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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炸区绝对不能说的话汇集80条

时间:2018-12-10 22:10

第一章莽莽苗疆,离京城有数千里远。这儿野林蓊郁,山绿水青,大地浩瀚无爆蕴涵着原始活力,与京城的华丽精致截然不同。莽林边缘,有个地方,名为虎门口。从数十年前,陆续有中原人士来此开垦,聚市为镇,聚镇为城,跟苗人交易、相处、通婚,久而久之,虎门口已成了苗疆最大的商城。虎门口占地辽阔,整座城以石板筑成,在苍郁莽林中,如同一座堡垒,城内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一队人马,远从京城而来,风尘仆仆的来到虎门口。这儿虽然地处苗疆,但不少中原商人,均不远千里,来此采买商品,脑筋动得快的汉人,便在这里盖了客栈,往来的商旅,大多在此落脚。为首的男人骑着一匹高壮的栗马,身穿暗青色衣裳,看得出是上好的材质。“五姑娘,到了”走到马车前,恭敬的说道。沈默。车厢内一片寂静,无人回应。男人皱眉,再度出声。“五姑娘。”还是沈默。随行的仆人走到车窗外,低低喊了几声,仍是听不见回音。“呃,石总管,我想,大概连日舟车劳顿,五姑娘太累了!所以这会儿睡着了。”人们声说邋.看着车厢上的软帘!却没胆子去掀。男人挑眉,扯起嘴角,而后伸出双手,托住车厢的两角。接着,他气运双臂,庞大的车厢,彷佛毫无重量般,瞬间剧烈摇晃起来。“啊!石冈,发生什么事?”车厢内传来惊叫,软帘中钻出一颗小脑袋,钱贝贝满脸睡眼惺忪,与周公的棋局,硬是被打断。石冈搁下车厢,一脸从容。“没事。”“但是,刚刚车子晃个不停呢!”她又困又迷惑,低头看看车厢,再看看面无表情的石冈。怪了,刚刚真的晃得好厉害!“五姑娘大概是作了噩梦。”“是吗?”钱贝贝困惑的说道。“车内肯定睡得不舒服,不如等到入了客栈,您再好好休息。”石冈提议。“喔,到了吗?”她坐在车厢口,慵懒的举起双手,伸了个懒腰,稍微梳拢如云秀发后,才轻盈的跃下地。“是的,已经到了虎门口。”他恭敬的说道,走在前方,替钱贝贝开路,一双内敛的眸子,不忘留意四下状况。掌柜眼尖,从那几匹千里名驹、精致华美的马车,立刻猜出这些人肯定来头不小。他火速上前,还吩咐伙计,将马匹跟马车都安顿妥当。“客倌,是住店吗?”他热络的说道,视线一转到钱贝贝身上,灵活的舌头瞬间打了结。不只是他,就连客栈里的人们,瞧见门口那花容月貌的美人儿时,也像被勾了魂似的,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吵杂的客栈,陷入一阵寂静。苗疆偏僻,不常有汉族的年轻女子走动,而钱贝贝的美貌,更是走到哪儿,都会引起骚动。她窈窕娇小.穿箸一件及地的鹅黄色斗篷,领口的白狐圈,圈箸那张精致的小脸蛋。因为先前的小睡,秀发微乱,添了一丝娇佣。水汪汪的眼儿、红润的唇,那五官不但美丽,还有着三分甜美、七分慧黠,让人只瞧上一眼,三魂七魄就全飞了。石冈还没回答,身后就传来清脆的叫唤,下了指示。“先用餐吧,我饿了。”她说道,伸出白嫩的双手,遮在红润的唇上,懒懒的打了个呵欠。对自个儿容貌引起的震撼,她早已习宫也不顾众人的注视,迳自挑了张乾净的桌子坐下。石冈没有作声,在钱贝贝后头站定,像尊门神似的杵着。掌柜不敢怠慢,连忙吩咐上菜。没一会见功夫,好酒好菜已摆了满满一桌。“石冈。”她唤道。“在。”“坐下。”她还替他拿了双筷子,搁在桌上。“五姑娘,尊卑有分。”石冈淡淡的说道。他当了钱府数年管家,一向条理分明。她翻了翻白眼,又拿了两个杯子,分别摆好。“这不是家里,没那么多规矩。再说,我可不要一个人用膳,怪闷的。”“不行。”钱贝贝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的补上一句。“这是命令。”软的不行,她只能来硬的。石冈的下颚微微一抽,这回,他不再吭声,总算在她面前坐下。他有足够的经验!知道钱家的女人有多固执,一旦下了决定,就难以更改。“瞧,这不是很好吗?两个人一块儿吃饭,比我一个人坐着吃,你站着看好多了。”她弯起红唇,露出个颠倒众生的笑容,满意的举起竹筷,品尝着不同於京城的苗疆菜肴。那双水汪汪的眼儿也没闲着,她睁大了眼瞧回去,没有半点羞怯。反倒是那些男人,无法迎视如此清澈的眸子,心跳加速,立刻就转开视线。偏偏,有一双眼睛,跟其他人不同。那道目光格外凌厉,满蕴着冷静疏离,默默打量着,却有着无比强大的存在感,令她觉得如坐针毡。钱贝贝转过头去,看见了那个男人。那是一个高大的男人,一身猎户打扮,独自坐在角落,桌前只摆着简单的酒菜.一把老旧的猎刀,搁在桌上。在桌脚下,有着数张兽皮,以及两、三条肉乾。这男人无疑是最矫健的猎户,光看他脚边的收获,就能知道,他的狩猎技术有多高明。他的表情冷硬严酷,黑眸里的光芒却格外锐利,充满野性的活力。那双黝暗的黑眸,非但看不出任何情绪,甚至深幽得难以看穿——啊,就是他在瞧她吗?贝贝的注视,没让他转开视线。他放肆的打量着,幽暗的眸子略略一眯。“五姑娘,请别四处张望。”石冈的声音响起。小脑袋转了回来,粉脸还有些微红。“为什么?”她漫不经心的问,还惦记着那双黑眸、那个男人——“为了你的安全。”贝贝蹙起弯弯的眉,总算收回视犀瞪着石冈的脸直瞧。“我知道你抛下新婚娇妻,千里迢迢,陪我从京城到了这儿找药材,心里肯定不好受,但也不用老是绷着脸啊!”“属下没有。”他静静的否认。“还说没有,对着你这张脸,连饭菜都变得不好吃了。”“五姑娘可以别看。”石冈简单说道,低头用餐。是啊,她也想不看啊!粉脸上挤出笑容,心里却咕哝个不停,抱怨大姊,派了这个闷葫芦来。唉!她早就该知道了,大姊扔下来的差事,肯定不轻松。贝贝在钱家排行第五,从小精通药理,专於耆黄之术,大姊让她经营药材生意,在京城的东市大街上,开了间“乾坤堂”。“乾坤堂”,卖的是壮阳药。这类药,不论古今中外,都令人趋之若骛。握有独门秘方宅几年内必成钜富。大姊就是看出这一点,才辟了这间“乾坤堂”。如花似玉的闺女,经营这种生意,的确有些匪夷所思,但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自然也能使活人闭嘴。当白花花的银子,如流水般往“乾坤堂”滚来,那些闲言闲语,没多久全成了羡慕的叹息。只是,几个月前,东市的另一条街上,开了间“安平堂”。京城内传言,这间新药坊的秘方,效果惊人。而后,病人们弃她而去,银子也就像长了脚,全跑进了那家药坊老板的口袋里。大姊为了这件事,把她唤进珍珠阁。简单的假代一番后,将地扔出家门,说是苗人善用奇药,她得走一趟苗疆,找出能致富的药方,否则不许回京城。呜呜,怎么办?大姊可是说到做到,要是找不着好药方,难道就一辈子困在这儿?别的不说,石冈才刚新婚,她总不能连累他,让新娘子在京城里守活寡吧!想到这儿,她的心里,对这位脸色难看、却仍尽忠职守的总管,浮现了那么一丁点歉意。“来来来,开心些,我让你喝喝我的药酒。”她撩开鹅黄色的斗篷,拿起腰间一个精致的皮质小酒囊,拔开酒塞,室内立刻弥漫着浓浓酒香,就连好几桌外的酒客,都情不自禁的深吸一口气。“属下不喝酒。”“这可是我的独门药酒呢!”她瞪大眼睛。这这么不识货?!在京城里,她钱贝贝的药酒,旁人就算花上万两银子,都未必能沾上一口。如今,她不但免费奉送,还亲自斟酒,而他竟板着脸说不要?刚刚浮现的歉意,立刻消失得一乾二净!“属下不喝酒。”“不喝就不喝。”她喃喃说道,有些扫兴,伸手把那杯药酒端回来,倒进占自个儿的小嘴里,免得糟蹋了。红嫩的小嘴衔着杯缘,清澈的眼儿,却忍不住又往角落飘了过去。那个男人还坐在那儿,视线没有移开。他还在看着她,神态傲然.眼神肆无忌惮——她搁下酒杯,粉脸蓦然嫣红。怪了,药酒是她平日就喝惯的,怎么这会儿,竟会觉得心口又热又烫?!这回,石冈注意到了。“五姑娘?”他唤道,看出她神态有异。贝贝的脸儿更红,视线盯着桌面,像是突然对茶杯起了莫大的兴趣。“唔,没有,呃,我、我只是在看他们的穿着,又是刺绣,又是蓝染的,好特别呢!”她胡乱编了个谎言搪塞。掌柜正好走过来,以为她真的感兴趣,连忙热心的解释。“姑娘,他们不是汉人,是苗人。”“在这虎门口里,汉苗两族能杂居?”石冈问道。“是的。”掌柜点头。“相安无事吗?”掌柜再度点头。“当然。”石冈挑眉,有些诧异。“这倒难得。两族相处,通常都是争端不断,先前不是听说,西北方面,汉人屯垦区,出了屠杀血案吗?”“这里不同。”贝贝眨着双眸,倒是真的被勾起了兴趣。“怎么个不同?”“因为我们这儿有蛊王。”掌柜一脸骄傲。“蛊王?”“他是苗族的领袖,是他订下规矩后,汉苗才能安然共处。就连这座虎门口,都是他监督建造的。”啊,这么说起来,在此地统驭汉苗两族的,就是那个被称做蛊王的男人?那么,这位蛊王,该是对苗疆的一切,都了若指掌的吧?要是有了他的帮助,这趟苗疆之行,说不定能尽快结束。她一面思索着,一面转头,再度往角落看去。桌边空无一人,空留着酒杯与小菜,高大的猎户,已失去踪影。只是,少了那肆无忌惮的注视,她没有较为自在,反倒心中一紧,有些怅然,几乎就想冲出客栈,追探那人的行踪——贝贝咬咬唇,强迫自个儿不再去想那高大的男人。她举起小手,托着下颚,清澈的眼儿看向掌柜,问起正事。“你说的那位蛊王,也在这城里?”她问道。“不,蛊王的住处,离这儿有好几天的路程,要不是有他的首肯,寻常汉人别说到不了,根本找都找不着。”关於这点,她早就耳传过,苗疆地域辽阔,汉人接触的部分,只是苗疆的边缘。绝大多数的苗人,是躲在山林之中,甚少跟汉人来往。只是她没有想到,拥有苗疆最大权势的男人,竟也藏身在深山里。贝贝若有所思的点头,从腰间拿出一锭金子,赏给掌柜。掌柜捧过金子,笑得合不拢嘴,解说得更是卖力。“蛊王不只掌管汉苗两族,那些苗人还说,他百毒不侵,就连山中的走兽,都得听他号令。此外,他的手中,还有着圣药。”看在赏金的分卜,他连自个儿的祖谱都肯背出来。一听见那个“药”字,贝贝的双眼瞬间亮了起来,连忙往前倾身。“仔细说说,那圣药是用於何处?”掌柜猛点头,不敢有所保留。“一出人们说,那圣药是天下毒物的克星,沾过圣药的人.从此不怕任何毒物。”“真有道么神奇?”贝贝挑眉。掌柜点头如捣蒜,差点没扭了颈子。“姑娘,您出去问问,在苗疆,可没人会质疑蛊王的能耐。”“那么,这座城里,谁用过他手中的圣药?”她问道,想从病人处下手,探探那圣药到底有多神奇。只是,这回掌柜的脑袋改了方向,开始左右摇摆。“这倒没有。”贝贝瞪大眼睛。“既然没人用过,又怎能知道他的药管用?”“那势王家传的秘药,从不传给外人的。再说,见都见不着他了,要怎么跟他讨圣药?”掌柜说道,满脸敬意。不难看出,在他心目中,蛊王的地位有多崇高。她挥挥手,要掌柜退下,低头想了.会儿,心里立刻有了主意,那张小脸看着石冈,满是兴奋的开口。“我想——”石冈搁下筷子,回答得极快、极从容。“不行!”“我是说——”“不行!”“我——”“不行就是不行。”“找都还没说话呢!”“五姑娘肯定是想入山去,亲自去见蛊王,问问那圣药是否真有那么神奇。”“对!”她眼儿发亮,像两颗星星。“那么,属下也回答了。”石冈极为缓慢、肯定的重复。“不行!”可恶!他深吸一口气!双手摆在桌上,威胁的盯着他。“你难忘了,我这趟来,就是为了找药方的。”“属下的职责,是保护五姑娘的安全。”他不肯让步。“你不想见老婆了?”石冈的下颚抽动了一下。她露出微笑,乘胜追击。“你想想,只要我能顺利找到蛊王,拿到好药方,咱们就能立刻回京城去。”她笑得十分甜美。餐桌上一阵沈寂。半晌后,石冈抬起头来,表情恢复平静。“请五姑娘尽早休息,明日起,我们还要在城内寻找药方。”他特别强调了“城内”两字。该死,这个,脑袋怎么硬得像石头!?贝贝火冒三丈,几乎想用银子将他砸出去。只是,山不转路转,路不转人转,她没有傻到跟他硬碰硬。她压下怒气,没跟他争论,反倒慢慢拿起筷子,端起木碗,用最优雅的姿态用餐,接着转身上楼休憩。她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有了决定。贝贝决定开溜!第二章月黑风脯她迷路了。贝贝在客栈里留了信,分别给石冈跟大姊,说明她要自个儿去找药方,而石冈则可以卸下职务,滚回京城去陪妻子。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她算计好了一切,却没料到,入夜之后,山林里伸手不见五指,就连乌鸦,只怕也会飞去撞树。才闯入山林没半个时辰,她就摸不清方向了。掌柜肯定是糊涂了,这儿“路”?触目所及,只有恶鬼般张牙舞爪的高人树木,以及几尺高的野草,连像样点的小径都没有。“可恶,那个掌柜明明说了,那些苗人,都是走这条路去见蛊王的。”她嘴上抱怨着,伸出小绣鞋,尝试性的踏踏前方的杂草。“难道给人们都会轻功,只在树上飞来飞去,所以山林里才不需辟路吗?”她摸黑前进,嘴上嘀咕个不停,却不敢大意。夜色更浓,月光露脸。崎岖的道路、冰冷的露水,严重消耗她的体力,她额占自汗,四肢却逐渐觉得冰冷。“呼,不、不行了我走不动了——”她爬到一处小空地上,翻身仰躺,对着夜空喘气。夜阑人静,山林里只有累极的喘息声,贝贝的小手摸索到腰间,拿起随身的小酒囊,凑到嘴边灌了几口。美酒里浸泡了无数良药,藉着酒气,在她体内循环,即刻提供温暖。她深吸一口气,调匀气息,考虑是该继续前进,还是就近找个地方休息。只是,这会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她该上哪里休息?难道找个山洞,跟洞里安眠的黑熊老兄挤一晚吗?只怕没等到天亮,黑熊已经把她吞了!呜呜,她好想念京城,好想念暖暖的被窝——“嘶——”某种声音,轻轻响起,贝贝全身冻结。那是动物的呼吸声,很低很低,却杀气腾腾,令人寒毛直竖。她竖起耳朵,躺在原地动也不动,全身冷汗直流,很期待是自个儿听错了。一双野兽的眼睛,在草丛里发着绿光,静静看着她。贝贝在咽口水,眨着双眼!不敢转移视线。呃,不会吧?那不会是——一声长长的嗥叫,惊破岑寂。狼!它伏低身子,还露出尖锐的撩牙,一看也知道,它正期待啃了她当消夜。“该死!”贝贝低喊道,小手往靴子一摸,抽出随身的匕首,双膝一屈,灵巧的跳离原地。野狼发出低咆,绕着她打转,考虑着该何时扑过来。她持着匕首,跟它僵持不下,冷汗不断的冒出额头。老天,这匹狼好庞大,她手里的匕首,纵然十分锋利,杀伤力恐怕也比不上它的獠牙。贝贝咬着下唇,不敢放松戒备,黑眸转啊转,想找个路子,看看能否开溜逃命。她练过武,身子比寻常女子强健,逃命的速度,自然也快上一些。只是,她不太确定,自个儿能否跑嬴这匹狼。一人一狼,绕着空地打转,僵持不下。片刻之后,野狼的前爪在地上一按,身子向前倾,蓄势待发,就准备扑上前来倏地,的咆哮声震动旷野。那声音太过,分不出是从哪里发出的,整座山林,都被那声巨响撼动,无数野兽飞鸟,惊跳奔赚掀起一阵骚动。那匹野狼也为之一惊,瞬间收回双爪与獠牙,不敢动作,却仍不肯离开,依依不舍的看着贝贝这块嫩内。又是一声巨咆,靠得更近,气势也更为震撼,贝贝本能的捣住耳朵,只觉得整个人摇摇晃晃,像是要被那声咆哮轰得飞出去。那是什么?是更可怕的野兽吗?竟然只凭吼叫,就能让人心惊胆战。原本不怀好意的恶狼,再也不敢久留,脖子一缩,夹着尾巴溜了。“喂、喂,别扔下我!”贝贝嚷道,迈开双腿,摸黑追上去口那声咆哮太过吓人,她宁可跟那匹狼相处,也不愿意独自留在原处。但是跑没两步,前方的草丛,瞬间被强大的力量压倒,庞大的人影,无声无息的窜出,挡住她的去路。是人?!“呃,是石冈吗?”她小声的问道。没反应。“请问,你是哪位?”她又问。还是没反应。黑暗之中,那人的双眸比野狼更明亮。“唔,不说吗?不说就算了,那,嗯,呃,那我走了。”她瞪着那黑影,红嫩的小嘴胡乱说着,心里却有些发毛。这荒山野岭,怎么会有人呢?再说,这诡异得很,步履无声,武功底子极为深厚,好得吓人,比野狼还要敏捷。先前那声吼叫,十之八九,就是他喊出的。呃,他是人吧?该不会是山魍那类的玩意儿——她走进草丛里,绕了个大圈圈,想要避开他,双眼还不忘往下瞄,想看看他有没有双脚。还好还好.他有脚呢!倏地,眼前一黑,那人身形一闪,又挡住她的去处。那人长发技散,双肩宽阔,高大得不可思议。他低垂着头,深幽的黑眸,打量着身下气呼呼的少女。“对不起,我要过去。”她蹙起眉头,转了个方向,迈开小绣鞋前进,心里有些不高兴了。走没两步,男人小山似高壮的身躯,又在面前冒了出来,她惊险的收住脚步,差点没撞上去。“让开!”她仰起头,月光下出现一张愤怒的小脸,龇牙咧嘴的喊叫,双眸亮晶晶的。他不动如山,挑起浓眉,黑眸中闪过诧异。“喂,你听见没有?”她愤怒的娇叱着,双手插腰,怒瞪着他。“我警告你,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你要是识相,就闪远一些,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放过你!”她虚张声势,搬出钱府的名号,期待能吓倒对方。可惜,这人不买帐,还是杵在前头,动也不动。含想她家里钱财万贯,天下闻名,任何人听见,都是快快跪下磕头,生怕得罪了,哪里还会不知死活的挡在她前头?!这没反应,莫非是见识不足,还是出娘胎时,忘了带双耳朵?用说的没效果,她决定亮刀子。“本姑娘要你让路,你是没听见吗?”她握起匕首就往前挥,想要吓退对方。那人反而逼上前来,行动有如鬼魅,没发出半点声息。他单手一劈,就敲中她的手腕,挥舞到他面前的匕首,瞬间被打掉。“啊!”好痛!火辣辣的疼痛,从手腕处往上窜,她疼得全身无力,整个人一软,只能跪倒在地上。该死!她的武功不弱,要撂倒一个大男人,可是轻而易举的.哪里知道,这个只凭一招半式,就摆平了她,这可大大伤了她的自尊啊!“喂,你——”他又出手了!黑暗中眸光一闪,那人抬起手,伸出一指,轻点她的肩膀。强大的内劲猛然传来,贝贝发出惨叫,整个人被震开,像个破娃娃般摔进草丛里,连匕首也不知飞到哪里去了。“你这个王八蛋,竟敢——”沈重的力量压上手腕,她呼吸一窒,再也说不出话来,只能眯起双眼,努力想看清这的长相。那个人不知何时,已经走到她身爆背着月光,双脚踩住她的手腕,居高临下的俯视,一双黑眸在夜里绽放奇异的光亮。她认得那双眼睛。她用尽自制,很努力的转开视犀在心中喝令自个儿,绝不可以再盯着他的裸胸流口水。“呃,咳、呃,那个,这位蛮子大哥,你知道蛊王吗?”她仰起小脑袋,看着那张严酷的俊脸。黑眸一闪,薄唇却仍紧抿着。“我想去见蛊王,但是这会儿迷路了,你认得路吗?”她充满希望的问道。他没吭声。“你要是认得的话,就替我带路,如何?我不会亏待你的。”贝贝从怀里摸出两锭亮晃晃的金子,送到他面前。“替我带路,这两锭金子就是你的了。”没反应。黑眸从她期待的小脸,挪到金子上头。“你不认得金子吗?”贝贝问道,头一次遇上有金银在前,还没半点反应的人。啊,难道苗疆生活刻苦,这男人连金子都没见过?同情心油然而生,她主动上前,拉开他腰间的猎袋!将金子扔了进去。“来,这金子你留下,很有用处的。记得收好,别让人瞧见了,会被抢。”她自顾自的说道,还替他把猎袋绑好,免得里头的金子滚出来。软馥的身子接近时,高大的身躯有片刻僵硬,随即恢复正常。“你怎么不说话?”她抬起小脑袋,这会儿才发现,他从头到尾沈默着,就这么看着她,连一声都没吭。不祥的预感,在她心头冒出芽苗。呃,不会吧,她不会这么倒楣,遇上一个不懂汉语的苗人吧?“喂!”贝贝又喊了一声。黑眸望着她,毫无波澜。“你懂汉语吗?”他一言不发。“你、懂、汉、语、吗?”她不死心,声量愈来愈脯惊飞里不知名的鸟儿。他还是没反应,反倒是高声说话的她,猛地住了口。“该死,他不懂汉语,我喊得再大声都没用啊!”她喃喃说道,偏着小脑袋,在原地转圈圈,努力思索着,可有法子能跟他沟通。嗯,用说的不行,那么,改用比划的如何?她正在考虑,该用何种肢体语言,让身旁的大个儿理解,他已经转过身,自顾自的往黑暗中走去,完全不理会她。四周黑漆漆的,好不容易有个人作伴,她哪里能放过?也不管他愿不愿意,她往前奔去,软软的小手,在宽阔的背上摸啊摸,总算摸到他的手臂,嫩如春葱的指,立刻滑入他的大掌里。“喂,别扔下我啊!”她小声的说这,靠在他身后,坚决不肯被扔下。男人停下脚步,神色古怪,黑眸从两人交握的手,挪移到她的小脸上。她尴尬的露出笑容,握得更紧,怕他甩开。“呃!这儿好黑,你的手,嗯——借我握一下”她愈说愈小声,明知他听不懂,却仍努力解释。在京城里,她不但是富贵人家出身,还是个未出嫁的姑娘,可不会随便握男人的手。但是眼前情况特殊,不握着他的手,说不定就会被扔下,她也只能抛开女子的矜持,先赖定他要紧。再说,他的手好大、好温暖呢!温暖乾燥的感觉,让她舒服的吁了一口气,完全没注意到他眼中一闪而逝的火苗。“好了,这样握着就好了。”她推推他的手,仰头露出无辜的笑容,示意他可以前进。“你去哪儿,我就跟着你去哪儿。”无论去哪里都好,只要别把她扔在原地就行了。男人瞪着她的小脑袋看了一会儿,才又迈开步伐往前走去。他没有拨开她的手。两人很快的走出山林,野草之中,出现了一条崎岖的小径。又走了一会儿,黑暗的树林间,透出一线温暖火光。“啊,山洞!”贝贝喊了出来,几乎要喜极而泣。太好了,今晚有地方可以睡觉,起码不用窝在树林里喂蚊子了!陡峭的山壁下,有着一个山洞。洞内铺着几块兽皮,生了一堆火,灿烂的火光,让洞内看来温暖无比。男人松开两人交握的手,走入洞内,拿起木柴扔进火堆。贝贝注意到,兽皮上还放着一柄猎刀,那是先前在客栈时,搁在他手边的。她在火边蹲下,伸出双手烘烤着。“这山洞是你发现的吗?”她问道,自动自发的窝坐在兽皮上。这个山洞很简陋,不像是住所,倒像是临时的休憩处。他没说话,只是瞄了她一眼,把更多木柴丢进火里。火焰跳跃,把他黝暗的双眸映照得更加闪亮。“对喔,我差点忘了,你不懂汉语。”她伸手敲敲自个儿的脑袋!扮了个鬼脸,觉得有些糗。虽然他不懂汉语,但是不知为什么,她就是很想跟他说话,就算说些无关紧要的事也好。唉啊,他会不会以为,汉族女子都像她这么聒噪?她低头反省了半晌,小脑袋又抬起来,伸出食指,指着自个儿的鼻尖,做起自我介绍。“就算你不懂汉语,但总得记住我的名字。”她像教导小孩子般,缓慢的翕动红唇,口齿清晰的教导着。“来,跟着我念:贝——贝——”他瞧都没瞧她一眼。太过分了!她从小娇生惯养,一呼百诺,可不曾被人忽略过,哪里咽得下这口气。拒绝服输的固执性子,在此刻抬了头!娇小的身子,再接再厉的爬回他面前。嫩如春葱的食指,先戳戮他宽阔的裸胸,夺取注意力。“喂,看看我啊!”她挥挥手,接着攀住他强壮的颈子.硬是往下拉。黑眸中闪过诧异,没有想到,这娇小的汉族女子,竟如此胆大妄为。“贝贝!”她还在教着,一字一字的说道。嫩嫩的唇,跟严酷的俊脸靠得好近,甜甜暖暖的呼吸,吹拂过他的颈项,让黑眸的光芒转为深浓——贝贝一脸期待,挂在他脖子上,美丽的双眸眨啊眨。怪了,她念得不够清楚吗?怎么他还是像蚌壳一样,紧闭着唇?要不是先前听过他咆哮,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个哑巴。“你还是不会念吗?”她溜了下来!没有发觉,刚好落在他怀里。的小手,握起宽厚的大掌,搁在自个儿的小脸旁,碎碎念着。“我的名字是贝贝,是爹爹照着排行取的名字,在我家里头,几位姊姊的名字是金银珠宝……”他抽回手,迳自离开,选了张最大的兽皮躺下,那双锐利的黑眸,也闭了起来,完全不理她。唔,看来,这个男人对她的名字没兴趣。贝贝抓着身下的兽皮,伸长粉颈,小声的发问。“喂,你要睡了吗?”没回答。她自讨没趣的摸摸鼻子,脱下披风充当棉被,把自个儿包得像只蓑衣虫似的,只露出一颗小脑袋,接着躺回兽皮上,选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过了一会儿,她又抬起头来,包着棉被,悄悄蠕动过来,凑近他的耳边。“喂,这儿不会有熊吧?”她左看看右看看,有点担心呢!这一次,健硕的男人翻过身去,面对山壁。得不到反应,贝贝嘟着红唇,嘟囔的窝回兽皮上。隔着火堆,她瞪大双眸,瞧着那宽阔的背部,不断想起他严酷深刻的五官,以及他的双眼。那双黑眸里,虽然看不见情绪,却也纯粹得不含邪恶,拥有这双眸子的人,不会是坏人吧?更何况,他还有着一双好温暖的大丰工——她直觉的知道,自己可以信任他。躺没多久,瞌睡虫还没出现,洞外却传来狼嗥,那声音愈来愈近,在洞口徘徊着。她忍了一会儿,终於按捺不住,抱起披风,又摸到他的身边。“你听见没有,外头有狼呢!”她小声的说道,伸手戳戳他的背,提出建议。“呃,那个,有些冷,所以——唔,我们靠在一起睡好不好?”她硬着头皮说道,因为害怕,所以愈靠愈近。孤男寡女共处一洞,实在有些儿不合适,更别提什挤在一块兽皮上了,要是被京城里那些人知道,肯定又要说闲话。但是她心里怕怕,再也管不了那么多。再说,要不是他吼走了野狼,她早已经被吞了,哪里还能顾虑什么清白问题。男人陡然坐起身来,俊脸阴鸷,黑眸一瞬也不瞬的瞪着她,看来好吓人。就算语言不通,但殊看那表情,任谁也知道,他在嫌她聒噪。“呃,没事,呃——我不吵你了,晚安。”她匆促的说道,抱起披风往后滚,还拉起领口的毛圈儿盖住脸,不敢面对那锐利的黑眸。比起野狼,他瞪人的眼神,反倒更可怕!她闭上眼睛,努力装睡,过了半晌才敢睁开一只眼睛,偷偷觑着,确定身旁的男人已重新躺下休憩。贝贝松了一口气,拍拍胸口,悄悄打了个呵欠,瞌睡虫总算来报到了。整夜的奔赚让她又困又倦,只是她又有些担心,他会趁着她入睡,扔下她先离开。他会扔下她吗?会吗?披风里悄悄探出一只小手,从这块兽皮,溜到另一块兽皮上,拉起他腰间蓝布的一角,跟披风系带打了个结,将两人绑在一块儿。好在那块蓝布很宽,披风的系带也够长,她的举动,并没有惊醒他。好了,这样就行了!她满足的露出笑容,慢慢闭上双眼,陷入黑甜的梦乡。第三章天才刚亮,山林内鸟声啁啾。贝贝拱起,在兽皮上伸了个懒腰。唔,兽皮好舒服呢,她还想再睡一些时候。她抱着披风,盖住小脑袋,懒懒的翻了个身——愤怒的咆哮声响起!“怎么了?!”她吓得跳起来,瞌睡虫一扫而空。右方三超那个苗疆男人隔着一堆馀烬,满脸狰狞的瞪着她。啊?!这怎么了,是她梦里乱伸腿儿,不小心踹着他了吗?不然他为啥一脸愤怒,活像想冲过来,给她一顿好打?“你吼什么?狼来了吗?还是——”视线往下一瞄,红嫩的小嘴停住了。哇他的裤子、他的裤子,呃——睡得太舒服,她完全忘记,几个时辰前,为了防止他开溜,曾把两人绑在一块儿,她一个翻身,把布料往这边拉,原本围在他腰上的蓝布,连带被扯开,让他那高壮身躯的“某部分”,毫无遮掩的见了天日。贝贝惊喘一声,迅速转开视犀脸儿羞红、心儿狂跳。男人瞪着她,扯断系带,面无表情的把裤子穿上。“对不起,我没留意到,所以——”她吞吞吐吐的道歉,通红的小脸朝着洞口,不敢看他。只是,先前那匆匆的一眼,已经让她瞧见,他黝黑的肤色、结实的小腹、精瘦的腰!还有那——轰!嫩嫩的小脸,变得更加火红,像颗熟透的红苹果。她捧着小脑袋,猛烈,嘴里默念着药谱,努力想遗忘脑子里的画面。真是的,她可是黄花闺女呢!虽然主持药坊,卖的是壮阳药,对男人的生理结构,早就摸得一清二楚,但是眼前的苗疆蛮子,偏偏比她先前所见过的男人,更精壮、更剽悍、更具野性——男人恼怒的瞪了她一眼,拿起猎刀,起身离开。“别走啊,等等我。”贝贝连忙绑好披风,胡乱的梳理长发,套起罗袜跟小绣鞋,才造了上去。昨晚的迷途,已经让她知晓,这片苗疆野林,不是她这个汉族女子可以乱闯的。要是不想被野兽叼赚就必须仰赖这个男人带路。她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他走。清晨的山林,阳光普照,晨雾渐渐散去。他领着她走的路,可比起她昨晚瞎摸的小径好走。四周苍翠,远方有流水声,而路径的两旁,尽是各类药草。难怪大姊说!苗人善用药,他们所处的山林,处处皆是奇花异草。或许她不需要找到蛊王,只要在虎门口设个商行,辟出一条商道,把这些药材低价买回京城,一月定就能赚进大笔银两,将功折罪。贝贝忙碌的左看看、右看看,那双眸子也没闲着,贪婪的看过每一丛药草,脑子里已经拨起算盘。走没一会儿,她陡然发出低呼,先扯住蓝布,确定他逃不掉后,娇小的身子才蹲下来。“你等等,让我瞧瞧这个。”她双眼发亮,翻起叶片,专心嗅了嗅。男人皱起眉头,森冷的黑眸,瞪着那只小手。她没有松手,仍旧低着头,研究着那丛药草。“喂,你知道吗?这是弥猴桃的幼株.这种挑果,在京城里的价格可惊人了,等一会儿你也帮我找一找,说不定——”男人甩开腰上的小手,冷然往前走去,临走前还不忘扯回蓝布,以免旧事重演。贝贝没有防备,被拉着往前扑倒,咚的一声,小脸碰地,摔了个满口软泥。“哇,你、呸!呸!”她忙着呸开满嘴泥土,才能够骂人。“你做什么啊?要走怎么也不先知会一声?”她拍拍小脸,狼狈的爬了起来,气呼呼的瞪着他。他看了她?眼,浓眉不动,彷佛她的怒吼,只是猫儿的呜呜。“我在跟你说话呢!你回来啊,别走啊!”贝贝嚷着,在后头猛追,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太可恶了,这蛮子连礼貌都不懂的吗?!他脚步奇快,没一会儿已经走出几丈开外,她骂归骂,心里还是不敢大意,迅速追了上去。高大的身躯,翻过一个丘陵,消失在她的视线之外,莫名的焦虑,瞬间涌上心头。贝贝深吸一口气,施展轻功,急着要追上去。她娇小的身躯,灵巧如燕,拔地跃起,也跟着翻过丘陵——只是,她没料到,这会杵在那儿!贝贝低喊一声,才刚刚从泥地上抬起来的小脸,又撞上他宽阔的背,小鼻子撞得好疼好疼。新仇加旧恨,她痛得泪花乱转,开始怀疑他存心欺负人。“你又怎么——”呃,搁在她眼前,这亮晃晃的东西是什么?她稍微后退一点点,接着清澈的眼儿,瞬间瞪到最大。哇!他腰上的猎刀,何时出了皮鞘了?!所有的咒骂,全被吞回肚子里,贝贝一声也不敢吭,冷汗哗啦啦的流下。她把他惹火了吗?这嫌她麻烦,懒得领路,打算在这儿宰了她?山林之间,一男一女,僵持不动。他面无表情,冷冷的看着她。她则是冷汗直流,双眼盯着那把猎刀,动也不敢动一下,脑子里不断浮现,在客栈里头,躺在他脚边的成堆兽皮——倏地,男人眸中精光四迸,猎刀一扬。两人同时有了动作!贝贝抱头鼠窜,转身就跑,一心只想着要逃命。真是糟糕透了,难道她钱贝贝命中注定,要死在这男人手上吗?呜呜,不要啊,她要是没替“乾坤堂”找到赚钱的路子,大姊会骂她的!比起穷追不舍的猎刀,大姊恼怒的模样,反倒更加可怕。猎刀飞至,发出尖锐的声音,空气被划开,她颈后的寒毛,一根根起立肃敬。“啊,别杀我!我——”求饶的话还没喊完,她的膝弯被撞了一下,双脚一软。咚的一声!贝贝五体投地的跌在地上,再度跟泥地玩起亲亲。猎刀呼啸而过,掠过她的头顶,力道极强,往前疾射。她趴在地上,双手抱着头,全身瑟瑟发抖,嘴里还念着大姊的名字,期待能保住小命——咦,没事?半晌之后,她先睁开左眼,确定自个儿没有挂彩,才又慢慢的睁开右眼。映入眼帘的,是前方两尺处,一只被猎刀砍中的倒楣兔子。锋利的刀刃,不偏不倚的把它钉在地上,送它上了西天。原来,他要砍的是免子,不是她的脑袋。贝贝被弄脏的小脸,微微发红,觉得自己窝囊极了,竟然一看见他亮刀,就逃命求饶。但这也不能怪她啊,谁要他没事生得这么森冷严酷,那双锐利的眸子,简直比刀剑还可怕。她要不是还有几分胆量,肯定早被他吓晕了。男人粮慢走过来!抓起兔子,淡淡的扫了她一眼。那张俊脸上,仍酷得像石像,但黝暗的双眸,却渗入些许笑意。贝贝趴在地上,咬着红唇,又窘又鞋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她确定了。这蛮子在笑她!小径的尽头,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山涧。男人捡拾乾柴,以猎刀划过皮革,擦出火花。没一会儿,乾柴燃起烈火,他把兔子剥皮洗净,抹上某种揉碎的植物,就搁在火上烤着。肥嫩嫩的兔肉,在火上烤得香香酥酥的,香气四溢,油脂滋滋作响——贝贝坐在一旁,双眼动也不动,盯着免肉,肚子里馋虫狂叫,只差没有流口水。唔,看来很好吃呢!她摸摸小腹,这时才想到,自个儿还没吃早餐。披风的内衬里,是还藏着几块乾粮,但是跟眼前的烤免肉比起来,硬邦邦的乾粮,瞬间失去吸引力。照理说,他们同行,是应该有福同享、有肉同吃。但是这只兔子虽然肥美,却还不够两个人吃!况且猎到免子的又不是她,这要是想独吞,她也只能含着眼泪看他吃。贝贝开始有些后悔,不该甩掉石冈的。要是他也在这儿,她起码还可以指挥他去找吃的。“喂,蛮子老兄,你知道吗?我在京城里是卖药的。”她自顾自的说道,想遗忘饥饿感。男人转动木棒,上头的免内转动,她的眼珠子也跟着打转。“卖壮阳药,”她补充一句。转动免肉的手,有瞬间停顿。“你知道的吧.就是——”她偏头想了一会儿,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小脸浮现,视线不小心瞄到他腰部以下,顿时觉得口乾舌燥——虽然隔着一块蓝布,但是布下的轮廓,依旧清晰可辨。她一面偷瞄着,一面回想起,早上时瞥见的那抹“春光”,她虽然是黄花闺女,却能分辨得出,跟其他男人相较,他是多么“天赋异禀”。哇,这男人要是肯跟她回京城,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她肯定赚翻了!挥开脑子里的赚钱主意,她靠到他身旁,红唇没停歇。“我真不懂,男人为何那么在乎那档子事。来光顾的大多是男人,偶尔也会有女人,而且,地位愈高的人,来找我时就愈是谨慎神秘。”这是她心中长久的疑问呢!平时搁在心里,谁也不敢说!难受得很。现在好了,有了个不懂汉语的听众,她乐得一吐为快。身旁的男人没反应,继续烤免子。贝贝拿了根乾柴,放进火里头,偏着小脑袋。“我曾在三姊的书房里,偷偷瞧过春宫书,那是绣本,绘满了图样,但是——”美丽的小脸蛋转了转,确定四下无人,才又继续往下说。“我想,那不会舒服到哪里去吧?身子那样拧来扭去的,一个不小心,说不定会伤到筋骨。”她皱着小脸,面说着上面还伸出手,拥抱着虚拟的情人,学着春宫书上的姿势,娇小的身子扭拧着,认真的忠实呈现。“嗯,我记得是这样的,然后,双腿还要——”啪的一声,黝黑的大手,把烤免肉的木棒握断了!他的动作奇快,兔子还没掉入火堆,另一支木棒陡然伸来,又将烤肉撑得四平八稳的,没沾到半点煤灰。贝贝放下双手,清澈的眸子眯了起来,心中闪过些许怀疑。要不是那张黝黑的俊脸上,没有半丝表情,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听得懂,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异常的反应。他真的不懂汉语,对吧?贝贝在心里嘀咕着,却没有勇气发问,有些后悔,刚刚怎么说了那么多话,把心里最私密的事,一股脑儿全说了。那些可全是未出嫁的姑娘,绝对不可以说的荒唐话啊!唉啊,要是他真的听得懂,她肯定会羞愧万分,纵身跳下山崖自尽。正在懊悔的时候,兔肉烤好了。男人伸出猎刀,割下一只肥嫩的免腿,而后递到她面前。“给我的?”她指着自个儿的鼻尖,不敢置信。他点头。贝贝欢呼一声,抢过免肉,也顾不得烫,立刻就往嘴里塞。“呼,晤——好烫——呼呼——”她含糊不清的嚷着,舌头发疼,却还舍不得松口,仍旧咬着免腿儿不放。一截竹筒,出现在眼前,竹筒内有着冰凉的山涧水。她想也不想,夺过竹筒,连忙把水灌进嘴里,冰镇被烫伤的丁香小舌。才刚吞完,另一只也切好,送到她面前等着。她优雅乖巧的点头,说了声谢谢,然后就大开杀戒,卯起来努力的吃。在咀嚼的空档,贝贝还忙着对他大加称赞。“蛮子老兄,你厨艺不错呢,我看你就别当猎户了,不如跟我回京城去。”嫩嫩的小手往前伸,想去拍他的肩膀,但是伸到一半,她赫然发现,自个儿手上油腻腻的,要是拍下去,肯定在他肩头留下一个油印子。“啊,你等等,我去洗手。”她匆忙说道,娇小的身子蹦起来,咚咚咚的往山涧处走去。苗疆这儿是“山下桃花山上雪”,就算到了春夏时分,山顶仍有冰雪,山涧里奔流的全是融化的雪水。山涧冷冽,冷得冻人。涟漪之上,浮现一张清丽的小睑。她跪在岸爆拿出手绢,慢条斯理的浸湿,而后绞乾,再对着水面,仔细擦拭粉脸。擦拭得太过专心,她没有发觉,火堆边的男人,双眸不曾离开过她的动作。深幽的黑眸,在手绢滑过红唇时,眸光变得比火光更加闪亮。手绢在粉脸上绕了一趟,再度回到水里,白色的丝绸,在水中飘啊飘。“好冷喔!”贝贝小声抱怨着,再度绞乾手绢,头一次用冷水梳洗,实在不能适应。涟漪荡荡,不知何时,冒出众多诡异的影子。有人!清澈的眸子,缓慢的往上挪移,随着映入眼帘的人数增加,她的双眼愈瞪愈大,小嘴也跟着微微张开。数十个成年男人,隔着浅浅的山涧,围蓝布、配猎刀。每一个人,都横眉竖眼,冷冷的瞪着她。噢喔,看来这儿的人不太好客!“请问,各位有事吗?”她挤出笑容,礼貌的问道,小绣鞋已经准备就绪,打算开溜。没人反应,数十个大男人,仍旧摆出严肃的臭脸。她维持的笑容,悄悄往后退。谁知道她才后退一步,那些男人就举步涉水,没两二下,已经涉过山涧,不怀好意的逼近。眼看逃走不成,贝贝索性豁出去了。她深吸一口气,原处站定,小手插上柳腰,娇声喝叱,把先前向蛮子老兄喊过的威胁,原封不动的搬出来。“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各位要是识相,就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善罢干休的!”才刚喊出口,眼前这些人男人,杀气顿消,转瞬脸色大变,像被推倒的骨牌,扑通扑通的,一个个乖乖跪倒,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啊,没想到钱家的名号,在这荒山野岭也管用呢这些人诚惶诚恐的跪了一地,连头都不敢抬起来,贝贝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呃,别跪别跪,不用这么多礼啦,你们借个路上让我——”她顿了一下!陡然想起自个儿还有同伴。“啊,不是.是借个路,让我跟蛮子老兄过去。”她转过头去,想去找人,小脸却冷不防撞进宽阔的裸胸。蛮子老兄不知何时,已经来到她身后,默默伫立。贝贝揉揉撞疼的鼻尖,忍不住抱怨。”你这个坏习惯要改改啊,别静悄悄的走到我后头,迟早会把我吓出病来的。“呜呜,她的鼻子好疼啊!黑眸淡淡的扫了她一眼,波澜不兴。他的视犀看向地上,那一群跪地不动的人们。她可不愿错过邀功的机会,连忙牵着他的手,展开机会教育。“看吧,我就说了,钱家声名满天下,你跟我去京城,绝对不会吃亏的!”到头来,她还是想把他拐回京城,去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地上的男人们,悄悄抬起头来,既惶恐又困惑的看着眼前的一男一女。“呃——钱姑娘,在下是瓦沙,是此山的苗主。”中年男人站起身来,鼓起勇气开口。看他的穿着仪态,显然是这群人的领袖,但是面对贝贝时,他的态度恭敬而胆怯,视线始终维持在她肩膀以下,不敢看她背后,仿佛她身后站着凶神恶煞。“啊,你就势王?”贝贝诧异的问。她原本以为,能统驭汉苗两族的,该是更剽悍威严的男人——最起码,蛊王不该是个一听见钱家名号,就吓得自动下跪的男人吧?“不不不。”瓦沙的双手乱摇,连忙否认,脑袋垂得更低。“苗有百族,我只是一族之长,而蛊王则是统领百族。”“喔。”她点点头,小脸突然一亮,咚咚咚的跑过来。“啊,你懂汉语?”她这会儿才发现,瓦沙始终用汉语跟她交谈。“势王教导的。”瓦沙说道。“那他教得还不够彻底,像我身后这位蛮子老兄,就不会汉语,沟通起来好困难呢!”她晃脑的抱怨着。所有的人,同时倒抽一口气,脑袋垂得更低,恨不得把脸埋过泥土里。瓦沙擦擦额上的冷汗,连忙换了个话题。“不知道钱姑娘,到苗疆来,是为了什么事?”“我来找蛊王。”贝贝据实以告,等着这些突然变得友善的人们,主动提供蛊王的下落。没有人敢说话,他们缩在地上,甚至不敢抬头,只差没开始挖洞。“连你们也不知道蛊王人在哪里吗?”她猜测道,有些失望,小脸垮了下来,看来好让人心疼。瓦沙於心不忍,小心翼翼的提出主意。“呃,我想,钱姑娘可以问问您身后的——”锐利如刀的黑眸,蓦地扫来。瓦沙立刻住了口,砰的一声,又跪回地上。贝贝一头雾水,转头看看身后,却只瞧见面无表情的蛮子老兄。“问谁?”她傻傻的问。瓦沙全身发抖,慢慢抬起头,瞄了贝贝身后一眼,确定性命无虞后,才敢继续开口。“呃,没、没有。我是说,蛊王就住在苍茫山上。”他伸手指着不远处,云雾缭绕的山头。“那座就是苍茫山,沿着这条山径走去,约两个时辰就能到达。”“太好了!”贝贝双手一拍,拉着蛮子老兄的手就往前走。众人松了一口气,目送两人离去,撑着的双腿,慢慢站起来。没想到,贝贝又走了回来。“瓦沙。”她唤道。扑通扑通,所有人又矮了半截。啊,怪了!苗人们喜欢跪着说话?“等我见过蛊王,办妥事情,回虎门口的路上,再慎重跟你道谢。”她感激的说道,还附赠一个绝美的微笑。“不用了、不用了,”瓦沙拚命,冷汗直流,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呜呜,姑娘,您就高抬贵脚,快点离开吧,要不然大夥儿都要吓死了啊!贝贝困惑的皱眉,在众人的恭送下,拉着蛮子老兄的手臂,再度出发口为了体恤他可能没走过这条路,她还自告奋勇的带路,照着瓦沙的指示,往苍茫山走去。山径宽阔,两旁巨木参天,到了苍茫山脚下,道路却一分为二。“唔,该走哪一笨”她搔搔小脑袋,瞪着那两条山路,满脸困惑。唉,这个蛊王还真古怪,没事住得这么偏僻做啥?害她必须跋山涉水,才能来到苍茫山。现在好了,眼前又有了岔路,要是选错,不知道又会绕多少远路。正在烦恼时,身后传来答案。“左边。”“喔,谢谢。”贝贝顺口回答,往前走了两步。接着,她陡然全身冻结。不对啊,她身后除了那个蛮子之后,明明就没有其他人。贝贝缓慢的回头,清澈的眸子,瞪得像小碟子般大。他站在那儿,双手交叠,好整以暇的看着她。日光之下,黝黑的身躯,更显得矫健精壮。“刚刚是你在说话?”她很缓慢、很缓慢的问道。这次,始终紧抿的薄唇,总算启了缝。“是的。”他说道,字正腔圆。她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呃,你会说话?”“是的。”“你懂汉语?”她再追问。“是的。”先前对他所说的每一字、每一句,如潮水般,全涌进贝贝的小脑袋里,她四肢僵硬,小脸发烫,周身发凉,怀疑人类是不是有可能死於极度羞窘。噢!老大,她竟然跟他说了那些诂!她没有脸面对这个男人,谁来告诉她,最近的悬崖在哪里?“那么,你又为什么知道,我该走左笨”她虚弱的问。“因为我住在这里。”不、会、吧!她闭上眼睛,仰头向着天空,沈默半晌后才开口。“呃,请问尊姓大名?”他微微一笑。“干戈。”“你不会刚好就是他们口中的蛊王吧?”这是最糟糕的猜测了!“我是。”他承认。贝贝娇小的身躯,窜过一阵。“你不是猎户?”“不是。”“那你为什么拎着兽皮去虎门口?”“兽皮是分送给家境清贫的苗人的。”原来,她从头到尾都误会了!“对不起,请等一下。”她保持冷静,礼貌的说道,提起丝裙,慢慢的走进,走到一棵大树的后方。接着,她双手握紧拳头,仰起小脸,放声尖叫。直到她将所有的羞愧情绪宣泄完毕后,她才慢条斯理的踱回来,以最优雅的姿态,对着干戈敛裙为礼。“京城钱府第五女钱贝贝!见过蛊王。”第四章入了苍茫山地界,贝贝始终低着头,眉头紧蹙着,偶尔抬起头,愤怒的瞪着前方的干戈,恨不得能扑上前,狠狠的咬下他一块肉。原来,他懂汉语。原来,他就势王。原来,让瓦沙等人跪倒的,并不是钱家的声名,而是站在她背后的他。他骗了她!这个该死的蛮子,从头到尾都在戏弄她。她愈想愈气,洁白的齿,咬着红唇,小拳头也握得紧紧的。含看在圣药的分上,她必须忍气吞声。要不然,就凭干戈欺骗她的恶行,早该捡根最粗的木棍,从背后赏他一顿好打了!唔,不行,这可行不通,他那么厉害,甚至连野狼都怕他呢!她肯定打不过的——一男一女,慢慢走上苍茫山。山径的尽头,出现一扇的铜门。铜门的后方,抒大的建筑物,看来居住着不少人。贝贝探出小脑袋,先看看紧闭的铜门,再看看他。“为啥杵在这儿,喊人来开门不就得了?”走了好久的山路,她又累又渴,好想坐下来休息。更重要的,是她昨晚在山洞里睡了一夜.还没能洗澡呢!早晨虽然经过山涧,但是碍於干戈就跟在后头,她一个姑娘家,总不能豪放的脱个精光,跳进山涧里洗澡。如今倒是好办了!他身为蛊王,弄盆热水给她这个客人洗澡,该是轻而易举的吧?干戈不理会她,跨出步伐,迳自走到铜门前。接着,他仰起头,发出惊天动地的啸声。整座苍茫山都为之震撼,山林间飞鸟惊飞,野兽逃窜,站在一旁的贝贝,则是双脚发软,拚命用食指捣着双耳。可恶!他非得吼得这么大声吗?就不能有礼貌一些,走上前去就好?啸声稍歇,无数的男人发山喜悦的欢呼,从苍茫山的四面八方涌现。女人们则是推开铜门,冲出来迎接蛊王。贝贝红唇微张,被眼前的阵仗吓住了。她压根儿想不到,这个该死的臭蛮子,竟然这么有人望,只是吼一声,就有上百个人赶来,跪在地上迎接。“蛊王,您回来了。”“山里有事吗?”干戈问。“一切平安。”一个蓝衣妇人答道。“很好,起来吧!”他淡淡的说道,走入铜门,所有人跟在他背后!既敬畏又欢欣。贝贝连忙一个箭步冲上去,伸出双手,拉住他腰上的蓝布,就怕被扔在铜门外。干戈停下脚步,低头看着她,锐利的黑眸里,看不出情绪,却十分吓人。四周一片沈寂,所有人屏住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这女娃儿是哪来的?难道势王捡回山里来的吗?不对啊,蛊王冷酷无情,哪里会乱捡东西?一个中年男人走上前来,恭敬的拱手。“姑娘,请你放手。”他小声的说道,偷偷去拉贝贝的衣袖。从来没有人胆敢触摸蛊王呢,这姑娘怎么如此大胆,扯着蛊王的腰布不放?“不行。”她,小手握得更紧。锐利的黑眸眯起。糟了糟了,蛊土要发怒了!众人倒抽一口气,有的还闭上眼睛,不敢去看那汉族少女,会有什么凄惨下场。只是,等了一会儿,可怕的吼叫声却没有响起,四周还是马声啁啾。咦,没事?只见台阶之上,娇小的贝贝,双手仍不放开,小绣鞋踮脯精致的粉脸凑到干戈面前。“我是你的客人,对吧!”她逼着他承认。他不回答。贝贝眯起眼睛,露出最甜美的笑容。“蛊王,是不是啊?”她慢吞吞的说道,小手的劲道缓缓加强。不承认是吧!再不承认,她就扯了这块布,让他跟一堆子民们“坦诚相见”!嘿嘿,到时候看他这个蛊王的脸,要往哪里搁!黑眸眯得更紧,隐隐射出怒火,俊脸上青筋抽动。她可不怕,小脸抬得高高的,跟他大眼瞪小眼,不肯退缩。含干戈既然欺骗她,让她丢尽了脸,付出重大“牺牲”后,总得要有点回馈嘛!她说什么都要捧着圣药回去,不然岂不亏大了?两人僵持不下,气氛凝重,所有人都为贝贝捏了一把冷汗,怀疑蛊王会不会发怒,举脚把她踹下台阶。只有她毫不紧张,兀自露出笑容。嘿嘿,她可是很有“把握”的啊,他要是敢碰她一下,这块腰布可就会——半晌之后,干戈陡然沈声重喝。“棘格!”“蛊王。”先前答话的蓝衣妇人,连忙上前来。“带她去汉族房,一个时辰之后.再到厅内来。”他冷冷的下达命令,转身要离开。她还不放手,得寸进尺的追问着。“这是说,你承认我是你的客人了?”这很重要呢!有了他的权势保护,她将可以在苍茫山上畅行无阻。他注视着她,缓缓点头。“谢了!”她这才松手,庆幸自个儿总算捞到一个护身符。干戈的薄唇,勾起一个难以察觉的弧度。他的眼神,不像个被迫妥协的男人,反倒像是又在思索着什么。黑眸在粉脸上停留,片刻之后,他转身继续走上石阶。连那高大的背影,都给人无限的压迫感。后头的她!精致的小脸漾满笑意,连眼儿都弯成两眉新月,总算出了一口气,报了一骗之仇。嘿嘿,她小赢一局!苍茫山上的建筑群,是一个苗族部落,以巨本与石板建成。部落内生气盎然,男人狩猎,女人绣染,小孩则在四处奔跑玩耍。几个女人,簇拥着贝贝一座院落。这儿十分雅致,左右两间厢房,与主房之间,辟出一个小院落,栽种应景的花草,显得清静典雅。“这儿的建筑,倒跟虎门口很相似,就连屋内摆设,都跟汉族人家雷同。”贝贝走入主房,水汪汪的眼儿,在屋内绕了一圈。主屋内有花厅与内室,家具以桧木雕成,使用多年,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气,令人一踏进这儿,就觉得舒服。“姑娘,这儿是汉族房,可是苍茫山上唯一的汉式院落。”棘格解释道,在屋内转了几圈,察看还有哪儿没安排妥当。两名少女,身穿蓝染绣花衣,撩开一层白绢帘幕,里头冒出暖暖的水蒸气。“钱姑娘,蛊王命人准备好温水,请入内沐浴。”啊,干戈看出她想洗澡?那难道会读心术不成?贝贝有些诧异,但终究抵不过心巾的。她匆匆解开披风,交给棘格,走入白绢帘幕。眼前的景象,让她忍不住欢呼出声。帘幕后方,是一个原石辟成的浅浅浴池,还引入了温泉水与山涧水,调和成最舒服的水温。“哇,这挺奢华的嘛!”她低声说道,褪下衣裳,迫不及待的走入浴池。水温暖暖,她仰头靠在浴池爆舒服的叹了一口气。棘格撩起白绢,将衣裳一件件拾起摺好,又无声无息的退下!交给丫鬟去清洗。这个汉族少女,可势王带回来的客人,等於是苗疆的贵客,她们不敢怠慢,伺候得格外仔细。贝贝拿起丝络,懒洋洋的擦拭肌肤。“苍茫山上,曾有汉人居住过?”她问道。白绢后方传来回答。“蛊王的母亲,就是汉人。她去世之后,汉族房就空了下来。”沐浴的动作,稍微停顿。“这儿是他母亲的住处?”“二十年前,蛊王的父亲,担忧汉妃住不宫才会下令,在苍茫山上修筑这座汉族房。”棘格详细说道。一个男人,会为一个女人,特别辟建一楝属於她故乡的建筑。他一定是很爱她的吧?“啊,所以他会汉语?”“是的。”棘格回答,忍不住赞颂起主人的功绩。“十多年前,百苗纷乱,各族争斗不休,死伤无数,势王统一了百苗。”“虎门口的汉人,也是他摆平的?”“蛊王率领苗人,跟汉人协谈沟通,订下规矩。”贝贝沈进水中,咕噜噜的冒出不少泡泡。看来,这挺厉害的!因为母亲是汉人,干戈拥有汉苗两族的血统,才会致力於维持两族和平,苗人才能与汉人相安无事。苗人敬佩他的权势,汉人崇敬他的智慧,他在苗疆的影响力,全是他一手打下的。要不是在京城里,被大姊训练得天不怕、地不怕,恐怕碰上那双黝暗的眸子,她的双腿也要软了。“钱姑娘,请起身更衣,衣裳已经备妥了。”棘格恭敬的说道。“知道了。”贝贝起身,娇嫩的肌肤,被温水泡得,更显得动人。就连屋内的丫鬟们都惊艳不己,看傻了眼。她们取来整套的苗族衣裳,仔细的为她梳发,等到长发梳乾,再用绣带绑上。“这是你们自个儿染绣的?”贝贝好奇的问,瞧着这些衣裳,爱不释手。“是的。”棘格回答。“绣得好美呢!”她赞叹道。苗疆的多色腊染,典雅而华丽,还绣着精美的挑花绣。腰下则是一件蓝布长裤,再系上绣花飘带裙。她不排斥苗族服饰,反倒觉得新奇。入境就该随俗,更何况这些衣服真的好美,没有女人会拒绝,让自个儿更加美丽的机会。屋内忙成一团,一个少女从外头跑了进来,不断喘气。“动作快些,蛊王说了,半个时辰内,要在厅内接儿钱姑娘。”贝贝眯起眸子,有些不愉快。“我是客人,不必听他的命令吧!”她慢条斯理的说道,把绣花飘带裙扔下。“告诉他,我累了,要先睡一会儿,等睡饱了再见面。”二姊常说!睡眠是最重要的。整屋子的丫鳜瞬间脸色发白,只差没有放声大哭。“姑娘,在苗疆,是无人敢违逆蛊王的。”棘格几乎要跪地求她了。贝贝挑眉。“为什么?因为他很凶吗?”这点她可见识过了!含再凶她也不怕!只是,虽然那双黑眸很吓人,但是在严酷的外表下,这个男人还是有可取之处至少,他还会烤兔腿肉给她吃。不知为什么,想起这件事情,她心头就会暖暖软软的,像是某种束西,正在融化——她摸摸心口,弯弯的眉皱了起来,努力回想,何时曾有过这样的感觉。好像打从在客栈里,见到干戈起,她的胸口,就不时会涌现这种。门外,又一个少女奔了进来,手上还捧着丝垫。丝垫上,搁着一只银镯。“这势王嘱咐,请钱姑娘戴上的。”丫鬟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把丝垫捧到贝贝面前。“确定吗?”棘格一脸古怪的问,有些迟疑。少女用力点头。“势王亲自递给我的,他说了,请钱姑娘戴上。”屋内几个丫鬟们互看一眼,十分讶异,却又不敢开口。汉族房空下许久,虽然每日都有仆人打扫,但从不许闲人,更别提是让人居住了。蛊王破例,首度带回个汉族女子,还让她住进汉族房,整座苍茫山,已经是议论纷纷了。而如今,蛊王竟还派人,送来这只别具意义的镯子,命令钱贝贝戴上——各种猜测,不断在众人脑海涌现,却没人敢开口。贝贝没察觉大夥儿的脸色怪异!一瞧见这银镯,就喜欢极了。“这是礼物吗?”她问。“唔,算是吧!”棘格小声的说道。“钱姑娘,您愿意戴上吗?”贝贝看着银镯,想了一想,很难下决定。虽然她讨厌干戈的霸道,但是,她却很中意这只银镯。再说,这银镯看来十分贵重,很值钱呢,放着好东西不拿,实在有违钱家家训。“这只镯子,我戴得上吗?”她喃喃的说道,拿着银镯端详。棘格打蛇随棍上,连忙点头。“可以、可以,戴得上的。”她拉起贝贝纤细的手腕,把银镯套上去,再撬开锁头,按下一个精巧的开关。啪的一声,银镯扣紧,刚好环住她的手腕。丫鬟们站在一旁,瞧见银镯戴上去了,有志一同的福身,对待贝贝的态度,比先前更加恭敬。她眯起眼睛,先瞧瞧丫鬟们,再抬起手,瞧瞧手腕上精致的银镯。这只银镯,铐得牢牢的,像是一个小小的枷锁。呃,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礼物,对吧?那么,为什么她心里会突然觉得,自个儿像是误上了贼船呢?入夜之后,贝贝才姗姗来迟。高坐在厅内的那个男人,令她震慑,几乎无法呼吸。干戈高坐在厅内,巨人的石椅上,铺着兽皮。四周明亮的烛火,让他的双眸深邃闪亮,更加威严,像尊高大的异教神只,令人敬畏臣服。棘格及众多少女,站在门前行礼,不敢入内,轻手轻脚的将木门关上,不打扰两人。深幽的眸子,在她身上转了一圈,俊脸上没有表情,只有浓冽的眸光,证实他万分满意於她的苗族装扮。“你来迟了。”干戈说这,口吻不悦,视线却没有挪开。在苗疆之中,从没人敢忤逆他。男人尊敬他、女人畏惧他,而这个汉族小女人,才一到这儿,就公然违抗命令,给他下马威?!贝贝耸肩,可没被吓着。“只是迟了一会儿。”要不是棘格苦苦哀求,她还打算先跳上床,好好睡上一觉,再来见他。干戈的黑眸眯起,却仍不动声色。“往后再迟了,伺候你的那群丫鳜就必须受罚。”她瞪着他!克制着上前踹他一脚的冲动。“你这个野蛮人,竟敢威胁我!”“这一路上,你不是总称我为蛮子?”他反问,不为所动。提到路上的事,就像在她面前投下一朵烟花似的,她猛地蹦起,气得脸儿发红。“你这个骗子,居然还有胆子跟我提路上的事!”“骗子?”干戈挑眉,对她的指控很感兴趣。“从没人这么咒骂过我。”事实上,从来没有人,敢用这种声量对他说话。“那是因为,碍於你的臭脸,他们才不敢说实话。”贝贝嗤了一声,咚咚咚的冲上前,双手插腰,像头小猫咪般对他咆哮。“是吗?”他淡淡的问道。“别装傻,先前的帐,我都还没跟你算呢!”她伸出纤纤玉指,指着那张俊脸开骂,心里恼怒极了。“你这个,明明就懂汉语的。”这个王八蛋,竟然还装糊涂?!想起自个儿先前出的糗,她又气又鞋无法决定是该先去跳崖自杀,还是先杀了他灭口。“我没说不懂。”这一次,他的薄唇,真的弯成了微笑的弧度。“可是!你、你骗了我,让我、让我——”那些羞人的事、羞人的话,她可没法子再说出口!他挑眉,等着她开口。噢,可恶!贝贝跺脚,既尴尬又愤怒,压根儿无法说出光前的糗事,只能挫败的转身,想夺门而出,不再跟可恶的干戈共处一室。只是,跑没两步,小绣鞋陡然停住,在门前煞车。不行不行!生意重要,她不能被怒气冲昏头了!就算他再恶劣,她还是必须保持理智,完成大姊交代的任务,才能回去交差。连续深吸几口气后,贝贝握紧小拳头,再度走回干戈面前。“好,山林里的事,咱们就一笔勾消,我来找你,是为了——”“我知道。”“啊,你知道?”“在客栈里,我听见了。”他简单的说道。“那好,我就不用绕圈子说客套话了。”贝贝挤出最美丽的笑容,甜甜的望着他。“我想借圣药。”她开门见山的说道。“不行。”他甚至没有考虑!甜美的笑容,稍微僵了一下。“那,你抱出来让我瞧瞧。”凭她的经验,只要看到药品,应该就能猜出成分了。到时候就算他不借,她回京城后,照着调制一份就是了!“不行。”笑容快挂不住了。“那你告诉我,圣药摆哪儿,我自己去瞧。”“不行。”笑容绝迹,小脸上的表情,转为狰狞。“喂!你这个人.怎么这么难商量啊!”她咆哮着,小脸往前凑,掌心刺痒着,好挥拳打掉他脸上淡漠的表情。“我只是借个药,又不是什么大事。再说,我借药,也是为了救人。”当然,救人之外,也能替“乾坤堂”赚进大笔银子,这可是皆大欢喜的事啊——干戈的表情没有变,静静瞅着她。“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为什么?”“不为什么。”冷淡的态度,转为强硬,看着她的黑眸,闪过严厉的光芒。贝贝咬着唇,被那气势压得没胆子顶嘴,心里却嘀咕着不停。含骗人!她才不信呢!这肯定是推托之词,圣药不许外人碰,八成是因为他很小气吧?小脑袋愈垂愈低,红嫩的小嘴,偷偷的在做着无声的咒骂,粉脸上的表情丰富极了。她的模样,全被干戈尽收眼底。“镯子戴上了吗?”他陡然问道。她没好气的开口。“戴了——啊!”冷不防手上一紧,手腕已经落入他的大掌里。男人的手,又热又大,跟她的白嫩纤细形成强烈对比。源源不绝的热力,从他的肌肤涌了过来,烘得她的粉脸儿也红了。“唉啊,你放手啦!”贝贝低喊着,却甩不开钢铁般的箝制。他这么握着她,她根本无法动弹,更别说是挣脱了。干戈反倒加强劲道,将她拉到面前,居高临下的俯视着那张小脸。“在苗疆的一日,镯子就不许取下。”他徐徐说道,的呼吸,吹拂过她的粉脸与手腕。讨厌,他的口气怎么那么强硬!“为什么?”就算心里发慌,她嘴上还是不肯认输。幽暗的黑眸,浮现神秘的光彩。“这么一来,他们才会知道,你是我的人。”咳!他的人?!“喂喂喂,我是说要当你的客人,没说要当你的人啊!”这可差多了啊!“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勾起薄唇,微微一笑,眸光深浓。那是当什么?一句话在舌尖滚啊滚,但她硬是咬住舌头,没问出口。心里有预感,他的答案,绝对会吓坏她的,她还是别多嘴,暂时装傻的好。

“钱贝贝。”干戈唤道。

这是他第一次喊她的名字。“蛊王有何吩咐?”她瞪着他,嘲讽的问道。他看着她,半晌后才宣布。“我要你留下。”第五章情况真是太糟糕了!她想借圣药,干戈不许。她想看圣药,干戈不许。就连她想离开,干戈也不许。“为们么?”被拒绝数次后,贝贝发火了。贝贝可不是这么容易被打发的,她发挥死缠烂打的精神,跟在他身爆碎碎叨念着,不断重复自个儿的要求。今天,是她第五次提出要求。干戈照例面无表情,没理会她,低头察看蓝靛草,高大的身躯在广场上走动巡查,身后则跟着一堆等待他下指示的管事。“今年土布的织量有多少?”“回蛊王,共有一千六百多匹。”“分出两百匹,绣上挑花绣。剩馀的一千四百匹,以蓝靛浸染,完成之后,再分出七百匹,浸入红水,染为红布。”管事点头,匆忙记下。他领着众人,愈走愈远,压根儿没再理会贝贝。她哪里忍得下这口气?粉脸上怒气冲冲,娇小的身子,气得瑟瑟发抖口可恶,敢不理她?!她在原地站定,深深吸一口气,气灌丹田,接着放声大喊。“干戈!”此声一出,他总算停下脚步,深邃的黑眸扫了过来。不只是他,整个广场全停下动作,目瞪口呆的看着她,有人还不忘掏掏耳朵,怀疑自个儿听错了。呃,打从苍茫山大寨以来,可从没人敢当着蛊王的面,喊他的名讳;这个汉族少女是胆大包天,还是活得不耐烦了?“太好了,你总算回头了。”贝贝冲上前去,扯住他的衣袍,庆幸自己用对了方法,总算赢得他的注意力。“有事吗?”干戈问道,口吻冷淡。“啊,你这么快就忘了?我刚刚说了啊,我要回虎门口去。”既然拿不到圣药,她何必留下?干戈是说过,要她留下。但是她左想右想!还是想不出,她有什么理由必须耗在这儿。她是个外族人,处在这儿显得格格不入,人们对她虽然亲切有礼,但是目光全都怪异得很,像在暗暗商量着她不知道的大事。黑眸扫过期待的小脸,浓眉稍稍一蹙。“不行。”他维持原判,对她急着想回家,显得有些恼怒。贝贝不高兴了。“为什么?”她追问,小手没放开。“路上会有瘴气。”干戈淡淡的说道。“然后呢?”瘴气跟她回家的事有什么关系?“瘴气有毒。”贝贝深吸一口气,克制尖叫的冲动。“蛊王大人,求求你,一次把话说完好吗?”旁边的管事看不过去,怕蛊王发起火来,把这美丽的姑娘扔进狼堆里,连忙上前打圆场。“钱姑娘,蛊王这是为您着想啊,瘴气对人体有害,吸入了心肺后,半刻内不救,就药石罔医。”管事恭敬的说道,脸上堆满笑。“我在来的路上,怎么没碰上?”贝贝狐疑的问。“呃,可能是因为有蛊王带路,所以——”她脑中灵光乍现,突然想到个好方法。“那简单,只要他再带我回去,那不就行了?”“不行。”前方不远处,传来冷冷的回答。又是不行?!贝贝快失去耐性了!她硬是挤开管事,凑到干戈身边去,娇小的身子,只差没贴进他宽阔的胸怀。“为什么?”她质问。“我没空。”“那你派别人送我回去啊!”“这个月份,苍茫山上的所有人,都必须筹备苗年,送派公粮,没人有那闲工夫。”干戈伸出手,拎起怀里的小女人,搁到旁边去,免得她挡住去路。贝贝歪着小脑袋,努力想着,自个儿该怎么办。想啊想的,她的思绪,还是绕回那坛圣药上头,那可是她这趟的重要目标,就算机会渺茫,她也不能轻易放弃!“唔,那我们打个商量好不好?你别那么固执,既然我要留下,那么至少也让我帮些忙,例如去存药房里,帮你瞧瞧,缺了哪些药,需要补齐的。”她笑得格外甜美,无辜的对他眨动双眸。早就打听出来,他那坛宝贝圣药,是搁在存药房里头的,那么,只要让她逮着机会,能够溜进去,那就——嘿嘿——干戈转过头来,冷冽的黑眸,像利箭似的,把她钉在当场。“你不许接近那里。”他一字一句的说道,语气冰寒。她打了个冷颤,小脑袋不争气的垂了下来。“唔,我只是——”黝黑的大手,倏地伸来,扣住她的下颚,强迫她抬起头来。干戈严酷的俊脸,靠在她前方好近好近的地方,近到她可以看见,他眼里正跳跃着怒火。“不要违抗我的命令。”他警告着,锐利的目光在小脸上绕了一圈。“呃,我——”她鼓起勇气,还想说话。干戈眯起眸子。像变戏法似的,咻的一声,她的勇气立刻消失不见,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被他捏在手里,可怜兮兮的着,再也没胆子提要进存药房的事。半晌之后,他总算松开手,不再瞪着她,转身再去处理事情。全广场的人,全都松了一口气,暗地里拍拍胸口,庆幸蛊王没有当场发怒,把这个小女人给宰了。贝贝却没那么识时务,警报一解除,她立刻把恐惧抛到脑后,凝聚勇气后,再接再厉的凑上前来。“喂,那你倒是说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卓”碍於“恶势力”,她可能真的跟那坛神秘的圣药无缘了。他停下脚步,低头看入她清澈的眸子。“等我想让你离开的时候,你才能离开。”贝贝皱眉。“你要是永远不想让我离开呢?”干戈黑眸一闪,神色似笑非笑。“那就留下。”他转身离开后,贝贝像被巨雷劈中似的,杵在原地动也不动,眼里含着泪水,只差没有放声大哭。留下?永远的留下?呜呜,她不要啊!不许借是吧?好,没关系,山不转路转,她还是有法子。贝贝决定用偷的!打从先前,干戈在厅内,对她说的那些话,让她心儿慌慌,却又没胆子问清楚。而白昼在广场上,他又当着所有人的面,暗示要永远将她留在这儿。想起他说这句话时,眼中闪过的光芒,贝贝忍不住心跳加速。更让她不解的,是当他宣布完毕,广场上的人,全不约而同的发出欢呼,还对她露出灿烂的笑容,冲过来拥抱她。然后,男人们开始动手,把银饰全塞进她怀里;女人们也没闲着,把漂亮的绣花飘带裙解下来,争先恐后的送给她。她几乎要被礼物淹没了,银饰与飘花带,不断被送进她怀里,多到她抱不动,必须由伺候她的丫鬟们代劳,捧回汉族房里搁着。他们为什么送她礼物?这代表什么意思呢?贝贝不敢再去想,心里却火速打定主意,决定快点偷药,之后潜逃出境,免得后患无穷。皓月当空,苍茫山上寂静无声。所有人都睡着后,她偷偷溜出来,蹑手蹑足的穿过广场。她先在干戈居住的主屋前探头看了看,确定里头黑漆漆的,没有半点灯火。太好了,看来那已经睡了!“乖乖睡啊,最好一觉到天亮,可千万别醒过来。”她用最小的声音说道,祈祷干戈能够好梦连床。祈祷完毕,她悄悄退开,以乌龟爬行的速度,摸索到一楝小小的建筑物前,一路上还不断回头,怕干戈会陡然醒过来,冲出那扇门来逮她。这儿的人们,对她伺候得格外体贴,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溶了,她有疑问,他们肯定是有问必答。只是,当她提到存药房,众人就像吃了哑巴药似的,只会不断,效法蚌壳,把嘴巴闲得紧紧的,问不出半句话来。贝贝花了好大的功夫!才从丫鬟的嘴里,套出端默知道存药房是在哪儿。据说,这儿是干戈的禁地,除了他之外,没有半个人敢靠近。丫鬟们还告诉她,凡是未经允许,私自存药房的人,都会遭受可怕的责罚。问题是,嘿嘿,没有人知道她溜进来,有谁能罚她呢?贝贝盘算着,只要偷到圣药,就翻出随身的所有银两,雇个向导,带她回虎门口。就算是干戈在这儿再有权势,但是有钱可使鬼推磨,看在银子的分上,总有人愿意带路吧?娇小的身子,在存药房前站了半晌,凝聚勇气,接着才伸出的小手,慢慢推开木门。门上没有锁,只是用石头挡着,经她一推,无声无息的打开。据说,在干戈的领导下,苗人能够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宵小盗贼,在这儿算是完全绝迹了。也拜此处治安良好所赐,存药房没有上锁,她才能顺利的溜进来。月光从窗口流泻入内,存药房内一片银光。空气里有药草的气息,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熟悉的气味,让她紧张的情绪,稍微平静了些。她在京城里的房间!也是堆满了草药,她对这种气味再熟悉不过了。眼前有无数大大小小的药瓮,她暗暗咋舌,伸出小手,摸过一个又一个的药瓮,还不时凑到瓮上,抽抽小鼻子,想藉气味分辨内容物。真是糟糕啊,她竟然忘了问,圣药到底是装在哪个坛子里了,这儿满坑满谷,不是药瓮子就是药坛子,要是一个个找,恐怕花上半个月都找不完。不过话说回来,以干戈那种冷酷的态度,她就算真的开口问了,他只怕不会告诉她,反倒会把她拎到眼前,用最冰冷的眼神瞪着她,直到她恨不得吞下舌头。月光明亮,贝贝冷静思绪,开始了找药的重要工作。她先打开几个药瓮,把小手探进去,拿出一些药草,判断里头的是什么东西,摸索着干戈放药的顺序。邻近门口的那十来瓮,摆的都是丁香大枣、川贝天麻等等寻常药物。搁在木架子上的,则是人参、阿胶一类,较为贵重的药品。顺着木架子再往内赚里头的药品,就全是她没见过、没闻过的东西了。“真是的,那干么在这里摆了这么多药?”她一边找着,一边还不忘抱怨,小脸上已经沾满灰尘,看来狼狈极了。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十分的黑暗,她盲目的摸啊摸,隐约听见,屋内响起某种声音。那声音很低很低,却也很诡异,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胆怯的停下脚步,先在心里,从一默念到十,才鼓起勇气,转过头去察看。“什么人?!”她低喝一声,为自个儿壮胆。无人回答!四周看不见半个人影,声音却不断的传来。呃,看来是没有人喽?那么,是什么“东西”在那儿发出声音的?贝贝连连深呼吸,克制着逃走的冲动,硬着头皮往前走去。在存药房的最里头,有着一个古老的药坛子。她先是呆了一下,接着眉开眼笑,像遇见久别重逢的亲人似的,立刻冲上前去,用力抱住那个药坛子。“嘿嘿,可被我找到了!”贝贝低嚷着,要咬住拳头,才没有发出欢呼。会藏得这么隐密,可见干戈非常重视它。她直觉的知道,这坛子里装的,就是传说中的圣药。这坛子黑漆漆的,上头雕着古老的花纹,还沈重得很,也不知道是装了什么神秘药草。她用尽吃奶的力气,才勉强把坛子抱了下来。抱住坛子的时候,那声音又出现了。这一次,声音靠得很近,近到就像是从她怀里的药坛中发出的。“啊!”恐惧瞬间战胜理智,她低叫一声,想也不想的松开手——哐啷!坛子碎裂的声音,在深夜里格外刺耳。“唉啊,糟糕!”她瞪着满地溅开的黑色药汁,整个人都呆住了。呜呜,要是让三姊知道,她手脚这么不俐落,连偷个东西,部会把东西给跌了,非罚她扎上半个月的马步不可。随着那声碎裂声响起,整座苍茫山都起了骚动,每个人都被惊醒。“怎么回事?”有人嚷道。“有声音,像是有东西被砸了。”干戈的声音响起,冷静泰然,不含半点睡意。“去存药房看看。”他淡淡的说道。苗人们齐声大喝,领了蛊王的命令,成群结队的拿着火把、举着木棍,往存药房群聚过来。贝贝立刻察觉,情况对自个儿不利。她掏出手绢,弯下腰去,想吸些药汁当样品,接着就溜之大吉。指尖才刚碰到药汁,漆黑的液体突然像活过来了般,化作无数的黑色小涩在月光中扭动。可怕诡异的画面,让她发出尖叫,急着想逃。但是那些黑蛇察觉到人类的温度,嗖嗖的滑行着,纷纷聚集到她脚下,接着就透过小绣鞋,往她体内钻去。“啊,不要啊!”贝贝尖叫着,在原地又蹦又跳,急着满身大汗,根本顾不得此刻的宵小行为,会不会被人发现。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黑蛇全不见了,满地只剩下药坛子的碎片。她脸色惨白,立刻脱下绣鞋察看。白嫩嫩的脚心在月光下,也看不见任何伤口,甚至不觉得疼痛。她只觉得胸口闷闷的,所有的道,像是被某种力量封住,使不上力气。不好了、不好了!大大的不好了!就算她再不懂苗疆的药物,她也能知道,这坛药实在太过诡异了。而如今,这些药一滴不剩的全钻进她身子里,天晓得会发生什么事。贝贝强迫自己镇静,屏气凝神,打算运功,凝气冲开道。谁知,才一运功,血液如黄河决堤般四处奔窜,纳疼痛益发强烈,令贝贝心中一阵慌乱,哪里还能凝聚真气,只得赶紧抱元守一,想要压制住纳椎心刺骨的疼痛。痛!好痛!砰的一声,木门被踹开了,无数的火把将存药房照得明亮无比。所有的苗人,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呆滞的看着在地上打滚的贝贝。“啊,是钱姑娘。”有人喊出来了,没想到半夜里的小偷,竟是苍茫山最重视的娇客。“痛——”她喘息着,视线蒙胧,全身不断。棘格奔上前来,扶起不已的贝贝。“钱姑娘,您没事吧?”“痛——”她无法说话,只能吐出这个字。疼痛愈来愈剧烈,像是要把她的身体撕裂,到最后就连呼吸都是艰难的。她发出低呜,像受伤的小动物般,蜷成一个小球儿。完蛋了!她是不是要死在这儿?一双强健的臂膀,将她抱了起来,搁在怀中。热热的体温,跟耳边强而有力的心跳,虽然没办法缓和疼痛,却也让她稍微安心了些。贝贝抬起头,看见干戈面无表情的俊脸。“救我——救我——”她低喊着,抱着他不放,眼泪沾湿了他宽阔的胸膛。严酷的俊脸,有瞬间的扭曲。接着,她眼前一黑,昏过去了。第六章贝贝眼儿还没睁开,红唇倒先逸出。老天爷啊,好痛!先前万箭穿心似的疼痛不见了,但是她的四肢又酸又疼,活像是被大石头压了一夜。她睁开双眸,发出要死不活的,像个小老头,一边,一边慢吞吞的爬起来。在卧房外的棘格一听见有动静,连忙冲了进来,急着要她躺回。“钱姑娘,您别动啊!”棘格嚷着,拿了个枕头,搁在贝贝身后,让她能够半躺着。贝贝不情愿的躺下,看见棘格忙得像个陀螺,又转出卧房,去端了碗汤药。“您昨晚折腾了一整夜,肯定累坏了。来!先把这碗药喝了。”棘格说着上面把汤药往贝贝的唇边送。苦苦的药汁才一入口,美丽的小脸就猛然一皱,揪得像颗包子。她只喝了半碗,就宣告投降,急着把药碗推开。棘格端了一碟梅糖来,让她祛除嘴里的苦味,嘴里也没闲着。“钱姑娘,您昨晚怎么不好好睡着,三更半夜的,一个人摸去存药房做什么?”“唔,我——”一小脑袋往下垂,不敢面对现实。棘格没发觉,自顾自的说着。“昨晚啊,你那模样可把我们吓坏了,蛊王抱着你回来时,脸色也难看得吓人呢!”那是他生来就是一张臭脸吧!贝贝在心里偷偷嘀咕,却没胆子说出来。她不但寄人篱下,竟还忘恩负义的跑去偷药,落得人赃俱获。最糟糕丢脸的情况,偏偏全给她遇上了,干戈还肯收留她,没把她一脚踹下山,就算是她祖上积德了!不过,照棘格的态度看来,干戈不知是对苍茫山的人们说了些什么,他们仍旧将她奉为上宾,没将她当成偷儿。“蛊王在这儿陪了您一整晚,不许旁人碰你,亲自压着你的手脚,就怕你伤到自个儿。”棘格眯着眼,对着贝贝微笑。她是旁观宅当局者还迷迷糊糊的事,她可是早早就看穿了。的贝贝眯起眼睛。啊,找到凶手了!肯定是干戈压住她,她的四肢才会那么酸痛!可恶啊!他壮得像棵大树,竟敢压在她身上,难道就不怕压碎她?脑子里闪过干戈压着她,的身躯,悬宕在她的身上。他的手掌,扣住她的手腕;他的身子,密密实实的压着她——一股,陡然袭上粉颊,贝贝陡然双睑羞红。呃,会不会那碗药有问题啊?为什么她突然觉得身子有些发热?“钱姑娘,您好些了吗?蛊王吩咐了,姑娘您一醒来,就请过去厅里。”棘格说道,取来她的披风,在一旁等着。“他要见我?”她小心翼翼的问。“是的,说是有要事,必须跟您谈谈。”贝贝抓抓小脑袋,很想逃赚却又悲哀的知道,目个儿根本无处可逃。干戈要跟她谈什么呢?他会把她扔进牢里吗?唔,不对,他若是要惩罚她,就不会把她抱回汉族房,更遑论是还费神的守护了她一整夜。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她穿上披风,慢吞吞的朝主屋走去。低沈的声音,由门内断续传出。贝贝走到屋子前头,双手攀着门框,悄悄探出一颗小脑袋,观察内部状况。门内的讨论声停止,接着,低沈的声音再度响起。“进来。”干戈唤道,老早就瞧见她在门前鬼鬼祟祟。贝贝咬着唇,知道躲不过了,只得叹了一口气,走入厅内。“钱姑娘,您身子还好吗?”一个管事拔得头筹,箭步冲上来,恭敬的询问。“我没事了。”话才刚说完,又有人围过来,忙着问候关心。“身子还疼吗?”“昨晚可把大夥儿吓坏了。”“是啊是啊,您受苦了呢!”这边谈得正热烈,冰冷的声音却陡然响起,立刻冻结了众人的满腔关怀。“出去。”没人敢再吭一声,全都脚底抹油,争先恐后的冲出大门,甚至不敢回头看一眼,剩下被疲劳轰炸过的贝贝,还愣愣的杵在原地。她也是很想跟着逃走的啦,但是她直觉的知道,她要是胆敢朝门的方向挪动一小步,干戈肯定会立刻冲过来。连连深呼吸几次后,她抬起小脸,勇敢迎视他那张严酷的俊脸。“棘格说,你有事找我。”干戈先是冷冷的瞅了她半晌,之后才面无表情的开口。“我警告过你,不许接近存药房。”“呃——”“我也说过,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唔,我现在知道了。”小脑袋垂到胸口,用最小的声量回答。呜呜,别骂嘛,她心里也很后悔啊!想起昨夜诡异的情形,贝贝打了个冷颤,只觉得脚心发痒,像是那些黑涩又在那儿窜来窜去。清澈的眸子转啊转,无意间瞧见,干戈的手腕上,有一圈青黑泛紫的伤痕,看起来像是被某种动物咬的。看那伤口,又肿又紫的,肯定疼极了。怪了,他的身手矫健,任何猛兽都不是他的对手,哪有什么动物,有这么大的能耐,能够咬得到他?她盯着那个咬痕瞧,脑子里却突然想起,棘格先前说过,昨日夜里,在她痛极的时候,干戈亲自压着她,就怕她伤到自己。啊,难道,那个咬痕是——贝贝心中一乱,那的暖流,又悄悄的在胸口泛滥成灾。意识到干戈扫来的视犀她连忙清清喉咙,偷偷喝令自个儿不能失态。“呃,对了,那个坛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她故意转移话题,还踩紧小绣鞋,就怕又有怪东西要溜进去。“蛊。”“嗄?”“那里头装的是七日蛊。”啊!贝贝的小脸,瞬间转为雪白。该死!大姊肯定是忘了提醒她,苗人除了善用药,也善用蛊。“你是说,钻到我身子里头的,势毒?”她乾着嗓子问道,连声音都开始,身子更是抖个不停。从小熟读医书,她当然知道何谓蛊毒。书上记载,苗疆地区多蛊,在每年五月五日的炙阳之日,取百种毒虫!放到不见光的坛中,让毒虫自相残杀,最后留下来的,就势。她脑子里思绪乱转,不断浮现,书上记载的,那些中蛊的人,总是得了好可怕的怪病,最后以最离奇古怪的方式惨死——哇,她不要啊!“为什么苗人们还说那是圣药?”她快哭了。“以讹传讹,自然会有误传。”干戈平淡的口吻,就像在讨论天气。“那些人明明就说了,那坛药能够令人百毒不侵。”她忿忿不平的质问,又气又慌,心里简直没了主意。“人都死了,当然百毒不侵。”呜呜,完蛋了,她要被自个儿的好奇心害死了!“但是我现在没事啊!”贝贝急忙的说道,从椅子上跳起来,在原地跳啊跳,证明自个儿很健康,顺便也试试看,能否把体内的毒虫给跳出来。“现在是没事,但是七日之后——”干戈只把话说了一半。贝贝的心也被吊到半空中。“七日后会怎么样?你倒是说啊!”“这种蛊,初时会疼上一个时辰,隔六个时辰后再度发作。以此类推,疼痛时间增长,到了第七日,中蛊者将会活活痛死。”他徐缓的说道,照着她的要求,把情况说得格外仔细。传说中,这种死宅魂魄俱销,甚至不能转世。人们对这坛蛊充满恐惧,对干戈更是又敬又怕,暗地里称他为销魂蛊王,就怕惹上他,不但要活活痛死,就连魂儿都没了。放眼整个苗疆,就只有贝贝不知死活,还敢往存药房里闯。难怪存药房不需上锁,任何稍微有脑袋的人,都知道该远远的避开那儿,哪里还会闯进去乱翻?贝贝快昏倒了!焦急之中,她脑中陡然灵光乍现,闪过一个法子。“对了,这蛊是你的,你就一定知道解蛊的方法。”她抬起头,急切的问道,紧握住最后一线希望。“你这蛊毒.不好解。”干戈冷冷的回答,黑眸深幽。“我才不管好不好解,花多少钱都可以,你马上替我解!”她喊道,从口袋中翻出银子,用力砸他。他不屑一顾,闪过迎面飞来的银两,端起茶碗,好整以暇的喝着苦涩藤茶。“钠是用我的血养的,只有我能解,解的方式也不同於一般。”贝贝冲上前上,双手揪住他的衣袍,用力摇晃这个可恶的男人。要不是一条小命还握在他手上,她真的好想用力踹他几脚。“什么方法都好,快动手啊!”她咆哮着。他看着她,半晌之后才宣布。“你必须跟我。”嗄?!“合——?”她瞪大眼睛,小手僵住,忘了要掐他脖子。干戈点头。“呃,你的意思是,呃,可以请你解释得清楚一些吗?”会不会是这两个字,在这些蛮子的语言里,是指别的意思?她满脸期待的看着他,期望那张薄唇里,会吐出别的意思。“跟我睡。”他的话,打破她的期待。“呃……只是睡吗?”她还不死心。干戈看着她,微微勾起嘴角。“都做。”都、都做?!为了解除蛊毒,她必须跟干戈——呃——娇嫩的粉脸,因为这惊世骇俗的提议,迅速转为嫣红,但是一想起那椎心刺骨的疼痛,她没有迟疑,立刻就下了决定。“好,我认了,那你来吧!咱们速战速决!”她脱下披风,娇小的身子往他坐着的兽皮上一跳,像个祭品似的四肢张开,全豁出去了。好吧!就当是被狗咬了。反正她这辈子也不打算嫁人,把清白给了这蛮子,说不定还能省去一些麻烦。等干戈蛊毒解了后,她就要马上开溜,即刻回京城去,这辈子再也不见这冷酷的半裸男人,彻底把这丢脸事儿给忘了!她闭起眼睛,准备“从容就义”,干戈却只是睨着她,动都不动一下。“不只是今晚。”他又开口了。啊?“那要多久?”她抬起小脸,眯起眼睛。黑眸直视着她,平静内敛。“七日一回,为期三年。”“三年!”她从兽皮上跳起来,小脑袋摇得像博浪鼓。“不行不行。”说什么都不行!要是那么频繁的跟他——呃,那她岂不是成了他的……情人?那两个字,让她粉脸嫣红,羞得心儿直跳。他没有强求,只是耸肩,起身往外走去,淡淡的丢下一句话。“你可以慢慢考虑。”考虑?这有什么好考虑的?她清白的身子,为了解蛊毒,白白让他占便宜-已经驶荒唐的了。更糟糕的是,为了免去疼痛,他们每七日就必须——噢,不行不行!她宁可痛死,也不会答应这种事情。两个时辰后,时间一到,蛊毒再度发作。“啊!”尖叫声传遍苍茫山,令所有人都为之僵硬。那声音愈来愈痛苦,还伴随着束西被摔碎的声音。接着,不到半晌,就看见贝贝从汉族房里冲出来,跌跌撞撞的穿过广场,踹开蛊王主屋的大门。“干戈!”她尖叫着,已经疼得冷汗直流。高大的身躯!缓缓站了起来,黑眸瞟向她。“随便你要花几年都好,快点,帮我——帮我。”贝贝扑进他怀里,主动去剥他的衣裳。蛊毒太过厉害,她痛得难以忍受,先前豪气干云的决心,老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痛,她好痛啊!他怎么还不救她?贝贝圈住他的颈项,凑上红唇,笨拙的吻着他的脸、他的颈项、他的胸膛——“你决定了?”低沈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她胡乱点头,小手没闲着,不断在他身上乱摸,只求他快些大发慈悲,替她解除疼痛。深幽的黑眸中,闪过一抹光亮。干戈抱起她,住房间走去,他的脚步很快,抱着她的动作,沈稳中却有着内蕴的温柔。房内陈设简单,角落有一张人石床,上头铺着厚厚的兽皮。朦胧之间,贝贝神智恍惚,只觉自个儿被放上床,而干戈的唇、的手,开始在她身上周游。她还好痛,但是他带来的奇妙感觉,一点一滴的驱逐那些痛楚。她咬着唇,额上浮现点点汗珠,小脑袋在兽皮上左摇右晃。几日之后,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从苗疆百族陆续运抵苍茫山。蛊王大婚,这可是苗疆的天大喜事,百苗的族长们,跋山涉水的前来祝贺,好奇的想看看,冷酷的蛊王,娶的究竟是哪个女子。这昭告天下的场面,可让贝贝脸色难看极了。讨厌啊,明明是件丢脸的事儿,为什么会弄得人尽皆知?这么一来,这些人全部都会知道!她是因为蠢得中了蛊毒,才会爬上他的床,恳求他要了她。其实贝贝也不是没想过,要跟干戈私下协议,言明不许对外声张。但是那天她穿过广场,闯进他屋子里,苍茫山上所有的人,全都可以当证人。据说,那日她还没踏出干戈的房门,蛊王大婚的消息,就已经传遍附近几个部族了。她看着络绎不绝的贺客,心里就是不痛快,忍不住凑到干戈身边发问。“为什么他们就这么肯定,我一定会嫁给你?”她跑到大厅来质问他,视线却落在宽阔的胸膛上,没有瞧他的眼睛。虽然两人已经有过肌肤之亲,但是她还是不习惯面对他。尤其是在白昼里,一瞧见他,她就会回想起夜里的亲昵时——想着想着,的脸蛋.又变成了红苹果。干戈看着她,面无表情。“除非你想死,否则你就会嫁我。”含这回答太可恶了!“但是,我只是说跟你——呃,让你替我止痛,又没答应要嫁你——”她一面说着,粉脸泛红,愈垂愈低。“我愿意娶你就行了。”他简单的说道,没冉理会她。贝贝问了一肚子的气,唧着红唇回自个儿屋里去。回屋的路上,不断有人上前,对着她恭贺道喜,或是送上珍贵的礼物。等回到汉族房里,情况更是失控,各族运来的礼物,早已经堆到了庭院里,她连要找个地方站都很困难。贝贝艰难的挤开礼物,往卧房摸索前进。才一回到卧室,她双眼忍不住亮了起来。摆着华美精致的苗族嫁裳,那件绣花飘带裙,绣工精致非凡,简直是巧夺天工。除此之外,嫁裳之上,还有着一顶银冠,以及众多白银首饰。她坐在床沿,抱着银冠,心儿又开始乱了。事情闹得这么大,她看来是躲不过了。只是,她真的要嫁给干戈吗?被绑在他身边三年是一回事,成为他的妻子,又是另一回事啊!她真的留在这儿,跟他做一辈子的夫妻?再说,她成婚的消息要是传回京城,肯定会引起轩然。呃,不对,大姊要是知道,她嫁给了蛊王,肯定高兴极了,说不定还会抱着算盘,开始计算能靠着这层关系!替钱家捞到多少好处。想到这儿,贝贝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她困扰极了,觉得不情愿,却又想不出任何理由拒绝。棘格捧着满手的礼物.从外头走进来,满脸都堆满了笑容。“汉妃,您瞧见这些衣裳跟银饰了,还满意吗?”她兴高采烈的说着,还端起银冠,喜孜孜的替贝贝戴上。啊,蛊王挑的新娘,可是美极了呢!多少族长上了苍茫山,瞧见当今的汉妃,全傻了眼,暗地里全发誓,要去虎门口等着,看看能不能再碰上一个汉族美女。只是,众人喜悦的心情,似乎没传染给新娘。“这些嫁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绣制的?”贝贝的手,滑过嫁裳上的挑花绣,暗暗思忖,这么精致的绣工,绝对是花了不少时间。“唔,族里的姑娘一块儿动手,花了半个月左右。”棘格回答。半个月?那就是打从她上了苍茫山,众人就开始暗地筹备婚礼了?弯弯的柳眉,不悦的蹙了起来。“你们就确定,我一定会嫁他?”怪了,她自个儿的婚姻大事,怎么旁人都比她先知道?棘格神秘的一笑,先到门口探头看了看,确定蛊王还在大厅,暂时无法脱身后,才咚咚咚的又跑回来,凑到贝贝面前,小声的说道:“打从蛊王送来那只银镯,我们就心里有数了。”贝贝挑眉。“那只银镯啊,势王的父亲,从波斯巧匠那儿重金买来,送给蛊王母亲的,是成对的男女双镯。一只收在蛊王房里,另一只,如今就在你手上。”棘格说着,又拿起银饰,忙碌的为新娘打扮。贝贝坐在床沿,呆呆的任由棘格摆布。她的小手,摸索到银镯上,紧紧握住不放。他让她住进母亲的故居,又拿母亲的银镯给她,还嘱咐她一定要戴上,所有人都知道了他的意图,就只有她傻傻的,还被蒙在鼓里——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在说这句话时,就已经藏了弦外之音。不知为什么,得知这项秘密后,她的心有些慌乱、有些气愤、有些不甘愿,却也还掺杂着些许润润甜甜的温暖。广场上锣鼓喧天,宾客们吵吵闹闹,干戈从外面大步踏进内室。她抬起头,看见他时,心头一动。那种从见到他起,就徘徊不去的暖流,再度席卷胸口。原来,他是老早就打定主意要娶她。不知为什么,这件事情让她好高兴、好高兴——干戈望着她,黑眸闪烁。“过来。”他霸道的说道,声音一如以往般冷淡。这一次,她没错过他眼里的火焰。“去哪里?”贝贝弯着唇,对他浅笑,先前的懊恼,这会儿全都一扫而空了。干戈眉头一拧。“过来。”他没有回答,反倒重申命令。她暗暗叹了一口气,对他霸道的性子举双手投降。“好嘛好嘛,别催了。”贝贝嘴上抱怨着!却还试乖伸出小手,搁进他宽大的掌心。当干戈牵着她的手,往外走去时,她的红唇上,悄悄弯出一朵笑。唔,或许,嫁给他,也是一件挺不错的事呢!第七章庆典结束,宾客离去,苍茫山上恢复平静。男人们入山狩猎,而女人们开缸染布,照著干戈的指示,将土布染成蓝布,或是再加工,制成深玄色的红布。一日,午後燠热,她热得难受,想要沐浴,却又不愿意泡进温泉里,索性走出寨门,到後山去寻找可以沐浴的山泉。苗山多泉水,她没花费多少功夫,就在後山发现一汪碧绿的山泉。“哇,太好了。”贝贝喃喃自语,左右看了看,确定四下无人後,才敢褪下香汗淋漓的衣衫。她先用脚尖沾沾山泉,然後再深吸一口气,扑通一声,跳进山泉里头。天气很热,但山泉冰冷,她冷得牙齿打颤,潜入水中,卖力的游动,让身体尽快适应水温。游了一会儿,她疲倦的闭上双眼,在水面上飘啊飘,只觉得好舒服。永远的住在这儿,似乎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呢!虽然没有京城的奢华,却有著无限的惬意,更重要的是,这儿还有干戈——正在想著他,却有某种东西,滑过她的脚底。“啊!”不会吧!这座池子里也有蛊吗?贝贝尖叫一声,连忙踢蹬腿儿,却失去了平衡,咕噜噜的往山泉里沈。山泉好深,她踩不到底,加上一时呛了水,难受极了。“唔,咕噜——唔——咳咳——”她挣扎著,想要爬上岸,却伸长了手,还驶不到岸。突然之间,高大健硕的身躯,由水中窜出,强健的臂膀搂紧她的腰,将她拉入的胸膛。是干戈!“咳!咳咳!你——”她呛咳著,窝在他肩头喘息。还没调匀气息,干戈的唇已经覆盖上来,封住她的红唇,灵活的舌,霸道的窜入她口中,享用柔嫩的唇舌。贝贝的惊呼,过没多久,全化为他口中的软软低吟。片刻之後,当热吻结束,她已经软绵绵的瘫在他怀中,完全无法动弹。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不是在忙吗?”她小声的问。统治百苗,并不是件简单的差事,身为蛊王,他拥有难以比拟的权势,相对的也必须付出大量的时间,处理苗人的诸多事务。“结束了。”干戈简单的回答,搂著她上岸。她抬起头来,这才发现他也是裸的,衣衫早就被扔在岸上晒太阳。呃,她可是来洗澡的啊,不过这会儿,瞧他的眼神,似乎是打算做其他的事“你为什麽吻我?七日又还没到呢!”贝贝红著脸,想转开视犀目光却又离不开他黝黑健硕的身子。“这里有瘴气。”他神色自若的宣布。瘴气?她蹙起眉头,转动小脑袋,左看看、右看看。“我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闻久了,你就会昏倒。”“啊,真的吗?”她有些慌乱,伸手捣住口鼻,双眸眨啊眨的。她不会这麽倒楣吧,才中了蛊毒,又碰上瘴气。呜呜,这下怎麽办?她会不会又要犯疼了?干戈低下头,潮湿的发落到她粉颊上,有些刺刺痒痒。“跟我在一起,就不会有事。”他轻声说道,目光。贝贝眨著眼睛,愣愣望著他,察觉到他愈靠愈近,的薄唇,又回到她唇上,轻轻啃咬,带来奇妙的感觉。唔,这就是他的“办法”吗?她羞怯的伸出手臂,悄悄圈住他的颈项,迎向这个吻,专心的回应著。干戈的身体炙热,像是要将她融化。的他,更显得黝黑精壮,结实修长的体魄,有著无比强大的力量。宽厚的大掌覆盖住软嫩的,她著,在他的霸道与温柔下轻吟——许久之後,贝贝才由迷醉的欢愉中,慢慢回到凡间。干戈拥著她,下颚靠在她的脑袋上,而她蜷在他怀里,汗湿的上,披著他的衣裳。她的指尖,滑到他的手腕上,细细摸索著。那儿还有她先前蛊毒发作时,啃咬留下来的伤。好奇怪啊,她明明就气愤他的霸道,但是为什麽,一跟那双黑眸对上眼儿,她就无法拒绝他?每当干戈看著她,或是拥抱她的时候,她的心口就会热烫的,觉得好舒服、好安心。一种感觉,是不是就叫幸福?静谧的一刻,被孩童的嬉闹声打断。几个小孩,脱得精光,像小青蛙似的,一个个往山泉里跳去,嘻笑泼水,溅出好多水花,玩得不亦乐乎。贝贝低呼一声,披著衣衫,匆忙凑到水边。她独自把衣服扯赚也不管干戈是否会“春光外泄”。“喂,别下去啊!”她焦急的喊道,还猛挥手。没人理她,孩子们甚至掬水泼她,然後哈哈大笑。“快上来!”贝贝呼喊著,急得直跳脚。小孩子游到岸爆抬起湿淋淋的脑袋,咧开嘴笑。“为什麽要我们上去?水好冰好舒服呢!”“水里有瘴气,闻久了会昏倒的!”她急著喊道,困惑的回头看著干戈。他不动声色,半坐在草地上,健硕的身躯,在阳光下闪烁著光泽,比野兽更美丽。贝贝脸儿一红,连忙转开视线。真是的,刚刚她在水里,他就大惊小怪,急著把她捞上来“解毒”,怎麽这会儿孩子们在池里玩水,他反倒无动於衷?小孩们笑得更大声。“哈哈,瘴气是下了雨的午後才会出现的,现在哪有啊!”“汉妃好笨呢!”“哈哈,好笨。”嘻笑声此起彼落,贝贝眯起眸子,过头来。干戈倚靠著大石,神色自若,黑眸直视若她.俊脸上找不到半点愧疚。“你骗我!”她红著脸指控,伸出粉拳去槌他,恨不得把他推进水里,让他喝水喝个饱。可恶!这会儿怎麽办?都被他吃了,总不能要他吐出来吧?“我不想等七日才要你,你是我的妻子,我随时都能——”贝贝脸颊,连忙冲上前,用小手捣住他的嘴,就怕他说出更惊世骇俗的话来。黑眸在她通红的脸上绕了一圈,紧抿的薄唇,稍微软化了些。他拿开贝贝的小手,额头抵著她,呼吸吹拂过潮湿的长发,带来冷热假替的酥麻,令她不已。“况且,刚刚你不也没反对?”干戈靠在她耳爆很缓慢、很缓慢的说道。贝贝无法反驳,羞得想挖个地洞钻进去。太恶劣了,他不但骗了她,还她,在山泉旁就跟她——呜呜,她从小读的诗书礼教呢?她的羞怯呢?怎麽一碰上蛮横的他,那些矜持,就全都变成废物了?“回去了。”干戈站起身,迳自宣布,对她伸出手。正在烦恼的贝贝,虽然心里困扰极了,却还是伸出小手,搁进他的掌心。这样的举止,已经非常自然,不论走到哪儿,他总霸道的要握住她的手。山路崎岖,走没两步,她绊著藤蔓,整个人往前摔。“啊!”贝贝低叫,以为又要跟泥地玩亲亲。还没摔到地上,干戈已经出手,矫健的将她揽入怀里。“没事吧?”他问。她深吸一口气,对著那双黑眸点头。“没、没事。”“小心点!”他粗声说道,口吻不耐,眼神里却有关怀。“喔。”她小声的回答,红唇忍不住往上弯。虽然他很霸道!,虽然他很恶劣;虽然他偶尔会骗得她团团转。但是她还是好喜欢,他在冷酷的外表下,偶尔流露的温柔。不知从何时开始,她已开始习惯那双吓人的黑眸。贝贝主动握住干戈的手,小脑袋靠在他肩上,像只被喂得饱饱的小猫,粉颊轻轻他的胸膛,无言的道谢。他没说话,低头看了她半晌,表情有瞬间的软化,随即又恢复冷然。一男一女,穿过崎岖的山路,离开了山泉。跳月节过後不久,苍茫山上来了不速之客。广场上又吵又闹,贝贝在汉族房里,就可以听到喧闹的声音。“外头怎麽了?”她好奇的问道。发去外头看了一眼,匆匆回来报告。“禀汉妃,是有个汉人闯进来,被族人们逮住了!正交由蛊王发落。”她露出羞怯的笑容,小声的补上一句。“那个汉人,生得好俊俏呢!”话还没说完,丫鬟们已经扔下工作,全凑到门爆想瞧瞧那俊俏的汉人。原来,除了她之外,还会有汉人能人得了苍茫山。这个人是找了苗人带路,还是自个儿摸索进来的?“干戈会怎麽处置擅闯的汉人?”贝贝也凑到门口!踮高脚尖,却还是看不到广场上的动静,只看到一颗颗阻碍视线的脑袋。丫鬟们还没回答,广场上倒先传来干戈的声音。“扔出去。”命令一出,不速之客立刻响起惊慌的叫声。“什麽?扔出去?不、不行啊!我是来找人的!”那人喊道,冷汗直流,抵死不肯被扔出大门。咦,那声音很耳熟呢!贝贝皱起眉头,歪著小脑袋.怀疑是自个儿听错了。不可能啊,这儿是苗疆,可不是京城,那不可能跑到这儿来,说不定只是个声音相似的人——正在思索著,对方又开始大喊。“贝贝!钱贝贝,你在哪儿啊!快点出来啊!”啊,她认出来了!“旭日!”贝贝推开众多丫鳜冲到广场上,满脸惊喜的指著年轻男子大叫。原本在求饶的俊美男人,一看见贝贝,又惊又喜,也张著嘴大叫。“啊,终於找到你了!”在众人的注视下,两人拔腿奔向对方,如同久违的牛郎与织女,热情的拥抱。贝贝更像八爪章鱼似的,双手双脚全都圈上去,兴高采烈的又抱又亲。“你怎麽来了?”她挂在男人身上,亲昵的摇晃他。男人高兴的笑著,看来更加俊美。“笨问题,当然是来找你,不然我为啥搁著京城的暖暖被窝不睡,跑来这苗疆野地?”他伸出手,捏捏她的鼻尖。贝贝高兴极了,搂著他的颈子,还想说话,却发现自个儿的领口陡然一紧,整个身子被往後拎去。咦,她怎麽腾空了?贝贝诧异的回头,刚好看见干戈铁青的俊脸。“把这男人扔进狼堆里。”他阴冷的说道,全身辐射出强烈的怒气。“什麽?呃,不行不行!千万不行!”贝贝连忙反对。干戈的脸色更难看了。“你还想替他求情?”他咆哮,声音震动整座苍茫山。所有的苗人,扑通扑通的跪下,趴在地上瑟瑟著,虽然担忧汉妃的处境,却也没人敢而对蛊王的愤怒。被拎在半空中的贝贝却无处可逃,只能屏住呼吸,紧张的看著他。“是、是啊!”她既害怕又困惑,却还是硬著头皮点头。干戈深吸一口气,锐利的目光扫到旭日身上,恨不得拿出猎刀,把这个男人碎尸万段。这个汉族男人是谁?会是她的情人吗?某种陌生的情绪,在干戈胸口中,令他愤怒得双眼发红,冷静的理智彻底碎裂。她竟敢在他向前,拥抱另一个男人!眼看惰况愈来愈僵,旭日鼓起勇气,前进一步。“笨,你看不出来吗?”他低声骂著贝贝,没想到她竟然这麽迟钝。“什麽?”她一头雾水。旭日还想骂人,但是那个“笨”字还没出口,冷冽寒酷的视犀就狠狠瞪了过来。他立刻把骂人的话全吞回肚子里,脸色一变,火速摆出最和善的笑容。“蛊王,您先别发火,在下是京城钱府长子旭日,是汉妃的弟弟。”他解释著,暗暗猜测,这个高大的蛮子会发这麽大的火,肯定是在吃醋。看来,他这个迷糊的五姊,在这段日子里,倒是捞到个不错的丈夫呢!黑眸眯了起来,从旭日的俊脸,挪移到贝贝的俏脸,充满怀疑。“弟弟?”他问。两人用力点头,差点扭伤了脖子,就怕干戈不信。苗人们偷偷抬头,仔细一瞧,这才发现,这俊美的男人,生得跟汉妃的确有几分相似。两人的五官神似,尤其是那双水汪汪的眸子,更是一模一样。半晌之後,干戈突然放手,松开箝制,转身往内厅走去。她毫无防备,咚的一声,摔在地上,粉臀儿被摔得好疼。“哇,你就不能先提醒我一声再放手吗?”她抱怨著,揉著发疼的粉臀。管事意会过来,连忙上前,恭敬的行礼。“汉妃,蛊王的意思,是请您跟旭日公子都入内厅。我会即刻命人备茶,为旭日公子洗尘。”汉妃的亲人,他们可不敢怠慢。姊弟两人本来就感情深厚,加上许久没见,彼此都有一箩筐的话要说,从广场走入内厅的路上!两张嘴叽哩呱啦,都没停过。“是要你找药材吗?怎麽自个儿开溜了?石冈急得都快上吊自杀了。”旭日问道,帅气的撩起衣袍,跨过门槛。“你也知道石冈那硬性子,他左一个不准,右一个不行的,我什麽事也办不了,索性就自己上路了。”贝贝耸肩,踏入内厅,找了张椅子坐下。屁股还没沾著椅子,後头的干戈就开口了。“过来。”“我坐这儿就——”“过来。”冰冷的口吻,不容反驳。她叹了一口气,只能凑到他身边去坐,心里悄悄抱怨他的蛮横。旭日看在眼里,暗暗微笑。屁股才一坐定,贝贝就急著开口。“你是怎麽找到这儿的?是石冈告诉你们的吗?”“他送信回京城请示,大姊却按兵不动,说你虽然迷糊,但是仍有些小聪明,肯定能够平安无事。”旭日详细的说道。贝贝乾笑几声,觉得头皮发麻。“大姊的神机妙算,可从没出错过。”旭日说道,瞄向一旁的干戈。“只是她倒也没料到,你立见成了蛊王的妻子。”“呃,这个,说来话长,等有机会再说。”她含糊的说道。老天!她可不想让旭日知道,自个儿是丢了多大的脸,才阴错阳差的成为苗人的汉妃!那些过程,她仅仅是回想,就羞愤得想躲进被子里大叫。旭日微笑,拿出扇子,敲击掌心。“没关系,那就回京城,对著家里人,再一并说了吧!”“回京?”她眨眨眼睛。“嗯,京城里头出了些事情。”贝贝喔了一声,眸子滴溜溜的往干戈脸上转,发现他的脸色再度转为铁青。唉,想也知道,他不会点头放人的!“可是我中蛊了,没办法回京城。”她双手一摊,万分无奈。“中什麽蛊?”“你别问了。”她支支吾吾,粉脸发红。旭日晃脑的想了一会儿,虽然怕干戈翻脸,却不得不开口。“只是,你非得回去不可!”他顿了一下,神色凝重。‘乾坤堂’出事了,一个病患突然暴毙,仵作看了,说是你用药失当所造成。”贝贝跳了起来,气得哇哇大叫。“我?我用药失当?这绝不可能!”这是污辱她的医术啊!她用的药都是温补之类,先调养病患身子,再强身健体,进而收到壮阳之效,哪里可能会吃死人?先前,还有病患嫌她药下得太轻,无法立竿见影,所以转投向“安平堂”求医呢!“官府可不这麽想。大姊要我赶在官差前,先带你回家里,大夥儿也好从长计议。”“那现在怎麽办?我又离不开。”贝贝皱眉。旭日晃脑,思索著几位姊姊可能的反应。“四姊会说,以和为贵;三姊会说,量力而为。”“她还会罚你扎马步。”她补上一句。他没理会。“二姊嘛,得等到她醒来,才能问出她的意见。至於大姊,啊,对了,她有给我个锦囊。”“打开看看。”贝贝提议。旭日打开,锦囊里有张短笺,上头是大姊娟秀的字迹。事情没办成,就别回来,两个人沈默。“打开第二个看看。”内容一样。“打开第三个看看。”里头是一条白绫。“什麽意思?”旭日呆愣,摸不清大姊的意思。贝贝倒抽一口凉气,躲到干戈背後。“嗯,呃,你、你是知道大姊的性格的。”她用很小的声音说道。旭日脸色一白。“呃,好歹我是她亲弟弟,她不会这麽狠——”他看见贝贝猛,背脊不禁发凉。“好吧!就算我没办法带你回去,必须拿著这条白绫上吊,但你就没想过,大姊会亲自来逮你?”旭日一脸悲苦,拿著白绫在脖子上绕啊绕。这一次,轮到贝贝脸色惨白。姊弟二人都在烦恼的时候,干戈开了金口。“我陪你。”“啊,你要跟我回去?”她转过头来,不敢置信的看著他。“没错。”“呃,啊,嗯——那个——其实,你不需要陪著我,我只是回去处理一些事,很快就回来了。”她双手乱挥,光是想像他走入京城,会造成多大的骚动,就觉得头皮发麻。“你离不开我。”干戈淡淡的说。“啊?”她脸儿一红。“你别胡说,我哪里会离不开——”“七日一回。”他提醒。轰!贝贝的脸儿著火了。可恶,他怎麽——怎麽可以提——“七日——什么七日一回?”旭日很感兴趣,凑过来发问。“没你的事!”贝贝恼羞成怒,红著粉脸,咚咚咚的跑过来,抡起拳头扁自个儿的弟弟。“唉啊,别打别打。”旭日无端被敲了几下,捣著痛处,龇牙咧嘴的喊疼。唔,七日一回?什麽七日一回?他脑子乱转,虽然好奇,却碍於贝贝的拳头威胁,不敢再发问,怕等会儿会被扁出内伤来。“随时可以出发。”干戈说道,阻止姊弟相残。“真的吗?”贝贝双眼闪亮,神态兴奋。“那让我换件衣裳,收拾些东西,咱们马上出发。”虽然回京里,是有麻烦事必须处理,但是离家这麽久,她自然是好想念好想念家人。就连大姊,在这会儿回想起来,都令她觉得思念极了!“太好了,我要回家了!”返家的兴奋!充斥在胸口,她小嘴上喊著,双手拎著绣花飘带裙,三步并作两步,迫不及待的往外跑去。没人发现,当她欢呼时,干戈的黑眸中,闪过一抹阴鸷。第八章繁华京城,冠盖云集。无数的落花,拂过高高的蓝色琉璃同落入钱府。偌大的庭院内,花木扶疏,错落着华丽的庭台楼阁。珍珠阁的窗台前,站着一名绝色女子。吵杂的喧闹,夹杂着惊喜的笑声,从钱府大门,一路响了进来。几个丫鬟急忙穿过回廊,奔来珍珠阁,在阁前幅身行礼,欢喜的报告。"启禀大姑娘,旭日公子带着五姑娘回府了。"钱金金弯唇一笑。"让他们到珍珠阁来。"她吩咐道,转身踏入屋内。久候在窗台旁的丫鳜立刻为她解下软绡披风,端上的香茗。金金端过瓷杯,轻啜热茶,瓷杯还没见底,珍珠间外就响起喧哗声,热闹极了。阁门一开,娇小的身子立刻飞奔进来。"大姊!"贝贝娇声喊道,冲上软椅,抱住金金,像只小猫般撒娇,从苗疆带回来的精致礼物,全被扔到地上去了。金金微笑,拍拍小妹的粉颊。"你可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当了苗人的汉妃,从此之后就不回京城了。"她轻声道,捏捏贝贝的鼻尖。"大姊,我哪里会不回来呢!"贝贝小声说道,偷偷做了个鬼脸。金金浅笑,清澈闪亮的眸子,看向一旁高大沉默的男人。"我让你去找药方,你却找了个丈夫回来。"啊,惨了惨了,大姊要怪罪了!贝贝连忙,从衣袋里,抽出一束文件,上头写得密密麻麻的,全是苗疆药材的批发货价。"呃,我虽然没找到药方,但是也找到货源。大姊,这是苗疆的药材谱,只要照这张谱进货,'乾坤堂'每年能节省十几万两银子呢!"她陪着笑脸,献宝似的,把药材谱送到大姊面前,证明自个儿可没偷懒。金金眸子一亮,低头审视。天下人都知道,在京城钱府里,运筹帷幄的,是长女钱金金。自从她十八岁及笄,展露惊人的商业长才后,就接掌了父亲的生意,经营得有声有色。"货源稳定吗?"她问。"苗人说了,任何好货,都先留给'乾坤堂'。"贝贝说道,看了干戈一眼。买药材的事情,一由他出面,就全盘搞定。苗人不敢违逆蛊王,对她这个汉妃,更是有求必应。金金沉吟半晌,才又开口。"商道呢?""全打理妥当了,十里一站,能够日夜兼程,把药材送来京城。"旭日插嘴,紧张的看着大姊。金金挑眉,仔细看过药材谱,才慢条斯理的卷起来,交给丫鬟。"这件事,你们办得不错。"姊弟二人,松了一口气,差点没瘫软在地上。呼,还好这桩生意能让大姊满意!他们一路上提心吊胆,就怕大姊怪罪,说他们办事不力。到时候啊,只怕家里的椅子都还没坐暖,就要再度被扔出大门去赚钱。心上的大石头落了地,贝贝舒展柳眉,觑见站在一旁,始终沉默不语的干戈。她跳下软椅,咚咚咚的走到干戈面前,牵着他的大手,走回软椅坐好。"大姊,我替你介绍,他就是——""我知道。"金金微笑,还命人端上最好的春茶。"啊?"贝贝一头雾水。大姊知道?知道什么啊?她都还没说呢!"他是干戈,苗疆的蛊王,你的丈夫,咱们钱府的新姑爷。"金金轻声说道,说得钜细靡遗,没半点遗漏。贝贝眨着双眸,讶异得说不出话来。"她派人来调查过。"干戈开口,黑眸微眯。即使远在苗疆,也不时会有汉人,赞叹的谈论起京城钱府的长女。他老早就知道,他的小妻子,有个绝顶聪明的大姊。"啊?有吗?"干戈点头。"我们成婚后,有汉人陆续入了苗疆,打探关于我的一切。"苗人们来禀报,说是这些形迹诡异的汉人,都是来自于汉妃的娘家。金金浅笑,搁下瓷杯。"我这个宝贝妹子,没媒没聘的,就让你给娶走了,我当然必须格外留意些。"她弯着唇,若有所思的看着干戈,淡淡的补上一句。"钱府的女儿,可不是普通人想娶就能娶的。"黑眸一眯,没有动怒,明白金金的弦外之意。旭日在旁边小声的嘀咕。"不用说,她肯定是拨过算盘,知道结下这门亲事,是稳赚不赔的。"金金笑而不答,反倒靠到贝贝耳爆轻声问道:"他对你好吗?"贝贝咬着唇,没有回答,粉脸却变得红润润的,格外动人。这下子,即使她不说话,答案也昭然若揭了。干戈的黑眸,眸光转浓。他旁若无人的起身!大步走过来,拦腰抱起贝贝,霸占了她的软椅。"啊,那是我的位子啦!"她抗议。"你坐我腿上。"他口吻平淡,眼神却十分炙热。坚实的双手,圈紧细细的纤腰,不让她离开。连屋内的丫鬟们,都偷偷笑着,知道这个新姑爷,可是疼极了五姑娘呢!众人的眼神,让她羞得想挖个洞跳进去,但天不从人愿,干戈把她抱得紧紧的,她连脚尖都碰不着织毯。贝贝羞得连发根都红了,连忙扯出别的事情,转移大伙儿的注意力。"对了,大姊,旭日提到,前些日子,京城里头有人暴毙,那是怎么一回事?"她把话题绕口正事上头。金金点头,收敛笑容。她纤手一扬,所有丫鬟自动福身退下,室内转眼清场完毕,只剩下钱家自个儿的亲人。"死者是西市延康坊的潘大爷,官府那方面,我暂时压下来,但要厘清案情,只怕还要费一番功夫。"贝贝蹙着眉头,一面听一面点头。"他在'乾坤堂'里看了一阵子,病因是气虚血寒、肾水不足。""你用了什么药?"干戈问。"以鹿角、龟板、枸杞及人参口味药剂,熬成四珍胶。"她皱着眉头。"这些都是温补之药,不会伤身的。"他点头,拧眉沉思。贝贝虽然迷糊,但是精通药理,用药毫不含糊,苍茫山上的妇女孩童,如果有任何病毒,都已全交由她治疗。旭日走了过来,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竹筒。"这是在死者身旁发现的证物,你们瞧瞧。""证物该待在衙门吧?"贝贝瞪着他。他耸肩,不以为然。"大姊有办法嘛!"干戈打开竹筒,将竹筒内的东西倒在桌上,浓眉愈拧愈紧。她也凑过去瞧,才一看清楚!嘴里就哇哇叫了起来。"啊,这是斑鸷啊!"这种东西,药性极强,致人于死。一般药行的用法,是将斑鸷与糯米同炒,取了糯米入药,丢弃斑鸷不用。干戈审视着桌上的斑鸷,黑眸闪烁,若有所思。贝贝把下巴搁在桌面上,瞪着那些黑乎乎的斑鸷。一想到这些东西,曾害死一条人命,她就心里直发毛。"我记得,这种东西,能治疗皮肤方面的病症。"她小声说道。"也能用于壮阳。""这个我知道。斑鸷在壮阳上的确有奇效,但也有奇毒,所以我不用。"她是很努力在赚钱,但可从不做害人的勾当。"你不用,他们用了。""谁?"贝贝眨着眼睛问。黑眸一眯,射出锐利的光芒。半晌之后,他才徐徐开口。"四川唐门。"东市长街上,离"安平堂"几丈远的墙角,两男一女正在拉拉扯扯。"喂,这样不行啦!"贝贝小声的怀着。干戈没有理会,跨步便走。眼看用说的没用,她连忙往前一蹦,用尽全身力量!拉住他一条胳臂,妄想阻止他前进。该死,这怎么这么不可理喻?!"不行啦,'安平堂'虽然真的来自四川,但也不能证实,他们跟命案有关。"即使用上全身体重,仍难敌干戈的力气,她像个行李,被拖着前进,小绣鞋在地上滑出一道长长的痕迹。街上来往的人们,瞪大眼睛,好奇的观望。干戈抬眼,冷冷瞟来一眼。就仗着那比江洋大盗远吓人的气势,众人立刻脖子一缩,像被针刺着似的,迅速挪开视犀溜之大吉,不敢久留。十丈之内,除了夫妻二人,只剩正在考虑,是否要逃走的旭日。"旭日,还杵在那里做什么?快来帮忙啊!"贝贝还在嚷着。旭日站在原地,为难的搔搔脑袋。"呃,但是,姊夫说的也有道理啊,京城之内,除了'安平堂'外,没有第二间药坊的药来自四川,他们的确最有嫌疑。"班鸷的产量稀少,前几年曾听说,四川有人大量里培养,而要将活斑鸷制成可用的药物!又需要专门的技术。放眼四川,就只有惯于用毒的唐门有此能耐。更巧合的是,这间"安平堂"的主人,就是来自四川。"不行,咱们必须等官府查办!"贝贝喊道,又被拖了好几尺。"太慢了。""呃,啊,但是,你这么闯进去,反倒是打草惊蛇。"她极力劝阻。干戈露出狼一般狰狞的笑容,令人。"我会搜出证据来的。"贝贝忍住尖叫的冲动,深吸一口气。"你别急,我们换个方法去探探吧!啊,对了,我想到了,我们可以找个人!假装房事不力,亟欲求医,必须买些强力的壮阳药——"他的表情愈来愈难看。呃,事关男性"尊严",他肯定是不愿意了!况且,瞧他这么高大精壮,哪个人会相信,他有——呃——呃——"那方面"的问题——贝贝粉脸一红,连忙甩甩头,抛开脑中的胡思乱想。她转过头,脑筋动到弟弟身上。"旭日,你去。""我?"他的眼睛快掉出来了眼看旭日还杵在原地,贝贝双手插腰,俏脸一凝。"你去不去啊?""我——""姊姊说的话,你敢不听?""呃,我——"旭日我了半天,还我不出个下文来。要他上"安平堂"求壮阳药?这要是传出去,他这个京城第一贵公子的脸要往哪里搁啊?别的不说,只怕城里的姑娘,会哭湿好几条手绢呢!呜呜!他怎么这么命苦?别人家都是重男轻女,唯独他家例外。他这个钱家唯一的香火,总是被五个姊姊欺压得难以翻身。正在怨叹自个儿歹命,眼角却瞄见上个高大的身影,早已迳自朝"安平堂"走去。"五姊——""别罗唆,你去是不去?"贝贝龇牙咧嘴的嚷道。"我想,没那侗必要了。""为什么?"旭日缩缩脖子,伸手指向"安平堂"大门。"因为,呃,姊夫已经闯进去了。""您不能进去!"说话的人,被干戈一掌挥开,哀嚎的飞出大门!跌到街上。"这位客倌,你——啊!"更多的人围上来,更多的人,陆续往外飞去,咚咚咚的,在街上躺成了一片。高大的干戈,如入无人之境,一手挥开一个,没三两下功夫,原本热闹非凡的"安平堂"人数锐减。客人们见苗头不对,立刻抱头鼠窜,逃得不儿踪影。在店里招呼的伙计们,连反抗的力量都没有,全被扔出门,就只剩下柜台后方的掌柜,脸色惨白,瞪着这个暴戾危险的男人,不断。干戈伸出手,揪起掌柜,脸色阴沉。"交出来。""交——交——交什么?"掌柜的抖得连话都说不好。"鸷斑。"掌柜的脸色一变,却仍在装糊涂。"呃,这位爷,您说什么,我不懂——"黑眸眯起,迸射出不耐的怒火,干戈出手,挥出一道凌厉的掌风。砰!一声巨响,震得人耳朵发疼。整楝屋子剧烈摇晃,一整面的药柜,转眼就被轰掉,连屋梁都摇摇欲坠。掌柜的傻了,抖得更厉害。"同样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干戈的口吻仍旧冰冷。贝贝上气不接下气的跑进来,才一进"安平堂",就见一个大药瓮,笔直的飞来,轰向她的脑袋。"啊!"她大叫一声,连忙低头,惊险的闪开。药瓮哗啦一声,摔在地板上,瓦片跟里头的黑枣散了一地!满地滚啊滚。她拍拍胸口,安抚受惊的心脏,环顾乱七八糟的大厅。"老天,我才迟了一会儿,你就把这儿破坏成这样了!""啧,姊夫的手脚真快。"旭日在一旁感叹,一进大门,立刻挑了个安全位置躲好!就怕惨遭池鱼之殃。吵闹的声音,惊动了"安平堂"的老板唐舜。他皱着眉头,从存药房里走了出来,嘴上还在骂着。"做什么?这样吵吵闹闹的——"深邃的黑眸,冰冷的扫了过去。两个人才刚打了个照面,唐舜的脸色,立刻变得惨白。他先是全身僵硬,张着嘴直喘气,眼睛瞪得比金鱼还凸。干戈挑眉。"原来是你。"他扔下吓昏的掌柜,像发现新猎物的野兽,跨步走来。啊,这两个人认识?贝贝跟旭日愣在一旁,屏气凝神,满头问号。唐舜突然提气一喊,扯住桌上的布匹,往他们甩来。数十支针灸用的银针,笔直朝两人射来,银光交织成一片银网,躲都躲不过。庞大的身影,恍如鬼魅!瞬间就赶到面前!挡住尖锐的银针。她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就被干戈揽入怀中。的男性气息,包里了贝贝全身,她毫发无伤,胸口却狠狠一疼。"干戈!"她惊慌的喊着,俏脸惨白。他用身体为她挡了银针!"我没事。"干戈淡淡的说道,目光扫过她焦虑的小脸,冷酷的眼神,稍稍变得柔和。角落传来。"我有事。"旭日龇牙咧嘴的抱怨。他问躲不及,又没人搭救,手臂上挨了十几根银针,疼得好想哭。贝贝没理会,小手扯着于戈的衣裳。"快把衣裳脱下,让我瞧瞧!"他耸肩,刷的拉下衣衫,露出结实黝黑的上身。"转过去。"她又下了命令。他依言转身,宽阔的背上,赫然钉满了银针,看来怵目惊心。她倒抽一口气,小手抢着红唇,全身。"针上没毒。"干戈简单的说道,接着绷紧肌肉,发出一声巨喝。霸道绝伦的内力,凝为强大力道,全数的银针立刻被震飞。就听到嗖嗖的声响,银针转眼挪了位,全钉到墙壁上去了。贝贝眼中泪花乱转,虽然松了一口气,心头仍难受极了,被莫名的情绪揪得紧紧的。"你痛不痛?"她先伸出小手!试探的摸啊摸,接着靠上前去,小心翼翼的吹气,想为他上疼。他。"骗人!"怎么可能不痛?他都流血了呢!干戈回头,瞅了她半晌,眼神复杂。"你没受伤就好。"他粗声说道.转身往内走去。贝贝整个人呆住了,傻傻的看着那高大的背影,红唇微张,连泪珠滚下粉颊,也不晓得要去擦。那简单的几个字,让她胸口好热好烫,某种甜甜暖暖的涵义,虽然他从来没有说出口,但是从他的眼神、他的举动,她就能感受得好清晰。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好想抱住他,抱得紧紧的,永远都不放开——高大的背影,在药坊间转了个弯,踏进内室的存药房。她急忙跟上去,不想跟他分开太久。存药房内,百药杂陈,用的都是寻常的药材。墙上有着无数药柜,房中央还摆着一张红木大桌。干戈站在药材中,拧皱浓眉,仔细检阅。黝暗的眸子,落到红木大桌上。桌上空无一物,却飘着神秘的药味。他挑眉,黑眸一眯。"啊,唐舜怎么逃了?"贝贝凑过来发问,转着小脑袋,在屋子里看啊看,却看不见那的影子。那个卑劣的男人,大概是趁着干戈分神救她的时候,找机会开溜的吧!只是,这种反应也太明显了吧?他们只是找上门,唐舜立刻逃赚摆明了是心里有鬼!干戈勾唇,露出冷笑。"他认得我。"唐门善用毒,但是汉人用毒,终究比不上苗人。唐舜是用毒之人,对干戈的大名,自然是如雷贯耳。这会儿碰上祖师爷了,他这个小货色能不逃吗?没吓得尿裤子就不错了!"但是,那也不能证明,他跟命案有关。他拔腿开溜,说不定只是代表,全天下人都知道你很凶——"她小声说道,不断强调!证据很重要。干戈扫了她一眼,走到红木大桌前,举起右手。"啊!"这一次,她眼明手怏,立刻跳到他背后,把耳朵捣起来。轰!又是一声巨响,坚固的红木大桌,在他的掌力下,化为无数木屑。木屑之中,赫然出现了十来个黑色绸袋。小绣鞋才刚踏出去,她整个人就被干戈拎起来,腿儿腾空。直到被拎过了散落的尖锐木屑,他才松手。"别踏着了。"他面无表情的说道口她心头一暖,红唇弯起,露出甜甜的笑,小脑袋点得好用力。他的霸道,总隐藏着对她的关心。这个严酷又沉默的男人,其实很不懂得表达感情呢!干戈拿起一个黑绸袋,运劲一摸,绸袋碎开,一块毒性极强的蟾酥,赫然出现在他掌心。这种东西,通常用于麻醉,对壮阳有奇效,但是用量稍稍不对,就会致命。噢喔,看来证据确凿了!"你怎么知道桌里还有东西?"她蹲在地上,把黑绸袋一个个打开,才发现里头全是有剧毒的壮阳药品。"这是唐门的习惯。"他简单的说道,将一鸷整袋的斑递到她面前。她哇了一声,抢过来看。"把这个交给官府,就可以还你清白。"干戈说道,伸出手臂,又将她拎了起来,迳自往外走。"呃,我们要去哪里?""回家。"事情结束,他不愿久留。贝贝点点头,也很想开溜。经过大厅时,她抬起小手,把斑鸷扔给旭日。"把证物交给官府,再让他们派人来调查清楚。"她吩咐道。"但是,我手上的银针——"旭日一缩脑袋!委屈的接过斑鸷。"自个儿拿镊子夹出来。"她还在交代着,人已经被干戈拎出门外.两人愈走愈远,将旭日远远的抛下。他独自站在破烂的"安平堂"里,抱着发疼的手臂、拿着斑鸷,只觉得自己好可怜。呜呜,他的手很痛啊,怎么没人来关心他?呜呜第九章还没有破案,干戈的耐性已经用尽。在餐桌上,他搁下筷子,对满桌山珍海味视若无睹。「我要带她回去。」他简单的宣布。原本热闹的餐桌,转眼陷入寂静。贝贝坐在他旁爆双手捧着碗,正在喝着火腿春笋汤,小嘴里还嚼着嫩脆的笋子。「回哪里?」她傻傻的问,没察觉到气氛不对。「苗疆。」简单两个字,让可口的笋子,瞬间变得毫无滋味。她搁下汤碗,连忙抗议。「不行不行,我们才刚到了呢!」才刚见到几位姊姊们,连爹娘的面都没见到,他就这幺不体贴,立刻要拉着她回苗疆?黑眸一瞇,迸射不悦。钱府几位千金,也围在餐桌旁,室内美人群聚,蓬荜生辉。她们低着头,聪明的闭嘴不语,眼睛全看向大姊。金金接过手绢,擦拭双手,出来打圆场。「贝贝虽然洗脱嫌疑,但是案子到底还没破,官府方面,只怕不愿意让她离开京城。」她说得合情合理。几个姊妹猛点头,闪亮的眼儿望向干戈。他冷着脸,毫不考虑。「这些小事,你可以处理。」金金挑眉。「你倒是很看得起我。」眼看大姊被戴了高帽子,马上就临阵倒戈,贝贝主动上场,蹙着柳眉,像个小可怜似的,扯着他的衣袖摇啊摇,期待能捞到一点怜悯。「别那幺快赚好不好?京城里有很多好玩的事儿,是苗疆比不上的,我们留下,我带你到处去晃晃——」话还没说完,那两道剑眉,早已拧在一块儿。糟糕,看来哀兵政策无效!「我们明日启程。」他径自说道,端起酒杯,眉头没有松开,神色更凝重了些。贝贝深呼吸,被干戈的固执霸道一激,火气也冒上来了。她怒气腾腾,双手一拍桌子,猛的跳上椅子,小脸刚好对上他的视线。「干戈,你给本姑娘听清楚了,我、不、住」她喊道,重申立场。他下颚,气得头顶冒烟。「住」干戈吼道。「不要!」她不甘示弱,吼了回去。冷酷黑眸对上倔强明眸,两人大眼瞪小眼,僵持下下。「你必须跟我回去。」「为什幺?」「因为你是我的妻子。」「既然是妻子,不是你买的牲口,哪里能随你牵东牵西的?我当然有权决定要待在哪里!」干戈深吸一口气,重击桌面,满桌的好酒好菜,叮叮当当的乱响。屋内仆人、丫鬟们没胆子收拾,抱着脑袋,迅速逃离现场。「跟我回家去。」他瞪着她,黑眸闪亮,双拳紧握.强硬的命令,一字一句从牙缝中挤出来。骸她才不怕呢!贝贝伸出手,捧住那张俊脸,鼻子凑到他眼前。「这儿就是我家啊!」话才刚说出口,她双手下的身子,陡然一僵。那双黑眸深处,闪过一抹。干戈的脸色转为铁青。「是吗?热闹的京城才是你的家,偏远的苗疆,自然是比不上了。」他瞇着双眼,轻声说道,声音比腊月的寒风还要冷。她背脊一凉,惊觉自个儿说错话了。天啊,他误会了,她不是那个意思!京城是她的家,但并不代表,她就否认有他的苗疆,就不是她的归宿。所谓的家,该有能分享欢笑与温暖的家人;所谓的家,该有个让她在乎的人——他也是她在乎的人啊!「干戈,我——」贝贝急着想解释,舌头却打了结,脑子里乱成一团,当着众姊妹的面,她更是拉不下脸道歉。还想不出该说什幺,干戈已经起身,目光如冰。「你不赚我走。」「要走可以,解了我的蛊毒啊!」她虚张声势的喊道,有恃无恐,知道他绝不会放着她的生死不管。她体内的蛊毒,此刻反倒成了护身符。干戈回过头,冷冷的瞪着她,蓦地抽出腰间猎刀,拉开衣裳.露出黝黑结实的胸膛。「我解!」银白的刀尖,往胸膛刺去,在心口划出一道血痕,鲜血顺着刀刃,滴在酒杯里。「把这杯血喝了!你体内的七日蛊就能消解。」他冷淡的说道,高大的身躯踏出大厅,甩袖离去。室内岑寂,没人吭声,视线全落到贝贝身上。她瞪着那杯血,全身僵硬,直到胸口发疼,才发现自个儿打从他离开,就忘了该要呼吸。干戈走了,他真的不管她了——热热的液体涌上眼眶,杯子里红色的血,看在眼中愈来愈模糊。「贝贝,你不去追他吗?」最温柔的四姊开口,绝美的眸子看向门外,一脸担忧。「追什幺呢?他要走就让他赚我反倒落得轻松。」她故作坚强,声音却在。她把下巴抬得高高的,想要从容的退出大厅,脚步却晃个不停。直到走回房间,关上房门后!她深吸一口气,扑向床铺。「哇!」凄惨的哭声,传遍钱府每个角落。贝贝整个人埋在棉被里,哭得声嘶力浆眼泪沾湿了锦缎被子。她边哭边晃着脑袋,心里难受得像是被开了个大洞。呜呜,他走了!呜呜!他不要她了!呜呜!那个霸道的笨蛋蛮子!就不会把事情问清楚吗?她很在乎他、很爱他啊!解了七日蛊又怎幺样?他下在她心中的情蛊,她要找谁去解?哭得正伤心,棉被突然被人给掀了,一张哭花的小脸,顿时没地方藏。四个姊姊全凑在床爆将她团团围住。「别哭了,快出来。」金金伸出手,硬是要把小妹拉下床铺。「不要!」她哭叫。「你再不出来,可就真的追不上干戈了。」「我才不去追他!」贝贝咬着的唇,不断,就算心痛得要命,还是倔强极了。金金皱起眉头,在床边坐下。「你是当真想离开干戈?」她想要点头,眼泪却泄漏了心事,哗啦啦的住下掉。如果是真心想离开他,她哪里会哭成这样呢?「是他不要我的。」想到这儿,眼泪掉得更凶了。「傻瓜,你仔细想想,干戈若是不要你,又何必因为你不回苗疆,发那幺大的火?」贝贝抬起小脑袋,哗啦啦的流泉,因为金金的话,稍微停止流泻。这幺说来,干戈是在乎她的喽?她好想告诉他,自个儿不是不跟他回苗疆,但是爹娘远在四川,还没见过这个新女婿呢!她想等到爹娘回府,再郑重的告诉爹娘,日己嫁了个沉默严酷、却对她很好的男人——希望的火苗,悄悄在心中复燃,心口的疼痛,一点一滴减轻。金金拿了件披风,替小妹穿上,嘴上还在说着。「再说,钱家可从不做亏本生意,怎能赔了姑娘又折兵?干戈这个姑爷,无论如何,钱家是丢不起的,你自己想清楚!是要自个儿追上去,还是被五花大绑的送去?」贝贝被推着下床,虽然想去追干戈,心里却觉得有些委屈。「大姊,到底是钱重要,还是我的面子重要?」金、银、珠、宝一字排开!露出微笑,齐声回答。「当、然、是、钱!」月黑风脯小小的身子在郊道上奔跑着。贝贝喘息着,汗水浸湿衣裳,却怎幺也追不上干戈。漆黑的郊道上,没有半个人影。她手中的灯笼,在半个时辰前就熄了。她咬着牙,在夜里摸黑走了好久,却还是看不见他的人影。怪了,大姊不是说了,干戈离开没多久,她要是动作快一些,肯定能追上的吗?为川幺她追了那幺久,却连他的背影都没瞧见?呜呜,那个可恶的蛮子,没事走那幺快做啥?她的腿也没他长,追起来好辛苦呢!她蹲在地上,又冷又累,先前哭得酸疼的眼儿,又有些湿润了。要是追不上干戈,那该怎幺办呢?一想到从此都无法见到他,她的心更痛了些。他离开之后,她才赫然发现,自个儿已经离不开他。一个人影,悄悄靠近,阴影遮盖了月光。「干戈!」她立刻跳了起来,惊喜的大喊。啊,他回头来找她了吗?!面目狰狞的唐舜,居高临下的睨着她。「钱姑娘,找人吗?」贝贝倒抽一口气,连忙躲开数超跟唐舜隔得远远的。「你怎幺会在这里?」她咬着唇,心里浮现不祥的预感。「在下等在这儿,是为了等钱姑娘。」唐舜笑着说道,眉宇之间,有浓浓的杀气。啊,等她?!「唐爷找我有事?」贝贝眨着眼睛,悄悄挪动小绣鞋,只是唐舜一瞧见她后退,也欺身上前,阴魂不散的缠着不放。唐舜笑得更阴毒。「你这女人倒是厉害,生意上斗不过我,不知用了什幺法子,竟能雇了蛊王来撑腰,把我的药坊拆了。」「安平堂」被拆后,官府急着缉捕他,让他再也待不下去。但是,要他就这幺离开,白白放过钱贝贝,他又太不甘心!唐舜猜想,蛊王虽然不好惹,但终究只是受雇于钱家,若想报仇,自然也要等到难缠角色先离开。他在钱府外埋伏,耐心的等到蛊王离开,才敢现身。「唔!唐爷是来道别的?」她胡乱问着,冷汗直流,急着想找方法脱身。只是,这会儿天色昏暗,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她上哪儿去讨救兵?「是啊,临别之前,特地送了个小礼物来给钱姑娘。」唐舜拿出一个小瓶子,逼近贝贝,双眼闪烁。「呃,不需要这幺多礼了。」她瞪着那个瓶子,心里确定,那绝对不是啥好东西。「这可是我特别调制的『蚀骨露』,一旦沾上后,你那漂亮的肌肤,转眼就会侵蚀成白骨。」唐舜兴奋的说道,打开瓶子,一阵浓香立刻弥漫四周,让人闻了难以呼吸。贝贝连连后退,双脚都软了。她听过「蚀骨露」,这东西名堂古怪,能销融尸骨,寻常人绝对不敢使用。但她万万没想到,唐舜这幺歹毒,竟拿这东西来对付她。该死,要是碰上瓶子里的液体,她肯定转眼就被融化得一干二净,哪里还能去找干戈?唐舜愈走愈近,毫高举起瓶子。「呃,你别冲动——你——啊,干戈!」最危急的时候,她本能的喊出他的名字。来不及了!液体泼来,全数溅到她肌肤上,让她全身发寒。「啊——」贝贝在浓香中发出惨叫,双手抱着身子,狼狈的跌在地上。呜呜,她完蛋了、她死定了,她要融化了——咦?不会痛?绵长的惨叫声,以疑惑的单音作结。贝贝镇定下来,抬起小脑袋,瞪着自个儿的身子,困惑而不解。月光之下,湿润的肌肤一片莹亮,既没有腐烂,更没有见骨,她甚至不觉得疼痛!她抬起头来,呆楞的看着唐舜。他比她更震惊,还不死心的抖动瓶子,将剩余的「蚀骨露」往她身上泼。凉凉的液体,溅到她身上,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却把她染得香喷喷的。「不可能,你怎幺会没事?」唐舜气急败坏,双眼圆瞪,想不出是哪里出了问题。蚀骨露是他亲出口调配,是天下至毒之药,为什幺却对钱贝贝无效?幽暗的角落里,陡然传来低沉的声音。「她身上有七日蛊,其它的毒伤不了她。」干戈踏山几步,高大的身躯、严酷的俊脸在月光之下。他一身黑衣,不知已在一旁看了多久。贝贝跳起来,连忙咚咚咚的跑过去,扯住他的手臂,抱得紧紧的,就怕他又溜得不见人影。唐舜脸色惨白,无法明白。「但是——但是——她为什幺没死?」中了七日蛊的人,会活活痛死,哪里还能像这个女人,活跳跳的到处乱跑?干戈低头,看着靠在手臂上的粉脸。「因为,她是我的妻子。」唐舜脸色惨白,恍然大悟。钱贝贝不是干戈的雇主,而是他的妻子!七日蛊是天下至毒,但是再可怕的蛊,也还是要受蛊王纵。干戈抑制了毒性,令妻子靠着七日蛊,能够百毒不侵,却又不为毒蛊所害。干戈勾唇冷笑,缓缓从袖中掏中一枚银饰。「你该知道,伤害我的妻子,是要付出代价的。」他运指一弹,银饰咻的一声,往前飞出。唐舜倒抽一口气,银饰已经在他腿边迸开,里头淌出黑色的液体。黑色的液体如同小涩寻找热源,唐舜转身飞奔,但它们的速度更怏,立刻追了上去。在唐舜的惨叫声中,黑蛇全窜入他的脚底。「啊!」唐舜逐渐远去的凄厉呼号,在幽静的深夜听来,更显得可怕。干戈将粉脸压在怀中,不让她瞧见。「不要看。」宽厚的大掌,压着她的小脑袋!熟悉的味道、暖烫的温度,源源不绝的传来。纵使看不见,凄厉的惨叫声,仍旧不断传来。她攀住他,直到惨叫声远去后,小脑袋才慢慢抬起来,粉脸上余悸犹存。「啊,那是——」「七日蛊。」她拍拍胸口。「你还留有这可怕的玩意儿?」干戈点头。「我事先留下的。」喔——等等,事先?贝贝皱起弯弯的眉,反复咀嚼这两个字。她沉静思绪,将来龙去脉,在脑子里仔仔细细的想过一遍。「你『事先』就知道,圣药会被我打破?」她问。干戈点头。她瞇起眼睛,戳戳他的胸膛。「你早就知道我会去偷圣药?」「你忍不住的。」他淡淡的说道,早就看出她急切的性格。好啊,她总算明白了!打从把她带回苍茫山,他心里就有了盘算。让她去愉圣药、让她中蛊、让她不得不成为他的妻子,这一切全是有预谋的。而她拗不过自个儿的好奇心,看不出他心怀鬼胎,一见他放了饵,就乖乖的跳上去咬。清澈的眸子瞇了起来。「好啊,原来,你从头到尾都在算计我。」她恍然大悟。知道了他的诡计,她并不生气,反倒偷偷的有些开心。以他冷漠的性子,会愿意大费周章的设计她,把她拐上手,不是更证明了,他很在乎她吗?干戈沉默半晌,然后点头。「我要你。」她的脸红了红,就算真的气他骗人,这会儿火气也消了大半。「从什幺时候开始想要我的?」「客栈里。」哇,打从那个时候,他就对她——贝贝心儿暖暖,却还嘴硬。「你拐了我、骗了我,就不怕我不想要你?」「我会让你想要我。」他肯定的说道。含这个,对自个儿的男性魅力,可是半点都不怀疑啊!不过,矫健骁勇如他,真正想要一个女人时,有哪个人能够拒绝?「霸道!」她戳着他的胸膛,却对他的狂妄束手无策。干戈握住她的指,额头抵着她,黑眸黝亮。「你为什幺跟来?」他慎重的问。贝贝看着他,脸儿嫣红,半晌后才鼓起勇气开口。「我不想离开你。」黑眸一亮,原先的阴鸷,因为她的坦承而褪去,喜悦取代了森冷。「你不是想留在京城吗?」他问。她用力。「我想跟着你.无论是京城或是苗疆,我都不想离开你。」干戈看着她,久久不语。他就这幺看着她,笔直的看进她的眼里,像是透视了她的魂魄,要将她的心意看仔细。半晌之后,他猛的出手,将她抱到怀中,双臂将她圈得,凶猛的黑眸,紧盯着不放。「先前,是我用计谋拐了你,如今,是你心甘情愿?」他质问道,表情严肃。她点点头,再也不怀疑了。的唇,凑在他的薄唇,主动印上一吻,宣誓对他一生的爱恋。干戈仰头,发出一声欢悦的呼啸,声动旷野。「跟我回苗疆去!」「不,先回钱府。」他的脸沉了下来。贝贝微笑,抚上黝黑的脸庞。「先回钱府,见过我爹娘,我要告诉他们,我嫁给了苗疆的蛊王,从此之后,有人会代替他们,疼我、宠我一辈子。然后,我就跟你回苗疆。」她终于明白,有干戈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家。干戈抚着她的脸,在红嫩的唇上印下结实短促的一吻。接着,他抱起贝贝,足尖一点,身形快如流星,赶回京城钱府。

《四世同堂》

“假若北平是树,我就是花,尽管是一朵闲花,北平若是丢失了,我想我就不再活下去了。”就是这样朴实而又非常到位、形象的话语,深深吸引着我,引领着我一口气读完了老舍先生的巨作《四世同堂》。小说描述了日本人占领北平,侵略中国期间,四世同堂的祁家人和居住在小羊圈儿的普通市民的生活和命运。

老舍在《四世同堂》中对于人物性格的刻画逼真传神,栩栩如生。在描写汉奸时,老舍先生显示出充分的讽刺与幽默才华。冠晓荷与蓝东阳是小说中的汉奸形象代表,“无事乱飞是苍蝇的工作,而乱飞是早晚会碰到一只死老鼠或一堆牛粪,冠先生是个很体面的苍蝇。”而老舍先生用极妙的笔法对蓝东阳做伪日汉奸时道:“蓝东阳的相貌先引起试官的注意。他长得三分像人,七分倒像鬼。日本人觉得他的相貌是一种资格与保证——这样的人,是地道的汉奸胚子,永远忠于他的主人,而且最会欺压良善。东阳的脸足以引起他的注意,恰好他的举止与态度又是那么卑贱的出众,他得到了宣传处处长。”

作者对于动词是精益求精——“对大赤包,在表面上,他无微不至的去逢迎。他几乎“长”在了冠家。” “长”这个动词的运用,不仅刻画出瑞丰没有出息,死皮赖脸的无耻形象,而且将大赤包、冠晓荷的势利眼表达的清清楚楚。——“看见一个熟人,他的脖子探出多长,去勾引人家的注意。”一般下,“勾引”一次用在女人上,而此处,用在瑞丰上却极为恰当,瑞丰好吃懒做,没有本事却想要大家关注他的不劳而获的形象。

老派市民形象中,刻画的最成功、最富有感染力的是祈老人,他是“四世同堂”中祁家的长者,是守着“老规矩”坐着“老生意”的旧式商人代表。他思想守旧,胆小怕事,顽固地想照陈旧的法规维持全家族的生计。当侵略者点燃的战火烧到家门口的时候,他还一厢情愿地力图包住自家的安宁。国家和民族的危亡,他似乎置若罔闻。当战争初期时,他认不清侵略者的野心,但随着残酷的战争击碎了他晚年无忧无虑的幻梦,在心中逐渐萌生了仇恨、反抗的种子。

我最喜欢里面的祁家第三代祁瑞宣。他善良、正直、具有爱国思想却又软弱忍从,既想“尽孝”又想“尽忠”,在他身上体现家庭观念和民族意识之间的矛盾,还好,最终还是从矛盾、苦闷解脱走上反侵略的新生之路。

而对于北平,几乎每一段都有作者对于北平季节、风俗、建筑、文艺等等深情描述。如老舍先生描写北平的夏天:“假若不愿在家,他可以到北海的莲塘里去划船,活在太庙与中山公园的老柏树下,品茗或摆茶。‘通俗’一点的,什刹海畔接着柳树支起的凉棚内,也可以舒爽地吃半天茶,砸几块酸梅膏,或呷一碗八宝莲叶粥。愿意洒脱一点的,可以拿上钓竿,到积水潭或高亮桥的两边,在河边的古柳下,做半日的垂钓。”

老舍笔下,人不离城,城不离人,北平和北平人,是息息相关的。

《四世同堂》从时间上来说几乎跨越了八年抗战的全过程,反映的是抗战期间北京沦陷人民的苦难生活及其觉醒和斗争,小说刻画了一批汉奸形象,汉奸没有好下场,也是作家憎恨感情的体现。通过爱国诗人钱默吟,祁瑞宣后来与老三一起抗日等,歌颂民族气节和中华民族不敢沦为亡国奴的抵抗精神!

《四世同堂》读书笔记2

书架上,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书的名字具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息,名叫《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英勇无畏。

书中的人物冠晓荷是住在小羊圈里的住户,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看到日寇的侵略,千方百计的想和日本人做朋友。他,对日本人毕恭毕敬,向他们的背影深鞠躬,给日本人下跪,却因为“消毒”丢了性命。他的太太外号叫大赤包,她希望中国被日本打垮,找关系给日本人做事。她的性情火爆刚烈,对自己的同胞毫不留情,但最后和冠晓荷的结局一样,在他们依偎的日本人手中死去。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决定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学生,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

书中曾经讲述了一段日本人残害中国人的片段。日本人发给北平人的共和面,弄坏了北平人的肠胃,日本人怕这种病传染到日本居民身上,就把这些晕倒的,闹肚子七名病人的,都用大卡车拉到野外,把他们活埋了。多么残忍的暴行!

掩卷沉思,我立志发奋学习,为国家和社会做一份贡献,成为一个爱国爱家和自强不息的人。

《四世同堂》读书笔记3

老舍的《四世同堂》我相信只要是个上过学的人都读过,哪怕只是片段也大都会被其中的故事情节所吸引,对我而言,我是从故事背景就喜欢上了这部小说。这部中国经典小说是中国人的骄傲,也是我看过最好的著作之一。故事发生在卢沟桥事变爆发,北平沦陷的时代背景,以祁家四世同堂的生活为主线,形象、真切地描绘了以小羊圈胡同住户为代表的各个阶层、各色人等的荣辱浮沉、生死存亡。

故事进行的场景很小,但是每个人都是必不可少的,人物也不少,读者看过之后依然会记住每一个人。故事激发出了我们民族共同的记忆,每一代人都有着不同的命运,一个大家庭,在这样一个悲惨的时代背景下,为了度过难关他们甚至做出了很多意想不到的选择。

老舍所揭露的现实,是经历过那段历史的人所永远不会忘记的,故事的主人公都是平民,他们的生活往往被人们所忽略,没想到却如此有戏剧性。本来宁静的生活,被惶恐与不安打破,那些丑恶的灵魂在老舍笔下显得血淋淋。与此同时,老百姓依然英勇无畏,他们愿意为祖国付出一切,也正是这种精神,最终的胜利才站在我们这一边,这是中国人所独有的民族气节。

老舍的文字不光能够讲述现实,还能以一种富有戏剧性的方式吸引住读者,让没经历过那段历史的人深刻认识到当时所发生的一切,这点事最难得的。老舍先生以深厚精湛的艺术功力和炉火纯青的小说技艺刻画了祁老人、瑞宣、大赤包、冠晓荷等一系列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展现了风味浓郁的北平生活画卷,至今传读不衰,历久弥新。

故事如此沉重,作为读者我们所承受的压力要小得多,因为本书已经不能单以小说的形式看待,更是一个时代的见证。尤其本书字数还不少,上下两卷,让我们能够慢慢享受这种文字所带来的画面感。他用柔和没好的文字写下这本小说,却时刻体现出一种力量感,每一字一句都直戳内心。对于每一个人物,老舍没有刻意去塑造一个独立的主角或是让角色都显得品德高尚,而是更加贴近现实。这些人物仿佛本身和故事背景一样存在过一样,这样看历史我认为才是最吸引人的。

人们往往更喜欢那些看起来轻松的作品,从中学到的东西却并不多,这类经典作品是值得每个人阅读的,因为它的作用不仅仅是叙述一个故事,而是告诉我们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去学会人生的真谛。

《四世同堂》读书笔记4

生活之余,用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囫囵吞枣地看完了老舍的长篇小说《四世同堂》。这篇小说给我最直观的一点感受就是,那时,北平人生活及其艰难,几乎到了生不如死的地步!再看看现在,祖国繁荣富强,人民生活幸福安康。两边对比,天壤之别。不由得心生感慨。平静美好的生活来之不易呀!国破家亡,国强民安。平日,这种话显得大而空,但以这篇小说为背景,再去回味这句话,的确就有了较深刻的感悟。

小说中的背景是二次世界大战,日本侵略亚洲的中国主战场。在这场战争中,北平城貌似平静,没有硝烟和炮火,但是城外传来的隆隆炮声和空中飞过的轰炸机以及街上日渐增多的日本人,无不提醒着人们,这就是战争。日本人的战争,不单单是真枪实弹,烧杀抢掠,还要从经济上扼住中国人的咽喉——自印钞票流通,控制日常百货供应,尤其是粮食的供应。更要从文化上进行侵略和腐蚀——利用中国的文化为其侵略行径粉饰掩盖,严禁中国人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在这个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催生了许多粉墨登场的小丑。以大赤包、冠晓荷为代表的一批巴结献媚日本人,出卖灵魂的无耻之徒,不择手段,千方百计地陷害百姓,大把捞钱,为自己赢得了短暂的权利、金钱和平静的生活。这种看似荣华富贵的生活如同开在腐烂尸体上的花朵,貌似艳丽无比,实则臭气熏天,让人掩鼻,令正直的中国人唯避之而不及。假洋人丁约翰盲目崇拜欧美,不关心国事,不同情百姓,一味追求自己狭隘的幸福和所谓上等人的生活。还有蓝东阳、招弟、胖菊子等一帮丑恶嘴脸的下流人,为了嗟来之食,宁肯抛弃做人的最起码尊严,跪地匍匐在侵略者前面,甘心做民族的罪人、败类。

但是,更多的北平人在侵略来临的时候,团结一致,同仇敌忾,共度难关。小羊圈胡同的李四爷是一个慷慨,有侠肝义胆心肠的人物。街坊邻居,无论谁家缺吃少穿或遇到了过不去的坎儿,他只要有点能力,都一定要出手相助。瑞全代表有知识、有头脑、有能力的青年,毅然抛弃了温馨的四世同堂的大家庭,义无反顾地走上了抗日的道路。钱默吟老先生在经历了家破人亡的家庭变故后,由一个只钻学问,不问政治的老学究,决然地投入到了抗日的地下斗争中,成为一个活跃在敌人皮子底下的抗日分子。瑞宣代表性格懦弱,委曲求全的一部分人,在经历了父亲、女儿无辜死亡,自己入狱的大劫之后,由一个温文尔雅的不抵抗分子转变为一个抵抗侵略的隐形斗士。

通过形形色色人物命运的描写,揭示了百姓、战士、汉奸不同的人生道路和命运,也明确地昭示世人——有侵略就有反抗,中华民族是坚强不屈的民族。文中释放出的信息是:短腿小鬼(文中语)可不管你是否是它的一条狗,只要它认为你可疑,不值得信任或没有利用的价值了,旋即投狱、折磨、杀死,没有丝毫的理由。这就是日本人的强盗逻辑!这就是这个民族嗜血成性的侵略本性!只有我们自己手握武器,充满胆量,狠狠地痛击它,它才能乖乖地缩回头,在它的小岛上蛰伏不动。

思绪从文章转回现实,当今社会,吃的穿的应有尽有,孩子有学上,大人有工做,休闲娱乐更是花样繁多。百姓安居乐业,幸福快乐。但是,一旦发生战争,眼前所有的秩序将发生巨大的改变。尤其是我们要时时刻刻提防那个曾经在我们的土地上,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至今仍然在蠢蠢欲动、伺机复出的强盗。只有我们国家强大了,民族强大了,才能镇伏它,让它永远做着它的黄粱美梦,不复苏醒。

《四世同堂》读书笔记5

我不敢读老舍先生的这部作品,不是因为他写得不好,恰恰是因为写得真是,动心,动情,将历史的、现实的故事写出来,将真实的人性写出来,一草一木皆有情,我常常不敢看关于那段战争的文字,每每以泪结束,我常常不敢看剖析人性的故事,每每以血的代价结束,这不仅仅是艺术的创作,恰恰是真实的人生。所以,看老舍的文章,需要勇气,需要耐心,需要博爱的胸膛,需要冷静的沉思。今天,就以一点点笔触,说说《四世同堂》给我的感受。

在《四世同堂》里,我们看到了像祁老大爷这样正直,懂得民族大义与国家荣辱的令人肃然起敬的长者;我们看到了不屈不挠、深明大义的祁瑞宣;也看到了卖国求荣、贪图安逸的祁瑞丰;更看到了热血青年祁瑞全。一切不一样人物的描述都深刻地反映出了那个动荡年代下的人物、社会的缩影,或英勇不屈、忠贞报国,或苟且偷生、卖国求荣。在《四世同堂》里发生的一切,作者无非是在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一个民族的落后将会遭遇怎样的结局。

国破家必破。这个是我在《四世同堂》里看到的一个道理。小羊圈胡同的每个人都是一类人的代表,是一个社会的缩影!祁老一家是一类,钱老,李四等等,不同的职业,不同的性格,就是我们社会的形形色色的人物!祁老太爷家四代人,三个儿子,一个隐忍,一个背叛,一个改变,敢于奋斗,就是典型的战争背景下人物的命运!天佑用生命书写清白,未尝不是一种气节,瑞宣有痛苦,却始终不忘记国家,瑞全去改变!在苟且的生活里,老舍先生给了希望!

四世同堂本来说一个家族的兴盛于荣耀,而在老舍的笔下,它成为国家命运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家族的覆灭,因为有战争的发生,战争则是因为没有强大的国家,“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我想一个四世同堂的大家族尚且如此,在战争中走向了瓦解,更何况那些千千万万的小家和小我呢?弱国无强家,只有把个人的荣辱和家族的兴衰和国家的命运系在一齐,才能真正的求得生存之道,才能得到全面的升华。

战争永远都是可怕的,它是对人性的一个全面的考验和挖掘,在生死的较量中我们往往最容易迷失了自我,做出错误的决定。而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像祁瑞宣、祁瑞全这样的刚正不阿?还是像祁瑞丰这样沦为走狗,出卖自我的国家、出卖自我的民族只为保全生命的完整?《四世同堂》为我们揭示的社会和生命太深刻也太沉重了,我们永远不敢设身处地的去想象,永远不敢应对在那种环境下的真实的自我挣扎。

然而这就是老舍,一个饱经沧桑的伟大作家,他用有力的一支笔为我们刻画出一个如此沉重的世界,绝对值得我们用心去

所以,年轻的一代觉醒,开始奋斗,这是他们的选择与付出,他们是爱国的一代人。这也是老舍在小说里给我们的希望,不仅仅是生活的苟且,还有希望,还有诗和远方。

少年强则国强,青年兴则国兴,再让我说一句俗话吧,我们是年轻的一代,我们教育的是年轻的一代,让我们和我们教育的这些孩子们,都热爱我们的祖国,热爱和平年代!

《四世同堂》读书笔记6

我慢慢吁了一口气,轻轻合~的最后一页,背负着历史的厚重,仿佛自己正置身于这个颠倒是非,硝烟弥漫的北平……

随着整本书临近尾声,心中不禁感叹人的本性在经历那样一个年代,承受如此多的磨练后,展现得如此真实,区区一个小羊胡同,形形xx的人物却已代表了当时千千万万不同心态的中国人,已成为了那个年代整个中国的一个缩影,有年过半百只求享清福的祁老人,有被日本人~而家破人亡,放弃知识而立志报仇的钱老人,有受过新中国教育却被旧中国古老陈旧的封建思想紧紧缠住的祁瑞宣,有没受过多少教育却很真很纯一心为国的市井小民孙七和小崔,也有为了升官发财,虚伪的卖~大赤包、祁瑞丰……还有很多很多,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特征,但最终,经历了这么多震惊、愤怒、喜悦,老舍先生使我仍然相信,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四世同堂》开始于抗日战争之前那个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光,结束于抗日战争胜利的美丽时刻,而期间人们经历的便是那个最黑暗,最痛苦,最磨练自己的时光,其中一个关键词自然是被中国人民深恶痛绝的日本鬼子,他们所做的种种令人发指的事以及他们近乎变态的心理,使每一个描写他们的作家不得不咬切恨齿、紧缩双眉,但使我钦佩的是,老舍先生并没有用非常激烈的语言去深批日本人,一方面他用一种冷幽默表面上轻描淡写、若有若无,蜻蜓点水般描写,但就是这么几滴水,已足以揭示出他们令人恶心的心态,通过这些文字,我的脑海里浮现出的是老舍先生轻蔑的眼神和淡淡地冷笑;另一方面,作者也没有全盘否定日本人民,这从书中小羊胡同1号门的一位日本老妇的言行举止便可看出。可见,对于日本人,作者还是很理智的。

书的另一个重点,便是汉奸了。老舍先生笔下的他们让人读后对于他们的行为不禁咬牙切齿,而对于他们的死却又无法觉得痛快。书中没有绝对的善与恶,无法用只言片语来判断他们。他们因日本人的到来而生,又因日本人的到来而死。这些汉奸们即使到了临死仍执迷不悟。大赤包在狱中仍一直让别人称她冠所长,仍一直相信日本人一定会就她出去,一直做着风光无限的梦,但梦终究还是梦,最后她还是惨死在狱中。冠晓荷,我一直觉得他对日本人照了魔,无论何时何地,他对他们永远是必恭必敬,鞠大于九十度的腰,对他们笑脸相应,他对日本人就像当初臣民对皇帝,就连提起都会心惊肉跳。直到临死,日本人要将他活埋的时候,他也没有任何异议,就连日本官宾查他档案的时候,对于他的这些态度都称之为“良民”。祁瑞丰,蓝东洋,胖菊子,这些都是中国人的败类啊!而当我读到几位汉奸的惨状后,我开始对他们的行为慢慢感到疑问,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及至死亡的边缘仍执迷不悟,硬要把自己向死亡的陷阱里推呢?或许这是源于他们对金钱、权利的渴望,当中国没有被侵略的时候,他们无权无势,而日本人的目的是吞噬中国,俘虏中国,他们知道只有凭借汉奸的贪婪以及中国腐朽的封建思想才能达到目的。这样便给了汉奸们升官发财的机会,而汉奸们又意识到了是日本人给他们带来了钱与权,理所当然他们更加拥护日本人,而还没得到这些的,便更会使劲各种手段去讨好日本人,这样便奠定了中国汉奸前赴后继的情况。“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汉奸们对利益的贪婪和渴望,自然使他们直接通向了死亡之路。其实不仅是汉奸,当今社会那些~官员都是对自身的放纵,仅一“贪”字,便可至人于死地!

如果说汉奸是那个时代所造就的,那么我想招弟、野求更是当时的牺牲品吧!作为大赤包的女儿,她注定是不幸的。生活在一个极其虚伪、极其自私,不知荣辱的小人家中,就算她的本性如何善良、纯洁,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她变了,变成了一个只会享乐,没有思想,不懂正义、使命、爱国的女人!在妈妈的引导和xx们鬼魂的日子中,她堕落了,她不在懂得爱惜自己甚至引以为荣!在妈妈的惨死和爸爸的落魄中,她不在是那个纯洁的善良的少女了,“珍珠港事变之前,招弟的任务是监视西洋人,她干这种事很在行。她,不光能盯住美国人、英国人,还能弄得德国人、意大利人、法国人、~人,一古脑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的肉体已经国际化了。 ”正所谓“时代造英雄”,时代也可以灭英雄,多少所谓的爱国者,心地善良的人都因为金钱权利的诱惑而失去了自己,失去了生活的方向,一点一点地堕落!野求,曾几何时他也是一位有知识的爱国志士,可为了维持生计,给日本人做事,不得陷入了两难境地,家离子散,自我堕落,钱先生说得好,他是自己给自己挖了坟墓。就连金三爷这种打过汉奸的人,就因自己的生意渐渐好转而喜欢起日本人…… 钱与权对人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老舍在揭示当时一些人性的堕落的同时,也反思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为什么拥有几千年灿烂文明的泱泱大国会被日本欺辱?作者把问题的根源指向了中国古老的家族文化。家,在中国是礼教的堡垒,而这个堡垒却容纳了包括等级观念、宗法思想、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在内的家族文化的诸多内容。祁老人、韵梅他们都是受这种观念毒害最深的,祁瑞宣虽然是个博士,但在这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里思想不免会受之波及,这应该就是他后来一直生活在自责与痛苦之中的原因吧!四世同堂是传统中国人的家族理想,是历来为人们所崇尚的家庭模式,也是祁老人惟一可以向他人夸耀的资本。他尽一切可能去保持这个家庭的~,享受别人所没有的天伦之乐,因此,他对祁瑞宣未经他的允许而放走老三感到不满,对瑞宣在中秋节日驱逐瑞丰不以为然,对儿子因受日本人的侮辱而含恨xx深表愤怒,对孙女被饥饿夺去幼小的生命义愤填膺,他在忍无可忍之际终于站起来向日本人发出愤怒的呐喊,然而一旦抗战结束,他又很快忘掉了自己所遭遇过的苦难,对他的重孙小顺子说,"只要咱俩能活下去,打仗不打仗的,有什么要紧!即使我死了,你也得活到我这把年纪,当你那个四世同堂的老宗。"家族文化的精神重负,就是这样一代一代沿袭下来的。作品告诉我们,如果不改变中国人这种多子多福的文化心态,打破四世同堂式的家庭理想,中国人不论怎样人口众多,也不管体格如何健壮,最终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与看客。 读罢此书,荡气回肠,心潮澎湃,实为一本好书!

《四世同堂》读书笔记7

我曾以为自己了解日本侵华的这段历史但直至阅读了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我才明白之前的那些了解是多么的浅薄。老舍先生在这部作品中,用平实无华的字句和真实细腻的描写令我仿佛置身于那段中国的土地被侵略者践踏、中国人的生活被摧残的战争岁月。作为一名中国人,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一种切肤之痛,这种痛不仅震撼了我的心灵,唤醒了我内心深处的民族意识和爱国情怀,也令我对中华民族遭受的这段屈辱的历史有了全新的`认识和深刻的思考。

再现真实的历史洗涤人类的灵魂

《四世同堂》这部作品横跨整个抗日战争时期但是所发生的一切却不曾离开小羊圈胡同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地方。区区一个小羊圈胡同各型各色的人物却已然代表了当时时代背景下的千千万万不同心态的中国人,整部作品实则为中国那个年代的一个缩影。在老舍的笔下每个人物既平凡渺小又特徵鲜明也正因如此他们的喜怒哀乐和人生际遇才最真实、最普遍和最有代表性。老舍先生正是通过对小羊圈胡同中各种文化层次的代表性人物如英勇抗敌的钱老大和祁老叁没有受过多少教育却不堪受侵略者欺压的棚匠老刘、小文、小崔、孙七为了飞黄腾达而沦为民族和国家罪人的大赤包、蓝东阳,只因贪恋享乐就甘心对杀害自己亲人的凶手们俯首贴耳的瑞丰、冠晓荷以及封闭自守、知足苟安的祁老人等等的精心塑造和细致入微的刻画,一方面歌颂、弘扬了中国人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坚毅勇敢的民族气节另一方面也鞭挞、谴责了那些出卖国家利益的民族罪人,同时也对那些苟且偷生、麻木不仁的思想进行了批评。

众所周知,日本侵略者在中国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行,但是与很多作家不同的是,老舍先生并没有用一些咬牙切齿的激烈言辞痛骂他们而是用一些举重若轻的词语,透过描述北平沦陷后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和畸形的世态,揭露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作者对待历史客观理性的态度和精湛纯熟的写作技巧,使这部经典着作更具真实感。

《四世同堂》可称得上是一部最底层百姓的抗日史。阅读此书,我的灵魂似乎得到了一次洗涤。作者在这部小说中,以对善、恶、美、丑的褒扬和批判警示了世人:历史就是一面镜子,它会照射出你的灵魂。

文化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源

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文化。文化不仅仅是一个民族或国家的特徵,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决定一个民族或国家的命运。老舍先生在揭示当时社会一些人性的丑陋和堕落的同时,也着重于从文化的层面探究何以一个有几千年历史的泱泱大国会被欺凌的塬因。作者将中华民族遭此劫难的问题的根源指向了中国封建古老的家族思想。在封建社会的中国,家是封建礼教的堡垒,它包含了等级观念、宗法祖训、风俗习惯、伦理道德、四世同堂等诸多内容。祁老人、韵梅都是封建传统观念的受害者,连祁瑞宣这个博士,在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里,思想也无法冲破这个封建礼教的堡垒。老舍先生对以北京文化为代表的中国文化的深刻剖析,使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很多值得我们传承和弘扬的部份,但是也有腐朽和落后。只有吸取其精华,摒弃其束缚人们、阻碍社会进步的糟粕,中华民族才会真正地强大起来。

维护和平是人类共同的责任

《四世同堂》完成于抗日战争结束不久的1948年,当时的老舍先生就可以超越民族的仇恨,在书中宣扬了人性中的善良和宽恕,这是我对老舍先生的由衷敬佩之处。

书中最具抗争精神的代表——钱先生,曾经想为孙子起名叫″仇",但是最后却在面临敌人死亡威胁的时候,还是顺从了自己天性中善良和宽恕的一面,在狱中为孙子起名为″善";刚刚经历了丧女之痛的祁瑞宣竟然能够保护日本老人;那些被伤害、被侮辱了的人们放弃了本可以实行的复仇,而选择了理智和礼貌。这些人物只是平民百姓,但是他们却让我看到了人性中的美好,我为此而深受感动。老舍先生不但让我从另一个全新的角度对抗日战争、对中国以及中国人有了真切而客观的认识,也令我懂得了和平的可贵和重要。

了解历史不是为了宣扬仇恨,而是为了让人们更加懂得珍爱和平。希望我们读完此书后都能够放下心中的那块沉重,,以客观理性的态度对待历史,以积极正面的态度发展未来。人类需要和平,维护和平应该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

《四世同堂》是值得每一代中国人阅读的经典着作,是值得每一个中国人珍藏的民族记忆。

《四世同堂》读书笔记8

我曾以为自己瞭解日本侵华的这段歷史但直至阅读了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我才明白之前的那些瞭解是多么的浅薄。老舍先生在这部作品中,用平实无华的字句和真实细腻的描写令我仿佛置身于那段中国的土地被侵略者践踏、中国人的尊严被xx、中国人的生活被摧残的战争岁月。作为一名中国人,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一种切肤之痛,这种痛不仅震撼了我的心灵,唤醒了我内心深处的民族意识和爱国情怀,也令我对中华民族遭受的这段屈辱的歷史有了全新的认识和深刻的思考。

再现真实的歷史洗涤人类的灵魂

《四世同堂》这部作品横跨整个抗日战争时期但是所发生的一切却不曾离开小羊圈胡同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地方。区区一个小羊圈胡同各型各色的人物却已然代表了当时时代背景下的千千万万不同心态的中国人,整部作品实则为中国那个年代的一个缩影。在老舍的笔下每个人物既平凡渺小又特徵鲜明也正因如此他们的喜怒哀乐和人生际遇才最真实、最普遍和最有代表性。老舍先生正是通过对小羊圈胡同中各种文化层次的代表性人物如英勇抗敌的钱老大和祁老叁没有受过多少教育却不堪受侵略者欺压的棚匠老刘、小文、小崔、孙七爲了飞黄腾达而沦为民族和国家罪人的大赤包、蓝东阳,只因贪恋享乐就甘心对杀害自己亲人的兇手们俯首贴耳的瑞丰、冠晓荷以及封闭自守、知足苟安的祁老人等等的精心塑造和细緻入微的刻画,一方面歌颂、弘扬了中国人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坚毅勇敢的民族气节另一方面也鞭挞、谴责了那些出卖国家利益的民族罪人,同时也对那些苟且偷生、麻木不仁的思想进行了批评。

众所周知,日本侵略者在中国犯下了令人髮指的罪行,但是与很多作家不同的是,老舍先生并没有用一些咬牙切齿的激烈言辞痛駡他们而是用一些举重若轻的词语,透过描述北平沦陷后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和畸形的世态,揭露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作者对待歷史客观理性的态度和精湛纯熟的写作技巧,使这部经典着作更具真实感。

《四世同堂》可称得上是一部最底层百姓的抗日史。阅读此书,我的灵魂似乎得到了一次洗涤。作者在这部小说中,以对善、恶、美、丑的褒扬和批判警示了世人:歷史就是一面镜子,它会照射出你的灵魂。

文化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源

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文化。文化不仅仅是一个民族或国家的特徵,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决定一个民族或国家的命运。老舍先生在揭示当时社会一些人性的丑陋和堕落的同时,也着重于从文化的层面探究何以一个有几千年歷史的泱泱大国会被欺凌的塬因。作者将中华民族遭此劫难的问题的根源指向了中国封建古老的家族思想。在封建社会的中国,家是封建礼教的堡垒,它包含了等级观念、宗法祖训、风俗习惯、伦理道德、四世同堂等诸多内容。祁老人、韵梅都是封建传统观念的受害者,连祁瑞宣这个博士,在四世同堂的大家庭裡,思想也无法衝破这个封建礼教的堡垒。老舍先生对以北京文化为代表的中国文化的深刻剖析,使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很多值得我们传承和弘扬的部份,但是也有腐朽和落后。只有吸取其精华,摒弃其束缚人们、阻碍社会进步的糟粕,中华民族才会真正地强大起来。

维护和平是人类共同的责任

《四世同堂》完成于抗日战争结束不久的1948年,当时的老舍先生就可以超越民族的仇恨,在书中宣扬了人性中的善良和宽恕,这是我对老舍先生的由衷敬佩之处。

书中最具抗争精神的代表---钱先生,曾经想为孙子起名叫〞仇〝,但是最后却在面临敌人死亡威胁的时候,还是顺从了自己天性中善良和宽恕的一面,在狱中为孙子起名为〞善〝﹔刚刚经歷了丧女之痛的祁瑞宣竟然能够保护日本老人﹔那些被伤害、被侮辱了的人们放弃了本可以实行的復仇,而选择了理智和礼貌。这些人物只是平民百姓,但是他们却让我看到了人性中的美好,我为此而深受感动。老舍先生不但让我从另一个全新的角度对抗日战争、对中国以及中国人有了真切而客观的认识,也令我懂得了和平的可贵和重要。

瞭解歷史不是爲了宣扬仇恨,而是爲了让人们更加懂得珍爱和平。希望我们读完此书后都能够放下心中的那块沉重,,以客观理性的态度对待歷史,以积极正面的态度发展未来。人类需要和平,维护和平应该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

《四世同堂》读书笔记9

老舍先生一向是一个令人敬佩深爱的作家,生活在动乱年代的老舍先生,他的一生遭受了太多的苦难,正是这些波折的经历给了老舍先生创作的源泉,所以他的作品总能反映出时代的印痕,针砭事实,把当代人们的遭遇和感受融于作品,发人深省,成为时代的标签。而在老舍先生众多的荟萃中我们不得不提到的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中国现代长篇小说经典名著—《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这部小说是以卢沟桥事变爆发、北平沦陷为背景,以祁家四世同堂的生活为主线,形象、真切地描绘了以小羊圈胡同住户为代表的各个阶层、各色人等的荣辱浮沉、生死存亡。作品深刻的反映出了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军欺凌下的悲惨命运,同时谴责了卖国附敌者的丑陋。老舍以战争下的人性为笔触,为我们揭露了当时阴暗的社会。那种时代的烙痕成为读者不能磨灭的记忆。而通过人性丑恶余善良的对比,作者赞美了反抗侵略的勇敢无畏的人们,也鞭笞了卖国求荣的丑恶。在《四世同堂》里,我们看到了像祁老大爷这样正直,懂得民族大义与国家荣辱的令人肃然起敬的长者;我们看到了不屈不挠、深明大义的祁瑞宣;也看到了卖国求荣、贪图安逸的祁瑞丰;更看到了热血青年祁瑞全。一切不同人物的描写都深刻的反映出了那个动荡年代下的人物、社会的缩影,或英勇不屈、忠贞报国,或苟且偷生、卖国求荣。在《四世同堂》里发生的一切,作者无非是在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一个民族的落后将会遭遇怎样的结局。

国破家必破。这个是我在《四世同堂》里看到的另一个道理。一个家族是不可能在国破的情况下依旧昌盛的,国破家必亡。就像小说里描写的一样,一个四世同堂之家最终也在侵略者的铁骑下、在战争的摧残下彻底的崩塌。我想一个四世同堂的大家族尚且如此,在战争中走向了瓦解,更何况那些千千万万的小家和小我呢?弱国无强家,只有把个人的荣辱和家族的兴衰和国家的命运系在一起,才能真正的求得生存之道,才能得到全面的升华。战争永远都是可怕的,它是对人性的一个全面的考验和挖掘,在生死的较量中我们往往最容易迷失了自我,做出错误的判断。而又有多少人可以做到像祁瑞宣、祁瑞全这样的刚正不阿?还是像祁瑞丰这样沦为走狗,出卖自己的国家、出卖自己的民族只为保全生命的完整?《四世同堂》为我们揭示的社会和生命太深刻也太沉重了,我们永远不敢设身处地的去想象,永远不敢面对在那种环境下的真实的自我挣扎。然而这就是老舍,一个饱经沧桑的伟大作家,他用有力的一支笔为我们刻画出一个如此沉重的世界,绝对值得我们用心去体会和品读。

《四世同堂》读书笔记10

花了几个星期,断断续续读完了《四世同堂》。老舍真是个北京人,把北平的人、事,甚至是一草一木都写出神韵来了。说看这书能激发出什么爱国热情是假的,我就是觉得做人要有做人的准则。

北平沦陷了,日子还要过,大家都死了不是就怎么怎么好,死也是为了活。我开始就奇怪,为什么逃出去就是好的,留下来的就是懦弱无能。在我看来,乱世中不做违背良心的事,能够保全自身、保全家人,还能为别人多少也做些贡献,也是一种抗争。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容易做到的,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毕竟,绝大部分人心里都有善良,可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到最后,连瑞宣也想通了,不象以前那么矛盾了。

我说,小说写得残酷。我以为像尤桐芳心地善良,又有勇气,必会有一番作为。结果呢,就稀里糊涂地被钱诗人炸死在台上了。什么都没能做,心中怀着那么大的仇恨,什么都没做成,还不是让日本人害死的,是让大家最最敬重的钱诗人。大家说钱诗人是导师,太言过其实了。他做那些事,有多少是为了爱国,又有多少是因为仇恨。如果他没有钱仲石那么个儿子,没有冠晓荷那么个邻居,谁知道他会不会像牛教授那样啊。因为国仇家恨把他逼到了那个份上,任何人都会去反抗、去斗争。老舍也没想把他写成完人,他为了报仇害死了无辜的人,日后也必要为此而忏悔。

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人品质低劣是罪有应得。而像冠晓荷和祁瑞丰,老舍简直都不愿意去批判他们,只说他们是无聊。他们是北京文化的极端产物,下场可算是滑稽。一心做汉奸、做特务、做日本人的走狗,最后还是叫日本人给弄死了。北京人的性格,在太平岁月是最好的,对谁都那么客气有礼。可是到了战争年代,却只懂得忍,逆来顺受、不敢反抗。

我不是不喜欢钱诗人,我对他就没什么感觉。但我喜欢他的一句话,大意是:到什么时候都不许灰心,因为一个人要是灰了心,就只能看到别人的不好,而看不到自己的堕落了。什么时候都要怀着希望,不能绝望。

“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为雪国耻身先去,重整河山待后生。”就是要有待后生的信念。信心也是一种美德。

一、内容简介

《孙子兵法》又称《吴孙子兵法》、《孙子》、《孙武兵法》,孙武撰。孙武,字长卿,春秋末期齐国人,从齐国流亡到吴国,辅助吴王经国治军,显名诸侯,被尊为“兵圣”。《孙子兵法》被誉为“兵学圣典”和“古代第一兵书”。它在我国古代军事学术和战争实践中,都起过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

《孙子兵法》是现存最早的兵书,历来备受推崇,研习者辈出。凡十三篇,每篇皆以“孙子曰”开头,按专题论说,有中心,有层次,逻辑严谨,语言简练,文风质朴,善用排比铺陈叙说,比喻生动具体,如写军队的行动:“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军争篇》),既贴切又形象,且音韵铿锵,气势不凡,故刘勰称“孙武兵经,辞如珠玉”(《文心雕龙·程器》)。想来以作战的缜密思维为文章谋篇布局,对孙武而言如烹小鲜矣。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孙子兵法》继承和发展了前人的军事理论 ,把政治作为决定战争胜败的首要因素,归纳出战争的原理原则,举凡战前之准备,策略之运用,作战之布署,敌情之研判等,无不详加说明,巨细靡遗,周严完备,具有朴素的唯物辩证思想,二千多年来一直被视为兵家之经典,至今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对《孙子兵法》推崇备至,而孙子所主张的智、信、仁、勇

该书迄今最早的传世本为1972年山东银雀山出土的汉墓竹书《孙子兵法》,惜为残简,不能窥其全貌,经汉简专家整理小组整理,于1975年由文物出版社出版。现存最早的刻本为南宋孝宗、光宗年间的《十一家注孙子》本;又有《武经七书》本《孙子》,1935年中华学艺社影印。其注本以曹操注最早,《平津馆丛书》所收影宋本《孙吴司马法》中有《魏武帝孙子》。此后注家颇多,如清孙星衍的《孙子十家注》、朱墉的《武经七书·汇解》、夏振翼的《武经体注大全会解·孙子》,近人杨炳安的《孙子会笺》,今人吴九龙的《孙子校释》、吴如嵩的《孙子兵法新论》等。

以下是《孙子兵法》全部内容的主要归纳:

一、战略运筹(第一篇至第三篇):

第一篇《始计篇》

讲的是庙算,即出兵前在庙堂上比较敌我的各种条件,估算战事胜负的可能性,并制订作战计划。《始计篇》也简称《计篇》,是《孙子兵法》的第一篇,“计”本义是计算、估计,在这里指战前的战略谋划。作为《孙子兵法》的首篇,在一定程度可以视为孙子军事思想的高度浓缩和精辟概括,它从宏观上对决定战争胜负的政治、军事等各项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和研究,并对战争的发展进程和最终结局进行预测,尤其强调用兵前的周密谋划对战争胜负的决定作用。其中,“慎战”是孙子指导战争实践的基本主张,“五事七计”是他用以预测战争胜负的基本要素,“兵者,诡道也”则指出了用兵的要领,运用智谋。“慎战”、“五事七计”、“诡道十二术”等都是我国古代最早的战略概念,属“庙算”的具体内容。

第二篇《作战篇》

讲的是庙算后的战争动员及取用于敌,胜敌益强。“作”是“制造”“兴起”之意。“作战”这里不是指战争,而是指战争前的准备和筹划,属于“未战而庙算”的范畴。本篇继《计篇》之后,在“慎战论”思想的指导下,着重分析了战争与经济的关系,战争依赖于经济,但会对经济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

第三篇《谋攻篇》

讲的是以智谋攻城,即不专用武力,而是采用各种手段使守敌投降。

二、作战指挥(第四篇至第六篇):

第四篇《军形篇》

讲的是具有客观、稳定、易见等性质的因素,如战斗力的强弱、战争的物质准备。

第五篇《孙子兵法·兵势篇》

讲的是指主观、易变、带有偶然性的因素,如兵力的配置、士气的勇怯。

第六篇《虚实篇》

讲的是如何通过分散集结、包围迂回,造成预定会战地点上的我强敌劣,以多胜少。

三、战场机变(第七篇至第九篇):

第七篇《军争篇》

讲的是如何“以迂为直”、“以患为利”,夺取会战的先机之利。

第八篇《九变篇》

讲的是将军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战略战术。

第九篇《行军篇》

讲的是如何在行军中宿营和观察敌情。

四、军事地理(第十篇至第十一篇):

第十篇《地形篇》

讲的是六种不同的作战地形及相应的战术的要求。

第十一篇《九地篇》

讲的是依“主客”形势和深入敌方的程度等划分的九种作战环境及相应的战术要求。

五、特殊战法(第十二篇至第十三篇):

第十二篇《火攻篇》

讲的是以火助攻与“慎战”思想。

第十三篇《用间篇》

讲的是五种间谍的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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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后世影响

孙子兵法的传播

《孙子兵法》在国外的流传,许多著述都认为以日本最早,朝鲜次之。因为这两个与中国相邻的国家在历史上与中国文化交流频繁,而日本奈良时代多次派遣学生到中国学习,无疑为《孙子兵法》的东传搭建了便捷的桥梁。据史书记载,在公元734年,也就是处于鼎盛时期的唐朝开元二十二年,在中国留学长达17年之久的日本学生吉备真备历尽艰辛回到自己的祖国。这位兼修文武的饱学之士,在离开繁华的唐朝都城时并没有携带什么丝绸珍宝,而是用唐朝廷赏赐给他的钱来买书,将大批记载中国兵学阵法知识的书籍捆载而归,回到故乡后传授给日本的文士武将。而据一部名叫《续日本纪》的日本古书所说,吉备回国后的第26年(公元760年),奈良王朝曾派授刀舍人春日部三关、中卫舍人土师宿弥关城等6人到太宰府跟随吉备学习《孙子·九地》、《诸葛亮八阵》以及结营向背等方面的知识。这说明吉备所带回的这批典籍中确实包括被人们奉为“兵经”的《孙子兵法》。如果这一记载准确无误的话,那么《孙子兵法》传入日本至少有1200多年的历史了。

日本著名兵法史学者佐藤坚司却认为,说吉备真备将《孙子兵法》传入日本,时间过晚。按照他的推断,中国兵法传入日本是早在公元663年以前的事儿。这一年,来自朝鲜半岛百济国的几位兵法家到达日本,在那里领导修筑了几座城池,并因为精通中国兵法被授予荣誉勋位。佐藤推测很可能是这几位百济兵法家把中国兵法(当然包括《孙子兵法》)传入日本的。他的证据是,在57年之后成书的《日本书纪》中,出现了“倏忽之间,出其不意,则破之必也”这样的话,这与《孙子兵法·计》篇的“出其不意”以及《虚实》篇的“趋其所不意”,在文字和意思上是相同的。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巧合,是因为该书的编纂者舍人亲王、太安麻吕已熟知《孙子兵法》上的话,所以用这些话来描述神武天王时代的战法。佐藤的推断将《孙子兵法》传入日本的时间向前推了70多年,而且可能由此改写该书传入日本的路径,即:《孙子兵法》不是借扁舟孤帆之力,从中国大陆循海路直达日本,而是先传入高句丽、新罗、百济三国鼎立时代的朝鲜半岛,然后才由百济兵法家们传入日本的。

其实,不管《孙子兵法》是由谁传入日本的,大家一致公认吉备真备和百济兵法家们在历史上都为中日兵学的交流做出了贡献,特别是吉备真备在日本开创了注释、研究《孙子兵法》的传统,也使得同样具有东方文化背景的日本兵法学界在宏扬《孙子》精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公元10世纪,当年亲耳聆听吉备授课的土师宿弥关成的后世子孙大江匡房对朝廷秘藏的《孙子兵法》加以整理。其后历代兵家将帅都有人对它情有独钟。著名武将武田信玄平时就很尊敬孙武这位无法见面的老师,他的案头总是放着一部《孙子兵法》,他的军旗上则绣着“风林火山”4个大字,象征着《孙子兵法》中“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的战斗精神。兵法家北条氏长、山鹿素行、吉田松阴等人,也都有颇具独特见解的研究著作问世。据统计,从16世纪以来,日本的各种《孙子兵法》注本不下一百六七十种。在世界文化交流史上,对它国的兵法著作有如此长时间的研究热情,投入如此巨大的精力,这也是绝无仅有的现象。

把《孙子兵法》引向欧洲的人----约瑟夫·J·阿米欧 把《孙子兵法》引向欧洲的第一人是法国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约瑟夫·J·阿米欧。提起这个名字,清朝乾隆年间北京的官吏文人恐怕大都觉得茫然,但要说起他的中文名字——钱德明(别名钱遵道),知道的人还真不少。原来,这位1718年出生于法国土伦的耶稣会士,1750年奉派来华,第二年就被打算结交几个西洋朋友的乾隆召进京城,此后一直受到清朝的礼遇。而这个钱德明在东方古都北京一住就是43年,这期间除了传教以外,把主要的精力都用在研究中国文化上面。他学会了满文、汉文,把中国的历史、语言、儒学、音乐、医药等各方面的知识介绍到法国去,引起法国乃至欧洲文化界的广泛关注。其中最有价值的译介工作是受法国国王路易十五时代的大臣M·贝尔东的委托,翻译的6部中国古代兵书。钱德明靠着自己在满汉语文上的深厚功底,根据一部《武经七书》的满文手抄本,并对照汉文兵书开始了翻译工作。1772年,巴黎的迪多出版社出版了这套名为《中国军事艺术》的兵学丛书,其中第二部就是《孙子兵法》。这部书的法译本一问世,就引起法国公众的重视,《法国精神》等文学刊物纷纷发表评论,有的评论者甚至说,他在《孙子兵法》里看到了西方名将和军事著作家色诺芬、波利比尤斯和萨克斯笔下所表现的“那一伟大艺术的全部真理”,建议将这一“杰作”作为“那些有志于统领我国军队的人和普通军官的教材”。

大清帝国驻法公使论《(孙子兵法)在法国的历史》廖世功(1877--1955)号叙畴,上海嘉定人,就读于上海广方言馆,留学于法国政治科学院,获学士学位,回国后考授法政科举人,历任学部主事、北洋洋务局帮办、欧洲留学生监督、驻法国巴黎总领事、兼驻比利时公使、中国驻国际联盟首席代表,同时负责德意志在华侨民遣返工作。

有趣的是廖世公所著的《中国为世界文化之源》这部著作中提到,就连咤叱欧洲的法国名将拿破仑也读过《孙子兵法》。廖氏曾担任过驻法公使,在法国政界、军界有许多朋友,他的说法恐怕不会是空穴来风。从拿破仑个人的身世看,他于1779年进入位于香槟的布列纳军校攻读炮兵专业,1784年进入巴黎皇家军事学校深造,次年毕业。而18世纪80年代的头几年,恰好《孙子兵法》法文译本多次被刊物刊登,引起公众的瞩目。在拿破仑入巴黎军校深造的前两年,尼昂出版公司经法国国王许可,将《孙子兵法》作为一套有关中国的丛书的第七卷再次出版了。照常理推断,求学期间酷爱读书,曾大量阅读过世界各国军事、历史和法律书籍的拿破仑受当时巴黎社会上一度盛行的“孙子热”的影响,浏览过《孙子兵法》并不是不可能的。

对《孙子兵法》的重视

《孙子兵法》——是美国西点军校和哈佛商学院高级管理人才培训必读教材,影响松下幸之助、本田宗一郎、盛田昭夫、井深大一生的书,通用汽车CEO罗杰·史密斯、软银总裁孙正义成功的法宝,商界必备实战手册启迪人生权变创新的智慧。 兵法的核心在于挑战规则,规则就是没有规则,兵法是谋略,谋略不是小花招,而是大战略、大智慧。

《孙子兵法》的思想

《孙子兵法》中的伦理思想,具有明显的齐文化伦理思想的特点。

齐文化的伦理思想表现于两个方面:一方面讲“仁”、"礼",但又不把它放在首要地位;另一方面是重功利。这些,在《管子》一书中体现得很明确。关于前者,是从齐文化与其他地方文化相比较而言的。

鲁文化把"仁"与"礼"放在首要地位,而三晋文化,特别是秦文化,是很不重视"仁"与"礼"的。

齐文化上述两个方面,在《孙子兵法》中也体现得十分清楚。孙武讲"仁",但是并不把"仁"放在首要地位。他说:"将者,智、信、仁、勇、严也。"①杜牧注说:"先王之道,以仁为首;兵家者流,用智为先。"②杜牧是从军事学的角度来分析问题的。孙武生活于有尚武精神传统的齐文化环境中,他在讲将领的五德时,把"智"(智慧)放在首要地位,而把"仁"的要求放在次要地位,是十分自然的。但是他并不是不要"仁",而是将"仁"用于对士卒的管理和教育方面。《孙子兵法·计篇》说,"视卒如婴儿"、"视卒如爱子",即体现了"仁"的思想。孙武的"仁",还有更高的原则,即要符合战胜敌人、维护国家利益的要求。因此,他在《孙子兵法·用间篇》说:"相守数年,以争一日之胜,而爱爵禄百金,不知敌之情者,不仁之至也。"即两国交兵,以决胜负,应该想方设法,不惜以爵禄和金钱,从敌方搞到情报,以了解敌情。如果不能这样,而爱惜爵位和金钱,就是不仁到极点了。这就给了"仁"以新的解释,更具有齐文化的特色。

《孙子兵法》的影响

一般认为,《孙子兵法》成书于专诸刺吴王僚之后至阖闾三年孙武见吴王之间,也即公元前515年至公元前512年。全书分为十三篇,是孙武初次见面赠送给吴王的见面礼,事见司马迁《史记》:“孙子武者,齐人也,以兵法见吴王阖闾。阖闾曰:子之十三篇吾尽观之矣。”有用兵如《孙子》,策谋《三十六计》的说法。

《孙子兵法》成书于春秋末期,是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最早、最完整、最著名的军事著作,在中国军事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军事思想对中国历代军事家、政治家、思想家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其已被译成日、英、法、德、俄等十几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广为流传,享有“兵学圣典”的美誉。作为华夏文明乃至世界文明中璀璨的瑰宝,《孙子兵法》不仅仅是一部兵书,不仅止于中华文化中的重要遗产,她更是华夏智慧与朴素思想的象征。

《孙子兵法》的意义,不仅仅是一部军事著作,它更代表着炎黄子孙的智慧、思想、文化,是几千年华夏文明的结晶,是中华文明的智慧根基、源泉。

国人尊孙子为“兵圣”,而以色列当代战略学者Martin van Creveld(克里费德)之言可以代表国外的总评:“所有战争研究著作中,《孙子》the best(最佳),而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则只能屈居second best(第二)。”

在现代,孙子兵法的作用远远不再局限于一本军事著作的范畴,它还被广泛运用于政治斗争、商业竞争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给我们提供了许多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使我们办起事来多几分智慧,少走些弯路。

《孙子兵法》是中国军事文化遗产中的璀璨瑰宝,是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古代最伟大的军事理论著作,也是中国古籍在世界影响最大、最为广泛的著作之一。《孙子兵法》曾被誉为“前孙子者,孙子不遗;后孙子者,不遗孙子”。它所阐述的谋略思想和哲学思想,被广泛地运用于军事、政治、经济等各领域中。其内容博大精深,思想精邃富赡,逻辑缜密严谨。作者为春秋时期伟大军事家孙武,大约成书于2500年前的春秋末年,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军事理论著作,比欧洲克劳塞维茨(Clausewitz)写的《战争论》(On War)早2300年。

《孙子兵法》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书中探讨了与战争有关的一系列矛盾的对立和转化,如敌我、主客、众寡、强弱、攻守、胜败、利害等。《孙子兵法》正是在研究这种种矛盾及其转化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其战争的战略和战术的。这当中体现的辩证思想,在中国辩证思维发展史中占有重要地位。《孙子兵法》谈兵论战,集“韬略”、“诡道”之大成,被历代军事家广为援用,《孙子兵法》缜密的军事、哲学思想体系,深远的哲理、变化无穷的战略战术,常读常新的探讨韵味,在世界军事思想领域也拥有广泛的影响,享有极高的声誉。

该书被翻译成英、俄、德、日等20种语言文字,全世界有数千种关于《孙子兵法》的刊印本。不少国家的军校把它列为教材。据报道,1991年海湾战争期间,交战双方都曾研究《孙子兵法》,借鉴其军事思想以指导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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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孙子兵法读书笔记

《孙子兵法》作者是春秋时期的孙武,后又经曹操修改批注流传至今,我阅读的这本书由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7月1日出版。

第一次接触这本书还是小学时,在家里的书堆中我翻出一本泛黄的《孙子兵法》,当时书里的文字还是从右往左。看着其中的文字,一句也看不懂,但是还是将其中的三十六计的名称背诵了下来,喜爱象棋的我经常和同学切磋棋艺,每当我走出妙招时,那些妙计的名称就在脑海中若隐若现。转眼间,我上了高中,买了这本通俗易懂的比较现代的《孙子兵法》,慢慢的了解了孙武,了解了《孙子兵法》。

《孙子兵法》是中国古典军事文化遗产中的璀璨瑰宝,是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战国时期起就风靡流传的军事着作,其内容博大精深,思想精邃富赡,逻辑缜密严谨。全书共十三篇。《计》讲的是庙算,即出兵前在庙堂上比较敌我的各种条件,估算战事胜负的可能性,并制订作战规划,这是全书的纲要。《作战》主要是庙算后的战争发动。《谋攻》是以智谋攻城,即不专用武力,而是采用各种手段使守敌投降。《形》、《势》讲决定战争胜负的两种基础因素:“形”指具有客观、稳定、易见等性质的因素,如战斗力的强弱、战争的物质准备;“势”指主观、易变、带有偶然性的因素,如兵力的配置、士气的勇怯。《虚实》讲的是如何通过火散集结、包抄迂回,造成预定会战地点上的我强敌劣,最后以多胜少。《军争》讲的是如何“以迂为直”、“以患为利”,夺取会战的先机之利。《九变》讲的是将军依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战略战术。《行军》讲的是如何在行军中宿营和察看敌情。《地形》讲的是六种不同的作战地形及相应的战术要求。《九地》讲的是依“主客”形势和深入敌方的程度等划分的九种作战环境及相应的战术要求。《火攻》讲的是以火助攻。《用间》讲的是五种间谍的配合使用。正所谓大道同归,在这部经典的著作中我学到了很多,总结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孙子兵法》与为商之道

俗话说商场如战场,我作为市场营销班的学生,感受颇深。如《计篇》中“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指的是在作战前经过认真的研究,分析有利和不利的因素,制订出详细的作战方案,胜利的把握就大,否则,胜利的可能性就小。这就好比我来做项目策划以及预算,准备的越充分,越有可能获得成功。《作战篇》中“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指的是远征军队的粮草应在作战国征取,如果从本国运至战场就劳命伤财。这点就拿超市来说,一个超市的流动资金是有限的,不可能全部用来存货进货,所以他们用供货商的钱来赚钱,先供货后付款,多退少补,所以他们可以拥有资金周转,使超市运作越来越好。《地篇》中“为兵之事,在于顺详敌之意,并敌一向,千里杀将,此谓巧能成事者也。”指的是集中优势兵力朝一个方向进攻,就能长驱直入,取得胜利。这个是我以后拥有自己的公司后公司内部施行的精神方案,现在看来有些遥远,但一个公司如果上下一心,不管经历何种风浪定能取得一定的成就。《作战篇》中“杀敌者,怒也;取敌之利者,货也,得车十乘以上,赏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车杂而乘之,是谓胜敌而益强”。指的是军队应制定奖励制度,明确对那些英勇善战,立下赫赫战功的将士给予奖励,鼓励他们今后奋勇杀敌,再立新功。作为公司的管理者,如果赏罚分明,那么不仅能收拢员工的对公司的忠心,更能让他拥有更大的创新动力。《谋攻篇》中“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意思是说,在军事纷争中,既了解敌人,又了解自己,百战都不会失败;不了解敌人而只了解自己,胜败的可能性各半;既不了解敌人,又不了解自己,那只

有每战必败的份儿了。就说两个超市打价格战为例,如果华联能及时获知苏果搞活动的货物价格,制定出更有利的价格,那么这次活动中华联便能获得极大的优势。

二、《孙子兵法》与做人之道

《计篇》中记载:“为将者,智、信、仁、勇、严也”。这表明做人不仅仅要有智慧,重要的要有信用,诚信乃为人根本;做人要有广阔的胸襟但是要有原则,该严的时候必须严格;做人还要有追求,不可惧怕困难,勇于探索。缺了其中任何一个,想做一个成功的人是不可能的。《谋攻篇》中记载:“知彼知己,百战不殆”。这是对自知之明的概括。知彼,要求你客观的分析别人;知己,更要求客观的评价自己。“知彼”是对人的基本要求。社会是一个群体集合,不是某一个人的私有物品。你和别人生活在一个社会中就必须客观地分析别人;不能因为别人和你的某个意见不合就轻易否定别人,更不能因为别人某个方面的欠缺而瞧不起别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你要做的不是指出别人的缺点而是学习别人的长处。“知己”更重要,想想一个人连自己都不了解自己又怎能奢望别人来了解自己呢!更可怕的是,当自己取得一点点成就时便忘记了深入的分析一下自己,认为自己什么都会,什么话都是对的,自我膨胀相当严重。其实究其原因,就是没有好好地了解自己。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才会做到“知己”,才可能“百战不殆”。《势篇》中记载:“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谋攻篇》中也有“不战而屈人之兵”的语句。这其中都显现出一个人要想有成就必要提高自己的能力,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表明别人的慌乱、害怕、示弱完全决定于你的实力,这也证明一个人要想真正有所作为,必须自己有能力,这样才可以让别人乱、怯、弱!只有加强自己的修养,提高自己的实力才可以成功。运气是必须的,但是等待运气的人绝对等不到运气,“守株待兔”是最好的例子。孙子主张“不战而屈人之兵”,要做到“不战而屈人之兵”必须是对方认识到无法战胜你,总之当你拥有强大的实力可以自己主宰命运了,你才可以做到“不战而屈人之兵”《地形篇》中记载:“进不求名,退不避罪”。意思说应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从大局出发,不应考虑个人的功名、得失。我的理解就是,做人应该负责任,有强烈的责任感,我认为这是一个人做人的基本要求,拥有一颗负责任的心,才有可能上不负国家,下不负良心。

三、心得总结

《孙子兵法》是一部千古奇书,不是三言两语可以感受的了得,就如同品茶,得慢慢品味,才能品出味道。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只有通过阅读书籍,无论书籍是何种方式,才能真正充实自己。一部经典是作者智慧与心血的结晶,在阅读的同时,我们不仅要学习作者的精神,更当以作者为榜样,有什么事比提高自己的能力更让人快乐呢。在今天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那些优美而哲理的文字却离我们越来越远。无论今天作为学生还是以后走向社会,都应抽点时间静下心来,阅读一些经典,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让阅读融入血液,做一个真正拥有内涵的人。时间可以负我,我却不会辜负青春,只此言语,以求自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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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孙子兵法的读后感41篇

篇1:孙子兵法读后感300字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在书的海洋里“捕捞”,过了许久才网住一条大鱼—《孙子兵法》,包装纸上写着还赠《三十六计》,一石二鸟,买定了!

经过两个星期的细心“解剖”,我如庖丁解牛一样对这两本书了如指掌。

书的作者孙武是春秋时一位大将,别瞧他是一代武夫,可写起书来也是顶呱呱!翻开书的第一页,精彩的战争策略就会让你爱不释手,甩也甩不掉。一个个战争谋略,一场场血腥而充满智慧的战争典故:“空城计、美人计、连环计、围魏救赵、金蝉脱壳、调虎离山……”精彩的故事层出不穷。那一个个有血有肉,个性鲜明的王侯将相让你大饱眼福。

孙子告诫后人“知己知彼者,百战不殆”要知你我;“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告诫人们勇往直前;又在“三十六计,走为上”告诉人们大丈夫能屈能伸。

《孙子法兵·三十六计》虽然是一本记叙战略与典故的兵法,但是孙子想告诉我们:“放下你们的武器吧!人类需要永远的安宁与和平!”

篇2:孙子兵法读后感600字

《孙子兵法》为孙武所著,诞生在春秋末年。当时各诸侯国分裂,百家学说争鸣,时代面临着改革,军队面临着整治。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孙武年纪轻轻就怀揣着梦想,带着伟大的政治抱负投奔吴国,感受各国的风土人情。在这样的时代和这样的人物魅力下,《孙子兵法》应运而生。

此书了了近万字,其中不仅有着文学内涵,更有政治思想,人文精神和哲学伦理等等,最重要的是,其中的排兵布阵,战略战术独具匠心,别具一格,不仅对古代行军布阵是一种参考,重点是即使现代,依然有着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打仗时,其结果是可预知的,从将帅才能,天时地利,自然环境,军队装备,正邪旗号等等各方面都可以考究。本书从某种程度上摆脱了胜负天定的迷信态度。其次,各种战术因地制宜,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知识是死的,人是活的,比如打运动战时要避实击虚,打速度战时要速战速决等等都是有一定道理的。而后,要完全掌握兵法的要理,不接近现实,从战场上积累经验,任何兵法都是无用的。再次,排兵布阵,如何出兵,如何根据战况及时调整战略,如何调节将帅和士兵的关系,如何设置奖惩制度,还有如何依靠自然条件借力打力,如何运用间谍等等各个方面都是战争的必备。

本书不仅是国内政治家军事家企业家必须研究的读物,对于国外学者等相关人士也喜欢考究的对象。在整个商界发达的现代,也必须明白,商场如战场,孙子兵法的计谋,战略,思维,依然可以运用到商场。本书不仅在军事上有较大的贡献,深入到哲学,文学,政治等等各方面,是我们所必须具备的思维力和创造力。

从某种程度上讲,《孙子兵法》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就那个时代而言,本书有统治阶级的限制,它是为帝王将相服务的;其次,过于强调将帅和君主的力量,忽视了人民群众这一决定因素。时势造英雄,而不是英雄造时势。但是《孙子兵法》其中的文学军事魅力,足以流传千古,影响亘古,的确是一部伟大的作品。

篇3:孙子兵法读后感1000字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这句话出自《孙子兵法》。《孙子兵法》为春秋时期孙武所著,被誉为“兵学经典”。唐王李世民说:“观诸兵书,无出孙武。”日本松下电器创始人松下幸之助说:”《孙子兵法》是天下第一神灵,我们必须顶礼膜拜,认真背诵,灵活应用,公司才能发达。”兵法是谋略,谋略不是小花招,而是大战略,大智慧。《孙子兵法》无论是在军事方面、商业方面、经济方面还是其他各个方面,《孙子兵法》都起到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

《孙子兵法》共13篇,分为《始计篇》、《作战篇》、《谋攻篇》、《军形篇》、《兵势篇》、《虚实篇》、《军争篇》、《九变篇》、《行军篇》、《地形篇》、《九地篇》、《火攻篇》和《用间篇》。在这之中,我认为“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是这其中最重要的主导思想,是孙子兵法的灵魂和核心。

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这句话出现在《谋攻篇》中,意为不动用武力,让敌人的军队丧失战斗能力,从而使己方达到完胜的目的。在孙子看来,“不战而屈人之兵”是作战中最好的策略。常言道:“伤敌三千,自损八百”,战争本身就是损人伤己的事,诉诸武力,损耗极大,破坏也极大,不动武而用军事威胁、经济手段等都更有利于本国,当今大多数国家遇到纠纷也很少直接诉诸武力的。历史上许多的战役、战斗都是如此。

例如平津战役。1948年11月下旬,东北野战军根据中共中央部署,秘密跨越长城入关,会同华北野战军完成对北平、天津、张家口、之敌的战略包围和战役分割。49年1月10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由林彪、罗荣桓、聂荣臻3人组成平津前线总前委。为了使北平这座举世闻名的古都免遭破坏,解放军决定让傅作义率部起义,派出代表和傅作义接触。由于中共的耐心工作和各界人士的督促,傅作义最终顺应人民的意旨,接受中共提出的和平解放北平的条件,率部起义出城接受改编。同时,解放军进驻北平,北平宣告和平解放,这就是不战而屈人之兵最好的战例。历史证明,不战而屈人之兵是战争中最好的策略。一方面避免了许多损失,另一方面又能使敌人屈服。所以孙子认为“不战而屈人之兵”是善之善者也。

不使用武力,让敌人的军队丧失战斗能力,从而使己方达到完胜的目的,这只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字面上的意思。以最小的代价,用最少的时间,花最少的精力,去得到最好的结果,以获得最大的利益才是这句话的本意。

就拿上课来说吧,假如我上课的时候认真听老师讲课,即使下课和放学再怎么玩,我还是能从容应对老师布置的作业和考试,因为我已经在课堂上把老师所讲的都消化吸收了。我只花出了很少的时间,却得到了最大的学习效果,这才是“善之善者也”。相反,如果我上课时不听讲,就算下课和放学再怎么翻书,再怎么补课,花再多的努力,都不如上课认真听讲的效率高,付出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却达不到满意的学习效果,这就不能算是“善之善者”,也就违背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道理。这也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的一种体现。

“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这句话,不仅在军事上十分有用,商业、经济或者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它的用处。就像英国皇家空军元帅约翰?斯莱瑟所说的,孙武的思想有惊人之处——把一些词句稍加变换,他的箴言好像是昨天刚写出来的。兵法不是小花招,而是大战略,大智慧。希望我们都能铭记孙子的“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这句话,以最少的时间,最小的代价,最少的精力,得到最大的利益,最好的结果。

篇4:孙子兵法读后感1500字

有人问过我这样一句话:你最喜欢中国的哪个时代,我回答说:春秋战国三国时代。接着他这样问:你喜欢时代的什么?我回答:战争、书籍、文化。他又问:那你最喜欢哪个时代的书籍,是什么书?我肯定的回答:春秋时代《孙子兵法》。

《孙子兵法》出自孙武之手,此书探讨了与战争有关的一系列矛盾的对立和转化,如敌我、主客、众寡、 强弱、攻守、胜败、利患等,贯彻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中心思想。《孙子兵法》谈兵论战,集“韬略”、“诡道”等之大成,被历代军事家广为援用,书中不少计名、典故,在中国也是妇孺皆知。

大家都可能听说过举世闻名的偷袭珍珠港这场空前战例吧?1941年12月7日,一个让美国人认为是个风平浪静的一天,因为在太平洋海域还在刮着大风,敌人不可能来进攻。可日本人是攻其不备,出其不意,偏偏来打美国的珍珠港了。此次偷袭总策划就是山本五十六,他在日本是个非常有名的人物,不亚于南京大屠杀的板垣。他出任日本司令时曾在美国呆过,对美国有很深后的了解。此次出战可谓是谋划已久啊,山本五十六连天时、地利都算进去了。更要紧的是,连美国所有舰队的型号、性能都了解到了,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所以可以肯定,这次日本人想输都难啊。1941年12月7日清晨,趁当时珍珠港的美国人还在刚起床的时候,日本的舰队出动了441架零式战斗机轰炸珍珠港。结果只以29架飞机和5艘袖珍潜艇死伤的代价,基本上是把珍珠港抹平了。除了3艘例行海上巡逻的航母没事外,其余战舰全部报废。可见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重要性。

如果说偷袭珍珠港是日本联合舰队金戈铁马的辉煌手笔的话,那么中途岛战役就是日本联合舰队走向衰弱的开始。继珊瑚岛海战之后,日本并没有一蹶不振,山本五十六更是开始着手另一项计划,那就是中途岛战役。山本五十六这次的勘测比上次更深入,更透彻。为了防止美国海军的空袭,在军事区内到处架设防御阵地。并且还模拟作战了无数次,而且为了谨慎,防止密码被破译,日本上层几乎是一天用几个电波密码来发电波的。山本五十六更是把自己赌上了赌桌,动用了日本几乎全部的海军部队来协防。山本五十六此次战役目标很明确,就是把美国太平洋舰队引诱到中途岛并且彻底打垮和消灭。无奈天有不测风云,世间就是爱造化弄人。美国其实早在日本瞄上中途岛的时候,就开始监测日本海军方面的动向了。而且美国政府府里还养着成百上千的谍报员,目的就是破译日本电报密码。为了此次战役的成功,尼米兹上将也是把太平洋舰队给全部开过来了。现在日美双方都是采用“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的政策,旗鼓相当。现在只能哪方更知己更知彼和谋划多,哪方就能获胜了。经事实证明,美国首先在信息战中获胜了。美国以一艘航母、一艘驱逐舰、一百四十七架飞机、三百零七人的代价,把日本四艘航母、一艘重级巡洋舰、两艘驱逐舰、三百二十二架飞机、三千七白人消灭了。而山本本人也在此战役中阵亡。

在两场战役的观察中,我们不难发现,这些战事的结果,都给《孙子兵法》给预料到了。能早在几千年前就能把现在战事的结果预料到,孙武应该是第一人了。

有人说,战争是千百年来的恶魔,生灵涂炭。我对此认为,战争并不是恶魔。真正的恶魔,就是没有那些意义的战争。其实,每发动一场战争,就是向时代跨进了一步。为了不被社会淘汰,为了不让历史倒退,我想,或许这就是战争的最主要的意义吧。

也有的人憎恨兵书,因为它们创造出了许多的屠夫。我认为,这些人没有深刻去体会到兵书的内涵。兵书的最高境界不是百战百胜,而是孙子说的:不战而屈人之兵。意思就是不战而胜。如果说战争是未来前进的步伐话,那么兵书,就是它的动力了。或许,战争会无休无止的进行下去,拥有和平的世界是非常渺小,但我们起码有希望,我会把这个希望传承给下一代,让下一代继续传给他们的下一代。在这个无休无止的岁月中,但愿有一代能苏醒,让他们用战争来终结战争,创造和平。或许若干年后,人们会忘记了战争,但他们绝对不会忘记兵书。因为正是它们,才创造出了一个和平而昌盛繁荣的时代。

《孙子兵法》既是一部军事经典著作,又是一部光辉的哲学著作,是我国灿烂的古代文化,这本书里表现出来的随机应变、肯动脑筋、抓紧时间、遵守纪律都值得我们学习,这样能使我们在以后的学习中取得好成绩,更让我受益匪浅。

篇5:孙子兵法读后感

《孙子兵法》的魅力在于他是中华5000文明的结晶,他蕴涵了普遍的、朴素的、辨证的真理。在这里我们不能把其视为万古不易的真理,也不能把他捧上高高的神坛。但是,我们现在又必须把他捧上神坛,这不仅是因为数千年来《孙子兵法》和孙子在国人的心目中已经成为百战百胜、决战决胜的钢铁统帅的代名词及其圣经,更重要的是,其文笔简约,正因为简约,可以引申出无限的联想和解释,言简意赅,内涵深厚,高屋建瓴,高瞻远瞩。

其道理尚存,“法无万古不便之法。”古时的圣经,现在很多以丧失其曾存的魅力,如“唯女子与小人者难养也,远之则怨,近之则不逊。”,如“男女授受不亲,嫂溺,叔援以手,权也。”如“蛮夷之有君,不若华夏之无也。”《四书》《五经》“六艺”,多以不用,就正如列宁所说:“历史是客观事物的排列,逻辑是主观对历史的排列。”,或如郭沫若所提出的:“为革命而研究历史。”旧瓶装新酒,使古老的东西披上新的外衣,外延其适用,内涵其道理;“新的实践产生新的理论,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使新的理论有古老的外壳,让其与中华文明完美的结合。

正如“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能够使“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与现代,与古老,完美的结合,这也就是其真谛之所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一个道理。用古文阐释现代,用现代充实古文。《孙子兵法》有其长久适用的道理,因此,我们可以用它来解释、指导现代的实践,获得成就。如商业和教育。

在现代的商业范畴里,“商战如兵”。如“凡治众如治寡,分数是也;斗众如斗寡,形名是也;三军之众,可使必受敌而无败者,奇正是也;”这里提到了“奇正”。人无我有,人有我好,人多我退。正所谓“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海。终而复始,日月是也。死而更生,四时是也。声不过五,五声之变,不可胜听也;色不过五,五色之变,不可胜观也;味不过五,五味之变,不可胜尝也;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哉!”

篇6:孙子兵法读后感

以往提起《孙子兵法》,也能背上几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战而屈人之兵”等军事格言警句,还会联想起《三十六计》中“瞒天过海,借刀杀人”、“三十六计走为上”、“美人计”等妙计损招,仅此而已。但在听完普颖华教授关于“《孙子兵法》与公共和谐管理”的讲座后,才发现以前我对《孙子兵法》的认识和理解一直是不全面、模糊的,《孙子兵法》的价值远远不止这么简单。

首先,作为一部古代的兵法著作,《孙子兵法》是举世公认现存最早的战略学著作。凝聚孙子一生智慧和心血结晶的兵法十三篇,以精辟洗练的文字,系统阐述了从战争准备到战争实施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构建了中国古典兵学的体系,书中的理论观点及所蕴含的兵学文化观念和思想方法对后世兵家战将影响极大,其中包括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全胜谋略,威加于敌的伐交谋略,攻其不备、出其不意的诡道谋略,致人而不致于人的主动谋略,以迂为直、以患为利的军事谋略,快速突袭的速胜谋略,攻虚弱的易胜谋略,夺气攻心的军事谋略。

其次,作为一部古代的哲理著作,《孙子兵法》已经完全超出了兵书的范畴。因为《孙子兵法》区别于其它兵书的最根本特点,就是从哲理的层面,用哲学的理念来观察战争现象,探讨和揭示战争的一般规律,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战争的具体方法。《孙子兵法》是一种历史文明的积淀,其中蕴涵了普遍的、朴素的、辨证的真理,以致能够不断指引我们思考,给予我们启示。这也正是《孙子兵法》的真正价值所在。作为已有两千五百多年历史的“老古董”,正被处于信息时代门口的现代人热捧,并广泛运用于政治、军事、经济和为人处世等诸多领域。

最后,学习《孙子兵法》的关键就是要用它来解释、指导现代的实践。《孙子兵法》以其深刻的军事哲理和永恒的战略,堪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但我们绝不能顶礼膜拜,甚至把它当作一种教条或者标签来用,而是要把《孙子兵法》当作古代的哲学原理来看,扩展其思路,发扬其内核,扬弃其道理,延展其内涵,做到“不以法为守,而以法为用”,灵活运用其中博大精深的战略与谋略思想、思维方法和科学精神,指导具体工作实践,为现今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这才是学习《孙子兵法》、理解《孙子兵法》、运用《孙子兵法》的最上层的境界。

篇7:孙子兵法读后感

匆匆读完《孙子兵法》,似懂非懂,自叹本人愚拙,只道有些晦涩,云里雾里,不知其精妙之处何在,经老师的分析和书后的注解才略知一二。短短十三篇,却是孙武呕心沥血,花十年创作而成,可谓字字斟酌有力,兵家之道至今为世人所传唱与研究,而我也被孙子的才干所深深折服!

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作战基本上是人与人的搏杀,一个有勇有谋的将军抵得过拥有一座易守难攻的大中城池,一位明君会降低身段,寻一名良将并对他深信不疑。而孙武应该说是幸运的,他有好友伍子胥的竭力推荐,使图有霸业的阖闾拜他为上将军,使他能在军事上施展自己的抱负。

作战讲究的是战术,《孙子兵法》开篇第一章为计篇,攻其不备,出其不意正是出于此篇。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真是不变的真理。战场,要分胜负,考场,要分输赢;官场,要论升降;职场,要论得失。当今的商场不正是一个不见硝烟的战场?如果拼的只是老本,只是旧定式,那么很快就会被这个社会所淘汰。所以说很多企业便在创新及高科技领域展开了新一轮的争夺。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这方面有些遥远,但如果就学习而言,难道不需要多变的计策吗?自学的时间多了,老师也不会像高中那样压着你,看着你,于是乎有人开始遨游在游戏之中,有人却在暗自奋斗;有人很快就能掌握好新的知识,有人却绞破脑汁还是一知半解。沉迷游戏者忘记了虚实,自己的能力和目标,只图一时的快意,孙子的作战篇和形篇,不正是告诫我们要运筹帷幄,胜兵先胜而后求战的道理吗?第八篇——九变,讲的是随机应变,出神入化的观点。孙子曾得出这样的结论——通于九变之利者,只用兵矣;讲不通于九变之利者,虽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在孙子看来“通变”的重要性不言可知。我们在学习过程中既要用计,又要变通,好的学习方法胜过埋头苦干,在用知识全副武装自己的同时又要学会寻找通往成功彼岸的捷径。

疾如风,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动如山——寥寥数字,就勾勒出了一个战无不胜的军队形象。风、林、火、山四个字可谓是孙子兵法中的精髓。孙子很崇尚“兵贵神速”。商场之道也亦如此。如今在手机产业,诺基亚可算是巨头,三星,MOTO等等紧追其后,竞争相当激烈。于是乎时间成了关键,新产品,新功能一直在更新,不单单是硬件方面,外观上各品牌也下足了功夫,价格战也是必不可少,而今各大厂商又在环保领域抢占商机。如去年LG推出的太阳能充电手机GD510 便取得了开门红,短短几个月便在欧洲地区已突破百万销量,配置一般,也使其价格也较低,也因此赢得低端用户的喜爱。中国企业在这些巨头的夹击下,生存有些艰难,关键是掌握核心技术,在这方面我其实为中国感到悲哀与痛惜,很多产品都是made in China,贴着国际品牌的标签便自觉高档,许是品牌效应吧,好像买国产货会低人一等,其实不以为然,就像魅族科技有限公司,在这狭缝中依然保持着自己独特的气质,为了突围在做工和价格方面做了不错的榜样!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商场中的勇士靠的是信誉、自己产品的与众不同和最优化。国货想要站立起来,首先自身的产品要有创新,抓住天机,而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则需端正态度,不能太过崇洋。

《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的形象完美得近似妖化,但其中的计谋在施耐庵老先生的布局下,堪称一绝。有许多计策其实在《孙子兵法》中已经有所描述。很喜欢走中国象棋,可总是以败局告终。开局冲锋杀敌,却并非愈战愈勇,常常落得顾此失彼,有时因贪吃一子而瞬间败北。如今细细想来大概是自己过于莽撞,犯了军中大忌。读《孙子兵法》真使我受益匪浅,一遍已不足矣!有胆有勇,有虚有实——《孙子兵法》也。

篇8:孙子兵法读后感

《孙子兵法》又称《孙武兵法》、《吴孙子兵法》、《孙子兵书》、《孙武兵书》等,是中国古典军事文化遗产中的璀璨瑰宝,是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三大兵书之一(另外两部是:《战争论》(克劳塞维茨),《五轮书》(宫本武藏)),是从战国时期起就风靡流传的军事著作。其内容博大精深,思想精邃富赡,逻辑缜密严谨。作者为春秋末年的齐国人孙武(字长卿)。

古今中外的军事家们都使用其中论述的军事理论来指导战争,而且,其中论述的基本理论和思想还被运用到了现代经营决策和社会管理方面。由此可以看出:《孙子兵法》既是一部军事经典著作,又是一部光辉的哲学著作,是我国灿烂的古代文化中一份珍贵的遗产。孙子在书中揭示的一系列具有普遍意义的军事规律,不仅受军事学家所推崇,在经济领域、领导艺术、人生追求甚至家庭关系等方面,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孙子兵法》全书共十三篇。《计》讲的是庙算,即出兵前在庙堂上比较敌我的各种条件,估算战事胜负的可能性,并制订作战规划。这是全书的纲要。《作战》主要是庙算后的战争发动。《谋攻》是以智谋攻城,即不专用武力,而是采用各种手段使守敌投降。《形》、《势》讲决定战争胜负的两种基础因素:“形”指具有客观、稳定、易见等性质的因素,如战斗力的强弱、战争的物质准备;“势”指主观、易变、带有偶然性的因素,如兵力的配置、士气的勇怯。《虚实》讲的是如何通过火散集结、包抄迂回,造成预定会战地点上的我强敌劣,最后以多胜少。《军争》讲的是如何“以迂为直”、“以患为利”,夺取会战的先机之利。《九变》讲的是将军依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战略战术。《行军》讲的是如何在行军中宿营和察看敌情。《地形》讲的是六种不同的作战地形及相应的战术要求。《九地》讲的是依“主客”形势和深入敌方的程度等划分的九种作战环境及相应的战术要求。《火攻》讲的是以火助攻。《用间》讲的是五种间谍的配合使用。书中的语言叙述简洁,内容也很有哲理性,后来的很多将领用兵都受到了该书的影响。

《孙子兵法》是中国古典军事文化遗产中的璀璨瑰宝,是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古代最伟大的军事理论著作,也是中国古籍在世界影响最大、最为普遍的著作之一。《孙子兵法》曾被誉为“前孙子者,孙子不遗;后孙子者,不遗孙子”。它所阐述的谋略思想和哲学思想,被普遍地运用于军事、经济等各领域中。其内容博大高深,思想精邃富赡,逻辑缜密严谨。作者为春秋时期伟大军事家孙武,大约成书于2500年前的春秋末年,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军事理论著作,比欧洲克劳塞维茨(Clausewitz)写的《战争论》(OnWar)还早2300年。

《孙子兵法》有丰盛的辩证法思想,书中探讨了与战争有关的一系列抵触的对峙和转化,如敌我、主客、众寡、强弱、攻守、胜败、利害等。《孙子兵法》正是在研究这种种抵触及其转化条件的基本上,提出其战争的战略和战术的。这当中体现的辩证思想,在中国辩证思维发展史中占有重要位置。《孙子兵法》谈兵论战,集“韬略”、“诡道”之大成,被历代军事家广为援用,《孙子兵法》缜密的军事、哲学思想体系,深远的哲理、变化无穷的战略战术,常读常新的探讨韵味,在世界军事思想领域也拥有普遍的影响,享有极高的声誉。

篇9:孙子兵法读后感

孙子在他的兵法思想中,论述了对待不同的敌人要采取不同的战略战术。而在商场中面队不同的竞争对手,同样也要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企业要立于不败之地,最重要、也是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要分析自己在市场中所处的地位,对于强弱不同的竞争对手,要采取不同的商业策略,以求在市场中赢得一席之地。比如商战中经常采用的“避实就虚”等策略就是孙子兵法思想的运用。

任何事物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商场也是一样,没有永远的胜利者,也没有永远的失败者;没有永远的强大,也没有永远的弱小。在现代社会,企业必须不断创新,在产品、服务、管理等各个方面都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否则,任何一个实力强大的企业,都会因停滞不前而被市场淘汰。因时而变,因势而变,“饱能饥之,安能动之”。总之只要有利于达到自己的目的,一切手段都要加以利用,这就是商鞅的成功之道。

企业的经营者是企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也是企业决策的核心力量,如果企业的领导感情用事,将会导致决策的失误,从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兵不厌诈”在商战中,设下圈套,从而达到自己的商业目的,正是孙子所言的“登高而去其梯”。对于企业的经营者来讲,一定要弄清对手的真实意图,避免上当。

篇10:孙子兵法读后感

今天我阅读了从新华书店买回来的《孙子兵法》一书。以前,我就听说过《孙子兵法》的鼎鼎大名。这使我向往不已。看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孙子能在战争时期写出这么好的兵法书籍。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些历史战役,将帅们是运用什么样的战略取胜的。孙子说过:“兵者国之大事也,生死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意思就是说军事是国家的大事,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这本书不能不看。

首先孙子从战略术上,概括了九种不同作战地区的基本特点,论证了它们对官兵心理状态的影响。并提出具体灵活的应变措施,倡导在突袭作战中充分发挥战斗力。然后,孙子推崇战略出击,提倡深入敌国进行作战,认为这样做具有使士兵听从指挥,努力作战,就地解决部队休养,士兵勇敢无畏等优点。第三,孙子结合战略突袭行动的特点,提出一些具有一定进步意义的治军主张,比如强调政令严明,军令如山,禁止迷信谣言,重视保持军队的团结一致等。

这本书里表现出来的随机应变、肯动脑筋、抓紧时间、遵守纪律都值得我们学习,这样能使我们在以后的学习中取得好成绩。

篇11:孙子兵法读后感

“兵者无畏也,胜其常也,兵家道理,智在用兵。”这是我国伟大的思想家、军事家孙子所说的一句话。他著作了中国军事书籍中最伟大的一部—————《孙子兵法》。这本书是围绕着在战场上怎样用兵,在军队中怎样陪练,最重要的是知己知彼,而百战不殆。

疾如风,徐如林,侵蚀如火,不动如山。现在《孙子兵法》在美国军方已经成为了必修课。每天美国军方的军官都要让军员们自学并在演习上灵活运用!这本书的魅力无尽呀!可是在和平社会中,这本书可不是就成为费书了吗?不是的。因为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要冷静的思考,要去多练习,要对自己有信心。所以我去实践了一下。

有一次,我在上奥数课。何老师进了我家,说:“帅浩均,我们先做一套卷子吧!”我说:“老师,我们是在学奥数,为什么要做一套课本卷呢?”他说:“你不要小看课本,奥数其实是从课本里研究出来的!”我不服气,就生着气做了一套卷子,结果何老师一改我才得了79分,我惊讶地叫着,我回家把卷子给何老师看了一下,他说:“第一你心态不静,没有练习也没有冷静思考才没考好!”我一下子找到了方法,就开始用这三种办法,我二单元考试考了100分。太好了!因此,我想起何老师对我说过的一句话:“思考+认真+好心态,自信油然而生。”

我记住了这句话,生活中也可以用到《孙子兵法》,这真是一本好书呀!

篇12:孙子兵法读后感

今天,我和我妈去书店买了一些书,我看了其中的“孙子兵法”孙子兵法里有很多篇如《始计篇》第一、讲的是庙算,即出兵前在庙堂上比较敌我的各种条件,估算战事胜负的可能性,并制订作战计划。

《作战篇》第二、讲的是庙算后的战争动员、及取用于敌,胜敌益强。

《谋攻篇》第三、是以智谋攻城,即不专用武力,而是采用各种手段使守敌投降。

《军形篇》第四、讲的是具有客观、稳定、易见等性质的因素,如战斗力的强弱、战争的物质准备。

《兵势篇》第五、讲的是指主观、易变、带有偶然性的因素,如兵力的配置、士气的勇怯。

《虚实篇》第六、讲的是如何通过分散集结、包围迂回,造成预定会战地点上的我强敌劣,以多胜少。

《军争篇》第七、讲的是如何“以迂为直”、“以患为利”,夺取会战的先机之利。

《九变篇》第八、讲的是将军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战略战术。

《行军篇》第九、讲的是如何在行军中宿营和观察敌情。

《地形篇》第十、讲的是六种不同的作战地形及相应的战术要求。

《九地篇》第十一、讲的是依“主客”形势和深入敌方的程度等划分的九种作战环境及相应的战术要求。

《火攻篇》第十二、讲的是以火助攻。

《用间篇》第十三、讲的是五种间谍的配合使用。我还查了一些作者的资料:孙子兵法“是从战国时期起就风靡流传的军事著作,古今中外的军事家们都使用其中论述的军事理论来指导战争,而且,其中论述的基本理论和思想还被运用到了现代经营决策和社会管理方面。然而,这部著作者是谁呢?学术界议论纷纷,一种认为是春秋时期齐国的孙武所著,一种认为是孙膑整理而成,一种认为是战国初年某位山林处士编写,还有的说是三国时代曹操编撰的。直到1972年4月间,在山东临沂银雀山发掘的两座汉代墓葬中同时发现了用竹简写成的《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这样,数百年的争论方告结束,《孙子兵法》的作者被确认为春秋时期吴国的将军孙武。

篇13:孙子兵法读后感

一宏,孙子说: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孙子站在人类的生死存亡高度来定义战争,宏观大义,发人深省,可见孙子是深恶战争的,但又深知只有用战争的形式才能真正阻止战争,故其修兵书绝非是赞成战争。

二略,孙子言略归于形势虚实之道,孙子曰: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之可胜。故曰:胜可知,而不可为。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终而复始,日月是也,死而复生,四时是也。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算也;奇正相生,如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夫兵形象水,水之行,避高而趋下;兵之行,避实而击虚。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故五行无常胜,四时无常位,日有短长,月有死生。

可见孙子反复强调创造性和变化性的重要性,他指出战争要创造出战略上的优势而使敌虚,反复变化自己的用兵使之实。从后代无数百站百胜的名将的用兵来看,创造不存在的优势和飘忽不定的用兵正是他们的取胜之道。

三计,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扶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

孙子毫不避讳的提出战争就是耍诈,这与春秋时期堂堂之鼓,阵阵之旗,兵对兵将对将兵车对兵车的战争形式背道而驰,却引领了之后数千年的中外战争。

四谋,孙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故曰: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孙子深知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道理,故提出战争最终目的是使敌人不与我为敌,使想法不和者同我想法而已,能用别的办法达到这个目的就最好不要用战争。多么先进的军事思想啊,历史的长河中不就挂满了那么多因谋而息的战例吗?

五行军作战,孙子在针对具体的行军作战中提出了诸如粮草、地形、道路、士气、对待俘虏、军令的如一、优势与劣势的辩证变化等等一系列军事细节的掌握与灵活运用,指出每个细节都能决定战争的胜负,决定无数生灵的生与死。

孙子兵法不仅仅是一部军事著作,她是一部集哲学、算学、社会学、法学和人学为一体的恢宏巨著,前无古著,后无来者呀!

篇14:孙子兵法读后感

《孙子兵法》是我国最古老、最杰出的一部兵书。也是世界三大兵书之一。话说当年拿破仑都买过。

我在看完一堆历史书后,听说古代好多名将都是读过这书的。于是也慕名而来,忍不住要一睹它的风采。

看完之后唯一的感觉就是精彩……难怪从战国时期起就开始风靡流传。里面讲了许多诸如:打仗的必备条件,通过所具备的因素就可知双方的胜负几率。还有各种战斗队形,战斗谋略。让我记忆最深的是本书开头所说的战斗的五个方面:一是道,二是天,三是地,四是将,五是法。看起来还不是很明白,那我来解释一下:第一个,道,就是君主和民众目标,意志统一,可以同生共死,而不会惧怕危险。天,指的是昼夜、寒暑、四季更替。地,指地势的高低,路程的远近,地势的险要、平坦与否,战场的宽阔、狭窄,是生地还是死的等地理条件。将,指将领足智多谋,赏罚有信,对部下真心关爱,勇敢果断,军纪严明。法,指组织结构,责权划分,人员编制,管理制度,资源保障,物资调配。这五个方面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如果哪个将领能够真正领会,他就会成为一个成功的将领。这五点何其重要,我细细读了很多遍,都觉得句句在理。

另一部分要说是队形了,不同的战斗,从地势考虑,就必须选择不同的队形。一般是几人一组,有攻有防。地形宽广的时候每组人要多一些,地域狭窄时就要相对减少,因为这样活动起来方便灵活。我听过一个叫俞大遒的将领,运用这种队形就用得非常到位。前面一排手持盾牌,后面两人一排,持不同的武器攻打。这样既保护了本队的人,又能有效消灭敌人。听说有一场战役,运用这种队形,取得了惊人的成果:几百个人攻打几千人,不但把敌方杀得片甲不留,自己这一方居然只有一两个士兵轻度受了点皮外伤。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还有一些便是怎么样才能壮大队伍,获得民心。这里还要讲求一些美德,不如不能杀投降的人。其次用武力解决还不是个好办法,最好能够通过谈判解决,减少伤亡。更高难度的是,还可以把敌军归为自己的队伍。总之,除非万不得已,不要用战斗来解决问题,因为必尽战斗的成本太高了,长期战斗,会变的贫困。

《孙子兵法》让我不得不惊叹于古人的智慧,他们的作战技巧,让我们现代人都为之叹服。再那么一个兵荒马乱时代,能写出这样一部巨作,实属军事天才!

篇15:孙子兵法读后感

因为很喜欢看《三国演义》,看了两遍之后好想看第三遍。因为喜欢《三国演义》所以就想看《孙子兵法》。想多了解古代时期人们的智慧,看完了《孙子兵法》后真的让我觉得惊叹,前人的智慧真的不容忽视,《孙子兵法》真的是兵家经典啊,它是在春秋末年写的但很具现实意义,里面一共十三篇,包括计篇、作战篇、谋攻篇、形篇、兵势篇、虚实篇、。军争篇、九变篇、行军篇、地形篇、九地篇、火攻篇、用间篇。《孙子兵法》的却是中国古典军事文化遗产中的璀璨瑰宝。在深刻总结春秋时期各国相战的经验的同时,集中概括了战略战术的一般规律。它所阐述的谋略思想和哲学思想,被广泛地运用于军事、政治、经济等各领域中。主要论述了军事学的主要问题,并且揭示了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军事规律。

孙子在开篇提出了作战取胜的五个重要因素。“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因为我文言文的功底不太好所以要看看翻译才能理解到里面的深刻含义,“道”指的是好的出兵理由,使民心倾向你这边。道是为了得民心,做到上下同欲。的却如此,现在发动的战争大家都有目共睹,哪一方是正义的必然会人心所向必。得到“天”、“地”强调作战的天时、地利条件。“将”说的是领导者的策略、领导能力。“法”强调法规纪律。将领只要熟知上面五点作战的时候就可以取得胜利。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孙子探讨了与战争有关的一系列矛盾的对立和转化,如敌我、主客、众寡、强弱、攻守、胜败、利患等。《孙子兵法》正是在研究这种种矛盾及其转化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其战争的战略和战术的。《孙子》认为,要取得战争的胜利,关键在于正确地认识战争情况。它提出一些正确认识战争情况的原则和方法。

1、“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强调在敌对双方激烈对抗的战争中要取得胜利,作战指导必须建立在对彼己双方情况的全面了解之上

2、“践墨随敌,以决战事”。即善于根据战场敌情的变化,去运用适宜的战法。为此,作战必须要预有准备,“先为不可胜”,但决不能墨守成规,一切都要以敌情的变化为转移。

3、 “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孙子》认为:“军争为利,军争为危。”两军相争,双方都存在有利的一面,也存在危险的一面。聪明的战争指导者应该把利弊俩方面都考虑到,而不能只看到有利的一面或有害的一面。

总的来说这是一本很值得看的书,不愧为经典之作。

篇16:孙子兵法读后感

《孙子兵法》是一部经典的兵法著作,书中道“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是因为他在后世被应用被实践,并且让实践者获得成功。在《孙子兵法》出现过后的几千年中,历史历经了多少场战争,又有多少猛将锐兵借用《孙子兵法》中的战略战术大获全胜。《孙子兵法》古人用之于战,现代人亦可用之,用之于生活。

何为道?道乃明政。古时的战争需要人力,更需要人心。君主应当同民众一样有必胜的目标,有保家卫国的理想,意志统一,共同生死。古之用兵需要有严明的政治,今之社会又何尝不是如此。我们身处和平年代,没有战争,却又灾难。在大灾大难面前,我们需要“道”的存在。这不禁又将我的记忆带回那段痛苦的时光,那段自豪的时光。我们,经历了雪灾地震。但是种种不幸并没有打到我们,我们的领导人和祖国人民团结一心,共同抗灾的场景令人感动。这样的上下一心不就是兵法中“道”最好的体现吗?或许那段往事不堪回首,但是那段往事让人难忘。

何为天,何为地?天乃天时,地乃地利。古时用兵作战不仅要靠军队实力,除了之前所说“道”之所用带来的人和之外,还需依靠天时地利。如若不是江面大雾弥漫,或许诸葛亮便会因为自己定下的三天之内造十万支军箭的军令状而丧命了吧;如若不是东南风的吹拂,或许火烧赤壁中周瑜只会烧伤自己了吧;如若荆州不是军事要地,又怎会成就其兵家必争的美名呢。天时地利在战时很重要,在现在的生活当中同样很重要。为什么商人会在情人节将玫瑰花精美包装然后卖出,为什么大雨天总会有人撑着一把伞外出卖伞,为什么经营者会挑选店面位置?这些不都是人们在生存和竞争中对天时地利理解过后的运用和实践吗?

何为将?将乃明将。战时拥有一个贤明的大将是福,现在拥有一个贤明的领导人同样是福。我们同样期盼自己的领导富有才华,赏罚有信,对下属关爱有加;我们也同样期待着自己可以成为一个勇敢果断受人尊重的领导。《孙子兵法》中的“将”告诉了我们领导之方,告诉了我们成功管理的方法。

何为法?法乃军法。古时战争中军法严明是众所周知的,只有拥有严明的纪律才会有严明的军队,只有严明的军队才会取得战争的胜利。古之军法,现之律法。在现代这样一个法治社会,我们需要懂法更需要守法。只有在有规有矩的社会中,我们才能够自由发展,良好发展。试想一个没有法律的国家将会是怎样,那将会是没有管制,没有保护,没有人权的混乱世界。

《孙子兵法》是兵书,指导军队在战争中获得胜利;《孙子兵法》也是生存指南之书,指引我们在生活中走向成功。

篇17:孙子兵法读后感

《孙子兵法》又称《兵策》《吴孙子兵法》《孙子十三篇》全书共有13篇。共5900余字为春秋时代著名军事家孙子所著,又是我国古代最早也是最著名的一部军事著作。

孙子来到吴国在伍子胥的极力推荐下受到吴王阖闾的召见。孙子向吴王献上自己苦心钻研,蔚为大观的兵书13篇。后来得到吴王的赏识之后,辅佐吴王破强楚,伐齐晋,为吴国立下了不朽的功勋。

《孙子兵法》计,自成体系,独放异彩,又与其他各家互相融通,相映生辉。承袭了江上管仲等佣兵制服之策,如其中阴阳,利害,神速,戒备等,集中了中华古代先哲们的智慧。也流传后世,千古不衰。

在13篇中取得胜利的手段,不光只有武力,而是才用手段让敌军投降,如学习一样,只会私下公布是走不长远的,只有去创造出一个适合自己的方法,才会真正的成功,也只有这样才会让自己走的更长远。第三篇。写自己一定要有自知之明,万不可冲动,要做好准备,机会也只会给有准备的人。第六篇告诉我们,我们一定要团结一致,中间既有竞争,也要互相帮助,这样才会使自己变得更强。这一切的一切都与当今世界密不可分,其中所蕴含的思想哲理,是值得我们去借鉴的。第七篇告诉我们如何已与为止已患为利,夺取会战的先机之利。这也要告诉我们,即使在休息的期间也不要放松自己,一定要努力,学习像逆水行舟一样,不进则退。

书中所蕴含的兵法中的攻防,奇正,刚柔比己,主客,劳逸等对立关系的互相转化的法则,充分表现了朴素唯物论和辩证法思想,具有进步意义。

篇18:孙子兵法读后感

孙子曰: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他指出行军作战无非是以正兵迎敌,与以奇兵夺胜两种态势。这两种态势相互依存,相互转化,因机制宜,变化无穷无尽,且又以奇兵制胜为上。他强调出奇制胜的特点和优点是抓住时机,行动快速,态势险峻,居高临下,兵之所至,如积水漂石,鸷鸟毁柝。

但不论正兵还是奇兵,一个组织严密一致的企业,能够“静如处子,动如脱兔”,才是克敌制胜的关键。一个管理严密,运行畅通的企业,领导者只用运筹于帷幄之中,管理好几个高级主管便可决胜于千里之外。企业管理最忌冗员复杂的垂直式管理,一个简单的批示都要层层通过才能下达。这样既大大降低工作效率,也打击了各级工作人员的热情和信心。所以一个深谋远虑的领导者懂得下放权力,充分信任下属,实行水平管理模式,以加快企业运作,增加员工责任感,工作热情。

一个好的企业还要有良好的分工,各部门既分工又合作,对内统一协作,对外又可独当一面。冗繁的机构对企业来说是潜在致命威胁,所以企业要在充分发挥员工潜力的基础上精简机构,杜绝尾大不掉的后果。这样才能在受敌或者对敌之时不因某一环节受挫而溃不成军以致战败。以广告公司为例,一个文案,一个美指,一个AE就能够单独受理case。

商战无时不在,一触即发。不论正兵奇兵,能够打胜仗的就是好兵。同理,在商战中用计诱敌,败敌也就无所谓光明与否,本来“兵者,诡道也”。现实中更加看重的是结果不是过程,正兵迎敌,那奇兵又如何出奇制胜?

首先企业组织严密,上下一心,进退有序,布阵周密是基础,要保证各部门在商战中临危不乱,首尾相接,运动自如。然后要故布疑阵,用伪装迷惑敌人,“调动”对方,以“利”诱,能而示之有能,再重重包围一举克敌。当然,在诱敌过程中还要注意避实击虚,从弱处开始进攻其主力,类似于“农村包围城市”。例如企业假意对某一项目有意,又让对方看到项目的利益所在。当对方专注于这一项目时,企业转而攻击对方薄弱市场,各个击破。这其中人员,资产的调动,市场的估摸,外部环境,媒体,消费者心理等方面的熟悉程度都极其重要,所以企业领导者必须要是个不仅会顺应时势,还会造势。这样才能在商战中做到正奇结合,创造一种高屋建瓴,出奇制胜的态势,从而获得胜利。

篇19:孙子兵法读后感

《千字文》有云: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华夏肇始以来,巍巍5000年,留下无数华章美文,《孙子兵法》就是其中的奇葩。时间掩不去其魅力。读它如饮纯酒,又如醍醐灌顶,很多感慨心得,不吐不快。《孙子兵法》涉及方方面面,从我的角度和理解,在几方面如策略、和现代的联系等等谈谈看法。

孙子兵法十三篇,襄括了兵战之中各重要方面的问题,以朴素的辯证分析了兵战中应采用的方式与方法,其中形成的系统观点完全可以运用到现代企业管理上来,兵法提出军争中应对道、天、地、将、法,“五事”,主孰有道?将孰有能?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的“七计”相等于现代企业的投资策划,综合分析,可行性研究和风险分析等相一致。孙子的“道”列首位无异于现代企业的发展战略的制定必需符合客观实际。企业综合要素和科学民主决策,同时兵法中提示的“仁心为本”、“佐以权谋”、“水形兵势”、“将为核心”这些系统的观点,完全与现代企业参与商业竞争时所必需具备的人才、智慧、诚信、谋略,对商业形势变化的掌握和准确分析等综合要求一致。

学习“孙子兵法”,真的感受到中华文化的深厚与精髓,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我们的老祖宗原来在数千年前就已认知和分析得如此确切与深透,使我们不得不深深感叹前人的伟大和华夏文明的精深,相信一部孙子兵法,只要认真领会其神髓并不断实践,必将对我们的企业和领导人素质的提高助益良多。

“商场如战场”,这是现代商人常挂在嘴边的话。但其实商战与兵战是有同也有异的。试以下表列分析:

能使这些机会真正成为企业经营的利益。

“知兵之将,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这对现代企业的领导人同样也是根本素质上的要求。试想一个企业的负责人,如果不懂经营,不知趋利避害,那么这个企业绝对难以生存与发展。同时,企业的领导人必需在人才的搜罗选择与使用上有深刻的认识。“夫将者,国之辅也。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我们选择与使用人才,现在都讲究以个人综合素质的要求,作为用人之道,必需因人而异,因才而用,以适当的人选去承担适当的责任,做到人尽其才,而企业才能因这些人才充分发挥出聪明才智而得益。同时,企业领导人也应努力提高自己选人用人的技巧,提高驾驭企业的能力。“将者、智、信、仁、勇、严”。“智”能发谋:有智者,当能多谋善断,抓住机遇,做出战略安排,使企业这艘船能沿着正确航向驶向发展壮大的目的地。“信”能赏罚:通过严密的'规章制度,约束企业的每个运行环节,有功者赏,有错者罚,赏罚严明,达到“治众如治寡”的境界,那企业团队精神合一的竞争能力必然大增。“仁”能服众:治理企业,当以诚信,公正待人处物,这样才能使同事员工心系企业,共同努力工作,言与行服从于企业的利益。“勇”能果断:现代商场如战场,机会稍纵即逝,有时真的容不得优柔不决,“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当然也不能“勇”字挂胸前,不审时,不度势,胡乱决策酿成错误。“严”能立威:现代企业,靠的是规章制度的框架支撑,但并非有了规章制度就万事大吉,要靠严格的执行去保证规章制度的落实,而且领导人的“严”,还体现在处事公正,不因亲疏远近而处事有别,这样的“严”才能立“威”,才能保证威信的建立与运用得当。我觉得上述这些“将”的素质要求同样可以作为对现代企业领导人的素质追求。

篇20:孙子兵法读后感

《作战篇》中强调战争最重要的是速胜,他提到:“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战争旷日持久,消耗的人力物力不断积累,国家就变得疲惫,国力就会衰弱,所以就算赢得了战争,对国家也没有益处。学习工作也是这样,起初定了目标,如果因为各种原因拖延行动,到最后它也仅仅是个目标,这里我所强调的不是为了最快达成目标不择手段,而是定了计划就不要拖延,要为了实现它尽最大的努力。这个篇节中也讲到,善于用兵的人,是懂得将敌军的资源化为己有,减轻自己国家的负担。诸葛亮草船借箭就是最好的例子。企业竞争中,如果能够将竞争对手的人力资源抢占过来,那么对竞争对手的经营会造成一定的冲击,削敌壮己。

最后是《谋攻篇》,这篇的思想精要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不战而屈人之兵。他被孙子誉为是“打仗用兵的最高境界”。凡是战争,必定是要付出代价的,但是如果利用高深的谋略让敌军不战自败,就获得了全面胜利的利益。企业竞争也是一样,如果通过商业间谍让竞争对手内部集团人心涣散,自我瓦解,那样企业就能避免消耗大量财力物力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读了《孙子兵法》前三篇,我发现《孙子兵法》也不像传说中那样神秘莫测,而是平凡的道理而已,只是我们习惯于将孙子看做圣人,把他的兵学著作看做天书而已。我了解到,外国对《孙子兵法》的推崇是很高的,美国人将它灵活运用于战场,日本人将它运用于商场,日本二战后经济仅用20多年就恢复有很大原因就是因为在经济中采用了孙子的思想。所以,我们也应该重视起来,认真学习体会其中的思想精要,把它运用到学习生活,国家建设当中去。

篇21:孙子兵法读后感

假日的下午,暖风微醺,我坐在窗边,手捧中国古代著名兵法书----《孙子兵法》,静心阅读。它是春秋末年我国古代大军事家孙武所著,它既是一本军事著作,又是一本哲学著作,围绕怎样用兵,怎样陪练,怎样百战不殆而写。其中“始计第一”作为整书的开篇,是全书的精华所在。而后面的作战、军形、用间等十二篇则分块描写必胜的法则。

看着看着,我就被书中人物非凡的智慧、谨密的思绪所深深吸引住了,思绪随着它悠然飘到了古代。在书中,我认识了谙熟兵法的韩信,杰出的军事家李牧,爱兵如子的吴起等历史上的著名军事统帅,让我感受到了他们的智慧和优良品质。

通过这本书,我还了解到了许多的著名战役,由著名的截击战----肥下之战,有经典中的经典--淝水之战,还有大规模的战役--城濮之战等,书上都描写的十分仔细,大将使用计谋的具体方法更是侧重描写,令我身临其境,仿佛看到了两支队伍发起冲锋,激烈战斗的场景。此外我还了解到了地形对打仗的好坏,多样的攻法,还有使用间谍获取情报的重要性等。这些在现代生活中仍然十分重要。

最令我记忆深刻的是大规模战役----城濮之战。它是晋文公跃升为春秋五霸之一的成名之战。城濮之战的胜利可以说是军事谋略的胜利,居于劣势的晋国,正确分析了当时的客观形势,恰当地选择了战场,采取政治外交联盟,造成了对己方有利的形势,掌握主动权,处于有理、有利的战略地位,终于取得了胜利。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学习。在学习上,我要变被动为主动,上课时认真听讲,掌握正确地学习方法,下课后主动完成作业,而不用大人监督,让自己扎实掌握基础知识,而且要灵活运用,不要死读书,读死书,这样才能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取得更大的进步。

我喜欢阅读《孙子兵法》,它是一本难得的好书,是中华文化史上的宝贵遗产,五千年来的谋略奇书!通过这本书,我也找到了正确的学习方法,指引我不断努力,不断进步!

篇22:孙子兵法读后感

《孙子兵法》的魅力在于他是中华5000文明的结晶,他蕴涵了普遍的、朴素的、辨证的真理。在这里我们不能把其视为万古不易的真理,也不能把他捧上高高的神坛。但是,我们现在又必须把他捧上神坛,这不仅是因为数千年来《孙子兵法》和孙子在国人的心目中已经成为百战百胜、决战决胜的钢铁统帅的代名词及其圣经,更重要的是,其文笔简约,正因为简约,可以引申出无限的联想和解释,言简意赅,内涵深厚,高屋建瓴,高瞻远瞩,就像“三个代表”。其道理尚存,“法无万古不便之法。”古时的圣经,现在很多以丧失其曾存的魅力,如“唯女子与小人者难养也,远之则怨,近之则不逊。”,如“男女授受不亲,嫂溺,叔援以手,权也。”如“蛮夷之有君,不若华夏之无也。”《四书》《五经》“六艺”,多以不用,就如,记得也曾论述过炮兵在战争中的决定性的作用,就如***在“71”讲话中提出的,伟大英名如马克思、、列宁、斯大林、毛主席也都有不合时宜的论断、观点,等等等等。但是,不妨碍我们扩展其思路,发扬其内核,扬弃其道理,发展其内涵。正如列宁所说:“历史是客观事物的排列,逻辑是主观对历史的排列。”,或如郭沫若所提出的:“为革命而研究历史。”旧瓶装新酒,使古老的东西披上新的外衣,外延其适用,内涵其道理;“新的实践产生新的理论,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使新的理论有古老的外壳,让其与中华文明完美的结合。正如“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能够使“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与现代,与古老,完美的结合,这也就是其真谛之所在。记得阿奎那曾经提出:“人包容于宇宙之中,因此人的理性也包容与宇宙的理性之中。”“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一个道理。用古文阐释现代,用现代充实古文。《孙子兵法》有其长久适用的道理,因此,我们可以用它来解释、指导现代的实践,获得成就。如商业和教育。

在现代的商业范畴里,“商战如兵”。如“凡治众如治寡,分数是也;斗众如斗寡,形名是也;三军之众,可使必受敌而无败者,奇正是也;”这里提到了“奇正”。人无我有,人有我好,人多我退。正所谓“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海。终而复始,日月是也。死而更生,四时是也。声不过五,五声之变,不可胜听也;色不过五,五色之变,不可胜观也;味不过五,五味之变,不可胜尝也;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哉!”商战韬略无常,无百年的不败企业。辉煌如生产缝纫机的胜家,能源的安源,财会的安达信,通讯的高通,it的康柏,不也斗一夜间呼喇喇似大厦倾么?但是,我们利用《孙子兵法》中所蕴育的不变的真理内核,往往可以立于难败之地。只要一个组织,无论公司、甚或班级,就有斗争,就有竞争,就有管理,《孙子兵法》就有用武之地。如“知己知彼,百战不贻”,难道不是么?无论我们在商业竞争里,无论我们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这都是必须的。不了解情况,就像缘木求鱼一样,难。中国最伟大的老人家孔夫子曾经说过:“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是每一个老师对于学生的教育的基本要求。做到了解学生的特点,掌握学生的爱好,引导学生的需求,孔子说:“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我认为,这才是教育的最高境界。也就是“知己知彼,百战不贻”的最好阐释。

昨晚看中央1台的《三国》“青梅煮酒”,听到曹操说龙“大则吞云吐雾,小则隐迹藏行。”变化万端。与《孙子兵法》何其相通!不禁喴然。

篇23:孙子兵法读后感

利用工作之余把《孙子兵法》读了两遍,从书中我了解到《孙子兵法》是我国最早的军事理论专著,从他诞生起到此刻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他蕴涵了普遍的、朴素的、辩证的真理,数千年来《孙子兵法》和孙武在国人的心目中已经成为百战百胜、决战决胜的钢铁统帅的代名词及其圣经,《孙子兵法》能够说是中华民族5000年礼貌的结晶之一。

时间掩不去《孙子兵法》的魅力,读他如饮纯酒,又如醍醐灌顶,很多感慨心得,不吐不快。《孙子兵法》能够涉及到我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此刻从我个人的角度谈谈读《孙子兵法》后的体会和感想。

一、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说的是:战争是国家的大事,关系到军民的生死,国家的存亡,是不能够不认真研究的。再联想到我们的企业,道理也是一样的:中建五局作为国字号中央直属企业,1965年成立到2002年之间,经历了初创发展阶段、曲折发展阶段,94年到95年五局规模到达这一阶段最高值30个亿左右,但随后出现下滑,一向到2002年,经营规模徘徊在20亿上下,企业得不到发展,就直接影响到职工的生活、福利,在当时的状况下,几个月拿不到工资,职工无事可做是常见现象,2003年鲁局长出任执掌五局后,迅速调整管理思路,完善企业体制,对企业进行重组,并紧盯市场发展方向,实现了三到五年时间解困脱贫、进而做强做大五局的规划目标,并高瞻远瞩透过转型发展,再加上五局“信和”文化的落地生根,使得五局能有这天的成就,这离不开五局各级领导班子的英明领导、员工的共同努力。

二、孙子曰: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粮不三载,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说的是:善于用兵的人,兵员不征集两次,粮秣不运输三回,军需自国内取用,粮秣就敌国征集,所以军队的粮秣就能够保证足食了。该策略能够引申到工程项目管理上:一个工程项目做得好不好,首要一条是人的因素,而人的因素首当其冲的就是劳务队伍的选取,我个人觉得选取好劳务队,工程目标的实现就成功了一半,同时管理上也相对要简单些,所以劳务队尽量要选定那些资金实力雄厚、社会信誉好、管理力量强、人员综合素质高、人源充沛、业绩较好的队伍。否则,一但队伍没有选取好,后患无穷,因为劳务队一但进场后,如在施工过程中人员数量跟不上、人员素质差、管理脱节、班组更换频繁、甚至于劳务队更换的话,就会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造成致命一击,并对经济上造成巨大损失,管理上也会造成混乱,并对士气造成巨大影响。再个,大宗材料如:钢筋、水泥等进行厂家集中采购,减少了中间环节,自然也就大大降低了工程成本,并能有效的保证钢筋、水泥的及时到位,不至于影响工期;至于河砂、卵石等材料,则能够工程所在地选取临近的供应商,同样能够降低运输费用,从而能够有效降低材料的单价,同时也理顺好了地方的关系。

三、孙子曰:故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收也。说的是:用兵法则,不要指望敌人不来打,而要依靠我们自我有了准备等待他;不要指望敌人不进攻,而要依靠我们有了使敌人进攻不下的力量和办法。项目管理也是如此:一个工程在开工前进行策划时,就应提前思考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素,并提出预防措施和解决方案,从而做到防范于未然。如工程建设过程中经常有这种状况出现:在主体一次结构施工时,往往因雨水季节来临,致使河砂、卵石供不应求,使得商品砼搅拌站经常性断料或供应不及时,既影响工程进度,也影响工程质量;在砌体工程施工时,不是砖砌体大幅涨价,就是砌体供不应求,甚至短期断货;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还有可能因建设单位资金短缺而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遇到这些问题怎样办?最好的办法就是提前进行思考,制定相关预案,一但出现异常状况,也就能很简单的应对,而不至于对工程造成较大影响。

《孙子兵法》能够说一部百宝全书,深刻理解了这部书,就能很好的运用到我们的工作、生活中去,就能更好的服务于我们的企业,为企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篇24:孙子兵法读后感

“兵者无畏也,胜其常也,兵家道理,智在用兵。”这是我国伟大的思想家、军事家孙子所说的一句话。他著作了中国军事书籍中最伟大的一部-----《孙子兵法》。这本书是围绕着在战场上怎样用兵,在军队中怎样陪练,最重要的是知己知彼,而百战不殆。

疾如风,徐如林,侵蚀如火,不动如山。此刻《孙子兵法》在美国军方已经成为了必修课。每一天美国军方的军官都要让军员们自学并在演习上灵活运用!这本书的魅力无尽呀!但是在和平社会中,这本书可不是就成为费书了吗?不是的。因为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要冷静的思考,要去多练习,要对自我有信心。所以我去实践了一下。

有一次,我在上奥数课。何老师进了我家,说:“帅浩均,我们先做一套卷子吧!”我说:“老师,我们是在学奥数,为什么要做一套课本卷呢?”他说:“你不要小看课本,奥数其实是从课本里研究出来的!”我不服气,就生着气做了一套卷子,结果何老师一改我才得了79分,我惊讶地叫着,我回家把卷子给何老师看了一下,他说:“第一你心态不静,没有练习也没有冷静思考才没考好!”我一下子找到了方法,就开始用这三种办法,我二单元考试考了100分。太好了!因此,我想起何老师对我说过的一句话:“思考+认真+好心态,自信油然而生。

我记住了这句话,生活中也能够用到《孙子兵法》,这真是一本好书呀!

篇25:孙子兵法读后感

《孙子兵法》既是一部军事经典著作,又是一部光辉的哲学著作,是我国灿烂的古代文化中一份珍贵的遗产。孙子在书中揭示的一系列具有普遍好处的军事规律,不仅仅受军事学家所推崇,在经济领域、领导艺术、人生追求甚至家庭关系等放面,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初读《孙子兵法》,只觉得晦涩;再读《孙子兵法》,脑袋会思考了,好象是有那么回事。如今,又捧起《孙子兵法》,想写点感悟,与专业相关的东西。

商场如战场,很贴切的比喻。《孙子兵法》是套源自战场的理论,那么在商场上,我们对其加以变通的理解,很多理论、原则都能够借鉴。

1、用人之道。当今企业,都提倡以人为本,优秀的人力资源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孙子在兵法十三篇中贯穿了人在战争中的决定地位。在《始计篇》中提出“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强调将帅在治理军队、领导部属时要赏罚分明、恩威并重;“智、信、仁、勇、严”是将帅务必具备的五种潜力;“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那里的“兵”是“懂得用兵的将帅”,孙子十分重视将帅在战争中的作用,这与现代企业视人力资源为企业的珍宝如出一辙。又如,“知兵之将,生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作战篇)这些强调的都是将帅的重要性。其实,对于士卒,也强调了其作用。“视卒如爱子”(地形篇)企业强调团队合作,关爱员工,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和归属感也是必要的。“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企业是一个团队,团队合作是企业兴旺发达的重要因素,如果企业内部不能同心协力,必然使更多的资源浪费于内耗之中。

2、企业文化。“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而况于无算乎!”(始计篇)战争的决策者必须要在战前做周密的计划,对战争中可能出现的种种状况做出不一样的估计和安排,也就是说,要打有准备之仗。这点对人力资源战略和规划作出了很好的诠释,应对日益复杂、变化加剧的外部环境,应对组织内更高的员工要求,组住对战略已越来越重视。人力资源规划是一种预测性活动,简而言之“算也”。一个年度开始时,企业要制定本年度的战略,对人员需求、培训、绩效考评、薪酬管理等做好规划、未雨绸缪,就能够从容应付未来的发展变化。如果什么都不准备在当今高速运转的市场环境中,势必淘汰出局!“故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军势篇)其中要点在“势”而不在“人”。正如将帅看到战争中的“势”一样,企业主管应把握商场上的“势”,及时组织适宜的人力,抓住商机,而不是被动地对下属求全责备,人员的组织架构只是手段,而非目的。它务必能因“势”的变化而变化,让适宜的人才在适宜的位置上,掌握好机会,发挥出作用。那里所讲的“势”与“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虚实篇)中所强调的“势”类似。商场上各种信息瞬息万变,纸上谈兵、墨守成规、按图索骥只能被商场的大海所吞噬。敌变我变,关键在于谁先,掌握战场的主动权,先发制人。

3、激励机制。“故杀敌者,怒也;取敌之利者,货也”(作战篇)要使军队英勇杀敌,就就应激发士兵同仇敌忾的士气;要想夺取敌人的物资,就务必借助于物质奖励。企业若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成为一个颇具战斗力的团队,就就应提倡一种“同仇敌忾”的企业精神。正所谓“上下同欲者胜”(谋攻篇)一样的道理。企业良好的绩效管理还需要辅之激励手段,如物质奖励。随着人们对需求的不断提高,从生理需要慢慢上升到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所以有时候在会上的一番表扬可能来得更有效。这点于“夫兵形像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虚实篇)中强调的“避实击虚”的效果一样。企业在极力员工时,要尽量做到投其所需,避开员工已得到满足的需求,去满足员工渴望得到的需求,实现激励最大化。

“故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行军篇),孙子在治军上强调文武兼施,赏罚并重。在企业管理中,也只有文武兼施,赏罚并用,才能提高员工的生产用心性,使人人争先,个个努力,构成良好的企业氛围。

孙子兵法》是商战中的“圣经”,个性是在这天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飞速过度的时代,也就是在各个行业的商战中从一统“周天子”天下的局面向“春秋”再飞速向“战国”发展的时代,《孙子兵法》对我们的企业家们更具有深渊的指导好处和实际的使用好处。

《孙子兵法》只读一遍等于没读,要多读多思考,才能发觉其中无穷的智慧。

篇26:孙子兵法读后感

《孙子兵法》不就应被只看做兵法,而是一部教人解决问题的书籍。能够这样讲,世界上的大多数问题,都能够透过《孙子兵法》解决。

我读《孙子兵法》也不是很久,暂时只理解了一部分“知”

《孙子兵法》很强调“知”,而且其理论也都是围绕“知”而展开的,有了“知”,才能有“谋”,而有了“谋”才能有“行”。如果没有“知”,就不能“谋”,不能“谋”谈何“行”。

《孙子兵法》里的“知”有几个意思:

第一是明白事情的各个方面的状况,明白了事情的各个方面状况,你才能根据这些状况针对性的采取行动。

第二是明白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一件事情,普通人只能看表面,聪敏人看第二层,智慧的人看第三层,境界越高,看的越深,就越能见到很多别人看不到的地方,而这些地方都是胜利的根本。(一支股票涨了一块钱,一般的人只看到这股票涨,就跑去跟买,老股民明白这股票上涨的空间很小了,到了卖的时候。资深股民明白这股票脱离了市场本质,已经被人操纵了。别的庄家明白这股票被人操纵了,还明白操纵的手法,明白什么时候跌什么时候涨。如果没有足够深刻的见地认识,你能赢吗?)

第三是明白事情发展的规律,很多事情虽然很复杂,但很多事情都有其大致的规律的,这就是老子说的“道”,孙子说,明白事情的发展规律,能避免,能提前应对,能正确的处理,所以,对事情的发展要有足够预见力。

第四是明白自我,无论你处理事情,你和别人对弈,无论你做什么,那里面都有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就是“自我”,在这些里面,“自我”始终都是一分子,所以说,了解自我,明白自我,是成功的第一步,明白自我能做什么,适合做什么,缺点什么,才能正确的将自我的才能展示出来。

除去这些外,《孙子兵法》还有一些很深刻的理论,都是很有意思的话,也有很深邃的智慧,如果你不能将整本书都仔细研究的话,也能够根据你的状况,挑出这些话,有空的时候琢磨一两句,也是很有益处的。

篇27:孙子兵法读后感

我这天读了一本书,名叫《孙子兵法与三十六计》,因为书比较厚,所以我只看到了第十三篇,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最精彩的一篇吧!

那一篇讲的是蜀争夺汉中之战:赤壁之战后,刘备占据了荆州、益州,与占据黄河流域的曹操、占据江南的孙权构成了三足鼎立的形势。公元215年,曹操消灭了西北的马超、韩遂势力后,亲率大军进军汉中的张鲁,占据了汉中。汉中地处益州,曹操的进军汉中,使刘备感到自我在四川的统治权及其稳定性受到影响,而且,由于汉中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于是,刘备争夺汉中之战发生了。刘备用“知迂直之计”转败为胜,迫使曹军退出四川。

我读完十三篇之后,明白了打仗不仅仅要有兵力,还要有计策。

《孙子兵法》说:“知彼知己,胜乃不殆。知天知地,胜乃可全。”我理解就是要明白自我优点是什么,缺点是什么,竞争谋个位置或者某个目标的优势是什么,劣势是什么,你的同事中哪个最具有竞争力,对你最有威胁,他的长处是什么,不足是什么,然后衡量一下自我是继续与他争下去,还是另谋他就,还是韬光养晦,应对现实,调整为其他更实际的目标。

《孙子兵法》说,决定战争胜负的五大要素是: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就是道义,就是要坚持正义,做官要正直,这样你才能在道义上占有优势,才能上上下下都支持你,天就是天时,你时机没到,就不要急,就不要跃跃欲试,锋芒毕露,欲速则不达,你时机到了,接把握住机会,略做努力,一切水到渠成;地就是地利,位置与位置是不一样的,同样是市委书记,重庆市委书记和上海市委书记的分量是不一样的,你在有利的位置上争取下一个目标就有利的多,反之则很吃力或者根本没有期望;将就是自身的潜力,没有潜力再好的天时地利也只能白白浪费;法则是工作方法,如何团结同事,加强群众基础。

《孙子兵法》说:“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工作中也要灵活机动,善于创新,善于思考。

《孙子兵法》说,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和同事之间相处,要靠自我的品德让别人信服自我,而不是靠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甚至靠高压政策更不可取。

《孙子兵法》说:“主不能够怒而兴师,将不能够愠而致战。怒可复喜,愠可复悦,亡国不能够复存,死者不能够复生。”工作中必须要制怒,想想经常在工作大怒,真就应好好改改了,因为怒而兴师最后失败的例子太多了。

篇28:孙子兵法读后感

有个不成文的习惯,每到一座陌生的城市,总是忍不住逛逛书店,带一本书回来。未知的城市,唯一能带走且可以长存的,除了知识怕是很难找到其他事物了。在遇到这本书之前,我从未想过我会读一本兵书。这本书是我从西安带回来的。所有的相遇都是缘分,不管你是否相信,诺大的书城,唯独见了这本书不能移步,所以必须带它回家。

我从来不否认我是个矫情的人,矫情的是事也多。每次拥有一本书总要提笔留下属于我的痕迹。2019年5月3日,写下这段话“只有真正被物质冲击的时候,你才知道自己渺小的知识是无法弥补的。所以,愿,终有一天,你可以用知识冲击物质。”

历史一个月的时间,读完这本仅有150页很薄的书,这是第一次以朗读的方式读书。文言文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不知为何,发展至今,成为了催眠书,或许是潜意识中认为自己不能完整的读完这本书,所以想着,读出来就不会困了吧。一直都很喜欢朗诵,很轻松的读完了这本书。

这是一本历史悠久且家喻户晓的兵书,吾虽知孙子兵法、三十六计,可从未读过全文,就如同贾宝玉口中“这妹妹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好像见过但并不相知。

全文读下来虽不是很费劲,但感受不深,脑袋里想着如何翻译,好在译文还不错,不会有难懂的感觉,所以读后感也只能说说我是如何读完这本书,然后简单的说一些感受,毕竟见识及文化还是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战争不止是带兵打仗而已,讲谋略,讲部署,讲用人。所以文中有5个字,我很喜欢,“功夫在诗外”,这句话的意思是,做一首诗或许只有十几个字,可这背后需要的文化底蕴又需要读多少圣贤书。所以倘若说打仗需要1天,那大概需要一个月甚至更有的时间去探寻如何打这场仗。

因此先想好如何打仗再带兵出征比起头脑一热,冲锋陷阵更容易取得胜利。谋士至关重要,古时叫得出名字的谋士多于善战的将军。正所谓:“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

孙老虽为我们准备了三十六计,可计计众人皆知,生搬硬套更容易被识破,所有我们要懂得灵活应该计谋。“声不过五,五色之变,不可胜听也;色不过五,五色之变,不可胜观也;味不过五,五味之变,不可胜尝也。”,音符不过五个,但由这五个音符组成的音乐,却有千千万万,听不胜听。色彩不过五种,但由这五种色彩混合调配,却可以产生千千万万种不同的色彩,看不胜看。基本的味道不过五种,但由这五种烹制出各种佳肴却数不胜数。计谋不是不能用,而是得会用。

“五行无常胜,四时无常位,日有长短,月有生死”,再厉害的将军也不可能不打败仗,所以不能恋战,倘若执著于获胜,反而易反其道而行之。

老少妇孺口口传之“知已知彼,胜乃不殆,知天知地,胜乃可全。”除了字面意思之后,我有了独特的认识。知已知彼,是了解敌方并且对自己的充分认识,并且得在此基础上做到比敌方的能力更强。敌方军心一致,我方只能更一致,敌方步兵强大,我方步兵只能更强大,在天时地利的部署下,我方才能胜乃可全。

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

摘抄:

1.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道德经

2.孟子善辩,只能辟邪说,孙子言兵,却能止暴行。

3.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

4.看问题要从大处着眼,不要纠结于小方面。

5.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

6.战争的目的,首选是为了让己方受益,而不是为了让敌人受损。无论战争内外,都应该以自我利益为中心,这是一个大原则。

7.功夫在诗外。

8.声不过五,五色之变,不可胜听也;色不过五,五色之变,不可胜观也;味不过五,五味之变,不可胜尝也。

9.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

10.人们常说“会叫的狗不咬人”不是因为这狗性情温柔,而是因为太张扬,人们见了它就远远躲开,哪里还有人让它咬呢?而真正会咬人的狗,从来都不乱叫唤。

11.故五行无常胜,四时无常位,日有短长,月有生死。

12.知己知彼,胜乃不殆;知天知地,胜乃可。

篇29:孙子兵法读后感

相信《孙子兵法》一书很多中国人都有所听说吧!《孙子兵法》是中国古典军事文化遗产中的璀璨瑰宝,中国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逻辑缜容严谨,是古代军事思想精华的集中体现。作者为春秋时期着名军事家、吴国军将孙武。

和当时战乱不断的年代相比,《孙子兵法》在现代不止是用于军事上,还有用于企业文化、用人之道、激励机制等等方面上。

在用人之道上,在《始计篇》中提出的“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强调将帅在治理军队,领导部属时要赏罚分明,思威并重,这好比一位企业领导者在管理自己的部下时,所需要的一种管理制道。又如“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企业是一个团队,团队合作是企业兴旺发展的必要的重要的因素之一,如企业内部不能同心协力,必然使更多的资源浪费于内耗之中。因此,《孙子兵法》在现金的企业管理之中,能够给予管理者起到一个警醒的作用和引导管理者能够更好地管理自己的企业。

其实《孙子兵法》对个人也能带来很多很好的引导。孙子曰:“故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用兵的法则是,不要寄望敌人不会来,而要依靠自己做好充分的准备。做人也是如此,无论做什么事都好,不能寄望自己能混得过去,而要做到做好充分的准备,正如军队打仗一样,有了胜利的把握,才去寻求敌人交战,这跟做事一样,有了把握,才会去做。

《孙子兵法》这部巨著能够给不同的人带来不同的作用,无论是做事做人也好,如能参透其一二,也能带来不少的智慧,同样,如果想参透的更透彻,就一定要多读多思考,才能发觉其中无穷的智慧。

篇30:孙子兵法读后感

《孙子兵法》不应该被只看做兵法,而是一部教人解决问题的书籍。可以这样讲,世界上的大多数问题,都可以通过《孙子兵法》解决。

我读《孙子兵法》也不是很久,暂时只理解了一部分“知”

《孙子兵法》里的“知”有几个意思:

第一是知道事情的各个方面的情况,知道了事情的各个方面情况,你才能根据这些情况针对性的采取行动。

第二是知道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一件事情,普通人只能看表面,聪敏人看第二层,智慧的人看第三层,境界越高,看的越深,就越能见到很多别人看不到的地方,而这些地方都是胜利的根本。(一支股票涨了一块钱,一般的人只看到这股票涨,就跑去跟买,老股民知道这股票上涨的空间很小了,到了卖的时候。资深股民知道这股票脱离了市场本质,已经被人操纵了。别的庄家知道这股票被人操纵了,还知道操纵的手法,知道什么时候跌什么时候涨。如果没有足够深刻的见地认识,你能赢吗?)

第三是知道事情发展的规律,很多事情虽然很复杂,但很多事情都有其大致的规律的,这就是老子说的“道”,孙子说,知道事情的发展规律,能避免,能提前应对,能正确的处理,所以,对事情的发展要有足够预见力。

第四是知道自己,无论你处理事情,你和别人对弈,无论你做什么,这里面都有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就是“自己”,在这些里面,“自己”始终都是一分子,所以说,了解自己,知道自己,是成功的第一步,知道自己能做什么,适合做什么,缺点什么,才能正确的将自己的才能展示出来。

篇31:孙子兵法读后感

孙子兵法是我喜欢的书籍,里面都兵圣孙武的谋略精华,值得我们学习和精读。

联想到我们自己,人的一生中很多成功都是机遇所致,机遇就像是衣服,今天可能是羽绒服,明天也有可能是短袖,本质上是我们自己不能控制的。而自身的能力就像身体,脱光了的时候就很容易看到自己的胳膊到底更粗了没有,这是我们真正能够把握住的东西。

在NBA中,那些超级巨星每年都能在夏季休赛期的时候开发出新技能,让人眼前一亮,直到最后他们在场上变得无所不能,熟练掌握各种技巧,比如科比、詹姆斯。可是还有很多新星,球迷们觉得他们潜力无限,但是他们日复一日地没有进步,罚篮、中距离跳投,多年还是老样子,最终都泯然众人矣。

作为个人,我们应该时刻看清楚,当前的处境哪些是趋势所致,哪些是能力使然,世事无常,我们能做的只是盯住那些不变的地方,不断打磨,最终让自己成为一个自己敬佩的人。

于我而言,我想最重要的是培养对市场的认知能力、抓住新机会的能力、快速学习新技能的能力、理财能力(被动收入)、让身边人幸福的能力,不管形势怎样变化,每天都抽空瞄上一眼,如果自己在这些方面没有进步,那么这就是失败的一天。

我们需要拿出战略耐心来聚焦这些关键点,不要被浮云所惑,像《孙子兵法》说的那样拙胜,以绝对实力,轻松达成自己想要的结果,绝不贪恋“智名”和“勇功”。

篇32:孙子兵法读后感

红海之中,企业对垒,除了运用正奇结合,出奇制胜和虚实结合,以实击虚原则外,还要懂得“以迂为直,以患为利”的“迂直之计”,做到“后人发,先人至”,取得战场的主动权和战斗的胜利。红军长征中率军三渡赤水,飞夺泸定桥也正是用了迂直之计来迷惑国民党军队。但凡事都有两面性,“迂直之计”固有其有利的一面,然而所冒的风险也十分大。迂直之计要求迅速,准确,但对一些大型企业而言,这在运作上比较困难,因而要求企业上下管理一致,合作无间又能独立动作,这样才能减少“迂”时的时间损耗,动作灵活,后发制人。同时还要保证企业各方力量准备到位,一个环节的疏忽可能招致满盘皆输。

“以患为利”就要考验一个企业的造势能力,应对能力,如何把不利的条件转化为有力的条件,化险为夷。我想在这方面强生泰诺的案例给了我们很好的启发——泰诺在史上层发生过两次严重的中毒事件。众所周知,食品药物安全关系人命,中毒事件对强生来说无疑是个致命的伤害。但是强生完备的公关处理,危机管理不仅使公司化险为夷,还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面对中毒事件,强生首先公开道歉,并召回所有泰诺药品,停止生产,协助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还有及时通过媒体告知消费者,事后还推动药品包装的改进,最终变患为利。由此可见,一家企业必须坚持秉承消费者至上原则,遇事不推诿,不隐藏,努力做好公关活动、危机管理,才能临危不乱,做到“以患为利”。至于危机管理,要注意坚持危机管理“6F原则”,即Forecast,Fast,Fact,Face,Frank和Flexible。

不管战争规模如何,都需做到“知己知彼”,实行“迂直之计”亦是如此。不了解对方的策略,不了解市场未来的变化,不了解消费者心理的变化,不了解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变化等一系列变化都不能轻易参与商战。孙子强调“迂直之计”须善于治气、治心、治力、治变——引用到商战中就要求企业领导者要善于把握双方士气,能够鼓动我方士气,打击敌方士气,避其锐气,挫其钝气。两军交战,攻心为上。安固我方军心,利用不利的条件动摇对方军心。给员工提供最好的保障,使其无后顾之忧,这样在商战中员工才能发挥最大的潜力。最后,企业领导者还要懂得变通,没有十足的把握千万不能以卵击石。

篇33:孙子兵法读后感

《孙子兵法》是春秋末期我国古代大军事家孙武所著的一部军事经典著作。

孙武的生卒年月现已不可考。他本是齐国人,后移居吴国,因擅长兵法,被吴国大臣伍子胥推荐给吴王阖庐。孙武将其所撰兵法13篇献给吴王,阖庐遂以孙武为将,出兵西破强楚,北威齐晋,扬名诸侯之间。孙武最后终老于吴国,葬在吴都巫门外。

《孙子兵法》的主要思想和内容出自孙武。但后人因《汉书?艺文志》著录《吴孙子兵法》有82篇,图9卷,而多认为13篇是曹操削除繁冗,取其精粹而成。又有人因《汉书?艺文志》著录的《齐孙》,即《孙膑兵法》久已失佚,后世流传的只有一部《孙子兵法》,而认为13篇出自孙膑之手。不过,在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了一部《孙膑兵法》和《孙子兵法》的残简,以及记载孙武言行的70余枚竹简后,学者们已多倾向于13篇应出自孙武之手,82篇则是孙武后学所著,是用以补充和解释13 篇的。

《孙子兵法》共有13篇,各篇均有其主题思想,但又构成一完整的思想体系。

《计》篇论述的是能否进行战争的问题。孙武指出,战争是关系到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道”、“天”、“地”、“将”和“法”是决定战争胜负的五项基本要素。“道”指使人民与统治者同心同德;“天”指昼夜、晴雨、寒暑等气候时节和天命、人事、道义;“地”指土地和地势、地形的高下、险要、平坦、距离的远近,攻守进退的利弊;“将”指将帅的智谋、赏罚必信、抚士卒、英勇果断和军纪严明;“法”则指军队的组织编制、将吏职责的划分和管理,以及军需物资的供应、管理。孙认为,从这五要素出发,根据国君是否贤明,将帅有无才能,“天”、“地”二方面的条件如何,法令能否贯彻实行,兵力强弱与否,军队是不是训练有素,和赏罚是否分明,可以预知战争的胜负,从而采取适当的对策和相应的行动。

《作战》篇主要阐述的是如何进行战争。孙认为,战争的消耗和战费的开支是十分庞大的,战争旷日持久势必危及国家的存亡。所以,他主张速胜。此外,为弥补己方的消耗和削弱敌国,他又主张“因粮于敌”,“胜敌而益强”。

《谋攻》篇主要论述了如何进攻敌国的问题。孙主张以尽可能小的代价,去取得最大的成功,即力求不战而胜,不靠硬攻而夺取敌城,不需久战而毁灭敌国。所以,为实现这一目标,他就特别强调以谋略取胜,指出:用兵的上策首先是以政治谋略取胜,其次以外交手段取胜,再次是使用武力取胜,下策才是攻城。而要做到这一点,就不仅需要知己,还要做到知彼。

《形》篇主要讲如何利用物质之“形”来保全自已,取得完全的胜利。孙认为,只有先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然后等待和寻求战胜敌人的时机,才能夺行战争的胜利。当取胜条件不足时,应采取守势,当取胜条件具备时,则应采取攻势。因此,会用兵的人善于使自己处于不可战胜、必胜无疑的地位,擅长于创造战胜敌人的机会。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掌握胜败的决定权,他所战胜的是已经注定要失败的敌人。而上述足以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的物质之“形”,便是由国土的大小所产生的物产、军资、土卒的多少,以及军事实力对比的强弱。

《势》篇主要阐述如何造成有利的态势,来压倒对方。孙认为,只要选择有才能的将领,充分发挥他们的才干,以自己的军事实力为基础,造成一种势不可挡的有力态势,士卒就会勇猛无比地战胜敌人。而要造成有利的态势,就必须正确组织和部署兵力,善于指挥调动军队,擅长出奇制胜,即以正兵当敌,以奇兵取胜。

“奇”、“正”是相辅相生的关系,它们的变化是无穷的。所以,要出奇制胜,就应善于因时、因地、因事制宜,根据情况的变化,改换奇正的战法。此外,要造成有利的态势,还必须善于故意向敌示弱,诱敌以利,以达到欺骗和调动敌军的目的,造成战胜敌军的有利时机。《虚实》篇主要论述指挥作战如何争取主动权,主动灵活地打击敌人。孙认为,要取得主动,就要善于诱敌以利,调动敌军而不被敌军所调动,就要善于了解敌情和隐瞒我军的意图、行动和用兵规律。如能做到这些,就能掌握主动,集中我军兵力,分散敌军兵力;利用敌军的弱点和错误,以众击寡,避实击虚,因敌而制胜。

《军争》篇论述的是如何通过机动掌握主动,先于敌人造成有利态势和取得制胜的条件。孙认为,两军相争时,最困难的莫过于要懂得将迂曲视为径直,以不利为有利,比敌人后出动而先到达必争之地,先敌取得制胜的有利条件。孙还指出,要先敌取得制胜的条件,必须避免轻率冒进,把握各国的动向,了解道路、地形,重视向导,善于欺骗敌人,根据情况分散或集中使用兵力,擅长指挥军队,根据军队的土气、军心和军力,因敌而变,去夺取胜利。

《九变》篇主要论述如何发挥指挥上的灵活性。孙认为,灵活性的基础在于对利弊进行全面的衡量。只有认识这一点,才能设法威胁、挫折和困扰敌国,以利诱敌,才能常备不懈,使敌无机可乘。只有全面看待利弊,在有利的情况下看到不利的因素,在不利的情况下看到有利的因素,方能根据具体情况,趋利避害,采取相应的对策和行动。

《行军》篇主要讲述了如何配置、组织军队,观察判断敌情和团结将士。孙认为,行军作战必须占据便于作战和生活的有利地形,善于根据地形配置兵力,必须对敌情进行周密细致的观察,善于深谋远虑,从现象到本质,对各种症候作出正确的判断。孙还指出,将帅只有在取得士卒的信任后,才能用教育和惩罚相结合的方法训练好士兵,率领全军去争取胜利。

《地形》篇主要论述在不同的地形条件下如何指挥军队的行动。孙认为,地形是用兵的辅助条件。将帅应重视地形,善于利用有利地形,避免不利地形。在此基础上,将帅如能做到知己知彼,正确判断敌情,以夺取胜利为行动的唯一准则,并能使全军上下团结一心,服从指挥,那就能无往而不胜。

《九地》篇论述了在九种不同的作战地区指挥作战的原则。孙认为,在不同的作战地区,将帅应根据地形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行动。用兵的原则在于善于发现敌人的可乘之隙,乘其不备,迅速行动,集中兵力,抢先攻占其战略要地,以压倒敌军的抵抗。

《火攻》篇主要指出火攻的目标、种类,发火的物质和气象条件,以及实施方法。孙认为,火攻只是辅助军事进攻的一种手段。所以,火攻者应利用纵火所引起的敌军的骚乱,适时发起攻击,发展并扩大战果。

《用间》篇主要论述使用间谍的重要性及其方法。孙认为;是否了解敌情对战争的胜负具有重要影响。要先知敌情,只能求诸间谍。只有大圣大智大仁大义之人才能使用各种间谍,获得广泛的情报。

《孙子兵法》既是一部军事经典著作,又是一部光辉的哲学著作。它是我国灿烂的古代文化中一份珍贵的遗产。孙武在其书中揭示了一系列具有普遍意义的军事规律,提出了一套完整的军事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不仅深受战国以来历代军事家的重视和推崇,对他们的军事思想和实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而且在世界军事思想领域内也拥有广泛的影响,享有极高的声誉,至今仍有其不可抹煞的科学价值。《孙子兵法》虽不可避免地受到它所处时代的限制,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但瑕不掩瑜,这些缺陷并不能掩盖它的光辉,丝毫也无损于它的伟大。

篇34:孙子兵法读后感

即使是两千五百年前的书,然后,时间的悠久,历史的变革,并没有让这本两千五百岁的书籍与我们产生隔阂。然后,《孙子兵法》对笔者而言是亲切的。

印象中,与权谋有关、与兵法联系的文字,必定带有不可一世的冷漠,甚至有让人难以启齿的阴险。

然而作为“世界三大兵书”之一、“百世兵家之师”、“东方兵学鼻祖”的《孙子兵法》是热情的,是光明的,是激励人心的。

作为兵法,《孙子兵法》倡导“慎战”,第一篇《始计篇》便提出了“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的慎战思想。第二篇《作战篇》便讲述了“久暴师则国用不足”的战争与经济与人民生活的关系。第三篇《谋攻篇》道明了“不战而屈人之兵”“必以全争于天下”的至上兵法。

诸如此类的兵家思想,表面上在指导战争的进行,实则处处彰显和平的思想。

在军事领域,世界处于和平状态,莫不因为《孙子兵法》提出的“不战而屈人之兵”这一伟大兵家理论,才有不单纯以武力解决纷争的国际局面。

而对笔者个人而言,《孙子兵法》是良师是益友,其书五千言,包罗万象,深入浅出。将许多对个人发展有利的道理揭露出来。

生活就是战争——同人争,同天争,同万物争,同疾病争,还有同自己内心不合真理的意念争。

台湾学者林英华在《孙子兵法》中提取出六十七条原理,作为人生的座右铭。

而在阅读《孙子兵法》的过程中,笔者有了阿特伍德一般的感悟,“每读一次便会肃然起敬”,“而益发觉察自己的藐小”,于是愈发激励着自己前行。

篇35:孙子兵法读后感

《战争论》与《孙子兵法》的相似,学界多有论述。我是先读了《孙子兵法》,后才读《战争论》,当时亦惊诧于两者观点之多处相似,《孙子兵法》更早《战争论》问世若干年,且语言更为精炼优美。

遗憾地是,以上种种,大象公会并不这样认为,在他们看来,孙子和《孙子兵法》只是下一个快要倒下的中国神话。

大象公会说:“它在后世大受欢迎,与其说是可让武将们受益,不如说是因为更适合文人知识分子谈兵论政的缘故”

进一步探讨大象公会的文章,抛开其若干引用的准确性不谈,单看其逻辑,似有不少值得推敲之处:

比如,他说“中共很快发现《孙子兵法》作为统战工具的价值——国民党将领们实在太爱孙子了。1938年,为向国民党将领宣传运动战思想和军事辩证法,指示郭化若在《八路军军政杂志》上发表《孙子兵法之初步研究》,……”

所以,想成就大事业的人,必须在日常生活中就自觉主动地注意锻炼自己的性格,才有可能如愿。而那些没有修养,只有幻想的人,在关键时刻,一定会事与愿违的。

另外,培养人才、发现人才和管理人才时,也必须把治理个人欲望和情感方面的问题放在一切问题的首要位置。正如刘备所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若在欲望和性情方面“姑息养奸”,将来必定会给集体或国家造成极为惨重的损失!而且,连小事都做不好的人,老天爷也不会让他去做大事的。怨天尤人是于事无补的。

现在许多领导在使用人才时常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其结果往往令人失望,其责任在于领导而不在于被使用的人才。因为领导们在使用这句话的时候都忘了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必须在对所使用人才的品行和才能有着全面的了解。否则,一味盲目地信任,只会造成终身遗憾。赵藩曾说:“不审势即宽严皆误。”

篇36:孙子兵法读后感

大家一看题目就知道这是一本兵书。的确,这本书在我国的历史是是赫赫有名的。《孙子兵法》是我国古代时期的军事家孙武为中华文化留下的宝贵财富。在刀光剑影的历史上,他用最为精彩的语言记录下来那些令人惊叹不已的军事事迹和个人智慧,这本兵书得到了世界人民的认同和高度的评价,被称为中华民族智慧的宝典。

我觉得这本书中所采用的语言都是非常精彩,也非常深奥的。初读的时候,像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后来借助于注解,才能一一看懂。其中的《计篇》是我比较喜欢的。原文是这样的:“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不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

这段话中的第二部分的意思是说:开战之前,反思“庙算”获胜的,是由于谋算筹划得比较周密,得胜的条件就多,“庙算”不胜的,则由于谋算筹划得不够多,得胜条件就少。事先谋划得多的就胜利,少的就不能胜利,何况不加谋划呢?

《孙子兵法》不单单是用在战争上的,在生活中也是有用的。比如说下棋。也需要动用策略。就像上面说的那样,需要多谋划,并且要谋划周密。不然容易失败。最近和爸爸下棋的时候,我经常采用《孙子兵法》上教我的有效方法去攻击或者防守,在下每一步棋之前先好好想想,算算我这样走之后爸爸会怎样应对,然后我又怎样回击……使用了这个方法,我连赢了爸爸好几局呢!

《孙子兵法》是我国的文学巨著,它让我知道了古人在军事方面的伟大成就,在这本书中,同时还让我体会到了孙子的写作的笔调风格和豪情壮志。

篇37:孙子兵法读后感

双休日,我和爸爸去逛书店,我一眼挑中了摆在书架最高端的孙子兵法,因为我早就听说书中记载了许多对军事的独到见习以及让人防不胜防的军事策略。

故事主要讲了,《孙子兵法》由春秋末年的齐国人孙武所作。里面记载了各种军事策略,以及兵法范例从古至今,无一缺漏。

而其中最令我深刻的一则故事是《兵者,国之大事》战争是一个国家的头等大事,想要保卫国家,捍卫名族的话一定是从政治。天时。地利。将领。法志这五点来判断的。

可见想要打好一场仗也是需要内因和外因来配合的。只要自己的武将好而且占尽天时地利这场战争的胜利权非你莫属,换言之我们学习也是一样的道理不仅学习环境要好,而且还要自己爱学习,这样才能读好书。

曾经又一次老师布置的作业是背课文,可我不愿意背,在家里开小差耗时间,老爸见了批评道:“现在学习环境那末好,为什莫不好好珍惜呢,而且我们逼你学习,你永远读不好,只有自己肯学,我深受感悟。

也有一次临近期末大考了,我由于自己要学,而老师讲的是关键的考试知识,我做好了充分的考前准备,因此我取的了有意的成绩。

我从《知者,国之大事》这则故事中我体会到要想打好一场仗不光光需要地面上的优势,还要自己的将领会打仗。想要学好习不光光要老师好。环境好。而且还要自己爱学习。肯学习。

篇38:孙子兵法读后感

《孙子兵法》是中国古代最伟大的军理论著作,也是全世界最古老的兵书。

《孙子兵法》内容博大精深,逻辑严谨缜密,主要写了关于军事学的一些问题。全书共有十三篇,每篇都有一个明确主题,在《计篇》中提出了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强调将帅在治理军队。孙子说过:“兵者,国之大事,生死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此话说:说古代,战争是国家的头等大事,关系到国民的生死和国家的存亡,所以不能不认真加以考察和研究。

在《作战篇》中提出了“知兵之将,生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这些强调的都是将帅的重要性。孙子说过“凡用兵之法,驰车之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财,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这话说古代的时候,凡兴兵打仗出动战车千辆,辎重车千辆,车队十万,越地千里运送粮草,这样一来,前方后方所需的费用,外交使节往来的开支,车辆器械的供应,武器装备的保养补充,每天耗费很大,只有准备充分,然后十万大军才能出动。

《谋功篇》的核心是要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完美的胜利成果。要做到这一点就要谋略代替死拼硬打。

《孙子兵法》不权深刻地影响中国古代战争史,在西方国家亦享有极高的声誉。

事实上,作为中华民族文明的积淀, 《孙子兵法》始终在提醒大家,怎样处理问题?如何把握机遇?用什么办法取得成功?它不断引人们去思考,去探索,不论是在生活还是在工作,能使人受益良多。

篇39:孙子兵法读后感

最近我阅读了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最早、最完整、最著名的军事著作《孙子兵法》,真是受益匪浅。它成书于春秋末期,在中国军事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对中国的军事学发展影响非常深远,在世界军事史上也具有重要的地位。

它主要论述的是战略方面的理论,比较抽象,但哲理性强,可借鉴的范围很广。孙子兵法的作用远远不再局限于一本军事著作的范畴,它还被广泛运用于政治斗争、商业竞争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给我们提供了许多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内容包罗万象、博大精深,涉及到战争规律、哲理、谋略、政治、经济、外交、天文、地理、等方面内容,堪称古代兵学理论的宝库和集大成者,在世界广为传播。

在当代,一些相关企业要求员工的入门基础就是熟读《孙子兵法》,因为它的作用及地位在管理的方面是非常重要的。在《孙子兵法》的《谋攻》当中是以智谋攻城,即不专用武力,而是采用各种手段使守敌投降。《形》、《势》讲决定战争胜负的两种基本因素:形指具有客观、稳定、易见等性质的因素,如战斗力的强弱、战争的物质准备;势指主观、易变、带有偶然性的因素,如兵力的配置、士气的勇怯。《虚实》讲的是如何通过分散集结、包围迂回,造成预定会战地点上的我强敌劣,最后以多胜少。《军争》讲的是如何以迂为直以患为利,夺取会战的先机之利。《九变》讲的是将军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战略战术。 《行军》讲的是如何在行军中宿营和观察敌情。《地形》讲的是六种不同的作战地形及相应的战术要求。 《九地》讲的是依主客形势和深入敌方的程度等划分的九种作战环境及相应的战术要求。《火攻》讲的是以火助攻。《用间》讲的是五种间谍的配合使用。书中的语言叙述简洁,内容也很有哲理性。在古代,很多将领用兵都受到了该书的影响。处于当代的我们更应该像古人学习!

有人说,读《孙子兵法》的启示就是:无论做什么都不要有一颗仁慈的心。我觉得这是错误的。因为我们所处的环境与古代是不一样的,虽然也需要竞争,但它们竞争的性质是不一样的,至少现在不用我们上战场与敌人厮杀,只是与对方动脑子竞争,专业的话就是心理战。

在《孙子兵法》里,学到的不仅仅是在战场上的技术,更多的是教会了我们如何在社会上立足的最好技巧。

篇40:孙子兵法读后感

今天晚上,我终于读完了《孙子兵法》一书。这一本书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个篇章就是《军争篇》了。《军争篇》也是这本书中最重要的一个篇章。

这个篇章还讲了四个故事。我最喜欢的一个古代故事就是“赵奢用计救阏与”。秦国为了扩大自己实力,准备去攻打旁边的赵国,于是,他们率大军攻打赵国,把赵国的大将阏与抓走了。赵国的国王派出了有勇有谋的赵奢带兵出战,去救阏与。赵奢走到离城三十里的敌方就停止了前进。修筑工事,不准让小卒轻言于秦作战,违令者斩。过了50多天,秦国见赵国还没有反攻,于是,就开始松懈了起来,赵奢觉得时机已到,于是就带兵出战,打退了敌人。我最喜欢的一个现代故事就是变形金刚引进中国的故事。变形金刚自从出了电影以后也开始销售玩具,生产商还没有引进中国市场。于是,生产商就调查到了中国孩子的家长喜欢让孩子玩开发大脑的玩具。于是,生产商开始制作大量广告,并自排了一些动画片,结果,这个玩具在中国一上市,就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军争篇》主要讲到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这么一个概念。就是说将领一定要听从君王的命令,孩子要听从父亲的命令的道理。战争一定要把敌方陷入困境,做小兵的,不能擅自行动,否则,可能会引起全队大乱,那么,这场战争肯定会输得很惨。队列一定要很整齐,这样,才能使敌方陷入困境。还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把握时机,先到达战场,占领好的地形。当时,如果将领的军队是要长途跋涉,那么就未必,可以使用一点小计,来取得胜利。

我还懂得了作战时一定要占领好领地,进入国际市场时一定要先进行调查,做一些有利的广告,就可以使我方获得了绝对的优势,从而获得了胜利。

篇41:孙子兵法读后感

《孙子兵法》这本书可以说是绝大多数中国人都不陌生,应该算是世界上最有名的军属书籍之一,虽然随着时代的推移,技术的更新里面一些理论已经过时,但是里面的一些核心思想依然是现代战争的通用准则。李世民说“观诸兵书,无出孙武”。则评价古代最会打仗的是李世民,其次是朱元璋,“自古能军无出李世民之右者,其次则朱元璋耳”。能够得到那么多牛人推崇,可见此书不一般。我这种平民小百姓虽然不可能去打仗,也没那能耐指挥千军万马,但也不妨碍我对那些名将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延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看这本书更多的是出于兴趣以及瞻仰古人智慧,虽看过几次,但也基本上是看完就忘。

本书总共分为这几个部分:《始计篇》、《作战篇》、《谋攻篇》、《军形篇》、《兵势篇》、《虚实篇》、《军争篇》、《九变篇》、《行军篇》、《地形篇》、《九地篇》、《火攻篇》、《用间篇》共十三篇。

战争的目的在于消灭敌人有生力量,最高的境界在于不战而屈人之兵。高明的指挥官能够以弱胜强,知道什么时候该打什么时候不该打,一个决策可能会影响到上百万上千万甚至更多人的身家性命。所以《孙子兵法》开篇第一句话讲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要想赢得战争的胜利,首先在于知己知彼,衡量双方实力,胜算几何,所以第一篇是《始计篇》,从道、天、地、将、法来衡量两军实力对比。决定战争胜负的因素有参战双方军事实力、经济、政治、自然环境条件、战争性质、外交及国际援助、以及主观指导能力等几大因素,而为了赢得战争胜利,历史上的著名将领都是及其出色的骗术师,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除了出色的欺诈能力之外,还要有极高的决断力,敌人是进还是退?是真还是假?是寡还是众?是打还是不打?所谓房谋杜断,断很多时候要远比谋难,所以这也是很多谋士之所以只能做谋士的原因之一,如猛虎之犹豫,不若蜂虿之致螫;骐骥之跼躅,不如驽马之安步,强如林彪,也曾在辽沈战役中犹豫不决。

虽然计算了双方实力对比,但具体到战场上,则局势千变万化,又要复杂的多,战争绝对不是人多装备好就一定胜。具体到《作战篇》,首先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大炮一响黄金万两,战争打的是钱、打的是经济后勤。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

除了后勤,谋略在战争中至关重要。《谋攻篇》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军”;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者,则军士惑矣;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具体到蒋介石和的指挥艺术上,蒋介石经常越级指挥,在蒋身边负责作战事务的国防部三厅厅长郭汝瑰几十年后写道:由于当时通信不发达,战场情况千变万化,蒋虽是根据前方的报告作指示,下达命令,可是命令下来,情况已经变化,而军师长因怕受军法审判,有时明知蒋的指令有错也执行。白崇禧当时就批评道:蒋“远离前方,情报不确,判断往往错误”,认为国民党军队的失利为蒋军事干预的结果。何应钦则批评部队用人,团长以上皆由蒋亲自决定,完全不经国防部评判会议审定,故而造成军事失利。

《军形篇》则说道: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之可胜。故曰:胜可知,而不可为。也就是说古代善于指挥作战的人,总是先创造条件使自己处于不可战胜的地位,然后等待敌人能被我战胜的时机。具体到战役上,比如红军前几次反围剿,知道红军实力弱小,先战略撤退,甚至后面还总结了十六字战术: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而胜利之师如同以镒对铢,是以强大的军事实力取胜于弱小的敌方,败亡之师如同以铢对镒,是以弱小的军事实力对抗强大的敌方,红军虽然实力弱小,但是具体到每场局部战场上,人数通常总是要比国民党多。大步进退、诱敌深入、集中兵力、各个击破,运动中中歼敌人。

《兵势篇》中则说道,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海。善用奇兵往往能达到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效果,比如攻其必救围魏救赵、迂回穿插围点打援等等。善战者追求形成有利的“势”,而不是苛求士兵,因而能选择人才去适应和利用已形成的“势”。

而最核心精华的我觉得还是《虚实篇》,虚虚实实真真假假。夫兵形象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林彪评价粟裕打仗是打神仙仗,还曾对刘亚楼说:“粟裕打仗真行,他打的仗我都不敢下决心。”林彪还专门比较过两人的作战风格:“我因为长期以来肩负保卫党中央的重任,又是毛主席直接指挥的主力,我的担子很重,打仗较为慎重。一般情况下,有了七成把握才打,只有五六成把握,风险太大,不能打,等到有了八成九成把握,又会失去战机,无仗可打。而粟裕同志呢,长期远离中央,长期孤军作战,一般情况都是在敌人包围的态势下打的仗,不冒险就无法生存,养成了他敢于冒险的特点。如豫东战役,我看最多只有五成把握。拿这次淮海战役来说,没让杜聿明跑掉,就值得研究、探讨和借鉴。”

而至于后面的《军争篇》、《九变篇》、《行军篇》、《地形篇》、《九地篇》、《火攻篇》则主要是讲述了军事中地形的重要性、刘备征战一生,最后驻扎营地不合理而被陆逊火烧连营。而为了抢占先机,抢占有利地形,需要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比如抗美援朝时,万岁军113师一夜急行军,从此被美军写入教科书。

除了地形外,还有把所有影响战争胜负的东西能算计的全算计进去,如士气、军心、逸劳等等。是故朝气锐,昼气惰,暮气归。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此治气者也。以治待乱,以静待哗,此治心者也。以近待远,以佚待劳,以饱待饥,此治力者也。无邀正正之旗,勿击堂堂之阵,此治变者也。

还有利用水火、天气等等。比如韩信半渡而击就是利用了水,火烧赤壁就是利用了火。至于《用间篇》则是讲述敌后战场了,比如情报的刺探、特工的展开以及离间君臣关系,多少名将没有死在战场上,而是死于君王的不信任,如战国名将李牧等等。

要想成为一名出色的将领,绝非易事,也不是看一本《孙子兵法》能做到的,《九变》出色的将领考虑问题,必然把利与害一起权衡。在考虑不利条件时,同时考虑有利条件,大事就能顺利进行;在看到有利因素时同时考虑到不利因素,祸患就可以排除。将领有五种致命的弱点:坚持死拼硬打,可能招致杀身之祸;临阵畏缩,贪生怕死,则可能被俘;性情暴躁易怒,可能受敌轻侮而失去理智;过分洁身自好,珍惜声名,可能会被羞辱引发冲动;由于爱护民众,受不了敌方的扰民行动而不能采取相应的对敌行动。所有这五种情况,都是将领最容易有的过失,是用兵的灾难。

看过《孙子兵法》后就会知道,出色的将帅不是常人能胜任的,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他们不仅要承受巨大的压力,同时脑袋还要高速运转把能算计到的都考虑进去,还要因地制宜随机应变,并与时俱进,比如随着技术的变化,战争的形势由战车变为骑兵,再变为战壕战、海陆空战。还比如具体到我军的指挥艺术上还有三三制、一点两面等。所以名将非大智大勇之人不能胜任,如淮海战役时,粟裕七天七夜没有合眼,战争结束即昏睡过去,三日后方醒。《明朝那些事儿》里面就总结的非常好,转载如下:

名将是怎么炼成的?

很多人都羡慕名将的风采,也很想体会一下在战场上指挥千军万马的感觉,所以军事论坛里往往人满为患,很多军事迷都恨自己没有出生在金戈铁马的年代。

但实际情况是,历史上的名将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的都是类似三国志游戏里面的小兵,上阵不久就被杀死。而且名将绝不是那么容易炼成的。

在成为名将的道路上,我们要经历六个坎坷,让我们以六个年级来标明他们。当然,有些天才同学不需要经过这六个年级,生下来就会打仗,也是有的,不过极少,我们可以忽略。

好了,名将学校开学了,第一个年级要学习的是军事理论。所有想成为名将的人,必须要学习一些经典的理论知识,包括孙子兵法、吴子兵法等等,只有在积累了大量的理论知识后,你才能跨入下一个年级,但这个年纪有一个很特殊的规定,因为有些同学家里穷,买不起书本,所以他们只能在实战中去学习这些理论。他们之中的优秀代表就是李云龙同学。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实在没有说错的,这些在实战中学习理论的同学将可以跳过第二个程序,直接进入第三个程序。

我们还是和大多数同学一起,来看看第二个年级要学习些什么,第二个年级学习的内容是实战。这是极为重要的,那些理论中学习的优秀者如果不能过这一关,他们就将被授予一个光荣的称号——纸上谈兵,这个称号的第一个获得者是赵括同学,授予者是二年级的年级主任赵奢。

我们来解释一下为什么实战如此重要,这是因为虽然军事理论都是高年级的学长们经验总结,但由于他们写这些东西的时候,情况和现状是不完全一样的,在实战中,如果照搬是要吃大亏的。赵括同学就是没有学好,才不能毕业的

作为一个学员,想成为名将,一般都是从小兵干起,当然除了高干的子弟外,比如赵括同学,由于年级主任赵奢是他父亲,所以他一开始就是大将,这是不妥当的。

大多数学员会在这一关被淘汰,他们会改行,一生当一个军事票友,这对他们来说并不见得是一件坏事。

好了,我们带领剩下的学员来到三年级,三年级要学习的是冷酷

成为一个名将,就必须和仁慈、温和之类的名词说再见,他必须心如铁石,冷酷无情,当然历史上也有很多以仁出名的儒将,但请大家注意,他们的仁是对士兵和老百姓而言的,对敌人他们比谁都冷酷。所谓仁不带兵,义不行贾,冷酷不是残忍,不是杀戮无辜的老百姓,而是坚忍,比如你的一个很好的朋友触犯了军纪,但你为了执行军纪,一定要杀了他,只有这样,你才能控制军队,即使他是你最要好的朋友,甚至是你的亲人,你也要这样做,这才是真正的冷酷。

学员们将在战场上学会冷酷,他们可能都是善良的年轻人,平时从不与人争吵,但当他们走上战场,亲眼看到自己的同乡和战友被敌人杀死,或者身负重伤在地上痛苦的呻吟,他们会被愤怒和痛苦所鼓动,毫不留情的杀死一切与自己敌对的人,给地上的伤兵补上一刀,然后一个人在尸体旁边喃喃自语,就在这地狱一般的环境中,他们变了

从杀鸡都怕见血到敌人的脑浆和鲜血溅到身上浑然不知,从温文尔雅到冷酷无情,他们在残酷的环境中毕业了,不合格者将被淘汰,而那些心如坚石的人将进入四年级的学习,他们离成为名将越来越近。

四年级要学习的是理智,这也是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我们作为普通人,生活中会被许多事情左右自己的情绪,比如买彩中个二等奖几百块,你也会高兴半天,要是炒股票赚了大钱,就更不用说了。那么如果你玩的游戏是以人命为赌注呢?你会有何反应。

当你在极度紧张的环境中与敌人僵持了很长时间,突然敌人退却了,你能遏制住心中的激动,先判断形势再去追击吗?当你抵挡不住敌人的进攻,全军即将崩溃时,你能及时冷静下来,发现敌人的弱点吗?

这就是四年级学员要做到的,能过这一关的人,已经很少了,剩下的精英们,我们继续前进!

五年级是最重要的一个年级,在这个年级里,学员们要学习的是判断。

这是名将的重要特征,不需要理由,不需要依据,你能依靠的就是你自己的判断。你要明白的是,你所掌握的是无数士兵的生命,而所有的人都等着你拿注意。

小兵只管打仗,遇到问题,他会问伍长,伍长会问百户,百户会问千户,千户问指挥,你就是指挥,你还能去问谁?! 在士兵的眼中,你就是上帝,就是主宰世界的神!他们能否活下来就看你的了!

兵法之所以奇妙,关键在于一个变字,所谓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海!战场是一个瞬息万变的世界,决断只在一线之间,进攻还是防守,前进还是退却,都要你拿注意,在你身边也许有一大群参谋,但他们往往并不站在真理一边,决断的还是你。如果参谋比你高明,为什么要你当主帅?!

现在我们来到最后一个年级,这个年级我们要学习的是坚强。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学习内容,所谓胜败兵家常事,不过安慰自己而已,打了败仗,死几万人,你能承受这样的心理压力吗,你怎么去面对那些士兵的家人,怎么有脸去见将指挥权交给你的上级?那是几万人命,不是几万只鸡!

然而你的选择只能是坚强,即使你屡战屡败,但必须屡败屡战!我们可以想象,当你数次败在同一个人手下时,你会畏惧这个人,所谓的恐某症就是这么来的,即使你有着杰出的军事才能,不能战胜自己的软弱,还是不能成为名将的。

当你具备了以上所有条件后,你就成为了真正的名将,但还有一点,是你必须具备的,那就是运气。

这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没准就在你万事俱备,准备大展身手时,一支冷箭射来,就此死掉,那才是比窦娥还冤,你的一切抱负和能力都无法展现了。战史上只会这样记载,某年某月某日,某某人在战场上被不知名小兵射死,其人具体情况不详。 所以名将之路是一条艰苦的道路,非大智大勇,大吉大利之人不能为。

在这变化无穷的战场上,要想成为真正的军神,你必须在一次次的残杀中幸存下来,看着周围的人死去,忍受无尽的痛苦,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努力获取那不为人知的奥秘和规律,经历无数次失败,有勇气从无数士兵的尸体上站立起来,去打败对手。无论是徐达、常遇春、王保保还是后来的戚继光、袁崇焕都是这样的名将,他们就是这样成长起来的。

所以当不成名将的各位学员,你们完全不必为此而悲伤失望,因为这工作不是一般人能干的,甚至可以说,不是人能干的,诸位普通学员,还是回去做老百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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