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理想是兽医作文1
我们人人都有理想,有人想当一名白衣天使,有人想当一名科学家,还有人想当一名天文学家。而我的理想是当一名兽医。
因为兽医可以给许许多多的小动物治病。终于有动物来看病了,啊!原来是一只小鸟,它说:"医生,医生快帮我看看我得了什么病吧。"原来是发烧,没事,弄点治发烧的药就行了。过了几天,我出去散步,咦!这不是那只小鸟啦吗,小鸟看见了我,它说:“谢谢你,医生,看来兽医就是伟大。"我不好意思了,脸红彤彤的。没过多久又有一只小动物来看病了,我迫不及待的欢迎它,哦,是一只小狗,它说:“医生,我这是得了什么病。”我说:“这个病可不是太好治,因为这个病是癌症,不过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你治好这癌症的,你放心好啦。”我给它做了个手术,又给它开了个药方,过了几天我见它没来,心想:他一定是死了。几年后我又见了那只小狗,原来它没死,只是它好了以后,回老家了,它见了我连忙说:“你好,医生,谢谢你给我治好了那么难治的病。”我说:“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兽医就是专门给小动物们治病的。”后来又来了一只小猴子用过我给他开的药之后,它的病一下子就好了。
我高兴极了。不一会儿,好像地震一样的摆动,原来是一场精彩的梦。
我的理想是兽医作文2
理想是一盏航灯,指引人们前进的脚步;理想是一首歌曲,使人沉醉其中;理想是一眼甘泉,让干渴的行人看见生的希望。每个人的理想各不相同,我的理想是当一名兽医!
记得在去年的某一天,我和爸爸漫步在小巷。忽然,我看见前方有一只受伤的小鸟,我奔跑过去,捧起这只受伤的小鸟,发现它的翅膀受伤了,附近没有兽医医院,我便和爸爸一起回家帮小鸟包扎伤口。回到家,我拿出卫生纸把小鸟受伤的胳膊粗略的包扎一下,便放在一个纸箱里,放上小鸟吃的时候,之后便没有管他。几天后,我惊讶地发现小鸟静静地“躺”在纸箱——它死了,这场景很凄凉,我的鼻尖有点发酸。小鸟为什么无缘无故地会死呢?爸爸说:“是小鸟的伤口发炎了,你之前的方法完全是错的,如果你的方法有用,那么要兽医有什么用?”原来只有兽医才能治好小鸟,于是一种想法在我的心中萌生——我要当兽医!
为了这个理想,我要好好学习,虽然我现在还小,但是我要为自己的理想打好基础。当然,成为兽医这个理想离我很远,但是我不会放弃,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没有坚持的恒心,我将一无所成。我相信成功来自于我的坚持和努力!
如果我成功地当上了兽医,我会用自己的双手拯救一条条动物的生命,使受伤的动物恢复健全的身体,使生病的动物恢复健康。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目标不倒,努力不泄。我将在磨炼意志的同时将理想实现。
我的理想是兽医作文3
理想是人生的指南和动力,是人生的标航,是对明天的信念。崇高的理想是一个人心上的太阳,它能照亮生活中的每一条路。既然理想在生活中扮演这一个如此重要的角色,又岂能缺少它呢?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兽医。兽医可以医治好动物的病,虽然和白衣天使比起来那是微不足道的,可我不愿看着那一条条小生命被疾病的摧残,我怜惜它们不因为别的,只是感觉它们能来到世上不容易,还没有享受到人间的幸福,就那样走了。所以我希望长大后可以无偿为它们治疗。
假如我是一位优秀的兽医,我愿意背上行礼去农村开一家免费为动物治疗的兽医店,不再让那些成天只能吃剩饭,哪里都不许去,只能看门的狗狗遭受疾病的折磨;假如我是一位收人尊敬收人爱戴的兽医,我会研制出一种神奇的药水,专让禽类使用,使它们身上的H5N1亚型病毒能够自然而然解除,再不让人类因此事而烦恼;假如我是一位能够听懂动物语言的兽医,我会用它们的语言和它们聊天,细细倾听它们的喜怒哀乐,把悲观的它们引向光明大道;假如我长大收了徒弟,我会告诉他我的经验,让他比我做的更好;假如我的医治能力有限,我会向全球去探索,去发现;假如成真了,人类也就不用为动物所患的疾病而心烦了。我会努力的,这个理想终有一天会成真的,为我加油吧!
我的理想是兽医作文4
我有一个美丽的理想,就是长大后能成为一名受小动物欢迎的兽医。我发现有许多小动物,都被可怕的“病魔”夺走了生命,因此我小小的心中就诞生了这样一个伟大的理想。
我从小就很喜欢小动物,就算是路边被遗弃的,我都会好好地疼爱它。一天,我坐着妈妈的车去外面玩,突然看见一只脏兮兮的`小狗,我从它眼睛里看出了孤独无助,它看见了我把爪子放在我的腿上,仿佛在对我说:“收留我吧!我是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狗。”我犹豫不决,这时妈妈走了过来,亲切地对我说:“收留这只小狗吧!”我欢天喜地,不知道怎么说才好,这只小狗也好像能听懂人话,它那孤独哀伤的眼神,也立刻快乐起来。
我抱起小狗坐上车,就返回家里,一到家,我和妈妈立刻给小狗洗澡,看来这小狗已经在外面流浪很久了,我和妈妈忙活了半个小时,才把这只流浪狗洗刷得清清爽爽。原来这不是一只浑身灰色的小狗,而是一只全身雪白的小狗!
我忽然想起给小狗的名字的事,该给小狗取什么名字好呢?我希望这只小狗会给所有需要爱护帮助的小动物们带来运气,要不叫“旺旺”吧!“好!就是这个名字!”妈妈似乎和我想得一样。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旺旺在我们全家的精心照顾下一点点长大了,也变得越来越可爱,它学会了握手、再见、鞠躬等。一天早上,我去看旺旺,可是它一动也不动地躺在地上……“旺旺!”我的泪水再也止不住了,嚎啕大哭起来了,哭了很久很久,眼睛都哭肿了。这突如其来的病,让我再也看不到旺旺活蹦乱跳的身影了,我的脸上也少了许多笑容,心里也像少了什么似的。
我多么希望自己长大以后,能成为一名兽医,为小动物们祛除病痛,让他们和我们一样快乐地享受阳光!“旺旺”我会永远记住你!
我的理想是兽医作文5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有的人想当出租车司机;有的人想当软件的开发人员;有的人想当动物园的饲养员;有的人想当音乐老师;有的人……这么多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我也不例外。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宠物医院的兽医,因为在城市里,养猫猫狗狗的人越来越多,因不注意卫生而生病的宠物也越来越多。可我很喜欢它们,不忍心让他们病着,所以我想成为一名兽医。
在动物园,有很多珍稀又珍贵的动物,它们也会生病。有些珍贵的动物一旦病死了就不会再有了,这让我们再也看不到一些珍贵的动物。可是如果有兽医及时治疗的话,这些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在马戏团里也有很多的动物。那里的动物们每天都给大家带来精彩的表演,给人们带来快乐。可一旦生病了,它们就不能在表演。如果我成了兽医,我一定第一时间给它们治疗,帮助它们减轻痛苦,让它们重新登上舞台,再次成为耀眼的动物明星。
可是光纸上谈兵是没有用的,要落实的话,现在就要积极上进,因为如果不好好学习,就不会知道怎么给小动物看病了,那他们就会可怜巴巴的病着。所以一定要好好学习各种知识,当上兽医,给小动物们看病。有一句话说的好“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哪!
这就是我的理想,可以为祖国做出回报的理想。为祖国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我认为这是很有意义的。我一定会努力把这个理想实现的!
动物
金秋时节,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国庆节,在这举国同庆的日子里,妈妈带我去杭州野生动物园玩。
动物园里住着许许多多的动物,又调皮活泼的小猴,又狡猾善变的狐狸,有笨重的大象,有凶猛的老虎……动物应有尽有,让人眼花缭乱。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猴山,不计其数的猴子形态万千,有的躺在石头上懒洋洋地晒太阳,有的爬到山顶上跟我们招招手,好像在说:“欢迎你们的到来!”
棕熊就更有趣了!棕熊张开双臂,眼巴巴地盯着看台上的游客,好像说:“给点吃的吧!”望着它们憨态可掬的样子,我迫不及待地掏出饼干,在它们上方转了几圈,说:“想吃饼干就转圈跳舞吧。”棕熊居然听懂我们的话,有节奏地转圈扭屁股,逗得我们捧腹大笑,当然它们也得到了香脆的饼干。
隔壁的老虎虽然被关在笼中,但依旧威风凛凛,时而在笼中窜来窜去,时而瞪大眼睛盯着游客,还不时嗷嗷大叫,吓得我撒腿就跑。
我们兴致勃勃地在园内游玩了一整天,认识了许许多多以前从未见过的动物:可爱的小香猪、肥胖的海狸鼠、温驯的垂耳兔……
最后我们还欣赏了一场精彩的马戏表演。夕阳西下,我们依依不舍地与动物们挥手告别。今天玩得真开心,我盼望下次再来游玩。
动物日记 篇2
11月3日星期日天气睛
今天,爸爸妈妈带我去江边玩,我们徒步一直走到宠物市场,好热闹啊。第一个看到了小鱼,第二个看到了小鸟,第三个看到了小白兔,它们好可爱啊!我看着小白兔心里想:小兔子那么可爱,我要让妈妈买下来好像不可以吧。没想到爸爸主动给我买了这只小白兔,我特别高兴,买完小兔子我们又来到卖笼子的地方给小兔买了一个漂亮的笼子,把它装进去高高兴兴的拎回家了,当然我也谢谢了爸爸。小白兔小小的身体白白的毛,小小的鼻子三半嘴,长长的耳朵红红的眼睛。它真是只小萌免。它吃的就是胡萝卜了,我特别喜欢它,我真开心又有一个好朋友了。
动物日记 篇3
我爷爷家有一只小狗,它叫皮皮,身子圆滚滚,胖乎乎的,像一个毛线团。它是咖啡色的,亮晶晶的,摸上去痒痒的,全身上下胖乎乎的,一看就想抱。他的头圆滚滚的,耳朵长长的,耷拉在脑袋两边。只要一有敲门声,就汪汪大叫,扑向门去。
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有时睁的大大,有时闭成一条缝。
他的鼻子湿乎乎,他的鼻子软绵绵的,不过一摸就沾上鼻涕!
他有一个半圆的嘴,象人一个耳朵,他已张开,那叫声很刺耳!
他的.尾巴短短的,走路时托在地上,一摇一摆的。
他走路时,一扭一扭的,像在走模特,特别可爱!
动物日记 篇4
自从我的小狗吃了羊肉骨之后,身体就开始变坏
第一天,稍微有一点点的呕吐和眼睛又红又肿,我们以为它没事,所以就没理它。第二天,它呕吐更厉害了。第三天,呕吐又吃不下饭。
我觉得它应该是生病了,就带它去我们家附近的无牌兽医店里看病,那个兽医说我的小狗得了重感冒,要打一支针.我就让兽医给它打一支针了。回到家,它的眼睛是没有那么肿了,可是呕吐却更加厉害了,平均每隔半个小时呕吐一次,我还以为是这支针的副作用,就没管它。到了生病的第五天,它已经没吃饭四天了,然后呕吐更加严重了。我这才领会到,我的小狗的病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轻。心情非常郁闷,所以当天晚上,妈妈为了让我高兴,就特地带我去钓虾,可我的心情并没有好起来。第六天,妈妈就和我带它去正规的兽医店看病,到了那里,医生又说,我的小狗发烧,要打三支针。打完以后,我问医生:“我的狗会不会死?”他说:“说不定,可能不会吧,我都已经打了三支针。”这时我才安心了一点。回到家,我的小狗的病情果然好转了,我高兴得不得了。生病的第七天早晨,已经10点多了,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只有我和表弟在家。我去看看我的小狗,它睡在了床底下,我叫它出来,它没反应,我拉它,它也不出来,就是摇两下尾巴。我着急了,小狗已经站也站不住了,我立刻打电话给妈妈,叫妈妈回来带它去看病,我妈妈回来了,我立刻叫她去,可是她却说:“看,旺旺的舌头也差不多伸出来了,呼吸急喘,又站不起来,看来它是没救了。”顿时,我的眼泪一涌而出,立刻跑回房间大哭,哭了好一阵子。
突然我想到,与其在这哭来消耗时间,不如自己带小狗去看病吧。我立刻起来,带好钱,跟小狗栓好铁链,准备出去,可是怎么拉我的小狗也不起来,我惟有抱它出去乘出租车。妈妈看不过,也随着我去。到了昨天去的那个兽医站,我跟那个人说了小狗的病情,那个人又仔细检查了一番,说:“可以救好的机会很微,我尽量吧!”当时我很想哭出来,但是想到他说机会微,不代表没机会,我要往事情好的方面去想。然后医生拿了两瓶吊针出来,先帮它打一瓶,看看情况如何,打了一会,我闻到一股臭味,原来我的小狗腹泻。这是它生病以来第一次腹泻,隔了一会,它排得更频繁了,医生看了一下,说:“你的狗不行了,你看,肠子都拉了一些出来。”说完,医生就把针一拔,就放弃了。他又给了一个纸皮箱我妈妈,叫我妈妈把它装回去,回到家楼下的一棵大树下,妈妈说看它行不行,如果可以的话就带它回家,不可以的话就把它扔到垃圾场去。我立刻守在旺旺身旁,睁大着眼睛,豆大的泪珠慢慢地从我眼睛里渗出,一边哭,一边扫着它的毛,5分钟左右,旺旺用好像哭的声音那样,用微弱的声音汪汪地叫了几声,好像好辛苦的样子,就停止了呼吸。我顿时崩溃了,一点力气也没有,趴在旺旺的身上大哭。
妈妈立马把我拉开,还骂我:“它死了,就证明它有病,你还趴在上面,你不怕它传染啊,没点出息……”然后妈妈就把狗抱到了摩托车上,嗖的一声就带着旺旺开去了垃圾场,把它扔在了垃圾场,妈妈扔的时候说了一声:“旺旺,不是我不管你,是你自己不争气死掉的。”旺旺好像听到了似的,动了一下尾巴。我和妈妈怀着伤心的心情,开回了家去。
回到家,没有了旺旺的陪伴,我整个人都好像没知觉了一样。回到房间拴着门大哭起来。好不容易,到了夜晚,爸爸妈妈都睡觉了,我却想着旺旺,想着以前它都睡在我的床头,现在却只有床上的娃娃陪伴我;想着旺旺以前怎么样和我玩,现在却没有了……想着想着,泪水又开始模糊我的视线,一下子涌了出来。
动物日记 篇5
动物园里有许多老虎,这些老虎只要有人就会吼叫。它们对于人来说都是异常凶猛而且巨大的东西。
老虎全身都是黄色和黑色的条纹,看起来威风凛凛。老虎有一张血盆大口,头上还有一个“王”字。老虎有一条既粗壮又坚硬的尾巴,这条尾巴可以把人打倒在地。
老虎奔跑的时候速度很快,尾巴可以帮助它在奔跑的时候掌握平衡、转弯,所以老虎一般都能轻而易举地捕取猎物。所以老虎经常被人们称之为“森林之王”。
老虎都是夜里捕猎,白天睡觉。它们在捕猎时一般都会先藏起来,发现猎物以后,再猛扑出去捉猎物,而且一般都能把最后面的一只捉住。而且都是母老虎捕食,公老虎在窝里等着,但是公老虎需要参加保卫或侵占别的老虎的地盘时候大打出手。
我很喜欢威猛的老虎,你呢?
动物日记 篇6
我家养着4条小鱼,一大三小。它们都长得很好看,特别是那条大的,银灰色的鱼鳞,亮亮的小眼睛,它身体中间的那道渐变色的条纹,分外耀眼,使它在这四条鱼里边显得与众不同。
它们抢食的样子就更有趣了,其中一条鱼刚把鱼食吞下去,另一条鱼就急了,飞也是的游过来,不停的绕着那条鱼转圈,用自己的头轻轻的顶撞那条鱼的腹部,好像要把鱼食从它肚子里顶出来。过了好一阵子,也白费了许多力气,还是无济于事,便用求助的目光看着我,好像在向我乞求食物,逗得我捧腹大笑。我又放了些鱼食进去,那条鱼看见看鱼食就像穷人看见了钱一样,两眼放光,像离弦的箭一般冲过去,一口一个,最多五秒钟,五六颗鱼食就被它吞进肚子了,它似乎已经吃饱了,向我摆摆尾巴,满意的游走了。
它们游泳的姿态就更美不胜收了,它们在水里不停地摆动着自己柔美的身体,像一个个仙女在跳着优美的舞蹈,真好看。
我家的小鱼真可爱!
动物日记 篇7
20xx年X月X日 星期X 晴
细心的照料受伤的小松鼠
假如我看见一只受伤的小松鼠,我会把它带回家,先用草给它搭一座小房子,里面放几根树枝,一些松果,细心的照料它的伤口,给它的伤口消毒,换药,包扎伤口。让它好好休息几个月,等它的伤口好了,我就把它送回森林里去。
动物日记 篇8
5月1日 星期四 天气晴
今天,妈妈带我去了动物园。
买完票后,我们走进动物园一看,第一眼就看到了狗熊。走到近前一看,呀!那狗熊多威武啊!只见它晃动着它那笨重的身体,时不时地发出它那洪亮的吼声,好像在向我们扬威呢!
我们又看了鹦鹉,那一个笼子里的鹦鹉时不时地发出它那洪亮的声音,好像在和其它动物交谈呢!
我们向湖边走去,呀!湖边怎么那么多人啊!原来湖上有几只鹈鹕,它们的嘴好像一个大袋子一样,它时不时地张大它的嘴巴,好像在说:看,我的嘴巴多大!
动物们可真可爱呀!我要积极宣传保护动物的知识。
动物日记 篇9
今天是元旦,爸爸、妈妈请我去景山动物园玩!虽然我去过多次,但仍然充满着喜悦。
进了动物园,里面可真大啊!我们首先来到大门口右边的两栖动物馆,馆内有各种各样的蛇、鳄鱼、海龟等等动物。因为今年是蛇年,所以在馆内我们拍了好多蛇的照片。在这里,让我了解了许多关于蛇的知识。
走出展览馆,我们来到了猴山,那里的小猴子真可爱啊。有的在玩滑滑梯,有的在帮别人抓虱子,还有的在争夺食物呢!在猴群中,我们还看见了猴王,它的特征是把尾巴翘得高高的,显示出了猴王的地位。它们就像一个大家庭,和睦相处。
下午一点整,我们来到了海狮表演场,观看海狮的精彩表演。那里的海狮真聪明,会游泳、倒立、滑翔、顶球、套圈……海狮表演的那么精彩,我想这和训练人员的辛苦训练离不开。
因为妈妈已经帮我安排下午看电影,所以我只有依依不舍得离开动物园,但我感觉,今天真是快乐的一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得到了一本书——《小王子》,这个简简单单的故事,让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一位生活在遥远星球的小王子,因为与他心爱的花儿闹别扭,同时也在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驱使下,离开了他心爱的花儿,独自一人去其他星球冒险。在各个星球,小王子也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高高在上的国王,爱慕虚荣的先生,嗜酒如命的醉汉,稀奇古怪的商人,忙碌的点灯人……他们都让小王子感到好奇怪。
最后,他降落到地球,与一位失事飞行员成为了好朋友。孤独的旅行,让小王子对人生有了新的理解,年幼的他道出了许多人生秘密,让飞行员大吃一惊,这些秘密,即神奇,又有着深刻的道理,就像译者在序言中所说的,《小王子》是一本适合孩子,又适合大人阅读的书。
小王子的天真,与文中的大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大人们应该都忘了,自己也曾是个孩子。我想,这一点等我长大后,我肯定不会忘记。小王子最后选择了在毒蛇的帮助下,以灵魂的形式,离开了不属于他的地球,回到了花儿的身边,回到了属于他的B—612号小行星,过回了他以前的生活。在小王子临走前,他还劝飞行员不要来送他,因为他担心毒蛇会攻击飞行员。在地球上生活的最后一刻,他还在用自己稚嫩的心为别人着想。结局有点儿悲伤,但我认为小王子选择得对,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对于小王子来说,他需要B—612号小行星上的一切。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这个被大人忽略的真理,由老狐狸说出口,被小王子所发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书,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海洋,你游得越远,收获的知识越丰富;书,是一座无穷无尽的宝库,你开采得越深,得到的知识越渊博;书,就像一位诲人不倦的老师,你向他求教得越多,你的知识积累得越广泛。
最近,我喜欢上一本书,那本书是中国古代最受欢迎的,最有气势的历史小说,集政治,军事,外交,心理,文学,历史的精华于一体,被称为天下第一奇书,还是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书里面的人物,你们一定非常的熟悉,有胸怀大志的刘备,粗中有细的张飞,智勇双全的关羽,割须弃袍的曹操,心胸狭窄的周瑜但里面的人物我喜欢的是知天理,晓地理,识人心,神机妙算,足智多谋的诸葛亮。
书里面的内容,大约有40多个故事,有草船借箭,桃园三结义,官渡之战,美人计,过五关斩六将,空城计在40多个故事之中,令我最难忘的是诸葛亮的故事。草船借箭周瑜嫉妒诸葛亮的才能,想用阴谋诡计陷害他,要他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箭,诸葛亮爽快的答应了。诸葛亮凭着他对天文地理的了解和对人的认识,利用天气变化去曹营向曹操借了十五万枝箭回来,让周瑜大为惊奇。
空城计中,魏国的大将司马懿派十五万兵马打诸葛亮,当时诸葛亮身边没有大将,只有一班文官,粮食也只有一半。众人听到司马懿带十五万兵马打诸葛亮都大惊失色,诸葛亮在危急关头临危不乱,沉着冷静地想出了空城计,吓走了司马懿。诸葛亮这种临危不乱的精神真是让人十分敬佩!
《三国演义》这本书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同时也让我明白,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而是积极面对;要多动脑筋、以智取胜,这样才是生活中的大智慧。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通过阅读,我一步步地向知识的殿堂攀登,不断开阔视野、学习新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漫步在书的海洋里,我感受到的是一份平静,一种豁达的人生观,一种脱俗的完美。说到我喜欢的书,那要数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了。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昆虫记》。
这本书里主要向我们展示了许多有关昆虫的知识。每篇文章介绍的昆虫都十分详细,描写得栩栩如生。每次读完一个个片段,合上书本,脑海里那些精彩的情节都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内心也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这部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一生的辉煌巨作。法布尔自幼喜爱昆虫研究,从小就在花丛中捡各式各样的昆虫,都把它们装进自己的口袋。因此,那两个口袋总是高高的鼓起。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他曾多次遭到父母的反对,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甚至为了观察一种昆虫,连续九个小时在洞口前仔细观察。法布尔似乎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漏掉一个关键的瞬间,少发现一个重要的线索。
法布尔靠着他那里顽强的意志力,成功地走进了昆虫的殿堂,而他那部作品也成功地留在了世人们的心中。
《昆虫记》这部巨作也一直留在我的心中。它的每个篇章都语言生动具体;知识丰富多彩;道理通俗易懂;描写幽默多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篇章为——松毛虫。文章主要简要叙述了松毛虫的生活习性,制作“产房”和外貌特征以及其它内容。形象地再现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和多彩。
我们应要多接触大自然,多了解大自然,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昆虫记》也正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昆虫记》这本书载体正是我们“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的良好。
我喜欢《昆虫记》这样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每当我到书店里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一本曾经让我难以忘怀的童话书《世界经典历险童话》,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童话故事,可是它却深深吸引了许多的学生。其实书不一定是看外表,内容就丰富,而是要先看它的内容,才知道这本书是那么的有魅力。
《世界经典历险童话》是一本非常有趣小说,里面有四个小故事,分别有《奥兹国历险记》、《木偶奇遇记》、《尼尔斯奇鹅旅行记》、《兽医多立德的冒险故事》,我最喜欢的是第一个小故事《奥兹国历险记》,这个故事里有一可爱小女孩,她是因为被旋风吹到一个叫奥兹国的地方去了,那是一个奇异美丽的地方,那里有一位心地善良的北方女巫,她是来帮助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女巫在小女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吻,谁也不能伤害她??,虽然有了北方女巫的保护,可是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在遥远的路途中,还是遇到了许多挫折?? 详细的内容我就不一一说了,在这本有趣的故事书里,它给予我们许多道理和启发,让我们,甚至每个人知道如果遇到什么危险,应该怎么做。虽然童话不一定是真的,而且世界上根本没有女巫,童话只是让我们多看书,让我们明白什么叫做传说,其实有一些传说是真的,就是少数,多数的都是假的,虽然《老夫子》不是童话,而是漫画,可是这个也算是一个传说,如果这个传说是真的,难道以前的世界真的有“老夫子”吗?这是没可能,就算世界所有人都说这是真,它也不会是真的??这个故事给予了我们许多道理,我们应该多看一些有关这样的书,增强多一些课余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在我思想里,狼是极其凶猛残暴的物种,让我为之改观的,是我读到过的一本书《狼国女王》。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可想而知,故事有它神秘有趣之处。
大多数时候,我们意识到狼捕杀弱小动物,场景惊心动魄。其实这只是它们必不可少的生存方式,是生存之道,是无奈之举。只有不惧生死的挑战和防卫,才能成为生物界威严而可怕的存在。狼异常勇猛,对于任何物种而言,虽比不上人类的进化,却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笔下的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唯一的女狼王。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狩猎的危险和外族的入侵,王者的责任感让它奋力突破极限,一次次创造了奇迹,树立自己在狼群中的威信。
故事中,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了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紫葡萄经历无数灾难和痛苦,危险和挣扎,无奈和坎坷,柔情和关爱,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出一段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我感受到它对待生命的态度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智慧!为狼群而欢呼,也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这是一只带领狼群历经生死,不退缩,不逃避,直至打败对手的狼。
紫葡萄是一个杰出而伟大的领袖,它靠的不单是汗血、武力逼迫,才赢得团队的跟随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确的领导方向和可行性的决策方针,从而征服个人及群体,展示对自己和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让我不禁心生敬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在我的书柜里,躺着一本书——《罗宾逊漂流记》,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是一部关于冒险,智慧和勇敢的永恒经典,是航海探险小说的先驱,小说讲述了英国人鲁宾逊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无人的荒岛,为生存而不懈奋斗的艰辛历程。
主人公鲁宾逊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精神以及他那锐意进取,坚强不屈的品质一直感染着我,激励着我。每当我遇到坎坷不敢前行时,我总是会想起鲁宾逊,想起他那伟大的精神和品质。
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好长时间也想不出来,越想越着急,都急的快哭了!可是,我想到了鲁宾逊,他在那样困难的环境下都能解决诸多难题,为什么我就不行呢?更何况只是一道数学题。于是,我再次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做,果然,在用了无数张草稿纸后,我成功地算出了那道题。
记得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在沙漠上游玩。走着走着,我离爸爸妈妈已经很远了。我看看爸爸妈妈,又跑了起来。当我回过头来寻找父母的时候,他们竟神秘失踪了!望着四周陌生的环境,我呆了,哭了起来——我迷路了,我被丢了!这时,我再次想到了鲁宾逊,面对困难,他哭了吗?不,他没有,哭解决不了困难,要勇敢地面对,于是,我静下心来,在管理员的帮助下,终于见到了爸妈。
鲁宾逊他那顽强的精神,帮助我勇敢地与困难斗争。
鲁宾逊他那伟大的品质,教会我在生活中要坚强。
鲁宾逊他那不平凡的历程,更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鲁宾逊漂流记》交给了我许多,它真是我的“导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每个人都有一本属于自己最爱的一本书,而我心目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相约星期二》。
本书是一位年轻人向一位垂死的老人家学习生死之道的书。作者米奇艾尔邦,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再次遇见大学时期教导他,有是他最敬爱的老教授墨瑞史瓦兹。死时,这位老教授已剩下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可活,墨瑞挣脱原先对死亡的情绪与束缚,并借由每个星期二的谈话,使米奇重新看待生命。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领悟到了许多,就像书中有一句话:“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死,但没有人把这当真。”。我觉得墨瑞说的很有道理,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清楚,有生就有死,自己有终将难逃死亡这一扇门,但我们却不愿承认它,面对它,对于死亡我们欺骗自己;我们害怕,害怕一切都将消失殆尽。很多人都说,死亡带来悲伤,也带来生离死别,是痛苦的象征。其实,死亡就像日出日落一样自然,它不具任何情绪情感上的意义;时候到了,就是如此。因此,我们绝对不会知道,死亡是什样的感觉,或者之后会如何。我们应该向墨瑞看齐,在遇见这么庞大的困难时,还是依然用最诚恳的角度去面对它,对抗它。这位教授,墨瑞所碰到的挫折比我们所想象的、所碰见的、看到的都还要痛苦,但他却能够用这么积极洞澈的人生观去看待死亡这件事。我们应该好好深省。
我认为,生命是一门课程,就与我们在求学的过程之中相同,会遇到瓶颈,也会遇到困难;这们课用经验教导我们如何去面对、如何看待自己的人生。有时你会想要逃离这个处处逼人的地方,但是请想想墨瑞,别忘记他告诉过我们的话。
生命的课程,永远不会结束,“课继续在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书”是我们的粮食,它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也可以充实我们的内在。英国的莎士比 亚说:“生活里若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在说,书是生命的一部分,我们要多看书才可以充实自己的生 活,使心情更愉快。在我看过的书籍里,有一本是我难以忘记,就是”居里夫人”这是我要写心得报告所选的一本书,这本书描述居里夫人不屈不挠的精神,忍受着 病痛,努力研究科学的故事。
我会喜欢这本书,因为居里夫人努力不懈研究科学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在居里夫人小的时候,她很聪明,也开始想要对科学有更深一层的了解。到了高中 时期,她时常不吃也不喝,都在专心研究科学,直到她考上了哈佛大学,后来也找到了她的另一伴,也就是皮耶尔。他们一心一意专注于科学,直到最后,他们以努 力的付出换来了成功的果实,这时他们的梦想成真了。而发明镭的人,就是居里夫妇!
在我沉浸于这本书当中,我认为做任何事都要努力,而且要一心一意专注着,一定不能半途而废,否则就会事倍功半,所以当我们面对任何事情时,都要勇敢的 去面对,就像居里夫人一样。在居里夫人坚持研究科学的精神下,深深告诉了我,当我们遇到问题时,不要想着如何逃避,而要有思考如何克服这个难题甚至解决这 个困难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我已渐渐知道如何度过人生困难的过程,那就是要勇敢面对,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书,是提供我们正当学习方法的物品,而不是陷害他人的工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居于英国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4号楼梯下的储物间的男孩哈利。波特,他自幼父母双亡,他和他的姨夫德思礼一家,还有表哥达力。德思礼一起生活。他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他经常被达力欺负,没有人和他做朋友。
某天,他收到一封信,却被姨夫百般阻拦看信,姨夫也使出了浑身解数阻拦,却不能阻拦哈利波特看信。他从信中得知,他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录取了。不仅如此,学校还派人来接他,他从派来接他的巨人海格那里知道,他的父母被黑魔王“伏地魔”所杀,而他自己却大难不死。
哈利还从海格那里知道了许多魔法世界的事情:对角巷、古灵阁、破釜酒吧、魁地奇球……
哈利波特于九月一日登上了去霍格沃茨的列车,在学校里,他交了两位很好的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还成为了学院魁地奇对的找球手呢。
一次,哈利偶然知道了“魔法石”;还知道了伏地魔想偷走它。哈利、罗恩和赫敏偷偷穿过藏魔法石的活板门,成功阻止了伏地魔得到魔法石。哈利还从校长邓布利多的言语中得知自己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命运……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就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卷,描绘了一个生动、真实的魔法世界;而且本书的细节处理的十分到位,不会前言不接后语;再者,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令人不忍释卷,读完后大呼痛快。
本书续集,如《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都十分有趣、好看,在此我也推荐给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三国演义》让我明白了智慧与友谊;《史记》让我了解了中国古代历史;《红楼梦》让我看到封建社会一个家族的兴衰,然而使我受益匪浅的书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主要内容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前往西天拜佛取经,取经路上,斩妖除魔,历尽千辛万苦,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在这贯穿故事始终的四个人物中,我敬佩孙悟空的勇敢;我喜欢猪八戒的憨厚;我仰慕沙僧的忠诚,但最值得我学习的还是唐僧的珍爱生命、善待他人和持之以恒的为人与做事。
唐僧不杀生,珍爱生命。每当孙悟空要将妖怪变成的村姑、农夫、孩童等人打死时,总是被看不出妖魔,误认为是百姓的唐僧拼死拦住,并惩罚孙悟空。唐僧有修养、与人为善。唐僧师徒取经途中,每次夜晚在寺庙或村民家借宿时,他不是粗鲁的喊叫,而是不厌其烦的轻轻叩门,在征得主人同意后,才礼貌地入室。唐僧有追求,持之以恒,唐僧带领徒弟西天取经,途径千山万水,没有阻拦住他;路遇妖魔鬼怪,没有吓退他。特别是女儿国王看中他,承诺与他荣享福贵,都被他严词拒绝,可见唐僧为了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有一种持之以恒的韧劲。
唐僧之所以修成正果,正是坚持这些精神,难道唐僧的这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么?当然值得!我一直在坚持,如有一次,我在做练习册的时候,发现有一道难题非常难,我总是解不开,我的心里就打起了退堂鼓,突然,我想到了唐僧那持之以恒的韧劲,立刻来了精神头儿,终于,这道题我解开了。我想《西游记》真是我的良师啊!
我真为有《西游记》陪伴在我身旁而感到欣慰和充实!它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教做人、做事的道理,它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你要是想知道的话,就不妨告诉你,我最喜欢的书就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狼王梦》!
这本书大致内容是:一只母狼紫岚失去伴侣黑桑后,为了实现黑桑当狼王的梦想,训练他的幼崽当狼王,然而,厄运不断降临这个家庭,它生下的狼崽无一成为狼王,三头小公狼也都过早夭折了。到了老年,还被唯一的亲人媚媚赶出了石洞,饱受孤独之苦。
通过这本书,我看到了紫岚身上的伟大母爱。在为了不让蓝魂儿落在猎人的手里,不惜一口把它咬死;在双毛从树洞里把狗熊鼻子咬破,跳出来时,紫岚第一个冲过去,直到确认双毛浑身上下没有受伤的情况下,才安心下来;在黑仔进洞捕食草兔时,紫岚都确保好安全才让他进去;在为了媚媚不和吊吊在一起,勇敢和吊吊搏斗,等等,这些都体现出了紫岚伟大的母爱的表现。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也是这么爱我们,我们也要去珍惜母爱。
我不仅敬佩紫岚母爱的伟大,更敬佩它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
紫岚被双毛打断腿后,它不是放弃了,而是更加努力的培养双毛。紫岚的狼崽快饿死了,它不是消极等待,而是勇敢地去鹿场偷鹿。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他学习。
记得有一次,那是个美术课,老师教我们用彩墨画鱼。老师教完我们,便让我们自己练习,我不一会就画完了。我一看,什么呀:扁扁的鱼又细又小。于是,我不准备学了。可是我忽然想起了紫岚,于是,我又坚持下去,终于,我成功了!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自从读了《狼王梦》这本书,紫岚的精神便时刻鞭策着我,鼓励着我。我,也要成为一个强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格林童话》《爱丽丝漫游仙境》《勤学故事》《小王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是我过七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当我一拿到书时,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的封面特别精致。红红的封面,中间的正上方写着“安徒生童话”五个白色的醒目大字。下半部分是戴着皇冠的皇帝,有趣的是皇帝光着身子走在大街上,皇帝后面还跟着一个男的,那男人双手伸出,像牵着一件衣服一样。大街两边围满了人,人们议论纷纷,好像在议论这皇帝。让人看起来特别奇怪。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读了起来,才知道封面画的原来是《皇帝的新装》。多么愚蠢又可笑的皇帝呀!我最喜欢的还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故事中的一个情节给我的感受最深,这是小女孩的幻想,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平安夜点燃一根根火柴,直到最后一根,因为又冷又饿的小女孩在温暖的火焰中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老祖母轻轻抚摸着她脸,说:“孙女,和我一起走吧!我带你去个充满温暖的地方。”“好!”小女孩笑着说。最后,小女孩和她的老祖母去了天堂。其实,小女孩是在充满温馨的平安之夜被活活冻死的。看到这里我的眼睛禁不住流了下来,那是怎样的社会?怎么会让人活活冻死?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多么美好,每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还常常抱怨父母这不好,那不行,真是太不应该了!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尽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能让我看到更大更远的世界,读书带给我无穷无尽的智慧与启迪!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喜欢看些能励志人心的书籍,了解一些别人的成功之道,并从中学习成功的不二法门。在我的书柜里,珍藏着一本封面上印有一片大大的四叶幸运草,名为“当幸运来敲门。”此书的内容从书名中便可想而知,与“幸运”有关。
内容描述两位孩提时代非常要好的维克多与大卫,但长大后各有不同的际遇。而某日两人不期而遇,维克多是个成功的企业家,大卫却过者穷途潦倒的生活。维克多告诉了大为自己成功的秘密,便是他祖父告诉他的“追寻幸运草”的故事。
很久很久之前,有个王国,某日在这王初中有两名武士,席德与诺特,他们要去寻找传说中的幸运草,而找到的人便可获得永久的幸运。途中必须历经千辛万苦,须跋山涉水、接受种种考验,且只限时七天必须找到。他们一路破关斩将,接受土地神、石头娘娘、湖泊仙女、丛林天后等人的试验。但就在最后关头,巫婆设下了陷阱要诱惑他们两人,诺特因相信了巫婆的谎言,而在成功之际,前功尽弃了。席德坚持到最后,不被巫婆所诱惑,所以找到了幸运草,有了成果,且了解创造幸运的方法。
这故事告诉了我,幸运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就像爱迪生说的:“天才的幸运是一分的灵感,加上九十九分的努力。”要付出努力的代价才能获得幸运的机会。运气不会持续太久,因为他不属于任何人的。幸运要由自己创造,因此能历久不衰。
读完此书,教会了我许多事情,幸运是靠自己创造的,绝不可当守株待兔的人。这一生的幸运是由自己主宰,自己决定情势。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因为里头写了很多做人处事与人生的道理,让我领悟了幸运绝非平白无故降临,要有努力才能获得幸运的入场券。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6
沈石溪,著名动物小说大王。他写的《狼王梦》彻底改变了许多人的看法。当然也包括我。
这是一个可歌可泣的关于母爱和梦想的狼故事。故事中狼群殊死搏斗的绘声绘色的场面淋漓尽致,让人提心吊胆,而一次又一次的坚持梦想又让人泪流满面。狼,只是为了填饱肚子罢了,人类只是看不惯血腥而已,对它们存有偏见。其实狼只是在服从生存之道,母狼紫岚就是这样,它不是一只十恶不赦的大坏狼,这只狼坚持梦想的毅力让我吃惊,但更让我感动!
合上最后一页纸,微风吹过我的脸颊,同样在我的脑海里拂过了一页纸,记忆飞扬回那一刻。
我也有一个小小的梦想,就是长大做一名作家。我七岁时撒下梦想的种子,八岁,萌发了,九岁,长叶了,十岁,梦想的灵感在心头绽放出一朵绚丽的花朵。我开始试图接近它,想写书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在老师的鼓励下,终于有一天,我拿起了笔……
历经一个多月的奋斗,我精心写出的《童话故事集》完成了,我把所有的灵感与精力都献给了它。可是,随着阅历的增长,我却意外地发现,这本书有很大的缺陷,可以说是枯燥无味,一点也不精彩!我沮丧又懊恼,好几天都闷闷不乐,像个泄了气的皮球。此时,是《狼王梦》让我重拾信心,重新拿起了笔,坚持下去!两个月以后,我又写出了一部叫做《我们的校园生活》的小说……
一年以后,也就是现在,随着经验的丰富,又写出了一部《梦之翼——星空守望者》。小说之路越走越长,目标不远了,它一定会告诉我:“学习紫岚的精神!坚持梦想!努力梦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7
《西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书。
当我第一次接触《西游记》时,我还是个孩子,我父亲给我买了一本漫画书《三打顾靖》。一张张地看着精美的照片,我不禁看到孙武空与白顾靖作战的场景:吴武空从前面进攻,猪从后面进攻,沙僧又从侧面过来,围住白顾靖,把他打得落花流水。读完画册后,我还告诉我的朋友们,他们也饶有兴趣地听着,并且着迷了。我真的很开心!
随着我的成长,我对《西游记》了解得越来越多。所以我开始看《西游记》的短片。虽然它是用大片写的,但它就像看卡通一样。我经常称赞启蒙运动的智慧和勇气空并且对猪的暴食和贪欲感到害羞。仿佛我和四个朝圣者走在他们身边。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享受和知识启迪。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开始读另一本书,西游记,这是最初的版本,也是最精彩的版本。虽然里面充满了文言文和白话,但意思并不容易理解,有些词没有被辨认出来,也很难读懂。但正是这种困难让我更能品尝到它美味的食物。当我遇到不熟悉的单词时,我会在字典里查找。一个接一个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也让我体会到了阅读的快乐。
任何时候,我都会记得拥有强大魔力,能够降魔除魔的孙武空,懒惰,喜欢悠闲懒散的猪八戒,以及一心扑向佛教的金蝉子唐僧和憨厚沙僧。这些人物有他们自己的特点和个性,这使我学会了如何区分世界上的真、善、美、恶、丑。这是他带给我的最大幸福,也是我的祝福。
《西游记》是一部经典名著,也是一部永远流传的名著。有些人喜欢看电视剧《西游记》。最好拿起《西游记》一书,品尝它带给人们的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8
这个寒假,我读了不少书,但我最喜欢的的一篇是日本作家泽本嘉光的第一本小说《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
这本书讲述了少女小光迎来了她家的新成员,一只前脚裹着白毛的小狗。妈妈给她取名袜子。妈妈常教给小光,要和袜子交朋友,不要忘记与狗狗的十个约定。小光似懂非懂地点头答应。在成长的日子里,母亲的突然辞世,父亲的辞职,有意义的工作,第一次独自生活…...小光的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小光和袜子都努力遵守这十个约定,直至袜子死去的那一刻。
与其说是小光养了袜子,倒不如说是袜子养了小光。袜子代替了突然辞世的小光母亲,在小光伤心,难过时不顾一切,想尽办法的安慰小光,让小光开心起来;袜子也改变父亲,让父亲回家陪伴小光,让小光不用靠那只玩具熊来代替爸爸;袜子使邻居老爷爷一边说着我讨厌小狗,一边又抱着新养的小狗在外边散步。这一切,都是因为袜子的到来而改变了。
在这十个约定中,让我最感动的是第十个约定:当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请你目送我离去,因为有你在我身边,我才能幸福的去天堂。所以,请无论如何不要忘记,我一直爱着你。这个约定是在袜子死后,小光与爸爸,阿进君收拾袜子小屋时发现的。小屋下有一个大坑,是袜子挖的,从这里面发现了妈妈给小光的信,妈妈的照片,妈妈不忍说出的最后一个约定。读完后,我深受感受,也无法准确的形容自己的心情,或许是感动于袜子与小光那亲人一般的情怀吧。
如果你也养着小动物,你与他们有什么约定,不管有什么约定,你一定不要忘记,要永远遵守下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9
一个国家,往往会有两种形式的人口聚落,那便是都市跟乡村。这两者有着强烈的对比,因为都市是个比肩接踵的地方,而乡村却存在许多人烟罕至的所在。即使如此,这两者却也有着不同型态且令人喜爱的优点,可说是利弊互现,见仁见智。
都市是个四通八达、人声鼎沸的地方,它提供人们完善的服务机构与较高的生活品质。生活在都市中,可以享受像就学的便利、交通的快捷、就业的保障。高楼大厦,可以见到人们在其间居住及办公,生活步调的疾速,使车水马龙的都市,在工作之余陪伴你的还是忙碌,这么忙碌看待生活,自然而然少了人情、少了温暖。
乡村景色宜人、山明水秀,虽然没有像都市那般的便利、繁荣,却在每户人家、每一亩田地中,飘散着某种氛围,正是这股氛围引人再度莅临。乡村人总是敞开心胸,热情招呼来客,乡村人们重人情的特质,深深感动造访的人。他们的生活步调不快,总能以悠闲的心情看待事物,即使称不上生活便利,大家依旧喜爱着乡村。放眼乡村风光,矮矮不起眼的平房间所流泄的,正是都市没有,而乡村人们引以为傲的人情味!
现代的工商社会,人们以都市为重,朝九晚五的生活又烦又忙。人们每天吸着厚厚二氧化碳的空气,累积了不小的身体损伤。而乡村虽然便利不足,却可以自豪地带给人们一个空气清晰、净化人心的环境。只是都市与乡村,虽然各有千秋,各领风骚,但在人们求新求变的需求下,乡村往往被都市淘汰,人们看重的是生活便利,那曾几何时人情味浓郁可以嘘寒问暖的乡村,是老一辈长者心中的遗憾。时代更迭递嬗,乡村就像老兵一样,遭受淘汰的命运。但即使如此,乡村依旧是我心目中那个温情的记忆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