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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斗上小人儿的话阅读答案合集90条

时间:2018-06-06 18:06

书籍简介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1997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小说集。

阿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4篇中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先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刊登的《血字研究》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但直到1927年,柯南·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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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本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主要章节包括了上卷:血字分析、第一部原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第二部圣徒的故园、四签名、冒险史、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卷:回忆录、福尔摩斯的归来;下卷:最后奉献、恐怖谷、第一部伯尔斯通的悲剧、第二部亡命党徒、新探索详细内容。

所有故事中,几乎全部都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狮鬓毛》与《皮肤白化的士兵》)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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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物

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约翰·H·华生医生(英语:Dr. John H. Watson,1852年7月7日~1929年7月24日),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虚构人物。与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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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著名作家,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皮卡地普拉斯,父亲是政府建工部的公务员。以塑造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而闻名。1882年从爱丁堡医学院毕业后执医生业至1890年。因在南非野战医院工作出色而被授予爵士称号。福尔摩斯这个人物1887年首次出现在《血字研究》一书中。1891年,描写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开始在《海滨杂志》连载,后编成《冒险史》、《回忆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福尔摩斯探案集出版后风靡世界,伦敦、纽约、欧洲大陆还出现众多的“福尔摩斯协会”之类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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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1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读后感2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破解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3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6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我对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推理能力感到震撼不已,他能通过很多蛛丝马迹来推理出一个人的信息,他能通过地板上脚印留下的灰尘看出人们穿着什么样的鞋子,通过墙角的烟灰知道凶手抽的是哪里出产的雪茄,还能只闻一下死者的嘴唇就知道死者是怎么死的

读下面这段话就能看出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力。华生说:那个人不知道要干什么?福尔摩斯看了把眉头一挑:哦,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啊。这时有人走上来,毕恭毕敬地把一封信交给福尔摩斯,这人就是华生提到的那个人!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您的信。那人说。这位先生,你过去是做什么的?华生问。军曹,在海军陆战队工作过。那人不太愿意理华生,走下楼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华生。华生问福尔摩斯:你怎么能看出那人过去的职业?首先,他的手背上有一只蓝色大猫的纹身,那是海员的标志,举止和身材又像军人,还有,尽管他是来送信的,但是他说话声音响亮,甚至有些高傲,说明他当过长官,整个过程就那么简单。漂亮!华生不禁赞叹道。

我是一个小福迷,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善于观察,遇事冷静,在学习上要像他一样有专研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8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读后感9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而且遇到危险,毫无畏惧,在最后一集中:福尔摩斯脸色苍白的站在华生面前,请华生陪他去欧洲旅行,而且要捕获欧洲最危险又最有能耐的罪犯,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而福尔摩斯并没畏惧!

福尔摩斯有这种能力,我们也有!让大家开启智慧的宝藏,发挥那知识的强大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封神榜》中的哪吒、姜子牙;《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孔明;《水浒传》中的武松、宋江——我最喜欢一本开拓人生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特别崇拜他,他遇到事件发生时,总会镇静下来,仔细思考,认真观察,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是他智慧的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于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共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将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制成篇,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等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形象。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用机智聪明的头脑,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要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当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惊人。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认真。仔细机智勇敢,当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的知识,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供献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16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不同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读后感17

这几天,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有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它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8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福尔摩斯读后感19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读后感20

他善良、聪明,面对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毫无恐惧感,用冷静的头脑仔细想,敏锐的观察力仔细地去发现,具有超强的推断力来认真分析、推理案情,最终将谜团一一解开,他就是福尔摩斯。

他长相有点古怪,但办起案来非常认真,博学多闻,是一个非常的侦案家,两天之内答案就会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人人夸他又神奇的超能力,但福尔摩斯说:“只要仔细分析,每个案件都由它的破绽,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可是,好景不长,在他和医生花生去龙河峡谷办案的时候,有人把花生骗走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和福尔摩斯打了起来,最后两人同时跌入悬崖,福尔摩斯摔伤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21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22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23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4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自己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欢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掌权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直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后发现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继承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父亲在去拜访朋友的途中也离奇的死了。最后年轻人继承了这份遗产,开始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降临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恐惧,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悉心地观察。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遇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镇定时,便静下心来,终于从题目中寻找到了突破口,经过一步一步缜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仅以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超强的观察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5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26

在今年暑假里我不仅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还读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以前读过青少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但这本书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难懂,但更能体现出原著上那些既离奇又无法理解的案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是世界上最负有名的侦探小说家。曾被英国女皇评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福尔摩斯已经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这本书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华生为配角发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和“新致案”之间的篇章,写了福尔摩斯在于罪犯博斗时不慎掉落了悬崖,却有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篇福尔摩斯掉落悬崖,有活过来这样写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尔为了让这篇漫无止境的长篇小说有个结局,才让福尔摩斯死去的,但却引起很多忠诚的读者的反对和不满,所以柯南道尔只好让福尔摩斯在下一个案件中起死回生。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静。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有静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为没见过就没耐心的去想。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有一条没见过的题目就气急败坏的大吼一声:“没见过的还出!”,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吞的作业本。但现在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静下心来思考,不要心浮气躁,而要冷静的思考,只有思考才会有答案,这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来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27

大名鼎鼎,家喻户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听话说过吧!他是我见过头脑聪明,思维敏捷,被他准确的推理能力所征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他是个一个私人侦探,聪明绝顶,酷爱做实验,对化学方面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有奇特的办案方法,警探破不了的案件,都请他来帮忙,也许这就是他出名的原因吧!他有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华生,他是为医生,跟着福尔摩斯学到了不少破案的本领,在不少刺手的案件中帮福尔摩斯出了很多的主意,起到重要作用。

伦敦所有高级犯罪活动没有人比福尔摩斯再清楚了,在案件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变化,几乎不可思议,令人目不暇接,福尔摩斯一直觉得这些犯罪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只组织严密对抗法律的势力在屁护着那些作恶的坏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反复摸索,福尔摩斯才抓住了有利的线索,其中也经过无数曲折和阻扰,终于找到了这些组织的头目,原来竟是以前那个有名的数学家,教授——莫里亚蒂!他称莫里亚蒂是罪犯中拿破仑,几乎所有福尔摩斯无法侦破的悬案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在故事《最后决战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最后决战,福尔摩斯打击了那个组织的蛛丝马迹,让苏格兰的警探出动所有警力将其抓获,令人遗憾的是最终让莫里亚蒂也组织的核心人物逃脱了,一心想与他们作对的福尔摩斯同归于尽,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还是没有让他们得逞,终于真相大白,而且令人欣慰的是,最终使整个伦敦恢复的往日的宁静和幸福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很多的故事扣人心弦,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读后感28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侦探是谁?是日本的柯南?还是比利时的波罗?还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侦探就是他——英国的福尔摩斯!

因为我特别喜欢看侦探故事,妈妈从她的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交给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个福尔摩斯侦探的大烟斗,显得很神秘的样子。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吗?一开始我也有点怀疑自己,可是,当我开始阅读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巧妙的讲述吸引住了。

这套探案集主要讲的是军医华生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走遍千山万水,侦破各种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华生的口吻来写,以福尔摩斯为主角。里面写到了很多有名的案子,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签名”等,在这些案子中,都有一些特别聪明而狡猾的罪犯。但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案子有多么扑朔迷离,罪犯的作案手法有多么千变万化,都难不倒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知识渊博,性格坚强,机智冷静,勇敢无畏,特别擅长观察、分析和推理案情,也特别擅长伪装,他对罪犯深恶痛绝,坚决和他们作斗争,哪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罪犯绳之以法,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不过看过书之后,我还有一个感受,福尔摩斯并不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边还有很多警察和侦探:莱斯特雷德、怀特·梅森,还有一直陪伴他的既勇敢又乐于助人的华生医生。看来,每一个成功的人也是一个善于与别人合作的人。

好的书籍,总是让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后面有一段话:“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的确,这本书让人读了还想读。

千万别忘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29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读后感30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读后感31

我曾经想写一封信到伦敦贝克街221B,告诉福尔摩斯我弄丢了同学的一本书,希望神探能帮我们找回来。如果破案了,我也可以写下一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北小丢书疑案。

在一次班级大扫除的时候,值日生正在打扫卫生,教室里尘土飞扬、灰蒙蒙一片,其他同学早就离开了教室,只有邓适钧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还时不时的拍一下桌子。“什么书,看这么入神?”大家都对他拿的书很是好奇,纷纷走进教室。

“——这是什么书呀?”

邓适钧并不理会我们,直到这一章节看完,才缓缓翻到封面,骄傲地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哦?”

“——讲的是一个私家侦探的故事,他可厉害了。”

“不用动脑筋,他就活不下去。”

“他喜欢挑战,热爱破案,简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等我长大了,我也想做一个这样的侦探!”……

大家都被这样的故事吸引住了。

不久这本书就在全班传阅了开来。

同学们都知道了在离我们很远的伦敦,有着这样一个神奇的人,他有着深邃的眼睛,一眼就可以看透事情的真相,他有着细长的鹰钩鼻,显得格外果断和机警,他咬着烟斗,动一动脑筋就能维护着一方的正义和和平。

好不容易,这本书终于传阅到我这儿了,我立刻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了,连吃饭的时候都捧着它。甚至上课时也忍不住想看看福尔摩斯的破案,我只好把它压在书包底下,利用课间和在家的时候才拿出来和福尔摩斯一起进行智力的对决。

不幸的是,在昨天晚上看完了《血字研究》后,我分明记得把它收进了书包里。可是今天课间的时候,我翻遍了书包,却怎么也找不着。咦,书呢?这是个疑案。我立刻想:如果此刻福尔摩斯在,他会怎么做呢?

于是我立刻回顾了丢书事件的来龙去脉,仔细打量了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士,还找来了小伙伴和我一起组成了“姐妹侦探团”,共同研究推敲。始终没有头绪的我们突发奇想:写一封信向福尔摩斯求助,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汪新源当即反对:“这信寄给谁啊,福尔摩斯早就死了。”

“可是他一定有后继人吧。”

最终我还是决定写一封信,说不定啊,我可以成为他后人的关门弟子,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于是我兴冲冲的回家告诉了爸爸。

爸爸听了哈哈大笑,从书房里拿出我弄丢的书,他说是他昨天无意中拿去看了看,就不必麻烦福尔摩斯啦。

真失望啊,我怎么就忘了爸爸这么一个最大的嫌疑人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32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读后感33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己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非常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后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小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一定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别好看,于是今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福尔摩斯读后感34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

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读后感35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可卡因。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福尔摩斯读后感36

你知道谁能从一点香烟渣认出抽烟者吗?你知道从脚印的大小能分辨出这人的身材大小的人吗?他就是在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了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B号房子里的福尔摩斯,他靠着他那敏捷的身手,积累的经验,机智的大脑,破了一起又一起的案子,并且依靠助手毕生的帮助,调动了街头流浪儿刺探情报,为民除害。

在第一篇血字研究中,他从脚印像个的距离看出凶手的大小,从自己凌乱看出写信人很匆忙灯他都能看出来,尤其是在巴斯克韦尔魔犬那一片,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谋杀了好心的伯伯和伯伯的侄子的高级凶手,那时虽然有把握住凶手,可没证据,当华生发现了凶手是用全身涂满磷的巨型猎犬杀人的,福尔摩斯使用他推理出来的证据合二为一,还把凶手顺利捕获了凶手。还有一次他用一个半身蜡像捉住了凶手。这些例子让人不经佩服起福尔摩斯,他虽然看过去很冷漠,可内心很风趣光彩。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让我懂得人必须要胆大心细。

福尔摩斯读后感37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 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3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书上说,福尔摩斯是个“怪”人,但他同时是个精通解剖的一流药剂师。历史上,哪个名人不是“怪”人?他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本书有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因为在这个故事中,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而且很刺激。

福尔摩斯读后感39

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历经百年依然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中,他带领我们进入凶案现场,查找狡猾的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缜密严谨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恐怖的带子》。故事的主人公海伦小姐。她和她的姐姐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他们的继父把他们养大。继父虽然养大了他们,其实是想独吞他们的财产。等姐妹俩成年后继父就养了一条沼地蝰蛇,杀了海伦姐姐。海伦将要面临同样的危险,于是她去找福尔摩斯帮忙。福尔摩斯在“死亡房间”发现了一条小小的通道,是通向继父的房间,并连夜找到了真凶,凶狠的毒蛇咬死了凶手。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

福尔摩斯读后感40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的故事,第一集叫《血字研究》是福尔摩斯第一次和华生见面,他们合租了一套房子。福尔摩斯告诉他,他是一位侦探,只要警察和私家侦探有困难就会来找他。这时来了一封信,上面写着请福尔摩斯到布利斯顿尽头的劳列斯顿花园3号发生了凶杀案,请他协助调查。

于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去案发现场,当他们回家的时候突然看见几个流浪的孩子,福尔摩斯为了尽早破案就雇佣了这些孩子,果然孩子们收集到了许多对破案有利的资料。福尔摩斯他们办案时就更好办多了,最后福尔摩斯靠着孩子们的协助成功地抓住了罪犯。

读完着本书我知道福尔摩斯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要学习他们的精神。同时我又感受到了只要仔细观察身边事物就一定有大收获。

《俗世奇人》读后感阅读感悟600字1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冯骥才老爷爷写的其中一个作品。书中不仅写出了这些经典人物的外貌、性格,还写出了他们的穿戴、来历、工作,各个人物都被描写得栩栩如生,就像他们就在你的面前一样。

书中描写了苏七块、刷子李、酒婆等十七个人物或经典小故事。书中的所有人物写的都很清楚,书中的人物就像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只要一瞧,就能瞧到溪底下一粒一粒的细沙。

在这本书中令我至今难忘的故事是《认牙》,里面的华大夫医术高明,给他看,你说都不用说,华大夫就知道那个牙需要修,而且修的还很漂亮。但华大夫就是有个老毛病,就是只记牙,不记人。华大夫人很善,正派规矩,从来不做违背自己良心的事。有一次,两位侦探来问这位华大夫有没有见过一个黑脸汉子来过,他是个通缉犯,他们在这里折腾半天,还是没找到。之后,在华大夫一家饭馆里看见了那个黑脸大汉,便赶紧来报信了,侦探问他,你是怎么做到的?华大夫笑了笑,因为谁叫他之记牙不记人呢!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的心中充满的想法:华大夫医术这么好,肯定在学习的时候非常认真,没有走神。华大夫的医术那么好,肯定是个好老师教出来的……但同时我也有个疑问:华大夫虽然医术高明,但他只认牙不认人,那万一他有个老朋友没有那么牙那怎么认呢?这个问题我限购了很久,但始终没有结果。我喜欢这个是因为我崇拜这位华大夫,虽然他有这种老毛病,但是论医术中,华大夫不在大家之下。如果以华大夫为榜样的话,我要学习他的善良、专心、专业、正派、规矩;如果华大夫是我的教师,我定当认真学习,以前认真一百倍。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流泻出了这样的感受。

《俗世奇人》读后感阅读感悟600字2

认识一个人,由外至内,相遇之后再是了解,慢慢熟识后懂得内涵。读一本书,也是这样,由外至内。

《俗世奇人》这本书的封面我很喜欢,有一种古典气息,蓝色的书皮,黑白的简笔画,以及那自由的毛笔字都让我感受到这是一本与众不同的书,我兴高采烈的捧着它从书城回到家中,兴致勃勃的将它一气呵成的读完,然后小心翼翼的将它安放到书架上,它的特别,让它成了书架上移到别样的风景线。

里面的内容也引人入胜,在课堂上学习《刷子李》的时候,我就觉得意犹未尽,等我读完一整本后,更是有一种震撼,里面的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才干,那是别人替代不了的。苏七块是一个有脾气的怪医生,刷子李是一个有本事的手艺人,张大力是一个有本领的好汉,蓝眼是一个身怀绝技的艺人,杨巴则有一副巧嘴,华大夫的牙术可谓顶天了,泥人张捏泥人的本领更是独一无二,在大回手上就没有钓不上的鱼。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的一篇《小杨月楼义结李金鳌》,李金鳌虽然是一个混混头儿,但他的重情重义却也是让人啧啧称赞的。他的一番话,更是让我久久的思考,他说道“杨老板,我这人,向例只交朋友,不交钱。想想看,您我这段交情,有来有往,打谁手里过过钱?谁又看见过钱?折腾来蒸腾去,不都是那些情义吗?钱再多也经不住花,可咱们的交情使不完!”人和人之间之所以能维持关系不应该靠金钱,所依靠应该是情谊,这样的感情不会因为钱财有所改变,随着时间的流失,显得是更加珍贵的。

我们的生活不缺少这样的奇人异事,更多的时候,是我们的眼睛忽略了,他们存在我们的生活点点滴滴之中,是生活也是传奇,这个年纪的我,也许在很多地方有不足,但我肯定也有自己的专长,我热爱运动,我要选一种姿态,让自己活得无可替代。

《俗世奇人》读后感阅读感悟600字3

说到天津,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手艺人多,泥人张、机器王、刻砖刘就是那里有名的用手吃饭的人物。冯骥才专门写了关于天津的民间生活的一部小说——《俗世奇人》。这部书中,一共写了三十六个人物,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苏七块》、《酒婆》、《张大力》、《刷子李》,这么多的故事,我最喜欢看的,也是最生动的,我认为还是《苏七块》,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

苏七块本名苏金散,是一名神医,凡是人们折胳膊断腿儿的,他按按就能治好,但谁来求他治病,必须先交出七块银子来,否则怎么说也不管!有人骂他只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也就有了‘苏七块’这个绰号。

苏七块还好打牌,有一天,正当苏七块和华医生打牌时,走进来一位叫张四的三轮车车夫,求苏七块治骨折,可是张四是卖苦力的底层人,暂时交不出七块银子来,求苏七块赶紧帮忙,说银子先欠着,苏七块跟没听见似的,继续和华医生他们打牌。这下,华医生可看不下去了,他推说去撒尿,赶紧给张四七块银子,苏七块听到张四交出了七块银子,动作比铃儿都快,给张四三下两下就捏好了。

这个故事乃至整本书告诉我们,有手艺的人要什么有什么,被一大群人围拥;没手艺的,可能在天津都找不到一份糊口的营生。

还是那句话,也是书上的原话: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也是,像苏七块这样的手艺人,手上有绝活,无论什么定价,有什么要求,也有人求着他。而那些手上没有绝活的,没人搭理,反倒在天津,可能一辈子也没有自己的辉煌年代。

我想,这本书不仅仅是向我们介绍天津的手艺人,也展示了天津的市井风情,通过书里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把天津的生活描写得生动、有趣,仿佛那提篮叫卖,敲锣打鼓的节奏都能在你耳边回荡,有时也能忘情地哼上一曲,看着书,时常能记住手艺人那手法和动作,可你一学,却怎么都不成……也是,手艺就难在这里。

《俗世奇人》读后感阅读感悟600字4

这个寒假,我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这本书的内容十分精彩,作者冯骥才通过他那生花妙笔,刻画了天津卫的一个个奇人,从那刷屋子不留白点的刷子李,到那身强力蛮的张大力;从那巧妙捏泥人的泥人张,到那又绝又损的绝盗,无不让人暗暗叫绝。但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却是那机敏过人、能说会道的“好嘴”杨巴。

杨巴凭着一张好嘴,名震天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请听我细细道来。

津门胜地,能人如林。此间出了两位卖茶汤的高手——杨七和杨巴。杨七手艺高,只管闷头制作,杨巴口才好,专管外场照应。那次中堂大人李鸿章来到了天津,地方府县费尽心思讨好,最后决定让中堂大人去品尝杨家茶汤。可当中堂大人正要品尝时,却听到“啪”地一声,将碗打落在地上,读到此时,我不禁为杨七杨巴捏了一把汗,惹恼了中堂大人这可怎么办?杨巴眨眨眼,顿时明白了,原来中堂大人以为那茶汤上的芝麻是脏东西,可倘若说是芝麻,不是脏东西,不等于骂中堂大人孤陋寡闻,是个没见过世面的老土吗?但如果不加解释,不就说明这就是脏东西吗,这是对中堂大人的不敬呀!这时杨巴眼珠子一转,想出应对方法来了!只见那脑袋撞地,叫道:“中堂大人息怒!小人不知道中堂大人不爱吃压碎的芝麻粒,惹恼了大人。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了小人这次,今后一定痛改前非!”

话一出口,我便对杨巴暗暗佩服,这句话既让中堂大人明白,又给大人面子。真是一句绝妙好话,令人叹为观止。

杨巴看风使舵,左右逢源,让中堂大人平息了怒火,这真是“中堂怒手摔茶汤,险!杨巴巧嘴化危局,妙!”啊!

可能有些人会认为杨巴这个人为了讨好中堂大人在说假话,不喜欢他,但我了解到他的这种嘴上功夫和应对机敏是手艺人在旧时代能够生存的手段,所以除了佩服他的这种聪明机智外,也不由地对他产生同情之心。

读了《俗世奇人》,我很幸运地认识了这么多的奇人,也但愿我们能擦亮自己的眼睛去发现身边的奇人,也凭着自己的智慧去做生活中的奇人。

《俗世奇人》读后感阅读感悟600字5

大家看过《俗世奇人》这本书吗?它由冯骥才撰写,书中描写了很多奇人奇事,譬如:背头杨、刷子李、苏七块等等。其中,我对描写苏七块的这篇文章印象特别深刻。故事主要讲了有一位苏大夫,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红唇皓齿、眸子赛灯,下巴颏儿一绺山羊须。他医术高明,但看病有个规矩,病人要支付七块银元,故人称之“苏七块”。

我们学校里也有这样的“俗世奇人”,有智多徐、大嘴翁、书虫茅等等。今天我们先来聊聊大嘴翁吧。大嘴翁长了一对黑溜溜的大眼睛,乌黑的眼珠总是在骨碌碌地转,大大的嘴巴红红的唇,长得一副伶牙利齿的模样。有一次学校晨跑,教官拿着话筒站在讲台上大声喊:“401班喊大声点!”刚开始大家使出了吃奶的劲,却还是比不过其他班级,突然一声清脆的喊声直冲云霄,原来是我们的大嘴翁发威了,“一二三四……”随着大嘴翁一声声的叫喊声响起来,大家的积极性也被调动起来了,响亮的口号声传遍了操场每个角落,最后我们401班受到了教官的表扬。

他的大嗓门还能用在大扫除中。那天大扫除,老师给我们分好了各自的工作,由大嘴翁来负责管理。大扫除期间,小周同学因为聊天被大嘴翁看见了,他走到小周前面说:“你怎么在偷懒呢?”但小周同学不甘示弱地回应着,两人开始唧唧咋咋的吵闹声仿佛在九天云霄都能听见,最后小周同学终于被大嘴翁的一阵“连珠炮”给打败了,乖乖地干起了活。大嘴翁很勤快,什么活都能干。有一次他一个人在教室打扫卫生,不到10分钟就将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大家都很佩服他。

暑假的时候我开始学习溜冰,但老是不受控制地摔倒在地上,很多时候我想放弃,但妈妈鼓励的话最终让我坚持了下来,现在我已能很熟练地掌握溜冰的技巧。想要学会真本事必须要经过不断磨练,这也是《俗世奇人》一书告诉我们的道理之一。亲爱的你,也翻开这本书看看吧。

《俗世奇人》读后感阅读感悟600字6

在《俗世奇人》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平凡生活中的多姿多彩。在冯骥才的笔下,俗世奇人们个个显得独一无二,都有拿手的绝活,使原本平淡的生活更多了份乐趣。他们那娴熟的技法不禁令我目瞪口呆。

《俗世奇人》记录了许多空前绝后的奇人们。他们都有一个响当当的绰号,如:刷子李、苏七块、泥人张……他们做的事令人匪夷所思。有刷墙不掉浆的刷子李、虽然立了规矩但还是拿出七银元的苏七块、专拍马屁的贺道台。冯骥才塑造了一个又一个惟妙惟肖,生动有趣的人物,令我爱不释手。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苏七块。看他那“手指一触,里头怎么回事,顿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擦咔擦’,不等病人觉痛,断骨头就接上了”。这是需要多么熟练的手法啊!而这只是他的本领高,我更欣赏的是他的品格。虽然苏七块立下了规矩,可他还是待人宽容,给了华大夫七银元。我打心里敬佩苏七块。

这些人生来就有这些绝技吗?不,这是他们勤学苦练的结果。“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他们生下来也和一般人差不多,可他们却付出了比平常人更多的汗水,所以收获的也多。我坚信只要勤学苦练,就一定有所作为。

没有之前的风吹雨淋,怎会有现在的彩虹?我参加绘画比赛。比赛前一周老师对我进行了严格的训练。每天一有空我就冲进房间,奋笔作画,将近三个小时,我有点头昏眼花,我手里还握着笔。难道要放弃吗?不,我会坚持到最后,俗话说的好“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没有表演前的努力,你怎么在舞台上表现出最好的一面?于是,我又拿起笔,在那儿画着……

俗世奇人们用他们活灵活现的绝技把生活演绎得有滋有味。他们凭着一手好本领就让人们叹为观止,以至于现在人们还在歌颂他们的美德。不论怎样,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一技之长,在生活的跑道上奋力地向前跑,不要气馁,不要懈怠,成功离我们很近了……

《俗世奇人》读后感阅读感悟600字7

在抗日战争那个特殊的年代,战火连天,民不聊生。可在天津 —— 这座城市却奇人辈出,各种行业都有人称奇,如刷墙的刷子李,治病的苏七块,制作风筝的风筝魏,治牙痛的华大夫等。这些独特的人出自哪一本书呢? 是《俗世奇人》。

初看《俗世奇人》,作者冯骥才把天津的方言引用进来,一种充满幽默和乡土气息的语言把每个人给刻画出了血肉, 就像真有人站在我面前做事情一样。文章中我对其中一个人物“酒婆”格外的感兴趣,她喜欢喝用红薯酿成的酒,在酒馆里她总会喝得酩酊大醉才走回家。附近来吃酒的人称她为“酒婆”。有一次酒婆喝了一碗未掺水的酒 —— 酒性强烈,最后被马车给撞了。酒婆无名无姓,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一生都默默无闻,被撞了就随便被葬在山上了。看到酒婆惨死这一幕,我的心有一点难受,酒婆这种人在那个年代也就只有死这种归宿了。

《俗世奇人》就像作者冯骥才在文中写到的一句话:“天津卫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 世上没有白吃的苦,他们都是底层的老百姓,没有像王公贵戚一样的身份可以坐享清福,可生出来比不过别人,那就靠本事吃饭。刷子李靠刷墙吃饭,苏七块靠给人治病吃饭。 这就好像高考一样,家庭很贫穷的学生靠什么和那些富二代比? 只能靠成绩,成绩是你唯一能跟别人竞争的筹码,也是你唯一能走的路。如果你整天只知道吃喝玩乐,你以后还能吃喝玩乐吗?

《俗世奇人》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把旧天津社会的方方面面给写出来,让我爱不释手,你觉得呢?

《俗世奇人》读后感阅读感悟600字8

众所周知,《俗世奇人》是中国一位有名作家冯骥才出的作品,这本书生动地描写了人物的性格、外貌特征和不同凡响的能力。

书里有能把青石大锁像摇竹篮那样甩的张大力,有视盗窃为家常便饭,偷东西不眨眼的小达子,也有能说会道,见风使舵杨巴。

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焉,靠边站着。我认为书中有几个能人值得一提。

首先是苏七块,他原名苏金散,人高袍长,手疾如电,是天津卫一位无病不治的名医,这儿的人得了病、受了伤,全都把希望寄托于他身上。但是他有一个独一无二的规矩,无论贫富亲疏,要想治病,就得在台上摆好七块银元,他才肯帮你瞧瞧,不然他就一动不动,绝不搭理,所以他的绰号就叫做苏七块,不过他也有一副好心肠,很可怜哪些穷苦受伤的人,可是因为他立下的规矩不能改,所以一直被人认为认钱不认人。

其次是刷子李,他的技艺可是非同小可,他呢,是河北大街一家营造厂的师傅,专干粉刷一行,别的不干。他刷好的屋子,坐得就像升了天,令人叫绝,更特别的是,他刷墙时给自己定了个规矩,必须穿一身黑,干完活,必须保证没有一个白点,否则刷墙免费,可是每一次,他刷的都天衣无缝,就像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不得不让人信服。

最后就是认牙,他的治牙医术可谓顶天了,只要你朝他一张嘴,不用说哪个牙疼、哪个牙酸、哪个牙活动,他往里瞅一眼全知道。不过他认牙不认人,昨天在他那里瞧牙齿,今天跟他打个招呼他都不认识你了,可是他单凭牙齿就可以知道你是谁,这招可是常人所不能领会的。

《俗世奇人》读后感阅读感悟600字9

《背头杨》是《俗世奇人》的第10篇。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大直沽冒出一个奇人,人称背头杨。当时,背头成了男人们流行的发式了。既然如此,这个留背头姓杨的还有嘛新鲜的?您问得好------这人是女的!

大直沽有个姓杨的大户。两个没出门的闺女。杨大小姐,斯文好静,整天呆在家;杨二小姐模样和性情都跟小子们一样,外边流行什么,她就立即弄到自己身上来。她仿照男人们留个背头。但没出十天,麻烦就来了

这天榜晚,背头杨打学堂听完演讲后回家,憋了一泡尿,她见道边有间茅厕,便一头钻进去。她正解裤带的当口,只听蹲着的一个女的尖叫:流氓,流氓!另一个也叫起来,声音更大,她闹不清流氓在哪儿,提着裤子跑出去,谁料里边的几个女的跟着跑出来,认准她是个到女厕所占便宜的坏小子。过路的人上来把她截住,连踢带打。直到巡警来,认出这是杨家的二小姐,才把她救出来送回家。打这儿,背头杨在外边再不敢进茅厕。憋急了就是尿在裤兜里,也不去茅厕。她不能进男厕,更不能进女厕。她不去找事,可是事来找她。

她听说,大直沽一带的女厕所接连出事。总有个留背头的男子闯进去,说:我是背头杨。占些便宜后扭身就跑。虽然没出大事,却闹得人心惶惶。还有些小混混在女厕所的墙外时不时叫一嗓子:背头杨来了!叫这一带的女厕所没人敢进去。

背头杨真弄不明白,不过留一个背头,进厕所不行,不进厕所也不行。一赌气,她在屋里呆了两个月。慢慢头发长了,恢复了女相,这一来女厕所自然就随便进了。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一定在适当的情况下,进行创新。

《俗世奇人》读后感阅读感悟600字10

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就生出各种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这就是俗世奇人。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卖包子的高贵友,名唤狗子。运河边上卖包子的狗子,是当年跟随他爹打武清来到天津的。可是他爸老高没能耐,他卖的包子不过是一块面皮包一团馅,肉少菜多。这种包子专卖给在码头上的伙夫、脚力,有点肉就有吃头,反正有人吃的时候就有钱赚,不管多少,能养活一家人,就给老天爷磕头了。可是狗子就不同了,他打小就从候家街边的一家铺子里喝出肚汤鲜。从大胡同,一家小铺的烧卖中,吃到肉馅下边油汁的妙处,由此想到要在包子底下,放上一小块猪油,有油更滑,更香,更入口解馋。这新上市的包子,像炮台一炮打的震天响,天天来吃包子的比看戏的人还多。你看看老高在的时候只能贱价卖包子,而狗子改良的包子却忙得人都不理,而且这包子好吃的,连慈禧太后都说老天爷吃了也保管说好。

由此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事你只有努力去钻研,你才能做得有所成就,如果你只是依葫芦画瓢,做平凡的事,不努力去钻研,那么你只会在社会的底层默默无闻。

读完这本书,我还充分感受到了天津卫码头的丰富多彩。并且这本书还告诉我们,平凡的世界中总有与众不同,我们想要在这个俗世中活得无可替代,就得努力奋斗,练就一手绝活,成为新时代的俗世奇人。

在书中,冯骥才作者曾说过一句话:“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必得有绝活。这让我深深的体会到:学习只有你坚持不懈,认真去学,就一定会成功,而且一定要坚持干好一件事,把它做精细,做到极致,才算成功

毕竟,人在江湖走大家都不易。

在狗不理发迹中让人看到了掌握核心技术与不断改良的重要性。从一阵风中使人看到了黑恶称霸是短暂性的,邪不压正才是正道;也让我明白了有时华丽深奥的技艺不一定是最好的,有时朴实无华的方法和仔细的观察才更有用;从洋相中看出人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

《俗世奇人》读后感阅读感悟600字11

《俗世奇人》是作家冯骥才的作品。

在冯骥才的笔下,我们读到了人类中奇人的精彩。书中的奇人有很多,如:拥有神鞭的傻二、看病前必需放7锭银子的苏七块、力量惊人的张大力、刷墙不沾衣的刷子李等。在作者的笔下,那些人物各有特点,被刻画得栩栩如生。书中的奇人仿佛立在自己眼前一般,使人有身临其境之感。我想,这也许是这本书的奇妙之处吧!

奇人之所以被称为奇人,是因为他们有着别人没有的独特本领,他们靠自己的手艺生活,靠自己精湛的手艺受到别人的敬佩与尊重!他们靠自己的努力,创造了不平凡的生活。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世界上有了他们,我们的俗世才显得更精彩、更神奇。

《俗世奇人》一书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刷子李。刷子李有一个绝活:就是刷墙的时候衣服上不会染上一点点油漆,如果沾上就不收费。刷子李敢于下这样的赌注,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手艺深信不疑。有一次,徒弟在给刷子李端茶点烟的时候,发现师傅的裤子上有一个白点,徒弟以为那是滴下的油漆,赶紧用手去捏那个白点,结果白点却消失了。仔细一看,原来是师傅抽烟时不小心烫破一个小洞,里面裤子的白颜色从小洞中透出来了,徒弟对师傅佩服不已,并为因一时怀疑师傅的手艺而羞愧。

在我们身边其实也有很多“奇人”。例如:王同学爱看书,口才特棒,同学、老师对他刮目相看;邓班长学习优异,几乎是各学科的“全能冠军”;丁同学人高马大,投实心球无人能比等。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别人眼中的奇人,只要你刻苦努力,专心做一件事,并用心把这件事做好,就能达到精益求精的境界。

《俗世奇人》读后感阅读感悟600字12

这个暑假,我读了《给孩子对汉字王国》、《汤姆.索亚历险记》、《百万英镑》……令我印象最深的还得属——《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的作者是冯骥才,他是著名的作家、文学家、艺术家。他的写过的文章有《雕花烟斗》、《三寸金莲》、《义和拳》……

翻开《俗世奇人》的第一篇阅读时,我就被深深吸引了,让我有迫不及待往下看下去的一股劲。苏七块,原名苏七散。苏七块给人治病有个要求,就是每次找他看病的人都要把七块银元碼放在桌子上,他才治病。苏七块好打牌,有一次,他叫了两位牌友,然后把牙医华大夫也叫来打牌。

玩得正起劲,忽然一个三轮车夫闯了进来,车夫往门上一靠,右手托着左胳膊肘,他的左胳膊肘摔坏了,疼得很厉害。可车夫又拿不出七块银元碼,车夫对苏大夫说先欠着,以后一定还。可是苏大夫就像没有听见似的,照样认真玩他的牌。一位牌友看不下去,用手指指门外,苏七块依然不理会,华大夫心善,他借机说上厕所,离开牌桌,偷偷给了车夫七块银元碼。车夫歪歪扭扭走进屋,把七块银元给了苏大夫,苏七块立马就给车夫治病,他捏了车夫几下骨头,只见他的手在车夫手上左拉右推,上压下顶,骨头就接上了,涂上膏药,夹上夹板就好了。苏七块又继续玩牌。

牌局结束后,苏七块把华大夫留下,把七块银元碼还给华大夫说:“您别以为我这个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开始我觉得苏七块的做法不能理解,看到后来我认为苏七块其实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他想的是人人平等,如果不给钱就能治病,那岂不是越来越多的人破坏规矩。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古人的一句话:无规矩不成方圆,做人要遵纪守法。

《俗世奇人》读后感阅读感悟600字13

最近一段时间,我读了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这里面写了清朝末年天津码头上各种奇人。

“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一般作家们都为大人物写传记,可冯骥才却为天津码头上的小人物写传。

我印象最深的是刷子李,他只干粉刷一行,他刷好的屋子什么都不放,单坐着就像天空一样美,他刷暗浆时穿一身黑,干完活后,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否则白刷不要钱。有一次,他干完活后徒弟发现他的裤子上有一个白点,刷子李提起裤子一看,原来是一个洞,点烟时烧出来的,很像粉浆落下时的白点。这也太神奇了,刷子李太厉害了。

还有大回,他是个钓鱼高手,无论水中的鱼有多杂乱,他想钓哪种鱼就能钓哪种鱼,可以钓完公鱼钓母鱼,他钓的最大鱼比他自己还大,最小的鱼比鱼钩还小,天津人为求好运,会往活鲤鱼背鳍上拴一根红绳,再放生;如果有人又把这条鱼打捞上来了,又拴一根红绳,第三次也是。传说如果抓到了三条红绳的鲤鱼并放生,那么人间的福禄寿财就全有了。别人连一根红绳的鱼都很难钓,他却给两条绳的鲤鱼喂不带钩的面团,让鱼放松警剔再钓,用小孩的巴巴做鱼食,钓三根绳的。他完全把鱼琢磨透了,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书中还有只认牙不认人的华大夫,把人臭骂一顿还光明正大抢、烧东西的绝盗;不到十字路口就醒酒的酒婆;卖家当卖出奇迹的蔡二少爷……,这些人都是奇人。

现在找工作越来越难,要想找一份好工作,可能还要像上述人那样,练出一门手艺吧!

《俗世奇人》读后感阅读感悟600字14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的一篇短篇小说集 ,书中写出了普通生活中有很多空前绝后的奇人,演出了匪夷所思的事情。

一个个人物都个性鲜明,活灵活现,就像在你我的生活中。:“认牙”,“蓝眼”,“冯五爷”,但让我感触最深的是《泥人张》,手艺道上的人,捏泥人的“泥人张“排第一。而且,有第一,没第二,第三差着十万八千里。这下可知道泥人张的手艺有多绝了吧!泥人张大名叫张明山,只要他想捏,什么样的人都捏的出来。抠下一块泥巴,几个手指飞快捏弄,比变戏法的还灵巧。几句话的功夫泥人就捏好了,真绝!就赛真人一样,只不过大小不一样,但泥人的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完美无暇的,没人敢说这泥人捏的不好。有一次,大名鼎鼎的张五爷吃饭,看到了泥人张, 就拿泥人张找乐字,泥人张表面没说什么,其实,心里早就想好了。第二天,北门外估衣街的几个小杂货摊上,一排排海张五的泥像摆了出来,瓢似的脑袋,小鼓眼,一脸狂气,还写着贱买海张五!海张五三天后,把所有的泥像都买走了,泥人没了,可贱卖海张五这件事却传了一百多年。

再拿开篇文章苏七块来说。在我认为苏大夫并不是求财心切。也许,他早就想过破坏这个规矩,让大家认识认识真正的苏七块。要不然,他不会还给华大夫大洋。而是在,天津卫当时这个混乱的局面中所破逼无奈的,他若坏了这个规矩,以后,他的话别人是不会听的。在这个局面中、这个环境中无发生存下去,这样,他也是无可奈何的。

类似泥人张、苏七块这样的奇人书中还介绍了许多位,在此不便一一列出。

平凡的世界,存在的并不都是平凡的事物。《俗世奇人》让我沉浸在作者幽默风趣的语言,生动的故事情节中。让我体会到本事是靠人练出来的,不是靠运气,不是靠天生的,虽然不能“爱一行干一行”,但是仍可以刻苦钻研,干一行,精通一行。

《俗世奇人》读后感阅读感悟600字15

《俗世奇人》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是冯骥才老师笔下的经典作品。在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平凡生活中的多姿多彩。这本书讲述了在天津卫码头出现的各种人物,他们都是俗世俗人,却又个个显得独一无二,他们都有自己拿手的绝活,在码头上享有盛名,使原本平淡的生活多了份乐趣。

《俗世奇人》记录了许多空前绝后的奇人们。他们都有一个响当当的绰号,有刷墙不掉浆的刷子李、力大无穷的张大力、从来不笑的冷脸、捏泥好手泥人张、虽然立了规矩但还是拿出七银元的苏七块……冯骥才塑造了一个又一个惟妙惟肖,生动有趣的人物,令我爱不释手。

书中,我觉得最有侠肝义胆的人物还属燕子李三。他是一个天下少见的飞贼,专偷富豪大户。每偷走一物,必在就近画下一只燕子做记号,因此得名燕子李三。他的功夫奇高,穿房越脊,如走平地。遇到河面还能用脚尖点着水波而行,这一手叫“蜻蜓点水”,轻功不到绝顶,绝对学不会这一手。燕子李三偷富,但济贫。有一家穷人欠着房租还不上,被房主逼得无奈,晚上在屋里哭啼,燕子李三就把一包钱币扔进了这家人的窗内,这家人打开包袱一看,是一袋钱币,急忙跑出去谢恩,但他早已走远。燕子李三虽然是一个飞贼,但是他劫富济贫的行为让人们赞不绝口。

《俗世奇人》中这些人是生来就有这些绝技吗?当然不是。这是他们勤学苦练的结果。他们生下来也和普通人一样,可他们却付出了比常人更多的汗水,肯吃苦、肯付出、不气馁、不放弃、所以收获的也更多。“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我坚信每个人只要认定目标,并不懈努力,勤学苦练,就一定有所作为。

俗世奇人们用他们活灵活现的绝技把生活演绎得有滋有味。他们凭着一手好本领就让人们叹为观止。“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论怎样,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一技之长,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奋力地向前跑,就是最优秀的人。

《妈妈和房客》阅读答案1

妈妈和房客

[美国]凯·福布斯

①妈妈在窗外贴出“租房启事”,海德先生应租而来。这是我们家第一次出租房屋,所以妈妈忽略了弄清海德先生的背景和人品,也忘了让他预付房费。

②“房子我很满意,”海德先生说,“今晚我就送行李来,还有我的书。”他顺顺当当地住进了我家。平时,他好像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常和善地与我家的孩子逗趣。当他走过我妈妈坐着的大厅时,总是礼貌地弯弯腰。我爸爸也喜欢他。爸爸喜好回忆迁居美国前住过的挪威。海德去过挪威,他能与爸爸起劲地聊在那儿钓鱼的野趣。

③只有开客栈的杰妮大婶不欣赏我们的房客。她问:“他什么时候交房租呢?”“向人要钱总难开口,他会很快付清的。”妈妈答道。但杰妮大婶只是哼了两声,“这种人我以前见得多了,别指望借给人一件新外套,回来还是好的。”妈妈笑笑:“兴许你说得对。”她递上一杯咖啡,止住了杰妮大婶的嘟囔。

④雷雨天里,妈妈担心海德的屋子夜里冷,就让爸爸邀请他到暖和的厨房和我们一起坐。我的两个姐姐、哥哥尼尔斯、还有我在灯下做作业,爸爸和海德靠着炉子叨着烟斗,妈妈在洗盘子或是在小桌上静静地工作。

⑤海德能辅导尼尔斯的高中课程,有时还帮他学拉丁文。尼尔斯渐渐对学习产生了兴趣,他不再求爸爸让他停学做工了。当我们做完了作业,妈妈坐在摇椅上拿起针线时,海德就给我们讲他的旅游奇遇。噢,他知道的可真多。那些美妙的历史和地理,便随他走入我们的屋子和生活。

⑥有天晚上,他给我们读狄更斯的书,很快,读书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我们写好作业,海德就夹一本书来高声朗读,一个神奇的新世界向我们洞开。

⑦妈妈也像我们孩子一样爱听古挪威侠士传奇:“太好听了!”海德还朗读莎士比亚的戏剧。他悦耳的男低音,听起来像是大演员。即使在天气暖和的晚上,我们也不再出去玩耍。妈妈对此很欣慰。她是不喜欢我们天黑上街的。而最值得高兴的,还是尼尔斯几乎不再混到街头的野孩子堆里。有天晚上,孩子们在街上闯了祸,而尼尔斯正和我们一起听《孤星血泪》的最后一章。

⑧就在我们急于听完一个骑士的传奇时,一封信送到了海德手里。第二天一早,他告诉妈妈要离开。“我得走了,”他说,“我把这些书留给尼尔斯和其他孩子。这是一张我所欠房租的支票。夫人,对您的好心款待,我深表谢意。”我们再也不能听他读完那个故事了。

⑨我们伤感地看着海德先生离开了,同时,又为能在厨房继续读书感到兴奋。那么多的书啊!妈妈精心地整理了书堆:“我们可以从这里学到很多东西。尼尔斯能代替海德先生读书,他也有一副好嗓子。”我看得出来,这使尼尔斯很自豪。

⑩就在这一天,妈妈向杰妮大婶亮出海德的支票:“你看,收回的还是一件好外套。”

⑾几天后,开面包铺的克瑞波先生来我家,怒气冲天地喊道:“那个海德是个骗子,瞧他给我的支票,全是假货。银行的人告诉我,他早把款兑光了。”在一旁的杰妮大婶得意地点着头,那神态分明是说:“看,我不是提醒过你们了吗?你们不听嘛。”“我敢打赌,他也欠了你们家许多钱,是不是?”克瑞波不无希望地探问道。

⑿妈妈转过身向着我们,目光长久地停留在尼尔斯身上,然后走到炉子边,把支票投入炉火。

⒀“不!”他向克瑞波先生回答道,“不,他什么也不欠。”

(选自《世界微型小说名家名作百年经典》有改动)

1.请以“妈妈”的口吻概括这篇微型小说的主要情节。(不超过60字)(3分)

2.结合上下文,品味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语,指出其表达效果。(4分)

(1)但姐妮大婶只哼了两声:“这种人我见得多了。别指望借给人一件新外套,收回来还是好的。”

(2)妈妈向杰妮大婶亮出海德的支票:“你看 ,收回的还是一件好外套。”

3.第⑾段克瑞波的出场,在情节结构上有什么作用?请结合上下文简要作答。(2分)

4.小说主要刻画了妈妈和海德先生两个人物形象,请任选一个,结合内容分析。(4分)

答案:

1.我把房子租给了海德。海德与我们融洽相处,给我们家尤其是尼尔斯带来了积极影响。后来他离开了,我不认为他欠我们什么(后来,我烧毁了海德离开时留下的支票)。(3分,语言简洁,意思符合即可。)

2.“哼”字活画出杰妮大婶说话时不屑的神态和语气,从而表现了她对海德的不欣赏、不信任,及对妈妈做法的不认同。(2)“亮出”运用动作描写,生动地写出妈妈收到海德的支票时内心的喜悦和自豪感,从而表现出她对海德人品的肯定与维护,同时也是对杰妮大婶先前态度的有力回击。(4分,每小题2分,意思符合即可。)

3.推动情节发展,让小说扣人心弦,为后文妈妈烧支票做铺垫。(2分,意思符合即可。)

4.示例①:从妈妈不调查海德的背景,不向他预收租金,可以看出她淳朴、信任他人;雷雨天她邀请海德与“我们”一起呆在温暖的厨房,看见她心地善良,关爱他人;烧毁海德留下的支票,可以看出她对人怀有感恩与宽容之心;她“不喜欢孩子们天黑上街”,和孩子们一起沉浸在书的世界里,鼓励尼尔斯代替海德先生读书等言行表面她关心孩子成长,而且教子有方。示例②:海德随身携带大量书籍,可见他见识丰富;他辅导尼尔斯高中课程,并教他拉丁文,为“我们”全家朗读,把“我们”带入书的世界,可见他有一副热心肠,善于与人相处,讨人喜欢。但最后留下假支票,说明他不够诚信,令人遗憾。(4分,结合文章内容答到两点,意思对即可。)

《妈妈和房客》阅读答案2

①我喜欢读书,喜欢到旧书摊淘书。

②那是一个深秋雨后的傍晚,在路边一个不起眼的书屋里,我随意地在杂乱的旧书摊上翻寻着。突然,一个熟悉的名字——《林清玄散文》跃入眼帘。我赶快把书抽出,店里的书可都是二手书,基本上都是单独一本。

③ 这本书是1996年1月第三次出版的,一幅抽象的图画连贯着封面和封底,黄色白色相间的扉页上录有林清玄先生的经典语句。句子左下方的页脚处,有几个竖写的`蝇头小字:慧藏书96.5.26。整本书除了书脊上下两端有些微的破损,没折叠,没涂画,像新的一样。

④一个个或月光流泻、或雨打芭蕉的夜晚,我倚在床上,追随者林清玄先生的脚步,锦绣山河、风土人情、异国风光、人情冷暖、小人物的生存和命运……这一切充实、温暖和美丽着我的心灵。一株草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有了亲自种的心血,就高贵起来。如果树是生命,果实就是它的心。细细聆听先生的心灵独白,轻轻吟诵先生的絮语箴言,一脉温情和馨香弥漫了整个心田。这些篇章大部分是先生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结晶,十多年后被这个叫慧的女孩珍藏,女孩珍藏了十多年后变成了我枕边的读本。这也是我们的一种缘分吧,素未谋面的美丽邂逅。

⑤掩卷沉思,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孩?

⑥都说字如其人,她是不是如她的字一样娟秀、精致和美丽?页脚签署的这个日子对于她有什么特别的纪念吗?我猜想:她必定是一个喜欢读书的女孩,是一个碧玉闺秀,因为喜欢读书的女孩典雅、娴静。古时评判美女的一个标准就是诗词为心,兰心蕙质。我仿佛看见轻风微拂中,淡淡斜阳下,一个明眸善睐的少女沉醉于书卷中,不时浅浅地笑,融入时光深处。一个愿意把自己的名字写在书本上的人,除了纪念这个日子,说明书的出处和归属,更有一份喜爱和珍藏在内。这么多年,这本书还保持完好和整洁也说明她对这本书是多么的爱护和珍惜。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十年足以翻天覆地。但是,生活越来越富裕日子越来越美好的时候,她为什么忍心把喜爱的书遗弃?一起遗弃的可能还有别的书吧?是乔迁新居吗?如果乔迁新居也不差这一本书的方寸,对于一个喜爱读书的人来说,不管走多远,书籍都是不舍的伴侣,精神的家园。十多年的光阴,有多少的尘俗和烟雨,再靓丽的青春也难以抵抗岁月的侵蚀。这个叫慧的女孩也应该不再年轻了,曾经的梦想和追求也许被折断了翅膀,在生活的磨砺中,原本纯洁、满怀憧憬的心灵是不是随着网络快餐文化的盛行、社会的浮躁和功利,而变得越来越荒芜和浮躁?

⑦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一个不起眼的书屋,一本写着藏书人名字却被遗弃的好书,一段人生和当今文学的现状,使我思绪万千:今天,有多少人还会静静地捧读一本书?有多少人还会孜孜以求三国水浒西游记和金陵十二钗?

⑧这时候,我耳畔想起来了温总理感人肺腑的声音:读书关系到一个民族的素质,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兴旺发达。一个不读书的人是没有前途的,一个不读书的民族也是没有前途的。

⑨那个深秋雨后的傍晚,一段美丽的邂逅,充实、温暖和美丽着一个个夜晚。但此刻,我甚至宁愿我没有得到这一本书,宁愿这本书一直珍藏在慧的书架慧的心中……

(作者:朱东锷有删改)

1、作者为什么把在旧书摊上淘到一本书称作一段美丽的邂逅?(4分)

2、结合下面句子中加点的文字,品析作者是怎样表现邂逅的美丽的。(4分)

一个个或月光流泻、或雨打芭蕉的夜晚,我倚在床上,追随着林清玄先生的脚步,锦绣山河、风土人情、异国风光、人情冷暖、小人物的生存和命运……这一切充实、温暖和美丽着我的心灵。

3、读第⑥段,说说作者在掩卷沉思中表达了哪些情感,并概括情感产生的原因。(4分)

4、文章最后一句以两个宁愿表达了作者的愿望。请结合文章的主旨,说说作者在文中表达了哪些愿望。(6分)

参考答案:

1.这本被一个叫慧的女孩珍藏十多年的书,是我相当熟悉和喜欢的,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成了我枕边的读本,给我带来了许多美好的感受。

2.以形象(或生动)的语言来表现阅读环境的优美,以精练的语言(或多方面的呈现)来表现阅读内容的丰富,以此来凸现阅读的愉悦和充实,从而表现邂逅的美丽。

3.(1)因对慧爱书形象的猜想,产生了欣赏(喜爱、赞美)的感情;(2)因对慧弃书原因的猜测,产生忧虑(遗憾、惋惜)的感情。

4.(1)希望人们能爱书(珍惜书),静心读书。

(2)希望人们能守住自己的精神家园,通过读书来提升个人的思想境界和修养。

(3)希望我们的社会形成全民读书的良好风气,以振兴我们的国家和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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