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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荣耀铠出场说的话汇聚66句

时间:2020-05-23 16:04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1

昨天,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了《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自小就喜欢骑士小说,他梦想着过上古代骑士的生活,于是,他拼凑了一副破烂的铠甲,把他看上的乡村姑娘当作心中的女神,还带上一个叫桑丘的侍从,然后骑上一匹自以为是世界上最强壮的马――驽辛,便开始出发了,由于那些骑士小说,他误把风车当成巨人,展开了‘惊天’搏斗,把羊群当作敌人,又一次展开了‘拼杀’,把受害的苦役当作落难的骑士,为了解救他们而不惜姓名……,就这样,他不分好坏乱打一气,只为了成就他的‘骑士精神’,而他身边的小侍从桑丘,总是惊呼着告诉主人真相,而主人则以‘魔法师的杰作’蒙蔽桑丘,桑丘则又悔恨自己不该为了小利益“骑士曾许诺给他一个小岛”来和堂吉诃德瞎混,于是,堂吉诃德的邻居参孙·加尔拉斯果学士知道了这件事,他为了医治堂吉诃德的‘精神病’,便假装成骑士来打败堂吉诃德,可是反被英勇的堂吉诃德打败了,但是他并没有放弃,他又一次向堂吉诃德挑战,终于打败了伟大的骑士,因为事先的条件,堂吉诃德回到家中,在临终时才明白一切的虚幻,并嘱咐外甥女不能嫁给看过骑士小说的人。就这样,这位伟大的骑士走了,一切故事都以完结了。

这个一生生活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的人未免有些可笑,很多人说他的作者塞万提斯是为了抨击乱造骑士小说的人而写的,可是我认为从堂吉诃德身上还是可以看到一些新的东西——那就是对理想的坚持和信赖,这个伟大的骑士在经历了第一次的‘骑士出征’的挫折后,他并没有放弃,哪怕被打的遍体鳞伤,他又一次的踏上了征途,接下来又来了第三次,而等到他失败后,他遵守诺言的退出了骑士生活后,就卧病不起,可见他对此事的执着和向往,而当他的侍从一再的告诉他眼前的真相时,他并没有动摇,反而更加坚持地说,“那是魔法师在搞鬼。”可见他从来没有对‘骑士’这一名词怀疑过,他深信自己可以当一个好骑士。

堂吉诃德对自己做一个骑士的理想一生的坚持着,信赖着,可是我们呢,有多少人对自己的理想会一味的坚持和信赖着,记得五年级时,我的一个朋友坚定的对我说,我要去参加星光大道,我一听,上星光大道不就成名了,于是我也参加了朋友的‘星光大道’,但是没过一个月,我们就忘的精光了,你可能说,这是我们小不懂事,可是,我也清清楚楚的记得我的一个哥哥他在高三时回忆说,我高一梦想着要考一本,高二一看没戏,就想,算了,二本也不错,而等到高三时,他看更没戏,便大呼,我三本都考不上了。我们笑做一团,可是今天回想起来,也只能怪他没有努力没有坚持了。

我想,我们应该学习堂吉诃德的精神,信赖自己的理想,努力为自己的理想奋斗吧。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2

寒假,我读了一本名叫《堂吉诃德》的书。它的作者名叫塞万提斯,写的是主人。

公堂吉诃德很喜欢骑士小说,他想做一名真正的骑士,便从家中的古物中,找到了一副盔甲,带上了自己的“随从”桑丘,就这样上路了。

他们上路后,由于堂吉诃德神志不清,闹出了很多笑话,如:他把客店当成了地堡,把风车当成了巨人,他还把苦役犯当成了受害的骑士……等等,但他还是执迷不悟,最后,堂吉诃德在死前才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多么的疯狂,并写下了遗嘱,不准自己的外甥女嫁给读过骑士小说的,如果嫁了,就要把财产捐给慈善机构。

我觉得《堂吉诃德》这本书,讥讽了骑士小说,反映了当时人们生活的疾苦,揭露了十六世纪西班牙存在的各种问题。

这本书语言诙谐,生动,有趣,富有诗意。我很喜欢看这本书。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3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时,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在人们中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西班牙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习惯的一部百科全书。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堂吉诃德》中出现了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

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4

《堂吉诃德》的作者是塞万堤斯,一位出生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家,在他写《堂吉诃德》之前,他一生坎坷多多,原先参军,在战争中,被夺去了左手,经过四年的军旅生活,他踏上了返回的旅途,不幸的是途中又遭遇了土耳其海盗船,在那他都被做了奴隶,他几次试图想逃跑,都是以失败告终,但他的勇气和胆识都被和他一起居住的俘虏们和那些土耳其人的佩服和赞美。直到他34岁时(被俘是28岁)才回到了国家。以一个英雄身份回国的他并没有受到西班牙国主的重用,他整日为生活忙碌奔波,回国后他依然多次入狱,原因是没有缴纳应缴的税,甚至就连《堂吉诃德》几乎都是在狱中完成的。他的学历只是中学学历,他为了生活写过无数篇的商业广告词,也写过许许多多的抒情诗和一些小说,但是当时都没得到重视。年过50的塞万堤斯,他对待文学依然持着一颗热爱的心,完成了这部巨作。这部书终于得到了好评,在1650年它持续六次被再版,此书风靡全国他为塞万堤斯赢得了不少荣誉。

《堂吉诃德》被誉为第一部现代小说。在其内有男男女女不同阶级的人物七百多个,他批判了那时期的政治、法律、道德、文学等多个阶层,反应了劳动人民的苦难,生动形象的描写了主人公堂吉诃德和桑乔,在其序言里有段话是这么说:“我不想强调是我向你介绍了这么尊贵善良的骑士,但希望你感谢我让你即将认识他的侍从,那么著名的桑乔·潘塞。”可见塞万堤斯的态度是想将桑乔那个骑士阶层的侍从的丑陋的一面,从他身上都能看到。从而也想引起人们的反响,对骑士阶层的瓦解起到一点作用。然而这些还不止,在描写堂吉诃德英语桑乔一路从家里乡村出发,一路上所遇到的人和事,都一一写到,或从堂吉诃德口中说出的一些骑士小说的内容,以及两位主人公的所作所为所说,都在塞万堤斯的笔下被写的十分精彩、鲜明,对比十分强烈,讽刺的辛辣无比厚重。然而这被读者看见后,这也给了骑士阶层重重一棒。这第一部《堂吉诃德》的成功,却带来了教会与贵族阶级将小说的续篇进行伪造,并对塞万堤斯进行了一番恶毒的诋毁和攻击。这让塞万堤斯提笔回击,他在1615年推出了《堂吉诃德》第二部。在此书中之外,他也写了许多优秀的惩恶扬善的小说集,在里面有写爱情,也有写社会风俗,也写了西班牙下层人民的生活贫困,肯定了人性的自由和对社会的不公正发出了愤怒的抗议。

《堂吉诃德》在每个人中的样子都不一样,在我看来,堂吉诃德的性格,他的言语间,他的想法,都透露出一股天真的傻劲儿。他渴望能拯救别人,渴望能成为一位英勇无畏的游侠骑士,当他被封为骑士的那一刻,他就似乎变得面对所有的困境和阻碍时以自己的自信和那原始的恐惧一一在胆怯的桑乔面前越过。也许他的体格差,身板小,也许他的罗西南多不是一匹千里好马,也许他的甲胄与长枪都是破旧的,再也许他的侍从桑乔是个丢三落四,胆小如鼠的低等侍从,但起码我看见了他的热血赤诚。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5

最近我把一本名叫《堂吉诃德》的书给读完了,通过读这本书,发现堂吉诃德是个极其矛盾的人,他可笑而且可悲,但身上却有着很多人所没有的善良品质;他虽然行为疯癫,但却为人们展现出一个无所畏惧,嫉恶如仇的英雄形象,所以,他是疯子还是英雄,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也许初读时会觉得这是一个可笑的故事,只是越读到后面,越觉得这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

在我看来,主人公堂吉诃德是个既伟大而又可笑可悲的人。从故事本身来看,堂吉诃德是个愚昧的,只懂得幻想的疯子。然而,这一切与世界的格格不入却恰恰说明了当时整个社会中精神的缺失。他所奉行的正是那个社会缺失的精神:对上帝的无限忠诚,对爱情的至死不渝。这不是虚伪的表象,而是一种真诚的信仰。而途中他的所作所为更是时刻体现出他的正直和善良。在书中,他遭遇了一连串的失败和挫折,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反而越挫越勇,永不言弃。他疯疯癫癫,不切实际的另一面,就是他嫉恶如仇,总会光明正大地挑战自己的“对手”,当时有几个人能做到,这些都是生活在当今社会的我们需要学习的地方。

所以说,堂吉诃德是一个既是疯子,同时也是一个英雄。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6

对于理想这个词现在越谈越少了,人长大了就变的很现实,在堂吉诃德身上我又看到了久违的梦想。

其实堂吉诃德就是一个在现实世界的理想主义者,堂吉诃德有个很美好而又很天真的想法——做一名维护世界正义的骑士。然而中世纪已经过去很久了,骑士们早已离我们而去,留下的是那些不知真假的传说,可堂吉诃德偏偏就相信了,光从堂吉诃德的语言来看(特别是对要去作总督的桑丘的一番教导),堂吉诃德确实是一名很有正义感而且对爱情忠贞不渝的优秀骑士。小说的可笑之处就是让我们这位骑士“生不逢时”。然而作者并没有让堂吉诃德像中国代诗人那样哀叹命运和世道,而是选择让他坚持自己的信念,在一个不属于骑士的时代“仗剑走天涯”。

刚开始时看这本小说只觉得堂吉诃德很愚蠢很可笑,把它读完时又发现堂吉诃德这个人很天真,很可爱。在现实生活中有几个人能像堂吉诃德一样保持着那份童真如此沉醉在自己喜欢的事物之中,又有几人在这种“逆境”之中坚持自己的梦想?或许站在堂吉诃德的角度来说他是幸福的,我们可以看到他为自己是一名骑士而感到骄傲。我甚至有些嫉妒他——回想自己在读武侠小说时也曾幻想过自己是一位武功高强,顶天立地的大侠。

作者在书中提到骑士小说害人,于是通过堂吉诃德这位不符合时代特征的“骑士”的愚蠢行为来进行辛辣的讽刺。然而作者在对堂吉诃德这个人物的塑造上却没有刻意抹黑,堂吉诃德富有强烈的正义感和爱国主义精神(他几乎每次都是打着这样的旗号),待人真诚,为人正直(总是为别人打抱不平),诚实(比如临死也不忘对桑丘的承诺),单纯(比如说遇到奇怪的是他会自言自语地说书上好像不是这样写的),对爱人忠贞(到哪都对人宣称达西妮亚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为了她的名誉愿意与人决斗),勇敢(面对狮子毫不畏惧),坚毅(坚持自己的信念不动摇)。所有这一切加起来让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近乎于完美的人。

故事结尾堂吉诃德被月亮骑士打败,骑士理想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结果抑郁生病而死。在他死的最后时刻,他“醒”过来了,从理想中的骑士回归到了具有传统价值观的普通人,或许在常人看来这是个很好的结局,至少他清醒过来了,堂吉诃德自己是怎么想呢,我无从得知。也许是他自己感觉自己拯救达西妮亚的任务已经完成,自己骑士生涯也可以告一段落了吧。

宗教的衰落,科技的发展导致了一些人们信仰和理想的缺失,他们庸庸碌碌的生活在自己用钢铁铸造的囚笼里,不敢去实践自己的理想,甚至从未思考过自己生存的意义。

这时,堂吉诃德通过诙谐幽默的方式让你在开怀大笑的同时重温自己的过去的“骑士梦想”。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7

这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一本书,就是这本书,让我走进了一段荒诞而又妙趣横生的游侠生活。

这本书揭露了骑士文学的荒唐,尽情嘲笑骑士那空虚的理想和可笑的制度,也体现出当时西班牙封建社会不好的气象,让读者真是哭笑不得呀!

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位“英勇”的骑士在骇人的风车奇险中,他做了一件很荒唐的事:堂吉诃德发现了田野里的风车,他立刻回到了骑士小说里,给他的随从说了一句:“在征险方面你是外行,他们是巨人,咱们的机会来了。如果你害怕了,就靠边站,我去同他们展开殊死搏斗。”说完便向他那空虚的夫人祷告了几句,然后拿上长矛奔了过去。风车那么大,显得他是那么的小,风一吹,那三十多个风车转了起来,堂吉诃德哪能经得住,一下子被摔出了十几里远,可怜的堂吉诃德,牙被打掉了好几颗。

还有一次,堂吉诃德与他的随从正走着,前方一个牧羊人赶着很大一群羊。可是,这堂吉诃德非要说成是两军队在打仗。他就象书中的骑士那样,思考了一下该去帮哪一队。然后给他的随从讲了一大堆关于“这两个军队”的故事,比较现实的桑丘__堂吉诃德的随从竟然相信了。那两荒唐的人便杀了进去。牧羊人大喊大叫也劝不住他们的疯狂,牧羊人为了保护他的羊,就用石头砸那两“疯子”,结果打断了堂吉诃德两条肋骨。

在堂吉诃德眼里,他所见的一切都是他看的骑士小说里的片断,他会把自己放在小说里,扮演着小说里的骑士,幻想着自己就是小说里的主人公。结果,一次又一次,自己把自己弄得遍体粼伤。哎!真是自作自受。

最后,堂吉诃德醒悟了,他痛恨骑士小说,是骑士小说给他罩上了无知的阴云。堂际诃德生前疯疯癫癫,临死他意识到了读那些骑士小说的愚蠢性和危险性。可后悔自己觉悟太迟,没有时间能读一些启迪心灵的书来补救自己了,他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8

我翻过《堂吉诃德》这部小说的最后一页,桌旁的玻璃杯正吞吐着云雾缭绕,让我想到了堂吉诃德飞升的灵魂。

作为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现代小说,它的确诠释着作者与众不同的见解,传递着作者悯世情怀与深入骨髓的幽默感,体现着作者反时世的无畏精神。但这些都不是这本书给我的最初感觉。

翻开这本书的目录,随意阅读几条小标题,便能感受到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仿佛是顽皮的孩子随意哼唱出来的,就成了醒目的铅字印在那里。“第五章,我们这位骑士的灾祸还没结束”“第三十八章,下面接着讲堂吉诃德如何得知为杜尔西内亚驱魔的方法和别的古怪事”“第四十六章,桑丘路上的遭遇,其它事情一看就知道”。诸如此类,让我对此书捉摸不透。

在随后的阅读中,最让我感叹的便是“细致”二字。堂吉诃德的饮食起居以及他与桑丘的交谈,事无巨细,一点细节也不放过。有时一个人说的话就有三页之多,这让我一开始不免有些头痛,便在主人公抒发情感时草草略过,而把阅读重点放在了情节上,到了后来方才发现,是人物的语言最能体现出性情,最能让人体会到西班牙的异域风情。现在想来,仍觉得后悔。

到了渐渐步入主题,主旨的意味愈来愈明显之时,故事也愈发有趣,人物性格的塑造也越来越明显。例如堂吉诃德的疯癫与桑丘的憨厚、朴实。在一桩又一桩离奇的怪事中,一主一仆总会闹出不少笑话。在大战风车时,堂吉诃德执意认为“准是那个劫走了我的书和书房的魔法师弗里斯通把巨人变成了风车,想抹去我马到成功的光彩。”而桑丘的可爱与憨直随而体现,“我的上帝啊!我早就跟您说了,千万要看仔细:那是风车。其实,这事谁也不会弄错,除非它的脑袋像风车一样乱转悠。”诸如此类。随着事件的增多,人物的双重性格也能体现出来。桑丘又是狡猾的,堂吉诃德认为通过鞭打桑丘屁股的方法能为杜尔西内亚驱魔,而桑丘“根本没往自己身上抽,而是抡在树上,还时不时嚎叫几声,仿佛每鞭子下去都能叫灵魂出窍”,但他的主人还在痴痴地盼着为他的心上人驱除妖魔,他“左等右盼,心急火燎,如同幽会前的情人急不可耐,觉得太阳神的车子坏了轱辘,白天比以往都长。”这不免令人发笑。

作者塞万提斯在1605年就用如此幽默、犀利的笔触写就了此书,这不能不令人赞叹。但这部看似嘻哈逗乐的喜剧小说之所以在文坛上流传至今,奉为经典,必定有其深意。

《堂吉诃德》中的一个个小故事,看似引人发笑,实则其内蕴其悲哀,即便是最风光的桑丘做海岛总督一事,也处处体现着乡下人与位居高位要职的总督之类人的矛盾,一连串的碰壁和被捉弄也是以桑丘为代表的底层人物的悲哀。他们头脑不聪明,也不爱惹事,他们生性直爽,不好上流社会的勾心斗角,被捉弄数次后,终于看清了这总督,“我一心攀高枝,想成大事,露大脸,结果是心里塞满了上百的晦气,上千的烦恼和上万的窝囊。”“我向上帝发誓,别说这个官职我不要了,就是敲锣打鼓再送来一个,叫我不插翅膀飞上天去,我也不干喽!”这是桑丘的内心矛盾,是桑丘的悲剧。

而对于堂吉诃德这位异想天开的骑士,他的矛盾是一生的矛盾,是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是他一生的悲剧啊!他仿佛一生都被“骑士”所束缚,所困惑,叫人在他背后打了个结,开启了他的骑士生涯,直到生命的尽头才悄然解开,但已为时太晚。我仿佛先看到了那位容光焕发,精神矍铄的老头,骑着干瘦的洛西南特,仿佛势不可挡,浩浩荡荡,生命的泉流奔腾不息,但时,直到他躺到几年前还躺过的床榻上时,方才惊讶地发现,自己所钟爱一生,自己所看重的骑士的荣耀,一切的一切,都只是幻像,都是灯光下五彩缤纷的气泡,光彩夺目,但一戳就破,就这样完了,没了。一生的建树,一生的功名,也许都是无故的效仿,盲目的重复与疯癫的战斗罢了!,这是何等悲哀,这是何等悲剧啊!

也许社会的悲剧,就在于此。

“堂吉诃德做了临终圣事,又长篇大论,振振有词地怒斥了骑士小说,便与世长辞了。当时在场的公证人说,他读过不少骑士小说,可从来没有一个骑士像堂吉诃德那样,安详虔诚地死在自己的卧榻上,就这样,在亲友悲泣的泪水中,他的灵魂飞升了,我是说:死了。”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9

从前,有一位绅士,他几乎看完了所有的游侠骑士书。他认为世界上真的有游侠骑士,于是他在人间救死扶伤、帮助人们,也想当一个真正的游侠骑士。连公爵也邀请他来家里住,你知道他是谁吗?其实他就是伟大的狮子骑士——堂吉诃德。

在他当游侠骑士的过程中,他做了许多希奇的事。他去当游侠骑士的时候,带上了农民——桑丘·潘沙当他的待从。在路上,堂吉诃德把理发师的脸盆当成了一个头盔。谁会这么想呢?第二次,他又去客店里过夜。这时候,他把客店中的葡萄酒袋当成了一个个勇猛的巨人,把那只葡萄酒袋刺“流血”了,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啊!可是他毕竟是一位游侠骑士,为人们做了不少的好事。他在卡马乔的婚礼上,把一对本来不应该结婚的人拆散了。公爵见他很勇敢,也为了逗乐,还为了见到堂吉诃德就邀请他来参加宴会,堂吉诃德很开心。他还实现了自己的诺言——让桑丘·潘沙当成了“海岛”总督。后来自己在病死之前意识到自己当游侠骑士时做了一些蠢事是不对的。在最后的时候他心中已经不是游侠骑士了,他知道游侠骑士书是害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要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虽然当游侠骑士是一个错误的思想,但我们也要为人们服务。只要自己有一颗帮助人的心,就一定可以为人们做好事。帮助别人,别人会感激,而自己也会开心。你帮助别人,别人同时也会帮助你的。人需要互相帮助,在别人有困难时,你要帮助别人。这并不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因为在别人困难时他十分希望别人帮助他,只要你帮助他,他心中一定会深深的记住你的。

你知道这个故事了吗?它就是《堂吉诃德》。《堂吉诃德》这本书是写作水平登峰造极的西班牙大作家赛万提斯写的。我很喜欢这本书!我一口气就把这本书看完了。真好看啊!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10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堂吉诃德》,他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的著名代表作。这本小说讲述了年逾五旬的绅士吉哈纳因读骑士小说走火入魔而改名堂吉诃德,闹出不少令人笑掉大牙的事情。

这本书乍一看十分荒谬,其实它极其现实的影射了当时的社会问题:西班牙自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并通过战争统一全国后,国力发展极快,其中在文学方面尤为明显。这时候的文学界出现了许多优异的作品,骑士小说就是其中一类。但随着时代变迁,西班牙逐渐的失去了海上霸主的地位,再加上连年征战和封建经济解体,通过骑士小说来巩固他们的地位,宣传所谓的“骑士道光荣”论,煽动民众加入他们的队伍。随着欲望的增加,骑士小说越来越粗制滥造,越来越荒诞离奇。作者正是看到了这种现象,才动笔写下了这篇着作。

堂吉诃德是一个正义的斗士,他不屈不挠、勇敢无畏、行侠仗义。他深深的厌恶黑暗的社会,企图通过自己的游侠行径振兴骑士道,但是事与愿违,骑士道已经被时代所淘汰。再加上他深受骑士小说的毒害,成为一个行动盲目的人,将幻想与现实融为一体,他把风车当成巨人,把羊群当成军队,把理发师的金盆当成头盔,因此大家都认为他是个疯子。尤其是在住旅店那几章,他被众人耍得团团转,而自己却糊里糊涂,完全没有察觉。读到这里,我不禁为堂吉诃德感到悲哀。

再者,他是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他希望建设一个高度自由的新社会,可惜他的理想是超现实的,凌驾于现实和法律之上的,而且在这样的驱动下,他做出了打伤押送囚车的卫兵,并释放国王囚犯这样疯狂的举动。他希望囚犯们能自由,但他不知道,囚犯是没有权利获得自由的。所以他的理想无法实现。

最后,用本书最后一章,堂吉诃德离世后,参孙学士为他写的一首诗结尾吧,这是对于堂吉诃德传奇一生最完美的评价:不惜丧身,谁说愚痴?惊世立勋!慷慨豪侠,超凡绝尘,一生或幻,临殁知真。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11

一个满脸消瘦,面带愁容的小贵族,为了心中美丽的达辛尼娅,他爱上了骑士小说一匹瘦弱的老马-稷南提、一柄生了锈的长矛,一个破了洞的头盔,堂吉诃德带着桑丘开始了他们伟大的出征。可是时代变了,骑士制度早已成为历史,他自然当不成骑士了,于是他只得以幻想来实现当骑士的向往,他把乡村客店当作城堡,把旅店老板当作寨主,把旋转的风车当作巨人,把羊群当作军队,把理发师当作武士,把胜利取得的铜盘当作有名的曼布里诺头盔,把罪犯当作受迫害的绅士闹了许多的笑话,吃了无数苦头,直到临终前才醒过来。唉,可怜的堂吉诃德!

然而,堂吉诃德又是伟大的。这一点都不矛盾。由理想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调构成的唐吉诃德气质不是每个人都能具有的,这是一种充满实践勇气和内在热情的英雄气质,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种怀抱着崇高信念和伟大理想的唐吉诃德式的人物。堂吉诃德敢于追求自己心中的布宜诺斯艾利斯。达辛尼娅是只个美丽的梦,但是他努力寻找梦境。她对爱情是忠贞不渝的,即便那只是邻村挤牛奶的姑娘。他有着无比正义的骑士精神,他一心认为这世界需要拯救需要伟大的堂吉诃德。他是那么可笑,内心却又那么认真。

正是堂吉诃德的无能和勇敢,让随同出门行侠的商丘不离不弃。商丘,一个伊壁鸠鲁式的享乐派。朱光潜先生曾经给过他们这样一段评价:一个是满脑子虚幻理想,持长矛和风筝搏斗,以显出骑士威风的堂吉诃德本人,另一个是要从美酒佳肴,高官厚禄中享受人生滋味的商丘。潘沙。他们一个是可笑的理想主义者,一个是实用的理想主义者。但是堂吉诃德属于过去,商丘。潘沙却属于未来。随着资产阶级势力的日渐上升。理想的人就不是堂吉诃德而是商丘或许说堂吉诃德是聪明中的傻瓜,商丘是傻瓜中的聪明一点也没有错吧。

曾经这部书只不过是对于骑士文学的讽刺目的在于把骑士文学地盘完全的摧毁,后来,它却成了行将灭之的骑士阶级的史诗。

现在,堂吉诃德骑着华丽的马车到天堂寻找美丽的达辛尼娅了么?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12

在堂吉诃德消瘦的容颜下,有着理性的思维,丰富的想象,率真的空幻,只是,他沉浸、迷恋、崇拜上中世界骑士生活,使他逾越进一场深入谷底的红岩竹花。疯狂的想象力,使他分不清哪些是想象,哪些是现实。疯狂的激情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他认定人活在这世界上,只有去做一个游侠骑士才有意义,至于其他的活法,简直不值一提,堂吉诃德想到了就这么做了。他的想入非非,只是,是晚上的日头——这是我初次读《堂吉诃德》的肤浅感觉。为此还专门写了一篇日志,日志的意思就是表达:我好像迷恋上了堂吉诃德疯狂的想象力,羡慕他可以再造一个前世的世界,只是,我得不到他的真传。很多时候,大概就是觉得自己,一天到晚昏昏沉沉,乱乱沌沌的,想疯,怕疯,其实很正常的生活状态。或许大学的每一天,总有那么多的无名游离,找不到感觉,找不到方向。但是我们的生活不悲哀,充满自娱自乐。或许就是在回首过去,或许是在面对未来时,心慌了。

郧阳师专图书馆的藏书非常多,只要你愿意读,这里的浩瀚书海完全可以满足丰富我们这些莘莘学子的视野。对于书,我是一个比较喜欢中国文学史特别是古代文学史的人,对于外国文学作品,在读书馆仅仅借之读了两本,一本是上学期小组讨论选的夏洛蒂的《简爱》;另一本是自己在迷茫,羡慕上堂吉诃德可以的沉浸在幻想中才读的。如此说来,对于外国文学,作为学生的我很汗颜。对于外国文学,并不是杨老师讲得不好,而是对于中国人来说,读外国作品,特别是外国人名字时特费劲。在此想说呢,一部作品,只要你静下心来读,收获还是不小的,不说让你一下子了解整个中世纪的欧洲,至少可以让你静心……

我还是继续谈谈这部让我读了很久的作品的一些感想吧,我看的《堂吉诃德》是插图版的,人物刻画很传神,这也就是我第一段初读感受的由来。《堂吉诃德》是西班牙著名作家塞万提斯的经典之作。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而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当初刚看到这部作品的时候,只是不觉得让人发笑,那马咋看上去,瘦骨伶仃,而也是消瘦的堂吉诃德,身穿盔甲,手拿盾牌,完全沉浸在自我陶醉中。他走到那,都疯疯颠颠,举止之怪异让人更是让人啼笑皆非,但细细品味,文章中却处处闪耀着人性的光芒,即使已经病入膏肓,但是堂吉诃德并没有放弃自己对自由和理想的执著追求,他勇斗风车,除暴安良,怒杀羊群。干出很多不可思议的荒唐事,面对人们的嘲弄,他依然抬起高昂的头颅。而不曾觉得自己如此这般有任何不妥。尤其是这一段,当堂吉诃德在见到上古骑士的圣像后曾说过这一番话:“这些圣人和骑士在世的时候跟我是同行,也就是行侠仗义。我同他们的区别在于:他们是圣人,为神道而战;我是凡人,为人道而战。他们凭借自己的骁勇赢得了天国,因为天国是需要经过努力才能进入的;而我,直至今日,我还不知道自己付出的辛劳换回了什么……。”是的,凭这样的梦想是不会换回太多荣耀或幸福的,然而,有这样的梦想难道就是一种罪过吗?试问一句,作为人难道就不应该有这样的理想吗?然而现实却又告诉了我们什么呢?它说,“不”。

从堂吉诃德身上还让我看到了人们最基本的本质,那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坚韧不拔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要学习他坚持不懈精神。

也许每一个读过《堂吉诃德》的人都会对堂吉诃德骑士本人的主观臆想和不切实际而哈哈大笑,然而,堂吉诃德并不应该仅仅只是我们嘲弄的对象,他更让我们敬佩的地方就在于,每一个读过这部作品的人,都会在这位大名鼎鼎的骑士的荒唐行为里,看到他执着而公正的品质。他嫉恶如仇,总是正面向他的“敌人”发起不屈不挠的冲锋,他从不背后给人捅刀子,更不用说用下流的中伤和恶意的诋毁来进行决斗了。然而现在,令人惋惜的却是,堂吉诃德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如今我们这个时代已经所剩无几了。

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一样,不抛弃,不放弃,勇敢的去找寻属于我们自己的梦想,而这又是我们对堂吉诃德以及塞万提斯本人最好的纪念!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13

我第一次听到堂吉诃德这个人名时,别人都评价他是一个疯子,一个彻头彻尾的幻想主义者,但据我所知,《堂吉诃德》是世界名著,那么这位“疯子”一定有他的经典的地方。

堂吉诃德本是一个乡村绅士,后因看骑士小说看多了,看得走火入魔,把故事里的种种都当作现实,想做一名游侠骑士,扶危济困、惩恶扬善,宣扬正义,发扬骑士道,而堂吉诃德·拉曼却就是他后来改的名字。后来,他还找到了一位妙语连珠,善用谚语又幽默可爱的侍从,桑丘,主仆二人到处闯荡,最后被同村的学士孙参用计骗回了老家,最终醒悟,认识到了骑士小说的危害,然后去见耶稣。

整个故事看起来幽默搞笑,堂吉诃德种种古怪的行为和错误的认知让我捧腹大笑,笑过之后又有些说不出的心酸。他总是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之中,见到一位牧童糟主人毒打,前去为牧童说情、让主人还清牧童的工钱,结果适得其反,等他走远后,牧童遭到了更惨的毒打,并诅咒天下所有的骑士。堂吉诃德本来是好心帮助牧童结果适得其反,这除了表现出堂吉诃德的天真和正义外,也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理想的生活却总是得不到现实的认可。生活在底层的人们只有任富贵人家宰割,没有一点儿自由权,不能反抗。

当堂吉诃德和桑丘看到了风车市,走火入魔的堂吉诃德以为是魔法师搞的鬼,认为那是三头六臂的巨人,英勇无畏地向前冲杀,无论桑丘怎样劝说都无济于事,结果可想而知,堂吉诃德被“巨人”打翻在地,动弹不得。这更体现了有些小说对于人们的毒害,让人分辨不清是非,而西班牙的骑士小说和我们中国的武侠小说不是很雷同吗,许多人都看得走火入魔,做大侠,替天行道,其实自己什么也不会。想起小学孔老师总说的话:要读好书,读用益身心健康的书。也想起了现在方老师的话,要用自己的头脑去读书,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堂吉诃德虽然很疯癫,但他很守信用,答应了假的心上人的话,以为他的心上人正的中了魔法,要打三千下桑丘的屁股才能解决,最后,堂吉诃德不惜花重金让促使桑丘“打”了三千下屁股。尽管他已经被骑士小说弄得神魂颠倒,可他诚实守信的美德还健在!

桑丘一直想当一个海岛的总督,在堂吉诃德被邀请到一个富贵人家时,桑丘实现了他的愿望。别看桑丘平时挺傻的,可在他任期期间,凭着他惊人的智慧,顺利解决了许多疑难案件,让在场的人都瞠目结舌,最终因为当总督吃不好、睡不好,让桑丘很烦闷,最后辞去了这个职位。这是我认为这本书中最精彩的片段,也让我认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只要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支点,你就能撬动地球。尽管当总督既气派,又显得并尊贵,可却不能实现桑丘想吃好睡好的基本愿望,最后毅然辞去了这个令无数人羡慕的职位,由此可见,自己最喜欢的,才是最好的,要勇于放弃,寻找属于自己的快乐。

最后,堂吉诃德回乡的时候重病不起,同时也悔悟过来,在临终前立下的遗嘱中,要求把债务都还清,也要宣传一下自己的事迹,告诫世人骑士小说的危害。在他临死前还在为他人着想,保全自己的信誉,这种精神是在难能可贵。

同时,我也认为堂吉诃德那颗正义、善良、诚信的心和他那古怪的思想却与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堂吉诃德乐于助人,爱扶危济困,而一些人就利用他的这些品质当作玩乐的把戏,用救命的求救声把堂吉诃德骗到墙头,把他的手绑在上面,让他身体旬空,难受了一整夜;许多贵妇人都假装热情款待他,背后策划着怎样拿堂吉诃德开玩笑。

这可以说是当时社会人们心里黑暗的一角,也可以说是堂吉诃德他那想象的世界太过理想化,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和平和正义,也没有绝对的善良和怜悯,英国的著名首相丘吉尔也如此,虽然他带领全英国人民挺过了二战时德军的狂轰滥炸,但却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竟让士兵用子弹去射杀被逼无奈而反抗的老百姓,所以堂吉诃德这种理想化的世界只能在书里看到,而现实世界却与他的这种美好的遐想迥乎不同,其结局也只有被世人嘲笑、捉弄,而他的这种悲哀就是那那份来自内心对美好世界的无限渴望。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14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著名小说家塞万提斯笔下的人物形象。堂吉诃德是一位读骑士小说读上瘾的贵族。最后有一天他舍弃了家财,立志做一名云游四海的骑士。于是他骑上了一匹瘦马,粗制滥造了一批武器,踏上了征途。

充满戏剧性的故事剧从那里开始了。首先我们的骑士在路途中遇到了一家客栈,他认为这就是堡垒,店主是堡垒长官。于是他非要其册封自我,店主认为他好笑,但是也答应了这个要求。在等待册封的过程中骑士打伤了骡夫。店主害怕再闹出什么乱子,只好草草结束了仪式。第二天,堂吉诃德遇到了第一次挑战,他碰到了一支商队,他很蛮横无礼的站在路中间挑战商队,结果出师未捷身先死,他被打得的奄奄一息。回到村里之后,他找了一名侍从,叫桑乔,这是一个自作聪明,想发财的人。这次旅行他们的运气认为好转,依然被一些受不了他们的人打的遍体鳞伤。但是也做了一些好事,促成了两对人美满的婚姻。最后堂吉诃德被朋友们送回了家乡。

在家里,堂吉诃德过了一段正常的日子。但天意弄人,一位无聊的学者勾起了堂吉诃德的骑士瘾,于是堂吉诃德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带上侍从,偷偷地走了。这次远征更有意思了。开始,一切顺利。他打败了有学者假扮的骑士,甚至得到了老天的帮忙,打败了一只饥饿的狮子。一路上也遇到了他人的捉弄,却以阴差阳错的做了又不少好事。本以为骑士生活还能再过下去。不料,学者再次假扮骑士挑战,这次学者赢了。堂吉诃德遵守诺言,休息一年。岂止,这一仗之后堂吉诃德大受打击,一病不起。在临终之前,他想通了一切,认识到了骑士小说的危害。

塞万提斯一生是坎坷的。他曾被人诬陷而两次入狱。在狱中展开了《堂吉诃德》的创作。小说问世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不幸得是,小说出版一年后他就与世长辞了。

纵观全书,大家。必须为这个可爱的骑士而感到好笑,他是多么的滑稽呀。虽然他的精神很崇高,但当时的欧洲已经发明了火枪,以往伟大的,富有战斗力的骑士团已经落伍了,失业的骑士们沦为了强盗。本书就写于这样一个背景下。本书借以骑士小说的方式将骑士精神漫画,果然书一出版西班牙骑士小说销声匿迹。但这本书的宏观好处已经超过了作者的初衷。文中几乎涉及了当时所有职业,活灵活现的展示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反映了社会的发展下,有一些东西中将会被淘汰。同时堂吉诃德和他的侍从桑乔构成了鲜明的比较。主人不切实际而仆人则十分务实。成功的人物塑造,深刻的形象刻画,也无怪乎这部小说获得了“世界上最好的小说”称号。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15

塞万提斯是西班牙文学黄金时代的代表作家,他创作的《堂吉诃德》更是开创了欧洲现代长篇小说的先河。由于一生的坎坷磨难,让他对生活、对世人更多了一份睿智的见解,自《堂吉诃德》问世以来,人们对它的理解和认识不尽相同,或许人们仅仅只为了主人公堂吉诃德的种种不切实际的空想和疯子行为发笑,却不知这里面暗藏着作者多少心血、多少哲理。塞万提斯具有深厚的文学底蕴,他把对社会各阶层的描写同对社会现实的描写结合起来,逼真的再现出贵族绅士的专横跋扈和普通老百姓的辛酸苦辣。

在作品一开始,作者就让人跌入堂吉诃德真正姓名的迷雾,接着开始描绘疯疯癫癫的堂吉诃德的可怜遭遇,他告诉人们,阅读骑士小说会给人带来多可怕的影响。比如堂吉诃德在幻想自己作为骑士的意中人杜尔西内亚的时候,将她想象成一位公主、一位至高无上的女王:她的头发是金丝,眉毛是天上的霓虹,眼睛是太阳等等,并且在每次杀敌前总是喃喃自语让她给他力量。还有最搞笑的是他把风车当做三头六臂的巨人,便骑着瘦马舍命冲去,结果被掀倒在地不能动弹,他的侍从桑丘告诉他那不是巨人是风车的时候,他仍然辩解说是魔法师把巨人变成风车。看到这些,你会认为那就是一个疯子。然而,在作者笔下的堂吉诃德还有另外美好的一面,那就是锄强扶弱、见义勇为的英雄气概,以及对人类美好未来所持有的坚定不移的信念。

还有一方面让我赞叹不已的就是作品中有很多诗,特别是十四行诗,虽然是翻译过来的,仍然很优美、很押韵,很多都是爱情诗,抒发对情人的思念与祝福以及内心的孤独苦闷等。十四行诗是文艺复兴时期很具特色的新诗,以上这些都可以看出“以人为中心”的思想,以及勇于抒发个人思想情感的复兴精神。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16

《堂吉诃德》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绅,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取名叫堂吉诃德拉曼恰,又物识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小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作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伤的骑士,把酒囊当作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为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读《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读,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本质就是为自己的目标而不顾一切地去追求。在现实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高粱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的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当时西班牙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习俗的一部百科全书。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质,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意义。相隔四个世纪,仍感动着每一位读者。

《堂吉诃德》中出现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地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走向衰亡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17

《堂吉诃德》这本书很早就听说过了,毕竟它是国外名著,可是一直无缘一观,直到最近看了《魔侠传之堂吉诃德》这部电影,才又萌生了看着本书的念头,于是怀着激动的心情看了着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没落的小贵族式绅士地主,因为看骑士小说而入迷,说自己是游侠骑士,要游遍世界去除强扶弱,维护正义和公道,实行他所谓的骑士道。他单枪匹马带了侍从、桑丘出门冒险,但受尽挫折,一事无成,回乡后郁郁而死的故事。

塞万提斯写着本书是为了讽刺西班牙黑暗的封建统治,但我从中读到了另一种味道。这本书深刻的反映了理想和现实的矛盾,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理想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可笑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梦想难道是一种罪过吗?试问一句,作为人就不应该有这样的理想吗?

然而现实却又告诉我们什么?它说,“不”。是这个社会太现实还是我们太单纯?唉!社会总是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有时我在想我们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搞笑一点说我们来到这个世上就根本没打算活着回去,我们来到这个世上肯定是有目的的,那就是自己的那份理想,冥冥之中指引我们去追求的理想,这个社会物欲横流,像堂吉诃德这样单纯的人已经很少了,这很难能可贵,大家都说他很疯很傻,但就像屈原说的那样“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世人都不明白堂吉诃德,他是一个追求理想的斗士,一位傻的执着得斗士。

有哲人说,以为世事能够一尘不变纯粹是痴心妄想,恰恰相反,一切都像是在轮转,确切地说是周而复始。春去而夏来,夏初则酷暑至,继酷暑的是清秋,接清秋的有寒冬,冬过重又见阳春,岁月就这样反反复复地循环不止。唯独人生有限,犹如流光般地倏忽,去而无返,直抵永无尽期的冥世。如果说堂吉诃德的存在于他本身是一出悲剧,那么堂吉诃德临终前的清醒则是对于我们所有人的悲哀。“去年的雀巢,今年没有鸟。我过去是疯子,如今头脑已经清醒;我曾经是拉曼查的堂吉诃德;如今,只是好人阿隆索。吉哈诺。但愿我的悔悟和真诚能够换回诸位从前对我的尊重。。”堂吉诃德的这番话出现在他生命的终点似是所谓的清醒却更像是他,讽刺啊!这个社会,唉!

作为一个人,我们最起码要有自己的梦想,或许这个社会很残酷,或许这个理想我们穷其一生也不能实现,但我们也要沿着梦想的道路一路狂飙。梦想就像一场没有尽头的马拉松比赛,我们都在赛道上奔驰,有些人跑着跑着累了,他停了下来开始休息,有些人一直在奔跑从不嫌劳累,休息的人笑那些跑的人“都没有尽头你们还跑什么”,可跑着的人呢?到底是谁可笑呢?

这个社会少的是“堂吉诃德”呀,唉。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18

一般关于这本书的看法是它兼有戏剧和悲剧的元素。说它喜剧,主要源于主人公在书中的行为与思想都是十分滑稽可笑的,从而构成了喜剧元素;说它悲剧,是因为堂吉诃德虽然内心有着美好的愿望、崇高理想却向借助于骑士精神来实现,并且得不到世人的认同,这当中不可调和的矛盾就构成了悲剧。

而在我看来,这本书应当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才对。即使它真的包含了一些喜剧元素,如上文所提到的一样,那也只是塞万提斯为了突出主人公的悲剧性而特意为之。一喜一悲的映衬不是喜剧愈喜,而是悲剧愈悲。因为我始终认为,作为一部文学作品,悲剧的艺术性要远高于喜剧的艺术性。喜剧只能用作一时的欢娱,而悲剧才能让人反思。

对于塞万提斯来说,一部不能引起反思的作品是没有意义的。我们知道,彼时的西班牙王国正日渐衰落,同时声势浩大的文艺复兴运动也在那里发展起来。复杂的历史条件与社会环境下,所有人都陷入了困境。王国因此希望能够用骑士精神来加强统治,塞万提斯则用一种极端的方式嘲弄了骑士精神。

而作者大概并没有向嘲弄堂吉诃德,因为堂吉诃德实际上是一个受害者。相反的,主人公的英雄品质在这本书里得到了充分是展现。他不是为了忠君、护教,而是为了扶危济贫、改革社会;他勇敢而善良。除此之外,他还具有渊博的学识。可以说,如果他吧是看了那些骑士书籍,他一定能够在社会上有所作为。

但他就偏偏看来那些误认的骑士小说。这样,他的渊博学识、优秀品质就反而“成就”了他“喜剧”的一生。世事之无常,瞬息万变,在他身上体系得尤为明显。由此也可以想到一个问题:一个人何以由一个天才变成蠢材?又何以由一个英雄变成一个小丑?就作品本身而言,我们似乎可以从作者的时代背景得到答案;然而既然这本书能够流传至今,就足以证明它在每个时代都具有其现实意义。

也不知道是谁说的,所谓的悲剧就是把世间最美的东西撕碎了给大家看。从某种意义上说,《堂吉诃德》符合这样的标准。他把主人公身上种种优秀、美好的东西都“转化”成了被世人嘲弄的理由,成就了一部“喜剧”;恰恰是这样的“喜剧”造就了主人公的悲剧人生。也许世界就是这样,一边是喜,一不注意就滑到悲的那一头了。

传奇作家塞万提斯在这本被认为代表着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小说最高成就的作品中勾勒出了一个既颠且痴的游侠骑士的形象。说他颠,是因为他把风车当巨人,把羊群当军队;说他痴,是因为堂吉诃德从来都是那么固执,从来没有看到过一个真实的世界,当然他可能也看到了,但他却一点也不相信。

堂吉诃德可以说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虽然这样形容他稍微有一点讽刺意味在里边。毕竟他的“特立独行”是有悖于世人的普遍认知的。他的特立独行不但是他敢于与天斗、与地斗,还体现在他在面对世人嘲讽时能够自得心安。非但如此,他甚至还认为整个世界、所有人都错了,想要“拯救”世界。

他让我联想到了阿Q。不过在塞万提斯的笔下,他比阿Q更“Q”。阿Q在面对世界的时候,心里很清楚拯救是个十足的异类,挖空心思获取一种“精神胜利”以自适。而堂吉诃德则不然,他浑然不知拯救头脑中的世界完全不同于现实中的世界,反而认为是别人错了。因而在他的观念中,根本就不存在如何自适的问题,而是一门心思与他眼中的巨人、恶魔决斗,不让他们为害人间。仅从这一点上看,姑且不论他的行为是否有意义,我们可以说,堂吉诃德比啊Q的“境界”要高,而且远超诸愚人痴人之上。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19

从6月11日至7月29日,历时48小时,随着堂吉诃德的去世和熙得·阿默德·贝南黑利的搁笔,我也完成了我的“骑士冒险”。82万余字的长篇巨著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长呢!一字一句就像夏天的雨一样哗啦啦地滴落心底,留下明晰的印记。

翻译也是又一次创作。杨绛先生和塞万提斯先生彼此创造的完美结合才得以让我等今天有幸拜读此大作。

我应该是早几年前就想拜读这本世界名著的了,但是因为一直执着于杨绛先生的译本,而又恰巧没遇到,所以一直搁置了。但是,在我读完这本杨绛先生所译的《堂吉诃德》后,我觉得所有的等待都是值得的。其实,翻译也是又一次创作。杨绛先生和塞万提斯先生彼此创造的完美结合才得以让我等今天有幸拜读此大作。

这部著作中印象最深的应该就是堂吉诃德和桑丘了,我们的“哭丧着脸”骑士和“最逗乐”的侍从。堂吉诃德本身是位高明的乡绅,但因受“骑士小说”的影响常常会做出常人觉得滑天下之大稽的事,比如会把风车当成巨人去挑战、会冲入羊群战斗。我们会觉得这很荒唐、很傻气,甚至很可笑,但又可以感受到他是多么严肃和认真地去做这些事,又会很心疼,很敬爱他。常常会看着看着就放声大笑,笑过后又会悲伤地流泪,好像我自己也是一个“疯子”。我知道当小男孩被雇主绑在树上打时,他出手相助是出于好意,但却又好像是办了“坏事”。似乎他的被创造就是为了“取悦”别人,看看那些公爵或客店的人怎么将他当成“傻子”似的捉弄,只为看他的笑话。可是把别人当傻子、疯子捉弄、整蛊的人,不恰恰是疯子、傻子吗!有些人的疯傻是没有意识的,有些却是故意为之呢!

桑丘和他的灰驴儿

至于我们的侍从桑丘呢?您觉得他是没文化的“傻小子”吗?不!不!他可高明着呢!他知道很多哲理,虽然堂吉诃德经常说他“乱用”谚语。其实,我很多时候不觉得那些谚语有何不应景,那像极了家乡那些老人们常说的“土话哲学”。从我们的“大总督”桑丘对几宗案件的审判就可见一斑呢!

在这部著作里,要说我最喜欢的情节,觉得最有趣、最有意思的地方,那就非堂吉诃德和桑丘的对话莫属了。这些对话读着觉得轻松、有趣,沉下来思考,原来又都暗藏哲理呀!像这样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渐渐明白很多道理,我真是极为满足,极为欣喜的。无比感叹塞万提斯先生的才,这样的“双主人公”设置成就了堂吉诃德和桑丘不可撼动的“历史地位”。没有桑丘的话,堂吉诃德将不再是我们认识的堂吉诃德;没有堂吉诃德,桑丘也将不再是我们认识的那个逗趣的桑丘了。

塞万提斯先生写这本书的最初用意据说是为了讽刺当时极为风行的“骑士小说”,但时间似乎赋予了这部著作更多的意义。那对您来说它的意义是什么呢?还得您“亲身跟着堂吉诃德去冒险一番”也能知晓呢!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20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堂吉诃德》的书,认识了一位名叫堂吉诃德、沉迷于幻想的人。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名叫堂吉诃德的人,他特别喜欢骑士,幻想着自己是位骑士,带着自己的“仆人”外出,走了好久。他让酒馆的老板封自己为骑士,大战绵羊和风车,甚至还把红酒瓶当成了敌人。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挫折后,他终于改邪归正,从自己的幻想中跳了出来,不再把自己当骑士。

大家都知道,一个人如果沉迷在幻想中无法自拔,就会做出些稀奇古怪的事来,与现实和环境格格不入,在别人眼里就成了怪物,堂吉诃德就是这样的人。许多人也许会说,这种情况很正常,每个人都有自己做事的风格。但我不这么认为,一个人倘若开始了这种坏习惯,一旦日积月累,最终将会无药可救。所以,我认为一个人不能一直沉迷于幻想,无法自拔。

从堂吉诃德身上,我想到了我的弟弟,他自从爱上《奥特曼》这部动画片后,就一直幻想着自己是奥特曼,打败怪兽,拯救地球,后来,在爸爸的教导下,终于改正了这个毛病。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做人不能沉迷于幻想,无法自拔,要面对现实。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21

夕阳西斜,那年无畏的骑士,戎装破败,战甲凋零,如今孤独的残影,清瘦单薄,落魄不堪,只沉沉远去,走尽落寞出征路,属于他的故事,似乎荒唐至极,甚至匪夷所思,可他只想诉说一位打破枷锁的革命者。

革命,是背弃全世界的信仰,因此孤独常伴。“美德的小径是狭窄的,险恶的大道是宽阔的。”骑士“征战”在剥削和压迫的世界里,如此诠释自由与平等。骑士恪守自由,为苦役犯伸张正义。生活在绝望中的囚徒早已善恶难辨,舍命相救却被抱以毒打和谩骂;骑士恪守平等,为小牧童主持公道,生活在苦痛中的奴仆早已麻木不仁,同情怜悯最终换来责怪与仇恨。黑暗中的人们不会放弃大道,选择小径,因为前路未知,迷茫,危机四伏,而革命者却反其道而行之,纵使艰辛,纵使孤独,因为他们坚信,待到光芒初现时,风景这边独好。

革命,是背离全世界的戏剧,因此荒诞相随。海涅曾说:“当高贵骑士的高尚品格仅仅赢得以怨报德的棍棒时,我只知道痛苦地流泪”。过于热切的期望得不到实现往往成为幻想,过于热切的幻想想得到实现往往变作荒诞。大战风车固然荒诞,最终只弄得遍体鳞伤,闹剧背后却是对封建压迫的痛恨—那被宣判死去而以又未曾真正死去的期望。神奇药水固然荒诞,最终只换来上吐下泻,闹剧背后却是对解救苍生的渴望—那被剥夺生命而又未曾丧失灵魂的期望。骑士所做的一切又一切,不过是死去期望的轮回罢。正如尼采为哲学而疯。

“我知道鲁莽和怯懦都是过失,勇敢的美德是这两个极端的折中。不过宁可勇敢过头而鲁莽,也不要勇敢不足而怯懦。挥霍比吝啬更近于慷慨的美德,鲁莽也比怯懦更近于真正的勇敢。”作者如此诠释所有因为孤独而荒诞的革命。

人生也许不会孤独,但需要学会坚守。事业也许不会荒诞,但需要执着热爱。梦想的人生,向往的事业,那些属于我们的革命,就像探索共产主义的马克思,就像执着绘画哲学的梵高,也许一直倍受质疑,也许从未惊天动地,但请像堂吉诃德一样去信仰:“我们的丰功伟绩,值得浇铸于青铜器上,铭刻于大理石上,镌于木板上,永世长存,当我的这些事迹在世上流传之时,幸福之年代和幸福之世纪亦即到来。”

曙光终会为远去的革命者而降临,因为在你的时代,我们看到属于自己的未来。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22

今年暑假,我在家中读到了许多好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堂吉诃德》这本书。直到现在,我的脑海里依旧能够浮现出堂·吉诃德穿着盔甲,手拿长矛,骑马向前的形象。现在,我又跟随他的脚步进入了这本书的世界。

堂·吉诃德是拉·曼却的一位贵族,他酷爱骑士小说,每天都要读,甚至变卖田地来买骑士小说。他虽已五十多岁,却仍有一个梦想——成为一名骑士。故事就这样荒唐的展开了……

在堂·吉诃德离开村子到西班牙各地出行时,事情也在暗地中浮现。他先是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然后又约请桑丘·播萨做他的侍仆。他俩到处行侠仗义,直到他临死之时才意识到这是个天大的谎言,于是他便立下三份遗嘱分别给桑丘、他的外甥女以及把他写进骑士小说里的作者之后便去世了。故事以荒唐开始,又以平静而告终。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对堂·吉诃德产生了几分同情。自己一心追求的梦想到头来是个荒唐的笑话,他没有成为自己梦想中的骑士,穿盔举矛为穷人打抱不平,而是沦为众人的饭后谈资,连死后都被人嘲笑。

其实,不仅仅是堂·吉诃德,书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如此。如桑丘,他是一个贫苦的农民,为了谋求生计才跟着堂·吉诃德一起浪迹天涯。他与堂·吉诃德性格相反。堂·吉诃德是一个理想主义者,而桑丘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他关注实际,用自己的行动来跟随他的主人。尽管堂·吉诃德最后失败了,他也成为世人嘲笑的对像,但他和堂·吉诃德这份深厚的主仆情谊一直未改变。

那为什么堂·吉诃德的骑士梦想会破灭呢?我认为有许多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社会的阻碍。当时的西班牙正是由盛转衰的时期,资本主义悄然兴起,以堂·吉诃德为代表的封建贵族逐渐没落。他们无力扭转衰势,只能用骑士小说来慰籍内心。骑士的时代早已过去,金钱物欲取缔了骑士成为了新时代的主流。堂·吉诃德的骑士梦在新时代的冲击下自然无法实现,而堂·吉诃德之死,象征着旧贵族时代的消亡。他代表着过去,所以他注定以悲剧而收场。

我不由想如今的社会,金钱充斥着许多人的内心,一些旧时的优良品质 — 如朴实、诚信、勇敢等在有些人的内心中渐渐消散。我认为即使在新时代,我们也要让这些金子般宝贵的品质留在我们心中。展望未来的同时,也不忘过去,正如:“牢记初心,不忘使命。”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愿堂·吉诃德在他死后,灵魂仍像骑士一样扶危济贫。他本来就是一位骑士,不朽的骑士……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23

这周,我读完了《堂吉诃德》这本书,书中有很多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堂吉诃德》的主人公本名叫阿隆索。吉哈那,因为要当骑士,就给自己取名叫堂吉诃德。他有一个侍从叫桑丘。

刚开始读一二章的时候,我觉得堂吉诃德一点也不像骑士,倒像一个滑稽的疯子,竟然和风车搏斗。他的`侍从桑丘也很笨。随着阅读的深入,我渐渐发现,堂吉诃德一些可笑的行为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勇敢和善良。

有一天,堂吉诃德和桑丘来到了黑山,上山的路上,他们发现一个装有金币和衬衫的盒子,他们决定找到失主,将失物归还。后来他们又遇到了一头死骡和鞍辔,他们再次为鞍辔寻找失主。我们应该学习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哪怕再普通的东西也要归还失主。

堂吉诃德临终前才醒悟:自己一生都太盲目,没有找到正确的奋斗目标。在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事情。比如,有些家长想让孩子去国外读书,他们的孩子成绩优异,且对所去学校做了充分了解,最后学有所成。也有一些家长只为让孩子出国而出国,对目标学校并不了解,只为跟风,见别人去自己也要去,至于学到了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我今后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就小学而言,我要努力学好各门功课,考上重点初中。同时我也要学习堂吉诃德拾金不昧、勇往直前的精神,不能受到一点挫折就放弃。我要做一个心怀梦想,脚踏实地,为目标坚持不懈的小学生。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24

现实与理想有什么区别呢?塞万提斯用她笔下的《堂吉诃德》来向我们做了完美介绍。而堂吉诃德,原是一个住在一个村里的乡绅,由于平常频繁的阅读骑士小说,在后来,终于忍不住,自己开始冒险。而作者以喜剧的效果展现了现实的悲惨。

对于作者,塞万提斯的人生可谓是跌宕起伏,小的时候随父亲去闯荡,也可以说是他做了“助理医生”,生活不言而喻,他还做过教主的侍从,受教主影响开始写诗,还当过兵,却不幸受伤,又不幸被海盗抓了起来,那时的他,到底经历着什么,终于,很长时间后,他被放出来了,而他却成了无业游民,好不容易混个官还总是出问题,最后,他终于心灰意冷,开始创作。

人生总是一场悲剧的片段,塞万提斯历经苦难,却写下了幽默小说,无形在刺痛着人们的心。堂吉诃德,在冒险途中,令人耻笑,但他却无不代表了一类人,更代表了16、17世纪西班牙社会的腐朽,也有着鲜明的个人主义倾向。

他对于骑士很执着,程序也很全,但就是东西不到位。他牵一头瘦马当做自己的宝马;还给自己封号,想到自己没有城堡,他就把客栈当做城堡,让主人给他册封;骑士的话当然要找公主,没有公主,他就找了个村姑,而那个村姑长得还特别像男人;又给自己找了一个随从。一切都无不衬托出幽默。

由他上演的精彩好戏——大战风车,大战羊群,更是闹剧一堆。在最后,有位公爵听到了他的故事,故意拿他寻开心,他派桑丘到自己属下的一个小镇当总督,并布置了各种疑案和海盗去吓唬他,又一次他差点送了命他在也不当了,而这时,堂吉诃德也成为了笑柄。而又有人假装跟他决斗,他失败后就只得回家去了,然后一病直到回光返照时,他才醒悟过来。

鲁迅说过“堂吉诃德立志打抱不平,是不能说他错误的,错误的是在他的打法。”确实也是,现实总是与理想相违背的,造成了一系列的悲剧。有人说,对于堂吉诃德是一种含泪的笑。当笑出现在某个特殊的时代是,便会出现不定程度的悲剧。

塞万提斯也说过“两种愿望一样的痴愚,或者要当前再回到过去,或者要未来马上在目前实现。”或许,就是这种想法才写出来了不朽名篇。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25

想到要写这个是因为以前看的书总是会忘记,为了不想以后要一遍一遍重新读,所以还是写点东西,加固一下印象。

由于我刚读完百年孤独,所以这强烈的反差让我更喜欢堂吉诃德了。

读堂吉诃德的时候让我感觉很轻松,一个个人仿佛活生生的在我面前,他们是那么的”立体”,就好像可以摸到他们的”皮肤”,好像正在现场看一场话剧一般。尤其是上部,一个个故事天衣无缝般串联起来,仿佛浑然天成,简直叹为观止。书中对堂吉诃德的外形描述的简直让人觉得惨不忍睹,穿得破破烂烂,又老又瘦,不堪一击的样子却到处耀武扬威,可是通篇读下来又会让我感觉对他这个人充满了敬意,而丝毫不会讨厌甚至嫌弃。仆人桑丘看起来好像是贪财图利目光短浅的市井小民,但是却在整本小说里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如果没有他我真不知道作者该怎么去写了,他承包了书里所有的笑点,这样一本读起来非常轻松的巨著可多亏了”他”。在我以前的思维里面总是非黑即白的,要么就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要么就全盘否定一个人,看完这个让我更加开始明白原来每个人都是有很多面的,是如此”立体”的。

上部最精彩的部分是在那个”城堡”(客店)里,故事的人物一开始好像都是独立的,一个个小的故事最后全部成了一个整体,汇集到了这一个地方,虽然人物很多,可是关系非常清楚明了,每个人也有自己鲜明的特点。看到这个部分的时候让我感觉到了全书的高光时刻,非常的尽兴,也更加惊叹于作者这种浑然天成的写作技巧,简直是一种享受。里面的人物大多数都是美的似天仙的美人和家财万贯又相貌英俊的男子之间有着至死不渝的爱情,这种”美好”的太不真实和堂吉诃德桑丘的真实感又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但是这群人却都聚在一起,相处融洽,作者似乎运用了许多的反差来让整个小说尤其的”立体”。

到了下部,我老觉得看着不像同一个人写的,不可否认下部也很精彩,可是故事的整个安排没有上部那么的巧妙,有很多我感觉比较”刻意”的部分。尤其是桑丘在下部里的表现简直让人有点不敢相信,上部里又憨又傻的他突然变得非常睿智,上部里还只是表现了他的幽默,下部就有一种饱读诗书的错觉,否则感觉那些话实在难以从他的嘴里说出来。下部最大的优点在于有太多的大智慧可以从中吸取,把堂吉诃德的智慧表达的淋漓尽致,当然也包括桑丘,俩人都表现出惊人的智慧,所以我总是一边看一边念叨:这不是一个人写的吧…….

后来看了作者的生平,发现上下部还是间隔了比较长时间,作者写上部的时候在坐牢,而下部的时候要为生计奔波,不一样的心境写出来总让我有种不是同一个人写的那种错觉。

总之我很喜欢这部小说,喜欢这种轻松氛围里暗藏大智慧的感觉,人活在世上,看破世间的美恶丑却仍然保持这种轻松的态度,知世故而不世故,实属难得,也希望自己可以更轻松更愉快的面对生活里的”立体”,活出一个更”立体”的自己。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26

今日有幸拜读了西班牙著名文学家塞万提斯的著名小说——《堂吉诃德》,内心受到了极大地感触,仿佛自我的身体已经飘荡在纷乱的中世纪之后,仿佛已经成为了文艺复兴的先驱……

故事发生时,骑士早已绝迹一个多世纪,但主角阿隆索·吉哈诺却因为沉迷于骑士小说,时常幻想自我是个中世纪骑士,进而自封为“唐·吉诃德·德·拉曼恰”,拉着邻居桑丘·潘沙做自我的仆人,“行侠仗义”、游走天下,作出了种种与时代相悖、令人匪夷所思的行径,结果四处碰壁。

但最终从梦幻中苏醒过来。回到家乡后死去。这部小说是一部十分典型讽刺小说,有许多现代评论家都说这本《堂吉诃德》西方文学史上第一部现代小说,是世界文学的瑰宝之一。

读完后我久久不能平静,文章里面堂吉诃德做出了与时代相违背的种种搞怪事情,却终究无法抵挡历史的洪流,被淹没的历史的车轮之下。其实现实中我们也是如此,我们必须要做与时代相贴合,与滚滚历史洪流方向一致的正确的事情,否则的话,肯定会被历史所淘汰。

无论怎样,读书使人明智,感激这本《堂吉诃德》带给我如此之多的知识。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27

暑假里,在难得的空闲时间中,我看完了刚买不久的《堂吉诃德》,书里的主人公故事使我着迷,感受到许多。

小说中主人公堂吉诃德是一个不朽的典型人物。由于爱读骑士文学并入了迷,他竟然要去游侠,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于是他以一个未受正式封号的骑士身份出去找寻冒险事业,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而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因此一路闯了许多祸,吃了许多亏,闹了许多笑话,然而一向执迷不悟。而堂吉诃德,到死前才悔悟,但已经来不及了。

堂吉诃德的骑士之旅可谓是滑稽透顶,他把风车当成巨人,把美丽的农家女当成公主,把一家普通的小客店当做被实施了魔法的堡垒。他第一次出行就被人打得动弹不得,被驮在驴背上回到村里;第二次出行最终以被人装在木牢里带回村里告终;第三次出行在被同村学士装扮的骑士打败后郁郁寡欢地重回故里,直到最终一病不起。如果说堂吉诃德的故事是一个喜剧,那么堂吉诃德临终前的清醒则是对于我们所有人的悲哀。堂吉诃德临终的一番话与其说是所谓的清醒倒不如说是他对现实的一种妥协,这其中包含了一切的辛酸与凄凉,讽刺与无奈。但堂吉诃德也是有令人敬佩之处。

我在这位大名鼎鼎骑士的荒唐行为里,看到他的执着而公正的品质。他嫉恶如仇,总是正面向他的“敌人”发起不屈不挠的冲锋。即使打不过,他也从不从背后捅刀子,更不用说用下流的中伤和恶意的诽谤来进行战斗了。

我们可以学习堂吉诃德的优点,但我们同时也要了解他的缺点,并改进吸收,达到更好的效果。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28

这本书是由西班牙作者塞万提斯创作。

书中讲了一位名叫吉哈达的绅士,因受骑士小说的荼毒,竟幻想自己是位骑士,称自己为堂吉诃德,封自己为“狼狈骑士”和“狮子骑士”。于是,他带着他仅有的一点财产——是指能够作为骑士的必备用品的东西,踏上了在他眼中所谓的通往成功的道路。途中,处于幻想中的他,把磨坊的风车当作巨人,挺枪拍马地冲去,却被扇叶打得落花流水,半天不能动弹;他把穷旅店当作魔堡、把妓女当作贵妇人,受尽别人嘲弄;他把理发师的铜盆当作曼布里诺的头盔,把皮酒囊当作巨人的头颅,不顾一切地提矛杀去;他把羊群当作交战的军队,纵马大开杀戒;他按照自己的想法制作“圣水”,却害得他的侍从上吐下泻,浑身疼痛难忍,骨头像散了架了一样,站都站不起来……

文中的吉哈达是一个脱离现实、耿于幻想、行动盲目的人,他满怀真诚想救人于危难,却四处碰壁,受尽嘲弄和伤害,使自己成为一个滑稽的人,但他从不怕人们的嘲弄和讽刺,依然以清除世间的不平为自己人生的理想。而作为他的侍从——桑丘.潘沙,就老实多了,他只是一个贫苦的农民,胆小怕事,一字不识,甚至有些狭隘自私,但是他又具备他自己特有的智慧和一份淳朴善良。他与吉哈达不同在,吉哈达代表的是一个要改造社会的人文主义者,而桑丘只是一个追求美好生活的小生产者,讲究实际,与吉哈达的幻想形成鲜明对比。

相信大部分读者都会喜欢上这部作品,看起来不切实际,很荒诞,但又如此的趣味横生,引人入胜,这或许也是这部作品能够名传千古的原因之一吧!

但同时,我们也可以从这部作品中读出作者对于骑士制度,和对美化这一制度的骑士文学的憎恨,他想通过这部作品来唤醒人们不再吸食这些麻醉人们精神×片,让人们回归现实。

我读了这部作品后,便厌恶起了那些骑士小说,瞧瞧,那些万恶的骑士小说将吉哈达害成什么样子啦!多阅读是可以提高人们的阅读水平,但是,在阅读前,我们也需要适当的删选,选择合适的文学书来阅读,否则,如果你想当个“精神饭桶”的话,你就很有可能落得个跟那可怜的差点命都没了的,还害别人造成伤害的吉哈达一样的下场!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29

四百多年前,《堂吉诃德》首次出版,这位奇情异想的西班牙骑士正式开始驾着驽骍难得驰骋在所有读者的幻想世界里。这位骑士挥动长枪,在文学界掀起了一股巨大的浪潮,至今仍未平息,反而愈加猛烈。

别林斯基这样评价这部小说:“在欧洲所有一切文学作品中,把严肃和滑稽,悲剧性和喜剧性,生活中的琐屑和庸俗与伟大的美丽如此交融……这样的范例仅见于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确实如此,可《堂吉诃德》又并不是单纯的悲剧和喜剧,它更多的是如同史诗一般的庄重。它绝不仅仅是为了引起我们的欢笑和泪水,更是要引发一场深邃得令人生畏的思考:有关信仰。

塞万提斯在这部作品中,将堂吉诃德塑造成这个世界唯一的一位信仰者,也正因如此,堂吉诃德无法融入,甚至无法忍受这样一个没有信仰的社会,于是他用想象为自己创造了一个世界,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他在自己的世界里恣意驰骋,信马由缰。

最初,人们将堂吉诃德视为一位滑稽角色,认为他疯了,竟如此奋不顾身地捍卫信仰。可他们不知道,在堂吉诃德眼中,他们才应该是被嘲笑的对象,竟如此可怜,连信仰都没有。堂吉诃德曾对侍从桑丘。潘沙说:“桑丘,让他们管我叫疯子吧,我还疯得不够,所以得不到他们的赞许。”或许,堂吉诃德已是世界上最后一位信仰者了,尽管他只活在文学世界中,这才是这位骑士最深的悲哀。

随着尼采的一声高呼:“上帝已死”,信仰被正式押上绞刑架。如今,依然有着宗教,有着信徒,可已经没有了信仰。如今的宗教,只是人们用来寻求精神上的慰藉与庇护的工具罢了。人们开始知道索取,计较得失。为了信仰付出一切?或许,真的是疯了……

我们或许永远无法体会到那令堂吉诃德奋不顾身的力量,可这并不影响我们对他的尊敬。我们会永远记得,他为了心中的骑士道被斫掉了一只耳朵,也曾在交战中摔断过双腿,还有他一次次忍痛提起长枪继续冲锋,一次次夜晚忍着饥饿默默擦拭铠甲。

终于,在这样的一个不属于他的世界里,堂吉诃德最终失败了。憔悴的晚花奄奄殆尽,花上压着沉甸甸的泪珠,夜莺早已不知下落。我们的骑士瘫倒在地上,面盔也没有去掉,向着对手银月骑士喊到:“你举枪刺罢。”

天色渐淡,夕阳沦落,最后一位骑士消失了,最后一丝信仰黯淡了。

四百多年过去了,我们有幸,还能从文字中领会那令人震撼的信仰之美。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30

我读了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我深有感触。

这是一本反映17世纪黑暗的一本书,它主要讲了主人公堂吉诃德迷上了骑士小说,幻想自己也是一个骑士。他废了三天时间找到了祖上的盔甲,为一只很瘦的马起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字。也个自己起了个新名字。

他开始了他的冒险,他在这一路上干了不少傻事,最后被一个商人打个半死。他的令居路过那里就把他抬走了。他醒过来又要去冒险,这回他还倒来了一个小助手,叫桑塔。他跟他走的原因是让他当督查。

他们在这一路上碰到了许多事,如把风车当成巨人等。他们遇上了两个那他们开玩笑爵士,让桑塔做督察,尽管他做的很好,但是爵士万般折嚰。他们只好离开。

堂吉诃德的家人扛到了哼伤心,把他拉了回来。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31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小说家塞万提斯的作品。它的主人公是一个当地的乡绅,原名阿伦索,他十分沉迷于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拿到现在说,就是个实打实的宅男,不是沉迷游戏,而是沉迷类似于当时的武侠小说。他时常幻想成为一名名垂青史的伟大骑士,于是从家传的古物中,搜寻出一套破旧的盔甲,并未自己取了个神气的名字——堂吉诃德,他还物色了一位仆人和一个挤奶姑娘做伴侣,骑了一匹瘦马离家出走了。

他一直按着他脑子里那些稀奇古怪的念头办事,因此闹出了不少笑话。他把风车当作巨人,把羊群当作敌军,把苦役当作受难的骑士,不分青红皂白就打打杀杀的。但他的行动不但对别人没有好处,反而还给自己带来麻烦,有的时候被打到要仆人拖回家。待他醒悟过来时,已经卧床不起了。

一开始读《堂吉诃德》,我只单纯地觉得它是一部滑稽有趣的喜剧。主人公疯疯癫癫的“勇敢”,使他在别人眼里像个神经质。但是细想,堂吉诃德也拥有着正常人的体质,他之所以会有和常人不一样的行为,一定是他具有某种正常人不具备的品质,我把它定义为——理想。那是一种为了理想不顾一切的品质,哪怕被人视为笑话。他在实现的过程中时时刻刻都是善良的、正义的,他不忘初心,自始至终都是想成为一个行侠仗义的骑士。现在的生活中,堂吉诃德这样勇敢又善良、为理想挺身而出的人屈指可数。我们小时候都曾经许下过成为骑士、拯救世界这样的鸿鹄之志,而大多数都是思想上的伟人,行动中的矮子,又有多少人能像堂吉诃德一样,把白日梦变成现实,大部分人都是怕被笑话而退缩了。有梦想并不可笑,可笑的是只敢想而不敢做。堂吉诃德的单纯,令人可笑,也令人可敬。

我为他为理想而无畏的精神点赞,也不得不说说他最大的性格缺陷了。他太痴迷于小说,产生离家出走的念头。这些人说是为了消遣、打发时间而看书的,谁知道他太吃饱了撑着,竟然看得走火入魔了。痴迷到什么程度呢?其中一章,人们在整理他的书房时,搜罗出大批的骑士“名著”。正是因为堂吉诃德对事物太过于“痴”,才会沦落到郁郁而终的下场。我们生活中,多少人也是因为“痴迷”而走火入魔呢。王者荣耀流行时,大家一股脑地投进去,有自制力的人往往能控制好自己,不会过度,而不自律的人就会沉迷其中。网瘾、酒瘾不都是这样惹上身的吗?

书中,还有一个人物值得我一提,那位跟着堂吉诃德走南闯北的忠实仆人。他为了为了堂吉诃德,甚至还置家中的妻子不顾,由此可见他之忠诚了,如果说堂吉诃德是个假骑士,那他一定是一个真随从。在以“游侠骑士的仆人”的名号跟随堂吉诃德行侠仗义时,他始终惟堂吉诃德之为听,还经常去按他的主人不要再执迷不悟,回家过正常的生活,即使他因此会受到一些指责。在堂吉诃德被痛扁在地时,也是他护送堂吉诃德回家的。这种忠诚的精神,恐怕才是真正的骑士精神。

《堂吉诃德》这本书值得一读,如果是为了消遣,你大可以把它当作喜剧来看;如果你想从中有所收获,这本书也是不错的选择。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32

天下最伟大的游侠骑士堂吉诃德早已成为举世闻名的人物,他和他最忠诚的侍从桑丘一起周游世界,为了振兴光荣的骑士道,出生入死,斩巨人,斗魔法师,始终对绝顶无双的杜尔西内亚忠贞不二。总之他吃尽了苦头,却最终抑郁而死,叫天下所有的善良人同情。可同时,他也成了无数人的笑柄。每当人们想批评一个异想天开的人,总会说:“你这个堂吉诃德……

”于是堂吉诃德在大多数心目中是一个基本被嘲笑,多少带些同情,有时还十分敬佩的认。

我看得很开心,也很轻松。第一部是去年生病时看的,医院里挂盐水要很长时间,几天就吧第一部看完了。第二部是最近看完的。两部加起来,我对伟大的骑士,傻乎乎的侍从算是知道一些了,随便挑一些说说吧。

一、疯狂与智慧。

显而易见,堂吉诃德只要一碰到与骑士道有关的东西,思维便完全失去了控制;一旦与他讨论别的,他却又见解高明,大大超过一般人。而且,无论是讨论光荣的骑士道还是其他,他的逻辑都非常严密,说话极有条理。只可惜他谈论的骑士呀、魔法师呀,别人都不知道,把他当疯子也不奇怪。

塞万提斯借堂吉诃德的口表达了文艺观点,又借他本身讽刺骑士小说。非常高明。但是,为什么堂吉诃德有这么聪明的脑子,一到骑士境界就要疯呢?这就是作者的用心所在了,他让人一边尊敬一边痛心。

二、理想和实现。

堂吉诃德是个彻底的理想主义者,他行事不凭眼睛看到的,而完全凭脑子里想的。他的许多笑话,比如把风车当巨人,把客店当堡垒,把村妇杜尔西亚当风情完种的美女等等,都是这一类。

而桑丘是个彻底的现实主义者,他从来不担心明天,只管自己今天能否吃饱睡好。当他和主人受到热情款待时,他从不去和别人吃酒聊天,而只管自己一个人放开胃地吃,然后在临走时把食物塞满袋子。他并不笨,这从他一句接一句的成语谚语和后期管理海岛的光辉10天中能看出来。他也有理想,便是巴望着堂吉诃德功成就时封他当一个海岛总督。

这两个人,一个理想,一个现实;一个疯,一个傻,碰在一起自然有无数的笑话。另外,他们各自也在各自的理想和现实中矛盾地生存着,所以他们可以反映人类的本性和生存状态。

三、惊人的清醒。

堂吉诃德尽管在特殊的时候很疯,但他其实很清醒。除了他一套又一套海阔天空的议论,他恢复骑士道的理想也是清醒的,因为他认识到现实的不平。然而,最让我吃惊和佩服的,是桑丘离开海岛、放弃总督官衔的那一次清醒。

桑丘并不知道他的走马上任实际上是别人来耍他的一个节目,他认认真真地去当官,好好地治理海岛,并处理了很多疑案,很叫别人吃惊。如果他这样做下去只要别人不干涉,他可以当个好总督的,然而,别人只是为了耍他逗乐才给他暂时当个总督的,等他们玩腻了,他就要被赶出来,这是老实的桑丘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悲剧。这是说,桑丘不能当总督,并不是因为他不配当,而是他命中注定不能当。这是宿命!傻头傻闹的桑丘竟认识到了自己的宿命。在第10天晚上,在别人演戏演到高潮时(当然,剧终就是桑丘下台),他辞职了,头也不回,非常潇洒,非常睿智,非常体面。

这是对自我最深刻的了解,桑丘很少难过,这跟他愉快、大方地面对和接受分不开。再多说一句,这是最深刻的清醒!

四、耍和被耍。

在第二部中,作者陆续地指出,因为《堂吉诃德》的第一部出版,所有的人都爱看这本书,认识了我们这位伟大的骑士和他逗笑的侍从。所以,堂吉诃德每到一处向各位自我介绍,别人先想到的总是该如何好好耍一耍这位疯疯颠颠的骑士和他傻乎乎的侍从。从那只会说话的猴子,桌子上能预测未来的头像,直到最热闹的公爵府中,他们一次又一次被耍而自己却一直不知道,却总把自己和骑士小说中的情节相对照,以为自己是天下最幸福的骑士。

当然,一个又一个闹剧自然是越来越逗笑,堂吉诃德也是疯得可以,他太老实,太善良,又太理想,使我不得不同情他,也知道世态的炎凉。

耍和被耍之间有多少痛苦的眼泪!《弄巨》更加直接一些,另一部名气稍小的歌剧有一首叫RIDI PAGLIACCO选曲,是以主人翁自己的经历--给别人逗笑,出卖自己的爱情与灵魂来打动观众的。《堂吉诃德》是另一种,主人公自己不知道,读者却看得清清处处。要是世界上的人都是堂吉诃德,那倒也不错。

于是我想到一句话:

我们之中没有一个人不比他更可笑。

结束语:

这是本难得的好书,读起来也不费力,杨绛的翻译流畅幽默,特别是把桑丘口中不停的西班牙语和成语翻得很贴切,押韵也自然。

这本书不需要几遍几遍完整地看,自己喜欢的章节,反复看就可以了。我们只需要紧跟这位骑士和侍从,就有很多机会了解他们。

正如杨绛所希望的,让这本书经常出现在你的书桌上,而不是在书架上吃灰尘。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33

《堂吉坷德》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堂吉坷德的瘦弱绅士,迷恋上了骑士小说,竟异想天开地要外出历险。他找来邻村一位又矮又胖的农民桑丘作为自己的侍从,又把一位从未见过面的农村姑娘相像成贵族,当成自己的意中人看待。他骑着“罗西纳特”,手持长矛,穿着盔甲,前后三次外出历险,把风车当巨人,把羊群当作军队,到处“行侠仗义”,做了很多能让人哈哈大笑的事情,自己也吃尽了苦头。他的朋友们想出了很多办法来让堂吉坷德回家,最后他被化装成骑士的朋友打败,只好被迫放弃行侠游历。回家不久他就病倒了,临死前,他终于醒悟到自己迷恋骑士小说是错误的。

我觉得这本书吧人物描写的很生动,不但表现出农民桑丘的胆小,而且也表现了在危险时很聪明,更衬托出脱离实际、幻想回到骑士年代的堂吉坷德式人物的可敬可悲。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丘,他一开始让我觉得这个人不聪明,可到最后时,桑丘成为了海岛总督时,通过自己的智慧,当众人之面解决了三四件案子,让我懂得了是一个人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通过自身的发愤图强,就会走向成功,会让金子发亮。

等我读到堂吉坷德醒悟到自己迷恋骑士小说是错误的时,我想自己在现实生活中还迷恋网络游戏也是不对的,我决定以后少玩游戏,多看看课外书。

通过对《堂吉坷德》的阅读之后,我觉得我要更加努力奋斗!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34

公元10世纪罗马教皇已成为世界的

试想一下,辽阔的田野上,热闹且众人都穿戴正常的乡村或市镇中,一个如此穿戴怪异的人出现,不用其他情节,已是一种莫大的讽刺了。而小说中,让人看得最过瘾的莫过于堂吉诃德与一些列他想象中的巨人和魔鬼打斗的场景:风车大战、绵羊大战、酒囊大战、为争夺诺不里诺头盔之战等等。但正是经由这一系列荒唐的打斗从侧面烘托出了堂吉诃德的英勇无畏。在信仰与勇气都渐渐磨灭的时代,塞万提斯笔下这个荒唐骑士的行为何不是对时代最大的讽刺呢?面对恶势力和受压迫的境地,我们有堂吉诃德一般的无畏拿起手中的剑,去斩断他们的头颅么?

但其实整部小说中堂吉诃德却并不是一个完全疯癫时刻不清醒的人,他实属介于现实与理想、理智与疯癫之间。作者在一些章节借由他偶尔的情形道出了所有清醒的旁人都不曾领悟的道理,诸如对黄金时代已然一去不复返以及关于文武两行的论述等等。这同时也是现实照进文学里的影子,在文章开头的背景里有叙述。这不免让人想起了

这部小说被称为历史上的第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塞万提斯因了对现实不满的心理效应而虚构了堂吉诃德这个骑士形象,堂吉诃德身上所有的荒唐都该归于骑士小说,而并不是骑士

社会是一整块新木,任何一个地方出了蛀虫这块新木都不再美观,每个人不是都当像堂吉诃德一样,敢于挑起自己身上的责任,为这块新木的完整做一个骑士么?写完之后,便不觉堂吉诃德是一个瘦弱的老头儿了,他身上所洋溢的光彩盖过历史上一切光鲜亮丽的王公贵族。

《堂吉诃德》读后感 篇35

《堂吉诃德》主人公堂吉诃德因沉迷于骑士小说,决定外出历险,做一名行侠仗义的骑士。

他找来同村的农民桑丘·潘沙作他的侍从,把邻村的一位农家女儿杜尔希尼亚作为他的意中人。他三次外出历险,作了许多可笑之事。最后他被化装成白月骑士的朋友打败,放弃行侠游历,回家不久后病倒。临死前,他醒悟到自己迷信骑士小说之过。尽管堂吉诃德做的事都是荒唐可笑的,但他的出发点却是好的.锄强扶弱、行侠仗义、为天下百姓打抱不平,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以名垂史册,赢得美人心.但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这些终究是理想中的骑士生活,时代变了,骑士制度早已成为历史,他自然当不成骑士了,于是他只得以幻觉来实现当骑士的向往,干出许多愚蠢、荒唐甚至疯狂的事:他把风车当作恶魔的脑袋,毫不顾及自己的安危冲上去与之大战一场。

结果,给别人造成损失,自己也吃了苦头。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堂吉诃德”,不问世事,只顾着一昧向往心中的理想世界,以至于做出了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来,耽误了人生,让人惋惜.但堂吉诃德热爱自由,反对封建压迫,封建等级制度和封建压迫。主张政府要廉洁,为官要公正,他的这个思想贯穿他全部的游侠过程。堂吉诃德还对社会中的种种现象作出了公正的评点,涉及到政治、法律、战争、文学、艺术、教育等个个方面,处处流露出人文主义者的真知灼见,是一个可悲的英雄。除此之外,书中还描写了大量的、各种各样的不同性格的人,既有正义智慧的,也有愚昧无知、功利现实的人,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风貌。

下午发稿子给H时,她立马就接收了。

我调侃到,你家男闺蜜又去陪女朋友了?

按照常理,她现在应该在距学校不远的网吧里陪她所谓的“男闺蜜”打游戏或者看球赛,通常要晚上在十点以后才会收我发给她的稿子。而要是立马就收了,只有两种情况,要么,游戏打到一半,他女朋友打电话来,要么,球赛看到一半,他女朋友打电话来。

“他女朋友说下雨没带伞,让他送伞过去。”

在认识他之前,H也是个不折不扣的软妹子,瓶盖都拧不开的那种。那个时候,她根本不知道英雄联盟和王者荣耀是什么,也不知道杜兰特和欧文是干嘛的。每天要么宿舍要么图书馆,去网吧的次数还凑不出一巴掌。可在遇到他的一年之内,她把他喜欢做的事全做了,不,是全陪他做了。

熬夜陪他看球赛,通宵陪他打游戏,只要在学校,一个电话她一定会在十分钟内出现在他面前。他喜欢哪支球队,队里每个球员的名字她都可以倒背如流。

一次,我问H,你喜欢你家男闺蜜吧?

“喜欢。可惜他之于我,是软肋,却不是铠甲。”

他女朋友让他送伞,却忽略了他自己也没带伞呀。他也不以为然,听了H的提醒后依然笑着说,雨不大,可以先回去拿伞再给她送过去。

H一个人在网吧把球赛全都看完,雨却一直不停。她在乎的`人给别人送伞,她只能等雨停。

我没见过H的那个“男闺蜜”,只是隐约听她说起过。貌似是个阳光开朗又很有耐心的人,毕竟能教会H打游戏也是件不容易的事。

H以“朋友”为借口留在他身边,陪他做所有他喜欢的事,却始终抵不过他那个女朋友几句娇嗔的撒娇。

可是啊,女朋友就是女朋友,女朋友怎么可以和朋友相提并论呢?朋友再重要,也只是朋友,而已。

那个“男闺蜜”把H从一个柔柔弱弱的萌妹子变成了一个刀枪不入的女汉子后,自己却喜欢上了另一个萌妹子。她曾经没有铠甲,可是至少,也没有软肋呀。

而现在,她多了软肋,还只能甘之若饴的自己给自己铸造铠甲,然后心甘情愿,视死如归的为他做所有他喜欢的事。

也许,他真正需要的是一个可以搂在怀里柔声安慰“不要哭,有我在”的软妹子,而不是随时随刻冲在最前面准备替他抵挡枪林弹雨的女汉子。

因为,在他眼里,枪林弹雨他可以自己挡。而有的话,只能说给别人听,可惜,那个“别人”,真的就只是别人而已。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1

我喜欢的小动物就是小狗,我奶奶家就养了一只小狗。我一有空就去找它玩,每次都玩得满头大汗。

那只小狗一生下来就有一身雪白的绒毛,所以给他起名叫小白。它那三角形的脑袋上长着两个黑糊糊,圆溜溜的大眼睛,眼睛下面长着一个圆形的朝天鼻,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半圆形的大嘴巴,嘴巴两边长着圆滚滚的肋帮,两只往下垂的大耳朵,它的身体是圆形的,表面长着长长的绒毛,下面长着两四条胖乎乎的小腿,背后长着一条花卷形的尾巴。当它长大后,背上的毛变成了淡黄色,像一只小雄狮,人称“大帅哥”。

小白不仅长得漂亮,而且会讨好别人。

小白对奶奶也非常亲切,每次奶奶出门回家,一进门,它都高兴地不知如何是好,不是用舌头舔奶奶的手,就是用脑袋蹭奶奶的腿,如果奶奶不依它,他就在地上打滚,好像不高兴,直到奶奶任它亲个够,它才乖乖地离去。我喜欢的小动物

小白也是一只非常爱玩的小狗。每次主人离去有事,他就玩自己的。主人一有空它就去找主人玩。他最喜欢玩毛毛熊和小丑鱼了。每天都去玩它的玩具,每一次主人把玩具拿出来的时候,它就盯着玩具,如果主人不给它,它就在地上转来转去,装着没看见的样子。主人走开了的时候,它就飞快地追上去,蹭的一声把玩具抢走了。主人有时会说它一句,这小狗,真淘气,那时,它玩得正开心呢!

小白也是一只爱跟小猫玩的小狗。有一次,它看见一只小猫,就飞快地跑过去,想抓住小猫,没想到小猫比它还机灵,一下子爬上大树,小白上不去,就在地上叫了几声,小猫不下来,还在树上发呆呢,小白等不及了,就跟主人走了。我看见了,笑个不停。还有一次,他看见车底下有只小猫,就去追它,小猫跑了,只听见蹭的一声,小白头撞到了车上了。我叹了口气说:“这小狗,真是有勇无谋啊!”可他昏头昏脑地又去追小猫小去了,可就是追不上小猫,小猫也找不到了,小白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地。

小白不仅长得帅气,而且讨人喜欢,成了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2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小动物,有上串下跳的小松鼠,有可爱的小猫咪,还有类型很多的狗狗,还有……可我最喜欢的还是朋友家那小白兔“屎不多”,咦,很多人听到这儿名字都觉得很怪,这是为什么呢?让我来告诉你吧!

一天,朋友跳跳家来了一只小兔子,说是他的爸爸买给她的,刚买来,她就叫上我和另一个朋友嘉嘉一起去她家看。我蹲下来仔细的看着:这只小白兔全身都是白色的,耳朵中还带着一丝散乱的血丝,眼睛也是红得不得了,它好像还不熟悉这陌生的环境,便跳来跳去好像要出来一样。“呀!你看!”跳跳用手指着边叫起来,我们不由得朝跳跳手指的地方看去,原来这只兔子拉了它来这里的第一次粪便,“不行,它好像还会再拉。”嘉嘉警惕地说,我们等了一会儿,我便说:“没有呀,应该不会再……”我话还没说完,这只兔子就拉了第二次粪便,我们看看对方,大笑起来。“嘿,我们别笑了,带它下去玩玩吧!”跳跳说。小兔子好像听懂了我们说的话,也急切地想下去玩,想讨好我们,便乖乖地坐在那里不动了。我们对它点点头,便带它下去了。我们一打开笼子门,这只兔子就快速的跑了出来,“呀!你看,它又拉了!”

它不停地拉着粪便。不过,一会儿,它便乖乖地坐在那里啃草地了。可是,粪便犹如“天女散花”一般,撒满一地了,后来,它越来越放肆,我们无可奈何,只好把它送进了宠物店,在这段时间里,我们给取了一个外号,不对,应该说是名字,叫“屎多多”,一个月后,屎多多回来了,跳跳很高兴,我们也一样。我们以为屎多多还会继续“我行我素”,可经过我们的一番观察,咦,屎多多拉屎少了,所以我们就把它的名字改了过来,叫“屎不多”。现在,我们已经把它放回了森林,又一次,我们去找它没找到。跳跳很怀念它,当然,我们也一样怀念“屎不多”在的日子。

我喜欢朋友家这只可爱的小白兔,“屎不多”是也!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3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可爱的小白兔了,它是我六岁生日的时候妈妈给我买回来的。

小白兔长得真可爱。它长了一身洁白的毛,像棉花团似的,摸着它的毛感觉绵绵的、软软的。更可爱的是它的那双顺风耳,风一吹,连草动的声音都听得清清楚楚。那双耳朵有时竖起来,有时贴在背上。一双像红宝石一样的眼睛炯炯有神,好像时刻注意着我的手里有没有拿着好吃的东西!最有意思的是小兔子的那张小嘴巴了,那张三瓣嘴活像个大写英文字母“Y”。

小兔子可胆小了。它从来不让别人抱它,就连碰它都不让碰一下。如果在外面有陌生人动它一下,它就会钻进汽车下面躲起来。记得有一次,我们家来了一位小妹妹,小妹妹很想抱一下小兔子,我同意了。但小兔子就是不同意,一个劲往我怀里钻。我让小妹妹拿了点生菜,然后我对小兔子说:“让这个小妹妹抱抱你吧!”它好像听懂我的话似的,慢慢走到了那个小妹妹跟前,一路上好像在想:如果她对我好我就让她抱,如果她对我不好我就跑到沙发底下。

我的小兔子不但胆子小,而且还喜欢乱吃别人家种的生菜。有一次我把小兔子带下了楼,在楼下我摘了几朵花,在一边玩,玩够了,我又回来找我的小兔子,可是我怎么也找不到。我想:这下完蛋了!我全家人一定会说我的。就在这时我的小兔子又朝我跑了过来,一看就知道它一定是去找吃的了!我问它:“你到哪去吃东西了?”它听懂我说的是什么了,就领着我到了种生菜的土地旁边。我还没反应过来,小兔子就又上去吃掉了两片菜叶。我生气的就对它说:“别吃了,别吃了。这不是咱们家种的菜。”我赶紧把小兔子抱回家了。

现在大家应该比较了解我的小白兔了吧!是的,现在天气暖和了,我给小白兔穿上了一件不热的新衣。为了不让小白兔再吃别人家种的菜,我在小兔子的脖子上拴了一条绳子。我的小白兔虽然很胆小,爱乱吃别人家种的菜叶。但是它也为我的生活添加了许多乐趣。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4

我的邻居家里有一只调皮而可爱的小狗,叫盼盼。

盼盼长着一身棕色发白的容貌,它的眼睛大大的,亮亮的,看起来挺精神。它的尾巴又松又软,高高地卷起来,它高兴的时候,尾巴左右摇摆,像一朵绽开的鲜花。它的腿毛绒绒的,一天到晚跑来跑去,好像它对什么事情都很好奇。

经过一天的紧张的学习,我很疲劳。我一放学回家,小狗就迎面扑来,在我的身上舔来舔去,不时地把前爪搭在我的腿上,叫我抱一抱它。看见了它我放松了很多。

我很喜欢吹竖笛,每次我到邻居家吹竖笛时,盼盼就仰起头,随着我的笛声一声声吼叫着,好像在给我做伴奏。

我非常喜欢我邻居家的小狗盼盼,因为它不时地给我带来快乐。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5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狗,我家就有一条可爱的小狗狗名叫:“牛牛”牛牛长着一条长长的尾巴,胖胖的身子,四条细小的腿,圆圆的头,一双尖尖朝上的耳朵,好玩的鼻子,好吃的嘴巴。牛牛的那个嘴巴可是什么都吃都吃得下去,我和牛牛发生过一件有趣的事情你们肯定想知道是什么。一天我吃饭时不小心把一块大猪肉掉在了地上,牛牛见了,向箭一样飞过去,迅速的吃完了。这下它可不放过我了,用它那尖尖的牙齿来咬我的裤脚,天呀!这我可怎么吃饭呀?

没办法只能给它一块鸡肉了,于是我把鸡肉放在了地上,牛牛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等它吃完了,爸爸也已经给它做好了那丰富的晚餐。这就是我家的牛牛你们觉得可爱吗?可爱的话就给我鲜花吧!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6

我七岁的时候,姥姥送给我一只小狗。我可喜欢它了。

因为小狗的眼睛水灵灵的,所以我给它取名为“灵灵”。“灵灵”调皮可爱,经常给我带来许多欢乐。当然,“灵灵”还有许多优点,如果你见到了它,一定会喜欢上它的。“灵灵”虽然是一只狗,也听不懂我说的话。但是,我喜欢它,我常常把它当成一个人。如果我有烦恼或者不开心的事,我都会和它一起解决,如果我有开心的事,也会和它一起分享。古人曾说过一句话,叫:“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虽然他它是一只狗,听不懂我所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可是我不计较,只要能找个东西,诉说我的心事和烦恼,它听不懂也没关系,说出来就好了。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灵灵”。听了我的介绍,你们喜欢它吗?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7

猫是我最喜爱的一种小动物,我喜爱猫的原因不单只是因为它长得可爱,常逗人欢喜给生活带来乐趣。而且更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是一名出色的捕鼠能手。猫和虎同属一科,它们的长相相同。尽管大小悬殊,但猫却具有着虎的种种优点。强健的四肢使它有极快的奔跑速度。脚上的爪子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而且能沿墙壁上房,爬树跳,追捕老鼠。脚底下的肉垫,使它走起路来悄然无声,能偷偷地接近老鼠,轻而易举地把它抓住。猫还具有一些虎所不能与之相比的优点:猫的眼睛可神了,即使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也能看清楚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逃不过它的眼睛。它的耳朵非常灵活,能够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只要有声音,哪怕是极小的,它也能及时分辩。猫的胡须很长感觉十分灵敏,能够测量各种洞口的大小。这样一来,老鼠一旦遇见了猫,便注定是难逃了。

猫只有在夜晚才显特别精神,是猫进行捕鼠的时机。白天,它会找个暖和的地方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过问。有时它很贪玩,出去一天一夜也不回家,可是,它听到老鼠的一点响动,又多么尽职,它屏息凝视,一等就是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我家有了猫之后。晚上再也听不到老鼠偷食的吱吱声。再也不怕老鼠会咬坏或打坏家中的物品。每晚都可以睡上一个安稳的觉。猫有时特好玩,你在桌上静静地看书或作业时,它会悄悄地来到你的脚边钻来钻去,也喵喵地不停叫几下,有时还会爬到书桌的另一面,扑在那里眯着双眼,静静地陪着你阅读书本,你每每会伸出手来,抚它一下,猫很可爱也懂得人性。多可爱的小猫啊!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8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种,比如说温顺可爱的小白兔,憨态可拘的大熊猫,乖巧听话的大花狗……在这么多种动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猫。喜欢猫,是因为它很勤奋、很能干,能够帮助人们捕捉老鼠。猫都是白天睡觉,晚上开始活动,它的两只眼晴在夜间炯炯有神,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出它的视线;猫的四只爪子都有厚厚的一层肉垫子,不管是走还是跑,一点声音都没有,等到老鼠发现的时候,想逃也来不及;猫的爪子非常地锋利,老鼠一旦被它逮住,是不可能从它的爪子中逃脱的;猫还有长长的胡须,据说是用来判断鼠洞的深浅用的。

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家里曾经养了一只猫,由于它全身都是黑毛,一根杂毛都没有,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小黑。我家的这只小猫就被我养得胖胖的,妈妈为此还不止一次地提醒我,说不要让他长得太肥,否则看到老鼠会跑不动的,但其实不然,因为有小黑的那段日子里,我家里一只老鼠都没发现。也由于我经常给它好吃的,小黑一看到我放学回家,就摇着尾巴来接我;而且在冬天的时候,它经常蹲在我的脚边,用它那柔软的皮毛为我取暖。总之,那只调皮可爱的小黑猫给我的童年带来了许多的欢声笑语。可是不幸的是,一天,我家的小黑由于吃了被鼠药毒死的老鼠,也中毒死了,当时我非常伤心,哭着将它埋葬了。再后来,我家再也没有养过猫。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渐渐长大,但我对动物的热情丝毫末减。现在我最喜欢看的电视就是动物世界和人与自然两个节目,我也了解了更多的关于动物的知识。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9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有很多,有小猫,小猫和小鸭,可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数小鸭了。

它的眼睛黑黑的,就像两颗银光闪闪的黑珍珠,它的鼻子扁扁的,上面有两颗像沙粒般的小孔。小鸭子总是身穿奶黄色的衣裳,肚子底下有一双红色的小脚蹼,走起路来大摇大摆,就像打过胜仗的将军似的神气!

小鸭子吃饭的时候可好笑了,因为它的脖子长的太长了,每次吃饭的时候都得先低头,夹几粒米饭,再把头伸的老高老高的。有时候,它饱了,它的肚子也会变胖,有时候它连走路也走地摇摇摆摆,像装了一个汤圆,逗得我哈哈大笑!

小鸭子吃饱饭就要去游泳,它天生就是游泳高手,别看它年纪小,它游起来速度可快了,它能在盆子里游十来圈,它总是把头埋在水里,东瞧西看真有趣!

这只鸭子总是给我带来欢乐和开心,我真喜欢这只小鸭子。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10

我最喜爱的小动物是小狗。我老家养了一只名叫“可乐”的小狗,因为它的毛色很像可乐的颜色,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可乐”。

可乐的眼睛很有神。它的眼睛就像是掉在地上的发着光的黑葡萄。

可乐的脚掌很小,它的脚掌就和我的大削笔刀差不多大。可乐的毛色顾名思义当然是深棕色了。

可乐很淘气,它白天呆在我们家,一到晚上就不知道去哪里了。但是当我找到它时,它就会追着我不放,摇着尾巴,深情款款地望着我;有时也会咬着我的裤腿让我陪它玩。

我每次和可乐玩的时候,可乐都会在我前面带着我去找它的好朋友,可乐到了其他狗狗家,它们都会玩树枝的游戏,但是可乐每次都会输,我也没办法帮它赢。

我很喜欢我的小宠物”可乐”,它是我的动物朋友。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11

我家有只非常特殊的好朋友,它就是小狗。

它的耳朵短短的就像两个小汤圆。它的眼睛大大的圆圆,就像一个乌黑透亮的小玻璃球,它的鼻子像一个小绒球,可它的小嘴可不一样,是人字形的,它的小腿特别有力跑起路来可快了!它的尾巴一翘一翘的,可爱极了!

中午的时候,我左手拿着一根香肠右手拿着一杯牛奶,它眼睛一亮,用它那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小主人快给我吧!”我一放下食物它就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它的嘴巴细细的嚼,在慢慢的咽到肚里,吃完以后它又快到我跟前好像又在说:“谢谢你小主人今天的午餐美极了!”

我家的小狗可爱吗?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12

我有一个特殊的好朋友,它是一只可爱的小兔子,非常有趣。

它有两只叶子般的耳朵,有一双像晶莹透亮的小眼珠,有一张三瓣嘴,还披着一件雪白的衣裳,屁股上长着一只短短的尾巴像圆圆的小绒球。

有一次,我拿着几片菜叶走过来它连忙路过来,眼巴巴的看着我手上的菜叶,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快给我菜叶吃吧!”于是我把菜给了小兔它津津有味地吃起菜叶来,它用它的三瓣嘴吃着一片片树叶像个贪吃的娃娃。肚子圆鼓鼓像装了一个小汤圆。

有时它吃饱饭会跟我一起赛跑。它用后腿蹬着地,前腿也跟着动起来,一蹦一跳的可快了,最终小兔子赢了。

你们喜不喜欢我的小兔呢!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13

我们身边的动物不计其数,有人喜欢温顺的小羊,有人喜爱可爱的白兔,有人着迷机灵的猴子,也有人被那高贵的孔雀所吸引。而我却喜爱那不被人们所关注、默默无闻为人类做贡献的动物——猫头鹰。

猫头鹰,是一种有趣的动物。顾名思义,它的头长得像猫,而身体却像一只大老鹰,两者相结合,就成了一只与众不同的猫头鹰。我觉得,猫和猫头鹰就像一对亲密的兄弟。为什么这么说呢,你瞧啊。这性格多变的猫成天就是在白天睡大觉,而只在晚上开工,上夜班。因此常常有人把它们看成是懒惰的动物。猫头鹰不正也是这样的吗?猫头鹰一日三餐的主食不就是田鼠们嘛,而猫它也被人们称为是捕鼠能手,不是吗?可是它们两者相比之下你有没有觉得猫头鹰的精神更可贵,更值得人们去赞叹呢!因为它不向人类索取任何报酬和好处。这是多么至高无上的,相比之下我有觉得我们人类又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微不足道啊!这是我喜欢猫头鹰的另一个原因。

猫头鹰它有趣、可爱,不光是我赞赏它,它更是农民伯伯们的宠儿。真希望人们能够爱护和珍惜它。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14

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家畜之一,属于哺乳纲,肉食目,犬科。生物学家研究认为,狗最早是由狼、狐和胡狼自然杂交而产生的。经过各民族采用不同方法进行长时间的驯化逐渐形成了现在繁多的品种。据联合国统计,现在全世界约有5亿条狗,我国大约有1亿条。从古至今狗始终是人类的朋友和得力的助手。从边境巡逻、缉毒、侦破案件、救护伤员到为盲人引路、与主人作伴,处处都有它们矫健的身影。

正因如此,狗几乎在世界各国都受到宠爱和保护。各种各样的狗协会遍及世界各地,在西方发达国家还有很多专门为狗设立的服务性机构。以前,为了控制狂犬病对人的威胁,我国曾实行灭狗的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医学的进步,通过接种疫苗已经能很好地控制狂犬病。所以近年来各大城市也逐步改变了过去那种一味灭狗的非人道做法,并针对养狗制定了一系列比较客观、合理的规章制度,使我国的养狗事业正逐步走向科学化、法制化。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15

现在,是我第二次见到它,它是二姑家可爱的泰迪犬,名叫豆豆,一身灰色卷毛,一双大眼睛,它的尾巴短,像被截下来一段似的,可爱极了。后天就是春节了,二姑从北京赶回来和我们一起过节。出国留学的姐姐也回北京和二姑一起回来,也把豆豆带了回来。看见它,它竖起尾巴,警告我。我吓得不敢再看它一眼,匆匆忙忙地回屋去了。坐在床上,我回想起第一次看到豆豆时的情景。

从小,我就怕狗,害怕它叫,咬我,豆豆一来,我就迟疑地往后退,看见我害怕的样子,它又装厉害,“旺旺旺”的叫了起来。它的短尾巴竖了起来,好似在说:“快离开!这是我的地盘儿。”我很害怕,恰在此时,二姑来了,她要带豆豆去溜达,并问我去不去,我不想和它去,所以我说“不去了。”

突然“吱嘎”一声,门开了,妈妈走了进来,笑着问我:“怎么了,闷在屋里不出来?”我害怕地看见妈妈身后跟着一条小灰狗,是豆豆!妈妈说:“我们包饺子呢!你包不包?”“包!”我立刻回答。在包饺子的过程中,我让妈妈给我五片肉片儿,肉片儿放在手里油腻腻的。喂它,因为我看它不咬人,想跟他套套近乎。我让他坐下,它盯着肉片,口水都流下来,听到我让它坐下,它果真坐下了。

我兴高采烈把肉片儿放在手心里,十秒钟他就吃完肉片儿。我抚摸着它的毛,它的毛很柔软,吃饱后它对我连连摇着它那短尾巴。我蹲下来,它使劲的扒我手。看见没有东西后,失望地舔舔我手,跑去玩儿了。以后下午它出去玩儿,都让我陪它玩。我也很高兴,因为又多了一个新的玩伴。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16

我喜欢许多小动物,有忠实的小狗,活泼的小金鱼,机灵的小仓鼠,温顺的小花猫,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忠实的小狗。

我家的小狗叫豆豆。它的一双耳朵经常耷拉着,可是只要它听见一点儿声音就立刻把耷拉的耳朵竖起来,好像一名机警的警察。它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到晚上它的眼睛就会变成绿色,还有它那灵敏的鼻子,只要闻到一点儿香味就会快速地跑过来“汪汪”地叫着讨要食物,当把食物递到它的嘴边时,它就狼吞虎咽地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它有一个大大的嘴巴,天热时为了散热会伸出舌头,好像一个调皮的孩子。

豆豆特别喜欢吃骨头。有一次我给了豆豆一块骨头,我本想看看它吃东西时是什么样子的,可是它叼起骨头就跑了,我尾随着看它跑到一个角落里,东望望西瞧瞧,确定周围没有人之后便开始玩起骨头。他用前爪抱着骨头,又是啃又是咬,不时还用舌头舔一下。玩了大约一个时辰,小狗便大口大口地吃起来了,吃完后还不忘记用那薄薄的舌头舔舔那凌乱的“毛发”。

豆豆不仅很贪吃而且还很调皮。有一次我回到家,刚把鞋子脱下放入鞋柜中。没过一会儿,我的好朋友牛牛叫我出去玩儿,我连忙满口答应了。刚要去穿鞋可是我在鞋柜里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我的鞋子,我怀疑是爸爸不让我出去玩把我的鞋藏起来了。于是我就向爸爸发起了脾气,爸爸笑着直摆手说不是他干的,情急之下爸爸也帮我找起来,可是我们把家里都找遍了也没有发现鞋子的踪影,这件事惊动了全家人。正当我们绝望时,豆豆慢吞吞地从窝里走了出来,嘴里正叼着我的鞋子,它跑到我身边蹭着我的腿,好像在说:“小主人,对不起。”这让全家人都笑了起来。

我的小狗豆豆虽然很调皮,但是它在我的生活中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非常喜欢它。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17

我家有一只温顺而又淘气的小猫,它是姥姥送给我的。它刚来时,好像对什么都害怕似的,总是躲起来。没过几天,它就慢慢地跟我混熟了:用它的身体蹭我,对我“喵呜喵呜”地撒娇……

它的样子非常可爱。它有两只绿灯泡似的大眼睛,一个“米”字型的大嘴巴。它的牙非常锋利,如果你一不小心被它咬到了,那一定让你疼得直掉泪。它还有一双锋利的爪子,那爪子平时都缩在脚趾头里,只有在它发怒或捉老鼠时,爪子才会伸出来。它的皮毛十分柔软,毛茸茸的,摸起来很舒服,冬天抱着它,就像抱着一个暖手宝一样暖和。

小猫平时喜欢在白天的太阳下或安静的地方睡大觉,当它睡够了时,便会弓起身子伸个懒腰,张开嘴巴,打个哈欠,然后一摇一摆的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好像巡逻的警察似的。到了晚上,白天曾犯困的小猫变得精神十足,眼睛变得特别有神。耳朵警惕的竖着,细心地捕捉每一个细微的声音。如有动静,它周身的毛立马就耸起来,前身隆起,猫着腰,尾巴贴地,后脚蹬在地上,两眼凝神逼视着声响的地方,一旦目标出现,便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目标扑去。

小猫非常淘气,又很贪玩。它对什么都感觉好奇,有时在花枝上荡秋千,有时玩皮球和线团,甚至连一根空中飞舞的鸡毛它也追去,研究半天。有一次,我和弟弟在客厅里玩蹦蹦球,我猛地一扔,蹦蹦球便在墙上弹来弹去,当球慢慢的减缓速度时,小猫瞅准时机猛地一扑,竟把蹦蹦球给咬住了,它慌忙把球抱到阴暗的角落里,自己玩了起来,它一会用爪子拨来拨去,一会用头顶、用脚踢,有时跳起来接球,有时猛的向球扑去,若扑了空,嘴里还不时地“喵喵”地叫喊着,好像在说:“玩球真有趣!”。

我家的那只小猫,真是既可爱又淘气,我爱我家的小猫。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18

如果动物也有美丽之分,这只小白兔早已被评选为选美比赛的冠军了。它的样子啦,叫声啦,步态啦,都是美女当中的典范。

它的耳朵,长长的,像两个面包似的。它的眼睛,红红的,像两个红血球似的。它的毛,雪白雪白的,像一堆白雪,摸起来可舒服啦。它的尾巴,短短的,像一个毛绒绒的小圆球,可爱极了。

它的声音是那么柔弱,可是叫起来又那么动听,真像一个美女音乐家。有人告诉我,兔子可是个胆小鬼,我一开始还不相信,可后来,我要把它放到木箱里面的时候,只要一动它的肚子,它就会小声尖叫,好像在说:“别用你的脏手碰我。”我只好听它的,把箱子横过来,让它自己进去,真像个撒娇的小姑娘,语气大大相似。

它的步态,太可爱了。才半个月大的兔子,刚刚学习走路,走几步就倒了,就像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小娃娃一样,摇摇晃晃的,逗人发笑。兔子长大了,它的前腿短,后腿长,平时走路就有点一跳一跳的。走路时前腿先着地,然后用前腿撑住身子,两条后腿迅速地挪到前面了,跑得快的话就像一阵风一样。

老话说得好“兔子急了还咬人”,遇到危险的时候,它可以跳两到三米远,能向上跳一米多高。它跳的时候,后腿用力,和地分开,落地时,前脚先落,然后后面的脚再落地。不过只有它逃跑的时候才这样啊,要是平常,它一定会慢慢地走,像一位文静的小美女,这才是它的风格。

它吃东西的时候,可不是大口大口地吃,而是用它的红红的三瓣嘴咬住青菜,一边咬一边嚼,嘴边的胡子也一翘一翘的,不一会就吃得干干净净的,不时还害羞的露出几颗白白的小牙齿,别提多可爱了。

兔子的性格温顺,外形可爱,我喜欢兔子!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19

我爱罗布,它是我们家的一份子。它是一只黄色,带着白色斑点的小狗,耷拉着耳朵,委屈的眼神,像是被欺负的小孩。罗布长得很结实,但他只有三个月大。它刚来的时候特别喜欢咬那个红色的萝卜玩偶,就给它取名叫萝卜,但后来叫着叫着就成为了罗布。

罗布是外婆家大黄的孩子,是妈妈从外婆家带回来的小花狗,它刚来我们家的时候有点认生,总是畏畏缩缩的。不敢见人,要是去抚摸它,它总是害怕的跑走了。像是我要欺负它是似的,妈妈说别理它,过几天他自然就好了。我们听了妈妈的话,没有够多的亲近罗布了。几天后,罗布果然在妈妈的预示下亲近我们了,有时会在我们出门回家的时候远处看着我们,有时会在我们吃饭时接近我们。慢慢的罗布融入了我们家,成为我们家里的一份子了。

罗布慢慢的开始长大了,刚开始的时候还只有那么一小点,但是几个月过后,都有快到我的膝盖高了。它喜欢送我去上学,我每天去上学都会跟着我,看着我进去学校了才离开。每当我一回家,它就像是一个警卫员,保护着他的地盘。我看着他匍匐在我家的大门前,英勇极了,观察着周围不安全的因素。但是每当我一回到家,它就立马缠了上来,好像几年没见过一样,紧紧跟着我的步伐。我做作业的时候罗布安安静静的看着我学习。

一天我发现,妈妈的钱包不见了,一大早的就开始找了起来,全家差不多被妈妈翻遍了,就是没有找到,后来还是罗布在厕所的厕纸你发现的。妈妈奖励了罗布一根大骨头,感谢罗布找回来钱包。

我爱我们家的罗布,它保护着我们的家,给予我们帮助,还送我上学。我爱你罗布,你是我们家最忠实的一员。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20

爸爸去钓鱼的时候钓回来两只小龙虾,我把它们养在鱼缸里,很快就成了我的“新宠”。

这两只小龙虾一大一小,全身红黑色,有着硬硬的外壳,好似穿了一件盔甲,用手按都按不动。那大脑袋,几乎占了身体的一半,两只小眼睛一突一突的,神气十足。

小龙虾平日里傲慢极了,对谁都是不屑一顾,昂首挺胸,两只大钳子左摇右摆,不停地舞动着,活像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

空闲下来,我总是拿一根筷子逗弄它们,想把它们翻一个天。没想到,它们太狡猾了,早就察觉了我的“阴谋”,竟然牢牢地夹住了那两根筷子,我怎么甩也甩不下来。

小龙虾极其喜欢打架,特别是在抢食的时候,它们时不时会打上一架。稍大一点的这只,总是会用它那终极武器——大钳子,紧紧地先钳住对方的身体,让它不能动弹。可小一点的这只,也不甘示弱,用它那细小的八只小脚进行反击,再用身体不断撞击。最后它们抱成一团,就这样滚来滚去,直到都累了,才慢慢松开对方,又各自安静地吃起自己的食物来。

说它们喜欢起内讧,的确是啊!可是遇到敌人的时候,又是非常的团结。

有一次,我把一只买来的小螃蟹养在里面,哪知道,放进去没多久,两只小龙虾就联起手来,你一拳,我一脚,把这小螃蟹打得断了胳膊断了腿,吓得我赶紧把它拿出来。而它们呢,则是对着我挥舞着大钳子,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在说:“小主人,这可是我们的地盘,你下次再这样,我们可就对你不客气了。”

我可喜欢我的小龙虾了,你们呢?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21

大自然中的动物千奇百怪,狮子,老虎,大象,小狗,小猫,鹦鹉,仓鼠。因为我的老家是在农村的,所以我很喜欢鸡鸭鹅,小狗,小猪这些养的家庭。

就先说一下我老家(大伯家)情景了。我大伯家养着六只鸡,四只鸭,三只鹅,两只猪,三个小猪仔。一只大狗(中华田园犬)最后就是一只学人说话的小鹦鹉,但我一般不和他接触,因为他老学我说话。我很喜欢他们,就先说一下我的小猪吧。猪仔三之中我最喜欢一只,那一头黑黑的。我给他起名字叫做黑旋风。因为它跑起来连我都追不上。另一个叫粉嘟嘟。在一个叫肉嘟嘟。都是我的小可爱。还有一只小鸭。小丫我喜欢黄黄的。羽毛沾了水还不湿,很可爱。我经常在我大伯的房前屋后走过来走过去,常常会见到。三只母鸡,率领三群小鸡。在竹林中觅食。还有三只耸着尾巴的大公鸡,在场地上大踏步地走来走去。

他们的屋后有一条小河,这些鸭就在里面。他们在施桥底下,在绿树阴下,他们游戏水中,不时地把头扎到水下去觅食。即使附近的石头上有妇女在抖衣,它们也从不吃惊。三只鹅,其中一只我给它起名叫做醉白翁,因为他很像信天翁,又很像大公鸡,走起来的步子醉醺醺的,因此我就给他起名字叫醉白翁。还有两只一只是叫优鼻鹅,因为这只的鼻子很好看。还有一只我就给他起名叫做扁鹊鹅(好像是我玩王者荣耀玩多了请大家不要介意),再说一下我的那只中华田园犬吧。他我给他起名叫做小黄,她很漂亮,有一对铜陵大眼,一个肉嘟嘟的小鼻子。一个小嘴巴。

这就是我的大伯家。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22

有句话说:“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自从我家养了小乌龟之后,我真感觉自己多了一个知己知彼的好朋友。

这个好朋友是一只小乌龟,名叫果果。果果长着小小的头,一伸一缩的,可爱极了。四条不粗不细的腿,既能爬又能游,可不简单!背上的壳儿,既像一件漂亮的绿格子衬衫,又像古代将军身上的铠甲,威风极了。

早晨七点多,果果便用前爪将饲养盒敲得“咚咚”响,好像在喊道:“该起床了,小主人!”我一下子便醒了,赶紧钻出被窝,穿好衣服,准备刷牙洗漱。果果总是那样勤劳,那样准时,弄得以前的小宠儿闹钟都罢工了。

中午,一放学,我刚进门,它就伸长了脖子,点点头,仿佛在和我问好。我呢?便会放下书包,和它说说今天在学校中发生的趣事、不高兴的事……每一次,它都会听得入迷,还常常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这让我感到很开心,很欣慰。

果果很奇怪,很喜欢吃水果。每次扔一点下去,它都飞快地爬过来,狼吞虎咽地吃得不亦乐乎。记得当时,是因为地上掉了一块西瓜,脏了,我的母后大人便下令,让妹妹笑笑把西瓜扔进垃圾桶,可幼小的她,根本不知道垃圾桶是什么,便扔进饲养盒中,没成想,果果却飞快地爬过来,津津有味地吃起西瓜来,还时不时点头以表谢意。我呆住了,从小就听老人家说:“乌龟爱吃肉!”可没听说乌龟爱吃水果的呀!于是,我的下巴不由自主地往下掉,嘴巴张得老大老大。从此,每当吃水果时,我们便会和它一起享用。

这就是我家那既可爱又古怪的小乌龟——果果,你们喜欢它吗?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23

我喜欢的一种小动物正是在那次著名的田径比赛中,由于它的坚持和不懈最终获得了第一名,不用说它就是——乌龟。

我不光喜欢乌龟在比赛中奋力拼搏的精神,更喜欢它在生活中的聪明。在我身边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次,我去姑姑家玩,一进门就听到姑姑说:“快来看那!”原来,由于姑姑没有买到合适的鱼缸所以把一大一小两只乌龟放在了一个盛满清水和放了一块石头的盆子里。

小乌龟爬到大乌龟身上从盆子里跑了出来,而大乌龟则利用石头也趴了出来。这时我的心头怦然一震:小小的乌龟竟然对自由充满了无限渴望,于是我们把这两只乌龟送回了嘉陵江。

龟的寿命究竟有多长?目前尚无定论。一般讲能活100年,据有关考证也有300年以上的,甚至有过千年,所以乌龟也叫做长寿龟。乌龟是水陆两栖性动物,和牛羊一样是用肺呼吸,乌龟是卵生的,它通常会在晚上爬上沙滩,找个好位置挖洞,并把蛋放入洞里,埋好。

小乌龟有一身褐色的皮肤,头颈上条条黄色的花纹隐约可见。三角形的大脑袋上,又宽又大的嘴紧闭着。小而有神的灰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世界。浅黄色的眼皮一张一翕,可爱极了。那深褐色的“盔甲”,被几条细细的纹路分割成一块块有规则的六角形,每个六角形的内部,又有一个个整齐地排列着的更小的六角形。就像树的年轮,有几圈,它就有几岁。

我喜欢小乌龟,因为它的有许多耐人寻味的趣事给我带来了欢乐,我从它身上体会到了生活的情趣和生命的活力。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24

猫有各种各样的,我喜欢的小猫是一只全身长着黑白相间的条纹;一双锐利的.爪子,经常紧紧抓住地板,不停地挠来挠去;头上两只小小的耳朵,像花一样合拢张开,很有趣;两只神奇地眼睛像宝石一样还能闪闪发光,里面透露出皎洁的光芒;嘴角边的几根白胡须用处可大啦!它能用自己的胡须量老鼠洞;尾巴呢!像一条又黑又白的绳子,会向上向下来回翘,眨眼间就能跑的不见踪影。

它的眼睛很明亮。黑夜里,眼睛就像小灯笼一样为它照亮自己想走过的路,而且它总是用这双敏锐的眼睛在黑夜里寻找食物。时不时它就会蹲在墙的一个角落,等待老鼠的出来,一眨眼老鼠就会被它捉到,然后,跑开了,只见门还在摇晃着,依稀还能听到老鼠的叫声在房间里来回的回荡,我这颗好奇的心还在颤抖时,那么一瞬间就过去了,老鼠成了猫的饱餐,多么惊奇啊!

猫可是一位了不起的歌唱家,它的嗓子好极了。“喵喵”地叫声,听起来非常优雅,这可是它的妈妈天生赋予它的一副好嗓子啊!如果它去参加动物联欢会也算能得上“冠军”啦!咦!我慢慢地听它的叫声,才发现,它的叫声回音还很大哩!喵——喵——喵……也许它在说:“主人,我饿了,给我点食物吧!”听到它的叫声主人就能明白这叫声里的意思。

工作了一夜的猫,白天喜欢在土炕上呼呼的睡大觉。醒了后,可就很调皮了。不时还会“嗖”的一声跳来跳去,跳到被子上,再跳到沙发上,偶尔,趁你不留意时,还会跳到你的身上坐一坐,用舌头舔着自己的小爪子,你说它是不是很淘气。

它就是我最喜欢的小猫,一只可爱、美丽又淘气的小猫。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25

家有一只小乌龟,它是从我在放学路上买来的。它有粗壮的四肢,鹰嘴似的嘴巴,当它爬行的时候,脖子一仰一仰的,可有趣啦!

刚刚买回来的时候,小乌龟有点怕生,一看到我,它就“害羞”地躲到石头后面。我把小乌龟的家安放在了卫生间中,让它自由自在地生活。

晚上,我准备洗澡时,刚打开水龙头,小乌龟抢先一步,占领了水龙头,只见它伸出四肢,露出短而细的尾巴,扭动着屁股,一会儿向前,一会儿向后,一会儿向左,一会儿向右,好像在跳“探戈”,又好像在跳“水上芭蕾”……望着它那尽情享受淋浴的姿态,我忍俊不禁,大声叫道:“妈妈!快来看呀!我们家的小乌龟会‘跳舞’呢!”

妈妈闻声赶来,见状,也情不自禁地笑道:“嗨,小乌龟还真会‘跳舞’呢!”

从此,自从家里有人来做客,我总要把小乌龟“跳舞”的事告诉客人,让大家共同分享小乌龟给我家带来的欢乐!

小乌龟不仅可爱,而且也十分聪明呢!

我十分喜欢小乌龟,不忍心看到它被“囚禁”在玻璃缸里,就把它放出来,放在地板上,它自由活动。可是妈妈怕小乌龟把地板弄脏,每次见到它在地板上爬,就把它放进玻璃缸子里,而我又把它放出来。这样一“进”一“出”,小乌龟知道了妈妈要“关”它,就躲了起来。

我找不到小乌龟,十分着急,翻遍了家里的大大小小的角落也找不到它。我认为小乌龟“离家出走”了。全家人十分沮丧。

到了冬天,我翻出床底下的棉拖鞋穿上。咦?!怎么里面有个硬硬的东西?我脱下鞋子一看,原来小乌龟正在里面冬眠呢!我不忍心破坏它的冬眠“场所”,我只好牺牲我的棉拖鞋了。

我喜欢我那既调皮、聪明的小乌龟,因为它给我们带来了欢乐。它让我难忘。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26

从小到大,我接触到的最多的动物就是小狗。我的家人们都喜欢小狗,所以,这么些年来,我家养的小狗很多。只不过有好几只狗的寿命不长,每当我家里有一只小狗去世了后,我与我的家人都会伤心好一阵子。

如今,我家里还有四条狗,两条大狗,两条小狗。家里有它们看护着,就算我们外出不锁门也都是放心的。

我喜欢我家的小狗,喜欢它们摇头晃脑的样子,也喜欢它们蹦蹦跳跳的活泼可爱的样子。我家的小狗是非常充满着灵性的,它们能够听得懂我们说的一些话,也能够看懂我们对它摆出的手势的含义。

我家那一条白色的大黄狗是最为聪明的,当我准备外出走到门口的时候,大黄狗都会用他的嘴巴将我一双学子叼到我的手边,我家的这条大黄狗很乖巧,很听话,我很喜欢它。正如上文所有说的,我家还有其他三只狗。狗是一种很有灵气的动物,拥有着极其敏锐的嗅觉。我家的这只大黄狗是能够根据我家里人不同的气味来分辨我们的衣物鞋子。所以每次大黄狗用嘴巴给我们叼来鞋子的时候都能够准确无误。

我家里其他三只狗虽然没有这只大黄狗这般的机灵与敏捷,但是同样也相当可爱。他们毛茸茸的毛发,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尾巴也是一摇一摆,任何人在面对这种模样的狗子时,都是会由心的赞叹一下他们的可爱。

我与我的家人都很喜欢这几只狗,我家的亲人们,还有我家的邻居,他们也都喜欢我家的这几只狗。每次一有人来我家,都习惯性的逗一逗它们。

我喜欢的动物就是小狗,因为它们的机灵与敏锐,也因为它们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27

家养了几只小乌龟,我根据它们的特点给它们起的名字分别是:“大丫”、“二黑”、“三胖”、“小可怜”、“小红霸”,我特别喜欢它们。

我先来介绍介绍“大丫”。它是只中华母草龟,是龟群中最大最强壮的一只,每次我喂小乌龟们食物,几乎全被“大丫”一个人抢着吃了。它的头上有黑黄相间的花纹,连眼睛上也有一样的纹路呢!它跟所有的草龟一样,背上有13块盾甲。通过观察背部如刀刻的纹路来看,它的年龄和我一样——已经有九岁了。

“二黑”是只中华公草龟,全身一片漆黑,连眼睛也是黑色的,年龄有五岁了,据说相当于人类的十岁呢!

“三胖”和“小可怜”同样是中华公草龟,都只有两岁。“三胖”虽然很小,但是长得很胖,背甲上还独有好看的金色纹路。“小可怜”自从买来的时候就是个豁嘴,非常可怜,当然这并不影响它每次积极的抢食物。

“小红霸”是一只稀有的鹰嘴公龟,它头大,身体小,尾巴长,嘴巴长得像老鹰的嘴。背甲红彤彤的,看起来威风凛凛,霸气十足!

我喜欢给它们喂食。它们吃的是虾干和颗粒饲料。我先撒虾干,再撒颗粒饲料。这顺序里面还有学问咧!虾干比较大,让“大丫”先吃饱了,再撒小的颗粒饲料,让其他小乌龟吃。这样“大丫”就不会去抢其他小龟的食物了。它们吃食的样子很可爱,先用嘴碰碰,鼻子闻闻,看这个东西是不是能吃,再张开嘴,啊呜一口,把整个食物吞下去。

哦,不能多说了,天气冷了,要降温了,我要去给我的小乌龟做冬眠准备工作了!

我喜欢我的小乌龟,希望和它们一起健康地成长!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28

小时候,我跟着妈妈给蚕铺叶吃,我看见蚕就觉得很奇怪,怎么蚕的眼睛不转动呢?怎么蚕的一身是白色的,而且还一身冰凉呢?于是我带着好奇心,对妈妈说:“妈,我拿30只蚕去养,挣到得钱归我,可以吗?”妈妈笑着答应了。

我高兴极了,便拿东西把蚕放好,然后去桑地里摘来一大把桑叶铺好给蚕吃,我越养,对蚕的兴趣越浓。就这样,一天、二天、三天,直到第四天,我早上起来铺叶时,发现那30只蚕一动不动,用手摸它们,它们也一动也不动,我以为它们死了,心里难过极了,“呜呜”地哭起来。后来,妈妈走过来问我:“怎么了?养蚕你不是喜欢吗?怎么哭的像花猫似的。”我哭着对妈妈说:“蚕已经不动了,死了。”我叫妈妈看,妈妈笑着说:“傻孩子蚕不是死了,而是在睡眠。”我听了更奇怪了,蚕怎么会睡觉呢?妈妈笑着说:“你不也要睡觉吗,它们吃上四五天的叶,可就要睡一二天觉的,你放心,过两天它们就会醒的。”

过了两天,蚕真的醒了。我高兴极了,又兴高采烈地去摘桑叶。我摘叶的时候,看见一只虫在吃叶,忽然灵机一动:虫在桑树上面吃叶,那么蚕也可以呀,那么这样一来不用摘叶,不用铺叶,不是一举两得吗?心想,把这个办法告诉爸妈,他们会很高兴的。于是跑回家,把这个办法告诉妈妈,妈妈又笑我:“傻孩子,下雨天怎么办呢!蚕不就淋死了吗?”听妈一说,仔细反省,觉得自己真的很傻很傻。不久,我的蚕宝宝结茧了,白白的蚕茧令着实我狂喜了好一阵子。

通过这次养蚕,我与蚕结下了不解之缘,也懂得了凡事皆要实践才能明白的道理。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29

“喵—喵—”每当回忆起着悦耳的声音,真叫人感到喜悦。猫,是我最喜欢的动物。我喜欢猫是因为有只叫“机灵”的猫使我喜欢上了它的整个家族。

“机灵”这只猫的身子上长着许多又长又软的黄毛,还夹杂着白色斑纹,显得特别好看。看,它那双有着灵敏听觉的耳朵在颤动着,好像在听着什么动静。它那双锐利的眼睛挺特殊:早上或下午是扁圆的;中午是最圆的,但也是最模糊的时候;到了晚上啊,它那眼睛又变成了一条线,锐利得很。它四肢灵活,行动敏捷,每只脚下有五个像钢钩一样的爪子,爪子非常坚硬,锋利,抓起老鼠来可真行。还有一条像小鞭子的尾巴,左右摇摆,好不惹人爱。

猫那双锐利的眼睛,这听觉灵敏的耳朵,再加上敏捷的身子和锋利的爪子,足以使它成为捕鼠高手了。精

“机灵”那迅速的动作,就连小鸟也难逃一劫。一次,“机灵”正在玩耍,看见一只小鸟落在树上,“机灵”的眼睛动着,慢慢走到树下。突然,“机灵”往上一跳,把爪一伸,就把一只小鸟给擒住了。

这机灵小猫啊,你要想关住它,没门!有门都没用。它会用那锐利的爪子轻轻地像手一般地把门给拉开。瞧它多机灵啊!

“机灵”要么整天躺在院子里的草坪上享受阳光睡大觉,无忧无虑;要么在草地上滚来滚去,像小孩般的嬉戏玩耍。

“机灵”还特别会逗人。你要是愁眉苦脸,被它看见了,它就会用身子蹭你的腿,用爪子轻轻地在你腿上抓着,像是在帮你抓痒;你要是还不高兴,它就会丰富多腔地叫唤,长短不同,粗细各异,变化多端。非把你逗笑不可,你要是开心了,它又要到草坪上睡大觉去咯!

“喵—喵—”这声音又在我耳朵里晃荡着。你明白了我为什么会因为这只叫“机灵”的猫使我喜欢上了它们的整个家族的原因了吗?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30

大家知道我最喜欢小动物了。可是,不知道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什么了吧?大家来猜一猜吧。

它有一对三角形的会转动的小耳朵,那双浅黄色的大眼睛会在黑夜里发出浅浅的绿光,可爱的三瓣嘴里乳白色的尖利的牙齿却让人不寒而栗;浑身是带条纹的黄色的软毛,爪子却是全白的,那长长的锋利指甲可以穿过厚厚的毛衣;长长的尾巴左一甩右一甩,一环一环的条纹到像是老虎的斑斓虎皮。大家都猜到了吧?对了,它就是我家的小虎皮猫蜜蜜。

蜜蜜非常可爱,都可爱到不行了。当它在笼子的时候,一旦想出来了,就会“喵呜喵呜”的直叫,这招行不通就乞求:“呜,喵呜——”再不行就装生气:“呜——嗷呜!喵呜!”它就这样一直不停地吵,直到放它出来为止。这个小家伙可真是惹人爱呀!

蜜蜜一旦被放出来后,就马上卧倒在地,原地打滚。它这是在吸引人去摸它呢!揉揉脑袋,摸摸背,再摸摸肚子,看他的舒服样儿!瞧它,一边被摸还一边叫:“喵呜——呼噜呼噜——”把它的肚皮亮出来,让人给它s搔痒,然后满足地走开。它可真是一个小可爱呀!

“蜜蜜,来,玩球球!”“喵呜——”蜜蜜跑了过来。乒乓球在地上弹啊弹,跳到了椅子底下。蜜蜜奔了过去,呀,脑袋撞到桌腿了!摇摇头,跑了。“蜜蜜回笼子了!”我拍拍笼子说。“呜——”蜜蜜一听到“回笼子”,一摇头,一溜烟的跑了。“蜜蜜,你给我过来!”我一边抓它,一边大喊。唉,在外面多呆一分钟也要的小家伙哪,这个小淘气包。

蜜蜜,你永远是我心中的最爱!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31

“乖乖,你好可爱哦!我们回家吧。”一个小女孩正和着一条小白狗玩。放学回家的时候,我正好看到这一幕,这不禁勾起了我的回忆…

在我开始记事的时候,我家就有了一条狗。妈妈说,那是从外婆家抱回来的。那条狗并不是很漂亮,它全身是黄色的,个子也不小,但是身体有点圆润的感觉。我挺喜欢它的,但却从不敢靠近它,因为妈妈怕我会受伤,而且我被猫抓过,心里还是有些阴影。

它很乖,很听话,爸爸经常把它拴在门前,就像一个守护着我们家的勇士。一次,有一个背着大大的麻包袋的陌生人经过我家门,它就不停地吠着,而且还乱动着,想要扑上去,那个陌生人看了它一眼,就加快了脚步,而且有点凌乱。小狗就更加激动了,妈妈大声地训斥它,但是它没有像往常那样停下来,反而更加激烈。

然后我就看到那个陌生人的麻包袋动了一下,我把这个怪事告诉给了妈妈,妈妈觉得很不对劲,正好几个外出干活的伯伯回来了,妈妈就大声地说:“拦下他,他是人贩子!”很快,伯伯们就把那个坏人给擒住了。

在这件事上,狗狗是有着最大的功劳的,大家都很感谢它。但是…

过了一段时间,妈妈做了一些点心,就给奶奶送去一些,狗狗也吵着要跟去,妈妈没办法,只好让它跟着了。但是在中途的时候,恰好遇到了打狗队,他们那些人看到了我的狗狗,就二话不说把它打死了,狗狗都还来不及逃窜,而我却愣愣地还没反应过来。

事后,奶奶跟他们交涉了一番,但是结果怎么样,我却不知道。我很后悔,要是我不让它跟着去,它就不会死了,现在每每想起,既悔恨,又很自责。

狗狗,你还好吗,我好想你啊,要是你能回来,我一定不会再远离你了,我会好好地抱抱你,给你爱的抚摸,陪你玩的,我真的好想好想你。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32

我家养了一只小狗叫佳佳。它的眼睛又大又黑像两颗明亮的黑宝石,他的毛色纯正金黄。而且佳佳的嗅觉灵敏,听力超人,速度也很惊人。如果大家不相信就听听我说几个小故事吧。

佳佳是个很尽职的“保安”。别看它平时贪玩,爱趴在门口睡觉,但只要有一丝响动,它就会猛一抬头,竖起耳朵,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前方。如果是它认识的客人来了,它会亲热的迎上去,不停的摇摆着尾巴。假如见到陌生人,它就会发财响亮的叫声,想吓唬别人,其实是在为自己壮胆。

佳佳的速度很惊人,有一次我和它赛跑,它很大方的让我先跑了几米,然后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飞一般的冲过来,当我跑到终点时候,佳佳早就趴在地上向我吐舌头了。

还有一次,我家院子里来了一只老鼠,被佳佳看见了,佳佳便毫不犹豫地冲了过去,一下子就把老鼠给逮住了。随着老鼠一阵尖厉的惨叫声和佳佳的低吼声,不一会儿,那只可恶的老鼠便断气了。从此以后,我们家便看不到老鼠了。

佳佳很灵气,它似乎能听懂人的语言,一次,我洗完脚忘记拿拖鞋了,我便把佳佳叫了过来,我一边用手指着对面地上我的那双鞋,一边发出指令:“佳佳,快把那双鞋子拿过来。”不料,佳佳对我摇了摇尾巴后竟很听话地顺着我手指的方向,分两次真的把我的那双鞋给叼到了我的跟前。

每当逢年过节,我们家人都会逗佳佳玩,要它向大家做个“恭喜发财”这时,佳佳便会站起来,把两条前腿搭在一起,并不断摆动着自己的尾巴,睁着两只大眼睛,仿佛在对面前的每个人说:“大家节日好,恭喜发财。”于是,我们便会从佳佳有趣的动作里获得新的快乐,分享它带给我们的“如意”和“吉祥”。

我很喜欢佳佳,因为,它非常聪明、活泼、机警可爱。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33

人们喜欢动物种类繁多,如猫、狗、鸡、鱼什么都多,但我最喜欢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狗。

在我上小学时,我家养过一只狗,它是一条黑、白、棕三色毛混杂的狗。它是我妈的朋友送的,则来我家时,它趴下来还没有我有的拖鞋长,因为牙没有长全,我每天都要买两包纯牛奶给它渴。因为面生,刚来的一周它每天都躺在它

那简陋的窝里——那是一个纸箱子,里头放着一个小枕头。我每次一靠近它的窝,它总是阵阵乱叫,显出害怕的神情。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它的毛渐渐长了,也愿意出来走走了,牙齿也慢慢都长上来了。有一天早上,起床后我发现我的拖鞋只剩下一只了,我在门后面找,床底下摸了摸都没有,就这样我穿着一只拖鞋在地上走,爸爸起来后还问我:“拖鞋怎么就只剩下一只了?”吃完早饭,我准备给小狗倒一点牛奶,当我走到它的窝前,竟发现我的拖鞋被它叼走当磨牙玩具了,我拿走我的拖鞋,发现它变得黏糊糊的了,我生气地用拖鞋在它的身上打了几下以示惩戒。

还有一次,它因为长大了,力气也大了,将它的铁饭碗打翻了,它着急了,想把碗翻回来,可是推来推去,可还翻不过来,它这时急了,将碗一直推,把客厅弄得一团糟,我回来后发现为件事,不想让妈妈知道,害得我把客厅重新收拾了一遍。

现在它被爸爸送回老家,我每次回去它都活蹦乱跳的,直立起后腿,亲爱地边吱吱啍啍地叫,边舔我的脸,好像在说:“小主人,你把我丢在这里,我可想你了,你带我回城吧……”

这就是我养的小狗,你喜欢它吗?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34

我家旁边有一户人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白兔。我打听了好久才知道小白兔的名字叫朵朵。我很喜欢这只可爱的小白兔。

小白兔长得很好看,它的嘴巴小小的,Y字形的,但好像永远合不拢,露出了两排巨大的门牙。它的眼睛红红的,像两颗鲜红鲜红的红宝石,尾巴又短又圆,像一个白色毛绒绒的小球贴在屁股上,蹦蹦跳跳的时候一摇一摆的,可有意思啦!

小白兔爱吃的东西可多了,有胡萝卜、卷心菜、黄瓜、胡萝卜叶子、南瓜和青菜。当你拿着它喜欢吃的东西,它就会跳起来抢走你手中的食物,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吃饱了,它还会对你叫几声,好像在说:“谢谢你,小主人,我吃饱啦!”

有一次,我去邻居家找那只小白兔玩,还拿着一个秘密武器—红胡萝卜。我知道朵朵最爱吃胡萝卜,所以专门用这个逗它玩,这样它就会乖乖听我的话了。一到邻居家,我就立马问:“我能玩一下你家的小朵朵吗?”“可以的。”朋友爽快地答应了。他带我来到朵朵的笼子旁,朵朵正一蹦一跳地吱吱叫呢,好像在说:“小朋友,快放我出去吧,我们一起玩游戏!”我把朵朵放了出来,之后我就和它玩起速度PK赛。我把胡萝卜栓在一根绳子上,我牵着绳子跑,它看见绳子上的胡萝卜,像猫见到老鼠一样,就立马过来追我。我一停它也停,蹲在我脚边竖着两只长耳朵,抬头望着我,好像在说:“赶快把胡萝卜给我吧!”看着它贪吃的样子,我就把胡萝卜给了它。朵朵马上大口大口地狼吞虎咽起来。就这样,我们玩了两个小时。我累得趴在地上,四肢展开,一回头,惊讶地发现,朵朵也学我四肢展开地趴在地上呢!哈哈,它真是一只调皮可爱的小白兔呀!

小白兔真可爱,我真希望它也可以到我们家里住上几天。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35

我喜欢植物,不喜欢动物,但如果真要我说一个喜欢的动物的话,那我会选择喜欢猫咪。因为猫咪灵得不像是动物,更像是比身为高级动物的人类还要高级的物种。

猫咪,或许是唯一一种独居的狩猎动物了。在一个关于猫咪的纪录片中,我得知了这一知识,这一点让我对猫咪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就连狮子和老虎,它们也都是群居动物,一只只在我们面前时常卖萌的猫咪,怎么会是独居的狩猎动物呢?从此之后,我只要看见了猫咪,都会下意识去观察它们,观察它们是不是如科普纪录片里面所说的独居动物,也观察它们到底是不是自己一只猫去猎捕食物。

一次极其偶然的机会,我见到了可以证明猫咪是独居狩猎动物的一幕。那天是我照常和爸爸妈妈吃完饭去遛弯的一天,我们在大院里走着走着,一只猫咪从我们面前窜进了花丛里。我因为好奇,追了上去,趴在花坛外面使劲往里看。我看见那只猫咪正叼着一只老鼠,回到了它自己的“窝”里。我观察到那只猫咪只是单独的一只,身边没有其他的猫咪跟它一起分享它捕猎回来的食物。这一点不足以证明猫咪是独居的狩猎动物,而我离开那只花坛边的猫咪,再在大院里碰见另外一只猫咪时,我确认了这一点。

那只猫咪是一只很好看的橘猫,不过这一点和它是不是独居狩猎动物这一点没有关系,橘猫看见我们,立马窜回了它的窝里,它的窝和那只在花坛里的猫咪离得很近,然后它们似乎没有什么联系,因为这只橘猫此时的爪子底下,正平放着一条大院里居民晒在外面的鱼呢!

我喜欢植物,不喜欢动物,但如果一定要说一个喜欢的动物的话,那我选择猫咪。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36

每年夏天,我都会去青岛旅游,因为“极地海洋世界”里的海豚是我最喜欢的海洋动物之一,它就像我的朋友一样,每年我都会去看它。

伴随着动听的音乐,我又一次走进海豚表演馆。只见五只可爱的海豚跟随着它们的训养师出场了。它们穿着亮灰色的外衣,雪白的衬衫,嘴巴扁扁的、短短的,尾巴像大型的蝴蝶翅膀,两只鳍来回扇动,还不时有节奏地唱着悦耳的“歌声”,好像在欢迎我们的到来。

海豚是人类的朋友,它能跟我们和睦相处。你看它一会儿和训养员转着圈儿的跳舞,一会儿和观众比赛转呼拉圈,转得比我们还好呢!

海豚顶球最有意思,它们在水里游着,忽然跳出水面,用尾巴轻轻碰了一下吊在空中的球,立刻球就晃动起来。

别看海豚身体沉重,但跳起来却很灵巧,它们突然从水面跃起,又很快地落下,观众们赞不绝口。

最后,一只海豚凌空飞起,拉了一下一个红球上的绳子,红球便马上打开了,还垂下一条红布,上面写着“山东青岛极地,快乐就在眼前。”

当我看见训养员温柔地抚摸它们的头时,我也好想摸摸它们啊!是呀,可爱的海豚为了让人们笑一笑,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啊!为了让人们开心,它们刻苦训练,回不了大海,多可怜啊!我好想把它们放回大海,让它们自由、快乐。

看着可爱的海豚,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美丽的画面:海豚不再是逗人开心的工具,而是回到了自己的家园,我站在海边,轻轻地呼喊着海豚,它慢慢地向我靠近,带着我在大海里自由自在地游泳,陪我在海里嬉戏、玩耍……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37

我喜欢小动物,它长满了毛茸茸的黑毛,两只长长的耳朵总是竖着,三个半嘴巴吃起草相当可爱,它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兔子。当我父亲从外面抓到一只兔子时,我特别高兴,因为我一直想养一只兔子。首先让我们住在阳台上。这只小兔子没有勇气。当人们来到阳台时,他躲在角落里,不能出去。每次送食物时,他都要把食物放在阳台的地板上,远远地看着它吃草。我认为这可能是兔子的个性。每天放学后,我都去找一些草带回来给它吃。由于兔子到处大小便,原来干净的阳台上到处都是它的“杰作”,进入阳台时有一股难闻的气味。因此,我妈妈开始反对我养兔子。我不得不把兔子带到奶奶家。那天晚上,我给了他一顿丰盛的晚餐,然后上床睡觉了。

去厕所,吃光所有的鱼。它吃得又干净又快。母亲找到了它,没有打败它。它是如此活泼可爱。米莉有一头白发,没有噪音。她的尾巴很长。她靠尾巴保持平衡。当你写作业时,它还经常在你的笔记本上印上几朵小梅花。

米莉很好地履行了她的职责。每次她发现一只老鼠,她都会把它消灭掉。即使老鼠进了洞,她也会屏住呼吸,盯着洞,等待老鼠出来。有一次,一只老鼠从洞里爬出来,环顾四周,发现没有危险,就爬到桌子上吃花生。这一切都是糜李瑟娥在眼里恨在心里。它决定把这只老鼠作为它的午餐——它还没有吃东西。老鼠吃饱了,准备好拿剩下的花生了。这时危险已经爬上来了——米莉已经躲在老鼠后面很长一段时间了,没有人注意到,她的后腿弯曲,前腿放在地上。突然,李蜜像离弦的箭一样,以闪电般的速度向老鼠扑去。这只老鼠在发现发生了什么之前就被米莉吃掉了。我喜欢我的小猫,它带给我无尽的快乐。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38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覆盖着白色的毛发,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形的,鼻子是黑色的,尾巴是短的,非常可爱。我给了他他喜欢吃的骨头,他会一点一点地咀嚼。吃完骨头后,它会吠叫几次,好像在说:“谢谢你,小主人。”每次我去学校,她总是送我一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了它两三次,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它不仅会带我去学校,还会带我去比赛。它跑得很快,有时会离我很远。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是当它看到一个陌生人时,它仍然睁大眼睛盯着这个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当钥匙来的时候,它会大叫。

他真是一只聪明而专注的狗!

当我从学校回家时,我是一只小狗最快乐的时光。只要狗在家,我总能看到它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等我。当它看到我的时候,它会摇着尾巴向我跑来,然后跟着我的前辈们跳来跳去。这么聪明的狗不讨人喜欢吗?

我非常希望让这只小狗变胖,因为它太可爱了。

我邻居家有一只淘气可爱的小狗,名叫潘潘·潘。

潘潘有一张棕色和白色的脸。他的眼睛又大又亮,看起来很有活力。它的尾巴又松又软。它卷得很高。当它快乐的时候,它像一朵盛开的花一样左右摇摆。他的腿毛茸茸的,整天跑来跑去,好像对一切都很好奇。

经过一天的紧张学习,我很累了。我一放学回家,小狗就迎面扑来,舔我。他不时把前爪放在我腿上,让我拥抱他。当我看到它时,我放松了很多。

我非常喜欢吹单簧管。每当我去邻居家吹单簧管时,我的希望就是抬头看,用笛声咆哮,就好像我在陪伴自己一样。我非常喜欢我邻居的狗,因为它不时给我带来快乐。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39

若你问我喜欢的植物是什么,我可以说出一大堆,你一问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什么,我可就得思考一会儿了。

我喜欢的小动物,不是因为喜欢的太多,也不是因为喜欢的太少,而是我对小动物没什么概念。小时候和爸爸妈妈在一个小巷子里面走,被一只狗狗咬破了厚厚的裤子,但没咬到我腿之后,我就已经受到了惊吓,连更小时候奶奶家的大狼狗和我关系好,我都记不清了,只记得那次被狗狗咬,记忆好像就那么停滞在了被狗狗咬的恐惧里,无法自生,也不就谈不上向外延伸。这之后我对小动物就失去了概念,对我来说,狗也好,猫也好,鸟也好,鱼也好,它们都是一样,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咬我一口。喜欢。近两年长大一些后,我这种对小动物的恐惧好像又好了一些,我会看见可爱的小动物,也试着去碰一碰,让我抱它们,我还是有些害怕,但隔着一定距离去碰一碰它们,感受一下它们的毛发,感受一下它们的温度,我还是可以做到了。特别是妹妹家新养的那只猫,在我看见那只猫竟然比我更怕它开始,我好像不那么害怕它了,我好像是必须得确认小动物它们不会咬我,我才敢试着去亲近一下,不然我总担心它们稍不留神就咬到我的手指。

我喜欢的小动物,兴许可以把猫咪算上?妹妹家新养的那只猫咪叫做芝麻,是别人家要生孩子了,送给她帮着养的。那只猫小时候也被吓过,见人就躲起来,躲到你找都找不到的地方,等你一走,它就又偷偷跑出来活动了。看见它和我很像的这一点,我竟然就对猫咪产生了额外的好感,除了它们的萌,还喜欢上了它们的灵。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40

我养了一只小乌龟,它是妈妈出差时带回来的,我十分喜欢她。

我的小乌龟有着四只又小又可爱的爪子。细细小小的尾巴总喜欢在水里动来动去。它背着一个厚厚的硬壳,显得整个小乌龟就像是从水里滚出来,又沾满水草的绿石头。我的小乌龟还很小,只有婴儿一个拳头大。好玩的是每天早晨我去看小乌龟时,总看见它正趴在石头上做瑜伽,有时伸出两只腿,有时只伸出一只腿,就像个勤快的运动小达人。看来身上的那壳,对于它来说,也不是沉重的负担。

小龟很爱吃肉。每次我去喂食时,只要叫到它的名字小龟,它都会伸出头来,快速地爬向那块肉,跟饿了三年似的。他吃肉时会先用又扁又小的爪子去把肉撕开,再一片一片地去慢慢的享受这美味的大餐。如果人多了,他还把肉叼到暗处去吃,感觉这样才安全。小龟比较喜欢在夜间活动,真是个警惕的小卫兵。

我的小乌龟特别神奇,可以称他神龟,这使我更加的喜欢它了。但有一天早晨,我去看我的小龟时,却发现它的眼睛上长了一层白膜。我急坏了,赶紧告诉了妈妈。妈妈见了说:这是因为换水不勤,导致肉里的油脂糊到了小乌龟的眼睛上。我很想让我神奇的小乌龟好起来,于是买来了治眼睛的药,每天给它涂一点。然而,事与愿违,它并没有好起来,这使它失去了从前的活力,更多的时候就静静地一动不动地呆在那儿。我难过极了。我决定把它放入河里,让它自由。

到了河边,我蹲下身子,放开双手,把小乌龟放入了河里。小乌龟慢慢地向水中爬去,我跟小乌龟挥挥手,依依不舍地告别了。我伤心的回到家并决定再也不养小乌龟了,再也不伤害一条小生命了!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41

兔子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之一了,因为它活泼可爱,乖巧温顺。

一天下午,当太阳的余辉撒满大地的时候,我和几位同学写完作业,正赶着回家,在路上,我们遇见了同班同学,他们手里拿着几只没长毛的东西,十分可爱有点像刚出生的小老鼠,可是又比小老鼠大,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我们怀着好奇的心情走上前去问道:“你们手中拿的是什么东西”。其中一个女生干脆利索地答道:“是免子”。我惊讶地望着那些小东西,半信半疑的猜想到:也许是她们在骗我们,或许长大了就是只浑身长满毛绒绒的毛,十分调皮的免子。

当她们把免子喂饱准备回家时,我们追上前去,请求她们给我们几只免子,她们商量了一下答应了,我高兴极了,心中被激起的高兴劲儿让我说不出话来,不知怎么感谢他们才好。

回到家里,以为可以给爸爸妈妈一个惊喜,没想到,爸爸妈妈却肯定地说这只小免子养不活,叫我把免子扔了。我那么喜欢免子,怎么舍得把免子扔了呢?可是又想小免子没有免妈妈的照顾,还那么孤独,我又从来没有接触过免子,怎么可能将免养活呢?听着小免子颤抖的叫声我对妈妈和爸爸说:“如果把免子扔了,它肯定会冻死的,不论生命是大还是小,把它杀害,它都是感到疼的。”爸爸妈妈听完我的话,决定收养它。可是,没过多长时间,小免子就死了,我承认爸爸妈妈的话是真实的,却不相信小免子是饿死的。因为在急于生存期间,一日三餐都让免子吃得饱饱的,从来没有让免子饿过,免子的死因是另有原因的。

妈妈开玩笑地跟我说:“既然你这么喜欢小兔子,以后自己开一个养殖场,这样你就可以天天和这些可爱的兔子在一起了。”我也期望着那一天的到来。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42

我喜欢的动物是小狗。这不,我家就养了一只小狗。

小狗的耳朵尖尖的,像两把小宝剑。一对眼睛水汪汪的,十分有神。鼻子湿湿的,嗅来嗅去特别灵敏。嘴巴里面长着两颗虎牙,微微上翘,我们管它叫“老虎”。身子是棕色的,它的小腿又细又长,跑起来很快。拖着一条小尾巴摇来摇去。

“老虎”最爱吃骨头了。一次,妈妈给我做了炖排骨,好香啊!我拿起筷子刚要吃,“老虎”就跑了过来,用嘴咬了咬我的裤角,似乎在说:“小主人,能给我一块排骨吗?”我夹起一块排骨放到地上。“老虎”立刻跑过来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不一会儿,“老虎”就把一大块排骨消灭得干干净净。它又跑过来用尾巴蹭蹭我的大腿,好像在说:“小主人,能再给我一块排骨吗?”我心想:“这小家伙可真贪吃!”于是,我又给他一块排骨。

“老虎”最爱玩球。一次,我不小心把在窗台上的球碰掉了,球掉到院子里滚出很远,我走出屋门想把球捡回来。这时,“老虎”叼着球跑过来,把球放在我的脚下,抬起头,对着我眨巴着眼睛摇了摇尾巴,好像在说:“小主人,我把球帮你捡回来了,看我厉害吧!”我弯下腰捡起了球又朝远处一扔,“老虎”飞快地追了过去,又把球叼了回来。我扔球,它捡球,来来回回玩得太开心了。

“老虎”长大了,学会了看门。要是来了熟人,它便围着你转圈,小尾巴摇来摇去对你表示友好和欢迎。要是陌生人来了,你得多加小心,它会对你“汪汪”地叫,好像通知家里人,同时双眼紧盯着你并时刻保持着警惕,要是没有主人的招呼,你休想进到院子里。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老虎”,它太可爱了,我非常喜欢它。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43

我喜欢小猫、小狗、小兔等许许多多的小动物,但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乌龟。我之所以喜欢小乌龟,是因为它小小的身体却背着一个大大的壳,小小的脑袋,短短的四肢和细细长长的尾巴,可爱极了!

我家里就饲养着这样一只小乌龟,我给它取名叫“小小”。它住在一个透明的房子里,房子里还盛有少量的水。虽然房子不大,但是它可以在房子里自由活动。它如果受到惊吓的话,就会迅速地把头、四肢和尾巴全部都缩进它的壳里去,此时它就像一个黑色的小馒头一样。我发现它的壳上还长有花纹呢,漂亮极了!就像是有人故意画上去的一样。它底部的壳体是有点向内凹陷的,大部分都是黄色,里面长着一些排列非常整齐的绿色的圆斑,看上去美丽极了!

接下来就说说我和“小小”发生的趣事吧!有一次,我把它拿出来放到地上,翻了个底朝天,想看看它是怎么样翻过了的。刚开始它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它突然把脖子伸得长长的,向地面定去,尾巴也伸了出来,与一侧的前肢和后肢同时用力向另外一个方向一扬,就这样翻了过来。我感觉它翻过来还是比较轻松的。还有一次我把它放到地上,想让它出来活动活动,不一会,它就从我视线里消失了,我趴在地上找了好半天,才从沙发下把它抓了出来。我给它投喂食物的时候,我将饵料投放在水里,饵料就会漂浮在水面上,它发现食物后,它会先缩回脖子沉下水面,轻轻地游了过去,生怕把食物吓跑了。到了饵料的下方,它猛的一伸脖子,伸脖子的同时张开嘴,一口就将食物咬住后,它又会沉下水去,在它认为安全的水里享用美食。

这就是我家可爱的乌龟——“小小”。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44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泰迪。它的眼睛黑黑的、圆溜溜的,闪闪发光像一对黑宝石。耳朵耷拉在脸的两旁,像冬天带的棉耳套。嘴里的牙齿很锋利,所以咬起东西来很轻松。四条腿很有力,跑的很快,像一道闪电。尾巴毛茸茸的,像蒲公英的毛球。我可喜欢它了。因为它身上的毛摸上去软绵绵的,像盖在我身上的毛毯可暖和了。所以我连睡觉都要搂着它睡,就觉得每天都不要跟它分开,分分秒秒要在一起。

一次,我带泰迪狗出去玩顶球。走到楼下空地处,把篮球往它头顶上方轻轻一扔,它轻轻一跳很快就接住了球。然后用头一顶球又弹到了我手上。我再次把球扔到它头顶上,它又接住了,不过这次没有弹到我手上,而是掉在地上,向前滚了过去。球滚的飞快,我的泰迪狗也跑的很快,像闪电一样,不一会儿就把球给顶回来了,又一次准确无误弹到了我的手上。

然后我们又继续玩了起来。不知不觉我和泰迪狗竟然玩到了附近喷泉边,这次我不小心把球投到了水里,我和泰迪狗只能下水找了,看了半天都没有,还是泰迪聪明,用鼻子往四处闻了闻,一下子就找到了球的位置,它高兴得直冲我叫,好像再说:找到了!找到了!可以继续玩了!于是我和泰迪狗一起取出球,又继续玩顶球去了。

有一天,我给它盛饭,它吃的是津津有味。不一会就吃完了。吃完后看着我,好像是让我再给它来一点儿。我拿走它的饭盒,它朝我大叫,好像再说:你拿你的,别拿我的饭碗,叫我怎么吃饭呀?我盛好饭给它拿回去,它见我把饭碗拿回去,它又叫,好像再说:对不起,我误会你了。然后它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哼哼叽叽,好像再说:真是人间美味啊!

可惜,这只可爱的小狗死了!它永远离开了我,我好想它啊!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45

猫,是一种十分温顺的动物,可是我家,却有一位十分高傲的猫小姐。

猫得高傲,更表现在它的叫声,活动和勇气上。

猫的叫声,有时细声细气,有时严肃郑重,还有时有气无力,十分有趣。

说到她高兴,那肯定就是“细声细气”了。它会抬头挺胸地在你身旁的桌子上、床上走来走去,时不时来上几声,“喵——喵——”的叫声。声音温柔甜美,细声细气。有时她还会跳上桌来,在你的画画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装模作样地用爪子在纸上来回“修改”,“画”好后,它还会抬起那小巧的头,用骄傲的目光看着你,好像在说“瞧,我厉害吧!”样子可真让人哭笑不得。

不过,这可都凭它高兴,它若是不高兴啊,叫声立刻会变得严肃郑重,好像在训斥某些人和物呢!假如毛线团散架了,或者颜色不合它想的,它便会大声叫唤,似乎在说人们供养不周,真是架子十足。

它还有气无力地叫。“喵——喵——,喵——喵——”两长一短,一长一短,好像在诉说什么心事似的。有趣极了。

说起它的活动吧,那可就更突现它的高傲了。猫刚满月时,走都走不稳,就已经学会淘气。在房子里乱跑。走几步摔一跤,疼了也不叫。等它走到想到的地方后,它便会像当年秦始皇打一场胜战似的,高傲极了。

最后,让我们说说它的勇气吧。别说是见着老鼠,就算是遇见毛毛虫,小松鼠,它也敢上前斗一斗。有时还会故意撞这些小动物,然后还不依不饶地“指责”他们,好像是别人在撞自己似的,十分傲慢。

我家这位猫小姐就是这么傲慢,就是这么“架子十足”。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46

在这五彩缤纷的世界里,有威风凛凛的老虎,也有淘气可爱的小狗,还有调皮可爱的小兔子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我家的小狗聪聪。

它呀,有一身黄色的毛发,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眼睛下有一个小小的鼻子,尤其是它那总是在外吐着的红润而又圆滑的小舌头,总让人感到非常的热,它有一条俊俏的尾巴,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看它走路,总有一种可爱的感觉,萌生在我的心头。

睡觉魔王

我又在发呆了,好无聊啊,聪聪,快来陪我,我好无聊啊!我大喊着,但是它没有回应我,也没有立马跑到我的身边,我把整个屋子都找了遍,最后,终于在床底找到了它。在经过床的时候,它那轻微的呼噜声引起了我的注意,便趴下来看,看到了它那湿漉漉的鼻子里发出轻微的呼噜声。我看它睡得那么香甜,不想打扰它,但又太无聊了,我碰了碰它,它翻了个身,我又碰了碰它,它却又打起了呼噜。哎,还是自己去玩儿吧!

贪吃魔王

有一次,我回到家,它围绕着我转来转去,我想它是饿了,于是拿了一根火腿肠给了它,它用闪电般的速度吃完了那根火腿肠,它一边舔我的手一边跟我撒娇,用它那可爱的前爪指了指垃圾桶里的火腿肠包装袋,它肯定还想吃。哎,真是一只贪吃狗。

英雄聪聪

有一次,我和爸爸正要出去买菜,走到家门外,刚到马路中央,聪聪不知从哪儿窜出来,咬着爸爸的裤腿把他往回拽。哦,原来是有两辆救护车并排驶来,要不是它,估计我和爸爸就会被撞飞了,你说它是不是英雄狗狗呢?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你们觉得它可不可爱呢?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47

天空一碧如洗,一朵朵洁白的云在天空中随风飘荡,一会儿变成可爱的小兔子,一会儿又变成吃草的小鹿,一只只燕子飞过,叽叽喳喳地好像在说“好事来啦!好事来啦!”

远处,绿色的山连绵起伏,高耸入云,山坡上的牧羊人打了一声唿哨,甩了几竿响鞭,群羊们正低头欢快地吃着青草,有几只调皮的小羊撒着欢的追逐奔跑,时不时会传来几声咩咩的叫声,声音回荡在山坡上……

树林里的树上的有许多的鸟巢,鸟巢里传出幼鸟叽叽喳喳叫声,好像在说:“我饿了,我饿了!妈妈快回来!”没过多久,外出寻找食物的鸟妈妈们衔着食物飞回各自的窝,然后把食物放进小鸟们的嘴里,小鸟们非常开心的吃着;几只小兔子在草丛中穿梭着,似乎在玩捉迷藏的游戏,时不时的身上会勾住几只苍耳,带着它们云远方旅行……

小河清澈见底,如同一条透明的蓝绸子,一群小学群鱼儿在水里嘻戏着;小蝌蚪在在河里游来游去,它们是在找妈妈吗?好想过去告诉它们,它们的妈妈穿着绿衣服,白肚皮,鼓鼓的眼睛,四条腿,在荷叶上跳来跳去捉蚊虫,还会告诉它们,它们的妈妈是庄稼的大英雄,农民伯伯的好帮手,它们长大了也会和它们妈妈一样厉害。

河边长着许多五颜六色的鲜花,知名的,不知名的,一朵朵,一簇簇,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美丽动人;一群小蜜蜂煽动着翅膀,流连于各色的花朵上忙着采蜜,不舍得浪费一点时间;不时会有小鹿到河边喝水,它轻轻地俯下身子,小口小口的喝着甘甜的河水……

这就是小动物们的“家”,一个非常快乐、温暖、和谐的庞大家庭,没有哪个动物不爱这个“家”。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48

我家里养了两只可爱的小仓鼠,一只叫欢欢,一只叫乐乐。欢欢身穿米黄色的毛衣,两只眼睛大大的,像两颗黑宝石。乐乐的毛是黑色的,它的肚子很大,像个充气的皮球。它们整天快乐地玩耍。

每天早上,欢欢和乐乐都会乘着“便车”从二楼滑下来,来到一楼,我把菜叶子放进去,它们就开始吃饭。然后,乐乐就爬到跑步机上,飞快地跑步,好像在说:“每天早上都要锻炼身体哦!”而欢欢呢,它就会对着吸管没完没了地喝水,似乎在说:“多喝水才能长大!”

一天中午,我发现欢欢乐乐不见了,我把家里找了个遍,也没看见任何踪迹。最后,我忽然发现门口有一些栗子壳,呵呵,原来它俩躲在门下啊!我好不容易才把两个“小调皮”抓起来,放进它们的窝里。

欢欢乐乐睡觉的时候可好玩了。睡觉前,它们首先会运些食物到小房子里去,睡觉时,欢欢就会把身子圈成一个球形,手里还拿着食物,边睡边吃。原来,小仓鼠也会“梦游”啊。有时候,明明闭着眼睛,欢欢还把身子立起来,推推旁边的乐乐,似乎在传达“紧急信号”呢!还有时候,欢欢会和乐乐紧紧地抱在一起,相互取暖,有趣极了!

欢欢和乐乐吃东西的样子很奇怪。它们会先用手把食物拿到嘴边,把壳咬下来,然后再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每次我看见了,都会用小刀把食物切开,给欢欢和乐乐吃。

欢欢和乐乐跑得很快。有一次,我把欢欢和乐乐放到一个人烟稀少的广场上,我一发命令,欢欢和乐乐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冲到我身边,似乎在向我要奖品呢!我一边笑,一边把食物撒到地上,欢欢和乐乐瞬间吃得一干二净,心满意足地回到仓鼠笼里去了。

这就是我家的两只可爱的小仓鼠——欢欢和乐乐,我非常喜欢它们,你见了,也一定会喜欢的。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49

我喜欢的小动物也有很多,比如小鸟、小狗、还有小猫。它们各有各的特色,每一种动物都有着让我们喜欢的一特点

先来说一说我喜欢的小鸟,小鸟的种类有很多,它们自由的在天空中翱翔。小鸟的羽毛有很多不同的色彩,白色、黄色、绿色等等,我常常一抬头就能看到在天空中飞翔的小鸟,它们扑腾着翅膀,从山这边一下就飞去了山那边,我常常听身边的人说,假如我有一双翅膀该有多好。小鸟就有一双翅膀,我喜欢小鸟,小鸟载着我的飞翔梦。

我也喜欢小狗,尤其是我家里养的那一条小狗。它的毛色是灰色的,它最喜欢做的一个动作就是仰着毛茸茸的脑袋,用它那样双亮晶晶的大眼睛看着我。每到这种时候,我就不由自主的将小狗抱起来,我家的小狗真是可爱。

还记得有一天,我和我的家人一起带着小狗到公园里去散步。结果跑的欢快的小狗一不小心踩进了一个大水坑里,瞬间水将小狗的身体淋了一个透,不一会儿,身上滴着水滴的小狗可怜巴巴的瞧着走在后头的我们。我们全家人瞧着这样子的小狗,都忍不住笑了起来。我喜欢我家的小狗,它就是精灵古怪的活宝。

我家的小狗也是我生活中的伙伴,常常放学在家的时候,小狗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还喜欢小猫,那是在一个傍晚的时候,我走在路上,身旁突然响起了声响,接着我就瞧见一个橘黄色的小猫咪从我的前方迈着优雅的步子缓缓走过。小猫身上的慵懒仿佛带着一种天然的高贵,它悠哉的模样,是其他动物都学不来的。

我喜欢小动物,自然界中的小动物都有着各自的特色,你呢,你最喜欢的小动物是什么?是否因为它们身上的某一种特质而被它们吸引。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50

在我要开始将我喜欢的小动物时,我要先给大家猜一猜,它是什么小动物。“小白,小白,耳朵长长,小白,小白,尾巴短短。”它是什么动物呢?对,它是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白兔。

它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红红的眼睛像一颗红光闪闪的宝石镶嵌在里面;它披着一身雪白雪白的绒毛,雪白的绒毛像棉花一样软软的;它有四只弹跳力超强的脚,它的那四只脚像有力的弹簧一样敏捷而又迅速;它……听我这一番讲述,小白兔很可爱吧?

小白兔在吃东西的时候非常可爱。它把白菜从上到下细细的看了一遍,好像是在思考着这白菜有没有过期一样。看完后小白兔张开它那又小又可爱的小嘴。

大口大口的吃着白菜,吃白菜的样子好看极了,它吃着东西的时候,腮帮子鼓鼓的,像两颗肉丸子一样要掉下来似的。整个小身子定定的蹲在吃菜的那个地方,小白兔的头东转一下,西转一下的,我想小白兔可能是在找有没有更新鲜的菜吧。所以他才会东转一下,西转一下的。耳朵长长的竖着,可能是在听有没有敌人来抢东西,好做准备……

记得有一个星期的星期六,我带着小白兔去公园玩,唉,这然我记高兴,又难过呀。小白兔一到了公园,就高兴的又蹦又跳,这让我感到很高兴,但小白兔实在是太淘气了他跑到了草长的很茂盛的地方,找也找不到,要不是我细细地看了看什么地方的草在动的话,可能就永远找不到了。但它实在是跑的太快了,像一个高手一样一点儿也不会觉得累,它跑着而我呢,在后面追着,稍有一点不注意的话,小白兔就会跑的无影无踪了……

小白兔真是太太可爱了,我好喜欢小白兔。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51

“汪汪”是跟着爸爸来到我家的。爸爸走在路上,见它一直跟在后面,想到它肯定是一只流浪狗,就好心地收留了它,汪汪就这样来到了我们家,和我成了好朋友。

汪汪身上的毛是棕色的,就像穿了一件漂亮的棕色大衣,可顺滑了。它的耳朵和其它狗不一样,它那两只长长的耳朵是搭下来的,贴在脸颊两旁,就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汪汪的尾巴像是有魔法一般,只要它冲着你摇尾巴,你会忍不住被它可爱的模样所吸引,就会把所有的事情先放一边,先和它玩耍一会,哪怕这时候妈妈在使唤你做什么事,你都会先玩了再去理会妈妈。可它最惹人喜爱的并不是它的耳朵,也不是它冲你摇尾巴,而是它那亮晶晶的眼睛!它那双又黑又圆的大眼睛好像两颗玻璃球,抬头深情望着你的时候,你看一眼它的眼睛,似乎就会读懂它内心的想法,你就会觉得它是全世界最可爱的小狗。

汪汪爱吃的东西可多了,有骨头肉、狗粮、火腿肠……汪汪吃东西的时候,可有个性啦!它总是先在食物的周围闻一下,如果觉得对自己胃口便狼吞虎咽起来,如果觉得不合自己的胃口,便不屑一顾,头也不回的径直走开了。

有一次我带可爱的汪汪去排便,一出门,它就像百米赛跑一样飞快地跑走了,我追都追不上,心想:“这调皮的小子,又去干什么坏事去了?”于是,我加快速度去追它,找了好久,才发现它蹲在一个草丛里。我悄悄地走上前去,想给它一个大惊喜,结果它一看见我又飞快地跑到别的地方了。哈哈,我知道了,原来它跑那么快,见到我又飞快地跑掉,是不想让我看见它上厕所呢,真是个淘气害羞的小家伙!

看着这个小家伙,越看越开心,有了汪汪的陪伴,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52

我喜欢姥姥家的牧羊犬,它的名字很威武叫"沧海"。我很喜欢它,可是,有一天,“沧海”跑出去了再也没有回来,我想一定是被别人偷走了。

至今我都忘不了,“沧海”的皮肤是棕黄色的,它的头跟狼的头有一点相似,它是一只公的牧羊犬,每次回姥姥家它都会趴在我的腿上,还围着我转圈,这代表是:欢迎回来,小主人。

沧海最喜欢吃肉了,每次妈妈买回来的东西,它都会闻一闻是不是危险物品,要是它最喜欢的肉,它就会跟着拿肉的你,还连忙叫几声,好像在说:“我饿了,我饿了,快点给我好吃的“,妈妈把它的饭盒拿到厨房,给它切了一块肉,沧海连忙过去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它汪汪的叫,好像在说:”真好吃,真好吃。“

我们已经把沧海当成我们家庭中的一员了,有一次,我们一起去摘水果,一不小心弟弟把手划破了,我们没有带任何东西,包括创口贴,我赶紧让”沧海“回家把姥爷叫过来,再带上一个创口贴,”沧海“跑得可快了,没过几分钟,姥爷就骑着车过来了,给弟弟贴上了创口贴,弟弟也就不疼了,我是真心佩服它的机智和聪明。

记得还有一次,我去上学”沧海“非要跟着我,路上,我碰见了我同学,同学问我:“你试卷做完了吗?”我说:“做完了呀!”原来,他有几道题不会做,我打开书包一看,我的试卷在家呢!幸好”沧海“还没回去,我让它把放在家里的试卷拿过来,”沧海“赶紧回去帮我拿,过了一会它回来了,嘴里还叼着我的试卷,让我那个同学看了一下,同学除了感谢我更感谢的是我的”沧海“。

我喜欢沧海,也喜欢它的机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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