守主义;如果有人认为民主是一个已经实现的现实,那么他可能选择对人民说话;如果有人认为现在和未来都是一个权贵与寡头的社会,那么他一定会尝试在“权势者的耳边低声细语”。
只有提升我们对陌生人所承受的痛苦和侮辱的敏感度,我们才能创造出团结,因为一旦我们提升了这种敏感度,我们就很难把他人“边陲化”,如此一来,就不存在我们和你们的分别,而是逐渐把他人也视为“我们之一”。
这个时代对于思想者的要求会更多,它要求我们不要做没有头脑的愤青,不要做浅薄的自由主义者,不要做没有心肝的保守主义者,不要做替既得利益说话的国家主义者,不要做不负责任的无政府主义者,不要做一个理想高韬的空想主义者。
革命不是一个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的漩涡里沉浮,而是挣脱出来,跳跃出来,讲述一个从不为人所知、也从不为人所道的新故事。
“无以规矩 不成方圆“谁说的
成语词条: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成语发音: bù yǐ guī jǔ,bù chéng fāng yuán 成语释疑: 规:圆规;矩:曲尺。
比喻做事要遵循一定的法则。
成语出处: 战国·邹·孟轲(其实就是孟子)《孟子·离娄上》:“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
如何理解法律经济学思维 熊秉元
经济学思维,能够帮助一个理性的成年人更加清晰地认知这个世界,更加理智地对待这个世界。
我认为,经济学思维方式包括以下几方面,有的是常识,有的是颠覆常识的常识,但其实并不需要多么复杂的专业训练,也不是非要专业人士才能掌握: 1、竞争的概念:竞争不消失,只转化形态。
2、交易的概念:交易提高净幸福。
3、机会成本的概念:天下绝没有免费的午餐,号称免费的,往往是最贵的。
4、理解价格是如何产生的,理解利息的概念。
5、边际概念和边际效用递减公理。
6、理解产权的概念。
7、理解货币数量论。
8、理解制度和组织的巨大作用。
新课标人教版初一学了什么内容
政治:1、知耻与自尊的关系是什么
做人不能没有自尊。
真正有自尊心的人,必定是知道羞耻的人。
知耻,是自尊的重要表现。
唯有知耻,才有自尊。
一个知耻的人会对自己不恰当、不合适的行为感到惭愧和难为情,并勇于承认错误、改过自新。
2、如何善于尊重他人
①尊重他人最基本的表现,就是对人有礼貌,尊重他人的劳动,尊重他人的人格。
②真正做到尊重他人,就要善于站在对方的角度,感同身受,推己及人。
尊重他人,首先要善于欣赏、接纳他人;其次,不做有损他人人格的事情。
3、自信的含义是什么
自信是对自身力量的确信,深信自己一定能做成某件事,实现所追求的目标,是“我能行”的态度。
4、如何走出自信的误区
自卑与自负都是自信的误区。
自卑的人轻视自己,往往看不到自己的能力,即使可以做得很好,也不敢尝试;自负的人自以为了不起,往往过高的估计自己,看不起别人,自以为是。
只有自信的人能够实事求是的看待自己,既能看到自己的优点,也能看到自己的缺点。
5、自立对我们成长的意义是什么
自立作为成长的过程,是我们生活能力的锻炼过程,也是我们养成良好道德品质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断地完善自己,学会自尊,增强自信,提高法律意识;逐步学会理解和尊重他人,善于与他人沟通和交往,和谐相处;积极融入社会,关爱社会,奉献社会,成为一个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能够自立自强的人。
6、如何告别依赖,走向自立
①最基本的就是要立足于自己当前的生活、学习中的问题,从小事做起。
②要大胆地投身社会实践。
只有在社会生活中反复锻炼,不断实践,才能逐步提高自立能力。
7、自强精神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自强表现在方方面面: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丧气;自尊自爱,不卑不亢;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志存高远,执着追求;等等。
8、如何培养自强精神
①理想,自强的航标。
要树立坚定的理想,为人生的理想执着追求;②战胜自我,自强的关键。
要做到勇于并善于战胜自己的弱点;③扬长避短,自强的捷径。
要善于发现自己的兴趣、爱好和长处,据此确定自己前进的方向,劈波斩浪,抵达成功的彼岸。
9、有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名言自尊:人类有许多高尚的品格,但有一种高尚的品格是人性的顶峰,这就是个人的自尊心。
—苏霍姆林斯基人不可以无耻。
无耻之耻,无耻矣。
—孟子自信:天生我材必有用。
—李白自立: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自己干,靠人靠天靠祖上,不算是好汉
—陶行知自食其力,卑躬屈膝,生活是酸苦的。
—维吾尔族谚语自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周易》眼前多少难甘事,自古男儿当自强。
—李咸用10、造成挫折的原因。
造成挫折的原因有许多,如不能预测和及时防范的天灾。
我们遇到的挫折,还有可能使各种人为、社会、学校、家庭因素造成的。
11、面对困难和挫折的正确选择。
意志坚强、有坚定信念的人,他们勇敢地面对挫折,向困难发出挑战,不达到目的誓不罢休。
他们善于把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变成垫脚石,从而获得成功,实现生命的价值,享受真正的人生。
12、挫折对人生有什么影响
挫折一方面使人们前进的步伐受到阻碍,从而产生忧愁、焦虑、不安、恐惧等消极心理,另一方面又有利于人们磨炼意志,增长才干和智慧。
13、应对挫折的有效方法是什么
①要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
②要正确的认识挫折,采取恰当地解决方法。
③应激发探索创新的热情。
④会自我疏导。
14、意志坚强的人有哪些表现
①自觉性:目的明确 勇往直前②果断性:判断准确 处事果断③自制力:调节情绪 胜不骄,败不馁思坚韧性:精神顽强 毅力坚定15、为什么坚强意志是实现人生目标的保障
①坚持正确的人生目标,需要坚强意志。
②走出失败的阴影,需要坚强意志。
③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需要坚强意志。
④成就一番事业,需要坚强意志。
16、如何培养坚强的意志
①磨砺坚强意志,必须树立明确的目标。
②磨砺坚强意志,要从细微之处做起,从小事做起。
③磨砺坚强意志,应善于管理自己。
④磨砺坚强意志,要主动在艰苦的环境中锻炼自己。
17、道德、纪律的含义是什么
道德,依靠舆论、习惯和信念的力量,力求在人们心中定出准则。
18、法律的三个显著特征是什么
一是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二是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三是法律对全体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19、怎么理解法律的规范作用
我国法律作为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它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
法律的规范作用突出的表现为,它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如果人们违反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或处理。
法律为人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
同时,它还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20、违法行为的含义是什么
根据其违法的法律可分为哪几类
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可以将它们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21、什么是一般违法行为
什么是犯罪
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的情节比较轻微,相对刑事违法行为而言,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因而称它们为一般违法行为。
所谓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2、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什么
第一,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
第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4、刑罚及刑罚的种类
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是性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根据刑法规定,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25、道德水平高低与违法犯罪的关系是什么
人的行为是受思想观念支配的。
道德水平高、法制观念强,就会追求上进,不犯或少犯错误,就不会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
道德水平低、法及观念淡薄,就会追求低级趣味,难免犯违反法律的错误,发展下去就可能违法,甚至陷入犯罪的泥沼。
遵守法律,也是践行道德的表现。
26、做一个合格的现代公民,你认为应该怎么做
作为一个合格的现代公民,我们应自觉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的尊严,自觉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加强修养,践行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要从小事做起,预防违法犯罪。
*27、了解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
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28、党和国家为什么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代表着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
然而,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都不成熟,没有经济实力,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党和国家对我们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无限关怀,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29、家庭保护的起点、要求、作用。
起点:我们的性格、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都与家庭环境、家庭教育有很大关系。
要求:家庭保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的职责和抚养的义务,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作用:这能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30、社会保护的要求、主要内容。
要求:社会保护,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主要内容:社会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的保护等方面。
*31、学校保护、司法保护(了解)。
要求:学校保护,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按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作用:未成年人有很长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学校的教职工对未成年人的培养教育负有重大的责任。
内容:学校保护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人身权利的维护、生命安全的保障等方面。
实施司法保护的机关:司法保护,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
主要内容:例如:设立少年法庭,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尊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其合法权益,做好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的安置工作等。
32、怎么理解维护权益的非诉讼手段、诉讼手段
非诉讼手段:非诉讼手段,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
它通过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或者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纠纷,保障公民权益。
诉讼手段:打官司指的是诉讼。
它是人民法院主持有利害关系人参与的处理纠纷的程序。
诉讼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
33、诉讼手段的三种类型。
诉讼通常分为三种类型: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34、行政诉讼(了解)。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照司法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案件的活动。
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纠纷的重要途径。
35、以法律己,依法做事的重要性。
我们自觉依法律己、依法做事、依法维权,既能保护自己健康成长,又能维护法律的尊严、社会的稳定。
36、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有效方法。
许多事实告诉我们,面对歹徒行凶,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相貌,了解歹徒去向,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等,都是行之有效的好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