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黎诗歌篇一:西方诗歌鉴赏
波德莱尔
契合
自然是座大神殿,在那里
活的柱石不时说出模糊的话;
行人穿过象征的森林,
接受它们亲密的注视。
有如远方的漫长的回声
混成幽暗和深沉的一片,
渺茫如黑夜,浩荡如白天,
芳香、色彩、声音在互相应和。
有的清爽芳香如儿童的肌肤,
柔声如双簧管,翠绿如草场,
--更有些呢,、浓郁、雄壮
像无极限的东西飘散着飞扬,
如琥珀、麝香、安息香和乳香,
歌唱心灵与官能的欢狂。
在波德莱尔的诗学观念中,他认为“世界是一个复杂而不可分割的整体”。波德莱尔着重发展了两种理论和征论。这两者是互为基础,不可单独运用的。
契合被西方认为是西方象征派的,是象征派的诗学总纲,还是中国现代象征主义发生的思想之源。梁普遍而且基本的真理一样,象征之道也可以一以贯之,曰‘契合’而已。当我们放弃了理性与意志的权威,把物的本性,让我们的想象灌入物体,让宇宙大气透过我们心灵,因而构成一个深切的同情交流,物我之间同跳着一个节奏的时候,站在我们面前的已经不是一粒细沙,一朵野花或一片碎瓦,而是一颗自由活泼的灵魂与我遇:两个相同的命运,在那一刹那,互相点头,默契和微笑。
唐湜认为:诗正是这样的自然,这样的神殿,那些活的支柱,象征的森林正是意象,相互呼唤,相互应和响。这深邃的神殿,也正是那个阴郁又深沉的一致,那个一致的生命,在那里,从意识的暗示的意象、音响里沉埋了的从远方来的回音,广阔如黑夜又如白日的潜意识流。
宇宙间的一切事物,包括着人与自然,自然之物与自然之物之间,其相互关系是互为交流,互为契合的。中的万物万物之间,则组成一个互相象征的统一体,一座“象征的森林”。人从“象征的森林”中穿过,森林以视着人,向人发出信息。然而,这种信息是模糊的,不可解的,唯有敏感的诗人才能洞察这种物质世界与精神和契合,在色香味各种官能的交感和“热狂”中达到“物我一致”的境界。
烦闷(二)
当沉重的低天像一个盖子般
压在困于长闷的呻吟的心上,
当它围抱着天涯的整个周围
向我们泻下比夜更稠的黑光;
当大地已变成了潮湿的土牢——
在那里,那“愿望”像一只蝙蝠般,
用它畏怯的翅去把墙壁敲打,
又用头撞着那腐朽的天花板;
当雨水铺排着它无尽的丝条
当一大群沉默的丑蜘蛛来到
我们的脑子底里布他们的网,
向高天放出一片可怕的长嚎,
正如一些无家的飘零的灵怪,
开始顽强固执地呻吟而叫号。
——而长列的棺材,无鼓也无音乐,
慢慢地在我灵魂中;“希望”
屈服了,哭着,残酷专制的“苦恼”
把它的黑旗插在我垂头之上。
波德莱尔主张“发掘恶中之美”,他的“烦闷”既是社会的,也是自身的。波德莱尔眼中的巴黎,阴暗堕落的巴黎充溢着被社会抛弃的穷人、盲人、,甚至不堪入目的横陈街头的女尸。正因为是对社会的另类关注部意象全部是丑陋的,如沉重的盖子、黑光、潮湿的牢狱、朽腐的天花板、牢狱的铁栅、飘零的灵怪。同时,
态也是忧郁烦闷的。因为六岁丧父、七岁母亲改嫁,波德莱尔从小形成了“永远孤独的命运感”,之后波德莱尔波折,更增添了他的精神烦闷。因此,心灵内部的意象则是畏怯无望的蝙蝠、丑蜘蛛布网、长列的棺材、苦外部意象与内部意象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内外契合。这些令人恶心的、丑陋的,具有不详意味的意象纷至沓来人的烦闷具有弥漫宇宙的概括性和强烈的冲击力。
波德莱尔诗学的契合论以神秘主义作为哲学基础,在诗歌创作中摒弃了客观描述和逻辑演绎,而是用散乱殊的感觉,导致了诗在一定程度上的超脱和晦涩。然而,波德莱尔的契合论并不是脱离现实的,而是以现实为的想象力和洞察力,深入到世界的内部,揭示其本质,因此使诗摆脱了单纯的表面现象的描述和肤浅的暂时感诗的领域,丰富了诗的表现力和审美意象。
瓦雷里
石榴
微裂的硬壳石榴,
因子粒的饱满而张开了口;
宛若那睿智的头脑
被自己的新思涨破了头!
假如太阳通过对你们的炙烤
微微裂开的石榴呵,
用精制的骄傲,
迸开你们那红宝石的隔膜,
假如你们那皮的干涸金色
耐不住强力的突破,
裂成满含汁水的红玉,
这光辉的决裂
使我梦见自己的灵魂,
就像那石榴带着这神秘的结构。
关于诗歌创作本身的诗篇。
石榴——智能。主旨在表现智能的力量。因此思维的形象(石榴)和诗本身都显得硬朗、结实。
迸裂的石榴使诗人回想起智力活动的紧张时刻,认为瞥见了心灵活动的秘密。
卞之琳最喜欢的诗人。
里尔克秋日
主啊!是时候了。夏日曾经很盛大。
把你的阴影落在日规上,
让秋风刮过田野。
让最后的果实长得丰满,
再给它们两天南方的气候,
迫使它们成熟,
把最后的甘甜酿入浓酒。
谁这时没有房屋,就不必建筑,
谁这时孤独,就永远孤独,
就醒着,读着,写着长信,
在林荫道上来回
不安地游荡,当着落叶纷飞。
这是一首秋的'礼赞和挽歌的交织。诗面所写无非是正在君临的秋日,全面接管曾经属于春、夏的领地,但是在君临者越来越接近的每一下脚步声中,都回响着春与夏的振动频率,同时,招引着对下一个季节——冬的遐想。
那么,生命的秋日呢?一个在生命之秋回首青春岁月的歌者,当他预备打开酿造有日的人生浓酒时,品尝到的是何滋味?神奇的酝酿与转化、升华,青涩化为甜美,苦难带来丰厚,所有的坚持和苦斗化为醇香??对于一个善于品酒的行家来说,每一滴美酒中都荟萃了曾经鲜活滚烫的生命历程,阳光、雨滴、和风、鸟啼、蝉鸣、风暴、雷霆??一一通过味觉唤醒,重温。
节令的舞台上,春夏秋冬轮流出场退场,循环往复,各领风骚;人生的舞台上,每一出生命的悲喜剧只有四幕。秋日的帷幕拉开,昭示着离最后的落幕为时不远;一旦冬的大幕阖拢,人生的戏剧便终止了。人生与节令的四季于此交叉重叠,于节候的秋令感应人生的悲喜张弛,于人生的秋天回味所有节令的冷热酸甜。
书归正传,让我们一起来进入“秋日”。开篇就确定了谈话的对象是上帝:主呵,是时候了。这语气短促
巴黎诗歌篇二:关于诗歌
诗歌的常识
诗歌,是与散文、小说、戏剧并列的一种文学样式,偏重于抒情言志。它最能集中、精炼、概括地反映社会,饱含作者强烈的感情和丰富的想象。语言凝练含蓄,节奏鲜明,韵律和谐,具有音乐美,一般
分行排列。诗歌又分为古典诗歌和现代诗歌!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和每一个亲人通信
告诉他们我的幸福
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
我将告诉每一个人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海子的抒情短诗《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语言质朴,意象本色,思路飘逸,形式工整,读后令人感到意犹未尽。撇开海子的身世,以及令人触目惊心的写作时间,将欣赏的着眼点主要放在这首诗的语言及意蕴揭示上。
1、你觉得诗人所追求的幸福生活是什么样的生活?
2、诗人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幸福告诉每一个人?
3、诗人对他人的祝福表达了自己怎样的心愿?
答案:1.答:诗人所追求的是绝望之后的反思与幻想,自由的生活,对每一天都充满希望,追求的幸福是一种平凡,琐碎,点滴自然的平静生活。
2.答:因为海子的现实生活并不幸福,把幸福告诉每一个人表达了他对幸福美好生活的一种向往
3.答:诗人对他人的祝福表达了他对尘事的厌烦,关怀人类,祝愿所有的人都得到幸福,让每个人都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
二、冰心1.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
诗的哲理是依附于形象的,要通过贴切的形象恰当地表现出来。“墙角的花”,便是这首诗借以抒怀的形象。诗人用“墙角的花”来形容孤芳自赏者,准确生动,形神兼备,足见诗人视角之独特、构思之精巧。
问题:1.为什么说“墙角的花,孤芳自赏时,天地变小了?
2.你觉得这首诗意在告诉人们一个什么样的道理?(言之成理即可)
答案:1.生长在墙角的花,由于不能充分地得到阳光的沐浴和雨水的滋润,因而缺乏蓬蓬勃勃的生命活力,花朵开得枯黄瘦小。“天地便小了”,一方面,是说“墙角的花”如井中之蛙,困囿于狭小的视野,而看不到广阔的天地;另一方面,也表明它自己生活的空间,也只能是偏狭的一隅,只能是那缺少阳光雨露的“墙角”,可谓一语双关,发人深省。
答案:2这首诗通过对墙角小花孤芳自赏的委婉嘲讽,意在告诫人们做人处世应当谦虚,切勿骄傲。生命之花,总是在谦逊的心境中绚烂开放。一旦陷入孤芳自赏之中,就会枯萎凋谢。
三、《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不要悲伤,不要心急!
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静:
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
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
现在却常是忧郁。
一切都是瞬息,
一切都将会过去;
而那过去了的,
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
问题:1.“假如生活欺骗了你”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以“假如”开头有何作用?
2.“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诗人如此确定的理由是
什么?(原文回答)
3.“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为什么对那过去的忧郁的日子还会亲切地怀恋?你有过这样的人生体验吗?
答案:1.是用了拟人的手法。假如是强调的作用。指在生活中因遭遇艰苦甚至不幸而身处逆境。
2.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
3.一方面说明人生的体验应该是丰富多彩的,各种经历都是一笔宝贵的人生财富,即使是痛苦的;另一方面强调一种积极地人生态度。说明事情一旦过去,就会变成一种亲切的回忆,令人怀念。(联系实际作答)
四、《再别康桥》
徐志摩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十一月六日中国海上
【点评】
徐志摩(1897—1931),现代诗人、散文家。笔名南湖、云中鹤等。浙江海宁人。1921年开始创作新诗。1922年返国后在报刊上发表大量诗
文。1923年,参与发起成立新月社。加入文学研究会。1924年与胡适、陈西滢等创办《现代评论》周刊,任北京大学教授。1931年11月19日,由南京乘飞机到北平,因遇雾在济南附近触山,机坠身亡。著有诗集《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云游》,散文集《落叶》、《巴黎的鳞爪》、《自剖》、《秋》,小说散文集《轮盘》,戏剧《卞昆冈》(与陆小曼合写),日记《爱眉小札》、《志摩日记》,译著《曼殊斐尔小说集》等。他的散文也自成一格,取得了不亚于诗歌的成就,其中《自剖》、《想飞》、《我所知道的康桥》、《翡冷翠山居闲话》等都是传世的名篇。
问题:1.细细品味一下,“轻轻的我走了”如果换成“我轻轻的走了”,在语言和情感的表达上有什么差异?
2.诗人到康桥去“寻梦”,那“夕阳中的新娘”“彩虹似的梦”以及“一船星辉”,与他的“梦”有什么联系?它们寄寓了诗人怎样的情感?
3.结尾一节中两次出现“悄悄的”,诗的开头的“轻轻的”。这样写在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答案:1.前句强调“轻轻的”,后句强调“我”,轻轻的是修饰词,比直接换成主观的“我”更具有诗情画意。
2.夕阳中的新娘”“彩虹似的梦”以及“一船星辉”都是作者头脑中的美好意象,用以意指作者所需找的“梦”,她们寄予了作者浪漫、诗意、理想化的情感,表现了作者对康桥的满怀深情。
3.前后呼应(首尾呼应)。
圣诞老人的传说
圣诞老人的传说在数千年前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即出现。北欧神话中司智慧,艺术,诗词,战争的奥丁神,寒冬时节,骑上他那八脚马坐骑驰骋于天涯海角,惩恶扬善,分发礼物。与此同时,其子雷神着红衣以闪电为武器与冰雪诸神昏天黑地恶战一场,最终战胜寒冷。据异教传说,圣诞老人为奥丁神后裔。也有传说称圣诞老人由圣·尼古拉而来,所以圣诞老人也称St.Nicholas.因这些故事大多弘扬基督精神,其出处,故事情节大多被淡忘,然而圣诞老人却永驻人们精神世界。
每年圣诞日,圣诞老人骑在白羊星座上,圣童手持圣诞树降临人间,随着世事变迁,作家和艺术家开始把圣诞老人描述成我们今日熟悉的着红装,留白胡子的形象。同时不同的国度和文化对圣诞老人也有了不同的解释。在德国,传说他扮成圣童把坚果和苹果放在孩子们鞋里。他乘双轮马车四处漫游,观察人们的行为,尤其是小孩,如果表现好,将会得到苹果、坚果、糖等诸多奖品。坏孩子则得一鞭子。家长们灵机一动纷纷采用此传说来鼓励孩子们听话。大大超过了新年,成为一个全民的节日。圣诞老人已经成为圣诞节最受喜爱的象征和传统。他赶 着驯鹿,拉着装满玩具和礼物的雪橇挨家挨户给每个孩子送礼物的快乐老精灵的形象已深深地留在人们的记忆中。
11世纪末来自意大利的宗教士兵将Nicholas圣人的遗物带回意大利,并在港口城市Bari建造了一座教堂来纪念他。很快世界各地的基督教徒纷至沓来朝圣这位圣人。这些朝圣者将圣人Nicholas的故事带回他们的本土,所以有关圣诞老人的传说在各个国家都各具特色。
12世纪欧洲出现了圣人Nicholas纪念日,以互赠礼物和慈善活动为主。德国、法国、荷兰则将12月6日作为宗教纪念日,给孩子和穷人们赠送礼物。
荷兰殖民者来到美洲时,将他们的Sintirklass主教也带了去,Sintirklass身着红袈裟,骑着一匹白马。Sintirklass的美国形象后来逐渐演变成一个快乐的老精灵。起初美国作家华盛顿.欧文在他的喜剧《纽约的历史》中将他描述成一个又圆又胖的荷兰老人。1823年,诗人Clement Moore在他的诗歌《St.Nicholas印象》中继续将Sintirklass/Saint Nicholas的形象戏剧化,这就是各位在本篇开头看到的圣诞老人。
19世纪60年代卡通制作者Thomas Nash画了一幅胖胖的、慈祥的圣诞老人作为《Harper的一周》的插图。这个圣诞老人的形象开始深深地扎根于美国人民的脑海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圣诞老人的形象传回欧洲,传到南美洲,传遍世界各地。
许多国家都保存了他们自己有关圣诞老人的风俗和传说。在荷兰的传说中,圣诞老人Sintirklass还带了一个叫Black Peter的助手,乘着一艘船于12月6日来到。他带着一本大书,书中描述了所有荷兰小孩在过去一年中的表现。表现好的小孩就送礼物给他们,不好的小孩便让他的助手带走。
德国的圣诞老人也带着一个叫做Knecht Ruprecht、Krampus或Pelzebock的助手,肩上背着个装着礼物的大袋子,手上拿着一根棍子。好孩子可收到他的礼物,顽皮的孩子却要给教训几棍子。
意大利的圣诞老人叫La Befana ;法国的圣诞老人叫Father Christmas或Pere Noel ;瑞士的圣诞老人叫Christkindl或Christ Child;斯勘的纳维亚地区的圣诞人叫julenisse 或 juletomte ;而英国的圣诞老人和法国一样也叫Father Christmas(圣诞之父),他的形象比其它圣诞老人更庄严,更清瘦一些。北美的圣诞老人便是乘着驯鹿拉的雪橇来给孩子们送礼物的。
美国人圣诞吃什么
圣诞节是美国人向往的一个热闹非凡的节日,就像中国对待春节一样被美国人重视。可以说从感恩节过后的第二天,美国人就开始为圣诞节大忙特忙起来。那么美国人圣诞吃什么呢?
在美国,圣诞晚宴极为丰盛。种种美食,色香味形俱备,令人大快朵颐,所以圣诞晚宴又叫圣诞大餐。
大红的桌布温柔地覆盖了长长的桌案,摇曳的烛光点亮了满桌的美酒佳肴。用柏树枝装点的餐盘中,硕大的火鸡色泽金黄、红酒腌制的苹果散发着醉人的香气、巧克力蛋糕和各式的甜点一应俱全,盛装的人们落座桌边举杯互道祝福,这就是西方传统圣诞节的庆祝晚宴。
圣诞晚宴最主要的一道菜是必不可少的传统佳肴——烤火鸡。在西方人眼里,没有烤火鸡就算不上是圣诞晚宴。有些西方人还习惯在圣诞晚宴的'餐桌上摆一整头烤乳猪,英美等国的人们还喜欢在猪嘴里放上一只苹果。这个习惯可能源于一些较大的家庭,因为只有大家庭才有可能吃得了一头猪。后来一些讲究排场的人在圣诞请客时也纷纷效仿。
晚餐后的甜食,通常有李子、布丁和碎肉馅饼等——英美等国人认为,吃过这几种食物后就会福星高照、大吉大利。在美国,圣诞大餐中还有一样特别的食品——烤熟的玉米粥,上面有一层奶油,并放上一些果料,香甜可口,别有滋味。
烤火鸡
在传统的圣诞餐桌上,烤火鸡是不可缺少的菜式。在一些亚洲国家,或许每年只有圣诞节这一天才吃火鸡,以庆祝佳节;但在欧美,尤其是美洲大陆,火鸡却是很普通的一种肉食,而且在感恩节和圣诞节这两个大日子,火鸡更是传统的食品。
美国人吃火鸡的习俗是将火鸡的腹内装填各种材料,放入烤箱内烤熟。等烤熟后将整只火鸡端上桌,再用刀叉把烤好的火鸡分切一起享用。换句话说,他们吃的是 “全鸡”。至于为什么不分好再端上桌?这大概就像我们在大年夜吃鱼,不会用鱼片而用全鱼上桌是一样的道理。不但兼顾了菜色的美观和视觉的丰富性。同时,也有全家人团聚在一起的享用大餐的象征。
在一些大饭店花上三四百元就能购得一只正宗方法烤制的火鸡,还包括苦中带甜的小洋白菜、土豆泥、面团、腌苹果等传统配菜。如果不是多人的家庭大餐,可以购买半只,或按流行的做法选购加工好的火鸡片,中间还夹有用面包、牛奶、鸡蛋、栗子混合后烤制的食物片,美妙的味道难以形容,只有亲身体验才会有所感受。
烤火腿
圣诞晚宴上的烤火腿是不可缺少的菜式。蜜糖烤大火腿深受美国人喜爱,火腿上的那些蜜糖汁很香甜,火腿是带骨的,已经很均匀地切割成一片一片,可看上去整个火腿还是非常完整的。
这真是一道没有难度但却极有节日氛围的大菜。表面的“蜜汁”多用蜂蜜或者果汁做成,调味方面有各种香料,装饰的时候最经典的当然就是用丁香,但若不嫌麻烦的话也可以用干果或者水果片插在火腿表面;烤的方式也不太一定,有很多做法是从最开始就糖浆直接烤了,而不是用锡纸包着烤一半时间,再“裸烤”。
先包住再烤的话,更容易控制表皮的颜色,毕竟火腿那么大只,若是从一开始就“裸烤”,那么到了最后就很容易把表皮烤过头,颜色没那么漂亮了。不过各种方法和口味因个人喜好而异,没有一定标准,加上火腿本身就已经是熟的,因此只要把它从外至内充分烤热,并且表皮的光泽,颜色和图案弄得好看,那就成功啦!
圣诞布丁
今日的圣诞布丁源于传统圣诞食物牛奶麦粥。14世纪以后,烤箱出现在一些贵族的奢华住所里,他们尝试着将麦片粥放进烤箱,于是就烤成了蛋糕。现在每到圣诞节来临,家人们就会聚在一起烘制这道美食。每位家庭成员都要共同制造一个圣诞布丁,象征团结和谐。每个人在搅拌面团时,都会默默许下一个愿望,最后还会在面团里藏一个硬币,这有点像我们以前过年时饺子里放钢镚儿的意思。
篇一:对美国总统奖说不的中国女孩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做《我只有一个中国》,这个故事就是在讲一个名叫王渊的女孩离开祖国去国外读书,去年12月,她被哈佛大学录取了。今年2月初,王渊收到了白宫的信,她被评为总统学者奖候选人,希望她按时填表寄回。王渊看后十分兴奋,但当她仔细阅读申请表时,发现获奖人必须是美国公民时,她就当场放弃申请。日子一天天滑过,眼看离最后期限只剩一天了,王渊的父母十分焦急,王渊的父亲就打电话劝她快点入籍,但王渊不肯,父亲就生气地说:“中国像你这样的人才有千千万万个,又不少你一个王渊!”王渊负气答道:“爸爸,您平时叫我要爱国,你现在怎么了?我知道,中国是有千千万万个像我一样的人才,但是,我王渊只有一个中国!”说完,她就挂了电话。就这样,她就毅然放弃了申请“美国总统奖”的机会。
我从这个故事中明白了在我们的祖国里我们缺乏了一种品质,那就是爱国。很多中国人,因为一些荣誉,一些利益要移民,他们想也不想就直接申请,这些人,就缺乏了爱国的品质,所以我们要学习王渊!
我,只有一个中国!
篇二:欲望的歌声——《美国的悲剧》
看这本书的前一天,父亲就提醒过我,重点是要看美国为什么会有悲剧。
我一直不怎么在意,美国的悲剧事情,我所做的事情,不过只是要看完这本书而已。但是一看到这本书的作者的时候,我不得不重新开始审视这本小说,这本小说的作者的名字叫做西奥多·多莱塞。
这本小说,我记忆犹新的只有最后一句话了,我希望自己可以将它完整的复述出来:他知道,一切都结束了,他所爱的一切,都被关在门外了……
也许这并不是原着的结尾,因为它并不是原话。但是在这一句话里,可以看出对人生的最后的忏悔和绝望。
终于因为杀人而被推上了电椅的克莱德,现在是否在忏悔。
其实,一切的一切都不能怨他,只能怨美国当时的时局,终于铸成了这条卑贱的生命。也许,是因为穷怕了,苦怕了,被欺辱够了,所以不想再回去。也许是因为上流社会,所以才成为了堕落的发源地。
时局是不允许公平存在的,以前也是,现在也是,永远都不可能,只因为有了三六九等这条无理取闹的等级制度。富人花天酒地,肆意挥霍着钱财,那些有钱人后代的小傻瓜每天举办着宴会,醉生梦死。穷人,奔波了一辈子,都没有可以避寒的冬衣。
克莱德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生在了一个信仰耶稣的家庭里。可是上帝又给他们带来了什么,正如克莱德在结尾的时候在心中问自己:真的有上帝吗?
他撒着谎,怕母亲跟自己要钱,每天只知道上街说教的父母,根本就不给他们学习,甚至没有想起来。他好不容易找到了养活自己的工作,并有了稳定的收入,而私奔被抛弃而回来的姐姐因为有孩子,又不得不花钱。
他喜欢编造谎言,在撞死了一个小孩之后,在被女人耍弄之后,他逃到了叔父所在的城市,并且通过叔父,在叔父的工厂里找到了工作,又因为叔父的提拔,成了打印间的负责人。从这里起,终于成了一切灾祸的源头,因为他在这里见到了罗伯塔。
他因为了吉尔伯特长得一模一样,又因为比吉尔伯特优秀出众,很快得到了桑德拉的垂青,并在她的帮助下,进入了有钱的青年人的社交圈,并且赢得了大家的尊重。而罗伯塔怀孕,成了他最大的绊脚石,因为他已经准备和桑德拉结婚并且靠其进入上流社会过真正有钱人的生活,可是罗伯塔成了他的包袱,而就在此时,他为了摆脱罗伯塔,在和她旅行的途中,将她推下了水,淹死了她。
可是事情败露了。其实最令人恼火的,不是别的,正是法官梅森的态度,不管证据够不够,为了通此事升官,竟不管你证据充分不充分,直接将其推入了死囚牢。
在此时,美国悲剧的原因昭然若揭。美国政府的不辨黑白以及冷血无情,毕竟……都是为利益而存在的人,都是一样的。还有时局,穷富差距非常大,用杜甫的一句诗概括: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这是美国的悲剧,也是以为那贪婪的欲望,如果,人性,那还是人之初,性本恶。
因为悲剧是导演,所以谁在导演谁的悲剧。在当时的美国,这种事情的发生率之高,竟让人膛目结舌。
西奥多只是选择最普遍的事情,来叙述了美国悲剧的根本原因所在,这就是美国悲剧,就像塞壬的歌声引诱一样,带来翻船触暗礁的悲剧。
篇三:我和我的祖国作文:在美国经历的三个为什么
央视网的同事告诉我,希望台里主持人积极参与“我和我的祖国”的征文活动。于是停下别的思考,来关注这个主题。第一个感觉就是,幸亏这不是今年高考的作文题目。因为,这样的标题下要形成文字实在太难,因为儿子对母亲的感情,很少通过文字这种形式来表达,真的。
同事了解我的困惑,于是给了我一个更具体的题目“我的中国心”:从海外留学的角度来写写自己的感受。这给了我一个提示。留学生中常流行这样一句话“不出国,就不知自己多爱国”。整理了一下思路,翻看了些过去的
2006年夏天,我刚从超市中出来,看见一位华裔母亲带着孩子,买了很多东西,准备开车回家。由于东西太多,我就上去帮她搬东西。她问我是中国人吗?我说是。她问我在这学习还是工作,我说学习。她的一句感叹让我难忘,她说:“你们现在出国比我们当年幸运多了,你们现在学习毕业后,就可以和美国人一样,平等地竞争、工作。而我们十几年前,即使是美国名牌大学毕业,也要低着头做人。”由于时间关系,我没有问她为什么,只是感觉自己对她的感叹似懂非懂。是啊,为什么十几年前的他们在海外要低着头做人?
2007年四月,美国弗吉尼亚校园枪击案震惊世界。身处美国的中国人更是承受着难以想象的压力,因为在真相没有查明之前,似乎整个舆论都已将这个“罪名”加在中国人身上。我忘记不了,上课时,别国学生投射到我身上的火辣辣的异样的目光。更忘不了,当我乘坐地铁时,一些人对我目光“羞辱”后,丢下的一句恶狠狠的“Chinese!”。而当真相大白于天下时,我真的有一种欲哭无泪的解脱。我问自己,为什么坏事首先想到的就是中国?
2008年春天,我在健身房和一位教授的对话也让我难忘,难过。他不是我们本系的教授,由于每天大家在同一时段锻炼,所以总要聊聊。那时的美国正在为陷入伊拉克的战局而挣扎,民众要求撤军的呼声很高。他问我,你们中国为什么还“占领”着西藏?我说西藏本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历史有记录,国际也承认。何来“占领”之说?他离开前甩下了一句话:“我们美国占领伊拉克是一个错误!现在我们意识到错了,准备撤出。我们这么做了,那你们中国也应该从西藏‘撤出’!”我没有跟他急,甚至想笑,笑他的逻辑居然是这样的!可是随后我又笑不出来,为什么?连一位美国教授都如此的不了解中国?
讲完这三段经历,我真不知该写些什么了。正如我开始所说,儿子和母亲之间,做的比说的多。如果真要对母亲表个态,我想说:母亲真的挺不容易的,但儿子也不会
篇四:我骄傲,我是中国人——读《美国刀》有感
当黎明到来,当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我就会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激动,回想起过去,多少人为了祖国的和谐安定做出了牺牲,才使祖国终于迎来了光芒四射的黎明!
《美国刀》讲述的是作者的父亲在朝鲜战争带回了一件战利品——一把美国刀,很是坚利,左邻右舍有硬骨头都去他家砍,镇上的“刀王”不服气,精小打造的硬刀一点都敌不过美国刀。时间过去了很多,家里的姐姐去美国留学,一次姐姐打电话给父亲,说她不回来了,要做一个美国人,美国比中国好,就连四十年前造的刀都那么好。但父亲的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在朝鲜,没有好刀的中国人,把有好刀的美国人打败了。”对谁说兵器好,就一定能胜?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只要中国人团结一心,那力量就如万里长城永远不倒!!这又让我想起了《阿凡达》里的一个镜头:冷酷无情的人类意外的`探测到生活在潘多拉星球上的土着人——阿凡达人的圣树周围,有许多宝藏,于是借助高科技的操作系统残忍的摧毁了他们精神家园——一棵巨大的家园树,阿凡达人的心在流泪,由于两个是由人类化身为阿凡达人,本来是仅为了完成任务,去劝阿凡达人转移领土,但时间久了,对他们产生感情,于是帮助阿凡达人抵御人类进攻,杰克顺利的与那里最强大的兽产生了心灵沟通,无数个骑着自己的坐骑阿凡达人,面对枪林弹雨,不怕牺牲,以智慧来掉了坚利无比的好几架战机,
也许自己的国家并不强大,并不发达,但民族强则国强,只要心中有着保卫家园的信念,只要对国家有着浓浓的情,再强大的敌人也必能战胜!
这篇文章中的姐姐听了父亲的话后,很受感触,回到了自己的祖国,也许是她对祖国还有着一丝牵挂,作为祖国的儿女,谁能不留一点牵挂?
从灾难深重的旧中国,到百废待兴的新中国,再到经济快速发展的改革开放新时期,不知多少人,为祖国的每一步成长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和生命,看到今天的祖国,我想,即使那些危难面前不怕牺牲不流泪的勇士们,也定会留下欣慰的眼泪啊,看到五星红旗在朝阳下飘扬的红色,也有着自己的血,那又是何等的激动!!
孩子热爱母亲,是因为母亲奉献了伟大的母爱,我们热爱祖国,则是因为祖国给了我们母亲般的呵护,没有祖国,没有我们的安栖之所;没有祖国,就没有我们做人的尊严;没有祖国,就没有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篇五:读《赤脚走到美国的非洲少年》有感
我全神贯注地看着这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并被这个十七岁的主人公所深深吸引,他叫做黎格逊·凯伊拉。这位来自非洲农村的少年,竟然想徒步去美国!于是,他告别了母亲,踏上了这段在外人看来走不完的路。
可没几天,他所带的食物就吃完了。无奈之下,他决定到最近的村子里靠劳动换取食物和住宿,并给美国的一些学校寄出了请求入校的信。皇天不负有心人,过了三个星期,他终于收到了史卡吉特谷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并在各方人士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入学了。
当上帝把一个看似不可能实现的梦想放在我们心中的时候,就已经是对我们莫大的关爱了。我们要牢牢记住,在任何艰难险阻面前,都没有气馁的理由。如果气馁了,就要鞭策自己,马上振作起来。只要我们唤醒了自己心中的巨人,就会拥有激情,勇气和力量,就会义无反顾地向前,向前,再向前。这个世界上没有走不完的路。永远按照积极思维的原则努力,才能获得成功。
成长的路上布满了脚印。我们不求每个脚印写下的都是胜利与欢乐,但求无悔于每一个脚印;我们不求每个脚印留下的都是高兴与从容,但求无悔于每一个脚印;我们不求每一个脚印记下的都是美丽与感动,但求无憾于每一个脚印……
我不禁想起了我的学习。不知有多少个夜晚,在我不大汗淋漓的指尖滑落;不知有多少支蜡烛,在我昏昏欲睡的眉梢融化。在成长的道路上,依然是风雨为伴,依然是荆刺丛生,好几次真的想放弃,失败已把我自信的锋芒磨钝……逝者如斯,每当我的心情一次又一次徘徊在谷底,我会再一次想起这篇文章,它伴随着我,走完人生的一个又一个站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