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己心中的一句:上帝赋予他令人羡慕的天赋,天才却注定要孤独行走。
(献给里克尔梅)
也许,这个世界上有两个阿森纳,有三个海布里,但是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丹尼斯.博格坎普。
枪手的球迷们也许是为他们的下一场胜利而来,也许是为了他们的下一座奖杯而来,也许他们是为了一个人而来。
(献给丹尼斯.博格坎普)
32岁的亨利,就坐在那里,深情的目光望过去,都是自己22岁的影子。
他是队长,他是领袖,他是传奇,他是射手,他是枪王之王。
海布里的最后一站,海布里的最后一吻
当烟花升起的时刻,那个曾属于亨利的海布里国王时代不会随年华逝去,而只会随年华的飘零中常常记起。
(献给亨利)
最好的时光,最坏的时光,都曾在这里,他永远当成自己家一样的地方,老特拉福德。 贝影远去,贝影又近。人总是喜欢感怀,人也总是喜欢流泪。回来吧,你走了7年,2010年3月10日的老特拉福德球场,那些真情等待你回家的人们会一如往昔
贝影远去,传奇依旧
他是宠儿也是弃儿他被追逐也被放逐他在失重后赢回尊重他在尊重中赢来更多的尊重他在离开时已经没有离开他叫大卫.贝克汉姆一个总是牵动世界的人这一次他是一个动人的球员
在足球场上,
他,不是天才,没有上帝的眷顾,他只是默默地奔跑,静静地等待。
美丽的弧线,让他集万千宠爱,却也让他背负了太多的本不应该属于他的责任。 直到曾经的倔强变成今天的执著,直到贝影渐行渐远,只留下一声叹息。
我们可以说,他,没有老,因为青涩的微笑记忆犹新。
我们可以说,他,正在老去,因为岁月无情,唯有时间永恒。
从那条羡慕的中场弧线到法兰西的红牌,那种从天堂坠落的痛楚让他明白——人生若无缺憾就不会完美!
于是,转过身,贝影越来越清晰。是浮华退去,他变了,变得成熟。
他,不是天才,不是领袖。
但是,戴上三狮军团的队长袖标,
他,却勇敢承担起一个天才领袖应该承担的责任,
这种勇气让我们肃然起敬。
三冠王,战希腊,复仇阿根廷,
坚持和忍耐终于让他在胜利之后可以肆意宣泄压抑之情。
摄像机前,那张无限放大的脸,夸张地、扭曲地彰显着一个男人的力量——很美、很高贵……
当一个人习惯高昂着头,他就为任何选择做好了准备。
出走红魔,是一种忍让。
尽管眉骨上的血迹还没褪去,他依然眷恋的说:“弗格森,是我最好的教练,永远都是……”
这不是叛逆,只是为尊严付出的代价。
离开家,人们关注的并非足球。
眼神中,只剩下孤独。
他很想说,其实我是一个球员。
直到为伯纳乌赢得历史上最有分量的一座奖杯,直到拖着伤腿重回国家队。
在兢兢业业地付出与执著地等待中,他终于为足球重生。
你说,要踢到2010年。
可是这一天在眼泪中提前到。
你说,会为足球奉献一生。
可是华丽转身后,贝影在好莱坞消失。
“贝影”远去,我们不为你哭泣,只为你无眠。
(献给大卫.贝克汉姆)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这是恋人间最温馨的话语。
可是看到自己喜欢的球星,慢慢的变老,却是最残忍的事。
你可以追的上风,却永远追不上时间的脚步。
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岁月的手将时间年轮一圈圈的拨走。
那么多年来,你的进球伴随着多少少年慢慢成长。
随着你的老去,那曾经向你敞开的球门也慢慢的关闭了。
这是我们不愿意接受却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献给巴蒂)
你可以拒绝喜欢意大利国家队,但你无法拒绝喜欢罗伯特巴乔,意甲二十年,再没有一位像巴乔一样,充满忧郁气质,让人魂牵梦绕的王子!
对于一个将足球视为生命的男人来说,世界杯就像是他的初恋情人。1994年的这个夏天,当巴乔站在一个男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的时候,他与幸福擦肩而过。对于巴乔来说,失去了世界杯就像是失去了他最深爱的恋人,这种忧伤,伴随一生......
直到今天都认为,你不是悲剧,尽管与辉煌一次次擦肩而过,尽管伤病总是残酷的摧残着你的身体,尽管遭受冷漠与不理解,但是你的价值不该以结果来评判,而足球却恰恰是结果决定一切。所以你注定不可能成为贝利和马拉多纳那种舍我其谁的王者,也不是巴斯滕、古力特那种充满杀气的斗士,因为不会把足球和整个世界踩在脚下,你只会轻巧的把球颠在足间,用过程和美感来倾倒旁人和对手,这才是你,你的魔力,
所以你只是巴乔,而巴乔只有一个!
喜欢你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宁静致远,淡泊名利,高尚你生活态度,赋予了你一种高贵的传统。不染铅华,不着尘泥,于是英雄不老。
(献给忧郁王子巴乔)
老特拉福德的看台上还在一遍又一遍的唱响:“请不要带走我们的索尔斯克亚!”不知道这段熟悉的旋律还会唱多久!但我们一定知道,当有一天这歌声不再响起,我们却依然会想起:那段11年的传奇岁月和当年的你!
~~~献给奥莱索尔斯克亚
在绿茵场上,当你把19年的青春都贡献给了一支球队,当你的忠诚感动了所有和你站在一起的人,就连时间也会凝固,为你喝彩,为你祝福,为你细数曾经每一分每一秒留下的辉煌~~~
(献给吉格斯)你可以不喜欢他,只因你没有读懂他!
飘逸的长发,优雅的步伐,高贵的姿态!
真正的王子,永恒的流星!
就像无法融化的冰山,就像无法攀登的孤峰!
英俊的面庞上时常带着微笑,微笑中又带着一种不容亵渎的圣洁!
曾经有人这样形容上帝一定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他在创造了一个完美的马拉多纳之后又怕他太过寂寞又创造出了一个同样完美的搭档卡尼吉亚
就像风一样没有方向就像风一样习惯流浪
(献给"风之子“卡尼吉亚)
就像这首法国民谣所唱的意境一样,齐达内就像是一辆被载着我们太多希望的列车。我们为他欢喜过,幸福过;伤心过,失望过。。现在,这辆列车即将到站,我们只能目送他渐行渐远
《再见,齐祖》“皇马从来没有放弃过我,即使是在我最糟糕的时候。你们对我的帮助,总让我有一种家的感觉。
我第一次身披白色的战袍,已经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时间飞逝,此刻将是我离开的时候了。但无论何时,我都将站在皇马的身旁,只要皇马需要我。我就会回来。
作为一名皇马球员,我感谢皇马。加油,马德里。”
----------劳尔离开时的演说。
这是劳尔在皇马的最后一天。2010年7月26日。伯纳乌荣誉会议厅。劳尔正式与伯纳乌告别。在他简短的发言中,充满了不舍。随后他走出会议厅,与等候在伯纳乌球场的数千皇马球迷会面。脚下是已经踏过十六年的草坪,身后是用汗水和青春浇灌的十六座奖杯。只是在此刻,这一切都不抵劳尔擦掩泪水的轻拭,更能打动人心。
幸好,劳尔没有选择远赴美国大联盟,他把下一站选在了沙尔克。因为这里还有驰骋欧冠赛场的机会,因为德国不远,从马德里到盖尔森基兴,两千二百八十九公里,劳尔随时都可以回家。而马德里,随时都在守望他的孩子。
期盼归期,从劳尔离开的那一刻,已经开始。
(献给劳尔)
15年前,一位国米死忠入狱前不舍得看着萨内蒂飞奔的画面,狱长安抚到:我保证,等到出狱那天你还能看到他,而且,他跑的比现在还快。15年后,当犯人再次打开电视,出现的是萨内蒂用速度生吃喀山鲁宾两名后卫为埃托奥送出间接助攻的画面,犯人惊呆了:15年时间,恍然隔世。
拥有萨内蒂这样的队长,是所有内拉组里的骄傲和幸福。当13载无冠(联赛冠军)的痛苦
逼走罗纳尔多,萨内蒂一句“我永远属于这里”温暖着无数冰凉的心;当登顶“三冠王”的伯纳乌之夜,他那近乎扭曲的面部神情,则是留在蓝黑簇拥内心深处永恒的震撼。若干年后,当我忘却了所经历的一切苦难,我依旧记住足球带来的感动,而感动中最深的一页是萨内蒂赋予我的,这是关于足球最美好的记忆。
1998年的法兰西,那粒载入史册的任意球配合,同年的联盟杯决赛,那脚震撼的世界波,萨内蒂的名字走进无数球迷内心深处;当罗纳尔多的泪水痛苦了全世界,别忘了也有那么一刻,披着队长袖标的萨内蒂红着双眼,无辜得像个受委屈的孩子;而当“三冠王”的荣耀如期而至,萨内蒂像个孩子般的无邪,这一路走来的队长,经历着浮沉,岁月在脸上沉淀下的,是忠诚镌刻下的迷人气质。
作为12载蓝黑队魂,萨内蒂没有坎通纳的爆烈,没有劳尔如帝王般强势。休息日,萨内蒂喜欢与坎比亚索、麦孔这样的南美同胞为队友送上丰盛的烤肉宴;抑或待在家里与爱妻和女儿相伴,我们耳边永远不会有萨内蒂买醉夜店、燃情艳女的新闻,这就是最真实的萨内蒂,在新婚的第二天,队友发现萨内蒂已经在训练场挥汗如雨。这是个性张扬的年代,而萨内蒂告诉你:不要将个性凌驾于你的集体,就像那永远动人的告白:
“在我生命里,有两样东西一生难以割舍,一是我的家庭亲人,另一个就是国米。国米就是我的家,莫拉蒂就是我的父亲,我永远不会背叛自己的父亲,我永远不会离开自己的家。”还有,那简单而可爱的话语:“我的每次续约只需要一分钟。”
当贝克汉姆、罗纳尔多、欧文泪别南非,我们感伤,青春的流逝,年华不复;当劳尔、古蒂两面伯纳乌旗帜,相继告别再启程的银河战舰,我们无奈,人终究耐不住的是岁月;但是,当萨内蒂在续约合同上淡然得写下名字时,我无语凝咽。岁月没有击倒他,岁月被他死死踩在脚下!新的3年,等待着萨内蒂的再启程。
达尔文应该庆幸,他没有与萨内蒂身处一个时代,否则《进化论》或许被贬为歪理邪说。有些人,来到这个世界,似乎他的使命只为打破所谓的定律。迈入600场的殿堂后,米兰大教堂前,莫拉蒂和萨内蒂共同举起印有600字样的蓝黑间条衫,当副队科尔多巴代表全队赠予萨内蒂银盘时,国米队魂的眼中没有煽情的泪水,只是淡淡的微笑,他知道煽情的时刻还未来到,等待自己的还很多,比如圆“父亲”那45年最美好的期盼。
终于,在开创700场传奇的这一天,萨内蒂魂牵梦萦的期盼盛开了最美的花朵,队长头顶大耳朵杯的那一刻,很多人与我一道,任泪水尽情挥洒。
萨内蒂身上烙刻的,是一个时代的印记。这个时代里,有着罗纳尔多、巴乔尽情挥洒的天才本色;有着齐达内、鲁伊-科斯塔这样将足球升华的艺术家;还有着贝克汉姆、内斯塔让足球光辉的形象大使。但当他们闪耀的光芒褪去,甚至被永远镌刻进足坛编年史,只有萨内蒂
【篇一:合欢花开】
早晨的金色阳光散射地面,很有几分活力。亭亭玉立的合欢花如一枝独秀,挺立在花草之间,俨然一位花仙子的模样,楚楚动人。
合欢树是这草坪边最瑰丽的焦点,花是它心仪的发簪。像许多姑娘的粉红绣花针聚集在一起,从花蒂呈放射状向四周射出去,有“万条伸出粉丝绦”的美感。每根“针”的末端,还有一个极小极小的淡绿色的点,就像蜗牛触角上的眼睛。“针”的颜色是那种纯美的渐变色,先是洁白,渐渐是嫩粉、玫粉,再添上一抹亮紫,看起来好似小女巫飞天用的粉扫把,为我们扫去愁闷,留下散发着淡淡幽香的快乐与宁静。
风拂过,合欢树上“纸醉金迷”,一树的粉花儿,像飘悠飘悠的桃花水母,游弋在风的海洋;又像绮丽跃动的音符,和着风的节拍歌唱;还像顶尖级的芭蕾舞演员正在起舞,风掀起她的裙摆,她羞红了娇颜,泛着层层粉晕继续展示她的风姿;还似一个千手观音,伸展着无数只粉红手臂,演绎着大气磅礴的传奇。我撷取了一朵合欢花,放到胳膊上轻滑,它如流水一般轻润,呵痒我的心,我陶醉于它的温柔。那清香迷人的香味儿,像洒了一地的法国香水,直沁鼻息。
合欢树的叶甚是有趣,像含羞草的放大版,每片叶儿都有大约五六十片小叶子对生。到了黄昏,叶子会合拢起来,这样可以减少热量的散失和水分的蒸发。当遭遇大风大雨时,叶子也会逐渐合拢,以防柔嫩的叶片受到暴风雨的摧残。第二天,红日初升,它又慢慢打开成一片巨大的“羽毛”,奇妙得很!
一树的碧叶粉花,融为一体,交相辉映,构成一幅自然静美的画。悦悦然地开,隐隐然的香。
【篇二:又到一年合欢花开时】
初夏时节,晚风拂过,太阳渐渐落下,我疾步下桥,来会会我的老朋友。不带任何礼物,不用叩门,不坐下饮茶,只带两袖清风,不带走一丝云彩。
远远的,望见了那粉色的云霞,粉中带青,青中夹粉,好一幅诗情的水墨画,那粉,那青,似无意洒落的墨点,更是丹青高手画龙点睛的绝笔,一气呵成,耐人回味。
近了,近了,我心中叨念着,忽然一只绿色的长手拂来,在衣袖上镶嵌了一群飞舞的彩蝶,它们或相互嬉戏,或在绿荫中乘凉,或低头窃窃私语,享受着清风与夕阳的惬意。一股暗香袭来,淡淡的、甜甜的,使人仿佛置身于世外桃源,让你独享那份清静与恬淡。
站在树下,一阵轻风拂过,一丝丝一缕缕细长的叶片,在风中摇曳,就像跳民族舞者的裙摆,优雅而又婀娜的舞动。随着裙摆的舞动,一朵朵漂亮的绒球,夹杂在层层绿绸之中,错落有致,东一堆,西一簇,有的粉、有的赤、有的紫;有的聚集,有的分散,有的连成一片;像一团火、似一抹霞,如一缕烟,似一群蝶。突然,一阵疾风刮过,那一只只美丽的彩蝶挣脱了束缚,自由自在地在空中飞舞,缓缓地穿过树林,掠过小河,飘散在夕阳映衬的天空,到底是这花映红了天上的云霞,还是天上的云霞染红了这花?真可谓是“镰状碧叶无穷碧,映日合欢别样红!”
走在落满合欢花的石径上,层层绒球随着我的脚步浮动,我沉醉在这合欢的世界里,迷了、笑了……
又是一年合欢花开时……
【篇三:又见合欢花开
忙碌了一天,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边做饭边上网,看到曹二姐的相册评论:想起小时候的幻想就是在这种树开花的时候爬到树上,摘好多好多这种花来玩,貌似我小时就是采花贼啊,其实只是看到这么美的花,我不忍心只看到它被雨打下奄奄一息的一面……有人欣赏的美才是美,我是这么觉得。希望未来的“三姐夫”能欣赏你独特的美。忽然想起了合欢花,顿时思绪万千、感慨万千。
曾记得第一次见合欢花的时候,是九年前了。当时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只知道看着好看,花开得也很是特别,特别相似于一把把粉红的小扇子,再加上毛茸茸的质感,在无形中添了说不出的温润及温柔。花的底部是淡淡的白,从中部以上则慢慢化为粉嫩的红,她不像其他的花一瓣瓣地舒展,而是看似根根纤细地分散着,却又娇娇地紧密成一个个的粉团儿,如一位羞怯怯的山间少女般清新,又如一位淡雅雅的宫庭美人般可人,星星似的点缀于绿叶的世界里,做着自己轻盈翩飞的清梦,侧耳细听,风中好像已传来她们芬芳的笑声了!
后来听说她叫合欢花,再看这花没有了当初的肤浅,而是更多的伤感。不幸福的人总是叫幸福,不快乐的人总是叫乐乐。花也是如此吧。尤其是她的花期很短暂,生命对于美丽是那么的残忍。一直想书写这种忧伤,可是年少轻狂,也为赋新词强说愁。没有经历过那种撕心裂肺痛苦,大概是写不出那种凄美的文章的。
三年高中看了三年的合欢花开,合欢花败。合欢花败的时候,落到大地上,很快被风吹走,埋葬在远方了。也不知道情归何处,难道是处处青山埋情骨,但愿如此吧!我读《葬花吟》,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大概也有相同的情愫在里面。
在大学的时候忽然发现,校园里竟然也有合欢花。常常坐在合欢花下,暗自悲悯。不过有时候那种情愫那种伤感有点少了。或许生活的折磨不在相信了,那些无聊的东西了。最后也就慢慢的淡忘了。
前几个月,辞掉了上海的工作,想回河南老家散散心,就跑到了弟弟的大学玩去了,忽然看到了合欢花开,就用相机拍摄下来了。当时只是惊喜,像是见到了多年的老朋友了。最后上传的空间,也没留下太多的在意。知道今天二姐的评论,想一想这几年的生活,才写下了这篇文章。
曾经有一个故事这样讲的:
古时候,这合欢花叫做苦情花,也并不开花。苦情开花变合欢,要从一位秀才说起。秀才寒窗苦读十年,准备进京考前功名。临行时,妻子粉扇指着窗前的苦情树对他说:“夫君此去,必能高中,只是京城乱花迷眼,切莫忘了回家的路!”秀才应诺而去。却从此杳无音信。粉扇在家盼了又盼,等了又等,青丝变白发,也没有等回夫君的身影。在生命的今天即将到了的时候,粉扇拖着病弱的身体,挣扎着来到那株印证她和丈夫誓言的苦情树前,用生命发下重誓:“如果夫君变心,从今往后,让这苦情开花,夫为叶,我为花,花不老,叶不落,一生同心,世世合欢!”说罢,气绝身亡。第二年,所有的苦情树果真都开了花,粉柔柔的,像一把把小小的扇子挂满了枝头,还带着一股淡淡的香气,只是花期很短,只有一天。而且,从那时开始,所有的叶子居然也是随着花开花谢来晨展暮合。人们为了纪念粉扇的痴情,也就把苦情树改名为合欢树了。所以合欢花象征着永远恩爱、两两相对、是夫妻好合。希望我们的未来是幸福美满的。
想起了远方的她,那个爱我等候我的女人。那个爱我胜过爱她自己的一个善良女人。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你住在金沙江,我住扬子江,共饮一江水。经历黑夜的孤独,定会看到明天的太阳。
你说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我说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我们的誓言十指相扣,不离不弃。
希望明年我们的院子里开满合欢花,你我在哪里过着美好的生活。
【篇四:合欢花开】
北大街的路两旁种了几棵合欢树,在我们这里,以前这种树是很稀少的,现在却栽的满大街都是,看来世界真的越来越小了。立夏以后就是合欢花开的时节,每次看到灼灼于枝头的合欢花悠然自得的开放,梅子就会想起记忆中的那棵合欢。
梅子小的时候身体弱,几乎是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病得村里的赤脚医生看到她就头痛。家里人只好带着她到城里去看病,那时候交通不方便,乡村都还没有通公交汽车,离村子三里远的地方倒是有一个火车站,但梅子的家境不富裕,母亲老想着省几个钱,所以每次都骑自行车带她去。梅子家的村头就是京广铁路线,每次听到火车长长的鸣笛声,她总会向往那一啸而过的速度,接着便会想自己要是能坐上火车那该多神气啊。于是梅子便很渴望父亲能在家。
梅子的父亲是一个矿工,在井下挖煤,平常住在矿上,很少回家。也许是出于对女儿的愧疚,他对女儿的补偿方式便是尽量满足她提出的所有要求。所以只要父亲在家,她去看病就能坐上火车。就在那个小火车站,她邂逅了那一棵在她心里长了一辈子的合欢。那时候她还不知道那叫合欢,刚看到它时,她眼前蓦的一亮,虽然感觉它长得很奇怪,和她见过的树都不一样,但它的姿态却很迷人,比她见过的树都优雅。那棵美丽的合欢象磁石一样吸引着她的眼睛,它不仅叶子是细细碎碎的,连花也是细细碎碎的,象是谁在树叶子里很有规律的插了许多柔软的细针一样。她让父亲抱着摸过树上的花叶,摸的时候她心里还在笑,原来针也有这么软的。多年以后才明白,她笑是因为她当时不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那些她曾经摸过的柔软的花针,将会一直扎在她柔软的心上。才知道针就是针,即使是软的,扎起来也是疼的。花的颜色很好看,远远看过去,就象一朵朵绯红色的火苗跳跃在树冠中。记得她曾经问过父亲那是什么树,父亲回答说不知道。她对父亲的回答不满意,心想除了那些黑煤块你还会认识啥呢?
后来父亲在矿上出了事,便再也没有人领着她去过那个火车站,梅子平常自恃记忆力还可以,整篇的红楼梦诗词她都能一字不落的背下来,可是她总是想不起来,父亲带着她总共坐了几次火车呢?父亲出事是哪一年?当时她几岁?梅子怀疑自己的的记忆是不是出现了断层,她甚至连父亲的模样也记不得了,只依稀记得一个浅浅的轮廓。
每当她看到合欢花开时,便会想起这个浅浅的轮廓,而想起这个轮廓,埋藏在心底的那些柔软的花针就会象火苗一样跳跃。在灼灼的火苗中,她常常会不自觉地想,如果父亲没有出事,她的生活又会是什么样子呢?也许就不会记得火车站里的那棵合欢了吧!也不过是想想罢了,生活是没有如果这一说的。
【篇五:合欢花开】
天气突然热起来,让人有些不知所措。傍晚时分下了几滴很大的雨滴,却没有减轻灰云浓重的天空的重量。好久不下雨了,在燠热的空气里,所有的花草都无精打采的。提着包匆匆往家走,经过那条小街,发现合欢花正在开放,心头为之一震,仿佛落下的雨滴带来的一丝丝清凉。
远远望去,两排合欢树像一把把巨大的伞盖,深绿色的底子,洒满粉红的花。走近细看,一朵朵合欢花像一小团一小团粉色的小雾飘浮在有些滞重的空气里,显得有几分飘逸,还有几分神秘。浓密的羽叶也有些缺水,或者是到了傍晚有些困倦,不那么舒展。为什么这种树要叫合欢呢?我不知道,它没有黄山连理松那种两两对生的树形,也没有月宫中桂花树神奇的传说——从它的身上我找不到足够的证据。如果一定说有,那就是它的花,朦胧而柔美的绒花,这就是它得名的原因?且不管它,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如果它不叫合欢树,人们很可能不会如此在意它,如此充分地感受到它的美——人会经常受语言的暗示的,不论是好的感觉,还是不好的。
不过我是例外的,我喜欢它主要是因为它的叶子,那片片对生的羽叶酷似南方的凤凰花,只是少了点舒展和飘逸。前年夏天去北京,在北海公园听到一对父子的对话,孩子问父亲那是什么树,父亲很认真地看了看树叶,说应该就是凤凰花吧,孩子信了,说这种树真漂亮。我想告诉他们那不是凤凰花,是合欢树,想想又没说话,就让孩子把它当作凤凰花种在心里吧,因为孩子说它很美。二年级的语文书里有一篇讲述云南泼水节的课文,开头提到泼水节是在凤凰花开的时候到来,老师上课时用投影展示了许多凤凰花的图片,引得孩子们不停地“哇哇”赞叹。回来我问小儿子,你们老师给你们看凤凰花了吗?他说看了,火红火红的。我告诉他,每年和他一起种却一直没能过冬的就是凤凰花,儿子很失落地说:它不愿意在我们这里开花……可能是我在别人面前说得太多了,前几天一个以前教过的学生跑来找我,说要和几个同学去登山,希望我能给他一粒凤凰花的种子,他们要把它种在山顶上,让这里的人在春天里都能看到凤凰花。可惜种子早已被人家要光了。学生很惋惜,我说也没什么,它不愿意在这里生长,受不了这里的寒冷,种不成的。学生怏怏地走了,我也很无奈。
好在街头有很多合欢树,如果不介意,也可以把它们当作凤凰花。然而,如果看过真正的凤凰花,是很难用合欢来替代的——凤凰花红得热烈而洒脱,落得斩截而悲壮;而合欢花却是如此纤柔清淡,花期一直延续到初秋,给人一种拖沓将就的印象。合欢花终究不是凤凰花。
又是一年学子们走进高考考场的日子,南方的凤凰花开得正红,再过一两天就要在绵绵细雨中落满碧绿的草坪了,学生和老师每年都要踏着凤凰花瓣告别。好在这里没有凤凰花,我也不再有学生参加高考,倒是少了许多伤感。记得那年在南方送学生进考场,不知谁想起来,要来摸一摸我的手,说是沾一点灵气,第一场语文可以考得好一些。于是我站在飘忽着细雨的凤凰树下,让几百个学生来摸我的手,直到双手和心里都是一片潮湿……
前些日子给南方的朋友打电话,让他帮我再捡一些凤凰花的种子,不知他捡了没有。即便是捡了,我想我也不会再去种它,我只想把坚硬而好看的种子送给那些喜欢凤凰花的人,在他们心里也种上一个美丽的.梦,一个人与人之间彼此珍惜的梦。——如果想看凤凰花,就把合欢树当作凤凰花吧。毕竟这里不是凤凰花的家乡,只能开满朦胧的合欢花。
【篇六:合欢花开六月间】
试问,似水年华谁不曾在校园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似水年华时谁不曾与同学留下一段真挚的友谊,似水年华谁又不曾与同桌留下一声天真的笑语。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
回眸,初一的生活还历历在目。期中
后来班里成立了个学习小组,我与他身为两个小组的统帅,是不能以个人恩怨误了整个“江山社稷”的。
可要我和他那样的”大坏蛋”建立互助关系,似乎有一点太不合天理了。唉,鄙人天生命苦,也就认了吧。于是思量再三,几经斟酌后,本小姐决定先与之谈判,再做定夺。谈判时,他一副居高临下,傲慢无礼的样子,摆出了气死人不偿命的架势。天啊!我的肺都快炸!
他总爱搞一些小恶作剧总爱给班里的同学起外号,她竟叫本小姐我“芝麻糊”我真恨不得活剥了他以解我心头之恨。此仇不报非君子也!我使出我的绝招——“九阴白骨掌”。“啪”一声,只见一个红手印在他的胳膊上,“哈哈。哈“看着他那恼羞成怒的样子,我真是心花怒放,高兴之至也
接下来的日子里,他挺驯服的,一定是被我的强势所威慑了吧!
好景不长,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一星期后,我便与他再次来了一次”世界大战“,本小姐下课正在吸墨水,谁知不料一滴墨水正稳稳的落在那家伙的凳子上我正准备用纸巾擦时,可那家伙毫不客气的对我吼起来并大叫着说我陷害他。这下我可来了一头火,”你再说一遍“我大吼起来,他竟摆出了一副谦谦君子的样子说”好男不和女斗“。“哼!看你那一副猪头猪脑的样子,还装什么清高呀!”他将墨水散在了我的课桌上,哼,和本小姐斗你还差点劲!我把课桌往上一提,墨水顺着桌子流到了他那白色的衣服上,他也不甘示弱。最后的下场是我们两个的衣服早已不成样。
为解我心头之恨,我特地耗费了三个课余时间,终于找到了敌人的薄弱环节:他,最大嗜好是爱打闹,曾屡破班规,屡教不改。为此,“老班”曾立下发现打闹着,一律写
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终于盼到了某日他旧病复发在走廊飞奔这几位男生,追逐打闹。嘿嘿,老兄对不起了!挑战我的权威就要付出代价。
三十分钟零八秒后,他如霜打的小兵般从“老班”的内宫里逃了出来,但他还是本性难改,不一会儿他便又变成了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大家瞧!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开朗,顽皮,总想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总会为我们制造出一些欢声笑语。
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化敌为友,把往日的唇枪舌战全用在了讨论问题上渐渐的我们懂得应以学业为重,浪费掉的时光应该尽力去弥补!回眸,初一的幼稚,孩子气让我难忘。
【篇七:合欢花开】
晚自习结束,学生们鱼贯而出,教室的灯一盏盏的熄灭,嘈杂的声音充斥在空气中。每个学生的脸上都布满着疲惫与厌倦。经过一天的学习,所有的人都对夜晚的来临充满了期待。住宿生急不可耐的奔向宿舍,走读生一边说说笑笑一边慢悠悠地迈出校门。
“哎,你知道吗,今天语文老巫婆又把我叫到办公室里了,哼,不就是忘收作业了吗,不是还有一个科代表吗,凭什么专找我不找他……”
同住一个大院的彤一直在唠唠叨叨。我们俩从来都是这样:她说我听。作为捧哏的我一边听一边不时“恩”、“啊”一声或是微微一笑。
忽然一股清香扑鼻而来,我使劲的吸吸鼻子:“哇,真香啊!什么东西?”
“恩?”彤也嗅了嗅空气,“哪里有香味?你鼻子有毛病啊?”说完白了我一眼,继续讲她和同桌上课时聊的话题。
“但是……”我疑惑的重新闻了闻,没错,那清香依旧萦绕,洁净似水。于是眼睛四下寻找,“哇”我差点叫出来,但看看彤喋喋不休的样子,我又憋了回去——合欢树开花了……
清晨,5点整,我如同定了闹钟一般,眼睛睁开了,而且再没有一丝睡意。我睁着眼看着天花板,天已经很亮了,我看见那个我自己挑的吸顶灯,上面印着一圈紫色的星星。家里很静,爸爸昨晚应酬到很晚才回来,现在睡的正香;妈妈在早晨是睡得最沉稳的时候。我想了想,起来穿了衣服下了楼。
费力地推开沉重的铁门,我站在了开阔的空地上。这是我第一次起这么早,太阳并没有出来,但是天完全被朝霞照亮。微风刮过,同样的香气再次袭来,我向花园里那棵粗壮的合欢树走去。
合欢树原来这么……我不知用什么样的形容词。那树干并不很粗,但是树冠却大到足以覆盖整个花园。整个园子在树冠的笼罩下,仿佛撑了一把巨大的阳伞。
合欢树类似于含羞草的叶片,一小撮一小撮,层层叠叠。最美的是花,满树都是合欢花!远远看来就像在墨绿色的叶子上铺了一层淡粉的雪花,近看那花的细细的茎,花朵是一条条的“丝”,由底部向顶部粉色渐渐变深,把“花瓣”簇在一起,顶部还有一层金黄的“花粉”。与荧光棒倒是有几分相似。
那香!那是神奇的香!清新淡雅,类似于桃子的香气,却比桃子更清醒。这香,比玫瑰更优雅,比百合更清淡,比木槿更丽质,如同蒙娜丽莎的微笑般似有似无……
合欢树啊,你的花,是你的灵魂吗?
“你干什么啊,你把我带上哪里?……”
彤大声叫着,我不理睬,继续拉着她走“跟我看个东西!”
拉拉扯扯的到了合欢树下,我高兴地指着那些美丽的花儿对彤说:“你看,你闻下,美不美?香不香?”
我满以为彤也会像我当时那样大叫,开心地笑,并陶醉在香气中。但是结果是,彤不屑的白了我一眼:“就这个?把我拖来?不就是花吗?恩,挺香的。不过你没事了吧?没事我回去上网了,真是的,我还得跟人聊天呢……”
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
在我的生活中,拥有与众不同的兴趣,干与众不同的事情,注定了这个人是孤独的。马拉多纳的
正像这花香,在繁华忙碌的生活中,在疲于娱乐的享受中,由于不甘落寞,已经没有几个人可以陪我一起,抬头看那满树的合欢花,然后闭上眼,享受那浪漫的馨香……
回头再说这次比赛。在地球的另一端,她的父母一直在北京的地下室里看电视的现场直播。爸爸拿着相机,准备拍刘璇在屏幕上的照片;妈妈拿着本子,在一旁记分。当他们看到女儿笑盈盈地在领奖台上向大家挥手时,爸爸把相机扔了,妈妈也扔掉了本子,两人抱头痛哭起来。他们多么激动,因为他们的女儿创造了中国体操史上的奇迹——21岁时获得了奥运冠军!
在地球的这一端,悉尼领奖台上的刘璇笑得是最美的。当国歌响起的时候,刘璇深深地知道,她终于征服了每一位观众,战胜了自己,从一个不爱笑的孩子,成长为有着一脸灿烂笑容的世界冠军。
篇六:体育明星的励志故事
通常,体育明星们小时候就表现出对某一项目的痴迷:马拉多纳会跑后,就一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头踢碎布包的石头;舒马赫第一次开小卡丁车时,只有4岁;老虎伍兹3岁时就玩起了高尔夫。然而,一些体育明星并非“从一而终”,他们有后来的成就,完全是因为当初的“半途而废”。树挪死,人挪活,今天的放眼体坛让我们去看看他们的故事。
姚明打过水球,据姚之队负责人章明基透露,身高2.26米的姚明,小时候练过水球,是“守门员”。水球运动员的确需要身材高大,守门员当然也是越高越好——人高,手长,封堵的面积大。不过那段经历很短,以至于可以忽略不计,甚至许多熟悉姚明的人,也不知道。姚明当然还是天生打篮球的料。他父母打篮球的背景以及现在的表现,可资证明。一句话,姚明的身高可以使他在水中比别人获得更多生存的机会,但说到竞技,他的控制力还是在陆地上。
再来看看我们的飞人刘翔,如果刘翔的腿再长5厘米,也许顾宝刚就舍不得让爱徒去练跨栏了。退休前,顾宝刚是上海市普陀区少体校的跳高高级教练。当年,刘翔一直在他的手下练跳高。因为不够高,顾宝刚看出刘翔在“一根杆”上没多大发展前景,所以,后来把他推荐给了“十根杆”教练。于是,往上的刘翔,开始往前,并终于获得了成功。现在想想,大家都有点后怕了:刘翔幸好没长这么高。否则,刘翔撑死也就一个亚洲跳高冠军。
伊辛芭耶娃告别体操伊辛芭耶娃小时候练的是体操,还梦想拿世界冠军。现在,不但世界冠军梦早实现了,就连破世界纪录梦、屡破世界纪录梦也都一一实现了。当然,体操是没有破世界纪录的,撑竿跳高才有。在体操队里,人长高,意味着土豆发芽,是要被“扔掉”的。想想也是呀,本来你可以在空中翻四个跟头的,人一高,只剩两个半了,怎么和人家去竞争?现在,我们隔三岔五地就要欣赏一次“撑竿跳高女皇”是怎么打破世界纪录的。和我们一起欣赏的,还有她的母亲——当年,就是她把伊辛芭耶娃送去练体操的。
詹姆士因伤转行。两年前的NBA状元秀勒布朗·詹姆士,是当今NBA一位红得发紫的年轻球员。尽管3岁时,家人给他买了一个篮球,他爱不释手。但事实是,他在学校里最先开始的体育运动,是美式橄榄球,而且表现非常出色。那时他9岁,对篮球与橄榄球都很喜欢,但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后者。在学校里打了3年橄榄球后,因为一次受伤,詹姆士不得不面临要么换位置、要么放弃的抉择。结果,他选择了放弃橄榄球,然后改投篮球。这个脑瓜异常聪明、身体素质极好的孩子,很快在篮球方面也表现出了过人的能力。直到现在,他当年的橄榄球队教练仍认为,如果他不受伤的话,他现在橄榄球方面得到的成绩,不会亚于篮球。
卡尼吉亚 风的儿子 。上世纪九十年代阿根廷著名球星卡尼吉亚,有“风之子”的美誉。这位著名前锋的百米速度达到了10秒7。在他这一水平的国际球星中,能跑到10秒7的,还没有听说过。所以,在形容其他前锋速度快时,充其量是“快马”。卡尼吉亚在中学里,短跑总是第一,还参加过地区的田径比赛。不过,生在这个足球王国,耳濡目染着足球氛围,卡尼吉亚最终还是选择了足球。卡尼吉亚利用他的速度,总能在关键时刻打进关键入球。最经典的就是1990年世界杯,八分之一决赛阿根廷队1比0淘汰巴西队那场。马拉多纳传球,卡尼吉亚从后插上,轻松摆脱后卫与门将,将球打入空门。意大利报纸曾在一篇评价卡尼吉亚的文章中曾这样总结到:“卡尼吉亚总是像天兵天将一般,在全场观众与球员等着皮球将要滚出底线的那一刹那,将球救回来,然后便是面对手足无措的门将。”
篇七:贝克汉姆:从“赌局”中领悟父亲的良苦用心
有谁统计过,贝克汉姆在球场上到底吸引过多少人的目光?每当这位世界顶级球星的身影出现在球场,无数的尖叫声立刻响遍全场,相机快门也闪个不停。小贝从3岁就开始踢球,尽管那时还是“玩”球多于“练”球,但父亲一直苦心培训他,顽皮的他渐渐奠定了对足球事业的热爱。
上小学时,小贝跟父亲之间甚至还约定了一个常规“赌局”:如果小贝能站在禁区边不助跑射门,每次把球踢中门柱,就能从父亲那儿赚到50个便士。总是赢到零花钱的小贝很开心,直到长大成人后他才明白了父亲的良苦用心。
篇八:梅西的励志故事
5岁时梅西开始为当地的格兰多里俱乐部踢球,教练就是他的父亲。7岁的时候这个小家伙就在纽维尔老男孩队倍受称赞。但梅西在11岁时被诊断出发育荷尔蒙缺乏,而这会阻碍他的骨骼生长。家里的经济条件难以承受小梅西的治疗费用,由于他的天赋被巴萨的雷克萨奇看中,在2000年将他带到诺坎普,梅西举家搬迁到欧洲。在2000年9月,年仅13岁身高只有140cm的梅西去了巴塞罗那试训。在试训期间,梅西的表现征服了巴萨青年队教练,他们迫不及待的与梅西签订了一份2012年才会到期的工作合同,却忘记国际足联相关规定,未满20岁的球员不得和俱乐部签定5年以上的工作合同。巴塞罗那俱乐部在帮助西成长方面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在俱乐部所安排的治疗下,梅西在2003年身高已经达到1米7。加泰罗尼亚人毫不犹豫的就给他在俱乐部注册并安排他去医疗部接受治疗。2008年这名来自罗萨里奥的21岁小伙子已经长到了170cm。“梅西是吃着土豆和胡萝卜长大的,是喝着那些没有油沫的汤后去踢球的,但他比谁都懂事!” “我记得,而且永远都不会忘记拿到诊断结果的那一天。当时天特别冷,当时我们在街上,梅西没有任何表情,非同一般的冷静,我知道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家里没有任何能力让他治疗。”站在梅西的身边,父亲豪尔赫眼眸中总是透着快乐抑或得意,但他内心的酸楚又有多少人能读懂? “作为父亲,我最清楚梅西的病源于营养不良。阿根廷盛产世界上最好的牛肉,拥有世界上最好的奶酪,但那不属于我们。梅西是吃着土豆和胡萝卜长大的,是喝着那些没有油沫的汤后去踢球的。”梅西的父亲豪尔赫回忆当年只有11岁的梅西患上生长激素缺乏性侏儒症时,不禁仍有些伤感,甚至当梅西已经成为这个星球上最好的足球运动员之后,“他从不抱怨,他年纪轻轻就比谁都懂事,这一点没有人比我更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