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官员等级
这个问题太,各个朝不一样的,就算是同一朝代,不同的时期而有很大的变化如秦朝在始皇帝实行三公九卿制以前和以后就有很大的差别。
我自己对于中国历朝官吏制度的发展进行了一个小小的总结,这个总结很粗糙,但是对于大体上去了解,还是没有多大问题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按照中国官吏制度的发展,有几个划时代意义的转折点:1、秦以前,2、秦至隋,3、隋以后,其标志有两个,1、三公九卿制,2、三省六部制1、秦朝以前在秦以前,官员这个概念相对模糊,君主任命一个人做什么事,这个人就去做什么,至于他们的等级,则就由他们的俸禄来决定,俸禄越高,等级就越高,但不等于实权越大,再加上那时候的士大夫、或者一些立过大功的人,或者君主的兄弟,都是有自己的封地的,所以那个时候官吏的权限、等级并不明确。
严格来说,从夏朝开始,就有三公九卿的叫法,但这里三公、九卿都是虚数,大概的意思就是高级官员叫公,稍低一些的叫卿,这种情况到了秦始皇时期,终于确定下来。
2、秦至隋朝的三公九卿制三公九卿在秦始皇改革天下后,成为一种制度,一直延续到隋朝实行三省六部制以前,各朝代大都以此为蓝本设定官职。
大体说来,中央的官员以三公九卿为主要负责人,三公者,一为主政、一为主军、一为主监察,而九卿则负责具体事宜,包括税收、祭祀、刑名等等,在各个朝代,名称各有不同,但大体上如此。
故而,就其等级来说,三公高于九卿,九卿在多数时候则高于地方官吏(乱世则有变)。
3、三省六部这个制度从隋朝开始,一直持续到清朝,甚至可以说是换了种说法、换了件衣服一直持续到现在。
与三公九卿制一样,三省六部在不同的时代也略有不同,比如门下省的长官在隋叫纳言,在唐叫侍中,不过不论怎么说,三省六部在从根本上看,依然是一回事,三省直接对皇帝负责,其中最重要的是尚书省,军政要事都必须经过尚书省。
而其余两省则是主要用于分割尚书省的权利,以免尾大不掉,不过这种局面在唐朝安史之乱后,发生了改变导致那以后其余两省基本上已经名存实亡。
尚书省下辖六部,兵、户、吏、礼、刑、工,由六部各自负责不同的具体事务,六部主管便是尚书。
三省六部下的等级,由尚书省、各尚书,为最高,各部辅助官员次之,辅助官员下的办事人员再次之。
地方官员再次。
大体上的官员演变规律就是如此,如果要细致的去说的话,几天几夜也说不完,楼主既然也在百度上看了那么多,我也不需要去复制,大体上的规律便是如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历史上哪个朝代官员工资最高
中国古代各个朝代官员工资排行1、秦朝:0.6万元—11万元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从低到高”:1公士,2上造,3簪袅,4不更,5大夫,6官大夫,7公大夫,8公乘,9五大夫,10左庶长,11右庶长,12左更,13中更,14右更,15少上造,16大上造,17驷车,18大庶长,19关内侯,20彻侯秦朝官员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是在商鞅变法中,商鞅设立的。
目的在于提高秦军战斗力。
为奖励军功,商鞅规定,凡行伍中人,不论出身门第。
一律按照其所立军功的大小接受赏赐.即便是秦国的宗室也是这样。
宗室未立军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拥有爵位。
俸禄,以实物的形式向各级官吏发放俸禄。
主要是粟米。
可兑换布匹。
还有的时候,国君会发给一些官吏,以钱币,黄金,但数量少。
不属于正常俸禄。
俸禄发放的时间单位。
秦国以年为单位发放俸禄,叫岁俸。
及一年发放一次。
俸禄,主要是粟米的记量单位是‘石’。
秦1石=30.75公斤由于秦朝还没有工资制度,所以我们按照爵位大小差异进行比对。
秦朝爵位划分为二十个等级,其中最低的是公士,年收入是50石(约1537公斤),大约是6000元人民币;而爵位最高的彻候,年收入是1000石(约30740公斤),大约是12万元人民币。
网络配图2、汉朝:0.5万元—2万元汉承秦制,官职多因袭秦代,如相国、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奉常、博士、郎中令、卫尉、任尉、治粟内史等官职都是沿用秦制。
汉代的官秩,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官阶在100石以上者,这类官中如\\\\'三公\\\\'每月有俸350斛,中二千石官月俸180斛,最低一百石官月俸16斛。
第二类是斗食、佐史之秩。
斗食月俸11斛,或岁俸不满百石,计日而食一斗二升,故称斗食。
佐史月俸八斛。
第三类是少吏,秩无规定。
第一类高官俸禄异常丰富,难怪他们\\\\'家日以益富,身日以益尊\\\\'。
小吏却俸禄甚薄,汉宣帝时,张敞反映小吏俸率不足,常有忧父母妻子之心,虽欲洁身为廉而不能,提议增加俸禄,宣帝乃增天下吏俸什二。
汉朝建立了俸禄制,以官秩作为发放工资的标准。
最低的佐史年俸是96石(约1296公斤),大约是5050元人民币;而秩比万石的官员,年俸是420石(约5670公斤),大约是22110元人民币。
3、隋朝:7.44万元—86.8万元隋朝的官俸比较高,并且官员数量也较多。
据统计,隋代官数为12576员,其中中央官员2581人,地方官员9995人。
从隋代俸禄制度来看,地方上9995名官员,都属于国家官员,是由朝廷任命的,国家财政要发放俸禄。
但地方上除了这一批国家任命的官员外,还有一批不是国家任命的胥吏,这些人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的俸禄制度,看来他们的俸禄是由地方政府发放的。
由于隋朝的俸禄并不仅按照品级发放,还与其所担具体职务有关,比如虽然都是第五品,但是丹阳令尹就是中二千石(2160石),会嵇太守则为二千石(1440石),皇子府长史为千石(960石),皇子府谘议参军为八百石,而太子中舍人只有六百石,所以不能简单地用品级确定官员工资。
隋朝官员分九品,最低的九品官年俸是360石(约19080公斤),大约是74400元;一品官年俸是4200石(约222600公斤),大约是868000元。
4、唐朝:13.7万元—172.6万元唐代的官员俸禄一般由禄米、人力、职田、月杂给、常规实物待遇和特殊实物待遇几部分组成。
以唐朝前期正三品京官(相当于今国务院各部部长、北京市市长级别)为例:每年禄米400石,职田9顷,杂役38人,每日发常食料九盘(细米二升二合,粳米八合,面二升四合,酒一升半,羊肉四分,酱四合,醋四合,瓜三颗,盐、豉、葱、姜、葵、韭之类各有差;木橦、春二分,冬三分五厘;炭、春三斤,冬五斤),大概约合每月8000文;每日可享受免费工作午餐,每年元正冬至各赐绢5匹、金银器、杂彩不等(包括夫人),依据品级国家配发至少五种不同场合的服装(包括全套衣帽鞋带配饰);本人或祖父母、父母亡故,给营墓夫60人役使10天,按品级配给丧葬所需一应器物,赠绢、布、绵等100段,粟百石。
遇有特殊情况,还有赏赐。
一般官吏每三年考核一次,业绩突出者可加俸禄,反之则减扣。
唐朝官员除了工资收入外,还有禄米、人力、职田、月杂给、常规实物待遇和特殊实物待遇等。
九品官年俸15.6两(约62400元),禄米54.5石(约2888公斤),大约是11260元,算上职田、人力等其他补贴,一年收入大约是13.7万元;一品官年俸81.6两(约326400元),禄米650石(约34450公斤),约134355元,算上其他收入,一年总计172.6万元。
5、宋朝:16.2万元—324万元历代官吏俸禄之薄莫过于明朝,这在古代官员的俸禄--明朝篇中已有所介绍.而历代官吏俸禄之厚莫过于宋朝,执行高薪养廉制度的就是宋朝。
网络配图宋代官俸制度十分混乱,官员无实职者可以领俸,有实职者则可以另加钱。
除正俸外,还有服装、禄粟、茶酒厨料、薪炭、盐、随从衣粮、马匹刍粟、添支(增给)、职钱、公使钱及恩赏等,地方官则配有大量职田。
官员有差遣职务者另加津贴,作为职务补贴。
这种职钱依官员本官与差谴职的级差按等发给,故虽任同一官,职钱并不相同。
在判、知等字前加守、试者,说明低于差谴职一至二品,每月分别加55贯和50贯。
在判、知等字前加行字或不加字者,说明本官高于差谴官或与之平级,每月加60贯。
宋朝官员工资制度较为复杂,这主要是宋朝官员分实职和虚职,除工资外,还有服装、禄粟、茶酒厨料、薪炭、盐、随从衣粮、马匹刍粟、添支、职钱、公使钱及恩赏等津补贴。
级别最低的县丞年俸合计是540两,总收入大约是162000元;级别最高的宰相年俸合计10800两,总收入大约是3240000元。
6、明朝:1.3万元—14.1万元明朝官员的俸禄是制定得很低的,很多低级官员靠官俸很难维持生活,而高级官员则根本不可能靠官俸维持其豪华生活。
所以地方官的实际收入大多来自地方税收的截流(俗称“火耗”),而京官的很多收入来自地方官馈赠。
举例来说,一个县官,正七品,年俸90石米,也就是6372公斤米,每人1年就算吃掉180公斤米(在这个时候不可能那么少),这些米也只够35个人吃一年。
更可怕的是,有40%的米他是拿不到的,那一部分就光明正大地被皇帝折换成别的东西,例如绢布、棉布,甚至一些零碎的小东西。
难怪,当初洪武年间,宏文馆学士罗复仁过得很清廉,因为没钱买不起房子因此只能住在郊外一座破房子里,朱元璋有次跑到他家里去看,看见两间破瓦房外一个民工正在提着桶刷墙,他就问了,罗复仁在哪里?没想到这位仁兄一见皇帝大惊失色,跪下来说道:“臣就是罗复仁!” 这令朱元璋也感觉到尴尬和惊讶。
可想而知,如果都按照明朝制订的官俸标准,十个大臣有十个吃不饱穿不暖。
所以大多数官员不得不去靠以权谋私来混点吃喝的银子。
明朝从九品官员年俸66石大米,大约是16200元,正一品年俸576石大米,大约是141360元。
不过明朝官员的工资比较特殊,之所以特殊是因为这些只是名义工资,实际发放时常常拿布匹、胡椒、纸钞顶替,从九品官实际年工资大约是13000元人民币,这其中还包括支付给吏员的工资。
7、清朝:1.8万元—290万元清朝官员的俸禄分为俸银与禄米两种,每年春秋两季发给。
由于官员的年俸并不高,难以维持其庞大的家族开销,所以还存在所谓的养廉银制度,其中京官的养廉银由国库支出,一般很少,主要要年俸,而外官的养廉银则要远高于其工资。
网络配图另外清朝领取俸禄的人员大体可分为3类——文官、武官和皇族宗室(即王爷、公主等人)。
根据本博客前文——《一两银子相当于现在多少钱》,清朝1两银子相当于现在175元左右,清代一斛米约为现在200斤,现在的米价大约为1.8元\\\/斤,据此本文进一步计算了各级年俸相当于现在的工资水平。
清朝官员的俸禄分为俸银与禄米两种,有时还有所谓的养廉银。
文官九品官年俸33两,禄米40斛,一年工资大约是18000元人民币;一品官年俸180两,禄米180斛,算上养廉银子,一年工资大约是2900000人民币。
武官则比文官要少一些。
可见,历代官吏俸禄之厚莫过于宋朝,遇到官员有差遣职务,还要另加津贴,所以即使最普通的宋朝官员,其年收入都已经是如今的小康级别了。
而收入最低的要数明朝了(秦朝奖励军功,爵位收入实际上并非是官员的工资收入),很多低级官员靠官俸很难维持生活,所以地方官往往通过“火耗”等形式增加隐性收入。
古代大臣向皇帝如何请辞
中国古代辞官制度探微 中国古代官吏制度丰富而详备,它是由官吏选拔、考核、铨叙、奖惩、监察、俸禄、致仕等具体制度所构成的-个庞杂的制度体系,其中辞官制度以其独有的“异类性”,格外引起们的好奇与关注。
中国古代辞官制度随着古代官吏制度的发展,逐步由辞官现象演进而成为制度,大致经历了萌芽、确立和稳定发展三个阶段。
先秦是辞官制度的萌芽时期。
在原始社会,部落联盟首领的更替是通过禅让的方式实现的。
“禅让制”用今天的话讲,就是力不从心者适时“辞官”让位给他人,这种辞“官”形式带有浓厚的氏族内部的民主色彩,或许可称得上是辞官思想的萌芽。
从夏开始延缓至商、周的奴隶社会,禅让制已退出历史舞台,代之而起的是依据血缘关系来确定王位继承的世袭制,以及诸侯、卿大夫世代相继的世卿制。
这种“世卿世职”制,官爵世袭,几乎不存在辞官问题。
春秋战国以后,中国开始步入封建社会,随着世卿制的破坏和士阶层的形成,各国的变法和人事制度的革新此起彼伏,也无形中孕育了辞官思想,辞官现象也开始展露仕途,由于没有形成制度,辞官现象处于无序状态。
辞官现象的出现,与先秦诸子的用人思想的推波助澜是分不开的。
如,孔子主张“学而优则仕”,但他也抱定“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他曾辞官周游列国,劝谏君王行道治国,有的弟子为追随他而辞官前往。
秦汉是辞官制度的确立时期。
秦汉时期,由于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君主专制国家制度,使辞官制度的确立有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这一时期,官吏制度逐渐形成,在实行“察举征辟制”选官的同时,准许辞官,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统治阶级对官吏人权和自由的尊重,这是辞官制度形成的重要条件。
另从政府组织结构来看,有了专门负责官吏管理的机构,象汉代宰相的“秘书处”有十三曹,其中东曹主二千石长吏的迁除,相应官吏的辞官事宜归其管理。
再从官吏的任免权限来看,三公、九卿、郡太守、县令,这些重要官吏由皇帝直接任命,其辞官也要呈皇帝批准。
宰相下面的十三曹,由宰相自己辟用。
此外各衙门首长以下,全是吏,全由各衙门首长自行辟用。
如此以来,掾属辞官批准权在各首长。
强调辞官须经批准,从程序上保证了辞官制度的规范化,也表明了这一制度实际上已经确立。
汉代之后,辞官制度进入稳固实行和发展时期。
由于各朝代政府组织结构有异变,官吏的任免权限也宽严不一,势必造成辞官的批准权也有所变化,但辞官制度的基本规范大体保持了相对稳定。
象唐朝,五品以上高官由皇帝直接任命,六品以下官吏通过了吏部考试,由尚书省吏部任命,官吏要辞官也得经皇帝恩准或吏部同意。
地方长官之掾属的任用,在汉代由郡太守县令长自行辟除任用,唐代则任用之权集中于中央吏部,郡县长官无权任用部属,也就无权批准其辞官。
辞官制度从秦汉时确立,历经数千年的实行,其规范性内容--辞官者依程序请辞和任官者依权限批准辞官的有形准则,基本得到了较好地坚持,从而保证了辞官制度的经久不衰,也显示了其旺盛的生命力。
值得一提的是古人把辞官喻称为“挂冠”,《辞海》的注解是:王莽时逢萌为了避祸,“即解冠挂东都城门”而去,后人因此称辞官为“挂冠”。
成语“神武挂冠”的由来也是如此:南朝梁陶弘景“家贫,求宰县不遂。
永明十年,脱朝服挂神武门,上表辞禄”。
后以“神武挂冠”指辞官隐居。
今天,我们翻阅古书辞章,文人墨客关于挂冠辞官的诗文随处可见。
唐朝著名边塞诗人岑参有名句:“誓将挂冠去,觉道资无穷”。
陆游诗句:“挂冠神武莫踌躇,家具何妨载鹿车。
怨谤相乘真市虎,技能已尽似黔驴”。
《说岳全传》有诗曰:“挂冠归隐不贪名,富贵浮云看得轻”。
诗言志,这些辞官诗文抒发了诗人们决意辞官归隐,以求济世的情怀。
封建集权的官吏制度以人治为本,官吏作为仕途中人,常有不测风云,他们循孔子教诲“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或“愤而辞官”归隐山林,或“畅然挂冠”浪迹天涯,这种现象司空见惯。
辞官者既有重臣名将,也有名不见传的小官小吏。
透过中国古代形形色色的辞官现象,来考察辞官制度丰富的内涵,笔者认为其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辞官的种类和原因不尽相同。
古代辞官制度并未就辞官的种类形成统一的范式,从实际辞官的情形分析,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自愿辞官。
官吏自愿辞官,也可称之为自动辞官,其有多种背景和方式。
在中国古代社会,士子们唯一光明的大道是“当官作老爷”,但也有如愿以偿入了仕途的人却要辞官自罢而去,反其道而行之。
这正如古人所言:“有人辞官归故里,有人漏夜赶科场”。
官吏辞官“下课”,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人各有志”,其真正原因错综复杂。
有的是心甘情愿的“不愿仕”而自愿辞官,象孔子的弟子子路、子贡等辞官即是如此,这种辞官者大多是比较超凡脱俗的士林中人。
有的自愿辞官则是心悦诚服地辞官让贤。
如春秋时,楚国的宰相虞丘发现孙叔敖才能出众,有将相才华,便将孙叔敖接到京城,自己向楚庄王辞去宰相职务,推荐孙叔敖为相。
汉代时,周勃有除诸吕、立文帝之大功,位居右丞相,但自知其能力远不如陈平,于是称病辞官,让位于陈平。
这种辞官者多是德高望众之辈,辞官解印是为了国家社稷,或者是由于政治上的原因。
还有的因丁忧、身体健康等原因不宜继续任职而提出辞官。
前面几种主动自愿辞官情形毕竟是少数,而绝大多数自愿辞官仅仅只是表面上的自愿,实乃是迫于无奈或走投无路的被动自愿。
如有的不愿受官场的拘束、“不堪吏职”而辞官;有的由于为官清廉正直而不为官场所容,被迫自愿辞官;有的是痛恨朝廷的腐败无能,不得已只好自愿辞官求得安稳。
此种被动自愿的辞官形式,多因官场黑暗,受情势所迫,只能辞官独善其身。
但无论那种背景与情形的自愿辞官,其行为结果都是相同的,都以自行弃官去职为目的。
且从程序上看,一般都会主动提请,征得同意而后行,这是自愿辞官的一般程式。
另一种是引咎辞官。
官吏因工作失误或失职等原因,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自感难辞其咎而提出辞官。
引咎辞官是官吏对自己在行权主事的履职过程中的失偏、失准和失范事实的自责行为,是负咎思过的一种义举。
辞官思过从表象看是咎由自取,实乃是对其官德的考验。
引咎辞官多为个体行为,既有军中武职,也有各司文官。
史载三国时,街亭失守,损兵折将,诸葛亮不是将马谡斩首后就了事,而是不辞己过,引咎责躬,上表白请贬官三等,并且“布所失于天下”。
清雍正十三年苗疆复叛,鄂尔泰战败,为此引咎辞官,并削伯爵。
历史上也有集体引咎辞官的例证,只不过这种方式较为罕见。
相传汉朝宣帝时,丞相于定国、御史大夫薛广德、大司马史高,因关东饥荒,百姓流离而集体引咎辞官。
自愿辞官与引咎辞官,类别不同,动因相异。
一般而言,自愿辞官是在有资格继续为官的前提下的“不愿仕”而辞官,而引咎辞官无论是个人行为还是集体行为,其前提都是因咎而不宜再继续为官,这是两者的本质区别。
辞官的形式及待遇相差甚远。
官吏辞官形式多样,不拘一格,不同的辞官形式享受的待遇不同。
下面简析两种常见的辞官形式及其待遇。
辞官致仕。
古代官员退休称“致仕”,即“致其所掌之事于君而告老”。
致仕分为自愿致仕和责令致仕。
辞官致仕,是指官员自愿请求辞官以致仕。
选择这一形式辞官,一般要符合致仕的条件。
一是年龄条件。
一般说,在明清以前,通常要求七十岁以上,明清以后则提前为六十岁。
二是身体条件。
因身体原因难以继续供职者,可请求辞官致仕。
如唐代规定“籍年虽少、形容衰老者,亦听致仕”。
宋代规定“虽未及七十,但昏老而不胜其任,亦奏请之”。
明清也有类似规定。
官员选择辞官致仕,可享受致仕官的相应待遇:在政治待遇上,有加官晋阶、荫补子孙等,甚至还可享受一些诸如送别礼仪、冠带还乡、班列朝会等等礼遇;在经济待遇上,通常要发给俸禄、赏金赐物等。
辞官致仕,不为生计操心,不为养老焦虑,待遇上有保障,生活上有依靠,脸面上也光彩。
因此,一般说来辞官致仕是辞官者首选的正途。
辞官归隐。
隐士是中国古代社会的特殊产物,《辞海》释义为“隐居不仕的人”,其由来主要是读书未能做官、读书不愿做官及做官后又辞官归隐的士人。
选择辞官归隐大致有三种动因:其一是“不堪吏职”。
此为陶渊明式的辞官归隐,他们在职时“不私事上官”,往往要降志辱身才能立足于官场,故厌恶官场而解绶去职。
其二是求得自保。
官场似战场,政治斗争异常残酷,恋战的结果很有可能就要以生命为代价,为了躲避祸患、逃避迫害不得已只好辞官归隐以求自保。
其三是以退为进。
此类辞官归隐者“身在山林心在庙堂”,归隐乃是缓兵之计,伺机等待东山再起,重归仕途。
辞官归隐者,作为弃官而隐的“旧官僚”,由于他们归隐的动机和真正目的不同,因而只有真隐者才能较彻底的溶入“隐型社会”,他们在“隐”期间一般无待遇可言,无俸禄可享,大多只好选择“力耕”务农、“舌耕”以教,或从医、经商等,自食其力,自得其乐。
而辞官假隐者,虽无官俸待遇,但其实际收益也多有来路:有的兼业谋生,半耕半渎;有的依靠旧时积蓄度日,翘首等待征召辟用;有的名隐实官,步南朝齐梁时陶弘景之后尘,或当朝廷、官府的顾问,或周旋于官绅之间,以获取政治地位和经济报酬。
辞官归隐,虽不如辞官致仕那般实惠、那样体面,但历朝历代选择这一形式辞官的都大有人在,甚至一些人因此而声名远播,青史留名。
辞官者命运多有波折。
辞官无疑是辞官者人生的重大转折,意味着其政治生涯的终结或暂停,预示着其命运之船的航向可能因此而改变。
细心考察,同是辞官,但辞官者的命运相去甚远。
有的因辞官触动了某些高官的利益,刺激了他们的神经,抑或冒犯龙颜,因而举步维艰,甚至带来杀身之祸;有的因辞官而时来运转,官运亨通;有的因辞官归隐而见其人格的伟大,留芳千古;有的因辞官而见其性格的懦弱,遭世人耻笑。
辞官者命运扑朔迷离,悲喜交加,但总体而言,大多是一波三折,多有不测。
史载东晋义熙二年(公元406年),陶渊明四十一岁时自行辞官归隐,回到了庐山山脚西南部的老家,写了《归去来辞》这篇传世之作。
在归来最初的三年里,他似乎颇感惬意,躬耕、爬山、作诗、饮酒。
温饱不成问题,家中的孩子与他一样天真、幼稚而又可爱。
他四十四岁那年,一场大火将他的家焚毁一空。
此后,他的家境日下。
虽终年辛劳,竟常常弄到难以糊口的地步。
他也因此明白世人为何热衷于官场与权力,而对劳作与农业有一种唯恐躲避不及的心态。
其实,陶渊明一生曾先后几次辞官:在州祭酒任上辞官是因“不堪吏职,少日自解归”;在桓玄军幕任上是因母丧丁忧辞官;镇军参军改为建威参军,再求为彭泽县令先后一年多时间而自行辞官,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不堪吏职”。
但是令人吃惊的是,在最困难的时候,他又一次拒绝了朝廷的征召,躲避政治和官场。
他的晚年贫困而又凄凉,有时甚至出门乞借粮食以度时日。
陶渊明这位伟大的天才诗人,辞官归隐是对黑暗现实的有力反抗,因而受到了世代后人的尊敬和颂扬。
唐朝开国元勋李靖,出将入相,位极人臣,曾作《乞解职表》,以“疴疾日侵,腰脚疼疲”为由请求辞官。
唐太宗李世民还特意下诏褒扬李靖激流勇退的气度,诏书说:“自古富贵而知止者盖少,虽疾顿惫,犹力于进。
公今引大体,朕深嘉之。
欲成公美,为一代法,不可不听。
”对于官场中人来说,做官是其一生的职业与追求,一旦辞官下台,那滋味可谓哑巴吃黄连,有苦道不出。
这与专制社会中做官可以得到的巨大利益是分不开的。
所以,李世民说自古以来官僚们都是生命不息,官欲不止,象李靖这样知足常乐的达观之人,实在是太少了
浩浩乾坤,因辞官而受到皇帝的赞誉的,李靖可谓是华夏第一人。
民族英雄岳飞,出于对卖国议和的愤怒,不仅言辞激烈,表示“若不举兵,当纳节请闲”,而且先后五次辞官,甚至不待朝廷批准,便径自回庐山第宅养闲。
加之秦桧百般进谗,便注定了岳飞被杀的厄运。
晚清重臣曾国藩,是中国近代史上最显赫和最有争议的人物,其生前毁誉参半,既有“中兴第一名臣”的美称,又有“卖国贼”的恶名。
曾国藩一生严于治军、治家、修身、养性,实践了立功、立言、立德的封建士大夫的最高追求,被后世视为道德修养的楷模。
在仕途上,他可谓官运亨通。
但他也曾多次想辞官隐退,据说因上折批评皇上,差一点遭来横祸而辞官回乡。
另因丧母辞官丁忧。
他曾写过一幅对联抒发他想辞官隐退的心理:“有子孙有田园家风半读半耕但以箕裘承祖泽,无官守无言责世事不闻不问且将艰巨付儿曹。
”此联书于咸丰四年,当时曾国藩正领着自己组织起来的湘军全力追剿太平军,即便如此,曾国藩还是流露出辞官隐居躬耕的迹象。
特别是他五十五岁时,上疏请求辞官解除本兼各职,注销爵位,仅以致仕官身份“留营维系军心”。
虽然曾国藩多次流露出辞官隐退的思想,并身体力行,但与之相反,他的官越做越大,直至两江总督,并死于任上。
在皇权至上的封建社会,辞官制度却有彰显官吏的人权与人格尊严的意向,甚至有挑战皇威,争民主、要自由的意向。
揭开中国古代官吏史的神秘面纱,人们就会发现中国古代官吏制度的实质,是保证君主对人事管理权的完全控制和垄断,以实现君主专制主义为核心的政治体制的稳固。
在中国古代,皇权至上已经深入人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封建专制君主,视国家一切为他个人的财物,所有官吏也都是为他镇国安帮的“家奴”而已。
官吏的政治行为,行政行为乃至一切言行都必须、并且只能对皇帝负责,这就决定了君臣之间只能是主奴的关系。
因而,无论是官职的设置,抑或是重要官吏的任免,甚至生杀予夺都由皇帝主宰。
尽管在层级节制的官僚体系中,官吏之间存在着高低、上下、尊卑、贵贱的等级区别,每个上级都视下级为仆役,在下级面前可以颐指气使,极尽威严;而每个下级在他的上级面前都是“卑职”和“奴才”,都必须对其上级奴颜婢膝,俯首听命。
但在皇帝面前,所有官吏的尊严和权利都等于零,他们只能绝对地忠于皇帝,唯命是听,毕其身心以尽犬马之劳直至肝脑涂地。
这种集权的人事制度充分保证了皇帝的权威性和对大小官吏的威慑力和控制力,强化了官吏的奴仆地位和奴化心理。
纵观古代官吏制度,似乎唯有辞官制度显得格外地“与众不同”:在官贵民贱的封建社会,腐朽的官文化对官吏的影响根深蒂固,官吏的“官本位”意识相当严重,他们对名利地位趋之若鹜,“一朝为官,终身受禄,福泽四方”成为世代不变的“官经”,因而追逐入仕成为“布衣小民”的梦想,加官晋爵成为官吏们的期望。
而辞官者反其道而行之,其辞官行为隐含着对皇帝及“上司”的不满与不敬,既有张扬他们弃官为民的“傲骨”之意向,又有藐视当权者“赐与”的官位与荣华的意味,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公然鄙视官场与官位的行为,看上去似乎有些不合时宜,与封建主流意识更显得格格不入,然而以皇帝为首的封建统治者却“容忍”了这种现象的长期存在,并使此现象事实上演进为制度而世代相继,反过来又保护了这种现象的长久存续,从而凸现出辞官制度也具有宽严相济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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冗员的冗员
这个问题不好说,自隋朝设三省六部以来,刑部作为六部之一也随着朝代更替而变化。
一,组织构成隋、唐时期,刑部有四司:刑部司、比部司、都官司、司门司。
宋、元时,刑部与其它五部都是摆设,中央委派提刑官提点刑狱司法。
明、清时,刑部每省设一个清吏司,如云南清吏司(明、清时各部下属各司都有“清吏”二字),这样一来明朝刑部就有十三司,清朝有十七司。
和今天大部小部一样,中国古代六部也有大——小排名:吏、户、礼、兵、刑、工。
按周礼,又可对应称“天、地、春、夏、秋、冬”官,所以刑部侍郎又称秋官侍郎。
六部中,吏部最有权,户部最有钱,礼部最清闲。
刑部是最没特色的,和官斗有御史,司法审判有大理寺,只能维护治安,抓捕罪犯什么的,规模较大的盗贼还得请兵部出兵……二,人员编制隋、唐时,刑部设尚书(部长)1人,三品。
侍郎(副部长)1人,四品。
各司司长称郎中,五品,每司有郎中2一4人。
并员外郎(副司长)数人,六品,无定员(员外的意思就是定额之外、编制之外)。
之下再设主事,八品,无定员。
宋朝刑部侍郎只是加官,并无实职。
元朝官制混乱,和宋朝差不多,权力都在宰相手里,各种达鲁赤花满天飞,不赘述。
明、清时刑部设尚书一人,二品。
侍郎二人(左、右侍郎),三品。
各司郎中数人,正五品。
员外郎数人,从五品。
主事若干人,六品。
三,俸禄待遇和今天一样,古代官员也有不少特权,除了俸禄(基本工资),还有加俸(业绩奖励)、役使(使用免费劳动力)、冰炭(高温、低温补贴)、职田(公田)、杂给(衣服、伙食等生活补贴)以及大老板(皇帝)不定期的赏赐等等,这些算加起来的话,是很难计算的,本人所知有限,只能选一些网上资料为参考:唐朝,此表为贞观(唐太宗)年间的官员收入:俸钱(两\\\/年) 俸料(石) 职田(亩) 仆役(两\\\/年) 收入(人民币元\\\/年)一品 81.6 650 1200 240 172.6万二品 72 470 1000 180 135.6万三品 61.2 370 900 120 101.6万四品 50.4 280 700 79.3 74.1万五品 43.2 180 600 60 59.0万六品 28.8 95 400 26.4 33.1万七品 25.2 75 350 19.2 27.1万八品 19.2 64.5 250 7.5 17.5万九品 15.6 54.5 200 5 13.7万。
宋朝,宋朝官僚系统是中国历朝历代最复杂的,没有之一
分为本官官阶(本来应当担任的官职)、散官(行政级别)、差遣(实际职务)、贴职(挂职)、品级等等……宋朝的六部侍郎作为寄禄官(本官官阶),是发放基本工资的标准,但是宋朝经济发达,官员工资待遇好得让现代的欧洲人都感叹
以下为宋朝官员基本俸禄,月俸(两) 其余 月收入(元人民币)注意,是月收入
月收入
月收入
三师 120 240 51.3万 注:正一品均为虚职,加职,无实权,故俸禄反而少 宰相 (从一品)300 600 128.3万 参知政事 (二品)200 400 85.5万 六部尚书(三品) 60 120 25.7万 侍郎 (四品)55 110 23.5万 九卿 (四品)45 90 19.2万 少卿 (五品)35 70 15.0万 赤县县令(正七品) 30 60 12.8万 赤县县丞 (八品)15 30 6.4万明朝,当过乞丐的朱元璋可能对钱特别看重,导致明朝官员的俸禄(法定工资)很低,以致于著名清官海瑞当上知县(县长)居然才能一年吃一次肉……这个也是月收入品级 月俸(米) 月收入(元) 正一品 87石 11087 从一品 72石 9175正二品 61石 7773从二品 48石 6117正三品 35石 4460从三品 26石 3313 正四品 24石 3058 从四品 20石 2548 正五品 16石 2039 从五品 14石 1784正六品 10石 1274从六品 8石 1019 注:明朝一石约108斤。
唐朝时由于缺铜,官员俸禄有些时候是一部分铜钱一部分实物。
宋朝发明交钞后(纸币)后,之后各朝代官员俸禄一部分是交钞或实物,这两种情况称为“折俸”。
另外,由于钱\\\/钞贬值、物价上涨、家庭环境等因素,上述资料可能有误差。
其实网上这些资料不少的,可以自己找更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