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纪严于国法是什么意思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严,从严必明纪律。
我们党作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只有以更严的党规党纪来要求自己、约束自身,才能确保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肩负起历史使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这一鲜明的论断,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对新形势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为何党内法规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有力保障国有国法,党有党规。
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就是靠严明的党规党纪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凝聚力、战斗力。
党取得执政地位后,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共同成为党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重器。
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我们党已初步形成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为党的领导和执政活动、党内政治生活、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奠定了重要制度基础。
历史经验表明,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遵循。
按照党内法规把党建设好,锻造出领导法治建设的中流砥柱,才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供有力保障。
党内法规是依法治国进程中必须遵循的重要依据。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在提出的建设“五大体系”的任务中,就包括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任务。
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既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要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党内法规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引领。
党不治,则国不治;党无纲常,则国无纲常。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只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搞好了,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依照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实现。
因此,必须在宪法法律基础上提出更加严格的党内制度约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推动国家治理逐步现代化。
党内法规是促进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的重要保障。
党制定党内法规,调整党内关系、规范党内生活,为党组织和党员提供行为遵循;党又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秩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活动依据。
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都是党和人民意志的反映,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如果党内法规执行得好,国家法律法规就能得到较好的遵守;如果党内法规执行得不好,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也树立不起来,依法治国也就无法实现。
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晒政策党的十八大以来颁布的部分党内法规文件◆ 2012年12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 2013年11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 2014年1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2014年2月,《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
链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而制定的党的生活准则和行为规范。
现行党章于党的十八大进行了部分修改,于2012年11月14日通过。
除总纲外共11章53条。
规定了党的纲领、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纪律等内容。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律严格执行。
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二、 为何党规党纪比国家法律要严“治国者先受制于法。
”“政者,正也。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欲肃民风先正官风。
”我国古代这些治国理政的名言警句都说明了一个道理:只有对治理者首先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国家才能治理好。
我们党是执政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只有严明党规党纪,才能保证党的事业有发展壮大的不竭力量。
正所谓,“正其身者,方能正人”。
基于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旗帜鲜明地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
”目的就是把党规党纪笼子的眼儿编得更小、标准更严,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这是由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
我们党是按照自己的政治纲领、政治路线,为实现崇高的政治目标而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由先进分子组成的政治组织。
“树德莫如滋,除害莫如尽。
”只有党规党纪严于国法,以更严的标准要求和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才能永葆党的先锋队性质。
这是由党的执政使命决定的。
我们党肩负着领导13亿多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责任重大。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党规党纪的存在,就是让每一位党员铭记自己肩上的责任和特殊的使命。
在领导人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多甚至更为严苛的要求,这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来说,是理应如此、不言而喻的。
这是由党员的先进性决定的。
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责任的公民。
国家法律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底线。
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
认同和接受党规党纪的规范和约束,是对每位党员入党的基本要求。
当你握紧拳头向党旗庄严宣誓时,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党员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放弃的要更多,责任和担当要更大。
有些事情,普通公民可以做,党员就不行。
因此,自觉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是每一位党员的自愿选择,也是对党的庄严承诺。
微评◆ 国法就是“国标”,是公民必须遵守的底线;党规是党员的标准,一定严于“国标”,否则党就难以保持先进性。
◆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党规党纪就成了“稻草人”。
◆ 作为一名党员,纪和法是两个分不开的字眼,守法应先从守纪开始。
◆ 党有党规、党员有党纪,这是中国特色,也是中国优势。
◆ 坚持“铁八条”、坚决反“四风”,向问题叫板,让群众叫好。
◆ 党员不能混同于老百姓,增加的是义务,减少的是权利。
三、怎样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党规党纪的完备程度,是我们党成熟与否、执政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
今后不管发展到什么阶段,都离不开完备的党规党纪。
总的来说,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为我们管党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
同时也要看到,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比如,一些法规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没有与时俱进;个别工作领域还没有制定出相应的法规制度;一些法规的配套规定或实施细则还不完善;部分法规之间的衔接不够,存在着分散、矛盾、冲突等问题;一些法规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法规制度的执行仍然存在形式主义、执行不力等问题。
对这些问题,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近年来,我们对党内法规建设高度重视。
2012年5月,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被称为党内的“立法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加快推进,特别是2013年11月,又颁布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明确了这5年党内法规建设的目标任务。
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条例》和《规划纲要》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抓紧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长期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很大进展,现行有效的中央党内法规有1部党章、2部准则、22部条例,还有近百件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
应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切实做好党内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研究制定一批基础主干性党内法规,整合形成一批综合性党内法规,抓紧制定一批实践急需的党内法规,及时废止或修订一批不适应现实需要的党内法规,有效解决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缺失、“碎片化”和“老化”等问题。
及时将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
长期以来,我们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上探索了许多成功做法,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要认真加以总结并上升为法规制度。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出台八项规定,狠抓作风建设,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取得了管党治党的明显成效。
对这些有效做法和举措,应进行认真梳理,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着力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再好的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就一定会形成“破窗效应”。
党规党纪也是如此。
如果执政党连自己的党规党纪都守不住、执行不下去,那么依法执政就是一句空话。
要切实肩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规党纪成为刚性约束,决不能成为“稻草人”。
链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工作目标在对现有党内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和修订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力争经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使党内生活更加规范化、程序化,使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使权力运行受到更加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使党执政的制度基础更加巩固,为到建党100 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摘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声音党员干部要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李雪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是治国理政的主体力量,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各个环节中发挥着中坚作用,只有受到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多重有效约束,依法治国才有保障。
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法律,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遵纪守法上作出表率,能够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才能真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实现全民守法带来积极有力的影响。
问与答问:什么是“破窗效应”
答:“破窗效应”是犯罪学的一个理论。
该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得到某些示范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
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环境中,违法违纪行为就会滋生、猖獗。
“破窗效应”用以说明,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
四、党内法规为何要同国家法律衔接和协调近两年来,党中央、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对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2.3万多件中央文件开展了全面筛查。
共梳理出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178件,经过清理,废止322件,宣布失效369件,继续有效的487件。
清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清理那些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交叉重复的文件,保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
国家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
党规党纪着重规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证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保持优良作风、坚守道德操守。
为什么要强调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呢
提高管党治党水平,需要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好、协调好。
我们党是一个有着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党员数超过很多欧洲大国的人口数量。
在当前情况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中,管党治党任务极其繁重。
要把党建设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一方面要按照党规党纪来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另一方面要保证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这就需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既保证党组织活动和党员行为符合党规要求,同时又遵循法律规范。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好、协调好。
当前,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我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地方亟待改进。
从国家治理体系来看,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是两个重要依托;从国家治理能力来看,核心是提高党的依规治党能力、依法执政能力。
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在完善国家法律体系的同时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实现两者的有效衔接和有机统一。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需要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好、协调好。
这是因为,我们的法治体系是由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五个部分组成的有机整体,党内法规体系必须同其他四个部分相协调,特别是要同国家法律相协调。
但目前还存在衔接不够、协调不够的地方,如部分党纪规定与法律重复,有些党纪规定需要转化为法律法规,等等。
要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高度,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合力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怎么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呢
必须坚持以党章和宪法为基本遵循,将党章规定的“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和宪法规定的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贯彻到党内立规实践中,保证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统一。
应切实做好党内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对于党规党纪中虽有规定但可以由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尽量通过法律法规来体现;对于法律既没有规定也不适合规定的事项,应由党内法规逐步实现全面覆盖;对于同实践要求不相适应的党规党纪,应及时修订或废止;对于立法法明确规定应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事项,党内法规不应作出规定;对于那些经过实践检验应转化为法律的党规党纪,应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将其转化为国家法律,逐步形成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机制。
链接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三种处理方式——凡文件主要内容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或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的,文件已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文件已被新的规定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废止。
例如,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中央文件关于刑事案件处理程序的规定,与目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抵触。
这类文件都在此次被废止之列。
——凡调整对象已消失、文件事实上已不再执行的,文件适用期已过的,有关事项或任务已完成、文件不需要继续执行的,一律宣布失效。
例如,20世纪50年代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党内监察委员会的规定,由于目前党内不再设立监察委员会,这些文件事实上已失效。
——凡文件内容不存在问题的,或者虽存在一些问题但不影响继续执行的,或者目前尚无其他文件可以替代、废止时机条件还不成熟的,继续有效。
文件内容存在一些问题,需作修改,但修改前也继续有效。
例如,1959年《中央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等,虽有一定历史痕迹,但主要内容和精神仍然适用。
链接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需要“过五关”第一关:确定清理范围。
中央办公厅会同国家档案局,对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2.3万多件中央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将其中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1178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范围。
第二关:部门审核。
综合考虑文件调整事项目前的主管权属,中央办公厅将清理文件分送50多个中央有关部委和单位,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研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
第三关:集中审核。
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等成立集中审核工作组,对有关部委和单位提出的初步清理意见进行研究论证,对清理文件逐件进行审核,形成拟废止、宣布失效、继续有效三个文件目录。
第四关:征求意见。
中央办公厅将上述三个文件目录分送有关部委和单位征求意见,形成一致的文件清理处理意见。
第五关:审批发布。
中央办公厅起草清理决定稿,按程序报请中央审批通过,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发布。
使命感 格言
第一位,公。
秦时期,所面临的历史使命是图强。
当时秦国并不是七国中间的强国,秦要统一,必须要自身强大。
无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者一个人,最重要的就是使自身足够的强大,这是打破困境的唯一出路。
孝公抓住了历史机遇,通过商鞅变法,使秦国迅速崛起,完成了他的历史使命。
第二代,秦惠文王,这个时期,条件变了,历史使命也变了。
商鞅变法以后秦国变强了,秦国一强,其它六国得了红眼病,因为六国不能看着秦国强大。
这样六国的有识之士就要想办法,对付强大的秦国。
合纵,就是联合六国削弱秦国,秦国就完了。
所以秦惠文王的历史使命就是打破六国的合纵。
秦惠文王也完成了这个使命,办法就是连横。
第三代,秦武王,秦武王在位时间非常短,只有三年,因为举重砸死了,而且没有儿子。
他是明君吗
秦武王这三年还真了不得,秦武王有一句名言:“寡人欲容车通三川,窥周室,死不恨矣”。
我想坐着车到达三川,就是现在洛阳一带,看一看周天子的王城,死了也不遗憾了。
这是秦武王,这个时期,秦国已经很强大了,那么武王的历史使命是什么呢
是抓住历史时机,东进中原。
公元前311年,年轻的秦武王派左丞相甘茂率领军队攻打韩国重镇宜阳,就是今天河南洛阳西边40公里处,是陕西通往河南的唯一通道,两边是崇山峻岭,中间是一线山路,非常狭窄,是军事重镇。
甘茂说要打宜阳,必须联合魏国,秦武王就派甘茂,带了一个副使出使魏国,到魏国一谈,成功了。
魏国同意和秦国联手打宜阳,宜阳打通了,秦国才能兵出函谷关,所以这是一个关键之地。
甘茂是一个很有才的人,他出使魏国回来的路上,和副使说,你回去告诉秦王,就说第一,魏国同意很我们联手了,第二,你还说,虽然魏国同意了,但是这个仗不能打。
你就这样说,将来所有的功劳都记在你的功劳簿上。
他的副使不知道什么原因,回去和秦武王说了,武王很奇怪,打宜阳要联合魏国,现在魏国同意联合,你说不能打,为什么
召见甘茂,甘茂讲了三件事,三件事一说,秦武王明白了。
第一,曾参杀人,曾参是古代的一个贤人,在费地居住的时候,这个地方有一个人也叫曾参,结果这个曾参杀了人。
之后,就有人给未杀人的曾参的母亲报信,说曾参杀人了。
她母亲知道自己的儿子不会杀人,在织布机上照样织布。
一会儿,第二个人来报告,他母亲还在织布,有过一会儿第三个人来报告,他母亲把织布机一扔,翻墙就逃了。
甘茂说曾参是个贤者,他的母亲最了解自己的儿子,架不住三个人一说,吓得就逃了。
我不是秦国人,我来秦国帮你们打天下,一定会有人在背后说我的坏话,如果我去打宜阳,有人说我坏话,我既没有曾参之闲,你也不会像曾参母亲那样信任我,我能打下来吗
这是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张议无功,惠文王时期有一个张议,立了很大的功劳,但没有人说张仪立的功,都说在秦惠文王的身上,说臣子立功不算功,这是第二件事。
第三件事,文侯烧信,魏国开国之君魏文侯派了一大将,叫乐羊去攻打中山国,打了三年把中山灭了。
乐羊很得意,觉得自己立了这么大的功劳,应该受赏,结果一见魏文侯,魏文侯搬出一个箩筐,筐里面是这三年中其他大臣告乐羊的告状信。
乐羊一看这么多告状信,魏文侯都不告诉他,压着不放,支持他打了三年,才明白这个功劳不仅仅是他自己的。
所以乐羊就立即跪下,说了两句话:“此非臣之功也,主君之力也”。
这不是我的功劳,是主公对我的信任。
在那个制度下,如果得不到领导的信任,什么也干不成。
讲完这三点,甘茂说,你说我敢打宜阳吗
宜阳如果一年打不下来,会有多少人说我的坏话,我还能活吗
魏国虽然同意联合,但这个仗我死活不能打。
秦武王明白了,他说咱们定个盟约吧,你替我打宜阳,我对你是绝对信任,谁告状我也不听,甘茂说可以。
然后甘茂就去打仗,打了五个月,秦武王收到一大堆告状信,秦武王动摇了,要求甘茂撤兵。
甘茂就回了封信,说咱们的合同还算数不
秦武王一听这话,就继续增兵,最后,甘茂把宜阳拿下来了,杀了六万韩兵,打开了韩国的西大门,秦国的军队可以兵出函谷关,直达洛阳。
这个举重而死的秦武王只活了三年,也没有结婚生子,但是也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第四位国君,秦昭襄王,昭襄王的功劳更大,在位56年,把大儿子熬死了。
昭襄王时期,秦国已占压倒优势了,他的历史使命是继续东进,摧垮六国的主力,为最后统一奠定基础。
昭襄王在位56年,先用魏冉为相,后用范睢为相,重用白起,白起不负重托,伊阙一战大败韩魏联军,斩首24万。
长平之战活埋45万。
秦国统一一共杀了100多万,白起一个人杀了90多万。
昭襄王连续不断用兵,基本上摧垮了六国的主力军,为最后秦王嬴政统一天下奠定了基础。
而且昭襄王时期,如果听了白起的话,就有可能把赵国灭了,拖延了几个月,邯郸之战没有打赢,这个我们讲过。
所以昭襄王也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第五位,秦孝文王,这个就不好说了,在位三天就死了,既无功,也无过,姑且也称之为明君。
第六位,庄襄王,就是异人 ,在位也只有三年,时间很短,但是庄襄王干了两件大事,重用吕不韦,建立东郡。
东郡非常重要,是连接齐国,切断了六国南北合纵的通道,这是一大贡献。
再一个,利用赵国和燕国的矛盾,占领赵国37座城池,进一步削弱赵国。
所以他在位虽然只有三年,也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第七位,赢政,他的历史使命是不失时机的发动对六国的统一战争,所以赢政即位以后,很快就定下来发动统一战争,并且用十年完成了这个历史使命。
在整个过程中,秦国的七代国君没有一位犯过大的错误,七代国君,都有强烈的使命感,都完成了自己肩负的历史重任,这是很不简单的。
这七位国君不是有意挑的,是根据秦国的制度,父死子继,兄终弟及。
比如说昭襄王,他是秦武王的兄弟,是太后和魏冉两个人联手推上来的,他当时正在秦国作人质,对他来说,完全是偶然的当上国君。
他特别能活,做了56年,大儿子在国外作人质熬死了,次子安国君继位。
安国君继位纯属偶然,因为哥哥死了,继位三天又死了,然后才是异人,也就是庄襄王。
庄襄王即位也是偶然,如果不是吕不韦包装,他连安国君的嫡子都当不上。
七代国君,很多是偶然的继位,但是所有偶然当上国君的人,没有一个是昏主。
西汉初年有一个非常著名的文学家,政治家叫贾谊,写过《过秦论》,上中下三篇,非常有名。
《过秦论》上篇,贾谊有一句名言,说秦王嬴政“奋六世之余烈”,继承了前面六代国君的功业,到他这里,七代国君连续不断的努力,最终统一天下,所以从这个角度讲,代代明君,不是个简单的事儿。
孟子告天下(全文)
【原文】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若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徵于色,发于声,而后喻。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行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
入则无法家佛士,出则无故国外患者,国恒亡。
然后知生于忧患,因死于安乐也。
【译文】 舜从田野之中被任用,傅说从筑墙工作中被举用,胶鬲从贩卖鱼盐的工作中被举用,管夷吾从狱官手里释放后被举用为相,孙叔敖从海边被举用进了朝廷,百里奚从市井中被举用登上了相位。
所以上天将要降落重大责任在这样的人身上,一定要道先使他的内心痛苦,使他的筋骨劳累,使他经受饥饿,以致肌肤消瘦,使他受贫困之苦,使他做的事颠倒错乱,总不如意,通过那些来使他的内心警觉,使他的性格坚定,增加他不具备的才能。
人经常犯错误,然后才能改正;内心困苦,思虑阻塞,然后才能有所作为;这一切表现到脸色上,抒发到言语中,然后才被人了解。
在一个国内如果没有坚持法度的世臣和辅佐君主的贤士,在国外如果没有敌对国家和外患,便经常导致灭亡。
这就可以说明,忧愁患害可以使人生存,而安逸享乐使人萎靡死亡。
【感悟】 一个成功的人或者肩负重大使命的人,必定付出比常人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