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鞅以法治国的内容或名言的是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一是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这就从法律上维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有利于地主经济的发展。
二是奖励耕战,包括奖励耕织和奖励军功两方面的内容。
奖励耕织就是奖励一家一户的男耕女织的农业生产,以生产粮食布帛多少为标准,凡是努力耕织生产粮食布帛多的,免去其本身的徭役。
这就促进了小农经济和农业生产的发展,保证了封建国家的财源和兵源。
奖励军功,规定军功以在前线斩得敌人首级多少来计算,按照军功大小授予不同的爵位和田宅。
贵族凡是没有立军功的就没有爵位,不能享受特权。
这就严重地打击了奴隶主贵族的特权,鼓舞将士勇敢战斗,加强了秦军的战斗力。
三是普遍推行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治理,使县成为直属于国君的地方组织,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
影响: (1)废除了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加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度。
(2)为后来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3)但是商鞅实行的严刑峻法和文化高压政策,对后来的秦朝也有消极影响。
商鞅的治国理念依据是什么?
众所周知,商鞅是中国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系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
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商鞅通过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为秦国日后统一六国、建立大秦帝国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史称“商鞅变法”。
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经济上商鞅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军事上商鞅作为统帅率领秦军收复了河西。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商鞅在变法前后,不畏任何权贵,不怕任何既得利益者,毫无私心可言,而凡事都能做到以大局和长远为重,且以身护法。
这些,是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法国等所必须的。
当下中国一定层面的一些决策者、执法者、行政者,跟商鞅相比简直就是小儿科。
但是,无论是当下中国,还是未来中国,都“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商鞅式的非凡人物,无疑是中国亟须的。
也就是说,依法治国离不开商鞅式的“硬骨头”。
因此,中国官方理当千方百计地让商鞅式的人物上位,并委以重任,而及时地将一些身在庙堂之上的滥竽充数者、一知半解者和政治投机者清理掉。
商鞅变法的治国思想
商鞅坚信通过法治才能强国 战国初期,秦国国力贫弱,时常受到魏国、楚国等强国的欺辱。
同时,秦国落后的生产关系阻碍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秦国需要变法以实现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商鞅受当时法学名家“吴起、李悝”的影响,坚信只有通过法治才能强国,在秦国推行变法,为之后的秦国一统天下打下基础。
尽管商鞅推行的“法治”与当今的法治不可同日而语,但将其放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加以考察,仍然是一笔宝贵的传统法律文化财富,其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首先,“唯法论”的法治思想,树立法律权威。
商鞅对“依法治国”的力量是极力推崇的,主要表现是“不贵义而贵法”,“任法而治”、“法任而国治”、“不可须臾忘法”。
法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官员们能推行法治,国家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发展。
执法者必须要尊重法律的权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在其“唯法论”思想的指导下,商鞅一方面利用法律打击传统的领主势力,另一方面利用法律保护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维护秦国社会的稳定,这从根本上促进了秦国生产力的发展。
其次,“农战论”的法治思想,构建经济基础。
主要内容是:废井田、开阡陌;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奖励军功、禁止私斗;废除旧时的贵族分封制。
“农战论”思想打击了保守的领主贵族势力,废除了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井田制度,保护了新兴的地主阶级,促进了当时秦国的强盛。
“农战论”思想的缺陷主要在于阻碍了秦国商品经济的发展。
商鞅认为,“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而商品经济不利于秦国的繁荣富强。
因此,商鞅对商品经济采取了限制和打击。
再次,“刑赏论”的法治思想,规范人的行为。
商鞅从“好利恶害”的人性论出发,提倡重刑主义。
《商君书·去强》中说:“以刑去刑,国治;以刑致刑,国乱。
行刑重轻,刑去事成;重重而轻轻,刑至事生,国削。
”《商君书·靳令》中说:“行罚,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刑去事成;罚重刑轻,刑至事生,此谓以刑致刑”。
商鞅主张将刑赏规定在成文法中,把人们的行为纳入法律规范,减少社会矛盾,定纷止争。
通过这种途径树立的法律权威,可以使全社会形成守法遵法的局面。
商鞅变法和依法治国有什么不同
战国时期法家著名人物商鞅在秦国进行了两次政治改革。
主要内容包括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
此次变法是战国时期最彻底的改革,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诸侯国,为后来秦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此次变法有三个重点值得我们特别关注。
首先是徙木立信。
商鞅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斤黄金。
有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五十斤黄金,以表明说到做到。
接着商鞅下令变法,新法很快在全国推行。
早年在评论“徙木立信”这段故事时指出移动一根木头并非难事,关键是以此而树立的千金难买的诚信,这也说明立法重点在于取信于民。
其次是一视同仁。
在变法的过程中,遭到了较大的反对,太子的老师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
他们认为立法只是针对平民百姓,对于贵族的约束力不足,认为要按照周礼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对于法令没有遵行,最后都被商鞅依法进行处罚,秦孝公对此采取了支持的态度。
最后是坚持变法。
商鞅在变法过程中得罪了权贵,包括太子在内的权贵多对商鞅有不满,商鞅也因作法自毙而遭到五马分尸,但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新法最终奠定了秦灭六国的强大基础。
商鞅变法中的措施,能体现依法治国思想的是
c (“法之不行 自上犯之。
”简单的说就是上行下效,法自产生的过程就很严谨,法的生成过程和下达过程都是有严格程序的。
发行下达了的法要有严格的程序 ,从下达开始的第一步接触到的人就要学以致用,弄会学懂,逐条都有一定的定义,而非意思可随人而变,不可一层一个意思。
简而言之就是-----法之而出、上行下效。
有“威出于严而后宽”,就是只要你严格按法律办事了,效果好不好与你无关,是制定的“法”不可行,自上犯之)d(这是商鞅说的,治世不可一道,即指君王管理国家统治世间所用的办法不可学他人,跟人一样,那会出现问题,这是很前卫的思想,用别人会的起治国,最后怎么跟别人共存,只有走自己的路打自己的帐才有算计便国不法古,国家统治阶级在管理上不能效法古人,要勇于创新,这是一种启迪,不仅对当代,也对我们这些后世人有种启迪,不能一味崇古,要学会变通 。
总的意思是治理国家不要总是遵循同一个指导思想,要使国家发展繁荣就不能墨守成规 ,原句是治国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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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商鞅的法治观
商鞅变法对中国历史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令出必行,取信于民是他变法的风格。
一个国家和民族要想强大必须改革,改革符合中国乃至世界历史发展潮流,它对生产关系的调整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在实现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之路上少走弯路,也扫清了诸多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