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治国的名言警句
天下为公——孙 治国之难在于知贤在自贤 国者,必以奉法——《列子·》 治国之道,必先富民。
《管子》 ●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顾炎武 ●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孟子》 ● 顺天者存,逆天者亡。
《孟子》 ●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孟子》 ●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孟子》 ● 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
《孟子》 ● 政通人和,百废具兴。
范仲淹《岳阳楼记》 ●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曹植《白马篇》 ● 圣人不利己,忧济在元元。
陈子昂《感遇诗》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出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范仲淹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001.勿延誉归己,勿诿过于人;勿徇私废公,勿贪渎纵欲。
002.与声色犬马零距离难免失足,同清正廉洁相坚守方可成材。
003.得志时贵在清醒,失意时重在平衡。
004.识时务清廉政务,通人情不徇私情。
005.领导者的角色:在人民面前是公仆,在工作面前是表率,在腐败面前是利剑。
006.动摇理想信念,必然迷失方向;追求骄奢浮华,终将逸豫亡身。
007.立德行善勤为先,富民安邦心所系。
008.法到严时生廉政,官到清时更爱民。
009.失去监督的权力,就像无舵的航船;失去节制的私欲,就像决堤的洪水。
010.为官应立“公仆志”,从政最贵“爱民心”。
011.廉洁奉公公平公正方显公仆本色;执政为民民情民生应是为政所系。
012.执政为民,民心所向;掌权为己,自取灭亡。
013.在官唯明,理事唯平;处世唯清,待人唯诚。
014.管涌如不堵,能决防洪之长堤;贪欲如不除,可毁为官之大志。
015.勤政廉政政通人和,亲民爱民民康物阜。
016.为官禁权力与金钱握手,做人倡正直与廉洁相拥。
017.惩治腐败为民心之所向,敢于执法乃兴国之关键。
018.秉公执法威自显,善听民言政更廉。
019.浮华虚荣是堕落的序言,廉政敬业为成功的宝典。
020.用好手中的权力靠的是责任,带好身边的人员靠的是品行。
021.谁对腐败者同情,就是对老百姓绝情。
022.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做事,勤勤恳恳学习,清清白白为官。
023.维护公平得人心,伸张正义顺民意。
024.任劳任怨,献身事业无悔;诚心诚意,服务群众有情。
025.忠心献给祖国,爱心献给社会,关心献给同事,孝心献给父母,信心留给自己。
026.拒腐蚀永不沾,牢记“两个务必”;除私心为民众,甘当人民公仆。
027.维护公平得人心,伸张正义顺民意。
028.任劳任怨,献身事业无悔;诚心诚意,服务群众有情。
029.清正廉洁无所畏惧,坚持原则人心凝聚。
030.视事业重如山,看名利淡如水。
031.官为轻,民为重;权为轻,责为重;名为轻,德为重;利为轻,义为重。
032.位不必尊显,期于无负国家;功无须丰伟,要在全意为民;才毋望八斗,重乎勤勉力行;德勿求皆碑,惟有不懈修身。
033.做事当于世有益,为人应求心所安。
034.从政,应德厚才高身正;治国,当吏清法严政明。
035.好学近乎智,知耻近乎勇;清廉近乎威,公平近乎明;勤勉近乎才,为民近乎忠。
036.立党为公贵在公平公正,执政为民旨在民富民安。
037.戒贪,贪则无品;戒骄,骄则无知;戒惰,惰则无进。
038.与民同乐乃万乐之本,为民办事乃万事之先。
039.矜持规矩,慎作方圆。
040.党心是旗,民心是尺。
041.心诚不在酒宴盛,事实何须文墨多。
042.官以廉生威,人以德立身。
043.宁做清官甘苦一生,莫当贪官遗臭万年。
044.是真公仆当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做好党员切莫忘民族兴衰乃大端。
045.立党为公树公心修浩然正气,执政为民听民声养鱼水情怀。
046.心里装着群众,民声托起你;心里只有自己,民怨湮没你。
047.社会不会无缘无故地厚待一个人,除非他自己向社会证明,他是值得社会对他厚待的。
048.读书是修身之道,守廉乃为官之德。
049.德不善则弊显,行不俭则祸生;品不端则怨长,言不实则信失。
050.正党风要靠铁面倡廉,合民意更须无私执政。
051.党员依照“准则”行,不越雷池一步;领导牢记“宗旨”干,莫离民众半分。
052.官大品高,心系百姓安危冷暖;位尊情浓,体察民众酸甜苦辣。
053.惧法朝朝乐,欺公日日忧。
054.行政为公莫怕吃亏,为民造福莫怕吃苦。
055.人无骨气五尺肉,心不染尘千秋魂。
056.民有公论,身闲性懒莫从政;法无私情,品劣心贪休做官。
057.当记苍生苦,不忘鱼水情。
058.高山流水洁有情,清风明月廉无价。
059.立德是领导干部执政为民之基,有德是领导干部立身为官之本,修德是领导干部洁身自好之源,守德是领导干部建功立业之方。
060.笋生瘠土仍怀节,竹揽长空更虚心。
061.为人谦和智则广,为官廉洁威自高。
062.贪婪,是走向腐败的通行证;自律,是坚持廉洁的安全阀。
063.功高不泯忠贞志,位尊更坚公仆心。
064.知取舍,求同存异,志可行也;知明暗,弃恶扬善,品可标也;知偏正,秉公废私,名可昭也;知清浊,拒腐守德,心可安也。
065.做人一生,道德是根本,为官一任,廉洁是根本。
066.勤以为民,廉以养德;淡以明志,静以修身。
067.民心似海,应珍惜点滴之水;权重如山,勿滥用半捧之土。
068.贪心由微而起,贪不遏则害人害己;嗜欲因纵而虐,欲不止则迷心毁身。
069.做官如航行——当以公正为船,廉政为舵,勤政为帆。
070.执政莫忘本,得志莫骄纵。
071.正气是人的形象,骨气是人的脊梁,朝气是人的希望,勇气是人的力量。
072.智者不惑,勇者不惧;勤者不贫,廉者不腐。
073.勤以为民,廉以养德;淡以明志,静以修身。
074.出于公心自会宠辱不惊,两袖清风始能正气凛然。
075.源清流自洁,身直行始正。
076.做事最怕生贪欲,为官最难秉公心。
077.多闻己过,广达民情。
078.为政之要,贵在得人;得人之要,贵在用人;为官之要,贵在清廉;清廉之要,贵在砺人。
079.太阳在选择中上升,流星在选择中下沉,人生的辉煌和沉沦,常常取决于一念之间。
080.为官莫贪婪,贪婪如飞蛾赴火;处世勿侥幸,侥幸是以身试法。
081.赤胆忠心为党,廉洁奉公行政,呕心沥血为民,鞠躬尽瘁奉献。
082.眼睛一旦盯住金钱,心灵便会失去光芒。
083.一双铁肩,一颗义胆,一身正气,任劳任怨替国肃贪;一副柔肠,一腔热血,一片真情,全心全意为民谋利。
084.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常怀律已之心,常修从政之德。
085.人以德为本,官以民为基。
086.谋事之基要实,方成大业。
成事之道要正,才能远行。
087.做“公仆”情系百姓,当“清官”勤廉为本。
088.铜臭铸就镣铐,清廉闪亮人生。
089.公生明,廉生威。
090.不折不扣的反腐倡廉,实实在在的勤政为民。
091.常闻贪欲丢性命,但能守廉得民心。
092.正心为本,修身为基,秉公执法,勤政为民。
093.心似秤办事公平平似水,人如镜自律廉洁洁如玉。
094.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
095.诚实不虚伪,敬业不图名,坦言不奉承,廉洁不贪利。
096.一身正气人品如山,克勤克俭两袖清风,胸怀似水任劳任怨。
097.财欲、物欲、人欲、贪欲是腐败之源;公开、公正、公平、公心乃廉政之基。
098.刚正不阿,如墨线过木曲也正;清正廉洁,似明矾入水浊亦清。
099.一身正气,求真求实求真理;两袖清风,为党为国为人民。
100.做人不失德,从政不失勤,为官不失廉,为首不失严。
101.在职一阵子,做人一辈子。
102.为官一生不求名,从政一世不图利。
怎样理解党规党纪严于国法
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民守法是法治的重容。
中国特色社会法律体系是以全社会成员的共同意志为内容形成的法律规则体系,其生命力也必然在于全民守法。
全民守法,事关我国全局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是保证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全局的迫切需要,是全面贯彻落实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的迫切需要,是在新的起点上完善、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迫切需要。
全民守法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从本质上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愿望和根本利益的反映,因此自觉守法是主体地位的体现。
社会主义民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我国是一个有着数千年封建文化传统的国家,封建文化中的人治、专制、等级等观念与现代法律精神格格不入。
公民进行有序政治参与必须建立在全民守法的前提之下。
建设社会主义的目标需要全民守法去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需要全民守法去弘扬和传递,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需要全民守法去推动。
全民守法是法治建设从传统走向现代、从理论走向实践、从精英走向大众的必然趋势。
苏格拉底说:“遵守法律是一种美德。
”守法不仅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行为规范,一种生活方式。
近代法学家沈家本说:“法立而不守,辄曰法之不足,此固古今之大病也。
”自觉地遵守和执行法律是对公民的基本要求。
只有全社会成员发自内心地尊崇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才不会仅停留在纸面上。
全民守法对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全民守法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社会管理的目标在于法的实现。
社会管理说到底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社会,使社会管理活动依法进行,从而实现秩序、民主、公平和正义。
全民守法是政府和公众在良性互动中实现善治的前提。
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利益矛盾相互交织,一方面党员干部要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需要;另一方面,也要善于运用法律知识释疑解惑,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善于运用法律机制理顺社会关系。
群众的广泛参与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特征。
当前,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动和调整,公民积极参与社会意识明显提高。
但是,也要看到一些人在利用互联网等手段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各项权利时,因为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而造成网络侵权。
群众不仅是社会事务的参与者,更是良好秩序的建设者。
公民在社会管理中不能扮演消极的、被动的角色。
全民守法是群众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的保证,只有全民守法,人民群众才会在社会管理中表现出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形成法治共识,社会管理创新才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法治基础。
全民守法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
守法是全民的责任,也是全民的福祉。
全民守法是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也是实现公民权利的保障。
科学立法是把人民群众的意愿通过宪法法律上升为国家意志,全民守法则是依靠人民群众把宪法法律付诸实践。
法治建设的目标是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是的优越性的根本体现。
人民不仅是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实践主体。
只有坚持全民守法,才能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使人民群众遵守法律的现实的和潜在的积极性得以充分调动,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全民守法的核心就是依法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使自己的全部活动都在法律范围内进行。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流动性增大,社会利益多元化、利益格局分层明显,公民对涉及自身利益和权利问题十分敏感,公民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意识越来越强烈。
全民守法是一种积极主动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理性表达和捍卫权利的动态过程。
只有坚持全民守法,才能够将人的需要转化成法律上的权利。
守法与维权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守法是维权的有力保证,而维权也必须依法进行。
人民群众在通过信访渠道表达利益诉求的同时,必须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维护社会稳定。
全民守法是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的内在要求。
一个有活力的稳定社会必然是一个全民守法的社会。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法律是规范市场行为、调节利益关系、维护的重要手段。
良好的不仅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有序流动、物流资金流安全,而且也有利于增强人们的竞争意识、开拓能力和创造力。
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不仅有利于化解各类矛盾冲突,而且也有利于促进每一个人的全面发展。
怎么理解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两者的关系?有哪些途径培养自身的法制精神?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一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应该包括文化、思想政治、道德、审美等各方面的素养。
要提高一个人的道德修养,这个过程必定是循序渐进的。
平常可以多看些时事新闻、历史书籍、名人语录、时事点评,多关注下民生、民事,从各个方面去提高自己的个人内在修养,从而奠定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法律素养是在思想道德修养的基础上养成的,就多了解些法律常识,多看些法律方面的相关知识以及法制新闻,比如法制在线、法眼栏目、一个人作为道德行为的主体,时刻面临着自身道德价值的选择。
都市夜话之类的节目都可以看,遇到问题多从法律的角度去思考,慢慢地可以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市场机制不健全、不规范,相应的政治、法律、道德、文化等方面的建设相对滞后,由此在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二律背反现象,令众多一个人无所适从,为师者亦措手不及,由于认知水平的限制,面对纷繁甚至冲突的道德价值,一个人时常陷入两难或多难选择的境地。
尤其是近年来社会评判标准的不确定性,给一个人进行自我道德价值的选择和实现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为他们同样的行为,往往在社会中得到不同的评价,时褒时贬,时赞时斥,以致于一个人的自我评判标准也难免发生左右摆动,难以确定。
因此,从理论上回答一个人的道德价值选择应该遵循什么样的道德原则,以及在这些根本原则指导下,如何帮助一个人实现自我选定的被社会认可的道德价值,这是大学德育的根本目标之一,同时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教育的原则,对于把握道德教育的方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第一,要注重基本理论和基本观点的学习。
说过:“主义譬如一面旗帜。
”科学的理论就像一面引导千军万马朝着正确目标冲锋陷阵的旗帜。
思想道德修养课动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回答和解决在青年学生中具有普遍性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了一整套思想道德修养理论。
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课,首先要认真学习它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观点,掌握其精神实质,从思想深处真正认识到中国会主义道路的必然性,真正认识到我们社会所倡导的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人生价值观与人类社会真、善、美相统一的终极价值目标的指向是相吻合的,并能真正理解这种人生价值观的价值。
这是学好思想道德修养课的基础,它对于提高一个人自身的理论素质和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确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比较与鉴别中学习。
青年一个人要学好思想道德修养课,不仅要掌握其基本理论和观点,而且还要注重运用这些观点,分析认识现实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在比较与鉴别中学习。
这对于置身于社会转型期,面临着多重价值体系选择窘境的当代一个人来说,尤为重要。
理论联系实际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联系改革开放的社会实际,一方面是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
在比较与鉴别中学习,主要是指青年学生要学会运用课堂所讲授的理论去分析和认识现实社会生活中纷繁复杂的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等现象,去比较和评价各种社会思潮和价值观念,并在分析与比较中,在评价与鉴别中选择和确立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政治方向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三,要注重知行统一,在践履中学习。
知行统一,强调践履,这是由思想道德修养课的特性所决定的。
思想道德修养课利用课堂教学等形式,与一个人共同讨论应当怎样做,为什么这样做,以及怎样做的道理。
一个人通过学习讨论掌握了这些道理,就谓这“知”。
但获“知”并不是思想道德修养的最终目的,获“知”的目的是为了“行”,是为了“践履”。
中国古代思想家早就指出,“不行不为真知”。
因此,知行统一,注重践履,就成为这门课的重要特点。
这就要求一个人在学习这门课程时要注重知行统一,坚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边获知边践履,在践履中进一步加深对“知”的理解和认识,真正做到知行统一,从而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境界,达到完善自身的目的第四,追求高尚人格,不断完善自身。
非专业意见,建议多参加社团活动多参加公益活动多看报纸多关照新闻等各种传媒和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四个内容:一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
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三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四是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涵盖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的道德要求和价值观。
当代一个人肩负着建设祖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社会的历史重任,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是建设法治、民主社会的主要力量。
因此,当代一个人必须提高努力学习科学知识,通过自觉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自身道德素质,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提高法律素质一个人如何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质时代呼唤英才,希望在于青年。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 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一个人的参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一个人去奋斗。
时代为当代一个人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广 阔的舞台,也对当代一个人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个人要适应时代的要求,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不仅 要学好科学文化知识,还要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质。
那么,应该如何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呢
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是提高一个人学习思想道德修养的有效方法。
一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过程,是一个 吐故纳新、新陈代谢的积极扬弃过程,它既需要自己主观的努力,也需要客观外界的帮助。
接受教育,可以不断提高自 己的理论水平,还能看到自己的不足,从而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
但外因毕竟要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所以在接受 教育的同时,还要善于运用自我教育的方法。
自我教育,也可称为自我修养,它表现为一种自我主观积极努力、勇于进 取的状态,表现为在处理工作、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时不断提高自我控制、自我调节、自我监督、自我反省、自我改进的 能力和水平,我国儒家学说中提倡的“慎独”就是自我修养的 最高境界。
一个人自我教育的方法很多,例如进行自我总结和鉴定,通过分析解剖自己的优缺点,树立新的奋斗目标; 立座右铭,针对自己的弱点或根据自己的愿望把名人名言置于床边、案头,朝夕相望,就能起到激励、督促、潜移默化 的作用;记日记、 写读后感等也不失为自我教育的有效方法。
公民法律素养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 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准之一。
一个人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也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
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 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是培养一个人法律素质的基本 内容。
只有认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法律修养,才能在社会主义 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合格公民。
培养一个人法律素质,教育是基础。
高校是一个人接受系统 法制教育的主渠道。
对一个人进行法律素质的培养,除了靠健全法律、实行依法治国外,还要从学校内外、课堂内外着 手,要从理论与实践上着手,要做到以下几点:一、要确立科学培养观念,提高对法律素质认识;二、要改善课堂教学 环节,丰富一个人法律知识;三、要营造立体培养环境,增强一个人法律意识;四、要强化有效的实践环节,培养大学 生法律能力;五、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提升一个人法律素质。
这样才能全面提高一个人的法律素质。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践出真知,实 践长才干,实践提高能力,一个人只有书本还很不够,因此, 我们应该鼓励一个人走出校园、深入实际、接触社会、了解社会,这样才能让他们学到更多的知识。
通过勤工俭学、社会调查、生产实习、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实践活动,一个人能 将自己所学的知识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与此同时,学生自身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也能 得到最大程度的锻炼和提高,为全面成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个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 社会文明道德风尚的重要体现者和传承者,一个人要努力提高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质健康成长为有理想、有道 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大学是知识的海洋,人生的理想将在这里确立,未来的发展也即将在这里得到奠基,所以我们必须好好把握这个机会,来争取更多的知识和本领,让自己能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越走越好。
大学是一个新环境,注重的就是独立思考和生活,无论是学习、交友乃至认识社会和人生,都需要更多的依靠自己的思考、判断和选择。
因此,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本书可以让我们更好的认识自己,让我们更好的面对未来。
1.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意义从青年一个人自身发展状况看,青年 ... 电视电影《地道战》 电视电影《地道战》观后感唐杰摘要:电影《地道战》讲述了日军侵华时,1942 年的中国冀中平原上,高家庄英勇的男女民兵,从四面八方齐集村口,准备战斗。
为了与日军展开斗争,冀中根据地人民展开了群众性挖地道的高潮, 民兵队长高传宝被这巧妙的洞口深深吸引。
各村民兵利用野外地道 围困敌人,打死民兵败类汤丙会,活捉日寇山田,胜利的钟声响遍冀中平原。
关键词:团结;人物形象;抗争;幽默引言电影《地道战》是 60 年代中国战争电影的经典之作、也是一部经典回顾历 史爱国教育影片。
我们一个人应当注重诚信,以诚待人。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和内容是什么
“治国者先受制于法。
”“政者,正也。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欲肃民风先正官风。
”我国古代这些治国理政的名言警句都说明了一个道理:只有对治理者首先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国家才能治理好。
我们党是执政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只有严明党·规·党·纪,才能保证党的事业有发展壮大的不竭力量。
正所谓,“正其身者,方能正人”。
基于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旗帜鲜明地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
”目的就是把党·规·党·纪笼子的眼儿编得更小、标准更严,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这是由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
我们党是按照自己的政治纲领、政治路线,为实现崇高的政治目标而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由先进分子组成的政治组织。
“树德莫如滋,除害莫如尽。
”只有党·规·党·纪严于国法,以更严的标准要求和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才能永葆党的先锋队性质。
这是由党的执政使命决定的。
我们党肩负着领导13亿多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责任重大。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党规党纪的存在,就是让每一位党员铭记自己肩上的责任和特殊的使命。
在领导人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多甚至更为严苛的要求,这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来说,是理应如此、不言而喻的。
这是由党员的先进性决定的。
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责任的公民。
国家法律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底线。
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
认同和接受党·规·党·纪的规范和约束,是对每位党员入党的基本要求。
当你握紧拳头向党旗庄严宣誓时,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党员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放弃的要更多,责任和担当要更大。
有些事情,普通公民可以做,党员就不行。
因此,自觉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是每一位党员的自愿选择,也是对党的庄严承诺。
政治法律顾问在制定什么,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重要作用
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制度,将法治建效纳入政核。
并将“深入推进依法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列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六项重大任务之一。
这是我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
这就要求必须建立完善政府顾问制度,充分保障法律顾问的权利和地位,保证法律顾问制度的高效运作和依法实施。
一、政府法律顾问的概念及作用政府法律顾问是指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自然人或者组织。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关于政府法律顾问如何产生、运行以及完善的制度和规则的总称。
目前,我国政府法律顾问指的是与政府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的组织机构,其中最主要的组织机构是律师事务所,其次是法律专家所在的工作单位。
随着我国律师队伍的壮大和律师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律师在社会事务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律师不但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而且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作为政府聘请的顾问律师可以社会监督的角色和心态看待政府行为,且顾问律师没有受到行政机关内部人员的限制,可以站在相对客观、公平的角度评判政府行为。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保障行政机关立法、执法、监督三个阶段都产生重要作用。
政府在立法阶段或是在作出重大决策前,通过请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咨询建议书等,让政府法律顾问全面介入政府决策、制定政策,确保政府政策、决策的合法性,能够有效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在政府执法阶段,政府作为行政主体、民事主体多层次参与经济活动、民事活动,导致大量法律事务产生。
政府依法进行投资、采购活动时,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合同谈判、起草、审查等非诉讼事务;政府与其他法人、组织等发生争议、矛盾纠纷时,可以聘请法律顾问代表政府出庭参与诉讼。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也是防范法律风险、监督政府决策的重要保障,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咨询建议书、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书、法律审查书等可以对法律风险进行研究评估,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同时这些法律文书的备案制度,可以有效监督相关政府官员是否按照法律文书已经提出的建议进行风险防范、制定决策,对有关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方便以权谋私可以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
二、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简介(一)美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演变和发展美国联邦政府建立之初并没有设立司法部,但总统为工作需要专门设立了一个职位:“首席代理人”(AttorneyGeneral),其职责是应美国总统要求,就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首席代理人”虽然不是总统内阁成员,却可以列席内阁会议,可以说是总统的私人法律顾问。
之后的百年里,联邦政府各部门也相继出现GeneralCounsel“首席顾问”,参与联邦政府各部门的日常工作。
内战后美国建立司法部,总统的“首席代理人”直接出任美国政府司法部部长,司法部长是美国总统和政府的首席法律顾问,其职责是替美国总统和政府处理法律事务,司法部雇佣大量律师处理联邦政府的法律事务。
各部门也相继设立了自己的部门法律顾问公室,公室设法律总顾问,该职由总统任命,其基本职责是向部门首长提供法律意见,对业务官员给予法律指导,工作还包括审查所有的工作计划和行政规则。
各部门法律顾问室公室的雇员均是律师,规模和数量规占政府聘任律师的绝大部分,其中农业部的法律顾问公室有四个区域性质的和十三个分支性质的事处,卫生部的法律顾问公室设有10个区域性公室,每个公室规模6至29名律师不等。
州政府也采取类似联邦政府的制度,大量聘请律师处理政府法律事务。
可以说美国就是一个由律师参与统治的国家。
(二)香港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简介香港政府在英国统治期间承袭英国制度,在1855年便组建律政司(当时称为律政署,1997年回归后改称律政司,两者职能和政府地位相同,只是名称作了变化),其长官是香港政府首席法律官员,直接向香港总督负责。
香港回归后,律政司司长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仅有的三名司长级官员之一,他既是行政长官、政府、政府各决策局、部门及机构的首席法律顾问,也是行政会议成员。
律政司下设五个重要科室,主要成员都是由政府律师组成,整个律政司实际上就是一个大律师事务所。
律政司除了有检控权,承担检控刑事罪行责任外,还负责草拟香港政府一切法例,向政府各决策局、部门提供法律意见,为土地规划、基建环保提供法律咨询,以律师或大律师身份代表政府参与涉及政府的民事纠纷,以中国香港代表团成员身份出席多边协议会议等等。
正是律政司这种全方位渗透的工作模式,香港政府的日常工作基本可以说是在全程的法律指导下进行的,这也是香港社会高度法治的原因之一。
三、我国政府法治建设及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现状分析(一)国家缺乏法治传统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封建思维还没有从人们的思想中被根本剔除。
人治思想根深蒂固,成熟的人治官僚体系保障行政权力无所不在地运行,法律处于极其次要的地位。
改革开放三十年,国家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是在严重缺乏法治传统的基础上进行法治建设,大多数的老百姓遇到问题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托人找关系甚至是花钱摆平,权大于法、情大于法、钱大于法的现象仍然不断出现。
也正因如此,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二)领导干部普遍缺乏法律思维领导干部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起主导作用,当前领导干部应该说政治思维、经济思维能力较强,但普遍缺乏法律思维,这突出表现在很多干部遇事不找法,事不依法,解决问题不用法,日常工作中很少想到法,部分干部甚至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极端想法,譬如前几年曝光的一名地方领导的名言“法律是什么
平时我管它,出事了它管我”。
这导致政府违法运行的情形不在少数,譬如很多地方都是用“先上车后买票”的违法方式解决项目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
(三)法律顾问制度缺乏刚性制度保障当前,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权力运行的工作机制处于“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境地,一个地方政府是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后律师能否参与政府服务、律师参与政府服务的范围大小等缺乏刚性制度保障,工作的随意性很大。
完全取决于政府主要领导的主观意志,而我们大部分领导缺乏法律思维,根本不重视法律顾问工作,所以,目前我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整体水平较低。
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权力运行的工作机制、政府依法行政的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但发挥的作用较小我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建立,目前大部分地区的政府及部门都聘请了法律顾问,许多地方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总的来说,顾问律师作用发挥普遍较小,一般都是在政府外围工作中发挥一些作用,如陪同领导接访,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作为灭火队员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处理等,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日常工作鲜能参与。
不少地方的法律顾问制度完全流于形式,政府下个建立法律顾问团的文就了事,长年累月不向律师咨询任何事项,顾问律师只在台账或宣传材料中出现,从来无缘参与政府服务。
(五)政府顾问律师的工作积极性总体不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不仅缺乏刚性制度保障,而且也缺乏经费保障。
政府聘用执业律师做顾问鲜有支付费用的,即使支付,也非常有限,很难形成“对价”,加之律师接触的事务多是外围事务,顾问律师的工作积极性总体不高。
四、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对策建议(一)各级政府都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治社会包括法治政府不可能单独在一个区域建成,这是多位知名学者的论断,法律顾问制度也应该全国一盘棋,整体全面推进。
我国各级政府部门都有不同的决策权和行政执法权,各级政府都应配备法律顾问。
同时,建成法治政府,各级行政首长是第一责任人,一把手如果能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就建成一半了。
必须要给政府一把手配备专职的法律顾问,这样才能全面、及时地为一把手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及建议,并评估一把手履职行为的合法性。
(二)建立健全法律顾问相关配套制度要建立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制度,促进政府决策规范化、法律化;要建立政府重大工程、重大经济项目、重大投资等决策前法律风险评估制度,组织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和可行性论证,防止和减少决策风险;要建立法律咨询建议书、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书、法律审查书等法律文书备案制度,防止有关领导干部以“不懂法、不知法”等借口推诿责任;要建立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三)积极引导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工作组织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处理日常法律事务,积极参与行政诉讼和政府投资、采购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有效化解争议,解决涉法事务。
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及专业律师协助政府依法处理信访问题,促进有关部门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
组织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街道(乡镇)、社区进行法律咨询等政府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中的作用,协助政府依法制定实施处置方案,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和善后工作。
(四)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目前有五支队伍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有关,即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政府部门的法规处室工作人员、公职律师、社会执业律师。
根据目前实际发展情况,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基本上由社会执业律师承担。
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同时,要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职业保障体系。
(五)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保障机制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把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费用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专项预算,及时足额支付法律顾问费用。
加强对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经费保障,探索形成以案定补、以事定补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