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路六侍御入朝
杜甫
童稚情亲四十年,中间消息两茫然。
更为后会知何地?忽漫相逢是别筵!
不分桃花红似锦,生憎柳絮白于棉。
剑南春色还无赖,触忤愁人到酒边。
阅读练习:
(1)结合第一联和第二联,请简要分
【参考答案】(1)要点:久别重逢,乍逢又别,后会无期。(每点1分)
(2)诗中的风光是明艳的,而作者偏说“不分”“生憎”,此系运用何种手法?请简要赏
【参考答案】(2)乐景衬哀情。(1分)本诗通过红火的桃花、洁白的柳絮等意象描绘剑南的无边春色,(1分)反衬出作者送别友人时的无尽哀愁。(1分)
(若有其他看法,言之成理亦可得分)
(3)请简要分
答:这是一首送别诗,体现着杜甫诗歌沉郁苍凉、迂曲顿挫的特色。
诗歌前四句写送别之情。
首联平平道来,交代原委。童稚情亲,四十年隔绝。
颔联逆挽因果,掀起波澜。正因忽漫,更为后会忧。
诗歌后四句写别时之景。
颈联突然跳脱,转笔写景。烂
尾联倾诉缘由,绾合全篇。春色无赖,因此时离别。
这首诗有两处艺术特色最为鲜明。
一处是内容与形式高度协和统一。诗歌颔联逆挽,颠倒次序,用上句突插的揣想带动下句绾接的原因。在诗句波澜中把感伤离乱的情怀表现得淋漓尽致。
另一处是全诗跌
注释:
⑴路六侍御:杜甫友人,生平详不可考。
⑵童稚:儿童,小孩。四十:一作“三十”。
⑶后会:后相会。
⑷忽漫:忽而,偶然。别筵(yán):饯别的筵席。
⑸不分:犹言不满、嫌恶的意思。一作“不忿”。
⑹生憎:犹言偏憎、最憎的意思。于:一作“如”。
⑺剑南:剑南道,唐朝置,以地区在剑阁之南得名。无赖:无聊。谓情绪因无依托而烦闷。
⑻触忤(wǔ):冒犯。
译文:
与儿时的旧友分别了四十年,在此之间的杳无音信令我们都感到茫然失落。一别四十年,时间是这样久,谁能想到在某地能重新会合?他乡遇故知,本来是值得高兴的事;然而同样没有想到,久别重逢,乍逢又别!现在我不去赞美桃花秀丽的如锦缎一般,却反而憎恶柳絮比棉花还要白。我恼怒剑南的春色无赖,是因为它冒犯了我这个愁人;而它之所以冒犯了我,是由于我和朋友后会无期,离怀难遣。
创作背景:
这首诗作于唐代宗广德元年(763年)春。前一年,杜甫因徐知道在成都叛变,避乱流寓梓州(治所在今四川三台)。这年正月,唐军收复幽燕,史朝义自
赏
《送路六侍御入朝》是唐代诗人杜甫的作品。此诗借聚散离合之情,写迟暮飘零的身世之感。前四句写送别之情,后四句写别时之景。全诗跌
关于路六侍御的生平,详不可考,从诗的开头一句看,是杜甫儿时旧友。作此诗时,杜甫五十一岁,四十年前,他们都在十岁左右,正是竹马童年。诗人用“童稚情亲四十年”完满地表现出童年伙伴那种特有的亲切的感情。“四十年”,在这里不仅点明分别的时间,更主要的是表明童年时代的友情,并不随着四十年漫长岁月的迁流而归于淡忘。正因为如此,下句说,“中间消息两茫然”。在兵戈满地,流离转徙的动乱年代里,朋友间失去联系,想知道他的消息而又无从问讯,故有“茫然”之感。而这种心情,彼此间是相同的,所以说“两茫然”。一别四十年,时间是这样的久,没能想到会有重新相见的一天。所以说“忽漫相逢”。他乡遇故知,本来是值得高兴的事;然而同样没有想到,久别重逢,乍逢又别;当故交叙旧之日,即离筵饯别之时。“忽漫相逢是别筵”,在“相逢”和“别筵”之间着一“是”字,使会合的欢娱,立即转化为别离的愁思。笔力千钧,直透纸背。
从过去到重逢,聚散离合是这样的迷离莫测;从分别悬想将来,诗人把感慨集中地写在“更为后会知何地”这句话里。这是全诗的主脑。它包涵有下列两重意思:路六侍御这次离开梓州,回到长安去做官,勾起了杜甫满腹心事。他设想:“倘若今后能和路六再度相见,这地点又将在哪里?自己能不能够也被召还朝廷?”回答是不可知的。从他自身蹭蹬坎坷的生活历程,从这次和路六的聚散离合,诗人懂得了乱世人生,有如飘蓬泛梗,一切都无从说起。这是就空间而言的。从时间方面来说,过去的分别,一别就是四十年;别时彼此都在童年,相见时俱入老境。人生苦短,“更为后会”,实际上是不大可能的.。诗人没有直说后会无期,而是以诘问语发出咏叹,体现出他的向往之切、感慨之深。
前四句写送别之情,诗人由“过去”想到“现在”,再由“现在”想到“未来”,它本身有个时间的层次。诗从“童稚情亲”依次写来,写到四十年来,“中间消息两茫然”,不接着写相逢和送别,而突然插入“更为后会知何地”。表明看,恍如天外奇峰,劈空飞来。但实际上,“更为后会”,就已逆摄了下文的“忽漫相逢”。因为没有眼前的“忽漫相逢”,诗人是不可能想到将来的“更为后会”的。这句对上句来说,是突接。由于这样的突接,所以能掀起波澜,把诗人感伤离乱的情怀,表现得沉郁苍凉,百端交集。就下文来说,这是在一联之内的逆挽,也就是颠倒其次序,用上句带动下句。由于这样的逆挽,所以能化板滞为飞动,使得全诗神完气足,精彩四溢。如果没有诗人思想情感上的深度和广度以及他在诗歌艺术上深湛的造诣,也是不可能达到这种境界的。
诗的后四句写景,另起了一个头,颈联和颔联似乎毫无相干。其实,这景物描写,全是从上文的“别筵”生发出来的。尾联结句“触忤愁人到酒边”的“酒”,正是“别筵”饯别之酒:“酒边”的“剑南春色”,也就是诗人“别筵”的眼前风光。“桃红似锦”,“絮白于棉”,这风光是明艳的,而诗偏说是“不分”,“生憎”,恼怒春色“无赖”,是因为它“触忤”了“愁人”;而它之所以“触忤愁人”,则是由于后会无期,离怀难遣,对景伤情的缘故。颈联中的“不分”和“生憎”,恰恰成为绾合上半篇和下半篇的纽带,把情景融为不可分割的完美的诗的整体。全诗句句提得起,处处打得通,一气运转,跌
余秋雨以历史文化散文而名世。他凭借自己丰厚的文史知识功底,优美的文辞,引领读者泛舟于千年文明长河之中。下面是关于余秋雨散文《笔墨祭》的内容,欢迎阅读!
中国传统文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精神素质和心理习惯,这个问题,现在已有不少海内外学者在悉心研究。这种研究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也时时遇到麻烦。年代那么长,文人那么多,说任何一点共通都会涌出大量的例外,而例外一多,所谓共通云云也就很不保险了。如果能对例外作一一的解释,当然不错,但这样一来,一篇文章就成了自己出难题又自己补漏洞的尴尬格局。补来补去,痛快淋漓的主题都被消磨掉了,好不为难煞人。
我思忖日久,头脑渐渐由精细归于朴拙,觉得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不管他们是官屠宰辅还是长为布衣,是侠骨赤胆还是蝇营狗苟,是豪壮奇崛还是脂腻粉渍,这副笔墨总是有的。
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干脆偷偷懒,先把玩一下这管笔、这锭墨再说呢?
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 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诚然,我并不否定当代书法的成就。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许多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诚恳。
在这一点上有点像写古诗。五四以降,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他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恳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启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骇万状。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习摹二王而惟妙惟肖的人不少,但谁也不能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相传汉代书法家师宜官喜欢喝酒,却又常常窘于酒资,他的办法是边喝边在酒店墙壁上写字,一时观者云集,纷纷投钱。你看,他轻轻发出了一个生命的信号,就立即有那么多的感应者。这与今天在书法展览会上让人赞叹,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整个社会对书法的感应是那样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又是如此尊敬和崇尚。这使我想起现代的月光晚会,哪个角落突然响起了吉他,整个晚会都安静下来,领受那旋律的力量。
书法在古代的影响是超越社会蕃篱的。师宜官在酒店墙上写字,写完还得亲自把字铲去,把墙壁弄得伤痕斑斑,但店主和酒保并不在意,他们也知书法,他们也在惊叹。师直官的学生梁鸽在书法上超越了老师,结果成了当时的政治权势者争夺的人物。他曾投于刘表门下,曹操破荆州后还特意寻访他,既为他的字,也为他的人。在当时,字和人的关系难分难舍。曹操把他的字悬挂在营帐中,运筹帷幄之余悉心观赏。在这里,甚至连政治军事大业也与书法艺术相依相傍。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像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著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麓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得光秃秃的。这种记载,即便打下几成折扣,仍然是十分惊人的。如果仅仅为了练字谋生,完全犯不着如此。
“古墨轻磨满几香,砚池新浴灿生光”。这样的诗句,展现的是对一种生命状态的喜悦。“非人磨墨墨磨人”,是啊,磨来磨去,磨出了一个个很道地的中国传统文人。
在这么一种整体气氛下,人们也就习惯于从书法来透视各种文化人格。颜真卿书法的厚重庄严,历来让人联想到他在人生道路上的同样品格。李后主理所当然地不喜欢颜字,说“真卿得右军之筋而失之粗鲁”,“有指法而无佳处,正如叉手并脚田舍汉。”初次读到这位风流皇帝对颜真卿的这一评价时我忍不住笑出了声,从他的视角看去,说颜字像“叉手并脚田舍汉”是非常贴切的。这是一个人格化的比喻,比喻两端连着两种对峙的人格系统,往返观看煞是有趣。
苏东坡和董其昌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文人。在董其昌看来,浓冽、放达、执著的苏东坡连用墨都太浓丽了,竟讥之为“墨猪”。他自己则喜欢找一些难贮墨色的纸张,滑笔写去,淡远而又浮飘。
赵孟頫的字总算是漂亮的了,但是耿直侠义的傅青主却由衷地鄙薄。他实在看不惯赵孟頫以赵宋王朝亲裔的身份投降元朝的行为,结果从书法中也找出了奴颜媚骨。他说:“予极不喜赵子昂,薄其人,逸恶其书。”他并不是故意地以人格取消书法,只要看他自己的书法,就会知道他厌恶赵书是十分真诚的。他的字,通体古拙,外逸内刚。
有些书法家的人格更趋近自然,因此他们的笔墨也开启出另一番局面。宋代书法家政黄牛喜欢揣摩儿童写的字,他曾对秦观说:“书,心画也,作意则不妙耳。故喜求儿童字,观其纯气。”汉代书法家蔡邕则一心想把大自然的物象纳入笔端,他说:“凡欲结构字体,皆须像其一物,若鸟之形,若虫食禾,若山若树,纵横有托,运用合度,方可谓书。”这些书法家在讲写字,更在吐露自己的人生观念、哲学观念、宗教观念。如果仅仅就书法技巧论,揣摩儿童笔画,描画自然物象,不是太离谱了么?只有把书法与生命合而为一的人,才会把生命对自然的渴求转化成笔底风光。
在我看来,书法与主客观生命状态的关系,要算韩愈说得最生动。他在《送高闭上人序》中说及张旭书法时谓:“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记得宗白华先生就曾借用这段话来论述过中国书法美学中的生命意识。
宗白华先生是在研究高深的美学,而远在唐朝的韩愈却在写着一篇广传远播的时文。韩愈的说法今天听来颇为警策,而在古代,却是万千文人的一种共识。相比之下,我们今天对笔墨世界里的天然律令,确已渐渐生疏。
文章写到这里,很容易给人造成一个误会,以为古代书法可以与各个文人的精神品格直接对应起来。“文如其人”、“书如其人”,这些简陋的观点确也时常见之于许多文章。
“文如其人”有大量的例外,这一点已有钱钟书先生作过列述。书法艺术在总体上是一种形式美,它与人品的关系自然更加曲折错综。要说对应也只是一种“泛化对应”,在泛化过程中交糅进了种种其他因素。
不难举出,许多性格柔弱的文人却有一副奇崛的笔墨,而沙场猛将留下的字迹倒未必有杀伐之气。有时,人品低下、节操不济的文士也能写出一笔矫健温良的好字来。例如就我亲眼所见,秦桧和蔡京的书法实在不差。
人的生命状态的构建和发射是极其复杂的。中国传统文人面壁十年,博览诸子,行迹万里,宦海沉浮,文化人格的吐纳几乎是一个浑沌的秘仪,不可轻易窥探。即如秦桧、蔡京者流,他们的文化人格远比他们的政治人格暧昧,而当文化人格折射为书法形式时,又会增加几层别样的云霭。
被傅青主所瞧不起的赵孟頫,他的书法确有甜媚之弊,但甜媚之中却又嶙嶙峋峋地有着许多前人风范的沉淀。因写《艺舟双揖》而出名的清代书法理论家包世臣说,见到一幅赵孟頫的墨迹,乍看全是赵孟頫,但仔细一看,这个过于纯净的赵孟頫就不可能是赵孟頫。赵孟頫学过二王,学过李北海,学过诸河南,没有这些先师们的痕迹,赵盂頫只剩了一种字形,显然是赝品。
这个论断着实高妙。像赵孟頫这么复杂的文人,只能是多重人格结构汇聚和溶化的结果;已经汇聚、溶化成了一个卓然独立的大家,竟还可以一一寻其脉络,并在墨迹指认出来。这种现象,与人们平时谈艺时津津乐道的“溶汇百家而了无痕迹” 正好相悻。这里,展露了中国文化的一种重要特征。
“溶汇百家而了无痕迹”的情况也是有的,主要出现在早期创业者群体中。如王羲之,曾悉心学习过卫夫人的书法,后来又追慕钟繇和张芝,还揣摩过其他许多秦汉以来的碑迹。他自称隶胜钟而草逊张,终于融会贯通而攀上万世瞩目的书学峰巅。要在王羲之行书中一一辨认出他所师法过的前代书家痕迹,不太容易。但是,当高峰树起之后,它也就成了后世书家不能不继承的遗产。继承者又成了高峰,遗产也就累聚成一座深幽重叠的迷宫,使代代子孙既富足又惶恐,即便力求创新也摆脱不了遗传的干系。苏东坡算得敢于独立创新的了,但清代翁方纲却一眼看破,说苏字中最好的仍然是带有晋贤风味的那一种。二王余绪的远代流注,连苏东坡也逃不过。
胆子更大一点的书法革新家,虽然高举着叛逆的旗幡,却也要有意无意地让人看出种种承袭的游丝,其中有人还专门著文来说明自身隐潜的连脉。米芾承颜而恣野,郑板桥学黄山谷而后以隶为楷,怪怪的金农自称得意于“禅国山碑”和“天发神谶碑”,赵之谦奇峰兀立而其实“颜底魏面”……
这就是可敬而可叹的中国文化。不能说完全没有独立人格,但传统的磁场紧紧地统摄着全盘,再强悍的文化个性也在前后牵连的网络中层层损减。本该健全而响亮的文化人格越来越趋向于群体性的互渗和耗散。互渗于空间便变成一种社会性的认同。互渗于时间便变成一种承传性定势。个体人格在这两种力量的拉扯中步履维艰。生命的发射多多少少屈从于群体情性的熏染,刚直的灵魂被华丽的重担渐渐压弯。请看,仅仅是一支毛笔,就负载起了千年文人的如许无奈。
比较彻底的文化革新很难从这么漫长的岁月中站起身来。别的且不说,看尛尛百代,偌大的中国会有哪个人,敢用别的书写工具来写信记帐?
也许,应该静静地等待时间的自然流变。
但是,既然整个传统文化早已构成互渗性的一统,时间并不能把中国文化推上逐级进化的台阶。
记得郭沫若曾经为书法提供过一则时间性变迁的范例,断定王羲之的字迹应不脱魏晋隶书笔意,传世《兰亭序》因此是伪作。《兰亭序》的真伪且不去说它,就基本思路论,我觉得郭沫若忽视了中国文化前后左右的互渗关系,忽视了中国文人复杂的艺术可能性,忽视了在前面这两个前提下魏晋时代书法艺术面对不同的实际需要(如刻碑、修帖、写便条)所必然产生的多元性。
从魏晋开始的一个极其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在书法领域内部,几乎一切都是可能的。因为这是一个浑然一统的世界。颠倒、错位、裹卷、涡旋、复旧、超前,什么也不用奇怪。大体的阶段和脉络有一点,时肥时瘦,时浓时枯,但一旦要作过于科学的裁割,立即会顾此失彼,手忙脚乱。
事情必须要等到一个整体性变革的来临,才能出现根本性的阻断。
终于,有了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
终于,有了胡适之和白话文。
终于,有了留学生和“烟土披里纯”。①
终于,有了化学分子式和数学定理。
①英文“灵感”一词的音译,五四前后常见诸报刊,有人还把这5个字写入白话诗中。
毛笔文化的一统世界开始动摇了。起初,谁也没有想到新的时代会对遍洒中国的无数枝毛笔过不去。大家先从文化的内容着眼,因内容而想到载体,于是提倡白话文。毛笔只是一种手段性的工具,对它的去留人们不大在意。
林琴南用文言文翻译了大量的外国文艺作品,用的当然是毛笔。懂外文的助手们捧着原著把文意口述给他听,他的毛笔在纸页上飞快地舞动着,一页又一页,一叠又一叠,一本又一本,涌向书肆,散落到无数青年手上。这或许是中国毛笔文化极成功的一次后期呈现,你看,就凭着毛笔和文言文,不是把城外的新文艺生动地介绍了么?它不是已经适应了新的时代和世界潮流了么?谁说旧瓶不能装新酒呢?
但是,喝了新酒的人渐渐上了瘾,他们开始用疑惑的眼光来打量这家专做二道生意的林氏酒坊。他们发现了原装酒,一喝,劲儿大多了,他们不再满足林琴南手上那只古色古香的小酒坛。
许多新文化的迷醉者因林译小说的启蒙而学了外文,因学外文而放弃了毛笔。毛笔之外的天地是那么广阔,他们变得义无返顾。
林琴南握着毛笔的手终于颤抖了。他停止了翻译,用毛笔写下了声讨白话文兼及整个新文化的愤怒檄文。他的文章,是对毛笔文化的一次系统维护。人们对这位老人怀着一种复杂的情感:他是窗户的开启者,又是大门的把守者。他可以用毛笔指点一些什么,却绝不允许让毛笔文化的整体构架涣散。
相比之下,当时新文化的斗士们却从容得多,除了蔡元培给林琴南写了一封回信,刘半农假冒“王敬轩”给他开了个玩笑,没有再与这位老人多作争辩。他们洞悉世界大潮和时代走向,信心十足,忙着干许多更重要的事。他们没有更多的精力与一种顽固的逻辑怪圈纠缠日久,对于他们自己也在用的毛笔,更不作任何攻难。
新文化队伍中的人士,写毛笔字在总体上不如前代。他们有旧学根基,都能写;但当主要精力已投注到新的文化方式之后,笔墨的优劣已不是他们的价值系统中的敏感部位。陈独秀和胡适的毛笔字都写得一般,鲁迅、郭沫若、茅盾写得较好,鲁、郭两位或许还能跻身书法家的行列。对他们来说,毛笔字主要已成为一种并不强悍的工具形态。“文房四宝”,已完全维系不住他们的人格构架。
然而,事情又一次地出现了负面。
毛笔文化既然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存在过数千年,它的美色早已锻铸得极其灿烂。只要认识中国字,会写中国字,即便是现代人,也会被其中温煦的风景所吸引。吸引得深了,还会一步步登堂入室,成为它的文化圈中新的成员。
五四文化新人与传统文化有着先天性的牵连,当革新的大潮终于消退,行动的方位逐渐模糊的时候,他们人格结构中亲近传统一面的重新强化是再容易不过的。像一个浑身湿透的弄潮儿又回到了一个宁静的港湾,像一个筋疲力尽的跋涉者走进了一座舒适的庭院,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中国文化的帆船,永久载有这个港湾的梦;中国文人的脚步,始终沾有这个庭院的土。因此,再壮丽的航程,也隐藏着回归的路线。
我们很难疾言厉色,说这种回归是叛变。文化人格学的阐释,要比社会进化论达观得多。中国的事情总是难办,重要原因就在于有这一幅幅文化人格图谱不易索解。
陈独秀够激进的了,但他在杭州遇到沈尹默时,却首先批评了这位青年书法家的字:“昨天看见你写的一首诗,诗很好,字则其俗在骨。”对这句话,沈尹默刻骨铭心。沈尹默后来也写写白话诗,但主要精力却投注在书法上,终身不懈。成了中国现代毛笔文化的.一个重要孑遗。
周作人不失为五四前期头脑特别清醒的斗士之一,他竟能在本世纪初年就一把抓住人的主题,提出“人的文学”的口号,在人文理性品格上明显地高人一筹。但他后来却深深地埋向毛笔文化而不可自拔,即便每天用毛笔抄一些古书古文也怡然自得。他抄书为文当然也有一系列并不落后的文化哲学观念在左右,但留给社会的整体形象,已成为一个毛笔世界里不倦的爬剔者。他写于1936年2月的一篇散文《买墨小记》,道尽了他所沉溺的那个天地,也展露了那个天地中的他。文章写得很有韵味,不妨抄下一段:
我写字多用毛笔,这也是我落伍之一,但是习惯了不能改,只好就用下去,而毛笔非墨不可,又只得买墨。本来墨汁是最便也最经济的,可是胶太重,不知道用的什么烟,难保没有“化学”的东西,写在纸上常要发青,写稿不打紧,想要稍保存就很不合适了。……
买墨为的是用,那么一年买一两半两就够了。这话原是不错的,事实上却不容易照办,因为多买一两块留着玩玩也是人之常情。
墨到可玩的地步当然是要有年代的,周作人买来磨的是光绪至道光年间的墨。据说严格一点应该用光绪五年以前的墨,再后面,墨法已遭浩劫。周作人还搜集到了俞樾、赵之谦、范寅等人的著书之墨,“舍不得磨,只是放着看看而已。”周作人不是收藏家,他的玩墨,反映了一种人格情趣。而这种人格情趣又偏偏出现在一位新文化代表人物的身上,真是既奇异又必然。
很巧,就在周作人写《买墨小记》的半年前,他的哥哥鲁迅也写了一篇有关笔墨的文章,题曰《论毛笔之类》。尽管不是故意的,兄弟俩围绕着同一个问题发表的意见大相径庭,真可称作是一场“笔墨官司”了。鲁迅说:
我自己是先在私塾里用毛笔,后在学校里用钢笔,后来回到乡下又用毛笔的人,却以为假如我们能够悠悠然,洋洋焉,拂砚伸纸,磨墨挥毫的话,那么,羊毫和松烟当然也很不坏。不过事情要做得快,字要写得多,可就不成功了,这就是说,它敌不过钢笔和墨水。譬如在学校里抄讲义罢,即使改用墨盒,省去临时磨墨之烦,但不久,墨汁也会把毛等胶住,写不开了,你还得带洗笔的水池,终于弄到在小小的桌子上,摆开“文房四宝”。况且毛笔尖触纸的多少,就是字的粗细,是全靠手腕作主的,因此也容易疲劳,越写越慢。闲人不要紧,一忙,就觉得无论如何,总是墨水和钢笔便当了。
两位成熟的大学者忽然都在乍看起来十分琐碎的用笔用墨问题上大做文章,似乎令人奇怪,但细细品味他们的文句即可明白,这里潜伏着一种根本性的人格对峙。鲁迅洒笔开去,从用笔说到了中国社会变革的一个大课题:“便于使用的器具的力量,是决非劝谕,讥刺,痛骂之类的空言所能制止的。假如不信,你倒去劝那些坐汽车的人,在北方改用骡车,在南方改用绿呢大轿试试看。”鲁迅说,改造传统很艰难,而禁止青年人却很容易。在中国,当“改造传统”和“禁止青年”各不相让的时候,常常是后者占上风。但禁止的结果只能是“使一部分青年又变成旧式的斯文人”。
鲁迅究竟是鲁迅,他从笔说到了人。“笔墨官司”所打的,原来是青年一代中国文人的人格选择。
这种人格选择的实际范畴当然比用笔用墨大得多。就在周氏兄弟写文章的前两年,当年讽刺过林琴南的五四文化新人刘半农作为教授参加北京大学招生阅卷,见到一位考生把“昌明文化”误写成了“倡明文化”,他竟为此发表了诗作并加注,考证“倡”即“娼”,嘲笑学生是不是指“文化由娼妓而明”。刘半农的这种讽刺显然是极不厚道的,但更重要的是,他如今心目中青年学生应有的形象已经纳入一条乾嘉式的道路。为此,其他新文化人士十分不满,记得曹聚仁还借此发表了一个著名的观点:我们以为青年人错了的地方,很可能恰恰是对的,我们今天以为正字的,很可能是真正的别字;中国文字构架如此宏大繁复,青年人难免会经常写别字、读别字,这是青年人应享的权利。
曹聚仁也够水准,他同样从别字说到了人,与鲁迅相呼应。他国学根底深厚,却不主张让青年人重返港湾和庭院,反对他们在毛笔文化中把聪明才智耗尽。宁肯鲁莽粗糙一点,也不要成为古风翩然、国学负担沉重的旧式斯文人。
过于迷恋承袭,过于消磨时间,过于注重形式,过于讲究细节,毛笔文化的这些特征,正恰是中国传统文人群体人格的映照,在总体上,它应该淡隐了。
这并不妨碍书法作为一种传统艺术光耀百世。喧闹迅捷的现代社会时时需要获得审美慰抚,书法艺术对此功效独具。我自己每每在头昏脑胀之际,近乎本能地把手伸向那些碑帖。只要轻轻翻开,洒脱委和的气韵立即扑面而来。
我真希望有更多的中国人能够擅长此道,但良知告诉我,这个民族的生命力还需要在更宽广的天地中展开。健全的人生须不断立美逐丑,然而,有时我们还不得不告别一些美,张罗一个个酸楚的祭奠。世间最让人消受不住的,就是对美的祭奠。
只好请当代书法家们好生努力了,使我们在祭奠之后还能留下较多的安慰。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开头一句很巧妙的引出了这段令人赞叹又令人遗憾的历史。“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这句平淡的话引出了杨玉环这个看似普通大家闺秀的女子。“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鲜明的表现出杨玉环脱俗的魅力,她的一举一动是那样的动人,使所有宫中的妃子都为之黯然失色,同时也为后面的隐患埋下了一个不可忽略的伏笔。
“春宵,不早朝,侍宴,春游”,无一不表现出作者的痛惜,由于唐明皇过度的宠爱玉环,导致国政荒废,宫里宫外莺歌燕舞,百官整日只知寻欢作乐,也为唐朝的衰败埋下了导火索。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出乎人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事终于发生了——安史之乱。各地烽烟四起,百姓流离失所。衰败的唐朝,在这次战争中练练败退,六军被迫停留在马嵬坡,面对唐明皇和杨贵妃,将士的激动之情是难以容忍的。在军谏之下,唐明皇悲伤的望着那位曾经深爱的女子。“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看着玉环被军士推出去的时候,他心中是如此的无奈却又焦急。可看着军士激动的情绪,自己没有能力去抚慰。看着自己破碎的山河,自己却没有能力挽回。他只能仰望着天空,默许了军士,然后独自一人默默地流泪。
终于,安史之乱结束了,宫中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景色依然是不变的景色,可是赏景的人却已离去,“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我们读出了唐明皇心中那股难以言喻的心痛。
“云髻,花冠,仙袂,霓裳”描绘出一种仙境的生活,在那里,人不需要受到任何拘束,此时的“玉环”虽然依旧有着倾城的容貌,不过脸色却较之以前已显憔悴。内心思念着明皇,却音容相隔在2个不同的世界。“唯将旧物表深情,鈿合金钗寄将去”。睹物思人,这估计是十分悲伤的事吧。所有的思念,只能寄托于小小的物品上。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这2句话不仅写出了对国家衰败的惋惜,也写出了对唐明皇和杨玉环爱情的惋惜。虽然我痛恨唐明皇沉迷女色,荒废江山,导致一代王朝从此湮没。但我同时也为唐明皇和杨玉环至死不渝,纯真的爱情所有感动。
长恨歌,让我读出了一个别样的恨,一首不会逝去的歌。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3
对长恨歌三个字最早的印象来自于白居易的《长恨歌》,那几句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让年少时候的我感慨不已,很难理解这种感情。后来渐渐经历的事情多了以后,也慢慢体会到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感同身受。想起多年前和一个朋友聊到数学,他说数学抽象,但不是最抽象的,比数学抽象的是人的感情。
王安忆在《长恨歌》里想讲的不是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而是想通过女主人公王琦瑶的四十年的悲欢离合,一生的爱恨情仇来展现在历史的变迁。不过,个人以为,王安忆的文字功力比之同样以写女性主题的严歌苓,差了不少,更不用说民国的前辈张爱玲和苏青。虽然,对景物的描写很有画面感,但显得重复拖沓。
因为没有找到纸质版的书,只好读了读电子版的《长恨歌》,只是粗略地读了下,没有来得及细细品读,拖沓的语言使我无法细读下去。读书和个人的喜好有很大的关系,相比之下,展现女性主题的,我更喜欢严歌苓的《一个女人的史诗》、《第九个寡妇》。如果非要说从这部《长恨歌》里有什么体会的话,我想有一点是体会是最深的,就是:人生道路上,选择比努力也许更重要。头顶着上海小姐光环的王琦瑶,却也受限于上海小姐这个角色,歌哭于斯,亦死于斯。个人的命运反映了时代的背景,借用张爱玲的一句话来说:悲壮是一种完成,苍凉是一种启示。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4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5
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6
《长恨歌》一本上海气息颇浓的书,欲说事,说人,却是先写景,写其他。说弄堂,说流言,说闺阁,若是没耐得下心来看,还以为这是本散文书。看小说一贯跳过景物描写直奔故事发展与人物对话,这本书大篇幅在述景,也难为看下去了。开篇讲述了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王琦瑶,以小见大,用一条弄堂反映了整个上海。刚开始看时觉得这些描述有点多余冗杂,而后像是在描绘一幅画面,直到结束这本书时发现整个故事因这些而起也因这些而落。
她叫王琦瑶,一位从上海旧弄堂里走出来的选美小姐,王安忆用一支细腻的笔写出了她四十年的爱恨情仇,求而不得,得而复失,这一幕幕平淡如水的上海往事,谱写了一个女人的长恨歌,同时也成就了王安忆,此书获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笔可见非同一斑。
整个故事的基调是悲伤的,王琦瑶的前半生,美貌和虚荣让她迷失了自我。正如她外婆所说,她自己欺骗自己,旁人也和她合起伙来欺骗她,给了她一场虚幻的美梦。爱丽丝,奢华美丽的背后是多少孤独无望的心灵。王琦瑶的美貌给了她爱情的资本,却毁了她纯粹享受爱情的机会。李将军、康明逊都只是她人生的过客,没能与她相守。
王琦瑶的后半生,她稍稍看清了世界,看淡了很多事情。但她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她了,年代和衰老在她的身上留下了痕迹。爱情和亲情已不复存在,她老了,女儿也远去美国,最终悲惨地离开了世界。
看完后的心情既失落、悲伤,又有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意味。王琦瑶的人生悲剧是谁造成的?是时代,还是她自己?我认为,时代只是一部分,而她自己,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不要太过于依赖别人给予的生活,只有自己掌握了自己的经济和生活,日子也就过的踏实和安心。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7
无意中捧起这本书,便不愿放下。优美的笔触,精致而又生动的描写,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的人生智慧和对世事人情的洞悉。《长恨歌》就是一部罗曼蒂克消亡史,写尽了不夜城的纸醉金迷和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现实到让人心疼。小说分成三部分,也刚好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三个人生阶段。
第一部分以40年代王琦瑶参选上海小姐并获得第三名为高潮,年轻貌美、聪明大气的王琦瑶与纸醉金迷,繁华摩登的上海交相辉映,那时的她风光无限。她选择了有钱有权的李主任,在爱丽丝公寓过着精致而又孤独的日子。在无限的等待与不尽的失望中等来的却是李主任坠机身亡的消息,她选择逃避,回到温柔质朴的邬桥外婆家。
都说人心最经不起撩拨,一拨就动。正是阿二勾起了她对上海的怀念,那颗本就没真正放下的心重又躁动起来,于是回到上海,在平安里开始她的第二阶段人生。平安里是上海弄堂的典型,道尽了人生百态。在这里她爱上康明逊,明知无法名正言顺在一起,就算偷偷摸摸也舍不下那短暂看得见尽头的快乐,飞蛾扑火般热烈而转瞬即逝,怀下孩子又心机“嫁祸”于萨沙,在这两个男人先后逃离,王琦瑶万念俱灰的情况下,当年倾心相对苦苦追求她的程先生救世主般登场,无微不至的照料甚至让王琦瑶生出以身相许去报恩的想法。然而孩子出世后康明逊的到来最终让程先生再次离开。
新生的女婴唤作薇薇,随着女儿的降生而迎来自己的第三段生活。本以为生活多了个寄托,却不料这孩子实在叛逆,凡事跟自己做对,让她费了很多心思,最后薇薇嫁人随夫去了美国。王琦瑶的生命又出现一个男人老克腊,同样的短暂激情和不负责任,王琦瑶甚至卑微到想用金条换取他几年的陪伴,没有如愿。
她一辈子经历了这么几个男人,让她最终意识到男人不可靠。当生活困顿难以为继的时候,那盒金条是她唯一的依靠,却没想到会成为被索命的缘由。可悲!
繁华如昙花一现、转瞬即逝,平淡才是生活。女人也应当做太阳,自己发光发亮,不做月亮只会反射别人的光。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8
主人公王琦瑶,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对于命运她从不抱怨,从不挣扎,坦然面对,同时在男性面前更是温柔体贴。尽管感情上受尽磨难,挫折,但她也从没放弃对爱情的向往。她在人生中只辉煌了一次,从此以后变暗淡了,她并没有抱怨过世道的不公,她总能随遇而安。
她的爱情路是如此的艰辛,在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等人中,只有程先生外,其余的人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辜负中做着女人,一个坦然面对的女人,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一个坚强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9
《长恨歌》写了唐玄宗与杨贵妃之间的爱情悲剧。这首诗在在讽刺唐明皇因为重色而误了国事的同时,也赞颂了人们爱情的真诚和专一。
文章开头就说,“重色思倾国”,作为统治天下的皇帝,不是注重贤才,而是寻找美人,这样是办不成大事的,这也是整个悲剧的根源。“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杨贵妃有着卓然天成的美丽身姿,不能自甘埋没;时机到来的那一天,被选到君王身边。她回眸一笑,就生出百般妩媚、千般娇羞,表现出杨妃的绝顶美艳与万种风情。她有云一般的鬓发,花一样的容貌,皇帝非常宠爱她,从此以后,君王再也不上早朝听政了。
天宝十四载十一月,安禄山起兵叛乱,成千上万的车辆马匹护卫着皇帝逃往西南。从“千乘万骑西南行”看得出,这次逃亡非常的仓促。“翠华摇摇行复止”表现出人心涣散,预示着悲剧即将出现。纵使逃亡的速度非常慢,唐玄宗也不曾离开杨贵妃。最终士兵叛变,六军不发,要求要求处死杨贵妃,是愤于唐玄宗迷恋酒色,祸国殃民,玄宗只好将她勒杀。头上的花钿一件一件掉落地上,无人拾取;其中有珍贵的翠翅、金雀,还有玉搔头。一代君王,面对此状,只能掩面痛哭,却无法挽救;回头眷顾,禁不住血泪交流。“救不得”,不是不想救,而是救不了,是唐玄宗的无助与无奈。马嵬坡下,杨妃葬身之处,空有荒凉的泥土,再也见不到她美丽的容颜。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真是挚爱之情。即使诗中暗含讽喻,《长恨歌》也是一首关于人间真爱的倾情礼赞。凄美的爱情故事,只有这样的结局,才体现它的残缺美。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0
情感,是每一个人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从亘古就一直延伸至现在,基本上所有人就是因为情感而发生变化,好坏之间杂夹着情感,有的人深陷情感,无法澄清理性,或许下面提出的文章,会给我们一点启示。
《长恨歌》出自白居易笔下,描写着一段传奇而又有着无限伤感的悲剧爱情,是一篇叙事诗歌,所谓这段“传奇的爱情”的主人公不简单,是当时的唐玄宗和四大美女杨贵妃。诗中前几处就描写到杨贵妃的美貌,最有名的一句就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言色”。只是笑,就如此多娇。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有哪个男子不动心的?唐玄宗也不例外,立马封杨玉环为“贵妃”,所以叫杨贵妃。从此以后,唐玄宗连工作也不做了,天天娱乐。朝廷日益昏庸,民不聊生,于是爆发出历史闻名的——安史之乱。战乱的鼓声打破了宫廷的霓裳羽衣曲,皇帝不得不带着杨贵妃和大臣潜逃,然而守护皇帝的将士执意要杀害杨贵妃,因为是这个贵妃害的国家不得安宁嘛,所以唐玄宗痛心把杨贵妃杀害。当杨贵妃咽下最后一口气时,南方的荔枝来了,(杨贵妃喜欢吃荔枝)留下了无限伤感……
从此唐玄宗想着杨贵妃,积郁成疾,最终也落到一个孤苦伶仃的悲惨结局。从这里,相信许多人已经有点同情这对特殊的情人了,这是一个悲剧的爱情,红颜薄命啊!许多君王都是因为美人而把江山丢尽,何况唐玄宗,深陷于情感之中,无法自拔。更重要的是杨贵妃一下子享受尽人生的荣华富贵,人一旦享受如此高的待遇,换做是我,都不想丢开这些财宝啊!但正是这些财宝,才使得人性进一步迷茫,进一步贪婪,迷失了人生的方向。
我把人生的前端比喻成一个走在悬崖峭壁上的小路,人必定要经过这条小路,不断进取的前进,把小路开辟成阳光大道。然而一路上必定险恶,有许多诱惑,一旦被诱惑,就像唐玄宗和杨贵妃,一下子跌入无穷的深渊,无法回到之前的道路,只能一点一点的被消逝,结局也是如此悲惨,遗臭千古。就说最近,现在许多人也是因为情感纷争而犯罪,比如南平的小学生流血案件等,许多都是处理不好情感的问题而导致,这首歌虽然是个悲剧,但我们要从悲剧中了解到它中间的内涵。
白居易如果只写到这,这首诗就不可能名垂青史了。笔锋一转,于是虚构出一段杨贵妃死后更加凄美的故事:话说杨贵妃死后,唐玄宗日益消沉,找了一个道士,想把自己的哀思转达给杨贵妃,没想杨贵妃成为了仙子。一听到是唐玄宗的使者,立刻热泪盈眶,把自己的金钗交给道士转交唐玄宗,以表旧情。人鬼情未了,两个人是情深深雨蒙蒙啊!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就是爱的最高境界,是一种坚贞、执着的爱。现在社会有多少人能够像唐玄宗和杨贵妃如此,能互相了解对方的心呢?有些人是为了某种利益而恋爱,也有的看到对方美貌而恋爱,这算是爱情吗?这只是利益爱情。
爱,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爱,然而这爱,也是情感,不能过度,过度等于溺爱,深陷于情感之中,我们便会找不到人生的“中”,要澄清我们的情感,澄清我们的人生,正确面对自己的情感,这是我们每个人应当记住的最为根本的道理!
再来,《春江花月夜》借景抒情,以月亮来表达自己对家人、对妻子、对亲人的思念,相对白居易笔下轰轰烈烈的爱情,显得更加温和。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思念家庭的情感,人到异乡,晚上,在宁静的河边见到一轮皎洁的月亮,我们都会想念自己的家人,这也是一种爱,爱其实就在生活每一个角落,每一种爱都有它的特点,都有一个故事。
我们对情感,不能把它看得太重,无法自拔,而是要澄清自己的情感,比如唐玄宗,天天纠结在对杨贵妃的思念,导致整个人神魂颠倒,这个就可怕了。但我们也要有适当的情感,人没有情感还是人吗?但情感是要自然地抒发,适当的调节,比如《春江花月夜》,借景抒情,融入自然的情感显得更加和谐,而不是像唐玄宗不能自拔,对情感要有一个清明的理性和认识。
情感,就是如此,澄清我们的情感,也是人生要学的一件极为重大的事,我们不应当再响起第二首《长恨歌》。爱、情感,正如《长恨歌》的最后一句一样——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1
两天时间,跳跃式阅读,终于把《长恨歌》看完了。感觉王琦瑶的一生就是在验证一句名言:性格即命运。因为王琦瑶爱慕虚荣,贪恋繁华,所以让程先生在情感的漩涡中越陷越深,致使他人生的悲剧由此拉开序幕。因为王琦瑶的隐瞒,闺蜜蒋丽莉与她产生嫌隙,她搬出蒋家。正当愤恨好不容易争取到的“三小姐”的名头无益之际,李主任出现了。王琦瑶似乎很爱那个军政要人李主任,往后余生,似乎也一直不忘。为什么?真爱吗?我觉得未必。不过是因为大叔级别的李主任可以让她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她的虚荣心可以被填的满满的。和李主任一起的日子充满无奈的等待,看似冷清,但养尊处优,怎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繁华?再后来,时过境迁,主任死了,她回了乡下,可是她怎么能真的耐得住寂寞?即使经济拮据,身无长处,她也要生活在繁华的大上海。她不是水性杨花的女人,甚至她很良善,还有一些优雅。可是,她讨厌娴静。只要可以热闹,谁都可以陪她玩。她的家成了休闲场所。于是什么毛娘舅舅,年轻的混血儿,包括后来的老克拉,长脚,这些看似与她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竟都演变成她后来生命里举重若轻的角色。她曲折又屈辱地生下了敢做不敢当的毛娘舅舅的孩子,拉上年轻力壮的萨沙顶包……当然后来她接受假装深沉的老克拉的爱恋,也应该和她久做单身女人有关,和人性有关。再后来,长脚谋财害命,王琦瑶死于非命。
设若她安静本分度日,又怎能引狼入室,招来杀身之祸?其实,王琦瑶性格中特别是在情感问题上,太过懦弱被动,另加上她除却穿衣打扮,无甚其他爱好,这些因素也导致了她人生悲剧的发生。归根结底,她应该恨谁呢?应该还是她自己吧。当然,时代变迁一定对她有影响。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2
王琦瑶这副乖巧的好样貌,究竟给她带来了什么呢?本应像寻常人家的姑娘一样平凡度日,偏偏被当时的时代选中,未来顿时显现出一片辉煌,可惜她没有与样貌相称的头脑,仅有的一点小聪明倒把这辉煌变成了灰暗。她没有想到利用那位政要的权势去往更高更远的地方,而仅仅是怀着对爱情朦胧的憧憬,甘愿守在空房里作只金丝雀。
繁华落尽时,她终于回到她原有的命运里。说她没有看人的眼光吧,看别人倒是很准,到了自己这儿全失灵了。这四十年来,围绕在她身边的男人从未间断过,可是真心待她的一概被拒之门外,不负责任的反而轻易赢得她的垂青。
话说回来,王琦瑶身边的每个男人都象征着人生中不同的事物,而她的选择则代表着她对自己人生的追求。她向往的是说一不二的权势,是奋不顾身的爱情,还有镜花水月的幻梦,而她所摒弃的,恰恰是平常人向往的,温馨和睦的家庭和清澈如水的心境。
生在小户人家,却因着好样貌滋生出了傲气,可是仅凭一副皮囊能得到多少好运呢?王琦瑶终其一生都固执地追求着不属于她的繁华,看不清也不相信自己是被这歌舞升平的景象愚弄了。临了临了,还是不明白自己的付出为何一再付之东流。尽管怨不得旁人,但终究是无限抱憾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3
一生长恨,一曲哀歌。
昔日的“沪上淑媛”,曾经的上海“三小姐”,那荣光与华美的乐章才起了个高亢的初调,竟然就急转直下,戛然而止。那余音似乎还在耳畔,那句号就已画在纸上。一口气读完王琦瑶的一生,心头只觉感慨万千。
王琦瑶的美是特别的,所以前有程先生和李主任,又有阿二和康明逊,最后还有个老克腊,都甘心沉迷其中。王琦瑶的心是骄傲的,所以她让老上海记住了她这个“三小姐”,即使平安里的巷弄再阴暗,她依然固守风雅,让那砖墙掩不住她温和却坚定的光芒。但王琦瑶的命又是凄凉的,所以她成了“爱丽丝”公寓的金丝雀,成了动荡时局下的牺牲品,成了别人口中的谈资,最终成了一缕含恨而终的冤魂。
然而却无法因此对她升起什么同情,人们初时的选择终会铺向最后的归途,也只能说是她自己慢慢种下的因,最后结出了那样的果。她虽然有她的处世智慧,但没有一颗足够坚韧的心,一直都像美丽的藤蔓一样缠绕着其他的树木而活,那么风雨降临时,自然免不了飘摇凋零的命运。
但王琦瑶身上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品质,她的谦逊,她的细致,她的不贪不求,她的安之若素,即便时代变迁,依然可以成为一个女孩子身上美好的一部分。若她有来生,我愿那是一曲欢乐颂。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4
王琦瑶的一生有许多朋友,但这些朋友都是蜻蜓点水,是她生命里的过客,这同样是可悲的。
小说中把这种友谊称为“小姐妹”情谊。这种情感虽没有亲情,爱情那样稳固,但对一生缺乏情感慰藉的王琦瑶来说,却又算是人生中的一点温暖。但这种情谊似乎在她的人生中只起到了一种点缀和推进的作用。作者塑造了吴佩珍,蒋莉丽,严师母,张永红这些角色以朋友的身份出现在王琦瑶的生命里,这些朋友统统映照了王琦瑶身上的某一点。就如《红楼梦》中曹雪芹写林黛玉,不仅正面写林黛玉这个人物形象,还通过写薛宝钗,晴雯,袭人等形象来映衬。作者用吴佩珍的粗心,豁朗单纯,谦虚的个性来映衬王琦瑶的敏感,有些小心机,又有些自傲的性格。小说中蒋丽莉长得并不美丽,站在王琦瑶身边不过是王琦瑶的一个陪衬。蒋莉丽在那个并不温暖,甚至有些冷清的家里,让她的性格有些自闭,殷实的家境又让她的性格有些霸道,在蒋莉丽身上我们甚至看到了一点“男子气概”,后面她甚至卷起袖子干起了革命。这些都是与温柔妩媚的王琦瑶形成对比的。再如严师母的骄傲与高高在上,对旧时的怀念,她和王琦瑶一起坐在平安里的房子里打牌,下午茶,怀念旧时的种种。还有张永红对时尚的敏锐触感和爱慕虚荣以及她的爱情观,这些通通都透着王琦瑶的影子。王琦瑶的这些朋友不管富贵贫贱,但都比不上王琦瑶的美丽和优雅。在这些朋友的映衬下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光鲜亮丽的王琦瑶,但也正是这些朋友把王琦瑶带入深渊。
吴佩珍带王琦瑶见识了片场,让王琦瑶初次强烈感受到了自己的美丽,拍了照片,成为“沪上淑媛”点燃了王琦瑶内心不安分的焰火,蒋莉丽让王琦瑶登上了“上海小姐”的选美舞台,改变了王琦瑶的人生,见识了上流社会那种纸醉金迷的奢华生活之后,王琦瑶甘愿成为李主任的情人,由于严师母,王琦瑶结识了康明逊,却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通过张永红她认识“老克腊”,展开一段“忘年恋”, 一直到了晚年,王琦瑶的家里也从不缺少朋友,家里经常举行聚会,最后张永红的男朋友为了金子结束了王琦瑶的生命。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王琦瑶的朋友们似乎并没有给王琦瑶带来什么好处,却成为王琦瑶悲剧人生的幕后推手。但我们更应该看到王琦瑶的悲剧最主要还是她性格上的缺陷,小姐妹的推波助澜,只是外在因素而已。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5
清脆的鸟鸣带来了烂漫的春光,袅袅春风是大自然的美容师,皎洁的月光寄托着游子的万里乡愁。我在书本中跨越千载,结缘唐诗。
每当夜幕降临,我都会捧起一本沉甸甸的唐诗,在静柔的灯光下细细品读那字里行间带给我的无限乐趣。
唐诗是诗人用情感、智慧、想象结合而创造,如画卷一般美丽,如推理一般有趣,如音乐一般耐人寻味。生活中如果没有唐诗,丰富的情感无法表达,复杂的情绪得不到释放。唐诗中蕴含着幽静的世外桃源,包罗万象。唐诗三百首,每一首都是那么丰富饱满,每一首都是那么含蓄隽永。这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白居易的《长恨歌》。
一曲《长恨歌》,写尽了唐玄宗和杨玉环这对身在帝王家的才子佳人的浪漫与悲情。天生丽质的杨玉环,美得惊心动魄。当她回眸一笑,六宫粉黛顿时都失去了颜色,只能像瓦砾一般衬托杨玉环明珠一样的美貌。后宫佳丽三千人,唐玄宗只宠爱杨玉环一个人,令天下的心中不再重视生男孩,都希望生个如杨贵妃一样漂亮的女儿,为家族添光添彩。
可这是,渔阳反叛的鼓声惊天动地而来,惊破了宫中如仙乐一般优美的《霓裳羽衣舞》。京城里硝烟弥漫,成千上万的车马护拥着皇帝逃往西南。那曾经威仪万千的车架如今飘飘摇摇,行进中走走停停,两天才走了短短一百余里。最终,大军不发,集体要求赐死误国奸相杨国忠和红颜祸水杨贵妃。可怜倾国倾城的绝代美女,竟成为了昏庸皇帝的替罪羊,溢死在了马嵬坡。
叛乱平定后,回到都城的唐玄宗日夜思念杨贵妃,想了许许多多的办法想召回她的魂魄来相见,最终在伤心绝望中死去。只留下了一首笔锋犀利凄美浪漫的《长恨歌》,千古传唱着。
这就是唐诗的魅力。那纯净可爱的文字,如涓涓细流滋润我的心田,令我如痴如醉;犹如浩瀚的汪洋,激励着我去奋进,去创造。天长地久有时尽,我对唐诗的热爱绵绵无绝期。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6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一开始读《长恨歌》,我就被李隆基和杨玉环之间唯美凄凉的爱情故事深深吸引,一位是至高无上的君王,一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一段刻骨铭心的不伦之恋,彼此相爱,却终究不能长久相守,天人永隔。
他们也曾幸福过。在那个君恩薄如纸的朝代,杨玉环无疑是幸运的,她生得美丽,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扶杆露华浓”,所以“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试问哪一朝代的百姓曾不重生男重生女。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不惜一切代价,只为博得美人一笑。
《长恨歌》,歌长恨。自古多情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他也曾是一代明君,励精图治。在他的治理下,唐朝政局清明,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商业繁荣,国力空前强盛,开辟了开元盛世的局面,直到遇见她,芙蓉帐,度春宵,玉楼宴,夜专夜。
无奈,这种幸福并没有持续下去,安史之乱爆发。马嵬坡前,六军不发。那夜的马嵬坡,在祭奠绝代的红颜。贵妃离开了,落得“一抔黄土收艳骨,数丈白绫掩风流”的下场;明皇落泪了,只得“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身为天子,也有致命的无奈与遗憾,江山,美人,不能兼得。蜀地的伤怀落寞,回宫后的睹物思人,缠绵悱恻的思念之情,荡气回肠,酸楚愁惨。曾经甜蜜的爱情如流星般转瞬即逝,再看眼前的落叶梧桐,可谓此情难了,此恨难消。
而后的故事,上天入地,蓬莱仙山,含情凝睇,梨花带雨,托物寄词,重申前誓,七七相会,比翼连枝,此情此恨,了无绝期。可能只是普通人对于他们爱情缺憾所做的一点慰藉罢了。
不论旁人的言语,不管之前的经历如何,她只愿一生一世一双人。不料结局却是成为一场悲剧的牺牲品,什么红颜祸水,什么娇媚恃宠,不过让帝王在感慨自己的国度走远之时,给后人一个开脱的借口罢了。经历千年,洗净铅华,她还是她,一个心思单纯的女孩,喜欢美丽,渴望宠爱,享受爱情,诉说着永恒的美丽与哀愁。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7
王安忆的《长恨歌》和张爱玲的文笔有些相像,都是繁华里的微尘,带着微凉和绵绵的恨。
四十年的故事都要从上海讲起。这里有着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弄堂;有旁枝错节,如蜂般嗡嗡嘤嘤的流言;也有闺阁,满装的都是女儿的心思。鸽子从这片混沌不堪的世界里,从波涛连绵的屋顶飞上天空,穿云破雾。
从这一切里浮出的影子,就是王琦瑶。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就是上海,夜夜歌舞,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其实大喜总是难免虚张声势,再大的热闹也是一瞬间。从去片厂,照相,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平步青云,最终理所当然的在众人眼光中当了交际花。可一切终究过去,她失去了依靠,成了平安里的一名护士。又经几番纠缠,最终死于他杀。
“王琦瑶原是白绢,后来就渐渐写上了字,字又连成了句,成了历史。”和吴佩真在一起的日子是没有字的轻盈自由的日子,李主任则给她留下了浓重的墨迹,虽是华丽,却终究让她的一生走上了不归路。李主任的死,是将王琦瑶这段有关青春的历史剪下带走的,剩下的全是混乱不成章节。与康明逊虽是真心诚意,但不得不形同陌路,再从萨沙到老克腊,虽是咫尺之间,却遥如天各一方。
这历史是苦涩而回味无穷的,她爱过恨过,最终只落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在生命最后的几秒钟里,她的思维穿越时空隧道,在怨恨些什么呢?也许自己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只是风中飘散的柳絮,在时代的风中掉落。
王琦瑶是千千万万的。天生丽质的是爱丽公寓中的王小姐,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以为花好月好,便长聚不散了。等到人事皆非,梦醒了,才知道来不及了。想着过往,沧海巫山的,是曲终人散后没落的王琦瑶。古往今来,多少红颜变叹息。唐时杨贵妃的歌舞再美,最终成了马嵬坡下的空留恨。六朝如梦,鸟只空啼。
我想我渐渐懂了长恨歌的意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人生本是将错就错,台上的人依依啊啊,百转千回,台下的人欢呼喝彩,皆是逢场作戏。曲终人散,余声绕梁,只剩长恨不息。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8
无意在书摊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刻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能够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齐,成了一部小说。时刻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正因它但是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但是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正因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因此就应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以前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能够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思考。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正因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以前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能够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向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因此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就应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正因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因此,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9
好久没有认认真真的看过书了,大脑一直处于枯涸状态。
春节期间,百无聊赖之下就随手拿了一本书来看,是王安忆的《长恨歌》,书皮儿上写着“第五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翻开书往深处走去。刚看了一两节,第一节是“弄堂”,第二节是“流言”,第三节是“闺阁”。正看到第三节处,不知道是作者写的好,还是我天生的有些冲动和大脑多日未用的缘故,脑瓜子就开始胡思乱想、天马行空。脑子里全是上海弄堂的影子,就有些禁不住的想要去看上一看。想去看看那些晨曦的光,薄薄的雾,那些天窗,那些工笔画般的墙壁,还有那些绿苔,还有……想去闻闻那弄堂里的堆积出流言的东西,有混浊的空气,有薰衣草的气味,有脂粉香,有油烟味,还有那所有漂浮在流言上的东西。
其实,真要想去看那些绿苔,那些薄雾,往往都是看不到的。那些工画般的剥落的墙已逐步被豪华的大厦所取代。思想像脱了缰的野马,一旦摆脱框框格格的束缚,就肆意奔驰。奔回到了小学课堂,是一堂语文课。那节课好象讲的是茅盾(真巧,又是茅盾)的《白杨礼赞》。老师在讲台上反复的讲,广大劳动人民是如何的如白杨树般坚强、不屈不挠,等等。现在想起来,自己倒是想去那无边的戈壁,去亲手抚摸一下那些白杨,去体会一下独身一人在旷野中、在阳光下爆晒的切肤之痛。
人与阳光,与空气,与大地需要亲密的接触。人,本在那其中。书中的绿苔和油烟,不由得又让我想起远方的家来。我家的屋子是几间瓦房,屋前有一块不大不小的坝子。那坝子又由几块拼凑而成,有两块石头是铺就的,还有一块是水泥的。我家那地方要不久旱,要不就久雨。那块水泥坝子在雨水年复一年的冲涤下,就有一些靠墙边的地方起了薄薄的苔。一到下雨天那块地就特别滑,过往的人都绕远了走。有些着急的或嫌麻烦的仍从那儿走,总有人不小心滑倒。大人摔倒了起来骂声娘就走了,要稍小些的孩子可就有意思了。他们摔倒了不起来,就在原地坐着哭,哭得嘹嘹亮亮的,不带一丝虚假。待哭够劲了,自己起来把眼泪一抹又乐呵呵的玩去了。
到了傍晚,家家户户的房顶上都冒着烟,有青的,有白的。从烟囱出来的烟柱一般都是保持不了多久的,慢慢的,就散了开去。小的时候,常常望着那烟出神,想着要是自己化身为烟多好,那样就可以飘得好高好远,自由自在的。整个村庄都弥漫着这些烟,它们飘呀飘的,有一些烟就飘到了城市,让外出的游子时不时的都能闻到家乡的味道。我想,像这样能引起如我般的读者的回忆的文章会越来越少,因为像这样写弄堂的东西会越来越少。很多东西是在我们经历过后沉淀在我们脑中的,不是“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经历,沉思,然后升华。
王安忆有幸,他经历了上海的弄堂和上海,然后写了这本《长恨歌》。茅盾有幸,他经历了那些戈壁和白杨,然后有了我的神往。我们一路走来,并继续走下去。有了这些经历,我们是幸福的、无悔的。经历是一段岁月,一段人生,一笔财富。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0
正因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后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老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习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正因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正因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一样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己命运的选取是身为女生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生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生,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能够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己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状况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精致的语言,精致的王琦瑶都来自作者精心的创作,想象着作者王安忆也就应是个精致的女子。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1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长恨歌>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正因男生,正因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杯具、自己的杯具。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但是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取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生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就应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貌。到那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生还会有怎样的不幸。最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生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生都哪里去了!也许,男生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之后,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以前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长恨歌》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述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2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简便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异常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所以,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我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能够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我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之后,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3
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败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述,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
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述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述——“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此刻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礼貌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向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
感觉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20年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
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
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终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期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期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此刻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感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仅有程先生对琦瑶的感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述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当惊心动魄的活力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4
这本书前面大部分是写景的,不得不佩服作者描绘的真好,如果不喜欢阅读的风景类的,就很容易弃书的,还好我坚持看完了,因为不想看到四分之一就不看了。
王琦瑶一个美人,有追求者当然正常,第一个为她照相的程先生,对她的爱是尊重的,也是我比较敬佩的角色,在女主怀孕无助时帮助她,直到生下孩子。但同时他也是不幸的,永远都不能拥有王琦瑶的爱,选择了终身未娶!
军官李主任给了王琦瑶想要的的,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上的,虽然是个见不得人的妾,但他们才算的上是正真的夫妻了吧,但是因飞机失事遇难……
王琦瑶结识了没落的旧式大户人家的子弟康明逊,经过反复的试探之后,两人终于接纳了彼此。但康明逊却不能将王琦瑶所盼望的东西交付给她,他们同样生活在没有将来的绝望之中,但我觉得他也是最不负责任的一个男人,和王琦瑶有了孩子确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担当而是选择了逃避!
老克腊我一个不能理解的人,一个那么年轻的人,会喜欢上长辈年纪的王琦瑶,想着和她在一起,得知王琦瑶的故事之后又没有了勇气,又变成了第二个康明逊!
女儿薇薇也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为了自己的幸福离开自己的母亲,同男友前往美国后再无音讯。就算和母亲百般的不合也不应该如此。
张永红薇薇的女友变成了王琦瑶的女友,可笑的是王琦瑶最后被她的男友杀害,是为了自己的金条,真是交友不慎。从此上海的三小姐就此魂归恨离天!
造成王琦瑶悲剧本身的我想不只是她自己本人,她的母亲从小对她态度不好,父母对她像是可有可无的人,所以她宁愿在朋友家。当然她的性格决定了她的命运,她渴望过上好日子,最终兜兜转转还是落得如此下场实在令人唏嘘。
我想一个人长的美不是她的错,长的好看的人追求者多也是很正常的,但美人更应该自重自爱,让自己活的有尊严,老的更体面!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5
上海是一个迷人的地狱天堂,一个不小心便会让人深陷其中。
文章的开头花费了大量笔墨构绘大上海及小上海,有巷子有王琦瑶有鸽子,起初不是很懂作者的用意,只是感觉这样的上海恐怕只有日日夜夜生活于其中的人才会有如此深沉的体悟。可当我看完全文后却发现开头的这些物象是作者有意而为之的它们是全文的线索,是很精致的铺垫,让后文不显突兀。
我阅读了好些豆瓣上的评论,为王安忆深感不平,她的文字是细腻却没有带毒刺,不像张爱玲。以一种旁观者的眼光展现了王琦瑶的大半生,描绘了大上海的40余年,也刻画了一个中国社会的小缩影。这是比张爱玲更宏达的眼光视角以及心胸的。所以我感觉她的文字更适合年轻人阅读,也更有力量,是当之无愧的茅盾文学奖。
再论文本内容,前半部分里面的人物,程先生,李主任,阿二,都没有正式的名字,我想对他们而言是不公平的。却在细细回味中恍然明了,对于王琦瑶而言或许他们都只是过客,都只是回忆里一道模糊的人罢了,如何记得住他们的面容。
王安忆笔下的王琦瑶是不幸的,却并不能勾起我很深的同情,她的身上有太多做的成分,她的命运是作者一起笔便注定了的。性格决定命运一说在她身上得到了印证。一把沙子握得越紧流失得也越快。青春一晃而过,岁月对她是宽容的,时光流逝却讲她的美沉淀,像是一坛好酒越久越香,俞久俞酣醇。可是她只把她的美好当成了花销的资本,错过了一个有一个的人。文中有那么多的男人,而她究竟真心爱过的恐怕不多。她是幼稚的,一生都活在自己给自己设置的恍惚之中,从一个吃瓜的旁观者看来,她是可悲的却不是可怜的。同为女性,却心生不出任何悲悯,她将错误进行到底,进行到她被长脚掐死的那一刻。又或许她自己也未曾真真正正看懂自己的心罢。文章中作者对她有一句评论最恰当不过,起首一句错了,全篇都错了。的确如此,她一错再错,且错得离谱。最后病入膏肓。没有长脚或许也会有其他人亲手将她退下地狱,哦,她连地狱都不被接纳。风光不过是一时的,她却执拗的想将她控住一世。外貌与智慧往往不相匹配。她的时代已经过去,她只是前朝遗老,安安静静尚可苟且偷生,风风光光必将暴毙隐晦而死。糊涂呀!
这是一部有深刻教育意义的作品,是禁得起推敲的,岁月会淘洗沙砾,留下珍珠,证明它的价值。我不说,后人却一定会有发现的眼光。且待未来给予客观的评判。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6
全诗以“长恨”为中心,通过当时人们的传说,加上作者的想象,将叙事、写景、抒情很巧妙结合在一起,以强烈的抒情笔调,再现了一个爱情悲剧。诗中针对唐玄宗重色贪欢,朝政荒废,杨贵妃恃宠而骄,兄弟姐妹权重一时的情况都进行了讽刺、揭露。由于“重色”才招致安史之乱。在这个悲剧中,杨贵妃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替罪羊,宫廷斗争的牺牲品。其次,他告诉我们,贪图享乐的腐朽生活,必然导致政治的腐败,政治腐败必然是重用奴才而不用人才,奴才掌政必然乱纲误国导致内乱,给人民带来灾难。
诗的结尾,用“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两句点明主题,让读者深深感受到无尽的遗恨,不愧为千古绝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