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
《月亮和六便士》的读书笔记1
这是一个有关梦想与现实的故事,这是一场有关崇高同世俗的斗争。
但是,等你看完整个故事,你会发现那个冷酷无情、残忍无耻的故事主角斯特里克兰德其实并没有那么十恶不赦。你会不解,你会好奇,你会不由自主地跟随作者的脚步去探索斯特里克兰德有悖世俗价值观之行为背后的原因。然后,你会如书中所说“原谅一个个性鲜明艺术家的一千个毛病”。
刚开始阅读此书时,感觉像在看一本艺术评论,作者介绍了大量欧洲画家的画风和作品,诗人的诗风及代表作,显露了其极深的艺术修养和功底,借以引出一位颇具争议的男主人——斯特里克兰德。
故事里本来幸福美满的一家,随着男主人的离奇失踪招来了家族和旁人的 一系列的猜想和非议,情节如同侦探小说一般引人入胜。然后,镜头来到了巴黎,在这里围绕着作者、斯特里克兰德还有斯特罗伊夫之间,发生多场有关欣赏、帮助、背叛、嘲笑、原谅和包容的故事。
尽管斯特里克兰德对斯特罗伊夫一直都是极尽嘲讽,但在斯特里克兰德饥寒交迫、病魔缠身之际,在妻子布兰奇极力反对之下,斯特罗伊夫还是说服了妻子,将处在死亡边缘的斯特里克兰德带回了自己的家,对其悉心照料。然而,斯特里克兰德回报斯特罗伊夫的却是拐走了他深爱的妻子布兰奇,心安理得地霸占了他的家、他的画室。并且,面对为了自己而被世俗所唾弃的,甚至不惜为自己自杀的布兰奇时,斯特里克兰德是那么冷漠、淡然,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很轻松地说出“一个女人能原谅男人给她造成的伤害,但是不能原谅他为她的缘故而做出的牺牲。” 并且,还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女人对他的桎梏,对他的理想的嫉妒。多么无情、多么无耻混蛋的一个恶棍。但是,我们却束手无策,就连世界也无可奈何。
正如作者所说的:我感到残酷的是,这种幸福生活被一次无情的事件折磨成了碎片;最残酷的竟然是,事实上他们幸福生活的破碎并没有让这个世界有什么不同。这世界继续在转动,没有人因为这件可悲的事情生活得更糟糕。
是的,世界如此亲密,而又如此孤独。
与此同时,一种想法在你的心底生根发芽。你也许并未意识到,但在潜意识里,你开始动摇,甚至会开始佩服斯特里克伦德的放荡不羁、特立独行以及我行我素。
最后,男主人来到了塔希提岛。这里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也是他艺术创作的巅峰。即使在生命的尽头,即使重疾缠身,作画条件简陋,他依然在草屋的墙壁上完成并摧毁了不朽的灵魂之作。我们一方面惋惜于无缘一睹杰作,另一方面又困惑于斯特里克兰德毁画的动机。我们在感叹男主人的任性时,或许该遗憾地庆幸有些杰作最好还是活在梦境之中。
《月亮和六便士》这部小说告诉我们,美是奇妙的东西、奇怪的东西,画家经过折磨灵魂才能于这混沌的乱世中将它找出来。你想要认出美来,就必须重复画家的那种冒险。
记得《罗辑思维》里曾说过:最高境界的处世艺术,是不妥协却能适应现实;极端不幸的个人素质,是不断妥协却还不能适应现实。斯特里克兰特就是这样一个不向世俗妥协并且按照自己的方式,以梦为马地探寻着灵魂秘密的人。
《月亮和六便士》的读书笔记2
新年读完的第一本书是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读的是英文原版,没有刻意查单词,吭哧吭哧地也理解了大概意思。在具备一定英语基础的前提下,读英语原文比起读译文更有意趣,至少在理解作者风格和原意方面具有优势,也能感受到英语遣词造句的微妙美感。目前正快速地再读一遍中文译本,复查自己的理解是否准确,并
在阅读之前,我知道《月亮和六便士》很有名,毛姆也很有名,知道这大概是一个股票经纪人抛下优渥生活和妻子儿女,一心追求绘画梦想的故事。在阅读之后,我知道原来本书主角原型为高更,原来主角不是一个典型的破釜沉舟、收获崇拜与赞誉的英雄,原来人的一生,舍弃与得到都必须作出坚定的选择。
主角Strickland性格独特、复杂。书中的叙事人“我”感觉他是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攫住,其力量之强大让人无法抗拒,甘愿冒险。在四十岁的年纪告别如日中天的事业,放弃舒适的生活,抛妻弃子,藏身于巴黎破旧的旅馆,五年来穿着同一身衣服,过着每天只喝一瓶牛奶吃一条面包的日子,只为了画画。关键是,几乎没有人认可他的画,而他也不在乎画画是否能给自己带来名利——他只是要画,他不得不画。
从世俗的角度来看,Strickland简直可以说是个“恶棍”了,离开妻子子女,对热心帮助他的Stroeve冷嘲热讽,“拐跑”Stroeve的妻子,成为导致她自杀的原因......对于别人的评价,他从来嗤之以鼻。他不在乎他人的看法,是真的不在乎。“有人也说他们不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但这多半是自欺欺人。一般而言,他们能够自行其是,是因为别人看不出他们的怪异想法,最多因为三五知己的支持,他们才敢一意孤行。如果一个人的离经叛道切合他所在的阶层的行事作风,那他在世人面前违反常规倒也不难。这会让他洋洋得意。既标榜了自己的勇敢,又不用担风险。”但是,Strickland“就像是一个身上抹油的摔跤手,你根本抓不住他;这就给了他自由,让你火冒三丈。”传统对他无可奈何,所有的批评讽刺、风言风语都不能刺激他的自尊心,只能换得他的哂笑。
也许这种特立独行恰是让他伟大的地方,他对于会占据时间精力的欲望、爱情、琐事和别人的看法感到愤懑,他想要摆脱它们的束缚,将全部精神集中在绘画这一件事上。他不善言辞,唯有通过画画来表达旺盛的生命力和深藏在心的感受。从井井有条的伦敦到灯红酒绿的巴黎,再到原始而宁静的大溪地,Strickland终于找到了能够让耳朵清静,让灵魂栖息的地方。在孤岛山野里,在被麻风折磨的日子里,在眼盲之后,他不止息地画着,直到呈现出一幅幅摄人心魄的作品,直到生命的终结。
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有些人看到嫦娥,有些人看到环形山,有些人看到飞船,有些人从不仰望。随波逐流,泯然众人,现世安稳。
“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渴望一种桀骜不驯的旅程。这样的安逸总让我惊惧。我的心渴望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我能有所改变——改变和不可预知的冒险,我将踏上嶙峋怪石,哪怕激流险滩。”
用这本书来开启新一年的冒险,甚好。
《月亮和六便士》的读书笔记3
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我很早就听说过,但一直没有拜读。在读严歌芩的《补玉山居》时,作者曾提到这本名著,当时就想要找来一读,但之后并没有跟进。这几日,在一篇公众号文章中再次看到这部作品的名字,我不再拖延,马上下载了电子版的王然译、花山文艺出版社20xx年出版的《月亮和六便士》来读。果然,很快,我就产生了爱不释手之感,15万字的文字在两三天的各种片段时间里用9个小时读完了。
毛姆以小说中的“我”为纽带,通过“我”、以及“我”与思特里克兰德共同认识的人,用多个视角来观察与认识思特里克兰德,将思特里克兰德那不同于常人的一生用白描的方式展现在了我们面前。思特里克兰德本身是一位中产的证券投资人,因为对绘画的热爱,抛妻别子,深陷无家可归、饥寒交迫之地而不言悔,终于在塔希提找到属于自己的绘画表现场景,完成了自己对心中之月的追逐,并在死后获得了伟大艺术家的殊荣。
在这部书中,除了主人公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小说中的“我”、以及“我”的朋友阿伯拉罕和布吕诺船长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说中的“我”,为了自己的写作,到处奔波,无论是什么样的人,三教九流,他都没有任何芥蒂地与其打交道,让人不得不叹服。而“我”的朋友阿伯拉罕,与思特里克兰德一样,本来可以有着体面而优渥的生活环境,只是因为感觉亚历山大港是自己喜欢的地方,就放弃了原来的一切,过着别人心目中认为平凡卑贱的生活而怡然自得。布吕诺船长因为意外而至贫,不得不远走他乡重新开始,但他通过自己与妻子的双手再次创造出了不一样的生活。我觉得,“我”、阿伯拉罕和布吕诺船长正是思特里克兰德的三个佐证,证明着为了理想,人们可以做到的坚持与放弃。
思特里克兰德、“我”、阿伯拉罕和布吕诺船长构成的群图让我无比的震撼。为此,我查了思特里克兰德的原型保罗·高更(Paul Gauguin,1848—1903)的生平,也查了作者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的生平。高更为了绘画放弃了自己证券经纪人的生活,而毛姆为了写作放弃了自己医生的生活,他们的放弃与坚持都给自己的生活在方方面面带来了无数的变化,但他们为了心中思慕的圣地而义无反顾。所以,当毛姆用自己的笔来写作高更时,可以非常自然地将高更那种卓尔不群的独特品质表达的跃然纸上,让读者心中激起无以言表的圣洁之光。
是的,我们的一生,就是不断地在坚持与放弃的痛苦抉择中向前的过程。很少一部分无比幸运的人,可以在一生中做到“月亮”和“六便士”二者兼得,但大多数的人,都不得不在“月亮”与“六便士”之间做出艰难的抉择。
无论我们抉择的是“月亮”还是“六便士”,我想,更合乎我们内心所向的抉择,就是最好的抉择。
附上《月亮和六便士》小说片段:
我一边往前走一边思索着他来这里之后的情况。最近一段时间我听到很多关于思特里克兰德的轶事,不得不仔细思考一下这里的环境。他在这个远在天边的海岛上,和在欧洲时大不相同,他不仅没有引起别人的丝毫厌烦,反而使人们对他十分同情,他奇怪的行为也没有让人感到吃惊。对这里的人们来说——无论是欧洲人还是当地土著,他无疑是个怪人,但这里的人对于这个所谓的怪人早已司空见惯了,因此对他常常视而不见。世界上怪人多的是,他们的行为举止古怪离奇;或许这里的居民能够理解,他们并不想做一般人,但是却不得不做那种人。在英国或法国,思特里克兰德可以说是个不合时宜的人,“圆孔却插了个方塞子”,但是在这里却有各种各样的孔,无论什么样的塞子都能找到合适自己的孔。我并不认为他到这里之后脾气比过去有所改观,不像过去那样自私,或者更富有人情味儿;但这里的环境比之前更适合他了。假如他之前就在这里生活,人们肯定就不会注意到他的那些缺点了。他在这里所经历的事情是他在家乡所不敢希冀和奢求的——他在这里收获到了同情。
这一切让我十分惊讶,我试图将我的想法说给布吕诺船长听。他没有立刻回答我。
“我同情他其实也是无可厚非的,”最后他说道,“因为尽管我们两个人可能谁都不清楚,但我们所追求的东西却是一样的。”
“你和思特里克兰德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有什么东西会是你们两个人所共同追求的呢?”
“美。”
“你们所追求的东西太高深了。”我嘀咕了一句。
“你是否知道,一个人一旦坠入情网,就有可能对世界上的所有事物都听而不闻、视而不见了?那时他会像古代被囚禁在木船中摇桨的奴隶那样,全部身心都不属于自己,他们也在所不惜。其实思特里克兰德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只不过他所追求的是美,而不是真理罢了。对于像他这样的人,我从心底里产生了一种怜悯之情。”
“你说的这一点非常奇怪。有一个他曾伤害过的人也这样告诉过我,说他非常同情思特里克兰德。”我沉默了几分钟,“我非常想知道,对于我一直感到大惑不解的那种性格,你是否已经找到了答案?你是怎么明白这个道理的呢?”
他对我微笑了一下。
“我不是和你说过,从某一个方面来说,我也算是个艺术家吗?我在自己身上也能深深地感觉到那种激励着他的热情。只不过他的方式是绘画,而我的却是生活。”
这时布吕诺船长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我认为我有必要在这里说一说。因为即使是作为对比之用,这个故事对我记叙思特里克兰德的一生也有一些作用。再者说来,我觉得这个故事本身就特别美。
布吕诺船长是法国布列塔尼人,年轻时曾在法国海军服役。结婚后他便退役,在坎佩尔附近从事一份小产业并定居下来,准备在宁静的乡村生活中度过自己的后半生。但由于为他管理财务的一位代理人出了一些差错,一夜之间他便身无分文了。他和妻子原本在当地享有一定的声望,所以他俩不愿意继续待在原来的地方过清贫的日子。早年他远渡重洋的时候,曾经到过南太平洋群岛,于是他下定决心要到那里去闯一闯。他先是在帕皮提住了一段时间,一边规划自己的未来,一边积累
《月亮和六便士》的读书笔记4
本书描述了一个原本平凡的伦敦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突然着了艺术的魔,抛妻弃子,绝弃了旁人看来优裕美满的生活,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圆笔谱写出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把生命的价值全部注入绚烂的画布的故事。
月亮是美好,纯洁的代名词,便士是金钱社会的代名词。主人公原来是一个富有的上层人士,在经历了空虚的前半生后,他开始了真正的理想追求,他的一生都在追求纯粹的美,震撼的美。而用月亮来诠释他的追求是最合适的。对一般人来说,月亮高不可求,但这正好反映了主人公执著的追求和高洁的人格。相比周围的配角,他们没有也不想脱离现实的欲望,因此用便士来形容他们所在的世界是再合适不过了。
人生路上,哪有谁不畏世俗流言?但《月亮和六便土》告诉我:当我在社会的滚滚朝流中前进,一定要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它警示着我们,始终不要放弃梦想、放弃初心。并且,无论身处何方,年龄几何,都要记住:我要选择一生中最想为之努力的事物,并为其自由而奋斗。当我有勇气做出决定的时候,就已经身处生命的自由之中了。
在许多时候,我也迷茫过,甚至天真地认为自己是个无用之人,但是毛姆教会了我一件重要的事:随心所欲,不要让自己为别人所活,那么当你真正热爱一项事业时,你便成功了。其后我慢慢地放平了心态,生活并非只有灰色的自卑和他人的嘲笑,还有诗和远方。当然还有理藏在自己内心深处的梦想。所以,大胆追梦吧!当你仰望天上的月亮时它的清辉是地上的六便士无可比拟的。
愿每个追逐梦想的人,无意将生活摔得支离破碎,却让灵魂更加伟大。
《月亮和六便士》的读书笔记5
我接触这本书是因为“喜乐湾读书会”某一期的主题定的是这本书。我为了参加这次活动特意买了一本,并在活动开始前读完了它。也有人觉得羡慕他能够真正的放弃世俗的一切,去追寻属于自己的梦想,并且实现了梦想。我比较认同的是《有书快看》给的标题。其实无论怎么选择都是错的。
我也曾经因为枯燥的996生活而懊恼,总是想要抛弃一切找个乡间小镇隐居起来,每天种种花草看看闲书,自给自足,过着诗一般的生活。尤其是看到网络上一些类似《小森林》的生活方式的视屏,简直快要钻进手机里的庭院。但事实上当我真的放弃现有的一切,去过李子柒那样的生活,我并不能过的像她那么好,也不见得比现在我的状态好。至少我没有克兰德那么坚定和洒脱的放弃绘画之外的一切东西。很多朋友也是说等我老了我就如何,等我退休了如何。实际上并没有达到挣扎到快要窒息的地步,因为人本能的反应就是烫手的杯子会丢掉。
田园生活不过是反射出一个安逸的,平静的生活,不需要面对尘世的叨扰,不需要借助拥挤的交通工具,不需要蜗居仅容得下一张床的小房间。然而真的是这样吗?那么为什么年轻人还是更愿意挤进不相信眼泪的北上广呢?
真正生活在农村就真的没有人打扰吗?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有得必要舍。克兰德可以顶住一切舆论的压力,愿意放弃自己安逸的生活,高薪的工作,读书笔记.在舒适的大床房和破旧的简陋出租屋的比较中,他能够选择肉体上痛苦的同时心安理得继续追寻自己的梦想,并且毫不犹豫。当然这是他的选择,他给自己选择一条他自己觉得最舒适的路。
而我们既然现在的能力不足以能够让自己可以很好的在农村生活,就好好的过好现在的日子吧。但是如果真的觉得现在的生活快要让自己窒息了,换一种生活方式也无可厚非,不试试怎么知道明天更失望呢?哈哈哈,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放弃自己最煎熬的那部分,冷静下来想想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然后勇敢的去追寻吧!
《月亮和六便士》的读书笔记6
他会因为自己对良知非常敏感而觉得无比自豪。然后当遇到不受良心约束的人,他就会张皇失措、哑口无言,因为身为社会成员,他清楚地意识到面对这种人他完全是无可奈何的。发现斯特里克兰确实不在意他的举动会因人唾骂之后,我只能惶恐地落荒而逃,好像我撞见的是不成人形的怪物。
作为社会成员,有些人会因为小事喋喋不休地争论,让旁观者们觉得他们的举动粗俗不堪,也为他们的无知和麻木深感悲哀。
还有一些人会因为座位、排队等诸多琐事,发生争执且不肯善罢甘休,招致同伴的鄙视与隔离。而这些不懂礼数、不是体面的人,总喜欢将小事闹大。
男人都是抛弃痴心女子的负心汉,但如果男人真的忘恩负义,更应该受到谴责的却是女人。这就像法国谚语说的,情感有着理性无法领会的理由。
在安德鲁太太看来,男人的忘恩负义,应当都是归咎于女人,因为女人对待男人时往往感情冲动、竭力讨好、刻意关切,并不理智。所以,她们总是被情感冲昏头脑,在男人面前唯唯诺诺,才导致了自己被男人抛弃。
然而,情感似乎并不能用理性来丈量,更无法理智清醒。之所以驾驭不了,更多的是爱得太深。所以,情感是不能用理性来评说、分析的,情感之来源于自己的本心,一切唯心而已。
所以,当我曾经的老师,在留了多年的齐刘海被大家询问时,她说出的那句:我先生喜欢,真的让大家嗤之以鼻。面对自己并不喜爱的发型,也觉得它不匹配自己的年龄和性格,但依凭先生的喜好,她始终甘之如饴。这大概也是理性终究无法战胜内心情感的又一力证吧。
他们说他迷上了某个法国舞女,随着她去了巴黎。我搞不清这个故事是怎么传开的,但足够奇怪的是,它居然为斯特里克兰太太赢得了许多同情,也给她增添了不少名望。
似乎舆论自古以来就习惯同情弱者,倒向受害的一方。在所有捕风捉影般的擦测中,没有人知道他真正离开妻儿的原因,然而故事似乎必须要为他捏造出一个出轨的女人,与此同时,被抛弃的糟糠之妻和儿女,自然成为大众不可忽视并万分同情的弱势群体。
恻隐之心一旦启动,人们在疯狂抨击负心汉的同时,会更竭尽全力地向弱者施以援手。这背后的原因,或同情、或怜悯、或因同病相怜等等,但无论是哪一种,好太太人设已设置成功,借由同情所获得的名利也同时并进,一切都在趋于理想的轨道,稳步推进。
人高尚这种说法并不符合事实,幸福偶尔会使人高尚,但至于痛苦,在大多数情况下,只会使人卑鄙和恶毒。
人在幸福之时,或许会更能滋养出高尚的品格,因为当人幸福时,首先感受到的`是一种超越众生的优越感,这股优越感令当事人头脑发昏、飘飘欲仙地满足当下的物质或者精神生活,从而会对外界的其他人做出善举。由名门望族、富贵闲人们喜欢做慈善事业便可看出;当物质达到一定水平,自然可以实现道德上的高格调。
相反,人在痛苦之时,更多的似乎是满腹的牢骚和不满,祥林嫂式的喋喋不休和愤恨怨怼,自然容易活成一团坏情绪。随着负能量磁场的滋生,这股戾气愈发沉重,恶性循环,对周遭的一切都恶语评价,严重的甚至会形成对他人的道德绑架,受害者情节爆棚。自然只剩下卑劣和可恶的行径了。
《月亮和六便士》的读书笔记7
我从小就想当画家,但我父亲逼我学做生意,因为他说搞艺术赚不到钱。
任何人在想要实现梦想的时候,首先希望的是获得家人的极力支持,并不需要家人喋喋不休的建议和阻挠。然而在父亲的打压和批判,他只能乖乖听话。
但是,听话本身就是个伪命题。很多父母如同他的父亲一样,对即将敢于的领域丝毫不懂却偏偏要插一手。所以,这种听话,根本是对人生极大的不负责。
因为,任由父母操控的人生,最大的BUG就是他替你选了,但是却不能替你承担后果。他的父亲为他安排了工作,但是每天面对工作暗自神伤的不是父亲,而是他自己。
所以,在很多无伤大雅的事情上,可以顺从父母的意思,但是,对于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关系到人生幸福的工作事业,必须问问自己的心是否真的足够热爱?
《月亮和六便士》的读书笔记8
第一次读毛姆的小说,想读《月亮与六便士》起源于一位我喜爱的网络写手有这样一句话:遍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到了月亮,但愿你的生活中同时拥有月亮和六便士。大概六便士代表了金钱,而月亮则代表了某种圣洁的难以企及的事物吧。而现实生活中的人,如果金钱和圣洁同时得到,是再好不过的了,不过,是不是有些贪心?
然而,看完了月亮和六便士的全文,却发现这不过是一个“我的世界你不懂”的故事。
故事以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讲述了一个富裕的证券经纪人,放弃自己的社会地位,放弃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在四十几岁高龄,跑到法国去画画去了,贫穷、潦倒、疾病,也都没有动摇他画画的决心和热情。如果你认为这是一个坚持自己的梦想而同现实决不妥协的故事,听起来像是鸡汤一般,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与其说是他坚持了自己的梦想,倒不如说这是种生命的召唤,按照作者的话说:他也由不得自己。
当然,这位梦想的召唤者,一生穷困潦倒,一幅画都没有卖不出去,他也一幅画不想卖,却又如所有的奇迹艺术家一样,在死后名声大噪。听起来像是一个在现世社会得不到认同却在死后能够终于获得荣誉的故事,不不,作者完全就不是这个意思。对于画家自己,完全没有想得到现世社会的认可,而对于作者对画家的态度,始终游离在“这真是一个混蛋的人”和“这个人真是个天才的疯子”之间徘徊。说到底,还是“我的世界你不懂”。
看看这个画家是多么的混蛋吧。抛弃妻子,没有留下一毛钱给未成年的孩子和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妻子,几乎是让他们自生自灭了,而他对自己的行为只留下了一句:他们会想到办法的,而丝毫没有丁点儿的内疚。在穷困潦倒几乎要病死的时候,一位萍水相逢的画家因为欣赏他的画而将其接到自己家中养病,对此他不仅不表示感激,还勾引了画家的妻子,在完成了自己的情欲之后,又将画家的妻子抛弃,直至她为他自杀他都没有丁点儿的遗憾,只是一句:这是她自己的选择。说的轻描淡写好像这事儿跟他半点关系都没有。
流落到小岛上,同当地的土著女人结婚生子,当被问及可否与妻子有共同语言时,他说:她满足了我对女人所有的要求,洗衣做饭生孩子。这要是让女权主义者听到,真真的是要拿起大刀砍人了。所有的这一切,在世俗的人看起来,都是不折不扣的混蛋,不仅没有血性,甚至压根没有人性。
然而,好像这些混蛋的事情在他的天才的绘画面前都被原谅了。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我也由不得我自己。他像是被蛊惑了一样,为了画画可以忍受任何屈辱、忍受任何低贱的工作就为了挣的最低的生活费和画画需要的颜料和画布、忍受别人的白眼而伸手向人借钱并压根没有打算还、在病痛中依然毫不懈怠的画画,一切都像着了魔一样。除了画画,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感兴趣,甚至情欲都不能吸引他哪怕一丁点儿的注意力。如果说画画真的是为了将心中的欲望和才情表达出来,那好歹要把这些画出的成果展示给世人看才行。
然而在画家看来,这些完全不是他的目的,他完全没有想到拿自己的画来换取财产,但是他却着实知道这些画是伟大的,带有一种绝对的在外人看起来却是可笑的自信的认为,这些画是伟大的。也不能说他完全不尽人情,他也会偶尔在别人帮助他的时候,随手扔一副画给他们,同时伴随一句:以后你会用得着的。这种在外人看来盲目无比甚至自大的行为,在日后被证明画家是如何自知自己的伟大的。如果这个自大的画家不是在死后要求土著妻子将自己最伟大的壁画全部烧毁而不留在世上,我完全认为这不过是一个混蛋无比而恃才傲物的人,这样我会理所当然的认为:有才的人都是有脾气的,有才的人行为就是怪诞的,那样我真会好受的多。
确实,他的世界我不懂。
有没有这么一种可能,真的如画家所受到的昭示一样,有一种使命,一种召唤,召唤一个人,抛开所有世间的俗世,无论受多少苦、无论付出多少代价,都要去做的事情?我没有把“要做的事情”写作“梦想”,我想,画家受到的昭示不同于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梦想”这类东西。梦想,往往是人们心心念念想要实现的东西;梦想,一般都需要千锤百炼才能实现。而画家,没有人知道他什么开始想画画,也没有曾经显示有过画画的才能,好像突然开窍一样,抛家舍业的就去画画去了,任谁劝说都毫不动摇,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依然想着的是画画。某种意义上来说,高更是幸福的吧,这种没来由的召唤,更像是上帝的旨意一般,突然降临到他的头上。身体上是痛苦的,但是当他通过绘画来表达自己,大概也达到了某种精神上的自由吧。
不过,尽管这个人看起来这么混蛋,又是这么有才,有件事情他却说对了。他觉得他的妻子离开他会想到办法生存的。确实如此,在那个所有体面的女人应该靠男人养活的时代,她的妻子竟然能够体面的生活下来,并把自己的儿子送进了剑桥大学,女儿养的漂漂亮亮并嫁给了一个军官。没有他,他的家人也好像获得了世俗意义上的成功生活。看来,一个人只要想做自己的事情,好像也不必顾忌所谓的责任。因为责任,其实也是无能的人强加在他身上的任务罢了,离开依靠,无能的人,也会变的有能起来的。那,这是不是也算一个,个人独立的故事呢?
不过,这种生活,他的世界,我还是不懂。因为,我,目前,还是没有接到类似的召唤,能让我义无反顾的去做。这点上来,我这样的尘世间的尘埃,也是悲哀的吧。
《月亮和六便士》的读书笔记9
最近听到不少身边的朋友对工作和生活做出改变的消息, 或因对现状的不满,或因有更好的机会,或因想要追求不一样的人生,或因其他无数个可以说服自己做出改变的理由。生活本就是这样,边走边探索,一步步改变一步步磨合,最终找到那个能让自己内心平静的状态。恰逢最近看了本书,《月亮和六便士》,更是将对欲望的追求发挥到了极致。
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原是位证券经纪人,人届中年后突然响应内心的呼唤,舍弃一切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而且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他离开文明世界,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与土著人一起生活。获得灵感,创作出许多艺术杰作,最终病逝。
斯特里克兰德画画,是他的命运,他是一个没有选择的人,他画画是“必须画画,仿佛一个人跌进水里,游泳游的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得游,不然就淹死。” 他对除画画之外的人与事冷酷无情,他不想过去,对他而言最重要的是永恒的现在。他为了自己的兴之所至,对朋友带来莫大的痛苦也不去理会。他为了理想放弃全部道德、责任与世俗生活。没有人理解他,也没有人知道该如何评价他。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斯特里克兰德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他是一个被梦想绑架的人,纵使遭遇再多折磨和痛苦,我理解中的他也是幸福的,他不会感到厌烦和寂寞,他的灵魂是满足的。斯特里克兰德就如同他的作品一样,具有一种纯粹精神的性质。一种使你感到不安感到新奇的精神,把你的幻想引向前所未经的路途,把你带到一个朦胧空虚的境界,你会感到自己的灵魂一无牵挂。斯特里克兰德的人生已达到了另一个高度,他的人生只能作为理解他作品的一个入口,却不具任何普遍意义上的借鉴价值。然而现实由不得我们这样选择,但我们总要以自己的方式,达到一个平衡而美好的状态,做自己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
《月亮和六便士》的读书笔记10
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这本书买来估计有一年了,一直搁置在书架上,总是没有想读的欲望。最近朋友提起,说这是一部很难读下去却很值得阅读的小说,而我读时发现,比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容易阅读多啦!
小说取材于法国印象后派画家高更的生平,讲述的是原为证券经纪人的思特里克兰德,在四十岁时为了响应内心的号召,抛家弃子,一生追求艺术的故事。伟人之所以成为伟人,或许就是因为他为常人所不能为,看看高更的一生,我是成不了艺术家咯!话说看了三分之二后,我还是很讨厌思特里克兰德,怎会有如此自私的人,简直令人讨厌至极,快结尾的时候,才感叹他就是生而为艺术的人吧!
这确实是一部优秀的作品,不仅在于故事本身,还在于作者对心理的刻画,让我重新对我的人生,对自我价值深深感叹和思考,或许早点看了又会做出不一样的决定了。再看现在的一些小说,除了故事情节,其余的环境渲染,心理描写等我都觉得是废话,一本书有半本书是无关痛痒的文字。以下我摘取了一些引起我强烈思考的句子,当然这跟我现在的年龄,所处的心境都是有关系的: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不满的海滩的。”我相信很多人的内心都藏着这样的愿望,但是打破现状去实现的又有几个呢?我也一样,我还是贪图舒适的环境,无法为了心中的理想而去挨饿,去遭受非议,去忍受贫穷。
“我那时还不了解人性多么矛盾,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今天我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我一直主张“性恶论”,我认为人生下来就是恶的,通过后天的教育才慢慢变善。因为我觉得人的内心深处总是藏着邪恶的想法,住着一只猛兽,这是人生下来就有的。但有时我也会产生质疑,而今天毛姆的话解决我的疑惑。人性真的是矛盾的,但是只要高尚多于卑鄙,那么你就是高尚的;只要邪恶大于美德,那么你就是邪恶的。
“我怀疑是否在他的灵魂中深深埋藏着某种创作的欲望,这种欲望尽管为他的生活环境掩盖着,却一直在毫不留情地膨胀壮大,正像肿瘤在有机组织中不断长大一样,知道最后完全把他控制住,逼得他采取行动,毫无反抗之力。”“我有一种感觉,他好像把自己的强烈个性全部倾注在一张画布上,在奋力创造自己心灵所见到的景象时,他把周围的一切事物全部都忘记了。”
“那些告诉他们毫不在乎别人对他们的看法的人,我是绝对不相信的。这只不过是一种无知的虚张声势。他们的意思是:他们相信别人根本不会发现自己的微小瑕疵,因为更不怕别人对这些小过失加以谴责了。”我还是告诉自己“我不后悔”“我没有受伤”“我心如磐石”,但其实这是一种无知的虚张声势,明明后悔了,受伤了,害怕了,脆弱不堪,那就承认吧!发生过的事情已经无法改变了,但没必要佯装坚强,不爱你的人终究是不爱你。“真幼稚,如果你不在乎某一个人对你的看法,一群人对你有什么意见又有什么关系?”这是思特里克兰德说的,但他不是虚张声势,他确实毫不理会外界的看法。
“我爱她远远超过了爱我自己。我觉得,在爱情的事上如果考虑起自尊心来,那就只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爱自己。”施特略夫的妻子爱上了思特里克兰德,可他却如是说。是啊,我们每个人终究是爱自己胜过爱对方,不然我也不会每日纠结着自己为甚如此下作,如此恬不知耻,因为在我看来主动就是自尊心在作祟,自尊心不允许我把姿态摆得那么低。我不爱对方,凭什么要求对方更加爱我呢?
“我觉得你很像一个终身跋涉的香客,不停地寻找一座可能根本不存在的神庙。我不知道你寻求的是什么不可思议的涅盘。”“我不知道哪个人像他那样总是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存在。”
“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觉到满足的。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抽象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嫉妒。男人的灵魂在宇宙的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女人却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思特里克兰德是这样描述女人的,虽然有些偏激,却也不无道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大部分女人都需要通过物质来让自己心安定下来。“作为坠入情网的人来说,男人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能够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地干这种事。”苦恼是事情在于女人天生就容易为情所困,我不想做一个这般的女人,却总是不受控制!
霸王别姬
(一)
血,染红了天,一声声号角响彻天际。战争,又开始了……
已是夕阳西下,梦里花开终落。她慢慢踱向窗边,站立,陷入了沉思。
灰色的天幕间似乎还挂着那些零碎的记忆星辰,缭乱着,迷离着。凄冷的烛光映在她的脸上,显得那么苍白无力。多久了,有多久了呢!真的倦了,累了。望着眼前的镶金匕首,泪眼朦胧间,记忆像雪崩般轰然倒塌,一时收不住,喷涌而出。
“姬儿,这剑乃先祖所留,乃千年玄石所练,无坚不摧,削铁如泥。今日曾与你傍身。”“谢过大王。”她从项羽手中接过匕首,揣在怀里,亦如揣着世间最珍贵的物品。雪,下着呢,太阳把它那鹅黄的光辉抛向两人。时间仿佛永远定格在这一秒,永恒……
她,虞姬,拥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两弯似蹙非蹙眷烟眉,一双似喜为喜含情目”。
他,项羽,天生神力,仪表堂堂,“仰一世英名,齐一世高歌”。
两个人,一段情,半生缘,相思泪,断愁肠。
(二)
“虞姬,请听刘邦一言。项羽乃粗俗鄙俗之人,怎能配得上你?他心如浮萍,毫无定向。刘邦今虽无名无权,但有一颗坚若磐石的心啊!望虞姬妹妹好生思量。”
“谢兄厚爱,虞姬只是区区一平庸女子,既无倾城之貌,又无绝世之才。幸得大王垂怜,今生誓死追随大王。只把你当作兄长,望卿勿复言。”
“事已至此,我便不再提了。但我的心不会改变,总有一天,你会改变主意的。”
(三)
“我拥兵百万,怎会不如区区一沛县小厮,亏我还如此信赖他,今日兄弟情断,他日兵戎相见!”
岁月蹉跎,时光荏苒,转眼间已过去了多年。
窗外歌声清越,她的思绪渐渐拉回。
楚歌!是楚歌!难道刘邦已经攻了过来!她连忙起身去找项羽。
此刻,项羽睡的正熟。虽然连年的征战使他苍老了许多,但仍挡不住他那逼人的英气。他沉沉的睡着,安详而恬静,一如他们初次相见。她不忍心唤醒他。
他猛然从梦中惊醒,坐在床边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他那墨绿的瞳孔中发出骇人的光芒。由于过于激动,他一阵阵剧烈的咳起来,他那俊俏的眉已经拧成了个大疙瘩。她走上前,轻轻地抚着他的眉,想要抚平他那躁动不安的心。那一刻,他们仿佛又回到了最初。她甚至都能感受到他的睫毛在她掌心翼翼扇动。一股清凉滴在她的掌心。她一怔,是他哭了吗?他竟哭了!这一刻,她才懂,原来英雄也是会流泪的!
猛然间他甩开她的手,艰难的站起来,步履蹒跚的向前走去。她看着他歪歪斜斜地扶着座榻坐下,对面是跟随他出生入死多年的战甲,战甲泛着阴冷的寒光。烛光已燃尽,残晓的清光透进帷幔。
“拿酒来!”他强撑开眼说道。
当他捏着盛满酒泛着流光的酒盏时,她看着他:“虞姬,我们完了!如今我们真的没有后路可退了。多么讽刺啊!我们在玩一场游戏,知道吗?现在,游戏结束了,赢家不是我,但我也不会输给刘邦那小人的!我会用我的长枪刺穿刘邦的咽喉。虞姬,穿上你的战甲,我们走!”
她不跟他去,怕他分心。
他笑:“对,你还是留在这儿吧,让汉军发现你,然后把你交给刘邦。”
她也笑:“我们为什么会到这一步呢?”说罢,她抽出怀中那把镶金匕首,只一刺,便深深刺进了心窝。那一刻,她好美。
他冲过去。他那墨绿色的瞳孔里垂下了几滴晶莹的泪滴。她依然在笑。他凑向她那颤抖的唇:“大王,姬儿其实好怕好怕,怕你一朝登上帝位,到时候姬儿一朝红颜老,到那时您身边还会有我立足之地吗?累了,姬儿累了。大王,其实这是我想要的结局,大王,还能不能再听你叫一声姬儿”他张开嘴,却始终发不出声音,然而这是,她却永远闭上了眼睛……
待她的尸体冷却之后,他拔出了那把匕首,在他的军大衣上揩掉血迹,沙着嗓子咆哮道:“来人,我们杀下山去……”
激战过后,尸骸遍地……
鲜血染红了乌江,他最后自刎于乌江,和那把匕首永远沉寂在乌江。
“姬儿,你在哪儿啊!我打败项羽了!你快出来啊!”
“禀告主公,虞姬姑娘已仙逝。”
“不,不可能……不可能”“姬儿,你怎么这般狠心,你不与我同在,这江山又得来何用!“说罢,把手中的玉玺向地上摔去。
不久,汉高祖刘邦逝世。
观花开落尽,叹如梦无痕。
尘归尘,土归土,一切都过去了……
霸王别姬读书笔记2
“这是宿命吧,”乌江畔旁,将军帐里,他一身乌金铠甲如同山岳,如岩石般菱角分明的面孔上无一丝波动。
数年之前,那残暴的胡亥就是这样在自己手中绝望,而今天却换成了自己。他双眼陷入了迷茫,这浩渺江山千秋万载,谁又能永世执掌?
他重重的叹了口气,望向远处那兵败如山倒的战场,不禁想起了当年横行宇内,并吞八荒,亡灭六国的大秦始皇帝,那样一个传奇般的男子,可那又如何?最终还不是化成了一堆枯骨,埋在骊山之下。
想起阿房宫内那鳞次栉比,大气磅礴的景象,极尽天人之造化。但这又如何?还不是被自己一把火烧成了漫天灰烬,成为了过眼云烟。
皇图霸业,万里江山又如何,百年之后不过是黄土一堆,最珍惜的,只有在身边的人儿。
他转过头去,看着那个跟随他南征北战,打败了大秦无敌铁骑,如同旷世幽兰般的女子,正怀抱凤琴,默默地注视着他。
“虞儿,”他大步走了过去,用粗糙的大手抚摸着她光洁的脸庞,“这些年苦了你了,”他咧嘴一笑,如同一头迟暮的雄狮。
“大王,虞儿不苦,”女子淡淡的道,语气里似乎无一丝感情,望着那绝代的容颜,他只觉得双眼一酸,想起了叔父项梁的话。
“大王 ,您乃未来乾坤之主,执掌万里江山,其妻应为名门之后,德才兼备,方能母仪天下,虞姬乃一歌姬尔,岂能为后,若让天下豪杰知晓,定然会嘲笑大王,若大王一意孤行,梁必自刎于大王面前。”
他欲言欲止,只能在虎目里深深地注视着这张面孔,将她印进灵魂里。远方阵阵喊杀声传了过来,那曾经追随自己百战沙场,纵横不败的西楚项族勇士在数倍的敌人围攻下损失惨重,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失去了光泽。
“是我对不起你们,”他虎目一热,耳旁响起了昔日同众位兄弟联手杀敌的呼喝声,顿时热血沸腾,一把抓起一旁的虎头盘龙戟,就要出帐跨上乌骓,杀他个血流成河。
“大王,不可啊,”身旁的数位将士顿时大惊失色,连忙将他拦下。
“前方乃必死之地,大王万金之躯,千万不可为呈一时之勇武而毁掉不世之基业。”
“是啊,大王,请立即上船,只要到了江东,以大王之雄才,定能东山再起,募得百万雄师,到时候再与刘邦这小人一绝生死。”
众位将士苦苦劝诫。
他身后的乌江奔涌不定,狂风如同怒龙嘶吼,将身后的披风吹得猎猎纷飞。
滚滚马蹄声如雷震,一声大喝由远方传来,“汉王有令,枭霸王首级者,赏千金,封邑万户。”
“哈哈哈哈,”他仰天大笑,这笑声,似乎压过了惨烈的厮杀和怒吼的军阵,
“籍崛起于会稽,闯郡府,杀殷通,巨鹿之战,破釜沉舟,亡灭大秦,彭城之战,以三万之勇士大败五十六万大军,尸山血海,威震天下。秦亡后,封十八路诸侯,自号西楚霸王,众王之王。”他目眦欲裂,怒声如雷,“刘邦是何人也,抛妻弃子,嫉妒贤能,虚伪小人尔,今置此末路,非战之罪,实乃天亡我也。”
他不理众将的劝阻,最后望了一眼那人儿,手握铁戟,冲出帐去,骓马嘶鸣间杀入军阵,一时间尸山血海,血流浮橹。
血腥的风在放肆的咆哮,他一人一马纵横披靡,霸气冲天。刀剑的碰撞,战马的长嘶,猩红的鲜血将沙场覆盖。他一戟刺下,将一名汉兵连人带马,戳出了一个大大的血窟窿,他持戟横扫过去,数颗头颅冲天而起,血喷三尺,他持戟扑下,一名汉将血肉成泥。
这战场如此熟悉,却有说不出的悲凉,“谁人与我血染征袍,削平天下,”他怒吼连连,数万大军挡不住他一人的冲杀,“吾等大楚勇士誓与大王同生共死,”数百声咆哮由战阵中传出,血染的将士奋力搏杀,震荡着这乌水滔滔,所有的汉兵望向他的眼神都写满了恐惧,羽之勇武,千古无二。
“汉王有令,枭霸王首级者,赏千金,封邑万户。”
“大王。”虞姬那古波不定的脸庞终于露出了哀伤,她冲出军帐,望着那道浴血厮杀的身影,满脸苍白,“虞儿从来不想你成为什么霸王,秦亡之后,这天下已经大可去得,虞儿只想与你归隐山林,做一对寻常夫妻,可你却割鹿中原,纵横天下,大王,大王。”两行清泪终于由她的脸上流了下来,滴在了大地之上。
“虞儿,你看这万里江山如此瑰丽,待我灭亡暴秦,救天下百姓于水火之中后,定让你做我最美的皇后,”大秦函谷关上,那男子一袭青衣,望着她霸气冲天的道,“虞儿不想做什么皇后,只想和籍做一对普通的夫妻。”如同青莲般的少女羞红了脸,低着头喃喃自语。
“虞儿,此战凶险万分,籍定会拼尽全力,打败秦军,只要籍有命在,定会娶你为妻。”滔滔江水前,面对着数万的大秦铁骑,男子一身铠甲,满身血污,抱着怀中的少女纵横冲杀,所到之处,人仰马翻,数万大军,无人是他一合之敌。
“虞儿,天下诸侯畏我如虎,兴重兵五十余万困我彭城,可我又有何惧之,待籍取这领军大将的首级来献给虞儿。”他哈哈大笑的独骑而去。
“虞儿,。”
往昔的一幕幕如同流水般在她的眼前划过,化成了两行清泪滑落在地上,“你答应我的,你答应我的。”她咬着嘴唇喃喃自语着,双眸中有说不尽的悲伤。
在封侯的利诱之下,越来越多的汉军围了上来,即使他拥有万夫不挡之勇,在千军阵里,终究是回天乏术。
他一人一骑,在军阵中来回冲杀,汉兵的鲜血将骓马全身染得通红,在无数刀剑之下,他越来越疲乏,就连身下日行千里的乌骓宝马也摇摇欲坠,只能且战且退,直到军帐旁,抬眼望向四周,原本数千的大楚勇士只剩二十八骑,各个血透全身,染红征袍,在一旁不远处,一身雪衣的虞姬正泪眼朦胧的望着他。
“想我项籍当年纵横天下,无人能敌,手下百万大楚勇士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而今天却落到如此田地,连自己最心爱的女人也保护不了,”此时英雄末路,耳旁听着由四面传来的楚地歌谣,面对着滔滔的乌江,他不禁悲从中来,一世豪情,满腔的雄图霸业,皆化作一声长叹,
“大王,”虞姬静静的望着他,迷离的双眸似有说不出的温柔,她抱起古琴,横于膝前,喃喃自语,“就让虞儿为您最后弹奏一曲。”泪水湿了她的眼,她的灵魂。他探出染满血污的手,颤颤巍巍的伸向虞姬,却最终呜咽着说不出话来,只能徒然垂了下去。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一曲既罢,她将琵琶猛然掷于地上,倾世的容颜上泛起了凄美的.微笑,三千青丝如瀑,一袭白衣如雪。
她望着他,陡然拔出腰间的三尺青锋,大声道,“项籍,虞儿恨。虞儿恨。”泪水由她的眼眶中落下,最后望了一眼那随她流离了一世的人,遂拔剑自刎,灵秀的双眸瞬间失去了光泽,如同纷飞的蝴蝶扑向了熊熊的烈火。
“虞儿。”他疯狂的冲了过去,一把将那身影抱进怀里,两行虎泪落了下来,“对不起,对不起。”他如同痴呆似的喃喃自语着。
周围的汉军如潮水般涌了上来,余下的大楚勇士拔出长刀,杀进敌群,最终死在了千军阵里,涛涛的乌江怒浪悬天,嘶吼咆哮,仿佛在为英雄唱着一首最后的歌谣。
“汉王有令,枭霸王首级者,赏千金,封邑万户。”
“哈哈哈哈,”他抱起虞姬的尸体,仰天大笑,笑声如同哀猿啼泪,杜鹃啼血,千军阵里,此刻竟空寂无声,只有他的笑声在八方回响。拾起脚下虞儿自刎的长剑,他和而为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遂亦拔剑自刎。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霸王别姬读书笔记3
他是她的命,但他走了,所以她不是她了,只是一副骨架撑平皮囊。
谁没有过中二时期,这是我的中二的年华。
如今看来,矫情酸腐。
现在,我想再用上这句话,送给他。
如果没有遇见他,我想我依然是那副皮囊,充斥着肮脏的,所有阴暗卑劣,摊开在阳光下就会燃烧灼伤的,统统隐藏着,混着潮湿的沼泽慢慢腐朽。
当然,所有的自卑,都是从遇见一个完美开始。
初见他,他着凤冠霞帔,深红,苍白,错落的妩媚,捻着兰花指,纤细的指尖搭着纸扇,凤目微扬,淡淡的扫过,舀一瓢秋水惆怅,扯几瓣斜阳牡丹慵懒,融进他清冷的目光中,慢慢晕染开来,却似落花流水,叹好一个愁。
颦眉,蹙目,在泼落的水袖中淡漠,水墨素色,他端姿态立着,空气里似乎布满尘埃,在暖透的光下,慢慢腾飞,铺就整幅画面,是港台片里永远擦不净的屏幕,才造就这般景色,昏黄的格调,犹如挣脱不开的梦魇,灰暗着,颓废着,他独自优雅,如羊脂玉净瓶里的低垂的花,天鹅垂颈的纤细,或是栀子花,或是昙花,素白抹开,或是在熏醉的春光下明净温润,或是在凄凉的月芒中孤芳自赏,在迷恋的目光和喧嚷的叫好声中行礼谢幕,他还是他,却又不是他,澄澈依旧,只是目光间游离痴妄迷醉。
清水洗净,露出白皙的脸,却是个净面小生,他闲坐着,还是捻着的,捻着酒杯,斜眯着凤眼,清闲落寞,台上,他是绝代倾城的虞姬,举手投足间风华毕露;台下,他是求爱不得的俗人,是吃醉饮恨的贵妃。
是的,脱下精致艳丽的戏服,扒开高贵冷艳的皮囊,为爱低姿态,谁不是个俗人呢?
不疯魔,不成活。
他知道这是戏,却执着于人生。
他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学这般为爱痴狂,奋不顾身,何苦何苦,可叹可叹。
风光无限,却抵不过时光流逝,终是一场虚妄。
他选择逃避,他是霸王,却是个假霸王,只是浮华鲜亮表象,掩不住他的虚伪懦弱。
他选择疯魔,他是虞姬,却是个真虞姬,只是混乱荒唐世道,容不得他的执迷不悟。
所以骄傲,尊严,人生被践踏。秘密,禁忌,错爱被揭开。
他以为他活着,早已死去。
他以为他死去,却还活着。
再见面,他不躲,他也不恨。
沧桑掠过,忘却前尘。
他洗尽铅华,再着戏服,深红,苍白,错落的凄凉,他仿佛还是那个虞姬,敛目,低眉,烟视媚行,甩袖,舞剑,惊艳妖媚。
他却不是那个霸王。
他以为只是一场戏,所有人都以为是一场戏,偏偏他当了真,用了情,都云他人戏不分,疯魔一时,他自个儿心里却明了,他看得清戏,看得清人生,却独独漏算了一个他。
明亮炽热的光,照亮他素白的脸,透过他,落下一大片阴影。
他演着戏,身段不够柔软,姿态不够端正,心不复灼热。
可那样的他,还是一如既往,如单薄的雪花,纤细的,迷醉在融融春光中。
可他忘了,他也忘了,再美的雪,若贪恋奢望春光余晖,便只会消融在天地间。
可他不管,他哪是疯魔一时,分明是疯魔一世,他太清高骄傲,容不得半点污秽,所以世间再无程蝶衣。
可世间还有个假霸王,还有个段小楼。
他赢了,他输了。
他这自私怯懦的一生,只能活在无尽的怨悔中。
他终是没有他一意孤行的勇气,没有他孤注一掷的决心,没有他宁为玉碎的傲骨。
所以,在这世道,行尸走肉,腐朽一生。
可我爱的他呀,毕竟不是程蝶衣。
他是那个傲娇洁癖活泼自恋贪玩大大咧咧不通世故爆粗口不穿袜子一困就会三眼皮的张国荣,他可以前一秒楚楚可怜,梨花带雨,下一秒冲段小楼say good bye。
嘿,那个我爱的谁,我真的好想你!
霸王别姬读书笔记4
烈烈风中,一身凌厉戎装的霸王,年上竟流露出一丝绝望与无奈,甚至不舍……
怀中,是他一生的挚爱,此刻却香消玉陨,随风而去。霸王口中喃喃:“虞姬虞姬,奈若何?!”
萧瑟的军营,再不见往日红颜那银铃般的欢笑,掩面的娇羞。剑在手,蹒跚一路冲到江边。咆哮!震惊天地,眼中却有泪滴……霸王啊!曾经受万人敬仰的霸王啊!一场鸿门宴的失机让你丢了天下。失去的一切,真的再也找不回了,连同虞姬,都丢了……
眼前又浮现红颜拔剑自刎时那一幕,锥心的疼痛仿佛让他用尽一声也疼不完。
虞姬啊……你何苦……你那一剑,让霸王负你以生。你奢望的沧海桑田啊……
“虞姬,人世间有百媚千种,我却之独爱你一人,今生负你,只得来世为你称雄!”一段最绝望的誓言,一个落魄的君王。他拔剑指天,厉声喝道:“你说!这天下,谁是英雄!”但回答他的只有江面上翻滚的浪花随风跃起,岸边的密林伴着呼号的风声摇曳起舞,漫天落叶,只能旋转围绕着一代霸王,似乎想安慰,却无言以对。高高举起的剑猝然落地
铮——
刃尖贯入地面,震起以片离家的鸟儿,遮住了那灼灼的骄阳,也遮住了霸王眼中最后那以零星的光亮……
归去路上,有人执剑,猩红仿佛洒满长江,洒再红颜离去的地方。江水托一片红绸,飘荡……
红得如同天边残阳般浓烈。江东的平原上,似有人在呼唤——虞姬——虞姬——
霸王别姬读书笔记5
我立于帐前,只见你伫立于乌江河坢,战蚫裹不住的,是你那魁梧身躯。乌江水汹涌澎湃,你只是静静望着。你转身。抬眼,视线却于我相对。我知道,这时的你,心中定如这乌江水般湃澎,永不停息。
项王,琴,虞姬拿来了。我轻轻吐出一句话。你微怔,慢慢点了点头。乌江边上响起你那慷慨激昂的歌声。竟是那首霸王别姬。我淡淡一笑,脸上现出一行清泪。
这,是生平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可,就算这样,项王,虞姬也很满足。一切对虞姬来说,都足够了。歌声中,你的无奈与忧愁,我能听出;你的不甘于无助,我亦能听出。一曲终了,我含泪吟唱和亥下歌,项王,虞姬不能做些什么,惟有与你清唱一曲。恍惚间,我竟听到你的叹息。
虞姬,明日,我项羽定会护你周全。
不,项王。如果在你身边,虞姬为你累赘,那么,虞姬愿为你除去这累赘。就算一切都结束了,也请你不要忘记那个曾经你爱过的,疼息过的人,不要让这个无力的名字在风中凄美。这样便好。剑起,人亡。倒下的那一刻,我看到了你那憔悴的面容还有那响彻云霄的怒吼,同时听到的还有那凄美的歌声。那首项王唱给虞姬的霸王别姬。
霸王别姬读书笔记6
正因为虞姬的自刎,才使末路英雄西楚霸王的悲剧更添一抹亮丽的色彩。
我分明看见那个早晨的阳光刚刚照亮山头。她就用剑那么轻轻地一抹,那喷薄而出的鲜血便如同灿烂的朝霞映红了半边天空。她便慢慢的倒下了,倒在满是鲜花的江畔。她在耀眼的阳光照耀下像羽毛般轻飘飘地漂浮起来,融入了那片霞光里。好像空气一样慢慢散开去,长留在这片山水间了!只有那血红的朝霞还在东方的天空绽放。
我突然明白项羽为什么宁死也不肯再过江东。因为他的心已随她而去。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虞姬已经走了,他一个人独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那一刻我看到他的心碎成一小片一小片···
我不是霸王,也没有虞姬。这些都只是我梦中看到的情景。那她是谁呢?也许只是邻家的女孩,也许是为了殉情才自刎的。也许她就是虞姬的后世?我为何如此伤心?难道我的前生真的是西楚霸王?我眼睁睁的看着她引剑自刎却无能为力,又怎能不心碎呢?
醒来泪水早已湿了枕巾,胸中好像堵了什么东西。
难道这是对我的预言吗?
霸王别姬读书笔记7
我是人称的西楚霸王。多年来,我战无不胜,剑锋挥指之处所向披靡。龙且项庄是我的顶上王牌,范增居巢是我的左膀右臂。这世上,我未把任何一个人放在心上。直到那日在江畔遇见了她,她的眼神迷离彷徨,身着一袭白衣施施然地立在浅浅的江心。她在湖中,又似乎在之外。美人若如斯,何不早入怀!我的心,在见到她的那一刹那,倾倒。我知道了,她就是无数男子拜倒的虞姬。来不及多想,跨上马鞍,一把将她拽上,她不怒,笑盈盈地望着我。这天地间,似乎只剩下了我与她。耳边是风独自的呼啸。
不知怎的,我越来越怕。我怕,怕那粗鲁的将士冲撞她;怕那肮脏的血腥玷污她;怕那纷呈的沙场迷乱她。虽然我知道,她并不惧,但,或许这就是爱吧。鸿门宴上放刘邦,不管后人骂我入骨,我亦无悔。为虞姬,我愿牺牲一切。
那夜,四面楚歌。虞姬含泪作舞。舞完,她倒下了,手旁,是沾满鲜血的匕首。她的脸上有浅浅的一抹笑容,也有一滴晶莹的泪。她不想连累我,才会如此。我的眼中溢满了忧愤,穿上战袍,带上利刃,虞姬,我要为你而拼!
厮杀过后,唯剩一人。面对乌压压的汉军,自知回天无力,我的百万精兵,此刻都化为乌有。举起长剑,上面映照的是她姣好的脸庞。含笑举剑,虞姬,等等我……
霸王别姬读书笔记8
孤城万仞,残阳如血。战鼓重重催,号角声声鸣。狼烟滚滚风云起,大地血雨漫腥风。惊雷天际来,寒江锁冷秋。楚汉相争处,遍野鸣哀鸿。
萧萧枯草霜天远,飒飒霸王临风寒。垓下暗云隐残月,壮士无泪也轻弹。敌营百里十埋伏,重围杀不破,粮尽人已绝,项楚旌旗俱覆倾,八千弟子一朝尽。
仗剑天涯客,当年豪情生,叱咤风云路,披靡向巨鹿。破釜沉舟英雄胆,不扫秦皇誓不休。策马引兵二十万,铮铮铁骨踏平川。驰骋沙场剑出鞘,西楚霸王一统天。成败一刹那,猛虎落平原,不忍来时路,一声长喟然。
饮剑帐中酒,虞姬伴缱绻。素手轻把盏,千杯愁不减。帐外西风紧,帐下乌骓鸣。孤鸿惊离树,枯枝作歌哭。穷途一梦醒,末路夜犹寒。虞兮虞兮奈若何,苍天何处是乡关。自斟杯酒仰天啸,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虞姬起红妆,款款舒长袖,对君饮酒听虞歌,解君忧闷舞婆娑。强秦无道江山破,主君聚义起干戈。侠肝义胆快恩仇,光明正大是磊落。剑胆琴心重,铁骨柔情深。妾身冰玉洁,不侍二主心,生当磐石立,魂随君归去。
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生。霸王美人别,相思泪揉碎。幽幽埙曲悲,哽咽不能语。虞兮虞兮,此生缘尽来世聚,千年轮回不相离。今日护侬突重围,他年祭扫燃纸眉。羽兮羽兮,树上比翼鸟,树下连理枝,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寒光闪消香玉坠,流水呜咽泣和鸣。
荒野滩上只一人,乌江畔边意难行。挥泪长洒向故土,无颜不肯过江东。寒风望远恨无穷,一把长剑独绝尘。
霸王别姬读书笔记9
我心中你最忠悲欢共生死同你用柔情刻骨换我毫情天纵我心中你最忠我的泪向天冲来世也当称雄归去斜阳正浓。——题记
天,灰蒙蒙的,让人倍感压抑。
帐外的天已注定了我的命运吧!力拔高山,气魄盖世,又如何?时运不利,天要亡我项羽,又怎可敌?
帐内的虞姬一直坐在我的身边,不曾说话,虞姬就是这样,她静静的,默默的陪了我半辈子。看着她疲惫的面容,我后悔了。或许我不该带着虞姬随我征战。她应该像褒姒那样受尽万千宠爱;她应该像妹喜那样拥有酒池肉林……可我却什么也给不了她,陪伴她的只有无休止的战争。
帐外传来阵阵刀枪蠢动的声音。战争,一触即发。
“虞姬,你走吧,走到一个没有战争的地方!”我对她说。
虞姬笑着站了起来,她的笑,好甜,好甜。轻轻摇了摇头。她望向我,目光突然变得好幽邃,带些少许的留恋。我不曾看到过亦不明白。“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语毕,匕首已划过脖颈。血,喷涌而出。
“虞姬”我大叫了一声,可虞姬再也听不到了!
我冲过去抱住了她,想说些什么,可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在虞姬死的那一瞬间,我好像明白了什么……
我抱着她走出了帐外,世界霎时变得好静,只剩下我和虞姬。没有人阻拦我,我来到了乌江边,跟随我的还有乌骓,还有已经追上来的汉军。乌江水中停泊着一只小船。
“大王,快上船吧!”见我迟迟不动,乌江亭长急道。
我摇了摇头,把虞姬轻轻地放入水中,长剑出鞘,“刘邦,罢了,这天下我给你就是,再多的战争只会引发更多无辜人的死亡,就像虞姬,不是吗?”
说罢,我将那把犀利的长剑刺入我的胸膛,血染红了乌江水。我知道,道,乌江水是凉的,我的血是热的。
我倒了下来,嘴角始终挂着一抹浅浅的笑。为我的选择而笑,为我虞姬而笑……
乌骓长啸,可惜我再也不能骑着它驰骋沙场!
再见了,我的乌骓;再见了,我的天下;再见了,我的父老乡亲们!
有人说是林徽因薄情,曾经隐晦给过徐志摩承诺说如果徐志摩离婚是可以考虑在一起的,也有说正是这样徐志摩才急忙非要与张幼仪离婚不可,没想到自己婚是离了林徽因却不告而别,也有说徐志摩这条命终究是败在了林徽因手里,因为是去参加她的演讲会才急忙赶往北平,最终发生意外。
这些是非也好,曲折也罢,终究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消逝在历史的长河中,任由它去吧。
一九二零年英国伦敦林长民的住处。
已留洋三年的徐志摩慕名前来拜访林长民,无意间看到一个小姑娘,清秀婉约,眼眸里都能透出水的的清纯让这个早已在欧美花花世界里情场老手叹为仙子,妙龄含春的音容样貌,令徐志摩为之倾倒无法自拔,体内荷尔蒙迅速分泌,迷的一塌糊涂,后来才知道小姑娘原来是林长民的千金—林徽因。
那时的林徽因才十六岁,而他,比其大八岁,还是有家室的男人,懵懂的林徽因并不知道这个打招呼时差点喊成叔叔的男人有何不同,也不曾想以后的生命的前半生都会和这个男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个男人于她会有整世的纠葛是非,那时的她并不懂什么叫爱情,毕竟只是个小女孩。
顺带说一句,徐志摩与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玩过一阵子角色扮演,两人大写情书,什么意思呢,就是林长民扮演有妇之夫,徐志摩装作有夫之妇,两人相互爱恋亲昵,看了一些书信,瘆的慌,真受不了,文化人真是城会玩。
徐志摩是浙江海宁人,沈钧儒是徐志摩的表叔,金庸是徐志摩的姑表弟,琼瑶是徐志摩的表外甥女,这些大家应该是熟知了,点过即可,他出身名门,家境优越,他父亲徐申如是浙江硖山镇巨富,按现在的说法是富二代的公子哥,留学去了读了经济系,然并卵。后来去英国是为了投入哲学家罗素的门下,遗憾的是当时罗素已经被学校除名了,只好在文学家狄耿生的介绍下进入了剑桥学习,初识林徽因的时候,他早已与张幼仪结婚,也已有个两岁的儿子。
初识之后,一发不可收拾三天两头往林家跑,远在他乡的林徽因面对这个灯红酒绿的都市,就像在大海中随处漂泊的木舟,也需要心灵的慰藉,也会需要一个依偎的肩膀,正如她给朋友的信中写道:
我独自坐在一间顶大的书房里看雨,那是英国的不断的雨。我爸爸到瑞士国联开会去,我能在楼下厨房里炸牛腰子同洋咸肉,到晚上又是在顶大的饭厅里(点着一盏顶暗的灯)独自坐着(垂着两条不着地的腿同刚刚垂肩的发辫),一个人吃饭一面咬着手指头哭——闷到实在不能哭!
理想的我老希望着生活有点浪漫的发生,或是有人叩下门走进来坐在我的对面同我谈话,或是同我坐在楼上炉边给我讲故事,最要紧的还是有个人要来爱我。我做着所有女孩做的梦,而实际上却是天天落雨又落雨,我从不认识一个男朋友,从没有一个浪漫而聪明的人走来同我玩——实际生活上所认识的人从来没有一个像我想象的浪漫人物,欲还加上一大堆人事上的纷纠。
记得之前在网上看过一段大意是说林徽因给徐志摩拍电报说自己孤单苦闷,徐志摩大喜连忙回电报表示安慰,没想到工作人员告诉他说已经有好几个男人收到一样的电报,原来林徽因群发了。当然,这也许就是个段子,并没有出处。不过这段貌似成为林徽因滥情玩弄男人的罪状,真有点欲加之罪的意思,不过话又说回来,现在长得好看点的女生谁还没几个备胎。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长得好看的女生,她们的人生简直就像开了挂一样。
十六岁的林徽因不懂何为情愫,徐志摩的出现正好填上了这块空白,一份美好的恋情,时间很关键,认识得太早或太晚,都不行。如果说徐志摩只是个会风花雪月的纨绔子弟,那林徽因也是会避而不见的,可偏偏还就是个大才子,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如果林徽因在来英国之前就和梁思成订婚,也许徐志摩就放弃了,至少会收敛点,毕竟梁启超还是他的老师,也就不会有后来的事了,也许他也不会早死,可人生从来没有如果,对于那时的他们来说,命运安排相遇的.时间刚刚好,那么准,那么美。
他们一起漫步在康河的小道上,享受着伦敦慵懒的阳光,徐志摩给她看雪莱,拜伦的作品,他们一起聊文学,谈谈情说说爱。林徽因对文学的见解之深让徐志摩惊讶,她身上的灵气把徐志摩包裹的无法挣脱,一个浪漫感性的诗人在她的身上看到了毕生追求的东西—爱、自由和美。
“ 父亲让我出国留学,是想让我将来进入金融界。可是徽因,和你在一起时,我的脑子全都是诗句,我以后要做一个诗人,一生一世都要为你写诗! ”
直白简洁,单刀直入,不愧是情场老司机,他已经乱了方寸,感性占据了他的所有思维,完全忘了大洋彼岸还有他的妻子,他的家。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 ,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 ,
不求有结果 ,不求同行 ,不求曾经拥有 ,
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 ,遇到你 。
徐志摩对林徽因浪漫的狂轰滥炸不免风声四起,讥讽无数,也让十六岁的林徽因感到不知所措。后来梁启超知道后还写信给他,让他注意点影响,毕竟都是有身份的人,更何况徐志摩正闹离婚。他看后回信一封,说的诚恳,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后写了一句让梁启超也颇为感慨的一句话:
“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最后梁启超也就不再过问了,愿其好自为之。面对这种情况林长民也觉得玩过了,再不止住这对干柴烈火的男女,最后还不知道闹出怎样的笑话,如何收场,林长民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对有妇之夫徐志摩看得是清楚的,他并不适合做一个丈夫,便写信给徐志摩:
“足下用情之烈令人感悚,徽亦惶恐不知何以为答,并无丝毫Mockery(嘲笑),想足下误解了。”
把话说得委婉,愿到此为止,各自安好。
的确,徐志摩是不适合做个丈夫的人,诗人的浪漫情怀只是让他在寻找一段罗曼蒂克式的恋情,只是林徽因的出现正好填补了他的满足感,即使没有林徽因也会有个李徽因、王徽因之类的来替代,为了满足他的浪漫,他没有考虑过这事对林徽因的声誉和前途,也不会考虑自己的家庭,今天他可以为了林徽因抛妻弃子,哪天也可以为了另一个女人抛弃林徽因,不过如此。
如果说给梁启超的回信有给自己这荒唐的爱一个理由,那他对发妻的冷落乃至到后来的离婚说明他是真的被林徽因折服的迷失了自己,老话说叫昏了头,在和林徽因打得火热的时候,他的发妻张幼仪来了波士顿和他住在一起,当时忙着追求林徽因对她是很厌烦的,张幼仪是个传统上的贤惠妻子,对徐家长辈都孝敬,把家里也打理的井井有条,可这一切徐志摩都视若无睹。张幼仪也无奈的黯然落泪,她知道丈夫的心早已不在这个家里,也不再她的身上,做的再多也是徒然。
后来,张幼仪怀孕了。徐志摩无情的说道:
“把孩子打掉吧。”
她弱弱的说道:“我听说有人因为打胎死掉的。”他冷冰冰地说:“还有人因为坐火车死掉的呢,难道你看到人家不坐火车了吗?”
她默默地流下眼泪,徐志摩坚决要马上离婚,见张幼仪不答应,便一走了之,将张幼仪一人撇在波士顿,无奈的张幼仪最后在二哥张君劢的帮助下,在柏林生了二子彼得,只可惜早年夭折,让她痛心不已。那时候的张幼仪对他来说就是个绊脚石,合法合理的挡在他疯狂追求林徽因的道路上,他急需搬开这块石头,好义无返顾的去追求心中的女神,最好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过着神仙眷侣般的生活。
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他诗人般无端的念想,文艺和骑士的情结总让他那么感性的看待一切,从没站在他人的角度考虑,甚至是自私。他做的这一切林徽因是又惊又怕的,她也还只是个十六岁的孩子,她是不敢接受徐志摩这种接近疯狂似的爱。
为了扑灭这在当时世人不看好且有点不伦不类的小火苗,再加上国内的林家人也听到了流言蜚语极力反对,声势浩大,所以在一九二一年十月,林徽因随父回国,回来的时候没有跟徐志摩说,是不辞而别。
徐志摩是很慌张的,女神的离去让他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相思,也为了表现自己的真心,他就开始跟张幼仪闹离婚,这次是铁了心的离,最后赶到柏林,与结发之妻一番闹腾之后,毅然坚持签字画押,正式离婚,这距离林徽因不告而别正好一年。当时的离婚还是很新鲜的,不像现在年轻人,为了挤牙膏一个往上一个往下开始的问题都能闹离婚,徐志摩是近现代第一个离婚的男人,不禁让人嘘唏。
徐志摩是个受过西方教育的人,那种对爱对美偏执的追求和倔强已经是融入了他的信仰,他为了自己想要的,不会在乎世人的眼光,以至后来和陆小曼的结合也不被世人看好,可他还是顽固的爱上了,虽然说最后也是伤痕累累,颇有如果全世界背叛了你,我愿为你背叛全世界的气概。他不会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这种世俗的责任对他来讲就是个包袱,就像后来胡适评价他的那样,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